時間:2023-08-16 17:04:41
序論:寫作是一種深度的自我表達。它要求我們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隱藏在內心深處的真相,好投稿為您帶來了七篇扶貧資金審計建議范文,愿它們成為您寫作過程中的靈感催化劑,助力您的創作。
前言
扶貧資金是國家為了改善落后地區的經濟狀況,幫助貧困群眾改善當前生活狀態的資金,這也是實現共同富裕的一個主要步驟。就審計機關而言,開展扶貧資金績效審計工作是為了更好的對扶貧資金進行有效利用,也是審計部門的重要職責,更是幫助國家整體實現共同發展的必要措施。因此,要不斷的強化對財政扶貧資金的績效審計工作,嚴格進行管理監督,確保扶貧資金有效利用,進而提升貧困地區人民群眾的生活水平。
一、財政扶貧資金績效審計工作現狀
(一)審計覆蓋范圍有限
首先,就扶貧資金而言,因其不同的使用用途、來源、部門管理等,會劃分出很多細小的項目,主要包括發展資金、搬遷扶貧資金以及對于少數民族地區而特別展開的少數民族發展資金,如此復雜化的資金種類很難在較短的時間內全部覆蓋實行審計[1]。再者,對于扶貧資金而言,其管理由多個部門執行,并且中間環節又多,使用較為分散以及存在的交叉投入等現象。財政扶貧資金會涉及到財政、扶貧、農林業以及殘聯等多個部門及單位,并且其資金鏈又很長,再加上上到中央下到村、戶等的過多中間環節,使各個部門之間缺乏合理地調配機制。最后,財政扶貧資金以及相應的實施地點在具體分布上比較散亂,再加上審計工作人員數量及時間的有限,會使其監督工作很難進行全面的展開,再加上較高的監督成本,使審計工作整體覆蓋范圍比較窄。
(二)不夠重視績效審計工作
財政扶貧審計工作主要是為了加強對財政扶貧資金支出的管理,從而確保財政扶貧資金能夠被有效的落實。但是當前,對于一部分的審計部門而言,其并沒有充分認識到財政扶貧資金績效審計工作的重要作用和意義,這也就使績效審計工作不能充分的發揮作用,審計力度也相對較弱。比如,對于國家政府提供的扶貧資金,其是否真正落到了實處發揮了效用,審計部門并沒有進行實時追蹤,更別說建立相應的制度來加強績效審計工作。當前,由于政府部門實行的改革,已經基本可以保障扶貧資金在收支上的真實性,但是,就財政扶貧資金績效審計這方面的工作還有待進一步加強。
(三)審計力度及深度不夠
合理有效的績效管理,不僅僅是要在事情發生之前進行詳細的計劃,在事情發展的階段進行有效的控制管理,在事情結束后還要進行全面的總結,如此才能更好的保證績效管理工作有效的進行開展[2]。但是在實際工作中,許多的審計部門存在只負責后續的總結工作,對于前期的規劃及事情發展階段的控制工作沒有予以高度重視,這就會使其很難確保財政扶貧資金在支出后是否真正的落實到位。這也是當下財政扶貧資金使用沒有得到好的成效的一部分主要原因。沒有充分意識到相關政策及制度對財政扶貧資金利用效率的重要影響。在審計部門由于一些審計人員對財政扶貧資金的使用效率主要是根據扶貧資金的使用程度來進行判斷的,他們沒有將政府的相關政策及管理制度融入到衡量財政扶貧資金使用效率上面來,甚至說并沒有將這一點考慮在內。例如,政府部門沒有對相關的市場進行政策引導管理,那么即使是有財政扶貧資金下發,也很難得以發揮效用。將目光更多的放在短期利益上,忽視了社會的長遠發展。有些財政扶貧資金主要是用于地區的文化建設及環境保護等方面的,這些較為長遠的項目,不僅很難在短期內獲取一定的經濟效益,而且就審計工作而言也很難在短期內對其取得的整體效果加以評價。所以,有些審計部門為了快速處理與這類扶貧有關的問題,通常會將注意力更多的放在那些能在短期內取得一定成效的問題上,對于那些長遠的項目問題就不予以充分重視了。
(四)審計公開程度不夠,社會影響力度小
隨著相關制度的改革,我國財務也逐漸實行公開化,相關政府部門積極參與其中并以身作則,向人民公開了財務狀況,以期讓群眾更好的對政府進行監督。但是就扶貧資金審計工作而言,其仍然存在很多問題[3]。一,就審計部門而言,其公開的報告實際內容并不多,提出的問題也很少,與實際工作相關的內容就更少了。在審計報告中,提出的有關管理建議很多都無法切實執行,不符合實際政府情況,沒有體現出具體的價值。二,審計機關工作有些是受制于上級政府部門的,有些審計報告中的內容是否公開要經過政府部門的審核才可執行,因此,有些問題就不能在實際的報告中公開展現。三,審計報告結果很難收獲成效。由于在制定具體的報告時,審計部門的很多內容會受到政府部門的限制,這樣實際上很多報告的內容是無法進行實施的,如此,也就會使審計工作者失去對其制定報告的熱情。
二、財政扶貧資金績效審計工作改進措施
(一)認識財政扶貧資金績效審計的意義,加強績效審計意識
在使用財政扶貧資金上,應加強相關部門的監督審查力度,這樣可以幫助其更好的進行政策落實,提高扶貧資金的使用效率[4]。扶貧資金數量雖然有限,但是卻承載著很大的責任,所以,審計機關要加強對扶貧資金的管理,通過群眾監督以及審計報告的方式,加強對扶貧資金的監管,進而提升扶貧資金的使用效率。在這里,審計報告的主要作用是對扶貧資金的具體使用情況以及在使用的過程中存在的具體問題等內容進行分析判斷,進而提出對扶貧資金的合理分配建議以及相應的解決策略,從而使扶貧資金更好的進行落實。對扶貧資金進行績效審計,從另一個角度來說,也是在幫助政府提高行政效率。在實際的審計工作中將扶貧資金的使用公開化、透明化,并在審計報告中明確扶貧資金的使用情況,幫助政府部門建立良好的形象,使政府部門更加公開化從而拉近政府與人民之間的距離[5]。當然,這一切還需要審計部門的嚴格監督與管理。只有審計部門對相應的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合理的審計監督,才能使政府資金更加透明化,進而防止政府的腐敗。
(二)開展績效審計監督及評價,強化績效審計深度及力度
