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8-09 17:17:19
序論:寫作是一種深度的自我表達。它要求我們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隱藏在內心深處的真相,好投稿為您帶來了七篇環境監測法律法規范文,愿它們成為您寫作過程中的靈感催化劑,助力您的創作。
目前使用的《全國環境監測管理條例》仍然是20世紀80年代由當時的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所頒布的條例,在經過多年的變遷后,陳舊的條例已不適用于現代化的環境建設中,更不符合現代化環境監測的要求。因此,應結合現代化環境監測的要求和特點,盡快修訂和完善環境監測的法律法規和保障系統,細化至每一個環節的環境監測細節,從而建立完整、健全的環境監測制度,在法律法規強有力的約束下和威懾下,確保環境監測數據的準確性和真實性。如,在相關法律的約束下,對監測機構中的資質、監測工作人員的資格、監測規章制度的制定、監測網絡的建立等予以明確、嚴格的規范,從而逐漸推行標注化建設,真正確保環境監測質量管理體系的規范性和穩定性。
2規范環境監測技術管理體系
環境監測工作的開展和質量管理體系的建立主要依據于環境監測設備的技術規范,因此建立有效的環境技術管理體系,對提高環境監測數據質量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而要想建立完善的環境監測技術管理體系,首先要加強對監測設備和科學技術的研究力度。目前我國雖已引進先進的監測設備,并投入到環境監測工作中。但新技術和新設備在投入使用的過程中,常出現新舊設備和技術使用方法不一的情況,舊設備和舊技術嚴重落后,跟不上先進技術的步伐。因此,要不斷加強新技術、新方法的研究,及時更新以往監測技術,掌握和跟進現代先進的環境監測技術;同時要盡快制定出新的技術管理體系和規章制度,確保環境監測工作的合規性。另外,由于許多進口的新監測設備和技術在投入使用過程中,存在許多諸如監測方法不恰當、監測流程不完整、使用方法與設備不一等問題。因此,應制定和出臺進口監測設備的準入規章制度和技術審核制度,通過借鑒國外對監測設備和技術的管理經驗,結合我國環境監測的實際情況,從而制定出符合我國環境監測要求的準入制度和技術審核制度,規范我國的環境監測技術管理。
3提高環境監測工作人員的職業素養
環境監測工作過程中,質量監督員職業素養的高低決定著環境監測數據質量的高低,因此在選拔新人時,應選用工作能力較強、經驗豐富、技術過硬等整體職業素養較高的人員擔任質量監督員的職務。而對于原有員工,應展開全方面的職業素養培訓,主要包括增強職員的監測技術、加強職員的相關知識涵養、提高職員的工作能力、培養職員的責任意識等,從而切實提高質量監督員的整體職業素養。同時還應強化考核,建立完善的考核制度,對職員的技術、能力和知識程度等項目進行嚴格考核,對能力較差、不合格的職員應給予相應懲罰并加強培訓力度,從而全方面提高質量監督員的職業素養和工作能力,不斷提高環境監測質量管理的工作水平。
4創新環境監測質量管理的工作機制
目前我國許多環境監測機構,都將國家規定的計量認證與國家實驗室制定的標準作為依據來進行環境監測質量管理工作。但在實際工作中,根據規定和標準來進行環境監測是遠遠不夠并且行不通的,無法保證數據的準確性和真實性。因此,要想實現質量數據的真實和準確,則必須要確保監測設備的準確性、監測方案的科學性、監測地點的代表性、實地取樣的規范性、樣品保持的完整性與分析結果的合理性等,才能提出具有指導意義的環境決策。由此可見,創新環境監測質量管理工作機制是非常有必要的。而要實現創新,則必須要完善環境監測的監督體系,全方面監控監測工作的準備、采集、保存、檢測、報告等工作;還需建立靈活且有效的反饋機制,質控制度和標準應隨著技術的發展和環境監測質量管理的要求進行適時調整,從而保證環境監測工作的有效、有序進行。
5結語
浙江省海洋經濟的可持續發展之所以受到極大的限制,從經濟行為的層面上,缺乏科學發展觀的指導,海洋產業布局不合理、空間結構有待進一步優化,海洋循環經濟模式受阻是主要原因;但從制度和機制層面看,長期以來海洋經濟發展的法治文化意識欠缺,法律協調機制的缺位和海洋法制建設的滯后性使浙江海洋經濟的發展總體上呈現出一些不可持續狀況。
1.海洋法治教育有缺失,社會公眾海洋法治文化意識淡薄
海洋經濟可持續發展理念與海洋法治教育及海洋法治文化的宣傳密切相關。海洋法治文化就是有關海洋的法律制度、法制機構、人們的海洋法治意識及法治活動的總稱,它內化于國家海洋法律思想、治海理念、制度、設施、產業并支配人們的涉海行為[6]。我國社會公眾海洋法治教育缺失,海洋法治信仰缺乏,海洋法治文化的氛圍遠未形成。由于海洋法治教育的缺失,造成許多沿海居民法治意識的淡薄,這勢必影響到其涉海行為,海洋環保意識淡薄,如用生活垃圾填海、掠奪性開發海洋資源等行為使大量魚類和貝類的產卵場和棲息地被人為地破壞,或者違反國家禁令過度捕撈,使海洋經濟的可持續發展遭到損害。
2.海洋法治建設滯后,海洋法律法規需進一步完善
建國后我國海洋法制建設步伐逐漸加快,陸續頒布頒布了包括《海洋環境保護法》、《海島保護法》、《海域使用管理法》、《漁業法》、《海上交通安全法》等海洋法律法規,沿海省市也制定了大批地方性海洋法規、規章。但總體上看我國海洋法制建設仍不完善,全國乃至地方海洋法制體系的不健全,海洋資源管理體制不完善,完整的海洋法律體系尚未形成。目前我國海洋立法嚴重滯后,海洋法在整個國家法律體系中未獲得應有的地位,現有的海洋法規政出多門,缺乏宏觀上的協調和規劃,缺乏具有綜合性海洋資源保護與污染防治的法律。有些法律如《海洋國土資源開發保護法》、《海岸帶使用管理法》,以及《海防法》、《海上反恐法》等仍然沒有制定頒布,還不能完全適應新形勢下海洋管理的需要,特別是需要盡快出臺《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法》。因此,應當在國家法治統一的前提下,特別完善海洋經濟立法,推動海洋經濟的進一步向前發展。
