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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論:寫作是一種深度的自我表達。它要求我們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隱藏在內心深處的真相,好投稿為您帶來了七篇倫理學的研究范文,愿它們成為您寫作過程中的靈感催化劑,助力您的創作。
1.社區干預試驗中的倫理學問題
社區干預試驗是一種在社區范圍基礎上加人干預措施的試驗,它以人群作為整體進行實驗觀察,常用于評價某種預防措施或方法的效果。
1.1 知情同意原則知情同意原則是醫學倫理學的基本原則之一。干預措施實施之前必須向預的人群充分闡明研究的目的、方法、步驟以及干預可能產生的結果,使其對干預措施有清楚的了解和認識,以取得他們的支持和配合,激發他們的自愿參與意識,獲得較好的干預效果。絕不能強人所難,任何強加于研究對象而又不告知其試驗的事實及可能結果,甚至采取欺騙和隱瞞的手段來達到研究目的的做法都違背了知情同意原則,是一種不道德的行為。
1.2 有利與無傷原則干預措施對預人群應該是有利的,應盡量避免干預措施給人群帶來有害的影響。這就要求干預措施必須在科學依據的指導下進行,應該有足夠的理論或實踐依據表明干預措施對人群是有益的,并以科學的、周密的和可靠的研究設計為前提。當然,任何診療手段或措施都有可能對研究對象產生不同程度的損傷。因此,這里的有利與無傷原則實際上是要尋求一種最優化原則,即以最小的損傷為代價獲取最大的收益。所以,對于干預措施的利弊應有足夠的估計并提出有效的預防弊端的方法,如果某項干預措施的有利作用與傷害作用均衡或難以確定其利弊關系時,則應該謹慎從事。總之要做到干預措施的安全和有效性。
1.3公正與公益原則社區干預試驗涉及的人群廣泛而復雜,社區中的每個對象都應該有同等的接受或拒絕干預的權力,而不應該以研究者的主觀意愿決定干預措施的實施對象。此外,干預措施應遵循公益原則,實驗后的結果應使公眾普遍受益,即應該一切從人群的健康和利益出發,從當前的衛生資源及存在的重大衛生問題出發,努力追求最好的社會效益和最大的經濟效益。
2.臨床試驗中的倫理學問題
臨床試驗是以病人作為研究對象的試驗,屬于流行病學實驗的范疇,其目的是檢驗和評價某種藥物或治療方法的治療效果,事實上就是一種涉及人體的試驗。因此,極有可能存在一般人體實驗所具有的某些倫理學問題。1964年第18屆世界醫學大會上通過的《赫爾辛基宣言》闡述了在人體實驗中應遵守的道德準則,對醫務衛生工作者從事包括以人體作為試驗對象的生物醫學研究起到了指導作用。
2.1知情同意原則知情同意是人體實驗中受試者的一項最基本的權利。《赫爾辛基宣言》指出除非受試者已被說服同意參加,對在實驗工作進行過程中所遇風險或出現偶然性事故是可預報的情況有所了解。否則,參加這項研究計劃的醫藥衛生工作者就應棄權。”這就要求實驗前使受試者清楚地了解試驗目的、方法、過程及試驗中可能遇到的危險或后果,甚至包括試驗所致損害的賠償及其治療方法,并簽訂受試者知情同意書。如果受試者因年幼或病情嚴重而沒有能力簽訂同意書可由其監護人或人代簽。即使如此,受試者仍擁有中途退出試驗的權力,而不應因此影響其原來的治療措施的執行。
2.2 有利無傷原則即維護受試者利益的原則。《赫爾辛基宣言》指出科學研究的正義性服從于他或她的完整,這個原則必須永遠受到重視。”研究者所采取的試驗措施必須是對受試者有利的,實驗過程中要有充分的安全措施,保證受試者身體上與精神上受到的不良影響減少到最低限度。實驗過程中如査明或發現研究因素有可能給受試者造成損害,則應及時停止試驗。
2.3 科學性原則所謂科學性原則是指試驗前應該進行嚴密的實驗設計,符合普遍認可的科學原理,并以充分的科學的動物實驗結果作為依據,同時對受試者要有周密的醫學監護和對意外事故的應急措施。《赫爾辛基宣言》明確規定包括以人作為受實驗者的生物醫學科學研究工作,必須符合普遍認可的科學原理,應該建立在足以勝任地履行實驗室任務和動物實驗的基礎上;并且,對于有關的科學文獻,要有詳盡的了解。”一種缺乏科學性、有效性和可行性的臨床試驗無異于隨意將人體當作實驗品的非人道行為;同樣,未經嚴格動物實驗就直接實施臨床試驗更是一種對研究對象極不負責任的不道德行為。況且,由于人體與動物之間不可避免地存在種屬差異,一種新的藥物雖然已經過多次動物實驗,仍有可能在人體試驗中產生不同的作用。倘若不經過小范圍的臨床試驗,而貿然將其直接廣泛地應用于臨床,勢必給人類帶來極大的損失和嚴重的災難。歷史上有很多這樣的教訓。如美國在1937年將用二甘醇配制的磺胺酏直接用于臨床,結果導致353人發生急性中毒而至腎功能衰竭,其中107人死亡。另外還有大家熟知的反應停藥物中毒,都是未做動物實驗而產生災難性后果的例子。此外,還有做了動物實驗而未做人體實驗的例子。1942年美國西部軍營中由于接種黃熱病疫苗而引起傳染性肝炎流行,但之前已通過動物實驗表明不會引起肝炎,原因是多種動物對肝炎病毒不敏感,所以未能發現問題。另外如國內曾盛行一時的“雞血療法”、西歐的“反應停”事件都使廣大群眾深受其害。因此,動物實驗絕不能代替人體實驗,只有經過嚴格的動物實驗及臨床試驗驗證確實無害而且有益于人類疾病的治療時,才被認為可以正式推廣應用。
2.4 安慰劑的使用問題在嚴格的臨床試驗設計過程中,應遵循的兩個極為重要的原則是雙盲法和安慰劑的使用,其目的是為了消除病人主觀感知和心理作用對試驗結果的影響,以客觀地反映藥物或治療方法的治療效果。
雙盲法是臨床評定療效時常用的觀察方法,即指受試者和觀察者均不知道受試者所試何種藥物。這種情形表面上似乎與知情同意原則相矛盾,但從保護病人、維護更大范圍人群的根本利益上說又是不相矛盾的。另外,為了解決上述問題,有學者提出可采用1979年Zelen提出的臨床分組方案,即Zelen設計。首先將合格受試者隨機分為兩個大組,第一大組不征求患者意見而直接給予常規療法(A組),第二大組則征求受試者意見,讓他們自己在常規療法與新療法兩者中選擇,選擇用常規療法者為B組,選擇新療法者為C組。Zelen設計既可比較新療法(C)和常規療法(A+B)間的差異,又可比較常規療法A與B之間的差異,進而評價心理因素對疔效的影響,較好地解決了知情同意與雙盲法之間的矛盾。
安慰劑是一種外表形態與所試藥物相似,但不含藥物有效成分的中性制劑。使用安慰劑對照可以保證對照組保持其固有的特征,從而清楚地看出處理因素的作用。但是,在危重病人和病情發展變化較快的患者中使用安慰劑顯然存在倫理學問題。因此.安慰劑的使用應嚴格掌握適應癥,不宜將重癥、危癥病人作為安慰劑對照。所研究的疾病應是目前尚無特效治療或有明顯自愈趨勢,而病情又相對穩定,短時間內不治療對預后無明顯影響的疾病。凡不符合上述條件者,則不宜采用安慰劑對照。若兩組的效果已達到統計學顯著性意義,則可終止安慰劑的使用,當受試者的利益與科學研究發生沖突時,應以病人的健康為重。
總之,在進行臨床試驗時應遵循目的性、科學性、知情同意、維護病人根本利益等倫理學原則。
3.現場調査研究中的倫理學問題
流行病學以人群作為研究對象,現場調査是重要的流行病學研究方法之一,是獲得準確、真實的科研資料的重要途徑,是保障研究質量的重要前提。現場調查中常存在如下倫理學問題。
3.1知情同意原則在某些情況下,為了保證現場調查研究的質量,避免某些社會心理因素對被試者的干擾,以便獲得真實可靠的原始資料,研究者不得不將真實的研究目的隱藏起來,這就產生了欺騙問題。研究者應當正確看待和恰當處理這種“欺騙”問題。首先,課題所研究的問題應對保護人民健康有重大意義,即具有較髙的研究價值。其次,這種“欺騙”的目的必須只是為了獲得真實的資料,而不應對被調查者的身心健康產生有害的影響,并應將其他無損于資料真實性的事實盡可能告知被調查者。同時,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煩,應盡力取得被調查者單位領導及組織的理解和積極配合,這樣才能在不違背知情同意原則的情況下獲得更真實可靠的研究資料。
3.2 保密原則流行病學現場調查的目的就是要盡可能詳盡地獲得調查對象的個人資料,這樣才能保證研究結果的可靠性,這就必然涉及到被調查者的隱私問題。尤其是向被調查者詢問諸如性知識、性行為等敏感問題以及個人婚姻、家庭狀況等問題時,很可能由于被調査者的刻意掩飾而使研究的事實被歪曲,這就要求研究者遵守科學研究的保密原則。首先,應向被調查者充分說明研究的目的、內容和意義,使其解除不必要的思想顧慮。其次,在與被調査者交流的過程中,應持和藹、熱情、坦誠的態度,以取得其信任。同時,可采用一定的技術措施如無記名問答的形式,并向被調査者言明將對其姓名及個人身份進行保密。這樣既避免了對隱私的侵犯,又保證了所獲信息的可靠性。
4.隊列研究中的倫理學問題
隊列研究將特定人群分為暴露與非暴露于某因素兩組,追蹤觀察一段時間,比較兩組人群中某病的發病率或死亡率的差異,以檢驗暴露因素與疾病之間的因果聯系。顯而易見,隊列研究所選擇的起始人群并未患所研究的疾病,若研究肆意或強行將研究人群暴露于某病的可疑病因來研究疾病的病因學則是極不道德的。因為大多數暴露因素都具有一定的危害性,這就違背了有利與無傷原則。而在現實生活中,有時候人們已不自覺地暴露于許多潛在的危險因素之中,如吸煙、飲酒和職業接觸等。前蘇聯核能廢料泄露后附近的居民即可能暴露于相應的危險因素,通過隊列研究即可達到探尋這些危險因素的有害作用的目的。因此,在進行隊列研究時,暴露的分配與確定應遵循相應的道德準則,絕不能為了達到研究目的而人為地使研究人群暴露于危險因素之中。
1我國生命倫理學研究和發展的概況
生命倫理學于20世紀50~60年代起源于美國。
我國的生命倫理學(Boehis在20世紀70年代末起步,至今有20多年的發展歷史。1988年在上海舉行的全國安樂死的社會、倫理和法律問題以及在岳陽舉行的生殖技術的倫理和社會問題學術會議,以及前后兩起法律案件(陜西漢中的安樂死案件和上海的人工授精案件)標志著生命倫理學在中國興起。隨后,我國的生命倫理學在許多學者的推動下,不斷的向前發展,取得了一些成果。
第一,出版了一批生命倫理學醫學倫理學著作,
為我國的生命倫理學的教學、科研提供了一些較好的教材和研究專著。例如,邱仁宗教授所著的〈性命倫理學》(1987年)等等。
第二,翻譯了一些生命倫理學著作。這些著作的翻譯為我國學者了解國外的生命倫理學的研究與發展提供了寶貴的資料。
