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6-16 16:25:55
序論:寫作是一種深度的自我表達。它要求我們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隱藏在內心深處的真相,好投稿為您帶來了七篇承包商風險評估范文,愿它們成為您寫作過程中的靈感催化劑,助力您的創作。
【關鍵詞】工程項目;合同管理;風險評估;防范措施
工程項目建設是個工期長、技術含量高及投資數量大的復雜工程,尤其是隨著我國經濟不斷發展,工程項目建設規模不斷增大,工程項目建設過程存在諸多不確定的模糊風險因素,合同管理作為工程項目建設進度、質量與投資控制的基本依據,合同管理受社會自然環境、規模與投資數量等因素影響較大,存在不確定風險,加強合同管理風險的防范,可有效保障工程項目經濟效益。
一、合同風險形式
1.客觀合同風險
客觀合同風險一般是法律法規、國際慣例與合同條件所規定的,這種風險責任一般是合同雙方所回避,而人的主觀努力通常無法控制的,諸如合同所規定承包商應該承擔的變更風險、時效風險與市場價格風險等。工程變更在15%合同金額內,而承包商無法得到任何補償,此時即為工程的變更風險;當索賠事件出現后,在28d內承包商應該提出索賠的意向通知,否則索賠就會失效,這種風險發生便是時效風險;市場價格風險則是指合同價格規定不允許調整差價,在市場價格上漲后,承包商就要承擔全部的風險。
2.主觀合同風險
此種合同風險是由人為因素所引起,不過也可通過人為因素控制。在國內的許多施工合同里,業主運用自身有利條件,將苛刻條件隱含于工程合同條款之中,而有些承包商為承攬工程,制定工程項目合同時,對有利自身權利的理據不敢抗爭,或者合同判斷僅重視工期與價格,對于其他條款注意不夠,在合同簽訂上存在較大隨意性與盲目性,此時便會受制于業主,很容易被業主占據主導地位,合同平等性就很難體現,進而增加合同風險性。還有些承包商很容易輕信業主的許諾,草率簽訂沒有法律效力的合同,當業主因資金不足出現工程拖款情況時,承包商自身經濟利益就會受到影響。
二、合同管理風險評估方法
風險評估是指在風險識別后,采取合理科學方法對工程項目風險進行辨別量化,然后按照權重大小進行排序,綜合考慮工程項目風險事件可能發生的概率與損失大小。項目風險權重不同,重視程度就應該不同,風險評估是合同管理風險中的重要組成,是合同管理風險控制必不可少的工作。在工程項目中,風險是必然存在的,加強合同風險評估,可有效控制不利風險因素,避免為工程項目建設帶來影響,風險評估常用方法有下列幾種。
1.模糊評估法
模糊評估法是指運用模糊集的理論對工程項目的風險給予評價,運用三角模擬或者蒙特卡洛等模擬方法對工程項目風險進行度量,通過改變參數,可對工程項目風險進行多次模擬,并運用模擬仿真的統計結果度量項目風險結果。
2.綜合評估法
綜合評估法是邀請評估專家,評估工程項目合同管理中可能出現的風險事件與風險水平,并依據整體風險水平進行排序,以次來度量合同管理中的風險。
3.外推法
此類評估方法是最常見的,可分成旁推、前推與后推等類型,旁推是運用類似的項目數據對工程項目合同風險給予分析評估,前推是依據歷史經驗數據對未來事件可能出現的后果與概率進行判斷,而后推是沒有歷史數據狀況下,將項目合同未來存在風險事件歸結為有數據可查的初始風險事件上,從而對項目合同管理風險進行分析評估的一種方法。
在風險評估方法中,除了以上三種評估法外,還有故障樹法、層次分析法等,在風險評估中,亦應考慮因資料不全及環境復雜等因素而使風險評估存在一定偏差的可能性。
三、合同管理風險防范措施
1.提高合同風險意識,加強合同管理
工程項目合同是工程管理的主要法律文件,對項目風險的管理具有保障作用。承包商應有很強的風險意識,尤其是合同風險意識,依據企業原有項目所遇風險問題,對其整理歸類,并對其風險出現與影響范圍給予分析評價。在新項目合同簽訂與條約履行中,對每個細節與條款的風險因素進行分析,讓所有參與者都要參與,在思想上加強參與者的合同風險意識,在項目建設中,構建施工與企業經營不同層面風險的管理體系,完善合同風險的全過程分析與防范,并采取一定處理機制解除風險,確保工程項目順利開展。
2.完善工程項目的合同管理制度
在工程項目建設過程中,合同管理的環節較多,主要包含合同洽談草擬、評估簽訂、交底學習、履行跟蹤與變更終止等,工程企業應不斷規范本企業合同管理,將本企業經濟利益在合同中盡量最大化體現,避免不必要的合同糾紛,并保障企業社會經濟效益的獲得,這就需要加強合同管理制度的可行性。
合同管理制度主要有責任分解、合同交底、審查批準與每日工作報送等,其中,責任分解制度是指合同管理者把各合同責任落實到每個工作小組,并明確其工作范圍與責任,經過合同任務分解落實到相關責任人員,然后積極配合協調工程合同的履行;當合同簽訂后,相關管理人員應對各項目管理者與工作負責人實施合同交底,解釋并說明合同主要內容,以形成工程項目的合同交底制度;為避免索賠費用不能及時納入月付款要求的狀況,并便于管理者審核進度款,可建立進度款的審查批準制度;每日工作報送制度所指的是每個職能部門把本部門工作狀況與未來一周計劃送到工程合同管理部門,讓合同管理者及時了解項目信息,以便作出準確決策。
3.實施全過程的全面合同管理
工程項目的合同管理應該將合同作為主線來實施規范標準的制度化管理,制定與合同有關的工作規定,尤其是合同管理程序、組織、談判、起草、簽訂與檢查等工作環節,均要作出明確的規定。工程項目合同整體的實施過程中,每項工作均要嚴格按規定管理和執行,合同資料要記錄收集齊全,尤其是索賠資料的收集。工程項目建設中,難免出現一些不確定風險,一旦發包商不能依照合同來履行責任,承包商就會因合同價款影響延誤工期,這時承包商就應依法進行索賠,而索賠成功性主要取決于索賠強有力的證據與解釋,加強合同資料收集,可避免一些不必要的合同糾紛,確保企業應得利益。
4.提高合同管理人才培養
工程合同管理者應是高素質的綜合人才,不僅要有良好的工程技術素質,熟知相關法律法規與合同業務,還要勝任合同的擬稿、談判、修改與解釋,對工程的合同管理、索賠管理、工程造價與財會賬務等也要非常熟悉。同時,合同管理者還要配備精通合同管理與熟悉業務知識的專業人士,以應對有些業主為避免承包商索賠,進而聘請專業工程技術顧問與法律專家來起草項目合同的情況,此類合同條款編制質量較高,隱含許多對承包商不利成份,承包商對業主的這些不利條款要避免盲目接受,應善于轉移與限制合同風險,使風險在雙方間合理分配。
總結:
隨著我國經濟不斷發展,工程項目規模、工期與投資數量均不斷增加,合同管理在工程項目的作用也越來越重要,合同管理風險一旦發生,將會給企業帶來巨大損失,采取一定風險防范策略降低合同管理中的風險,可有效保障工程企業的經濟利益不受損害,并獲得最大經濟與社會效益。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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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閆愛勤.工程合同管理的風險防范與探析[J].中國商界(上半月),2009(08)
【關鍵詞】:EPC總承包;風險管理;風險防范
中圖分類號:X820.4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引言
EPC總承包模式由于工期、成本、質量等方面科學化、便捷化的管理優點,正逐步成為發達國家工程項目建設管理的主流模式之一。而項目建設過程中存在較多的不確定因素和風險,就要求加強項目風險管理,有效掌控項目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各種風險因素,確保效益。
一、EPC承包模式的特點
采用EPC模式,可以采用階段發包故縮短了建設工期,促進了項目的集成管理,將各個階段合理交叉,實現了EPC的內部協調,發揮了設計的主導作用,降低了運行成本,提高了項目整體經濟性,提升了項目綜合效益;項目責任單一,合同關系簡單,業主在工程實施過程中合同管理簡單,組織協調工作量小,易于控制。但該模式同時也有招標發包工作難度大,業主擇優選擇承包方范圍小等局限性。與傳統模式不同,在EPC模式中,承包商承擔大部分風險,其合同更接近固定總價合同,不可調價。
