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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論:寫作是一種深度的自我表達。它要求我們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隱藏在內心深處的真相,好投稿為您帶來了七篇采購審計的目的范文,愿它們成為您寫作過程中的靈感催化劑,助力您的創作。
政府采購是政府支出的重要組成部分,自1998年在全國開展以來,經歷了十多年的審計,采購金額從1998年的160億元增加到2006年的3 000億元,采購范圍逐漸擴大,采購品種逐漸增加,基本上達到了加強宏觀管理、節約財政資金和推進廉政建設的目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采購法》第68條明確規定:審計機關應當對政府采購進行審計監督,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政府采購各當事人及有關政府采購活動應當接受審計機關的審計監督。由于在審計依據、內容和實施過程等方面的局限影響,政府采購績效審計的開展與發展受到制約。
一、政府采購績效審計的基本含義
政府采購的主體是依靠國家預算資金運作的政府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政府采購為非商業性、非盈利性購買行為,即只能買,不能賣。政府采購的對象及范圍有:各級使用財政性資金單位(下稱采購單位)使用財政性資金購買列入政府采購集中采購目錄或金額超過集中采購限額標準的貨物、工程和服務。在采購方式和采購程序上有相應具體的規定,比如有地區規定集中采購金額超過20萬元以上的項目必須通過公開招標方式進行采購。隨著政府采購規范化要求的提高以及采購規模的擴大,各地政府審計機關大致在2006年前后逐步把政府采購列為審計重點,編制審計工作方案和實施方案,將政府采購辦、政府采購中心和選擇重點采購單位作為審計的主要對象。
政府采購績效審計是由專門機構和專職人員依法對被審計單位使用財政性資金獲取貨物、工程和服務等采購活動的真實性、合法性、效益性進行審查和評價,以達到維護經濟秩序、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率、加強宏觀調控的目的。
政府采購績效審計的主要內容有:政府采購預算及執行情況;政府采購預算資金撥付及進度;采購規模及與采購目錄相符情況;采購流程控制執行情況;對采購單位展開延伸審計,檢查有否擅自采購、擴大采購范圍、提高采購標準等行為。
政府采購績效審計對加強財政預算支出管理、規范政府采購程序、強化政府采購制度、促進廉政建設方面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
二、當前政府采購績效審計存在的問題
2007年9月至2008年3月間,筆者走訪了遼寧省沈陽、大連、撫順、本溪、丹東、清源、東港等市、縣政府采購中心和審計局機關,試圖對政府采購及其績效審計情況做比較全面、深入的了解。經過調查,看到:這些市、縣的政府都在政府采購管理部門之外設有專門負責政府采購管理控制的機構――政府采購中心,它們一般是由上一級政府批準的財政全額撥款單位,負責組織實施市、縣直各部門、單位所需貨物、工程和服務項目政府集中采購工作。按照采購法“管采分離、職能分設、政事分開”的規定,采購中心內設綜合招標部、采購部、工程部等部門。政府審計機關對政府采購的績效進行監督審計,審計對象包括政府采購主管部門、采購人、供應商和采購機構;審計的內容包括:采購項目立項、采購資金的來源、采購項目管理使用等情況。
經過調查發現,政府采購審計能夠利用政府審計的相對獨立性、強制性對預算資金的使用進行監督,但由于各方面原因,政府采購績效審計還存在如下不足。
(一)審計法律依據不足
審計法律依據不足具體表現為:一是政府采購法實施細則沒有設立。政府采購法自2003年出臺以來,相應的實施細則卻一直沒有設立,使得對政府采購各項監督內容缺乏可操作性。同時,招投標審計是政府采購審計中的重點,但是,審計機關可以參照的法律依據僅有招投標法,很難適應政府采購績效審計的需要。二是政府采購績效審計的目標在于被審項目的經濟性、效率性和效果性,由于我國目前尚無績效審計準則或指南,政府采購的績效審計只能遵守審計法和政府采購法。三是審計部門對同級財政只有處理權沒有處罰權,削弱了審計的執法力度,制約了對政府采購的監督職能的發揮。四是懲罰手段和措施無細則,落實不徹底,是違規行為屢禁不止的癥結所在。有些市地盡管劃分了政府采購有關部門的職責,但沒有對違規行為處理的細則,使某些人有了鉆空子的機會。
(二)審計缺乏深度
調查時發現,政府采購績效審計制定的審計方案存在缺陷,審計范圍過小、審計時間過少,審計缺乏深度。如某市政府采購涉及280家單位,而審計時僅延伸10家采購單位,占比3.57%,審計方案中沒有對供應商、招投標和政府采購績效情況進行延伸審計,使許多采購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沒有全面反映出來,影響了整個政府采購績效審計的效果。由于審計部門事先并沒有參與具體的采購招投標過程,審計深度又存在缺陷,所以無法對政府采購績效提出意見,審計監督對政府采購過程是失控狀態。
(三)審計部門與其他監管部門關系的協調存在困難
《采購法》明確規定:政府采購有關的監管部門、審計部門、監察機關要依據法律、行政法規對政府采購實施監督。但是,由于各部門之間未能很好協調,各監督部門職能相互交叉重疊,且未能做好溝通工作,造成重復多頭監督和監督存在空白地帶的情況。比如,對納入政府采購范圍并實施招標方式采購的工程項目采購活動的監督,根據招標投標法的規定,不同行業和產業項目的招投標活動的監督,分別由其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各類房屋建筑及其附屬設施的建造和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設備的安裝項目和市政工程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督,由政府有關部門分別負責。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的規定,這些專業監督活動并不排斥財政、審計等部門的綜合性監督,造成多頭監督、重復監督難以避免,也造成部門間的執法糾紛。所以,審計部門如何處理好與其他部門在監督管理中的關系已成為政府采購審計的一大難點。