3.海洋監測手段落后和執行力不足,監測預報機構能力建設薄弱
海洋環境監測就是對整個海洋的生態環境進行分析,其目的是為保護海洋生物提供數據。目前浙江省省、市、縣三級海洋環境監測體系已初步建立,但由于起步時間晚及監測技術相對落后,浙江省海洋環境監測基礎薄弱,在監測站點、監測手段和監測項目等方面還存在布局欠缺或不盡合理的問題。如監測和觀測技術手段滯后,監測覆蓋面積有限,信息化水平不高;監測手段常規化,高新技術監測設備的應用開發進展較為緩慢,無人在線監測技術尚未得到推廣和應用,應急監測機制尚待建立,重大海洋污染事件和海洋災害快速監測的技術能力缺乏,等等。因此,綜合一體化監測水平有待進一步提高,海洋環境監測技術手段仍需進一步提升。
4.涉海行政部門協調不夠,海洋執法隊伍建設仍需加強
目前浙江海洋經濟的發展模式仍然屬于粗放式的經營和管理模式。這種粗放型的海洋經濟管理規劃體系,是由于地方政府在環境保護、海洋運輸、漁業、海事等多個管理部門和各個產業領域部門之間多頭管理、重復管理,或自成體系、互不協調,甚至互相掣肘,致使海洋公共管理權力分散,難以全面的規劃和綜合管理。一般來說,海洋環境保護的管理工作由海洋、環境保護、漁業、交通、和海事等涉海部門組織實施, 各個部門根據分工對不同類型的污染源實施監督治理。目前海域使用“無序、無度、無償”的狀況遠未解決,單位和個人隨意占用海域或轉移海域使用權的現象時有發生,這說明涉海各部門間在共同參與海洋污染治理時缺少溝通協作,職能交叉和機構重復設置的問題依然存在,缺乏綜合性法律對各管理部門之間的職責分工做出明確規定,互相推諉的現象隨之產生,嚴重地影響了海洋環境污染的治理效果。此外,我國海上執法隊伍還存在執法人員素質有待進一步提高的問題,存在著執法人員文化素質偏低、編制不一、執法能力有待加強等問題。
二、浙江海洋經濟可持續發展法律保障機制建構路徑
王詩成指出:“海洋的可持續發展以保證海洋經濟發展和資源永續利用為目的,實現海洋經濟發展與經濟環境相協調,經濟、社會、生態效益相統一”[7]。從構建法律保障機制的角度加強對海洋經濟可持續發展的研究,有利于海洋經濟的生產經營方式的改善及環境的保護,走一條資源節約與環境友好的循環經濟之路,促進海洋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1.加大教育宣傳力度,深化國民的海洋經濟法治意識
海洋法治文化的構建是實現海洋經濟持續發展、達到人海和諧的最終目的的文化根基。而一個國家海洋意識的強弱,海洋知識的多寡,海洋技術高低以及海洋管理能否有序,海洋法規是否健全等,都會對這個國家海洋經濟的發展……產生重要影響[8]。經過多年的普法知識宣傳,我國沿海居民的海洋法治意識有了明顯的提高,但內地居民的法治觀念還很淡薄,總體上落后于國際發達國家人們的海洋法治意識,與當前快速發展海洋經濟的要求很不相符。這就需要相關部門進一步采取有效措施。一要加大海洋法治宣傳力度。要利用各種渠道和宣傳手段,因地制宜地利用各種群眾所喜聞樂見的形式廣泛開展海洋法治知識的宣傳,引導社會公眾逐步養成尊崇法治的理念和價值取向。二要強化海洋法治教育。要著力培養全民的海洋法治意識,就必須在各級各類教育培訓機構中開展海洋法治教育知識的宣講,要使廣大學員接受海洋文化知識及海洋法治理念的熏陶和灌輸,深化國民的海洋法治意識和海洋法治信仰。三是要大力營造海洋法治文化氛圍。要組織開展各種涉海的法治學習活動,逐漸培養大眾的法治信仰,強化全民族的海洋法治觀念。四是要積極營造濃厚的海洋法治文化氛圍。要把海洋法治的精神、思想和內涵注入到海洋經濟可持續發展的理念中去,使海洋經濟可持續發展的法治教育滲透到普通老百姓的日常生活中,確保海洋經濟得到持續、健康、快速地發展。
2.完善涉海法律法規,理順海洋管理體制
要實現依法管海,必須對有關涉海法律法規進行梳理、修訂和完善。首先,要以國際公約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為依據,加快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法》、《海洋經濟循環法》等法律法規,填補海洋經濟可持續發展上立法的空白。其次,在現行的海洋經濟可持續發展的法律法規中充實相關法律規章制度。修改完善現有法律時要控制好法律法規之間內容條款重疊狀況,解決法律法規之間的脫節現象,調整好海洋經濟可持續發展法律法規現實性與前沿性之間的矛盾,要求規定要具體合理,可操作性強,建立包括財政補貼、政府采購、稅收等內容的支出與稅收制度,市場準入制度,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可持續消費制度,科技支撐制度,獎勵制度等等,制定相應的配套完善的實施細則,構建具有中國特色的海洋經濟可持續發展法律法制保障體系。
3.強化海洋環境監測預報體系,完善海洋環境監測質量保證體系建設
