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5-25 16:5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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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最近一個時期稅務機關查處的增值稅違法案件看,犯罪分子大多以注冊商貿企業作掩護,騙購增值稅專用發票(以下簡稱專用發票),虛開后迅速走逃的手段騙取國家稅款。此類犯罪活動嚴重干擾了社會正常經濟秩序,導致國家稅款的大量流失。同時,也暴露出稅務機關目前在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以下簡稱一般納稅人)認定和管理方面存在著較大的漏洞。為了打擊和防范虛開發票和騙抵稅款的犯罪活動,總局決定進一步完善對新辦商貿企業一般納稅人的認定管理辦法,規范對商貿企業增值稅的征收管理?,F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對新辦商貿企業一般納稅人實行分類管理:
(一)對新辦小型商貿企業改變目前按照預計年銷售額認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辦法.新辦小型商貿企業必須自稅務登記之日起,一年內實際銷售額達到180萬元,方可申請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
1、新辦小型商貿企業在認定為一般納稅人之前一律按照小規模納稅人管理。
2、一年內銷售額達到180萬元以后,稅務機關對企業申報材料以及實際經營、申報繳稅情況進行審核評估,確認無誤后方可認定為一般納稅人,并相繼實行納稅輔導期管理制度(以下簡稱輔導期一般納稅人管理)。
3、輔導期結束后,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同意,可轉為正式一般納稅人,按照正常的一般納稅人管理。
(二)對設有固定經營場所和擁有貨物實物的新辦商貿零售企業以及注冊資金在500萬元以上、人員在50人以上的新辦大中型商貿企業在進行稅務登記時,即提出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申請的,可認定為一般納稅人,直接進入輔導期,實行輔導期一般納稅人管理。
輔導期結束后,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同意,可轉為正式一般納稅人,按照正常的一般納稅人管理。
對經營規模較大、擁有固定的經營場所、固定的貨物購銷渠道、完善的管理和核算體系的大中型商貿企業,可不實行輔導期一般納稅人管理,而直接按照正常的一般納稅人管理。
二、對新辦商貿企業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的審批管理
對申請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的新辦商貿企業,主管稅務機關應嚴格按照一般納稅人認定標準、程序對申請資料進行審核。要與有關人員進行約談并且派專人(兩人以上)實地查驗。未經實地查驗或查驗情況與申請資料不符的,不得認定為一般納稅人。
(一)案頭審核
對商貿企業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申請全都資料進行認真審核,審核其資料是否齊全準確。
(二)約談
約談的根本目的是通過與約談對象的直接交流,了解印證納稅人的相關情況,以確認其是否為正常經營戶。
與企業法定代表人約談,應著重了解企業登記注冊情況、企業章程、組織結構、決策的程序、管理層的情況、經營范圍及經營狀況等企業的整體情況。
與企業出資人約談,應著重了解出資人與企業經營管理方面的關系。
與主管財務人員約談,應著重了解企業的銀行帳戶情況、企業注冊資金及經營資金情況、銷售收入情況,財務會計核算情況、納稅申報和實際繳稅情況。
與銷售,采購、倉儲運輸等相關業務主管人員約談,了解企業購銷業務的真實度。
對于約談的內容,要做好記錄,井有參與約談的人員簽字。
(三)實地查驗
實地查驗是印證評估疑點和約談內容的重要過程。實地查驗時需兩名(或兩名以上)稅務人員同時到場。
