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7-30 10:09:11
序論:寫作是一種深度的自我表達。它要求我們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隱藏在內心深處的真相,好投稿為您帶來了七篇現代銀行的發展趨勢范文,愿它們成為您寫作過程中的靈感催化劑,助力您的創作。
空間布局的合理體現的是VI設計的二維平面要求;工作臺、背景墻、各種展示架等家具將二維平面向上延展,形成三維空間,再利用不同的燈具及不同材質、顏色的墻立面和不同程度的反光作用,形成全面立體的環境,營造各個空間不同的室內氛圍。這些設計共同體現了VI設計對企業營業區域的規范和要求,并通過這些設計達到對企業文化的內外宣傳。
2完善的室外標識、燈箱等指示系統與營銷系統
浦發銀行的指示系統主要包括引導區背景墻、開放式柜臺背景墻、輕松理財專區背景墻、卓信貴賓理財中心接待區背景墻、綜合指示牌、區域指示牌、門牌指示、服務指示、機具指示、網點門面小指示等各種指示標識及文字的規范、標準等。商業銀行VI設計對營銷系統及指示系統的設計,保持了與整個企業視覺效果的統一風格,效果明了、直接,應用方便、快捷,體現了現代VI設計的優質特點。
2.1當前VI設計系統及時更新
當前社會各企業所使用的VI視覺可識別系統,根據各個企業的發展和規章制度的不同,每隔一個時期會有所更新,以順應經濟、社會的發展,及客戶、受眾的審美要求。更新的范圍包括標準字的字體、字號、顏色、字距、行距;標準色的選取;標志圖形的變化或更替等等。
2.2各地均能清晰辨識
現代商業銀行使用統一的VI視覺可識別系統,由于其統一標識,及營銷系統、指示系統的統一色彩、標準字和統一材料等的貫穿應用,使得同一家銀行的各類網點,在各地均能被清晰的辨識。這樣能夠增強企業文化的宣傳力度、及公眾的記憶度和信任度,不僅方便既有業務的順利開展和完成,同時也便于該銀行企業的逐步壯大。
2.3具有藝術性,美化了市容市貌
現代VI設計大多具有時尚造型、色彩等現代化風格,并且越來越少應用圖形,更多使用中英文搭配、及圖形化的文字標識,以更簡潔、更直接的視覺效果為發展趨勢。現代VI視覺可識別系統,一般由專業的設計師或設計公司設計制作,具有很強的藝術性,它不僅是一個企業形象的象征,更是以整體或單獨裝置的形式妝點了城市,豐富了城市視點。
3商業銀行環境藝術設計的未來趨勢
從近些年國外出現的一些新型商業銀行模式可以看出接下來一個階段中國商業銀行的發展趨勢,形式上主要有私人銀行、生活化發展的傾向,讓客戶更有“賓至如歸”的感受;形象上朝向更具個性化、更生動發展,并且因地制宜地更注重細節,更多吸引客戶眼球,使其產生共鳴和使用的自豪感。
3.1個性化發展趨勢
個性化發展及更生動的形象塑造,都是現代VI設計發展的必然趨勢。客戶更苛刻的視覺要求,功能更強大的軟件,以及更加方便有效的傳播媒體,無不推動著這股勢不可擋的潮流。商業銀行的環境藝術設計也一樣,它需要緊跟公眾的生活方式而進行改變和發展。
3.2更生動的形象要求
生動的形象不僅僅是刻意塑造出來的形體,它可以是通過形象的比喻,或是像中國古典園林一樣“借景”而來的真實感受。
3.3因地制宜并更注重細節
關鍵詞:合業經營分業經營金融監管風險防范
金融業作為現代經濟發展的重要支持,其業務經營方式也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經歷了一系列的變化過程.在目前世界經濟逐步趨于一體化,金融趨于全球化的浪潮之下,金融業合業經營的趨勢也日益明朗。本文擬從美國金融業的發展歷程出發,對全球金融業合業經營的趨勢略作分析。
一,美國金融業的發展歷史。
作為現代經濟金融的強國,美國金融業的發展趨勢對全球各國的金融發展都有著深遠的影響,其中不乏值得借鑒的發展模式,當然也有許多發人深省的經驗教訓,為此,討論金融業的發展趨勢,我們有必要首先了解美國金融業的發展歷程。
首先,在20世紀30年代以前,美國的金融機構基本上都是混合經營,沒有嚴格的業務范圍的劃分,金融機構的種類也比較少,服務品種也不豐富。作為金融機構的主要代表-銀行幾乎承攬了社會上需要的全部金融服務品種。銀行從傳統的吸收存款,發放貸款業務中解脫出來,開發了中間業務,但是這些業務還遠沒有形成規模效益,尚處于起步階段。
隨后,30年代一場由金融危機引發的世界性經濟危機之后,美國的銀行體制幾乎崩潰。為了挽救危機中的銀行體系,美國于1933年頒布了《格拉斯-斯蒂格爾法案》,因為他們將危機的誕生主要歸因于銀行發展的多項綜合業務加劇了銀行體系的風險,從而為整個金融業與經濟發展埋下了隱患。鑒于此而頒布的銀行法便主要著眼于銀行業與其他金融業分業經營以降低風險。其內容主要有以下三個部分:第一,該法案規定商業銀行的主要業務是吸收存款,投資銀行的主要業務是承銷和發行證券,二者必須實行嚴格的分業經營。嚴厲禁止交叉業務和跨業經營。其二,該法案對銀行支付活期存款利率進行了限制。最初規定對活期存款不支付利息,即零利率,后來提高了利率上限,允許支付少量利息。這主要是為了降低銀行的支付危機。其三,該法案規定政府對銀行存款給予保險,并據此成立了聯邦存款保險公司(FDIC)以及實行最后貸款人制度,這一切都是為了保障儲戶利益,同時提高銀行的信用水平。
在《格拉斯-斯蒂格爾法》的嚴格限制下,美國金融業在分業狀態下迅速發展著。這時候,以前從屬于銀行的一些金融機構開始獨立發展并逐步成熟起來,并有了自己獨立的業務經營范圍與經營管理模式。在此過程中,金融業逐步形成了銀行,證券,保險,信托四大支柱。但是進入60年代以后,逐步出現各種金融機構的金融業務范圍的交叉,嚴格的業務劃分被逐步打破,,經濟學家及政府都開始考慮關于《格拉斯-斯蒂格爾法案》是否真的有利于金融業的安全發展問題。經過長久的爭議與探討,1999年12月,美國終于廢除了《格拉斯-斯蒂格爾法案》,并新頒布了《金融服務現代化法案》,從而為金融業的合業經營掃除了法律上的障礙。