第三,一些學者對高新生命科學技術所引起的倫理問題進行了探討。例如,李本富教授對“人體胚胎干細胞研究的倫理爭論”進行了分析;毛新志和殷正坤教授對轉基因食品的倫理問題進行了探討[3];王延光博士從“遺傳信息的隱私權問題、基因組圖譜的信息使用與人的社會權利、基因組信息和醫學解釋與心理壓力及名譽損害、基因資源的專利”等等方面對人類基因組研究的倫理問題進行了研究[4];宋可群、李玉珍、王琦對基因治療的倫理問題進行了探討[5]。許多學者對當代生命科學技術所引起的倫理難題所進行的研究和探討促進了我國生命倫理學的發展。
第四,召開了為數眾多的國內、國際生命倫理學的學術研討會,推動了生命倫理學的國內、國際學術交流。
第五,成立了一些學術或研究機構。這些機構的成立將積極促進我國的生命倫理學的發展。
第六,創辦了3種相關的生命倫理學專業雜志一《中國醫學倫理學》、《醫學與哲學》和《醫學與社會》。這些雜志為發表生命倫理學的研究成果提供了舞臺,為我國的生命倫理學研究人員提供了大量的資料,為我國生命倫理學的發展做出了較大的貢獻。
第七,一些單位組織了生命倫理學醫學倫理學研修班,提高了生命倫理學教學和科研人員的生命倫理學素養。
2當代中國生命倫理學研究與發展存在的問題
盡管我國生命倫理學的研究和發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也存在許多問題。
2.1生命倫理學研究的整體水平不高
我國生命倫理學研究的整體水平不高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幾個方面:第一,同生命倫理學的學科性質有關。一方面,生命倫理學作為一門應用規范倫理學,它不謀求建立體系,而是以問題為取向,其目的是如何更好地解決生命科學或醫療保健中提出的倫理問題,向決策機構提供倫理和管理建議,供決策機構參考。這樣,生命倫理學就沒有哲學那樣玄而又玄,沒有哲學那么深奧。另一方面,生命倫理學是一門跨學科的交叉學科,本身涉及到許多學科(包括生物學、醫學、哲學、倫理學、社會學、生態學、經濟學、管理學、法學等等)這就對生命倫理學研究人員提出了較高的要求。它不僅要求生命倫理學研究人員有生物學或醫學背景,而且要求他們有良好的哲學/侖理學功底和外語水平以及較強的科研能力。如果從事生命倫理學教學或研究的人員缺乏醫學、生物學背景,就很難進入到這個學科領域;如果他們沒有良好的哲學侖理學理論,很難將生命倫理學的研究深入下去;而如果他們的外語水平不好,則很難讀懂外文文獻,就不能獲得第一手資料,這些都會制約研究人員對生命倫理學進行深入的研究。第二,研究人員雜亂,有良好素質(具備上述4項要求)的學者太少。
目前,我國業已形成了一股生命倫理學研究的熱潮。什么人都研究生命倫理學,不少人缺乏倫理學背景和正規培養、訓練的研究人員都一擁而上,這本身反映了部分研究人員對生命倫理學的學科性質和生命倫理學研究所要具備的基本條件缺乏了解。當然,更多的人關注生命倫理學,更多的人投入到生命倫理學的研究對生命倫理學的研究和發展有一定的促進作用。但是,如果什么人都參與生命倫理學的研究,這不僅不能促進生命倫理學的發展,反而給大家一種什么人都能研究生命倫理學的錯覺,這本身不利于生命倫理學的研究和發展。第三,合理運用生命倫理學理論和原則對具體的生命倫理學問題進行深入分析和哲學反思還很欠缺。一方面,由于一些研究人員缺乏基本的生命倫理學理論知識,他們就很難把具體的生命倫理學問題分析透徹;有些人員運用生命倫理學理論分析具體的生命倫理學問題時,理論和實際問題分析不緊密,倫理學理論、原則和具體的倫理學問題脫節或者是簡單的套用倫理學理論、原則分析倫理問題,倫理學理論、原則和具體的倫理學問題是兩張皮,而不是渾然一體。另一方面,一些研究人員沒有掌握分析生命倫理學問題的方法,如正反倫理論證的方法和案例分析法。目前,國內能夠靈活使用這些方法的人不多,所以對生命倫理學的基本問題的分析也顯得平淡。
2.2許多學者熱衷于研究高新技術等熱點倫理問題,忽視了一些更重要的倫理問題
美國青年學者JmesDwye傅士在華中科技大學舉行的“第二屆中德醫學倫理學教學研修班”的授課中指出:當代生命倫理學家應該反思自己的工作和研究,而且應該做出檢討。當代生命倫理學家都集中研究高新技術中出現的倫理難題等熱點問題,而忽視了一些根本的倫理問題。高新技術等熱點倫理問題受到許多人的關注,而一些更迫切、更緊急、更基本的問題卻被我們忽視。在我國,有許多更重要的倫理問題需要生命倫理學學者進行認真的研究。例如,農民的基本衛生醫療問題、農民基本的醫療保險問題、人口的老齡化問題、艾滋病防治問題、我國人口性別比例失調的問題、青少年的性教育問題、青少年人流手術的規范問題、公正問題、貧富差距進一步擴大的問題等等都顯得更加迫切和緊急,而關注的人并不多,這確實需要我們反思。部分《醫學倫理學〉嫩材的內容陳舊,質量有待提高。
2.3我國的生命倫理學還沒有本土化
我國的生命倫理學基本上是照抄照搬西方的生命倫理學,這在剛開始引進本身無可厚非。但是,我國的生命倫理學從引進到發展近20年了,還沒有真正實現本土化,這也是需要我們反思的地方。其實,我國的道家、儒家傳統有豐富的生命倫理學思想,有待我們挖掘。例如,中國道家的“自然主義傳統”對我國生命倫理學的發展有指導作用,儒家的“仁愛”原則是對西方生命倫理4個基本原則的整合與超越。
2.4生命倫理學的中青年學者嚴重不足
目前,我國的生命倫理學研究還是主要靠老一輩的學者撐著,而中青年學者嚴重匱乏,出類拔萃的生命倫理學的中青年學者更是鳳毛麟角,這制約了我國生命倫理學的進一步發展。
2.5學術研究機構的作用沒有得到應有的發揮
生命倫理學的學術研究機構分散,一些研究機構形同虛設,它們沒有或很少從事生命倫理學研究或者開展相關的生命倫理學活動。
3發展我國生命倫理學的對策
為了推動我國生命倫理學的進一步發展,使生命倫理學在我國能夠茁壯成長,我認為我們應該采取以下對策。
3.1整合資源,共同合作
由于一個單位的資源和科研力量有限,我們應該整合資源和科研人員,跨單位、跨地區甚至跨國家進行交流與合作,進行一些有份量的生命倫理學研究工作和開展一些有意義的學術活動。這就要求打破單位界限、學術界限,摒棄門戶之見,,緊密合作。2001年,中國協和醫科大學生命倫理學研究中心的翟曉梅博士申請到北京市科委軟課題一現代生物技術研究與應用的倫理、法律法規和政策研究,就是由邱仁宗、翟曉梅負責,中國協和醫科大學生命倫理學研究中心的骨干老師杜惠群、張新慶(博士生)周一曼和華中科技大學生命倫理學研究中心的3位生命倫理學的博士生合作的結果,該課題于2003年7月份結題,主要研究成果也在邱仁宗,翟曉梅主編的《生命倫理學概論》出版。現在,我們迫切的工作就是將國內的生命倫理學研究機構的資源整合起來,開展一些生命倫理學的活動,做一些實質性的研究工作,改變我國生命倫理學的學術研究機構形同虛設的局面。
3.2加強生命倫理學理論的哲學探索,深化生命倫理學的倫理問題的哲學思考
徐宗良教授指出,對具體的問題進行倫理判斷,在對有關的準則、規范展開爭議之際,著重對生命倫理學的理論和功能本身做一番認真的哲學思考,以及對其建設尋求強有力的理論支撐是十分必要的[6]。正如美國學者古爾德所言:確定“應該是怎樣”的前提條件必須依靠邏輯的連貫性,以及對前提條件存在的原因進行哲學的研究[7]。這就意味著不僅要梳理出生命倫理學內在的邏輯關系,而且生命倫理學還十分必要依賴道德哲學、生命哲學、生物學哲學、生存哲學的研究,以此去確立理論基礎,從而進一步觀察和分析各種價值判斷的沖突[8]。因此,對生命倫理學理論和原則進行哲學探索并隨著科技的發展進行理論創新,是生命倫理學研究的一項重大課題。而且,需要挖掘中國古代哲學像道家、儒家的生命倫理學思想,實現我國生命倫理學的本土化。對具體的生命倫理學問題進行深入的分析并從哲學上進行反思,深化生命倫理學問題的哲學探索,對于促進和發展生命倫理學具重要的意義,是關系到生命倫理學在中國的生存和發展的問題。
3.3加強國際交流與合作,培養1批有實力的中青年學者生命倫理學是一個發展很快的學科,英美的研究和發展處于世界領先水平。加強生命倫理學的國際交流與合作,對培養我國的生命倫理學教學和研究人才,有巨大促進作用。為此,一是盡量多組織一些高水平的生命倫理學學術研討會;二是開展國際課題的合作;三是遴選一批有潛力的中青年學者到國外學習與培養。
3.4普及生命倫理學教育
對大學生、醫院工作人員、決策機構的管理者、高校教師進行培訓,并出版一些通俗易懂、趣味性強的有關生命倫理學的科普讀物,普及生命倫理學教育。
3.5規范生命倫理學的研究隊伍
鑒于目前我國生命倫理學的研究人員混亂,參差不齊,應該規范生命倫理學的研究,凈化生命倫理學的研究環境。生命倫理學研究必須具備一定的基礎。當然,要滿足進行生命倫理學研究的所有條件,目前在我國不現實。但是,至少要滿足一些基本的條件,對于有志從事生命倫理學研究的人員在某些方面欠缺的,可以一邊研究,一邊補缺。因此,對生命倫理學的研究與發展可以采取這樣的政策。一方面,我們要鼓勵有志于從事生命倫理學教學和研究的人員學者參與生命倫理學的研究,壯大生命倫理學研究的隊伍。另一方面,我們對生命倫理學的研究應該采取“寧缺無濫”的政策,整飭生命倫理學研究的學術規范。
3.6國家相關部門和各級政府部門應該給生命倫理學的發展以應有的重視
第一,國家相關部門和各級政府部門應該對一些生命倫理問題設立專項課題進行研究,尤其是關系到廣大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大事(例如,農民的基本衛生醫療問題、農民基本的醫療保險問題、人口的老齡化問題、青少年性健康教育問題、貧富差距進一步擴大的問題,轉基因食品的倫理問題等等)更要優先支持,研究和解決這些生命倫理學問題推動我國生命倫理學的發展。第二,設立國家級生命倫理學研究基地。建議國家級生命倫理學研究基地設在北京,整合北京、上海、武漢、南京等地的生命倫理學學者(可以在上海、武漢、南京建立分基地)進行國家課題、國際課題的研究,推動我國生命倫理學的發展。
雖然當代中國的生命倫理學的研究與發展存在許多問題,但是我國的生命倫理學研究與發展業已呈現出一片欣欣向榮的景象。只要我國的廣大生命倫理學的學者共同努力,不斷創新,我們相信我國的生命倫理學會發展得更好,生命倫理學一定能在我國茁壯成長。
參考文獻〕
[1]邱仁宗,翟曉梅生命倫理學概論[M.北京:中國協和醫科大學出版社,2003&
[2]李本富人體胚胎干細胞研究的倫理爭論[J中國醫學倫理學,200114(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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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徐宗良淺論生命倫理學理論的哲學之源[J.道德與文明,2003(1):28—31.
