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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論:寫作是一種深度的自我表達。它要求我們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隱藏在內心深處的真相,好投稿為您帶來了七篇金融市場的交易主體范文,愿它們成為您寫作過程中的靈感催化劑,助力您的創作。
[關鍵詞]貨幣;信息;不對稱
[中圖分類號]F8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5-6432(2008)48-0034-02
1 我國貨幣市場信息不對稱現象及危害
1.1 中央銀行和商業銀行之間的信息不對稱
中央銀行運用各種金融調控和控制,其貨幣政策目標主要是通過對貨幣政策工具的具體操作來實現的。傳統的經濟理論在分析貨幣政策時,通常將政策作為一種政策制定者(中央銀行)可以任意操作的工具,作為一個外生變量來考慮,忽略了政策制定者與商業銀行之間的相互影響、相互作用。實際上貨幣政策作用效果和效應是政策制定者與商業銀行在主、客觀條件下進行理性決策的結果,這種理性決策實際上是中央銀行和商業銀行根據各自掌握的信息進行的博弈行為。
中央銀行對商業銀行負有監管職責,但我國央行對商業銀行的監管方式和手段較多的是停留在聽匯報、看報表之上,這使得中央銀行難以充分掌握商業銀行的經營信息。相反,商業銀行擁有自身經營的完全信息,這些信息包括負債業務、資產業務、中間業務以及表外業務的具體經營狀況,如資產質量、負債結構及投資情況等。一般說來,商業銀行并不愿意主動將不利自身經營的壞信息透露給中央銀行,所謂“家丑不可外揚”。為此,中央銀行和商業銀行之間形成的信息不對稱,在中央銀行和商業銀行之間形成的委托一關系中,商業銀行具有信息優勢,因而是人,中央銀行具有信息劣勢,因而是委托人。商業銀行利用自身信息優勢,不可避免產生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同時,中央銀行由于得不到有關商業銀行的充分信息,就不可能及時采取化解風險的措施,或不能做出符合實情的決策。這種壞信息可能被轉化,也可能被積累、放大,使得原本可以化解或彌補的風險變成不可彌補的風險。
1.2 商業銀行和企業之間的信息不對稱
在信貸市場上,銀行由于不可能及時了解企業的經營狀況,不能及時充分了解企業的經營信息,因而是“委托人”;企業擁有企業經營狀況的完全信息,如利潤率、產品銷售情況、貸款使用情況等信息,因而是“人”。銀行和企業借款合同一經簽訂,委托-關系即已形成。
隨著對任何一類借款人所收取的實際利率的增加,相應的對貸款合同的違約性就增大,由于固定利率貸款的性質,如果借款人的投資項目獲得成功,借款人就會有相當豐厚的利潤,如果項目的投資失敗或遭受到異乎尋常的損失,他們就會違約或躲避。這樣隨利率的提高,就會出現兩種情況:一是更高比例的較喜歡冒風險的借款人(風險偏好型)將出來接受貸款人的出價,而不喜歡冒風險的較安全的借款人(風險規避型)將退出申請人的隊伍,出現逆向選擇的現象。這種情況的出現,是由于銀行事先并不掌握這類貸款人的風險分布信息。逆向選擇現象的出現加大了銀行資產損失的可能性,產生所謂“惜貸”的現象,導致資金在銀行體系內部流動,對經濟的發展是極其不利的。二是任何借款人都傾向于改變自己項目的性質(因為銀行不可能全面地對他的行為進行監控),如果進行收益高,風險也高的項目,以獲取更多的利潤,使之更具風險,產生道德風險問題。例如我國2008年就出現了大量的消費貸款流入股市的情況。出現這一狀況的原因是銀行在發放貸款后沒有及時掌握資金運營,由于信息不對稱造成的。
這兩種情況都將誘使商業銀行自愿地向任何一類借款人收取更高的利息,使預期收益最大化,彌補高風險產生的損失。對于借款人來講,由于銀行貸款利息的提高,使低風險項目得不到融資,好項目逐漸退出市場,高風險項目充斥信貸市場,進一步增大了銀行的信貸風險。如此,形成惡性循環,正如阿克洛夫所說,市場逐步萎縮,最后可能關閉。
另外,在貨幣市場中還有很多現象是由信息不對稱引起的。例如銀行的擠兌,而使許多銀行倒閉,就是由于銀行的信息披露制度不健全,導致客戶對銀行的實際情況不了解或只有部分客戶了解而另一部分客戶不了解,因客戶對銀行的經營狀況掌握的信息不對稱造成的。各商業銀行上級行和下級行之間也會出現信息不對稱的情況,上級行擁有制定政策信息方面的優勢,下級行對上級行政策要求和文件精神理解上的偏差、上級行對下級行經營狀況不是充分了解等都會形成信息不對稱的狀況,因而形成上級行與下級行之間的博弈,最終可能導致下級行經營行為的異化。
在貨幣市場上,信息不對稱導致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一是導致商業銀行利用自身信息優勢違規經營。二是導致企業騙貸和銀行惜貸,傳統上銀行通過利率變化來調節資金市場的供求平衡,但利率提高的結果是更多愿意冒險的人向銀行借貸,由此貸款風險水平提高,如此循環下去,最終結果是貸款質量下降。三是導致金融秩序混亂和貨幣市場的無效率或低效運行,加大金融風險。
2 我國貨幣市場信息不對稱成因
