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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3-08-16 17: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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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為規范港口建設、經營和管理,維護港口安全和當事人合法權益,促進港口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省港口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本市行政管轄范圍內港口規劃、建設、維護、經營、管理及其相關活動。
第三條港口岸線所在地政府(縣區級)應當將港口建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港口資源。
第四條港口發展實行政府投資與社會投資相結合,積極鼓勵不同形式的經濟組織和個人投資建設、經營港口,依法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第五條市交通運輸局負責全市港口的行政管理工作;其所屬的港口管理局具體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港口的行政管理工作。
成立市長江岸線開發利用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管理委員會),協調管理長江岸線資源的開發利用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市港口管理局,負責日常工作。
市規劃、國土資源等部門依法負責港口岸線陸域控制、土地使用審批等工作,市水利部門依法負責港口岸線灘涂使用、防洪等審批工作。
第二章港口規劃與建設
第六條港口總體規劃和港區控制性詳細規劃由市交通運輸局組織市港口管理局編制,經市政府審核同意后,依法定程序報請批準、備案。
第七條港口規劃應根據合理利用岸線資源的原則,與我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總體規劃及其他有關規劃相互銜接,統籌兼顧經濟社會發展與國防建設的需要。
港口規劃的修改,按照港口規劃的制定程序辦理。
第八條港口建設項目應當符合港口總體規劃和港區控制性詳細規劃。不得違反規劃規定建設港口、碼頭和其他設施。
第九條港口建設項目應當在取得所在地政府(縣區級)同意后,依照法律規定辦理審批、核準或者備案手續。
第十條建設港口工程項目應當按照安全生產、環保、水利、海事、航道等部門的要求編制相應的評價報告。港口建設項目的安全設施、環境保護設施必須按照設計要求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
第十一條港口建設工程依法實行施工安全監督和質量監督制度。港口建設工程安全監督機構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對港口工程建設安全開展監督工作。港口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標準和技術規范依法對港口工程建設質量進行監督管理。
第十二條港口建設工程竣工后,項目法人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在港口工程建設項目試運行前向市港口管理局備案。港口建設工程試運行完畢后,具備竣工驗收條件的,項目法人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向市港口管理局申請辦理項目竣工驗收手續。驗收合格的,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三條在港口總體規劃區內建設臨時性建筑物、構筑物或設施的,應報經所在地政府(縣區級)和市港口管理局同意。當港口建設需要時,上述臨時性建筑物、構筑物或設施的所有人或經營人自接到市港口管理局拆除通知之日起30日內必須無條件拆除。
第十四條市交通運輸局和市港口管理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負責進出港航道、錨地等港口公共基礎設施的建設和維護,視情對港口內的錨地進行調整。
第三章港口岸線管理
第十五條港口岸線資源應當按照符合《市城市總體規劃》、《港口總體規劃》要求,優先保障公用碼頭建設的需要,按照控制優化增量,清理整合存量,堅持深水深用和節約使用的原則進行開發利用和管理。
港口岸線資源應當在批準的期限內有償使用,具體辦法另行制定。
第十六條港口岸線包括規劃中相應的港口用地。新開發的港區港口用地縱深應當符合港口規劃的要求;已開發港區港口用地縱深不足的應逐步擴大、整合。規劃、國土資源等部門應優先保障港口建設用地。
第十七條利用港口岸線建設港口設施的,應當首先征得選址所在地政府(縣區級)同意后,再向市港口管理局提交下列書面材料:
(一)申請人基本情況;
(二)擬選岸線位置、長度情況說明及相關地形圖;
(三)擬建碼頭規模及功能情況說明;
(四)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市港口管理局收到上述書面材料后應及時提請管理委員會研究。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日內作出回復。認為選址不合適的,回復時應說明理由。
第十八條使用港口岸線的,建設單位應當向市港口管理局提交下列材料:
(一)港口岸線使用申請;
(二)提供由具備測繪資質的機構繪制的港口岸線選址區域1:500至1:2000水域、陸域地形圖;
(三)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或設計方案;
(四)其他相關材料。
市港口管理局應當自收到申請及相關材料后,10日內將初步審查意見和申報材料報省港口管理機構。
第十九條取得港口岸線使用權的單位或個人,應自取得使用權之日起2年內開發利用。超過2年未開發利用的,按規定無償收回港口岸線使用權。
第二十條需要臨時使用港口岸線的,應向市港口管理局提出書面申請,由市港口管理局在15日內作出批準或者不予批準的決定,臨時使用岸線的期限不得超過2年。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在臨時使用期限屆滿前20日內向市港口管理局書面提出延期申請。延續期限不得超過1年。
第二十一條在獲準臨時使用的港口岸線范圍內,不得建設永久性建筑物、構筑物和其他設施。臨時使用港口岸線期滿后,使用人應當在30日內恢復岸線原貌。
在臨時使用期限內,為了公共利益需要收回港口岸線的,港口岸線臨時使用人應當無條件拆除所建設施,退出所用岸線。
第二十二條港口岸線使用人(含岸線臨時使用人)應當按照批準的范圍、用途及期限使用港口岸線;確需變更岸線使用用途、范圍或者轉讓港口岸線使用權的,應當按照原申請程序辦理變更手續。
第二十三條經市港口管理局認定為非法占用港口岸線的,由所在地政府(縣區級)組織清理,對違法所建設施予以。
第四章港口經營
第二十四條從事下列港口經營活動,應當依法向市港口管理局申請港口經營許可,并辦理工商登記:
(一)為船舶提供碼頭、過駁錨地、浮筒等設施;
(二)為旅客提供候船和上下船設施和服務;
(三)為委托人提供貨物裝卸(含過駁)、倉儲、港內駁運、集裝箱堆放、拆拼箱以及對貨物及其包裝進行簡單加工處理等;
(四)為船舶進出港口、靠離碼頭、移泊提供頂推、拖帶等服務;
(五)為委托人提供貨物交接過程中的點數和檢查貨物表面狀況的理貨服務;
(六)為船舶提供岸電、燃物料、生活品供應、船員接送及提供垃圾接收、壓艙水(含殘油、污水收集)處理、圍油欄供應服務等船舶港口服務;
(七)從事港口設施、設備和港口機械的租賃、維修業務。
市港口管理局應當自收到書面申請之日起15日內依法作出許可或者不予許可的決定。
第二十五條港口經營人須在許可的經營范圍內從事港口經營業務,不得超范圍經營。需要變更經營范圍的,應向市港口管理局重新申請辦理港口經營許可手續。
第二十六條市港口管理局對港口經營人的經營條件實行年度檢查。
第二十七條港口經營人必須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按時向市港口管理局提供有關港口統計的快報、月報、季報和年報。
市港口管理局應當及時上報上述統計資料,并為港口經營人保守商業秘密。
第二十八條市港口管理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征收和代征港口行政事業性收費。繳費義務人應該及時足額繳納。
市港口管理局應當公布港口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項目、標準。
