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7-20 16: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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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耦合協調度模型的構建
在物理學中,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模塊體系或運動模式進行各種相互作用而產生影響的現象稱為耦合。它反映了系統由無序變為有序的過程,在這一過程中系統內部各子系統的元素之間相互依賴、協調互助,對系統的穩定起著重要作用,同時也影響了系統的特征形態與發展規律[7-9]。因此,通常采用耦合度對系統之間的協同作用進行度量。本文以金融創新與科技創新兩個子系統元素之間的相互影響程度定義了兩者之間的耦合度,并通過其大小來反映其協調程度[10]。1.建立功效函數衡量金融創新與科技創新對系統耦合協調發展所作的功效貢獻程度時,通常采用功效函數法。將金融創新與科技創新耦合系統的第i個子系統的綜合序參量設為變量ui(i=1,2,…,m),而對于第i個序參量的第j個指標對耦合系統的貢獻大小設為uij,其數值表示為Xij(i,j=1,2,…,m)。Aij、Bij是耦合系統穩定狀態時序參量的上、下限值。功效系數uij可表示為:正功效系數uij=(Xij-Bij)/(Aij-Bij);負功效系數uij=(Aij-Xij)/(Aij-Bij)。其中,uij取值范圍為[0,1],0表示最不滿意,而1表示最滿意。金融創新與科技創新作為兩個相互依存、互利共生的子系統,在計算其子系統間協調作用的總貢獻值時,可以采用集成方法論的方法,通常情況是以線性加權和法以及幾何平均法來實現,本文采用線性加權法。2.構建耦合度函數金融創新與科技創新的耦合狀態一般采用耦合度函數來表示[12-13],如式(1)所示;而金融創新與科技創新之間耦合作用的強度則用耦合度來表示。當耦合度較高時,說明兩者的耦合關系良好,子系統之間協調發展,共同推進系統演化;當耦合度較低時,說明子系統之間的耦合程度較低,沒有形成良好的互助關系,處于平行無交集的發展趨勢,對耦合系統的有序發展產生阻礙。3.構建耦合協調度函數在分析金融創新與科技創新時,通常考慮多種評價指標,并用其作為評價標準。但是,當系統整體呈現較高耦合水平時,其中各個評價指標間并非也處于相同高度的耦合狀態,可能存在較大的波動,即耦合度函數在反映金融創新與科技創新所構成的耦合系統的整體功效和協同效應方面失去解釋力[15]。要解決上述問題,則需建立耦合協調度函數,如式(3)所示,以此來衡量金融創新與科技創新兩者的協同程度。4.評價流程圖金融創新與科技創新耦合協調度的評價流程如圖2所示。
二、評價指標體系及權重確定方法
1.構建耦合協調度評價指標體系為了全面分析金融創新與科技創新之間的耦合協調程度,更好地反映兩者之間交融互動的條理性,本文遵照科學嚴謹、全面系統等原則建立了金融創新與科技創新耦合協調度評價指標體系,如表2所示。2.評價指標體系權重的計算方法在計算指標權重時,通常認為單純的主觀賦權法缺少權威性,具有偏差,因此,一般采用主觀與客觀相結合的方法。將專家意見法與熵值賦權法相結合,得出評價指標體系9個評價指標的權重,具體步驟如下:本文中給出了10個評價指標,用5個評分等級對指標的重要性進行衡量,分別是“不重要、比較不重要、重要、比較重要、非常重要”,通過20個專家的打分計算出各指標的權重,如表2所示。
三、實證應用
1.數據收集與整理根據耦合協調度指標體系,本文選取了遼寧省2003—2012年10年的金融創新與科技創新相關統計數據進行實證分析,初始數據如表3所示。2.結果分析通過耦合協調度評價模型,分別對金融創新序參量u1、科技創新序參量u2進行計算,并最終根據耦合協調度的計算公式求得Z值,結果如表4所示。同時,在構建耦合度協調函數時,根據遼寧省的實際情況定義了待定系數α=0.5,β=0.5,因此T=0.5α+0.5β。對2003—2012年遼寧省金融創新與科技創新耦合協調度計算結果進行分析,得出以下結論:(1)遼寧省在2003—2012年10年中金融創新與科技創新的耦合協調度呈現逐年增長的趨勢。其中,2003—2006年耦合協調度Z∈[0,0.3],處于低水平耦合狀態,說明金融創新與科技創新系統的要素和要素之間影響作用不明顯,系統有序性差,兩者基本不協調;2007—2009年耦合協調度Z∈[0.3,0.5],處于拮抗時期,反映了金融創新與科技創新系統的要素和要素之間存在一定的相互影響作用,但影響作用不大,系統勉強調和;2010—2012年耦合協調度Z∈[0.5,0.3],處于磨合階段,體現了金融創新與科技創新系統的要素和要素之間存在較強的相互作用和影響,系統比較協調。金融創新與科技創新耦合協調度的逐年增長,體現了遼寧省對金融創新與科技創新互動耦合發展關系的重視,但仍需根據本省未來發展方向,確立正確的耦合協調發展的戰略目標,為實現金融創新與科技創新的高度協調發展而不懈努力。(2)從整體來看,遼寧省金融創新與科技創新耦合協調發展呈現出金融創新滯后于科技創新發展的狀況,如圖3所示。在所考察的10年中,僅有2007年、2010年的金融創新綜合序參量數值明顯大于科技創新綜合序參量數值,其余均小于或相差不大,因此將其忽略。這反映了遼寧在科技創新方面已有了較深的研究,對科技創新的認識也較為深入,但其金融創新發展得較為緩慢。從圖3可以看出,遼寧金融創新的發展速度是較快的,反映了政府對金融創新的重視程度在不斷加大,并將其作為全省今后努力發展的對象,逐步實現金融創新與科技創新的耦合互動,以求將兩者的協調性發揮到最佳。
四、結論
深化科技金融發展的實踐邏輯
科技金融是促進科技開發、成果轉化和高新產業發展的一系列金融工具、金融制度、金融政策與金融服務的系統性安排,是國家科技創新體系和金融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科技金融改革創新的目的在于推動科技創新與金融創新的深度融合。因此,深化科技金融改革創新,該遵循以下四個基本實踐邏輯:
有助于促進科技需求結構和金融供給結構的對接。科技企業在不同發展階段金融需求的性質與規模各有不同,不同金融供給方式的成本與收益也有顯著差異,在一個階段有效的資金供給方式可能不適應另一階段的科技企業發展需求。因此,科技金融改革創新,就是要促進從種子期、創業期、成長期、擴張期、成熟期乃至衰退期各發展階段的科技金融需求結構和政府投入、銀行機構、創業風險投資、科技保險和資本市場等科技金融供給結構的動態對接,其中促進重技術、輕資產、高風險、高成長的初創期中小微科技企業融資供需對接是科技金融改革創新的關鍵,而這取決于支持科技創新的金融機構的多樣性、金融組織體系的完善程度、多層次資本市場發展以及金融工具的豐富程度。
有助于解決科技融資過程中的收益和風險不匹配。在科技創新融資過程中,阻礙科技與金融深入融合的主要原因是存在著兩種不同的風險與收益不匹配:一是科技企業創新風險與創新收益不匹配; 二是銀行機構經營風險與所獲收益不匹配。由于兩種風險與收益的不匹配,一方面使得科技企業資金需求強烈,融資難、融資貴,缺乏“雪中送炭”機制支撐; 另一方面,銀行等金融機構樂于投資于風險與收益相匹配的成熟期科技企業,不愿意“錦上添花”般投資于種子期或初創期的科技企業。因此,科技金融改革創新,就是要促進金融體系中多層次保險及擔保體系的形成,進一步完善抵質押制度,推動金融工具創新,發展多層次的風險分攤體系和多樣化的風險控制手段,有效地控制和分散科技金融系統中的各種風險。
有助于緩解科技企業與金融機構之間的信息不對稱。除了具有普通中小企業和金融機構之間存在的信息不對稱特征之外,中小科技創新企業通常更缺乏有形資產、未來不確定性更大、更多依靠技術和智力等無形資產創造利潤,在沒有取得商業成功之前,金融機構難以評估科技成果的貨幣價值和企業經營風險。在現有市場環境下,銀行機構想要客觀、科學地評估科技成果的貨幣價值和企業經營風險,需要花費大量的信息交易費用,這是銀行機構在科技金融中裹足不前的重要原因。因此,科技金融改革創新,就是要通過強有力的股權、債權約束以及完善的金融合約(例如,以科創企業較多擁有的知識產權、股權為抵押物的抵質押貸款以及第三方擔保),緩解科技金融交易中的信息不對稱問題。同時,還需要在銀行機構、股權投資機構、擔保機構、政府部門和科創企業等之間建立合作機制,形成信息共享,降低交易成本。
