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7-25 16:3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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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北部灣 基礎教育 挑戰對策
中圖分類號:G424 文獻標識碼:A DOI:10.16400/ki.kjdkx.2017.01.054
隨著北部灣地區經濟發展,對人才的需求越來越大,良好的基礎教育是優秀人才培養的基礎。要想培養出優秀的人才,必須有強有力的基礎教育為支撐。然而長期以來,由于北部灣地區經濟發展落后,教育投資少,導致基礎教育水平遠遠落后于全國平均水平,甚至在廣西區內也處于較低水平。隨著北部灣經濟開發的推進,北部灣地區的工業以及整體經濟得到了快速發展,吸引了大量的外來人口,他們對基礎教育的期望值也比較高,因此對于當地的基礎教育也提出了較高的要求。此外隨著整個社會的發展,信息傳播更高效,先進的教育理念和教育方式在人們中間也有了廣泛的傳播,人們對基礎教育的理念也發生了變化,對于教育對人的影響也有越來越深的認識,對教育的內涵的要求也越來越高。諸多因素都需要北部灣地區的基礎教育更快的發展。
1 小學教育的現狀和面臨的挑戰
1.1 基礎薄弱,師資缺乏,容納能力嚴重不足
北部灣地區的教育發展與其經濟發展速度嚴重不匹配。以欽州市為例,欽州市位于北部灣地區的核心,然而欽州市主城區基礎教育階段學校數量不足,截至2015年9月30日,市主城區從幼兒園、小學到高中,都存在“大班額”的問題。小學“大班額”問題最為突出,主城區共有小學21所(其中民辦3所),在校生32245人,教學班485個,班額66.49人/班,超國家標準21.49人,①而2002-2011年,全國小學的平均班額為39人。②欽州市基礎教育階段的師資水平也差強人意。存在的問題主要有師資嚴重不足,市區學校的師資都存在一定的不足,相當一部分師資需要從鄉鎮學校調入。部分教師的教授科目與所學專業不符,在職教師的知識體系更新水平較低,不能滿足教育發展的需求。此外和經濟發展造成的物價上漲相比,教師的待遇較低,對人才的吸引力不大。且存在部分教師不重視課堂教學,而花費大量精力用于校外補習班的開設,嚴重影響了正常的教學和學習,對學生的成長以及學校的聲譽造成了嚴重的影響。另外,北部灣地區的基礎教育師資學源結構單一,不利于教師水平的提高。
1.2 學齡兒童增長趨勢嚴峻
與較低的基礎教育水平相對應的,是隨著經濟發展和城鎮化推進,對基礎教育尤其是城鎮基礎教育提出了越來越嚴峻的挑戰。隨著北部灣大開發的推進,北部灣地區的經濟發展速度越來越快,欽州工業的發展為欽州經濟的發展注入了新的力量,同時也帶動了欽州外來人口的快速增加。大量的外地人口進入欽州工作生活,其中以育齡青年為主,其子女大都處于義務教育階段,且在未來幾年將有一批學齡兒童出現。此外隨著欽州城鎮化的進一步發展,許多r村的年輕人也在市區買房,市區的人口尤其是年輕人的增幅比較大,隨之而來的學齡兒童數量也會逐步增加。2010年欽州市總人口為379.11萬,常住人口為307萬,市區人口109.76萬,2014年城市人口已達114.88萬人,2015年總人口已經增至409.32萬,據估計,③欽州未來十年將新增人口70萬,到2030年,城市人口將增至165萬。與全國不同的是,目前北部灣地區城鎮化程度不高,且存在相當數量的少數民族,獨生子女現象不普遍,家中有兩個子女的較為普遍,學齡兒童數量一直處于穩步增長的過程中。隨著二孩政策的全面放開,未來5年將有大量的孩子出生,對基礎教育的容納能力提出了新的挑戰。此外在農村居住的人,經濟條件允許的,30-50%的會送孩子到城鎮讀書。多方面因素綜合考慮,未來幾年,欽州市的基礎教育在提質增量方面都面臨著嚴峻的挑戰。
2 對策分析
面對經濟發展提出的嚴峻挑戰,未來欽州市的基礎教育發展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開展工作。
2.1 依靠各方面力量,增加基礎教育學校數量,滿足日益增加的學齡兒童的基本需求
欽州市目前的基礎教育與目前的學齡兒童數量嚴重的不匹配,更無法滿足未來幾年快速增加的入學需求。因此,從2015年起,欽州市計劃6年內在主城區新建學校22所(幼兒園8所、小學7所、初中2所、高中3所、一貫制學校2所),改擴建學校6所(幼兒園1所、小學5所)。然而這一擴建速度仍難以同時解決入學難和大班額兩個問題。尤其是隨著全面二孩政策的放開,學齡兒童數量在未來6年內會出現顯著的增長。因此要想解決入學難和大班額的難題,一定要依靠各方辦學力量,才能較快的解決小學的學位緊張問題。在各種辦學力量中,政府投資是很重要的一方面。但是由于北部灣地區,政府財力有限,單純靠政府加大投資難以解決目前辦學的困境,依靠社會辦學力量是一條有效的途徑。
社會辦學力量在解決入園難的方面已經表現出了顯著的效果。近幾年,我市公辦幼兒園增加了2所,但是民辦幼兒園確如雨后春筍般大量涌現,有效的緩解了幼兒園入園難的問題。而且隨著民辦幼兒園數量的增加,競爭的加劇,民辦幼兒園在數量快速增加的同時,質量也得到了顯著的提高,相當一部分幼兒園已經得到了社會的認可。而解決基礎教育目前的困境也需要借助于社會辦學力量。據中國民辦教育協會中小學專業委員會2013年的統計結果,④2011年,全國民小學的比例為5.72%,民辦初中的比例為8.73%。而在經濟發展水平較高的東部和中部地區,民辦小學的比例分別為8.71%和5.03%,民辦初中的比例為10.70%和10.47%,而廣西的民辦小學和民辦初中的比例僅為3.08%和3.94%,仍有較大的發展空間。而與民辦幼兒園不同,民辦小學和民辦中學的投資和師資要求均較高,因此需要政府制定較好的民辦教育政策,以有效促進民辦基礎教育的發展,為北部灣地區的基礎教育助力,解決入學難的問題。同時民辦教育的加入,可以有效促進學校之間的競爭,對于中小學教學質量的提高也將起到一定的促進作用。
2.2 加強師資引進,豐富師資學源結構
提高教育的質量,關鍵在提高教師的素質。由于廣西經濟發展落后,對區外優秀師資的吸引力不大,目前欽州的中小學教師,主要來源于廣西省內的師范類院校,而這些老師又大都來源于省內,學源結構較單一,整體教學理念和教學方法較落后,不利于教學質量的提高,也不利于教師隊伍的建設和發展。因此在今后的教師招聘中,應加大對區外師資的引進和招聘,拓寬學源結構。教師的教育背景的差異將帶來不同教學理念的碰撞,更有利于推進教育改革,便于推廣先進的教學理念和教學方法,從而有效的促進教學質量的提高。
2.3 加強教師的培訓,提高教師素質
陶行知先生說過,⑤“小學教師之好壞,簡直可以影響到國家的存亡和世運之治亂”。只有有了高素質的教師,才能產生高素質的教育,才能培養高素質的人才。為了提高教師素質,必須加強教師的培訓,讓教師走出去,去多多了解外面世界的變換以及帶給老師的信息,讓教師可以開闊眼界,能夠把自身的專業素質提高。目前國內的教育理念和教學手段更新的較快,不加強學習很難跟上教育發展的步伐。而且如果教師素質不高,對于一些先進教學理念的掌握不到位,不能采取有效的手段實現先進的教育理念,將難以促進教育改革的有效進行。因此在引進先進的教育理念和教學手段的同時,也要加強對師資的培訓。鑒于北部灣地區教育資源不足的局面,可以采取“點線面”結合的手段,即選取素質較高的教師到全國的優秀學校學習,真正理解先進的教育理念,并掌握利用先進的教學手段實現教育理念的本領。然后以這些教師作為培訓師資,帶動更多學校的教師學習,并逐步推廣到各個學校。這樣既節約成本,又能有效的加強全體教師的培訓,促進教師整體素質的提高。
2.4 改進對現有師資的科學管理和考核
對教師的考核和管理就像是一指揮棒,科學的管理和考核辦法,將會有效的引導教師的教學工作朝著正確的方向發展。如果教師的考核只看學生的學習成績和名次,那么教學活動的中點必將圍繞提高學生的成績和名次來進行,而這將導致非常短視的教學行為,即只關注目前學生成績的變化,而嚴重忽視學生的健康成長和發展。而對于基礎教育來說,所謂“基礎”,不單是讓學生能夠掌握基礎知識并且靈活運用,對于學生的人生觀與價值觀的養成也是在這一時期培養出來的。⑥教育與生活本身應是和諧統一的,通過教育不僅要學會學習,更重要的是要學會生活,更好的認識生活。過于重視分數和名次,將對學生的整體素質和全面發展造成傷害,不利于學生創新能力的培養。而要想有效的扭轉“應試教育”和“唯分數論”的局面,制定健康、科學的考核管理體系,將會從根本上改變教師教學的重點和培養目標,引導教師改變教育理念,采用科學的教育方法,全面的培養學生的綜合素質,促進學生健康、全面的成長。
注釋
① 梁文輝.欽州主城區6年內將新擴建28所學校[N].廣西新聞網,2015-12-18.
