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8-04 16:48:42
序論:寫作是一種深度的自我表達。它要求我們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隱藏在內心深處的真相,好投稿為您帶來了七篇公共物品基本特征范文,愿它們成為您寫作過程中的靈感催化劑,助力您的創作。
一、關于“純粹的”公共部門與“純粹的”非公共部門之區別
人類社會是一個整體,然而這個整體又是由各個部分組成的。人們可以對這些不同的部分給予不同的稱謂,如社會團體、社會群體、社會部門等。其中,有關這些社會部門的分類,人們又可以從不同的角度或運用不同的標準對之加以區分。例如,傳統社會科學一般將整個社會部門分為政治部門、經濟部門、文化教育部門、科學技術部門,等等。為了從更宏觀上對社會部門進行分類,并有助于研究不同社會部門管理的規律,當代一些社會科學家將整個社會部門區分為三大部門:第一部門為政府組織,這是純粹的公共部門;第二部門為工商企業,這是非公共部門,西方的一些學者將之稱為私人部門;第三部門是介于政府組織與工商企業之間的一些部門,這些部門非常復雜,有的更具有工商企業的特點但又不同于工商企業,往往被稱為公共企業或公益企業;有的則更類似于或依賴于政府組織,往往被稱為非政府公共機構。前者如在城市中由市政府投資興辦和經營的自來水公司、城市公共交通公司等;后者如由政府投資興辦和主管的高等院校、科研機構、社會福利機構、非營利性的公共醫療機構以及類似于中國青少年基金會的中介組織等等。
政府作為所謂“純粹的”公共部門,它具有以下基本特點:第一,政府組織的基本職能是對社會公共事務進行管理。這里所說的公共事務包含了社會中除私人領域(按西方學者的觀點,競爭性的工商企業一般屬于私人投資領域,因而這方面的事務被劃歸于私人領域,屬私人事務)以外的所有事務。在人類社會生活中,有些事情固然可以通過私人或私人組織來進行處理,小到個人的談情說愛、結婚生子,大到組織生產、經營管理;但是,還有很多事情是無法由私人或私人組織來辦理的。例如,人口的控制和管理、社會治安、大江大河的治理和維護、社會公共設施的建設和維護、公民基本生活的社會保障、國民素質的提高和智力開發,等等。有關這些事務的管理,必須由一個超越私人或私人組織之外的公共組織來進行處理或加以管理。第二,政府組織用來從事公共管理的權力是一種公共權力。把這種權力稱之為公共權力,主要基于以下兩方面的理由:一是這種權力就其性質而言,它總是表現為社會中占統治地位的某一個階級的權力,而不僅僅是一種個人的私人權力。在中國的封建社會,盡管皇帝把皇權當成自己的一種家族權力,但它實際上是代表整個封建地主階級的,離開了它所代表的整個階級,這種權力就不會存在了;在資本主義社會,政府組織的權力被宣稱為是一種來自于全體公民的權力,盡管它實際上仍然是有產階級的權力;在我國社會主義社會,國家的一切權力屬于人民,這已經被寫入了共和國的憲法。一句話,自從政府產生以來,幾乎所有社會的政府組織的權力在性質上都是公共的,當然,由于社會性質的不同,在“公共”這一概念下所隱含的意義有所區別。第三,政府組織所掌握和運用的資源是一種公共資源。我們知道,政府要通過行使其權力來實現其職能,必須以掌握一定的資源為前提。沒有一定的人、財、物作基礎,整個政府組織就無法運轉起來。而在人、財、物等資源中,從政府控制的角度而言,對財源的控制又是非常基礎的。政府組織的財政來源于全體公民的稅收,因而其財政實質上是一種公共財政。此外,政府所控制的國土、礦山、水利等重要資源,也是一種公共資源。作為一種公共資源,就其本質而言,是為全民所共享的。第四,政府組織為社會所提供的產品是一種公共物品。這種物品的基本特征是:它作為一個整體是不可分割的,它不能單獨提供給每一個人,而是自動提供給社會中的所有人。例如,國防作為一種公共物品便是如此。一個國家的國防力量保衛著該國的全體居民,而不需要每一個人單獨購買。因此,單個個人不會花錢也可能享受公共物品,即所謂的“搭便車”現象。這樣,單個個人一般不會自己花錢來購買公共物品,這種物品只能由政府來購買或提供。第五,政府組織行為的價值取向是公共利益。政府組織是一種公共服務組織,從理念上講,它應該把全體公民當成自己的服務對象,它不應該有自己的特殊利益。對于政府組織來說,凡是追求自己本組織、本部門利益的行為都是錯誤的。因此,政府應該是一種“公益人”而不應該是一種“自利人”。它應該也只能把追求和維護公共利益作為本組織、本部門的行為目標。在這里,公共利益應該理解為全體公民的共同利益。當然,在一個存在著不同階級、不同團體的社會里面,由于不同階級之間、不同團體之間的利益是相互沖突的,而且這此不同階級、不同團體的利益與全體公民的共同利益也可能發生沖突,因此,在政府如何對待社會共同利益的問題上也有一個哪個階級、哪個團體的利益優先的問題,但這并不能因此否定政府組織行為以公共利益作為基本價值取向這一事實。
競爭性工商企業作為“純粹的”非公共部門,主要有以下特點:第一,競爭性工商企業的基本投資主體,在西方國家主要是私人,因而其權益主要歸私人所有。這表明,這類組織所控制的資源,實際上歸企業的所有者所有,因而是一種非公共資源。當然,這里的私人不一定是某一個人,而可能是多個人的聯合,但其產權是非常明確的,因而每個人所享有的權益也是非常明確的;在我國,國有資產也將逐步從競爭性行業中退出。在有些競爭性企業,雖然國有資產還占有很大比例,但已實行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企業享有充分的自主經營權,實行自負盈虧,因而也正在逐步向真正的非公共部門過渡。第二,競爭性工商企業為社會所提供的產品,一般屬私人物品而非公共物品。私人物品的基本特征是:它能夠加以分割,因而每一部分能夠分別按競爭價格賣給不同的個人,而且一般不會對他人產生外部效應。因此,個人對私人物品的消費是可計價的,這樣的物品可以由私人自己購買,而不必由政府來提供;其價格完全可以通過市場競爭來加以確定,而不必由政府來加以控制。第三,競爭性工商企業的行為價值取向是本企業利益的最大化。競爭性工商企業活動所遵循的是“經濟人”原則,這種原則實際上是一種“自利人”原則,其目的是追求本企業利潤的最大化。盡管企業必須提供社會所需要的產品,并在這個過程中創造出有益于整個社會的價值,但就其基本動機而言,為社會提品只是手段,其目的是追求自身利潤的最大化。這種經濟人的實質正如18世紀英國經濟學家亞當·斯密在其著名的《國民財富的性質和原因的研究》(即《國富論》)一書中所指出的那樣:“我們每天所需的食料和飲料,不是出自屠戶、釀酒家和烙面師的恩惠,而是出于他們利己的打算。我們不說喚起他們利他心的話,而說喚起他們利己心的話。我們不說自己有需要,而說對他們有利”[1](第14頁)。這就是經濟學家眼中的“經濟人”,這也是競爭性工商企業的基本特性。
以上分析表明,“純粹的”公共部門與“純粹的”非公共部門之間至少存在以下三點區別:一是在它們所占有的資源問題上,作為“純粹的”公共部門的政府組織所占有的是一種公共資源,公共權力也可以看成是公共資源的一部分;而作為“純粹的”非公共部門的競爭性工商企業所占有的是一種產權明確的非公共資源。二是在它們為社會所提供的產品和服務方面,政府組織所提供的是一種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包括對社會公共事務的管理),而競爭性的工商企業為社會所提供的則是一種私人化的產品。三是在它們的行為價值取向上,政府組織必須以公共利益作為其行為的價值取向,而工商企業則往往以其自身利潤的最大化作為其行為的價值取向。
關鍵詞:公共物品;準公共物品;非排他性;非競爭性
一、引言
對于公共物品的思想最早可以追溯到古希臘哲學家亞里士多德,他曾經說過:“凡是屬于最多數人的公共事物常常是最少受人照顧的事物。人們關懷著自己的所有,而忽視公共的事物;對于公共的一切人們至多只留心到其中對他個人多少有些相關的事物。”通過這句話我們也可以看出由于公共物品存在某方面的特殊性,使私人不愿意投資于公共物品。從話中我們也可以看出對于某些公共事物,人們也不是一點都不關心的,這代表,對于某些公共物品,私人還是有利可圖的。那么問題隨之而來,現實中是否存在一個客觀的、獨立于制度之外的分類標準,可以嚴格清晰地劃分出公共物品和私人物品之間以及純公共物品和準公共物品之間的界限?