有助于協調政府職能與市場作用的發揮。科技創新本身需要市場化運作,但又離不開政府的支持,科技資源和金融資源的有效配置也無法完全由市場機制完成,所以科技金融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理解為市場機制運作和政府推動引導雙重作用的結果,必須把讓市場在科技創新資源配置中發揮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有機結合起來。同時,要避免政府在科技金融發展上過度干預,合理確定政府職能的邊界,以免妨礙市場機制、降低經濟效率。因此,科技金融改革創新,就是要協調好政府職能與市場作用的發揮。從國際經驗來看,美國、日本、德國、以色列等科技創新大國都大量使用政策性科技金融工具或依靠政策性金融機構來支持科技創新。雖然對于不同成長階段的科技型企業,政府支持的側重點有所不同,但從我國情況來看,政府的作用主要在于以政策性金融工具和組織來黏合科技創新和商業性金融,采用財政科技投入、優惠貸款、貸款貼息、信用擔保、風險補償、政府引導基金入股等方式,運用市場的機制和辦法,發揮服務、引導和輔助功能,實現科技金融中政府職能與市場機制的有效融合。此外,科技金融中的政府職能還體現在制定法律法規、完善要素市場體系、健全社會信用體系、實施稅收優惠措施以及建立科技企業資源數據庫和科技金融信息服務網絡等公共服務平臺上。
武漢科技金融改革創新的效果評價
近年來,武漢利用先行先試的政策優勢,積極探索,全面推進,著力探索實踐科技資源與金融資源的有效融合機制,科技金融改革創新工作取得了一定進展,但也依然存在著明顯的不足。
完善科技金融組織體系,促進科技金融供需對接
商業銀行等加快設立科技專營機構,并實施科技金融專營機制。截至2016年10月末,湖北省共有科技信貸分支專營機構21家,主營科技擔保的融資擔保機構13家,主營科技信貸業務的小額貸款公司15家,各類科技金融中介服務機構200家。此外,開展科技保險業務的泰康在線財產保險公司已在武漢掛牌成立,以“科技金融”為主要經營目標的湖北首家民營銀行――“武漢眾邦銀行”也已獲批籌建。
深化科技金融產品和服務創新,解決風險收益不匹配
一是擴大科技信貸抵質押物范圍。金融機構針對科技企業輕資產、重技術的特點,靈活運用知識產權、股權、保單、倉單和訂單等抵質押物,積極推廣“專利權+應收賬款”“專利權+訂單”“專利權+擔保”等混搭式組合質押貸款。
二是推進科技信貸產品創新。依據科技企業生長周期和資本市場特征,金融機構積極探索萌芽貸、三板貸、上市貸、并購貸、補貼貸、助保貸等信貸產品和服務模式,切實對接不同發展階段科技企業信貸融資需求。2016年前三季度,武漢城市圈科技型企業貸款新增141億元,同比多增48億元,增長51.6%。
三是擴展科技企業貸款保證保險覆蓋面。武漢東湖高新區建立“第三方信用評級+銀行貸款+保證保險+政府補貼”的科技貸款風險分擔機制,積極推動科技型企業貸款保證保險業務,有效解決科技企業貸款有效擔保抵押物不足的融資困境。
推動銀行投貸聯動業務試點,創新科技信貸新模式
2016年4月,武漢東湖高新區獲批為全國5個自主創新示范區首批投貸聯動試點(“我投我貸”型投貸聯動)地區之一。2016年10月,武漢“我投我貸”型投貸聯動試點正式進入實施階段,相關政府部門初步建立投貸聯動風險分擔機制,設立了風險專項補償基金,并制定投貸聯動風險專項補償基金細則。武漢東湖高新區管委會分別與國家開發銀行、中國銀行、漢口銀行簽署了“投貸聯動”合作框架協議,三家試點銀行給予第一批三家科技企業共1.15億元資金支持。同時,未進入首批試點范圍的銀行以及已進入試點范圍但尚未設立投資子公司的銀行通過通道模式、產業投資基金模式、財務顧問模式等方式積極開展“他投我貸”型投貸聯動業務,努力滿足傳統銀行信貸模式難以滿足的初創期科技企業的融資需求。
拓寬科技創新直接融資渠道,完善全產業鏈融資服務
一是發揮多層次資本市場的支持作用。近年來,湖北省多層次資本市場全面推進,三板上市掛牌再融資迅猛增長,四板市場建設位居全國前列。目前,全省已建立由500家企業組成的擬上市后備企業資源庫,積極推動科技企業IPO上市,武漢股權托管中心創新設立全國首個“科技板”,設置和引入符合科技創新型中小企業的制度安排,拓寬相關融資渠道。截至2016年10月末,全省新增三板掛牌企業114家,同比增長45%;武漢股權托管交易中心登記企業2667家,掛牌交易企業1921家,其中“科技板”掛牌企業728家,掛牌數量和交易額均居中部地區第一位。
二是引導創業投資資本參與科技企業融資。湖北省先后設立省、市、縣等多級創投引導基金以及長江經濟帶產業基金和省級股權投資引導基金,積極引導創業投資資本參與科技企業融資,形成了較為完善的橫向協同、縱向聯動的政府引導基金體系,吸引了各類股權投資、天使投資、風險投資基金開展科技金融服務。截至2016年10月末,全省已登記各類股權投資類企業912家,注冊資本合計546.69億元;設立天使基金42家,規模達11億元。
三是積極推動科技企業債券融資。截至2016年10月末,湖北省已建立包括7000家企業的武漢城市圈銀行間債券市場融資后備企業庫,加強對科技企業債券融資的輔導培育。同時,支持漢口銀行獲得銀行間市場B類主承銷商資格,為擴大科技企業債券融資提供有利條件。
健全信用信息共享機制,緩解信息不對稱
一是建立科技企業融資網上對接平臺。武漢東湖高新區積極打造“科技金融創新創業服務平臺”,聚集創投資本、金融機構等資源為科技企業提供網上對接服務,進而高效實現網下融資對接,重點解決科技企業投融資過程中的信息不對稱、資本進出渠道不暢和信用體系不完善等問題。目前,該平臺匯聚科技型企業12000余家、各類投資機構和金融機構400余家、金融產品600余種,成立以來累計促成中小科技企業融資6.8億元。
二是搭建科技金融信用服務平臺。建立“東湖企業信用信息數據庫”和“光谷信用網”,積極推進科技型企業信用體系試驗區建設,為中小科技企業搭建全方位信用服務和政銀企溝通合作平臺。截至2016年10月末,累計征集4.1萬家企業各類信用信息數據239.8萬條,完成企業信用評價和評級6000余份,幫助企業獲得信用貸款129億元。
武漢科技金融發展的不足之處
一是科技金融以銀行機構為主,與科技創新發展相適應的直接融資機構還不夠多,融資結構中信貸所占比重過大,對科技企業的權益性融資支持仍顯不足。
二是金融機構在產品服務多樣性、人才和技術、發展觀念及體制機制方面還難以滿足科技金融需求,尤其是銀行機構在投貸聯動業務的專業人才、業務運營、價值發現、風險抵補和管理機制等方面有待進一步突破。
三是地方政府在科技金融中的積極作用沒有充分發揮。科技金融支持政策和工作推動機制不夠全面、協同程度不夠,與科技金融不同發展階段的特征不完全匹配,尤其是對初創期科技企業金融服務的支持力度不夠,存在政府缺位現象。
科技金融改革創新的發展路徑
根據武漢科技金融發展的現狀,從實際可操作性角度出發,下一階段,武漢深化科技金融改革創新主要應從以下方面進行。
進一步拓寬科技企業直接融資渠道。相關政策措施包括:支持非上市科技企業利用債券融資,拓寬融資渠道;充分利用科創企業的知識產權優勢,創新試點知識產權證券化;探索在武漢城市圈設立科技創業證券公司等試點;申請武漢試點科技企業股權眾籌,推動符合條件的科技創新企業通過股權眾籌融資平臺募集資金;優化支持創投發展的稅收政策,爭取在天使投資個人所得稅抵扣等方面實現政策突破。
繼續加大金融產品和服務創新力度。除了繼續支持設立科技金融專營機構、實施科技金融專營機制以及鼓勵民間資本設立科技民營銀行、科技小額貸款公司、科技擔保公司、科技融資租賃公司以外,還應采取如下措施:一是優化銀行科技信貸管理模式,推動銀行在金融產品、服務模式以及治理機制等方面持續創新,逐步優化支持科技創新的信貸服務機制。二是全力推進投貸聯動試點工作,推動銀行轉換經營理念與模式,盡快建立適合投貸聯動業務的信貸模式,引導銀行加強與創業投資、證券、保險、信托等機構合作,完善投貸聯動業務中信息共享和風險共控合作機制。三是繼續大力推廣科技貸款保證保險。鼓勵有條件的保險公司進一步開發科技保險產品,在科技企業初創、融資、并購以及戰略性新型產業供應鏈等方面拓寬服務領域。