第一,在扶貧資金落實之前就要對相應的審計工作進行規劃,并做到在落實階段進行嚴格監督,如此才能使整個扶貧資金使用過程有一個全方位的審計核查,方便了解扶貧資金的具體使用情況,在資金運行時盡可能的發現問題,并做到在制定計劃時就對相應的問題進行預測,做出相應的解決方案。如此,才能更好的將扶貧資金落實到位,提高扶貧資金的使用效率。第二,主要是對于具體的改進建議,要全方位的進行考慮。在資金的利用及運轉上,不要抓住資金的問題不放,而更多的是要估計相應的政府政策以及當地的整體發展狀況,將三方面進行結合,努力的做到全方位的考慮問題,并根據不同情況,制定相關的改進措施,從而得到改進資金使用方法的相關建議[6]。第三,審計不能只考慮短期利益項目,對于利益較為長遠的項目,也要予以關注。當前,獲取短期利益的財政扶貧資金在使用方法上已經趨于完善。所以,審計機關單位應該就具有長遠效益的環境及社會方面給予適當的關注,從而也使財政扶貧資金在使用上更加全面立體化,如此才能使扶貧政策更加平衡,進一步的縮小國家各方面的差異。
(三)提高審計結果利用水平
首先,對于審計報告來說要真實的反應出當前的資金使用情況,所以審計部門,要努力的提升審計報告的質量,將具體的審計結果與實際的資金運轉情況真實反應出來[7]。之后,要將審計報告進行公開化、透明化處理,政府部門也要積極的配合,將政府部門行為進行公開化處理,公開審計結果,幫助人民群眾更好的了解扶貧資金的使用情況。此外,要加強運用審計結果,在具體運用中可采用不同的方式進行。例如,強化與上級領導的溝通,建立相關的消息渠道使其更好的與其他監管部門進行合作交流,進而能夠使審計建議更好的得到執行,審計問題得到及時的解決。最后,讓相關審計部門對每一年的審計機關扶貧資金績效審計情況進行匯總并加以分析,歸納出相應的問題,并對其問題產生的原因進行深入分析,提出合理化建議,然后向上級領導部門呈交報告匯報整體的審計工作情況,最后由上級領導進行分析評價。
三、結語
進行績效審計的主要目的是為了促進扶貧資金的有效利用,將扶貧資金機體的落實到實處,幫助改善人們群眾的生活水平,從而減少貧富差距。不僅如此,績效審計也是對政府工作的一種監督,幫助政府更好的為人民服務。所以說,作為審計工作人員,要不斷的完善審計工作,進而提高政府部門的工作效率。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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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陳新秀.財政扶貧資金績效審計探究[J].時代金融,2016,26:194+197.
農業綜合開發及扶貧資金效益審計以財務審計基礎,農業綜合開發及扶貧資金財務審計是相關責任審計的必然手段。審查資金的使用是否實現預期的效果,以一定資金管理制度規章為標準,判明各相關資金管理部門是否將資金有效投入,對其財務活動的真實性、合規性進行審計,評價資金投入以及資金投入后所獲得各項效益的情況,保證資金的經濟、效率和效果問題;經濟責任審計是一項具有中國特色的監督制度,是對資金財務審計的擴大和延伸,審計部門能借以了解受托責任人應當履行的職責,是財務審計的深化和發展。
一、農業綜合開發及扶貧資金財務審計現狀
當前農業綜合開發及扶貧財政資金財務審計仍存在一些問題。具體表現為:農業綜合開發及扶貧資金審計方式效率低。以“同級審”為主,直接導致審計效率低,這種審計方式不適宜兩項資金,致使兩項資金的審計頻率與范圍不夠;“上審下”方式有利也有弊,“上審下”獨立性與權威性相對較高,但是涉農資金來源渠道多,使用范圍廣,“上審下”全方位了解具體情況不現實;“交叉審”方式有優點,也有不足。優點是打破了本縣審計機關難審本縣財政的局面,但沒有解決審計人員素質問題帶來的弊病。事后賬面審計方法作用有限。人員能力、經費等問題致使事前、事中審計無法開展,施工單位憑審核的建設發票到縣級財政報賬,使財政部門縣級報賬制只能從形式上審核資金,沒有很好的發揮審計調查的作用,難以確保實質上的真實合規。
審計對違規行為督促整改及懲處缺乏力度。審計機關沒督促相關部門按審計意見整改,對違法違規行為的督促整改缺乏力度,審計機關也沒有嚴肅懲處。資金管理環節薄弱,審計資源有限。制度的規定及對制度的執行不嚴,行政型審計體制影響審計獨立性,嚴重制約了審計部門獨立行使監督職權,約束了審計監督作用的發揮,同時也降低了審計人員素質及審計工作質量。農業綜合開發及扶貧資金財務審計結果公開程度低,審計結果公告還遠沒有達到國家法律法規的要求,原因是審計結果公告制度不夠完善,審計結果公告受到嚴重的政府制約。
二、改進涉農重點專項資金財務審計的對策
為確保審計項目負責人委派制審計方式效果,推行審計項目負責人委派制,強化項目負責人職責及與小組成員有機融合,從制度和政策上進行創新,在考核評價基礎上,應當制定獎懲機制。
強調全程審計。增強審計機關查處問題的能力和力度,加強對項目立項真實性、科學性的審計,應當審查資金使用單位是否嚴格按照項目內容審計。重點審查項目的完成情況和資金計劃的實現情況,從根本上保障項目報賬的真實性,確保資金真正實現計劃目標。加大違法違規行為督促整改及懲處力度。審計部門必須深入落實審計回訪工作,深入落實審計整改情況,改革行政型審計模式為立法型審計模式;完善相關財經法規。制定農業綜合開發及扶貧財政資金審計督促整改制度,嚴格執行并完善農業綜合開發及扶貧財政資金管理違紀違規處罰制度,審計部門應當依據已有違紀違規處罰制度,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絕不能包庇縱容;改革行政型審計體制。給予審計人員在工資水平和晉升上優厚的待遇,執行并完善兩項涉農財政資金管理違紀違規處罰制度,提高政府審計的效率。
近年來,中央及地方各級政府加大了對貧困地區的扶持力度,并取得了明顯的成效,但由于歷史、自然和社會經濟等方面的原因,在欠發達地區,扶貧開發工作的難度和壓力依然很大,仍然存在一些較大的困難和問題。以__縣為例,目前仍有貧困村50個,占全縣總行政村數的58.1;有貧困人口3.88萬人(人均純收入元1300以下),占農村人口的21.2。