二、公共物品經典定義及存在的問題
眾所周知,公共物品的思想由來已久,但是真正對其做出清晰定義的當屬薩繆爾森。他在1954年發表的《公共支出的純理論》中首先將公共物品和私人物品進行了區分。他認為,公共物品應該是“每個人對這種物品的消費,都不會導致其他人對這種物品消費的減少。”
我們可以用一個圖表達出薩繆爾森的描述。如圖1所示,私人物品的消費曲線為AC,即i消費的X量越多,j消費的X量越少;而對于公共物品來講,消費物品為ABC,即消費者i消費物品的數量不會影響到消費者j消費物品的數量。
圖1私人物品與公共物品
由此我們可以看出薩繆爾森從公共物品的客觀屬性和技術特性來描述公共物品的特征,屬于對公共物品概念的客觀性解釋。但是我們可以清楚的看出薩繆爾森只是定義了物品的兩級。他將物品分為公共物品和私人物品是不合理的,現實生活中純公共物品幾乎是不存在的。
接下來我們就要對這些介于公共物品與私人物品之間的物品進行分類。
三、公共物品的分類
薩繆爾森對公共物品的經典定義是:所謂純粹的公共物品是指這樣的物品,即每個人消費這種物品,不會導致其他人對這種物品消費的減少。進而我們總結了公共物品的基本特征,即公共物品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競爭性。并據此作為劃分公共物品和私人物品的標準。最經常用到的劃分如表1:
除了薩繆爾森的經典定義之外,國內外學者還從不同角度對公共物品下了不同的定義。從這些不同的定義中我們能看出其本質的東西。
本文認為,判斷一件物品是不是公共物品或者是不是純公用物品只看其消費屬性,即只要看人們在消費者件物品的時候,此物品具不具備消費的非排他性和非競爭性。如果同時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競爭性,則此物品為純公共物品;如果都不具備則屬于私人物品;如果只具備非競爭性,則屬于俱樂部物品;如果只具備非排他性,則屬于公共池塘資源。因此從這個定義來看,對于一件物品,可能在情形A時屬于公共物品,在情形B時屬于私人物品。(此思想是從國際貿易商品分類相關知識中得到的啟發。在商品分類中。相同的物品用于不同的場合,其分類是不同的。)我們舉兩個例子分別說明相同的物品技術狀況改變或者供給條件改變對其定義的影響。首先,我們以港口燈塔為例,在沒有技術改變的情況下,一艘船只對燈塔信號的利用并不影響其他船只對其的使用,且無法排除任何船只對燈塔信號的利用,這是我們認為燈塔是純公共物品。但是,如果我們把燈塔設計成只允許裝有特定接收器的船只使用,就可以輕易的實現燈塔的排他性,它就不再是純公共物品。所以,我認為不管是什么改變,其分類的最本質的地方就是非排他性和非競爭性。其次,我們看一下政府提供的救災物資,如食品和衣物等。若僅從消費特征來看,食品、衣物明顯具有競爭性和排他性,是屬于私人物品的。但是一旦作為救災物品被政府提供,食品、衣物就變成了由政府提供的公共救援和公共福利,屬于公共物品。以上兩個例子說明了一件物品究竟是屬于私人物品還是公共物品要看它的消費屬性,不能簡單地將物品歸結為固定的一類。
以上我們將物品進行了清晰的劃分,接下來我們將分析公共物品的提供問題。對于存在明顯排他性和競爭性的私人物品,毫無疑問應該由市場提供。我們在此討論的重點是對于公共物品的供給問題。上文中我們根據公共物品是否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競爭性的一種或兩種,將公共物品分為純公共物品、俱樂部物品和公共池塘資源。下面我們來討論公共資源的供給問題。
四、結論
在本文的最后,我們用圖2來概括文章對公共物品的分類。
參考文獻:
關鍵詞:農村 公共產品 地方財政 供給機制
農村公共產品是相對于農民或家庭消費的私人產品而言,由農村社區集體共享的產品,和一般公共產品一樣也具有非競爭性和非排他性的基本特征。隨著農村市場經濟改革的不斷深入,農村經濟的發展對農村公共產品的依賴程度不斷增強,農民對農村公共產品的需求亦日益增加,加快提高農村公共產品的供給水平與效率成為推進“新農村建設”正確的政策選擇。目前,對農村公共產品供給途徑的研究,其視角多立足于公共品非排他與非競爭性的基本特征,從純公共產品或準公共產品的角度入手,分析農村公共產品供給中政府與市場、不同層級政府之間的職能與作用,并沒能結合我國農村公共產品供給中的一些具體實際,將農村公共產品與一般公共產品的特征加以更為清晰的界定,這就造成了理論研究和財政體制改革實踐中的諸多不足。本文結合當前財政支農體系與農村消費主體等主要實際,在一個修改的地方公共物品理論框架內,總結出農村公共產品供給的基本機制,以及農村公共產品供給的種類、主體與途徑,并提出相應的改革設想與方案。
一、農村公共產品的供給現狀分析
近年來,我國政府對農村資金的支持不斷加強,包括財政支出、國家固定建設投資、金融資金、國債資金等項目。1998年—2003年,中央財政直接用于“三農”的支出累計9350多億元。2004年中央各項財政支農資金為2626億元,2005年這一數字為2975億元,2006年則增加到創紀錄的3397億元。然而,在這一系列數字下,中央財政作用不足、而直接提供農村公共品的地方財政缺位,造成了總體供給不足、局部供給不均衡以及供給效率低下的三大困境。
(一)農村公共產品的總體有效供給不足
總體的供給不足與局部的供給過度是造成有效供給不足的重要原因。
中央的財政支出作為國家強制性地實施資源配置的一種制度安排,其財力規模還沒有能力完全滿足日益增長的公共產品需求。考察財政收入與GDP的關系,縱向比較,我國財政收入占GDP比重總體趨勢是下降的,1978年財政收入占GDP的比重為31.2%,1985年為22.4%,1995年下降到最低點,僅為10.7%,從1996年開始年逐漸上升,到2004年財政收入占GDP的比重為19.3%;橫向比較,我國財政收入占GDP的比重既低于發達國家,也低于發展中國家。根據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政府財政統計年鑒》提供的數據,1998年,美國、德國、英國、法國和澳大利亞等發達國家,財政收入占GDP比重分別為35%、47%、40%、49%和37%;1997年,馬來西亞、泰國、印尼和印度等發展中國家的這一比重分別為28%、19%、18%和21.5%,發展中國家的平均水平為25%.