二、EPC工程總承包項目的風險
EPC項目主要集中在石油、煤炭、化工等大型能源工業領域,涉及到的各相關利益方錯綜交織,具有建設規模大,工期長,會有很大概率遭遇各種自然災害,技術復雜,投資數額巨大,管理難度大等特點,在這種情況下,一旦風險發生,將會帶來巨大的損失,所以我們要清楚預防和控制EPC工程總承包項目中的風險,提高工程總承包抗風險能力。
1、貿然進入市場的風險
不同國家和地區的經濟、政治、地理環境相差懸殊,進行投標時弄清工程所在地情況,避免倉促投標。
2、盲目投標報價的風險
決策階段業主提供圖紙、資料較粗略,設計構想與施工方案不確定,或者頻繁變化,造成實際工程量與預估差異較大;在EPC總承包項目中,大部分風險轉嫁給了總承包商,加之競爭激烈,為了獲取項目,承包商往往會緊扣成本報很低的報價,如果承包商未能充分詳盡考慮到成本變化的因素,前述由不確定因素所引起的所有風險將會給承包商帶來巨大的成本風險;進而,為了降低這種成本風險,承包商會盡可能降低成本,導致項目品質下降,形成惡性循環。因此,在項目前期的招投標工作中,需要業主方盡可能詳盡地提供項目意圖和相關資料,避免建設過程中的太多變化引起的成本增加;需要EPC總承包商盡可能熟悉業主項目意圖和相關資料,將明確的和未明確的(配套輔助設施)項目內容均考慮周全,將項目建設過程中的各種風險考慮詳盡。業主方和EPC總承包商以此計算出合理的項目建設成本,降低項目建設成本風險。
3、工程建設過程中的風險
由于前述原因導致工程量增加,工期延長,質量缺陷等;在施工過程中,由于意外事故造成人員傷亡,設備損壞等均由承包商承擔;工程實施過程中各分包商以利益最大化,給EPC總承包商造成大量管理成本和風險。
4、合同缺陷的風險
合同是甲乙雙方在項目建設過程中履行各自權利、責任和義務的約束文件,合同的詳盡與否合理與否直接關系到項目建設各方的利益和風險,因此雙方在簽訂合同時,一定要盡可能明確各自的權利、責任和義務范圍,盡量避免合同文件的含糊不清,遺漏,相互矛盾等。
三、EPC總承包工程項目的風險管理
在項目管理當中,風險管理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特別是EPC工程總承包。EPC工程總承包是工程項目組織實施方式上的一次重大變革,其實質是按照經濟人假設原理,通過將工程各階段管理主體的重新劃分,建立起了良好的約束激勵機制,將傳統模式下業主的部分管理權轉移給承包商,賦予總承包商更多的管理權限,變外部監督為內部激勵,使參與方在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同時降低業主方因專業局限帶來的管理風險,也使項目目標達到最大程度的實現??偝邪椖抗芾磉^程就是一個不斷的風險管理過程。其中風險有大有小,小的風險也可以釀成大的損失,只有把風險管理好、控制好,才能保證項目的目標順利完成??偝邪椖康娘L險管理可以分成五個階段:風險管理規劃、風險識別、風險評估、風險應對、風險監控。
1、風險管理規劃
風險管理規劃是項目執行過程中風險管理的指南性和綱領性文件,它主要包括:風險管理的主要目標、風險管理的組織機構、風險識別的主要方法、風險判斷和識別的依據、風險等級的劃分、風險報告的編制方式,以及風險應對措施和策略等等??傊L險管理覷劃將指導相關責任人,按照其中的要求,對各自負責的工作內容進行風險分析和評估,找出應對措施,編制相關的程序文件和作業指導書,對風險進行有效的管理和控制,保證項目的順利實施。
2、風險識別
根據風險管理規劃中風險識別的具體方法,找出潛在的風險因素,識別風險可能的來源,對風險產生的條件,風險的特征進行描述。風險識別時要盡可能詳細地找出所有的風險因素,將其逐一地羅列出來,為下一階段的風險評估做準備。隨著項目的進行和深入,項目收集的信息也越來越多,風險因素的識別將會越做越深越清晰,所以風險識別過程是始終貫穿于整個項目過程的,不斷變化和不斷完善的。
3、風險評估
對已經識別出來的風險因素進行定性和定量的分析和研究,對風險發生的概率,風險危害的程度做出判斷,對風險按危害程度進行分類、排序。
4、風險應對
根據己經完成的評價結果,找出風險應對的方案和措施。該措施必須是綜合及多角度考慮的,在項目執行過程中針對一個風險因素采取的應對措施可能是單方面的,但這項措施本身也會導致其他的風險產生,因此就必須綜合研究,真正找出切合實際的措施。通常的風險應對措施有: 回避風險、轉移風險、降低風險和接受風險。
5、風險監控
風險監控就是對項目執行過程中的風險實施跟蹤管理,隨時調險管理規劃,評估風險應對措施的執行情況,及時總結風險應對措施中的新問題,對有可能發生的新風險及時分析和研究,找出應對的方法。
四、EPC總承包的風險防范
基于EPC總承包自身的特點,筆者認為應該從以下幾個方面加強對其風險的防范和控制。
1、建立優秀的項目管理團隊
通過外部引進和內部培養方式以建立優秀的項目管理團隊,是EPC總承包工程得以順利執行的根本保障,同時也是EPC團隊盈利的根本所在。因此,要重視團隊全員相關資質和能力的把關以保證EPC項目管理團隊由專家型的管理者和員工組成,從而提高方案的合理優化,提高執行力。
2、優化EPC總承包項目管理模式
成功的項目管理是要在項目的生命周期進行流程化的管理,對項目干系人進行組織管理,在全過程實現績效管理,注重目標的實現,更注重過程管理,做到環環緊扣、道道把關,注重復雜的事情簡單化,簡單的事情流程化,流程的事情定量化,定量的事情信息化,并且要保障各崗位職責及工作界面清晰,工作銜接順暢,責任明確。
3、重視造價工程師的費用管理作用
造價工程師在報價策略、成本管理、合同談判與處理等事務中起著重要的費用控制作用。因此重視造價工程師的作用是在保證工程質量的前提下降低風險實現企業利潤的重要措施。
4、優化合同模式管理
EPC工程總承包合同的計價方式一般采用固定總價合同,即工程價格包干,工程中的任何風險因素都不能引起工程價款的變化,這對承包商頗為不利。目標合同即業主與承包商雙方在簽訂合同時確定一個目標價格(以總價的形式確定),最終如果承包商通過設計以及實施方案的優化節約成本,則雙方根據一定的比例分成。此種模式能最大限度地促進雙方共同努力以節約成本,降低風險,能實現公平共贏并符合綠色環保的理念,是目前EPC模式下最為優化的合同選擇方式。
結束語
EPC工程總承包模式在我國工程實踐中應用時間還不長,但在國內大力推行EPC總承包模式是市場競爭的需要,是市場的發展趨勢。工程質量的最終水平直接關系到工程建成之后能否安全穩定地長期運行,也直接影響到業主經濟效益的取得,EPC總承包工程項目的風險防范和控制是實現工程安全及業主和總承包方利益最大化的關鍵環節。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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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志華,于海豐,成虎.EPC總承包項目風險管理研究[J].建筑經濟,2006,(12)
關鍵詞: 建筑工程 項目管理 項目風險
Abstract: in 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risk management to belong to a high-level comprehensive management work, it is to analyze and deal with the uncertainty to produce a variety of problems set of methods. So, for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risk management discussed in depth, and try to explore and avoid the risk of the enterprise, reduce dissolve the effective way of the risk loss very have realistic significance.
