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6-21 09:2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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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核心制度 現代產權制度原則 現代產權制度內涵
雖然中央《關于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以及理論界現代產權制度的重要性作了許多論述,但對其戰略地位、原則和基本內涵還有深入探討的必要,這將有助于增強改革的自覺性。
一、建立現代產權制度是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核心
1、所有制的核心是產權
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制度基礎工作是構建現代產權制度。由于所有制是一個高度抽象的概念,因此,現實生活中所有制各種實現形態及其發展形態,實際是表現為產權形態。從這個意義上講,產權可視為所有制的核心,那么,作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制度基礎,當然就是現代產權制度。因為,我們要完善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顯然不是古典的市場經濟體制,而是建立在現代生產力高度發達基礎上的市場經濟體制,尤其表現為,是以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作為制度基礎的市場經濟。所以,按照經濟學的這一基本原理要求,建立現代產權制度,理應成為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核心
2、按制度經濟學理論,產權制度是社會經濟制度結構中最核心的制度
林毅夫認為,制度可以區分為制度安排與制度結構。前者是指在特定領域內約束人們行為的一組規則;后者則指經濟社會中所有制度安排的總和。但制度安排還可以進一步區分為基本的制度安排和一般的制度安排,因為一個經濟社會的制度結構,不是所有制度安排隨機的、簡單的加總,也就是說,在制度結構中必有一個或幾個作為基本制度安排起決定作用,它(們)決定和影響其他一般的制度安排及其性質和功能,從而決定了該制度結構的構成和性質,使我們更好地理解和把握現實中的制度變遷問題。從經濟的制度結構來說,計劃經濟體制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可以看作兩種不同的經濟制度結構。而所有制或產權制度,則是制度結構的基本制度安排,它決定并影響著其他一般制度安排。例如,在改革開放后的20多年里,由于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制度安排的形成,更精確地說,是產權制度的變遷,決定并影響了其他一般制度安排的變遷和形成,從而導致了計劃經濟體制的制度結構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制度結構轉變。所以,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核心,就是要改革傳統計劃體制的產權制度這一基本制度安排,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現代產權制度。
二、建立現代產權制度的基本原則
1、建立與現代生產力的發展要求和現代經濟社會的發展趨勢相適應的產權制度
農業社會的權利制度,是以身份權、土地產權為中心的;工業社會的產權制度,是以機器、設備、材料等物質資本的產權為中心的。雖然我國首先需要完成工業化任務,重視物質資本產權是理所當然的,但是,我們必須看到歷史的發展趨勢,即一個越來越以人力資本產權為中心的世界經濟社會的形成。為此,建立現代產權制度,就必須充分體現每個人自由的選擇權、流動權、就業權、勞動權、創新權,以及享有勞動(包括一切體力勞動和腦力勞動)創造的一切有形和無形成果的權利。
2、建立屬于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制度基礎
既然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所有制結構,是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經濟制度,那么,在此基本制度規定下的市場經濟所需要的產權制度,就必須體現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制度基礎。因此,要建立的現代產權制度,在結構上必須是國有產權、集體產權、社團產權、法人產權、私有產權、個人產權、混合產權等多種不同產權,既相互競爭又相互聯系融合的產權結構。所以,我國既要學習發達國家的產權制度,也要在市場經濟發展的過程中允許和鼓勵各種形式的產權制度創新,尤其是各種混合產權制度的創新,是現代經濟社會發展的一個趨勢。
3、建立必須符合現代市場經濟法治要求的產權制度
所謂的現代市場經濟,是一個以高度發達的分工和專業化,密切合作和充分競爭為本質特征的復雜經濟體系,也是由高度非人格化的交易活動組成的經濟體系。在這種經濟體系中,一切分工和交換關系,都必須建立在由國家提供第三方的產權界定和保護的基礎上即法治的基礎上,而不靠傳統的身份權關系,如血緣關系、同鄉關系、朋友關系、上下級關系等來維系的。因此,我國的現代產權制度,首先要在憲法的層次對所有的財產即無論是公有財產還是私有財產,無論是有形的財產還是無形的財產等等,都必須給予明確的界定和保護,同時還需要嚴格劃清政府公共權利與公民私人權利的范圍邊界,以防止公權侵犯私權。其次,由于這種現代高度非人格化交易關系,而使得各種交易糾紛十分復雜,因此必須保持司法的獨立性、公正性和權威性,否則,產權的第三方保護將是不可能的。
三、現代產權制度的基本內涵和特征
關于現代產權制度的基本內涵和特征,《決定》已概括為四句話:“歸屬清楚、權責明確、保護嚴格、流轉順暢”,但除了這四條以外,還需要增補很重要的一條,即“選擇自由”。另外,“歸屬清楚”不如改為“界定清楚”似乎更準確些。因此,現代產權制度的基本特征可概括為:“界定清楚,權責明確,選擇自由,保護嚴格,流轉順暢。”
1、界定清楚
將歸屬改為界定主要有兩點理由:一是歸屬在我們的通常理解中,是指財產歸誰所有的關系,很容易把它理解為狹義的所有權,從而不利于各種產權關系的把握。二是把它理解為廣義的所有權,但這種歸屬,只涵蓋了作為產權的客體與主體的歸屬關系,難以表達產權的行為邊界含義,在現代產權制度中十分重要。特別需要強調的是,界定清楚的產權,應是具有人格化的產權,也就是說,產權要明確界定在有行為能力的主體上。這不僅是現代產權制度的重要意義,而且對于公有產權來說或許更重要。在現代市場經濟里,交易中的產權更多的是表現為法人產權的行為。法人是法律認可或規范的有獨立人格的團體組織,因而,它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民事義務的團體組織。但是,我國的公有產權,雖然歸屬十分清楚,如國家所有、集體所有,但是,由于它們不具有這種人格化主體的性質,因此在人格主體上即行為主體上卻是界定不清楚的,從而導致交易關系混亂,并為個人侵吞公有產權提供了便利條件,這種不具有行為主體的產權特征,也正是我國國有制經濟和集體所有制經濟效率不高的一個很重要的原因。而且,只有界定了人格化主體的產權,才能夠權責明確。
2、權責明確
完整的產權,顯然還包括利益,因此,這里的“權”即權利,涵界了相應的利益,所以,完整的表述應為:權責利的明確。其次,權責明確,只是一個簡略的說法。也就是說,現代產權制度,不僅要求在權責利上有明確的、具有人格化的產權主體,而且,權責利還應是對稱的,即多大的權力必須與多大的利益,及多大的責任相對應。否則,不對稱的權責利將導致權力的濫用,逃避責任,利益分配不對等,從而,產權起不到應有的激勵和約束作用。實際上,產權制度的效率與權責利的對稱性是正相關的。所以,權責利最大限度的對稱性,是現代產權制度的一個特征。
3、選擇自由
為什么要增加這一特征?因為,現代社會是一個高度分工和專業化的社會,每個人只能掌握極片面的一小部分知識,因此,個人最清楚自己范圍所及的事情,從而作出最有利的選擇。在每個人自由選擇的基礎上,市場便把這分散的知識匯集起來形成價格信息。而這樣形成的價格機制,才能起到優化資源配置的作用。所以,有人格化的產權主體,在社會習慣和法律許可的范圍內,充分具有選擇做什么、不做什么和怎樣做的自由權,這是現代產權制度不同于前現代產權制度的一個重要特征。在前現代,因各種國家權力和各種封建特權的種種限制,產權主體的選擇是不完整、不充分的,因而他們的創造性也相應受到限制。目前我國就存在類似的限制,例如銀行等行業,只對國有企業甚至外資開放,而限制民營企業進入。實際上,現代社會,尤其在知識經濟時代,如果產權主體充分自由的選擇權被抑制了,那么創新的源泉也將同時枯竭。美國硅谷成功的一個重要因素,就是由于那里的人們限制最少,他們在合作和競爭中都享有充分自由的選擇權,從而才可能在無數的“試錯”中篩選出具有商業前景的創新技術。所以,我國要建立的產權制度,也應具備這一現代特征。
4、保護嚴格
產權僅界定清晰還不行,它在各種交易關系中還必須得到嚴格實施才有意義。馬克思也說過,所有權必須實現,否則毫無意義。怎樣得到可靠的產權實施,這就必須有嚴格的保護。雖然傳統社會的產權實施可以靠親緣關系,熟人關系,倫理道德,甚至建立個人武裝來維系,但在現代社會,產權的實施主要靠國家的法律來保證,而且,只有在國家法律的保護下,產權的實施才是嚴格的、可靠的、具有效率的、公正的。所以,保護嚴格是現代產權制度的一個特征。
5、流轉順暢
流轉順暢是指產權的流動性和交易性特征。現代市場經濟社會的效率往往會高于以往的社會,一個重要的原因,是該社會能夠“地盡其力,物盡其用,人盡其才”,每一資源都能得到最有效的利用,用經濟學術語講,叫資源最優配置。那么,為什么資源能夠得到最優配置?這就得益于產權的流動性和交易性。例如,同樣一元錢,在自己手中只能購買價值一元的消費品,但在企業家手里,它卻能為社會創造出10元,甚至百元的財富來。但是,如果這一元產權不能充分流動和交易,那么就到不了企業家手中。產權的流動性和交易性也是現代社會產權制度的一個重要特征,而在前現代社會是沒有的。因為,不僅產權有種種限制而邁不開步,而且也沒有現代這樣發達的統一市場。所以,建立流轉順暢的產權制度,意味著要打破我國目前地方、部門分割和封鎖的市場狀況,建立全國統一的市場。
【參考文獻】
[1] 馬克思:資本論(第三卷)[M].人民出版社,1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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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科斯等:財產權利與制度變遷(中文版)[M].上海三聯書店,1991.