(四)采購績效評價指標不健全
隨著政府采購支出的迅速增加以及采購范圍的日漸擴大和工作的日趨復雜,公眾(特別是納稅人)想要知道的不單是政府采購開支是否合理、合法,還想對采購資金是否經濟有效地使用、采購行為是否有效果清晰明白。但目前看,我國還缺乏公認可適用的政府采購績效評價標準。目前能評價政府采購績效指標的體系只有財務指標、歷史指標和綜合性指標,缺乏非財務指標、未來價值指標、單項指標和“預警”指標,審計人員無法深入了解被審計采購項目的經濟效益,必須“借用”其他標準或是自己設計某種標準來衡量工作成果。審計人員也還沒有一個能指導審計活動,衡量被審計事實、鑒定經濟效益質量的標準,即公認可接受的績效標準可供利用。在這種情況下,就造成了對政府采購績效的評價無據可依,無疑會影響績效審計的質量和宏觀經濟政策影響等社會效益的評價。
(五)審計人員專業性不強
之所以政府采購績效審計停留在采購資金收支審計上,疏于對招投標、項目進展和政府采購績效等重點方面的監督,主要原因是審計人員的業務素質沒有達到政府采購績效審計的需要。政府采購績效審計所需知識超過單純政府采購資金審計的范疇,它涉及到財政政策、貿易政策和產業政策等多方面,是政策性強而又復雜的綜合性審計監督。正是由于政府采購績效審計工作涉及面廣,一些采購專業性強,而又缺乏相應的規范性具體措施,僅靠審計部門現有的人員及專業知識是不能適應對這一工作監督需要的。它要求審計機關擁有具備如下知識的人才:如經濟學、社會學、法律、財會、計算機、信息系統、工程建筑學等,要求審計人員要非常深入地掌握政府采購工作方面的專業知識。
三、提高政府采購績效審計質量的對策
針對政府采購績效審計存在的問題,筆者建議采取以下措施加以糾正和解決,以達到發揮審計監督職能、加大審計監督力度、提高政府采購效率和效果的目的。
(一)加快完善政府采購制度
1.建立健全政府采購法律體系
以公開、公平、公正、效率、效益原則,完善我國現有的采購法律體系。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為基礎,配套采購法實施細則,盡快制定政府采購供應商質疑處理辦法,將政府采購實際工作納入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軌道。
2.建立預算約束機制
強化預算編制制度,并嚴格審核,確保采購預算編制的質量。設立專職預算編制審核機構或崗位進行逐部門、逐項目審核,做到:確保采購預算的合理合法性,最好建立量化指標體系;確保采購預算的完整性,防止采購項目不清而導致未來各種舞弊行為的發生;確保采購項目的真實必要性,防止采購單位挪用采購資金;確保采購預算具有關聯性,防止采購預算存在人為拆分或整合項目的問題。
3.建立政府采購監督約束機制
完善的政府采購監督體系由內部監督、外部監督和社會監督組成。內部監督機制主要靠完善內部控制機制實現,如計劃審批、招標、實施采購、質量檢查與驗收、款項支付實行真正的職務分離。在規范政府采購職能部門管理機制的同時,應借助紀檢、監察、審計等部門監督政府采購行為,防范采購風險。
(二)加強和完善審計機關的監督職能,提高績效審計效果
1.建立政府采購審計數據庫
收集政府采購有關法律、制度和辦法的規定以及預算、國內外相關業務的數據資料,對采購單位預算情況、合同執行情況、采購運行情況、使用情況、保管情況、改造情況、處置情況等方面建立全面詳細的數據庫。
2.規范政府采購績效審計程序
圍繞具體審計項目,確定審計目標,統籌規劃、全面布置、合理調配審計力量,統一編制審計計劃和審計方案,做到與相關方面充分的溝通與協調,并根據審計工作展開情況確定進一步審計程序,確定延伸審計的范圍,保證有說服力審計證據的收集程序。
3.確定標準,做好績效評價工作
由于政府采購資金來自納稅人,而政府采購一般用于公益、集體、社會等方面,評價標準比較寬泛,績效審計比較困難,該標準體系應該具有如下特點:相對高度概括,應該能夠概括被審計對象所具有的社會效益、行業效益、經濟效益等重要特征;客觀實際,應該將被審計項目的實際情況反映出來;清晰反映,評價標準指標體系應該分類清晰;彈性特點,所謂彈性是指評價標準應該隨著內外環境的變化而做相應調整。
4.做好審前調查,明確審計重點
對政府采購審計審計署6號令要求,審計組采取多種形式向有關項目主要負責人、財務與施工方面人員了解情況,應抓住資金流程整個主線,從立項、撥付、管理、使用、保管、處置等環節進行檢查,重點尋找能反映和查處由于決策失誤、管理不善等造成的嚴重損失浪費問題。
5.實現采購項目的跟蹤審計
跟蹤審計要能夠實現以下目標:通過審計資金的撥付、管理和使用,發現資金使用及管理上的問題,及時糾正違反財經法律的問題,促進政府投資的有效合理使用,并使建設資金的使用達到預期的使用效益;通過對政府投資項目建設過程和經營管理過程的跟蹤審計,揭示問題,提出建議,達到制約建設部門和行使建設管理職能部門權力過大的目的;通過開展跟蹤審計,調查建成項目的運營情況,從項目建設管理體制、投融資體制和運營機制等方面分析不能達到預期效果的原因,提出改進建議,促進項目的后續運營達到預期效果。
6.實施審計結果公告制度
實行審計公告制度是推進依法治國、依法行政、促進審計監督職能的重要手段。政府采購績效審計應按照真實性、客觀性、準確性、針對性、規范性原則的要求,結合政府采購績效審計的特點,加快政府采購績效審計結果公告的進程,保證審計公開透明、提高審計質量、增強審計責任感、降低審計風險。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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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財政部會計準則委員會.政府績效評價與政府會計[M].大連出版社,2006(4).