而且受城鄉二元結構體制影響,我國財政資源配置的城市化和工業化傾向明顯,1980年以后,我國財政用于農業支出的數額占財政支出的比重長期徘徊在10%左右,并呈現下滑趨勢,2002年下降到最低點,僅占5%.財政資源主要支持了工業發展和城市建設,農村滿足生產生活基本需要的公共產品供給都極度匱乏。
另一方面,縣鄉的財政困難與資金濫用使得農村公共產品的有效供給陷于停滯發展的局面。據統計,目前全國83%的村不能飲用自來水,13%的村不通公路,交通設施落后;53%的村不通電話,農村用電電壓不穩、電價偏高(平均為城鎮電費的2倍以上),盡管有93%的村能接收電視,但信號相當微弱;農村的現代社會保障制度幾乎空白,農民缺乏最基本的“安全保障網”,占全國人口70%的農村只占有全國20%的醫療資源。與此同時,農村公共產品供給局部過度,如在貧困地區建造的高檔樓堂館所、休閑場所,以及在個別地區追求政績進行的形象工程,卻嚴重占用了支農資金。
(二)農村公共產品的局部供給不均衡
經濟發展在區域上的不平衡性,也造成了農村公共產品的不均衡。現行的分稅制財政體制下,縣、鄉區域內的公共需要由縣、鄉政府提供,這往往包括提供義務教育、基礎設施、行政管理等多種地方公共需要,同時還要支持本區域內的經濟發展。如我國義務教育經費,根據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的調查,中央、省、縣、鄉鎮承擔的比重分別為2%、11%、9%和78%.這些事權,大都剛性強,所需支出基數大、增長快。而縣、鄉政府的財源多來自本地經濟總量,增長小且零星分散難以征收,上級政府的財政轉移支付又很有限。這種事權與財權的嚴重不對稱,使得憑借本級政府的財政收入更無力提供農村公共產品,為完成任務不得不收取的各種制度外收入更增加了農民的負擔。
2001 年,全國各省(市、區)中,每公頃可耕地的地方財政農業投入最高的為4850元,最低的僅為280元,相差17倍,其中尤以農業大省的財政支農數較低,如河南、安徽等省每公頃可耕地的地方財政農業投入均在350元以下。而且,公共產品建設上的地區差距要比經濟發展上的差距更大,并且還有進一步擴大的趨勢。例如我國農村義務教育的投入,1995年西部地區農村小學生均教育財政投入僅為東部地區的51.46%,農村初中生均教育財政投入為74.12%,到2000年,西部地區小學生均教育財政投入進一步下降為東部地區的47%,初中下降為54.68%,2001年這兩個比例雖然有所上升,分別為60.39%和56.7%,但從發展情況看,西部農村地區義務教育投入水平與東部農村地區仍存在較大差距。而省(市、區)之間的教育投入差距則更大,據測算,1998年—2003年間,全國農村小學生均預算內教育投入的平均基尼系數分別為 0.3843、0.3961、0.4021、0.4019、0.3851、0.3922,全國農村初中生均預算內教育投入的平均基尼系數分別0.2860、0.3038、0.3792、0.3659、0.3612、0.3733,省間的差距甚至有擴大的趨勢,而稅費改革后農村義務教育的預算內生均公用經費基尼系數均在0.54以上,超過了國際公認的基尼系數0.4的差距標準。這種地區間投入的差異必然影響了貧困地區的發展,破壞了公共產品提供的公平目標。
轉貼于
(三)農村公共產品供給缺乏效率
1.農村公共產品供給的配置效率低下
我國基層政府對農村公共產品供給中起支配作用的變量,不是農村的需求而是自上而下考核的政績和規模,公共產品供給缺乏科學的決策機制,中央財政的支出項目和數量,往往不能照顧到地方的各種實際需求,這使得有限的資金在運用中配置效率低下,公共產品的效用得不到最大化,公共產品的供給無法提高需求主體(農村居民)的福利水平。這主要體現在農村公共產品供給存在著重“硬”輕“軟”、重“準”輕“純”、重“短”輕“長”、重“建”輕“養”的“四重四輕”傾向(徐超,2005)。具體而言,一是重上級要求考核的等公共設施項目建沒,對農業科技推廣應用、農業發展綜合規劃等“軟”公共產品積極性不高;二是對農村準公共產品的生產比較重視,而對純公共產品的生產主要依賴上級政府的投入;三是熱衷于提供見效快的短期公共項目,不愿提供見效慢但具戰略性的公共產品;四是熱衷于投資新建公共項目,不注重存量項目的保養和維護,從而不能充分滿足農民對公共產品的需求。
2.支農資金的行政管理效率低下
一是我國涉及農村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提供的部門眾多,部門分割嚴重,形成于計劃經濟時代的財政支農體系使得支農資金以不同的名目由各個中央部門支配,政策之間相互制約的現象時有發生,資金使用分散,交叉和重復等現象嚴重;二是制度外財政收支賬證不全,甚至根本沒有建賬,資金使用缺乏有效的監督,擠占挪用現象普遍,資金到位率低;同時,相當一部分被用于涉農部門臃腫的機構和人員開支,造成極大浪費。這都大大降低了公共產品供給的行政效率。
通過以上的分析,我們可以看到,由于地方政府提供的公共產品主要是只與本區域內的農業、農村和農民相關的公共產品或服務,地方財政應該逐漸成為提供農村公共品的主體。而只有正確界定政府的職能范圍,逐步改變和調整中央和地方財政的支出水平與支出結構,特別是通過深化地方財政對農村公共品的供給機制,充分發揮地方財政的作用,才能理順農民的各種稅費與各種公共服務之間的關系與比例,保證分級財政管理體制正常運行,建立財政支農的長效機制。
二、農村公共產品供給的理論框架
地方公共產品的供給理論為我們廓清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地方政府與市場的關系,建立合理的供給機制提供了一個重要的理論框架。我國的農村公共產品,不同于一般的公共產品,具有兩個重要的特點:一是受益的直接性,由于重工業化戰略和城鄉間人為地差別化,城市的公共物品供給一般由政府通過財政支出解決,而農村各種公共物品卻由農民自掏腰包以各種費的形式解決,從而將本應由政府承擔、統籌安排支出的部分負擔轉嫁給了農民,這使得農村公共產品的消費具有一定程度的直接收益性。二是受益的范圍性,按照我國現行的憲法規定和財政體制,村作為一級自治組織,沒有財政,也沒有獨立預算決算、金庫和相應的管理機構,農村公共產品的供給從財政的角度看具有“村級自治”與“一事一議”等特點,這體現在這種公共產品的受益范圍總是被主要地限定在一定的空間之內。因此,相對于城市的公共物品而言,農村公共產品更具有地方公共物品的特征。
地方公共物品理論,與一般公共產品理論不同之處在于,只假定這種公共物品的供給相應與某一個特定的地理位置,從而消費者也被確定在特定的范圍之內,對所供應的公共物品和類型進行選擇(Tiebout,1956)。
(三)理論結論與實證分析
由此可見,最優的農村公共產品供給的構成,不是單純的政府支出G,或者完全由個人消費承擔,只有把政府作用和市場機制有機地結合起來,根據公共產品的不同公共需求層次,加強公共產品與私人產品的替代性,建立不同層次和程度的競爭機制,才能通過農村居民的消費選擇,實現其農村公共產品消費的效用最大化,提高農村公共產品供給的微觀效率。
Buchanan(1968)對美國農業社區的研究同時也表明,在收入水平提高的情況下,俱樂部產品可以通過私人集團化生產的方式提高其生產效率;薩瓦斯的研究更進一步表明,沒有任何邏輯理由可以充分證明壟斷性質的公共服務必須由政府機構來提供,而擺脫政府公共服務低效率和資金不足困境的最好出路,是通過積極實行公共服務的民營化,建立起公私機構之間的競爭(E.C.薩瓦斯,中譯本,2002)。
三、建立與完善農村公共產品供給機制的政策建議