一、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一是農業基礎條件依然比較脆弱。__縣現有農業基礎設施,相當一部分是20世紀50至70年代所建,年久失修,損毀較重,由于基礎設施投入不足,農村集體財力匱乏,農民無力投入或因耕地分散不愿投入等原因,造成農業基礎設施嚴重缺乏,嚴重影響了農業生產和農民收入的增加,抵御自然災害的能力也大大降低,小災小返貧,大災大返貧的現象依然突出。二是農業產業化程度低,農民收入增長緩慢,尤其是龍頭企業量小質弱,帶動能力差,農產品加工增值仍徘徊于很低的水平。三是農民群眾特別是貧困鄉村群眾的市場觀念和競爭意識不強,主動拓展市場、搞銷售的能力不足,農業新技術的普及推廣相對滯后。四是勞動力文化素質低下。據初步統計,__縣農村勞動力80以上是初中畢業,外出打工大多從事純體力勞動。工資性收入一至在低水平徘徊,增長空間有限。五是村級集體經濟薄弱。__縣絕大多數村是負債村,村級債務從幾十萬到七八百萬不等。經過幾年的化債,村組織已傾其所有,從目前來看,村級組織靠自身化解債務的潛力幾乎為零。
二、對策和建議
1、適當調整扶貧資金的投入重點和范圍。扶貧資金應在保證貧困區域和重點貧困村、貧困戶投入的基礎上進行適當調整。一是向提高農民素質方面傾斜,加大對貧困農民的職業技術培訓投入,促進貧困區域勞動力轉移,增加貧困農戶的現金收入。二是向貧困區域基礎設施建設傾斜,按照公共財政原則,采取財政投入、補貼、貼息等多種形式,加大對農業和農村基礎設施投入,增強抵御自然災害的能力,盡快改善貧困鄉村群眾的生產生活條件。三是向貧困地區農業產業化開發傾斜,扶持龍頭企業和產業化基地,帶動更多的的貧困農戶通過產業脫貧。四是向貧困地區的農村教育和衛生醫療方面傾斜,對貧困農民看病及子女上學給予適當進行補貼,減輕貧困農戶的負擔。
2、合理確定扶貧資金項目。在確定農民增收項目時,以人畜飲水、鄉村通路、通電視等為重點,支持貧困地區改善基礎環境,堅持因村制宜、因戶制宜,逐戶落實增收項目,努力避免短期行為、重復性項目,減少資源浪費。充分尊重貧困農戶的意愿,嚴格按規劃安排和實施項目,逐步形成參與式扶貧開發機制。
關鍵詞:農村 財政扶資資金管理 路徑
隨著我國政策不斷重視農村建設,財政扶貧資金的管理工作也受到關注。扶貧資金管理的好壞能直接影響農民的生活質量,現如今的扶貧資金管理出現不少問題,制度不健全和扶貧資金管理理念不足,降低了扶貧資金的使用效率,所以政府應重視財政扶貧資金管理建設體系的建設,來保障農民的生活水平,帶動農民發家致富,從根源上消除貧困。
一、農村財政扶貧資金管理存在的不足
(一)資金籌集制度不完善
農村財政扶貧資金的來源是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財政撥款和社會籌集資金等,而社會籌集資金和政府撥款相比顯得微不足道,就會發生各級政府在籌集資金時弱化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在扶貧資金籌措中的作用,而這種建立在非市場經濟制度下的資金籌集會誘發政府在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流轉的財政資金做出非法手段,現象時有發生,大大弱化了市場經濟的作用。
(二)資金使用制度不健全
各級政府在以自身的利益為主去使用扶貧資金時,沒有考慮到當代農民的主要去向是在外務工,在留守在家的是老弱婦幼群體,高估了受益群體,撥付到這些人民群眾的財政扶貧資金并沒有發揮出真正的作用,創造更多財富。而資金的投放方向往往背離可持續發展戰略和經濟效益,扶貧項目并沒有發揮最大的效益,不能提升農村生產發展效率。
(三)資金的監督管理落實不到位
農村財政扶貧資金能否給農民帶來真正的財富,這與資金的監督管理是否落實到位有很大的關系。扶貧資金撥付到農民手中,需要多種繁雜的流程,資金在這些流程周轉時,監督管理沒有落實到位,相關人員就會利用職權謀取私利,貪污和挪用行為固然增加了扶貧資金成本。扶貧資金在投資項目時,參加人員大多數是村干部,缺乏人民群眾的廣泛參與,并沒有真正發揮監督作用,而資金的使用去向向群眾公開的程度不高,群眾的監督審計落實不到位,就會增加項目真實性的確認工作。
(四)資金運作管理運作不足
農村財政扶貧資金在使用方向和方式存在一些問題,主要表現在各級政府以自身利益為出發點,行政機構的本位主義可能會加大資金使用方向和使用方式風險,這勢必會大大減少扶貧資金的使用效率。目前,我國政府對農村扶貧資金項目規模,資金管理運作機構也比較多,資金流通過程中可能會出現漏洞,主要表現在各個機構部門之間權責界限模糊,發現問題時互相推諉,增加資金運作風險,導致資金運作效率不高,使財政扶貧資金沒有發揮出正真的作用。任何一個項目的投資都有時間價值,資金是否能夠及時注入決定著投資收益,而財政扶貧資金從申請到撥付會花費大量時間,使貧困戶的急缺資金難以及時到位,增加了扶貧資金的運作成本,降低了農民生產自救的實施效率。
二、財政扶貧資金管理理念存在不足
良好的財政扶貧資金管理制度能夠保障資金的使用效率,若農村財政扶貧資金管理的觀念存在問題,就會使資金的使用效率大大折扣。現如今財政扶貧資金的管理理念不足主要是太過于依賴外源性扶貧理念和一元化的扶貧績效考核。
(一)外源性扶貧理念問題
農村扶貧資金在實施項目管理中,一味聽從外源性扶貧理念,認為工作核心是農業發展和土地使用,扶貧觀念較為落后,無法與市場經濟的發展接軌,更無法消除貧困。而外源性扶貧管理觀念管理工作往往缺乏市場洞察力,往往把把珍貴的扶貧資金投入到生產效率不高的農民和土地上,限制了農民自我生產能力和獲取收入能力;投入到農業的扶貧資金,只能解決眼前的農民貧困,不能從根源上消除貧困。