一、目前高校可以采用的物資采購審計的兩種模式
根據高校各自的管理模式和要求、物資采購業務量的大小以及內部審計機構資源等的不同,物資采購審計可以采取項目管理式審計和過程參與式審計兩種模式。
項目管理式審計是有重點、有目的地將某物資采購部門、環節或物資品種納入年度審計計劃,形成為特定審計項目,并實施相應審計程序的審計模式。大、中型規模的組織適合采用該模式。該模式適用于采購規模較大、年采購金額較大、社會知名度較高的高校。過程參與式審計是由專職內部審計人員參與監督物資采購的全過程或者部分重要過程,實現物資采購審計的日常化。小規模組織可以采用該模式,一般職業院校、小規模高校也可以適當采用。在此我們要注意的是,不能斷然割裂這兩種審計模式的緊密辯證關系,將其絕對化。事實上,這兩種審計模式可以綜合運用,聯系推廣。在內部審計資源缺乏的特殊情況下,可采用過程參與式審計。在積累了一定信息的基礎上并且對該項目進行審計涉及高校的重要性權益時,則以項目管理式審計為主。兩種審計模式可以相互結合起來,關鍵是怎樣發揮出采購審計的最大效益。
比較上述兩種采購審計模式,說明可以通過對高校內部某個業務流程或環節,有效地開展審計工作,達到最大限度地節省審計成本或資源的目的。不一定非要開展專項的采購審計,才算是采購審計業務。必要時實行業務外包,可以委托中介單位進行采購審計。
二、開展高校物資采購審計的重點和方法
高校物資采購審計應采取“重點突出,區別對待”的方法,選擇采購數量較大、采購次數頻繁、采購價格較高、采購價格變化頻繁、質量問題突出、長期積壓或短缺、群眾反映普遍、領導關注、內部控制薄弱和出現錯弊概率較高的環節或物資類別等。審計重點集中于如下兩點:一是對物資采購過程中的招標文件以及采購合同的合法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等所進行的審計,防止出現包括盲目簽訂采購合同風險、合同無效風險、合同條款不利風險、合同違約風險和合同檔案管理混亂風險等。二是對采購方式執行情況的審計,對物資驗收、貨款支付、辦理索賠等業務執行的適當性、合法性和有效性等所進行的審查和評價。
對列入審計重點的業務,一般采用全面審計法,對物資采購涉及的每一個環節、每一項資料和資料的每一個方面進行全面審計。對于列入審計范圍的非重點業務,一般采用抽樣審計的方法,選擇有代表性的采購流程或品種進行審計,可以運用檢查法、函證法、詢問法和重點審計法、復核法、觀察法、分析法等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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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開展高校物資采購審計的措施
具體審計措施如下:
1. 招標文件確定過程中的審計
資產使用部門經學校物資采購招投標工作辦同意后進行某項物資招標采購,審計部門按其職責權限適時介入,對資產與設備管理處擬訂的招標文件進行審計,監督購置儀器設備的資金是否到位、是否納入學校年度財務預算,并關注招標文件中對所購設備、材料的型號、規格、技術性能、指標要求、系統配置、報價要求,對投標人的資質、資信度考查情況、業績要求,對開標時間、地點以及招標人所要求的其他附屬要求,如供貨時間、付款方式、預留質保金或保修金的數額等是否表述清楚,用詞是否準確,避免潛在投標人對招標文件的理解不一而產生疑義。關注招標文件是否存在要求或者標明特定的生產供應者以及含有傾向或者排斥潛在投標人的其他內容的情況。涉及特定專業判斷的,可以咨詢有關專家意見作為佐證基礎性資料,但應考慮回避制度。是否存在招標機構、采購單位和供應商相互惡意串通的虛假招標行為。另外,招標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獲取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的名稱、數量以及可能影響公平競爭的有關招標投標的其他情況。
2.開標評標定標過程中的審計
審計部門須關注評標專家組成員是否都是依據招標文件和評分細則獨立地對潛在投標人的投標文件進行客觀、公正、公平的打分;是否符合低成本高效益原則;標底價格明顯偏離、違背市場規律的,可請招投標中心負責人組織評委在評標過程中給予判斷認定。評標委員會完成評標后,是否向招標人提供書面評標報告,并推薦合格中標候選人,中標候選人的基本條件是否符合規定的條件,是否按規定進行了排序,采購人是否按照評標報告中推薦的中標候選供應商順序確定中標供應商或事先授權評標委員會直接確定中標供應商;中標供應商確定后,中標結果是否在財政部門指定的政府采購信息媒體上公告,并向中標供應商發出中標通知書;投標供應商對中標公告是否有異議,招標采購單位是否在規定時間內對質疑內容作出答復。
3.經濟合同審簽過程中的審計
采購合同簽訂的合規合法性應當關注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
(1)采購合同條款的完備性和合同內容的合法性。
(2)采購合同的執行結果。
(3)審查合同的管理是否規范。
審計部門須審查采購合同的內容是否合法、規范、完備;合同價款是否公平合理;合同中涉及各方的責權利、質量、設備安裝工期、付款方法、保修及其時效規定是否合規、完備;關注中標方是否將投標文件中的優惠條件逐條落實在合同中,力爭維護學校的權益不受損失。
4.驗貨付款過程中的審計
技術較復雜、金額較大的由資產與設備管理處組織驗收小組,參與驗收的人員須包括資產與設備管理部門、使用部門、財務部門、審計及監察部門和有關專家在內,實行部門會簽制度。驗收工作應圍繞著是否按照采購文件和合同有關條款的要求,對應驗收對象的數量、質量及規格型號等的符合性進行審查。
5.物資采購后續審計
對并不是一次性結清的采購業務,審計部門應做好備用臺賬的記錄工作。需要辦理退換或索賠事宜的,要將處理落實情況詳細記載,控制付款額。到使用部門進行回訪,了解退換或索賠事宜的處理情況,同時對廠商的服務質量和態度做到心中有數,也為下次招標提供有反饋價值的信息資料做好準備。
主要參考文獻:
[1]徐廣生。 教育采購招投標業務審計的難點[J].中國內部審計,2008(1)。