通過從以上的分析,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到,由于農村公共產品具有比較典型的地方公共物品的特征,供給總量與效率的提高,依賴于兩個方面的內容:一方面,從供給總量來看,最優數量總是與一定數量的農村最優人口規模相保持著適度的比例,而這一規模從根本上又取決于農民的農業生產收益,因此,如何使得農民增收是保障農村公共產品供給量的關鍵因素。另一方面,提高農村公共產品供給的質量和供給的效率,關鍵在于建立適當的政府供給機制與市場供給機制,農村公共品具有的地方公共物品的特性,使得其供給主體與渠道的多樣化而不是單一化,才是提高供給的資源配置效率、實現效用最大化的最優途徑。這需要一系列相關的配套政策:
(一)改革地方政府對農村公共品供給的投融資體制,構建有效的市場化競爭機制
首先,在農村公共品的投資領域,地方政府應實行不同的供給機制,對供給領域進行競爭性環節和非競爭性環節的劃分(見表1)。對于競爭性環節,應該引入競爭機制;對于非競爭環節,應該以公共財政(財力)為基礎,實行價格聽證制度、招投標制度、合同出租等方式,由市場形成價格和競爭機制,逐步形成政府機制和市場機制的復合調節,公共部門和私人部門的混合生產,提高公共產品的資源配置效率。
1.中國公共行政面臨的突出問題
(1)黨政的二元結構體系,造成黨政不分,甚至以黨代政,公共行政難以按照應有的規律來設計和架構,造成機構膨脹、人浮于事、推諉扯皮、行政成本高、猖獗。執政黨如何執政,是推進政府公共行政改革的前提條件。
(2)權力過于集中,政府職能配置不合理。權力過于集中是我國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總病根。政府管了許多不該管、管不了、管不好的事,企業、社會、公民的積極性、創造性受到壓抑,政府又掌舵又劃槳,承擔著社會的無限責任。
(3)公共政策的失敗。政府對經濟生活干預的基本手段是制定和實施公共政策。但公共政策存在著種種困難、障礙和制約因素,使得政府難以制定并執行好的或合理的公共政策,導致公共政策失敗。
(4)公營部門高度壟斷,缺乏競爭。我國公營部門長期實行公共投資、公共所有、公共經營的方式,幾乎不存在經營風險問題。由于其產品和服務在市場上具有獨占性,公民的意愿和利益往往得不到有效維護。
(5)行政文化和社會文化的消極因素,制約著公共行政改革的進程。我國傳統的行政文化理念是權威主義,政府的絕對權力造成了許多尋租和腐敗現象的滋長,助長了“官本位”思想,使政府難以真正產生“公民至上”的服務文化。
2.服務型政府理論運用于中國行政改革的戰略構想
(1)掌劃分離的有限行政。政府沒有必要也不可能事必躬親,應更多地借助于市場這一手段,恰當地利用私營部門來供給公共物品和服務。有限行政是我國徹底改變計劃經濟體制傳統,推進行政改革的必然選擇。
(2)講求效果和收益的有效行政。有效行政是我國行政改革的基本理論訴求。以提供高質量的公共物品或服務,實現高績效的社會治理為自身行動的終極目標。
(3)授權與分權的民主行政。我國行政改革要朝著民主行政的方向發展。政府在進行公共決策、實施公共管理和供給公共物品或服務的過程中增強民主意識,實行民主制度,積極發展和有效引導非營利組織的成長。
(4)以民為本的服務行政。服務行政是我國行政改革的根本目標。政府行使公共權力的目的不再是為了管理甚至控制公眾,而是為了給公眾提供更好的服務。此時,公眾才能真正成為國家和社會的主人,社會主義的優越性也才能得到根本體現。
二、服務型政府的內涵及其特征
服務型政府,是在民主政治的框架下,通過法定程序,按照公民意志組建起來,以為公民服務為宗旨,實現服務職能,承擔著服務責任的政府。它是公共行政從傳統官僚制向后官僚制轉換的一種理想模式。
服務型政府的基本特征是:
(1)具有核心競爭力的政府;
(2)民主和負責的政府;
(3)法治和行政行為有效的政府;
(4)“顧客至上”,以公民為中心的政府;
(5)職能有限的政府;
(6)為全社會提供公共產品和服務的政府;
(7)實現了合理分權的政府。
三、中國服務型政府建設的道路選擇和對策
1.公共服務法治化,實現公共服務的良性發展
一是合理劃分中央與地方政府在公共服務領域的職責權限。二是制定公共服務的最低標準,依據這個標準合理公平地分配公共資源。三是提高公共服務的透明度和公開化程度,加大對公共服務的監督力度,嚴厲禁止和杜絕公共服務中的亂收費、亂漲價現象,保證公共服務的質量。
2.重新審視和定位政府治理的角色,即“服務”而非“掌舵”
服務型政府理論強調政府角色的轉換,主張將政府角色定位為“掌舵”而非“劃槳”,意味著政府不應過多地具體承擔提供公共服務的責任,而是盡可能地以委托、承包、等市場化的制度安排,將公共服務呈遞責任轉移給私營部門及非營利部門,并對公共利益做出積極的回應,這也是服務型政府追求的根本目標。
3.建立政府公共服務和公共物品供給的民眾導向制度
政府服務應體現“以人為本,以客為尊”的原則,以民眾訴求為導向,以民眾的期望決定策略設計的藍圖,以民眾的需求決定服務的內涵和方式。我們應該重新認識社會與政府的關系,從制度上實現政府的決策與行為由“以政府為中心”向“以公眾為中心”的轉移,使服務行政具有透明性、公正性、回應性和責任性,疏通政府與公眾對話的渠道,保障公眾知情權。
4.培育公民社會自治能力,建立政務公開制度
服務型政府的建設,強調社會力量的參與,強調政府公共管理職能向社會組織的轉移。首先,政府必須積極培育各種民間社團,培育各種帶有自治性、自主性的社會組織,承擔起多樣的治理責任。其次,政府與社會應在平等的基礎上進行溝通、互動和合作,形成治理網絡,建立暢通的社會溝通與協商機制,推動政府文件的透明化傳輸,保障行政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
5.建立政府績效評價制度
目前,從我國政府公共管理的整體價值理念來看,現代市場經濟與民主政治所要求的服務行政還談不上任何績效管理。因此,必須對政府的服務實行績效管理和評價制度。首先,政府績效評價必須明確評價的主體。服務品質的好壞,必須取決于民眾的滿意度,評估主體必須是多層次、多渠道的。其次,政府績效評價必須確立一定的評價標準。這些評價標準要具有有效性、效率性、公平性、合法性和政治可行性,要疏通民眾參與評估的渠道,讓民眾評議,讓人民監督。
[關鍵詞]供水業;普遍服務;委托
1 供水業的基本特征及其普遍服務
1.1 供水業基本特征
供水業是指圍繞自來水的生產、使用等一系列業務而形成的產業,流程包括了取水、制水、用水等環節。
供水是準公共品。供水業具有排他性,可能阻止不付費者對公共物品的消費。供水業具有非競爭性,在一定規模內,增加一個人供水的消費不會影響其他人從供水消費中獲得的效用,即增加額外一個人消費,該供水業不會引起產品成本任何增加。因為服務對象是大眾,不僅是生活必需品,需求彈性小,而且是介于公共物品和私人物品間的準公共品,市場化背景下,更要重視親貧規制,不能簡單地套用市場機制定價,而應保護消費者的利益。
供水行業具有公益性和普遍服務特征,且具有明顯內部收益和外部收益,所謂內部收益就是水務投資經營者得到的直接經濟效益,外部收益就是表現供水設施作為城市的基礎設施,是一個城市可持續發展的前提條件,是投資環境的重要組成部分,還有土地增值等收益。外部收益大于內部收益,即是有正外部性的準公共品。國際上,將水作為人的一種基本需求、一種權利,可以說,水的公益性更加突出。
1.2 供水業的普遍服務
普遍服務是指基礎設施產業的產品提供者必須確保服務區里的每一個人都能得到可以支付得起的最低質量標準的服務。具體包括可得性和可接受性兩個方面。而保持普遍服務目標至少有兩個方面的意義:第一,政治意義。隨著私人企業的進入,原來享受普遍服務義務的既得利益集團面臨失去這些好處的威脅,因此會成為改革的阻力。第二,公共意義。這些公共目標與發展的目標息息相關。水行業重要性更決定了供水的普遍服務意義重大。
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是委托形成的根本前提,并且在兩個條件下,即經濟人目標差異。信息不對稱情況下,委托分析得到廣泛應用。下面就供水業委托關系進行分析,特別重視親貧等公共性目標實現的委托方面。
2 從委托視角對供水業普遍服務的基本論述
