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8-14 16:40:53
序論:寫作是一種深度的自我表達。它要求我們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隱藏在內心深處的真相,好投稿為您帶來了七篇大氣污染防治措施范文,愿它們成為您寫作過程中的靈感催化劑,助力您的創作。
1、大氣污染的簡述
通常,大氣污染是指人們的生活活動、生產活動或者自然界向大氣中排放的各種各樣的污染物的總稱,這種污染物的含量大于環境承載能力時就造成了大氣質量發生惡化,給人類的健康、生產生活、工作、設備財產以及生態環境等造成了惡劣的影響。就污染源而言,可劃分為人為污染源和天然污染源。人為污染源通常按照空間分布方式分為區域性、面式、點式污染源;按社會活動分為工業、交通、生活污染源等。天然污染源通常包括瓦斯氣體、灰塵、二氧化硫等氣體以及火災、地震等自然災害發生的地方。
2、大氣污染的成因、影響因素
2.1工業廢氣和燃煤污染
我國的能源結構是以煤炭為主的,近些年,高耗能、高污染的重工業發展過快、比重過大、集中度高,加之一些企業環保意識低下,環保措施執行不力,缺少嚴格管理,使得煤炭工業、化工工業成為大氣污染最為嚴重的企業。在城市工業發展過程中,燃煤引起的大氣污染最為嚴重,產生了CO、SO2、氮氧化物和煙塵等大量污染物。工業廢氣產生量主要集中在我國中東部幾個省市,而每至冬季,在北方需要集中供暖的城市中,PM2.5指數持續超標,如東北三省的省會城市PM2.5指數經常突破1000,對市民的安全生活和安全出行都帶來了極大的不便。
2.2能源結構和工業布局因素
城市l展過多追求GDP,在可持續性發展方面缺少科學規劃。我國的許多城市的工業布局、工業結構以及能源結構存在諸多的不合理因素,工業技術水平落后,城市居民能源消費習慣尚未徹底改變,加劇了城市大氣中的煙塵、二氧化硫以及氮氧化物的排放量。目前,我國的能源消費結構中仍然以煤炭為主,2015年全國煤炭消費占64%,煤炭中含硫量較高,過量使用煤炭作為主要能源消費主體,加劇了城市大氣污染。
2.3交通運輸污染
截止2015年底,全國機動車保有量2.79億輛,汽車尾氣成為大氣污染物的重要貢獻者,其排放的氮氧化物和顆粒物超過90%,碳氫化合物和CO超過80%。尤其是重型柴油車等各類高排放車輛對大氣環境造成嚴重威脅,據研究,一輛大貨車排放的尾氣中的顆粒物是100輛汽油車排放量的總和。除此之外,揚塵、建筑施工、家用電器的過度使用等,對于大氣環境都存在不同程度的破壞。
3、大氣污染的防治措施
3.1完善法律法規,推進全民參與
只有有法可依,在執行時才能嚴格管理,要完善城市大氣污染治理的相關法律法規制度,用法律來監督大氣環境治理工作,為大氣污染治理保駕護航。要明確城市環境質量標準,控制城市大氣污染總量。做到監測的大氣污染物的含量一旦超標,就能執行反應機制。對于造成污染嚴重的企業,環保部門應嚴格依法對其停業整頓,做好防控措施。用法律手段和政策宣傳,使地方政府對當地空氣質量負總責,落實企業治污主體責任,國家有關部門要協調聯動,倡導節約、綠色消費方式和生活習慣,動員全民參與環境保護和監督。
3.2燃料大氣污染預防及防治
在對于燃料大氣污染的預防及防治優化上,筆者認為我國政府應當強化對能源利用率以及利用技術的優化以及推廣進行,通過能源利用率以及利用技術的優化,可以有效的減少在能源利用過程中的大氣污染問題出現,同時能夠實現在工業發展中減少對于能源的依賴性,還能夠實現對于不可再生資源的保護。在工業廢氣排放量大的企業中,應當首要進行技術升級,例如火電站等,我國火電站要提高電站污染物控制技術的高效性和先進性,實現污染物資源化和強化控制,比如脫硝、脫汞、脫硫、催化吸附和濕式電除塵等技術。重點開發資源回收型控制、污染物的協同控制等設備和技術。
3.3加強交通點源污染治理
制定《城市大氣污染綜合整治工作方案》,把機動車尾氣污染防治作為治理重點,一方面嚴格控制機動車保有量,把機動車的保有量控制在城市發展承受的合理區間內,大力推廣無鉛汽油,鼓勵居民乘用公共交通工具。劃定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區,淘汰黃標車,整治燃煤鍋爐,對新注冊和轉入城市登記的機動車全面執行國四標準。大力推進電力、水泥等行業的脫硫脫硝;大力發展循環經濟,引導和支持生產、流通和消費等領域廢棄物減量化、資源化和再利用,形成循環經濟的生產生活模式。
3.4農業大氣污染預防及防治
我國近些年來推行禁止焚燒秸稈的政策,已取得一部分的成效,除了秸稈還田作為肥料,還應當對于農村秸稈的回收后利用,進一步避免秸稈焚燒問題對大氣的污染。回收的秸稈可以用于沼氣池發電,還可以進行造紙。還有部分農村農民的環保意識還不是那么高,應當積極的對其進行大氣污染的宣傳,強化農民的整體大氣保護意識提升。
3.5采用清潔能源,調整現有能源戰略
加大對風能、海洋能、太陽能等一系列清潔能源的使用力度,同時,加強水利資源的開發,逐步的發展核能等措施來防止污染。目前,我國的水能資源利用率非常低。因此,水利資源的開發利用是調整我國能源戰略的重要任務,應該優先去利用。
結語:
城市大氣污染與人類的健康息息相關,大氣污染危害較大,只有做好城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才能為城市可持續發展營造良好的外部環境,保證市民身體健康。針對不同的城市大氣污染成因分析,結合城市發展實際,采取有針對性的解決措施,才能從根本上解決好城市大氣污染難題,實現綠色、可持續性的發展。
【參考文獻】:
[1]張燕.城市大氣污染與防治策略探析[J].環境與可持續發展,2016,(01):54-56.
[2]徐鳳麗.城市環境管理如何強化大氣污染治理[J].科技創新與應
關鍵詞 城市 大氣污染 防治措施
中圖分類號:X51 文獻標識碼:A
1汽車尾氣的有害成份與危害
汽車排放的尾氣中除燃燒產物CO2、水蒸汽為無害成份外,其余均為有害成份。尾氣一部毒性物質是由于燃料不完全燃燒或燃氣溫度較低時發生,尤其是在冷起動、噴油器噴霧不良、超負荷工作運行,燃油不能充分的燃燒,產生大量的CO、HC和煙塵,另一部分有毒物質,是由于燃燒室內的高溫、高壓而形成的NOx。
CO是一種無色無味的有毒氣體,它不易與其它物質發生反應而成為大氣成份中較穩定的組成部分,能停留2~3年。CO與血液中的血紅蛋白結合的速度比O2快250倍,當人體經呼吸道進入血液循環,與血紅蛋白親合后生成碳氧血紅蛋白,從而削減血液向各組織輸送氧的功能,導致人體缺氧,危害中樞神經系統,造成人的感覺、反應和理解、記憶力等機能障礙,引起頭暈、頭痛、嘔吐等中毒癥狀,重者導致生命危險。
HC化合物在太陽光紫外線作用下,會與氧化氮起光化反應生成臭氧、醛等煙霧狀物質,刺激人們的喉、眼、鼻等粘膜,它不僅危害人類與動物,而且使生態環境環境遭到破壞,嚴重影響農作物的生長,迫使農業減產,同時還具有致癌作用。
NOx是NO和 NO2的總稱,其中NO與血液中的血紅素的結合能力比CO還要強,容易使人中毒而死亡;NO2是一種褐色有毒氣體,有特殊刺激臭味,損害人的眼睛和肺部。
顆粒物一般是由直徑為0.1~40um的多孔性炭粒構成,它粘附SO2和苯并芘、碳粒、鉛塵等有毒有害物質,其主要集中近地表空氣中,對人體特別是兒童的威脅最大,直接影響兒童的智力發育。
2我國目前汽車尾氣污染及管理現狀
汽車已經成為城市大氣污染中最大的污染源,且隨著汽車保有量的迅速增長,交通擁堵成為家常便飯,汽車本應具備的便捷、舒適、高效的特點被其造成的高污染所抵消,尾氣污染日趨嚴重。并且由于汽車是近地面排放,在街道環境中不易擴散,易造成道路結的污染,直接形成近地面較高污染物濃度。
與國外先進國家相比,我國汽車尾氣排放法規起步較晚、水平較低,上世紀八十年代初期,我國汽車尾氣排放法規才開始實施,第一個汽車尾氣排放標準是GB3842~7-83,自1984年4月1日開始實施,但該標準對汽車怠速污染物檢測規定單一,簡單工況排放值,并沒有考慮汽車在道路上運行的復雜工況,也未控制NOx的排放。可以說,該標準對汽車污染物的排放未起到限制作用,此后,參照美、日、歐盟國家的汽車尾氣排放控制體系基礎上,于1989年和1993年相繼頒布實施了《輕型汽車排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和《車用汽油機排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拉開了中國新一輪尾氣排放法規制訂和實施的序曲;2005年國家環保總局公布了五項機動車污染物排放新標準,包括輕型汽車污染物排放Ⅲ和Ⅳ號排放標準、兩項重型汽車污染物排放限值,以及摩托車和輕便摩托車加速行駛噪聲限值及測量方法,這些標準的實施,使尾氣排放法規進一步完善。
3汽車尾氣的治理對策
3.1加強行政管理手段,減少汽車尾氣污染