[2]陳啟蘊。 淺析高校工程物資采購招標審計中的關鍵控制點[M]. 教育部財務司。中國教育審計二十年。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6。
外購物資審計具有多樣性和時效性。社會生產的發展和社會分工的細化決定醫院不能或不允許以自產自銷的自然經濟形式為自己生產所需的物資,從而向社會采購。其采購的范圍除了藥品、儀器、設備、交通工具等大宗物品實行政府采購外,還涵蓋了各種辦公用品、衛生材料、家具、被褥、圖書、報紙雜志、電器、音像制品、維修配件、大型工程勘察、設計、監理及承建施工、對外廣告宣傳、印刷、保潔服務等,項目品種繁多、且各自都有自己的用途,這就決定了外購物資審計的多樣性。
外購物資審計具有極強的時效性:一方面,醫院計劃采購的項目是醫院在一定時期內維持醫院正常運轉或進一步提高醫療質量和效益所需的物資、服務,推遲采購就會影響醫院的正常運轉和發展。內部審計必須在一定時限內完成外購物資的審計,否則,審計對醫院運行和發展不僅是無效的甚至可能會造成不必要的損失;另一方面,醫院是在市場經濟條件下運行的,外購物資項目的價格和供貨渠道,不像計劃經濟時期物價變動相對穩定,而是價格隨行就市變化較快,且同一時期同種貨物不同渠道供應其價格也不相同。這就需要內部審計機構有較強的時間觀念,在有利于醫院發展的時間內,及時、快捷地完成外購物資審計。
外購物資應采取事前參與審計方式,因為外購物資項目審計不同于財務收支、經濟責任、內部制度等審計,它是根據已發生的,有歷史數據、制度和會計資料記錄的經濟活動事后進行審計。由于市場變化較快,利用外購物資發生所留下的會計資料事后進行審計,很難或不可能形成有說服力的審計結論。只有在采購事項發生前,內部審計根據有關職能科室報審的、經過醫院領導批準的采購項目計劃,進行市場調查和詢價,形成有據可查的審計意見,即對采購項目價格等提出限定性的意見,并對采購的程序及結果進行跟蹤性審計,這種事前參與的審計方式,可有效地堵塞外購物資中的漏洞。
外購物資審計的具體方法如下:(1)市場調查法。醫院外購物資一般采取政府采購、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詢價、直接采購等方式。對這些采購方式的審計,都需要采用市場調查法。通過市場調查獲取采購項目的供貨渠道、供應商、產品質量及價格等信息,形成可靠的標的或價格底線,從而提出可行的審計意見。(2)程序審計法。旨在對各種采購方式應遵循的基本程序進行審計的方法。隨著改革的深化,采購管理越來越規范化、科學化,醫院對各種采購事項制定了嚴密的采購程序。如果遵循了采購程序規定,一般不會產生不規范的行為。因此,審計的另一個重點,就是審核有關職能部門是否按采購程序進行采購。(3)內外審計結合法。對金額較大、項目復雜的采購事項,內審部門審計后,再聘請有資質的會計事務所對其進行審計,這種方法主要適用于房屋等基礎設施建設的審計。由于醫療衛生系統基建審計能力有限,采用內外審計結合的辦法,不僅能降低審計成本也能有效地降低審計風險,使內部審計工作更具客觀性、公正性。
近些年,隨著快速消費品類企業的發展規模不斷地擴大,企業存在的風險也隨之增大。在快速消費品類的企業中,采購環節較之生產環節存在的漏洞更多一些,其中以次充好、中飽私囊、商業賄賂等問題是久治不愈的頑癥。為了降低快速消費品類企業發展過程中存在的風險,內部審計人員一定要肩負起自己應有的責任,采用風險導向方法對采購流程實施審計,提高內部審計質量,防范企業存在的風險。因此本文以快速消費品類企業為例,研究風險導向內部審計在采購項目中存在的問題及應用方法。
關鍵詞:
快速消費品類;內部審計;風險導向應用
快速消費品含義就是指那些使用壽命不長,消費者消費較快的商品,其特點就是產品經過包裝成一個個獨立的小單元來進行銷售,更加關注其商品的質量、包裝、品牌以及大眾化對這個類別的影響。
一、快速消費品類企業需要風險管理導向內部審計的原因
根據我們對快速消費品及其特點了解和認識,快速消費品屬于沖動型購買產品,即興采購的情況占多數。是非必要購買商品,品牌的忠誠度不高,因此,快速消費品類應該更加注重食品安全和質量安全,所以快速消費品在生產過程中要注重采購環節的質量保障。以糖果公司為例,很多糖果企業都采用較為傳統的賬項基礎審計和制度基礎審計,對風險導向的關注極少,比起傳統的審計方法,風險導向審計的優勢是能夠時刻保持合理的職業警覺,擴大審計視野,不只是依賴于對內部控制制度的檢查和評價,能夠更加科學合理的進行審計工作,更需要采用風險導向審計對采購全流程實施風險監督與管理,需要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一)采購招投標流程需要進行風險管理
在市場激烈的競爭機制下,為了避免采購過程中出現暗箱操作,企業要對采購項目進行三分一統的方法進行管理,三分是指采購、價格、質量驗收分開,一統是指合同簽約、結算付款要統一,這樣就可以有效地避免經辦人與采購商私下操作了。
(二)采購環節需要有效的風險評估
風險評估作為內部審計的前提條件,對審計工作的質量和效果起著決定性的影響。風險導向內部審計工作一定要利用科學的評估技術和專業的評估方法對企業內外部存在的風險進行預測。可以采用的方法有:內部控制分析法、調查分析法、事件分析法、數據分析法等等。
(三)為采購流程設定以風險為導向的年度計劃
快消品企業應該以輪流原則編制企業的年度審計計劃,即按照風險的大小決定審計的優先級,通過這種形式將審計和風險聯系在一起。對存在較大風險的企業戰略性計劃、管理以及財務風險較大的事項實施及時的監管和審計。
(四)加強采購項目專業審計人才的培養
快速消費品類企業的發展較為迅速,其對應的審計人才缺口就越大。企業應當積極加強對風險導向內部審計領域人才的引進與培養,不僅要通過培訓提高其理論和技能水平,還要增強其對采購環節的信息分析能力、內部控制分析能力及相關經驗,使得內部審計人員能更好勝任采購項目的風險導向審計工作。
二、風險導向內部審計工作在采購項目中的應用
以C糖果公司為例,其主要生產產品有乳糖果,飲用水,碳酸糖果,果汁糖果,休閑食品等六大類產品。它擁有家子公司和多家下屬工廠,公司力圖通過原料采購,生產制造,市場營銷分銷和銷售服務質量管理體系的全過程。通過全過程監控全產業鏈,設定嚴格的測試標準來從而確保產品質量達標。
(一)采購項目計劃階段的應用