造成我國貨幣市場信息不對稱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從貨幣市場運行機制看主要是外生性因素及信息在傳遞中產生的差異,從微觀層面上看交易主體的目標函數不一致。
2.1 外生性因素
相對而言,我國貨幣市場的建立和完善落后于其他改革,經濟體制改革形成的許多問題集中表現在貨幣市場中。這些遺留問題沒有得到徹底合理的解決,貨幣市場對交易主體的參與約束及激勵相容的機制不完善,這是造成我國貨幣市場信息不對稱的外生性因素。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貨幣市場的制度建設(包括相關法規建設)落后于金融市場本身的發展要求,如在會計法規體系建設中:現代企業制度的建設中還存在一定程度的缺陷;二是貨幣市場監管體系不健全,監管不到位,監管行為不規范;三是中央銀行體制改革滯后,獨立性較差,監管職能弱化;四是國有企業產權改革滯后,國有產權處于“模糊”、“虛置”狀態,國有商業銀行和國有企業未能建立起現代化制度,導致金融市場的微觀基礎薄弱。
從國際金融市場的發展規律看,金融市場是現代信用制度的產物,其形成要求較發達的商品經濟、多樣化的信用方式及金融機構的存在等外生條件。而從我國目前貨幣市場發展現狀看,這些外生性因素均存在不同程度的缺陷,在制度的執行中也出現了_一定程度的偏差,這些制度上的缺陷及制度執行中的偏差是導致我國金融市場信息不對稱的特殊性。
貨幣市場主要有四類交易主體;政府(以中央銀行為代表)、商業銀行、企業及大眾。政府在關于產業政策導向、經濟結構、經濟增長目標、貨幣政策方向等方面,比商業銀行和企業具有最小信息優勢和擴展信息優勢;而商業銀行只能通過觀察前期央行貨幣供給增長率或通貨膨脹率來推測中央銀行政策目標的變化;企業及大眾根據前期
產業政策、地域經濟結構、經濟增長目標來推測政策目標的變化;政府的決策目標是促進經濟發展及穩定幣值的綜合成本最小;商業銀行和企業的決策目標是利益最大化;大眾的決策目標是獲取個人效用的最大化。
在各類交易主體的目標函數中,經濟主體在(t-1)期預測t期將會出現的各種變量,是根據已知或既定的各種信息,包括政策性因素、經濟發展因素及其他有關變量中的全部或部分參數計算出來。由于經濟主體的目標函數中影響因素(或變量)是不完全一致的,例如中央銀行在政策制定中的信息優勢,企業對自身經營狀況的信息優勢,大眾對經濟發展趨勢的心理預期優勢等,這種不一致性直接導致各交易主體的信息不對稱。從而在交易主體之間的理性較量中形成委托-關系。
2.3 信息在傳遞中形成的交易主體之間的知識差
前已述及,信息就是傳遞中的知識差。信息在產生、傳遞(或交易)、接受過程會產生差異,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各交易主體對信息的捕捉、判斷、甄別能力的差異。信息作為一種資源,首先具有稀缺性,各交易主體獲得信息必須花費一定的成本,各交易主體經營狀況及自身經濟環境的不同使某些交易主體先獲得信息,另一些交易主體處于被動地位,在信息獲得時間上滯后,從而形成信息不對稱。另外,交易主體本身固有的知識及判斷能力不同,使一部分交易主體對信息比較敏感,另一部分交易主體就顯得比較遲鈍,這種判斷上的差異也會導致信息不對稱;二是在信息傳遞過程中受噪聲的影響產生的變形,例如有些交易主體出于提高自身效益的考慮進行信息炒作,人為夸大或縮小信息,使各交易主體之間產生信息不對稱;三是信息源自身問題,例如虛假信息的提供等,也會使交易主體之間產生信息不對稱。
關鍵詞:碳金融市場 理論創新 對比研究
一、國內外碳金融市場簡介
2005年歐盟正式啟動排放權交易體系,成員國以《京都議定書》為標準確定各自碳排放量和企業配額,EUETS實現了市場中資本與排放權的自由流通,成為全球首個和迄今最成熟的碳金融市場。
中國的碳市場以清潔發展機制(CDM)為基礎而發展,在CDM市場交易量中所占比重一直維持在70%左右[1]。隨著2012年我國開始在北京、上海、天津、重慶等七省市推行國內碳排放權交易市場試點,碳金融市場建設逐漸起步。
目前對碳金融市場的研究主要集中于案例和實踐,即針對碳金融市場在發展過程中的制度設計、交易活動以及市場價格等問題,而對相關理論基礎及創新研究關注較少。
二、碳金融市場相關理論創新
(一)碳排放權交易與分配制度理論
碳金融市場的理論基石是市場交易理論,即市場是調節和優化資源配置的最優方式。環境經濟學中有三種減排途徑:政府管制、碳稅和市場交易,其中政府直接管制和征收碳稅都存在政府干預,從而增加交易成本、降低資源配置效率,因此市場交易制度越來越受到青睞。
“外部性”研究奠定了碳排放權可交易的理論支撐[2],為了使外部成本內生,國家應征收“環境稅”――環境資源是一種政府所有的商品,政府可將環境污染物分割成標準單位即排污權,而污染者則必須購買這種“商品”,市場機制下供求均衡點即可以實現環境資源的最優配置。
目前排放權分配方式主要有兩種,免費分配和公開拍賣。免費分配是根據企業歷史排放量,按一定比例確定其可獲得的排放權量(“祖父制”)。其優勢在于企業可以通過排放權交易來彌補減排成本,不涉及政府與排放企業之間的費用轉移,但如果排放權初始分配額過多或不足,就會失去原本的約束效果。公開拍賣方式不會出現分配不當的問題,且拍賣所得收入可用于環境治理和稅收調整,但在拍賣過程中,如果僅有部分地區拍賣,則可能出現競爭扭曲和碳泄漏等問題。