在行政管理方面,首先,應加強管理,健全相應的法律、法規標準,嚴格按照國家質量技術標準,不使用不合格的燃油,進一步提高全國車輛和機械用燃油的清潔化水平,降低硫等有害物質含量,從源頭控制污染的產生;其次,加強公共交通的基礎設施建設,實行“公交優先”戰略,設置公交優先通行信號系統,增加公交專用線路、設立快速公交線,加大地面公交運力,發展立體交通,加快地下交通設施建設,方便居民出行,減少私家車輛的出行率;復則,嚴格執行淘汰制度,對經檢測不符合環保技術標準,在維修治理后仍達不到標準要求的機動車,不得上路行駛,采用激勵、約束并舉的經濟調節手段,加速淘汰“黃標車”;再則,大力發展新能源汽車,加大對推廣新能源汽車的補貼力度,率先在城市公交車、出租車等營運車輛普及推廣新能源、清潔燃料為動力的低碳交通工具,并設立專項獎勵資金,加快清潔能源汽車的推廣與應用;最后,加大污染治理資金投入,確保污染治理設施的有效運行,并加強宣傳力度,提倡綠色出行,提高居民環境保護意識。
3.2采用機內、機外凈化處理技術控制汽車尾氣污染
在技術控制方面,首先,采用在汽車燃油改用方面,采用綠色燃料或替代燃料電、甲醇汽油等作為汽車燃料來源,或者利用計算機技術,控制點火系統,以便對發動機的不同工況作出快速反應,確保最佳燃油條件,減少尾氣排放;其次,對發動機內部進行調試,如減少噴油提前角、改善噴油器的質量控制燃燒條件、調整噴油泵的供油量使霧化的燃料有足夠的氧氣進行完全燃燒,有效減少NOx、CO、HC和煤煙的產生量;再則,在發動機外部對尾氣凈化,采用催化劑(如氧化錳-氧化銅、氧化鉻-氧化鎳-氧化銅等金屬氧化物和白金屬(鉑)等貴金屬)氧化去除尾氣中的CO、HC等,采用水箱水洗和低溫等離子體技術等方式去除NOx和煙塵等;最后,通過對發動機內部正曲軸箱通氣系統、排氣再循環系統和蒸發排放控制系統設計的調整,在發動機內部對尾氣進行凈化,有效減少污染物的排放。
4展望
城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任務,近年來,我國在污染減排、城市環境綜合整治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目前環境污染形勢仍十分嚴峻,汽車尾氣排放是城市大氣環境質量惡化的一個重要因素。為此,有效控制汽車尾氣排放,對改善城市大氣環境質量具有重大意義,這就需要從提高燃油質量、尾氣治理、定期保養和維修、研制新型發動機、完善相關政策等諸多方面綜合考慮,全面治理,使城市空氣質量逐年好轉,創建天藍氣清宜居的生態居住環境。
參考文獻
[1] 肖益鴻,等.汽車尾氣催化凈化技術發展動向[J].中國有色金屬學報,2004(5).
【關鍵詞】保護環境;大氣污染;治理
大氣中硫化物、氮氧化物業重超標導致了全國大部分地區出現酸雨,酸雨的降落不僅破壞生態環境,而且加劇建筑物,鐵道、橋梁的腐蝕與破損,給工農業帶來巨大的損失。而由大氣污染引起的溫室效應和臭氧層破壞更是直接地威脅到人類的生存。目前,工業生產給環境帶來的主要污染物為工業廢氣、工業廢水、廢渣(即工業“三廢”),其中工廠每天向大氣中排放大量的各種各樣的工業廢氣對人類的健康威脅極大,盡可能將污染物排放量降低到最低限度是非常必要的。
1大氣污染的概述
大氣污染的概念所謂大氣污染是指人類生產、生活活動或自然界向大氣排出各種污染物,其含量超過環境承載能力,使大氣質量發生惡化,使人們的工作、生活、健康、設備財產以及生態環境等遭受惡劣影響和破壞。污染源可分為天然污染源和人為污染源。天然污染源是指自然界向大氣排放污染物的地點或地區。人為污染源又可按不同的方法分類:按污染源空間分布方式可分為點污染源、面污染源、區域性污染源;按人們的社會活動功能可分為生活污染源、工業污染源、交通污染源等;按污染源存在的形式可分為固定污染源和移動污染源。
2大氣污染的原因分析
2.1 地形和氣候因素是影響大氣質量的基本原因
氣候是地理環境中最重要的構成要素之一。各地由于受"緯度位置、海陸分布和地形、大氣環流、人類活動"等影響不同,因而氣候差異很大。在影響氣候的因素中,地形是一個重要因素。"地形類型、地勢高低、山脈分布、山脈走向和迎風坡背風坡"等的不同,都會對氣候的特征和分布產生影響。
2.2城市建設是影響大氣質量的重要原因
根據對主要大氣污染的分類統計分析,其主要來源可概括為三大方面:交通運輸、燃料燃燒、工業生產過程等。根據統計資料,以上三方面產生的大氣污染所占的比例分別為10%、70%和10%。
(1)交通運輸。交通運輸發展迅速,特別是近年來,私人轎車的數量急遽增多,但是,交通運輸的發展帶來了嚴重的環境問題。汽車的尾氣中含有大量的CO,對人體的危害極大,特別是一些柴油大貨車和冒煙車輛,排放的尾氣中夾雜著大量的可吸入顆粒物, 是導致疾病的重要因素。據中國科學院王瑋博士介紹, 一輛柴油車排放的尾氣中,夾雜的可吸入顆粒物,幾乎是100輛汽油差夾帶的總和, 是更嚴重的污染源。而石家莊卻允許柴油車進城,促使空氣中可吸入顆粒物的濃度急劇上升。市政建設。城市馬路普遍存在道路斜坡問題,即馬路兩側的人行板道明顯高于路面而且與路面垂直,呈“凹”字型。致使馬路上的灰塵不能吹走,而且越積越多,這也是引發揚塵天氣的直接原因。
(2)在直接燃料的燃燒中,燃燒排放的大氣污染物數量約占燃料燃燒排放總量的96%,其中燃煤排放的煙塵、SO2、NOX和CO的數量占燃料燃燒排放比例分別為99%、93%、81%和97%。各種工業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大氣污染排放量雖僅占大氣污染總排放量的1/5 左右,但由于排放點比較集中。濃度較高,所以對工礦區或局部的大氣污染較為嚴重。燃料燃燒。在一些城市,天然氣在居民的生活中還沒有普及,煤仍然是人們的首選燃料。而在燃煤市場上,高硫煤仍占主導地位。由于經濟條件的限制,人們不可能放棄廉價的高硫煤而去購買環保型的低硫煤。這就造成SO2的大量排放。
(3)工業生產過程。化學工業、煤炭工業等,即是國家的重點發展部門,也是污染最為嚴重的企業。而且這些工礦企業大多數成為大氣污染的主力軍。
(4)工業布局。工礦企業的分散性使城區的大氣污染受到不同程度的影響。綠化。一些新興的工業城市,綠化還沒有跟上工業發展的步伐。只有政府、一些企事業單位,機關團體內部綠化已基本達標,而整個城區的綠化卻遠遠達不到要求。
3治理大氣污染的措施
3.1綜合整治大氣污染
綜合整治規劃是根據城市大氣質量現狀與發展趨勢進行功能區劃并按擬定的環境目標計算各功能區最大允許排放量和削減量,從而制定污染治理方案。大氣污染的治理應根據城市的能源結構與交通狀況確定首要污染物即濃度高、范圍廣、危害大的污染物,便于治理時有的放矢、對癥下藥。當前我國大部分城市的大氣污染主要是由采用落后燃燒方式燃煤和汽車尾氣引起, 由此而來的首要污染物是二氧化硫和總懸浮顆粒,因此規劃的遠景目標應該是改進落后的燃煤方式,提高燃燒效率,盡量使用氣體燃料、型煤、太陽能、地熱等無污染或少污染的能源,實行區域集中供熱、消滅千家萬戶的小煙囪,提高道路硬化率,通過強化污染源治理和提高污染控制技術等手段創建無煙控制區。調整工業布局, 根據大氣自凈規律科學便理的利用大氣環境容量;強化污染源的治理, 降低污染物的排放量;通過技術和行政的手段減少汽車尾氣的污染; 提高城市綠化率、選擇抗污染性好的樹種,大力發展植物凈化。
3.2對大氣環境質量進行監測大氣中的有害物質是多種多樣的,不同地區污染類型和排放污染物種類不盡相同,因此,在進行大氣質量評價時,應根據各地的實際情況確定需要檢測的大氣環境指標。大氣中常見的污染物有總懸浮顆粒物、降塵、可吸入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總烴、鉛、氟化物、臭氧和苯并[a]芘。顆粒物質的測定:顆粒物質是大氣污染物中數量最大、成分復雜、性質多樣、危害較大的一種, 它本身可以是有毒物質,還可以是其他有毒有害物質在大氣中的運載體、催化劑或反應床。在某些情況下,顆粒物質與所吸附的氣態或蒸氣態物質結合,會產生比單個組分更大的協同毒性作用。所以,對顆粒物質的研究是控制大氣污染的一個重要內容.大氣中顆粒物質的檢測項目有:總懸浮顆粒物的測定、可吸入顆粒物濃度及粒度分布的測定、降塵量的測定、顆粒中化學組分的測定。其中,顆粒物濃度的測定最常用的是重量法。二氧化硫的測定:大氣中的含硫污染物主要有H2S、SO2、SO3、CS2、H2SO4和各種硫酸鹽。他們主要來源于煤和石油燃料的燃燒、含硫礦石的冶煉、硫酸等化工產品生產排放的廢氣。作為大氣污染的主要指標之一,二氧化硫在各種大氣污染物中分布最廣、影響最大,因此, 在硫氧化物的檢測中常常以二氧化硫為代表。
大氣中氮氧化物的測定可分為化學法和儀器法兩類。化學法中最常用的是Saltzman法(GB/T15435-95)、酸性高錳酸鉀溶液氧化法、三氧化鉻-石英砂氧化法。其中Saltzman 法僅適于測二氧化氮的含量, 酸性高錳酸鉀溶液氧化法和三氧化鉻-石英砂氧化法可以檢測大氣中氮氧化物總量。
結束語:
隨著人類工業化程度的不斷提高,“保衛地球、保護我們生存的環境”不再僅僅是一句危言聳聽的口號,而是關系到我們子孫后代能否生存的刻不容緩的大事。人類需要發展但更需要保護環境,保護好環境是我們共同關心的問題。
參考文獻:
[1]童志權,陳煥欽編著.工業廢氣污染控制與利用.北京:化學工業出版社,1989.6:12-614.