第五章港口安全與監督管理
第二十九條港口經營人必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交通運輸部《港口危險貨物管理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制定操作規程和應急預案,建立和健全責任制度,采取有效保障措施,確保安全生產。
第三十條市交通運輸局和市港口管理局依照相關法律規定,結合港口實際情況,制定港口事故應急預案、自然災害預防以及港內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發生時旅客緊急疏散和救援預案。建立健全港口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救援體系,并負責對港口經營人進行安全生產監督和檢查,發現安全隱患時,責令經營人立即排除或限期排除。重大隱患未排除的,依法予以停業整頓。
第三十一條從事港口危險貨物作業的港口經營人,應向市港口管理局申請危險貨物港口作業資質認定,取得資質認可證書方可經營。未取得資質認可證書的,不得從事港口危險貨物作業。
第三十二條船舶進出港口,應按規定向海事部門報告,并由海事部門及時通報市港口管理局。
載運危險貨物的船舶,應在預計到港、離港24小時前向海事部門報告,并由海事部門及時通報市港口管理局;定船舶、定航線、定貨種的船舶可以定期報告。
第三十三條港內危險貨物作業,港口經營人應在作業開始24小時前向市港口管理局申報,市港口管理局自接到報告后24小時內應作出是否同意的決定,并及時通知報告人,通報海事部門。定船舶、定航線、定貨種的船舶可以定期報告。
第三十四條在港錨泊的船舶必須按規定在相應的錨地拋錨,不得超出范圍拋錨。錨地范圍及錨地管理辦法由市港口管理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并向社會公布。
港口管理部門和海事部門共同加強錨地安全管理。
第三十五條港口特種作業人員和危險貨物作業人員,必須接受有關法律安全生產、專業技術、職業衛生防護和應急救援等知識的培訓,經考核合格,取得上崗資格證后,方可上崗作業。
第三十六條遇有陣風、海難、火災、港域污染等緊急情況,市交通運輸局、市港口管理局應當協助有關部門實施救助。從事港口業務的有關單位、個人應當積極協助救助工作,服從調配。
第六章法律責任
【關鍵詞】:港口企業建設工程 項目管理
【前言】:工程項目管理是以工程項目目標控制(質量控制、進度控制、投資控制)為核心的管理活動。在港口擴建時,因為盲目建設、違規建設,導致出現了很多投資“三超”(概算超估算、預算超概算、結算超預算)、效益低下和工期延長的現象。因此,港口企業如何做好工程項目管理,使港口建設項目早決策、早建設、早投產、早受益就顯得尤為重要。
一、努力做好定位和總體規劃
嵐山港是一個地理位置較差的港口,貨場面積狹小,貨種結構單一,市場競爭能力較弱。專家們對嵐山港的經營和發展方向進行了定位,經過調研分析和綜合論證,結合港口現狀、地理位置和腹地產業經濟的發展特點,將嵐山港定位為區域性貨物分流港,服務的主要對象是臨港工業和魯南經濟帶,提出了以液化為龍頭,煤炭、礦石、木材、糧食、礦建、鋼材等多種經營的發展戰略。根據定位以及腹地經濟發展的特點,協同港航管理部門,編制了一個適合嵐山港發展的總體布局規劃,使港口建設項目的實施有根據、有計劃、有步驟的進行,避免了盲目投資,同時為港口的可持續發展留足了空間。目前嵐山港已經擁有9個生產泊位,貨物吞吐量達3260萬t,已經發展成為山東省最大的液體石油化工品集散基地和山東省最大的木材進口基地,全國最大的木薯干進口基地和全國最大的鎳礦進口基地。
二、做好項目前期工作
1.重視項目決策階段的工作
港口項目建設一般周期長、投資大,動輒上億元,且具有不可逆轉性,一旦投資下去,即使發現錯了也很難更改,損失很難挽回,因此項目決策非常關鍵,它對投資項目能否取得預期的經濟、社會效益起著關鍵作用。我們的經驗是在做好市場調研的基礎上,對擬建項目進行工程可行性研究,從技術、經濟以及建設時機等方面對項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和風險性進行分析,避免投資決策失誤,從而保證投資效果。
2.重視項目設計階段的工作
設計是對擬建工程在技術和經濟上進行全面的安排,是工程建設計劃的具體化,是組織施工的依據,這個階段是影響項目投資最大的階段,對項目總造價的影響達到了75%~95%,為此,港口企業單位必須重視設計階段工作。我們的做法是先擇優選擇優秀的設計單位和設計方案,再聘請行業方面的專家對設計方案、結構選型進行充分的論證,利用專家的經驗對設計不斷進行優化,以確保項目設計方案最優、投資最省、施工速度最快。
3.嚴格按照基本建設程序辦事
我們對國家限額以上的大中型建設項目都嚴格按照基本建設程序辦事,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做好項目審批工作,使建設項目手續齊全、程序合法,并按照“先勘察、后設計、再施工”的原則組織項目實施,確保建設工程能夠順利、健康的進行,以避免項目因違規和盲目建設而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三、管理好造價、降低投資成本
1.設計階段
在設計階段,主要應做好兩個方面的工作。一是可通過設計方案招標選擇優秀的設計單位和設計方案,保證設計的先進性、經濟性、準確性。同時,可聘請行業專家對設計方案、結構斷面進行論證,確保方案最優。二是加強圖紙審查工作,及時發現設計中的缺點和不足,將工程變更的發生盡可能地控制在施工之前。在設計階段,克服設計方案的不足或缺陷,優化結構斷面,所花費的代價最小,但取得的效果最好。在嵐山港5萬噸級通用泊位工程建設中,考慮當地的地材供應量和價格情況,通過設計招投標,碼頭采用了重力式沉箱結構方案(該設計被評為2006年交通部優秀設計三等獎),與傳統的方塊結構方案相比,主體工程投資降低了10%;且由于沉箱安裝完后能夠一次性出水,減少了水下作業的工作。量,工期由原計劃的1.5a變為不到1a,真正體現了時間就是金錢的道理。
2.工程招投標
目前,工程招投標已在建筑市場競爭中占據了主導地位,通過招投標,企業可以引進競爭機制,降低工程成本。筆者認為,港口企業在招投標階段要重點抓好兩個方面的工作:一是要注重招標文件的編制。在招標文件的編制過程中應認真分析、仔細斟酌,做到嚴謹、準確、詳細,而且條款之間、文件之間應互相銜接,避免出現相互矛盾。工程造價及相關費用應盡量包死,少留或不留活口。二是要推行工程量清單的計價辦法。工程量清單計價與傳統的預算定額計價相比,能夠充分反映出參與競爭企業的實際消耗和技術管理水平,經驗豐富的施工企業管理成本低,自然報價也就低了。在審查投標單位報價時,應克服只看總造價不看每項單價的做法。實踐中發現總報價最低的并不等于每一項報價最低,投標單位通常采用不平衡報價法,將工程量變化可能性較小的項目的單價降低,將工程量增加可能性較大的項目的單價提高,以取得最大的利潤目標。
3.施工管理
建設工程的投資主要發生在施工階段,這一階段涉及的面廣,涉及的人員很多,與投資控制有關的工作也很多,浪費投資的可能性比較大。因此筆者認為,港口企業在施工階段應控制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強對工程簽證的管理,保證工程簽證的準確性;二是合理控制工程變更,認清變更的性質和增加價款的計算原則;三是及時、合理地處理索賠。加強索賠的前瞻性,避免過多索賠事件的發生,在實際工作中應注意收集與索賠有關的資料,以事實和數據為依據,在處理索賠時應注意索賠的程序和及時性,盡量將索賠在時效內解決。
4.竣工結算
控制工程造價的最后一道關,是竣工結算。筆者認為,結算審查應重點從核對合同條款、竣工資料、檢查隱蔽驗收記錄、落實設計變更簽證、按圖核實工程量、執行合同約定價格等方面入手,堅持以現行的工程造價管理規定為依據,按照甲乙雙方在施工合同中的約定,根據竣工圖結合隱蔽簽證、現場簽證和設計變更進行審核計算,審查是否按圖紙及合同規定全部完成工作,是否有丟、漏項工程,認真核實每一項工程變更是否真正實施,該增的增,該減的減,實事求是。
四、培養和鍛煉年輕隊伍,為進一步加強工程管理提供人才保證
一個項目實施質量的好壞,關鍵取決于管理者的素質。我港負責基建的管理人員雖然都具備大專以上文憑,但是都比較年輕,缺乏工作和管理經驗。為了進一步加強工程管理,我們抽調部分骨干人員,參與大中型工程項目的建設,讓他們在實踐中得到鍛煉,積累工程經驗。同時,將管理人員分批分期送到大專院校進修,提高專業技能和管理水平。通過培養和鍛煉,目前已具備了一支年輕化、專業化的基建管理隊伍,為加強工程項目管理以及港口的跨越式發展提供了人才保證。
【結語】:綜上所述,如果想要在我國要得到良好的發展,港口企業的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工作仍需政府、社會和企業自身共同的努力。并且,在發展過程中肯定會遇到很多困難,我們要積極克服困難,認清其發展方向,才能縮短與國外項目管理的差距,增強自己的競爭力。
【參考文獻】:
[1]馬楠,韓景瑋.港口工程造價管理[M].清華大學出版社,2014.