要想使海洋經濟可持續發展,應切實把海洋開發利用與海洋環境保護擺在同等重要的位置。要進一步完善地方性的海洋生態環境保護法規,加強依法治海,加強海洋生態環境保護與建設,有必要在現有海洋環境監視臺站的基礎上,在近海重點港灣及生態敏感海域采取新建、改造、共建等不同形式,建立環境監測預報機構,健全和完善海洋生態環境動態監視監測網絡,并加快建立海洋赤潮災害預報預警監測系統的進度。同時也要建立和健全海上溢油等重大海洋污損事故應急處理機制,進一步完善海洋環保監督執法機制,加快治理海洋污染,努力實現資源利用集約化、海洋環境生態化,以增強全省海洋經濟可持續發展的能力。
4.整合現有的涉海管理機構,進一步提高海洋執法隊伍能力建設
【關鍵詞】環境監測;環境管理;問題;建議
1 環境監測工作在環境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1.1 環境監測是環境管理的基礎和手段。隨著環境監督工作的法制化、定量化和科學化的不斷加強,環境管理需要科學準確的數據和資料作為制定環境保護措施的依據,而環境監測工作的日益科學化和準確化使數據的準確性和代表性逐漸滿足了環境管理的需求。因此,環境監測是環境管理的重要手段和基礎,為環境管理提供科學、權威的監測數據,使環境管理更加科學、公正。
1.2 環境監測為環境政策、法律、法規和環境質量標準的制定提供科學的依據。國家和地方政府制定相應的法律法規都要以環境監測數據為基礎,如環境保護的五年規劃、年度計劃和其它政策和決策的制定等,都要依賴于環境監測的數據。
1.3 環境監測在環境管理實施過程中的作用。各級環保部門在開展環境管理、環境執法和事故處理等工作時,都要以環境監測數據作為管理的標準。
由此可見,缺乏環境監測數據的支撐,環境法律法規的制定、部門的決策、環保部門的管理都難以具有科學性,很難具有成效。環境監測是環境管理的基礎手段,環境監測的能力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制約著環境保護管理工作的水平。
2 環境監測管理存在的主要問題
2.1 能力建設基礎薄弱。環境監測儀器設備缺口較大,實驗用房嚴重不足。部分的省、市、縣環境監測站都存在儀器設備缺口,個別的市監測站甚至沒有氣相色譜儀,基本的有機物監測都存在問題;大部分縣的常規監測能力存在不足。全國部分的省、市、縣環境監測站都不具備滿足實驗室規范管理的實驗用房等基本條件,甚至有的省轄市因缺乏實驗用房,無法拓展正常工作需要的新增監測能力。
2.2 工作經費缺口較大。地方財力的不足和國家經費的不足,使環境監測正常的業務經費難以保障,個別的省轄市和部分的縣級財政根本沒有把監測工作正常經費納入財政預算,環境監測站的日常開支只能靠微薄的創收來維持。近幾年,監測工作量增加了很多,經費卻沒有相應的增加。國家和省財政加大了對各級環境監測站的能力投入,有的項目需要地方具有相應的配套資金,而部分縣級環保局無法爭取到地方配套資金,只能采用全體職工集資的方式來籌集資金。更有個別的市、縣由于配套資金難以落實,被迫放棄國家或省里的能力建設投資。
2.3 監測人員素質不高。受人員編制和人才引進政策的影響,環境監測站只進了少量的干部,正規高校畢業的專業技術人才難以進入。加上監測站部分優秀的人才和技術骨干被提拔到別的位置,造成監測站的人才斷層、專業和學歷不合理等問題,監測隊伍的整體素質不高。
3 加強環境監測管理的建議
3.1 為環境監測提供法規和政策支持。國家和政府要制定相應的法律法規對環境監測工作進行約束,使環境監測工作有法可依、監測人員能夠嚴格按照法律程序進行工作。
以建立先進的環境監測管理體系為目標,制定環境監測條例,對環境監測能力的提高、數據質量進行嚴格的要求;對部門和社會監測力量進行統一的監督,加強溝通協調和實施環境保護監測信息的統一;在人力、物力和財力上提供大力的支持,加強機構設置、工作經費、人才引進等方面的保障,為環境監測的科學發展提供政策支持。
3.2 加強監測人員培養,提高監測隊伍的整體素質。培養人才、提高隊伍整體素質和保持技術骨干隊伍的穩定是加強監測能力建設的重要方面和根本性的措施。人才是監測能力中最活躍的因素,要完成艱巨的監測任務、不斷的創新監測能力,要靠高素質的人才隊伍進行支撐。監測站要從環境管理的需要出發,有計劃、有針對性的培養不同類別、不同層次的人才,切實地提高監測隊伍的素質。
3.2.1 對現有和新進的監測人員加強培訓,提高其業務水平,滿足對項目的深化和環境應急監測測的需要。
3.2.2 通過增加人員編制和其他渠道,引進高素質的專業技術人員,優化技術結構。
3.2.3 建立有利于發現人才、引進人才、培養人才的長效管理機制,充分發揮監測人員的潛力,鼓勵監測技術人員和優秀人才立足本職崗位,發揮主動性和積極性,增強監測科研的能力。
3.3 加快推進環境監測站標準化、現代化建設。按照國家對各級環境監測站的標準化建設要求,環保部門應該制定指導性的文件,對環境監測工作提出要求、加強監督、開展檢查、采取措施、認真地考核。各級環境保護部門按照級別和類別的不同制定達標建設計劃,將環境監測站的標準化建設納入政府環保目標,以確保各級環境檢測站的綜合能力得以提高。
科技的進步,對環境監測的技術要求不斷提高,環境監測站要根據自身的情況,利用現代化的計算機網絡為環境監測服務。利用計算機建立和加強環境監測信息系統建設,提高監測信息的采集、整理、統計、傳輸和綜合分析的能力,實現監測數據的自動傳輸和監測技術的網上查詢,也可以為環境管理提供更便捷的服務。
3.4 開展減排監測考核,推動監測整體工作。污染物減排是開展環境保護工作的重點,國務院明確提出了“建立科學、完整、統一的節能減排統計、監測、考核體系”的要求。根據這一要求,地方政府要加強總量減排監測體系建設的考核,在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數據核算過程中,對監測數據、數據質量、自動監控和實驗室監測能力建設和檢測管理等方面進行嚴格的考核,從整體上對環境監測工作進行推進,促進環境監測工作的新進展。