(一)正確區分“社會體制”的多層內容
一是行業性特征的社會體制,如科、教、文、衛,是行業性特征的體制。行業性特征的社會體制有其自身的行業規律,不能以經濟體制來包括或替代。如醫療衛生體制,發達國家也沒有因為市場經濟發展程度高就解決了醫療衛生體制難題,同樣面臨一系列問題,這是一個全球性的改革難題,它與經濟體制的發展沒有必然的替代關系。在這個層次上,經濟體制改革顯然不能完全包含有其自身規律和特性的行業性社會體制,但行業性社會體制要與經濟體制改革配套協調,改善它們之間的協調性是必要的。二是社區性特征的社會體制。社區的發展是與我國經濟體制建設進程有關系的,在計劃經濟體制下,主要是“單位人”的工作居住模式,社區也就是單位的延伸,什么也都由單位管理。加快推進市場經濟體制建設,勞動力流動增強了,原先單位負責的社會服務等逐漸轉移到社會承擔,“單位人”逐漸成為“社會人”,特別是1998年住房制度改革以后,更多的人群主要通過自購方式解決住房,社區開始迅速發展起來,社區的服務和管理問題日益迫切,以社區為中心的管理體制,是對傳統“單位人”管理體制的替代。社區的物業管理、安全管理、就醫就學服務、文化娛樂和交流活動,體現出自治活動和經濟活動的特點,但不完全是市場經濟活動,也不能完全采取市場機制辦法解決。三是社會管理體制,主要是政府對社會的管理方式。社會管理,通常是以政府為主導的包括其他社會組織和公眾在內的社會管理主體,在法律、法規、政策的框架內,通過各種方式對社會領域的各個環節進行組織、協調、服務、監督和控制的過程。改革開放30多年以來,我國的社會階層結構、城鄉結構、收入分配結構和人口家庭結構等都發生了重大變化,必然需要社會管理體制的調整和創新。社會管理體制,更多是與政權、民主和公民行為密切聯系,是以政府為主導對社會管理資源的制度安排,是社會治理變革的反映,這個層次的社會體制,要與經濟體制改革相協調。四是社會組織與社會運行機制。社會組織功能既是社會的,也是經濟的,從經濟角度看,社會組織是內含于市場經濟體制本身的組成部分,也是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不可缺少的部分。市場經濟的微觀主體主要是無數單個企業,市場經濟下的企業經濟活動又是高度分工與合作的網絡,市場經濟下政府管理的范圍相對有限,政府與市場各自的邊界都比較明確,政府與市場(企業)的關系都有成熟的法律和規制在約束調整,政府與市場之外的聯系要通過社會來完成,社會組織是必然的環節。市場經濟越發達,社會組織的作用越明顯。在這個層次,經濟體制必然包含了應有的社會組織體系和社會運行機制,這是在市場經濟基礎上必須要協調的關系。
(二)市場經濟體制內含配套的社會運行機制
政府離開了社會運行機制,政府與企業的關系就是政府面對無數的企業主體,中間缺少緩沖帶和信息溝通的橋梁,就等同于直接管理企業。企業離開社會運行機制的協調和自律約束,其行為就容易不規范和盲目。例如,越來越多的食品安全問題、價格欺詐問題、假冒偽劣問題等等,主要都是企業活動缺乏行業自律協調機制的作用。社會運行需要尊重人們合理的利益訴求,建立正規化和制度化的矛盾和問題表達機制,社會運行要建立在社會個人和社會組織自律自治管理基礎上,否則政府將難以擺脫繁雜的各項社會事務,并不斷增加相關的人員編制和支出,使財政不堪重負。單靠剛性的手段來維穩,成本很高,收效甚微,甚至造成越維穩,群發事件越多的困境。沒有社會自律協調機制的形成,就不可能順暢地發揮市場機制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因此,要把社會組織作為健全市場經濟體制運行機制的系統性加以考慮。在社會體制改革中,社會中介組織改革在邏輯上甚至優先于行政體制改革。社會自律運行機制,也是協調利益矛盾,實現和諧有序的基礎。我國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的成就有目共睹,但目前生產力還不夠發達,自主創新能力不強,城鄉區域發展不平衡,就業和社會保障壓力增大,生態環境、自然資源、食品安全和經濟社會發展的矛盾日益突出等等,當前的突出表現就是利益矛盾。社會運行由行政管控為主轉變為以自律協調為基礎,以法制為保障,有利于及時有效地解決各種矛盾和沖突,維護市場經濟正常秩序。隨著社會現代化的推進,社會事務不僅日益增多,而且越來越繁雜,政府可能事無巨細及時處置,為此,政府要從傳統的一些管理領域中超脫出來,擴大社會自律的領域,政府努力從管控為主轉向服務為主,從以堵為主轉為以疏為主,創造良好社會秩序。
(三)社會體制要與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
一是不能割裂,所有社會事業都是建立在市場經濟體制作為社會基礎的大前提下的,不能離開這一前提。市場是一種激勵和約束機制,社會中人的行為同樣需要激勵與約束,這需要在市場經濟大環境下,正確處理社會事業自身特點的公益性屬性和激勵機制。二是不能等同,把公益性社會事業等同于市場化改革是錯誤的,但并不等于不能引入一定的市場機制。必須確立政府在社會事業發展中的責任。社會事業是社會公平的重要保障,社會事業供給的公平性和可及性是重要的政策目標,因此,要堅持教育、醫療衛生、社會保障等社會事業的公益性,強化政府在立法、規劃、投入、監管以及政策支持等方面的職責,尤其是加強政府基本公共服務供給責任和能力。從改革頂層設計角度考慮的社會事業改革與具體社會事業領域自身改革目標屬于不同類別的關系,不能相互取代。改革頂層設計中的社會事業改革是從社會事業的共同屬性出發,通過改革社會事業的組織方式、管理體制、運行機制來保障社會事業的公益性,并提高社會事業運行效率,主要著力在構建社會事業與政府、企業、市場的關系。教育、醫療衛生、文化等專項改革需深入社會事業各領域的自我特征、自身規律,應更具體化、專業化地規劃改革方向和具體實施路徑。
二、把“民生”與“分配”融入完善市場經濟體制的基礎環節
(一)保障民生是完善市場經濟體制的基礎要求我國進入社會轉型加速、貧富分化加劇、公眾民生訴求增長迅速時期。加快民生事業發展、建立民生保障體系,是未來相當長的時期內我國社會經濟發展的核心主題。近幾年,各級政府對民生保障越來越重視,用于民生的投入也不斷增加。據財政部數據顯示,2010年,全國財政用于教育、醫療衛生、社會保障、保障性住房、文化體育、農林水利、環境保護、交通運輸、城鄉社區事務、科學技術、商務服務等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支出合計達59601.82億元,占全國公共財政支出的66.3%,也就是說我國公共財政的2/3已經用于民生。但公眾的反映是感覺民生投入不明顯①。因此,我們要清醒認識到,保障民生不僅靠投入,也不是安撫措施,任何保障民生措施的實施都需要建立在市場經濟基礎上。要通過建立健全國家基本公共服務制度,明確政府在基本公共服務供給方面的職責,積極運用政府購買服務等機制,推動基本公共服務提供方式的市場化運作。財政在加大投入的同時,要更多地利用市場機制配置保障民生的資源。投入保障民生的資金使用還要高度注重機制合理化的建設,在資金管理上做到管理成本的合理分配,這樣才能發揮應有的作用;投入保障民生的資金使用還要高度注重機制合理化的建設。同時要大力推動社會服務產業發展,滿足人民群眾多樣化、多元化、多層次的非基本公共服務需求。這就要求深化改革,推動科技、教育、醫療衛生、文化等中高級要素的市場化。從市場準人、資格評定、投資體制等方面實現公立機構與私立機構機會平等,管理部門要實現從管理公立機構向加強行業管理轉變。
(二)分配差距是市場經濟體制的系統性視角
財富分配是民生問題的核心,也是經濟與社會共振的核心部位。財富分配是由生產關系、分配關系、社會關系綜合決定的。“分配關系本質上和生產關系是同一的”②,即分配是生產關系的全部體現。我國一貫堅持以初次分配為重點,再分配調整為補充。初次分配重在深化促進機會均等的市場化改革,關鍵是完善生產要素報酬機制,推動城市化,融合城鄉生產方式,建立就業優先的體制機制。再分配重在加強財稅和社保制度的再分配調節功能。一般地講提高勞動報酬、提高居民收入、縮小收入差距不是作為單項制度的“分配制度”改革所能包攬,必須把深層體制在經濟體制的整體關系逐步理順。我國分配差距過大,在初次分配中有三層原因:第一層就是城鄉差距的擴大。這在我國當代不是分配制度形成的,是比分配更大的二元經濟結構并由此決定的兩種生產方式的結果。第二層是生產要素配置機制的缺陷造成的差距拉大。生產要素分配關聯勞動、土地、資本等等,提高勞動報酬的比重實際是對生產要素報酬機制的設計,也是市場經濟基本關系的再完善,涉及公平與效率關系的統籌考慮,也要看提高誰的勞動報酬。第三層是勞動報酬,是真正的分配問題。如果我們只在勞動報酬機制上研究“分配”問題,似乎不可能觸動當代中國貧富差距不斷拉大的根本。例如,對基尼系數影響最大的是城鄉差距,而促進城市化,破解城鄉二元結構,才能從根本上縮小城鄉差距。當前,我國在初次分配領域存在的問題主要有:一是不同要素由于行政分割造成的機會不均等,勞動力資源上表現為身份問題,資本、土地等資源上表現為行政和資源的壟斷。二是要素流動問題,無法實現城鄉、不同市場主體間自由流動。全國總工會專項調研顯示,農民工養老、醫療保險的參保率不足20%和31%。與此同時,61%的職工認為普通勞動者收入偏低是最大不公平。同工不同酬是農民工受到的最大不公正待遇。三是是否有組織協調的問題,集體談判制度缺乏。特別是在以中小企業為就業主渠道的大背景下,區域性、行業性集體談判制度的發育嚴重滯后,使資本收益壓縮勞動報酬。分配制度的改革要從系統性視角來多層次考慮。例如,如果不能在工業化開拓的空問內順利推進城市化,就只能延續以農村的廉價人力和資源服務于城市和工業,而農村人均占有的資源又不能分享因城市化減少農村人口而逐步提高,也就沒有城鄉差距不持續擴大的道理。
三、建議
(一)把促進形成社會自律機制和發揮社會組織的作用擺在完善市場經濟體制的優先環節
當前,我國市場經濟發展中迫切需要各種中介組織,各種商會、協會、學會等協會組織,市場經濟運行環節中,在政府和市場關系的重要部位,發揮更大作用。要增強社會組織在保障市場配置資源中的中介作用、協調作用、自律解決矛盾的作用。微觀經濟主體和消費者的活動,要更多通過自律協調來加以調節,遵循一些共同的規范和準則,遵循起碼的誠信約束。
(二)注重保障民生的長效體制建設,保障民生的實施手段可與市場機制結合
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是通過單獨的一套體制去解決問題,而是要把保障民生融人到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各基礎環節。建議在各部門推進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政策及項目中,要將保障民生建立在完善市場經濟體制基礎上,突出保障民生的長效體制機制建設,同時,各項民生措施的實施手段可盡量有效地運用市場經濟體制。
(三)建議把作為單項改革所稱的“分配制度”改稱“勞動報酬制度”