目前理論研究更傾向于拍賣方式,而實踐中仍以祖父制為主。在碳市場形成初期,配額免費分配增加了利益相關者參與排放交易的信心與動力,同時也能在一定程度上保護國內產業競爭力。
(二)獨立第三方()理論
碳市場商是指通過代行交易主體在買賣碳排放權或審核碳排放額度時的權利并從中獲得一定報酬的獨立組織或法人。根據理論,基于市場信息不對稱的行為最優結果是委托人和人均不能以損害他人利益來增加自身收益,即“帕累托最優”。為了達到這一結果,過程中會發生監督成本、守約成本和剩余損失等。
目前,EUETS的交易活動較活躍,特別是小排放量企業常通過中介來實現交易成本最小化;而大型排放權交易主體由于交易頻繁且大型企業間聯系密切,往往采取內部交易,因此行為很少[3]。在我國,商的主要任務是核準CDM項目減排量。目前該類組織的收益主要自于企業的合同分成,因此很難避免企業尋租下商的職能偏離。
(三)金融自由化和市場一體化理論
金融自由化最早由麥金農[4-5]提出,主張放松金融市場管制,包括利率自由化、業務自由化、準入自由化、資本流動自由化等。金融市場一體化是指國內外金融市場之間逐步趨向于互聯統一的整體趨勢?;诮鹑跈C構形成的市場關聯以及各國金融市場之間交易量的攀升,金融市場價格決定機制開始相互影響,同類金融工具在不同金融市場上的價格趨于一致[6]。
目前碳市場的金融衍生品創新層出不窮,為碳市場提供了更多的風險管理和套利手段[7]。但從2011年開始,金融危機導致碳市場價格暴跌、交易量萎靡,也暴露出碳市場自由化和一體化過程中的問題:自由化和一體化加重了金融脆弱性,在危機爆發時可能加速關聯市場和實體經濟的衰退,這與我們對傳統金融市場自由化和一體化的分析是類似的。本文認為碳金融市場自由化和一體化理論可在以下幾點加以完善:
首先,金融市場的發展須掌握好節奏,分階段制定發展規劃;其次,碳金融市場建立是從區域范圍開始的,但減排必須在全球框架下實現,因此與國際碳金融市場對接是各區域市場發展的落腳點,否則聯合履約合作將成為一紙空文。但由于金融市場的“一體化”屬性,一旦碳金融市場放開,又必然會通過資本流動直接或間接地影響到各國金融市場,因此在制度設計之初,必須做好市場自由化的定性分析、階段性部署準備和國際化過程中的風險管理工作。
三、小結
本文從市場交易和分配理論、理論以及金融市場自由化與一體化理論等方面,對國內外碳金融市場發展過程、特點及相應問題進行了分析,以期與目前研究較多的案例分析相結合,為我國和全球碳金融市場的發展提供一些啟發。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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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林永生.碳金融市場:理論基礎、國際經驗與中國實踐,2012(03)
[3]張利飛.排污權交易機制研究進展[J].經濟學動態,2011(04)
[4]Ronald I. Mckinnon. 經濟發展中的貨幣和資本,1973
[5]Ronald I.Mckinnon.經濟自由化的順序――向市場經濟轉型中的金融控制,1993
[關鍵詞] 碳金融 市場體系 構建
一、緒論
《京都議定書》表明我國在2012年前不承擔減排義務,我國的碳交易現階段主要表現在和發達國家合作,即依托清潔發展機制(CDM)產生的交易,具體說是發達國家提供資金和技術與我國合作,在我國實施具有溫室氣體減排效果的項目,產生的溫室氣體減排量用于發達國家履行承諾。我國目前的碳排放壓力相對較小,但我國作為一個用碳大國,早晚要承擔相應減排額,建立中國特色的碳金融體系對于我國來說勢在必行。本文在理論體系的基礎上,初步建立了中國特色碳金融體系,有一定的指導意義。
二、中國特色碳金融市場建立的理論基礎
1.可持續發展理論
可持續發展指追求經濟增長的同時,重視環境資源的保護,統籌安排當前和未來發展,既滿足現階段人們的需要,又要為子孫后代留下充足的發展空間。可持續發展是要以人與自然相和諧的方式來實現發展,不能破壞生態、耗竭能源。可持續發展理論的基本要求就是在促進經濟增長的同時保護好環境,當今環境問題中,溫室氣候問題最為突出,因此,節能減排是可持續發展的要求。
2.外部性理論
經濟活動的外部性是指排除在市場作用機制之外,未反映到產品價格中的經濟活動的副產品或副作用。二氧化碳排放空間,是一種公共資源,沒有進入市場,具有外部性,為使其外部性內部化,要以市場交換方式實現其價值。碳交易市場是有關碳排放的市場,這就確定了二氧化碳排放空間的價值,使其成為非公共物品,成為一種必須付出代價才能得到的資源。
3.期貨市場理論
期貨交易是指期貨交易人依法在期貨交易所通過訂立標準化期貨合同的方式買賣實物期貨、金融期貨或期貨選擇權的交易。期貨市場交易的是標準的期貨合約,這種合約都是在期貨交易所內進行的。期貨市場有發現價格、套期保值、回避風險、進行金融投資的作用。
三、中國特色的碳金融市場體系構建的基本框架
1.建立中國特色的碳金融法律體系