風險導向內部審計工作在采購項目計劃階段的應用主要是根據年度審計計劃對快速消費品類的經營環境和存在的風險進行評估和預測,甄別出審計的重點,從而根據風險大小的順序編制對應的審計方案。比如在計劃階段選擇采購目標,在此過程中及時發現采購管理存在的風險和需要改善的地方,并對被審計單位的采購執行及設計問題進行審計,主要包括招標、合同、物資庫存等幾個方面進行審查。在這當中首先采用審計抽樣法,從被審計單位的總體數量抽取一定比例的樣本量進行測試,以樣本數量斷定審計的總體特點,進而通過樣本分析得出審計結論。其次,要仔細審查采購申請的計劃書、招標書及招標結果等,通過風險導向內部審計工作嚴格監察被審計單位采購管理的合理合法性,確保采購項目選擇目標階段的質量安全性。最后,根據審計各個環節的結果來評估是否存在導致采購風險的因素,依據其影響因素及后果提出改善問題的建議。
(二)采購項目實施階段的應用
在采購項目實施階段的風險導向審計應用過程中,根據先目標、后風險最后控制的基本流程對采購項目進行審計。在C公司的經營活動進行風險評估和預測時,要制定科學嚴謹的審計工作計劃和方案。要依據輪流原則對風險的重點區域到非重點區域依次排列好,據此制定審計計劃的先后順序。在進行審計工作以后,對重點審計的風險問題詳細的記錄在審計工作報告中,讓企業管理者能夠根據審計報告關注并了解風險高的項目,并以此做出正確的判斷,制定出對企業有利的戰略措施,降低企業所承擔的風險。例如C公司糖果采購項目中,由于2016年某品牌糖果的“抗氧化劑”添加劑風波導致下架,C公司糖果類銷售大幅下降,盈利照比往年也有所損失,為例避免進一步的銷售損失,所以下架了某品牌糖果產品,C公司的競爭對手同樣也所以受到了該事件的影響。究其原因,雖然有不可預知的外部因素,但是C公司的采購部門沒能仔細分析核對該品牌產品標簽中標注含有食品添加劑“特丁基對苯二酚”(TBHQ)、“二丁基羥基甲苯”(BHT)(正是由于消費者發現了這個問題才引發產品問題風波),以至于沒有及時對該事件做出反應。C公司應吸取教訓,應當對各糖果供應商的原材料供應商的風險重點在于企業的產品成分、現金流評價,倉儲能力,供貨能力、食品安全等指標事先進行分析評估,以分析各供應商的潛在風險。
(三)采購項目出具審計報告階段的應用
快速消費品類企業的風險導向審計報告的制定階段,企業內部審計部門要依據實際的審計結果和當下的法律法規為準則出具相應的審計報告。C公司應當對糖果采購項目的審計成果寫進相關的審計報告,應當包括糖果采購項目流程、內控是否合規、相關風險分析、采購項目中的數據統計分析,其中有無異常數據出現,審計報告中應當將風險分析作為披露重點。例如糖果下架事件中,C公司在采購環節就缺乏糖果產品成分審核,這說明產品檢驗環節的風險控制點缺失。在審計報告中應當對C公司采購環節是否貫徹執行產品審核分析流程,進行風險導向審計,并在審計報告中加以披露。
(四)風險導向內部審計后續階段的應用
所謂的風險導向內部審計后續階段即內部審計人員必須定期對已經出具的審計報告進行后續追蹤,其主要的目的就是根據審計報告提出的審計建議、改善問題的措施及遵從審計報告產生的實際效果。以C公司糖果釆購耗費審計為例,應追蹤審計方式,對糖果采購業務中的采購量是否滿足銷售需要,采購效率情況、糖果商品銷售情況、采購環節內部控制是否規范等進行跟蹤審計。之后為了共同的問題和風險,應該根據公司的風險管理系統將存在的風險納入風險庫,后續階段風險導向的重點關注的就是沒能實現的內部控制目標和公司治理所帶來的影響和風險,對于其它風險也應當進行持續的監控,一旦發現風險因素發生變化,要讓風險處于C公司風險容量之內,而C公司經營活動中存在的風險越大,則后續審計的范圍就越復雜,所以要加大后續審計的力度,有助于整改情況的監督跟蹤,發現問題及時回饋,及時解決,從而幫助C公司加強管理控制水平。總之,目前快消品類企業采購環節普遍沒有應用風險導向內部審計,然而傳統審計方法側重于財務數據審計,導致對于財務處理前發生的采購行為,其審計效果是大打折扣的。風險導向審計能有效彌補這一缺陷,本文以實際案例為分析對象,闡述了風險導向審計的應用價值和具體應用要點,以期能夠對推廣風險導向審計有所幫助。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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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合同審計;審計理念;增值型內部審計;應用
企業常常出現因經濟合同簽訂、履行而遭受損失的現象,把經濟合同,特別是支出性經濟合同納入審計工作的重點,可以把住資金收支的關口,提高企業的管理水平和經濟效益。增值型內部審計是國際內部審計發展的新思維和新方向,國內學者對增值型內部審計應用研究方面探討較少,本文以物資采購合同為例,從提升合同審計工作的效率和效果出發,以增值型內部審計理念為指導,探討了新形勢下物資采購合同審計的重點與方法。
一、增值型內部審計的提出
增值型內部審計并非一種新的審計形式,而是一種新的內部審計理念[1]。增值型內部審計的理論基礎源于國際內部審計師協會對內部審計概念的新詮釋。國際內部審計師協會(IIA)在1999年對內部審計提出了最新定義,“內部審計是一種獨立、客觀的保證和咨詢活動,其目的是增加組織的價值和改善組織的經營,它通過系統化和規范化的方法,評價和改進風險管理、控制和治理過程的效果”,其中價值增值(value-added)是1999年修訂內部審計定義時首次提出的,與IIA1990年的《內部審計師職責說明書》相比,內部審計的目的由“監督和評價”改變為“增值和改善”,其中增值是核心[2]。這標明內部審計進入了一個新的發展階段,為組織“增加價值”成為引導內部審計活動的方向性旗幟。
企業的目標是價值最大化,企業的一切資源和活動都應該圍繞這一目標,內部審計作為企業管理過程中的一部分,有參與價值創造的需求和條件。價值是從生產和銷售過程中創造出來的,內部審計雖然不參加生產和銷售活動,但它可以通過保護企業資產、減少組織風險、降低自身審計成本、提出有價值的建議、增加組織獲利機會等活動來為企業增加價值。