重新考慮收入分配改革涉及范圍,優先出臺關于我國勞動報酬制度改革方案或指導意見。收人分配體制改革必須統籌協調,有所突破。單純改革初次分配制度或再分配制度都不能有效緩解貧困、收入差距擴大等問題,單純改革收人分配本身也不可能真正理順收入分配格局,必須加快完善市場經濟體制、改變城鄉二元結構、理順生產要素市場關系,并把健全財稅制度、轉變政府職能等經濟和社會改革的措施融為一體,才能從結果上影響分配格局,這實際上是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總過程,不可能成為畢其功于一役的“分配制度改革”的任務。作為分配制度本身,當前應當集中針對勞動報酬制度深化改革。建議收縮“收入分配體制改革”涉及范圍,有針對性地解決當前可以見到效果的實際問題。
關鍵詞:市場經濟;政府監管;發展
一、政府對企業市場經濟發展進行監管的必然性
1.市場經濟的自身調節機制并不健全
(1)市場調節的先天缺陷
在市場經濟的發展過程中,市場并非是萬能的。從調節作用上來看,市場自身在發揮調節作用的過程中具有滯后性與盲目性的不利特點。也就是說,在市場經濟環境下,市場很難完全依靠自身調節來保障自身的健康有序發展。對于我國而言,經濟市場的總體規模是十分巨大的,市場不同區域之間的聯系也并非十分緊密。縱觀我國當前的經濟格局,地域與地域之間的發展程度存在較大差距,市場需求信息的傳遞也存在滯后性。例如,某一企業受市場需求的影響研發了一項新產品并獲得了巨大的市場成功,同行業企業往往會進行效仿,并逐漸開始進入這一領域。但是由于市場信息傳遞的滯后性,一些企業對于市場需求總量的估算往往會建立在猜測基礎之上,且對于自身產品進入市場的前景估算也過于樂觀。但是市場的需求量卻是固定的,隨著市場需求的日益飽和,后進入市場產品的推廣銷售工作無疑會受到致命影響。在市場飽和的前提下,持續進入這一市場領域的企業無疑會遭受到巨大的經濟損失,造成市場資源配置的巨大浪費。
與此同時,企業在市場資源的配置過程中也存在有一定的盲目性。市場的所謂調節作用擁有一個前提與基礎,即市場資源的配置過程受信息傳播滯后性與人為因素的影響,往往缺乏一定的計劃與步驟。面對特殊的市場資源需求時,受市場調節盲目性特點的影響,市場自身所具有的調節機制往往很難發揮出原有作用。
(2)市場行業壟斷的出現
伴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市場環境中會有一些企業因自身生產經營問題而遭到市場淘汰,同樣也會有一些企業因生產經營優勢而不斷發展壯大。當企業于某一市場領域中發展到一定規模之后,市場經濟環境下的自然壟斷也會隨之而來。市場經濟條件下,一些企業往往會利用自身龐大的資本基礎與技術實力不斷擠壓同行業其他企業的生存發展空間,進而掌握該行業的服務產業鏈。而一旦市場經濟環境中某一領域的服務產業鏈被一家或幾家企業所掌握,市場經濟的自由競爭特性與資源的合理配置往往也就不復存在。在這樣的背景下,市場經濟的健康有序發展必然受到致命影響。
(3)區域市場外部資本的惡意入侵
市場全球化背景下,區域市場的聯系日漸緊密。為爭奪區域市場的實際控制權,區域市場外部資本經常會以惡意競爭為目的發動入侵行為。這一行為最主要的表現即為傾銷行為。利用資本優勢,在市場經濟的發展過程中,一些企業往往會將自身產品與服務以低于成本價值的價格傾銷到目標市場之中。通過這種惡意競爭行為,區域市場的本土生產商、服務商乃至于經銷商均會受到致命打擊,進而喪失發展的空間。一旦外部資本消滅了相應行業的本土企業以及競爭對手,隨即便會大幅度提升自身產品與服務的銷售價格,進而對市場經濟的健康有序發展造成巨大破壞,嚴重影響市場經濟環境下的公平競爭。
2.政府監管可以有效保障市場經濟的健康有序發展
市場經濟在自主發展過程中,往往存在一定的問題,例如市場失靈問題、惡意競爭問題。面對諸多發展問題,我們不難發現單純依賴于市場自身的調節功能,很難保障市場經濟的健康發展。以提倡絕對自由競爭與杜絕政府干預市場的西方國家為例,其市場經濟體制構建時間較長,政府對市場的監管程度相對較低,市場的公平競爭環境也較為良好。但是也正因為如此,西方國家政府在對市場經濟進行監管的過程中,受到的掣肘往往非常之大。由于政府監管的缺失,西方國家市場之中壟斷現象普遍出現,周期性經濟危機更是難以掌控。
事實已經證明,緊靠公平競爭原則,杜絕政府在市場經濟發展過程中的監管行為,市場經濟不可能獲得健康有序的可持續發展。政府監管的缺失最終只能帶來諸如經濟危機、壟斷等市場經濟問題。通過對西方市場經濟體制的發展進行研究我們不難發現,即便是對于崇拜絕對市場競爭自由的西方主要資本主義國家而言,其政府對市場經濟發展所進行的監管也日漸被認可。因此,可以說政府監管已經成為了保障市場經濟健康有序發展的必要因素。
二、政府監管對市場經濟發展的影響
1.保障國民經濟的平穩協調發展
基于市場調節滯后性與盲目性的特點,政府無疑需要在一定程度上幫助市場,引導相應的市場資源進行正確配置。僅以我國為例。改革開放之后在我國政府的主導之下,我國社會經濟體制經歷了由計劃經濟體制向市場經濟體制過渡的歷史性轉變。進入21世紀以來,我國市場經濟體制日漸完善,取得了一系列令世人矚目的經濟發展成果。但即便如此,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仍存有一定問題。諸如產業結構不合理、能源結構不合理、地區發展差距明顯等問題,無一不束縛著我國社會經濟的發展與進步。基于我國巨大的社會經濟總量而言,我國市場經濟體制下的市場自發調節,其滯后性與盲目性往往更為明顯,后果也更為可怕。因此出于保障我國國民經濟健康平穩發展的需要,我國政府積極實行了“宏觀調控”政策。近年來,通過“宏觀調控”政策的施行,我國基本實現了國民經濟的健康平穩有序發展,促進了國內不同區域市場的共同進步,有利的維護了我市場經濟的繁榮穩定發展。與此同時,在應對經濟危機等事件的過程之中,正是得益于“宏觀調控”政策的嫻熟應用,我國通過政府主導的一系列監管行為,成功的減輕了諸如金融危機等事件對我國社會經濟發展所造成的損失。
2.保障市場公平競爭,防止市場壟斷行為出現
依托市場經濟體制中的市場因素單獨進行調節,市場經濟的公平競爭必然將不復存在。缺少政府監管的市場經濟發展,其后果只能是市場公平競爭環境的惡化以及市場壟斷的廣泛出現。在市場經濟發展的過程中,公平競爭原則下隱含的核心要素是弱肉強食。掌握了市場需求且自身發展良好的企業,必然會逐步侵占其它企業的市場利潤空間與發展空間。而當一個行業被一家或幾家企業所控制,形成壟斷,那么區域市場的競爭自然而然也就消失了。由于缺失競爭壓力,壟斷企業在缺少競爭對手的前提下,無論是企業發展速度亦或是改革進程,速度均會有所下降,甚至陷入到停滯狀態之中。同時,在自身市場服務的價值收取過程中,壟斷企業也可以隨心所欲訂立服務價格與相關衍生服務內容。
更為嚴重的是,缺乏政府監管,諸多的市場不公平競爭行為也將涌現。最為普遍的市場經濟體制下不公平競爭行為應屬傾銷行為。如果缺乏政府的監管與控制,傾銷行為無疑可以輕易的摧毀一個企業在某一個區域市場的所有競爭對手。而在沒有競爭對手的環境背景下,市場經濟的健康有序發展必然受到巨大影響。
三、政府在市場經濟發展過程中所出現的監管問題
1.政府監管失靈問題
在市場經濟發展的過程中,市場的調節作用并非是萬能的,對于政府而言同樣如此。在市場經濟發展的過程中,政府的調控行為并非絕對奏效,政府監管失靈的問題十分普遍多見。政府在實施諸如“宏觀調控”政策等監管行為的過程中,往往需要經歷三個主要步驟,即信息收集、決策制定、行政實施。簡單來講,就是政府通過各個渠道對當前市場經濟發展現狀進行研究掌握,一旦發現問題所在,即迅速制定相關政策與監管策略,最后運用多種調控方式予以實施,例如立法、稅收、加強執法手段等。
因此毫無疑問,對于政府而言往往需要對市場經濟發展現狀進行一定程度的評估,進而根據相關數據開展具體的監管行為。但是對于市場經濟體制而言市場規模越大,則政府開展監管的難度與復雜程度越高。諸如信息統計錯誤、監管行為決策錯誤、調控政策實施錯誤,均有可能對政府的監管行為造成巨大影響,進而導致政府的監管行為未能取得應有預期效果。應該說在政府對市場經濟發展的監管過程之中,政府監管失靈問題是政府監管所面臨的最大問題,也是最為嚴重問題。諸如“宏觀調控”等政府監管行為的展開,其背景往往是市場經濟發展遭遇到了一定問題與困難。而一旦基于如此背景的政府監管行為未能取得應有效果,或出現了政府監管的失靈現象,那么對于市場經濟體制而言,其發展無疑將受到重大影響。
2.政府監管邊界模糊問題
對于市場經濟的發展而言,缺少政府對市場經濟發展的監管,市場經濟的健康有序發展必然無法得到保障。但是一旦政府過度介入了市場經濟的發展,對于市場經濟而言也必然會造成嚴重的負面影響。因此,在政府開展對市場經濟的監管過程中,政府監管的邊界模糊問題往往是政府所面臨的監管難題之一。政府監管邊界問題,即為政府在開展對市場經濟發展的監管過程中,究竟什么該管,什么不該管,管的程度又該如何的問題。
一旦政府在對市場經濟的監管過程中,管的范圍過寬、管的程度過大,往往會對市場經濟體制的運行與發展產生不利影響。市場經濟體制在長期的發展過程中,已經形成了自身獨特的運行機制與調控機制。由于市場經濟體制的不完善,在其運行過程中往往會出現一定的問題。政府監管的必要性之所在,即為在市場經濟發展出現問題時,通過自身監管行為促使市場經濟體制回到正確的運行軌道。但是在政府監管職能的實施過程中,過度的干預與不合理的干預非但不能使市場經濟回歸正確的發展軌道,反而會對市場經濟發展造成更加不利的影響。
四、政府開展對市場經濟發展監管的相關建議
1.加強政府監管工作效率,構建完善的監管體制
對于政府而言,面對市場經濟發展過程中的監管失靈問題,唯有加強政府監管工作效率,構建完善的監管體制才能夠有效保障政府對市場經濟發展監管工作的高效、有效進行。在對市場經濟基本信息的了解過程中,政府必須第一時間獲得相關信息并開展對相關信息的分析研究工作。市場經濟體制下市場的變化是瞬息萬變的,唯有切實提升信息的收集分析與整理速度,才能夠保障政府對市場經濟開展監督的整體效率。與此同時,政府在制定監管決策的過程中,必須做到監管決策出具迅速準確,且能夠為監管工作的實施創作出更好的條件。尤為重要的是,政府必須依托自身行政網絡,構建完善的針對市場經濟發展的監督監管體制。進而通過體系化發展建設工作,保障政府對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高效監管。
2.明確政府對市場經濟監管的邊界問題
邊界問題是政府開展對市場經濟發展監管的核心問題之一。在監管過程中,政府必須著重明確政府對市場經濟監管的范圍、內容以及監管行為適用的程序。政府應通過立法等手段,建立一個標準化、程序化的政府監管介入流程,從信息收集、決策制定、監管實施、后續評估、監督問責等幾個方面,合理制定規章制度,加強法律法規的立法工作。合理解決政府在開展對社會經濟監管過程中的邊界模糊問題。
五、結語