[7][美]詹姆斯。A。古爾德現代政治思想[J北京:商務印書館,1985.342
〔作者簡介〕
關鍵詞:神經倫理學;腦神經科學;生命倫理學;情感與沖動;道德判斷;行為決策
中圖分類號:B82 文獻標識碼:A DOI:10.3963/j.issn.1671-6477.2011.06.011
神經倫理學(neuroethics)從2002年正式在美國學術界提出之后,其研究與發展開始受到學術界的重視,美國也出現了神經倫理學研究的熱潮。神經倫理學是神經科學與倫理學的交叉學科,主要包括神經科學的倫理學研究和倫理學的神經科學研究兩大領域。隨著國際人類腦計劃在上世紀末啟動,各國政府與科學家越來越重視認知神經科學的研究,認知神經科學研究也得到了快速發展,各國學者也必然越來越重視神經倫理學的研究。
一、神經倫理學出現的背景
神經倫理學的出現首先是得益于現代神經科學的快速發展。從19世紀末到20世紀早期,人們就開始探索神經系統的結構和功能,并對人的神經系統有了初步的認識。20世紀30年代以后,一些重要的研究成果不斷涌現,使有關神經沖動機制的研究取得突破。例如,1939年,美國學者柯勒和柯蒂斯以及英國科學家霍奇金發表了有關神經沖動離子機制方面的研究成果,引起科學界同行的廣泛重視。隨著研究的進一步深入,研究范圍擴大到神經肌肉接頭點。1952年,法特和卡茲闡述了神經肌肉間的神經沖動傳遞的離子機制。1954年,帕達赫和帕雷,羅伯特斯和班尼特分別發表了腦與神經肌肉接頭點突觸的電子顯微圖。同年,納塔和吉蓋斯發明的追蹤法使研究者能準確了解神經細胞間(特別是遠隔神經細胞間) 的相互聯系。這些對后來的研究都有重大影響,為現代神經科學的誕生奠定了堅實的基礎。1962年,施密特在麻省理工學院發起神經科學研究計劃,并首先使用了“神經科學”這一詞匯,也標志著現代神經科學的正式誕生[1]。隨著腦與行為研究的日益增加,1960年國際腦研究組織(IBRO) 和1969年美國神經科學學會等機構相繼成立,認知神經科學也得到了比較快速的發展。為了推動研究神經科學社會影響,美國神經科學學會于1972年成立了一個社會問題分支委員會,旨在向會員和公眾宣傳神經科學研究的社會影響,這也標志著神經科學家開始關注和重視神經科學的社會影響,具有重要的社會意義[2]。從此,不僅人文學者開始認識到從人文社會科學的角度研究神經科學的社會影響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而且科學家覺得他們有義務和責任關注甚至研究神經科學的社會影響,這種從觀念上確立神經科學社會影響的重要性不僅有利于推動神經科學的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也有利于推動神經科學的自然科學研究,促進神經科學的自然科學研究與人文社會科學研究的交叉與融合。而且,自1983年以來,美國神經科學學會每年都要舉行神經科學社會問題的圓桌會議,主要討論神經科學研究的倫理、法律和社會問題。這些會議已經討論了以下主題:大腦的性別差異,腦死亡,神經治療,神經增強,使用胎兒組織治療神經疾病,食品添加劑的神經毒性,神經科學研究對控制吸毒的作用等等[3]385-391。20世紀80年代初,美國國會的技術評估辦公室(OTA)也進行了一項神經科學研究的潛在影響的社會調查。1984年3月OTA的研究報告《神經科學的影響》主要從醫學影響和社會影響分析了神經科學的潛在影響。醫學影響是指神經科學研究不僅對神經疾病、精神疾病和遺傳腦疾病有巨大的醫學貢獻,也對其他非神經疾病(如心血管疾病和寄生蟲病)等有較大的醫學價值。社會影響主要是指神經科學研究對醫藥產業、犯罪與暴力、司法體系、學習障礙、性別差異等的潛在影響。在該研究報告《神經科學的倫理、法律和社會維度》中凸顯了神經科學的倫理、法律和社會問題研究的意義與價值及其未來神經科學研究面臨的諸多倫理與社會挑戰[4]。美國神經科學學會舉行的神經科學社會問題的圓桌會議和OTA的神經科學的影響的調查研究報告為美國后來制定神經科學發展的科技政策提供了重要的調查數據和理論依據,使得美國在注重發展神經科學的同時,也非常重視神經科學的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這也是為什么神經倫理學這一研究分支學科首先在美國提出并得到了快速發展的重要原因之一。歐盟委員會在1997年也資助了一個腦研究的倫理、法律和社會維度的項目。其中Sandro Gindro等學者的《腦研究的倫理、法律和社會問題》的研究報告主要對腦研究與神經疾病、神經移植、大腦控制、心理分析與心理治療等方面的倫理、法律和社會問題進行了分析,報告特別指出了大腦控制、神經干預和增強的倫理、法律和社會問題的研究(人文社會科學研究)是腦科學研究的一個重要方面,同腦科學的自然科學研究一樣重要,它有利于神經科學的研究與發展[5]。科學家、學者和公眾日益認識到神經科學研究中的倫理、法律和社會問題研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這也促使了神經倫理學在美國誕生。
二、神經倫理學的概念
神經倫理學是一個全新的研究領域。學術界普遍認為這一詞匯是由威廉•索菲爾于2002年在《紐約時報》上首次正式提出的[6]1。神經倫理學的出現是神經科學的快速發展及其應用引發諸多的倫理、法律和社會問題的必然結果。當然,神經科學家和倫理學家的共同推動也發揮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如何給神經倫理學的概念進行科學的定義或者解釋,也是仁者見仁,智者見智。威廉• 索菲爾認為“神經倫理學是研究人腦治療和增強以及對人腦的干預的對與錯,好與壞”的交叉學科[7]5。索菲爾先生主要基于倫理學的基本概念“對與錯,好與壞”來對人腦干預和控制的神經倫理學概念進行闡釋,突出大腦在神經倫理學研究中的重要地位和特殊價值,彰顯神經倫理學是神經科學(腦科學)與倫理學的交叉學科。在他看來,“神經倫理學是生命倫理學的一個獨特部分,思考醫學實踐和生物研究的好的和不好的后果。但是,神經倫理學的特殊性在于我們研究的是大腦這個特殊的器官,它與我們的意識、自我息息相關,是我們作為存在的核心,是控制我們行為和人格的思維器官”[7]。由此可見,索菲爾把神經倫理學看作生命倫理學的研究范疇,同時也富有洞見地看到了它的獨特性。這種獨特性主要體現在:一是人腦作為人身上最特別和最復雜的物質器官,它是和人的思想、意識以及行為密切相關的。在一定意義上,人腦是人的意識和精神的家園。二是倫理學的神經科學研究是以前生命倫理學研究很少涉及的內容。它主要從自然科學的角度研究道德問題和道德現象,為倫理學的研究提供了一個全新的研究視角。
威廉•默布雷指出:“神經倫理學作為一個新的學科,主要研究神經科學發現及其對人類福祉的影響,探討好與壞,平等與不平等,公正與不公正。神經倫理學的研究有利于建立參與腦研究,評價研究申請,決定這些申請的相關規則,有利于管理神經科學發現的應用。” [8]威廉•默布雷的神經倫理學概念與索菲爾先生的定義具有相似性,但威廉•默布雷在探討神經科學發現及其應用的好與壞、平等與不平等、公正與不公正等基本的倫理問題的同時,重視神經倫理學對于建立神經科學研究,發展與應用的倫理規則和管理政策的建立。這不僅是當前神經倫理學研究的重要內容之一,也是我們研究神經倫理學的重要目的。
伯德在《神經科學百科全書》的神經倫理學部分說:“神經倫理學是一個全新的學科,是神經科學和倫理學的交叉學科,探究行為研究標準和道德判斷的哲學領域。神經科學也同其他哲學領域諸如美學、認識論、形而上學、身心理論相交叉,但這些學科和神經倫理學并非直接相關。神經倫理學包括神經科學的倫理學和倫理學的神經科學兩個研究領域。前者主要研究神經科學實踐或者應用的倫理問題,后者主要研究道德和倫理思考以及決策的神經生物學基礎。”[3]385伯德的神經倫理學的定義是比較全面的,他不僅強調神經倫理學的學科交叉性,指出了它與其他哲學的相關性,還明確指出了神經倫理學的兩大研究領域,具有較廣泛的代表性,也得到了許多學者的認可。
基于上述學者對神經倫理學的闡釋,我們可以歸納出神經倫理學的一些基本特征:神經倫理學是神經科學與倫理學的交叉學科,主要包括神經科學的倫理學研究和倫理學的神經科學研究兩大領域。神經倫理學和一些傳統的哲學問題(如身心問題)有緊密的聯系,它可為傳統哲學的研究提供新的研究視角,有助于深化這些傳統哲學問題的研究。從學科性質來講,神經倫理學與基因倫理學具有相似性,大致可以看作生命倫理學的一個研究分支,但也有其特殊性。
三、神經倫理學的研究領域
神經倫理學主要有兩大研究領域,即神經科學的倫理學研究和倫理學的神經科學研究。前者主要是探究一個可以規范神經科學研究行為和應用神經科學知識的倫理框架,后者主要是探究神經科學知識對我們理解倫理學本身的影響[6]1。這兩個領域既各自相對獨立,又相互影響,相互支撐,共同推動神經倫理學的研究與發展。
(一)神經科學的倫理學研究
神經科學的倫理學研究,主要是探討神經科學技術的研究、發展和應用中的倫理、法律及社會問題(ELSI――ethical, legal and social issues),重點探究神經科學研究的倫理規范,神經科學應用的ELSI以及神經科學研究、發展與應用的公共政策。
1.神經科學研究倫理學。神經科學研究倫理學主要關注神經科學研究的行為本身、神經科學家的研究規范和阻止意外發現的倫理規范等等,是屬于生物醫學研究倫理學的范疇[6]1。即在神經科學研究的設計和實驗中,研究人員應該遵循哪些倫理道德和研究規范,用什么樣的機制和方法來促使或者確保研究人員遵循這些倫理道德和研究規范。神經倫理學中的有些問題是屬于傳統的生命倫理學的研究范疇,我們對此也比較熟悉。例如,在選擇受試者時,我們應該遵循什么樣的程序和原則;在腦成像技術的臨床研究和試驗中,我們應該如何確保受試者的知情同意權;我們又該如何保護受試者的個人隱私權;在神經增強藥物的研究中,我們應該怎樣評價其風險-受益;等等。同時,也有些問題是神經研究倫理學自身所特有的倫理問題,這不僅對傳統的研究倫理學提出了挑戰,也是生命倫理學必須面對的一些新的倫理問題。在傳統的研究倫理學框架下,我們可能很難解決這些新的和特殊的倫理問題。例如,在當今的民主社會和注重人權的時代,我們強調我們擁有不可侵犯的知情權。但是,對于神經退行性疾病和精神疾病患者,賦予他們知情權或許是難以正確行使的。因為這些疾病患者本身缺乏知情同意和自我決策的能力。例如,老年癡呆癥和腦損傷等患者等對問題的理解和決策方面都存在許多認知和理解障礙,這些患者本身不可能具有自我決策的能力,也不可能作出知情同意和知情選擇的決策。在此情況下,我們是否應該賦予他們知情選擇權?如果應該賦予,我們又該如何確保他們的知情權得到實施?對患者的治療或實驗又應當遵循什么樣的倫理準則和管理規范[9]? 基于神經科學研究倫理學中既有傳統的研究倫理學問題,也有特殊的倫理問題,一方面,我們既要探究現有的研究倫理學對神經科學研究的指導價值與意義,把研究倫理學理論和規則靈活地運用到神經科學研究倫理規范的建立中,同時需要探究有哪些倫理原則是適用于神經科學研究的倫理規則,哪些倫理原則不適用,并對它們進行修正和補充;另一方面,我們要研究和解決神經科學研究倫理學面臨的一些特殊問題,解決其與現有的研究倫理規則的沖突,確立神經科學研究學的倫理規范,促進神經科學研究向“善”的方向發展。