增值型內部審計與傳統內部審計在價值增值方面不同的是:第一,傳統的內部審計不注重為組織增加價值,它開展的許多活動相對于增值型內部審計來講是不增值,或者雖然增值,但由于所耗費的資源和成本大于增值所帶來的價值,所以從整體上來說是不增值的;而增值型內部審計全面轉變審計觀念,不增值的審計業務盡量少做,能增值的傳統審計業務盡量提高工作效率,減少資源耗費和成本,重點在大力拓展高增值的審計業務。第二,傳統的內部審計部門是一個資源消耗者,是一個費用中心,它不直接給組織增加價值[3];而增值型內部審計致力于價值增值,它在消耗資源的同時,通過給組織提供有意義的審計結果或有價值的建議,直接給組織增加價值;第三,傳統的內部審計為組織間接增加價值的事實往往受到忽視,由于它的定位只是一個費用中心,不計量收入,人們的計量記錄只有內部審計花出去的錢;而增值型內部審計有所不同,它的定位是一個利潤中心,成本的耗費有記錄,為組織增加的價值也有衡量和記錄。
二、企業物資采購合同中存在的問題及審計現狀
經濟合同是法人、經濟組織等相互之間為實現一定的經濟目的,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關系而以書面形式簽訂的協議。隨著我國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完善,經濟合同在企業的生產活動中發揮著獨特的作用。而物資采購合同是以材料、設備等為標的支出性經濟合同,無論是數量上還是金額上都占經濟合同中的絕大部分比例,其簽訂是否合理合法,履行是否到位,在一定程度上會引起企業成本與資金的波動,從而影響到企業的經濟效益。
物資采購合同在簽訂、履行、結算等方面容易存在著一定的漏洞,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簽訂虛假經濟合同,套取資金。物資采購合同主要是由企業的計劃部門和物資、生產、維修、科研等相關職能部門負責簽訂的,如果缺乏監管,有些企業內部的合同經辦人員可能會為了謀求私利與合同的對方當事人相互串通,簽訂虛假的經濟合同,套取企業資金,給企業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2.價格虛高,合同條款表述不清。很多企業在簽訂合同時缺乏必要的市場調研,對市場信息掌握不夠,未按市場行情及時調整價格,應該采取招標方式而未進行招標,對價款組成部分的包裝費、運輸費缺乏明確約定等等。此外,合同條款內容未按規范進行表述,容易使合同雙方在供貨時間、標的物規格及費用的負擔上引起不必要的糾紛。
3.合同條款執行不嚴,違約責任未能有效追究。有些企業物資采購合同條款中違約責任的規定形同虛設,不能嚴格予以執行,有些企業由于計劃、倉儲與驗收、生產部門脫節,導致合同履行不力,甚至出現對方單位沒能完全履約或者在貨未到全的情況下全額付款的現象,給企業造成很大的經損失。
4.將自身具有加工能力的業務外包,導致資金外流。有些合同標的物的技術含量不高,在企業內部完全有能力完成,沒有必要進行外包,但由于在合同審批管理環節上并不嚴密,出現企業現金流逆轉現象。
我國大多數企業開展合同審計的時間不長,在實際工作中經常會遇到一些矛盾和問題,要作好物資合同審計工作,迫切需要處理好三個關系:
一是合同審計的需求與供給關系。事實上,企業內審機構對合同審計的重視程度不夠,合同審計的力量薄弱,很多企業偏重于財務審計和基建審計,沒有單獨開展合同項目審計。因此,需要處理好有限的審計人員與大量、繁雜的合同審計工作量之間的關系。
二是事前審計與事后監督的關系。內部審計機構大多只是在物資采購合同履行完畢后進行事后監督,只起到一般性的檢查作用,沒有起到預防和控制的作用[4],對經濟合同實施事后審計,不僅發現問題難,而且處理問題難,挽回損失更難。因此,需要處理好事前發現控制與事后監督處理之間的關系。
三是審計效率與效果的關系。經濟合同,特別是物資采購合同的審計作為一種新的審計事項,財務收支、財經法規和經濟效益三方面的內容兼而有之,科學的審計技術和審計方法尚在不斷探索之中。因此,需要處理好保證審計質量、提高審計效率、減少內耗之間的關系。
三、對企業物資采購合同實施增值型審計的重點和方法
針對物資采購合同中存在的問題以及在審計時需要處理好的幾個關系,借助增值型內部審計理念,對物資采購合同審計的重點和方法可就以下4個層面予以探討。
(一)合同審計重心前移
增值型內部審計的目的是實現“改善和增值”,與提出并實施審計建議進而影響公司整體價值相比,為企業減少資金的流失,降低生產成本,進而提升產品價格競爭力,是一種更直接的增值途徑。就物資采購合同而言,物資采購合同一經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法律生效,任何人難以更改。審計人員對合同的審計,必須在合同產生法律效力前進行。由事后審計向事前審計轉變,能夠體現內部審計的增值服務職能,是企業對內部審計的客觀需要,也是內部審計的發展趨勢。因此,重新設計審計程序,將合同審計重點從后端評價移向事前把關,具有及時性、主動性、預防性的特點,有利于發現問題,并及時進行更改,無疑是獲取審計效果的最有力、最可行的途徑。在物資采購合同審計中,應
采取事前、事中審計與事后專項審計相結合的審計策略。
簽約審計——事前審計。其一,針對物資采購合同中盲目采購、虛假采購和擴大消耗、虛增成本等問題,為防止不合理的采購造成庫存積壓和損失浪費現象,按照先平庫、后采購的原則,審查采購計劃的真實性、合理性,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其二,貫徹訂貨選廠、產品選型、質量選優、價格選廉、運距選近、供貨選快、服務選佳的宗旨,作好合同條款和價格的審計。
結算審計——事中審計。結算審計是物資采購合同價款或酬金支付之前的最后一關,針對經常容易出現的高于合同約定結算、不按合同條款履行、結算手續不完善、結算多付款等問題,應該以合同約定為依據,作到物資驗收單、運貨單、發貨票與合同書約定“四相符”;入庫產品的品種、規格、質量、價格與合同約定“五相符”。
消耗審計——事后審計。作為一種跟蹤審計手段,主要目的是監督真實消耗,通過核實計劃量與實際用量之間的差距,防止實物短缺、物資散失及變賣行為,實施專項審計并提出相關的管理建議。
總之,內部審計全面介入物資采購合同的簽訂過程,將審計重點前移,有利于將經濟合同中隱蔽的權力公開化,集中的權力分散化;有利于成本費用的控制,最大限度地堵塞經濟合同漏洞,有利于實現企業利益的最大化。
(二)實施信息化審計技術