二、業經營的產生原因及利弊分析。
前已述及,金融業自誕生以來,其業務范圍及機構設置并沒有自動的劃分開來。最初幾年主要都是由銀行為了滿足社會發展對多樣化金融產品的需求而在其本身業務(存款與放款業務)之外新開發的金融服務產品。但是在30年代全球經濟危機以后,美國率先立法,限制銀行(商業銀行)與投資銀行(證券公司)的業務融合,要求分業經營,隨后,許多別的國家紛紛效仿,這主要是基于以下考慮:
首先,分業經營能夠使各金融機構更加專注于自己所擅長的優勢業務,充分發揮自己的優勢,避免盲目開發新產品,新服務,這樣可以降低金融機構(當時主要是銀行)的風險并使其收益更加穩定和有保障。其次,分業經營也更有利于政府的監管。實施嚴格的業務劃分,各金融機構的業務都相對單一化,簡單化,這樣就更有利于政府根據不同金融機構的特點,實施有效的監督和管理并使其經營風險得到有效控制。
然而在現實生活中,分業經營的立法規定卻并未達到其預想的效果,這與社會,經濟的發展狀況以及這一立法規定本身的局限性都有著十分重要的關系。
首先,分業經營在一定程度上損害了投資者的利益。嚴格的業務劃分使投資者失去了方便,快捷而又綜合化的服務機會,投資者不得不與多家不同的金融機構往來以滿足其多種金融需要。同時,它也削弱了銀行業的實力,因為業務范圍的嚴格限制使許多銀行喪失了許多盈利機會,所以現實中,許多大銀行都力圖混合商業銀行和投資銀行業務,可以說,這也是滿足社會需求的結果。并且分業經營降低了金融機構間的競爭性,將過去整個金融業的競爭分散到了幾個不同的領域,例如投資銀行不必再擔心來自于許多大的商業銀行的競爭,從而削弱了許多金融機構的競爭意識和創新意識,而投資者也無法享受激烈的市場競爭給他們帶來的好處。
另外,尤為重要的是,在二戰以后,世界經濟貿易迅速發展,這對金融服務業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經濟的全球化必然要求金融的全球化,而金融業務的分業經營狀態無疑不能滿足全球化的金融發展趨勢的要求。于是各個國際性的大銀行紛紛朝著業務的綜合化方向發展。他們通過金融創新,開發,設計一系列的金融衍生產品,繞開法律的壁壘,達到綜合經營的目的。60年代末期出現的新型金融工具,如定期存單,NOW賬戶,現金管理賬戶等一系列金融衍生工具都是這一環境中的產物。
分業經營規定的最初動因在于降低銀行的經營風險,然而在事實上,面對世界一體化的經濟發展趨勢,它反而加劇了銀行業的風險,使其生存能力受到限制。正因為此,面對激烈的市場競爭,商業銀行逐漸突破了與其他金融機構之間分工的界限,走上了業務經營全能化的道路。七八十年代以來,西方商業銀行不斷推出新業務品種,從專業化逐步走向多樣化,全能化,從分業走向合業,這是與西方經濟金融發展密切相關的。引起這種現象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點:
第一、銀行負債業務比例的變化為其業務拓展提供了可能性。近二十年以來,西方商業銀行活期存款的比重逐步下降,定期儲蓄存款的比重相應上升,這一結構性的變化為商業銀行開拓中長期信貸業務和投資業務提供了較為穩定的長期資金來源。第二,銀行盈利能力的下降促使各個商業銀行尋求更多的盈利渠道。自70年代以來,西方金融業競爭激烈,銀行盈利水平普遍下降,這迫使銀行業開拓新的業務和品種。他們一直想方設法繞過法規的限制,向證券保險等領域擴張,突破傳統的業務束縛,開發更多的中間業務和表外業務。對于這些積極創新的銀行而言,許多法律條文形同虛設,因為通過創新業務的開展,他們可以輕而易舉的逃避政府的監管和法規的限制。與此同時,金融管理當局順應經濟發展的要求,也取消了一些過時的法規,適時的為商業銀行開拓新業務提供了方便和支持。第三,金融理論的深入發展。商業銀行經營管理理論隨著各個歷史時期經濟金融環境的變化而不斷的發展,從最初的資產管理理論到負債管理理論及至70年代末期出現的資產負債綜合管理理論,他們都是為了有效推動金融業的安全穩定發展而產生的。資產負債綜合管理理論突破了傳統的只重視資產或者只重視負債的理論的偏頗之處,使商業銀行真正的從其資產負債業務雙方著手,同時拓展資產負債業務,使其相匹配,達到收益最大化,風險最小化。資產負債綜合管理理論的發展適應當前金融形勢,為西方商業銀行業務不斷走向全能化綜合化提供了理論基礎,從而極大的促進了他們綜合業務的開展。
由此可見,美國社會經濟的發展,金融理論的發展乃至政府監管水平的發展都為金融業的合業經營做好了準備。分業經營終究只能是金融業發展過程中的一個過渡階段。
三、合業經營的發展趨勢。
1999年12月,美國頒布《金融服務現代化法案》,正式廢除了已實施六十余年的關于金融業分業經營的法規。這一法案的頒布無疑將會對美國乃至世界的金融業發展產生深遠的影響。合業經營勢不可擋。在此過程中,金融業的兼并與重組將會加劇,銀行的綜合經營能力將進一步提高,其國際競爭力也會日益加強。然而另一方面,我們也應當看到,在此過程中也存在著種種不確定因素,隱含著許多風險。
首先,合業經營將加劇兼并行為,使各金融機構過分重視規模的擴大和業務的綜合化,而忽視了穩健經營這一根本原則。從一定意義上說,金融機構兼并的機會成本就是其穩健程度,穩健經營要求管理人員經常不斷敏銳的監督本機構運作情況,而不是分散注意力去過分關注合并以擴大規模和范圍,這可能造成在管理文化,預期,策略及日常業務經營等方面潛在的混亂。由于合并各方在企業文化,員工素質,經營理念等各方面都可能存在著巨大的差異,合并后能使各方的優勢結合并發揮其規模效益還取決于整合是否成功,而不同企業之間的整合成本往往是巨大的。