【關鍵詞】新形勢;環境;環境監察;環境監測;聯動方略
環境保護工作受到人們的普遍關注和高度重視,作為環境保護的兩個重要組成部分,環境監察和環境監測相輔相成,只有將兩者有效的協調起來,才能真正的推進環境保護工作的順利開展。特別是在新形勢下,更要實現環境監察和環境監測的協調統一,運用科學的方法實現二者的職能,為環境保護工作奠定堅實的基礎。
1.環境監察與環境監測的職責與關系
環境監察與環境監測作為環境保護的重要組成部分,關系著環境質量的好壞,二者有著不同的職責和表現形式,同時又有著相互促進的密切關系。
1.1環境監察與環境監測的職責
環境監察主要是負責環境的監督管理工作以及對環境現場的執法工作,是以相關的法律法規為依據和指導,對違法環境保護法規的相關現場進行監督和檢查,然后進行相應的處理。環境監察工作是一項綜合性的復雜的工作,除了對環境現場的管理以外,還會參與環境污染事故、核安全設施的檢查意見自然生態環境的監察等等。
環境監測也是環境保護的重要手段,主要是負責環境保護工作中的監督工作,其中最重要的職責是對排污單位進行調查,掌握環境污染的最新動向,并通過對監測數據的分析和研究,推測出環境質量的發展趨勢。同時,還按照國家規定的檢測技術對重點污染源進行監測,及時的制作監測報告,為環境的管理和保護提供依據。可見,環境監測是要對環境問題進行監督和評價,制定相應的環境質量評價報告,進而為污染的治理和環境的保護提供有力的支持。
1.2環境監察與環境監測的關系
就環境管理體制而言,環境監察是監督執法體系,而環境監測是技術支持保證系統,兩者是相互配合和相互制約的。環境監測能夠提供有效的環境質量數據,為環境監察提供了依據,同時,環境監測還可以對環境監察的效果進行衡量。環境監察對數據的要求推動了環境監測的發展,由于環境監察對數據的要求越來越高,這就極大的推動了環境監測的效果。可見,環境監測為環境的監察提供了技術支持和保證,只有對環境監察起到積極的促進作用,才能實現化境監測的價值。離開了環境監測的支持,環境監察也無法進行,只有將兩者有效的結合起來,建立開學合理的機制,才能夠實現環境保護工作的有效開展。
2.新形勢下環境監察與環境監測聯動的必要性
環境監察與環境監測是環境保護工作的兩個重要組成部分,需要建立環境監察與環境監測的聯動,充分的協調好兩者的職能,進而充分的發揮對環境保護的促進作用。
2.1提高環境保護管理和執法效能的保證
在當前的環境保護工作中,環境監察和環境監測機構缺乏配合,出現各自為政的局面,不利于最大效能的發揮。因此對環境監察和環境監測聯動,可以實現對資源的優化配置,使兩個部門相互協調和配合,形成強大的合力,進而提高工作效率和反映能力。一方面可以明確環境保護的明確分工,做到各司其職。另一方面可以相互支持和配合,實現了環境監察和環境監測數據信息的共享,增加了工作的透明度,提高了環境保護和管理,實現了執法效能的最大發揮。
2.2環境保護工作創新的需要
新形勢下,環境保護工作面臨著巨大的挑戰,這就需要調整戰略,采取有效的措施應對新局面。由于當前環境污染問題復雜,環境保護工作任務艱巨,因此需要實現環境監察與環境監測的聯動,一起來應對復雜的局勢。實現二者的聯動,可以發揮兩者的最大優勢,為環境保護提供技術支持和執法力度,是應對當前環境問題的必然選擇。
3.新形勢下環境監察與環境監測聯動方略
實現環境監察與環境監測的聯動要講究策略,因此要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促進環境監察與環境監測的聯動。
3.1建立環境監察與環境監測的科學發展關系
二者的科學發展關系依賴于完善的法律體系,因此在環境保護工作中,要把完善法律法規放在工作的首位,使環境監察和環境監測工作能夠有法可依。因此在今后對環境法律進行修訂時,要根據環境監察和環境監測的規律和特點進行修訂,使兩者統一與環境保護的工作中,做到環境管理與執法工作的協調統一和相互配合,進而提高工作的效率。
3.2提高環境監察和環境監測運行的可操作性
要提高環境監察和環境監測運行機制的可操作性,要明確分工,必須分工明確,各司其職,同時又要互相協作、互相支持與配合。在工作職責上既不能互相交叉.又不能相互脫節,否則,就會導致互相推諉,不利于工作的落實。其次要加強各個部門之間的信息共享與聯系,做到及時的反饋和交流,提高信息的利用率。環境監測機構必須提高監測數據的準確性和針對性,及時將環境監測數據信息傳遞到環境監察部門,環境監察部門也要將實施的行為結果及時通報環境監測部門,以及時地獲取環境監測的技術支持。此外,為了加強環境監察與環境監測的聯系,要定期召開相關會議,共同協商事宜,只有這樣環境監察和環境監測才能夠有效的結合起來,實現協調有序的發展,促進環境保護工作的開展。
3.3建立環境監察與環境監測工作協調發展的新模式
環境監察工作要以環境監測工作為基礎,堅持科學發展觀。在深入研究環境監察和環境監測的內部與外部工作規律的基礎上,要克分利用好環境監測的科學資源,發揮監測工作技術優勢,及時地把握環境監測工作的新特點、新動態、新技術,適時調整工作思路,全面落實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及政策,進而使環境監察和環境監測工作形成合力并不斷互動推進。
總之,實現環境監察與環境監測是新形勢下環境保護工作開展的必然要求和有效途徑,因此相關部門要采取有效的措施,推動環境監察與環境監測的聯動,實現二者的相互配合,進而為環境保護工作起到積極的促進作用,實現環境的可持續發展。
【參考文獻】
[1]劉金波,俞巍.關于提升環境監察執法效能有效途徑的探索[J].中小企業管理與科技,2010,(07).