簡單來說,委托關系可以理解為一種契約關系。契約的基本內容是規定人為了委托人的利益應采取何種行動,委托人應相應地向人支付何種的報酬。委托人與人的關系之所以成為一個需要進一步研究的問題,當然首先是因為人的目標函數并不總是和委托人相一致。所謂問題的要點就在于,委托人如何通過一套激勵機制促使人采取適當的行動,最大限度地增進委托人的利益。所以,供水業委托人面臨的基本問題就是如何設計一套激勵機制,來獲得掌握兩個人信息,進而進行積極合作。下面就運用分析框架分析供水業這個公共事業市場化改革下的模式,分析角度是親貧性。 1 傳統政府供給模式分析
傳統的政府供給模式,面臨的是一級委托,大眾對政府,政府和提供企業統一,效率方面可能有所欠缺,但是在親貧方面,由于其服務直接提供,主體單一,普遍服務責任容易落實明顯,監督成本低。在政府供給方面,是在政府機構內部即行政,不存在經濟委托。供水組織都由政府部門組成,其獨立利益不會明顯地存在,所以在可能條件下,政府體現所有者意志,親貧性是可以實現的。此外,在行政上可能由于公共權力委托鏈條的增大,風險也逐級放大。綜合看來,政府內部行政委托,相對來說,效率方面激勵不足,但是公平性會得到較好保證。 2 現代企業制度的國有模式分析
實施現代企業制度的國有企業,隨著政企分開,委托鏈條拉長,第二層次由行政變為經濟。面臨更加復雜的雙向、多層次的問題。雖然直接提供主體變化,但是由于國企政府仍可以通過產權控制,所以信息不對稱性方面成本較低。且政府控制與激勵手段多樣,故而較為容易。這種模式最關鍵的是國有供水企業的定位,即國有資本是否要求增值為首要任務。如果沒有考慮到供水業本身技術特點和準公共品性,國有資本以自身資本增值為首要目的,使企業和政府親貧等公益性目標相左,那么委托激勵問題也就突出,從而公益性方面監督激勵成本加大,使親貧目標受到威脅。如果供水國有企業需要肩負公共性義務,那么就和政府目標一致,親貧得到保障。政府對國企委托,雖然股東仍然公有,也已經存在信息不對稱。企業獨立經營者存在,必然加大成本。新的模式可能就存在利益集團的博弈。中間人(政府),最終人(國有企業),可能因為財政困難等原因,成為合謀,加大成本,損害初始委托人(公眾)利益。總之,這種新型國有企業模式,加大了一部分委托成本,但是政府和國有企業還是能夠一定程度上進行協調,主要問題在于國企定位與監督激勵的配套措施得當與否。
2.3 特許經營的政府模式
分析政府特許模式,特別是私人資本介入下的情況。直觀上,私人資本介入,為了保證其利潤,營利性方面與效率方面有可能提高,但是更可能的是加劇了對親貧方面的威脅。因為私人目標肯定不同于政府多目標尤其是公益性,人專業化為委托人加劇了隱藏行動與隱藏信息問題,所以在信息處理上,逆向選擇道德風險問題多。私人參與使得水供給主體變得復雜,責任容易推卸,公眾監督成本加大。特許經營面對市場化競標,其中可能出現人合謀,受到集團利益影響。Estache認為公用事業對價格影響不僅依賴于改革前的成本與資費水平,而且依賴于民營化的利益如何在各集團利益之間進行分配。私有化會削弱政府顧及社會公平的能力。通過削弱政府這種能力,私有化也會侵蝕地方層面民主參與的重要地位。總之,私人資本介入會大大提高其對利潤的要求。供給的經濟委托可以得到委托專業化的好處,使得提供效率有可能提高,如果是“真正”的市場化還解決了壟斷弊端。不過,政府原先多目標委托或許受到威脅,而且產生嚴重人合謀問題。
3 解決路徑
根據委托—理論的研究指出,解決道德風險和逆向選擇問題的方法,一是建立健全內部激勵—約束機制,即通過合理厘定契約,明確人的權利、義務來給予人以最佳的行為激勵,使人行為目標接近于委托人的目標,減輕人采取機會主義行為和進行逆向選擇的動機,使道德風險和逆向選擇得以控制。二是建立健全外部激勵—約束機制,即在人之間引入市場競爭機制,將委托—關系交由市場來決定,監督。這樣就能夠使得人的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成為遲早要接受市場懲罰的不利行為。同時,人市場的存在將使人的行為具有可比性,從而減少環境不確定性的影響,降低進行監督和績效考核所需的要素投入。具體措施
首先,在市場化背景下,必須讓公眾具有足夠監督權,這樣才能反映水權人基本權利特點,這是使委托理論在城市供水業中完全適應性具備的前提。從公用事業中的多重委托特征看,公用事業監管中的委托包括:公眾、城市管理部門、監管者、企業,這形成多重委托。這種關系的核心是,監管者作為消費者的人,它要確保被監管企業實現消費者利益。不僅如此,還需要公眾能夠對企業的行為進行監督激勵,對企業行為能夠有直接影響。所以只有堅強公眾對一級人和最終人,監督、激勵才能有利于改革。
其次,立法保護重要性。消費者要求監管者能以法律權限實現被規制企業的信息公開,而且要求實行確切的監管。如果監管者能實行確切的監管,監管者本身則可以提高自身的地位和在社會上的評價,因此,建立這樣的激勵機制,對監管者來說是必要的。激勵機制在監管者與被監管企業的委托—關系中是非常重要的,要嚴謹立法,有法可依。
最后,公眾對兩個人監督管理,即通過聽證會、媒體監督等,這樣可能緩解合謀。其中重要的一點,無論政治委托,立法等過長,還是經濟委托,都可以建立直接的消費者監督委員會來執行監督。這樣縮短監督鏈條,使親貧性得到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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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植草益.微觀規制經濟學[M].朱紹文,譯.北京:中國發展出版社,1982
[2]許峰.中國公用事業民營企業進入中的親貧規制[D].復旦大學,2006
關鍵詞:和諧社會;公共服務;體制創新
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既是黨的1項重大理論創新成果,也是當前社會發展的重大戰略任務。從理論到實踐,它都開創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新境界。新境界必有新要求,要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1個重要的方面就是必須加快政府職能轉變,建設完備的社會主義公共服務體系,以消除社會公共需求日益增長與當前社會公共服務提供不足的矛盾,緩解社會不同利益群體的緊張關系。
1、完備的公共服務體系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基礎與先決條件
改革開放30年來,我國已經在各方面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與此同時,社會市場化進程打破了原有的利益格局,催生了大量的利益主體,形成了多元化的利益格局,但也帶來了新的不同利益主體之間的利益矛盾,國內各種利益矛盾出現了前所未有的復雜局面,伴生出了諸多的社會問題。比如,社會需求的某些方面仍然處于嚴重的失衡狀態,社會貧困問題雖有所緩解但仍然嚴峻,收入分配差距不斷擴大,社會保障體系建設明顯滯后,大量的社會穩定與公共安全問題、失業問題、教育問題、環保問題等日趨突出。諸如此類的社會不和諧問題猶如病灶1般侵入并損害了我國社會機體,給我國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建構造成了巨大的壓力。