② 馮芳.從生師比和平均班額看我國中小學教育現狀――從我國與部分OECD 國家的比較角度[J].教學與管理,2014:35.
③ 陳妮.全面實施“二孩”政策后――欽州未來十年人口或將新增70萬[N].欽州日報,2015-11-30(A3).
招生工作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浙江省義務教育條例》等法律法規,根據《浙江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做好2021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浙教辦函〔2021〕90號)、《溫州市教育局辦公室關于做好2021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溫教辦基〔2021〕27號),現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招生原則
(一)就近、免試、免費的原則。適齡兒童(少年)原則上根據戶籍所在地到劃定的施教區學校相對就近入學。
(二)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全面推行義務教育階段學校“陽光招生”,完善報名錄取監督工作機制;公民辦學校招生計劃、入學條件、報名時間、公辦學校招生范圍、民辦學校收費標準等信息全面公開。
(三)便民服務原則。全面推行“入學一件事”改革,實現入學登記、報名、錄取、結果公布等流程在招生管理系統進行。
二、招生對象
一年級新生入學對象為六周歲(2014 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出生)的適齡兒童。2014年9月1日之前出生的需要提供教育行政部門同意暫緩入學的證明。
七年級新生入學對象為小學應屆畢業生。
三、招生政策說明
(一)適齡兒童(少年)原則上在戶籍所在地施教區學校報名入學(見附件 1)。
(二)父母或本人有不動產(即房產)的,可憑不動產權證在不動產所在地施教區學校登記。針對提供不動產報名時出現的特殊情況,按“附件 5”處理。
(三)父母系洞頭區合法出國、具備有效證明材料的華人華僑子女,在國內監護人戶籍所在地學校就近入學。
(四)我區適齡兒童(少年)因特殊情況,確實需要在跨施教區學校就讀的(除實驗小學、城關小學、海霞中學外),在申請就讀學校班額允許的情況下,持監護人經商(務工)及房屋租賃協議等證明材料到相關學校進行預登記,由教育局統籌安排。
(五)符合條件的新居民子女到居住地學校登記(見附件2),若人數超出居住地學校招生計劃,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
符合條件的新居民子女必須同時具備以下兩個條件:1.其父母持有我區 e 居卡及居住證,并有相對穩定的住所(簽訂一年以上正式房屋租賃合同),并且連續居住登記半年以上的。其中,在靈昆街道入學的新居民子女,其父母需在我區居住一年以上且簽訂一年以上后續住房租賃協議(截至 2021年 5 月 1日)。2.其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在洞頭區用人單位簽訂(或勞動部門備案認的勞動合同(或取得工商執照)達到半年以上。其中,在靈昆街道入學的,其父母需在本區有相對穩定的職業,且至少一人與本區工作單位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并在子女報名月份前依法連續繳納社會保險一年及以上,或在本區經商并取得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附一年及以上完稅證明)。
(六)實驗小學、城關小學、靈昆一小、靈南小學、海霞中學均實行分批次招生(具體按附件 6 執行)。
(七)民辦學校(溫州市樂成寄宿中學,即原溫州市洞頭區樂成寄宿中學)與區內公辦學校同步招生,招生范圍為洞頭區和鹿城區。在完成政策照顧對象招生后,民辦學校報名人數超過剩余招生計劃數的,由區教育局統一組織,邀請公證機構參加,按照“全部對象、全部計劃”的要求,依據招生計劃和志愿實行電腦隨機派位錄取,并全程接受社會監督。對于因放棄或被取消錄取資格而空出的學位,按電腦隨機派位生成的預錄取順序號依次遞補錄取。未超過剩余招生計劃數的,一次性全部錄取。民辦學校若招不足,經區、市教育局同意后,可跨縣域補招一次。
學校預錄取并繳費確認的學生,將在系統中予以鎖定,不再參加后續任何學校、任何批次的錄取。符合公辦入學條件但未被民辦學校錄取的,按照當地公辦學校招生同等待遇安排入學。對于被民辦學校預錄取后放棄的(在規定時間內未確認的,視同放棄),以及因弄虛作假被取消錄取資格的,按公辦學校招生細則降批次統籌安排入學。
(八)公辦學校政策照顧對象于6月15日前到區教育局招生辦公室(教育科)登記并提供相應材料,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民辦學校政策照顧對象提交材料時間見相關學校招生簡章。
(九)洞頭區戶籍適齡兒童(少年)中有中重度視力、聽力、智力障礙的對象,到溫州市特殊教育學校報名就讀(地址:永嘉縣甌北街道和二村,聯系電話:0577-57761128、57782292); 有輕度視力、聽力、智力障礙的對象到施教區學校報名,隨班就讀。
四、政策照顧對象
(一)烈士、見義勇為者子女;
(二)洞頭區區域內的現役軍人子女;
(三)省綠葉獎獲得者、市級及以上勞模子女;
(四)區級引進高級人才、區級以上拔尖人才、市 551 工程人才(第一、二層次)子女;洞教基〔2009〕100 號文件規定的高級人才子女;
(五)對洞頭區教育事業有較大貢獻者的子女:
1.區級及以上“三壇”(教壇新秀、教壇中堅、教壇宿將)和名師、名校長、名班主任子女;
2.獲得市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頒發的師德楷模、優秀班主任、優秀教師、優秀教育工作者和尊師重教先進個人等榮譽者子女;
3.其它對我區教育事業有特殊貢獻者子女。
(六)區級以上黨委、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文件明確規定的其他需要照顧對象子女。
五、報名時間和要求
(一)小學和初中新生入學均通過登錄“浙里辦”手機APP或登錄“浙江政務服務網”進行網上報名登記,個別新生需提供材料現場核驗(相關材料見附件 3、附件 4)。每位學生填報一所公辦學校,可以兼報區內民辦學校及招生區域包含洞頭的區外民辦學校,民辦學校最多可報 2 所;參與第一輪未完成招生計劃數民辦學校補招的學生,每人限報 1 所。
(二)小學新生報名登記時間:6月2日至6月30日(民辦小學報名時間為6月2日—6月4日)。
(三)初中新生報名登記時間:6月1日至6月30日(民辦初中報名時間為6月1日—6月3日)。
非溫州市戶籍和不在溫州市小學就讀的適齡少年,需在6月30日前(民辦初中需在6月1日—6月3日期間)將相關材料送報名登記學校審核。
(四)適齡兒童(少年)戶籍遷入施教區時間及房屋產權證明有效時間截止到2021年5月1日。戶籍于2021年5月1 日之后遷入的學齡兒童和未按規定時間報名的施教區戶籍適齡兒童(少年)由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
六、招生計劃
學校
2021年招生計劃
學校
2021年招生計劃
班級數
學生數
班級數
學生數
實驗小學教育集團華中校區(實驗小學)
7
310
海霞中學
6
240
實驗小學教育集團北沙校區(城關第二小學)
1
40
靈昆中學
5
225
城關小學教育集團城關校區(城關小學)
5
200
實驗中學
7
280
城關小學教育集團雙樸校區(城關第一小學)
2
80
霓嶼義務教育學校(初中)
3
120
東屏中心小學
3
120
元覺義務教育學校(初中)
1
45
靈昆第一小學
5
200
洞頭區第二中學
4
160
靈南小學
3
120
溫州市樂成寄宿中學(初中部)
10
480
大門鎮中心小學
3
120
霓嶼義務教育學校(小學)
2
80
元覺義務教育學校(小學)
1
40
鹿西中心小學
1
40
七、工作紀律
(一)加強組織宣傳