查驗內容包括: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企業經營場所的所有權或租賃證明,原材料和商品的出入庫單據,運費憑據、水電等費用憑據、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人員身價證明,財務人員的資格證明、銀行存款證明,有關機構的驗資報告、購銷合同原件及公證資料、資金往來賬等。
在實地查驗中,要認真核實區分商業零售企業、大中型商貿企業、小型商貿企業和生產企業.除按照上述查驗內容全面核查外,對生產企業要特別檢查有無生產廠房、設備等必備的生產條件;對商貿零售企業要特別檢查有無固定經營場所和擁有貨物實物;對大中型商貿企業要特別核實注冊資金、銀行存款證明、銀行帳戶及企業人數。
三、輔導期的一般納稅人管理
一般納稅人納稅輔導期一般應不少于6個月。在輔導期內,主管稅務機關應積極做好增值稅稅收政策和征管制度的宣傳輔導工作,同時按以下辦法對其進行增值稅征收管理:
(一)對小型商貿企業,主管稅務機關應根據約談和實地核查的情況對其限量限額發售專用發票,其增值稅防偽稅控開票系統最高開票限額不得超過一萬元。專用發票的領購實行按次限量控制,主管稅務機關可根據企業的實際年銷售額和經營情況確定每次的專用發票供應數量,但每次發售專用發票數量不得超過25份。
(二)對商貿零售企業和大中型商貿企業,主管稅務機關也應根據企業實際經營情況對其限量限額發售專用發票,其增值稅防偽稅控開票系統最高開票限額由相關稅務機關按照現行規定審批。專用發票的領購也實行按次限量控制,主管稅務機關可根據企業的實際經營情況確定每次的供應數量,但每次發售專用發票數量不得超過25份。
(三)企業按次領購數量不能滿足當月經營需要的,可以再次領購,但每次增購前必須依據上一次已領購并開具的專用發票銷售額的3%向主管稅務機關預繳增值稅,未預繳增值稅稅款的企業,主管稅務機關不得向其增售專用發票。
(四)對每月第一次領購的專用發票在月末尚未使用的,主管稅務機關在次月發售專用發票時,應當按照上月未使用專用發票份數相應核減其次月專用發票供應數量。
(五)對每月最后一次領購的專用發票在月末尚未使用的,主管稅務機關在次月首次發售專用發票時,應當按照每次核定的數量與上月未使用專用發票份數相減后發售差額部分。
(六)在輔導期內,商貿企業取得的專用發票抵扣聯、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和廢舊物資普通發票以及貨物運輸發票要在交叉稽核比對無誤后,方可予以抵扣。
(七)企業在次月進行納稅申報時,按照一般納稅人計算應納稅額方法計算申報增值稅。如預繳增值稅稅額超過應納稅額的,經主管稅務機關評估核實無誤,多繳稅款可在下期應納稅額中抵減。
四、對轉為正常一般納稅人的審批及管理
(一)轉為正常一般納稅人的審批
納稅輔導期達到6個月后,主管稅務機關應對商貿企業進行全面審核,對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可認定為正式一般納稅人。
1、納稅評估的結論正常。
2、約談、實地查驗的結果正常。
3、企業申報、繳納稅款正常。
4、企業能夠準確核算進項、銷項稅額,并正確取得和開具專用發票和其它合法的進項稅額抵扣憑證。
凡不符合上述條件之一的商貿企業,主管稅務機關可延長其納稅輔導期或者取消其一般納稅人資格。
(二)轉為正常一般納稅人的管理
商貿企業結束輔導期轉為正式一般納稅人后,原則上其增值稅防偽稅控開票系統最高限額不得超過一萬元,對輔導期內實際銷售額在300萬元以上,并且足額繳納了稅款的,經審核批準,可開具金額在十萬元以下的專用發票。
對于只開具金額在一萬元以下專用發票的小型商貿企業,如有大宗貨物交易,可憑國家公證部門公證的貨物交易合同,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同意,適量開具金額在十萬元以下專用發票,以滿足該宗交易的需要。
大中型商貿企業結束輔導期轉為正式一般納稅人后,其增值稅防偽稅控開票系統最高限額由相關稅務機關根據企業實際經營情況按照現行規定審核批準。
五、各地稅務機關應對本通知下發前已認定為一般納稅人的小型商貿企業(尤其是辦理稅務登記時間在一年以內的小型商貿企業)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對在會計人員配備、會計帳薄設置、和會計核算方法中有不符合要求的;有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行為的;不按規定保管增值稅專用發票造成嚴重后果的;無固定經營場所等問題的,要取消其一般納稅人資格。各地要高度重視對小型商貿企業增值稅管理工作,加強對小型商貿企業增值稅的監控。