物資采購合同審計涉及物流全過程,點多、面廣、渠道繁多,這些都在客觀上增加了審計工作的難度。隨著網絡技術的發展和計算機的普及,要在人員有限的情況下完成大量繁重的審計工作,必須采用信息手段為物資采購合同審計創造優越的條件,建立起具有較強操作性的審計工作平臺。針對合同審計的特點,一方面,應進一步統一合同示范文本,實現實質性合同條款局域網絡數據傳輸,建立合同審計部門與合同簽訂單位關于合同條款的網絡接口,確保合同條款及時、準確的網絡信息傳遞;另一方面,建立合同簽審網絡操作運行管理系統,實行網上合同簽審制度,構建“不經審計,不得簽訂合約;不經審計,不得結算付款”的內部控制體系。
通過構建閉環回路,使簽約審計和結算審計工作實現網上瀏覽,網上查閱,變人工核對為網上查看,變手工簽字為網上點擊,增加業務的公開和透明度,將審計人員從繁忙的工作中解脫出來,確保合同審計時效和審計結果客觀公正。再進一步,合同審計職能還可以鑲嵌在物資管理信息系統之中,物資管理信息系統中可建立計劃管理、經營業務管理、庫存管理、價格管理、供應商管理、配送管理、物資編碼管理以及系統管理等模塊。包括物資編碼、物資需求信息、物資商情信息、合同文本、物資價格、庫存物資信息等數據庫。主要實現計劃的網上傳遞與審核、采購方式的網上確定、訂單的自動形成、價格的自動比對、合同及結算審批的網上控制、供應商信息的自動控制、網上招投標業務、各種信息的查詢統計及報表的生成等工作。
(三)重點關注合同價款審計
增值型內部審計在確定審計對象時,往往關注高風險領域,不在低風險領域浪費時間,其出發點是,隨著內外部經營環境的變化和新的審計技術的采用,原先一些潛在的經營風險已隨著時間的推移而消散了。一個動態的企業應該有一個動態的風險態度,審計人員應該對非程序性、非常規性的事項更感興趣,并通過實施審計來增加價值。正如ITTHartford保險集團總審計師HowrdMasbacher所說,其審計部“正努力對商業事務更加敏感”,“除非有商業風險,否則我們不會審計。我們的審計部要通過具體的、真切的披露為本公司創造價值[4]”
物資采購合同是一種支出性經濟合同,從風險分析上看,在審計過程中,合同的標的、數量、質量、履約時間、地點以及履約方式等,基本上要按照《合同法》的規定,進行程序化的文本性審查,在采用合同文本網上傳輸和網上簽審等信息化手段審計技術后,審計功能將作為物流過程的一個必經環節,虛假合同、履約不力等問題能夠被內部控制系統發現并很好解決。同時,由于物資采購合同的履行將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價格的高低將直接影響著企業的經濟利益,而合同的價格受供求關系以及市場行情的影響,變動比較頻繁,是敏感因素,因此,也是審計中的高風險因素。
為確保物資采購合同價格審定的科學、合理與公平,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采取以下價格審查方法。
1.價格咨詢法。對于價格變動頻繁且市場用量較大的通用材料,以及價格相對公開的產品,利用上網咨詢、電話咨詢等方式,掌握當期價格的升降幅度以及變動因素,從而提供合理的市場參考價格。
2.中標價格法。按照《招投標法》的規定,對大宗物資、大宗材料,采取貨比三家的招標采購方式,落實中標價格和中標品種。
3.最高限價法。對政府定價的產品,價格相對穩定且價值較低的物資,根據歷史資料,直接實行最高限價。
4.價格庫應用法。在建立管理信息系統的企業,凡是已經簽約過的價格全部存放在價格數據庫中,隨時調閱、隨時修正,實行自動比價。
5.成本測算法,對新產品和特殊加工制作產品,實施成本測算,依據產品科技含量和技術標準,測算人工、材料、機械費用,科學確定產品價格。
(四)發揮部門間協同效應
物資采購合同審計涉及的敏感問題較多,為減少內耗,適應開展具有建設性的增值型審計工作的需要,合同審計部門必須拋棄以往以查處問題為宗旨的審計理念和居高臨下的審計方式,實行參與性的審計策略,既不可放任自流,也不能越俎代庖,注意原則性和靈活性的合理運用,以取得被審計單位的支持和理解,與被審計人員建立良好的人際關系,一起探討改進問題的可行性和應采取的措施,及時將審計成果轉化為經濟效益,并帶動企業內部管理的同步發展。
首先,要正確處理審計部門審計與合同主管部門審查的關系。審計部門與合同主管部門兩者是相輔相成的關系,共同的目標是把企業的物資采購合同管理工作做好。在具體工作上,應各有側重。合同主管部門主要負責合同的談判、起草,負責合同條款內容的審查;審計部門作為經濟監督部門重點應放在合同價款、標的金額的審計上,對有問題的合同條文有修改建議權,對合同價格不合理的有權建議變更,同時對合同主管部門的合同管理工作進行監督。
其次,要正確處理審計部門與經辦單位(物資供應、建筑施工等)的關系。合同經辦單位是經濟合同的當事人,最了解物資產品的性能、用途及消耗使用各環節。在審計過程中,應讓經辦單位人員參與到內部審計中來,充分聽取并尊重經辦部門、經辦人員的意見,避免主觀武斷和。審計部門的審計目標與經辦單位的組織目標也是一致的,通過審計,不僅要善于發現問題,更要善于解決問題,為經辦單位降本增效提供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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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大額物資;采購;審計
中圖分類號:F239 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6-4117(2012)03-0112-01
大額采購是指以購買、租賃、委托或雇用等方式獲取單位價值或批量價值金額較大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它可以通過批量采購節約支出,還可以通過招標等集中采購方式,改變過去分散采購下的“暗箱操作”,增加透明度,實現廉政的目標。但是大額采購要實現這些目的,除了要有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機制外,還需要完善的監督機制,使物資采購開支不僅合理、合法,而且經濟有效。本文就大額采購審計的內容及審計程序和方法等問題略作分析和探討。
一、抓好大額物資采購內部控制