其次,合業經營也會對金融機構的監管提出更高的要求,這需要政府,社會以及金融機構自身都更清醒的認識到風險所在并加以防范。而對于某些項目,即使那些較大的金融機構對其所面臨的新的風險也缺乏有效的管理辦法。其中最為典型的是對從事金融衍生工具所帶來的風險的監管和防范。
綜上所述,金融業的合業經營趨勢是不容置疑的,但不能急于求成,只有在社會經濟金融形勢都為此做好了充分的準備時,才能夠適當放寬對業務范圍的限制。目前我國所采取的金融業分業經營分業監管正是基于這一考慮。而一旦我國的金融體系發展更為健全,金融機構的抗風險能力進一步加強,內部監管與外部監管的水平進一步提高,我國便可朝著業務監管綜合化方向邁進一步。
參考文獻:
關鍵詞:合業經營 分業經營 金融監管 風險防范
金融業作為現代經濟發展的重要支持,其業務經營方式也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經歷了一系列的變化過程.在目前世界經濟逐步趨于一體化,金融趨于全球化的浪潮之下,金融業合業經營的趨勢也日益明朗。本文擬從美國金融業的發展歷程出發,對全球金融業合業經營的趨勢略作分析。
一, 美國金融業的發展歷史。
作為現代經濟金融的強國,美國金融業的發展趨勢對全球各國的金融發展都有著深遠的影響,其中不乏值得借鑒的發展模式,當然也有許多發人深省的經驗教訓,為此,討論金融業的發展趨勢,我們有必要首先了解美國金融業的發展歷程。
首先,在20世紀30年代以前,美國的金融機構基本上都是混合經營,沒有嚴格的業務范圍的劃分,金融機構的種類也比較少,服務品種也不豐富。作為金融機構的主要代表-銀行幾乎承攬了社會上需要的全部金融服務品種。銀行從傳統的吸收存款,發放貸款業務中解脫出來,開發了中間業務,但是這些業務還遠沒有形成規模效益,尚處于起步階段。
隨后,30年代一場由金融危機引發的世界性經濟危機之后,美國的銀行體制幾乎崩潰。為了挽救危機中的銀行體系,美國于1933年頒布了《格拉斯-斯蒂格爾法案》,因為他們將危機的誕生主要歸因于銀行發展的多項綜合業務加劇了銀行體系的風險,從而為整個金融業與經濟發展埋下了隱患。鑒于此而頒布的銀行法便主要著眼于銀行業與其他金融業分業經營以降低風險。其內容主要有以下三個部分:第一,該法案規定商業銀行的主要業務是吸收存款,投資銀行的主要業務是承銷和發行證券,二者必須實行嚴格的分業經營。嚴厲禁止交叉業務和跨業經營。其二,該法案對銀行支付活期存款利率進行了限制。最初規定對活期存款不支付利息,即零利率,后來提高了利率上限,允許支付少量利息。這主要是為了降低銀行的支付危機。其三,該法案規定政府對銀行存款給予保險,并據此成立了聯邦存款保險公司(FDIC)以及實行最后貸款人制度,這一切都是為了保障儲戶利益,同時提高銀行的信用水平。
在《格拉斯-斯蒂格爾法》的嚴格限制下,美國金融業在分業狀態下迅速發展著。這時候,以前從屬于銀行的一些金融機構開始獨立發展并逐步成熟起來,并有了自己獨立的業務經營范圍與經營管理模式。在此過程中,金融業逐步形成了銀行, 證券,保險,信托四大支柱。但是進入60年代以后,逐步出現各種金融機構的金融業務范圍的交叉,嚴格的業務劃分被逐步打破,,經濟學家及政府都開始考慮關于《格拉斯-斯蒂格爾法案》是否真的有利于金融業的安全發展問題。經過長久的爭議與探討,1999年12月,美國終于廢除了《格拉斯-斯蒂格爾法案》,并新頒布了《金融服務現代化法案》,從而為金融業的合業經營掃除了法律上的障礙。
二、業經營的產生原因及利弊分析。
前已述及,金融業自誕生以來,其業務范圍及機構設置并沒有自動的劃分開來。最初幾年主要都是由銀行為了滿足社會發展對多樣化金融產品的需求而在其本身業務(存款與放款業務)之外新開發的金融服務產品。但是在30年代全球經濟危機以后,美國率先立法,限制銀行(商業銀行)與投資銀行(證券公司)的業務融合,要求分業經營,隨后,許多別的國家紛紛效仿,這主要是基于以下考慮:
首先,分業經營能夠使各金融機構更加專注于自己所擅長的優勢業務,充分發揮自己的優勢,避免盲目開發新產品,新服務,這樣可以降低金融機構(當時主要是銀行)的風險并使其收益更加穩定和有保障。其次,分業經營也更有利于政府的監管。實施嚴格的業務劃分,各金融機構的業務都相對單一化,簡單化,這樣就更有利于政府根據不同金融機構的特點,實施有效的監督和管理并使其經營風險得到有效控制。
然而在現實生活中,分業經營的立法規定卻并未達到其預想的效果,這與社會,經濟的發展狀況以及這一立法規定本身的局限性都有著十分重要的關系。
首先,分業經營在一定程度上損害了投資者的利益。嚴格的業務劃分使投資者失去了方便,快捷而又綜合化的服務機會,投資者不得不與多家不同的金融機構往來以滿足其多種金融需要。同時,它也削弱了銀行業的實力,因為業務范圍的嚴格限制使許多銀行喪失了許多盈利機會,所以現實中,許多大銀行都力圖混合商業銀行和投資銀行業務,可以說,這也是滿足社會需求的結果。并且分業經營降低了金融機構間的競爭性,將過去整個金融業的競爭分散到了幾個不同的領域,例如投資銀行不必再擔心來自于許多大的商業銀行的競爭,從而削弱了許多金融機構的競爭意識和創新意識,而投資者也無法享受激烈的市場競爭給他們帶來的好處。