根據《教育部關于進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制度改革的意見》和《浙江省高校招生委員會關于公布高等職業技術學校自主招生暫行規定》(浙高招委?2010?1號)的精神和要求,2012年我校將在社會緊缺、應用性強和具有我校特色的部分專業中繼續實施自主招生。為了切實做好自主招生工作,科學、合理、有效、公正地選拔人才,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以浙江省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為指導,科學、合理、有效地選拔綜合素質高,具有較強創新能力、實踐能力和特殊才能的優秀高中畢業生,促進中學全面實施素質教育,逐步構建與我校辦學特色和人才培養目標相適應的多元化評價多樣化選拔的招生體系。
(二)招生原則
堅持自主、自律的原則;堅持科學選才、體現特色的原則;堅持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堅持學校負責省教育考試院監督的原則,規范自主招生的各項工作和操作程序。
二、組織領導
學校建立自主招生領導機構和相應的工作機構以保證自主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
(一)成立自主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校長擔任組長,分管校領導任副組長,成員由相關職能部門、招生專業教學系的負責同志組成。主要職責是:全面負責自主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確定招生計劃,制定實施方案,討論決定招生重大事宜。
(二)建立自主招生工作機構,由相關校領導任組長,成員由相關職能部門、教學系的同志組成。主要職責是:根據招生方案和實施細則開展各項工作,制訂相關制度(經批準后組織實施),處理各招生環節的日常工作,研究決定在招生過程中的技術性問題。
(三)根據需要成立自主招生考核專家組,成員由相關教學系領導及專家組成。負責制定本專業自主招生考核方式及考核內容,負責進行綜合素質測試,提出測試結果。
(四)實行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和省教育考試院雙重監督,學校監察審計處為自主招生的校內監督機構。
三、招生規模與生源范圍
(一)招生規模控制在學校年度招生計劃總數的10%以內(2011年招生計劃3010人)。 (二)招生生源面向浙江省。 四、招生程序
(一)申請報名。遵循本人自愿的原則,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通過浙江水利水電專科學校自主招生網站提交報名資料,并在規定的時間內備齊相關材料到學校辦理確認手續,確定報名考試資格。根據《浙江省高等職業技術院校自主招生暫行規定》,每個考生只能報考一所院校。
(二)資格確認。學校根據申請條件對申請人進行資格確認,確認合格者參加由學校組織的文化考試。資格確認地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園區學林街583號浙江水利水電專科學校招生與就業指導處。
(三)文化考試和綜合素質測試。文化考試以筆試的形式,按照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大綱的要求命題。根據招生計劃的一定比例確定參加綜合素質測試的名單,組織考生參加綜合素質測試。
(四)錄取。根據考生文化考試成績、高中相關科目(相關科目指語文、數學、英語,下同)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的折算成績、綜合素質測試結果和素質特長,按照錄取規則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擇優錄取,直到額滿。如生源不足,經省教育考試院同意,則不足部分轉到相應批次統招計劃。
(五)公示。經學校自主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確定的自主招生入選考生名單上網公示。公示期結束后,如無異議,報省教育考試院備案、辦理入學手續。
五、招生章程
(一)學校概況:(略) (二)招生專業及計劃
2012年面向浙江省自主招生共計280名(以浙江省教育廳、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最后核準計劃為準),其中:水利類90名、道路橋梁工程技術50名、建筑裝飾工程技術30名、建筑裝飾工程技術(園林工程技術方向)30名、工商企業管理40名、數字媒體技術40名。
如報考人數少于專業的招生計劃數的150%時,則按照實際報考該專業人數的70%執行自主招生計劃數,計劃不足部分轉入浙江省普通高校相應批次招生。
(三)報考條件
符合高考報考條件,并已辦理高考報名手續,且高中階段綜合素質評價均為P等(含)以上的普通高中畢業生。
凡參加我校自主招生考試的考生,可填報二個專業志愿(其中按大類招生的專業,只填專業大類名稱,計一個專業志愿)。
(四)考試和測試
由學校自主命題,自主組織考試和測試,分文化課考試和綜合素質測試兩部分。 1、文化課考試
(1)考試科目:語文、數學、英語。
(2)考試內容:依據2012年浙江省高考大綱要求。 (3)考試形式:筆試。
(4)文化課考試各科均為100分,滿分為300分。 2、綜合素質測試
(1)測試內容:檢查考生的學習能力、綜合心理素質、職業潛能等(相關招生專業綜合素質測試方案另行制定)。
(2)測試方式:除工商企業管理專業的綜合素質測試為面試外,其余招生專業的綜合素質測試包括書面測試和面試。
(3)綜合素質書面測試滿分150分,面試滿分150分。
(五)經考察,凡具備下列素質特長之一的,另可給予一定的素質特長分:
分;同一類素質特長項目,取其最高的一項分值作為素質特長分。素質特長分經學校自主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確認,考生應在現場確認時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復印件(加蓋學校公章),并查驗原件。
(六)錄取
1、按照公開、公平、公正、擇優錄取的原則。
2、對考生的身體健康要求,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執行。 3、錄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4、根據“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按各專業招生計劃數的150%的比例確定參加各專業的綜合素質測試名單,即根據考生文化課考試成績和高中相關科目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的折算成績合計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按專業志愿依次確定(最低分出現同分的情況全部入圍),若第一專業志愿不能滿足的考生,按第二專業志愿排序確定。
其中高中相關科目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的折算成績=(1×等第為A的科目總數 + 0.8×等第為B的科目總數+0.6×等第為C的科目總數+0.2×等第為P的科目總數)×50,滿分為150分。
5、根據各專業考生的文化考試成績、高中相關科目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的折算成績、綜合素質測試成績、素質特長分等四項合計總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擇優錄取。高中階段具備相關選修課程學分或相關選修課程成績優良的考生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具體由學校自主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決定。
6、如生源不足,經省教育考試院同意,不足部分轉入當年高考統招計劃,在相應的批次錄取。
7、錄取的考生名單在我校網站和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的網站上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十個工作日。
8、凡被我校自主招生錄取的考生信息上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審批備案,其他院校不再錄取。已錄取的考生不得參加當年高考。
六、實施進程安排(具體以學校招生網站上公布的時間為準)
(一)2012年3月25日—4月5日,網上報名,填寫并打印《浙江水利水電專科學校2012年自主招生報名表》和《誠信考試承諾書》。
(三)2012年4月7日(8:30-15:00),考生本人到浙江水利水電專科學校進行報名資格現場確認,提交相關材料并繳納報名考試費;
(四)2012年4月8日,文化考試;
(五)2012年4月16日,學校招生網上公布參加綜合素質測試名單; (六)2012年4月21日,各專業綜合素質測試;
(七)2012年4月30日前,擬錄取名單在學校網站和浙江省考試院網站公示; (八)2012年5月,完成錄取工作。 七、約束機制及違規處理
1、所有參加招生考試的工作人員都要認真學習招生政策、規定,嚴格遵守招生考試紀律,堅持“公平、公正”原則,創造一個讓社會、考生放心的選拔環境,確保自主招生工作順利完成。