2.神經科學技術應用的倫理、法律和社會問題的研究。這是神經倫理學研究的核心,也是制定神經科學研究、發展與應用的公共政策的基礎,對神經研究倫理學和神經科學應用的倫理原則和管理建議具有承上啟下的作用。在這一部分研究內容中,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值得我們重視。第一是神經倫理學理論之源的探索。現有的生命倫理學框架或者倫理學研究理論是否能滿足神經科學技術的倫理、法律和社會問題的探討,尤其是面對一些新的倫理問題更需要我們思考現有倫理框架和研究進路是否有局限性。哲學家、倫理學家都需要思考和探究:我們應該運用什么樣的倫理學理論和原則來評價、分析甚至解決神經科學前沿中的倫理問題,現有的倫理學理論和原則是否能夠解決神經倫理學的挑戰,面對這些新的倫理問題和新的挑戰,是否應該需要新的倫理學理論和原則,如何建構這些新的倫理學理論和原則并為之進行倫理辯護。對神經倫理學理論之源作進一步的思考可能有助于倫理學理論的突破,豐富倫理學理論。第二是神經科學技術的研究成果及其應用的倫理、法律和社會問題的研究及其可能解決的途徑。科學技術是一把雙刃劍,神經科學技術也不例外。神經科學技術的研究成果及其應用對個人、群體和社會也有積極影響和消極影響。例如,神經增強藥物對于那些需要服用又能購買得起的消費群體有積極的價值,可以提高記憶力,可以取得好成績或者更好的工作業績。但是,對于那些擔心增強藥物的副作用或者長期累積的不良效用而不愿意服用的群體或者購買不起的群體是不公正的。由于各種原因沒有服用神經增強藥物的群體將在社會競爭中處于不利地位,這樣就顯然破壞了社會公正。而且,使用神經增強藥物獲得好成績、好業績在本質上是一種欺騙,是在鼓勵一種“不勞而獲”的行為,對我們已經確立通過個人勤奮與努力來獲得好成績、好業績的價值觀帶來巨大的沖擊和不良影響。神經科學技術前沿中的倫理、法律和社會問題的研究就成為神經倫理學研究的重中之重。第三是神經科學技術研究、發展與應用的倫理原則和管理建議。在神經科學技術的研究、發展與應用的倫理、法律和社會問題的研究基礎之上,根據神經科學發展的動態和國家神經科學的發展中長期規劃,提出相應的倫理原則與管理建議,為政府制定神經科學研究、發展與應用的公共政策的制定獻言獻策。例如,我國已經把腦科學和認知科學作為國家中長期發展規劃中基礎科學研究的重點領域,我國學者研究神經倫理學,必須在了解和掌握國家有關神經科學的總體方針的前提下,結合我國目前腦科學和認知科學以及未來發展前景,研究相關的倫理、法律和社會問題,在此基礎上再提出我國神經科學研究、發展與應用的倫理原則和管理建議。神經倫理原則和管理建議是政府部門制定神經科學研究與發展的公共政策的重要依據。
3.神經科學研究、發展與應用的公共政策。它包括宏觀政策和微觀政策。宏觀政策主要是指我們需要從總體和全局上制定神經科學研究、發展與應用的公共政策,包括神經科學研究項目的審批,神經科學研究與發展的中長期規劃,神經科學的自然科學研究與哲學社會科學研究經費的分配,是否也需要按照人類基因組計劃的要求把研究經費的3%~5%用于神經科學的倫理、法律和社會問題的研究,神經科學基礎研究與應用研究的受益-風險評估,神經科學研究、發展與應用的長期規劃的實施與監督等等。微觀政策是指各個神經科學分支領域的研究與發展的公共政策。各個分支領域的公共政策是在神經科學研究、發展與應用的宏觀政策的基礎上結合各自領域的具體特點和特殊性,制定出各自領域的發展規劃和管理政策。例如,腦成像技術研究、發展與應用的一個非常突出的問題就是如何在新型的技術條件下保護人的隱私。誰有權使用這些腦成像信息?是醫生、病人,還是法官、保險公司,還是雇主或者國家安全機構?這些問題在腦成像技術研究、發展與應用的公共政策中必須明確。宏觀政策是制定微觀政策的基礎,為制定各個神經科學分支領域的微觀政策提供發展方向和政策指導。微觀政策是宏觀政策在各個領域的落實,它有利于宏觀政策的進一步鞏固和修正,有利于進一步制定更好的宏觀政策。只有把宏觀政策和微觀政策有機地結合起來并有效實施,神經科學才能健康、安全和有序地發展。
(二)倫理學的神經科學研究
倫理學的神經科學是研究自由意志、道德推理、道德判斷和責任等道德概念或理論的神經科學基礎,主要研究道德推理和道德判斷的神經科學機制,探索情感和沖動等非理性因素在道德判斷和行動決策中的作用,闡釋大腦同記憶、意識和自我的關系。倫理學的神經科學研究是屬于神經倫理學研究的一個特殊領域,越來越受到學者特別是一些神經科學家的青睞。
1.道德推理和道德判斷的神經機制。腦成像技術表明,我們在進行道德推論時,分布廣泛的大腦區域被不同程度地激活,這些區域包括和高級認知功能(比如,前額葉皮層和聯合區域,以及邊緣結構:杏仁核、海馬、扣帶皮層和丘腦,這些區域被認為是關系到情感反應)相聯系的皮質區域[10]。這說明我們的行為和大腦皮質區域是緊密聯系的,人的道德推理和道德判斷是大腦不同區域激活之后相互作用的結果。一些神經科學家基于腦成像技術和神經科學的研究成果提出,我們的行為不是由我們的目的、信念和意愿所決定的。自由意志是一個虛無縹緲的東西,它根本不存在,大腦才是決定性的物質器官,是大腦決定了我們的行為[11]。神經科學家認為人的道德推理和道德判斷是大腦內部的神經機制在起決定作用,而不是所謂的“自由意志”在起作用。神經科學家的觀點對我們已經建立起來的以理性的自由意志為基礎的道德責任標準和法律體系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挑戰。這里就進一步提出了以下問題:神經科學提供的證據在何種意義上是可信的?哲學家、倫理學家該如何看待神經科學家提出的道德推理和道德判斷的神經機制?大多數哲學家、倫理學家一般都認為人作為自主的有目的的理性行動者,應該對他的行為負責。他們相信自由意志是存在的,而且與決定論是一致的。但哲學家、倫理學家的觀點似乎與神經科學家的觀點相互矛盾。 那么,到底誰的觀點更合理一些?筆者認為,人是理性的道德責任者的立場是不能動搖的。畢竟,道德責任本身是一個社會建構的概念,而不是在人腦中主觀存在的個體產物,是人們為了更和諧地相處而確立的社會規則,這些社會規則是通過社會中的人與人的相互作用來調節人與人之間關系,從而維護社會的正常運轉[12]95-102。人的行為和決策主要是由人的目的、信念和意愿決定的。當然,筆者也不否認大腦尤其是腦損傷或者精神錯亂等病人的大腦對我們的行為決策和道德判斷有重要影響。而且,在某些情況下,可能有決定性的影響。但是問題是:大多數遭受蓋格類型的前額葉損傷或者腦損傷的人并沒有表現出法律所關注的行為。精神分裂癥病人也是如此,精神分裂癥病人的好斗的犯罪行為并不比正常人的高多少。如果諸如蓋格類損傷的人或者精神分裂癥者進行犯罪的可能性并不高于其他人,似乎僅僅只是這些類型的大腦疾病或者認知缺陷并不足以用來消除責任[12]97-98。因此,神經科學家需要進一步研究來確定到底前額葉受損多少是大腦阻止其正常功能喪失或者停止的必要條件(這樣可能減少責任)。同時,哲學家倫理學家需要研究和思考神經科學證據在何種意義上和在多大程度上為我們使用的問題。
2.情感和沖動等非理性因素在道德判斷和行動決策中的作用。傳統的觀點認為倫理道德決策是理性思考的結果,但最近的神經科學研究表明,情感在道德認知和道德判斷中發揮了重要的作用。這是否與倫理作為理性思考的觀點有所相悖呢?如何更好地探討倫理道德認知和行為的神經科學基礎?傳統的倫理道德觀念是以哲學觀念為核心的,例如意識、自由意志、自我控制、個人同一性、道德判斷和道德責任等。這些觀念都可以從腦功能的角度進行探討,即用當代的神經科學來探討這些傳統的哲學問題,賦予這些傳統哲學觀念或理論一種全新的甚至可能是顛覆性的解釋[9]。例如,我們傳統的道德責任標準是以理性和人的自由意志為基礎的。但是,當代神經科學的研究表明以理性為基礎的自由意志根本就不存在,而情感、沖動等非理性因素在道德判斷中起決定作用,這就對我們傳統的道德責任標準帶來嚴峻挑戰。如何看待這些挑戰?是我們傳統的道德責任標準有問題還是神經科學研究的解釋不可靠?情感和沖動等非理性因素在道德判斷和行動決策中到底起決定作用還是非決定作用?我們如何解決神經科學研究與現有的道德責任標準之間的矛盾?這些問題都需要仔細研究和深入探討。
3.大腦與記憶、意識和自我的關系。人的記憶、意識和自我認知都同大腦的結構和功能有密切的關系,人腦是記憶、意識和自我認知的物質器官,是研究記憶、意識和自我的邏輯起點,記憶和意識是要借助大腦來打開自我認知和世界萬事萬物理解的邏輯通道。那么,記憶和自我又是什么關系?在一定意義上說, 我們可以通過記憶來確定一個人的身份。一個人可以和以前的人被看作同一個人,如果他能保留(至少部分)那個以前的人的獨特記憶。即人的記憶和人的身份、人的同一性又有緊密的聯系。但無論怎樣,我們最終還是要通過對大腦的結構和功能的認識記憶同意識、自我的關系。對這些問題的研究,我們進一步提出以下問題:大腦和道德推理、道德判斷以及價值觀念之間的內在機理和邏輯關系是什么? “自我”的神經基礎又是什么?大腦能否作為個人的身份標志?改變了的大腦會不會改變自我?[9]要研究這些問題,就需要從神經科學和哲學的雙重維度研究大腦的結構和功能的互動關系的實現機制及其對人的記憶、意識和自我的作用,闡釋大腦同人的記憶、意識和自我的邏輯關系,分析大腦如何對人的記憶、意識和自我認知產生決定作用,從而為倫理學的神經科學研究奠定堅實的基礎。
總之,神經倫理學作為一個全新的研究領域會日益受到學者和公眾的泛關注。神經倫理學的研究與發展不僅有利于神經科學的規范研究和有利于增加人類福祉的應用,也有利于豐富科技倫理和生命倫理的研究內容。因此,神經科學家和倫理學家都有義務和責任推動神經倫理學的研究與發展,畢竟它對神經科學和倫理學都是大有裨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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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Preliminary Study of Neuroethics
MAO Xin-zhi
(School of Politics and Administration,WUT,Wuhan 430063,Hubei,China)
論文摘要:歐美、日本、前蘇聯教育倫理學研究對象可概括為道德教育、教師職業道德和教育的社會倫理基礎三種類型.我國教育倫理學一直未突破教師職業道德的研究框架。教育倫理學應當研究教育同經濟及其他社會現象的關系,不能把教育倫理學研究對象同教師倫理學、德育原理等學科研究對象相混淆。
教育倫理學是教育學和倫理學所構成的交叉學科,它是不是具有獨立存在和研究的價值,上世紀初人們對此展開了長時間的爭論。通過爭論,歐美、日本、前蘇聯等教育發達國家的學界同仁對獨立研究和發展教育倫理學、加強教師教育倫理學修養的必要性普遍給予了肯定。這一共識,對我國也發生了重大影響。從那時起,特別是最近二十多年來,我國相繼出版了一系列教育倫理學專著、教材,對教育倫理學開展了獨立的學科建設。但是,由于在研究對象問題上見仁見智,教育倫理學學科建設進展緩慢,不盡人意。
近幾十年來,國外教育倫理學在研究什么?20世紀上半葉,英國人b·諾曼妮和g·科蒙爾合著出版《教育倫理學》一書。該書依次討論了什么是兒童、胎兒的環境、早期家庭教育、性格和氣質、性別訓練、宗教信仰、理想的學校、學校指導等問題,未對教育倫理學研究對象給予明確闡釋。但從其體系和內容上看,其論述主要集中在人格發展這一主題上,可見他們所理解的“教育倫理學”實際上是“倫理教育學”,準確地說,是一種道德教育學或者說道德心理教育學。
美國對教育倫理學研究的關注點,一開始就集中在教師職業道德建設上。20世紀20一40年代,一批美國學者如卡他斯、韋伯斯等采用嚴格的實證研究方法,概括出了一名優秀教師應具有的職業品質和行為特征。這些研究,有的是在征集有豐富經驗的教師的意見的基礎上進行的,有的是在對成功教師與失敗教師開展品德對比的基礎上進行的,有的則分析教師職業品質與教師成功之間的相關度。1948年,全美教育委員會所屬的師范教育委員會向全美教師發表了題為《我們時代的教師》的報告,對教師應當具備的職業道德品質提出了13項要求和指導;1968年,美國國家教育協會(nea)正式制定了《教育職業倫理準則》。70年代,這一研究在美國得到了進一步深化和細化,專家們繼續以實證方法在更廣泛的范圍內分門別類地對“教師品質”進行研究,形成了教師職業內部不同專業的倫理道德準則,如美國大學教授聯合會的《職業倫理聲明》、美國心理學會的《心理學家倫理標準》以及人事指導協會的《倫理標準》等。
日本有培育優良“教師形象”的傳統,日本對于教育倫理學的研究也正是從培育“教師形象”開始的。20世紀初,日本師范教育改革家野口援太郎提出要培養人格主義的“理想”教師。二戰以后,廣大日本民眾從軍國主義的噩夢中驚醒,教育界提出培養民主主義的“現代教師”。1952年,日本教職員組織通過了《倫理綱領》,以此作為教師職業道德建設的指南。20世紀60年代以來,日本民間對教育倫理學的研究日趨增多,出版了一系列關于教師職業倫理和教師職業道德修養的專著和教材。如,日本當代著名教育家、原玉川大學總長小原國芳撰寫了《師道》一書,對于師道的本質、內容和發展條件等做出了有益探討。日本著名教育家、原廣島大學校長皇至道,出版了《人類教師與國民教師》一書,書中極力推崇瑞士教育家j·h·裴斯泰洛齊關于教師“愛”的品質。著名教育家、廣島大學教授新崛通則強調教師以身作則的精神,他在《現代教育講座》一書中說:“教師應當為人楷模,教師以身作則在道德教育中乃至整個教育過程中起決定性的作用。”長期以來,日本都以教師職業道德作為教育倫理學的研究對象,十分重視對師范生教師職業倫理道德的教學和教育,教育倫理學是日本師范生的必修課。