區教育局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教育科。各義務教育學校要根據本方案分別制定招生實施辦法(細則),并上報區教育局備案,核準后通過學校微信公眾號等途徑向社會公布,并要指定專人做好招生政策解釋和來訪接待工作。
各有關單位要深刻領會招生文件精神,堅持正確的導向,并做好廣泛宣傳引導工作,使招生政策家喻戶曉,人人皆知,爭取家長、社會的理解和支持。在招生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和困難要及時報告。
(二)嚴格招生程序
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要嚴格按照招生條件和招生程序及時安排組織招生工作,特別要嚴格把關入學條件和年齡,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建立學生電子學籍信息,確保本施教區適齡兒童(少年)和符合條件的新居民子女全部入學。小學不得招收不足齡兒童。
(三)建立督查制度
區教育局將聯合相關部門(單位)組織對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進行督查,一旦發現弄虛作假等違反招生文件精神的行為,將給予嚴肅處理。適齡兒童(少年)父母要為其所提供的材料真實性負責,凡提供虛假證明材料騙取入學資格的,一經查實,將予取消該校錄取資格,并予以通報;凡擅自修改或偽造戶籍、產權、社保、水電費發票等證明的,將通報公安等有關部門,嚴肅處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要堅決杜絕各種不正之風,以確保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招生工作信息全面公開,接受社會輿論監督。
八、招生咨詢(監督)電話
(一)咨詢電話:
區教育局招生辦公室(教育科):63482142、56723136。
實驗小學教育集團華中校區(實驗小學):59391878
城關小學教育集團城關校區(城關小學):56728653
城關小學教育集團雙樸校區(城關第一小學):56728920
實驗小學教育集團北沙校區(城關第二小學):56728176
東屏中心小學:56728152
大門鎮中心小學:56723505
鹿西中心小學:63415600
靈昆第一小學:55872523
靈南小學:86980197
海霞中學:56728807
實驗中學:56728710
洞頭區第二中學:59398969
靈昆中學:55875292
元覺義務教育學校:59389986
霓嶼義務教育學校:55895303
溫州市樂成寄宿中學:55895825
(二)監督舉報電話:
區紀委區監委派駐第一紀檢監察組:63388790
區教育局機關紀委:56723130
九、附注
本方案于之日開始施行,此前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規定同時廢止。
附件:1.洞頭區 2021年義務教育學校施教區劃分
2.洞頭區新居民居住地入學學校安排表
3.洞頭區2021年小學新生報名攜帶材料
4.洞頭區2021年初中新生報名攜帶材料一覽表
5.施教區對象提供房產證報名時出現的特殊情況的處理辦法
6.洞頭區實驗小學等五所學校招生政策相關規定
7.洞頭區 2021年義務教育招生工作行事歷
8.洞頭區2021年義務教育入學對象可報名民辦學校名單
附件1
洞頭區2021年義務教育學校公辦學校施教區劃分
學校
施教區
固定區域
自選區域
實驗小學教育集團華中校區(實驗小學)
新城社區、小樸社區、大樸村、三盤社區
小三盤村、九廳社區
城關小學教育集團城關校區(城關小學)
嶺背社區、上新社區、城中社區、銀海社區、后寮村、寮頂村;打水鞍社區和風門社區(原行政村戶籍且持有村股份合作社股權的居民子女)
城南社區(農齡股、人口股)、后坑村、岙仔村
東屏中心小學
東岙村、東岙頂村、中侖村、洞頭村、壟頭村、惠民村、南策村、大瞿村、半屏社區
后坑村、岙仔村
城關小學教育集團雙樸校區(城關第一小學)
九仙村、東郊村、白迭村、隔頭村、打水鞍社區(部分)、風門社區(部分)、小長坑村、大長坑村、城南社區(部分)
城南社區(農齡股、人口股)、小三盤村、后坑村
實驗小學教育集團北沙校區(城關第二小學)
大王殿村、雙壟村、東沙村、鴿尾礁村、海霞村、柴岙村、
九廳社區、岙仔村
靈昆第一小學
靈昆居委會、周宅村、北段村、九村、葉先村、王相村、沙塘村
甌江口新區
靈南小學
雙昆村、上巖頭村、海思村
甌江口新區
大門鎮中心小學
大門鎮所轄村居
/
霓嶼義務教育學校(小學)
霓嶼街道所轄村居
/
元覺義務教育學校(小學)
元覺街道所轄村居
/
鹿西中心小學
鹿西鄉所轄村居
/
海霞中學
城南社區、城中社區、銀海社區、嶺背社區、上新社區、新城社區、打水鞍社區、風門社區、小三盤村
小樸社區、大樸村、九廳社區(有空余學額時面向這三個社區<村>招生)
靈昆中學
靈昆街道各村居、甌江口產業集聚區
/
實驗中學
東屏街道所轄村居;小長坑村、九仙村、隔頭村、東郊村、大長坑村、白迭村;柴岙村、大王殿村、東沙村、鴿尾礁村、雙壟村、海霞村;三盤社區。
小樸社區、大樸村、九廳社區。
霓嶼義務教育學校(初中)
霓嶼街道各村居
/
元覺義務教育學校(初中)
元覺街道各村居
/
洞頭區第二中學
大門鎮各村居、鹿西鄉各村居
/
附件2
洞頭區2021年新居民居住地學校安排表
學校
居住地
城關小學教育集團雙樸校區(城關第一小學)
城中社區、銀海社區、城南社區、上新社區(部分)、新城社區(部分)、小樸社區、小長坑村、九仙村、隔頭村、東郊村、大樸村、大長坑村、白迭村、小三盤村、打水鞍社區、風門社區。
實驗小學教育集團北沙校區(城關第二小學)
嶺背社區(部分)、新城社區(部分)、上新社區(部分)、柴岙村、大王殿村、東沙村、鴿尾礁村、九廳社區、雙壟村、海霞村、三盤社區。
靈昆第一小學
周宅村、北段村、九村、葉先村、沙塘村、王相村、甌江口新區
靈南小學
雙昆村、上巖頭村、海思村、甌江口新區
東屏中心小學
嶺背社區(部分);東屏街道所轄村居(社區)。
大門鎮中心小學
大門鎮所轄村居(社區)
霓嶼義務教育學校(小學)
霓嶼街道所轄村居(社區)
元覺義務教育學校(小學)
元覺街道所轄村居
鹿西中心小學
鹿西鄉所轄村居
靈昆中學
靈昆街道各村居、甌江口新區
實驗中學
東屏街道各村居;北岙街道各社區(村居)
霓嶼義務教育學校(初中)
霓嶼街道各村居
元覺義務教育學校(初中)
元覺街道各村居
洞頭區第二中學
大門鎮各村居、鹿西鄉各村居
附件3
洞頭區2021年小學新生報名上傳材料
序號
對 象
報名上傳材料
備注
1
施教區戶籍的學齡兒童
1.戶口簿;2.父母或本人房產證(不動產權證)。
2
父母或本人在施教區有房產的學齡兒童
1.戶口簿;2.父母或本人房產證(不動產權證)。
3
華僑、華人子女
1.父母原籍戶口證明;2.洞頭區僑辦證明;3.現監護人公證材料;4.現監護人戶口簿;5.兒童本人的戶口簿或護照。
4
政策照顧對象子女
1.戶口簿;2.父母獲獎等有效證件;軍人子女提供軍官證件(或現役軍人證明)。
到教育局招生辦公室(教育科)登記并提交材料。
5
新居民子女
1.戶口簿;2.在洞頭區居住且有穩定住所證明;3.其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在洞頭區用人單位簽訂或勞動部門備案認可的勞動合同(或取得營業執照);4.社保材料(就讀靈昆街道小學需提供)。
居住地施教區學校班額已滿時由教育局統籌安排。
備注:個別學生上傳材料需現場核驗,請根據學校通知,攜帶相關材料到學校現場核驗。
附件4
洞頭區2021年初中新生報名上傳材料
序號
對 象
報 名 材 料
備注1
備注2
1
施教區戶籍的學齡兒童少年
1.戶口簿。
六年級在洞頭區外小學畢業班就讀的學生,還需提供六年級下冊素質報告單。
2
父母或本人在施教區有房產的學齡兒童少年
1.戶口簿;2.父母或本人房產證(不動產權證)。
3
華僑、華人子女
1.父母原籍戶口證明;2.洞頭區僑辦證明;3.現監護人公證材料;4.現監護人戶口簿;5.兒童少年本人的戶口簿或護照。
4
政策照顧對象子女
1.戶口簿;2.父母獲獎等有效證件;軍人子女提供軍官證件(或現役軍人證明)。
到教育局招生辦公室(教育科)登記并提交材料。
5
新居民子女