(二)一元化扶貧績效考評理念問題
目前我國政府缺少一套完善的扶貧績效考核體系,中央財政撥給地方的扶貧資金主要受一元化扶貧績效考評理念的指導,扶貧資金的計算主要考慮貧困人口的數量、農民的人均純收人等因素,單一經濟因素的計算方法忽略了各個經濟因素之間的相互影響,從而弱化農村財政扶貧資金的綜合運用率。短期經濟效益的追求是以破壞農業生態和社會穩定為代價的,可見一元化的扶貧消極考核還會加大自然災害和社會風險因素的發生。
三、完善農村扶貧資金管理存在的不足的措施
(一)完善資金籌集制度
政府投入資金占主導地位建設扶貧項目的局限性是農村扶貧資金管理者需要著重考慮的問題,所以資金管理者需要完善資金籌集制度,從根源上消除貧困,提高資金使用效率。農村扶貧資金管理者需要建立面向全社會的開放式的農村扶貧資金管理平臺,宣傳扶貧資金投入的作用和向社會公眾展現扶貧資金使用清單,接受群眾監督和審計,從而吸引社會公眾投入農村扶貧項目的社會公眾事業上,同時資金管理者應權衡政府財政資金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投入量的比例。健全的資金籌集制度能夠強化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作用,消除現象的發生。
(二)健全資金使用制度
農村財政扶貧資金的使用應當考慮當代農民的去向,政府應當建立專業人才扶貧資金管理程序小組,以此提高農村財政扶貧資金的運用決策能力及規范化的管理水平。積極推廣互助型資金的使用,以合作社為平臺,把上級無法細化到戶的財政資金直接分配到農民手中,再把限制的農戶資金集中,把使用權從政府轉移到農民手中。能夠切實提高扶貧資金的使用效率在扶貧資金公共管理平臺上完成扶貧資金管理的一切操作,使資金的去向能夠公開透明化統一管理。同時農村財政扶貧資金管理機構還需健全農村財政扶貧資金中縣級專戶的管理及集中報賬的制度,從而能夠從根源上消除政府人員機會。
(三)落實扶貧資金的監督管理
精簡財政扶貧資金的部分流程,減少資金接觸人員貪污和挪用資金概率。同時扶貧項目的開發建議應有農民群眾成立代表小組參加,扶貧項目在實施的過程中對項目的進度和資金使用狀況要公布于眾,接受群眾監督,保障扶貧資金發放的真實性和合理性。加強工作人員的職業道德建設,提高工作素養,建立獎懲機制能夠有效規范工作人員的工作行為,保障財政資金的安全性。財政部門要不定期的是抽查扶貧資金的運作狀況和資金使用效率,是有限的扶貧資金發揮更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四)完善扶貧資金管理運作不足
規范農村財政扶貧資金的使用方向和方式,讓少量的財政資金能夠正確投入到有前景的農業項目中,消除本位主義帶來的風險。健全資金運作管理制度的單位權責劃分,精簡單位部門數量,是其各司所職,加強部門之間的溝通交流,是資金運作中發生問題,能夠及時解決,精簡資金撥付過程,保障財政扶貧資金能夠及時有效地發放到急缺的貧困農民手中。
四、加強農村財政扶貧資金管理理念建設
(一)保障扶貧資金理念與時俱進
農村財政扶貧資金的撥付與使用要跟上市場經濟的發展,吸取外源性扶貧資金管理理念優秀經驗,結合當代農村市場發展創新性農業資項目。財政資金的撥付還應考慮各個地方的貧困等級,科學分撥部分農村財政扶貧資金,保障扶貧資金的正確使用方向。全面考察農業市場的發展狀況,解放生產力,建立能夠脫離外界扶貧資金援助的自我經濟供給體制,幫助農村貧困地區的農戶實現減貧,減少返貧的機率。
(二)建立多元化扶貧績效考評理念
多元化扶貧績效考核評論不僅考慮了農村人口的數量和農民人均純收入因素還考慮多種經濟因素影響財政扶貧資金的使用效率。例如市場投入量和需求量,生態環境和社會穩定因素之間的相互影響,以此來考核農村扶貧資金績效。這種績效考評的方式能夠貫徹可持續發展戰略,按照效益優先的法則,制定科學、合理的農村財政扶貧項目規劃,并重點監管農村財政扶貧資金的使用狀況,從而提升農村財政扶貧資金的使用效率。
政府逐年增加扶貧投入是中國農村扶貧開發的主要手段和農村脫貧的強大動力。農村扶貧規模的不斷擴大,增加了扶貧資金管理工作,農村財政扶貧資金在管理中會出現很多問題,但若及時發現資金管理中存在的不足,完善資金籌集制度;健全資金使用制度;落實扶貧資金的監督管理;完善扶貧資金管理運作不足,在從思想理念上下足功夫,認識當前市場環境的發展趨勢,建立健全的資金使用考核績效制度,以此提高資金使用效率,農村財政扶貧資金才能真正發揮出惠民利民的作用。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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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實施低收入農戶奔小康工程以來,扶貧工作的做法與成效
年底,全縣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10158元,年均增長13.6%。4年來,省市縣三級財政共投入扶貧資金6855萬元。已有19200戶低收入農戶家庭人均純收入超過4000元,占全縣低收入農戶總戶數的80%(基數不包含低保戶、五保戶),消除了人均收入2500元以下的低收入農戶。具體成果如下:
1、加強特色優勢產業培育,促進農民增收致富。五年來,我縣山區鄉鎮堅持因地制宜,特色產業發展迅速。到年末,全縣共有茶園面積7.58萬畝,茶葉產值1.8億元,比2007年2.8萬畝7500萬元分別增長了170%和140%;山地蔬菜面積2.51萬畝,產值8122萬元,比2007年面積增長43%,產值增長66%;中藥材面積2.24萬畝,產值1.83億元,比2007年增長56.4%;筍竹面積14萬畝,產值2060萬元,比2007年增長560萬元;水果面積9.9萬畝,產值1.8億元,分別比2007年增長15.1%和74.7%。目前,我縣的幾個欠發達鄉鎮基本都有自己的特色產業,如的高山蔬菜、茶葉和的茶葉與果木,南屏的楊梅和中藥材,龍溪的淡水養殖等。