不斷完善科技金融服務體系。一是完善科技金融中介服務體系。支持和鼓勵會計、法律、投資咨詢、財務顧問、資產評估、保險、信用評級等中介服務機構參與科技金融改革創新,提高科技創新融資效率和服務水平。二是完善科技金融監測評估制度。將科技金融綜合統計納入金融業綜合統計試點范疇,全面統計監測科技企業融資情況和科技金融組織、金融產品發展情況,對科技金融發展水平和服務能力進行動態評估。三是完善科技金融信用信息服務平臺。推動建立綜合性科技金融信息服務平臺,收集利用分散在科技、工商、海關、法院、質監和稅務等部門有關科技企業研發、生產、經營等信息,引導銀行、證券、信托、創投基金、擔保公司和投資機構等擴大信息共享范圍。
【關鍵詞】 科技型企業 科技創新 金融創新
科學技術是第一生產力,金融是現代經濟的核心。實踐證明,經濟的發展亟需科技來推動,科技產業的發展又需要金融提供強有力的融資支持。然而,科技產業和金融產業本來屬于不同的行業,因此,兩者在融合的過程中必然面臨諸多困境。
一、科技型企業創新與金融創新理論
1、科技型企業創新理論
同生命有機體一樣,科技型企業由誕生、成長到成熟,再面臨衰退,其發展會經歷種子期、創業期、成長期和成熟蛻變期四個階段。種子期是研發人員通過探索性研究,提出高新技術設想,形成新理論、新技術和可進一步開發的成果的階段。創業期是創業人員將研發人員在種子期研發的具有一定商業前景的成果,通過創業向產業化轉變的階段。成長期是經過艱苦創業,順利實現科研成果產業化轉變并進入快速成長發展通道的階段。成熟蛻變期是科技型企業生命發展歷程中的重要轉型階段,體現為其規模能力各方面由中小型企業向大型企業轉變,是企業面臨的第二個創業期,自此,企業將進入新一輪生命周期循環。
2、金融創新理論
金融創新是金融業發展的重要推動力,狹義的金融創新指金融工具的創新,廣義的金融創新則體現在金融工具、金融體系、金融市場和金融制度等方面的變化出新。從本質上講,金融創新源于金融機構的趨利動機。從直接動因上看,金融創新源于政府推動、技術推動及規避市場風險和政府管制等。研究發現,新的信息、網絡、通訊技術的出現,徹底改變了傳統的金融服務手段和方式,為金融服務多樣化提供了可能,是導致金融創新的主要因素;金融機構逐利的本性和對規避政府管制的期求助推了金融制度的變革;此外,規避經營過程中面臨的各種市場風險和為客戶提供避險工具的目標催生了豐富多樣的金融創新工具。
二、科技創新與金融創新融合的必要性分析
1、金融創新促進科技創新
科技型企業的發展離不開金融體系,金融創新能在很大程度上幫助科技型企業順利渡過艱難的創業期和成長期,并成功實現轉型。金融創新在科技型企業發展的過程中能發揮融通資金、支付結算、集中分散資金、管理風險和提供信息等幾大功能。其中,融通資金功能是其最根本的功能,金融創新能夠幫助科技型企業改善融資難的窘境;支付結算功能能夠提高科技型企業技術創新的成功率,使得處于創業期的科技型企業具有存在的可能性;集中分散資金功能可以幫助企業有效調劑資金余缺;管理風險功能則在一定程度上幫助科技型企業降低其在各個發展階段所面臨的高風險;此外,金融創新可以促進企業的信息透明化,從而有助于外界正確地認識企業,進而為企業和投資商、產品需求方搭建良好的交流平臺。
2、科技創新推動金融創新
科技創新對金融創新的推動作用主要體現在對金融業務創新、金融工具創新、金融機構創新和金融制度創新等方面。具體而言,在科技快速發展的背景下,科技創新主要通過信息技術、互聯網技術和計算機技術的不斷進步,推動金融機構改變生產方式和經營體制,促使金融機構不斷推出創新型的金融工具和服務來滿足客戶更多元化和更高層次的需求,并使金融市場的功能得以不斷的完善。與此同時,金融機構通過積極采用最新的科技發展成果,可以設計出更復雜的金融產品對風險進行有效管理,進而實現更豐厚的利潤。
綜上所述,金融創新與技術創新相互影響,技術創新推動金融創新的同時,金融創新也在多方面為技術創新提供資金支持和服務。
三、科技創新和金融創新在融合過程中面臨的困境及原因分析
1、科技創新和金融創新之間不協調、不互動
在借鑒國際科技金融發展經驗的基礎上,我國已出臺諸多鼓勵金融與科技結合的政策,涉及銀行、保險、多層次資本市場、債券和擔保等各個方面,各地有關金融與科技結合的新機制和新模式也層出不窮。但是,在取得可喜成績的背后,金融創新與科技創新之間仍然無法有效協調和難以充分互動。事實上,我國科技型企業融資難與巨額民間資本投資渠道缺乏的矛盾長期普遍存在,金融創新與科技創新的結合缺乏政府的整體規劃和統籌協調、缺乏相應的支撐平臺和服務平臺以及既懂科技又懂金融的復合型科技金融人才,科技金融創新主要體現在工具創新層面而很少觸及體制性因素。鑒于以上種種,我國至今難以從根本上解決金融創新與科技創新的離散問題。
2、科技創新和金融創新之間不協調、不互動的原因分析
(1)相關法律制度建設不健全
隨著我國科技創新和金融創新結合的不斷深化,為了營造激勵自主創新的環境,國務院、人民銀行、財政部和科技部等部門從多方面出臺了一系列法律、法規及相關文件,各級地方政府也適時出臺了各種文件。然而,這些政策和法規總體上缺乏系統性和全局性,多數只是流于形式,執行力度有限,且激勵機制和責任的設定基本屬于空白,對促進科技創新和金融創新有效融合還遠遠不夠。
(2)科技型企業創新的金融支持機制不完善
一方面,在信息不對稱的情況下,商業銀行很難準確地把握企業風險狀況,基于安全性、流動性和收益性的經營原則,商業銀行不可能在科技型企業發展的各個階段持續不斷地提供貸款。另一方面,雖然我國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基本形成,但主板市場因制度和門檻限制,對科技型企業的融資支持只局限于發展成熟的大型企業;中小企業板市場因創業投資退出機制的不完善,無法對處于種子期、創業期及成長前期的科技型企業給予足夠的融資支持;創業板市場則暴露出上市公司業績不佳、市場投機盛行、高價發行導致資金超募而資金使用效率等諸多不足;風險投資因缺乏有效的服務平臺和退出機制以及在投資方向、數量等方面受到的嚴格限制,對科技型企業提供融資支持的力度有限。
(3)政府功能缺位
近些年來,雖然各級政府致力于推動科技金融的發展,但因相關制度安排不完善、相關政策缺乏全面性和系統性,科技創新與金融創新在融合的過程中出現融資平臺、信息交流平臺和中介服務組織等不健全以及既懂金融又懂科技的復合型人才缺乏等諸多問題,最終導致二者無法有效融合。
四、完善我國科技型企業技術創新與金融創新結合機制的對策
1、加快相關法制建設
把促進企業科技創新與金融創新融合納入法治軌道,在已出臺的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基礎之上,進一步加快完善相關法律體系建設的步伐,盡量將可以法律化的政策法律化,充分發揮立法在科技創新與金融創新融合中的作用,規范促進科技金融發展的相關主體行為。突破長期制約企業科技創新與金融創新融合的制度,最終實現兩者融合的制度化和法制化,為科技金融的發展保駕護航。
2、完善科技創新與金融創新結合機制
(1)完善科技型企業成長各階段的融資機制
理論和實踐證明,有限的資金對于企業技術創新來說總是稀缺的,科技型企業發展因其高風險、高收益的特點,使得其對融資的需求與一般企業存在較大差異,而且科技型企業在不同的發展階段面臨著不同的風險(詳見表1),需要不同的金融支持體系滿足其對融資的需求,同時為科技型企業提供規避和化解各種創新風險的金融工具和制度安排。
在種子期,政府財政支持和天使投資等方式能夠借助其自身優勢進行有效篩選,通過淘汰缺乏發展前景的項目而將資金集中至通過篩選的項目,進而為這些項目提供有力的資金支持。在創業期,風險投資和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等創新型的金融工具則能為其提供資金支持并提供專業輔導。在成長期,創業板等資本市場組織形式為其繼續提高資金支持的同時,還可以為其提供寶貴的企業管理經驗和市場人脈。在成熟蛻變期,科技型企業能否成功實現轉型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金融體系能否提供有力支持,包括主板市場和銀行間接融資等提供的資金支持、市場支持和環境支持等(詳見表2)。
(2)完善風險化解和補償機制