另外,尤為重要的是,在二戰以后,世界經濟貿易迅速發展,這對金融服務業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經濟的全球化必然要求金融的全球化,而金融業務的分業經營狀態無疑不能滿足全球化的金融發展趨勢的要求。于是各個國際性的大銀行紛紛朝著業務的綜合化方向發展。他們通過金融創新,開發,設計一系列的金融衍生產品,繞開法律的壁壘,達到綜合經營的目的。60年代末期出現的新型金融工具,如定期存單,NOW賬戶,現金管理賬戶等一系列金融衍生工具都是這一環境中的產物。
分業經營規定的最初動因在于降低銀行的經營風險,然而在事實上,面對世界一體化的經濟發展趨勢,它反而加劇了銀行業的風險,使其生存能力受到限制。正因為此,面對激烈的市場競爭,商業銀行逐漸突破了與其他金融機構之間分工的界限,走上了業務經營全能化的道路。七八十年代以來,西方商業銀行不斷推出新業務品種,從專業化逐步走向多樣化,全能化,從分業走向合業,這是與西方經濟金融發展密切相關的。引起這種現象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點:
第一、銀行負債業務比例的變化為其業務拓展提供了可能性。近二十年以來,西方商業銀行活期存款的比重逐步下降,定期儲蓄存款的比重相應上升,這一結構性的變化為商業銀行開拓中長期信貸業務和投資業務提供了較為穩定的長期資金來源。第二,銀行盈利能力的下降促使各個商業銀行尋求更多的盈利渠道。自70年代以來,西方金融業競爭激烈,銀行盈利水平普遍下降,這迫使銀行業開拓新的業務和品種。他們一直想方設法繞過法規的限制,向證券保險等領域擴張,突破傳統的業務束縛,開發更多的中間業務和表外業務。對于這些積極創新的銀行而言,許多法律條文形同虛設,因為通過創新業務的開展,他們可以輕而易舉的逃避政府的監管和法規的限制。與此同時,金融管理當局順應經濟發展的要求,也取消了一些過時的法規,適時的為商業銀行開拓新業務提供了方便和支持。第三,金融理論的深入發展。商業銀行經營管理理論隨著各個歷史時期經濟金融環境的變化而不斷的發展,從最初的資產管理理論到負債管理理論及至70年代末期出現的資產負債綜合管理理論,他們都是為了有效推動金融業的安全穩定發展而產生的。資產負債綜合管理理論突破了傳統的只重視資產或者只重視負債的理論的偏頗之處,使商業銀行真正的從其資產負債業務雙方著手,同時拓展資產負債業務,使其相匹配,達到收益最大化,風險最小化。資產負債綜合管理理論的發展適應當前金融形勢,為西方商業銀行業務不斷走向全能化綜合化提供了理論基礎,從而極大的促進了他們綜合業務的開展。
由此可見,美國社會經濟的發展,金融理論的發展乃至政府監管水平的發展都為金融業的合業經營做好了準備。分業經營終究只能是金融業發展過程中的一個過渡階段。
三、合業經營的發展趨勢。
1999年12月,美國頒布《金融服務現代化法案》,正式廢除了已實施六十余年的關于金融業分業經營的法規。這一法案的頒布無疑將會對美國乃至世界的金融業發展產生深遠的影響。合業經營勢不可擋。在此過程中,金融業的兼并與重組將會加劇,銀行的綜合經營能力將進一步提高,其國際競爭力也會日益加強。然而另一方面,我們也應當看到,在此過程中也存在著種種不確定因素,隱含著許多風險。
首先,合業經營將加劇兼并行為,使各金融機構過分重視規模的擴大和業務的綜合化,而忽視了穩健經營這一根本原則。從一定意義上說,金融機構兼并的機會成本就是其穩健程度,穩健經營要求管理人員經常不斷敏銳的監督本機構運作情況,而不是分散注意力去過分關注合并以擴大規模和范圍,這可能造成在管理文化,預期,策略及日常業務經營等方面潛在的混亂。由于合并各方在企業文化,員工素質,經營理念等各方面都可能存在著巨大的差異,合并后能使各方的優勢結合并發揮其規模效益還取決于整合是否成功,而不同企業之間的整合成本往往是巨大的。
其次,合業經營也會對金融機構的監管提出更高的要求,這需要政府,社會以及金融機構自身都更清醒的認識到風險所在并加以防范。而對于某些項目,即使那些較大的金融機構對其所面臨的新的風險也缺乏有效的管理辦法。其中最為典型的是對從事金融衍生工具所帶來的風險的監管和防范。
綜上所述,金融業的合業經營趨勢是不容置疑的,但不能急于求成,只有在社會經濟金融形勢都為此做好了充分的準備時,才能夠適當放寬對業務范圍的限制。目前我國所采取的金融業分業經營分業監管正是基于這一考慮。而一旦我國的金融體系發展更為健全,金融機構的抗風險能力進一步加強,內部監管與外部監管的水平進一步提高,我國便可朝著業務監管綜合化方向邁進一步。
參考文獻:
[關鍵詞] 金融監管 發展趨勢 混業監管 風險監管 內控機制
金融監管的理論基礎來源于微觀經濟學的市場失靈理論,即:金融市場并非完美,金融市場的諸多缺陷使得市場機制依靠自身力量無法克服,從而必須依靠政府的金融監管以克服市場缺陷。從國外發達國家的金融監管實踐來看,其大致經歷了從嚴格的金融管制到放松管制,再加強管制到再放松管制的過程,并呈現出諸多引入注目的發展趨勢。下文將對國外金融監管的發展趨勢進行介紹,以期通過借鑒國外先進的監管理念,對完善我國的金融監管提供一些有益的啟示。
一、國外金融監管的發展趨勢
1.金融監管體制由分業監管向混業監管過渡
近年來國外金融業紛紛實行混業經營,功能型監管思想也得以廣泛傳播,各國金融監管體制呈現出向部分混業監管或完全混業監管的模式過渡的趨勢。英國的大衛T?盧埃林教授在1997年對73個國家的金融監管組織結構進行研究,發現有13個國家實行單一機構混業監管,35個國家實行銀行、證券、保險業分業監管,25個國家實行部分混業監管,后者包括銀行證券統一監管、保險單獨監管(7個);銀行保險統一監管、證券單獨監管(13個)以及證券保險統一監管、銀行單獨監管(3個)3種形式。
2.金融監管法制日益趨同化