市場經濟體制存有一定優越性,但同時也存在諸如市場調節機制不健全的發展問題。脫離政府監管的市場經濟行為,市場的公平競爭原則是很難得以實現的。市場經濟與市場經濟體制的健康、有序發展必然建立在一定的政府監管基礎之上。應該說,政府監管可以最大程度的保障市場經濟的健康有序發展,確保社會經濟的穩定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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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原則是民商法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影響著我國市場經濟能夠健康發展的關鍵。本文首先對民商法信用原則的內涵及應用領域進行探究,并討論了誠實信用原則對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的重要影響,最后針對我國民商法信用原則存在的不足之處,給出了幾點從信用原則方面完善我國市場經濟體制的策略和建議。
關鍵詞
民商法信用原則;市場經濟體制;誠實信用原則
民法和商法是我國法律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民法和商法共同調整著商品經濟關系,確保我國市場經濟體制的完善和正常運營。民商法的信用原則,是民商法體系中具有雙重調整性、普遍規范性和較強伸縮性,具有法律調整和道德調整的雙重作用,因此其對民商法的完善和發展有重要作用。隨著我國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完善,民商法中的信用原則,在市場經濟體制建設和完善中的作用日益凸顯,如何應用民商法的信用原則,進一步完善我國市場經濟體制,已然成為左右我國市場經濟體制建設和發展的重要因素。
一、民商法信用原則的內涵及應用領域
(一)信用原則的內涵及應用領域誠實守信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是中華民族傳統道德規范的行為標準。我國的法律體系,是基于我國社會的公序良俗和道德規范,參考蘇聯和西方的立法體系設立的,因此誠實守信原則在我國民法和商法中占據著重要地位。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建設和完善,加之全球經濟一體化對我國社會和經濟的影響逐漸加大,誠實守信原則已經成為市場經濟體制建設中的重要基礎。只有保證我國民法和商法的誠實信用原則適用,才能有效的促進我國市場經濟體制的完善和發展,才能進一步在現有的民商法基礎上,根據社會對民商法的需要,對民法和商法進一步的完善。信用原則作為傳統道德和現代法律的基礎原則,其不僅沒有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而淘汰,反而其作用越來越明顯,甚至已經成為市場經濟發展和建設的重要因素。在《合同法》中更是規定:“當事人行使權力、履行義務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由此我們可以看出信用原則在民商法中的重要地位。換言講,誠實信用原則已經成為貫徹民商法的基礎原則之一,影響著民商法在司法領域的應用,并影響著民法和商法在市場經濟體制中的作用。這是因為,在市場經濟體制中,誠實守信原則是平衡參與經濟活動雙方利益的重要工具,并能夠發揮著平衡當事人利益與社會利益的重要作用。誠實守信原則不僅是社會道德的一部分,還具有法律特有的強制性特征。從社會道德方面來說,如果一個人或一個企業不遵守誠實守信的原則,那么其必然會陷入無人交往的境地,必然會導致個人或企業無法參與到正常的社會活動中。
(二)誠實信用原則應用的領域誠實信用原則在民法和商法中的應用是比較常見的,并且體現在物權法和債權法中的諸多方面。誠實信用原則作為民法和商法立法的重要組成部分之一,其在市場經濟建設中的應用,將會直接影響到我國市場經濟體制的完善和發展。在物權法中,誠實信用原則作為重要原則之一,是構建物權秩序與交易規則的基本工具,其具體的體現就是公示和公信。誠實守信原則在物權法中的另外一個應用就是相鄰權,在這項權利的行使中,誠實守信原則是衡量權利是否被侵害的重要依據。還有一項對所有權的應用就是善意取得制度,該制度根據誠實守信原則,轉讓給他人的財產能夠使第三方合法擁有使用和處置的權利。在債權法中,誠實守信原則可以表現為情更原則、歸責原則兩方面。情更原則主要應用于合同變更和解除時,具體指合同生效后,在合同關系的基礎情事中由于不規則當事人的因素,預防當事人蒙受不合理的損失,。還能夠使另外一合法當事人獲得意外的收益。債權法中的歸責原則,主要是指無過錯責任、公平等原則,該原則一直作為判斷事實行為的標準,對于維護良好的公共秩序和提高分配的公平性和合理性具有重要意義。
二、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中誠實信用原則的重要影響
在市場經濟帶領下,市場交易原則的樹立也越來越多,交換是市場經濟發展動力的基本形式,在人與人交往過程中,彼此的信任度是非常重要的。在市場經濟中,誠信更是眾多市場準則中的重中之重。誠實信用是作為市場經濟交換的基礎保證,其行為得以進行的基本倫理前提是誠實守信,即使交換各方有任何一方不相信另一方,則這種交換行為則難以進行。市場經濟領域中的信用,主要指的是參與市場經濟的各方在長期的經濟交往而形成的信任關系和信譽評價。這種信用關系和評價是市場交換的前提,同時,市場經濟的交換必然建立在信任基礎之上,它是信用的結果。由此來看,信用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其不僅是市場經濟可持續發展的基本要求,更是支持市場經濟前進的動力。在無形的經濟發展建設中,城市信用的原則一定要落實到實處,促使市場競爭的良性發展,從而共同推進經濟建設的發展。信用作為市場經濟的倫理原則,同時還是市場經濟效率的資本(這種資本既可以被視為社會資本,也可以被視為道德資本,但它對市場經濟的促進作用是確定的)。綜合來說,在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下,誠實信用原則可以產生經濟效率的資本。雖然其是經濟發展中的外部條件,屬于無形產物,不能夠進行直接的買賣,在技術層次上也不可替代,但是“誠實信用”在市場經濟活動中確有著重要的意義及作用。盡管在經濟學家眼中,信任和類似的價值觀被看作是經濟活動中的“外部事物”,但是確能夠促進經濟效率的,有利于提升經濟行為中的交換數量和質量。在一定意義上,信用可以被納入產生經濟效果的重要資源之一,市場經濟中的商業信用、銀行信用、國家信用、產品信用、消費信用、國際信用以及政策信用、法律信用、司法信用等都是重要的社會資本或道德資本,信用不僅是市場經濟的基本特征,更是市場經濟的重要資本或資源。
三、民商法信用原則中存在的不足之處
(一)內涵與概念界定不清盡管誠實信用原則在民商法中的應用比較普遍,并且很多案件或事件中都會應用到信用原則,但我國民商法理論體系中,卻缺乏對誠實信用原則和內涵的統一認定。在諸多的民商法誠實信用原則理論中,包含條款說、立法意志說、雙重功能說等很多不同的理論派別,雖然這些理論派別均從某一方面對誠信原則在民商法中應用的理論基礎進行了具體的論證,并對其內涵進行了解釋,但由于這些說法均有其合理性,因此現如今的信用原則在民商法中沒有確切的內涵和定義,這直接導致我國民法和商法在涉及到誠信原則的應用時,缺乏足夠的標準型和理論支持。
(二)誠實信用原則缺乏具體的法律保障雖然誠實信用原則被寫入民法和商法中,但由于誠實信用原則根本沒有準確的理論界定,因而導致誠信原則在使用過程中,存在著一定的混亂。我國發展中國家的國情,意味著我國的社會體制仍然在不斷建設和完善中,也也導致我國市場經濟建設和發展過程中,由于歷史的原因,信用體系建設的并不完善,或許這也正是我國法律理論研究體系中對于誠信原則無法準確定義的原因之所在。由于誠實信用原則缺乏具體的法律保障,較低的違規成本和帶來的較大的收益預期,必然會導致有些個人和企業鋌而走險,導致市場經濟運行的比較混亂,矛盾和信用問題不斷出現。
(三)與其他原則相比,誠實守信原則的序位相對滯后誠信原則應該作為民事立法的根本原則和主要價值追求之一,只有使民法和商法能夠為保護誠信的市場行為的有效工具,才能發揮民法和商法在市場經濟建設和發展中所發揮的作用。然而我國的民商法法律體系中,雖然對誠信原則反復強調,并將其應用于民法和商法中,但卻將誠信原則放置于各項民事法律的末位。這導致我國社會的發展中,對誠信原則毫不重視,最終導致整個社會對誠信守信存在誤解,認為誠實守信在社會公德中本來就處于末位,導致我國社會上的信任危機嚴重,造成了我國社會和經濟發展的不平衡和畸形,并直接影響了我國市場經濟體制的發展,甚至影響到了境外資金參與到境內投資的積極性。
四、完善我國市場經濟體制的有效策略
(一)明確信用原則的價值內涵能夠更好的實施一個法律條款,首先要把握好其核心內涵,雖然信用原則的法律概念存在分歧,但信用原則作為社會公德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在法律中的核心內涵是確定的。為了更好的應用誠實信用原則,就要求我們在使用信用原則相關條款時,對信用原則有一個比較全面、深入的了解。如果交易主體能夠明確信用原則的核心內涵,那么在交易活動中就會以誠實信用原則作為開展交易的基礎,從而在交易活動發生之時正確的行使權力和履行義務。消費者如果在交易活動中明確誠實信用的原則,就能夠利用好法律工具,保證交易的公平和公正,從而降低在交易活動中受到損失的幾率。法律工作者把握好誠實信用原則,當遇到相關案件時就能對案件更準確的分析和審理,從根本上提升法律的公信力。
(二)加強信用原則的執行力度我國民法和商法體系中,對信用原則沒有統一的定義,對違背信用原則的事件也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予以制裁。在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過程中,由于對誠實信用原則沒有立法保護,導致部分個人和企業在違背誠實信用原則后,根本沒有相應的機制予以處罰,而只能靠市場的自我調節機制,來降低違背誠實信用原則事件發生的概率,但這個過程是比較緩慢的,不符合我國現階段較快的社會發展速度。這就要求我國法律應該加強信用原則的執行力度,對信用原則的執行進行明確細致的規定,并出臺相應的行政處罰機制,讓信用問題能夠有法可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從而從根本上實現對信用原則的保護,降低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過程中信用問題出現的幾率。
(三)加強政府引導的同時加強市場主體的信用建設我國現階段的特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是一種不完全的市場經濟,這是我國發展中國家的國情決定的。我國在未來一段時間甚至很長時間內,都會是發展中國家,因而政府的引導和市場調控仍然是必要的。鑒于我國市場經濟體系中近年來信用矛盾和危機頻發的現狀,政府機構應該積極引導誠實信用原則在市場機制中發揮作用,彌補市場經濟自我調節機制的不足。為了進一步提高我國市場經濟的建設和發展速度,并縮短政府參與市場宏觀調控的時間,還要加強市場主體的信用建設。只有市場主體的信用建設成功,才能從根本上解決我國市場經濟發展中所面臨的信用問題,才能有效促進我國市場經濟體制的良性、健康發展。