一方面,由政府出資設立科技貸款風險補償基金,并通過貸款貼息、償還性資助、稅收優惠等各種優惠政策,有效分散和化解金融支持科技型企業發展的高風險,另一方面,通過積極研發科技保險新產品、建立科技型企業保險理賠綠色通道、提供專業和高效的風險管理咨詢和評估服務及提高科技保險理賠服務水平等,將科技保險運用到科技型企業成長各階段并全面推向市場,充分發揮保險分散風險的功能,為科技創新和金融創新的融合提供風險保障。
(3)完善融資服務平臺
首先,引入信用征信、評級和財務、法律、認證等中介機構及科技擔保公司、擔保基金等擔保機構,合力構建完善的信用和擔保體系;其次,集合社保、稅務、法院等部門力量,通過匯總企業信息搭建科技金融信息服務平臺,為各類金融機構包括個人投資者提供科技型企業信息查詢服務;再次,吸取中關村科技園區等地區的成功經驗,充分發揮企業信用促進會在信用信息協調、服務、監督等方面的作用,引導金融資源向信用良好的企業傾斜并促進企業加強自身信用建設;最后,利用政府與科技、招商、財政等部門及金融機構間的密切合作關系,根據國家促進科技金融發展方針和政策,通過深入了解科技型企業的資信狀況、盈利能力、技術水平、市場前景及發展潛力等,尋找優質的科技型企業和創新項目,并及時地推薦給投資機構和金融機構,實現科技金融的高效融合。
3、充分發揮政府的引導力
一方面,政府可以通過稅收調整、貼息和補貼擔保費等財政政策,直接引導多層次金融體系科學合理地安排對科技型企業創新的資金投入;也可以通過提供研發資金、政策性貸款等直接介入相關領域,進而間接引導金融體系的進入。另一方面,政府可以通過建設專業性擔保機構、信息服務機構、信用評級機構等中介機構改善金融生態環境,通過完善多層次的金融體系、合理引導民間資本的規范化發展,來降低創新帶來的風險和提高資金使用效率。此外,還應加強引導培育科技項目運用于新的金融業務、金融產品和金融市場,注重既懂科技又懂金融的復合型人才的培養,以實現科技創新和金融創新間的良性互動。
(基金項目:湖北省教育廳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2012Q1
95)。)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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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楊波:科技型企業投融資體系建設研究[J].宏觀經濟研究,2011(5).
【關鍵詞】科技創新 金融發展 實證研究
一、貴州省金融發展支持科技創新的現狀及必要性
早在1776年,古典政治經濟學的杰出代表亞當·斯密出版的《國民財富的性質和原因的研究》一書中指出:“任何社會的土地和勞動的年產物,都只能用兩種方法來增加。其一,改進社會上實際雇用的有用勞動的生產力;其二,增加社會上實際雇用的有用勞動量。”他指出,生產力的改進取決于:(1)勞動者能力改進;(2)他工作所用的機械的改進。而勞動者能力和機械的改進與科技進步有關。由此可見,亞當·斯密早已經認識到,除了資本和勞動力之外,科技進步也是促進經濟增長的重要因素之一。近幾年來,貴州省科技自主創新不斷提高,專利申請數量明顯增加,貴州省專利申請共計11574件,科技成果豐碩。在“十一五”期間,貴州更是獲國家級科技獎勵10項,截至2012年,貴州省擁有的發明專利達到3130件,增長幅度排全國的首位。在資金上,據統計,貴州省金融機構存款余額在2013年底達到12877億元,對于貴州以銀行為主導的金融支持結構來看,貴州省的科技創新信貸資金是有巨大的潛在供給能力的。但是傳統的銀行不適應科技創新發展的新需求,因為科技創新活動具有投入高、風險高的特點,而銀行追求的是資金的安全性、流動性和高收益性,所以,銀行會限制對高科技企業的貸款,這就說明了貴州省信貸資金雖然有巨大的潛在供給能力,但是現實的情況又導致供給不足,這就造成了科技創新企業得不到應有的發展。從長遠來看,中小高科技企業在我省經濟發展將會起到中流砥柱的作用,但是由于自身的高風險和金融市場的影響,我省中小企業融資面臨諸多困難。為了貴州省在未來的幾年內能夠后發趕超,金融對科技創新的支持已必不可少。
熊彼特在其著作《經濟發展理論》中首次提出了創新的概念,他認為創新可以概括為一下5個方面:(1)引進一種新的產品或提供一種產品的新質量;(2)引進新技術或采用一種新的生產方法;(3)開辟一個新的市場;(4)采用一種新的原料或控制原材料的一種新供應來源;(5)實行一種新的企業組織,如造成或打破一種壟斷地位。熊彼特指出,當資本主義經濟發展進入到相對發達階段之后,貨幣市場的建立和良好運作成為實現創新的基礎。本文以少數民族地區貴州省為例,對貴州省金融發展對科技創新的影響進行實證研究,并根據研究結果給出一些政策建議。
二、科技創新的測度
(一)建立模型
從貴州省金融支持科技創新的現狀考察看出,貴州省金融支持科技創新的成果并不明顯,金融在對科技創新的支持過程中還存在一定的問題。為了進一步的論證貴州省金融發展和科技創新之間的關系,本文主要采用實證分析法,收集了貴州省1993~2013年這21年的數據,首先對科技創新度TI進行了測算,然后構建VAR模型,對數據進行協整檢驗和格蘭杰因果關系檢驗,然后對相關的分析結論進行了解釋。
本文采用基于生產函數總量測算法中使用最多的索洛余值法來測算全要素生產率(簡稱TPF),并以全要素生產率來衡量貴州省的科技創新度(TI)。
假設貴州省經濟的生產函數為:
Y■=Ae■K■L■
其中aK和aL分別代表資本和勞動的產出彈性,t表示時間,因為生產函數會隨著時間的變化而變化,假設規模報酬不變,對生產函數進行變形,取對數得到:
LnY=LnA+at+aKLnK+aLLnL
其中,Y為產出數據,表示國民經濟的整體產出,即國內生產總值(GDP);L為勞動投入數據,即貴州省歷年社會勞動者人數;K為資本投入數據,即為直接或間接構成生產能力的資本總存量,由于統計年鑒中并沒有貴州省歷年資本存量的數據,因為需要進行推算,本文采用的是1951年戈德史密斯開創性的運用的永續盤存法,其公式為:
Kt=It+Kt-1(1-δt)
其中,Kt表示第t年的實際資本存量,Kt-1表示第t-1年的實際資本存量,It表示第t年的名義投資,δt表示第t年的固定資產折舊率,本文根據使用壽命,對建筑、設備和其他費用這三類固定資本的折舊率進行了估算,分別為6.9%、14.9%和12.1%。而建設、設備和其他費用三種資產類型的比例分別為65.93%、18.04%和16.03%。加權計算得到基礎設施資本的綜合折舊率為9.2%。
(二)實證分析
運用軟件Eviews6.0對貴州省1993~2013這21年的數據進行實證研究,數據來源于《2012貴州統計年鑒》、《貴州六十年》以及貴州統計局網站、中國人民銀行貴陽中心支行網站上公布的金融數據。
1.單位根檢驗。首先對變量的平穩性進行得檢驗,由表2-1可知LnL,LnK,LnY和同為一階差分平穩序列,可使用模型LnY=LnA+at+aKLnK+aLLnL進行回歸分析。
表2-1 單位根檢驗結果
2.全要素生產率TFP估計結果。根據對模型進行回歸分析的結果,得出aK=0.749256,aL=0.250644,可得出第t年的全要素生產率為:
TFP■=■
1993~2013年貴州省經濟TFP及其增長率見表2-2。
表2-2 1993~2013年貴州省經濟TFP及其增長率
三、貴州省金融支持科技創新的實證研究
(一)模型構建
經過以上分析,我們選取一些能夠影響貴州省科技創新的金融因素來建立實證分析的計量模型:
TI=δ0+δ1SC+δ2ST+δ3FE+ε
其中,ε是誤差向量,TI是貴州省科技創新指標,本文用全要素生產率來表示,SC貴州省金融發展規模指標,用M2/GDP來表示,ST是金融發展結構指標,用居民儲蓄/全部存款來表示,FE是金融發展效率指標,用貸款/存款來表示。
(二)實證分析
1.單位根檢驗。
表3-1 單位根檢驗結果
從表3-1中可以看出,變量TI、SC、ST和FE沒有拒絕原假設,說明序列存在單位根,他們為非平穩的時間序列,存在時間趨勢。但是進行一階差分后,變量DTI、DSC、DST和DFE均拒絕了有單位根的原假設,表明差分變量時平穩的,我們就認為這4個變量時一階單整的,可以運用一階差分后的數據進行協整檢驗。