Keywords: building engineering project management project risk
中圖分類號:TU71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前言
建筑工程由于其規模大、 周期長、 生產的單件性和復雜性等特點,所以隨著建筑項目的規模不斷擴大,影響因素的復雜化,以及技術難度增大、分工細化和綜合集成化且市場競爭激烈等不確定因素地客觀存在,建筑企業不可避免地存在著種種風險,風險管理就尤為重要。建筑工程項目風險管理是指建筑施工單位對可能遇到的風險進行識別、 分析、 評估, 并在此基礎上有效的防范風險, 以最低成本實現最大安全保障的科學管理方法,本文重點闡述風險管理的特點、評估方法以及處理方法。
一 我國建筑工程項目風險的特點
1.風險存在的客觀性和普遍性
作為損失發生的不確定性,風險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并超越人們主觀意識的客觀存在,而且在項目的整個壽命周期內,風險是無處不在 ,無時不有的。 這說明了為什么雖然人類一直希望認識和控制風險,但直到現在也只是在有限的空間和時間內改變風險存在和發生的條件,降低其發生的頻率,減少損失程度,而不能也不可能完全消除風險。
2.某一具體風險發生的偶然性和大量風險發生的必然性
任何一種具體風險的發生都是諸多風險因素和其他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是一種隨機現象 個別風險事故的發生是偶然的雜亂無章的,但對大量風險事故資料的觀察和統計分析,發現其呈現出明顯的運動規律,這就使人們有可能用概率統計方法及其它現代風險分析方法去計算風險發生的概率和損失程度,同時也導致風險管理理論的迅猛發展。
3.風險的可變性
風險的可變性在項目實施的整個過程中,各種風險在質和量上的變化 隨著項目的進行,有些風險將得到控制,有些風險會發生并得到處理,同時在項目的每一個階段都有可能產生新的風險。
4.風險的多樣性和多層次性
建設工程項目周期長 、規模大、涉及范圍廣、風險因素數量多且種類繁雜,致使其在整個壽命周期內面臨的風險多種多樣 ,而且大量風險因素之間的內在關系錯綜復雜,各風險因素之間并與外界交叉影響又使風險顯示出多層次性,這是建設工程項目中風險的主要特點之一。
二、風險識別方法和風險評估方法
風險識別是指通過某種方法識別出工程項目質量、 安全、進度、投資等目標順利實現的主要風險,是工程項目風險管理的第一步。這一階段主要側重于對風險的定性分析。風險識別主要有幾種方法:專家調查法(包括專家會議法和德爾菲法等數10種方法) ,幕景分析法,故障樹分析法等。風險識別的過程分4個步驟:
① 對工程進行詳細地概況分析和限制條件分析,建立WBS和RBS (包括風源分解RSBS和風險事件分解REBS)結構圖
② 確認各項風險事件不確定性的客觀存在
③ 建立風險清單
④ 進行風險分析
風險評估是指采取科學方法將識別出的風險據其風險水平大小予以排隊,按照一定的風險等級評定準則,對各個風險進行風險等級的劃分,以便于風險管理方按照規定的風險決策,有針對性、有重點地管理好風險。根據風險評估的目的和對象的不同,有多種的風險評估方法。常用的風險評估方法有基于檢測的風險評估法、 圖表法、 層次分析法 (AHP) 、蒙塔卡羅數值模擬法、敏感性分析法等。例如目前最廣泛使用的層次分析法[4,5],其計算流程圖見圖1。通過建立的工程項目層次分析風險評價模型,將復雜的風險問題分解為幾個層次和若干要素,并在同一層次的各要素之間簡單地進行比較、判斷和計算,從而對諸多風險源進行歸納、評價和風險相對重要性程度的排序,并做一致性檢驗。根據所識別的風險,建立層次分析法風險評估模型,主要包括風險總目標層、風險子目標層、分部風險目標層以及風險因素四個層次。
三、建筑工程項目進行項目風險轉移的方法
風險轉移是指項目組將風險有意識地轉給與其有相互經濟利益關系的另一方承擔的風險應對方式。轉移風險, 包括向對方轉移風險和向第三方轉移風險。
向對方轉移風險, 主要指推行索賠制度
工程索賠是一種權利要求, 其根本原因在于合同條件的變化和外界的干擾, 這正是影響項目實施的眾多變化因素的動態反映。沒有索賠, 合同就不能體現其公正性, 因為索賠是合同主體對工程風險的重新界定。工程索賠貫穿項目實施的全過程, 重點在施工階段, 涉及范圍相當廣泛。比如工程量變化、設計有誤、加速施工、施工圖變化、不利自然條件或非乙方原因引起的施工條件的變化和工期延誤等,這些都屬于可計量風險的范疇。 FIDIC 紅皮書關于工程索賠的條款已由第三版的 1 個分條款增加為 5 個分條款, 形成獨立的主題。我國《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關于工程索賠也作了相應的明確規定。這些索賠條款可以作為處理工程索賠的原則利法律依據。盡管工程索賠的解不是唯一的, 但卻是可以計量的。利用合同條款或推斷條款成功地進行索賠不僅是減少工程風險的基本手段, 也反映項目合同管理的水平。對承包商而言, 不善于工期索賠必然導致工期延誤的風險; 不善于費用索賠必然導致巨大的經濟損失, 甚至虧本。實踐證明, 如果善于進行施工索賠, 其索賠金額往往大于投標報價中的利潤部分。因此, 樹立合同意識、風險意識和索賠意識, 重視風險管理對降低工程風險是非常重要的。
向第三方轉移風險
包括推行擔保制度和進行工程保險。在工業發達國家和地區, 風險轉移是工程風險管理對策中采用最多的措施, 工程保險和工程擔保是風險轉移的兩種常用方法。( 1) 推行保險制度。工程保險是指業主和承包商為了工程項目的順利實施, 向保險人( 公司) 支付保險費, 保險人根據合同約定對在工程建設中可能產生的財產和人身傷害承擔賠償保險金責任。工程保險一般分為強制性保險和自愿保險兩類。保險是最重要的風險轉嫁方式。在工業發達國家和地區, 強制性的工程保險主要有以幾種: 建筑工程一切險 ( 附加第三者責任險) 、安裝工程一切險 ( 附加第三者責任險) 、社會保險 ( 如人身意外險、雇主責任險和其他國家法令規定的強制保險) 、機動車輛險、10 年責任險和 5 年責任險、專業責任險等等。其中, 建筑工程一切險和安裝工程一切險是對工程項目在實施期間的所有風險提供全面的保險, 即對施工期間工程本身、工程設備和施工機具以及其他物質所遭受的損失予以賠償,也對因施工而給第三者造成的人身傷亡和物質損失承擔賠償責任。過去, 一切險的投保人多數為承包商; 現在, 國際上普遍推行由業主投保工程一切險。在工業發達國家和地區, 建筑師、結構; 工程師等設計、咨詢專業人均要購買專業責任險, 對由于他們的設計失誤或工作疏忽給業主或承包商造成的損失, 將由保險公司賠償。國際上工程涉及的自愿保險有以下幾種: 國際貨物運輸險、境內貨物運輸險、財產險、責任險、政治風險保險、匯率保險等等。