20世紀60年代,前蘇聯在《教師報》上開展了一場關于教育倫理的大討論,經過這場討論,教育倫理學取得了相對獨立的學科地位。1977年,·皮薩列恩科和·皮薩列恩科撰寫的《教育倫理學》出版,緊隨其后又出版了b·h·契爾那葛卓娃和h·h·契爾那葛卓夫的《教師道德》。前蘇聯十分重視教育倫理學研究,但總體上講其所確立的研究對象是教師職業道德。值得一提的是,前蘇聯在教育倫理學研究中,創制了“教育分寸”這一道德范疇。·科季格爾和·恰姆列爾在其所著的《教育倫理學》一書中,對“教育分寸”給予了教師職業道德的準確定位,該書認為:“‘教育分寸’的重要任務是促使在孩子身上樹立一個正面的心理背景,這個心理背景能正確接受教師的要求,而把這些要求轉變為行為的內心動因也是必要的。有分寸地對待學生,這意味著解決在教學過程中發生的矛盾和同時不再引起新的矛盾”。他們指出:“‘教育分寸’不是教師行為中一些個別的事情,這是行為風格。它必須使學生相信教師是友好的、體貼和善良的。這一特征大大加強了教師的道德立場,并成為學生公民覺悟的學校。”
從20世紀70年代開始,國外教育倫理學研究開始突破教師職業道德框架,出現新的視點。在美國,魯濱遜和莫爾頓合著的《高等教育中的倫理問題》,提出教育倫理學應研究教育內在的倫理和道德。該書分析了高等學校內部的矛盾沖突、倫理關系,提出了“公正原則”、“最大限度地實現利益的原則”、“普遍化原則”和“把他人當目的的原則”;剖析了學校與社會的關系、教師職業與共同職業的關系、教育中控制與維護的關系以及教學中的倫理問題、科研中的倫理問題、師資評價和教師聘用中的倫理問題。在英國,著名教育哲學教授波特斯出版《現代教育倫理學》,重點研究教育的社會倫理基礎,研究“正義”、“平等”、“自由”、“民主”等一般社會道德在教育過程中的體現。里斯·布朗也試圖從尋找正義、道德和教育的基本含義出發,力求“為獨立的道德判斷提供一個倫理學基礎”,“為解釋教育中的不正義、不道德現象(如教育機會上的不平等)提供一個理性的基礎”。然而,從總體上講,這并非主流意識,而只是一種聲音或者說一種旁支流派。
在我國,教育倫理學研究初起于上世紀30年代,興盛于80年代。
30年代,丘景尼先生出版專著《教育倫理學》。先生認為,教育倫理學是關于道德教育的科學。教育倫理學與道德教育“二者之涵義,大體相同”,“其著重之點,不在道德本質之為如何,而在道德的人格如何養成”;二者之區別,僅在于“教育倫理學所討論的,大半屬于原理的問題,而道德教育所包涵的則大部分為實際的問題。”該著旨在探索道德教育原理,創立道德教育哲學。
1988年,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了由王正平主編、國內九所高等師范院校協作編寫的《教育倫理學》(以下稱《王本》),該書是我國建國以后出版的第一部《教育倫理學》。在教育倫理學研究對象問題上,《王本》明確提出,“教育倫理學是研究教師道德的學問”。具體地說,就是緊密結合社會教育職業勞動實踐,研究教育勞動有的道德意識,揭示教師道德的特點、本質和職能;研究教育勞動中的道德關系,闡明教師道德的原則、規范和范疇;研究教師職業道德的實踐活動,說明教師道德評價、教師道德修養以及教師職業品格形成發展的規律,從而為教師的職業道德實踐和自我道德提高提供理論與方法上的指導。在該書的《緒論》中,編者對教育倫理學的研究視域有一解釋,根據這一解釋,波特斯關于“教育的社會倫理基礎”包含在本書“道德意識”之中,但從其內容體系中考察,這一說明并未得到真正的體現。因此,(王本》關于教育倫理學研究對象的說明是現代的,實際操作是傳統的。其精彩之筆,在于研究了教育過程中豐富多樣的道德關系,具體地提出了教育行為規范并明確告訴教師哪些行為是善的,哪些行為是惡的。
1989年,上海科學普及出版社出版了施修華、嚴緣華主編的《教育倫理學》(以下稱《施本》),該書認為,“教育倫理學是關于教師及參與教育過程的其他人員的道德問題的一門科學,是研究教育過程中的道德現象及其發展規律的學說。”同《王本》相比較,《施本》擴大了教育倫理學的研究對象范圍,將“教師”擴大為“教師及參與教育過程的其他人員”。進一步強化了“師德”在教育倫理學研究對象中的核心地位,他說:“如果離開了對教師道德現象的高度概括,如果離開了對教育過程中人與人之間道德關系的研究,就不可能建立科學的教育倫理學體系。”還提出了教育倫理學與教師道德思想的區別,他說:“教育倫理學同教師道德思想的關系是既有區別又有聯系的。教師道德思想的形成早于教育倫理學,最早的教師道德思想早在古代奴隸社會就已產生。而教育倫理學的創立,則是最近幾十年的事情。教育倫理學是……教師道德思想的理論化和體系化。古代社會雖然己有了教師道德思想,但都是零碎的、不完整的,有的甚至還是錯誤的。”
1990年,天津教育出版社出版陳旭光主編的《教育倫理學》(以下稱《陳本》)。《陳本》在《施本》的基礎上,進一步對教育倫理學的研究對象進行了擴充增容,把教育過程中廣泛涉及的教師學生、教學內容和教學手段都作為教育倫理學考察的對象。該書以人格教育為邏輯起點,系統地分析了教育過程中倫理因素對教師、學生人格完善的影響,揭示了教育倫理的形成規律,探尋了教育倫理的價值,闡明了教育倫理的三條原則。南京師范大學魯潔教授為該書作序,評價該書“具的一定的見解和特色。”
1993年,北京師范大學出版社出版了李春秋教授主持編寫的《教育倫理學概論》(以下稱《李本》)。該書認為,教育倫理學是研究教育的倫理道德價值和教師職業道德的科學。《李本》的重大貢獻之一,在于提出了廣義教育倫理與狹義教育倫理之分。他說,廣義教育倫理,即怎樣確立教育在社會生活結構中或體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如何評價人們對教育的態度以及社會應該賦予教育什么樣的性質和目標等等。狹義的教育倫理,即教育應包括哪些內容,德育在教育中占何種地位,教育應遵循什么樣的道德原則,教育過程能夠培養出具有什么樣品質、才能的人,作為教育工廠的工程師—教師應當具有什么樣的職業道德,作為受教育的學生抱什么樣的學習態度等等。對教育倫理學的研究對象,《李本》有兩處專門回答,大同小異,他說:“教育倫理學主要以教育過程參加者的道德關系為研究對象,并具體研究作為道德關系的反映和表現的教師道德現象。具體地說,就是……概括教師道德要求的內容、教師道德要求的內化以及教師道德行為的選擇等問題。”《李本》對教育倫理學研究對象的界定,明顯排斥了廣義教育倫理,只就狹義教育倫理做出了表述。
2000年,錢煥琦、劉云林教授收羅古今中外各家學說推陳出新所撰寫的一部學術專著《中國教育倫理學》(以下稱《錢本》)出版。這是一部視野開闊、力透紙背的新著作。是當前國內同類專著、教材中材料最新、信息量最大、可讀性最強的一部書。該著有“王者”風范,大有擺開集以往研究大成開一學術新時代的大架勢。在教育倫理學研究對象問題上,《錢本》在考察了中外b種不同學術見解的基礎上提出:“教育倫理學是研究包括學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會教育在內的教育教學過程中的道德關系的一門科學。”但《錢本》的內容結構大大超出了其所表述的研究對象范疇,既考察了教育倫理的實踐基礎、基本原則,考察了學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會教育的倫理規范,也考察了教育倫理評價和教育道德修養,特別是把《王本》只作為道德規范范疇的“教育公平”、“教育威信”列為專章考察,在我國教育倫理學學科建設上第一次吸收了波特斯關于以“教育的社會倫理基礎”為研究對象的認知理念,體現了對西方當代教育倫理學研究新成果的借鑒。
綜上所述,中外教育倫理學研究,其研究對象可概括為三種類型:道德教育型、教師職業道德型和教育的社會倫理基礎型。道德教育型以b·諾曼妮和g·科蒙爾為代表,丘景尼先生對教育倫理學研究對象的認識,明顯地受到了b·諾曼妮和g·科蒙爾合著的《教育倫理學》一書的影響。這一認識,現已逐步淡出學術領域。這種“教育倫理學”,在我國已被《思想政治教育學》、《道德教育原理》、《德育原理》所取代。第二種類型最為普遍和典型,歐美、日本、前蘇聯以及我國的學術界,長期以來大多數學者都以教師職業道德作為教育倫理學的研究對象。2003年,北京師范大學教育學院教授檀傳寶在其所著的《教師倫理學專題》一書中仍對這一界說給予了解析與辨護,他說:“教育倫理學是一個比教師倫理學更寬泛的概念,但就學校教育而言,這兩個概念基本相似。”又說:“教師倫理學(或教育倫理學)是關于教育倫理智慧或教師道德及其規范的學問。就學科性質來說,它主要是一門規范和應用的倫理學。”筆者認為,這一認識雖然秉承了傳統,但仍然是錯誤的。教育倫理學有別于教師倫理學,教育倫理學、教師倫理學甚至有別于教師職業道德方面的學問。
為說明這一問題,不妨先作一循名求實的學理研究。倫、理二字在中國古代很早就已出現,《禮記·樂記》中說:“八音克諧,無相奪倫。”“倫”指和美樂章中的不同節奏或旋律,強調其不可混同的實然存在性。還有一種解釋,“倫者,輪也”。一輛車子有兩個輪子才能運轉,強調事物之間的協調。“倫者,綸也。”綸線貫穿方為布,可引申為關系。總之,“倫”是一種關系,是一種相互協調、和諧的關系,而這種關系是實然存在的。在中國古代文化中,“倫”主要用于指稱人與人之間的關系,《孟子》有言:“察于人倫”。趙歧在解釋孟子所謂的倫的含義時說:“倫,序……識人事之序。”東漢鄭玄在注《小戴禮記》時也說:“倫,親疏之比也。”在古代,人們以為人與人之間的關系是固有的、不可偕越的,因而孔子謂之“名分”。“理”是中國古代哲學的核心概念之一,莊子說:“天地有大美而不言,四時有明法而不議,萬物有成理而不說。”如果說在中國古代文化中“倫”指一種實然,“理”則更向前跨進一步,具有濃厚的先驗性特征。以今觀之,倫理是一個客觀的關系范疇,是道德產生的基礎和道德修養的終極依歸;而不是道德原則、道德規范、道德評價、道德修養本身。因此,教育倫理學的研究對象應當是教育同經濟及其他社會現象的關系。其任務是解述教育同經濟、政治、文化、社會、宗教以及人類之間的實然、應然關系,求證教育的社會倫理基礎。
道德不是倫理學的研究對象。“道”者有同于“理”,春秋時謂之“道”,宋明時謂之“理”。“道德”之意不在“道”而在“德”,“德”者,“得也”。“得”有正負向度,背于“道”的負性之“得”不能謂之“德”;只有合乎“道”的正向之“得”方可謂之“德”。朱熹說:“德者,得其道于心而不失之謂也。”道德是道德學的研究對象,研究讓人“‘得’什么”,所要解決的問題是基于一定倫理而產生何種思想和行為要求、準則、規范。具體到教育倫理學研究對象的探討,可哄說教師道德不是教育倫理學的研究對象,而是教師道德學的研究對象。鑒于建國以來,不曾產生“道德學”這一稱謂,也不曾產生“教師道德學”這一稱謂,可以約定俗成以“倫理學”和“教師倫理學”代稱,但必須明白的是,這是“倫理學”的廣義泛用。特別值得注意的是,不能因為教育倫理學中納人了教師道德而將教育倫理學等同于教師倫理學,致使教育倫理學的主體即“倫理關系”完全被“道德要求”所取代。當前,國內也出版了一批《教師倫理學》專著、教材,如北京師范大學檀傳寶教授的《教師倫理學專題》、中南大學李建華教授的《教師倫理學》,雖體系迥異,但名實相符,很貼切也令讀來感到親切。其實,教師倫理是一個既有總原則又可以多層次、多方面、多維度、多視角分類的多學科集合體。美國近來出現的教師職業內部不同專業的倫理道德準則,較好地體現了教師道德研究的特性。
【摘要】隨著生物醫學模式向生物-心理-社會綜合醫學模式的演變,醫療矛盾逐步由“技術型”向“服務型”轉化,許多新的醫學倫理問題應運而生,醫學倫理學越來越受到各國醫學教育界的關注。
【Abstract】Synthesizesthemedicinepatternalongwiththebiomedicinepatterntothebiological-psychology-societytheevolution,themedicalserviceiscontradictorygraduallyby“thetechnology”to“theservice”thetransformation,manynewmedicineethicsquestionarisesatthehistoricmoment,medicineethicsmoreandmorereceivesthevariouscountries’medicineeducationalcirclestheattention.