[2]王美香,張永軍.環境監測與環境監察的職能分析[J].黑龍江環境通報,2010,(01).
1環境監測質量管理工作強化的必要性
我國近些年來經濟的快速發展在一定程度上是犧牲了生態環境而獲得發展的,在我國經濟發展前期,大量傳統的工業對生態環境造成了極大的破壞。就目前而言,我國生態系統不斷惡化、環境污染日益嚴重、各類資源日益減少,此類問題的存在在很大程度上制約了我國經濟的飛速發展。因此,在近些年來,我國相關部門對于生態系統的維護、環境的治理、節能減排等工作越來越重視。而環境保護工作的主要基礎以及技術支撐便是環境監測,把環境監測這一工作在保護環境的工作中發揮出了極大的作用。因此,必須對環境監測質量管理的體系進行科學的強化,使環境監測工作獲得的結論具備更高的真實性客觀性。總而言之,環境監測質量管理體系的建設,在環境保護工作中具有極極為重要的作用,我國各個地區的各級環境保護部門必須提高對環境監測質量管理體系建設力度,提高重視程度。使其能為我國環境保護工作的良好進行奠定管理上的基礎,
2現階段我國環境監測質量管理工作現狀淺析
就現階段而言,雖然我國相關部門對于環境檢測質量管理工作已經提高了重視程度,同時針對存在的問題進行了管理辦法的制定,并規定了關于環境監測質量管理的處罰、工作內容、機構職責等。并對環境監測人員上崗的條件進行了明確的規定,促使環境監測人員的上崗實現規范化、程序化、制度化,最后構建質控考核、技術培訓、工作檢查為基礎的環境監測質量管理體系。就實際情況而言,我國現階段質量管理體系仍存在著較大的不足,筆者參閱了相關的文件資料,同時對我國相關的環境檢測機構到實際情況進行了一定的調研分析,最后對我國環境監測質量管理工作的現狀進行了以下幾個方面的總結:
2.1質控手段的缺乏
隨著科學技術的不斷進步,環境監測技術也得到了相應的發展,但現階段因為質控技術的滯后、環境監測標準的失準、技術規范的不完善等問題,直接導致了質控手段無法滿足現代環境管理的相關要求。同時因為環境監測信息化應用以及環境標種物質開發程度存在較大的不足,所以導致我國環境監測質量管理工作績效呈現出低下的特點[1]。
2.2體制與制度的不完善
現階段我國諸多環境監測機構其并不具備較為完善的體制機制指導,同時沒有設置相對獨立的質量管理部門,縱使已經設置了相應管理部門的環境監測機構,也存在著質量管理人員欠缺的問題,還存在著職能交叉的問題。最終導致了各個部門之間在環境監測的諸多環節之中不能做到工作上的協調溝通,甚至出現了諸多環境監測機構對環境監測工作的相互推脫,及環境監測質量管理工作無法落實到位。
2.3人員素質水平較低
現階段我國環境監測質量管理工作中普遍存在的一個問題,便是相關的專業管理人員缺少、管理人員素質較低的問題。同時在諸多的環境監測機構中出現人員崗位頻繁調動、不具備系統性專業的培訓系統性專業的培訓,這就直接導致一部分質量管理人員在環境監測質量管理之中不具備較高的專業素質、較強的技術能力、缺少管理經驗等諸多問題,無法滿足質量管理工作對人員素質的相關要求。
2.4對環境質量監測工作不夠重視
在現階段環境質量監測工作中,諸多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對環境監測工作的重要性并沒有一個真正的認識以及深入的了解。甚至在具體的環境監測工作中出現了不正當行政干預、私自修改、變更相關的監測數據。如此惡劣的做法會直接導致其監測數據失去應有的價值,同時使得環境監測機構缺失了相對的獨立性,導致檢測數據失去了公正性和權威性。
3強化環境監測質量管理體系建設對策簡析
在上文中我們主要論述了加強環境監測質量管理工作的必要性,同時對現階段我國環境監測質量管理工作的現狀進行了簡要的分析。通過對上文的論述,我們可以得知,現階段我國生態環境的惡化以及保持經濟可持續發展得必要手段,便是加強我國環境監測質量管理體系的建設。因此,在本節中,筆者以我國環境監測質量管理工作的現狀進行了對策的總結。
3.1完善相關的法律法規
社會經濟的發展導致我國現階段環境監測質量管理工作必須要面對各類復雜的情況,處理繁重的任務。基于此,傳統的環境監測質量管理相關的法律法規已經無法滿足現階段環境監測工作的實際需求。因此,我國相關政府部門必須對相關的環境監測法律法規進行全面的完善修訂。切實的構建完善的環境監測制度,最大程度的利用法律的威懾性以及強制性,從而實現對環境監測數據數據的真實性以及準確性的保證。例如,在環境監測工作的過程中,利用相關法律法規來實現對環境監測工作中的監測網絡建立、監測人員資格審核、監測機構資質確認、監測規范制定等各個環節進行規范約束。最終構建出具有標準化的環境監測,促使環境監測質量管理體系具有較高的科學性、合理性[2]。
3.2規范相應的環境監測技術體系
環境監測技術體系的規范是保證強化環境監督管理體系建設的主要任務之一,同時其也是提升環境監測數據質量的主要手段,我國現階段諸多環境監測機構引進的,并取得了較為廣泛的應用。但在實踐過程中,因為存在技術標準嚴重滯后、規范差異較大等問題,導致著多先進的監測設備以及監測儀器并沒有切實的發揮出其應有的作用。因此,筆者認為,我國現階段相關監測機構必須提升對各類新型技術以及新的監測方法的研發力度,控制監測技術發展的具體方向。同時提升制定監測設備儀器的技術審核制度以及準入制度的速度。對西方發達國家的先進管理經驗予以學習借鑒。對先進的生產設備儀器到相關參數進行明確的掌握,便能夠切實的解決上述問題。