近年來,國外金融監管法制呈現出趨同化的發展趨勢,即:各國在監管模式及具體制度上相互影響、相互協調而日趨接近。就監管風格而言,世界上大致有兩種模式:英國模式和美國模式。英國模式以行業自律為主,法治監管為輔;美國模式則以法治監管為主,行業自律為輔。英國模式的金融監管機構在履行監管職責時往往借助道義勸說和君子協定等來達到目的;而美國模式的金融監管機構則往往以法律法規為依據,進行規范監管。但自20世紀70年代以來,兩種模式出現了相互融合的趨勢,即英國不斷走向法治化,注重法治建設;而美國則向英國模式靠攏,不斷放松管制的同時增強監管的靈活性。
3.注重風險監管和創新業務的監管
從監管內容看,國外金融監管的監管重點實現了兩個重大轉變:第一、從注重合規性監管向合規性監管和風險監管并重轉變。過去監管當局一直將監管重點放在合規性方面,認為只要制定好市場游戲規則,并確保市場參與者遵照執行,就能實現監管目標。但合規性監管的市場敏感度較低,不能及時反映銀行風險,相應的監管措施也滯后于市場發展,因此,國際銀行監管組織及一些國家的監管當局相繼推出一系列以風險監管為基礎的審慎規則,如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的《有效銀行監管核心原則》、《利率風險管理原則》等,實現了合規性監管向合規性監管和風險監管并重轉變。第二、從注重傳統銀行業務監管向傳統業務和創新業務監管并重轉變。隨著金融市場的不斷發展,金融創新產品層出不窮,如金融衍生產品交易、網上銀行交易等創新業務,它們在增加收益的同時也增大了風險,且更易擴散,對金融市場的沖擊也更加直接和猛烈。因此,只注重傳統銀行業務的監管已經不能全面客觀地反映整個銀行業的風險狀況,只有“雙管齊下”,傳統業務和創新業務的監管并重,才能有效地防范和化解銀行業的整體風險。
4.兼顧外部監管、內控機制和同業自律機制
金融監管機構的外部監管固然重要,但是金融機構自身的內部控制卻是有效實施外部金融監管的前提和基礎。外部金融監管的力量無論如何強大,監管的程度無論如何細致而周密,如果沒有金融機構的內部控制相配合,其監管效果往往事倍功半。近年來,巴林銀行、大和銀行以及住友商社等一系列嚴重事件的發生均與其內控機制的缺陷或執行上的不力有著直接關系。這使得各國監管當局和國際性監管組織開始對銀行的內控機制問題給予了前所未有的關注。此外,金融機構同業自律機制作為增強金融業安全的重要手段之一,也受到各國普遍重視。以歐洲大陸國家為代表,比利時、法國、德國、盧森堡、荷蘭等國的銀行家學會和某些專業信貸機構的行業組織都在不同程度上發揮著監督作用。
5.金融監管日益國際化
隨著金融國際化的發展和不斷深化,各國金融市場之間的聯系和依賴性也不斷加強,各種風險在各國之間相互轉移、擴散,譬如1997年7月爆發的亞洲金融危機就蔓延到了許多國家,使整個世界的經濟都受到了強烈的震動。很顯然,金融國際化要求金融監管也隨之國際化。因此,各國致力于國際銀行聯合監管,如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通過的《巴塞爾協議》統一了國際銀行的資本定義與資本率標準。各種國際性監管組織也紛紛成立,并保持著合作與交流,各國對跨國銀行的監管也趨于統一和規范。
二、對我國金融監管的啟示
就目前而言,我國金融市場還很不健全,金融監管也存在諸多缺陷,毋庸置疑,上述國外金融監管的發展趨勢及其先進的監管理念對完善我國當前的金融監管提供了以下許多有益的啟示:
1.改分業監管為分業監管和統一監管相結合
我國當前實行的是銀監會、證監會和保監會分別監管銀行業、證券業和保險業的分業監管體制,這種監管體制曾經適應了我國金融業分業經營的狀況,但隨著我國金融業的發展,分業經營的模式呈現出很多弊端,突出表現在銀行資產項目過于集中、券商融資渠道不暢、保險資金投資效益低下。于是,管理層逐漸放松了管制,如允許券商進入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允許保險基金以購買投資基金形式進入股市以及允許券商股票質押貸款等,這表明我國金融業已呈現出混業經營的趨勢。同時,一些金融機構開始仿效國外,以控股的方式實現業務的擴張,如光大集團和中信集團就集銀行、證券和保險業務于一身。考慮到國外金融混業經營對我國金融業所帶來的沖擊,我認為,我國應對金融監管組織結構進行適當改革,改分業監管為分業監管和統一監管相結合,以適應已經變化的金融形勢。例如,成立國家金融監管局作為監管的權威機構,原專業監管機構仍然負責各自領域的監管,但國家金融監管局通過對金融控股公司的監管以實現對銀行、證券、保險業務的全面監管,其主要任務是針對金融監管的真空及時采取相應措施,劃分各金融監管機構的職責范圍,協調各監管機構的利益沖突以及劃分監管歸屬等。
2.改進金融監管方式,提高監管效率
例如,將合規性監管與風險監管相結合,以合規性檢查為前提,風險監督為主,二者并重;建立銀行信用評級制度,進行合規性和風險性評級,以強化銀行對其經營和風險程度的識別和管理,增強自我約束力,同時便于中央銀行準確掌握銀行經營狀況,并根據銀行的不同等級采取不同監管措施;加強銀行創新業務的監管,如網絡銀行業務應正式列入金融機構管理范圍,建立專門的網絡銀行準入制度,制定網絡安全標準,建立安全認證體系等;在加強監管的同時注意不能扼殺和阻礙金融創新;運用現代科技對金融運行實施動態、實時、持續的風險監管,以便及時化解風險提高監管效率。
3.健全我國金融機構的內控機制
(1)合理設置內控機構
雖然我國商業銀行普遍設立了內部稽核機構,但多數歸各分支機構管轄,獨立性和權威性不足,應借鑒國外經驗,設立對最高權力機構負責的內審機構,以確保最高管理者可以隨時關注實踐中發現的問題。
(2)建立金融機構內部控制的稽核評價制度