國際上工程保險的通行做法和特點是; 保險經紀人在保險業務中充當重要角色、健全的法律體系為工程保險發展提供了保障, 投保人與保險商通力合作是控制意外損失的有效途徑, 保險公司返賠率高且利潤率低。目前, 我國工程建設市場主要開展了建筑(安裝)工程一切險, 職工意外傷害保險, 一些保險公司在江浙一帶開展了個人建房工程險,開始籌備開展設計責任險。一些利用外資工程普遍地購買了不同品種的建筑工程保險。國內重大工程購買相應保險的已經比較普遍。( 2) 推行擔保制度。工程擔保是指擔保人( 一般為銀行、擔保公司、保險公司、其他金融機構、商業團體或個人) 應工程合同一方(申請人)的要求向另一方(債權人)做出的書面承諾。工程擔保是工程風險轉移措施的又一重要手段, 它能有效地保障工程建設的順利進行。許多國家政府都在法規中規定要求進行工程擔保, 在標準合同中也含有關于工程擔保的條款。在工業發達國家和地區, 常見的工程擔保種類如下: 第一, 投標擔保: 指投標人在投標報價之前或同時, 向業主提交投標保證金(俗稱抵押金)或投標保函, 保證一旦中標, 則履行受標簽約承包工程。一般投標保證金額為標價的0.5- 5% ; 第二, 履約擔保: 是為保障承包商履行承包合同所作的一種承諾。一旦承包商沒能履行合同義務, 擔保人給予賠付, 或者接收工程實施義務, 而另覓經業主同意的其他承包商負責繼續履行承包合同義務。這是工程擔保中最重要的, 也是擔保金額最大的一種工程擔保; 第三, 預付款擔保: 要求承包商提供, 為保證工程預付款用于該工程項目, 不準承包商挪作他用及卷款潛逃; 第四, 維修擔保: 是為保障維修期內出現質量缺陷時, 承包商負責維修而提供的擔保, 維修擔??梢詥瘟? 也可以包含在履約擔保內, 有些工程采取扣留合同價款的5%作為維修保證金。以上四種擔保是在工業發達國家和地區常見的工程擔保種類, 除此之外還有以下幾種: 反擔保、付款擔保、業主無能為力擔保、分包擔保、臨時進口物資稅收擔保、完工擔保、差額擔保、施工執照擔保等。
3.通過分包合同向分包商轉移風險。
非保險型轉嫁方式是指項目組將風險可能導致的損失通過合同的形式轉嫁給另一方, 其主要形式有租賃合同、保證合同、委托合同、分包合同等。通過轉嫁方式處置風險, 風險本身并沒有減少, 只是風險承擔者發生了變化。
四、結語
在工程項目風險管理方面,無論是理論研究還是應用,我國與西方發達國家相比,仍有很大差距,我國的水平仍然處于引進、吸收和消化階段。在當今全球化的時代特點下,競爭的需要和信息技術的支撐,促使了工程項目管理的全球化發展:國際間的工程項目合作日益增多以及國際化的專業活動日益頻繁。因此,我國工程項目風險管理的國際化水平還有待提高。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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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承包商;安全風險;控制措施
中圖分類號:TV文獻標識碼: A
安全生產是供電企業的頭等大事,做好安全風險控制是實現安全生產的重要保障。隨著地區經濟的發展,特別區縣級供電局主配網分開管理后,地區配電網絡得到了飛速發展,配網現場施工作業出現點多面廣、作業環境復雜多樣的情況?,F階段各類基建、技改、大修、檢修現場的不斷增多,且其中承包商施工占的比例越來越大,如何控制施工作業中的承包商人身安全風險,成為配網安全管理的重中之重。
1. 承包商人身安全風險
1.1承包商數量偏多、良莠不齊,部分承包商的安全管理薄弱,現場控制存在不到位現象,特別是多班組、多工種協同作業現場,以及交叉作業現場欠缺協調、分工不清、職責不明、違章現象依然存在。
1.2承包商由于工程項目較多,施工人員不穩定,流動現象嚴重,造成安全培訓教育不到位,并存在以包代管的情況。
1.3對于大型、復雜或危險性高的現場施工作業,承包商事前危害識別與風險評估能力不足。
1.4施工單位工作負責人現場安全管理、指揮及協調等綜合能力不滿足現場作業的要求。
1.5承包商自身管理不健全、不完善,部分承包商安全管理人員嚴重不足,項目監理人員緊缺,普遍存在一人兼管多項工程現象。
1.6施工現場生產機具、生產用電及個人防護用品存在管理不到位、使用不當和配置不足的情況。
1.7對于特種作業施工,譬如土建、電焊、氣割等作業,工作人員未取得相關專業資質或作業不規范。
2.承包商人身安全風險控制措施
2.1施工前風險管控
2.1.1項目管理單位及承包商應指定相應資質的管理人員負責工程項目的實施協調,明確業主項目部、項目管理人員、供電所項目管理人員及承包商項目管理人員職責,各項目管理人員必須具備項目管理及風險管理理論及知識。
2.1.2項目管理單位和監理至少在開工前一周按“十大必備條件”對施工組織機構、施工方案、安全技術交底、安健環設施、施工人員資質、開工前安全考試、應急措施等資料和簽名情況進行審核,不具備條件不允許開工。
2.1.3項目開工前,承包商必須從人身、作業、用電設備、工器具管理、防護用品配置等方面對項目施工開展作業風險評估,并且要對施工單位全員進行風險和防范措施的培訓教育后方可進入現場作業。同時,將風險管控措施逐項落實到人,制作成風險看板裝設在作業現場的顯著位置。
2.2.施工過程中安全風險管控
2.2.1嚴格執行項目管理單位的項目管理人員、監理人員和施工單位項目經理、安全員及工作負責人的到位標準,監理人員和施工單位安全員、工作負責人不在施工現場不允許開工作業。
2.2.2嚴格執行計劃管理措施,施工單位必須每日報送次日的施工作業計劃,由承包商項目管理人員對施工計劃的準確性負責。安全監察部門根據施工計劃制定每日監察計劃,落實安全監察工作。
2.2.3開展安全風險分層分級管控,充分發揮安全監察部門、業主項目部及屬地供電所項目管理人員、監理人員及施工單位安全員作用,對中級以上風險施工項目及隱蔽工程施工,實行全過程安全管控,如深基坑開挖、高支模搭建等。
2.2.4發揮現場監理人員的作用,并對其進行考核。項目監理人員要嚴格履行監督管理的職責,服從項目管理單位的管理,監理人員嚴格按照監理大綱開展工作,監理人員有權對現場的違章行為進行制止、教育和處罰,對施工單位拒不整改安全隱患的行為,可向業主提出扣罰施工單位安全保證金的建議。項目管理單位應每月對監理人員到位情況進行考核,對不合格的監理人員提請更換。
2.2.5落實項目實施的溝通協調機制,項目業主、監理人員、設計人員、施工單位相關人員必須參加每周的工程現場例會,協調處理和安全質量有關的事項,監理人員和施工單位項目經理、安全員及工作負責人缺席兩次及以上者,取消其個人在本工程項目的相應資質。
2.2.6介入承包商內部管理。除對其作業現場進行安全監察外,采用定期和不定期“飛行檢查”等方式,增加對承包商安全投入、安全培訓與學習、隱患排查與整改、人員配置和流動情況等內部管理的督察。