【Keywords】Medicineethics;Education;Presentsituation;Countermeasure
隨著生物醫學模式向生物-心理-社會綜合醫學模式的演變,醫療矛盾逐步由“技術型”向“服務型”轉化,許多新的醫學倫理問題應運而生,醫學倫理學越來越受到各國醫學教育界的關注。
1醫學倫理學教學現狀
1.1我們不能不清醒地認識到,與世界上很多國家相比較,我們的醫學倫理教育從內容到形式,從理論到實踐都存在著許多問題與不足。目前,在美國、法國、英國、日本等國家已經進行了多年系統穩定的醫學倫理學教學。在美國哈佛大學醫學院各年級醫學生中均開設醫學倫理學課程,并進行跨學科教學。教學基本上圍繞當前醫學領域的重點熱點倫理問題進行,如醫學實踐中知情同意、人體實驗、腦死亡、稀有資源分配等。哈佛大學醫學院對醫學倫理學采取以問題為基礎進行跨學科的教學方法,組織學生對醫學倫理問題從不同角度、不同學科進行研究和探討,并邀請不同學科的專家參加,例如邀請臨床醫學專家、基礎醫學專家、社會學家、哲學家、心理學家、行為科學家等[1]。
我國則多以開設醫學倫理學課堂教學為主,進行其他教學模式的學校還很少,教學模式還有待完善。僅在少數醫學院校的醫學倫理學教學中,采取了對重點熱點問題進行討論,課題調研的形式。比如哈爾濱醫科大學,其在上世紀末已經開始采取這種課題調研討論的教學形式,取得了一定的教學效果[2]。但是目前國內對這些模式還缺乏系統的研究,也沒有很好的推廣。
1.2對醫學倫理學重要性的認識不足。
醫學倫理學在醫學教育中的地位沒有受到應有的重視。才導致目前我國醫學院校醫學倫理學課時嚴重偏少的現狀。據不完全統計,我國大部分醫學院校在第五學期開設醫學倫理學或在政治課中開設醫德課,總課時約為30學時,不及美國、日本等國家同類課程學時總數的1/5。在如此有限的時間內,不大可能指望學生對醫德范疇、醫德規范等有較為系統的了解,更談不上為他們提供將理論付諸實踐的機會了。
2002年2月,國際醫學教育學會公布了本科醫學教育全球最低基本要求,包括醫學教育的7個基本方面:職業價值、態度、行為和倫理,醫學科學基礎知識,臨床技能,溝通技能,群體健康和衛生系統,信息管理,批判性思維和研究。[3]這一標準闡述了醫學院校畢業生必須具備的一系列基礎核心能力,從中可以看到,醫學倫理學和醫德教育在醫學生綜合素質中占有重要地位。
1.3授課形式單調是我國醫學倫理學教學中亟待改革的又一弊端。
目前醫學倫理學教學中通行的是單純由教師講授的方法。限于學時,教師較少考慮,也無從考慮實際效果。這種“布道式”的教學方式,很難引起學生對醫學倫理學的興趣,更不用說掌握指導他們終身職業生涯的倫理準則與規范了。與此形成鮮明對照的是,美國醫學院該門課程的教學形式顯得生動活潑。其中最常見的是各種形式的討論和以病例為基礎的教學模式。日本的醫學倫理學課程則主要由相關臨床教研室的教授主講及讓學生參加病區實習的形式來予以實施,注重培養學生判斷醫療實踐中發生倫理問題及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加拿大的醫學倫理學課程大多采用案例教學法和以問題為基礎的教學方法。
1.4如何讓醫學倫理學的教學內容更系統、更穩定、更具時代性是一個亟待解決的問題。
近年來,我國醫學倫理教育的教學內容也同樣受到了嚴峻的挑戰。眾所周知,任何一種道德理論或倫理學說,都是有其一定的社會、政治、經濟背景。隨著經濟改革在我國城鄉相繼取得巨大成功,人們開始對醫療衛生保健行業提出了更高層次的要求。新的醫學模式要求醫務人員不僅應具備精湛的醫術,而且要求他們能自覺尊重生命價值,在努力提高人們的生活質量的同時,還要深諳倫理學、心理學等人文科學知識。所以原有的教學內容自然跟不上時代的需要,而即使是已經更新的教材內容,也會因為目前新的倫理學問題的層出不窮而同樣有了時代的局限性。傳統的醫學倫理學考核形式,主要以考場筆試(閉卷或開卷)以及論文撰寫常見。前者強調的是書本理論知識的檢測,特別是閉卷形式。開卷形式雖然有一定的開放,但總之都是以理論知識考核為主,與傳統課堂授課形式相適合。這種考核方式容易流于形式,不能真正考查到學生學習醫學倫理學課程后的思想觀念以及倫理決策能力上的變化,也不能真正鼓勵學生學習醫學倫理學的主動性。后者雖強調了學生學習的主動性,有助于學生自我能力的培養,相比較應該是一種進步。但是仍然還有不足之處:沒有貼近臨床和實踐,學生的任務僅僅是在完成論文,所以相關材料可以不必從實踐中獲得,減少了倫理學的實踐機會;論文撰寫相對簡單,教師的指導成分相對較少,實用性不足。因為以上這些因素,所以目前的醫學倫理學考核方式難以引起學生學習的興趣和迫切感,那么進行醫學倫理學考核制度的改革就更加勢在必行。
2醫學倫理學教學的對策
2.1加強國際合作,提高中國醫學倫理學的教學水平。醫學倫理學的發展和醫學科學的發展密不可分,一種新的醫學科技的發展,必然引起相應的倫理學的方法論等多種角度,深入研究高等學校教學方法,使我們的教學在調動學生主動學習的積極性,啟迪學生創造性思維以及培養學生表達思想、交流觀點的能力等方面取得突破性進展[4]。此外,對學生的成績考核,要考慮改變以理論考試為主的形式,積極嘗試多種考核方式,使考試內容注重運用所學的基本理論分析一些具體問題。2.2創新教學內容。
自1982年以來,我國高等和中等醫學院校和醫療部門陸續開設了醫學倫理學課程,從事醫學倫理學教育和研究工作,先后編寫了許多版本的醫學倫理學教材。這些教材的出現,對于醫學倫理學的教學研究起了很大的推動作用。21世紀是生命與健康科學發展的世紀,因此醫學倫理學內容體系“應以義務論為主線,將價值論、公益論貫穿其中,既反映傳統醫德精華,又突出生命與健康主要內容,并包括哲學、倫理學、心理學、社會學、美學等相關學科進行理論與實踐的論證。既有一定的理論深度,又能幫助醫學生和醫務工作者解決在學習和醫療實踐中的各種倫理問題。其具體內容應突出科學性、系統性、規范性和實踐性的統一”。[5]
2.3改革教學方式。
教師講授不應該是醫學倫理課唯一的教學方式。我們應該借鑒國外一些比較好的教學方法,依據我國的國情和目前醫德醫風的現狀,摸索出有自己特色的教學模式。在方法上,我們應改單調乏味的說教為多種形式并舉。可以嘗試用師生對話、小組討論、專題討論的形式。在醫學倫理學教學過程中,“應特別重視選擇與應用正反典型事例進行倫理分析,這對于幫助醫學生和醫務工作者加深對醫療實踐中所遇到的倫理紛爭的理解,提高醫學行為分析判斷能力具有重要意義。實踐證明,這種教學方法效果好,深受大家歡迎”。[6]同時還“應重視對啟發式、講授法、多媒體教學法、考評法等方法的應用,不斷提高醫學倫理學教育教學質量”。
2.4加強師資培養,提高教學水平。
為解決師資隊伍發展滯后的現狀,首先,應盡快成立醫學倫理學教研室,建立一支結構合理的、專兼結合的教學隊伍。其辦法:一是建立專門教學研究機構,配備專門從事醫學倫理學教育的人員,尤其重視選拔有培養前途的碩士生、博士生。二是以中華醫學會醫學倫理學教育委員會名義舉辦全國性醫學倫理學師資培訓班和專題研討班,2004年8月在廣州舉辦的全國醫學倫理學教育培訓班,受到有關部門和與會者的好評。同時,各省市醫學倫理學會也應定期召開醫學倫理學教育會,不斷培養醫學倫理學隊伍,還應選派有培養前途的年輕教師出國作訪問學者進修學習,從而達到提高醫學倫理學師資隊伍素質的目的。
2.5完善并規范人文教育體制。目前我國醫學倫理學教育體制不夠完善,同時還尚無相應的規范。
全國僅有醫學倫理學會及教育等專業委員會,而各省市沒有相應的專門機構,也缺乏統一和明確的要求。雖然國家教育部、衛生部在課程建設上把醫學倫理學列入教育計劃,但全國醫藥院校缺乏統一的安排。有的院校成立了醫學倫理學教研室,但大多數院校是在社科部或德育教研室中成立一個小組,教材不夠統一,教育與研究相脫節等。我們認為,必須制定統一的計劃和提出明確的要求,“把醫學倫理學作為整個醫學教育的重要內容,納入教育衛生主管部門的議事日程,列入教育計劃,作為必修課程開設,作為精品課程和重點學科來建設”。[7]同時要大力開展醫學倫理學的教育研究,定期召開地區和全國性醫學倫理學教育研究會,總結交流經驗,表彰先進,依靠全體醫學倫理學教育工作者和理論界、醫學界的同仁,共同為建設符合國情的醫學倫理學理論及教育體系而努力。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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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張金忠.關于醫學倫理學教學方法、效果的討論.中國醫學倫理學[J]1999,(3)27~28
一、教育倫理學就道德教胄理論嗎?
有一種觀點認為:教育倫理學就是探討道德教育的理論。如本世紀上半葉,B諾曼妮(BNormann)和G科蒙爾(GColmore)寫了一本<教育倫理學》,該書并沒有明確說教育倫理學是什么,但從其內容來看,主要是討論道德教育問題,旨在建立一種道德教育哲學。該書依次討論了什么是兒童、胎兒的環境、早期家庭環境、性格與氣質、性別訓練、宗教信仰、理想的學校、學校指導等問題,集中在人格發,展主題上?。我國學者丘景尼在其《教育倫理學》一書中說:“教育倫理學……其著重之點,不在道德本質之為如何,而在道德的人格如何v養成”認為教育倫理學和道德教育“二者之涵義,大體相同”?,區別只在手“教育倫理學所討論的,大半厲于原理的問題,而道德教育所包涵的,則大部分為實際的問題”?。他明確認定教育倫理學就是道德教育的原理。
教育倫理學就是關于道德教育的理論嗎?_恐怕不能得到肯定的答案。在教育科學界,現在一般稱專門探討道德教育理論的科學為德育原理。如果教育倫理學也是探討道德教育理論的學問,那么教育倫理學和德育原理的對象是同一的,而且研究視角也基本相同,二者就是同一門學科了。的確,以前有人把教育倫理學視為德育原理的別稱,那屬于命名問題;但我們今天探討的是作為獨立的新興學科的教育倫理學,它若只是德育原理換個名稱的說法,又何談其學科獨立性?何談其新興?其實,即使只看字面,二者也不是同一的。德育原理是關于道德教育的理論,可稱為倫理教育學,但決不能倒過來說成教育倫理學。從英文可以看得較明顯:教育倫理學是“EducationalEthics”或“EthicsofEducation”,而徳育原理是“TheoryofMoralEducation”,二者不能換用。若從研究對象來說,把教育倫理學理解為關于道德教育的理論,等于是用德育原理取消了教育倫理學。同樣,這種認識從學科發展史上也站不住腳^大家都知道,關于道德教育的思想和理論,一直是教育思想或教育學的重要方面,它源遠流長,決非新興;教育倫理學大多承認它是新興的。這說明教育倫理學并不就是關于道德教育的理論,教育倫理學應該有它自己的對象和領域。
二、教胄倫理學是教柙職業倫理半嗎?