六、每月增值稅納稅申報期結束后的次日,征收部門應將未進行增值稅納稅申報(包括防偽稅控IC卡抄報稅)或雖已申報但未經稅務機關批準而欠繳增值稅稅款的商貿企業名單提交管理部門,管理部門必須立即組織實地核查,如發現企業走逃,應于當日通知負責稅務登記和發票管理的部門,并填寫《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走逃戶報告表》(附后),連同其已領購但未向稅務機關申報或已申報但來繳納增值稅稅款的專用發票信息同時上傳地市局、省局和總局。主管稅務機關應及時通知有關銀行凍結其銀行帳戶,并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
(一)對新辦商貿企業一般納稅人認定實行分類管理違反了稅收公平主義原則?,F行政策規定,對于注冊資本在500萬元以上、人員在50人以上的大中型商貿企業,可直接認定為一般納稅人,不實行輔導期一般納稅人管理。對具有一定經營規模,擁有固定的經營場所,有相應的經營管理人員,有貨物購銷合同或書面意向,有明確的貨物購銷渠道(供貨企業證明),預計年銷售額可達到180萬元以上的新辦商貿企業,可認定為輔導期一般納稅人管理。對不符合上述條件的其他新辦小型商貿企業則要求要先按小規模納稅人管理,待一年內銷售額達到180萬元以后方可認定為輔導期一般納稅人管理。這樣的政策規定不利于構建公平的稅收環境,也不利于企業之間的公平競爭,更限制了小型商貿企業的發展壯大。
(二)稅收政策制定不夠嚴謹,政策執行的連續性不強。
總局在國稅發明電[2004]37號文中規定小型商貿企業在辦理稅務登記1年內銷售額達180萬元后才能申請認定輔導期一般納稅人,同時對注冊資本在500萬元以上,人員在50人以上的新辦大中型商貿企業在進行稅務登記時,可直接進入輔導期,實行輔導期一般納稅人管理,但在國稅發明電[2004]62號文件中更正為只對具有一定規模、有固定場所、預計銷售額達到180萬元能申請認定輔導期一般納稅人以及對注冊資本在500萬元以上,人員在50人以上的新辦大中型商貿企業符合條件可直接認定為一般納稅人,后下發國稅函[2005]1097號明確如何解決預繳稅款占用企業資金問題,從以上三個文件可看出該政策制定不夠嚴謹,政策無連續性,常常在基層稅務機關及納稅人強烈反映問題時,總局才下文明確,給人造成哪里有征管漏洞哪里堵漏感覺,難以反映稅法的剛性及嚴肅性。
(三)認定政策較模糊,政策界定難度較大。1、總局在國稅發明電[2004]37號文中規定,對經營規模較大,擁有固定經營場所,固定的貨物購銷渠道、完善的管理和核算體系的大中開型商貿企業可直接認定為一般納稅人,但又沒有給定一定的標準,如何為規模較大?在國稅發明電[2004]62號文件中第三點中指出確認符合規定條件的,可直接認定,具體是指哪些"規定條件"沒有明確;2、總局在國稅發明電[2004]37號、國稅發明電[2004]51號及62號文件中規定輔導期一般納稅人領用增值稅專用發票按規定預繳稅款,但如果納稅人不需用增值稅專用發票而只領用普通發票要不要按4%預繳稅款總局文件中未明確,造成各地的執行過程中不一致。
(四)《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廢舊物資回收經營企業使用增值稅防偽稅控一機多票系統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7]43號)中規定,凡年銷售額超過180萬元的廢舊物資回收經營企業必須認定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財務核算健全,銷售額在180萬元以下的,經企業申請,也可認定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新辦的廢舊物資回收經營企業,按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新辦商貿企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申報征收、發票管理等規定辦理。