在起步階段,我國可借鑒國外已有經驗,結合自身特點,制定中國特色的碳金融法律體系。法規應明確規定排放許可分配原則、方式、超量排放的懲罰措施,為碳交易提供法律依據。法規還要進行總量控制,控制一定時段內一定區域排放污染物的總量、地域范圍和時間跨度,只有控制了碳排放空間的使用上限,才能使碳排放權成為稀缺的經濟物品,碳排放權才可以作為商品在市場上進行交易。
2.建立碳排放的現貨交易市場
在發展階段,要以現貨交易為主,雙方共同協商簽訂的協議,交貨時間、地點、價格等都由簽約雙方議定、排放額度有節余和不夠用的企業均可以通過交易中介聯系,進行一對一的談判,達成買賣的意向,實現交易。主要的交易對象是:二氧化碳(CO2)、甲烷(CH4)、氧化亞氮(N2O)、氫氟碳化物(HFCs)、全氟化碳(PFCs)、六氟化硫(SF6)。另外,我國是發展中國家,在CDM市場上有很大的發展前景,因此,我國可以大力發展創新CDM項目,在現貨市場上大量交易CDM項目中經核準的CO2減排量(CERs)。
在國內交易市場上,交易主體是有資格進行碳排放權交易的個人和組織,國家可以根據歐盟的經驗,對各省設置排放上限,各省再將具體額度按規定下發給企業,企業排放總量不得超過該額度上限,可以進行省間交易。在國際交易市場上,交易主體是國內國外進行CDM項目交易的相關企業,締約方國家相關機構和公司等,國家可以根據現貨市場CERs的供需定價,初步在國際市場上進行碳排放權交易。
3.建立碳排放的期權期貨交易市場
在完善階段,我國應該現貨交易的基礎上,借鑒歐洲氣候交易所的經驗,逐步建立中國特色的碳排放期權期貨交易市場。首先設計出適合中國的標準化碳期權期貨合約作為交易對象,其次,建立完善的交易和結算機制,包括市場參與主體、價格形成制度等。再次,建立有效的風險管理機制,包括行之有效的價格波動限額與頭寸限額制度、強制平倉制度、風險警示制度等機制,最大限度地抑制非正常投機活動對市場穩定性的破壞,發揮期貨市場的積極作用。最后,建立證監會、期貨業協會和碳期貨交易所三級監管機制,加強對市場的監管。
四、構建我國碳金融市場的建議
1.學習發達國家的碳金融市場經驗
我國碳金融必須走符合我國國情的道路,不能照搬發達國家的模式,但發達國家在碳金融領域的做法值得借鑒和參考。發達國家先后成立碳交易中心,有利于聚集與碳交易有關的信息、技術和資金,構建一、二級市場,保證碳金融市場的流動性,提高社會資金參與性。發達國家的參與機構廣泛,金融服務功能齊全,產品多,先后推出各種衍生金融產品和中間業務產品,滿足各方面的要求。
2.加強金融創新,服務碳金融市場
銀行等碳金融主體要善于捕捉越來越多的低碳經濟機會,研究開發環境和金融互動下的金融工具創新。還應在制度層面上構建發展環境金融的激勵機制,鼓勵銀行等金融機構提高自身的環境責任意識,推動適合中國國情的環境金融產品的發展。政府應加快培育可再生能源市場,增加促進再生能源發展的政策,提供更多的交易對象和方式,拓展交易的范圍。
3.加強國際交流
我國政府和企業要積極參與國際對話,在建立一個國際社會能夠普遍接受的國際碳交易市場的努力中發揮自己的影響和作用,呼吁在國際碳交易市場框架的制定中聽取不同國家組織的意見。我國還應通過加強對外合作與交流,學習國外先進技術和管理經驗,對國內碳交易市場作科學的引導。
參考文獻:
[1]任輝.環境保護與可持續金融體系構建[J].財經問題研究.2008(7).
[2]閻慶民:構建以碳金融為標志的綠色金融服務體系[J]. 中國金融.2010(4).
關鍵詞:金融投資 證券市場 效用
一、引言
改革開放以來,以商品市場和金融市場為代表的市場經濟體系逐漸形成,其中以央行為領導核心的金融市場和以證券行業協會為領導核心的證券市場得到了跨越式的發展。毫無疑問的是,證券市場的迅速發展不僅得益于以商品市場為代表的實體經濟的發展,更得益于金融投資中數量和結構兩方面的不斷優化。因此,本文首先介紹了與證券市場效用相關的現代金融理論并對金融投資概念進行了界定,在此基礎上分析金融投資對于證券市場的效用,為促進我國證券市場進一步發展提供建議。
二、現代金融理論與金融投資的界定
(一)現代金融理論
伴隨第三次產業革命以來世界經濟的快速發展,以貨幣市場理論和證券市場理論為主的現代金融理論同樣日益豐富。分析金融投資對于證券市場的效用至少涉及以下現代金融理論:第一,金融投資理論。金融投資歸根到底是理性經濟人效用最大化或者成本最小化的過程,因此經濟個體(包括自然人)在金融投資時首先要考慮不同證券資產的組合收益以及不同投資期限的收益率,代表性的理論包括動量交易理論等。第二,金融市場理論。金融投資對于證券市場存在效用的前提為貨幣市場與證券市場是相互關聯的,即金融投資是商品經濟的概念,代表性的理論包括機會成本理論等。第三,金融工具創新。隨著信息技術、計算機技術和數學在現代金融學中的不斷應用,金融投資的形式――金融工具得到了絕無僅有的創新。然而,金融工具創新也是一把雙刃劍,一方面能夠促進證券市場的迅速發展,另一方面也提高了證券市場的系統性風險和非系統風險,不利于證券市場的穩定。
(二)金融投資的界定
根據現代金融理論以及我國證券市場的發展實踐,本文將金融投資界定為一種證券市場的微觀行為,理性經濟人購買、流通與銷售證券市場中股票、期貨、債券等無形資產的個體行為。股票投資的主要市場為上交所和深交所,期貨投資的主要市場包括各行業(農業、科技產業等)、各地區且不同形式的期貨市場,而債券投資品種包括政府債券以及企業債券等。也就是說,金融投資影響我國證券市場的方方面面,即影響我國證券市場是否能夠有效運行的關鍵因素。