河南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草案征求意見稿)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防治大氣污染,保護和改善大氣環境,保障公眾健康,推進生態文明建設,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等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適用于本省行政區域內的大氣污染防治。
第三條大氣污染防治應以改善大氣環境質量為目標,堅持源頭治理、規劃先行,突出重點、綜合防治,政府主導、全民參與,協同控制、損害擔責的原則。
第四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對本行政區域的大氣環境質量負責,制定實施大氣污染防治規劃,明確大氣環境質量改善目標,建立大氣污染防治責任考核機制和分工明確、健全完善的網格化監管體系,保障資金投入,強化污染防治措施。
第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監督檢查下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履行大氣污染防治職責情況,實行大氣環境質量目標責任制和考核評價制度,對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大氣環境質量改善目標、大氣污染防治重點任務完成情況實施考核。考核結果向社會公開。
第六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大氣污染防治實施統一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對大氣污染防治實施監督管理:
(一)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部門負責優化產業和能源結構以及布局調整,煤炭消費總量控制,組織推動工業企業技術改造和升級、落后產能淘汰計劃實施,加大清潔能源利用,發展循環經濟,制定和完善大氣環境保護等相關政策;
(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交通運輸、商務等部門對機動車以及非道路移動機械、油氣回收治理等實施監督管理;
(三)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國土資源、交通運輸、城市管理等部門對建筑揚塵、礦山揚塵、道路揚塵、企業料堆場等揚塵污染實施監督管理;
(四)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城市管理、公安、工商、食藥監督、農業等部門對餐飲服務、露天燒烤、原煤散燒、秸稈禁燒等實施監督管理;
(五)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林業、畜牧等部門對農業生產、畜禽養殖造成的大氣污染等實施監督管理;
(六)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交通運輸、漁業部門、海事機構對船舶大氣污染物排放實施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根據職責協助做好大氣污染防治工作。
鄉(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在縣(市、區)人民政府的指導下,根據本地區的實際,組織開展大氣污染防治工作。
第七條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當遵守法律法規的規定,健全環境保護管理制度,落實崗位責任制,如實向社會公開環境信息,自覺接受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和其他負有大氣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監督管理。加強清潔生產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減少大氣污染,對所造成的損害依法承擔責任。
第八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大對大氣污染防治的財政投入,加強大氣污染防治資金的監督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各級人民政府對開展技術改造、能源替代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當給予扶持和幫助。
鼓勵和支持社會資本參與大氣污染防治,引導金融機構增加對大氣污染防治項目的信貸支持。
第九條省、設區的市人民政府應當鼓勵和支持大氣污染防治科學技術研究,開展對大氣污染來源及其變化趨勢的分析,編制大氣污染物源排放清單,推廣和應用先進的防治技術,發揮科學技術在大氣污染防治中的支撐作用。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引導、服務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增強大氣環境保護意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減少大氣污染。
第十條各級人民政府對在防治大氣污染、保護和改善大氣環境方面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
機關、社會團體、學校、新聞媒體、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等,應當加強大氣環境保護宣傳和教育,普及大氣污染防治法律法規和科學知識,提高公眾的大氣環境保護意識,推動公眾參與大氣環境保護。
公民應當增強大氣環境保護意識,應當自覺踐行綠色、節儉的生產、生活和消費方式,減少排放大氣污染物,共同改善大氣環境質量。
第二章監督管理
第十一條未達到國家大氣環境質量標準的設區的市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國家和本省大氣污染防治目標要求和區域大氣環境質量狀況,制定大氣環境質量限期達標規劃和大氣污染防治年度實施計劃,并采取嚴格的大氣污染控制措施,按期達到規定的大氣環境質量標準。
達到國家大氣環境質量標準的設區的市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國家和本省要求,制定大氣環境質量持續改善措施。
大氣環境質量達標規劃和大氣污染防治年度實施計劃以及實施效果應當向社會公開,并適時進行評估、修訂。
第十二條省人民政府對國家大氣環境質量標準和污染物排放標準中未作規定的,可以制定本省地方標準;對國家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中已作規定的,可以制定嚴于國家標準的地方標準,并報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備案。
省人民政府根據大氣環境質量標準、主體功能區劃和經濟技術條件,合理確定本省重點產業發展布局、結構和規模,制定并完善大氣環境功能區劃。
第十三條省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大氣污染防治的需要,確定削減和控制重點大氣污染物的種類和排放總量,將重點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逐級分解、落實到設區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人民政府。
第十四條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排放的大氣污染物,不得超過國家和省規定的排放標準,不得超過核定的重點大氣污染物總量控制指標。
第十五條排放大氣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辦理排污許可,配置相應的污染防治設施,并保證污染防治設施的正常運行。
第十六條省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大氣環境調查、監測制度,完善大氣環境質量和污染源監測體系。
大氣環境自動監測站點的設置應當符合監測技術規范要求,未經批準不得擅自變更、調整或者撤銷。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應當加強大氣污染防治信息化建設,逐步完善環境監測、污染源監控、監督管理信息系統,實現大氣污染防治監督和管理的信息共享。
第十七條排放工業廢氣或者有毒有害大氣污染物的排污單位,應當按照規定和監測規范設置監測點位和采樣監測平臺,進行自行監測或者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進行監測。原始監測記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
重點排污單位應當按照相關技術規范安裝大氣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測設備,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的監控系統聯網,保證監測設備正常運行,并對監測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第十八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應當對環境監測、環境評估和從事環境監測設備以及防治設施維護、運營的單位加強監督管理。
環境監測、環境評估以及從事環境監測設備和防治設施維護、運營的單位依法獨立開展工作,不受任何單位和個人干涉。
環境監測、環境評估以及從事環境監測設備和防治設施維護、運營的單位對相應的監測結果、評估結論、設施運營狀況負責,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第十九條涉及大氣污染物排放的重點排污單位應當公開下列信息:
(一)基礎信息,包括單位名稱、組織機構代碼、法定代表人、生產地址、聯系方式,以及生產經營和管理服務的主要內容、產品及規模;
(二)排放的大氣污染物信息,包括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稱、排放方式、排放口數量和分布情況、排放濃度和總量、超標情況,以及執行的污染物排放標準、核定的排放總量;
(三)防治大氣污染設施的建設和運行情況;
(四)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及其他環境保護行政許可情況;
(五)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六)其他應當公開的影響大氣環境的信息。
第二十條實行大氣環境生態補償制度。
大氣環境質量同比改善的地區,由省人民政府向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人民政府發放補償資金;大氣環境質量同比惡化的地區,由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向省人民政府繳納補償資金。補償資金應當專項用于大氣污染防治。