綜上所述,民商法中信用原則的應用,是民商法完善和發展的基礎之一。由于我國民商法將信用原則的位次后置,以及受我國市場經濟發展現狀的影響,我國信用原則一直存在問題。要想有效的解決這一問題,促進我國市場經濟的兩性發展,就必須了解信用原則在市場經濟發展中的內涵,并加強信用執行力度和政府干預效率。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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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經濟功能;市場經濟
[中圖分類號]C913[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672-2426(2007)11-0013-02
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構成一個社會完整的制度體系,在兩者和諧的前提下,制度在社會經濟生活中發揮著巨大作用。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提出的“指導思想、中國社會主義共同理想,以愛國主義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創新為核心的時代精神、社會主義榮辱觀”等基本內容的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是社會主義意識形態的重要組成部分,屬于社會主義社會的非正式制度。它符合當前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改革深化的內在要求。在構建和諧社會的過程中,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作為一種內在的約束和激勵機制,具有巨大的經濟功能。
一、通過啟發自覺抑制機會主義傾向,有助于良好市場經濟秩序的建立和維護
人天生具有機會主義傾向,如果沒有外在制度的約束和感化,人的機會主義傾向就會完全暴露出來。一個社會即便有著相對完善的正式制度,但是包括社會意識形態在內的非正式制度的缺失、不完善或者與正式制度不匹配,正式制度約束就會成為“軟約束”,機會主義就會存在于社會生活的各個領域。
在我國,計劃經濟條件下的制度體系盡管已經被日益深化的市場經濟體制改革所揚棄,但是由于制度的路徑依賴,市場經濟條件下的制度體系尚未完全建立,人們的價值觀念多元、多變。因為主導價值觀的缺失,多元化的價值觀之間沖突不斷,導致機會主義大量存在,市場經濟的正常運行因此受到太多的負面影響。在當前社會矛盾凸顯期,這一問題表現更為突出:一是各種違反市場經濟法規的微觀行為,如制造和出售假冒偽劣產品、經濟詐騙、知識侵權、偷逃稅款、利用法律盲區和非經濟特權謀取私利等時有發生。二是“公地悲劇”現象的存在。人們對公共基礎設施的過度、隨意使用,部分市場主體甚至通過各種手段侵占國有資產,導致國有資產的大量流失。三是負外部性問題。尤其表現在環境污染上。一部分企業主為了一己私利,完全置各項環境法規和他人的利益于不顧,肆意排放污水、污氣,給社會造成的損失已遠遠超過了個人的收益。
1972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肯尼思?阿羅曾斷言:在現實生活中,人們遵守制度的程度不能從制度本身的內容來解釋,“雇員聽從命令和市民服從法律的程度,遠大于以控制為基礎所作的解釋”,他認為,這種差異現象正是由某種意識形態造成的[1]。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作為社會主義道德規范、倫理準則和精神境界提升的綜合,如果能夠內化為市場主體內在的價值觀念,將會有效地抑制人們的機會主義本性。其一,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能夠營造出公平、公正、公開的市場競爭氛圍,任何個人違反了市場規則,都會受到周圍人的排斥,同時,具有社會主義市場核心價值觀念的市場主體在違反市場規則時也會產生自愧心理,內在和外在的雙重心理壓力是任何單個市場主體都不能承受的,它迫使市場主體按照市場規則的要求參與市場活動;其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作為一種與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的意識形態,通過提高和強化人們守法用法的自覺意識,“硬化”各項正式制度,使制度能夠發揮應有的約束作用;其三,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能夠提升人們的思想覺悟和精神境界,市場主體在維護公共設施、防止國有資產流失、負外部性弱化和補償方面都會承擔起應有的責任和義務。機會主義被有效抑制,良好的市場經濟秩序就容易建立和維護。
二、通過引導合作降低市場交易成本,促進市場經濟運行效率的提升
按照科斯的理論,市場交易過程中存在著正的交易成本。這種正的交易成本越低,市場經濟運行就越有效率。市場交易成本存在的原因在于:市場主體在決定參加某一市場活動之前,首先需要搜集足夠的信息,由于信息是一種沉淀成本,因而這是一項昂貴和風險很大的活動。接著,它必須經過締約談判并維護契約,對履約情況進行監督和評估,如果必要,還要進行裁決和懲罰,因此,市場交易成本包括信息搜尋成本、談判成本、締約成本、監督成本以及懲罰違約成本。由于我國市場經濟體制是建立在計劃經濟體制之上,而且成長的時間比較短,與西方直接在自然經濟基礎上建立起來的市場經濟相比還很不完善,并且,作為一種移植的制度,與之相適應的非正式制度以及由此而形成的價值觀念在這么短的時間內也不可能建立起來。盡管我國在經濟體制上已經是契約經濟(市場經濟體制),但在人們的頭腦中依然是關系經濟,市場經濟的價值規律、競爭機制、價格機制在關系經濟思維模式下遭到扭曲。在關系經濟條件下,市場主體間的重復博弈均衡被打破,人與人之間信用缺失,合作難以實現,經濟活動局限于熟人圈子,這在無形中阻礙了信息在整個市場上的流動,增加了信息搜尋成本以及其他各項交易成本。隨著市場經濟進一步發展,建立在關系經濟網絡上的交易成本越來越高。據《中國青年報》報道,我國每年逃避債務造成的直接損失約1800億元,由于合同欺詐造成的直接損失約55億元,產品質量低劣和制假造成的各種損失至少2000億元,由于“三角債”和現款交易增加的財務費用約有2000億元。在世界平均條件下花l美元辦成的事情,在中國需要1.25美元[2],這種高交易成本的存在,使得我國市場經濟的運行效率大大低于西方國家。
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作為一種與中國特色市場經濟相適應的道德規范、倫理準則、價值取向的綜合體,它的確立將有助于降低市場交易成本。在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成為全社會共同接受的價值觀念條件下,市場主體都遵循相同的道德規范、倫理準則,并且具有較強的制度意識,因而會嚴格按照市場法規行事。如此,每一個市場主體的經濟行為更能夠被預見,經濟運行的不確定性就會因為可預見性的增強而減弱。在內在、外在制度的有效約束和激勵下,正常的社會經濟秩序不斷得到正強化,人與人之間的信任感因此不斷增強,社會信用機制得以建立、擴大、強化,人與人之間真正的合作廣化、泛化。在這種情況下,個人“有限理性”的缺陷得到一定程度的彌補,個人更容易與復雜多變的市場打交道,更易于避免“超負荷識別”,從而有效地降低信息搜尋成本。同時,由于人與人之間合作的增多,交易過程中的談判成本、監督成本、協調成本等成本也會隨之降低。在較低的交易成本下,市場經濟的運行效率就能夠得到不斷提升。
三、通過價值認同強化精神激勵,為經濟增長提供穩定持久的動力源泉
一般認為,經濟增長發軔于人們的物質利益沖動。事實上,物質動力僅能解釋一部分而不是持續的經濟增長。如果沒有特定的關于社會發展的價值觀的支持,一旦物質欲求基本滿足,人們的經濟動力勢必日益式微,全局性的經濟增長也隨之陷入停滯。精神因素對經濟的推動力在發展經濟學家那里得到了極大的肯定。德國經濟史學家維納?桑巴特在考察了猶太人杰出的經濟表現后,肯定了“猶太民族的精神結構”的作用,“猶太人在資本主義開始發展的歷史時期已滿具那些使他們能在經濟發達的過程中活動的特性。特別是商業和計算的能力以及市民道德,他們較優于四周其他許多人民”。[3]英國經濟在上世紀初期巔峰狀態和二戰后的沉悶就證明了這一點。根據哈佛大學麥克萊南教授的統計分析,1925年在25個調查國家中,英國擁有高度成就動機的人的比重名列第5,但在1952年的29個調查國中這一比重已降至27位。[4]
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以勤勞奮進、遵守秩序、自主創新、崇尚科學、愛國奉獻等為基本的價值特征,具有中國氣派、時代精神和世界眼光,它秉承了中華民族優秀傳統的精華,并自覺地置身于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改革深化、經濟全球化的社會背景下,能夠在很大程度上引起人們的共鳴和認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的建立,在微觀思想層次上,增強了人們對經濟活動的預期,激起了人們實現自身價值的欲望;在宏觀思想層次上,引導社會成員形成共同價值理念和價值追求。宏觀和微觀的認同,調動了人們從事經濟活動的愿望。不僅如此,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成為社會主導的價值觀,還會形成鼓勵和促成創新的社會氛圍,通過創新為經濟發展提供強大的動力。
所以,在當前階段,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共同理想形成人們共同的價值目標取向,以民族精神喚起和強化人們的愛國、強國熱情,以創新精神調動人們的創新欲望,激發創新之舉;以社會主義榮辱觀引導人們形成明確的榮辱觀念,規范言行,能夠極大地調動和激發人們為實現個人全面發展和中華民族的復興而各盡其能的熱情,在這一價值追求過程中所迸發出的巨大能量,將成為經濟持續穩定增長的動力源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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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俄羅斯經濟;經濟轉軌;休克療法
中圖分類號:F127 文獻識別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6)007-0000-02
一、俄羅斯為什么選擇激進的休克療法?