2.協整檢驗。雖然這4個指標是非平穩的一階單整序列,但這些指標可能存在平穩的線性組合,這個組合反映了變量之間的長期穩定關系,即協整關系,本文采用Johansen法來檢驗貴州省金融變量和科技創新指標之間的協整關系,檢驗結果如下:
表3-2 Johansen協整檢驗結果
為此,我們確定Johansen檢驗的滯后期為2,并且在95%的置信水平下,變量TI、SC、ST和FE之間存在著長期的均衡關系,具有共同的隨機趨勢,它們之間存在著協整關系。協整關系的表達式為:
TI=-1.830190+6.044701ST-0.059615SC+0.785354FE
從長期反映均衡關系的協整降方程不難看出,金融發展結構和金融發展效率與科技創新之間存在著長期的正相關性,而金融發展規模與科技創新之間存在長期的負相關性。金融發展規模每提高一個百分點使科技創新水平下降5.96%;而金融發展效率和金融發展結構每提高一個百分比則分別使科技水平上升78.5%和604%。這說明,貴州省經濟貨幣化水平的不斷提高并不會促進經濟發展和科技創新,而金融發展結構和效率的提高會促進我們的科技創新,這也為中國大力發展直接融資提供了理論依據。
3.格蘭杰因果檢驗。協整檢驗結果顯示四個變量之間存在長期的均衡的關系,但這種均衡關系是否構成相互影響的因果關系還需進一步驗證。本文利用格蘭杰因果檢驗進一步探討金融發展與科技創新的因果關系。
表3-3 格蘭杰因果檢驗結果(滯后4期)
表3-4 格蘭杰因果檢驗結果(滯后5期)
表3-5 格蘭杰因果檢驗結果(滯后6期)
根據檢驗,在滯后4期的條件下,金融發展結構(ST)是金融發展效率(FE)的格蘭杰原因,金融發展效率(FE)是科技創新(TI)的格蘭杰原因,這說明擴大金融體系的發展規模、優化金融發展結構有利于提高金融的發展效率(FE),而提高金融效率(FE)又能促進科技創新(TI);在滯后5期的條件下,金融發展規模(SC)和金融發展結構(ST)都是金融發展效率(FE)的格蘭杰原因;在滯后6期的條件下,科技創新(TI)是金融發展結構(ST)的格蘭杰原因,這說明,貴州省科技進步反過來會影響貴州省的儲蓄結構,促進了金融資源向著邊際效率較高的企業或部門配置。
四、提高貴州省科技創新金融支持的結論及建議
目前貴州省以銀行貸款為主導的金融機構支持科技創新體系并未形成多層次、系統化,諸多創新型的金融工具和融資手段并沒有得到很好的利用,資本市場的融資功能更是沒有得到有效發揮。為此,要加快構建促進科技發展戰略全方位的金融支持體系,通過本文的研究分析,金融發展效率和金融發展結構每提高一個百分比則分別使科技水平上升78.5%和604%,從這個結果我們可以看出無論是金融發展結構還是金融發展效率,都會直接或間接的促進科技創新活動,特別是金融發展結構的提高,可以使科技水平成倍的增加,而金融發展規模與科技進步之間存在著長期的負相關關系,說明貴州省經濟貨幣化水平的提高并不會促進科技創新活動。從格蘭杰因果檢驗的結果可以看出,在滯后4期,金融發展結構會促進金融發展效率,而金融發展效率的提高又會促進科技創新活動,到了滯后6期,科技進步又會對金融發展結構有促進作用,這樣形成了一個循環鏈,只要我省鼓勵儲蓄,提高存款中居民存款所占的比重,這樣就會形成一個好的循環機制,最終會對科技創新活動有很大的幫助。
銀行是我省科技金融的主要資金來源,因此我們必須不斷地提高銀行存貸總額、優化金融機構存貸比例。首先,在不斷優化我省金融機構的存貸款比例的基礎上、努力增加銀行信貸對科技創新活動的支持,逐步放寬對科技活動的貸款限額,努力提高閑散資金的利用效率。此外,必須對科技創新活動的銀行信貸資金的利用進行合理的監督,防止因私人或其他原因使科技研發活動資金得不到合理的利用,從而不斷優化金融資源在科技創新活動中的配置效率。同時,應加強金融的監管,監管部門應及時的更新金融監管的理念,明確金融監管的內容,實行金融監管模式、金融監管手段、金融監管內同等方面的創新。目前,貴州省科技企業大多都是中小型科技企業,資金主要都來源于銀行,但是這些銀行由于害怕風險,對科技企業的支持就非常有限,這就極大的阻礙了科技創新活動的開展,在我省科技創新活動資金缺乏的情況下,需要成立一家專門為科技創新活動提供金融服務的帶有政策性質的科技發展銀行,通過給予中小各級企業的利率優惠,利用自己的獨特優勢,開展技術創新成果吸納轉化、技術信托投資等業務。貴州省目前很多企業缺乏資金,無法購買技術創新成果,這就阻礙了科技創新企業的發展。從長期來看,金融的發展無論在量的提高上還是質的飛躍上都能夠促進貴州省科技的進步,因此,從全局上看,貴州省金融業的發展將是促進貴州省科技創新的重要途徑。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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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進步與金融創新是社會財富創造的動力源。CarlotaPerez(2007)認為新技術早期崛起是個爆炸性增長時期,風險資本家為獲取高額利潤而大量投資新技術領域,從而使金融資本與技術創新產生高度耦合過程,從而出現技術創新的繁榮和金融資產的幾何級數增長[1]。世界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經濟增長的巨大差距,主要原因是技術進步對經濟體財富增長貢獻的差距。Vasilescu和Popa(2011)認為銀行和風險投資對科技創新起到了促進作用[2]。Curley(1960)指出銀行系統有利于科技創新進而帶動經濟發展[3],王宏起與徐玉蓮(2012)認為科技金融是由政府、金融機構、市場投資者等金融資源主體向從事科技創新研發、成果轉化及產業化的企業、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各創新體,提供各類資本、創新金融產品、金融政策與金融服務的系統性制度安排,以實現科技創新鏈與金融資本鏈的有機結合[4]。在國內的研究者中,朱孝忠(2008)認為從資源互補性的角度看,企業技術創新高風險性的特點使銀行貸款等融資形式不能成為技術創新的主要資金來源,而風險投資卻正好適應了這種特點,從而成為科技創新的首選融資形式[5]。風險投資為企業科技創新提供資金、專業知識與經驗,這些增值服務助推了企業的發展。風險投資同時加速了科技成果轉化過程,促使產品快速完成市場化過程,為企業可持續創新奠定基礎。陳滌非(2002)指出科技為金融發展提供了知識準備和技術基礎,金融為科技發展創造了資本動力,金融與科技在互動中實現共同發展[6]。總體上看,科技金融對科技創新首先是提供資金資助,以資金注入助推有潛力的科技創新活動進行,由于無論是公共科技金融與市場科技金融,金融機構只篩選有潛力的企業進行風險投資,因此注入的資金越多企業創新活動越頻繁,創新績效持續增大的情況下將吸引更多的科技金融支持。同時,樊洪等(2012)認為風險投資機構參與到企業治理過程中,在企業的成長和具體管理方面為企業提供指導。此外,風險投資對機會的甄別過程,也為高技術企業提供了商業信息,為企業從科技創新獲得利潤提供了方向上的指導[7]。目前大部分研究專注于金融對科技創新影響上,聚焦于金融對科技創新、科技創新型企業的成長的研究較多,但專門對科技金融對區域科技協同創新的作用方面的研究較少,專門針對京津冀科技創新協同的科技金融支持的研究則少之又少,且缺乏深度。隨著京津冀協同發展這一國家戰略的推動,如何實現京津冀科技協同創新的金融支持,既是一種前瞻性探索,又是為未來戰略的落實提供有較強指導意義的實踐方案。
二、京津冀科技金融的發展現狀與問題
(一)三地科技金融投入強度、投入結構存在較大差距
三地地區經濟發展水平決定了地方對科技金融投入水平的不同,同時與政府政策水平、金融市場發展水平也密切相關。從R&D投入強度看,北京作為全國政治、文化、創新中心,也是金融總部的聚集地,聚集了大量的科技創新資源,自2006年到2012年,科技金融投入強度一直位居三地首位;天津是北方創新高地,科技金融投入強度持續增長;而河北在產業結構、產業環境方面都比較落后,科技金融投入占GDP的比重一直都未超過1%的水平。從三地科技金融投入總額看,北京的科技金融投入主要以政府資金為主,占47%,天津、河北以企業資金為主,分別占77%和74%,北京的市場科技金融利用水平優于天津與河北,而天津與河北主要依賴于公共科技金融的支持。