對從事廢舊物資回收經營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符合《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廢舊物資回收經營單位和使用廢舊物資生產企業增值稅征收管理的通知》(國稅發〔2004〕60號)規定免征增值稅條件的,其銷售廢舊物資必須使用防偽稅控一機多票系統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因此,對于從事廢舊物資回收經營企業的輔導期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而言,由于其銷售貨物免征增值稅,因此對其認定為輔導期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并無實質意義,現行商貿企業認定為輔導期一般納稅人需進行改進。
二、完善商貿企業認定中的對策:
由于商貿企業認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門檻提高,使一大批商貿企業銷售的商品無法進入增值稅抵扣鏈。為此,稅務機關應根據商貿企業的經營特點,制定出既符合企業經營特點又能將其經營活動全面納入稅務管理的管理措施,使盡可能多的商品能夠進入增值稅的抵扣鏈。筆者認為,稅務機關應從完善政策、強化管理上入手,對商貿企業認定一般納稅人實行認定從寬,管理從嚴的原則,不斷提高商貿企業征管水平。
(一)進一步完善增值稅稅收政策,放寬商貿企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認定標準,使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認定政策趨于合理。建議總局適當降低一般納稅人銷售額標準,科學劃分兩類納稅人,將生產貨物或提供勞務的工業企業一般納稅人的年應稅銷售額降為30萬元,將批發、零售的一般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降為50萬元。同時,還應對小型商貿企業的認定標準以及只領用普通發票的企業是否預繳稅款等問題做出更明確的規定。
(二)嚴格執行現行增值稅政策,促進稅收公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四條:小規模納稅人會計核算健全,能夠提供準確稅務資料的,經主管稅務機關批準,可以不視為小規模納稅人,依照本條例規定計算應納稅額。《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七條規定:條例中第十四條所稱會計核算健全,是指能按會計制度和稅務機關的要求準確核算銷項稅額、進項稅額、應納稅額。因此,對會計核算符合以上規定條件,銷售額達到規定標準的企業,無論其是小型商貿企業還是大中型商貿企業,應按上述法規規定允許直接認定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以免因輔導期一般納稅人的存在導致企業不公平競爭,盡量避免產生稅收歧視。
票據是商貿企業的經營憑據,承載著其各個環節的經營業務,如果能夠做到真票真開,凡票必開,那稅務管理也可做到有據可依,有據可查。但實際工作中存在問題卻非常之多。一是在銷售發票使用上。銷售商品不開票,或以自制銷貨單、信譽卡、保修卡、電腦小票或收款收據代替發票,使這部分收入不入賬,不申報。許多商家以發票用完了為由拒絕開具發票,還有的商家以各種打折優惠等誘惑條件打消消費者索取發票的念頭,總之發票是能不開就不開。二是在進項稅抵扣憑證的取得上。有些企業利用庫存來調節稅負,人為增大庫存從而達到增加進項抵扣、減少應納稅款的目的。另外,當前非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憑證管理還存在一定漏洞,不法企業往往利用貨物運輸發票、農產品收購發票、海關完稅憑證等扣稅憑證進行虛開,提高增值稅進項稅額,以達到少納稅的目的。三是利用增值稅專用發票虛開虛抵犯罪日漸抬頭。有些企業取得與自身經營項目無關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或別人代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后,經認證抵扣進項稅款。近期,各地還出現利用黃金、成品油業務虛開虛抵增值稅專用發票犯罪的苗頭。