2.2.7項目管理單位應對承包商派出的工作負責人和施工人員進行監督,對不符合管理和技術要求的應立即責令其中止現場作業,并提出更換工作負責人或施工人員的要求,如承包商無法提供符合要求的工作負責人及施工人員,項目管理單位應向上級單位提出更換承包商的請求。與承包商簽定的合同應有體現業主上述權益的條文,項目管理單位和承包商須切實履行職責,對因失職產生后果的項目管理單位和承包商進行問責。
2.2.8加強施工現場生產機具、生產用電及個人防護用品管理。項目管理單位人員、監理人員及安全監察人員共同參與監督承包商的安全防護資金和施工設施投入,監督施工現場的生產機具、生產用電及個人防護用品使用狀況,對檢查中發現涉及人身安全隱患的必須立即停工整改。
2.2.9施工作業期間,業主項目部、監理和安全監察人員須對承包商現場工程管理和施工人員的資質和施工安全實施監察,對沒有資質注冊、沒通過開工前安全考試、未經業主項目部審核批準的人員堅決清理出施工現場。
2.2.10落實違章“說清楚”機制,即現場違章人員、工作負責人、項目管理人員必須就違章事件的經過、原因及整改措施向安全監察部門說清楚,并對其進行問責,及時將事故苗頭消滅在萌芽狀態。
2.2.11落實“站班會”制度,開展“三交三查”,“三交”(交任務、交安全、交技術),“三查”(查衣著、查工器具、查精神狀態)。即工作前,全班集合,工作負責人檢查每個成員是否穿工作服?是否扎好安全帶、戴好安全帽?是否睡好覺?精神狀態如何?然后進行分工,布置工作,交待技術要點、安全注意事項和危險點。必要時要求作業人員回答工作的目的、內容、方法、安全注意事項以及工具、材料的準備情況。通過站班會使作業人員更快速的進入工作狀態。
2.3施工后風險控制
2.3.1項目管理單位應每年對當年開展施工的承包商,根據其安全管理的實際情況對其進行安全評價,以來年選擇安全管理基礎良好的承包商,降低安全風險奠定基礎。
結語
只有真正將承包商安全管理納入供電企業安全管理中,真正落實安全風險管控,對施工項目存在的安全風險進行全面分析,制定相應的控制措施,并做好落實及監督指導工作,才能真正控制住承包商人身安全風險,為配網建設工作奠定堅實的基礎,促進我國經濟社會安全穩定的發展。
關鍵詞:建設工程;合同管理;施工階段;承包商
合同管理是建設工程項目管理中的重要內容,施工合同是合同管理中的最主要部分,是調節業主和各類承包商經濟活動關系的重要法律依據。同時,隨著更多建筑企業走向國際,由于不能及時適應國際市場規則,喪失了大量國際競爭機會。從目前我國的施工合同管理及交易行為情況來看,工程建設參與各方的法制觀念和誠信意識不足,不正當競爭行為時有發生,國際化意識淡漠,加劇了建筑市場經濟秩序的混亂。因此,加強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強化市場規則和國際慣例意識,建立行之有效的合同管理制度,是促進我國建筑市場健康穩定發展的必要條件。本文從承包商角度來研究施工階段建設工程合同管理。
一、國內外項目合同管理研究現狀
(一)國際通用的施工合同
國際通用的施工合同主要有四種:一是國際咨詢工程師聯合會(FIDIC)制訂的FIDIC系列合同文本,其中《簡明合同格式》、《施工合同條件》、《生產設備和設計施工合同條件》、《設計采購施工(EPC)/交鑰匙工程合同條件》被世界銀行、亞洲開發銀行等國際金融機構作為實施項目的合同協議范本。二是英國土木工程師學會(ICE)制訂的ICE合同條件和英國皇家建筑學會等組成的聯合會(JCT)制訂的JCT合同條件,二者廣泛應用于英國、英聯邦國家以及與英國關系密切的國家。三是美國建筑師學會(AIA)制訂的AIA合同系列,現已形成三十多個文件,主要通行于北美和美國勢力影響地區。四是歐洲發展基金會(EDF)制訂的EDF合同條件,適用于EDF貸款的工程項目。上述國際標準合同文本,在種類上,合同條件呈現系列化;在內容上,合同文件一般每十年左右修改更新一次;合同的基本原則和基本結構則較為穩定和統一;這些文本可以直接加以引用或根據不同項目的特點予以適度修改后作為項目合同文本,它們在世界各地得到了廣泛的應用。
(二)國內合同管理狀況
上世紀80年代,隨著國外項目管理理論和方法引入國內,FIDIC合同條款及相關合同管理理論也隨之引入中國。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發展,工程市場不斷規范和完善,國內工程合同管理逐步受到重視并得到了廣泛研究。尹貽林教授在《合同法與合同管理》中介紹了建設工程招投標涉及的各類合同管理、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條件、索賠、風險管理及合同信息管理系統;何伯森教授在《國際工程合同和合同管理》中介紹了國際通行各種合同文本,討論了合同管理中的主要職責,研究了索賠和風險管理以及合同爭端產生原因及解決;成虎教授在《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與索賠》中介紹了合同總體策劃的概念、原則和程序,招投標階段合同管理、實施控制及索賠和反索賠等。此外,根據有關工程建設法規,結合我國工程建設實踐,并借鑒國際合同條件,尤其是FIDIC合同條件,有關部門也制定頒布了一些標準合同文本,如建設部1999年頒發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從2000年11月起實行。
二、建設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合同雙方法律意識淡薄
一是少數合同有失公正。從目前建設施工合同文本看,其中大多強調了承包方的義務,對業主的制約條款偏少,特別是對業主違約、賠償等方面的約定不具體,缺少行之有效的處罰辦法。同時,由于目前建筑市場的激烈競爭和不規范管理,業主占據了主導地位,往往提出一些不平等條件,將自身風險轉移給承包商。二是建設施工合同履約程度低,違約現象嚴重。如業主暗中以墊資為條件違法發包;業主不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進度款;竣工驗收合格后發包人以種種理由拒付工程款;承包商不按期依法組織施工,不按規范施工等。三是違法承包人利用其他承包商名義簽訂合同或超越本企業資質等級簽訂合同的情況普遍存在。
(二)合同管理體系和制度建設重視不足
一是合同文本不規范。國家工商局和建設部制定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以全面體現雙方的責任、權利和風險。有些建設項目在簽訂合同時不采用標準合同文本,而采用自制、不規范的文本進行簽約。通過自制、籠統、含糊的文本條件,避重就輕,轉嫁工程風險。有的甚至仍然采用口頭委托和政府命令的方式下達任務,待工程完工后,再補簽合同,這樣的合同起不到約束作用。二是“陰陽合同”現象嚴重。有些業主以各種理由,除按招標文件簽訂“陽合同”,提供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備案外,私下與承包商再簽訂一份在實際施工中雙方認可的“陰合同”,在內容上與原合同相違背,形成了一份違法合同。這種承發包雙方責任、利益不對等的“陰陽合同”,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嚴重損害承包商利益。