(二)地方科技金融主體合作意識薄弱,合作機制不健全
科技創新本身的高風險性———技術風險、市場風險、管理風險、財務風險和道德風險,對融資提出了苛刻的要求。三地缺乏對社會閑散資金的吸納,科技創新投資主體主要為政府與企業自身,民間資本較難進入重大科技創新項目,制約了融資渠道。三地科技金融合作意識薄弱,地方政府各自為政,以本地需要設立了一些創業引導基金,但是金融政策多向本地傾斜,缺乏明確的支持三地科技創新合作目標。企業依靠自有資金進行科技創新研究也多從自身利益出發,以規避風險、最大化眼前利益為目標,對科研項目進行資助,三地企業之間缺乏科技創新合作的長遠利益目標。從三地金融部門之間的聯系看,三地金融部門之間聯系松散,資源條塊分割嚴重,并沒有明確的合作引導機制,影響了科技金融支持科技創新的實際操作。
(三)科技中心背后缺乏金融中心的支持,三地科技金融服務合作較少
科技創新中心的形成,需要金融中心的服務。目前,從三地科技創新中心的發展看,除了中關村已經形成了良好的金融服務體系外,天津濱海新區科技創新中心的金融支持體系尚未形成,而河北省缺乏完善的科技創新服務體系形成條件,這為三地科技中心聯合開展科技金融支持活動提出了難題。三地科技創新合作已經有所展開,但三地金融合作服務卻很難跟上,區域金融輻射力度較小,技術溢出作為紐帶促進區域資本要素流動的作用較小,同時金融輻射能力小,也難以帶動知識、技術等內生增長要素的流動。
(四)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風險系數大,獲得金融支持難度較大
目前,由于大中型企業能獲得較多的公共研發資金支持,京津冀科技融資問題更集中地體現在科技型中小企業上,目前,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困難來自內外兩個方面。內部困難是由于科技企業具有的高風險性,存活率較低,具有隨時“夭折”的風險,但科技型中小企業一般具有超常規的成長率,一旦成功企業便會超常速生長。而外部困難主要是由于缺乏對科技型中小企業提供金融支持的服務體系。因此,科技型中小企業協同創新面臨風險系數更高,而京津冀三地科技型企業中,很大比例為中小企業,中小企業靈活的科技創新方式賦予了企業獨特的創新優勢,是京津冀科技協同創新中的一支獨特力量。從京津冀三地科技協同創新的發展歷史看,目前針對項目的風險投資普遍傾向于投資短、獲取收益快的大項目,造成大項目投資“過剩”、小項目的前端投資“貧血”。從銀行貸款對科技協同創新的支持看,由于銀行對中小企業發展領域不了解,對中小企業前景缺乏信心,且缺乏完善的信用擔保機制,銀行為規避風險,較少向中小企業提供銀行貸款。
三、京津冀科技協同創新的金融支持問題的解決思路
從世界各國經濟發展的規律看,隨著技術創新的發展,金融服務業將會對加快技術進步、提高產業結構起到重要作用。京津冀科技協同創新的金融支持,要以分散科技創新的高風險,化解科技創新資金短板困境,推進產業技術進步與商業化,作為科技金融設計的主要目標,為此,方案設計應從以下幾個角度進行考慮:
(一)京津冀科技金融一體化離不開頂層設計
如何在京津冀協同發展的大背景下,實現京津冀三地科技金融一體化發展格局需要頂層設計。在京津冀協同發展的大背景下,建立起政府主導的科技金融投融資指導體系,將三地的科技資源與金融資源進行統籌協調,實現科技創新與金融創新同步進行,同時降低金融資本與科技創新對接的風險,以金融服務配套科技創新工作。同時,要重點考慮將河北如何融入京津冀三地科技金融協同發展中去,實現科技金融服務科技實體的目的,防止脫離河北省產業結構現狀而進行盲目設計。
(二)堅持政府推動與市場運作相結合的發展模式
在頂層設計的安排下,京津冀科技金融協同發展要走出一條由政府推動與市場運作相結合的方式。在政府的引導下,形成公共研發資金、金融資本與民間資金共同參與京津冀科技協同創新的金融支持體系建設。鼓勵金融部門間的溝通與協作,對三地科技協同創新提供規劃指導和政策引導,首先對國家重大科技計劃和項目進行金融支持以產生示范效應;繼而推動三地金融機構產生基于科技協同創新的合作,全面開展對大中小企業科技協同創新的金融支持活動;最后達到優化京津冀科技金融生態結構,探索出三地科技金融合作發展模式的目的。同時,地方政府要加強金融監管體系建設,在以市場化配置為原則的前提下,監測科技金融的運行狀況,提高地方科技金融風險防范能力與干預水平,化解地方金融風險。
(三)實現科技—金融的匹配與互動,是京津冀科技金融發展的首要目標
京津冀科技協同創新是落實國家京津冀協同發展,加速區域創新要素流動,提高創新效率,實現三地創新能力協同發展、可持續發展的客觀要求。京津冀科技創新協同發展的目的在于提高區域創新能力,區域創新能力提高所需四大支撐條件:密集的知識資源、充足的資本資源、靈活的創新網絡、良好的政策環境。從西方國家科技產業發展的規律看,科技—金融之間實現良性匹配互動,能使二者形成互相促進的效果。在得益于國家良好的政策環境下,如何以金融的協同發展吸引知識與技術,促進知識與技術的交流進而形成科技創新網絡與金融網絡的有效匹配與互動、以科技金融支持助推產業結構調整,最終實現科技金融一體化發展,是實現科技金融支持京津冀科技協同創新發展的關鍵。
(四)科技金融協同發展要有助于釋放北京、天津技術溢出效應
科技金融協同發展要有助于三地科技協同創新活動的開展,將科技創新與金融進行深度融合,有利于科技創新資源的對接與協作,緩解天津、河北科技金融短板與不足。尤其是對科技型中小企業來說,三地科技金融協同發展就是要為處于“天使”階段的中小企業提供金融支持,通過金融的放大作用,實現創新的高回報特征,同時,以金融輻射力助推北京高新技術溢出,為京津冀三地創新能力的“均質化”創造條件,提高京津冀科技創新水平的提高和經濟發展方式的轉變,促使三地形成各具特色的科技創新高地。
(五)科技金融協同發展要有效防范金融風險
由于科技保險實踐中配套服務不完善,保險機制設計不足,銀行、保險、政府多方合作不足,增加了科技金融風險。且由于信息不對稱,在科技與金融對接的過程中,風險投資、銀行貸款、科技保險中都存在著風險。因此,推動京津冀科技金融的發展,不單單要求科技與金融之間形成正確匹配的關系,提高企業融資效率和融資可獲得性,京津冀科技協同發展更要注重金融風險防范問題,提高資金使用效率與安全,防范風險過度累積以及政府承擔風險過重的問題。
四、京津冀科技協同創新的金融支持方案設計
京津冀科技創新協同發展需要大量的科技資金支持才能取得成功,只有建立起完善的科技金融支撐體系,三地企業才能真正發揮科技創新主體的核心作用。經過以上論證,認為京津冀科技協同創新的金融支持方案須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
(一)完善京津冀科技金融發展的相關法律、政策體系
完善的法律法規體系是保證京津冀科技協同金融支持的首要保證,是滿足科技型企業聯合創新融資需求的必經之路。在京津冀協同發展的大框架下,以三地經濟、科技與金融的協同發展思路,建立起明確的針對京津冀區域科技協同發展金融支持的相關法律規定、政府扶持機制,明確科技金融體系建設與科技創新協同配套的總體構想;暢通風險投資進入與退出渠道,正確發揮風險投資對科技型企業的刺激作用;明確三地科技協同創新過程中以項目融資、產權融資、股權轉讓、技術參股等技術產權交易品種的操作規定,明確知識產權擔保融資的收益及保障。以完善的科技金融法律法規體系,為京津冀三地科技創新協同發展提供良好的制度與政策環境,并為科技金融活動實踐提供明確的指導。
(二)構建三地科技金融協同發展的工作協調機制
三地科技金融協同發展需要各方面的協同努力,同時需要將科技金融協同工作落到實處。在實踐上形成與相關法律、政策規定相配合的三地科技金融協同發展工作協調機制,完善風險投資運作機制,是保證法律、政策落實的首要條件。組建以各級政府、中國人民銀行、地方商業銀行為主體的科技金融工作協調工作組,在中央頂層設計的基礎上,具體對三地科技金融協同發展策略進行資源協調配置。通過職責明確、分工協作、部門聯動的方式,驅動各單位的支持與配合。同時形成以銀、證、保行業監管部門為主體的風險監管體系,對科技金融工作進行監控,以操作部門與監管部門之間的協作,實現三地科技金融風險預警體系建設,提高金融監管科技手段、監管培訓、監管研發等金融服務業水平,降低科技金融市場的風險,促進三地科技金融協同發展。