省轄市、省直管縣(市)大氣環境質量狀況和同比變化情況,由省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定期向社會公布。
第二十一條對重大大氣環境違法行為或者突出的大氣污染問題,查處不力或者社會反映強烈的,省和設區的市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掛牌督辦,責成所在地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限期查處、整改。掛牌督辦情況應當向社會公開。
第三章大氣污染防治措施
第一節燃煤和其他能源污染防治
第二十二條實行煤炭消費總量控制制度。省人民政府發展改革部門應當會同工業和信息化等有關部門,根據經濟社會發展需求以及區域環境資源承載能力等條件,制定區域煤炭消費總量控制規劃和削減目標,逐步降低煤炭在一次能源消費中的比重,重點削減工業用煤和民用煤使用量,大幅削減煤炭消費總量。
設區的市和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區域煤炭消費總量控制規劃和削減目標,制定本級的區域煤炭消費總量控制計劃并組織實施。
第二十三條設區的市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大氣環境質量改善要求,劃定并逐步擴大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區面積。
禁燃區內不得新建燃燒煤炭、重油、渣油等高污染燃料的設施;現有燃燒高污染燃料的設施,應當限期改用清潔能源;未改用清潔能源替代的高污染燃料設施,應當配套建設先進工藝的脫硫、脫硝、除塵裝置或者采取其他措施,控制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煙塵等排放;仍未達到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的,應當停止使用。
禁燃區內禁止原煤散燒。
第二十四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煤炭質量管理,禁止生產、進口、運輸、銷售和使用不符合標準的煤炭,鼓勵燃用優質煤炭;推進煤炭清潔利用,提高煤炭洗選比例,加強煤炭洗選設施的建設與改造。
煤炭使用單位應當采用先進潔凈煤技術,提高煤炭利用效率,降低大氣污染物排放。
第二十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應當會同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對鍋爐生產、進口、銷售和使用環節執行環境保護標準或者要求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不符合環境保護標準或者要求的,不得生產、進口、銷售和使用。
第二十六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統籌規劃城市建設,發展熱電聯產和集中供熱。
新建項目禁止配套建設自備燃煤電站。除熱電聯產外,嚴格控制審批新建燃煤發電項目,現有多臺燃煤機組裝機容量合計達到國家規定要求的,可以按照煤炭等量替代的原則建設為大容量燃煤機組。
具備穩定熱源的集中供熱區域和聯片采暖區域內的熱力用戶,應當使用集中供應的熱源,不得建設分散的燃煤供熱設施,原有分散的中小型燃煤供熱設施應當限期拆除。
推廣集中供熱計量收費,提高供熱效率,降低能源消耗。
第二十七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逐步減少民用煤炭使用量,加強城鄉燃煤污染治理:
(一)推進城鄉居民散煤替代,加強電能替代、燃氣替代項目建設,通過獎勵、補貼等方式,對符合條件的電能替代、燃氣替代項目予以支持。
(二)推廣使用民用清潔燃燒爐具,加快淘汰低效直燃式高污染爐具,嚴禁生產、銷售、使用不符合環保要求的爐具;
(三)加強潔凈型煤、優質煤炭的推廣使用,實現農村地區潔凈型煤配送網點建設全覆蓋,嚴禁使用高硫分和劣質煤炭;
(四)推廣太陽能、電能、燃氣、沼氣、地熱等使用,加強農作物秸稈能源化,推進農村清潔能源的替代和開發利用。
第二節工業以及相關污染防治
第二十八條省人民政府工業和信息化部門會同省發展改革、環境保護、質量技術監督等部門,按照國家淘汰落后生產工藝設備和產品指導目錄,定期制定本省淘汰落后生產工藝、設備和產品目錄,報省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
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當在規定期限內,淘汰列入前款名錄的生產工藝、設備和產品。
在城市建成區及其周邊的重污染企業,應當逐步搬遷改造或者轉型退出。
第二十九條根據國家產業政策,嚴格控制新建、改建、擴建鋼鐵、水泥、平板玻璃、化學合成制藥、有色金屬冶煉、化工等工業項目。
現有大氣重污染工業項目應當按照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開展清潔生產審核。
第三十條對產能嚴重過剩行業、大氣重污染企業,(由信貸管理部門、價格管理部門)實行差別信貸、差別水價、懲罰性電價。
第三十一條對不經過排氣筒集中排放的大氣污染物,排污單位應當采取密閉、封閉、集中收集、吸附、分解等處理措施,嚴格控制生產過程以及內部物料堆存、傳輸、裝卸等環節產生的粉塵和氣態污染物的排放。
第三十二條石化、重點有機化工等工業企業應當建立泄漏檢測與修復體系,對管道、設備等進行日常檢修、維護,及時收集處理泄漏物料。
加強生產、輸送、進出料、干燥以及采樣等易泄露環節的密閉性和安全性,加強無組織廢氣的收集和有效處理。對有組織排放的廢氣進行回收利用或進行催化燃燒、熱力焚燒,提高有機廢氣凈化效率。
第三十三條生產、銷售、使用含揮發性有機物的原材料和產品的,其揮發性有機物含量應當符合質量標準或者要求。
省人民政府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應當會同環境保護等部門,定期制定、調整低揮發性有機物含量產品目錄和高揮發性有機物含量產品目錄并向社會公布。
列入高揮發性有機物含量產品目錄的產品,應當在其包裝或者說明中予以標注。
第三十四條下列產生含揮發性有機物廢氣的活動,應當使用低揮發性有機物含量的原料和工藝,按照規定建設、使用污染防治設施,采取有效措施減少廢氣排放:
(一)石化、煤化工、醫藥、家具制造等含揮發性有機物原料的生產;
(二)燃油、溶劑的儲存、運輸和銷售;
(三)涂料、油墨、膠粘劑、農藥等以揮發性有機物為原料的生產;
(四)涂裝、印刷、粘合、工業清洗等含揮發性有機物的產品使用;
(五)其他產生揮發性有機物的生產和服務活動。
第三十五條新建儲油庫、儲氣庫、加油加氣站以及新登記油罐車、氣罐車,應當按照國家標準配套安裝油氣回收系統并正常使用;已建儲油庫、儲氣庫、加油加氣站以及在用油罐車、氣罐車,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完成油氣回收綜合治理。
第三十六條產生揮發性有機物的工業企業應當建立臺賬,如實記錄生產原料、輔料的使用量、廢棄量、去向以及揮發性有機物含量。臺賬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
第三十七條向大氣排放惡臭氣體的排污單位以及垃圾處置場、污水處理廠,應當按照規定設置合理的防護距離,安裝凈化裝置或者采取其他措施減少惡臭氣體排放。
在居民住宅區等人口密集區域和醫院、學校、幼兒園、養老院等其他需要特殊保護的區域及其周邊,不得新建、改建和擴建石化、焦化、制藥、油漆、塑料、橡膠、造紙、飼料等易產生惡臭氣體的生產項目或者從事其他產生惡臭氣體的生產經營活動。
第三十八條向大氣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和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排污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采取有利于減少污染物排放的技術方法和工藝,配備有效的凈化裝置并保持正常運行,實現達標排放。
第三十九條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消耗臭氧層物質的生產、銷售、使用和進出口管理規定,建立科學有效的回收利用和安全處置制度,不得隨意排放、拋灑或者丟棄。
第四十條使用燃煤爐窯、煤氣發生爐等設施的單位應當采用清潔生產工藝,配套建設除塵、脫硫、脫硝等裝置,或者采取技術改造等其他控制大氣污染物排放的措施。
第三節機動車船以及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防治
第四十一條在用機動車船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物排放,執行國家和本省規定的階段性機動車船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物排放標準。
第四十二條新購置機動車應當符合本省污染物排放標準,或者經國家認可的檢測機構檢測確認達到本省新購置機動車污染物排放標準,方可在本省辦理注冊登記或者轉入手續。
第四十三條在用機動車應當按照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定期進行機動車污染物排放檢驗,經檢驗合格方可上道路行駛。未經檢驗合格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不得核發安全技術檢驗合格標志。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可以在機動車集中停放地、維修地對在用機動車的大氣污染物排放狀況進行監督抽測,機動車集中停放地、維修地管理部門應當予以配合。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對在道路上行駛的機動車的污染物排放狀況,在不影響正常通行的情況下可以通過遙感監測等手段進行監督抽測,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予以配合。
第四十四條在用重型柴油車、非道路移動機械未安裝污染控制裝置或者污染控制裝置不符合要求,不能達標排放的,應當加裝或者更換符合要求的污染控制裝置。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聯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交通運輸部門監督實施。
第四十五條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所有者或者使用者,被有關部門或機構告知排放大氣污染物超過標準的,應當及時進行維修,經檢驗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四十六條設區的市人民政府應當優化城市功能和布局,實施公共交通優先發展規劃,合理控制燃油機動車保有量,推廣新能源機動車,建設相應的充電站(樁)、加氣站等基礎設施,新建居民住宅小區停車位應當建設相應的充電設施;鼓勵和支持公共交通、出租車、環境衛生、郵政、快遞等行業用車和公務用車率先使用新能源機動車。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城市步行和自行車交通系統建設,引導公眾綠色、低碳出行。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制定高排放在用機動車、非道路移動機械治理方案并組織實施。鼓勵高排放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提前報廢。