稽核評價制度可以進一步加強我國商業銀行的內控機制的完善,尤其在我國金融機構自我約束不力、內控意識不強、過分依賴外部監管的情況下,建立內控稽核評價制度顯得更加重要。
(3)充實改善內控設施,建立高效的金融管理信息系統
利用計算機這一現代化工具,實現信息采集、加工處理、傳輸的自動化,實現信息資源共享。通過建立數據庫、模型庫、方法庫,實現快速、準確、合理的預測和分析,提供內部控制的信息來源和最終決策支持。
4.完善金融監管法律體系
首先,要依據國內金融業發展的現狀、國際金融監管變化的新趨勢以及人世后內外資金融機構監管并軌的需要,及時做好法規的廢、改、立工作。其次,必須強化對金融監管執法的監督,讓非金融監管職能部門承擔金融監管執法監管職能,如法律部門、內審部門等。毋庸置疑,只有在立法和執法兩個方面得到法律的有力支撐,金融監管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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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商業銀行;貸款;目標定位;實踐
中圖分類號:F832.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3)08-0-01
一、面對國際金融環境所帶來的不樂觀因素
(一)外向型中小企業面臨的困境
1.匯率方面的挑戰。眾所周知,人民幣對美元的匯率一直存在著上升壓力。這一壓力的形成不僅受到我國長期凈出口增速的影響,也受到國際經濟政治大環境的作用。
2.貿易壁壘方面的挑戰。貿易壁壘主要表現在技術性貿易壁壘方面,其中又以綠色壁壘最為常見。不難理解,受國際金融危機的沖擊,西方主要發達國家已逐步奉行著貿易保護主義政策。在有效規避WTO懲戒風險的驅動下,它們必然引入技術性壁壘。這一國際貿易壁壘的引入,直接加大了我國外向型中小企業的生產技術難度,并同時增大了生產成本。
(二)商業銀行面臨的挑戰
1.放貸資金緊縮。近年來的金融危機對于我生產制造行業沒有造成太大的影響。由于全球化經濟的發展趨勢,或許在今后的金融風暴中對我國的經濟產生巨大的影響。
2.放貸質量難以保證。為了響應國家的可持續發展戰略,各級政府著眼于招商引資一些綠色環保的現代項目。這樣做符合國家發展的大趨勢,同會給當地行政部門帶來業績需求。正是由于這樣的原因當地的政府會對相關銀行施加壓力,影響了放貸的質量,對于銀行放貸產生了很大的風險。
通過上面兩點我們可知,中小型企業與商業銀行密切相關,中小企業有個穩健的發展趨勢,必然也將帶動商業銀行的發展。所以,兩者只要充分的認識到這一點,共同建立一個和諧,誠實守信的循環關系,必將開創一個新的局面。
二、不利條件下的企業融資風險形成的機制分析
1.生產結構升級。主要就是人們的消費結構的轉變導致了生產結構的升級,中小企業為了生存與發展必然調整自身的生產結構,從而提升了在銷售領域的的地位,進而進軍國際市場。
2.低碳發展方向。中小企業的低碳發展方向,使其生存下來的必然趨勢,只有符合發展的大趨勢,開發新產品,不斷提升自身地位走可持續發展的道路,才會大大的降低企業融資的風險。
三、商業銀行貸款風險管理的目標定位
(一)在現有制度框架內展開創新
商業銀行的形式存在的方式多種多樣,但是本著為了對客戶負責的態度,商業銀行的一切活動必須在法律法規的框架內進行。在銀監會的監督下,進行各種商業活動。防止其做高風險投資,把客戶的利益推到浪尖上。
(二)創新初衷應是提升服務質量
商業銀行的目的就是盈利,只有不斷的優化自身的服務質量,不斷地增加新業務,在投資市場中穩步發展,才會占有一席之地。對于銀行的服務高效率高素質,對其內部行為既要高度監管,又要具有一定的靈活性。
四、商業銀行貸款風險管理的實踐模式
(一)引入外部專家團隊
對于商業銀行由于種種原因吧,對于一些創新型企業進行信貸時,對于考察是一大難題,對于其領域不熟悉,缺少技術把關,對于許多商業活動不能正確的做出判斷。因此,在商業銀行可以構建由外部各個領域的專家組成一個專家外部考察小組。這樣大大的降低了風險的發生,有助提升在金融界的地位。
(二)建立與政府的溝通機制
由于現階段我國經濟趨勢發展的態勢,政府對于商業銀行的投資方向還是有一些影響的作用。所以,和政府做好溝通很必要,可以大大的降低投資的風險。關于一些相應政策的貸款項目,與政府協調好關系避免不必要的麻煩。
(三)資產結構優化的放款傾向
對于銀行內部的監管制度要嚴格,在放貸選擇上要嚴把關,對于一些發展前景好,能夠走可持續發展道路的的,風險小,能夠推動當地經濟發展的企業優先。通過優化放款機制,不斷完善業務水平。此外,還要看當地的政府的扶持方向,最終確定放貸的決定。
(四)以項目為導向的團隊工作模式
銀行的性質決定了貸款的種類繁多,有些貸款項目比較復雜,為了加大監管的力度,必須進行系統的調查。最好組建組建一個內部導向團隊。非別對借款人的個人信息進行核實,對于借款的的用途,產品的預期效果,等等多方面進行考察,提高自身的監管效率,同時也提升了從業人員的業務水平。
(五)商業銀行內部監管工作建立的發展方向
對于商業銀行內部監管工作建立的發展方向,可以從這樣幾個方面著手:(1)效率提高方向,體現在有效縮減監管周期,從而提高放貸效率;(2)組織優化方向,通過組織架構的適應性調整,來為建立工作的開展建立職能部門間的配合機制;(3)內控強化方向,以內部控制為基礎,建立全過程的監管途徑。
總結