(一)什么是休克療法
首先來說明什么是休克療法,休克療法就是激進式的反經濟危機措施,主要推行“三化”政策,即“自由化”,“穩定化”和“私有化”。俄羅斯在經濟轉軌初期曾圍繞這“三化”推行過一些激進的改革措施,其中主要包括:第一,開放價格市場,即市場上80%以上的商品的批發價格由市場的需求與供給關系來定。第二,推行緊縮的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其中,緊縮的財政政策包括兩點,首先是通過增加稅收來提高財政收入,其次是減少財政支出。緊縮的貨幣政策則包括限制國有貨幣的發行規模以及企業的信貸上限。第三,加大進出口貿易規模,逐步放開經營組織進行對外貿易的條件,允許只要是在俄羅斯境內注冊的公司都可以進行外貿活動。第四,實行私有化政策,推進私有化企業與非國有企業的發展。第五,允許俄羅斯的50國可以隨意兌換盧布,實現匯率的逐步統一。
(二)采取激進的休克療法的原因
那么,俄羅斯在經濟轉軌中為什么會采取這種激進的“休克療法”呢,結合當時的經濟背景,主要有以下五點。
第一,在斯大林之后的數次經濟體制改革都沒有取得成功之后,俄羅斯注意到市場經濟體制模式在經濟體制改革中的重要性。在這之前,蘇聯對市場經濟機制一直處以否定的態度,使計劃經濟體制過于根深蒂固,無法進行全面性的改革,所以在經歷了幾次失敗后,俄羅斯的民主派開始意識到必須把市場經濟模式作為經濟體制改革的重頭戲。
第二,當時蘇聯的經濟形勢不斷惡化,在1990年年初至1992年年初之間,蘇聯的GDP,GNP以每年2%-3%的速率下降,經濟增長率也處于負增長狀態,到了1991年年末,俄羅斯的預算赤字比當年的計劃赤字上漲了五倍,在俄羅斯的所有地區中,有2/3以上的地區的糧食儲備糧為零。不僅如此,在所有糧食中由于供應商的供應量不足導致的不能交易的食品種類達到90%,這種嚴峻的經濟狀況正是導致俄羅斯采取激進式休克療法的直接因素。
第三,當時的政治形勢是導致新任的執政者采取激進式的經濟轉軌的間接原因,在8.19時間至蘇聯正式解體,俄羅斯的舊政治力量逐漸解散最后瓦解致使舊的國家經濟已不可能進行正常的經濟調節功能,并且不斷地陷入經濟蕭條之中,正是在這種情況下,俄羅斯的民主派決定必須采取激進式的改革建立民族國家。
第四,舊的經濟體制已經在當時的俄羅斯人民的心中留下烙印,與此同時又在西方國家實行市場經濟體制模式取得的成功中看到了希望,正是由于這種當時社會上流行的“妄想風”,認為只要通過市場經濟體制改革,就能解決當時的經濟困境,進一步加快了向市場經濟轉軌的進程。
第五,隨著蘇聯的解體,俄羅斯的民主派獲得了領導權,但是當時的領導地位并不牢固,所以,為了穩固民主派在執政黨的執政權力,俄羅斯采取激進的改革方式,推行私有化政策,削弱以國有制為核心的計劃經濟體制,使向市場經濟的轉軌形成不可逆的趨勢。
二、采取休克療法進行經濟轉軌失敗的原因
從俄羅斯在經濟轉軌進程來看,采取休克療法必然導致失敗,歸其原因主要有三點。
(一)采取休克療法與當時的俄羅斯的國情不相符
首先,休克療法強調“自由化”,不僅通過緊縮的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來使經濟達到穩定水平,而且是在自由的經濟市場下進行自由的競爭進而提高GDP,那么為了做到這一點,企業就必須對市場的供給與需求的變化作出迅速的反應,但是這個要求只有在市場經濟體制模式下才能實現,也就是說休克療法成功的前提是國家的經濟體制必須是已成型的市場經濟體制。
然而,俄羅斯在經濟轉軌時主要是以國有制為基礎的計劃經濟體制并不是市場經濟國家,而是企圖通過市場經濟轉軌實現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的轉換,實現以私有制為主體的市場經濟國家。這從根本上就不滿足休克療法成功的前提條件,因此,俄羅斯在不符合采取激進的休克療法的條件下仍然采取這種措施并企圖通過這種方法實現經濟轉軌和經濟復蘇取得了失敗。
(二)過度抄襲西方的市場經濟模式
俄羅斯在經濟轉軌中過于借鑒西方的模式,推行了自由市場經濟模式,這種做法沒有考慮到當時的國情造成改革的失敗。
自由的市場經濟模式是在私有制為核心的前提下削弱國家對經濟的宏觀調控并使國民的社會保障市場化,但當時的俄羅斯的經濟權重中國有經濟占有絕大部分,而且其中計劃經濟的規模很大,這與自由市場經濟模式毫不兼容,最終必然導致改革的不成功,就以上兩點繼續進行深入分析。
首先,就第一個不兼容來說自由市場經濟的主體必須是私有制,而在俄羅斯原來的經濟結構中,私有經濟及非國有經濟所占比例不到15%,80%以上的經濟為國有經濟,這一點就從根本上決定了俄羅斯試圖通過自由市場經濟在短期內將國有制轉為私有制的做法是行不通的,因為國有變私有是一個長期緩慢的過程,需要逐步的進行改造。
其次,自由市場經濟不贊成國家進行宏觀調控,這與俄羅斯的計劃經濟體制相沖突,因為在當時的俄羅斯的經濟調節中,國家干預占到重要作用,這恰恰與自由市場經濟背道而馳。
(三)與市場經濟轉軌規律不協調
俄羅斯在推行激進的休克療法進行經濟轉軌時出現了兩個違反市場經濟轉軌規律的地方。
第一,俄羅斯采取休克療法推行了一些政策,這些政策在現在看來是與當時的俄羅斯經濟條件完全不相符的,如前所述,俄羅斯雖然在當時開放了價格,可當時的市場上的商品供應嚴重不足,實行緊縮的財政政策與貨幣政策卻沒考慮到生產力的急劇下降;不斷加大私有化的進程卻沒意識到初始資本量的短缺。
第二,市場經濟體制的形成條件除了有私有制作為前提外,還需要一套完整的市場運作機制來調控市場的經濟活動,然而,要想形成這樣一個成熟的體制是需要相當長的時間。這說明向市場經濟的過渡并非在短時期內就可以完成,企圖用激進的快速轉軌方式與經濟轉軌規律并不相符。
三、政策的內在矛盾
(一)國家干預力度的削弱與穩定經濟間的矛盾
在向市場經濟轉軌的過程中,最首要的問題就是要穩定經濟,查看歷史可知,在轉軌初期俄羅斯正處于經濟危機中,市場的供給與需求完全不平衡,在這種情況下,既要實現向市場經濟的過度又要緩解經濟危機,穩定經濟,就必須依靠國家的宏觀調控經濟的手段,然而,放開價格政策間接的在對國家干預進行阻撓,使經濟危機更加嚴重。
(二)緊縮的財政政策與信貸政策間的矛盾
在進行經濟轉軌的初期,除經濟危機外還存在嚴重的財政危機,要實現穩定經濟的目標,提高社會生產力就需要增加投資量,而同時要解決財政危機就必須減少政府支出和國家投資,一旦緊縮信貸,又與提高生產力的目標相矛盾導致在緊縮性的財政政策與信貸政策間存在矛盾。
(三)休克療法采取的措施與私有化進程間存在矛盾
俄羅斯通過采取激進的休克療法,開放價格市場,逐步減少計劃經濟和國家干預程度,實現大規模的私有化。在實際的實施過程中,前三點實踐起來相對容易,可最后一點卻很難在短期內就形成,但是沒有私有制代替國有制這一根本性的變革,經濟的轉軌就不可能成功。因此私有化的進程與政策的不同步使計劃經濟迅速被停止而市場經濟無法在短時間內形成,造成一時間的經濟處于虛無狀態,經濟穩定難以實現。
四、結語
本文結合俄羅斯在經濟轉軌時期的背景,首先解釋選擇激進的休克療法的緣由,主要是“幻想式”的想通過西方的市場經濟模式來改變現有的計劃經濟模式,解決當時的經濟危機等嚴重的財政狀況,然后分析選擇激進的休克療法失敗的原因即:休克療法與當時的俄羅斯的國情不相符,過度抄襲西方的市場經濟模式,與市場經濟轉軌規律不協調。最后歸納出休克療法與當時俄羅斯的國情之間的三個方面的內部矛盾即:國家干預力度的削弱與穩定經濟間的矛盾,緊縮的財政政策與信貸政策間的矛盾,休克療法采取的措施與私有化進程間的矛盾.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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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時期經濟體制改革向縱深推進的重要意義
黨的十六大以來,根據我國已初步形成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但進一步發展和改革面臨一系列新矛盾、新任務的形勢,我們黨及時提出了科學發展觀的重要指導方針,標志著改革開放站上了新的歷史起點。黨的十七大將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與堅持改革開放有機地融為一體,為新時期深化改革指明了方向。深刻認識“新時期”,正確把握進入新世紀新階段后我國發展與改革關系的一系列新特征,是繼續深化經濟體制改革的前提,也為經濟體制改革向縱深推進提出了新的要求。
一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已經初步建立,但影響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依然存在,這些體制機制障礙既有體制轉軌不徹底,市場經濟體制不完善的基礎原因,但新的矛盾又并不完全由于“市場取向”不夠這一原因,產生了復雜的表現形式。特別是自主創新能力還不強,長期形成的結構性矛盾和粗放型增長方式尚未根本改變,資源、環境對經濟發展的瓶頸制約日趨突出,我國經濟在邁上新臺階后,可持續發展面臨挑戰,轉變經濟發展方式任務艱巨。深化經濟體制改革,要充分考慮上述問題對體制機制的要求,拓寬改革攻堅的層面,著力解決深層次矛盾和問題。
二是改革開放推動人民生活總體上進入小康水平,成就偉大,但同時收入分配差距出現拉大趨勢,城鄉貧困人口和低收入人口在減少的同時仍有相當數量,與高收入群體的收入差距越來越大;城市發展迅猛、農村相對發展滯后,縮小城鄉、區域發展差距任務艱巨;經濟社會發展不平衡,統籌兼顧效率與公平,統籌各方面利益難度加大。顯然,深化改革要更加重視民生領域的制度創新,重視各種利益關系的統籌兼顧和利益關系調整的制度建設。
三是改革開放推動經濟社會活力顯著增強,同時社會結構、社會組織形式、社會利益格局發生深刻變化,社會建設和管理面臨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相協調配套的諸多新課題,醫療、教育、文化、以及各類社會組織和社會運行體制存在大量的改革任務。
我國進入新時期所呈現出的新問題,是在改革開放取得偉大成就基礎上的新矛盾,是生產力和綜合國力躍上新的歷史臺階后的新挑戰。經過30年的改革開放,在初步形成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后,經濟體制改革所依據的客觀情勢在總體上已發生了重要的變化。作為30年改革所集中針對的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體制已經不復存在,但改革的漸進性特征又決定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所需要的很多配套性、協調性制度,不可能在以“轉軌”任務最集中的改革進程中得到同步解決。因此,轉軌取得初步成功后,解決市場經濟體制初步建立后的一系列配套性協調性問題,就必然成為改革中更加重要的內容,成為新時期改革向縱深推進的方向。
經濟體制改革向縱深推進,以建立科學發展觀體制保障為重要內容,也是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方針的改革。十六屆三中全會的主題是經濟體制改革,第一次提出了以人為本,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發展觀。這標志科學發展觀的形成本來就是改革開放實踐所呼喚的。黨的十七大全面闡述了科學發展觀的深刻內涵,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旗幟下,把改革開放同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有機統一,實際上明確了新時期深化改革向縱深推進的基本方向,為我們解決進入新時期面臨的深層矛盾,進一步深化改革提供了強大的理論武器。