1.戶口簿;2.在洞頭區居住且有穩定住所證明;3.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在洞頭區用人單位簽訂或勞動部門備案認可的勞動合同(或取得工商執照);4.社保材料(就讀靈昆街道初中需提供)。
備注:個別學生上傳材料需現場核驗,請根據學校通知,攜帶相關材料到學校現場核驗。
附件5
施教區對象提供不動產權證報名時出現的特殊情況的處理辦法
1.不動產權人為學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且學生及其父母雙方戶口與上述房屋產權人在一起,學生父母又確無其他住房的(需提供無房產證明、實際居住情況與房產地址一致的證明),可持上述不動產權證報名。
2.不動產權證在抵押的,可憑不動產登記服務中心出具的不動產權證明代替房產證報名;不動產權證未辦理或正在辦理的,可憑住建局出具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登記(或憑房開公司的購房合同及發票)報名;屬民間契約、協議或公證類的不能作為入學的不動產權依據。
3.因重點工程建設被拆遷安置的,可用拆遷安置協議書代替協議書中的安置房房產證報名。
4.房屋產權與他人共有的,其份額占比不得少于50%。
5.非住宅用途的房產、不動產權證登記為住宅用房而實際不是用于居住的均不能作為入學報名依據。
6.上述情況之外的,提交區教育局黨委會研究決定。
附件6
洞頭區實驗小學等五所學校招生政策相關規定
一、洞頭區實驗小學招生政策相關規定
(一)招生批次
第一批:政策照顧對象子女;
第二批:戶籍與房產均在施教區,且戶籍地址與房產證(或不動產證)地址一致的適齡兒童。
第三批:戶籍在施教區的適齡兒童。
第四批:父母或本人在施教區有房產證(或不動產證)的適齡兒童。
以下情況應向學校提交實際居住的有關證明材料(包括電費收據、電視費收據、水費收據等原始憑據):房屋建筑面積在60平方米(含)之內;房屋產權與他人共有的,其份額占比不少于50%,但份額房屋建筑面積在60平方米(含)之內的。
2021年起,同一套房產3周年內安排一戶產權人子女就讀。
(二)招生辦法
當第一、二批次報名人數不超過招生計劃數時,第二批次學生全部錄取。當第一、二批次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時,第二批次學生根據“住、戶一致優先”的統籌辦法,實施以不動產證和戶籍登記時間分別距離限定截止時間的月份提前數相加,從大到小排列順序予以錄取(月數相同時,按天數從大到小排列順序錄取;天數相同時,按戶籍遷入時間先后錄取);如有空余學額,按戶籍登記時間先后順序依次錄取只有戶籍的學生;如還有空余學額,根據不動產證辦理時間先后順序依次錄取第四批次學生,錄滿為止。未能錄取的學生由教育局統籌安排。
二、洞頭區城關小學招生政策相關規定
第一批:政策照顧對象子女;
第二批:戶籍在施教區的適齡兒童;
第三批:父母或本人在施教區有房產證(或不動產證)的適齡兒童。
2022年起,第二批為戶籍與房產均在施教區,且戶籍地址與房產證(或不動產證)地址一致的適齡兒童;第三批為戶籍在施教區的適齡兒童;第四批為父母或本人在施教區有房產證(或不動產證)的適齡兒童。
三、洞頭區靈昆第一小學招生政策相關規定
(一)招生批次
第一批:戶口在靈昆居委會、周宅村、北段村、九村、葉先村、沙塘村、王相村的適齡兒童。
第二批:父母一方戶口在以上村居的適齡兒童;父母在以上村居有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的適齡兒童;父母在甌江口有房產的業主子女;父母在以上村居內辦企業的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
第三批:居住在以上村居及甌江口新區符合條件的新居民子女。(居住在甌江口新區的新居民子女,由其父母所在企業匯總后報甌江口產業集聚區社會事物管理局)。
(二)招生辦法
當第一、二批次報名人數不超過招生計劃數時,第二批次學生全部錄取。當第一、二批次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時,由洞頭區教育局會同甌江口社會事務管理局統籌安排第二批次學生。如還有空余學額,再統籌安排第三批次學生。
四、洞頭區靈南小學招生政策相關規定
(一)招生批次
第一批:戶口在雙昆村、上巖頭村、海思村的適齡兒童。
第二批:父母一方戶口在以上村居的適齡兒童;父母在以上村居內有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的適齡兒童;父母在甌江口有房產的業主子女;父母在以上村居內辦企業的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
第三批:居住在以上村居及甌江口新區符合條件的新居民子女。(居住在甌江口新區的新居民子女,由其父母所在企業匯總后報甌江口產業集聚區社會事務管理局)。
(二)招生辦法
當第一、二批次報名人數不超過招生計劃數時,第二批次學生全部錄取。當第一、二批次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時,由洞頭區教育局會同甌江口社會事務管理局統籌安排第二批次學生。如還有空余學額,再統籌安排第三批次學生。
五、洞頭區海霞中學招生政策相關規定
第一批:政策照顧對象子女;
第二批:戶籍在施教區的適齡兒童;
第三批:父母或本人在施教區有房產證(或不動產證)的適齡兒童。
以上批次招生后,若有空余學額,可招錄戶籍在小樸社區、大樸村、九廳社區的適齡兒童(少年),空余學額不足的,通過搖號錄取。
附件7
洞頭區2021年義務教育招生工作行事歷
時間
事項
5月29日前
民辦學校優待、照顧對象登記、資格審核
5月31日前
優待、照顧對象錄取對象名單導入系統并鎖定
5月31日前
對接公證處確認搖號公證相關事項
6月1-3日(9:00—21:00)
公、民辦學校網絡報名(初中)
6月2-4日(9:00—21:00)
公、民辦學校網絡報名(小學)
6月9日前
第一輪民辦學校報名對象資格審核、公示
6月10日
第一輪民辦學校錄取(初中)
6月11日
第一輪民辦學校錄取(小學)
6月11-12日
第一輪民辦學校錄取繳費確認(初中)
6月12-13日
第一輪民辦學校錄取繳費確認(小學)
6月13-14日
第一輪民辦學校錄取后空余學額補錄(初中)
6月14-15日
第一輪民辦學校錄取后空余學額補錄(小學)
6月16日
第二輪補招民辦學校申請
6月17日
第二輪補招民辦學校名單公布
6月18-19日(9:00—21:00)
第二輪補招民辦學校報名(小學、初中)
6月21—22日
第二輪補招民辦學校報名對象資格審核
6月23日
第二輪補招民辦學校錄取
6月24日
第二輪補招民辦學校錄取繳費確認
6月30日(截止下午5:00)
公辦學校網上報名截止
7月底前
完成公民辦學校招生錄取
8月20日前
各校完成入學通知書發放
9月初
公民辦學校同步注冊學籍
附件8
洞頭區2021年義務教育入學對象可報名民辦學校名單
序號
類別
學校
招生范圍
1
市批區管初中
(1所)
溫州市樂成寄宿中學
洞頭區、鹿城區
2
市批市管初中
(4 所)
溫州外國語學校
市區(含洞頭區)
3
北大新世紀溫州附屬學校
市區(含洞頭區)
4
溫州英才學校
市區(含洞頭區)
5
溫州東甌中學
市區(含洞頭區)
6
市批市管小學
(3所)
溫州外國語小學
市區(含洞頭區)
7
北大新世紀溫州附屬學校(小學部)
市區(含洞頭區)
8
溫州英才學校(小學部)
市區(含洞頭區)
論文摘要:通過對高師本科小學教育專業實踐教學現狀的分析與思考,發現其存在的主要問題:對實踐教學認識及定位的偏頗;課程設置不合理;支持系統不健全等。在學生的實踐能力培養方面進行了全面而有益的探索,創新實踐教學對策,形成了一套有別于傳統師范的更為科學合理、更具實踐性和發展性、更符合小學教育專業特點的特色實踐教學模式。
在中國,高師本科小學教育專業自1998年始,由南京師范大學首創開辦本科層次師資培養。至今在全國共有百余所高校設置了小學教育專業。雖然它已走過十來年的建設歷程,取得了突破性進展,但在小學教育納入到高師教育體系后,該專業的人才培養、課程設置等方面仍處于探索階段。在本科層次的小學教育專業中,人們對實踐教學的重視程度不夠,“師范性”處于下風,實踐教學處于次要地位,對實踐教學的理解也存在偏頗,在實踐教學課程體系的設置中還存在著諸多問題。對這些問題進行深入研究,找出創新實踐教學模式的主要對策,對今后高師本科小學教育專業實踐教學的發展及專業課程體系的設置都具有重要意義。