(三)不重視合同歸檔管理,管理信息化程度不高
一是合同管理手段落后。一些合同管理仍處于分散狀態,歸檔程序要求不明確,履行過程沒有嚴格監控,履行后沒有全面評估總結,合同管理粗放。很多單位合同簽訂仍然采用手工作業方式進行,合同管理信息的采集、存儲加工和維護手段落后,合同管理應用軟件的開發和使用相對滯后。合同管理流程沒有優化,不能實現項目內部信息資源的有效開發利用,信息化程度偏低。二是專業人才缺乏也是影響建設項目合同管理效果的一個重要因素。建設合同管理人員需要有一定的專業技術知識、法律知識和造價管理知識。很多建設項目管理機構中,沒有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合同或管理人員缺少培訓。
三、加強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基本措施
(一)承包商在投標階段的合同管理
一是合同策劃,承包商應該從自己的基本目標和企業經營戰略出發進行合同策劃,確保選擇合適的合同種類,主要包括投標方向的選擇和風險評估。二是招標文件分析,在投標階段,如果對業主的招標文件研究不夠,將使項目執行面臨困難?,F在很多業主給承包商準備投標文件的時間都很短,有些承包商沒有徹底理解業主要求,往往根據以往經驗提交方案和報價并簽訂合同,這樣往往會給以后的項目執行帶來許多隱患。三是投標階段風險管理,通常意義上的風險是指損失發生的不確定性。投標階段的風險管理包括風險識別和分類、風險評估、形成風險分析表,制定風險應對計劃并定期進行階段性評估。四是合同條款審查,合同過于簡單,條文不全面不完整,沒有將責權利表述清楚,沒有預計到合同實施過程中可能發生的各種情況,導致合同執行過程中的爭執,使承包商面臨風險;有時合同文本對承包商的單方面約束過于苛刻,承包商應建立合同條款的檢查清單,合同條款的檢查清單應包括合同必須具備的條款和必須拒絕的條款、原則及其要點。
(二)執行階段合同管理
承包商在執行階段合同管理主要有建立合同實施保障體系,監督內部及分包商的合同實施,對合同實施進行跟蹤控制,收集管理合同實施過程中的各類信息資料,合同變更管理,爭議解決以及日常索賠和反索賠等。
1.合同分析與理解:承包商的項目經理必須在最早時間仔細研究合同條款,深入理解合同的所有關鍵條款,并分析合同中可能包含的風險和機會,在此基礎上完成合同總結表,對合同進行仔細分析并深度理解合同條款。
2.合同管理機制:執行階段合同管理包括承包商和業主之間、承包商和合作伙伴之間以及承包商和供應商之間的合同關系管理。(1)建立合同管理工作程序。為了使承包商的日常合同管理工作程序化、規范化,應制定合同管理工作程序,包括定期和不定期的協商會議制度等。(2)經常性合同管理工作應建立制度化工作程序。包括圖紙審批程序、工程變更程序、分包商索賠程序、設備材料及已完工工程驗收程序、分包商或供應商付款審批程序、請示報告程序等。(3)建立適當的信息溝通渠道和權力委托。承包商項目經理應被確認為唯一溝通渠道,業主的任何要求都應發給項目經理,項目經理進行初步分析,如有必要會向項目團隊相關人員發出指令或要求。團隊成員對業主要求的回應也應經項目經理統一發出。(4)建立文檔管理系統。承包商與業主、項目咨詢公司、供應商、分包商等進行溝通過程中產生的書面通信、會議紀要、變更要求等,承包商應跟蹤并記錄它們,尤其是要記錄可能重構合同的信息。(5)索賠管理。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當事人一方因非自身責任或對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確履行而受到經濟損失或權利損害時,向對方提出費用與工期補償。
3.分包合同和供應商合同管理:主合同和分包合同如果不一致將使得承包商面臨不必要的風險或損失,因此應確保相應的用語和條款和承包商與業主簽署的主合同內容一致。(1)設備或現場工作的移交。有時候主合同會規定設備一旦進入現場即自動成為業主之財產或現場完成的工作為業主財產,非經業主書面同意,承包商不能運出工作現場。(2)進入現場檢查的便利和權力。有些專業設備供應商為了避免成本增加或對影響生產或對其產品制造工藝和知識產權保護,通常不愿意接受此種條款。供應合同未包括與主合同相容的賦予業主和承包商權利的條款,會導致承包商的極大被動。(3)保險。主合同中業主通常會要求承包商購買,承包商必須保證其供應商和分包商也購買保險,以充分保護業主設備和人員安全。因此承包商必須將主合同中保險條款全面導入供應合同或分包合同。(4)缺陷責任期。供應商或分包商對其提供設備或工作有自己行業慣例的缺陷責任期,而主合同中業主要求的缺陷責任期可能比這些缺陷責任期要長。因此承包商必須和供應商或分包商談判要求和主合同一致的缺陷責任期。(5)特殊損害賠償。業主在主合同中所要求的特殊損害賠償與承包商擬分包的設備相關,則在該設備供應合同中,承包商應要求與主合同相容的特殊損害賠償。
(三)和第三方關系管理
和第三方的關系通常指和當地政府部門、質量監督站、業主指定的其他承包商的關系?,F在有很多業主借助其強勢地位,要求承包商完成本應由業主完成的部分工作,如項目的規劃和消防報批、項目的施工許可證辦理、項目的最終報驗等。以上事項不是承包商業務工作范圍,更不是其長處,因此應盡量避免與第三方發生類似關系,以免承擔不必要的責任和風險。
(四)合同結束和總結
承包商的項目合同結束管理工作主要包括記錄所有關鍵日期,如土建施工完成日期、機械完工日期、調試開始日期、性能測試日期、臨時接收日期和最終驗收日期等;根據上述日期順序進行管理:注意特別風險的移交、整改清單的記錄和銷項、最終賬目的準備;管理保函和擔保的歸還。如果在缺陷責任期內系統或某設備發生故障,則在系統問題解決后或該設備經維修后其質量缺陷責任期可能按合同規定要延長一定時間,此時需要延長保函和擔保的到期期限;項目移交給業主后,必須對項目執行過程中發現的各方面的問題進行總結,如投標、設計、采購、制造、安裝和項目管理包括合同管理。項目經理集所有相關人員進行討論并提出改進意見,達成一致后形成會議紀要發給各部門并存儲于公司的知識庫。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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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何伯森.國際工程合同與合同管理[M].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1999.