2、自主招生工作的全過程由學校紀檢部門實施監督,并主動接受省教育考試院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3、考生個人應本著誠信原則向學校提出申請,如有虛報、隱瞞或偽造、涂改有關材料及其它欺詐手段的,將按照有關規定取消其報名資格;已被錄取或取得學籍者,學校將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并將其退回家庭戶籍所在地。
4、其它違規行為的處理遵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
浙江水利水電專科學校2012年自主招生專業介紹
水利類
水利類專業群包括水利水電建筑工程、水利工程、城市水利、水信息技術和水利水電建筑工程(港口工程技術方向)等5個專業及方向。學生第一學年完成專業群平臺課程學習后,根據個人興趣和能力按學校相關規定選擇水利類專業群中的一個專業作為主修專業,學有余力的還可選修一個輔修專業。
水利水電建筑工程專業
本專業是教育部高職高專第一批產學結合教學改革試點專業、全國水利高等教育示范專業、浙江省特色建設專業;培養水利水電工程的施工、設計、監理、質量檢查及監督等專門人才。
主修土力學與地基基礎、水力學、水工鋼筋混凝土結構、水利工程測量、工程水文及水利計算,水工建筑物、水利工程概預算等課程。
畢業后在水利水電設計院(所)、施工企業、建設監理公司及各類水利水電工程建設管理單位就業。
水利工程專業
本專業是水利部高職高專示范專業;培養中小型水利工程的施工、監理、設計、管理等專門人才。
主修水利工程制圖與CAD、水利工程測量、水力學、灌溉排水工程、水工建筑物、水利工程概預算等課程。
畢業后在水利水電設計院(所)、施工企業、建設監理公司及各類水利工程建設管理單位就業。
城市水利專業
本專業培養城市防洪、水環境等水利工程的施工、監理、設計、管理等專門人才。 主修水力學、土力學與地基基礎、工程水文與城市防洪、城市生態與城市環境、城市水工程等課程。
畢業后在設計院(所)、施工企業、建設監理公司及各類水利工程建設管理單位就業。 水信息技術專業
本專業培養水信息和水利水電工程安全信息采集和分析的專門人才。
主修水文統計、水力學、水環境化學、水文預報與水庫調度、水利工程檢查觀測等課程。 畢業后在水利、土木、市政、環境保護、交通等各類施工或管理單位就業,從事工程檢測、水信息采集(分析)和工程安全管理等工作。
水利水電建筑工程專業(港口工程技術方向) 本專業培養具有從事港口工程施工技術指導、施工組織與管理、建設監理以及工程運行管理等專門人才。
主修土力學與地基基礎、鋼筋混凝土結構、工程測量、港口工程建筑物、工程造價與招投標等課程。
畢業后在港口工程施工、建設監理、工程運行與管理、工程概預算與招投標等企事業單位就業。
道路橋梁工程技術專業
本專業主要培養理論基礎扎實,實踐動手能力強,具有道路與橋梁工程技術專業所必需的基礎理論、專業知識和實用技能的高等技術應用型人才。
主修工程力學、鋼筋混凝土結構、鋼結構、道路工程、橋梁工程、公路施工技術、公路工程計量與計價等課程。
畢業后能從事道路與橋梁工程的勘測、設計、施工、監理及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建筑裝飾工程技術專業
本專業培養理論基礎扎實,實踐動手能力強,具備建筑裝飾工程設計、施工、監理、項目成本控制(概預算)、材料識別與運用等方面的知識與能力,具有良好職業道德、較強專業技能和創新精神的高素質應用型技術人才。
主修基礎美術、建筑初步、建筑制圖與CAD、設計構成、建筑室內效果圖、建筑裝飾材料、建筑裝飾構造、環境藝術設計、照明設計、室內裝飾設計、模型制作、建筑裝飾施工技術、建筑裝飾概預算、建筑施工組織設計、圖形處理(Corel DRAW)、圖像處理(Photoshop)、三維渲染與制作(3DS MAX)等課程。
畢業生面向室內設計公司、建筑設計院所、建筑施工企業、建筑裝飾工程公司、家庭裝潢公司、建筑工程項目管理公司、各類企事業單位基建管理部門、建筑工程管理與監測部門、建設工程監理公司等,主要從事建筑室內外空間環境設計和建筑裝飾工程施工技術與管理工作,也可從事裝飾工程監理與咨詢工作。
建筑裝飾工程技術專業(園林工程技術方向)
本專業培養理論基礎扎實,實踐動手能力強,具備建筑裝飾(園林)工程設計、施工、監理、項目成本控制(概預算)、植物與材料識別及運用等方面的知識與能力,具有良好職業道德、較強專業技能和創新精神的高素質應用型技術人才。
主修素描速寫、色彩、建筑初步、工程制圖與CAD、工程材料、園林植物學、園林設計、園林施工、園林測量、園林建筑設計、園林工程概預算、園林工程施工組織與管理、園林工程構造、園林工程結構等課程。
畢業生面向專業園林設計院所、園林工程公司、建筑施工企業、建筑工程項目管理公司、房地產開發企業、各類企事業單位基建管理部門、建設工程監理公司等,主要從事從事園林及相關工程的設計、施工、監理與管理等工作。
工商企業管理專業
本專業是浙江省特色專業和校級重點專業,擁有浙江省工商管理示范實訓基地,培養適應生產、管理、服務第一線需要的德、智、體、美全面發展,掌握一定企業經營管理理論知識,精通本專業領域實際工作的基本能力和基本技能,并具有較強實踐能力和創新能力的高技能應用型人才。
主修管理學原理、統計應用、會計基礎、微觀經濟學、員工績效管理、生產計劃與組織、營銷策劃技術、財務管理實務等課程。
畢業后中小生產企業、商貿流通企業、服務業等,從事生產管理、質量管理、財務管理、采購與倉儲管理、人力資源管理、市場調查分析及銷售管理等崗位工作。
數字媒體技術專業
本專業主要培養數字媒體開發與創作的高級應用型人才。經過幾年的發展,本專業逐漸形成了“技術+藝術”的辦學特色,構建了平面設計、網站美工、室內設計與建筑表現、影視動畫等四大核心崗位模塊。數字媒體產業是一個蒸蒸日上、潛力無限的朝陽產業,是21世紀知識經濟的核心產業。
主修素描、色彩、設計概論與形態構成、數碼攝影與攝像、AutoCAD建筑制圖與識圖、3DSMAX室內設計與表現、計算機圖像處理(Photoshop)、數字圖形設計(CorelDraw)、計算機二維動畫制作(Flash)、MAYA三維設計、音視頻剪輯與處理、影視后期制作、網頁設計與制作、網頁布局與優化、標志設計與圖形創意、廣告與包裝設計、企業VI設計等課程。
畢業后在企事業單位從事平面設計、網站設計、室內設計、廣告創作、游戲美工、影視和動畫制作等工作。目前,杭州正在全力打造“中國動漫之都”,因此,本專業畢業生具有廣闊的就業和發展前景。
寧波職業技術學院2012年自主招生方案
為了切實做好學院2012年自主招生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導思想
為了深化招生考試制度改革,促進高中階段學校全面實施素質教育,進一步深化高等學校招生錄取制度改革,擴大高校辦學自主權,適應社會需求,適合高技能人才成長規律,逐步改變以高考分數為唯一選才標準的招生錄取制度,繼續推進“知識+技能”高考選拔模式,積極探索建立高職院校多種形式選拔學生的新機制,選拔綜合素質高,具有較強創新能力、實踐能力和特殊才能的優秀高中畢業生,選拔適合自身培養方式并熱愛職業教育的優質生源,促進高職教育的健康發展。
二、組織工作
學院成立自主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和相應的工作機構以保證自主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 (一)學院成立自主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自主招生工作。自主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黨委書記擔任,副組長由相關院領導擔任,成員包括招生就業辦主任、教務處長、紀檢處長、招生相關專業系(分院)主任(分院院長)和有關處室負責人組成。學院自主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與學院招生就業辦合署辦公)及相關工作小組,具體組織實施招生工作。
(二)以不同專業和考試科目組成自主招生考評組和命題考務組,各組由若干名考評人員(含組長1名)和工作人員組成。考評組和命題考務組名單由自主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決定。考評組和命題考務組負責制定本專業文化基礎測試、綜合素質測試面試環節和綜合素質測試機試環節的測試方式及測試內容,負責對各專業考生進行選拔測試,提出測試結果。
(三)學院成立綜合素質特長考察專家委員會,該委員會由學院自主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組成。委員會考察考生申報的綜合素質特長申請,審核認定考生的綜合素質特長測試環節成績。
(四)自主招生監督實行省教育考試院和學院紀檢監察部門雙重監督,學院紀檢監察部門為自主招生的校內監督機構。
四、報名條件:
凡參加2012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或浙江省單考單招報名且已取得報名號的浙江省高中畢業生均可報名參加我院自主招生考試(限報一所院校)。
要求考生參加浙江省高校招生統一體檢,身體健康,無傳染性疾病,無生理缺陷,五官端正,并符合教育部規定相關專業的身體和高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要求。
每位考生限報一個專業。 五、面試與特長考察:
報考樂器制造技術、涉外旅游、建筑裝飾工程技術(室內設計)和動漫設計與制作專業的考生,報名結束后,先進行綜合素質測試面試環節,面試環節成績計入錄取總分。