三、金融投資對于證券市場的效用分析
(一)提高證券市場深度
金融投資對于證券市場的效用涉及金融投資理論、金融市場理論以及金融工具創新等理論,因此本文在合理界定金融投資概念的基礎上進一步分析金融投資對于證券市場的效用。首先,金融投資能夠提高證券市場深度。證券市場深度主要是指證券市場交易主體數量的多少,是衡量證券市場發展水平的主要指標。由于大量貨幣資本和非貨幣資本不斷進入證券市場,在理性預期的框架下理性經濟人根據利益最大化的目標必然會涌入證券市場中去,從而增加了證券市場交易主體數量,提高了證券市場深度。此外,由于我國商品市場和金融市場的迅速發展,證券市場的規模和效率得到了質的提高,為提高證券市場深度提供了必要基礎。加之日益完善成熟的證券市場機制,金融投資在證券市場中發揮作用的同時也能夠規避風險,最大程度的促進證券市場的繁榮發展。
(二)拓展證券市場廣度
金融投資不僅能夠提高證券市場深度,根據金融市場理論,金融投資對于證券市場的效用還包括拓展證券市場廣度。證券市場廣度是與證券市場深度相對應的概念,證券市場深度是指證券市場交易主體數量的多少,即總量意義,而證券市場廣度是指證券市場交易主體類型的多樣,是反映證券市場系統性風險的主要指標。如果證券市場中交易主體類型較少或者實際參與交易的主體較為單一,那么證券市場發生系統性風險的可能性就會增加,“暗箱操作”或者“操縱市場”的概率就會提高,不利于證券市場的發展。相反,金融投資的增加不僅能夠從總量上促進證券市場的發展,而且能夠從結構上維護證券市場的穩定。具體而言,在金融投資增加的初期,證券市場的資金總量與交易主體不斷增加。在金融投資增加的中期,其結構逐漸體現,市場交易主體的類型伴隨市場競爭程度與開放程度的增加而增加,從而有利于維護證券市場的穩定發展。
(三)提升證券市場效率
提高證券市場深度為金融投資對于證券市場的前期效用,拓展證券市場廣度為金融投資對于證券市場的中期效用,而后期效用則為提升證券市場效率。這里需要注意的是,證券市場的深度、廣度與效率并非孤立存在的,在分析證券市場的過程中必須同時加以考慮,否則會出現金融投資偏誤的問題。同時,傳統意義的效率是指投入――產出的關系,而證券市場效率是指證券部門對于金融發展或者經濟發展的貢獻程度,是判斷證券市場是否健康有序發展的重要指標,具體評價方法包括DEA法等等。上文已經分析了金融投資增加初期和中期的效用,而在金融投資增加的后期,隨著金融投資總量的增加以及結構性的改善,證券市場對于實體經濟的貢獻將會大大增加。毫無疑問的是,證券市場結構性的改善對于其效率提升的作用更為重要,能夠縮小實體經濟與虛擬經濟之間的隔閡,為解決企業融資問題、規避風險提供良好的市場。
四、結束語
綜上所述,現代金融理論關于金融投資對于證券市場的效用進行了很好的歸納。然而在我國證券市場實際運行過程中不能完全照搬已有理論,需要在實際操作過程中界定金融投資的概念,并分析金融投資與證券市場的關聯。同時,本文認為至少可以從證券市場深度、證券市場廣度以及證券市場效率三個方面分析金融投資對于證券市場的效用,從而真正發揮金融投資應有的作用。最為根本的是,金融投資的主要效用為維護證券市場穩定健康發展,避免證券市場出現系統性風險的可能,為促進實體經濟或商品市場的發展做出貢獻。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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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孫一瑋.淺議金融投資對于證券市場的效用[J].科學中國人,2014(04)
關鍵詞:利率市場化 內涵 改革
一、利率市場化的內涵
利率市場化是指利率的決定權交給市場、由市場主體自主決定利率的過程。在利率市場化條件下,如果市場競爭充分,則任何單一的經濟主體都不可能成為利率的單方面制定者,而只能是利率的接受者。
利率市場化至少應該包括如下內容。
(一)金融交易主體享有利率決定權。金融活動不外乎是資金盈余部門和赤字部門之間進行的資金交易活動。金融交易主體應該有權對其資金交易的規模、價格、償還期限、擔保方式等具體條款進行討價還價,討價還價的方式可能是面談:L招標,也可能是資金供求雙方在不同客戶或者服務提供商之間反復權衡和選擇。
(二)利率的數量結構、期限結構和風險結構應由市場自發選擇。同任何商品交易一樣,金融交易同樣存在批發與零售的價格差別;與其不同的是,資金交易的價格還應該存在期限差別和風險差別。利率計劃當局既無必要也無可能對利率的數量結構、期限結構和風險結構進行科學準確的測算。相反,金融交易的雙方應該有權就某一項交易的具體數量(或稱規模)、期限、風險及其具體利率水平達成協議,從而為整個金融市場合成一個具有代表性的利率數量結構、期限結構和風險結構。
(三)同業拆借利率或短期國債利率將成為市場利率的基本指針。從微觀層面上看,市場利率比計劃利率檔次更多,結構更為復雜,市場利率水平只能根據一種或幾種市場交易量大、為金融交易主體所普遍接受的利率來確定。根據其他國家的經驗,同業拆借利率或者長期國債利率是市場上交易量最大、信息披露最充分從而也是最有代表性的市場利率,它們將成為制定其他一切利率水平的基本標準,也是衡量市場利率水平漲跌的基本依據。