深入分析上述這些侵害我國社會機體的因素,筆者認為,這些不和諧因素歸根結底都是公共服務供給不足、公共服務體系不完備所致。總理曾經指出:“提供公共產品和服務,包括加強城鄉公共設施建設,發展社會就業、社會保障服務和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等公共事業,公共信息等,為社會公眾生活和參與社會經濟、政治、文化活動提供保障和創造條件。”這不僅給“公共服務”下了1個權威性定義,而且深刻地闡述了公共服務體系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的作用。的確,在新形勢下,我國公共需求呈現出增長迅速、主體多元化、結構復雜化、需求多樣化的特點,城鄉居民在教育、醫療、社會保障等方面的公共需求比重大幅上升,公共需求結構正逐步由消費型向發展型升級。具體而言,公共需求全面、快速增長主要表現如下:1是公共需求以超常的速度增長。近幾年我國城鎮居民的總需求中,個人公共需求年均提高的比重相當于過去5年的總體增幅,并且近兩年的增幅更大。2是公共需求主體快速擴大,廣大農民和城鎮中低收入者逐步成為公共需求的主體。3是公共需求的結構變化迅速,除了義務教育和公共醫療,對公共安全、環境保護以及利益表達的需求越來越成為全社會普遍關注的焦點。由于1方面是公共需求迅速增長,另1方面則公共服務供給不足,公共服務需求旺盛與供給不足的矛盾使得我國公共服務體系面臨著巨大的社會壓力,甚至已經成為我國突出的社會矛盾。這個社會矛盾不解決,公共服務體系不完善,和諧社會的建構就無從談起。因此,從1定意義上說,建設完備的公共服務體系就是當前我國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構建的基礎與先決條件。換言之,只有建立完備的公共服務體系,才能實現社會公平、穩定、快速、健康、持續性的發展。
2、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必須1切從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特殊國情出發
我國正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這是我國相當長時期內所要面臨的1大基本國情。我國各項事業的發展都要受基本國情的制約,和諧社會的發展程度同樣要受制于此。也就是說,當前我國所要建構的和諧社會,是1種社會主義初級階段條件下的和諧社會,否則,這種和諧社會就只能是空中樓閣。我們黨也正是基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及其發展狀況,提出了到2020年我國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九大目標和主要任務。這九大目標包含了我國民主法治、人民生活、公共服務、道德文化、社會創新、環境保護、社會管理等涉及政治、經濟、文化與社會全方位的內容,為我國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條件下的1定時期內建構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指明了方向。
同理,完備的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同樣不能脫離社會主義初級階段這1現實。也就是說,1方面,我們的最終目標是建立1個適應和諧社會需要的完備的公共服務體系,但在體系建立過程中我們還要充分考慮我國的基本國情。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是要有條件的、分步驟的。那種脫離現實國情、好高騖遠式的盲目建設難免要遭致失敗。我國仍是1個發展中大國,在當前條件下,建立符合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公共服務體系的基本目標是提供基本而有保障的公共產品。國外正反兩方面的經驗表明,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滯后,就會嚴重阻礙經濟社會的發展;公共服務體系完備,就能安全地度過經濟社會發展的危險期。唐鐵漢等人的研究表明,依據國外經驗,公共服務體系的建設可分為3個基本階段:1是人均GDP處于1000美元左右的階段。在該階段,必須全面完善公共服務制度,否則,將導致經濟發展的中斷與停滯。2是人均GDP處于1000~8000美元的社會經濟增長階段。這是以公共服務為基礎和平臺、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的階段,需要注意全面、系統地完善公共服務職能,堅持教育、科技優先增長,強化公共基礎設施建設,適度控制社會福利的增長水平。3是人均GDP達到8000美元左右、開始進入高收入國家行列的階段。這是以提高生活質量為主的發展階段,要注意穩定社會保障支出占GDP的比重和政府財政支出占GDP的比重,控制社會福利的過快增長。在該階段,要注意控制公共服務的數量、提高公共服務的質量。當前我國正處在人均GDP從1000美元向3000美元邁進的關鍵發展階段,比較國外經驗而言,當前我國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應該說僅僅處在第1階段(即“必須全面完善公共服務制度”的階段)向第2階段(即“以公共服務為基礎和平臺、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的階段)過渡時期。
3、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完善公共服務體系建設路徑
1般說來,公共服務體系主要是指以政府為主導、以提供基本而有保障的公共產品為主要任務、以全體社會成員分享改革發展成果為基本目標的1系列制度安排,這些制度安排主要表現為政府主導、社會參與與體制創新。
1政府主導。有學者指出,公共服務主要是指由法律授權的政府、以及非政府公共組織和有關工商企業,在純粹公共物品、混合性公共物品以及特殊私人物品的生產和供給中所承擔的職責和履行的職能,其中,政府是責無旁貸的主導者。這種政府主導的特質,首先表現為政府是公共服務的最主要的提供者。由于政府的公共性質,政府的主要職能之1就是公共服務。為了滿足日益增長的公共需求,政府必須加強公用基礎設施、公共文化設施、公共衛生設施、公共教育設施等方面
的建設,積極發展義務教育和公共醫療衛生保健事業,建立健全社會保障體系,維護社會治安和國防安全,加大環境保護力度。政府主導的特征還表現為政府責無旁貸地成了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的核心。政府根據國情和本區域內的人口資源和財政能力來確定公共服務的總體目標、水平、策略、原則等方向性的框架,并經同級權力部門機構批準實施。從公共服務過程來看,無論從目標設定到組織設計再到公共服務的機理運作,還是最終輸出公共產品到收集社會反饋再到修正輸入,政府始終是其中的主導者。換言之,政府是公共服務制度的設計者、實施者與維護者。公共服務體系全面不全面、完整不完整,歸根結底取決于政府意愿與政府能力。
2社會參與。和諧社會中的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是1個社會公眾、政府以及其他各種公共服務供給者之間互動的過程。首先,公共服務體系建設要有公共服務需求信息與持續不斷的支持。這不僅需要政府設置暢通的公共需求的表達渠道,而且更需要社會公眾需求表達的積極參與。社會公眾是公共服務的直接消費者,因而在公共服務的需求等方面最有發言權。如平新喬、趙俊超在浙江省慈溪市對外來務工人員和當地居民作了1項公共服務需求調查,并對公共服務需求事項作了1個排序。結果表明,解決戶口需求排在第1位,其他依次是子女教育、各種社會保險、最低生活保障和困難補助、治安、衛生及其他。該項調研客觀真實地反映了我國某部分人群的社會需求。我國不同地區、不同社會階層的人群對于公共服務需求是不1樣的,因此有必要建立暢通的公共需求表達機制,以真實客觀地反映來自各個地區各個階層的心聲。當前全國各地的獻計獻策行動即是1個很好的佐證。因此,不了解民意、不集中民智,政府就會在公共服務供給上失去方向。不僅如此,社會公眾的合法性支持與資源性支持無疑是完備的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所不可或缺的,比如在慈善捐助等慈善事業的發展方面,美國的慈善捐助每年達6000多億美元,相當于GDP的9%;我國香港地區的慈善捐助每年也達60億港元。我國內地目前每年僅有10多億元,只相當于GDP的0.01%。因此有必要通過制定優惠政策,增加慈善捐助,擴大第3次分配的規模,這樣既可彌補國家用于社會事業發展的財政資金的不足,又有利于縮小貧富差距。