申請綜合素質特長考察的考生需參加專家委員會評審,特長考察環節成績計入錄取總分。
通過綜合素質特長考察專家委員會認定的考生仍需參加綜合素質測試其他規定環節。 六、選拔測試:
我院自主招生選拔考試采用的是自主命題、自主組織考試、校考單錄的高考選拔模式。分文化基礎測試和綜合素質測試兩大部分,綜合素質測試含機試、面試和特長考察三個環節。
(一)測試內容: 1、文化基礎測試:
(1)測試科目:語文、數學 、英語。 (2)測試形式:上機考試。
(3)測試分值:滿分300分,語文、數學 、英語三部分各滿分100分,文化基礎測試的科目成績將根據不同專業按理工、文史和藝術三類進行加權折算(另行公布)。
2、綜合素質測試機試環節:
(1)測試目標:分理工、文史和藝術三個類別考核考生的職業潛能、學習能力和綜合心理素質。
(2)測試形式:上機考試。 (3)測試分值:滿分100分。
3、綜合素質測試面試環節:報考樂器制造技術、涉外旅游、建筑裝飾工程技術(室內設計)和動漫設計與制作專業的考生需參加面試。
(1)面試內容:專業所需特質能力要求、語言表達、創新思維、反應能力、知識面等基本素質。
(2)測試形式:面試。
(3)測試分值:滿分100分。
(4)測試方式:與招生專業有關的專家組成考評組,考評組由5名考評人員(設組長1名)和若干工作人員組成,由考評組成員按照評分規則評分。
(5)測試目標:知識面、語言表達、外貌氣質、創新思維、反應能力等基本素質。 4、綜合素質測試特長考察環節: 為鼓勵考生全面發展,我院積極鼓勵具有特長的考生報考我院自主招生選拔,制定綜合素質特長考察方案。
申請綜合素質特長考察的考生,在報名時須主動填報相關內容,
未填報的或填報內容不合規定的,不予認可,報名結束后,需參加綜合素質特長考察專家委員會評審。
(1)測試內容:考查考生綜合素質特長。 (2)測試形式:專家委員會審核認定。 (3)測試分值:滿分50分。 (4)測試目標:由綜合素質特長考察專家委員會對考生的專業特長和文體特長等進行
件原件。
(二)測試時間及地點: 1、測試時間:
(1)綜合素質測試特長考察環節:2012年4月13日。
(2)綜合素質測試面試環節:2012年4月13日(樂器制造技術、涉外旅游、建筑裝飾工程技術(室內設計)和動漫設計與制作四個專業)。
(3)文化基礎測試和綜合素質測試機試環節:2012年4月14日。
如有與省教育考試院組織的其他考試沖突的,須事先向我院招生就業辦請假。 2、測試地點:寧波職業技術學院內,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七、錄取:
(一)錄取時,根據考生的文化基礎測試成績、綜合素質測試面試環節成績、綜合素質測試機試環節成績和綜合素質測試特長考察成績按如下公式折算:
其中總成績為Z,文化基礎測試成績為W,綜合素質測試面試環節成績為M,綜合素質測試機試環節成績為J,綜合素質測試特長考察環節成績為T,普高考生中學階段的表現在綜合分為G。
G的計算方式為:普高考生中學階段歷史、地理、物理、化學、思想政治、生物、通用技術和信息技術科目的浙江省會考等第折算為不同的分值累加,其中A等為12.5分,B等為10分,C等為7分,P等為5分,E等為0分。其中語文、數學、英語為我院文化基礎測試項目不列入折算成績。
1、報考樂器制造技術、涉外旅游、建筑裝飾工程技術(室內設計)和動漫設計與制作專業有面試的普高考生成績折算為:
Z=W÷3×24% +[(J+M)÷2+T]×56%+G×20% 2、報考其他專業的普高考生成績折算為: Z=W÷3×24% +(J+T)×56%+ G×20%
3、報考樂器制造技術、涉外旅游、建筑裝飾工程技術(室內設計)和動漫設計與制作專業有面試的中職考生成績折算為:
Z=W÷3×30% +[(J+M)÷2+T]×70%
4、報考其他專業的考生中職考生成績折算為: Z=W÷3×30% +(J+T)×70% 通過上述折算公式,全面考量考生思想品德、身體健康情況,以“公平公正、綜合評價、注重素質、擇優錄取”為錄取原則,根據招生計劃和考生報考的專業志愿,按分數優先的錄取方式依次錄取。
(二)鼓勵高中階段具備相關選修課程學分或相關選修課程成績優良的優秀學生報名參加我院自主招生選拔,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三)如報名考生數不足專業計劃數的百分之一百二十比例時,報經省教育考試院同意后,將該專業計劃的百分之二十調整到報考人數較多的專業;如報考人數少于該專業計劃數,經報經省教育考試院同意后,按報考人數1.2:1比例確定該專業實際招生數,多余計劃調整到報考人數多的專業。如生源不足,則不足部分轉到高職批次統招計劃。
(四)錄取名單確定后,學院于4月30日前通過我院自主招生網及省教育考試院網向社會公示,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后,學院向錄取考生發出錄取通知書并向社會公布。
(五)每個考生限報一所院校,已錄取考生不得參加當年高考和高職單考單招考試,未錄取的考生可參加當年高考及高職單考單招考試。
八、報名程序:
(一)申請報名:請登錄我院招生網站(zhaosheng.nbpt.edu.cn/),在網上填寫《寧波職業技術學院2012年自主招生報名表》進行報名,并打印簽署考生所在學校推薦意見。
(二)材料確認:通過網絡報名的考生,2012年4月9日前(以郵戳為準),將下列材料郵寄到寧波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辦:
1、報名表:《寧波職業技術學院2012年自主招生報名表》;
2、承諾書:考生需登錄我院招生網站下載《誠信考試承諾書》,由考生本人簽署; 3、考生本人戶口簿復印件一份(A4紙)或者考生本人身份證復印件一份(A4紙); 4、浙江省普通高考(單考單招)報名證復印件一份(A4紙);
5、報名時填報的高中階段獲取的各類獎項證書及比賽(活動)文件、技能證書復印件一份,如原件遺失則復印件或其他佐證材料必須加蓋原發證單位公章。
6、浙江省普高考生須提交浙江省會考成績證明原件一份。
(三)材料審核:自主招生工作小組審核考生郵寄材料后,短信或在報名網站上通知考
生審核結果。
(四)考生郵寄材料不退還。
(五)報名起止時間:2012年 3月20日--4月9日。
報名通信地址:寧波市經濟技術開發區新大路1069號寧波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辦公
室,郵編315800。
(六)現場報到確認時間:
1、綜合素質測試面試環節報到確認時間:2012年4月12日下午(樂器制造技術、涉
外旅游、建筑裝飾工程技術(室內設計)和動漫設計與制作四個專業);
2、綜合素質測試特長考察報到確認時間:2012年4月12日下午;
3、文化基礎測試和綜合素質測試機試環節報到確認時間:2012年4月13日;
報名考試費:110元;
現場報到確認材料:現場需要繳納報名材料中證件、證書的原件,現場報到小組審核后
發還。
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九、違規處理與招生監督:
(一)為順利完成自主招生工作,并確保質量,整個選拔實施工作在省教育考試院的統
一領導下,由學院自主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實施。
(二)所有參加自主招生考試的工作人員都要認真學習招生政策、規定,嚴格執行《寧
波職業技術學院自主招生監督管理細則》的要求,確保自主招生工作順利完成。
(三)自主招生工作的全過程由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參與、實施監督,最后考試成績(自
主招生成績系統)在第一時間由招生就業辦、教務處、紀監處各備案一份。主動接受省教育
考試院、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四)凡考試中出現的大宗采購物品均按照學院相關程序進行。
(五)考生應本著誠信原則向學院提出申請,如有以虛報、隱瞞或偽造、涂改有關材料
及其它欺詐手段取得可能對考生產生不利影響的重大事實的,一經查實,將按照有關規定取
消其自主招生考試資格;對違規錄取的考生,一經查實,堅決取消其錄取資格或入學資格,
并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推薦學校應當對所出具的推薦材料以及蓋章認可的考生自薦材料認
真核實,出現弄虛作假情形的,我院保留采取相關措施的權利。
(六)其它違規行為的處理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
十、新生報到和新生復查:
(一)經我院自主招生所錄取的考生,須按錄取通知書上規定時間內報到。逾期不報到
的考生做自動放棄論,名額轉入當年普通高考招生計劃。
(二)新生入學后,學院在三個月內按照規定進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復查。已
錄取的考生如查出不符合高考相關規定,學院將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取消其錄取資格。
(三)對在報名和考試過程中有弄虛作假或其他違紀違規行為的考生,將取消其入學資
格,并將其檔案退回其原檔案提供單位。對在新生復查中發現的其他問題,按《寧波職業技
術學院學籍規定》處理。
十一、本方案由學院自主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浙江交通職業技術學院2012年自主招生綜合素質測試實施細則
根據《浙江交通職業技術學院2012年自主招生方案》和《浙江交通職業技術學院2012年自主招生實施
細則》,制訂本細則。
一、組織機構
成立自主招生綜合素質測試考評小組,由教學職能部門、教學分院和相關部門的負責人和教師組成。主