(四)政府(或中央銀行)享有間接影響金融資產利率的權力。利率市場化并不是主張放棄政府的金融調控,正如市場經濟并不排斥政府的宏觀調控一樣。但在利率市場化條件下,政府(或中央銀行)對金融的調控只能依靠間接手段,例如通過公開市場操作影響資金供求格局,從而間接影響利率水平;或者通過調整基準利率影響商業銀行資金成本,從而改變市場利率水平。在金融調控機制局部失靈的情況下,可對商業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的金融行為進行適當方式和程度的窗口指導,但這種手段不宜用得過多,以免干擾了金融市場本身的運行秩序。
二、利率市場化的動因
(一)利率市場化的最主要動因在于,它是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核心問題。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關鍵就在于,要使市場在國家宏觀調控下對資源的配置起基礎性作用,而資源的配置首先是通過資金的配置完成的。這就要求資金的價格商品化,由市場供求決定,使投融資主體根據資金的安全性、流動性和盈利性要求公開自由競價,最大限度地減少不必要的利率管制。關于這一點,我們可以通過簡單的競爭壟斷模型來分析利率在管制和市場化情況下不同的福利效應。
完全競爭的借貸市場暗含著的前提條件是:第一,構成借方的諸多借款人是完全競爭的,構成貸方的諸多貸款人是完全競爭的,資金的借貸雙方也是完全競爭的,因而,借款和貸款的任何一方都不能左右借貸市場的價格, 只能是市場價格的被動接受者。第二,借貸雙方都是追求經濟利益最大化的理性經濟人,借方或貸方,任何一方影響市場價格的變動另一方立即會做出有利于其邊際效益的理性反映。第三,借貸雙方對信息的占有是充分的。
(二)由經濟發展帶來的利率市場化動因。①加入WTO的需要。20世紀80年代以來,金融國際化成為世界金融發展的一個重要趨勢,也帶動了國際貿易和整個世界經濟的發展。中國金融業應進一步創造條件逐步實現與國際金融接軌,而條件之一就是以利率和匯率為中心的金融商品價格形成市場化。②迎接網絡經濟的需要。以互聯網技術為核心的網絡經濟無疑將成為未來經濟發展的主流。網絡銀行是銀行業適應網絡經濟發展的一項創新。網絡銀行迅猛發展的一個原因在于它極大地降低了交易成本,由此帶來服務的價格優勢。
三、我國利率市場化改革的總體思路
上述這些問題的存在,決定了當前我國利率市場化改革不會也不可能一步到位、一蹴而就。根據國際經驗,結合我國目前經濟金融發展的實際情況,提出我國利率市場化的總體思路。根據實際情況,我國推進利率市場化的總體思路可考慮為:
(一)放松對商業銀行的利率管制與培育貨幣市場并舉,提高貨幣市場上形成利率信號的導向作用,逐步形成由市場供求關系決定的、有管理的同業拆借利率,初步建立起以中央銀行再貸款利率為引導、以同業拆借利率為基礎的利率體系。
(二)在放松商業銀行不同貨幣利率管理中,應當先放松對外幣利率的管制,后放松人民幣利率的管制;對商業銀行的不同業務品種,應當依據不同市場主體對于利率信號的敏感程度,遵循先批發、后零售的順序,先放開貸款利率,后放開存款利率;對于存款利率,先放開大額存款利率,后放開小額存款利率。
(三)在放松貸款利率管制的進程中,及時擴大利率的浮動幅度,簡化利率種類,逐步健全中央銀行的宏觀調控體系,并在國有銀行完全商業化的基礎上,使我國的金融業與國際接軌。
四、推進利率市場化的政策的配合
當前,利率市場化的思路和方案已經基本明晰,當務之急是積極創造條件以推進利率市場化改革的進程,防范和化解利率市場化進程中蘊藏的各種風險。從目前看,推進利率市場化應當有以下政策的配合。
(一)加快進行國有企業的債務重組與制度創新,硬化國有企業的預算約束。特別是要按照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企業內部的法人治理結構,形成對投資效益、資產質量、財務狀況的出資人約束機制,在此基礎上實現企業借貸行為的合理化。
(二)推進商業銀行制度建設,強化商業銀行的資產負債比例管理和風險管理,加強其內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金融監管,確保銀行體系內的有序競爭。
【關鍵詞】金融衍生品;國際監管;金融危機
一、全球金融衍生品發展現狀
金融衍生品市場從其產生到現在40年的時間里,市場規模不斷膨脹,創新日益活躍,各類機構參與的深度和廣度不斷加深,已經在金融領域中發揮著舉足輕重的作用。金融危機爆發前,場內金融衍生品市場維持了長達十年的上升態勢。根據國際清算銀行的統計,金融期貨的名義本金在2007年二季度達到歷史最高值31.7萬億美元,而金融期權的名義本金也在同年第三季度達到64.5萬億美元的高峰。危機過后,場內市場出現的一定程度的萎縮。金融危機爆發后,場內金融衍生品交易規模雖然出現了一定的萎縮,但是遠不及場外市場的萎縮程度。隨著全球經濟復蘇以及各國出臺的一系列救市計劃,金融市場逐漸復蘇,場內衍生品市場也呈現出良好的發展態勢。