不論國內還是國外,持教育倫理學是以遒德教育為研究對象觀點的人并不很多。大多數學者認為:教育倫理學是以教師職業道供問?為研究對象的,或者說,教育倫理學魷是教師職業倫理學例如,王正平主編的《教育倫理學》認為:^教育倫理學是研究教師職業勞動領域內道德意識、道徳關系和道德活動的科學……它是研究教師職業道德的學問."?施修華、嚴緣華主編的《教育倫理學》也強調:“教育倫理學是以包括教師道德意識現象、教師道德規范現象和教師道德活動現象在內的整個教師道德現象為其研究對象的。”5雖然各家表述略有差異,但大家的側重點都在于教師職業道德上,可以統稱為教師職業道德說。在國外,教育倫理學的研究也大多集中在教師倫理規范或教師職業道德上。
應該說,很多學者把教育倫理學理解為教師職業倫理學,是有一定原因的。在教育思想史上,關于師德的論述從來就沒有中斷過,教師道德是重要的教育問題。在現代,隨著各種職業倫理學如醫生倫理學、軍人倫理學、律師淪理學等的大發展,教育界也希望把師德問題上升為專門的教育者的職業倫理學,于是很多人結合時代要求研究教師道德問題,并由此形成一門新學科——他們稱之為教育倫理學。
我們認為,把研究教師道德問題的科學視為教育倫理學,即把教育倫理學定義為關于教師職業道德的科學,這值得推敲。現在,已經有教師倫理學這門學科,且它“是專門研究教師道德的一門科學”f。這樣,教育倫理學和教師倫理學是同一門科學了但這是不恰當的。
首先,如果教育倫理學等于教師倫理學,“教育”和”教師”二者可以互換,那么,作為學科名稱,我丨I]可以類推:教育法學等于教師法學、教育社會學等于教師社會學、教育政治學等于教師政治學……這難道不荒謬嗎?
其次,把教育倫理學視為研究教師職業道德的科學.這名不副實:即使我們只研究教育領域的職業道德問題,研究將涉及的職業主體也不只是教師。如果說在古代教育中.教育職業主要是由教師來承擔的,這勉強說得過去;那么在現代教育中,教育職業決不只是教師的行業.至少,教育工作者已分化為三大群體:教師、教育行政與管理人員、教育科學工作者.這三類教育工作者.職業道德要求既有共同之點,又有相異之點;倘若談到終身教育、學習化社會,那么更多的人都將牽涉及教育職業道德上來,職業主體就更復雜了:因此.把教育倫理學視為教師職業道德的科學,遠囊括不了教育領域所牽涉到的職業道德問題和職業主體。
最后.把教育倫理學視為教師職業道德學,不適應時代的要求.束縛了教育淪理學的發展。
除了職業倫理外,教育領域牽涉到的倫理問題還很多,有的亟待研究。比如,教育改革是一種時代潮流,人們對教育改革可從科學角度、政治角度、經濟角度去評判和規范,同樣它也應從倫理角度去評價和引導;教育實驗、教育規劃,也是如此。再比如,我國正處于社會轉型時期,教育究竟應如何確定自己的價值方向,怎樣建構新的道德規范體系?這是眾人關注的大問題。再有,市場經濟條件下,教育領域出現了許多問題,諸如道德滑坡、亂收費、校園內的高消費、教師搞創收等等,同樣需要從倫理的視角來分析。此外.教育領域屮的若干矛盾,諸如公平與效益之爭、權利與義務的關系等.也要求倫理審思。應該說,教育倫理學除了為教師立道德之法外,還應該也可以在更廣泛的領域內有所作為,應該關注教育的各種矛盾、變化,思考和評判教育的方方面面,主動適應時代的要求,回答時代的挑戰,為教育事業的發展立下倫理的路標,同時也在適應時代的過程中發展完善自身。時代需要教育倫理學,教育倫理學則應抓住時代賜與的機會!
總之,教蚱職業道德向題雖然也屬于教育倫理學的領域(教師倫理學可視為教育淪理學的分支但教育倫理學不能局限于教師職業道德,它應該研究更多的問題。
三、教育倫理學:教育善惡之學
教育倫理學既不是道德教育科學,也不等于教師職業倫理學,那么,教育倫理學是什么呢?它應該是教育善惡之學,即探討教育領域善惡矛盾的科學3
1.教育的善惡矛盾是客觀存在的
教育是一個復雜的多面體,從不同的角度加以審視,會看到教育的不同側面和性質。從科學龜度#,教f有正確和錯誤、合于真理和陷入謬誤的問題,即存在真與假的矛盾;從政治角度看,教育具有政治性,存在著政治立場和政治性質問題;從法律角度看,教育存在著合法與違法的問題;從美學角度看,教育存在美與丑的矛盾;如此等等。可見,教育有各種不同性質的矛盾,不同的矛盾成為不同學科的研究對象。
如果從倫理角度來觀察教育,將不難發現,教育本身是一個倫理的世界,存在著倫理方面的矛盾,或者說道德方面的矛盾。不論是過去還是現在,教育都有個道德是非問題。比如說,對希特勒的法西斯教育,對日本的軍國主義教育,人們不約而同地稱之為造惡人世的教育,因為它們只是把學生造成殺人的工具去屠殺他國人民;而裴斯塔洛齊致力于貧苦孤兒的教育,陶行知“捧著一願心來,不帶半根草去”地獻身教育事業,則為世人稱贊,因為他們獻身教育的事跡是高尚的、無私的,達到了道德的高境界。在現實生活中,人們也經常用倫理的眼光來觀察教育,比如,對只謀私利、不求教育實效的極少數私立學校,人們稱之為“私利教育”,表明了大家對其倫理性質的否定判斷;而對那些熱情捐資舉辦“希望工程”的人們,大家都認為他們在積善,在造福他人。和人類生活的一切領域一樣,教育并非倫理無涉的。
倫理的矛盾也就是善惡斗爭問題。在人類觀察事物的不同視角中,倫理學是從善惡角度來觀察的。盡管其它的科學也可能涉及善惡問題,但它們主要不以善惡為視角,比如經濟是以效益為視角,美學是以美丑為視角,法學是以權利與義務為視角,只有倫理學主要是以善惡來觀察一切的。善惡矛盾,是倫理道德的基本矛盾,是倫理學的基本問題?。盡管在倫理學史上,關于倫理的基本矛盾、倫理學的基本問題有著各種各樣的意見,但大多數人都認為善惡是基本矛盾。在倫理學上,人們常“把善說成是道德的同義詞……表示道德的整個領域”氣那么,惡也就是不道德的同義詞了,而善惡斗爭,則是道德的與不道德的矛盾斗爭。正是“善與惡的矛盾”,構成“道德發展的動力”,譜寫出“人類社會道德發展史―。
既然善惡矛盾是倫理道德的基本矛盾,那么,教育作為一個倫理世界存在,其實也就是作為一個善惡斗爭的世界而存在。善惡矛盾,在教育中存在,而且普遍存在。善惡矛盾的普遍性表現為無時不在,無處不有。在教育發展的歷史長河中,教育一刻也沒有擺脫善惡矛盾,過去有,現在有,將來仍然有。教育的各個方面,誰也擺脫不了善惡矛盾的糾纏;和教育牽涉的各種人,也有善惡之別。其實,正是教育的善惡矛盾的普遍性,才使教育倫理學的研究具有客觀必然性。
2.教育倫理學以教育的善惡矛盾為對象
倫理學是以善惡矛盾為基本問題的倫理學就是善惡之學*?。不僅一般倫理學如此,各種應用倫理學(即把倫理學原理應用于具體的社會領域)也是如此。教育倫理學作為一個具體領域的倫理學(亦即應用倫理學),善惡矛盾同樣是它的基本問邇,善惡視角同樣是它獨特的視角,只不過它不討論一般的善惡矛盾,而只討論本領域(教育)的善惡矛盾。前面已經談到,教育領域的善惡矛盾是客觀存在的,這些矛盾構成了教育倫理學的研究對象。因此,教育倫理學就是教育善惡之學。
其實,關于教育善惡問題,自古以來就是人們討論的話題之一,當然這種議論往往是感性的、零散的。教育倫理學就是要把以前教育善惡問題零星的、經驗性的認識上升為系統的理性認識,即對教育的#惡矛盾進行科學研究,并構造基本的理論。從這個意義上說,教育倫理學就是人們在教育善惡矛盾上的理性自覺。
如前所述,教育的善惡矛盾遍布教育的方方面面,因而,教育倫理學的研究范圍將觸及整個教育領域。它將涉及教師職業道德,但它還要為教育行政與管理者、教育科研工作者立職業道德,也要為家長和社會的各部門、所有的社會成員立教育道德,因為在終身教育時代與學習化社會,又有誰會和教育毫無牽涉?只要和教育有關聯的人,他就必定有對教育是否履行了道義責任的問題。它將涉及到道德教育問題,但主要不是一般地探討道德教育的原理與方法,而是要向道德教育提出質疑:你本身是合道德的嗎?當然,它也要向教育的其它方面提出同樣的問題:你本身是合道德的嗎?上至教育法規、制度,下至具體教學工作的內容、方法、形式、過程、評價以及教育中的人際交往,都不能逃離教育倫理學從善惡視角進行的審視。可以說,一切與教育有關的人和事、教育中的一切人和事,都包括在教育倫理學的視界之內。教育倫理學既要為一切與教育相關的人立教育道德(作為一種職業道德或社會公德),又要為教育自身立道德之法。
把教育倫理學的研究對象規定為教育的善惡矛盾,是有其合理性的。
第一,符合時代需要。在現代社會,各種矛盾錯綜復雜,要求人們從不同的視角去認識教育,從而更好地辦教育。辦學有個效益問題.教育具有生產性,于是便產生了教育經濟學;教育存在著法律問題,于是教育法學興起了。同樣,教育也有是否道德的問題,這便需要有教育倫理學。教人為善(道德教育)是教育的重姜目的,但人們不禁要反問:教人為善的教育是善的嗎?在當代,這種疑問是很強的.因為人們發現.教育中惡的因素仍十分嚴重。比如說,教育中的種族歧視問題、男女教育平等問題、不同階層的教育平等問題、教育中學生的權利問題、管理的主觀主義與形式主義危害問題、教師的權益沒有保障問題、分數主義問題、學生負擔過重問題,等等,這不論國內國外都客觀存在著。要觀察這些問題、解決這些問題,除了從社會學、政治學、法學等角度加以研究外,還必須確立教育的倫理視角。只有對教育的善惡問題有了廣泛的研究,達到了清晰而深刻的認識.人們才有把握使教育在善惡之河中由隨波逐流變得自主沉浮。可見,以整體探討教育的善惡矛盾為己任的教t倫理學的興起,具有時代必然性,
第二,在我國更具有特殊意義。我國歷來強調道德,道德教育有著悠X的傳統,但是,我們卻不研究教育本身是否道德的問題,這似乎反差太強了!改革開放以來.我國進入了一個社會轉型時期,在教育領域中,各種問題、矛盾十分復雜和尖銳,更需要一種倫理上的指引。沒有明確的倫理指引.教育有可能在變化中走彎路、遭挫折、受損害。為了我國教育事業的順利發展,我們需要整體考察教育的善惡矛盾,加強教育倫理學研究。
第三,符合科學發展的邏輯。傳統的倫理學是規范倫理學,而本世紀初元倫理學興起,人們把目光轉向倫理學的概念分析和邏輯論證,這種脫離社會實踐、不以指導人們社會生活為己任的元倫理學“到了60年代……遭到人們的普遍忽視,……道德哲學又重新開始思索個人.應該如何生活”3,即規范倫理學復興起來。“本世紀60年代中期以來,倫理學研究中最引人注目的發展變化是哲學家們對實踐倫理學或應用。