一、實踐教學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對實踐教學認識及定位的偏頗
關于教師的實踐能力培養,有相當一部分人認為教育實踐就是實踐教學。事實上,實踐教學不是簡單的操作練習、技能訓練,也不僅指教育見習、實習。實踐教學與教育實踐是兩個不同的概念,教育實踐是實踐教學的一個組成部分,而實踐教學所包含的內容則更加廣泛。實踐教學是相對于理論教學而言的,二者是教師教育中師范性培養的重要組成。實踐教學的對象是師范生,而從學生的角度出發,實踐教學就是實踐學習。
(二)實踐教學課程設置不合理
1.課時數有限,且安排不合理。目前,實踐教學的課時數在高師教育中的比重十分有限。課程比例失調使得師范生整體的專業素質出現缺口,普遍表現為只掌握理論,而教學實踐技能較差。而僅有的教育見習、實習,時間和次數也十分有限,每次時間短且安排分散,學生往往學不到什么實踐就結束了,實踐教學成了鑲嵌在其他課程中的點綴。對于最后一次時間較長的畢業實習,很多學生也因為面臨找工作而使實習得不到保證。在四年的學習中,真正的實踐教學課時數嚴重不足。
2.課程形式、內容較為單一。在現有的實踐教學中,實踐教學被簡單地認為教育實踐,而教育實踐又被簡單地認為教育見習、實習,任務只限于課堂教學和班主任工作,而對于教師科研、家訪、教育行政、教育調查、教研活動等針對小學教師培養特色來設計和加工的成分被極大地忽視了。實踐教學形式和內容單一,使得師范生無法掌握全面的教師教育技能,教師的實踐能力、科研能力及創新能力都受到影響。
(三)實踐教學支撐系統不夠健全
1.實踐教學“無處去”。除了校內實踐教學活動外,實踐教學活動的開展主要是在實踐基地小學。而學生要獲得關于小學的全面體驗,這就必然要注意實踐基地的選取和開發。目前,實踐基地普遍較少,類型單一且沒有建立密切的聯系,這都不利于實踐教學的開展,出現了實踐“無處去”的現象且實踐活動很難深入。
2.實踐教學“無人教”。很多時候,學生在實踐基地的實踐活動都是孤軍奮戰,雖然高校和小學都安排了指導教師,但沒有真正發揮指導的作用,出現了實踐教學 “無人教”的現象。一方面,高校的指導教師要忙于教學及科研工作,基本沒有時間到實習學校指導學生實踐;另一方面,雖然實習學校都會為每一名實習生安排專門的指導教師,但由于這些教師大多忙于備課、教學、管理班級等,實習生得到的指導也是十分有限的。
二、創新實踐教學的主要對策
(一)更新觀念,構建實踐教學體系
實踐教學是高師教育和教學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通過實踐教學,不僅要使學生受到教育及教學工作的鍛煉,加深對專業基礎知識和教育理論知識的理解,而且要培養他們從事教育工作的優良品德和教師的職業技能,為將來從事教師工作打下堅實的基礎。因此,在廣泛調研和論證的基礎上重新審視并創新了實踐教學,在傳統教育見習、實習、畢業論文等實踐教學環節的基礎上,確立了校內與校外、課內與課外相結合的大實踐全程教學觀;增加了綜合實踐、專業技能訓練與測試、模擬教學等實踐教學環節;形成了具有鮮明特色的由綜合實踐-實驗教學-技能訓練-教育見習、實習-課題研究五個環節組成的實踐教學模式。同時,體現了全程性——實踐教學四年不斷線;階段性——五個環節分成五個相對獨立的階段,每個階段都有相應的時間保證和階段目標、定位、內容、要求、指導、管理及考核;完整性——五個環節都是相對獨立的一塊,但它們相互間有內在聯系,構成了一個有機的整體;遞進性——五個環節依次排序,有前后順序關系,使實踐教學由淺入深,逐步推進。同時,這種實踐教學模式具有以下三個明顯的特點:(1)從教能力訓練模擬化。通過微格教學培訓和強化實踐訓練兩個途徑,讓學生掌握多種教學技能,提高學生的從教能力。(2)教師角色體驗全程化。將教育見習、實習安排全程化,四年不斷線,要求學生長期與實踐教學基地教師結對,參與實踐基地的教學研究活動,形成見習-實習-研習一體化的教育實踐模式。(3)專業技能訓練項目化。在人才培養方案中設置“教師職業技能訓練測試項目”,實施“教師職業技能考證制度”。
(二)創新形式,豐富實踐教學內容
1.開設綜合實踐活動課程。綜合實踐活動課程對能力培養具有獨特的價值。在調研中,許多小學校長有這樣一個共識,如今小學非常缺乏活動課程教師,小學教師指導學生開展專題性的德育活動、科技活動、文體活動、勞技活動等方面的能力非常缺乏。可見,高師強化活動課程,不僅對學生專業能力和創造能力培養極為重要,而且為他們提高日后到小學開設活動課的能力也是非常有利的。
2.開設藝術實踐課程。藝術素養在現代小學教師的培養中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小學教師的勞動充滿創新性,對藝術修養要求很高。很多優秀的小學教師教育教學之所以能給人以美的享受,深深地吸引學生,就得益于他們良好的藝術素養。所以在高師增強藝術實踐課程既是培養高素質人才的需要,更能滿足小學生對藝術教育的強烈期盼。
3.開發學校隱性課程。充分發揮隱性課程對學生能力培養的積極作用。倡導學生在學校的各種社團文化活動尤其是專業性活動的組織、運行過程中,在生活、學習環境的建設過程中,發揮主觀能動性、創造性,有意識地培養自己的組織、交際、協調、創業、具體操作等方面能力。
(三)設置項目,形成實踐教學特色
為實現小學教育專業的培養目標,保證質量,確保學生具有廣博的科學文化基礎知識,掌握先進的現代教育理論,必須使學生練就扎實、有效的教師職業技能。為此,在廣泛調研、論證及繼承優良傳統的基礎上,在高師本科小學教育專業人才培養方案中設置“教師職業技能訓練測試項目”,實施“教師職業技能考證制度”,把專業核心能力分解為若干專業技能測試項目,要求學生在規定的學期完成各項測試,使專業技能顯性化、專業技能訓練具體化。確定普通話、朗讀與演講、鋼筆字、粉筆字、課件制作、說課與講課、鋼琴彈唱、班隊活動為必考項目;毛筆字、應用文寫作、美術字、口令與隊列、簡筆畫、鋼琴或其他樂器、黑板報設計、書法藝術、說課、圖案或素描、舞蹈或唱歌、兒童想象畫等為選考項目。制定了考核標準,每學期統一安排考核時間,把考核結果與小學教師資格證書的取得相掛鉤。
(四)建立基地,提升實踐教學效能
為了使小學教育專業實踐教學模式的順利實施,在農村小學、城鎮小學、市區小學、民辦小學和特殊學校等五類不同類型學校中選取部分作為實踐基地。學生從入學到畢業,定期安排到基地開展各種教育教學實踐活動。從教育見習、認識性實習、規范性實習或頂崗實習到畢業實習,四年不斷線,基地成為學生了解學情、校情,領會小學教師所需要的素質要求、知識和能力結構,全面提升專業技能的舞臺。同時,充分利用基地小學的教育教學資源,要求每位學生與基地小學的教師開展“師徒結對”活動。從第二學期開始至畢業,學校將有組織、有步驟地為每位學生聯系一名基地小學的優秀教師作為校外指導老師,進行“師徒結對”活動,每位指導教師帶3—5 名學生,每學期對“師徒結對”進行考核。整個過程分為觀摩、協助、體驗、模仿、總結等五個環節。
“師徒結對”活動為小學教育專業的學生熟悉小學教育、接觸兒童提供了廣闊舞臺,它是對舊的實踐教學模式的一種創新,它強調“做中學”;強調教學技藝的模仿與培育;強調與指導教師的合作與交流;強調對所學的教育教學理論的深化與建構;強調對自己的教學行為的分析與反思。實踐證明,“師徒結對”活動充分體現了小學教育專業的特點,是小學教師專業化培養的一種有益嘗試。
結束語
小學教師教育納入到了高師教育體系,但目前尚處于實踐探索階段,缺乏經驗,在小學教師培養方面還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如何將這些問題合理解決,提出可行方案,還需不斷深入地進行探索與研究。實踐教學是小學教師培養的一部分,其發展必然依托于整個專業的發展,必須把它放在一個整體下進行研究。只有專業的各方面不斷完善、彼此促進,才能最終促進高師本科小學教育專業的發展完善,從而提高小學教師的培養水平和專業化水平。
參考文獻
[1] 倪小敏.實踐取向:職前教師教育模式和重構[J].教師教育研究,2010,(1):22.
[2] 黃俊.課程設置之于實踐的探索[J].湖北第二師范學院學報,2009,(11):118.