首先,對大額物資采購內部控制制度進行評審,主要審查大額物資采購內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合法性和請購、詢價、談判、采購、驗收、付款等關鍵環節控制措施的嚴密性、操作性。大額物資采購內部控制制度不能存在盲區,對采購頻繁、需求量大的,應該把采購項目起點金額調低,補充制定集中采購物資目錄,使內部控制制度全面覆蓋大額物資采購項目。其次,對大額物資采購內部控制制度執行的有效性進行審查。第一步,審查大額物資采購項目的程序文件,通過檢查、函證等方法,驗證文件記錄的真實性以及是否存在先采購后補辦手續的問題;第二步,審查是否存在已入賬但未按程序執行采購的大額物資項目;第三步,審查是否存在虛構事實或化整為零的大額物資采購項目,逃避招標投標及監督;第四步,審查監督記錄及監督效果。
二、對采購程序的環節開展審計
首先,抓住采購計劃的編制和審批環節,對采購計劃編制依據、計劃審批程序、采購方式、供應商選擇等運作程序的規范性進行審計。一是審查項目是否有計劃,計劃是否經過大額物資采購委員會審核和局領導批準;二是審查是否有預算,預算是否得到批復;三是審查采購方式是否恰當、是否符合大額物資采購管理的相關規定,;四是審查供應商的確定是否合理、合規,是否經過招標或競爭性談判程序且同質低價,采用唯一供應商采購方式的理由是否客觀、真是。其次,抓住詢價和談判環節,對采購方式、供應商選擇等運作程序的規范性進行審計。一是審查詢價小組的組成是否合規;二是審查詢價的范圍是否合理;三是審查供應商資質是否達到要求;四是審查報價記錄是否完整清晰、便于比價;五是審查談判程序是否合規、真是,報價信息是否保密等。第三,抓住采購合同審簽環節,對合同的合法性、風險性、完整性進行審計。一方面要注重對合同本身的審查,即查看合同的條款是否完備、合法,合同的內容是否達到雙方均衡受益,有無損害需求方利益的條款。同時也要注意有無明顯不利于供應商的條款。如果存在這些現象,就應考慮進行延伸審計,查明原因,看是否有人情交易、權錢交易等其他的情況存在。另一方面,要注重對合同執行情況的審計,審查有無擅自變更或者終止合同的情況,審查采購管理委員會在發現合同履行將損害國家和集體利益時是否及時按程序終止合同的執行。違約時,審查違約原因,并追究過失部門及人員的責任。第四,抓住采購計劃的執行環節,對采購價格、質量、數量、票據、付款等進行審計。一是審查發票及附件是否真實、合法、完整;二是審查發票數量是否與驗收單、發貨單及合同相符,如果存在變更是否經過采購管理委員會批準;四是審查商品質量是否有質檢報告或產品合格證;五是審查付款情況是否按合同約定付款,付款的申請、支票開具、辦理結算、記賬是否由不同部門的不同人員擔任,是否存在重復付款或多付貨款現象;六是審查供應商名稱是否與談判記錄相符。
三、對大額物資采購審計的一些體會
(一)營造環境是關鍵。有人認為采購審計是重復勞動,已做過詢價,何必再審查。凡此種種都不利于大額物資采購審計工作的順利開展,應提高對權力制衡、審計監督、管理規范等重要性的認識,建立一種自覺接受審計、接受監督的審計文化、監督文化,營造良好的環境。
(二)人員技術是基礎。因為市場行情變快、價格差異大、產品種類繁多、選擇余地大,另外不同規格品牌產品的穩定性、售后服務、部件配置、保修期等差異大、信譽度不同,所以,大額物資采購審計工作難度大、技術要求高。在產品性價比方面,審計人員對產品性能、市場價格沒有全面的了解,很難說服別人;對高科技產品,審計人員沒有相關的專業技術和知識,詢價和審計都難以開展。因此,大額物資采購審計對專業技術知識以及審計技術手段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三)程序規范是保障。大額物資采購審計要有規范的審計程序和審計方法,統一規范審計表格和文書格式,使大額物資采購審計程序、方法科學合理,提高大額物資采購審計質量,促進大額物資采購審計規范化建設和持續發展。
一、通過政府采購選擇中介機構
審計、財政機關要根據政府投融資建設項目審計計劃和審計工作需要,綜合考慮社會中介機構的規模、工作業績、技術力量、服務質量、社會信譽、人員結構等情況,遵循公開、公平、公正、誠信原則,通過政府采購選擇中介機構。同時建立中介機構信息庫和審計人員專家庫,參與審計項目的從機構庫和人員庫中隨機抽取,保證審計質量。
二、加強對中介組織和人員的指導和考核,規范審計行為
審計、財政機關對中標的中介機構派出的審計人員,要進行審前培訓,使其掌握審計、財政法規、規章,審計思路、取證方法以及操作規范等內容,提高中介機構參與審計的水平和能力。中介機構審計人員不能認真履行政府采購合同規定的審計職責的,中介機構要在一周內調換人員。
審計、財政機關要強化對中介機構的指導和管理,按照審計項目建立臺賬,動態反映中介機構及參審人員的履約意識、業務能力、工作效率、職業道德、廉政建設等相關指標。強化對中介協審項目的的質量考核,制訂考核制度,通過對中介機構的動態考核,實行動態排名,對動態考核中不合格的,將中止合同,取消其參加下一輪中介機構協審項目政府采購活動的資格,促使中介機構提高審計的能力和水平,最大程度地發揮中介機構的作用。對審計復核中發現誤差率較高的、無正當理由未在規定期限內完成任務的、參審人員不遵守職業道德違反廉政規定等情況,審計、財政機關按合同約定取消審計委托,沒收履約保證金,不支付審計費用,情節嚴重的,可建議有關部門追究責任。
三、強化質,控制、廉政建設.防范審計風險
審計、財政機關要強化政府建設審計項目的質量控制,要求中介機構必須嚴格按照審計財政機關工作程序和作業規范對政府投資項目實施審計,并重視對項目管理及投資效益的審查,政府建設項目審計報告要嚴格實行“三級復核制”,確保審計證據充分有力,審計報告真實可靠,審計意見恰當可行,確保審計項目質量,防范和降低審計風險。
廉政建設是審計工作的生命線,中介組織及參審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審計“八不準”的規定,全面履行自身廉政承諾。審計、財政機關要加強對中介機構及參審人員執行廉政紀律的檢查,一旦發現有可能影響公正執法、隱瞞被審計單位違反國家法紀問題或泄露被審計單位商業秘密的,造成審計結果重大錯誤的,要按照合同追究違約責任,涉及違法違紀行為的移送相關部門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