綜上所述,在經濟全球化的發展趨勢下,我國的經濟在蓬勃的發展,企業的種類與數量都得到了空前的發展。正是因為這樣企業的扶持離不開商業銀行的信貸,在當今經濟發展的大潮中,商業銀行的地位是無法替代的,政府應該鼓勵商業銀行的的發展,提供適當的便利。商業銀行更要提高自身的業務水平,越來越專業化,投資理念明確,監管力度不斷增強。我國經濟發展的今天越來越多的商業銀行應運而生,將來市場經濟發展的一半功勞來自于商業銀行。我相信,商業銀行在未來的貸款業務會越做越好,定位會更加的準確。我堅信商業銀行的明天會更好。
參考文獻:
關鍵詞:現代化農業發展;土地銀行;SWOT分析;必然趨勢
中圖分類號:F2文獻標識碼:Adoi:10.19311/ki.16723198.2016.24.013
1國家對農業現代化的支持
隨著中國經濟的發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農業的傳統化的發展已經不再適應目前高產量,高質量的農村經濟發展,農業現代化的發展也越來越受到國家的重視和支持。在2016年3月談農業問題時說到,“中國政府對農業的扶持力度不會減”,“中國會始終高度重視三農問題,也會高度重視如何保障工人合法權益的問題”。
國家對農業的問題極其重視,民以食為天,只有保證人民的吃的問題,才能更好的保證人民的生活,中國的經濟的發展趨勢所不可避免的,農業傳統化的模式越來越難以適應農村經濟的發展,農業現代化建設受到了國家的高度重視和支持,并在近些年發展壯大起來。
2土地銀行的現狀
2.1土地流轉的現狀
2015年臨潁縣建立土地銀行,推行現代化農業發展。在臨潁縣農村的土地流轉基本上達100%,該縣48萬畝田地流轉,其中25萬畝已流入土地銀行。土地銀行解決了農村種植大戶的資金問題,使手續繁雜,利息高不再成為種植的困難。但是由于土地銀行比普通銀行貸款利息低,難以維持土地銀行的發展,所以銀行依托合作社引進田間管理機構,幫助解決農集、農資、用藥、技術等問題,利用中間的差價來維持其發展。
2.2臨潁縣“土地銀行”的SWOT分析
2.2.1優勢
土地化零為整,便于管理。傳統的一家一戶的土地,每家的小量種植,對土地的利用率相對比較低。“土地銀行”的推廣將農村的土地進行了整合,各家各戶的零散土地整合在一起,增加了土地利用率,也推動了農業現代化的進展。
“土地銀行”的推出解放了勞動力。目前一部分的年輕人在外務農,家中的土地留給年邁老人,對老人來說承擔較大,年輕的一部分在家照顧老人,“土地銀行”的進一步推動將產業集聚化,解放了勞動力,將更多的勞動力用在其他產業上,勞動力合理運用。同時也減少年邁老人的壓力,穩定期生活,提供一部分的保障。
農業現代化的發展,國家的大力支持,在政策上,國家制定相關的政策保證農民的利益,在行動上,地方政府對現代化農業也大力扶植,走進村民,推動農業現代化的發展。“土地銀行”的發展符合國家土地的發展趨勢,地方政府對其大力的支持,保證“土地銀行”進一步的發展。
2.2.2劣勢
各家各戶的土地大小不一,距離的遠近不同,使“土地銀行”在整合土地的時候造成一定的困難。農戶的分散性,加上其周期的不一,也導致了“土地銀行”的困難,也一定程度上增加了風險。
地方政府對投資者雖然積極支持,但是在實際中投資者遇到各種困難,土地的整合難度高,周期的時間不一,對投資者有一定的沖擊,投資者的積極性也在一定的程度上受到了打擊,使“土地銀行”的資金投入相對較少。
國家對地方十分的關注,不斷的制定各種政策,推動農村現代化的進程,農村現代化的發展不斷的遇到新的問題,各種政策體系已經不再適應現代化的農村經濟的發展。
2.2.3機會
國家政府對“土地銀行”的支持和推動,在一定程度上保證了土地銀行可以更好的在農村運營,政府從中管理,監督“土地銀行”使其更具保障。在信用托管方面一方面保證了“土地銀行”的正常運行,保證農民對“土地銀行”的信任度,另一方面也保證了“土地銀行”對農民的保障,使土地銀行真正的幫助到農民。
國家政策的不斷推出,對農民生活的高度關注,“土地銀行”符合農村現代化的經濟發展。“土地銀行”的推行在一定方面解決了農村土地的問題,另一方面也解決了農村勞動力的問題,符合了國家的現代化經濟發展的趨勢。
2.2.4威脅
土地是農民的依靠,大多數農民的生活收入都是從土地中獲得,生活的各個方面也都來自土地,對土地的依賴性高于其他產品。土地與農民的生活接觸最多,時間最久,土地的流轉使他們無法找到更好的替代方式,也對土地流轉造成一定的困難。
社會的不斷發展,信用制度不斷地發展,但是農村的信托監管方面卻不完善。各種問題不斷的凸顯,使農村的信用較低,對農村的資金投入也較少,只有相關的部門擔保下投資者才敢投資。農村經濟持續的發展,土地的流轉,這大批的資金,卻缺乏農業資金的運轉人才。相關人才的缺少,也使“土地銀行”的運營存在一定的威脅。
3“土地銀行”是實現土地制度改革的必然趨勢
3.1改變傳統農村土地制度
中國的土地產權經過了四次變革,土地承包經營權出讓,使農民對土地有了運營權,也擁有了支配權。但是隨著經濟化的發展,各家各戶的個體經營已經不適合現展,傳統的并不符合當今農村發展趨勢,土地將更多的農民制約在農村,從一定程度上制約了經濟的進一步發展。目前人口老齡化嚴重,勞動力逐步老齡化,許多農民無力進行土地耕種,需要將更多的勞動力從土地解放出來。“土地銀行”將農村的土地進行整合,然后再租賃給農業種植大戶,一方面解決了勞動力的問題,另一方面推動農業現代化的發展。
3.2符合現代新農村建設的需要
目前的農村的經濟發展和城鎮的發展有一定的差異,需要進行新農村的建設來推動農村的發展。“土地銀行”的發展符合新農村建設的需要,將傳統的土地模式進行調整,為建設新農村打下基礎,轉型傳統農業,促進農業現代化發展,符合國家對三農的發展規劃,惠農政策的實施。
3.3對土地流轉起到良好的引導