一西部農村教育的困境
近年來,隨著小康社會建設的不斷深入,我國農村教育事業獲得了較快的發展,與此同時,農村稅費改革的實施和“分級負責,以縣為主”的農村義務教育管理體制的推行,廣大農村尤其是西部地區農村教育卻又面臨著一些新問題、新矛盾。以川北南充市為例,目前農村教育發展面臨如下一些困境。
1中小學學生大幅度減少.辦學規模萎縮
2005年,南充市共有小學3660所,其中農村教育部門和集體辦小學2718所,民辦小學630所;全市小學共14218個班,其中農村小學9593個班;城市(縣城)小學平均班額57人,農村小學平均班額35人;全市小學在校生603158人,其中農村小學在校生338629人,占全市小學在校生的56%。普通中學共有556所,其中教育部門和集體辦農村普通中學279所,包括完全中學2所,初級中學27所,九年一貫制學校250所。農村民辦普通中學8所,其中,初級中學2所,九年一貫制學校6所。全市普通中學共有7448個班,其中農村初中班1999個,高中班47個。初級中學在校學生319414人,其中農村初中在校學生106438人,占全市初級中學在校學生的33%:普通高中在校學生132076人,其中農村高中在校生2952人,僅占全市普通高中在校生大小的2%。據南充市年初統計:農村小學生、農村普通中學生、農村普通高中生分別為338629人、106438人、2952人,分別減少117983人(含畢業57440人)、42170人(含畢業33144人)、1343人(含畢業804人),全市撤并530個學校點。由此可見,農村學生減少數量較大,辦學規模逐漸萎縮。
2教師隊伍整體素質不高.學歷達標率偏低
2005年,南充市小學教職工27073人,專任教師25259人,代課教師1476人,兼任教師73人。其中,農村小學教職工14362人,專任教師13676人,代課教師1080人,兼任教師36人,農村小學減少教師2517人。南充市小學專任教師學歷達標率為97.20%,其中,農村小學專任教師本科學歷者170人,專科學歷者4587人,高中學歷者8322人,高中以下學歷者597人,農村小學專任教師占全市小學專任教師的54%,學歷達標率僅為35%。普通中學專任教師23658人,代課教師529人,兼任教師61人。其中,農村普通中學專任教師6671人,代課教師191人,兼任教師5人。農村普通中學專任教師僅占全市普通中學專任教師的28%,農村普通中學代課教師占全市普通中學代課教師的36%。普通高中教師學歷達標率為69.30%,普通初中教師學歷達標率為90.76%。其中,農村普通高中專任教師本科學歷者38人,專科學歷者78人,學歷達標率為33%;農村普通初中專任教師研究生畢業者5人,本科學歷者914人,專科學歷者4718人,高中學歷者908人,高中以下學歷者10人,學歷達標率為86%。
3辦學條件艱苦。學校危房改造任務艱巨
2005年,南充市農村小學占地面積4092195m。、校舍建筑面積1285832m2、教學及輔助用房面積830967m2、行政用房面積67662m2,分別占全市小學上述辦學條件的67%、61%、65%和52%;南充市農村初中上述辦學條件的面積分別為293184m2、1024803m2、414121m2、45169mz,分別占全市上述辦學條件面積的52%、48%、51%和4096;南充市農村普通高中上述辦學條件的面積分別為134691m2、34963m2、8588m2、2168m2,分別占全市普通高中上述辦學條件面積的4%、2%、2%和2%。小學體育運動場面積達標學校87所,其中農村小學23所,僅占達標學校的26%;體育器械配備達標學校80所,其中農村小學19所,占達標學校的24%:音樂器械配備達標學校75所,其中農村小學15所,占達標學校的20%;建立校園網學校69所,其中農村小學13所,占建立校園網學校的19%。各類學校危房面積156122m2,其中農村普通中學危房面積35016m2,當年新增36532m2;農村小學危房48741m2,當年新增9926m2。
4學生輟學率居高不下。教育質量難以保證
2005年,南充市小學在校生603158人,輟學7742人,輟學率為1.28%;而農村小學輟學30418人,輟學率約為9%,遠遠高于全市小學輟學率。南充市普通初中在校生319414人,輟學13061人,輟學率為4.08%:而農村初中輟學7059人,輟學率約為7%,亦高于全市普通初中的輟學率。農村小學專任教師13676人,其中具有中學高級職稱者14人、小學高級職稱者6054人、小學一級職稱者5570人、小學二級職稱者668人、小學三級職稱者28人,未評職稱的小學教師1342人;農村普通中學專任教師6671人,其中具有中學高級職稱者79人、中學一級職稱者2127人、中學二級職稱者3656人、中學三級職稱者47人,未評職稱者338人(其中初中未評職稱者331人、高中未評職稱者7人)。農村小學高級職稱教師的比例約為44%,農村普通中學高級職稱教師的比例約為1%,具有高級職稱的教師所占比例太低。農村小學、初中、高中專任教師的學歷達標率分別為35%、86%、33%,均低于全市小學、初中、高中專任教師的學歷達標率(分別為97.20%、90.70%和69.30%)。農村教師隊伍高級職稱的比例、學歷達標率偏低,骨干教師數量尤其偏少且不穩定。隨著當前我國城市經濟結構調整的加速進行,農村大量勞動力向城市轉移,使得農村流動兒童與留守兒童的教育問題日益突出。2005年,南充市義務教育階段“留守學生”43萬人,約占農村學生74.4萬人的57%。國家級貧困縣儀隴縣“留守學生”為10萬人,占62.99%,嘉陵區“留守學生”所占比例亦高達63%。
二西部農村教育的出路
深化農村教育改革,促進城鄉教育均衡協調發展,必須以科學發展觀統領教育工作的全局,認真貫徹落實教育部《關于進一步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若干意見》的精神,努力辦好讓人民滿意的教育,加快農村教育城市化、城市教育現代化、城鄉教育均衡化發展的進程。
l進一步鞏固義務教育成果
我國西部農村教育的根本出路在改革。以川北南充市為例,為深化農村教育改革,促進城鄉教育均衡協調發展,2005年,南充市全面貫徹科學發展觀,努力發展農村義務教育,認真落實“兩免一補”政策,42.90萬貧困學生獲得免費教科書,38.70萬貧困學生免交雜費,“兩免”資金達9061.30萬元;全市新建學生公寓10.10萬平方米,寄宿學生達50萬人:有效地開展貧困學生資助工作,市政府《關于資助特困家庭子女入學的通知》得到落實,農村義務教育成果進一步鞏固。從長遠來看,鞏固我國西部農村義務教育成果,必須從傳統的“人民教育人民辦”轉向“人民教育政府辦”,按照“明確各級責任,中央地方共擔,加大財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分步組織實施”的原則,將農村義務教育全面納入各級政府公共財政保障范圍,建立中央和地方分項目、按比例分擔的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創新農村義務教育融資體制,通過“校銀”合作、校企聯合辦學、國有民辦、民辦公助等融資模式,發揮融資體制在發展農村義務教育中的作用,確保農村中小學教職工工資按時足額發放,確保農村中小學日常運轉所需的公用經費,確保農村學校危房改造和校舍建設,確保農村貧困學生能夠獲得政府的資助,確保學校圖書、儀器等辦學條件能夠達到基本要求。同時,要注重發揮優質教育資源的市場功能,以盤活農村教育資源。增加對農村職業教育、農村勞動力培訓和掃盲教育的經費投入,使全體農村孩子能夠享受到由國家法律規定的九年制義務教育的基本公共服務,從而使廣大農村人口素質得到根本性提升。
2著力提升教師的素質
深化農村教育改革,提升教師素質是關鍵。從川北南充市的實踐看,2005年,南充市不斷創新工作舉措,深化辦學體制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行教職工全員聘任制,積極改革分配制度,實施中小學校長“公推公選”制度,加強師德師風建設,強化教師繼續教育培訓,全市小學、初中、高中教師學歷合格率分別達到97.20%、90.70%、69.30%。教師隊伍結構有了明顯改善,高中、初中、小學教師45歲以下者占教師總數的比例分別為83.20%、86.42%、69.50%。具有高級職稱的教師中,45歲以下者所占的比例較2004年有較大幅度的提高。從總體上看,教師隊伍建設取得了較大成就,但就農村教師隊伍整體素質而言,正如前文所述,情況并不容樂觀。為此,著力提升農村中小學教師隊伍素質,必須全面落實縣級政府對教育發展規劃、經費安排使用、教師與校長人事聘用等統籌管理的責任,制訂適合農村實際的義務教育人事制度,建立城市學校與農村學校教師雙向流動制度,實行城市中小學教師的“農村服務期制”和農村教師定期到城市學校的“學習進修制”。鼓勵更多的教師到農村第一線從事教育教學工作,提高農村學校的師資力量和教學水平。以農村學校為單位,核定教師編制,修改教師編制制度,規范代課教師制度,出臺流入地對流出地農村教師流失補償規則,放寬教師職務評聘制度,強化農村教師隊伍管理的制度重建,實施“農村教師素質教育工程”,積極支持鄉村優秀骨干教師參評特級教師和入選中小學骨干教師培訓計劃并給予政策傾斜。
3不斷改善辦學條件
實現農村教育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改善辦學條件是保障。川北南充市對此作出了極大的努力,2005年,該市加大中小學危房改造的力度,市財政投入專項資金100萬元,縣財政投入專項資金3000多萬元,改造中小學危房19.60萬平方米;深化中小學后勤社會化改革,因地制宜地開展勤工儉學活動;規范教育收費工作,切實減輕學生家庭的負擔;認真抓好教育安全穩定,營造良好的育人環境,辦好讓人民滿意的教育。盡管如此,目前我國西部地區農村辦學條件仍然十分艱苦,為此,必須按照城鄉教育一體化的要求,制訂農村標準化辦學制度,加大農村中小學布局結構調整的力度,進一步優化教育資源,促進城鄉教育均衡、協調發展。引導周圍農村學生向中心城鎮聚集,做大做強“中心校”。實施薄弱學校改造工程,撤并辦學條件差、教學質量低的村級小學,擴大鄉鎮中小學的辦學規模,加快鄉鎮初中和山區寄宿制學校建設,繼續實施農村中小學危房改造工程,加強農村“留守兒童”的教育工作。通過結構調整,逐步形成高中在城鎮,初中、中心小學在集鎮,定點校在相對集中的中心村的新布局。