倫理學的興趣不斷增長。所謂應用倫理學,就是把規范倫理學理論應用于實際的道德問題,?70年代以來,由于應用倫理學的勃興,帶來了倫理學的繁榮和各分支倫理學的生長。在這種大背景下,教育學家們敏感地覺察到了教育的倫理道德問題,并紛紛著手研究。在西方,對教育倫理問題的關注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研究教育的某個具體方面的倫理問題,現在已經有關于教學倫理學、教育管理倫理學、教育行政倫理學、學生眼務的淪理學、教育評價倫理學、教育科研淪理學、高等教育倫理學、成人教育倫理學、民族教育倫理學、課程倫理學等具體領域的專著;二是討論教育中有關倫理理想(觀念)的實現問題,即教育自身的倫理性問題.這方面的主題集中在教育中的人權、平等、自由、公正等上,這類的著作也不少。此外,也有人開始注意從總體上來討論教育倫理問題,比如里斯.布朗(LesBrown)從尋求正義、道德和教育的基本含義出發,力求“為獨立的道德判斷提供一個倫理學基礎……為解釋教育中的不正^不道德現象(如教育機會上的不平等)提供一個理性的基礎.頗有建立教育倫理哲學的味道。西方的教育倫理學研究,雖大多囿于具體的問題.但這沖分散研究的匯集.卻構成了蔚為可觀的教育淪理學的領域.西方的教育倫理學研究已明顯突破了教師職業倫理的框架.對教育各方面是否道德的問題表現出強烈的關注。這也是教育倫理學發展的趨向,符合科學發展規律。
3.教育倫理學的使命
要回答教育倫理學使命問題.先得探討矜育倫理學的性質。人們常從事實科學與價值科學的二分法來確定社會科學的性質.教育倫理學是事實科學還是價值科學呢?我們認為.它既不是純粹的事實科學、也不是純悴的價值科學.而是事實科學與價值科學的統一。只研究客觀事實、普遍規律而不確立價值體系.不指引實踐的教育倫理學是沒有充分的社會價值的;而孤立的價值宣稱和善惡評判,即純粹的價值科學,又是缺乏理性根據,是不可取的;只有把兩方面結合起來.教育倫理學才是完整的。
因此,作為事實科學與價值科學的統一.教育倫理學肩負著揭示規律、說明事實和確立價值、指導行動的雙重使命。
教育倫理學要揭示教育的善惡斗爭的規律。教育有各種各樣的規律,比如認識規律、經.濟規律、善惡規律,等等。揭示善惡運動規律,是教育倫理學的使命之一。隨著社會的發展,教育也不斷呈現出善的張揚、惡的消減的趨勢,這是教育善惡斗爭的發展性I在不同的社會、不同的國度,什么教育為善或惡,教育的善和惡的具體存在形式,存在很大差異,這是教育賽惡運動的社會性、歷史性、具體性;不論教育?如何發展,教育中總存在善的因素和惡的因素,表現出善惡矛盾的永恒性。在教育中,善的因y素是如何張揚鞏固的、惡的因素又是如何消減的?善長惡消或者惡長善消的條件有哪些,人在其中起什么作用,過程如何?這是教育善惡斗爭的機制問題。諸如此類的問題,都屬于教育的善惡斗爭的規律問題,教育倫理學要著力研究這些方面,以揭示教育善惡規律。善惡規律的揭示,一方面為教育倫理學莫定理論基石,形成基本原理;另一方面也從一個側面透視教育的性質,豐富著、人們對教育的理解和把握。
說明、描述事實也是教育倫理學的任務之―。在歷史上,在現實中,存在哪些教育的善或惡,人們對這些教育的善或惡有何評論?曾經或當前,人們有哪些教育倫理觀念和價值沖突,人們如何進行價值選擇?諸如此類的問題,屬于客觀事實或歷史事實問題,需要通過調査或文獻研究加以明確、說明和敘述。事實、史.實的準確描述說明,有助于人們明了實際情況,為揭示規律、確立價值提供實際材料。
確立價值體系,是教育倫理學的重要使命。
教育倫理學本身就是一種價值體系。它要確定^什么是道德的、什么是不道癉的,什么是有價值的、什么是沒價值的>換言之,它要確立一種#惡標準和價值觀念,并論證它、維護它、宣揚它、實踐它。價值體系的確立,是教育倫理學的核心和靈魂。通過價值體系,它才對實踐發生規范作用,也才有批判其它價值、評判教育倫理問題的依據,價值體系的碥立,本身是非常復雜的,它需要立足于社會、體現時代精神,同時又要依據教育本身的特殊性,抓住教育中善惡運動的規律性,此外也要考察歷史上和現實中教育的善惡狀況與經驗教訓。唯其如此,才有科學性可言。
指引實踐,是教育倫理學的實踐歸宿。要運用價值體系,對教育的總體情況和各部分的具體狀況進行道徳上的評判,加以褒貶,并#供改進的方法和途徑要在價值體系的指導下,著力研究教育中的熱點問題、重大間理、苗難問題,以應時代之需,為迷茫的教育尋求倫理的路標.要鼓勵、引導人們在實踐中以價也體系為價值選擇,使人們擇善去惡,并積極踐雇之。要在價值體系的指導下,具體提出不同人的教育倫理規范,以此約束人們的行動,并發揮社會輿論和個人良心的作用,促成個人達到教育道德自律。通過種種實際努力,教育倫理學將日益逼近其教育崇善、人人對教育行善的實踐追求,在實際生活中發揮其應有的作用。
關鍵詞 情境主義 心理學視角 美德 倫理學
中圖分類號:B84-05 文獻標識碼:A
在美德倫理學對功利主義倫理學展開批判的時候,情境主義針對美德理論學也發起了挑戰,對美德的實在性給予了直接質疑。目前,情境主義對美德倫理學的挑戰雖然不如本世紀初那么濃烈,但是爭論還沒有停止。我們試圖引入心理學的視角,對這場爭論提出解決的辦法,以達到拋磚引玉的目的。
1 對情境主義和美德倫理學之爭,引進心理學視角的理由
美德倫理學對功利主義和義務論倫理學的批判,其標志是《現代道德哲學》,這是伊麗莎白·安斯庫姆的著述。就美德倫理學而言,其不僅有效的將義務論和功利主義的冷酷層面削弱,還能以一種溫暖的形象展現在我們面前,在這一溫暖下,能有效的將其對人類在心理方面的關注,尤其是對人的情感和動機以及人格方面的關注更多,進而在美德倫理學挑戰功利主義和義務論倫理學而漸趨成熟之際,情境主義倫理學則向美德倫理學發起了責難。當然,這一挑戰都是基于心理學基礎之上的。其代表人物是約翰·多里斯,其挑戰的著述是《缺乏品德》。就情境主義角度而言,美德倫理學的最大問題就在于錯誤的應用心理學方面的概念和觀念,在這場爭論中,不論是美德倫理學還是情境主義,都屬于倫理學的范圍,因而引入第三方審視視角就顯得十分必要,美德倫理學是“以行為主體為中心”的倫理,而不是“以行為為中心”的倫理。在20世紀初,隨著行為主義宣言的結束,在研究心理學時,其研究對象不能僅限于一些意識性較強的東西,還應是能實際監測的行為,而這一行為主體在試驗方法的科學性方面的極力主張,對心理學的研究必然會掀起反響,必然對心理學家的思維等都會產生極大地影響,自然會直接地觀察人類的行為,將人類的一切外顯行為,不自覺地等同于人類的心理。但后來,由于認知心理學給行為主義帶來的沖擊較大,采取實驗技術的方式能將行為展現之前的心理過程體現出來。即使認知心理學主要是對人的行為進行觀察,但其主要是注重心理過程的推測,換言之,就是利用行為指標把人的心理過程反應出來,在認知心理學之后,盡管還出現了一系列的比如情感革命和神經科學革命,但不管采用何種方式進行轉換,在關注心理過程時并沒有出現實質性的變化,因而心理學的關注點,就是從內到外再到內的一種過程,遠迅速于倫理學的研究。這就說明,在心理學發展中所遇到的問題和經驗,對于倫理學完全可以借鑒。誠然,情境主義與美德倫理學的爭論,便是其中需要解決的問題之一。
2 情境主義同美德倫理學之爭的關鍵所在
在情境主義對美德倫理學的交鋒中,充斥著心理學實驗和倫理學哲學思考的根本性的對立。從情境主義角度來看,美德倫理學的錯誤在于對心理學概念——“特質”的誤用。這里的特質,是指人在跨越了情境以及時間所體現的穩定性的個體差異。這就是說,具有某種特質的人,無論在什么地方什么環境什么時刻,他的行為應該是一致的,沒有根本性的變化。美德概念,意在表明特質是先于道德行為的一種存在。也就是說,特質決定著道德行為。而情境主義認為,人的特質是不存在的,是虛幻的,是主觀的。而情境主義者作如此論斷,其證據就在于心理學的實證研究結論。李·羅斯(Lee Ross)發現,人的行為原因應該歸結于人的內部,而不是情境,這種傾向是人類所據有的。但是,情境主義在使用各種心理學的實驗,以此為依據證明一些外在的情境有著巨大的影響作用。那些實驗也說明,對于情境的干預會直接影響道德行為。艾森和勒溫發現的“1毛錢效應”現象。實驗是將一毛錢放置電話亭,隨后打電話的人在有一毛錢和無錢的電話窗口進行選擇。實驗者隨即復進入電話亭,故意跌落文件之類物品,這時候,研究者發現,只有在得到一毛錢的電話亭中,多數人會主動幫忙,而沒有得到一毛錢的人,基本上沒有給予幫助。這一試驗證明,無論是強大的情景改變還是微弱的情境改變,都會讓人的道德行為隨之而變化。情境主義就是這樣,通過這些心理學實驗進而推論出美德的概念,他們實際上并不具有實在性。其中情境主義的邏輯是,如果人的行為是受人的特質或美德所決定的話,實驗的結果應該跟普遍的行為一致。但是情境主義以統計上的多數對少數,顯然在邏輯上是以偏概全的結果。情境主義還認為,所謂的美德倫理學的實踐推理,實際上就是心理學上的所研究的推理過程,不過,人類的推理過程,又同樣是受制于情境的。
3 以心理學視角,對情境主義同美德倫理學之爭審視
情境主義所依仗的是心理學實證研究,而美德倫理學的回應方式是一種哲學上的辯護。他們一方關注的是數據研究,而另一方則是單純地在邏輯和哲學上的思辨,這就必然使得雙反無法達成一致。除此之外,雙方在對結論的歸納方式上也存在著不同。情境主義的研究多采用統計的方式,希望用最簡單的數據來詮釋人類的行為,顯然在這一統計中,情境主義丟失了一些信息,從而犯下了以偏概全的邏輯上的致命錯誤。而美德倫理學顯然明白情境主義的這一點。美德倫理學認為反駁情境主義,應該從心理學角度給予反擊。在美德倫理學中,特質也存在一些質疑。其一,特質在行為上效用并不高;其二,特質的穩定性,它們只是語義相似,實際上并不存在;其三,特質如果存在,應該歸結于情境而不是人格;其四,人類的個體行為不能夠跨越情境。故而,美德倫理學就面臨著對情境主義的挑戰只能是回應,不能夠很好地確立自己。
4 對情境主義同美德倫理學之爭,如何給予解決
由于各自的不足因素,導致情境主義和美德倫理學之爭,也就沒有了定論。但是“人—情境之爭”已落下帷幕,很顯然,這為我們倫理學中的情境主義跟美德倫理學的爭執,提出了很好的解決之道。美德倫理學,雖然有著很多的倫理思想,但是這些東西并未投入到實證研究中去檢驗去證實。而實驗哲學,已在哲學思潮中開展起來。無獨有偶,實驗倫理學也已經在學術界興起。從某種意義上說,這對意識和道德以及哲學上的問題思考,成為了一種重要的方式。對倫理問題的解決,為我們提出了一種全新的思路。同樣,對特質這一概念的理解,也值得情境主義思考,特質的存在,同樣可以通過認知和情感等一些心理過程,得以表現。總之,美德倫理學家,如果使用了實證這一實效性的武器,情境主義者就不能夠堅持其美德的攻擊,進而會妥協,內切發展成為一種新的美德心理學的思想。當然,這樣依賴,一方面能夠解決它們的爭端,也能夠倫理學的知識寶庫得以豐富。
5 結論
綜上所述,情境主義和美德倫理學之間的爭論已然很久。我們試圖引入心理學的視角對其進行分析。情境主義對美德倫理學的挑戰中,認為美德倫理學的錯誤,就在于對心理學概念中的“特質”的誤用。而情境主義在實證研究中,又犯下了以偏概全的邏輯上的致命錯誤。其解決的辦法在于實驗倫理學的實證研究,進而達到解決它們爭端的目的。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