“土地銀行”的試行,探索了一種將傳統的農業和現代化經濟發展相符合的方法,符合了中國現狀,使土地流轉更加的方便,農民只用將自己的土地交給“土地銀行”,簽訂合同后“土地銀行”負責將土地進行流轉,并定期從土地銀行處取得利息,解除了土地流轉后農民的許多后顧之憂。“土地銀行”以國家信用為擔保,提高了土地流轉的安全性和可信度。
“土地銀行”的發展很好的解決了土地流轉的問題,將土地流轉進行了規范化,使土地流轉更加的方便管理和監督。“土地銀行”也增加了農民對土地流轉的信任,使土地流轉更好的在農村發展,有效的利用了勞動力和土地資源。也對其他各個地方的土地流轉提供了一個模式。
4臨潁縣“土地銀行”的發展前景
4.1“土地銀行”的知名度提高
目前“土地銀行”只有部分鄉鎮在試行,大部分農民對“土地銀行”不了解。“土地銀行”的知名度不夠高,農民對其信任度較低,在未來的經濟發展中,隨著“土地銀行”的大面積的推廣,不斷的完善和發展,農民對“土地銀行”的認識會更加的全面,“土地銀行”也將有更多的人關注。
4.2“土地銀行”的職能不斷擴充
目前“土地銀行”主要起到一個平臺的作用,將農民的土地放在銀行,再租給農業大戶,推動土地流轉正常運行。隨著“土地銀行”的繼續發展,其職能將會擴充到更多的方面,會在經濟上更加凸顯,一方面解決土地流轉問題,另一個方面帶動本地的經濟發展。“土地銀行”將會覆蓋農村經濟的各個方面,使其成為一個惠農的平臺,幫助農村更好的轉型,促進現代化農業的進一步發展。
4.3“土地銀行”輻射范圍擴展
臨潁縣土地銀行致力于發展可持續可復制的土地銀行模式,積極推進該模式的創新發展,在國家和政府的支持下,“土地銀行”未來將會持續推進,助力農村現代化的持續發展。“土地銀行”將會不斷向全國各地擴展,根據各個地方的經濟發展,實際情況,建設有本地特點的“土地銀行”。最終力求在全國范圍內建立規范化的農村土地銀行制度,使土地銀行成為有范式可尋的農村土地流轉新模式,加快推動農業現代化發展。
5總結
“土地銀行”是符合現代經濟發展,農村土地變遷的一種發展方式,有效的解決了土地閑置的問題,也解決了勞動力剩余問題,解放更多的勞動力在其他產業上。“土地銀行”也會在將來得到更好的完善和成長,得到越來越多的人認同和使用,同時拓展業務,服務體制多樣化,讓更多的地方實施,真正的實現惠農,推動城鄉一體化發展,縮小城鄉差距,達到全面共同富裕,實現小康社會的奮斗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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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在20世紀30年代以前,美國的金融機構基本上都是混合經營,沒有嚴格的業務范圍的劃分,金融機構的種類也比較少,服務品種也不豐富。作為金融機構的主要代表-銀行幾乎承攬了社會上需要的全部金融服務品種。銀行從傳統的吸收存款,發放貸款業務中解脫出來,開發了中間業務,但是這些業務還遠沒有形成規模效益,尚處于起步階段。
隨后,30年代一場由金融危機引發的世界性經濟危機之后,美國的銀行體制幾乎崩潰。為了挽救危機中的銀行體系,美國于1933年頒布了《格拉斯-斯蒂格爾法案》,因為他們將危機的誕生主要歸因于銀行發展的多項綜合業務加劇了銀行體系的風險,從而為整個金融業與經濟發展埋下了隱患。鑒于此而頒布的銀行法便主要著眼于銀行業與其他金融業分業經營以降低風險。其內容主要有以下三個部分:第一,該法案規定商業銀行的主要業務是吸收存款,投資銀行的主要業務是承銷和發行證券,二者必須實行嚴格的分業經營。嚴厲禁止交叉業務和跨業經營。其二,該法案對銀行支付活期存款利率進行了限制。最初規定對活期存款不支付利息,即零利率,后來提高了利率上限,允許支付少量利息。這主要是為了降低銀行的支付危機。其三,該法案規定政府對銀行存款給予保險,并據此成立了聯邦存款保險公司(FDIC)以及實行最后貸款人制度,這一切都是為了保障儲戶利益,同時提高銀行的信用水平。
在《格拉斯-斯蒂格爾法》的嚴格限制下,美國金融業在分業狀態下迅速發展著。這時候,以前從屬于銀行的一些金融機構開始獨立發展并逐步成熟起來,并有了自己獨立的業務經營范圍與經營管理模式。在此過程中,金融業逐步形成了銀行,證券,保險,信托四大支柱。但是進入60年代以后,逐步出現各種金融機構的金融業務范圍的交叉,嚴格的業務劃分被逐步打破,,經濟學家及政府都開始考慮關于《格拉斯-斯蒂格爾法案》是否真的有利于金融業的安全發展問題。經過長久的爭議與探討,1999年12月,美國終于廢除了《格拉斯-斯蒂格爾法案》,并新頒布了《金融服務現代化法案》,從而為金融業的合業經營掃除了法律上的障礙。
二、業經營的產生原因及利弊分析。
前已述及,金融業自誕生以來,其業務范圍及機構設置并沒有自動的劃分開來。最初幾年主要都是由銀行為了滿足社會發展對多樣化金融產品的需求而在其本身業務(存款與放款業務)之外新開發的金融服務產品。但是在30年代全球經濟危機以后,美國率先立法,限制銀行(商業銀行)與投資銀行(證券公司)的業務融合,要求分業經營,隨后,許多別的國家紛紛效仿,這主要是基于以下考慮:
首先,分業經營能夠使各金融機構更加專注于自己所擅長的優勢業務,充分發揮自己的優勢,避免盲目開發新產品,新服務,這樣可以降低金融機構(當時主要是銀行)的風險并使其收益更加穩定和有保障。其次,分業經營也更有利于政府的監管。實施嚴格的業務劃分,各金融機構的業務都相對單一化,簡單化,這樣就更有利于政府根據不同金融機構的特點,實施有效的監督和管理并使其經營風險得到有效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