第一條本辦法適用于普通全日制公辦、民辦和進行辦學體制改革的完全小學(含九年一貫制學校的小學部)。教學點、簡易小學等其他初等教育學校參照執行,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為了加強學校管理,鞏固普及九年義務教育的成果,提高小學教育質量和辦學水平。
二、入學
第三條小學實行“按時免試、就近入學”制度。學校在新學年開始前一個月將服務區內適齡兒童登記造冊,報鄉鎮人民政府,市直小學報市教育局普教科審核。經當地人民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的小學最遲應在新學年始業前15天,將應接受義務教育兒童的入學通知書發給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
凡年滿6周歲(截至當年月日)的兒童,按就近入學的原則,憑實際常住戶口簿到當地教育行政部門規定的小學辦理入學手續后,即取得學籍。小學普及初等義務教育的服務區由當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規定。認定學生實際常住戶籍所在地應堅持學生戶籍所在地與法定監護人戶籍所在地相統一、學生戶籍所在地與實際常住地相統一的原則。小學一般不接受不足齡的兒童入學。
適齡兒童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報到入學者,必須在學校規定報到時間內申述理由,并持證明向學校請假。無故逾期一周不報到入學者,由學校報請地當地人民政府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依法對其父母或其他監護人進行批評教育或處罰,并責令其送子女入學。
第四條適齡兒童需要免入學、緩入學的,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提出申請,經鄉鎮人民政府(市直經市教育局普教科)批準,學校出具免入學和緩入學證明。因身體原因申請免入學、緩入學的,應當附具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指定的醫療機構的證明。緩入學期滿仍不能就學的,應當重新提出緩入學申請。
第五條凡年滿6周歲的流動兒童,其法定監護人在流入地居住并取得公安部門頒發的暫住證,同時取得就業證明或工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的,可由其法定監護人持戶籍所在鄉鎮(街道)戶籍證明和原就讀學校借讀聯系函(一年級新生入學需要戶籍所在地原指定就讀學校開具的聯系函)等材料,向流入地教育主管部門或學校申請借讀學校。
流出地教育主管部門和學校,要為流出學生建立并保留學籍。流出學生回流出地居住并要求回原學籍所在學校就讀,學校不得拒收。
流入地教育主管部門和學校要積極創造條件,招收符合條件的流動兒童入學借讀,并為借讀學生建立臨時學籍。
第六條小學應創造條件接收視力、聽力、智力等輕度殘疾兒童隨班就讀,并努力為其創造良好的教學環境。殘疾兒童隨班就讀的條件由當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制定。
第七條小學按40—45人編班。提倡有條件的地方開展小班教學。
小學入學分班應采取隨機分配的辦法進行,不得通過任何面試、筆試等方式為學生分配班級,更不得舉辦任何形式的重點班快慢班。
第八條小學新生入學后,學校要使用全省統一的學籍管理系統建立并管理學生檔案。
第九條學生學籍管理的號碼分為檔案號和學籍號,號碼實行全省統一編號。(參見附件四《省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籍號碼編制使用細則》)
三、考勤和綜合素質評定
第十條學生上課、自習、參加勞動實踐、社會實踐等各項活動都實行考勤。學生上學期間應按規定時間到校和離校。因故不能按時上課或參加學校組織的各項活動,必須請假,否則按曠課處理。對曠課和經常遲到、早退的學生,學校應及時了解情況,進行批評教育。
寄宿制學校應加強對寄宿學生的管理,實行寄宿生在校考勤制度,確保寄宿生在校安全。寄宿制學校要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實行寄宿生作息制度,確保學生足夠的休息和睡眠時間。
第十一條學校應按照課程計劃和課程標準(或教學大綱)的要求,遵循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的原則,通過多種形式,測評學生素質發展狀況。綜合素質評定包括學業成績的考核和操行的評定。采用“等級+特長+激勵性評語”的評價方式,實行素質報告單制度。學校要建立學生成長檔案,按學期向家長或其他監護人報告學生素質發展的全面情況,并征求對學校工作的意識。
第十二條學業成績的考核分為考試和考查兩種,成績實行等級制,按優秀、良好、及格、待定四個等級評定。低年級也可以在綜合測評學生素質發展的基礎上,采用無等級評定,以定性描述的方式呈現評價結果,用鼓勵性的語言描述學生的學業成績。學生學期成績按平時學習成績和考試或考查成績綜合評定;學年成績以第二學期成績為主評定。學業成績被評為待定等級的學生,應在下一學期開學時補考相應科目,并按補考后的成績確定等級,作為測評成績。
第十三條德育考查主要根據學生本人的思想品德和行為習慣及遵守小學生守則和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的情況等作出全面的鑒定;文化課考試側重學生掌握課程標準或教學大綱所規定的基礎知識、基本技能的情況和自學能力、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課外閱讀單獨設項考查,主要考查閱讀量;體育考查側重學生的身體素質、健康狀況、體育課和課外體育活動的質量;勞動課考查主要看學生的勞動態度、勞動紀律及掌握勞動知識和技能的情況;研究性學習和綜合實踐活動主要考查學生的創新精神、動手能力和實際處理問題的能力。有條件的學校每學年要進行一次學生體質健康檢查。
第十四條嚴格控制考試次數,取消期中考試。期末考試和畢業考試由學校命題(農村地區小學畢業考試可在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指導下由鄉鎮教育行政部門或中心小學命題),期末考試科目為語文和數學。畢業考試、考查科目由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確定。英語課以平時學習成績為主,期末考核采用等級制。學校不得將學生的考試成績排名次或張榜公布。
少數學業成績優異的學生,經學生申請、任課教師提名、學校批準,可以免予參加一門或幾門課程的考試。
第十五條學生操行一般用評語的方式評定。評語以激勵性評價為主,用全面的、發展的觀點反映學生德智體等方面的情況,并對學生具有教育、指導意義。評語由班主任擬稿,征求任課教師、少先隊干部意見,學校領導審定。操行評定的結果應填入綜合素質評定報告單,通知學生及其家長。
第十六條學生的學業成績和操行要記入學生檔案。
四、轉學和借讀
第十七條學生有下列理由之一者,準予轉學:家庭住址跨省、市、縣(區)、鄉(鎮)遷移;在市、縣的城區內或農村鄉(鎮)內家庭住址遷離原校服務區,且路途遠不能在原校學習;由公辦小學要求進入民辦小學或進行辦學體制改革的小學學習。
第十八條學生轉學須由學生家長或其他監護人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經轉出學校同意,家長持轉出學校函與轉入學校聯系,轉入學校同意接收后,應立即將復函函寄(或家長轉交)轉出學校,轉出學校收到復函后方可開具轉學證(跨省轉學除外)。經轉出地教育主管部門批準登記后,拷貝學生電子學籍檔案同紙質檔案一并交學生帶到轉入地教育管理部門,轉學申請和附件與轉學證明存根等一并存檔。學生監護人與轉入地教育主管部門或學校聯系,經轉入地教育主管部門審核批準,接收學生電子學籍檔案并為學生授予新的學籍號碼后,轉學學生憑原學校發給的轉學證、綜合素質評定報告單、家長單位證明和實際常住戶口簿到轉入學校辦理轉學手續。轉入學校收取學生檔案并按教育主管部門要求為其建立新學籍。
學生轉入或轉出均需統一上報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審核批準后辦理,農村小學報鄉鎮教育管理機構,市區(含三個辦事處、開發區)小學報市教育局普教科。認定學生轉出必須具備學生家長或監護人申請、轉入學校復函和轉學證存根。認定學生轉入,必須有轉學證。畢業年級不允許轉學。
跨省轉學的要及時發送和收取紙質《學生學籍表》。轉入我市的,要建立學生學籍電子檔案信息。
第十九條學校對符合轉入條件的學生應及時安排插班學習。對因轉入學校額已滿轉學確有困難的學生,市直由市教育局普教科、農村由鄉(鎮)教育管理機構(或鄉鎮中心小學)統一安排。凡轉學學生不能轉入他校者,原校應允許該生回校學習。
第二十條公辦學校一般不收借讀生。如學校學額許可,學生在服務區內有居住條件和監護人,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準予借讀:
1、父母雙方長期在國外工作,需由親屬照管的;
2、父母雙方從事野外或流動性較大的工作,需由親屬照管的;
3、父母雙方或一方不在學生戶口所在地工作,需隨父母居住的;
4、父母雙方均無法必履行或一方無法履行監護人職責,需由親屬撫養監護的。
5、流動兒童隨父母及其他監護人在流入地居住并取得公安部門頒發的暫住證,同時取得就業證明或工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的。