經濟體制改革向縱深推進與繼續深化市場取向改革這兩個方面,統一于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進入新時期,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正經歷從初步建立到逐步完善的轉折。進入“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階段,標志了經濟體制改革的歷史性轉折。完善體制是繼續完成“市場取向”為基礎的“完善”,也包括更廣泛和深刻的新內涵。既要“更大程度地”、也要“更好地”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更好地”實現市場配置資源,已經成為深化改革的重心所在。解決“更好”的問題,就是“完善”的問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是在科學發展觀指導下,必然包括更好地解決宏觀調控與市場基礎的互動問題,更好地解決城鄉、區域之間改革發展協調性問題,更好地解決經濟發展動力與重視民生的配套性問題;更好地在體制上解決可持續發展、經濟社會協調發展、人與自然和諧發展。市場機制為經濟發展注入了巨大的活力,促進了社會生產力的發展,但我國市場機制作用的發揮還帶有很大的初興特點,市場機制本身也不可避免帶有自發性和盲目性,通過“完善”體制,可以有效抑制其自發性和盲目性,更好解決過度消耗資源、污染環境為代價的粗放式經濟增長和不合理的經濟結構,更好解決經濟社會協調、城鄉協調、區域協調問題,更好地解決一系列制度建設問題。從根本上說,實現新時期又好又快發展,還是要靠改革開放為動力。
經濟體制改革向縱深推進,與連續進行的市場取向的改革是互動的關系,并不是也不能代替市場取向的系列改革。市場取向,體現經濟體制改革繼往開來的連續性。堅持改革開放方向,決不能離開市場配置資源這一貫通改革開放過程的體制性基礎。建立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體制保障,促進經濟體制改革向縱深推進,要著力于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建立有利于實現協調統籌發展,促進和諧社會建設和注重民生為重點的多方面制度創新。這些向縱深領域推進的改革是在市場配置資源基礎上進行的,與市場取向的改革是協調進行的。僅靠市場機制,固然不可能自發實現科學發展,還要解決一系列制度建設,但離開了市場配置資
源的基礎性作用,也就不可能有任何的科學發展。經過30年不懈努力,我國雖初步形成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但這一基礎性領域的改革并沒有完成,一些重要環節仍處于改革的攻堅階段,一些重點領域的改革仍然需要以更大的決心來推進。已經實現市場機制的部位,進一步完善的任務也十分艱巨。例如健全和改善宏觀調控、完善各類微觀主體現代產權制度、加快政府行政體制改革、深化生產要素市場的培育、推進壟斷行業的改革、打破市場封鎖等等。經濟體制改革向縱深的推進,必須與深化市場取向的改革相協調,而不能離開這一取向。這就體現了新時期改革向深度廣度拓展的時代特征,體現了經濟體制改革歷程是承繼的、連續的,又是適應發展新時期向深度廣度的拓展。
經濟體制改革向縱深的推進,在市場取向改革基礎上拓展和強調的新內容很豐富,其中,與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關系最密切的主要有四個方面:一是要更加重視公平正義的制度建設;二是形成推進新型工業化、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體制機制;三是建立有利于推進中國特色城鎮化,破解城鄉二元結構的體制;四是形成以自律協調為基礎的社會運行機制。以下對四個層面分別做一些簡要分析。
二、更加重視市場基礎上公平正義的制度建設
新時期深化改革要著力構建和諧社會的制度保障,體現以人為本的出發點,體現發展觀、市場觀與價值觀的統一。這一問題,是在市場配置資源基礎上提出的,也要在市場取向改革基礎上得到解決。在我國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形成了具有活力、動力與資源配置效率的優勢,形成了經濟社會發展的強大動力。但是,市場機制自身也是有缺陷的,市場機制的自發作用帶有利益即期性,如果不能駕馭其“自發作用”,將會對社會效益與公平正義價值產生沖擊,這在市場經濟形成初期和工業化加速期相交匯的階段,可能助推經濟、社會各種矛盾問題的產生積累。為此,在我國市場經濟體制初步建立后,必須在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基礎上,高度重視彌補市場缺陷的制度建設,重視貫徹以人為本的原則,既要保障效率,又要重視公平,當前需要更加注重公平正義的制度保障建設。最重要的是重視分配、就業、社會保障等民生制度建設,重視公共服務行業社會效益的制度建設,更加注重不同社會利益群體、不同社會階層的利益協調。
圍繞“重民生”為重點深化改革,是經濟體制與社會體制相交匯的改革,也是新時期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題中之義。民生領域的體制都是與市場經濟體制緊密關聯的,不可能離開完善市場經濟體制來解決民生問題。解決民生問題要靠發展,但在特定條件下,發展并不一定能自動解決民生問題。從根本說,解決民生領域中存在的問題,實現公平正義,要靠繼續深化改革。在這方面的改革,不僅僅是以提高效率,加快發展作為改革的直接目的,而是要把公平公正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深化改革中正確處理好公平與效率的關系。在就業制度創新、分配制度改革、社會保障體系建設、醫療衛生改革、教育文化體制創新、安居工程建設、直到加強各方面的公共服務等方面,任務艱巨、責任重大,是新時期進一步深化改革的重要著力點。
要重視初次分配也要有公平觀,綜合處理好再次分配調節與初次分配制度的關系。再次分配是收入調節的主要領域,是以公平性調節為原則的,當然調節的深度以不損害效益機制為限,我國目前仍有進一步加大調節力度的余地。在我國現階段,完全依賴再次分配調節是難以覆蓋社會各方面的,社會保障體制的建設與完善,是伴隨整個工業化進程的一個艱巨任務,不可能在短期內實現全國城鄉范圍到位的保障調節。在這個歷史階段,分配體制的改革必須重視初次分配領域的調節。實際上,群眾對分配意見的直接感受也主要來自于初次分配領域。黨的十七大提出,要提高勞動在社會收入中的比重,這一論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初次分配領域還是要確保效率優先,這很重要,只有可以促進勞動效率的體制,才能建立起有效的市場配置資源為基礎的體制。但初次分配也必須注重公平,要以制度形式規范收入差距。提高勞動在社會收入中的比重,實際上就是要正確處理好生產要素按貢獻參與分配和按勞分配的協調,要考慮分類實行最低工資制度,包括農民工最低工資制度。增加農民收入始終是工業化過程中的關注點,要加大農村基礎設施投入與農業、農民補貼,同時,適時研究農產品價格調控體制,穩定農資產品價格,合理調控農產品價格。
要高度重視就業制度創新。就業既是經濟層面的事,也是社會層面、人文層面的事,體現社會的價值觀,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基礎工程。從我國當前勞動力巨大壓力的實際考慮,如果就業問題解決不好,僅靠擴大社會保障制度和再分配調節就難以支撐社會和諧與公平。在我國現階段,發展既應當是可持續的發展,也應當是有利于帶動就業的發展。就業問題既是長期壓力,也是經濟發展的當前現實壓力,決不能因其長期性而忽視當前。我國現階段的就業問題,是工業化、城鎮化階段經濟社會轉型的特定問題,不能僅等同于一般意義上的宏觀調控指標,而應當有發展戰略選擇和更有效的制度安排。要大力支持發展勞動密集型產業,支持發展第三產業,特別是支持中小企業發展,要作為我國現階段的重要發展戰略之一,真正解決不利于中小企業、非公經濟發展的體制障礙,這是帶動就業增長的主要領域。促進就業還要研究新思路。對產業工人、包括進城務工者,要嚴格實行8小時工作制和雙休日,加強勞動保護;對某些產業,包括內外資,可否根據產業特征給予勞動力數量的適當外在調控。該破產、該下崗、該裁員的當然還要進行,這是市場經濟規律,但國家應當扶持對下崗失業人員進行職業培訓教育、轉業培訓。就內外需就業結構看,我國在就業壓力下,農民工的超低工資支持了超常規的低價格出口的持續增長,維持了擴大農民工隊伍就業狀態,但這部分就業的過低收入水平不能形成為相當的國內需求,制約了與經濟增長相應的國內需求增長,反過來也會制約內需性就業增長,這是需要與擴大內需一并深入研究的。
加強社會保障制度建設,在新時期改革中的地位更加重要。加強社會保障制度建設要防止兩種傾向。一種傾向是對社會保障制度重視不夠,突出體現在政府性資金直接投資項目數額偏大,而社會保障的資金來源缺口又很大。今后確實要進一步提高對社會保障制度建設的轉移支付和財政支持。另一種傾向是脫離現階段實際,對社會保障寄予脫離現階段可能的期望,提出一些不可能在現階段實現的口號,這同樣是有害的。加強社會保障制度建設的幾個核心問題是,一是盡可能擴大覆蓋面。特別要更加重視城市低收入和低就業家庭,更加關注農村社保體系的啟動建設。二是對養老醫療保障加大統籌體系建設。首先要提高統籌層次,養老統籌到省,醫療至少到市。其次要加快探索人口遷移所必需的社保轉移,中央政府要在社保轉移方面加強協調支持和監督力度。三要逐步增加財政投入。這里的投入并不能對應產出,而是政府的公共責
任,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重要基礎。
三、形成推進新型工業化、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體制機制
經過30年的改革開放,我國已經從總體上擺脫貧困、解決溫飽,步入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歷史階段。面向未來,深化改革對經濟社會發展的促進作用,已經從推進生存型發展的需要為主轉變為促進新型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加速發展為主的新階段。其中,我國經濟社會發展進步最重要的任務之一,就是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進程中,加快推進中國特色新型工業化。實現這一歷史任務,必須在體制上解決經濟發展方式轉變這一關鍵問題。
我國市場經濟體制的初步形成,推動了中國新型工業化、信息化的發展,但實現可持續發展仍然面臨很多矛盾。不解決好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問題,我國在人口多、資源不足情況下,就不能順利地推進新型工業化、信息化進程。進一步深化改革,要著力于解決自主創新、建設資源節約和環境友好型社會、促進主體功能區建設等方面存在的體制問題。對此,我國已經啟動了資源節約和環境友好型社會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的建設,出臺了促進自主創新的系列政策,并正在加快解決涉及主體功能區建設的體制機制問題。我國的工業化、信息化是在政府引導、市場驅動下發展的,也是在完善市場經濟的過程中發展的,大量體制性機制性問題需要靠深化改革來解決,這是我國發展階段的基礎特征決定的。