應該說,政府不是唯1的公共服務供給者,私人部門和第3部門也要加入到公共服務供給的主體當中來。美國學者奧斯特羅姆等人認為,在治理公共事務方面,政府和市場不是包治百病的良藥,所以提出了多中心治理的制度安排。多中心理論突破了傳統意義上政府與市場兩種秩序的2元思維,公民通過參與自主治理公共事務,改進公共服務。在傳統意義上,私人部門主要提供私人產品和服務,私人部門不得進入公共物品的生產和提供領域;而公共服務的市場化則打破了這種傳統的公私界限,私人部門的力量逐漸滲透到公共領域,在某種程度上改變著私人部門的角色和性質。它不僅使自己獲得了相應的利潤回報,而且優化了社會資源的配置,提供了大量的公共產品與服務,從而分擔了政府的責任,改進了公共服務的供給質量和供給能力。第3部門以自身的非功利性目的或客觀的公益性后果,以社會的自組織、自規則和自治理方式,或者以政府授權的行動方式,或者以跨國行動的方式,或者同政府或私人部門共同采取行動的方式,為社會提供局部性或專項性公共服務。
3體制創新。完備的公共服務體系建設不能缺少體制創新。這種體制創新首先表現在如前所述的公共服務供給主體多元化上。主體多元化良性造成了公共產品的生產市場化、效益化與社會化,并繼而間接帶來了這樣1種前景可觀的后果:政府可以逐步退出公共產品的直接供給,且依據公共產品的不同種類,政府退出的程度也有所區別。
其次則表現在公共服務提供方式的多樣化上。政府職能外包理論表明,政府履行行政職能可借鑒經濟部門有效的管理方式,用市場手段代替行政手段。利用招標、承包、租賃、委托、、拍賣等方式實現政府職能的對外轉移,通過市場化手段來提供公共產品與服務。這樣,政府通過職能外包降低了公共服務交易成本,實現了政府職能的有效轉變,甚至精簡了政府機構。近些年來,我國政府結合中國具體國情,大膽地借鑒了國外先進管理思想與方法,進行了公共服務提供方式的創新。比如,在我國公共事業市場化改革過程當中,政府就已經借鑒并摸索出了許多有益的方法,如BOT模式、合資模式、直接購并、純民營模式、TOT模式以及PPP模式等等。
關鍵詞:和諧社會;公共服務;體制創新
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既是黨的1項重大理論創新成果,也是當前社會發展的重大戰略任務。從理論到實踐,它都開創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新境界。新境界必有新要求,要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1個重要的方面就是必須加快政府職能轉變,建設完備的社會主義公共服務體系,以消除社會公共需求日益增長與當前社會公共服務提供不足的矛盾,緩解社會不同利益群體的緊張關系。
1、完備的公共服務體系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基礎與先決條件
改革開放30年來,我國已經在各方面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與此同時,社會市場化進程打破了原有的利益格局,催生了大量的利益主體,形成了多元化的利益格局,但也帶來了新的不同利益主體之間的利益矛盾,國內各種利益矛盾出現了前所未有的復雜局面,伴生出了諸多的社會問題。比如,社會需求的某些方面仍然處于嚴重的失衡狀態,社會貧困問題雖有所緩解但仍然嚴峻,收入分配差距不斷擴大,社會保障體系建設明顯滯后,大量的社會穩定與公共安全問題、失業問題、教育問題、環保問題等日趨突出。諸如此類的社會不和諧問題猶如病灶1般侵入并損害了我國社會機體,給我國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建構造成了巨大的壓力。
深入分析上述這些侵害我國社會機體的因素,筆者認為,這些不和諧因素歸根結底都是公共服務供給不足、公共服務體系不完備所致。總理曾經指出:“提供公共產品和服務,包括加強城鄉公共設施建設,發展社會就業、社會保障服務和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等公共事業,公共信息等,為社會公眾生活和參與社會經濟、政治、文化活動提供保障和創造條件。”這不僅給“公共服務”下了1個權威性定義,而且深刻地闡述了公共服務體系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的作用。的確,在新形勢下,我國公共需求呈現出增長迅速、主體多元化、結構復雜化、需求多樣化的特點,城鄉居民在教育、醫療、社會保障等方面的公共需求比重大幅上升,公共需求結構正逐步由消費型向發展型升級。具體而言,公共需求全面、快速增長主要表現如下:1是公共需求以超常的速度增長。近幾年我國城鎮居民的總需求中,個人公共需求年均提高的比重相當于過去5年的總體增幅,并且近兩年的增幅更大。2是公共需求主體快速擴大,廣大農民和城鎮中低收入者逐步成為公共需求的主體。3是公共需求的結構變化迅速,除了義務教育和公共醫療,對公共安全、環境保護以及利益表達的需求越來越成為全社會普遍關注的焦點。由于1方面是公共需求迅速增長,另1方面則公共服務供給不足,公共服務需求旺盛與供給不足的矛盾使得我國公共服務體系面臨著巨大的社會壓力,甚至已經成為我國突出的社會矛盾。這個社會矛盾不解決,公共服務體系不完善,和諧社會的建構就無從談起。因此,從1定意義上說,建設完備的公共服務體系就是當前我國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構建的基礎與先決條件。換言之,只有建立完備的公共服務體系,才能實現社會公平、穩定、快速、健康、持續性的發展。
2、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必須1切從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特殊國情出發
我國正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這是我國相當長時期內所要面臨的1大基本國情。我國各項事業的發展都要受基本國情的制約,和諧社會的發展程度同樣要受制于此。也就是說,當前我國所要建構的和諧社會,是1種社會主義初級階段條件下的和諧社會,否則,這種和諧社會就只能是空中樓閣。我們黨也正是基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及其發展狀況,提出了到2020年我國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九大目標和主要任務。這九大目標包含了我國民主法治、人民生活、公共服務、道德文化、社會創新、環境保護、社會管理等涉及政治、經濟、文化與社會全方位的內容,為我國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條件下的1定時期內建構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指明了方向。