第四十七條嚴格執行在用機動車檢驗方法和排放限值,配套供應合格的車用燃油,推動區域機動車排放污染協同監管。
禁止生產、進口、銷售、使用不符合國家標準和京津冀區域使用要求的車用燃料。
第四節揚塵污染防治
第四十八條從事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等各類工程建設等施工活動以及物料運輸、堆放和其他產生揚塵污染物的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應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負責監督管理揚塵污染防治的主管部門備案,并采取措施防止產生揚塵污染。
第四十九條建設單位應當將施工揚塵污染防治費用納入工程預算,并在施工合同中明確施工單位揚塵污染防治責任,施工單位應當制定具體施工揚塵污染防治方案并負責實施。
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開工前,在施工現場周邊設置圍擋并進行維護;暫未開工的建設用地,對裸露地面進行覆蓋;超過三個月未開工的,應當采取臨時綠化等防塵措施;
(二)在施工現場出入口公示施工現場負責人、環保監督員、揚塵污染控制措施、舉報電話等信息;
(三)在施工現場出口處設置車輛沖洗設施并配套設置排水、泥漿沉淀設施,施工車輛不得帶泥上路行駛,施工現場道路以及出口周邊的道路不得存留建筑垃圾和泥土;
(四)施工現場出入口、主要道路、加工區等采取硬化處理措施;
(五)在施工工地內堆放水泥、灰土、砂石等易產生揚塵污染的物料,以及工地堆存的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建筑土方應當采取遮蓋、密閉或者其他抑塵措施;
(六)裝卸和運輸渣土、砂石、建筑垃圾等易產生揚塵污染物料的,應當采取完全密閉措施;
(七)出現重污染天氣狀況時,施工單位應當停止土石方作業、拆除工程以及其他可能產生揚塵污染的施工建設行為。
第五十條礦產資源開采、加工企業應當采用減塵工藝、技術和設備,采取灑水噴淋、運輸道路硬化等抑塵措施,落實礦山生態恢復有關規定。
第五十一條企業料堆場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封閉,不能封閉的應當安裝防塵設施或者采取其他抑塵措施。裝卸易產生揚塵的物料時,應當采取密閉或者噴淋等抑塵措施。
垃圾填埋場、建筑垃圾以及渣土消納場,應當按照相關標準和要求采取抑塵措施。
第五十二條城鎮道路應當實行機械化清掃、精細化保潔、地毯式吸塵、定時段清洗、全方位灑水的作業模式;采用人工方式清掃的,應當符合作業規范,減少揚塵。
運輸渣土、砂石、建筑垃圾等易產生揚塵污染物料的車輛應當密閉,物料不得沿途散落或者飛揚,并按照規定路線行駛。
第五十三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積極推動對裸露農田和農村荒地的治理,防治揚塵污染。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鄉建設、城市管理、水利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別對市政河道以及河道沿線、公共用地的裸露地面以及其他城鎮裸露地面,進行綠化或者透水鋪裝,減輕揚塵污染。
第五節農業和其他污染防治
第五十四條禁止露天焚燒秸稈、落葉、枯草等產生煙塵污染的物質,以及電子廢棄物、油氈、橡膠、塑料、皮革、瀝青、垃圾等產生有毒有害、惡臭或者強烈異味氣體的物質。
第五十五條向大氣排放汞、鉛、鉻、鎘、類金屬砷等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當依照國家和本省相關標準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減少污染物排放。
第五十七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所在地人民政府劃定的禁止區域內露天燒烤食品。
禁止在下列場所新建、改建、擴建排放油煙的飲食服務項目:
(一)居民住宅樓等非商用建筑;
(二)未設立配套規劃專用煙道的商住綜合樓;
(三)商住綜合樓內與居住層相鄰的樓層。
排放油煙的餐飲服務和經營場所,應當按照要求安裝并正常使用油煙凈化設施,確保油煙達標排放。
第五十八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園林綠化部門應當采用高效、低毒、低殘留農藥防治園林病蟲害,并合理安排施藥時間。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主管部門應當指導農業生產經營者科學合理施用農藥、化肥等,降低大氣污染物排放量。
從事畜禽養殖、屠宰生產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應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周邊環境受到污染。學校、醫院、居民區等人口集中區域,禁止設置畜禽養殖場、屠宰場。
第五十九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實際需要規定煙花爆竹禁售、禁放或者限售、限放的區域和時間,逐步擴大煙花爆竹的禁止燃放區域,嚴格限制燃放時間、品種,減少煙花爆竹燃放污染。
第四章重污染天氣應急應對
第六十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氣象主管機構應當建立重污染天氣監測預警和會商機制,對大氣環境質量和重污染天氣進行預測預報。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根據重污染天氣預測預報信息,確定重污染天氣預警響應等級,適時發出預警并組織實施相應響應措施。
第六十一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制定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向社會公布并向上一級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備案。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根據重污染天氣預警等級,及時啟動應急預案,根據應急需要可以采取責令有關企業停產或者限產、限制部分機動車行駛、停止工地土石方作業和建筑物拆除施工、停止幼兒園和學校組織的戶外活動、組織開展人工影響天氣作業等應急措施。
企業事業單位應當根據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的要求編制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操作方案,并按照規定執行相應的應急措施。
發生輕、中度污染天氣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本區域污染實際,采取相應管控措施,控制大氣污染物排放,減輕環境大氣環境質量污染程度。
第六十二條在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和重污染天氣集中出現的采暖季節,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工業和信息化部門應當組織推行錯峰生產制度。
在錯峰生產期間,重點排污單位、大型建設工程和產能過剩行業企業應當對生產經營活動進行調整,減少或者停止排放大氣污染物的生產、作業。
第五章重點區域聯合防治
第六十三條省人民政府應當與京津冀重點區域省(市、區)以及其他相鄰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建立大氣污染防治協調機制,定期協商大氣污染防治重大事項,按照統一規劃、統一標準、統一監測、統一防治措施的要求,開展大氣污染聯合防治,落實大氣污染防治目標責任。
省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在實施產業轉移的承接與合作時,應當嚴格執行國家和本省有關產業結構調整規定和準入標準,統籌考慮與京津冀重點區域省(市、區)以及其他相鄰省、自治區大氣污染防治的協調。
第六十四條省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與京津冀重點區域省(市、區)以及其他相鄰省、自治區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建立大氣污染預警聯動應急響應機制,統一重污染天氣預警分級標準,加強區域預警聯動和監測信息共享,開展聯合執法、環評會商,促進大氣污染防治聯防聯控,通報可能造成跨界大氣影響的重大污染事故,協調跨界大氣污染糾紛。
第六十五條省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加強與京津冀重點區域省(市、區)以及其他相鄰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的大氣污染防治科研合作,組織開展區域大氣污染成因、溯源和防治政策、標準、措施等重大問題的聯合科研,提高區域大氣污染防治水平。
第六十六條省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會同有關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制定重點區域大氣污染防治規劃,明確協同控制目標,提出重點防治任務和措施,促進區域大氣環境質量改善。
第六十七條省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建立大氣污染聯防聯控機制,劃定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落實區域聯動防治措施。
重點區域內的設區的市人民政府應當定期召開聯席會議,研究解決大氣污染防治重大事項,推動節能減排、產業準入、落后產能淘汰和重污染天氣應對的協調協作,開展大氣污染聯合防治。
第六章法律責任
第六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級主管機關或者監察機關責令改正,對所在地人民政府的主要負責人依法給予處分:
(一)區域大氣環境質量持續惡化的;
(二)發生重大或者特大大氣環境污染事故,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
(三)經約談后整改不力或者連續兩年被約談的;
(四)其他應當追究責任的情形。
第六十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級人民政府或者監察機關責令改正,對所在地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和其他負有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的主要負責人依法給予處分:
(一)未完成大氣環境質量改善目標的或者未完成重點大氣污染物總量控制指標的;
(二)未按照規定組織實施污染防治措施,造成大氣環境質量惡化的;
(三)對掛牌督辦的重大大氣環境違法案件和突出大氣污染問題處置不力,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
(四)其他應當追究責任的情形。
第七十條各級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和其他負有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級主管機關或者監察機關責令改正,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一)未按照規定制定、實施大氣污染防治規劃的;
(二)未按照規定制定、調整嚴重污染大氣環境的生產工藝、設備和產品淘汰名錄的;
(三)對排放重點大氣污染物的建設項目,違法審批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
(四)未按照規定建立大氣環境監測體系的;
(五)未按照規定實施重污染天氣應急處置的;
(六)未按照規定組織實施污染防治措施的;
(七)未依法查處大氣污染違法行為的;
(八)其他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行為。
第七十一條違反本條例規定,超過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或者超過重點大氣污染物總量控制指標排放大氣污染物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或者限制生產、停產整治,并處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處罰決定的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可以自責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處罰數額按日連續處罰;情節嚴重的,報經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批準,責令停業、關閉。
第七十二條違反本條例規定,建設單位未依法報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報告表或者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報告表未經批準,擅自開工建設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根據違法情節和危害后果,處建設項目總投資額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罰款,并可以責令恢復原狀;拒不停止建設的,依法作出處罰決定的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可以自責令停止建設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處罰數額按日連續處罰;對建設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第七十三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排放工業廢氣或者有毒有害大氣污染物的排污單位未按照規定和監測規范設置監測點位和采樣監測平臺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責令停產整治。
第七十四條違反本條例規定,企業事業單位未按照規定要求編制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操作方案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或者其他負有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一萬上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違反本條例規定,拒不執行停產或者限產、停止工地土石方作業和建筑物拆除施工等應急措施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確定的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對個人處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對企事業單位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第七十五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拆除鍋爐,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在集中供熱管網覆蓋區域內,已建成的分散燃煤供熱鍋爐未在規定的期限內停止使用的;
(二)除國家和省另有規定外,在城市建成區、開發區、工業園區內,新建額定蒸發量二十噸以下的直接燃煤、重油、渣油鍋爐以及直接燃用生物質的鍋爐的。
第七十六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責令停產整治:
(一)排污單位未按照規定對不經過排氣筒集中排放的大氣污染物采取必要的污染防治措施的;
(二)石化、重點有機化工等企業未按照規定建立實施泄漏檢測與修復體系,對管道、設備進行日常檢修、維護,及時收集處理泄漏物料的;
(三)從事產生含揮發性有機物廢氣的活動,未按照規定采取必要的污染防治措施的;
(四)在需要特殊保護的區域及其周邊,新建、改建和擴建石化、焦化、制藥、油漆、塑料、橡膠、造紙、飼料等生產項目的。
第七十七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或者其他負有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責令改正,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責令停產整治或者停業整治:
(一)向大氣排放惡臭氣體的排污單位以及垃圾處置場、污水處理廠,未按照規定設置合理防護距離,安裝凈化裝置或者采取其他措施減少惡臭氣體排放的;
(二)在需要特殊保護的區域及其周邊從事產生惡臭氣體的生產經營活動的;
(三)向大氣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或者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排污單位,未按照規定采取有利于減少污染物排放的技術方法和工藝,配備凈化裝置并保持正常運行的;
(四)未按照規定建立科學有效的回收利用和安全處置制度,隨意排放、拋灑或者丟棄消耗臭氧層物質的。
第七十八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機動船舶在內河水域焚燒船舶垃圾或者違規進行清艙、驅氣、油漆等作業的,由交通運輸、漁業船舶管理等部門按照職責依法進行處罰。
第七十九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或者其他負有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責令改正,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責令停工整治,依法作出處罰決定的部門可以自責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處罰數額按日連續處罰:
(一)建設工程施工單位未按照規定采取揚塵防治措施的;
(二)城市建成區內的高層建筑施工單位高空拋撒施工垃圾的;
(三)在施工現場攪拌混凝土或現場配制砂漿的。
第八十條違反本條例規定,運輸渣土、土方、砂石、垃圾、灰漿、煤炭等散裝、流體物料的車輛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公安部門或者當地人民政府確定的其他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處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不得上道路行駛:
(一)未按照規定采取密閉措施的;
(二)未按照規定安裝衛星定位裝置的;
(三)未按照規定的路線、時間行駛的;
(四)在運輸過程中遺撒、泄漏物料的。
第八十一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或者其他負有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責令改正,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責令停工整治、停產整治或者停業整治,依法作出處罰決定的部門可以自責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處罰數額按日連續處罰:
(一)鋼鐵、火電、建材、焦化等企業和港口、碼頭、車站的物料堆放場所,未按照規定采取措施防治揚塵污染的;
(二)垃圾填埋場和建筑垃圾消納場未按照規定采取措施防治揚塵污染的;
(三)在禁止區域內從事砂、石、粘土開采和加工等易產生揚塵污染活動的。
第八十二條涉及大氣污染物排放的重點排污單位違反本條例規定,不公開或不依法公開環境信息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處三萬元以下罰款,并向社會公告。
違反本條例規定,露天焚燒秸稈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并可以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罰款。
在禁止區域內露天焚燒樹枝、落葉等產生煙塵污染的物質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確定的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并可以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罰款。
第八十三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排放油煙的餐飲服務業經營者、單位食堂未按照規定安裝油煙凈化設施并保持正常運行,超過排放標準排放油煙或者將油煙排入下水管道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確定的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責令停業整治。