黨的十七大提出,新時期推進經濟又好又快發展要著力解決兩個關鍵性問題,即推進經濟發展方式的轉變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這兩個關鍵問題在新時期是一體互動的。一是在新的歷史時期,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是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重要目標,要著力實現二者的統一;二是轉變經濟發展方式雖然有其自身特定的內容,但關鍵問題還是要通過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來實現。如果僅僅就轉變經濟發展方式采取一些權宜管理措施,那很容易走上行政手段主導的老路,從長遠看反而不利于經濟發展方式轉變。
轉變經濟發展方式,也要建立在市場配置資源基礎上。重點是要重視市場的約束機制建設。市場本身具有兩個方面的機制:激勵導向機制、約束限制機制。兩個機制都健全,才能構成完整的市場機制,才能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我們不能把市場機制僅理解為激勵機制,很重要的方面在于市場約束機制的建設,這是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基礎。宏觀調控要起作用,沒有市場約束機制就起不了作用,除非只用行政手段,那還有什么宏觀調控?過去我們花費了很多的行政力量,轉變經濟發展方式仍然不理想,問題在于體制、機制的角度研究不夠。要改革經濟管理體制,使經濟管理與市場機制相適應。例如資源價格的市場形成機制未形成、投資管理體制不完善、財稅體制不健全等重要問題,要成為新時期深化改革的重要方面。要加強市場主體自身的各項改革,強化市場主體內在約束機制。市場本身就有約束機制,但還要通過市場主體的內在約束機制的健全才可以實現。還要規范市場主體的外部約束,加強市場秩序與市場監管、加強信用體系建設、加強市場信息體系建設,正確發揮市場機制的約束作用。
政府“經濟調節”也要以市場配置資源為基礎,力求形成具有制度屬性的經濟調節機制。增長方式粗放,經濟結構不合理,資源、環境制約日趨突出等,這些問題確實不能夠完全由市場主體的市場行為自動解決,這在健全的市場經濟中也是做不到的,必須健全符合需要的經濟調節制度。實際中,對部分高耗能行業投資過熱、部分行業過度投資等方面的調控辦法更多地采用了行政手段,這也是基于當前制度不健全不得已而為之的行為。但我們應當努力建立基于市場調節,又不放任市場的經濟調節機制。所謂帶有制度屬性的經濟調節,即直接利用市場機制作用,對某些重要環節按產業導向意圖設置制度性調節機制。一要探討建立資源產權制度。解決資源浪費無節制問題,稅費的辦法、處罰的辦法能夠解決一些問題,但事倍功半。根本的基礎還是要建立資源產權制度,使資源形成產權約束。我國的礦產資源、城市土地資源歸國家所有,這是我們能夠建立資源產權約束的制度基礎。二是要盡可能在市場基礎上設置經濟調節的制度性節點。減排要探討設立排污費用制度,排污必須列入企業成本,探討建立排污權交易;節能也可以設置相應的制度,例如支持可再生能源發展要建立有效的價格分攤制度等等;促進節約利用土地,僅靠計劃、項目、處罰也是不行的,關鍵是要規范土地市場,特別是對農村土地要建立與市場經濟接軌的使用和流轉辦法。
四、破解城鄉二元結構體制,推進中國特色城鎮化
我國目前城鎮化進程,是在城鄉二元經濟結構體制沒有根本改變的情況下進行的。一方面,工業化已經推動并形成強大的城鎮化趨勢,另一方面,由于二元經濟經濟結構體制沒有相應轉變,城鎮化又大大落后于工業化。根據國家統計局2006年公布的全國1%人口抽樣調查主要數據,居住在城鎮的人口為56157萬,占總人口的42.99%,其中包括進城務工農民,如果減去1.5億經常性進城務工農民,城鎮非農業人口比重變為30%。這一數據距離我國第二產業與第三產業的總產值已達到88.3%的工業化參照數據相差甚遠。可以說,我國工業化進程已經極大地開拓了城鎮化空間,但城鎮化的潛力并沒有順暢地釋放出來,我們已經到了必須破解城鄉二元經濟結構的歷史階段。二元經濟結構是―個生產力發展階段問題,也是―個體制問題。進一步深化改革,要在發展中逐步改變城鄉二元結構體制,促進城鄉統籌發展,加快中國特色城鎮化的歷史進程。
進入新時期以后,統籌城鄉發展是貫徹科學發展觀的重要環節,改變城鄉二元結構在改革中的地位日益突出。我國工業化、城鎮化加速發展,城鄉關系已經不同于改革開放初期,特別是農民進城務工已形成巨大的規模,農村的生產、生活方式也在發生著巨大的變化,城鄉關系已經到了發生巨大變革的前夜,很多問題亟待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把破解城鄉二元結構放在改革向縱深推進的重要位置。
工業化、城鎮化的加速發展必然要求改變城鄉二元結構;而城鄉二元結構也只能隨著工業化、城鎮化的發展逐步消除,這是破解城鄉二元結構的重要辯證關系。也就是說,城鄉二元結構的形成和延續,是我國生產力發展水平和生產發展階段的產物,它首先是一個經濟發展問題,不可能通過某項體制變革來即刻改變。但是,目前的問題在于,我國工業化、城鎮化加速發展,而改變城鄉二元結構的步伐已經滯后,在部分地區的農村,已經與城市經濟密切交融,但在土地、落戶等重要體制上,已經制約了進一步發展。從人口構成看,如果只看三次產業產值,我國第一產業早已在GDP的15%以下,似乎已經實現了工業化。而我國就業人口大部分仍是農業人口,城市的工業產值在相當程度上是農民工創造的,但這部分工業對城鎮化作用較小。這種情況給我們帶來城鄉統籌發展的復雜局
面。在工業化進程中,城鄉二元分治的體制會抵消我們提高農民收入的種種愿望和努力,阻礙城鄉居民收入差距的逐步縮小。我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與農民現金收入之比逐年擴大,1985年為1.8倍,2007年擴大到3.32倍。近年我國一直著力于提高農民收入,但城鄉差距持續擴大的趨勢未能改變。這些說明,改變城鄉二元體制結構的進程必須逐步展開。既要反對不顧生產發展條件,把改變二元結構和城鄉關系理想化,也要看到,改變城鄉二元結構已經到了經濟發展和體制創新互動的階段。有的體制已經具備了先行先試、局部展開的要求和條件。只有深化改革,適時出臺有利于改變城鄉二元結構的政策措施,城鄉協調、工業化城鎮化協調才能步入良性軌道。
要穩定和完善農村的基本經營制度。完善市場經濟體制必然包括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農村發展要融入我國工業化、城鎮化進程中,也必須得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其中一個重要問題是,要通過改革建立農村集體經濟適應城鄉一體化、適應市場經濟體制要求的農村集體經濟產權制度,探索適應市場要求的農村集體經濟實現形式。當然,農村基本經營制度涉及面很廣,必須在穩定農村基本經營制度前提下進行探索,把握好穩定和改革的關系。
農村生產方式也已經蘊含深刻變革。有條件的地方正在促進適度土地規模化經營。沒有適度的土地規模經營,就不可能進一步解放和發展農業生產力,不可能解放已經離土的農民,也就不可能解決我國城鎮化進程滯后的很多矛盾。促進土地適度規模經營,是從“有條件的地方”起步。目前看,“有條件的地方”最主要是大城市周邊城鄉結合部。在推進土地規模經營過程中,需要解決農民的權利保障、農民離土的權利置換、并逐步改變農村生產生活方式,這就為破解城鄉二元結構奠定了重要基礎。
已經到了必須高度重視完善農村土地制度的階段。在工業化、城鎮化加速的大背景下,農村土地制度已經難以孤立運行于農村經濟社會形態了,這是破解城鄉二元結構的核心問題之一,已到了非重視制度創新不可的時候。包括農民承包土地流轉、農戶宅基地確權與農民進城后的流轉問題、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如何流轉問題。農村土地制度創新確實要保護耕地總量、保護農民利益,同時也要在逐步破解城鄉二元土地制度相銜接方面積極探索,促進城鎮化發展,促進農村經濟發展和新農村建設。
要實現農民在城鎮化進程中轉化身份的制度建設。基本內容是建立城鄉能夠對接的身份轉化制度。只有讓進城務工農民逐步轉為真正意義的市民,與原有土地關系脫鉤,才能實質性地緩解農村人地緊張關系、提高耕種效益,改善在鄉農民生產條件,實現城鄉共贏。轉化身份的制度不可能一步到位,應當根據實際情況逐步實施。農民工問題在我國工業化、城鎮化過程中將長期存在,但身份轉化的工作也應當逐步推進。
要有一個統籌協調的城市化、城鎮化管理機制。目前部門之間協調性較差,多元目標之間缺少統籌。例如空間布局問題,應當統籌我國主導各類空間布局的規劃和法律體系的研究,是否可以規劃生產力布局的主體功能區設計為主導,加入城鎮化布局的考慮,統籌協調主體功能區規劃、土地規劃、城鄉建設規劃之間的關系。新農村建設也要在農村社會建設與發展的基礎上,注重與我國工業化、城市化道路的模式統籌考慮,與我國城市化道路的制度安排予以統籌協調。
五、形成以自律協調為基礎的社會運行機制
隨著我國市場經濟體制的初步建立,要把社會自律、基層自治機制的形成放到深化改革的重要戰略位置。這一任務在改革開放30年中已經觸及,但并未提高到戰略性、全局性改革任務的位置。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已經初步建立的新形勢下,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有必要把自律協調的社會運行機制的改革創新放到重要戰略位置。
力求形成社會自律協調、基層群眾自治機制,這既是社會體制,也是經濟體制、政治體制乃至文化發展的重要內容。從經濟體制看,如果不能有效形成社會自律協調、基層群眾自治的機制,市場配置資源為基礎的經濟運行就必然會過多地依靠行政力量。依靠行政手段,最終也就難以完善社會主義市場體制。作為市場主體的企業和公民,在市場經濟充滿活力的運行中,也必然存在大量需要依靠一定機制及時解決化解的矛盾,各種利益群體產生后,也必然要求有序及時的利益協調機制,在法制的基礎上由社會自身調節矛盾利益。可以說,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到一定階段后,發展社會自律協調機制、基層群眾自治機制就是必然的選擇。
形成以自律協調為基礎的社會運行機制是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必要基礎。我們已經初步完成了市場配置資源為基礎的體制轉軌,進一步完善這個體制,當然需要政府改革的配套,宏觀調控的配套等等,但這并不夠,更重要的問題在于社會自律協調機制的形成。可以說,沒有社會自律協調機制,就不能順暢實現以市場配置資源為基礎,使很多本應在市場基礎上由社會自律協調解決的問題維系于政府的干預,也必然不能最終實現政府職能的轉變。這一重要改革領域,可能是比政府行政體制更具有基礎性的改革。不要以為社會自律協調機制只存在于社會領域,它的基礎實際上在經濟領域,是建立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應有之義。比如現在推出的政府行政體制改革要實現“四個分開”,“四個分開”顯然是必要的,但實際操作在政府和中介組織的關系上缺少更為基礎的前提,就是把社會自律協調機制擺上更前置的位置。從政府行政體制改革的角度來說,政府要把應該由社會中介組織協調解決的事項移交給中介組織這只是問題的一個方面,問題還在于市場中介組織的建設是否已經具備條件,需要實現政事分開的中介組織目前是什么性質。可以說,社會自律協調機制沒有改革到位,行政體制改革是不可能到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