(三)擴大公共研發資金總額,拓展銀行服務網絡
三地科技協同創新活動具有一般技術創新所具有的高風險性和不確定性,一般政策性支持對解決科技創新發展前期資金匱乏具有明顯成效,因此,要提高政府對三地科技創新資金支持力度,設立科技聯合創新專項資金,鼓勵三地間科技企業聯合創新。通過京津冀銀行的設立,著力推進三地科技協同創新服務,且利用京津冀銀行在北京、天津、石家莊設立分支機構的便利性,以地方商業銀行的先行先試功能,為京津冀科技創新協同發展提供更為便利化的融資服務。拓展地區性商業銀行營業網絡,根據科技協同創新網絡配置商業銀行服務網絡,鼓勵地方銀行拓寬產品種類,設立專項科技資金貸款服務,為具有發展潛力的科技創新型企業提供研發資金支持;在區域科技創新中心,例如北京中關村、天津濱海新區設立較為密集的服務網點,例如北京銀行、天津銀行、河北銀行,應拓展在京津冀三地的營業服務網點,提高銀行的業務量;減少在京津冀區間異地辦理業務的手續,減少金融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服務的障礙。此外,通過構建天使投資、風險投資、私募股權投資(AI/VC/PE)為主的股權投融資鏈來提供金融支持,是解決京津冀科技中小型企業較為集中、在企業發展初始階段融資困難、急需拓寬融資渠道問題的主要手段,在京津冀科技協同創新的金融支持體系發展的初期,要積極拓展投融資鏈,積極將這些融資方式納入到體系建設中去。
(四)推動京津冀科技金融服務平臺建設
打造京津冀科技金融服務平臺,提供透明、高效的網絡金融信息平臺,為科技型企業和金融機構提供專業化、個性化的信息服務,促進科技企業與金融機構之間的信息交流與對接。在政府的支持和引導下,逐步建立以創業投資機制為主導,以商業銀行、證券公司、保險公司、信托公司、擔保公司等金融機構和社會中介服務機構為依托,旨在為自主創新型企業提供創業資本、銀行貸款、融資擔保、科技保險和上市輔導等各類金融服務的多層次、多元化、高效率的制度化平臺。服務平臺主要設立于科技企業密集的高新園區,主要承擔投融資服務、創新引導與催化、綜合服務等功能,以“一站式、個性化、全流程”的方式減少企業融資成本,以實現在最短時間內縮短科技創新企業與資金之間的距離的作用。同時,科技金融服務平臺在發揮綜合服務功能的同時,還能通過自身的集聚效應,帶動科技與金融的一體化、協同化發展。
(五)推動科技企業的信用共同體融資互助聯盟建設
關鍵詞:金融創新;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對策
作為自主創新主體中最活躍的科技型中小企業,不管是產品的研發還是成果的轉化,長期以來都受到融資瓶頸的嚴重制約,對其自主創新能力和企業間以及企業與研究機構間資源共享、相互合作的能力、知識流動的效率產生重大的阻礙。為此,須從多方面、多層次對科技型中小企業的自主創新進行融資支持。
一、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與金融創新的理論分析
第十一屆中國風險投資論壇上,科技部副部長劉燕華表示,科技與金融的有機結合是促進科技開發、成果轉化和產業化,提升產業創新活力的必要條件。
1.金融創新的概念及理論
所謂金融創新是指各種金融要素的新的組合,是為了追求最大利潤而發生的金融改革,其表現形式是金融機構、金融業務、金融工具的創新以及金融制度的創新,既有微觀層次的創新,又有宏觀層次的變革。“制度改革論”認為,金融創新是一種與經濟制度相互影響互為因果關系的制度改革,與社會制度緊密相關。而政府的管制和干預本身也構成了金融創新的內容,當微觀主體的創新行為威脅到政府的管制時,政府必然會進行新的制度創新。
2.高科技中小企業的特征
科技型中小企業的成長分為種子期、初創期、早期成長期、高速成長期、穩定成長期,在企業發展過程中,其融資呈現出以下幾個特征:(1)資金需求量大。從企業最初的成立到形成一定產業規模,都是以大量資金投入為先導,且投資規模從研究階段到規模化階段越來越大;(2)融資風險高。由于技術創新的不確定性,投入的初始階段只是凈收入,后階段增大投入后才有可能產出;(3)高科技企業生命周期各階段的風險程度、收益狀況、資金需求以及融資方式不同。
二、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存在的問題分析
由于科技項目具有高投入、高風險和潛在高回報的特性,致使高科技企業在發展中經常會遇到比傳統產業更加多的困難和挑戰。特別是高科技產品研發的高投入使其對資金的需求更加迫切,但該類科技產品所面臨經營風險及收益的不確定性使其融資更加困難。
三、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原因分析
1.從宏觀層面分析
(1)國有大中型銀行對中小企業的融資采取排斥態度:我國四大國有商業銀行的貸款對象主要為國有大型企業機構,對于中小企業,銀行放貸意愿不強。
(2)國家仍然采取金融抑制政策,專為中小企業服務的地方小型金融機構尚不發達。
(3)創新基金、融資擔保體系等尚處起步階段,還需要進一步發展。
(4)社會化支撐體系不健全。主要表現在社會信用制度不健全、融資中介機構不規范、融資擔保體系不完善等方面。
2.從微觀層面分析
(1)企業規模小,自有資本缺乏。
(2)企業財務狀況不透明、財務制度不健全。
(3)資金需求的“貸款急,次數多,單次貸款額度小”的特點也會使銀行選擇緩貸或不貸。
四、通過金融創新推動科技型中小企業的發展
1.融資工具的創新
(1)貸款證券化,使貸款成為具有流動性的貸款,改善資產質量,分散銀行風險,提高金融系統的安全性。
(2)金融期權,銀行在貸款的同時購買企業的期權,從而降低銀行貸款的風險。
(3)實行融資租賃。高科技產業在創業之初,通過融資性租賃解決資金短缺難題。
2.融資機構的創新
(1)發展并規范民營金融機構,提高儲蓄向投資轉化效率,以便更好地為融資服務。
(2)進一步規范信托公司、財務公司、保險公司、證券公司等非銀行金融機構。
(3)合理推進資本市場對外開放。
3.融資制度的創新
(1)利率市場化,使民營科技企業與國有企業在市場上平等融資,提高資金使用率。
(2)實現國有銀行產權制度創新,建立商業銀行公司治理結構。國有銀行通過股份制可以提高自由資金比率,一方面增強抵御風險的能力,另一方面使銀行在經營決策、監督方面相互制約,從而更好地保證資金到位。
五、結論
科技是第一生產力,金融是現代經濟的核心,促進科技和金融的有機結合,加快科技成果轉化為現實生產力的速度與效率,通過金融創新,推進科技型中小企業的發展,對國民經濟的持續、快速、健康發展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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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S-9 文獻標識碼:A
內容摘要:本文在科技金融的基礎上提出了農業科技金融概念,并從農業科技金融的本質、主體、功能、結構、目標和內容等方面構建其理論框架。農業科技金融理論框架的構建拓展了科技金融的研究范疇,開辟了農業科技金融這一新的研究領域,對于實現科技創新戰略、“四化”同步具有重要的理論價值和實踐指導意義。
關鍵詞:科技金融 農業 理論框架 邏輯起點
引言
農業科技金融是在科技金融理論的基礎上,根據農業自身的特征,將科技金融的研究范疇限定在農業領域,實現促進農業經濟發展的目標。作為一個新興的研究領域,其研究范疇、研究對象以及本質等重要概念都需要進行科學的界定。本文首先依據歷史的邏輯對農業科技金融的發展演進進行回顧,進而對農業科技金融的一些重要概念進行解釋,最后構建農業科技金融理論框架。農業科技金融理論框架的構建是科技金融理論研究的拓展,對未來科技金融在農業領域的發展也有較強的實踐指導意義。
農業科技金融的發展歷程
從歷史的研究邏輯上來看,農業科技金融的發展歷程可分為農業科技金融導入階段、農業科技金融的鋪墊階段和農業科技金融正式登上歷史舞臺階段等。
農業科技金融導入階段是指我國在計劃經濟體制以及有計劃的商品經濟體制下農業科技與金融的結合階段,即20世紀90年代之前的階段。在農業科技金融發展的初期,國家政策主要是推動科技和金融的融合、金融支持科技創新發展等方面。在這一時期,科技貸款、風險投資等形式也開始起步,但金融資源的配置并沒有體現市場的特點,更多的是將金融元素“有計劃”的引入科技領域,以實現資金對科技的支持。