駐邊防和海島部隊干部、支邊干部、烈士的子女要求借讀的,應予以妥善安排;華僑、港澳臺籍同胞、在華工作的外籍專家的子女要求借讀的,應給予照顧;接受外國學生就讀按教育部《中小學接受外國學生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辦理。借讀學生收費標準應按國家有關要求執行。
第二十一條適齡兒童借讀,應向原戶籍所在地學校申請,報鄉鎮人民政府(市直報市教育局普教科)批準,同時憑父母或其監護人所在單位證明和原校開具的初等義務教育適齡兒童在外地入學批準書、綜合素質評定報告單(一年級新生免)及在所要借讀學校服務區內有居住條件的證明等向新居住地鄉鎮人民政府(市直向教育局普教科)申請借讀,由鄉鎮人民政府(市直的由普教科)協調安排借讀學校;或按新居地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的有關規定,持上述證明向住所附近上學提出申請,經學校同意后辦理借讀手續。學期中途一般不辦理借讀手續。借讀生的審批權限由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規定。
第二十二條適齡兒童、少年在新居地借讀入學注冊后,所在學校應為其建立臨時學籍,發給《接受外地初等義務教育適齡兒童入學注冊證明》,注冊證明由家長或其他監護人交(或由接受學校函寄)常住戶籍所在地的小學作為已入學憑證。未入學的,由戶籍所在地的學校報告當地政府,并協同依法對其家長或其他監護人進行動員或處罰。學校應建立服務區內流動人口的適齡子女登記制度。
第二十三條借讀學生完成初等義務教育規定年限的教育,可在借讀學校領取完成初等義務教育證書。
五、休學和復學
第二十四條因病需治療、休養,經鄉級以上醫院證明、學校核準者,或有其他正當理由者,經學校同意并報市教育局普教科核準后,將學生休學情況記入學生電子檔案方可辦理休學,由學校出具休學證。休學期限,一般不超過下一學年始業日期,屆時不能復學的,應再辦理審批手續。學生在一學期內,因病或特殊情況請假缺課時間超過三個月,跟班學習有困難,可根據具體情況給予休學,復學時學校可據其實際學歷程度并征求本人及家長或其他監護人意見后編入相應年級。
第二十五條在休學期間,其學籍予以保留,但不得轉入其他學校。休學期滿或休學期未滿請示復學者,持鄉級以上醫院康復證明,經學校審核批準后,可以復學。到期不辦理復學手續的,應動員其按時復學。畢業年級學生休學或復學均需報市教育局普教科核準。
六、退學、輟學
第二十六條小學屬義務教育階段,除因病或因故喪失學習能力者外,不允許學生退學。喪失學習能力必須退學的,其退學手續一律由市教育局普教科核準。
第二十七條小學應防止未受完規定年限義務教育的學生輟學。在校學生未經學校準假不到校,學校應及時進行家訪,查明原因,并采取適當措施,敦促其到校;經學校督促后,三日內仍不到校,學校應與其所在的村委會或居委會聯系,共同動員其到校;學生一周內還不到校,學校應報告鄉鎮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并配合有關部門,依法使其復學,做好鞏固工作。每個月底,學校應向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報告一次學生輟學情況,每一學期,學校應將學生輟學情況記入學籍表和學籍電子檔案,并報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七、升級、跳級
第二十八條小學實行年限教育,學生每學年末自然升入高一年級。
第二十九條小學取消留級制度。隨班就讀的輕度視力、聽力和智力等殘疾的學生應列為特殊教育學生,另行登記造冊,填寫特殊教育學生學籍表,并安排其到相應年級學習。
第三十條少數智力超常、操行優良、身體健康、參加高一年級考核學業成績優秀的學生,經學生本人和其監護人申請,學校可準其提前升入相應年級學習,同時報縣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由縣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確定其是否達到規定年限的義務教育。跳級應在學年度開學時進行。
八、畢業
第三十一條小學對修完規定年限,或經批準跳級,確已修完全部課程的學生,發給完成初等義務教育證書。少數智力超常、操行優良、身體健康、參加畢業考試成績優秀的學生,經本人和家長或其他監護人申請,報縣級教育主管部門批準后,學校可準予提前畢業,確定其達到了規定年限的義務教育。
九、獎勵和處分
第三十二條對德、智、體全面發展或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績的學生,應給予獎勵。獎勵等級可分班級獎、學校獎和上級領導部門獎。學生受到校級以上獎勵,應記入學籍表。學校每學年評選一次德、智、體等方面全面發展的“三好學生”。
第三十三條學生嚴重違反《小學生守則》或學校有關規章制度以及社會治安條例,屢教不改者,應給予處分。處分學生需由班主任提出,經校務會議討論、校長批準,并報教育主管部門備案。
處分分為警告、嚴重警告、記過三種。學校不得開除或勸退學生。對學生處分要事實清楚,要告知、允許學生申辯。學生處分不得張榜公布、不得召開學生大會宣布;學生對處分不服可以申訴。
學生在受處分后滿一學期,確定已改正錯誤,進步顯蓍者,經校務會議討論、校長批準,可以撤銷處分。處分撤消后,應及時將處分記錄從學生個人學籍檔案中撤出。
十、管理職能
第三十四條普通小學學籍管理由地方政府所屬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普通小學教育階段學校的學籍管理工作由教育主管部門負責組織、指導、檢查、處理。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都要指定專人負責學籍管理和從事學籍管理電子化工作。學校專門負責學籍管理的工作人員,要按照要求建立健全學生的電子檔案并妥善保存,不得擅自填寫、更改和公開學籍信息。學籍管理信息要按所授權限進行管理。學籍資料以學校為單位建檔、管理,鄉鎮教育管理部門或中心小學負責全鄉鎮學籍管理。各小學應及時、認真地填寫學生學籍登記表、健康檢查表、體育合格情況登記卡等,并將其作為學生學籍檔案,由教導處永久保存;學生學籍電子檔案應及時報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備案。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定報告單于新學期開學后由學校收回,存入學生學籍檔案。
學籍檔案實行全省統一表式,由市或縣(市、區)教育主管部門統一印制。具體要求由市教育主管部門確定。
學生學籍號一經編定,便不得變更,直至小學學段結束。除座位表外的各類表冊均應以學籍號為序。
學生姓名不得任意更改。確需更換,須持蓋有公安部門戶籍專用章的證明,到市教育局普教科辦理更名手續。
第三十五條學生學籍表、學籍注冊表均須在新生入學時建檔、造冊,由市教育局普教科驗印后一式三份,市教育行政部門、鄉鎮教育行政部門、學校各存一份。
各學校要確定專人負責學籍檔案的建設和管理,填寫要認真、及時、完整,資料應齊全、規范、準確。
第三十六條各校新生名冊及學生轉學、休學、復學、借讀等學籍變動情況應于新學年開學一個月內報市教育局普教科審批、備案。學生入學情況學年統計應與教育年度統計工作同步進行,在學年開學后一個月內進行。學期統計應在學期開學后一個月內匯兌上報教育主管部門備案。
借讀學生學籍由原學籍所在學校管理,借讀學校建立臨時學籍(內容同正式學籍),并注明借讀字樣,學生借讀終止時,轉原學籍所在學校登記、存檔。
學生轉學,由轉出地教育主管部門將學生個人學籍檔案直接交、郵寄或密封由學生自帶轉入地教育主管部門。
學校發生學生輟學、復學及轉學、借讀等情況,必須在一個月內報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備案。
第三十七條學生死亡、因故喪失學習能力的,由學校向教育主管部門提出報告(需附有關證明材料),教育主管部門批準后注銷其學籍,學校在學生電子檔案中注明并上報教育主管部門。
學校或教育主管部門所出具的紙質學籍材料,必須按規定加蓋學校和市教育主管部門公章方才生效。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為轉學、休學、借讀的學生涂改或重新制作學生學籍的有關信息和材料。
第三十八條任何學校均不得私自接收沒有學籍證明和轉學、借讀等手續的學生。
第三十九條學生或監護人不按本規定辦理有關手續,一經發現由有關學校和教育主管部門立即糾正處置。
學校和教育行政部門如有違反本規定行為,要查清事實,分清責任,對相關責任人予以教育幫助,情節嚴重的給予行政處分。
違反第三十七條規定的,要對學校法人代表和相關責任人做出行政處分。
民辦學校接收沒有入學、轉學、借讀手續學生的,視做管理混亂,教育行政部門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及實施條例等有關規定處理。
第四十條學生非正常死亡或發生重大事故,所在學校必須依據有關規定妥善處理,并立即向教育主管部門書面報告,同時在事件發生后24小時內上報省、市級教育行政部門。
第四十一條凡弄虛作假,亂開轉學證書、假初等義務教育證書、假三好學生證明、涂改學籍檔案的,對直接責任人應給予紀律處分,違法者要依法懲處。
第四十二條在執行本辦法過程中,各鄉(鎮)的教育管理機構和學校,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制訂相應的輔措施,但不能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和《小學管理規程》相抵觸,也不得違背本規定的基本原則。
第四十三條教育主管部門對學校的學籍管理工作要加強管理,及時總結分析,糾正和處理學籍管理中出現的問題。
十一、附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