會計核算方面的管理風險1、會計核算失真,存在著人為調控稅款現象。商業企業在會計核算上做手腳,延遲銷售、隱匿銷售收入的情況比較普遍。最近又出現了一些納稅人為了應對稅務部門的零負申報監控,人為調整會計核算,每月僅申報幾元或十幾元稅款的低申報現象。2、財務管理混亂。一是部分企業不按企業財會制度規定進行收入成本核算,不按稅法要求進行納稅申報,采取現金交易等隱蔽銷售形式不計少計收入,隨意加大成本費用的開支,部分企業甚至為爭取銀行貸款高估資產價值,多提折舊,造成利潤減少;個別企業偽造賬簿憑證,私自設立“兩套帳”,使企業出現明虧實盈或虛盈實虧的現象,造成會計信息失真;二是企業會計不能充分發揮其監督作用,只是按照業主意圖和提供的資料按月進行作帳、填制報表和納稅申報等簡單業務,另外不少會計兼職多家企業,這樣會計不能掌握企業真實的生產經營情況,企業經營活動缺乏真實完整的記錄,造成財務狀況不透明,致使稅務部門在檢查時很難從賬面上發現破綻,大大增加了稅收征管的難度,也極易造成國家稅款的流失。3、增加庫存商品,保持一定數額的進項稅用于抵扣,使其長期處于零申報或負申報狀態。部分納稅人為達到少繳或不繳稅款的目的,視當月銷項稅額的多少,在月底之前突擊進貨,或采取未付款提前抵扣、非法取得進項票等手段,人為增大庫存從而達到增加進項抵扣,減少應納稅款的目的。更有甚者,有的納稅人互相勾結,在月終結帳后對開增值稅發票,在月初申報時購貨方憑此票申報抵扣進項稅,只須保留少量留抵稅款就可逃避納稅。而銷貨方又利用進項大或留抵稅款來逃避稅收。
加強商業企業控管的建議
要對商業企業實施有效的稅收控管,必須摸清其經營規律,從貨物流、資金流、票據流等關鍵環節入手,健全相關法律制度,加強日常監控和信息共享,多管齊下,多部門聯動,方能探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模式。
(一)貨物流方面一是要掌握其實際經營的貨物范圍。要對照工商部門核準的經營范圍,分析納稅人的實際生產、經營貨物,將其所有經營貨物都納入征管。二是要核實完善貨物流轉手續。要求企業健全會計賬簿憑證,分品目明細核算,每筆業務中必須有送貨人、收貨人、押貨人簽字單據,出入庫憑證齊全;如需通過外包物流方式運輸,則應保存相應運輸合同和支付證明。三是要注重進銷貨物的一致性和配比性檢查。四是要定期開展實地貨物盤存。盤存過程中側重帳面銷售量和發票使用量的比較、倉儲能力與銷售規模匹配情況比較、查看貨物新舊程度與積壓情況等,確保帳實相符。
(二)資金流方面一是要加強金融監管,減少現金交易,發揮銀行在稅收管理中的作用。《稅收征管法》已對納稅人需持稅務登記證件辦理銀行開戶等作出了規定,建議修改《銀行法》的有關規定,使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使用統一的機構代碼作為納稅人銀行賬號,便于在稅收征管中與稅務機關進行有效配合。同時,要加快金融體制改革,對現金管理進行立法,規定一定金額以上的交易必須采用銀行轉賬支付,使資金流通情況置于金融機構的監控之下。二是要實現稅務機關與金融機構的信息共享。加快銀行和稅務部門的計算機聯網進程,共享資金結算信息,確保納稅申報的真實性和稅務檢查的有效性。
(三)票據流方面一是加強抵扣發票的審核和管理。除嚴格審核增值稅專用發票外,要重點加強其它抵扣憑證的審核和比對,特別對農產品收購發票和運輸發票更要嚴格進行監管,防止納稅人虛報進項騙抵稅款。二是加強對依法使用發票的教育引導。全方位宣傳企業違法違章使用發票的危害性,改變其僥幸心理,提高法制意識,使其充分考慮違法成本,真正做到“不敢為”。
為了促進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工作,現將《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8號)(以下簡稱為《稅收政策問題》)和《國家稅務總局、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促進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稅收政策具體實施意見的通知》(國稅發[*]160號)(以下簡稱為《稅收政策實施意見》)轉發給你們,并結合我市實際補充規定如下,請一并依照執行。
一、關于優惠政策的執行起始期限