金融危機前,場外衍生品由于其靈活性備受投資者青睞,擴張十分迅速。在2007年上半年其漲幅達到最高水平,其名義規模從2004年底的220萬億美元迅速擴張至516萬億美元。在名義規模不斷擴張的同時,OTC市場的市值在2007年到2008年也有很大的漲幅,從2007年6月的11.12萬億美元到達2008年底的最高峰35.28萬億美元,漲幅高達217.27%。金融危機爆發后,場外金融衍生品市場遭受重創。據國際清算銀行統計,2008年底場外衍生品名義本金降至598.15萬億美元,出現了1998年以來的首次負增長。2009年上半年,場外衍生品市場交易規模開始企穩反彈,大部分場外衍生品的交易規模均出現反彈,但信用違約互換交易規模繼續縮水。隨著全球經濟復蘇,2011年6月,場外衍生品名義本金增至706.88萬億美元,高于2008年6月的672.56萬億美元。2012年前半年的值為638.93萬億美元。雖然名義本金創出新高,但是市值與峰值相比相差甚遠。
二、全球金融衍生品監管之路
(一)金融危機前金融衍生品監管情況
金融危機前期,國際金融衍生品市場的發展取得舉世矚目的成就。金融危機的爆發,給全球金融市場和整體經濟都帶來了巨大的災難,也使得作為危機導火索的信用衍生品市場遭受重創,其他衍生品業務也不同程度的萎縮。金融衍生品市場的監管不力對金融危機的爆發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1.行政監管立法不足。金融危機之前,全球總體上都形成了以政府監管為核心、以行業自律監管和交易主體內部控制為補充的三級監管體制。由于行政監管立法不足,對衍生品市場監管體制在金融危機中暴露出諸多缺陷。美國對衍生品市場實行的是“雙層多頭”的監管體制,在這種體制下,不同監管機構之間有著不同的監管目標與方法,機構互相之間會產生監管上的沖突;機構性監管可能存在監管的真空地帶以及重疊部分。此外,監管法律法規的改革可能跟不上衍生品市場發展的快節奏。最后,一些監管措施的推出往往要經過各級機構、各種會議的傳達和表決,在推出時往往錯過了最佳時機,因此缺乏效率。而政府對于場外衍生品市場的監管一直本著放松與豁免的原則。
2.自律監管強制力約束力不足。自律監管在場外衍生品市場監管中發揮著重要作用。自律組織制定的文件對場外衍生品市場監管和風險控制具有重要的指導作用,但是,由于其提出的原則和措施對各個國家不具有強制執行力,其建議也很難轉化為具有強制執行力的監管措施。而且,作為場外衍生品市場最為重要的自律組織的ISDA主要由少量的大交易商控制,他們制定的ISDA主協議維護的是交易商的利益,尤其是在交易商和終端用戶的協議中表現更為明顯。
3.交易所內部監管缺陷。交易主體內部控制是衍生品市場風險控制的重要環節,但是在立法存在缺陷、外部監管不力的情況下,受制于資本本身的趨利性和交易主體的利潤驅動本質,交易主體內部控制機制很容易失靈。
(二)金融危機過后全球對衍生品監管的改革情況
2008年金融危機爆發之后,各國在反思發達經濟體金融機構經營管理模式的同時,相繼加快了金融監管改革的進程,一輪大規模的國際金融監管改革在全球范圍內逐次展開。
本輪危機以來,二十國集團(G20)取代七國集團(G7)成為國際經濟金融治理的最重要平臺。2009年9月,G20匹茲堡峰會提出了一系列完善場外衍生品市場的重要舉措,重點強調要加強對金融衍生品、場外交易、評級公司和對沖基金的全面監管。2009年4月,巴塞爾委員會頒布了《銀行金融工具公允價值評估的監管指引》,確立了衍生品價格評估機制、風險控制和報告制度。巴塞爾Ⅲ相比以前的兩個版本,監管要求和監管標準進一步提高,按照資本監管和流動性監管并重、資本數量和質量同步提高、資本充足率與杠桿率并行的總體要求,體現了微觀審慎監管與宏觀審慎監管有機結合的監管新思維,確立了國際銀行業監管的新標桿。2010年5月,由國際支付結算體系委員會和國際證監會組織了《實施2004年CPSS-IOSCO場
外衍生品中央交易對手建議的指引》,推行中央清算制度是其中之重,尤其是在危機中導致系統性風險爆發和擴散的CDS市場已開始實施中央清算制。2010年10月25日,金融穩定委員會發表了《執行OTC衍生品市場改革》的報告,提出了21項建議,涵蓋場外衍生品標準化、交易所電子平臺交易、中央交易對手集中清算以及向交易信息庫報告四個方面內容,目的在于加強OTC衍生品市場的功能、透明度和監管監督。
除了國際監管組織積極進行改革外,各國也加快了金融改革的步伐。美國在危機后陸續在2008年了《金融規制改革方案》、2009年6月的《金融監管改革:新基礎》,并于2010年7月15日通過最終版本的金融監管改革法案。新法案將之前缺乏監管的場外衍生品市場納入監管視野,要求大部分衍生品須在交易所內通過第三方清算進行交易。歐洲對于衍生品的改革更多基于細節上的規范,2009年7月3日歐盟的《咨詢性文件:加強OTC衍生品市場抗風險能力的可能性措施》,提出了加強衍生品市場安全和效率的各種方法。2010年2月11日公布的草案《關于效率、安全和穩健的衍生品市場:未來政策行動》、2010年6月14日的《對衍生品和市場基礎設施的公開咨詢》以及2010年9月15日的《使歐洲衍生品市場更加安全和透明》,均從多個角度對衍生品監管進行了規范。英國也于2009年12月出臺了《關于場外衍生品市場的改革方案》,并于2010年7月26日了《金融監管的新方法:評判、集中和穩定》,提出消費者保護和市場管理局有責任監管OTC市場參與者的行為,并建議將CCPS的監管權移交給英格蘭銀行。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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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金融市場效率;實體經濟;資源配置