第八十四條違反本條例規定,在禁止區域內露天燒烤、為露天燒烤提供場地,或者在其他區域內燒烤未按照規定使用無煙爐具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確定的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沒收燒烤工具和違法所得,并對單位處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個人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罰款。
第八十五條違反本條例規定,在禁止或者限制的區域和時段燃放煙花爆竹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確定的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罰款。
第八十六條違反本條例規定,造成大氣污染事故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依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處以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上一年度從本企業事業單位取得收入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罰款。
對造成一般或者較大大氣污染事故的,按照污染事故造成的直接損失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計算罰款;對造成重大或者特大大氣污染事故的,按照污染事故造成的直接損失的三倍以上五倍以下計算罰款。
第八十七條違反本條例規定,造成損害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對污染大氣環境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社會組織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章附則
第八十八條本條例自年月日起施行。
3月14日,記者從省政府法制辦獲悉,備受關注的《河南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草案征求意見稿)現已。征求意見稿對污染大氣環境的行為制定了嚴厲的處罰措施,企業超標排污最高可被處以100萬元的罰款,拒不整改的,將被追罰;個人露天焚燒秸稈、落葉等最高可被罰款2000元。
按照征求意見稿的規定,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排放大氣污染物時,超過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或重點大氣污染物總量控制指標的,將被責令改正、限制生產、停產整治,并處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可以自責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處罰數額按日連續處罰;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關閉。
向大氣排放惡臭氣體的排污單位以及垃圾處置場、污水處理廠,應當按照規定設置合理的防護距離,安裝凈化裝置或者采取其他措施減少惡臭氣體排放。違反規定的,將被責令改正,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將被責令停產、停業整治。
征求意見稿還強調了個人在大氣污染防治中的責任。露天焚燒秸稈,或在禁止區域內露天焚燒樹枝、落葉等,罰款500元至2000元;在禁止或限制的區域和時段燃放煙花爆竹,罰款100元至500元;在禁止區域內露天燒烤、為露天燒烤提供場地,或在其他區域內燒烤未按照規定使用無煙爐具,將被沒收燒烤工具和違法所得,罰款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對個人罰款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
【關鍵詞】城市環境;大氣污染;措施
大氣是人類生存與發展所必需的環境要素之一,但目前城市居民卻普遍面臨著大氣污染這一難題。大氣環境質量的好壞將直接影響到我們人類。在大氣污染防治的最根本的方法是就在源頭上下手,及時的減少污染物的排放,及時的進行系統的全面分析,采取最有效的方法來進行防治,從而達到控制大氣環境的質量,這樣就會達到了減輕大氣污染物的目的。
一、大氣污染的有害成分
大氣是由多種氣體組合而成的。大部分的是氮氣和人們賴以生存的氧氣,少量二氧化碳和稀有氣體,其中也存在著少量的雜質和其它氣體,在這其中有些是對人體有危害的氣體,如果超過一定標準很容易對人體產生致命的危害。這些有害氣體包括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二氧化硫等。除了這些有害氣體,大氣中也漂浮著很多肉眼不可見的顆粒粉塵性污染物,影響著人們的身體健康。
1、一氧化碳對城市大氣污染的危害
一氧化碳非常不容易被人們所察覺,因為它是沒有顏色沒有特殊氣味的,但是它對人體的危害卻是極大的。因為一氧化碳相較于氧氣而言更容易與我們人體血液中的血紅蛋白相結合,從而降低血液輸送氧氣的能力造成人體或大腦缺氧,造成頭暈目眩,嚴重的會引起窒息甚至昏迷。
2、二氧化碳對城市大氣污染的危害
二氧化碳使人們所熟知的氣體,是植物光合作用產生氧氣所必需的成分。二氧化碳對于人體并沒有直接的危害性,但是大氣中如果二氧化碳的含量超出一定標準就會引發氣溫上升的問題產生,直接的影響著人們的生存環境。經過大量的研究發現,如果大氣中的二氧化碳過高時,人體就會產生各種的不適,例如頭暈、耳鳴、血壓升高、惡心等癥狀,當其含量達到大氣的百分之十的時候,人體就會失去知覺,窒息而死亡。
3、二氧化硫對城市大氣污染的危害
二氧化硫具有極強的刺激性,其對人體的影響也是因為這方面的原因。如果人們經常與濃度不是太高的二氧化硫接觸就會感到全身乏力,疲憊的癥狀,而且很容易引發呼吸系統方面的疾病。二氧化硫是一種危害性比較大的氣體污染物,因為它經常與大氣中存在的其它污染物產生化學反應,繼而生成新的污染物造成二次污染現象。
4、大氣中也漂浮顆粒對城市大氣污染的危害
大氣中的顆粒物主要來源于自然界活動和人類的生產活動。顆粒物是人體健康的大敵,尤其是直徑在0.5~5微米的飄塵可以直接到達肺細胞而沉積,并可能進入血液往全身流動,其危害后果相當嚴重。
二、城市大氣污染的綜合防治措施
為了保障人們賴以生存的環境,保障人們的身心健康,我們必須采取合理有效的措施來防治和治理大氣的污染,控制好大氣環境的質量問題,進而減輕大氣的污染程度。大氣污染的治理必須根據污染因素的不同采取不同的方法措施。
1、煙氣污染物的處理
(1)全面規劃,合理布局。大氣污染綜合防治,必須從協調地區經濟發展和保護環境之間的關系出發,對該地區各污染源所排放的各類污染物質的種類、數量、時空分布做全面的調查研究,并在此基礎上制定污染的最佳方案。
(2)區域集中供熱。我們家家戶戶常用的煤氣灶和市內常見的密集程度極高的煙窗是造成煙塵問題產生的主要源頭。對于此種問題的解決方法,最有效的就是采取集中供暖的方式。我們可以在區域內統一建立具有一定規模的熱電廠或供熱站點,負責整個區域的供暖,這樣不僅能夠提高熱能的利用程度,有減少了污染物的排放,是一種有效的解決方案。
(3)植樹造林,綠化環境。綠色植被的光合作用是大氣中氧氣的主要來源方式,它能夠將二氧化碳轉換為人體需要的氧氣,有效的調節空氣的成分,因此,植樹造林是一種實用性很強的治理大氣污染的措施。并且蒙塵的樹葉經雨水淋洗后,能夠恢復吸附、阻攔灰塵的作用,使空氣得到凈化。因而樹林有調節空氣成分和凈化空氣的作用。
2、顆粒污染的治理
顆粒性的污染一般是由固體燃料燃燒而產生的煙塵組成的,它主要包含三種不同的類型:粉塵、煙和霧。對于此類污染物其處理方法主要有以下幾種:
(1)干法去除顆粒污染物
因為空氣中的顆粒自身有著一定的重力和離心力,我們通過采用一定的方式方法使空氣中的此類污染物沉降從而達到從大氣中去除的目的,此類去除顆粒污染物的方法就是干法去除法,常見的方式包括重力除塵、慣性除塵和離心除塵等,常用的設備有重力沉降室、慣性除塵器和旋風除塵器等。
(2)濕法去除顆粒污染物
將顆粒性的污染物用水或者其它液體使其濕潤,然后加以捕集去除的方法就是濕法去除法,常見方式有氣體洗滌、泡沫除塵等。常用的設備有噴霧塔、填料塔、泡沫除塵器、文丘里洗滌器等。
(3)過濾法去除顆粒污染物
有的濾料是具有很多毛細孔的,我們可以將被污染的氣體通過此類濾料,這樣顆粒性的污染物就在途中被攔截了下來,此種去除污染物的方式就是過濾法。常見的方式有填充層過濾、布袋過濾等。常用的設備有顆粒層過濾器和袋式過濾器。
(4)靜電法去除顆粒污染物
高壓電場具有很強的電場力,我們可以將被污染氣體通過高壓電場使得顆粒型污染物在電場力的作用下被去除,此類方法即為靜電法。常用的設備有干式靜電除塵器和濕式靜電除塵器。
3、汽車尾氣及揚塵污染的治理
(1)汽車尾氣的防治
治理汽車尾氣對環境的污染,需要采取綜合的防治措施進行處理。①立法與管理的加強:需要促使對相關法規體系的有效建立,對機動車污染問題進行處理;同時完善配套的管理措施,避免病殘車、超期服役車對環境污染的損害。②技術措施:機內凈化,設計、生產汽車時,以發動機結構及燃燒方式的改進促使生產工藝水平的提高,實現污染物的良性排放,并符合國家標準對車輛污染物排放的要求;機外凈化,對機動車廢氣的排放進行最后處理,使其排放得以達標,通常安裝尾氣催化凈化裝置可促使這一問題的有效處理;燃料改進,對無鉛汽油進行使用,控制鉛粒污染,同時對天然氣、氫氣、液化石油氣等燃料進行開發,逐步替代汽油,且注重環保汽車的發展與應用。
(2)揚塵污染的治理
揚塵指地面沉降并因各種原因而重新被揚起進入空氣中的灰塵,通過土地的減少、環衛工作的加強、施工防護、防風防塵措施的實施及管理監督等工作的落實,均可促使對揚塵污染的有效治理。
4、從國情出發來加大大氣污染的防治技術
加強大氣污染防治實用技術的椎廣,一定要從國情出發。我們要做的就是要盡快的開發出一個技術可靠、配套設備過關并且在經濟上合理的大氣污染防治實用技術,并且要逐步的推廣它。在許多的重點領域,比如煤炭洗選脫除有機硫、工業型煤、焦爐煙氣治理、陶瓷磚瓦窯黑煙治理等,一定要作為重點來抓,這樣才可以更為有效的實現對大氣污染的控制。
總之,大氣的污染因素是多方面的,治理起來非常不易,因此我們在不斷探究治理方法的同時也要采取一定的預防措施,增強國民的環境意思,從點點滴滴做起為我們的環境建設盡一份力。
參考文獻:
靖遠礦區因地形與氣候的原因,采暖期時間較長,一般從當年10月中旬至次年4月中旬。因而燃煤造成的大氣污染嚴重影響了礦區職工的健康。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對賴以生存的大氣環境要求也日益增加。
1礦區污染源的調查
點源:礦區大氣污染主要是生產礦井及附屬企事業單位生產、生活鍋爐煙塵排污所致。礦區內,近百臺鍋爐承擔著生產供熱、生活供暖、浴池供熱等的任務,部分熱水鍋爐、茶爐常年運行。靖遠電廠4臺20萬kW發電機組也是礦區的污染大戶。這些點源帶來的大氣污染負荷比占礦區大氣污染的80%以上。
面源:主要是居民使用的眾多爐灶。當前,隨著礦區生產效益的提高,居民用爐灶數量呈下降趨勢,但仍是污染源的重要組成部分之一。
2主要污染物及其排放濃度根據礦區環境監測站與當地環保部門冬季對鍋爐煙道氣監測報告顯示,主要排放物為SO2,占污染物排放總量的60%左右,氮氧化物占污染物排放總量的30%左右,煤塵占污染物排放總量的10%左右,還有少量CO和碳氫化合物,污染物濃度嚴重超標。而這些由燃煤排放的一次性污染物在大氣中又發生化學反應而生成硫酸和硫酸鹽氣溶膠等二次污染物,通過皮膚、眼睛黏膜、呼吸系統侵入人體,嚴重危害了人體健康。