2、加大基礎設施建設,改善生產生活條件。五年來,全縣共投入改善基礎設施的各類扶貧資金12.4億元,其中完成201整治村,11個全面小康示范村,5個整鄉整治建設,2個中心村已通過省級驗收;新建山區公路和機耕道路3580公里,改善水利灌溉條件15000畝,完成小流域治理12.563平方公里,山塘水庫除險加固265座,改造產地農貿市場35家。這些基礎條件的改善,為改變貧困鄉村的生產生活條件,加快脫貧致富步伐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3、加快下山搬遷和城鎮化建設,推進城鄉聯動發展。截止年末,我縣在建下山移民安置區(點)15個,總占地面積1304畝,已完成下山移民安置區安置8809戶30390人,其中幸福花苑以公寓房安置下山移民屬省內首創,得到省市領導的充分肯定。鎮小區與新村、鎮朝陽小區與新村、鎮新村、鎮新村等幾個整村移民安置區也基本形成。下山移民工作從宣傳發動、政府推動轉變為群眾自覺行動和迫切要求,有力推動了城鄉協調聯動發展。
4、開展農民教育培訓,全面提升農民素質。通過實施“千名干部當教員,十萬農民提素質”工程,我縣在各重點產業鄉鎮舉辦了茶葉、山地蔬菜、果木、中藥材等農業實用技術培訓、轉移就業培訓以及相關技能培訓等。近幾年我縣勞務輸出年均14萬人左右,進城務工經商已成為山區農民一大主要收入來源。-年,實施轉移就業培訓12700人次。
5、發揮結對幫扶作用,爭取多方力量支持。五年來,省、市有關單位、路橋區以及縣級有關單位下鄉結對幫扶4300人次,完成項目350個,共投入幫扶資金1985.76萬元,主要用于山區鄉鎮基礎設施建設、特色產業發展和安置就業等。
6、來料加工業成為低收入農戶增收的重要途徑。到年底,全縣經紀人共750名,有2.15萬戶4.5萬人從事來料加工;有來料加工專業村18個,來料加工點236個,年加工收入4.2億元,初步形成了以汽車飾品、木珠為主的坦頭來料加工基地,以襪業為主的來料加工基地,以燈飾為主的福溪街道、泳溪來料加工基地,以工業用布為主的來料加工基地,來料加工業務遍及全縣15個鄉鎮街道。
7、積極探索金融扶貧工作。引導農業龍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向銀行融資,共有39家龍頭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社貸款,總額達4758萬元,如按年息3%全部貼息,總貼息資金達80多萬元。新辦8個資金互助組織試點村,入股農戶860戶,互助資金總量331.3萬元,累計發放借款333戶252.6萬元。引導低收入農戶發展“短平快”的種、養、殖項目,對有致富意愿和發展項目的農戶實施小額信貸支持。發放小額信貸1009.6萬元,貼息24.6萬元。以上幾項金融幫扶舉措直接帶動低收入農戶4600多戶。
二、當前扶貧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產業扶貧存在的問題。在這一輪低收入農戶奔小康工程中,我縣289個省級低收入農戶集中村,每年安排20%左右實施產業發展項目,這種女散花、普降細雨的做法,也暴露出不少問題:一是點多錢少時間短,扶貧成效看不見。過去4年,我縣共補助省市縣三級產業扶貧資金1557萬元,扶持項目498個項目,平均每個項目僅3.13萬元,村級產業發展補助資金最多6萬元、最少1萬元,扶持時間都是一年,效果不明顯。二是存在扶貧資金移用現象,很難真正扶到農戶。由于近年村級基礎設施投入較大,幾乎所在村都出現村級集體經濟虧空問題。幾萬元的扶貧資金到村后,很容易產生移用,填補集體經濟不足。三是村級不愿意做產業扶貧項目。發展農業特色產業需要好幾年的努力,周期長、見效慢;相反,搞村莊整治、建集體屋,效果立竿見影。許多村干部都不愿發展特色產業,更樂意搞村級基礎設施建設。
2、下山移民存在的問題。一是移民補助標準太低。現行省下山移民補助資金人均5600元,根本無法完成山區農戶搬遷。而且按現行的一戶一宅政策,還要求拆除舊房。因此,這樣的補助標準,對于沒有經濟實力的,補了也移不下;而對有一定經濟能力的,移下來了也不差這點錢,寧可不領取補助也不愿拆除舊房。二是安置區建設滿足不了山區群眾的購房需求。安置房“一房難求”是我縣下山移民工作的真實情況,如幸福花苑四期每20戶申請購房者只有1戶可通過抽簽分到安置房。三是移民安置區(點)基礎設施建設沒有專項補助資金。創建一個縣級下山移民安置小區,公共基礎設施投入每戶平均至少10萬元,創建一個鄉鎮級下山移民安置小區,公共基礎設施投入每戶也需要3萬元以上,但現在財政沒有這塊專項補助資金。四是征地困難、成本高。下山移民搬遷村世居在高山與偏遠地區,一般在中心村及其它地方沒有土地,想調換其它村的土地建房難度十分困難。移民小區往往是規劃選址在集鎮或交通便利的公路沿線附近,容易與基本農田保護政策形成沖突,使下山移民建設用地有指標而無法落實的情況。
3、來料加工存在的問題。一是來料加工檔次較低。目前來料加工雖然品種數量多,但普遍檔次較低,大都停留在原始的粗放型加工階段。二是無序競爭較為嚴重。我縣經紀人在洽談業務時存在相互壓價的現象,直接影響著加工戶的加工收入和來料加工業的健康、有序發展。三是省財政以獎代補資金靈活性不夠。這兩年我縣連續在義烏舉辦來料加工培訓與業務洽談會,召開結對幫扶推進會,效果顯著,但在審計中認為不能有此項開支。