要職責是:負責綜合素質測試的組織工作,制定綜合素質測試實施細則及評分標準與測試流程;建立考
評備選專家庫,考評人員培訓,素質測試場所安排;負責處理測試過程中的問題等。
二、考評小組組成與要求
1.視入圍素質測試的考生人數確定考評組數,每組由5名考評人員、1名紀檢監察人員、1名工作人員
組成。
2.考評人員要求:中級及以上職稱,為人正直,秉公執考,遵守各項保密工作。
3.考評人員組成:相關專業推選滿足考評人員要求的教師作為備選師資庫,各相關分院領導作為考評
組組長備選人選。
4.回避制度。考評人員在考評過程中遇到與考生有親屬、利害關系或可能影響到公正公平的情節,應
回避。
5.面試前30分鐘,由紀檢監察人員隨機抽取產生各考評組組長和考評人員。
三、考核組織與形式
(一)考核組織及流程:
1.參加素質測試的考生,4月28日上午8:30前,到學校行政樓2樓206室報到抽簽,報到抽簽截止
時間:4月28日上午9:00。
2.考生在《簽到表》上簽名,上交加蓋考生所在學校公章的《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體格檢查表》或《體
檢結論反饋單》復印件1份(逾期不交視作自動放棄錄取資格),抽簽決定面試室及面試順序號(保管
好自己的抽簽號),準考證上登記“抽簽號碼”。
3.上午9:00前,考生憑抽簽決定的抽簽號到對應的“候考室”等待,不得離開面試區;考生家長到
“家長休息室”等候,不得進入“面試區”。
4.上午9:00素質測試正式開始,由工作人員依次帶考生進行入相應的面試室進行面試。
(二)測試形式
考核方式為面試,各考評組按照考生報考的第一專業和面試順序對考生進行逐個面試,每位考生的面試
時間由考評組自行掌握(一般不超過10分鐘)。評委按照評分規則和評分標準獨立評分,取平均分為
該考生的面試成績得分。報考商務英語專業的考生,須進行英語口試。
四、考核內容與評分標準
(一)考核內容與分值
總分300分,原則上以言行舉止儀表儀態30分、與專業崗位相適應的氣質興趣70分、語言表達能力
40分、與專業相關的能力和素質100分、心理素質與隨機反應能力60分。
(二)加分政策
凡在高中段學習期間符合下列條件的,可在綜合素質測試中獲得最高50分的附加分。
1. 獲得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證書;在省級(含)以上部門組織的體育比賽中獲集體項目前六名
的主力隊員及個人項目前六者;在地市級(含)以上體育比賽中獲得集體項目前三名的主力隊員或個人
項目前三名者,加50分。
2. 在地市級(含)以上體育比賽中獲得集體項目前六名的主力隊員或個人項目前六名者;在縣(區)
級組織的體育比賽中獲得集體項目前前三名的主力隊員或個人項目前三名者,加30分。
3.在地市級(含)以上部門組織的各類比賽(體育以外)中獲得個人第五、六名或三等獎的,加20分;
個人第三、四名或二等獎的,加30分;個人第一、二名或一等獎的,加40分。
4. 在縣(區)級組織的各類比賽(體育以外)中獲個人第五、六名或三等獎的,加8分;個人第三、
四名或二等獎的,加12分;個人第一、二名或一等獎的,加20分。
(zjvtit.edu.cn)注冊報名,按要求準確完整地輸入個人報考信息,每位考生允許填報三
個專業志愿和“服從專業調劑”選項。報名信息確認無誤后,考生自行在自主招生報名系統中查詢報名
資格審核結果,審核通過的考生,可以直接打印《自主招生報名表》和《誠信考試承諾書》。
4. 準備材料:完成網上報名后,請您準備好以下材料,并按以下順序裝訂成冊(A4紙標準),在來校
確認時(4月12日~13日)遞交。①《浙江交通職業技術學院2012年自主招生報名表》(須加蓋考生
所在學校公章有效);②《考生本人身份證》(或考生本人戶口本)復印件;③《普通高校招生報名證》
復印件;④《高中階段各科會考等第成績單》(由考生所在學校提供并加蓋公章有效);⑤《考生誠信
考試承諾書》(在本院招生網站自主招生報名系統中下載打印、簽名);⑥《各類獲獎證書》復印件;
⑦近期彩色半身免冠一寸正面照2張;⑧報名考試費110元/人。
其中:身份證或戶口本、《普通高校招生報名證》、《高中階段各科會考等第成績單》、《各類獲獎證
書》四項材料的復印件要交驗原件(請來校確認時隨身攜帶)。
詳見我院2012年自主招生實施細則、自主招生章程、報考流程。
學校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金家渡 郵政編碼:311112
招生咨詢:電話(0571)88481880 88481758
新浪微博:浙江交通職業技術學院招生
騰迅微博:浙江交通職業技術學院招生
招生網址:zjvtit.edu.cn
公交線路:杭州大廈67路、K67路,武林廣場K192路,武林門北K348路,和睦新村313路、K313路,
汽車北站K372路至“交通學院”站下,由學校東門進入校區;B支1路、K204路至“銘雅苑”站下,
B2路至“金渡北路古墩路口”站下,389路、390路至“王家斗”站下,由學校西門進入校區。
自駕線路:外地自備車可由“杭州德勝”出口,往上塘高架(北)方向“勾運路”出口下至好運路,或
從繞城高速“勾莊”出口,沿莫干山路(往杭州方向)到達學校東門。本地自備車可沿莫干山路北向直
行至學校東門,也可沿古墩路北向直行至學校西門。
根據《浙江教育發展規劃綱要》精神、《浙江省高等職業技術院校自主招生暫行規定》(浙高招
委?2010?1號)有關要求和《浙江交通職業技術學院2012年自主招生方案》,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招生組織
2012年自主招生在學校自主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學校自主招生工作小組負責實施。下
設若干工作組:
1.宣傳錄檢組(責任部門:招生與就業指導中心)。主要職責:協調工作計劃的落實;負責考生
報名組織和報考資格審查工作;負責編制招生計劃、招生簡章和相關制度;負責擬訂、實施宣傳計劃,
解答考生的有關問題;負責按照錄取辦法開展錄取工作、擬錄取考生公示、錄取審批備案和錄取通知書
寄發;發放考生準考證,協助做好相應的測試等工作。
2.命題考務組(責任部門:教務處)。主要職責:負責文化考試和綜合素質測試的組織工作;負
責制定文化考試、綜合素質測試實施辦法及其保密制度;負責文化考試試卷命制、印刷、運送、保管、
傳遞等工作和各環節的保密責任;負責考場編排、監考教師培訓工作;負責建立面試評委備選師資庫、
考評人員培訓和綜合素質測試場所安排工作;負責落實閱卷評分、考分查詢和試卷保存工作;負責統計
考生文化考試成績和素質測試成績。
3.紀檢監察組(責任部門:監察審計處)。主要職責是:負責自主招生文化考試、綜合素質測試、
錄取等全過程監督,接待考生來信來訪,處理考生和家長反映的問題。
4.安全保衛組(責任部門:保衛處)。主要職責是:負責制定自主招生安全保衛工作應急預案;
負責做好考生現場確認、文化考試、綜合素質測試期間的秩序維護、校園車輛停放指揮、安全警示工作;
協助做好試卷押運、保管、傳遞等安全工作。
5.后勤保障組(責任部門:資產產業處)。主要職責是:負責考生來校資格確認、文化考試、綜
合素質測試期間的食宿(包括學校招待所、周邊賓館的住宿聯系)、醫務安排等工作。
二、招生專業及計劃
六、文化考試
學校依據2012年教育部公布的高考大綱要求命題,自行組織考試。文化考試滿分為300分(語文、
數學、英語各科滿分100分)。
1.時間:2012年4月14日,上午8:30~10:00數學(文/理),上午10:30~12:00英語,
下午1:30~3:30語文。
2.地點:浙江交通職業技術學院第三教學樓。
考生務必攜帶準考證、身份證、《普通高校招生報名證》方可參加文化考試,缺少其中一證則不
得參加考試。
七、綜合素質測試
1.素質測試名單公布
根據考生學業水平測試成績和文化考試成績的合計總分,按照文、理科自主招生計劃1:1.5的比
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考生綜合素質測試名單(遇有小數點增加素質測試1個名額,“列尾”總分相同
的考生一并入選)。如參加文化考試的考生數不足某個專業招生計劃的1.5倍,參加文化考試的某個專
業考生均入選參加綜合素質測試。參加綜合素質測試的考生名單于4月24日在本校招生網站公布,不
再另行通知。
2.素質測試時間及地點
(1)時間:2012年4月28日。
(2)地點:浙江交通職業技術學院內。
3.素質測試內容及方式
素質測試主要測試考生的綜合素質及專業學習相關的能力和特長,滿分為300分,由面試分和附
加分兩部分組成。素質測試形式為面試,有關測試的方式、內容、特長加分項目、評分規則等,詳見《浙
江交通職業技術學院2012年自主招生綜合素質測試實施細則》(另行制定,在學校招生網站上公布)。
八、體檢
1.體檢對象:所有參加綜合素質測試的考生。
2.體檢標準: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在當地可承擔高考體檢工作的醫院
自行體檢。
3.考生來校參加綜合素質測試時,請隨身攜帶加蓋所在學校公章的《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體格檢
查表》或《體檢結論反饋單》復印件1份,于4月28日16:30前送交學校招生與就業指導中心,逾期
不交視作自動放棄錄取資格。
4.復檢:學生入學后進行身體健康復查,復檢不合格的學生作退學處理。
九、錄取規則
1.學校嚴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招生錄取工作政策和規定,實施“陽光工程”,
嚴格執行招生工作“六公開”、“六不準”,堅持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公平、公正、擇優錄
取的原則。