一、引言
受國際金融危機和歐債危機的影響不斷加深,國際市場需求下降,加上國內成本上升等因素導致企業價格競爭優勢減弱,部分訂單流失到東南亞國家。中小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只能轉向民間借貸,增加了企業的融資成本。在此形勢下,如何充分發揮金融市場的資源配置作用,滿足實體經濟發展的資金需求顯得尤為重要。
二、金融市場效率理論概述
國內學者對金融市場效率的研究大致有以下幾種觀點:王廣謙(1996)指出衡量金融市場運作效率的高低,可以通過市場上金融商品價格對各類信息反應的靈敏度、金融市場上各類商品價格具有穩定均衡的內在機制、金融商品數量及創新能力、市場剔除風險的能力和交易成本的大小來體現。金融市場對經濟的作用效率突出反映在市場對融資需求的滿足能力和融資的方便程度這兩方面。楊德勇(1997)認為金融市場的效率具體表現在:溝通效率,有效地溝通資金盈余部門和資金赤字部門之間的資金運動;分配效率,根據全面的經濟和金融信息,有效地分配資金,合理引導資金流向;傳導效率,金融市場能有效影響資金供求和經濟運行,從而成為政府調控經濟的重要傳導工具。林毅夫(2001)提出衡量金融市場效率高低的根本標準是看能否把資金配置到回報率最高的產業部門和企業,促進實物經濟快速發展。
本文將把金融市場效率分解為金融市場運作效率及金融市場對經濟的作用效率,通過對我國金融市場效率的現狀分析,找出導致金融資源配置效率低下的原因,為提升我國金融市場對實體經濟的支持力度提出一些建議。
三、金融市場效率與支持實體經濟的現狀分析
(一)我國金融市場運作效率
1.我國證券市場對歷史信息已經具有了一定的反應能力,但國內許多學者對我國證券市場是否能通過弱式有效市場檢驗尚存在爭議。
2.雖然近年來我國利率市場化改革一直在穩步推進,但市場化利率生成機制的發展仍相對滯后,金融市場的利率體系相互割裂。
3.我國金融市場因為可交易商品的數量有限,交易品種不能滿足不同交易主體對風險、期限、利率的不同要求。
4.我國的金融創新起步較晚,金融產品數量、產品種類、交易方式等方面創新度不夠。
(二)我國金融市場對實體經濟的作用效率
金融市場對實體經濟的作用效率主要表現為企業從金融市場獲得資本的難易程度及獲得的資本規模大小。我國的金融體系結構是以銀行為主導型的間接融資為主,直接融資為輔,且在間接融資中以國有銀行為主體,市場結構比較單一。
1.銀行主導的間接金融市場效率缺陷
(1)銀行體系不能順暢地將高額儲蓄轉化為投資,也就不能推動經濟的發展。金融機構存貸比從2000年的80.26%降到2010年的66.72%1。這在一定程度上說明了以銀行為主導的金融中介機構在引導儲蓄向投資轉化上出現了弱化趨勢。
(2)我國儲蓄資金的投向存在著很大的缺陷。商業銀行出于控制自身風險的考慮,以及受到政策性因素的影響和制約,長期以來借貸對象往往以大企業為主,而中小企業、農村地區獲得金融服務的能力相對被削弱。
(3)資金利用效率低下。國有企業效率低下、虧損現象多于盈利,造成了銀行的大量不良資產。
2.直接金融市場的效率分析
我國在股票發行、上市方面都傾向于國有企業。近年來,雖然對非國有控股企業的上市管制有所松動,但國有控股公司在上市公司中所占的比例仍然居高不下。
我國債券市場目前只有少數經營狀況好、信譽良好的民營大中型企業能夠通過債券市場融資,而大量具有發展潛力的企業的債券融資需求得不到滿足。
但隨著金融深化和發展,我國以間接融資為主的融資體系將發生變化,新增人民幣貸款已不能準確反映實體經濟融資規模,直接融資規模所占比重會逐漸增加。
四、提高金融市場效率的措施
(一)發揮金融市場優化資源配置的作用
深化金融體制改革,充分發揮金融資源配置的市場機制,打破政府主導的國有銀行對國企過度傾斜的融資模式,放松金融市場對民營企業的嚴格管制,讓民營企業能得到充分的金融資源。
(二)完善經濟制度,深化經濟改革
深入進行經濟結構調整,繼續推進國有企業公司制股份制改革,減少國有企業對國有銀行貸款的依賴。并加大對民營企業的扶持力度,支持骨干民營企業做大,不斷優化利于民營經濟發展的軟環境。
(三)發展直接金融市場,推動金融結構演進
大力發展資本市場直接融資,擴大股票、債券、信托等融資活動對企業的幫助。加快創業板市場建設,進一步發展票據融資、企業債券和融資租賃等方式。只有間接金融市場與直接金融市場間協調發展,相互競爭,才能從根本上推動資金配置效率的提高。(作者單位:西華大學應用技術學院)
注解:
①數據來源:《中國統計摘要》。其中,存貸比=貸款余額/存款余額。
參考文獻:
[1]王廣謙.金融市場效率的衡量及中國金融市場發展的重點選擇[J].金融研究,1996,(02):4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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