3.3提高人員素質培養力度
質量監督人員在環境質量監督管理體系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首先,相關的環境監測機構用人時必須明確其優點,讓其選擇能夠熟練掌控的質量管理體系。同時這類人員必須具備較強的責任心、豐富的環境質量管理基礎知識等。在人員選擇完成之后,對其必須展開定期的培訓,例如可以展開技能培訓或者管理培訓等,來實現對管理人員管理能力以及技術水平的提升。同時構建較為完善的考核制度,對質量監督人員的綜合素質水平進行科學合理的考核。
3.4創新相關工作機制
強化環境質量監督管理體系的首要工作,便是對工作機制進行一定的創新,其主要是在監測活動這一過程中,對存在的各類環節的諸多工作進行全程的監控,不能僅僅局限在技術層面之中。同時構建同時構建合理而靈活的反饋機制。在環境監測工作過程中,必須以科學技術的不斷發展以及環境監測工作的發展為基礎,從而實現對環境質量控制以及環境質量控制標準得不斷調整,全面落實環境質量監督管理[3]。
4結語
綜合全文而言,強化環境監督管理體系建設是我國社會經濟發展的必然要求,同時也是控制我國生態環境不斷惡化的主要手段。環境監督這一工作必須重視,同時社會經濟的發展必須要以良好的生態環境為基礎,不能以犧牲生態環境為代價而發展經濟。
作者:翟志勇 陳 清 單位:銅陵市環境監測中心站
參考文獻
[1]黃漢中,高月.質量管理在污水檢測中應用的解析[J].化工管理,2015(03).
關鍵詞:環境監測;環境保護
中圖分類號: X324文獻標識碼: A
一、環境監測的概念
第一,環境監測按監測介質或對象分類可分為水質監測、空氣監測、土壤監測、固體廢物監測、生物監測、噪聲和振動監測、電磁輻射監測、放射性監測、熱監測、光監測、衛生監測(病原體、病毒、寄生蟲等)等 。
第二,按專業部門分類可分為:氣象監測、衛生監測、資源監測等。 此外,又可分為:化學監測、物理監測、生物監測等。
第三,按監測區域分類可分為:廠區監測和區域監測。
第四,按監測目的或監測任務劃分,其一,監視性監測(例行監測、常規監測) 包括對污染源的監測和環境質量監測,以確定環境質量及污染源狀況,評價控制措施的效果、衡量環境標準實施情況和環境保護工作的進展。這是監測工作中量最大面最廣的工作。 其二,特定目的監測(特例監測、應急監測) 、污染事故監測,在發生污染事故時及時深入事故地點進 行應急監測,確定污染物的種類、擴散方向、速度和污染程度及危害范圍,查找污染發生的原因,為控制污染事故提供科學依據。這類監測常采用流動監測(車、船等)、簡易監測、低空航測、遙感等手段。
另外,還有糾紛仲裁監測 ,主要針對污染事故糾紛、環境執法過程中所產生的矛盾進行監測,提供公證數據。其三,就是監測考核驗證,這個有人員的考核與方法的驗證,新建設的項目的環境進行考核評價及相關的監測,對于項目竣工后的污染治理的相關監測。 其四,監測咨詢服務,此種監測主要服務于政府部門、生產單位以及科研機構,為國家的政府部門制訂出關于保護環境的法規與標準。
二、境監測在環境保護中所起到的重要作用分析
1、為環保法律實施提供數據
隨著環境保護受到的關注度的增加,我國環境保護部門也相繼頒布了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比如大氣污染防治法、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環境影響評價制度等,環境保護相關法律法規和制度規章的頒布和實施,極大地推動了我國環境保護工作的開展。環境監測在法律條令的實施中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環境監測借助于現代化的環境監測儀器和環境監測方法,對被監管單位和企業的污染物排放類型和總量進行科學測定,為排污的監管部門對被監管單位和企業的污染物排放廢氣、廢水、固體廢棄物的排放是否符合相關要求的界定提供具體數據支撐。
2、環境監測是環境影響評價不可缺少的信息來源
環境影響評價制度是我國頒布的重要環境保護政策之一,該制度要求建設項目與區域開發計劃均要經過環境部門的審批,確保建設項目造成的環境影響在可接受的范圍之內。而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的過程中,當前的環境狀況是不可缺少的重要數據。通過環境監測,可以料及項目所在地當前存在的污染物種類和污染程度,找到關鍵的污染因子,為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提供可靠地依據,在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執行的過程中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
3、環境監測是解決突發環境污染事件的方法