2.對考生的身體健康要求,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凡考生體檢符
合“學校可以不予錄取”條款的,學校將按“不予錄取”執行。其中報考航海技術專業的考生要求:身
高1.65m以上,雙眼裸視力4.7(0.5)及以上,且矯正視力均能達4.9(0.8)及以上且色覺正常;報考
輪機工程技術專業的考生要求:身高1.55m以上,雙眼裸視力4.6(0.4)及以上,且矯正視力均能達
4.8(0.6)及以上且色覺正常。以上兩個專業如生源不足,適當降低雙眼裸視力要求。
3.航海技術、輪機工程技術兩個專業因行業特殊要求只招男性,其他專業錄取男女生比例不限。
4.錄取分數計算。考試總分:考生學業水平測試成績(滿分150分)+文化考試成績(滿分300分)
+綜合素質測試成績(滿分300分),總分750分。考生未能提供高中階段各科會考等第成績單的,視
為自動放棄學業水平測試成績。
5.各專業考生的錄取,根據考生的考試總分,以專業志愿優先的原則,按照專業的招生計劃數,
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即優先錄取第一志愿的考生,第一志愿不足再考慮第二志愿考生,依次類推),
額滿為止。
6.若錄取最低分的考生,在考試總分相同的情況下,按高中階段具備相關選修課程學分或相關選
修課程成績優良的考生優先錄取。上述情形又相同時,依次按綜合素質測試成績、單科成績進行排序錄
取。單科成績指考生語文、數學、英語的高中會考成績+文化考試成績,排列順序:理科為數學、英語、
語文,文科為語文、英語、數學。
7.錄取商務英語專業,考生高中會考的英語單科等第成績必須在C等及以上。
8.根據生源情況確需進行招生計劃調整時,學校向計劃主管部門及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經同意后執行。
9.如某生源科類的報考人數少于該科類的招生計劃數,則按照該科類參加文化考試人數的70%執
行自主招生計劃數。計劃不足部分經省教育考試院同意后轉入當年浙江省普通高校相應批次招生。
10.錄取工作在5月底前完成。凡被我校自主招生擬錄取的考生在本校招生網站、浙江省教育考試
網同時公示十個工作日。公示結束后,學校將擬錄取考生名單報省教育考試院審批備案,經審核同意后
向考生發錄取通知書。凡已被我校自主招生錄取的考生,不得參加當年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未錄取
的考生,可參加當年高考。
十、自我約束機制及違規處理
1.為順利完成自主招生工作,并確保質量,自主招生工作在省教育考試院的統一領導下,由學校
自主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實施。
2.所有參與自主招生考試的工作人員都要認真學習有關招生政策和規定,嚴格執行教育部《2012
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和《浙江交通職業技術學院2012年自主招生章程》的要求,嚴格遵守
招生考試紀律,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創造一個讓社會、考生放心的選拔環境。
3.自主招生工作由學校監察審計部門全程參與、監督,并主動接受省教育考試院和社會各界的監
督。
4.考生個人應本著誠信原則參加報名考試,如有以虛報、隱瞞或偽造、涂改有關材料及其它欺詐
手段取得自主招生報考資格的考生,將按照有關規定取消其報名資格;已被錄取或取得學籍者,將取消
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5.其它違規行為的處理遵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
溫州職業技術學院2012年自主招生測評選拔實施方案
一、測試內容與試題庫
綜合素質測試主要應考察考生以下內容:
1.已掌握的知識程度和學習能力。
2.人文與心理素質。
3.與本專業崗位相適應的氣質、興趣與服務形象。
4.語言表達能力。
5.其他與專業學習相關的能力要求。
二、專家組產生
1.建立專家庫。按照不低于考評組人數300%的比例組建專家庫,學院和各專業綜合素
質測試小組分別推薦,專家名單須在專家人員確定后密封報自主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已上報
的專家名單不得更換。密封的名單在綜合素質測試開始前不得啟封。
2.入選專家的基本條件:具有較強的責任心和認真負責的工作態度;具有較強的判斷能
力和表達能力;具有較強的與測試項目相關的知識面和知識結構;須具備中級(含)以上專
業技術職務。
3.在綜合素質測試當日,抽簽決定參加測試的專家及其考評組組別,未被選入的專家作
為候補。
4.每一考評專家組一經確定,在完成所有考生的測試前,原則上不得更換,確因特殊原
因需要更換的,需報經批準,且更換的專家類別必須相同,并且必須詳細向替換者交代個人
評分尺度。
三、 測試組織與形式
(一)組織機構
1.成立各專業自主招生綜合素質測試工作小組,由專業所在的教學系和相關職能部門的
人員組成。
2.各相關專業根據測試工作的需要組建考評專家組,設組長一名,成員4-6名,經學院
自主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后組成,有直系親屬參加自主招生測試的不得擔任考評組成員。
3.完善學院自主招生監督機制,學院紀委負責對綜合素質測試的監督。
(二)測試形式
測試根據專業不同分為兩類,即面試、專業能力測試。
1.面試
服裝表演、酒店管理兩個專業綜合素質測試采用面試的測試形式。按照考生抽簽的順序
由專家考評組對考生逐一面試,每位考生的面試時間由考評組自行掌握(一般掌握在10分
鐘以內)。
除了專家根據試題庫的試題(原則上不少于三題)對考生進行測試外,還可以根據考生的答
題情況隨機出題考察考生的綜合素質,但進行隨機測試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①必須與測試的內容有關聯;
②不能出現常識性錯誤或前后題自相矛盾;
③不重復出題;
④不同時爭搶出題。
面試滿分100分。
服裝表演專業面試由三個方面構成:
①形體指標70分;
②表演20分;
③特長展示10分。
酒店管理專業面試由三個方面構成:
①形體指標60分;
②儀態儀表20分;
③口頭表達20分。
2.專業能力測試
產品造型設計(家具設計與制造方向)、產品造型設計(鞋類設計與工藝方向)專業,綜合
素質測試為美術,滿分100分。具體由二個方面構成:
①素描50分;
②色彩50分。
其它專業(閥門設計與制造、機械設計與制造(中加合作)、汽摩配零部件制造、模具
設計與制造、汽車電子技術、電子商務(中英合作)),綜合素質測試滿分100分,具體
為普高理科知識應用,由二個方面構成:
①通用技術應用60分;
②物理應用40分。
(三)測試組織
服裝表演與酒店管理專業的面試,設置測試區和候考區,在測試開始前,所有參加測試
的考生需到候考區集中,由工作人員以抽簽的方式對考生進行分組和確定測試順序。未進行
測試的考生在候考區等候,測試完畢的考生不得再次進入候考區。測試區設專人值守,除專
家組成員、紀委監督人員和工作人員外,嚴禁其他無關人員出入。
其他專業由學院統一安排考場進行專業能力測試。
(四)測試時間
1.服裝表演、酒店管理專業:4月15日上午8:30開始。
2.產品造型設計(家具設計與制造方向)、產品造型設計(鞋類設計與工藝方向):4月
15日上午8:00-12:00。
3.閥門設計與制造、機械設計與制造(中加合作)、汽摩配零部件制造、模具設計與制
造、汽車電子技術、電子商務(中英合作):4月22日下午14:00-15:30。
(五)其他要求
1.努力營造和諧、寬松的測試環境和氛圍,平等、公正、和藹、禮貌地對待每一位考生;
2.認真聽取每位考生的答題陳述,不粗暴地打斷考生的答題,確需考生中斷答題,應在
恰當的時機提出;
3.在測試過程中,不對考生品頭論足,不刁難、諷刺考生;
4.主動關心考生,如在測試過程中發現考生身體不適等其他特殊情況,應終止測試并做
好善后工作;
5.綜合測試期間要嚴格檢查審核考生的身份(學生需攜帶身份證);
6.參加產品造型設計(家具設計與制造方向)、產品造型設計(鞋類設計與工藝方向)專
業能力測試的學生,需要攜帶美術考試必須的畫具顏料學生自帶(8K畫紙由學校統一發放,
鉛筆、顏料及畫板等用具自帶)。
四、評分標準與方式
1.面試成績由所有參加考評的專家組成員對考生的答題情況進行獨立評分,在除去最高
分和最低分后的算術平均分為該考生的最終得分。如最高和最低有相同的評分結果,則只除
去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評分結果不解釋。
2.專業能力測試是以相關專業測試評定的成績為準。
3.考評專家組成員在評分時應遵守《溫州職業技術學院2012年自主招生綜合素質測試
專家守則》的規定。
五、測試監督
學院紀檢監察部門派員全程實施監督。一經發現測試的專家在考評過程中有違反《溫州職業
技術學院2012年自主招生綜合素質測試專家守則》和其他違紀違規行為的,應當場制止,
情節嚴重的,應終止測試資格并視情提出進一步處理的意見。
監督人員不得干擾專家組正常的考評工作,不對測試結果發表意見建議。
根據《溫州職業技術學院2012年自主招生測評選拔實施方案》,為了平穩有序地組織好文
化科目的考試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組織領導
學院自主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為文化考試的領導機構,學院自主招生工作辦公室為文化考
試組織和協調機構。同時建立由教務處、紀委、招生就業處、試題命制單位相關人員組成的