3防治措施
(1)改造燃煤鍋爐,安裝脫硫除塵器。對舊式無除塵器或除塵器失修的鍋爐進行報廢或改造更新換代,不僅要使鍋爐除塵效率達到98%以上,脫硫效率也要達到90%以上,還要使鍋爐排放煙塵濃度達到林格曼一級標準。對礦區大氣污染的防治應采取綜合防治措施,要積極引進國外的先進脫硫技術,大力潔凈煤技術,努力提高煤炭系統大氣污染防治水平。同時,給每臺鍋爐配備一臺省煤器,使其在節約燃煤的同時還可以改善燃燒狀況,從而達到消煙除塵、減能節排的目的。對礦區安裝脫硫除塵設備的鍋爐要定期進行檢修,確保該設備完好運行。
(2)區域集中供熱,減少污染源從而減少污染。分散于千家萬戶的燃煤爐灶、礦區內密集的矮小煙囪是煙塵的主要污染源。發展區域性集中供暖供熱,設立規模較大的熱電廠和供熱站,用來代替千家萬戶的爐灶,是消除煙塵的主要措施。采用燃燒新技術,節能、低耗、高效率供熱,繼而控制污染物的排放量。
(3)嚴格限制各類窯爐無組織排放,盡量改善能源結構,采用清潔能源,如煤氣、液化石油氣、電等,還應重視太陽能、風能。積極改變燃燒方式,逐步實現用型煤、煤制氣代替直接燃燒原煤。
(4)利用新型能源———瓦斯。魏家地煤礦和大水頭煤礦都是高瓦斯礦井,為此而建的瓦斯電站就是一種變廢為寶、節約能源的有效途徑。(5)增加污染物的排放高度。只有適時增加污染物排放高度,才有利于污染物的稀釋與擴散,以達到降低污染物濃度的目的。
(6)燃煤選用優質煤炭。只有低灰分、低煤煙、高發熱量的優質煤才能大大減少采暖期礦區的煤煙型污染。
(7)抓好礦區的綠化美化工作,綠化造林是大氣污染防治的一種經濟有效措施,植物有吸收各種有毒有害氣體和凈化空氣的功能,植物是空氣的天然過濾器。近幾年,隨著礦區經濟趨于好轉,礦區每年投資用于綠化、美化的資金日趨增多,早期一片荒涼的礦區面貌已大為改觀,礦區盡現綠意盎然,它不僅給礦區帶來了生態環境效益,而且能起到吸毒滯塵、防風固沙、凈化空氣、保持水土等多種作用。
(8)對礦區新建項目要從環境角度嚴格實施排放源的合理布局,認真考慮煤囪高度的設計,同時考慮對新建項目現有污染源治理的有關措施,嚴格執行“三同時”制度,確保新建項目不要帶來新的污染。
關鍵詞:城市;大氣污染;原因;治理措施;新技術
中圖分類號:R122文獻標識碼: A
工業和交通運輸業迅速發展以及化石燃料的大量使用,將粉塵、硫氧化物、氮氧化物、碳氧化物、臭氧等物質排入大氣層,使大氣質量嚴重惡化。我國大氣污染屬“煤煙型”污染,全國城市空氣中總懸浮微粒濃度普遍超標,平均濃度達 309微克/立方米;二氧化硫濃度水平較高,部分城市污染相當嚴重,北方城市平均值達到83微克/立方米。我國的本溪市也曾經因煙霧彌漫而被稱為“衛星上看不到的城市”;而大氣中硫化物、氮氧化物業重超標導致了全國大部分地區出現酸雨,宜賓、長沙等城市酸雨出現頻率大于90%,長沙降雨的平均PH值已達
到3.54,酸雨的降落不僅破壞生態環境,而且加劇建筑物,鐵道、橋梁的腐蝕與破損,給工農業帶來巨大的損失。而由大氣污染引起的溫室效應和臭氧層破壞更是直接地威脅到人類的生存。
1造成城市大氣污染的主要原因
1.1工業生產
在大氣污染源中,工業生產所產生的大氣污染物占有較大的比例,同時交通
運輸業的發展也使汽車尾氣等污染物排放量逐年增多。通過對大氣污染物抽調檢驗的結果中可以了解到,在直接燃燒的燃料中,會排放出大量的污染物。其中大氣污染物大約占總排放量的96%左右,在排放的污染物中,所占比例最多的氣體為SO2、NOX和CO。通過對大氣污染物含量的檢測可以看出,大氣污染物中的工業污染物占有大約20%的比例,這些工業污染物一般都分布在工業聚集區,所以這些地區的大氣污染程度最高。從我國燃料使用情況來看,現階段我國仍然將煤炭作為主要的燃料,并且在這些煤炭中,絕大多數都為高硫煤。對于大部分人來說,他們在消費的過程中一般會受到自身經濟條件的限制而去選擇高硫煤,這一選擇也直接導致大氣中SO2的排放量增多。在大量的工業生產廠家中,化學工
業和煤炭工業是大氣污染物排放最為嚴重的兩個工業,這也預示著在今后治理污染的過程中,應該重點治理這兩大工業。
1.2交通運輸
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發展,交通運輸業的發展速度也在不斷加快,對于有一定經濟能力的人來說,一般都會購買私家車,通行車輛的的增加又反過來促進了交通運輸業的發展,這就自然會引發環境污染問題。在汽車尾氣中,包含大量
的CO,這些物質不僅會破壞純凈的大氣環境,而且會給人類的健康造成一定的影響,特別是汽車尾氣排放量較大的車輛中,不僅會排放污染氣體,同時會排除大量的固定顆粒物,這些物質都是大氣污染的主要來源。在部分城市允許柴油車通行以后,城市空氣中的固體顆粒污染物數量也在不斷上升,由于大部分道路的設計都為“凹”型結構,所以沉積在道路中的灰塵就難被縫吹走,這些沉積物就是導致天氣發生霧霾和揚塵現象的主要原因。
1.3綠化建設
對于一些以工業發展為主的新興城市來說,其綠化的速度遠低于工業發展的速度。在城市建設中,只有政府、部分機關單位以及機關團體中的綠化水平能夠達到綠化的基本要求,而城市的其他綠化建設遠遠不能滿足城市空氣凈化的需求,當大量的空氣污染物侵襲城市時,現有的城市綠化根本不能應對,這也是造
成大氣污染的最主要原因。
2城市大氣污染的治理措施
2.1加強城市大氣污染防治途徑的新發現
加強對城市大氣污染的治理,首先要選擇合適的大氣污染防治途徑,要確立“節能環保”的防治原則,在這個基礎上來有效治理城市大氣污染。主要表現在有效調整能源結構、積極開發清潔能源、推行清潔的生產工藝、加強對高硫煤的清潔改造、合理使用煤炭等高耗能高污染能源、加強對城市大氣環境的管理、做好城市綠化等。
2.1.1有效調整能源結構,積極開發新的清潔能源。加強對水能等清潔能源的使用,有計劃、有步驟地開發核能,并將風能、太陽能、海洋能源等清潔、無污染的能源資源的開發納入能源結構的改革之中。目前,我國待開發的水資源還有95%,其開發潛力是非常巨大的。因此,未來應該大力調整我國的能源利用結構,積極發展新的能源戰略,改變目前這種高耗能、高污染的能源利用局面。
2.1.2改變過去那種粗放型的工藝生產方式,與現代科學技術結合起來,大力推行清潔、高效的生產工藝,實現清潔的工業生產,從而實現降低生產過程中污染物質的排放和減輕大氣環境污染的目的。
2.1.3加強對煤炭資源的改造,增加低硫煤的研發和使用,并且加強對煤炭資源使用的控制,大力推廣新型節能煤,加強對煤炭資源燃燒方式的改進。
2.1.4依法加強對城市大氣環境的監管,確立明確的有效的城市大氣環境標準,控制城市大氣污染物的總量,除了要做好城市綠化規劃之外,還要切實做好對工礦企業數量的控制,減少城市中心區域高耗能、高廢棄排放企業的數量。
2.1.5加強城市建設中的施工工地揚塵監管,積極推進綠色施工,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應全封閉設置圍擋墻,嚴禁敞開式作業,大型煤堆、料堆全部實現封閉存儲。
2.2科學規劃,合理配置
植樹造林一直被認為是保護環境,減少大氣污染的有效措施,且成本低,還能滿足國家可持續發展的需求,增加綠化環境,也能讓人們的生活變得更加舒適。樹木能發揮光合作用,充分發揮植物凈化大氣的作用,為此,應擴大植樹造林的面積和范圍。根據污染源位置、污染物匯集區的地形地勢、風向和污染氣體的季節分配,合理安排,因地制宜。在污染嚴重的地區建設包圍式或隔離式的林帶,讓那些含塵、含污染的氣體在大氣中被樹木吸收,減少污染物的擴散。有研究顯示,不少植物具有一種以酶作催化劑的潛在解毒力,可以分解大氣中的有毒物質,或形成一些大分子絡合物,降低這些有毒物質的毒性,因而對大氣具有特殊的凈化功能。每種植一公頃柳杉林,每年可吸收700多公斤SO2,并吸收30多噸灰塵。
2.3利用氣象條件防治大氣污染
如果城市的污染源已經確定,并處在穩定的階段,那么大氣污染狀況就主要取決于氣象條件,污染物在大氣中的稀釋和擴散受主要受氣象條件的支配和影響,因此,充分利用氣象條件,是控制大氣污染,減少污染物傳播,實現污染治理的有效手段,也是一種自然的途徑,而值得我們注意的是,污染氣象條件預報則是其中的關鍵。氣象部門在防治城市大氣污染方面,不僅要提供詳細的大氣污染氣象條件,還要為政府規劃部門搞好城市建設的合理布局和城市環境規劃提供科學依據。霧的出現是大氣污染已經惡化的重要表現,而降水可以沖刷大氣中的污染物。所以氣象部門可以通過人工增雨、增雪、消霧等技術來凈化大氣、消除污染。
3城市大氣污染治理新技術的應用
3.1生物質成型技術
投入25%左右的外來能源(電或柴油),把分散的生物質加工成不同密度的棒或塊,直接燃燒,其熱值達1600-2000 kJ/噸,體積縮小6-8倍,燃燒性能優于木材,相當于中質煤,成本一般低于160-200元/t。凡使用煤的民用熱能設備,如供熱水鍋爐、取暖爐(壁爐)、炊事爐灶等都可以以此為燃料。以木質素原料為主的生物質還可以碳化,作為煉鋼和熱處理的工業原料。
我國在2010年前可向城市提供2億t的生物質成型燃料及生物質燃料,燒煤的設備改造一下即可使用該種燃料,但在市場化初期需要投資,每臺300kg/h的成型機需10萬元,用公司+農戶的投資辦法,每個縣(小城鎮)都可建成生物質收購市場。原來用煤的單位,可變去煤礦運煤為到農村拉“煤”。直接燃用生物質成型塊的優點:一是對大氣的污染非常低。生物質主要成分是木質素、纖維
素、半纖維素、樹脂、木臘等碳氫化合物,燒燒后的主要產物是H2O和CO2,從大氣中碳的循環來看CO2屬零排放。此外,燃燒中S和N的氧化物極少。若提供2億t成型塊可替代1.5億t煤,即可減少煙塵排出量約30t,SO2約750t,NOX約120萬t,CO約1.2萬t,而且使用過程中不存在固體垃圾的排放問題。二是成本較低,價格和煤相當,而且開采投資較少,與煤相比可以忽略。三是便于操作和推廣,不用較大幅度的改變職工家庭生活習慣即可以使用,而且條件具備的地方可用于小型發電機發電。為推動這項技術推廣,國家可制定初期輔助政策,把燒煤的排污費轉用到這項技術的推廣上來。
通過開放利用生物質成型技術,可以在國內形成新的產業,是農村豐富的生物質資源進入城鎮使用的最好途徑。
3.2生物質熱解氣化技術
生物質熱解氣化技術是生物質原料在缺氧狀態下通過熱化學反應把固態生物質原料轉換成潔凈的可燃氣體的一項新能源技術。經過氣化每kg秸稈可產生2m3可燃氣,熱值可達5300-6 800 kJ/m³,燃氣成本0.11元/m³。
利用該項技術同樣可大大降低CO2以及其它大氣污染物的排放量一般來說,投資25萬元,可供220戶城鎮居民用氣。當然目前脫焦油問題還未得到徹底解決,但采用綜合措施后并不影響推廣。
3.3酒精燃料的利用
歷史上第一臺內燃機燒的燃料就是酒精。生物質酒精是發展汽車代用燃料最有前途的途徑。近年來,世界上一些國家在這方面進行了努力和嘗試,巴西政府1975年制定了全國性酒精計劃,這是世界上最龐大的生物液化技術應用計劃。目前1 000萬輛汽車中120萬輛全部用純酒精,其余用23%的酒精和汽油混合液。美國1979年頒布了鼓勵生產酒精的法律。現在成為世界第二大酒精生產國,每
年的酒精產量已達1.2億桶。目前出售的液體燃料中,體積分數為5%的酒精、汽油混合燃料V(酒精):V(汽油)比例為1: 10。目前世界上有10個國家的酒精生產量在增加。
用糖蜜生產酒精成本最低,用纖維成本最高,但纖維年生產量大,關鍵是從技術上突破降低生產成本。我國沈陽農業大學已研制一套新的甜高粱制酒精的工藝,目前正與意大利合作生產酒精及C5液體燃料混合的汽車燃料。
4結語
城市大氣污染治理是一項長期的任務,改善城市大氣環境質量需要采取多種治理途徑,只有這樣才能綜合防治環境污染,建設和諧美好的城市家園。
參考文獻:
[1]錢斌.淺論城市大氣污染防治措施[J].神州(中旬刊),2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