4、金融扶貧存在的問題。一是村級資金互助組織本金、工作經費太少。中央級互助組織僅補助30萬元,省級20萬元,入股農戶想貸款人數多,不能滿足。資金互助組織是非營利組織,按照資金互助組織實施辦法,年度農戶貸款占用費收益只能30%用于資金互助組織工作經費。經對我縣已開展的6個試點村了解,年占用費收益在7000至10000元。只有2000至3000元的工作經費,僅只能解決日常的辦公用費和交通費,而涉及理事會審批、監事會監督、財會人員做帳入帳、資金審計等工作都是無償服務,長此的無償服務,將影響資金互助組織的運行。二是農業龍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擠占產業扶貧資金。根據政策,產業扶貧資金可用于農業龍頭企業、農民合作社,這一來,每年總有不少合作社擠進來,一個企業或合作社,拿幾萬元項目補助,花了不少時間和精力,對企業的發展壯大效果很小。
5、結對幫扶中存在的問題。一是幫扶形式相對比較單一,大多以投入到公益性的基礎設施項目較多,而一些深層次項目偏少,缺少造血型、互惠互利的幫扶合作。二是極少數結對雙方疏于聯系,結對工作流于形式。如省級幫扶單位路橋區橫街鎮與鎮結對,年全年都沒有實際幫扶行動。
三、推進下一輪扶貧工作的幾點建議
1、以創建扶貧基地為抓手,尋求產業扶貧新突破。在走訪與調研中看到,有些村的產業都已成規模,村民收入都比較高,而且發展有后勁,產業前景好,農民嘗到甜頭,發展產業的信心比較足。而一些產業空白村,村民的收入就比效低,發展缺乏后勁。通過這幾年的實踐與探索,認為尋求產業扶貧新突破,創建扶貧產業基地是一條值得一試的發展思路。總體思路是扶貧基地建設要突出農戶直接參與建設,讓農戶直接受益,這也正是扶貧工作的本質要求。初步的工作目標是今后5年內,在我縣低收入農戶集中村培育15-30個扶貧產業基地,努力做到扶一個成一個。扶貧產業基地在低收入農戶集中村范圍內篩選,條件是農戶要求迫切,村兩委班子團結、責任心事業心較強,有一定的產業基礎及良好的發展優勢,與所在鄉鎮產業發展要求及相關部門產業規劃相一致,符合一鄉一品產業發展格局,集中連片,面積在50畝至500畝之間,每個基地參與農戶在30戶以上。補助周期根據所發展產業生長特點,從種苗到投產的正常生長周期作為補助期限,一般扶持期限在3-5年;補助環節包括:種苗培育選購、基地土地開墾整理、路渠坎井建設、農藥肥料、生產性用房、電力設施、加工設備、保鮮冷庫、產品包裝設計印制、技術咨詢與培訓、運輸車輛、宣傳促銷廣告等。
2、把中心村移民小區建設作為重點,尋求與農房改造有機結合,推進新一輪移民工作。
一是提高補助標準,減輕移民戶負擔。下山移民工作中有個怪象:一方面,補助標準偏低,移民進度不快;另一方面,又有大額移民資金在縣級財政賬戶撥付不了。究其原因就是移民指標過多、人均補助標準太低,因此,建議省里減少每年移民數量、提高補助標準、鼓勵自發移民。二是建議省級財政安排下山移民安置區(點)基礎設施建設專項補助資金。我縣好幾個移民小區建成后,公共基礎設施沒跟上,嚴重影響村容村貌、影響村民生產生活,如鎮的圳頭小區、鎮的小區;另幾個小區道路硬化后,負債累累,單憑村集體經濟十幾年都無法償還,如鎮小區和鎮的新村、上七新村。三是建議把下山移民與農房改造有機地結合,把中心村農房改造項目作為下階段下山移民工作的重點。的幸福花苑及其它集鎮小區靠土地價格政策性優惠來吸引山區農民,但近年小區由于征地等原因很難啟動。若把下山移民與低收入農戶集中村農房改造有機地結合,將是一個行之有效的做法。我縣選了幾個低收入農戶集中村試點,感到很有成效,這是加強資金整合、加快移民進程,深受鄉鎮、村兩級歡迎的做法。當前在實行的農房改造項目,財政補助每戶達到6-7萬元,而農戶建房成本要達到20-30萬元,如農戶能同時享受下山移民補助,則可減輕農民建房成本,既推進了農房改造進程,又改善了山區農戶生活條件,也達到扶貧的真正目的。建議能就此項工作作出明確規定。
3、加強業務培訓,發展電子商務,促進來料加工業的快速發展。
近年,我縣成功組織來料加工經紀人赴樹人大學和義烏黨校參加業務對接會和培訓班,舉辦經紀人與客商業務對接活動,收到理想效果。為了既能推進工作又使資金用得合理合規,建議省里對來料加工補助資金使用范圍適當調整,對培訓與業務洽談活動給予支持。開展電子商務是現代社會的發展趨勢。隨著全民電子商務時代的到來,襪業、汽車用品等來料加工行業的經營方式也悄然發生了改變,經紀人紛紛將汽車用品、襪子放到了網上賣,并收到了前所未有的效益。經營戶呂道宗的包芯絲襪銷量高居淘寶網第一名,登上了淘寶網的首頁。大家都十分看好這一新興產業,我縣打算在建一個襪業電子商務城、在坦頭建一個汽車用品電子商務城,抓住機遇做大做好。因此,建議對發展電子商務給予政策支持。
論文關鍵詞 農村 扶貧開發 貴州省 政策
一、貴州省農村扶貧開發工作現狀
(一)貴州省農村扶貧開發的法律保障制度
貴州省專門針對扶貧開發出臺的法律法規主要是于2013年3月1日正式施行的《貴州省扶貧開發條例》。在制定該《條例》時,由于受自然條件、歷史文化等很多方面因素的制約,我省在全國范圍內仍是農村貧困面最大、貧困人口數最多、貧困程度最深的省份之一。按照當時國家規定的扶貧標準,我省還有貧困人口1149萬,占全國農村貧困人口總數的9.4%;貧困發生率高達33.4%。在全國14個連片特困地區中,我省有烏蒙山片區、武陵山片區、滇桂黔石漠化片區共計70個縣,該區域的貧困人口占全省總數的86.3%、貧困鄉鎮占87.6%、貧困村占84.3%。由此可見,在制定《條例》時,我省的扶貧開發形勢是非常嚴峻的,扶貧攻堅任務仍非常重。為了讓我省扶貧開發工作有法可依,也為了規范各種扶貧開發行為,保障貧困地區的經濟、社會更好地發展,幫助扶貧對象走上脫貧致富的道路,減小城鄉和區域發展差距,早日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并結合國家和我省的有關扶貧開發政策,制定《條例》是非常必要的。
《條例》對扶貧對象、政府及相關部門所承擔的扶貧開發責任、扶貧項目地管理、扶貧資金地管理、扶貧開發的保障措施、法律責任等問題都作出了相應的規定。這使得我省的扶貧開發工作有了法律法規進行保駕護航。
(二)貴州省農村扶貧開發工作取得的成效