關鍵詞:工程項目;風險管理
Abstract: The contract of international construction project with large investment, long construction period, complex construction environment, big construction difficulty, project participants and more features. Therefore more unpredictable factors in the construction process, inevitably confronted with various risks, such as not to prevent, it is likely to affect the smooth progress of construction projects, and even lead to serious consequence. Strengthening the risk management of engineering project contracting, international project contractor to raise the level of management, enhance the core competitiveness of the important means.
Key words: construction project; risk management
中圖分類號:TU71
一、何為風險管理
風險管理問題最先起源于第一次世界大戰戰后的德國。到20世紀50年代,風險管理已發展成為一門科學。而我國直到20世紀80年代中期,才逐漸引入風險管理理論。
工程項目風險管理就是為了實現工程項目的總目標,而對工程項目活動中涉及到的風險進行識別、評估并制定相應的政策而采取的措施。目的在于最大限度地避免和減少風險事件所造成的損失。
二、國際工程承包項目中存在的主要風險及管理
在當今全球化的時代特點下,國際間的工程項目合作日益增多,國內施工企業走出去的步伐也在加快。加強工程項目承包的風險管理,是國際工程承包商提高管理水平,提升核心競爭力的重要手段。
1、國際工程項目承包環境風險及措施
1.1國際工程項目承包商可能遇到的環境風險主要有:所在國政治法律風險、經濟風險、自然風險、特殊項目的安全要求風險。
1.1.1政治法律風險
如項目所在地局勢動蕩可能產生的戰爭風險、當地法律法規的限制性規定等。
1..12經濟風險
如外幣貶值帶來的匯率風險、項目所在國稅收政策、金融危機導致業主無力支付工程款的風險、通貨膨脹帶來當地采購的工程物資價格大幅上漲的風險等。
1.1.3自然風險
如地震多發、氣候多變、環境惡劣、地質條件差帶來的風險。
1.1.4特殊項目風險
如我國駐國外大使館項目安全要求等。
1.2針對環境風險,國際工程承包商可采取以下應對措施:
1.2.1風險評估
國際工程承包商應該對以上風險進行評估,以確定環境風險是否可以承受。如無法承受環境風險可能帶來的損失,就果斷采取風險回避政策、拒簽合同。如可以承受,則可以考慮采取風險轉移(購買特定保險)和風險降低(如分包)政策等以降低項目的風險度。
1.2.2資金安排
為了避免利率波動帶來的風險,對于以美元和歐元結算的項目,做好項目收款和國外采購材料、分包項目付款詳細計劃,差額部分通過銀行遠期外匯套期保值,規避匯率風險。在歐元貶值的大背景下,對于國外大使館以及援外項目盡量爭取人民幣支付。
1.2.3工程保險
在工程實施過程中,對一些不可預見的風險,在保險公司投保工程一切險,量化工程實施過程中的不可預見風險,并且在投標報價中考慮合同額的6%左右作為不可預見費。
1.2.4安全保密措施
對于駐國外大使館項目,由于涉及國家安全和機密,所以項目主體設備材料要在國內采購、施工人員要由國內嚴格調查考核后派出。
2、國際工程項目承包簽約階段風險及措施
2.1存在的風險
2.1.1報價失誤風險。
由于缺乏國際工程項目承包經驗,項目成本估算失誤,報價過低,導致高估利潤甚至發生虧損的風險。
2.1.2合同條款風險
如①合同條款中有不平等條款、②合同存在對承包商不利的重大缺陷條款。
2.1.3合同價款形式風險
不同的合同價款形式,企業所承擔的風險是不同的,一般來講,總價合同風險最大,單價合同次之,實際成本加固定費率合同風險最小。
2、2針對承包簽約階段的風險,國際工程承包商可采取以下應對措施:
2.2.1提高投標報價水平
與國內工程相比,國際工程承包商在投標階段要考慮的因素更多。例如工程所在國的政治狀況、、社會治安、資源與氣候、通貨膨脹、匯率的變動、稅收政策、保函的交付等都直接影響著承包商的投標報價。在這一階段,無論是工程量核算、報價編制,還是合同簽訂等任何一個環節出問題,都會給承包商帶來不可估量的損失。
2.2.2健全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簽約階段,重點了解對方的信譽,核實其法人資格及其他有關情況和資料;監督雙方依照法律程序簽訂合同,避免出現無效合同、不完善合同,預防合同糾紛發生。
2.2.3加強合同審查
審查內容包括工期是否合理,工程造價及計算方法是否明確,合同雙方代表權限有無重疊;審查合同中是否明確工程竣工交付使用、保修年限及質量保證;審查合同中是否具體明確違約責任及爭議解決的方式;審查合同中免責及限制責任問題。
3、國際工程項目承包履約階段風險及措施
履約階段與國內工程承包不同的是,在國際工程承包中,資金的使用、設備的采購以及勞動力的獲取是一個迫切需要關注的問題。例如,在勞動力的獲取問題上,一般使用本國的勞動力易于組織管理,能較好控制施工,但綜合費用較高;使用當地的勞動力費用較低,但文化習俗等存在差異,工人難以管理,給項目控制帶來難度。
因此,在履約施工階段承包商不僅需要有合理高效的施工組織設計和資金使用安排,還需要人力、機械和材料等各個方面的配合。此外,施工方案的選擇、施工設備的選型、施工進度計劃的安排、使用定額水平的高低、合同管理,工程變更處理等都會對成本控制有很大的影響。
3.1國際工程項目履約階段風險包括工期風險、質量風險、成本風險。
3.1.1工期風險
3.1.2質量與安全風險
質量風險包括材料、工藝、工程等不能通過驗收的風險。安全風險主要指由于施工管理不當造成人員傷亡的風險。
3.1.3成本風險
對于國際工程項目,考慮到人員簽證周期、運輸周期,承包商絕對不能低估所需完成的工程量和所需投入的資源(人工、機械設備、材料等)數量,否則成本超支就很可能發生。
成本超支風險主要存在于以下幾方面:
①由于勞動力、建筑材料和施工機械等資源組織和管理不當,發生材料短缺或供貨延誤,導致窩工、怠工現象,浪費大量人力成本和設備閑置的風險;②貸款資金安排不當增加的利息支付;③項目現金流量周轉失靈,從而影響分包商和供應商的工作狀況;④國內外稅收及相關法規規定的費用;⑤變更及索賠;⑥通貨膨脹、工資上漲以及國外采購物資的匯率波動;⑦未充分估計到項目所在國家處理建筑垃圾和受污染土地的費用;⑧不必要的或過高的施工保函或擔保;⑨雇傭了不得力的分包商;⑩不充分的現場調查等。
3.2針對承包履約階段的風險,國際工程承包商可采取以下應對措施:
3.2.1加強施工進度管理
在項目實施的過程中,影響工程進度的主要是人、財、物三方面因素。
材料管理。前方項目部和國內后勤采購部門以及外部設計單位、監理單位應保持良好的溝通。在國外可以聘用專門的物流人員,做到設備材料一到港就及時清關,及時用到工程上,降低設備材料倉儲費用。