試題異常情況處置小組,負責處理考試期間有關試題方面的技術性問題。
二、試題命制與評分
1.考試科目:文化考試科目統一為語文、數學、英語,各門卷面分數均為100分,按
規定折算。由學院自主命題,自主組織考試。
2.試題命制:按照2012年浙江省普通高考考試說明要求對語文、數學和英語相關科目
命題。
三、考試組織
1.考試時間:4月22日上午8:30-11:30
監考:每一考場均安排兩位監考人員監考,監考人員由教務處統一安排,并在考試前做
好監考人員的考務培訓工作。試卷領取、收回均在統一時間統一地點。領卷時間在開考前
30分鐘,開考10分鐘前試卷發放完畢,最遲收回密封好的時間為考試結束后30分鐘。
2.試卷傳遞:
臨考前30分鐘,由教務處、紀委、保衛處共同派員從保密室領取試卷分發至各監考老師。
每門科目考試完畢,由教務處、紀委、保衛處共同派員將已密封的試卷送至保密室保管。
待所有科目考完后,集中由教務處、紀委、保衛處派員送達閱卷單位閱卷。閱卷單位的閱卷
登分工作由學院紀委全程監督。
3.試卷保管:由保密室按照國家考試的規定和保密管理規定對考卷實施保管。
四、考場管理
1.由教務處安排專人負責考場開啟和關閉。
2.考生熟悉考場時間為4月21日下午。
3.考試期間,考生憑準考證和身份證進出考場,工作人員憑自主招生考試工作證進出考
場,無關人員不得進入考場,由保衛處安排人員在各樓值守。
4.做好考場周邊的巡查工作,防止任何場外作弊的現象發生。
五、考務服務
1.宣傳服務:在學院醒目位置設置考生須知等提示牌,內容包括考場編排說明、考試規
定、考試紀律等。
2.醫療服務:學院醫務室為考生提供醫療服務。
3.就餐服務:由四方公司負責考試期間的就餐服務。
溫州職業技術學院2012年自主招生測評選拔實施方案(適用普高類)
為貫徹落實國家和省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精神,推進自主招生改革試點,結合國家示范性高職院校自身辦學特色和人才培養目標需要,特制訂我院2012年自主招生測評選拔實施方案。
一、報名條件
(一)具有浙江省2012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資格的考生,并已辦理高考報名手續。
(二)身體條件滿足專業要求的高中畢業生。
(三)除報考服裝表演專業外,報考其他專業考生,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C等及以上科目達到10門及以上,并且與報考專業對應的兩門會考科目成績必須達到C等及以上,專業與科目對應情況詳見《2012年普高自主招生專業計劃》(表一)。
(四)報考服裝表演專業的考生,女生身高不低于1.65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75米;報考酒店管理專業的考生,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
二、招生計劃
2012年普高自主招生計劃465名,其中文科120名,理科345名。具體招生專業、計劃數及報考相關專業的學業水平測試單科要求見《2012年普高自主招生專業計劃》(表一)。
(一)凡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均須通過網上報名的方式提出申請。凡參加我院自主招生考試的考生,只能填報一個專業,不得兼報。根據《浙江省高等職業技術院校自主招生暫行規定》,每位考生只能報考一所院校。 (二) 網上報名:登錄我院招生網站(zs.wzvtc.cn),根據網上提示的“報名流程”辦理報名相關手續,報名信息填寫完畢后用A4紙打印。
(三)材料遞交:申請人在報名截止日期前,通過郵政快遞(EMS)或現場提交以下書面材料:
1.報名表:所在中學校長簽名、加蓋中學公章的《溫州職業技術學院2012年自主招生報名表(適用普高類)》。 2.承諾書:登錄我院招生網站下載《誠信考試承諾書》,考生必須本人簽名。 3.考生本人身份證復印件一份(A4紙)。 4.《普通高校招生報名證》復印件一份(A4紙)。
5.蓋有所在中學公章的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成績、綜合素質評價等級證明。
(四)報名考試費:110元/人,報名資格審核前繳納(以省物價部門批準為準,可通過網絡支付寶或現場繳費)。 (五)考生所交材料不退還。
四、報名截止時間、準考證打印時間、通訊地址和咨詢方式 (一)網上報名截止時間:2012年4月7日下午16:00 (二)繳費截止時間:2012年4月8日下午16:00
(三)準考證打印時間:2012年4月13日-2012年4月14日
(四)通訊地址:溫州市茶山高教園區溫州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辦公室(行政樓119室),郵編325035。 (五)咨詢方式:
1.現場咨詢:溫州職業技術學院行政樓119室 2.網絡咨詢: 3.電話咨詢:0577-86680020 五、測評
測評由學業水平測試、綜合素質測試與文化考試三部分組成。
(一)學業水平測試。其成績是指《2012年普高自主招生專業計劃》(表一)中對應報考專業規定的2個科目的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等第折算的成績,滿分為100分。具體折算標準按照表二:《高中會考學業水平測試成績折算標準》執行。
產品造型設計(家具設計與制造方向)、 產品造型設計(鞋類設計與工藝方向)專業,綜合素質測試為美術,滿分100分。具體由二個方面構成:(1)素描,50分;(2)色彩,50分;
服裝表演與酒店管理專業,綜合素質測試為面試,滿分100分。服裝表演專業面試由三個方面構成。 (1)形體指標70分;(2)表演20分;(3)特長展示10分;酒店管理專業面試由三個方面構成。(1)形體指標60分;(2)儀態儀表20分;(3)口頭表達20分。
其它專業,綜合素質測試滿分100分,具體為普高理科知識應用,由二個方面構成。(1)通用技術應用60分;(2)物理應用40分。
(三)文化考試三門,滿分100分。科目統一為語文、數學、英語,各門卷面分數均為100分,按規定折算。由學院自主命題,自主組織考試。 六、測評選拔程序 (一)初審
1.根據考生所報考的專業,在滿足報考條件與表一《2012年普高自主招生專業計劃》中報考專業規定的學業水平測試科目等第條件下,完成繳費后,確定進入下一輪測試的考生名單; 2.網上確認
通過初審的考生登錄學院招生網進行網上確認; 3.打印準考證
考生確認信息無誤后,應在規定的時間內用A4紙打印準考證。 (二)綜合素質測試
1.報考產品造型設計(家具設計與制造方向)、 產品造型設計(鞋類設計與工藝方向)、服裝表演、酒店管理專業考生,必須先參加美術或面試的綜合素質測試。
綜合素質測試結束后,依據其綜合素質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該專業招生計劃數的兩倍,確定獲得文化考試資格的考生名單。對于綜合素質測試成績相同者,則一并進入下一輪測試;參加綜合素質測試數少于該專業招生計劃數的兩倍,則全部獲得文化考試資格。
綜合素質測試成績及入圍文化考試資格的考生名單將在招生網上進行公布。 2.報考其它專業的考生,直接參加綜合素質測試與文化考試。 (三)總成績查詢
所有考試結束后,考生可通過學校招生網查詢總成績。 七、錄取規則
(一)學院嚴格遵守教育部和省高校招生委員會有關招生錄取工作政策和規定,實施“陽光工程”,嚴格執行招生工作“六公開”、“六不準”招生紀律,堅持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公平、公正、擇優錄取的原則。
(二)對考生的身體健康要求,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凡考生體檢符合“學校可以不予錄取”條款的,學院將按“不予錄取”執行。 (三)錄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四)文化成績折算公式
總成績相同,按照下列規則錄取。 1.錄取考生總成績相同時:
產品造型設計(家具設計與制造方向)、 產品造型設計(鞋類設計與工藝方向)、酒店管理專業,依次按綜合素質測試成績、文化考試折算成績、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折算成績,根據分數高低予以排序錄取;服裝表演專業,依次按綜合素質測試成績、文化考試折算成績,根據分數高低予以排序錄取;其它專業,依次按文化考試折算成績、綜合素質測試成績、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折算成績,根據分數高低予以排序錄取。
2.錄取考生總成績各組成項均相同時,按文化考試各門科目成績比較,劃分文科與理科兩類。 文科類:依次按語文、數學、英語成績,根據分數高低予以排序錄取; 理科類:依次按數學、語文、英語成績,根據分數高低予以排序錄取。
(七)其他說明:若某個專業(或專業招收對象)參加文化考試人數低于計劃數的120%時,該專業(或專業招收對象)按不高于參加考試人數的60%比例進行擇優錄取,計劃不足部分在本專業計劃類型內調劑,調劑后仍不足,則轉入統招計劃,在相應的批次錄取。
(八)凡被我院自主招生錄取的學生,入學后不允許轉專業。 八、擬錄取考生名單公示方式
自主招生辦公室負責將學院自主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確定的擬錄取考生名單上網公示,公示期結束后,如無異議,報省教育考試院備案、辦理入學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