貴州省在過去五年,貧困人口數減少656萬人,易地扶貧搬遷人口數達66萬人,有35個貧困縣、744個貧困鄉鎮摘帽,貧困發生率下降到14.3%。當然,《條例》也起到一定作用,《條例》的制定標志著我省扶貧開發工作進入了依法推進的新階段,同時確保了農村扶貧開發工作有法可依。該《條例》實施期間全省專項扶貧、行業扶貧和社會扶貧“三位一體”大扶貧格局得到進一步鞏固。
二、 貴州省農村扶貧開發存在的突出問題
雖然,貴州省在過去五年的扶貧開發工作中取得了顯著成效,《貴州省扶貧開發條例》實施以來也起到一定保障扶貧開發工作開展的作用。但是,為了與全國同步實現在2020年達到小康標準,貴州省在接下來的五年里,仍需要面臨每年讓一百余萬貧困人口脫貧的巨大壓力,所以我省農村扶貧開發形勢依然十分嚴峻。我省88個縣區中有70個屬于集中連片扶貧開發縣,全省還有農村貧困人口745萬人,再加上我省不少地方的基礎設施仍然處于非常薄弱的狀態,人民群眾因災、因病致貧,甚至返貧的現象比較嚴重,所以扶貧攻堅任務依然非常艱巨,要依法推進扶貧開發工作還面臨著各種各樣的實際困難和問題。
首先,對于扶貧開發的法規、政策認識有待提高,《貴州省扶貧開發條例》適用性不強。部分基層干部、群眾對《條例》以及扶貧開發的相關政策還不夠了解,很多地方對于怎樣穩固扶貧成果、防止返貧的工作不夠重視。我省的扶貧開發條例已經施行三年多,期間國家層面和省級層面都出臺了大量有關扶貧開發的政策,我省的扶貧開況也在不斷發生著變化。《貴州省扶貧開發條例》作為我省扶貧開發的法律制度保障已經出現了適用性不強的問題。
其次,基層的扶貧隊伍工作能力較弱,還需加強精準扶貧工作力度。部分基層扶貧開發工作人員素質不高,對于扶貧開發政策及《條例》的執行并不到位。導致扶貧開發工作出現很多問題,例如扶貧對象識別不精準,一定會影響總體扶貧開發規劃落實、扶貧項目地開展、扶貧資金地發放等很多工作的精準程度。
再次,投入的扶貧資金不足,扶貧資金地使用、管理、監督有待加強。在扶貧資金投入的問題上,盡管各級財政每年都在增加投入,但投入資金總額與扶貧任務需求還是沒法適應。對于資源整合的問題,《條例》中有對于資源整合的規定,但執行效果并不太好,有些部門還是存在各自為政的現象,沒能使不同的扶貧資源結合在一起發揮更大的效用。對于資金使用的問題,財政扶貧資金使用途徑過于單一,使得扶貧資金發揮的作用很有限。對于資金管理的問題,例如存在部分項目資金發放較晚,使得項目實施單位難以開展工作,以致影響到項目實施進度。對于項目資金公示公告制度執行的問題,《條例》也有明確的公示規定,但仍有部分地方出現公示公告內容不完整的問題。還有貧困地區扶貧?苑⒅械姆缸鏤侍猓?廡缸鐨形?婕俺?街叭ń?猩笈?钅孔式稹⑽淳??幾謀浞銎犢?⑾钅亢妥式鷯猛荊?傲臁⑿楸ā⑴燦梅銎犢?⒆式鸕刃形??渲校?勾嬖?a class=content_a href=/class_free/81_1.shtml>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相關部門的工作人員、的行為,在《條例》中也規定了責任追究制度,但因為監管不到位導致這些犯罪行為仍然存在。
最后,安排的扶貧項目不切合當地實情,項目實施效果不理想。問題出現在有的項目沒有考慮清楚當地自然條件、經濟條件、人員條件,從而導致項目實施效果并不理想;一些項目規模太小,又很分散,沒法形成一定規模,以至于缺乏市場競爭力;有些項目的后期管理不到位,而且相關部門的監督工作也不及時,直接導致項目失敗;還有針對缺乏基礎設施的貧困地區的相關設施建設項目安排得太少,鄉村道路、水利設施等問題都急需解決。
三、 貴州省農村扶貧開發法律保障制度的完善建議
(一)加大學習宣傳扶貧開發政策法規的力度
各級各部門必須加強對扶貧開發政策法規的學習以及貫徹落實,加強扶貧工作者對于做好扶貧開發工作的緊迫感與責任感,要充分意識到扶貧開發是一個持久的系統工程,脫貧目標需要考慮很多方面情況,每個扶貧工作者都必須全力以赴才能完成好這項工作。扶貧工作者必須熟練運用《條例》和扶貧開發政策開展工作,并且要幫助農民群眾了解《條例》和扶貧開發政策,調動農民群眾對于扶貧開發的積極性。要大力宣傳《條例》和扶貧開發政策,以期在整個社會環境中營造依法開展扶貧開發的良好氛圍。
(二) 加強扶貧開發隊伍的建設
努力提高農村扶貧開發工作隊伍的綜合素質,以適應新階段繁重的農村扶貧開發任務的需要。按照《條例》規定,加快設置貧困鄉鎮的扶貧工作機構,安排各項扶貧工作的專職工作人員。同時,也要提高農村扶貧開發干部隊伍的質量,定期對農村扶貧開發干部進行扶貧工作培訓,并進行相關人才的引進,保障農村扶貧開發工作的高質量。通過加強農村扶貧開發隊伍的建設,提高農村扶貧開發工作的精準度,全面準確地對致貧原因進行深入分析,嚴格劃分扶貧對象和救濟對象,制定出切合實際的幫扶計劃,確保各項扶貧開發政策的順利實施。
(三) 增加扶貧資金投入,加強資金項目監管
竭盡全力去爭取中央財政的專項扶貧資金、定點扶貧和對口幫扶等資金支持我省扶貧開發事業。同時,加大地方財政對于扶貧資金地投入,吸引更大范圍的金融資金、社會資本參與到扶貧開發事業中,并建立起扶貧資金地有償使用、多元投入機制。加強對于扶貧資金的監管力度,加快資金撥付和項目實施進度。集各方力量,充分整合利用扶貧資源,提高扶貧資源的整體效用。要保障產業化扶貧的重點項目投入,也要提高扶貧項目的覆蓋面。切實做好貧困地區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進一步完善扶貧項目立項、審批、實施、驗收、評估等管理制度。認真執行扶貧資金項目公示公告制度,提升人民群眾對項目建設的積極性。按照《條例》規定,財政、扶貧、審計、監察等相關部門須做好監管工作。
(四) 努力提高產業扶貧項目的實施效果