設備的管理。首先是選擇最合理的配置,從而提高設備的效率。如國外項目的體量不大且為較分散的多個項目,大型設備可以考慮采用在國外租賃方式。這樣可以減少大型設備的前期投入、運輸成本和施工過程中設備閑置問題。
3.2.2加強質量管理與HSE管理
國際工程承包商應建立完整的質量管理體制,采用EPC范本合同,嚴格按照合同框架下的施工程序操作和施工,將施工質量與效益直接掛鉤,以有效地保證施工質量。
安全和文明施工代表著中國公司的形象,項目部應始終加強安全教育,定期清理施工現場。
3.2.3建立施工項目成本管理系統
國際工程承包商應建立有效的施工項目成本管理系統,利用施工項目成本管理信息系統,將工期計劃、成本計劃與質量指標很好地結合,及時地跟蹤成本計劃的執行情況,合理安排資源,采取相應的成本控制措施,確保實現盈利。
3.2.4加強項目溝通與人力資源管理
海外工程承包商應成立項目領導小組,由海外工程管理部總協調,加強公司內部的溝通與交流。
項目部人員按項目的施工需要隨進隨出,實行動態管理。實行一人多崗,一專多能,充分發揮每一個人的潛力,實行低基本工資加效益工資的分配制度。
加強勞務成本的控制,項目經理部對施工人員按照產值、安全、質量、進度實行目標考核,與效益掛鉤。
充分利用當地資源和施工力量。通過與當地分包商合作,完成一些需要當地配合的項目。
3.2.5加強資金管理。
海外工程承包商應杜絕墊資工程,減少合同違約風險。項目部爭取每天清算一次收入支出,以便對成本以及現金流進行有效掌控。
3.2.6分包商管理
海外工程承包商可以讓分包商參與施工控制網布置,參與施工組織設計的編制等工作。
3.2.7轉移風險和合同索賠
施工項目合同風險一旦發生,就要展開轉移風險和合同索賠工作。
3.2.8發展綜合業務能力,延展項目收入范圍
海外工程承包商可以嘗試向工程管理咨詢服務公司方向發展,為業主提供專業的,全方位的,系統化服務,甚至包括項目的后期維保、物業服務。
4、國際工程項目承包竣工階段風險及管理
竣工結算階段是工程成本控制的最后階段,它包括合同內工程價款的結算以及變更索賠價款的結算。在國際工程市場中,尤其是工程所在國為中東地區的一些國家,通常項目結束后,工程結算款很難全部收回,這甚至已經成為一種“國際慣例”。因此,承包商不僅在竣工結算時要注意技巧的運用,在投標報價以及訂立合同的時候就應該注意到這些問題,及早防范。
此階段成本控制的關鍵在于承包商及時向業主單位核實增減成本項目的工作量,力爭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獲取應得的報酬,從而有利于資金的回籠與流通。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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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叢培經主編 工程項目管理[M]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 2005
關鍵詞:國際工程;成本控制;風險分析;模糊層次分析法;模糊綜合評判法1引言
國際工程從投標到施工直至維修的整個過程中,由于政治、經濟、市場的變化以及工程實施過程中各種不可預見事件的發生,會直接或者間接影響工程項目預期利潤的實現。同時,伴隨全球經濟一體化的進程,各國之間經濟活動越來越頻繁,聯系越來越密切,導致國際工程市場的影響因素也越來越多。因此,承包商越來越關注進入國際工程市場的風險。
在國際工程市場中,承包商面臨的風險多種多樣,錯綜復雜。按風險來源劃分,有外部風險和內部風險;按項目目標劃分,可以分為工期風險、成本風險、質量風險和安全風險;按產生根源劃分,有自然風險、社會風險、市場風險、政治風險、經濟風險、環境風險、信息風險、合同風險、設計及監理風險、管理風險、施工風險、業主風險等。
從目前的資料來看,理論界成本控制風險的研究較少。然而,成本控制在承包商經營過程中的作用不可忽視:成本控制不僅可以及時糾正發生的偏差,將各項費用支出控制在計劃成本規定的范圍內;同時,有效的成本控制還可以節約開支,獲取額外的工程收益。
筆者試從定量的角度出發,運用模糊綜合評判模型對成本控制風險進行分析,以期為承包商和有關部門決策時提供參考。
2國際工程承包商的成本控制影響因素分析
工程成本控制,是指在工程成本的形成過程中,對生產經營所消耗的人力資源、物資資源和費用開支進行指導、監督、調節和限制,及時糾正即將發生和已經發生的偏差,把各項生產費用控制在計劃成本的范圍之內,保證成本目標的實現。
國際工程的成本控制貫穿于項目的設計、招投標、施工及竣工決算的全過程,只有做到參與生產全過程,實施全過程控制,才能產生實際效果。結合國際工程的特點,筆者認為對于承包商來說,成本控制風險主要包括投標階段的成本控制風險、施工階段的成本控制風險、竣工結算階段的成本控制風險等三個方面。
2.1投標階段的成本控制風險
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是國際上通用的,比較成熟、科學、合理的工程承發包方式。在工程投標階段,承包商最重要的工作就是以業主招標文件中的合同條款、技術規范、設計圖紙、工程性質與范圍、工程量清單與工程量清單說明、計量與支付和投標須知等為基礎,結合調研和現場考察獲得的情況,根據承包商企業自身的實際定額水平計算投標報價。
與國內工程相比,國際工程承包商在投標階段要考慮的因素更多。例如工程所在國的政治狀況、、社會治安、資源與氣候、通貨膨脹、匯率的變動、稅收政策、保函的交付等都直接影響著承包商的投標報價。在這一階段,無論是工程量核算、報價編制,還是合同簽訂等任何一個環節出問題,都會給承包商帶來不可估量的損失。
2.2施工階段的成本控制風險
施工階段是工程建設的一個重要階段,是將工程設計圖紙變為物質形態的工程實體的主要階段。與國內工程承包不同的是,在國際工程承包中,資金的使用、設備的采購以及勞動力的獲取是一個迫切需要關注的問題。例如,在勞動力的獲取問題上,一般使用本國的勞動力易于組織管理,能較好控制施工,但綜合費用較高;使用當地的勞動力費用較低,但文化習俗等存在差異,工人難以管理,給項目控制帶來難度。
因此,在施工階段承包商不僅需要有合理高效的施工組織設計和資金使用安排,還需要人力、機械和材料等各個方面的配合。此外,施工方案的選擇、施工設備的選型、施工進度計劃的安排、使用定額水平的高低、合同管理,工程變更處理等都會對成本控制有很大的影響。
2.3竣工階段的成本控制風險
竣工結算階段是工程成本控制的最后階段,它包括合同內工程價款的結算以及變更索賠價款的結算。成本控制的關鍵在于承包商向業主單位核實增減成本項目的工作量,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獲取應得的報酬,從而有利于承包單位資金的回籠與流通。然而,通過眾多的國際工程案例研究發現,承包商在這一階段的資金回收容易遭遇瓶頸。在國際工程市場中,尤其是工程所在國為中東地區的一些國家,通常項目結束后,工程結算款很難全部收回,這甚至已經成為一種“國際慣例”。因此,承包商不僅在竣工結算時要注意技巧的運用,在投標報價以及訂立合同的時候就應該注意到這些問題,及早防范。
3改進的模糊綜合評價模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