農業科技金融發展的鋪墊階段是指國家開始從政策層面重視農業科技與資金的結合,這其中又分為農業科技金融雛形期以及農業科技金融形式不斷創新的階段,即20世紀90年代至2009年這一階段。這一時期,在國家政策的支持下,農業科技園區、農業風險投資等得到了一定的發展,同時科技金融的其他形式更加的豐富,并且風險投資、創業基金等形式日益成熟。
農業科技金融概念的提出源于2010年7月首屆農業科技創新創業大賽的舉行。這次大賽開創了農業科技企業和金融資本對接的新模式,創新了農業科技領域科技管理體制,延伸了科技金融的研究范疇,也為農業科技金融的研究發展提供了鮮活的實證材料。
上述對農業科技金融發展歷程的回顧表明,農業科技金融的提出不是一蹴而就的,它是伴隨著我國經濟發展的不同階段而不斷演進的。
農業科技金融理論體系的構建
(一)農業科技金融的研究方法和邏輯起點
鑒于國內對科技金融的研究還剛剛起步,相關的理論體系還很不成熟,本研究借鑒目前農業科技金融工作的實踐,總結農業科技和金融結合的經驗并加以提煉,進而構建農業科技金融理論,這一過程遵循歸納式理論構建模式,屬于理論構建研究。
本質是學科理論體系中最基本、最抽象、最簡單的一個理論要素。本文采用本質作為研究的邏輯起點。農業科技金融的本質具有較強的穩定性,是認識農業科技風險投資的起點,從本質出發,可以把農業科技金融理論結構中各要素有機統一起來,且有利于農業科技金融各項工作更好地運行。
(二)農業科技金融理論框架構建路徑
本文借鑒了其他學科理論的構建過程,以本質為起點來構建農業科技金融理論框架,如圖1所示。
(三)農業科技金融理論體系構成要素
農業科技金融理論的構成要素包括:農業科技金融的本質、主體、功能、結構、目標和內容。
1.農業科技金融的本質。農業科技金融可以理解為一個產業概念,即支持農業發展的科技金融就可稱之為農業科技金融。具體而言,農業科技金融的完整概念應該是:在一定制度背景下,匯集政府和市場的力量,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模式,搭建服務平臺,實現農業科技創新與金融資本在農業領域的有機結合,為不同發展階段的農業科技企業提供融資支持和金融服務的一系列政策和制度的系統安排。該定義需要進一步說明:
政府和市場的結合。由于農業的弱質性、較低的資本產出比和較高的風險等特性,使其很難吸引市場化的金融資本進入該領域,再加上我國農業科技具有公共性、基礎性和社會性等特點,所以目前我國農業科技投入以財政性的資金為主。但是完全的財政科技投入方式在資源配置上又有一定的缺陷。這就需要在農業科技投入的方式上采取兩者結合的方式,按照政府引導、市場化運作的原則進行大膽的創新。
農業科技金融是一種創新活動。農業科技金融是農業科技創新與金融創新的結合。農業科技創新對金融創新有需求,農業科技創新要求金融工具或是金融服務形式以更加靈活的方式來滿足包括融資、分散風險、監管在內的各種需求。
農業科技金融是全社會投入性活動。金融支持農業科技創新具有長期性和系統性的特點,需要政府、銀行、科技企業自身、擔保機構、各種中介機構等全社會共同參與,共同進行資金投入的一體化組織構架和機制。
2.農業科技金融的主體。一是農業科技金融需求方。根據前面對農業科技金融定義的闡述,農業科技金融需求應該包括以下幾方面:融資需求、農業科技金融服務需求。其需求主體包括:農業科技企業、科研機構等事業單位、政府和農民等。其中農業科技企業是農業科技金融的主要需求方。
二是農業科技金融供給方。與農業科技金融需求相對應,農業科技金融供給包括:資金供給、農業科技金融服務供給。供給主體包括:金融機構、投資機構、政府和個人等。其中,投資機構是農業科技金融最有潛力的供給主體,在提供資本的同時,還能提供人力資本、企業管理方法及社會資源等附加服務。
三是農業科技金融中介機構。農業科技金融中介機構是連接農業科技金融需求方和農業科技金融供給方的橋梁。中介機構主要分為兩類:一類是科技中介機構;另一類是金融中介機構。
科技中介機構。科技中介機構是指面向社會開展技術擴散、成果轉化、科技評估、創新資源配置、創新決策和管理咨詢等專業化服務的機構,屬于知識密集型服務業,是國家創新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科技中介機構包括:科技評估中心、科技擔保公司、創業風險投資引導基金等。
金融中介機構。金融中介機構主要是指科技創新主體的融資者與金融機構之間的功能性機構。包括:信用評級公司、資產評估公司、咨詢公司、以及各種知識產權服務機構等。
農業科技金融需求方、供給方和農業科技金融中介機構及其活動構成了農業科技金融市場。
3.農業科技金融的功能。滿足科技資源的融資需求。解決農業科技企業的融資問題是農業科技金融的核心。農業科技企業在起步階段無足夠的固定資產,其擁有的知識產權和專利類的“軟”資產很難變現和估價,導致傳統的金融機構不愿意對其融資。再加之在科技創新的整個過程中,每一個階段都需要大量的資金予以支持。現階段無論是大力發展風險投資、探索科技銀行、建立政府引導基金,還是完善多層次資本市場,都是為了解決農業科技企業融資難的問題。
為科技工作提供包括融資、擔保、評價、監管在內的一系列的服務。在融資過程中,還會涉及到融資前的農業科技成果的價值評價,融資過程中的融資擔保,融資后的監管等諸多問題。因此,農業科技金融不是簡單的投融資體系,而是包括投融資體系、服務體系、監管體系、政策法律體系等的一個完整的綜合體系,其作用是為了滿足融資以及為融資提供相關的服務。
4.農業科技金融結構生物學視角剖析。和DNA的雙螺旋結構相似,農業科技金融也呈現出雙螺旋結構。農業科技金融的雙螺旋結構的原理和特點可以概括為:
第一,農業科技金融的雙螺旋結構中,農業科技和金融分別是兩條主鏈,這兩條主鏈也呈現反向平行的方式。農業科技金融實際上是農業科技創新與金融創新的結合,是從結合到高度融合的演進過程。當農業科技與金融達到高度融合,農業科技金融也就達到了穩定的結構。第二,科技活動分為不同的階段,每一個階段會有不同金融的工具根據每個階段的特點,來配置金融資源。這就實現了農業科技與金融的“配對”。第三,堿基對不同的排列順序構成了DNA分子的多樣性。在農業科技金融當中,由于金融資源與農業科技活動結合方式的不同導致了農業科技金融形式的多樣性。第四,在農業科技金融當中充當“氫鍵”的是一系列的運行機制,包括:農業科技與金融的結合、信息共享、財政投入、金融支持、風險管理以及創業風險投資等一系列的運行機制。第五,DNA處于一定的環境當中,不同環境會對基因的表達產生一定的影響。同樣,農業科技金融也有一定的外部環境,即政府一系列的政策以及國家制定的法律法規。
5.農業科技金融的目標。當農業科技金融雙螺旋結構穩定后,就會實現農業科技金融的目標。具體而言,農業科技金融的目標可以分為初級目標和終極目標。
初級目標是幫助農業科技資源解決融資問題。農業科技創新是發展現代農業的根本出路,但是在科技創新的初級階段對金融資本有著巨大的需求,而該需求是農業科技企業自身難以提供的。農業科技金融能夠用金融資本來孵化、支持和推進農業科技創新解決農業科技企業的融資需求。
最終目標則是解決“三農”問題,實現“四化”同步。農業科技創新是引領支撐現代農業發展的驅動力量,但其離不開金融的支持。將農業科技與金融結合,就可以通過多元化的投融資渠道為農業科技注入大規模的資金,不僅可以解決農業科技的資金問題,而且提高了農業科技成果的轉化效率,推動農業科技創新的浪潮。
6.農業科技金融體系內容剖析。農業科技金融的體系分為農業科技金融的投融資體系、農業科技金融的支撐服務體系、農業科技金融的政策法律體系三部分。
農業科技金融融資體系是為了滿足農業科技企業融資,按照金融制度的一系列規則,而建立的資金融通系統。農業科技金融融資體系的主要功能是將金融資源進行聚集,然后再進行相應的配置。在借鑒國內外融資體系建設,并結合目前我國融資體系現狀的基礎上,農業科技企業融資體系應呈現出以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為主,銀行間接融資體系和政府支持體系為輔的結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