隨著我國工業的發展,工業生產中出現的突發環境污染事件在我國呈現出上升的趨勢。在突發環境污染事件發生時,如果采取了錯誤的應對方式,便會造成污染物的進一步擴散,增大受污染的面積和污染的治理難度,給人民的生命健康帶來威脅。環境監測的存在,使事故的處理部門能夠在污染發生時及時的了解污染物的污染范圍與遷移狀況,從而制定更加科學合理的突發環境污染事件的應急處理方案,對環境保護工作的順利進行有著積極的促進作用。而環境污染事件的發生不僅會在短期內對周邊地區的環境狀況產生嚴重的干擾,還會在更大的范圍內產生長期的影響。因此,只有通過環境監測的方法來對污染物進行長期的監測,才能夠掌握污染物在環境作用下的變化趨勢,并為污染治理方案的制定提供寶貴的第一手資料,減少環境污染物對人們生產生活產生的危害,加快環境的恢復速度,對突發環境污染事件的治理以及事件造成的環境影響的恢復有著重要的作用。
4、關乎環境保護的成效,又影響環保部門的形象
加強環境監測既是提升環境管理能力的重要基礎和前提,也是關鍵點和突破口。沒有先進的監測手段,不足以深刻認識引起當前環境問題的復雜原因,掌握不住環境質量變化的時空規律,因而就無法進行準確的、量化的、科學的環境決策。環境管理必須尊重監測數據的法定權威,在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建設項目竣工環保驗收、排污申報和企業在線監測數據比對、排污收費、環境污染事故處理及環境污染糾紛仲裁、環境執法處罰、領導干部環保政績考核和政府環保目標責任制考核、環境統計和總量控制、環境狀況公報和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環境質量信息等“十項”工作中,必須以環境監測機構出具的數據或報告為基礎口徑,大力推進環境管理從粗放的定性管理向科學的定量管理轉變,真正發揮環保對經濟建設的“控制閘”、“調節器”作用,不斷提升環保部門的權威性、公信力。
5、在科學研究中的作用
在新時期,科學技術被提到一個前所未有的高度,時代的發展離不開科學技術。環境監測是一種以高科技為手段的監測,自然,環境監測離不開科學技術,但同時環境監測又反過來促進科學技術的進步。環境監測在對決定環境質最各因素進行測定的時候,收集到比較全面的、科學的數據,這些科學數據為人們研究科學技術提供了豐富的資料,加快人們研究科學技術的步伐,促進社會的不斷發展。比如,在對環境進行監測時,可以為地質學家提供相應的地質信息。在監測生物資源時,可以為微生物提供重要的數據信息。
6、在城市環境規期中的作用
經濟與環境是緊密相連的一對,經濟的發展需要一定的環境基礎,而環境也必然反過來影響和制約著經濟的發展,經濟與環境的關系不是對立的,而是統一的、相互促進的。因此,我們必須搞好經濟和環境的關系。在城市經濟建設中,我們有必要制定相關的環境規劃。城市環境規劃的制定離不開環境監測。通過環境監測,城市可以收集到更多的城市環境信息,這些環境信息對城市環境規劃有著重要的指導和監督的作用,它能使政府在制定城市環境規劃時少走點彎路,提高城市的整個環境質量。
三、環境監測的發展對策
1、培養環境監測人才
環境監測是一項技術含量比較高的工作,只有專業的技術人才才能實施。在新時期,我國缺少專業的環境監測人才。因此,我們有必要培養一批專業的環境監測人才。這些環境監測人才不僅要具備專業的理論知識,而且要具備過硬的監測技能,并卻具有國家持證上崗證件,在實踐操作過程中能夠做到正確的使用監測儀器,認真分析監測的結果,并且根據監測的結果制定出高效的防治方案。
2、適應新需求,有效提升監測技術
沒有科學先進的監測手段,綜合決策和環境管理就沒有科學依據,污染減排就缺乏有力支撐,難以對當前復雜的環境形勢做出準確判斷,特別是如果預警監測跟不上,就可能在出現突發污染事件時措手不及,應對無方,甚至對群眾健康、經濟運行、社會穩定和環境安全造成影響。在監測工作中要通過推行監測站標準化建設和環境監測自動化建設,不斷增加監測投入,以環境質量監測、污染源監督性監測和預警應急監測能力建設為重點,努力構建先進實用、整體協調的環境監測技術裝備體系,在自動監測、應急監測、監測網絡建設及監測領域拓展方面有了明顯變化。尤其,面對近幾年突發性污染事故頻繁發生、污染糾紛增多的趨勢,各級環境監測站加大了應急監測投入,配備環境應急監測車以及必要的應急監測裝備,科學整合了應急監測技術力量,提高應急監測水平,應急監測有毒有害物質的監測能力。同時完善污染事故應急響應系統,制定了相關《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應急監測預案》,建立了重點危險源信息庫、專家支持信息庫等應急監測技術信息支持系統,改變了原先應急監測能力比較薄弱的狀況。要不適時機地進行環境應急監測演練,充分鍛煉應急監測人員的能力。同時,環境應急監測也應該與時俱進,不斷適應時代需求,做到來之能戰,戰之能勝。
四、結束語
總而言之,環境監測的意義就在于對環境質量的現狀及發展做出及時的、準確的、全面的反映,對環境的管理提供更加科學的依據,同時,為控制污染源及環境的規劃提供可靠的依據。
參考文獻:
[1]陳磊.《淺談環境監測對環境監理工作的促進作用》,《中國化工貿易》.2012年第7期.