同理,完備的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同樣不能脫離社會主義初級階段這1現實。也就是說,1方面,我們的最終目標是建立1個適應和諧社會需要的完備的公共服務體系,但在體系建立過程中我們還要充分考慮我國的基本國情。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是要有條件的、分步驟的。那種脫離現實國情、好高騖遠式的盲目建設難免要遭致失敗。我國仍是1個發展中大國,在當前條件下,建立符合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公共服務體系的基本目標是提供基本而有保障的公共產品。國外正反兩方面的經驗表明,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滯后,就會嚴重阻礙經濟社會的發展;公共服務體系完備,就能安全地度過經濟社會發展的危險期。唐鐵漢等人的研究表明,依據國外經驗,公共服務體系的建設可分為3個基本階段:1是人均GDP處于1000美元左右的階段。在該階段,必須全面完善公共服務制度,否則,將導致經濟發展的中斷與停滯。2是人均GDP處于1000~8000美元的社會經濟增長階段。這是以公共服務為基礎和平臺、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的階段,需要注意全面、系統地完善公共服務職能,堅持教育、科技優先增長,強化公共基礎設施建設,適度控制社會福利的增長水平。3是人均GDP達到8000美元左右、開始進入高收入國家行列的階段。這是以提高生活質量為主的發展階段,要注意穩定社會保障支出占GDP的比重和政府財政支出占GDP的比重,控制社會福利的過快增長。在該階段,要注意控制公共服務的數量、提高公共服務的質量。當前我國正處在人均GDP從1000美元向3000美元邁進的關鍵發展階段,比較國外經驗而言,當前我國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應該說僅僅處在第1階段(即“必須全面完善公共服務制度”的階段)向第2階段(即“以公共服務為基礎和平臺、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的階段)過渡時期。
3、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完善公共服務體系建設路徑
1般說來,公共服務體系主要是指以政府為主導、以提供基本而有保障的公共產品為主要任務、以全體社會成員分享改革發展成果為基本目標的1系列制度安排,這些制度安排主要表現為政府主導、社會參與與體制創新。
1政府主導。有學者指出,公共服務主要是指由法律授權的政府、以及非政府公共組織和有關工商企業,在純粹公共物品、混合性公共物品以及特殊私人物品的生產和供給中所承擔的職責和履行的職能,其中,政府是責無旁貸的主導者。這種政府主導的特質,首先表現為政府是公共服務的最主要的提供者。由于政府的公共性質,政府的主要職能之1就是公共服務。為了滿足日益增長的公共需求,政府必須加強公用基礎設施、公共文化設施、公共衛生設施、公共教育設施等方面的建設,積極發展義務教育和公共醫療衛生保健事業,建立健全社會保障體系,維護社會治安和國防安全,加大環境保護力度。政府主導的特征還表現為政府責無旁貸地成了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的核心。政府根據國情和本區域內的人口資源和財政能力來確定公共服務的總體目標、水平、策略、原則等方向性的框架,并經同級權力部門機構批準實施。從公共服務過程來看,無論從目標設定到組織設計再到公共服務的機理運作,還是最終輸出公共產品到收集社會反饋再到修正輸入,政府始終是其中的主導者。換言之,政府是公共服務制度的設計者、實施者與維護者。公共服務體系全面不全面、完整不完整,歸根結底取決于政府意愿與政府能力2社會參與。和諧社會中的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是1個社會公眾、政府以及其他各種公共服務供給者之間互動的過程。首先,公共服務體系建設要有公共服務需求信息與持續不斷的支持。這不僅需要政府設置暢通的公共需求的表達渠道,而且更需要社會公眾需求表達的積極參與。社會公眾是公共服務的直接消費者,因而在公共服務的需求等方面最有發言權。如平新喬、趙俊超在浙江省慈溪市對外來務工人員和當地居民作了1項公共服務需求調查,并對公共服務需求事項作了1個排序。結果表明,解決戶口需求排在第1位,其他依次是子女教育、各種社會保險、最低生活保障和困難補助、治安、衛生及其他。該項調研客觀真實地反映了我國某部分人群的社會需求。我國不同地區、不同社會階層的人群對于公共服務需求是不1樣的,因此有必要建立暢通的公共需求表達機制,以真實客觀地反映來自各個地區各個階層的心聲。當前全國各地的獻計獻策行動即是1個很好的佐證。因此,不了解民意、不集中民智,政府就會在公共服務供給上失去方向。不僅如此,社會公眾的合法性支持與資源性支持無疑是完備的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所不可或缺的,比如在慈善捐助等慈善事業的發展方面,美國的慈善捐助每年達6000多億美元,相當于GDP的9%;我國香港地區的慈善捐助每年也達60億港元。我國內地目前每年僅有10多億元,只相當于GDP的0.01%。因此有必要通過制定優惠政策,增加慈善捐助,擴大第3次分配的規模,這樣既可彌補國家用于社會事業發展的財政資金的不足,又有利于縮小貧富差距。
應該說,政府不是唯1的公共服務供給者,私人部門和第3部門也要加入到公共服務供給的主體當中來。美國學者奧斯特羅姆等人認為,在治理公共事務方面,政府和市場不是包治百病的良藥,所以提出了多中心治理的制度安排。多中心理論突破了傳統意義上政府與市場兩種秩序的2元思維,公民通過參與自主治理公共事務,改進公共服務。在傳統意義上,私人部門主要提供私人產品和服務,私人部門不得進入公共物品的生產和提供領域;而公共服務的市場化則打破了這種傳統的公私界限,私人部門的力量逐漸滲透到公共領域,在某種程度上改變著私人部門的角色和性質。它不僅使自己獲得了相應的利潤回報,而且優化了社會資源的配置,提供了大量的公共產品與服務,從而分擔了政府的責任,改進了公共服務的供給質量和供給能力。第3部門以自身的非功利性目的或客觀的公益性后果,以社會的自組織、自規則和自治理方式,或者以政府授權的行動方式,或者以跨國行動的方式,或者同政府或私人部門共同采取行動的方式,為社會提供局部性或專項性公共服務。
3體制創新。完備的公共服務體系建設不能缺少體制創新。這種體制創新首先表現在如前所述的公共服務供給主體多元化上。主體多元化良性造成了公共產品的生產市場化、效益化與社會化,并繼而間接帶來了這樣1種前景可觀的后果:政府可以逐步退出公共產品的直接供給,且依據公共產品的不同種類,政府退出的程度也有所區別。
其次則表現在公共服務提供方式的多樣化上。政府職能外包理論表明,政府履行行政職能可借鑒經濟部門有效的管理方式,用市場手段代替行政手段。利用招標、承包、租賃、委托、、拍賣等方式實現政府職能的對外轉移,通過市場化手段來提供公共產品與服務。這樣,政府通過職能外包降低了公共服務交易成本,實現了政府職能的有效轉變,甚至精簡了政府機構。近些年來,我國政府結合中國具體國情,大膽地借鑒了國外先進管理思想與方法,進行了公共服務提供方式的創新。比如,在我國公共事業市場化改革過程當中,政府就已經借鑒并摸索出了許多有益的方法,如BOT模式、合資模式、直接購并、純民營模式、TOT模式以及PPP模式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