讓龍頭企業、合作社更好地發揮帶動作用,組織農民打造充分利用當地優勢自然條件,并具有地方特色的養殖、種植基地和食品加工基地,提供相關農業科技技術,做好特色品牌建設,以提高市場競爭力。進行產業扶貧的同時也不能忽視對于生態環境的保護,制定項目時要考慮當地實際情況,充分尊重群眾的意見,盡量轉變當前部分群眾配合度不高、項目監管不到位的情況,細分各部門職責,全面調動相關部門和貧困農戶的積極性,全力推進項目開展,提高項目實施效果。
(五) 調整扶貧開發機制
要著眼于增強貧困地區的內生動力,積極轉變傳統的扶貧方式、手段,從提高貧困群眾的自我脫貧能力入手,創新扶貧工作思路、形式、方法。在實際工作中,要正確協調好貧困農戶盡快脫貧與長遠生計、典型示范點建設與幫扶全部貧困人口總體推進的關系。堅持產業扶貧與智力扶貧并重,充分發揮基層組織、駐村幫扶干部和農業技術人員的作用,宣傳好黨的各項惠民政策,幫助貧困農戶學習掌握實用技術,提高綜合素質。
(六) 加強依法監督工作
按照《條例》的規定,充分發揮各級人大常委會、人大代表的監督作用,通過聽取專項報告,以人大代表執法檢查、工作調研等多種形式,加大對農村扶貧開發工作的監督檢查力度。而各級政府以及農村扶貧開發工作的相關部門應當積極主動地接受監督,以此提高各級政府、相關部門對于農村扶貧開發工作的重視程度,更好地完成各項農村扶貧開發工作,使我省農村扶貧開發取得更大的成效。
我市現有農村福利院11所(進行法人登記10所),總占地面積達556畝,其中建筑面積41883,生產基地315畝,固定資產達3000多萬元,都是從2003年開始由原來閑置學校、鄉政府、衛生院改擴建整合而成的,基礎設施非常陳舊,安全隱患非常突出。2015年6月,河南魯山康樂園老年公寓“5.25”火災事故發生后,市人民政府組織市民政局等8個單位抽調40多名干部對全市養老機構進行安全隱患排查,發現我市11個農村福利院都不同程度的存在安全隱患問題。十二五期間,我們雖然通過多方籌集資金對全市農村福利院進行了不同程度改擴建和危房維修改造,但由于地方財力有限,上級維修改造項目額度較小,從一定程度上制約了福利院的長效發展,導致部分危房不能及時得到維修,既是維修,也是修修補補,小打小鬧,缺乏統一規劃,整體水平與我市經濟社會發展的水平不相匹配,供養能力和供養水平已落后于其他周邊縣市。
一是有政策支持。有精準扶貧政策。根據__省人民政府辦公廳__政辦發【2015】63號“關于創新建立貧困縣資金整合機制實施精準扶貧的意見”精神,為有效解決當前財政資金使用分散、社會資金合力不強、扶貧開發效益不高的問題,集中財力精準扶貧、精準脫貧,按照全省扶貧攻堅“精準扶貧、不落一人”的總要求,各地以縣為主體,全面統籌,整合資源,徹底打破“撒胡椒面”和“打醬油的錢不能買醋”的困局,化零錢為整錢,集中財力精準扶貧精準脫貧。統籌資金的主要權利在縣級,縣級政府可根據扶貧開發工作實際需要,按照規劃調整和改變項目資金用途,報相關主管部門備案,省市有用相關部門須積極支持配合。有特困供養制度要求。根據國發【2016】14號“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健全特困供養人員救助制度的意見”精神,要大力提升機構管理服務能力,加快推進農村供養服務機構設施達標,為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員集中供養提供條件。有新的審計理念。根據__審財發【2016】8號“__省審計廳關于切實履行審計職責大力推進財政專項統籌和扶貧資金整合的意見”精神,審計部門要堅持實事求是,準確把握政策界限,“……不能以原有的各項專項資金管理規定作為衡量標準,不得將跨科目調劑預算、跨部門或項目撥付資金等打通使用資金的舉措,作為預算執行不嚴格或挪用資金進行定性和處理;不得將整合中調整資金投向、變更實施項目的行為,作為違紀違規問題進行定性和處理”。
二是有項目支撐。根據“十三五”民政專項建設規劃、國家重大建設項目庫三年滾動投資計劃規劃及2016年中央預算內投資項目建議方案的通知精神,納入2016年中央預算內投資項目的農村福利院,可以按照每個床位補助,中央投資力度較大。
三是有實際需求。鎮處農村福利院亟需建設。農村低保、五保對象是被認定的精準扶貧對象,并且是精準扶貧對象中最困難的群體,特別是農村五保對象。現我市農村五保供養對象有1198人,其中集中供養528人、分散供養630人,分散供養對象占53%。大部分分散供養對象由于鎮(處)村監護管理職責不到位,導致他們生活狀況和居住環境都非常差,嚴重影響了黨和政府在人們群眾心目中的形象和威信,也給民政部門的監管帶來了難度和風險。一方面是分散供養對象的居住條件和環境有待改善,急需保障他們的住房安居(精準扶貧四保障內容之一),另一方面是我市現有農村福利院基礎設施陳舊,大部分還存在一定的安全隱患,供養水平和供養能力有限,不能保障全市農村特困人員的集中供應需求。我市農村福利院急需提檔升級,實現救助兜底脫貧。同時,脫貧任務艱巨,時間緊迫,2017年我市貧困人口和貧困村要全部出列。
根據__政辦發【2015】63號、國發【2016】14號、__審財發【2016】8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市養老服務體系現狀,建議整合精準扶貧易地搬遷資金,以現有農村福利院為依托,合理布局,統籌安排,進行基礎設施建設,為分散供養五保對象和其他特殊困難人員提供集中安置托養點。由市政府統一負責,扶貧辦、發改局、財政局、民政局等相關部門配合,將我市農村福利院基礎設施進行新建改擴建,提檔升級。
一是各項政策要銜接好。精準扶貧易地搬遷資金用于建設農村福利養老機構,發改、扶貧、財政部門要辦好規劃調整和改變項目資金用途手續,報相關主管部門備案。
二是民政部門要監管好。以農村福利院為依托,集中托養散養五保對象和特殊困難群眾,要嚴格按照政策審核把關,實行動態管理,并制定出臺相關制度,防止政策走樣。
三是項目資金要整合好。充分利用歷史機遇,將扶貧資金、發改項目資金、民政維修改造資金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