【關鍵詞】環境監測市場化;行為規范;問題;措施
隨著環境保護工作深入推進,環境監測市場化逐漸被各級環保部門重視。
當前環境已經成為人們日益關注的焦點、熱點問題,這些問題對人們的生活有很大的影響,環境監測是環境管理的科學依據、更是環境保護的手段,也是衡量環境管理水平高、低的重要依據。
1環境監測市場化的概述
1.1監測市場化的主要原因
(1)公眾環境意識的提高,他們需要了解更為詳細的環境質量狀況。這些因素使社會化的監測公司和機構應運而生。政府吸納一部分社會化監測公司和機構作為環境監測力量的補充,一定程度上可以解決目前環境監測任務重、人員少等問題。(2)隨著各地企業數量不斷增加,生產規模不斷擴大,生產工藝日益復雜,政府決策部門更需要詳細了解企業的排污情況,然而各地環境監測工作人員、監測經費跟不上的情況一直存在。為了解決這一問題,環境監測市場化成為一個新選擇。比如排污申報,目前主要依靠環保部門的監測站來進行排污數據監測,但是監測站自身也面臨任務重、人員少等問題,僅依靠監測站的力量遠遠不能滿足需求。(3)企業對自身環境管理要求越來越高,企業與過去相比,越來重視自身承擔的社會責任,這就要求他們要及時準確地了解自身排污狀況。
1.2環境監測市場化分析。
環境監測市場化是指以市場作為基礎手段解決社會、生活等環境監測問題,以更加有利于保護生態環境,通過市場潛力彌補政府監測的不足,建立以環境質量為核心的環境管理體系,解決當前環境監測中出現的突出問題,探索環境監測與環境保護的新方法、新手段。將市場對資源的基礎性調節作用轉變為決定性作用,明確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但是不把市場決定資源配置放大到決定全部公共資源的配置上,從而保證環境監測市場化,不管是環境監測市場化、社會化,還是引入第三方機制等都是環境監測引入市場機制的手段。環境監測市場化不是社會化,雖然都是較少的依靠政府,但是市場化范圍更小,監測數據、報告、樣品等也更科學;市場化不是政府責任市場化,環境監測市場化不是所有的環境監測政府職能的市場化,環境監測活動是環境質量管理的一部分,也是公共服務的范疇,但是隨著環境意識的加強,一些組織或個人載體對環境監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室內空氣質量監測、企業污染源監測等,這些監測屬于私人監測,不具有公益性,可以允許市場進入,發揮市場的決定性作用,而不是政府的干預。
2環境監測市場化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2.1監測技術條件的問題
環境監測工作要求有配備相應的技術設備,一般其技術含量較高,而我國的監測設備的滯后,裝備不能滿足每個部門的需求,因為涉及監測的范圍較廣,污染源較多,很多地區特別是較偏遠的地區對污染源治理水平不高,所以還需要進一步的改進與完善,盡可能采用先進的科學監測設備進行相關的監測,比如:噪聲、廢氣、水污染等的監測,不能按照傳統的辦法進行監測,要通過實驗室進行實驗等,而儀器裝備落后、監測效率低下等是政府資金投入不足與人員認識不夠等原因,引入市場機制不能完全的解決這些問題。
2.2環境影響因素的問題
環境監測對各種環境要素進行監測,如空氣中所含物質、危害物含量、溫度等都包含在內,而污染物具有復雜性,人們對環境保護意識不斷的增強,也必然要求環境監測對象的完整與科學,監測程度也更加的深入,對于監測設備與監測技術要求更高,而環境因素變化比較迅速,對于環境要素的變化進行分析,確立正確的監測方案等需要一定的時間,所以對環境的監測不可能完全跟上環境變化,這也就使得環境監測市場化更加困難。
2.3環境監測工作的長期性問題。要掌握環境變化與環境質量,對于其變化趨勢有一定的了解,就需要長期對其進行觀察與監測,分析其變化原因,比如:對于霧霾天氣情況進行監測與觀察,分析其產生原因,需要經過較長時間連續工作,一般對于這樣問題要完全解決是比較困難,對環境監測工作長期性要求環境監測機構相對穩定,環境監測市場化要可以保證監測機構固定與可靠。
3加強環境監測市場行為規范措施
3.1建立健全相關法律法規
雖然在環境監測領域引入了社會化檢測機構,但是對于環境監測市場化,在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上還是空白,在環境監測工作中該放開哪些、不能放開哪些目前還沒有達成廣泛共識。有些地區可以放開檢測項目主要包括清潔生產、排污申報、污水接管是否達標、企業是否履行應有社會責任等。在有些地區,對環境執法依據、環境質量公布數據(如水、氣、聲、固廢等)、環境事故調處征收排污費依據、三同時驗收和重大項目監測,也部分放開給社會化監測公司和機構。因此急需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對環境監測工作可以放開項目,做出明確規定。
3.2檢測機構健康發展
為促進社會化檢測機構健康、持續發展,對于規范社會化檢測機構,要設立準入門檻、建立監測質量體系、設立監測考核機制。完善商業實驗室建立和運行標準,將實驗室依照監測能力、監測內容、監測范圍劃分不同等級,詳細規定不同等級實驗室應當具備條件。一旦實驗室達到某一級別,就可以通過投標等形式獲得政府委托監測項目進行運營。各類社會第三方檢測公司或機構按環保部統一規定要求實行備案制,對第三方以前所承擔監測任務,建立誠信檔案,公眾可登錄環保部門網站查詢。
3.3公開招投標
為體現公平、公正、公開原則,采用公開招投標形式選取社會化環境監測專業服務公司。在選取第三方環境監測專業服務公司時,不僅僅以監測價格作為導向,更要對公司環境監測資質作出嚴格規定,防止小作坊式監測公司或者機構以低價中標。監測公司要獲得國家監督管理部門計量認證合格證,并在認可、認證范圍及有效期內;有具備相應專業知識和技能管理人員,監測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公司必須具有一定信譽度,有檢驗服務活動所必需場所、工作環境和設施、儀器設備;要嚴格執行國家法律法規、標準和技術規范,有與檢驗服務活動相適應管理體系,保證檢測數據客觀、公正、有效;能為政府和社會各界提供公正數據,并可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監測與評價報告。
結束語:
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環境問題日趨重要,必須對環境監測機制不斷的改進,使其符合環境管理與人們對環境的需求。對環境監測市場化過程中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與研究,建立環境質量監控、污染源督促檢測、應急預警監測等監測機制,可以由政府進行監測,提品與服務以及監測設備的運行維護等可以用其他形式引入市場機制,提高整體效率,找到適合我國市場經濟發展的環境監測機制。
參考文獻:
[1]張濤等.市場模式環境監測管理探索[J].環境科學與管理,2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