1、*年9月30日(含30日)至*年12月31日(含31日)期間成立的符合《稅收政策問題》中規定的企業,經勞動保障部門認定,稅務機關審核,自*年1月1日(含1日)起,在三年內免征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減征或免征企業所得稅。
2、*年1月1日(含1日)之后成立的符合《稅收政策問題》中規定的企業,經勞動保障部門認定,稅務機關審核,自審核之日起至*年12月31日(含31日),免征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減征或免征企業所得稅。
3、現有的符合《稅收政策問題》中規定的企業,經勞動保障部門認定,稅務機關審核,自審核的年度起至*年12月31日(含31日),享受對年度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稅減征30%的優惠政策。
4、對國有大中型企業通過主輔分離和輔業改制分流安置本企業富余人員興辦的符合《稅收政策問題》中規定的經濟實體,經有關部門認定,稅務機關審核,自審核的年度起至*年12月31日(含31日),免征企業所得稅。
5、下崗失業人員在*年9月30日(含30日)之后從事個體經營的,自領取稅務登記證之日起,經稅務機關審核,在*年1月1(含1日)日至*年12月31日(含31日)期間免征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個人所得稅。
二、減征比例的確定
新辦的服務型企業和新辦的商貿企業當年新招用下崗失業人員不足職工總數30%,但與其簽訂3年期以上合同的,經勞動保障部門認定,稅務機關審核,3年內可按每年年檢后確定的減征比例減征企業所得稅。具體計算方法如下:
(1)預繳時:按照稅務機關審核的減征比例預繳企業所得稅,減征比例確定后,不得隨意改變;
(2)匯算清繳時:按照年檢后確定的減征比例計算上年度實際應當繳納的企業所得稅,并將此比例做為下一年度企業所得稅預繳的減征比例。對按減征比例繳納企業所得稅的新辦企業,在年度終了后進行年檢時,如招用下崗失業人員比例達到30%,可從達到比例的年度起享受免稅政策;
(3)減征比例的計算:減征比例=企業當年新招用的下崗失業人員/企業職工總數×100%×2。
三、提高我市增值稅和營業稅的起征點
1、增值稅:將銷售貨物的起征點提高到月銷售額5000元;銷售應稅勞務的起征點提高到月銷售額3000元;將按次納稅的起征點提高到每次(日)銷售額200元。
2、營業稅:將按期納稅的起征點由現行月銷售額800元提高到5000元。將按次納稅的起征點由現行每次(日)營業額50元提高到每次(日)營業額100元。
四、申請享受減免稅的納稅人提出申請,報送《稅收政策實施意見》中的相關資料,到各區縣局、各直屬分局辦理有關手續,經稅務機關嚴格審查后享受稅收優惠政策。
五、各區縣局、各直屬分局應在勞動保障部門組織下,共同做好本轄區的年檢工作。
1、按規定享受減免稅政策的新辦和現有服務型企業、商貿企業和國有大中型企業通過主輔分離和輔業改制分流安置本企業富余人員興辦的經濟實體,在做好自檢自查的基礎上,應于一個納稅年度終了后兩個月(新辦企業為15日)內,向核發認定證明的勞動保障部門報送年檢材料。
2、勞動保障部門收到享受減免稅企業報送的年檢材料后,要會同各區縣局、各直屬分局及時完成審查工作。對符合規定的,由勞動保障部門加蓋“年檢合格”印戳返還企業;對不符合年檢要求的,應由勞動保障部門通知企業在15日內進行整改,對整改后仍達不到要求的,按規定處理,稅務部門追繳已減免的稅款,年檢結束后將年檢結果以總結形式上報市國稅局、市地稅局和市勞動保障部門。
3、市稅務部門和市勞動保障局將組成檢查小組于每年5月份對所屬區縣年檢情況進行重點抽查,對抽查中的重要問題要全市通報。
對在年檢中發現弄虛作假、偽造《認定證明》等情節嚴重的情形,應按照現行法律執行。
六、各區縣局、直屬分局應按期統計審批戶數,建立管理臺帳。
各區縣局、直屬分局應從*年2月份起,于月份終了后10日內通過“電子郵箱”按月向市局企業所得稅管理處報送“安置下崗失業人員、主輔分離或輔業改制企業情況月統計表”(詳見附件),年度終了后3個月內報送“安置下崗失業人員、主輔分離或輔業改制情況年統計表”(詳見附件)。
七、現行勞動就業服務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及認定、年檢管理辦法按原規定執行。
八、資格認定程序
1、新辦和現有服務型企業、商貿企業當年新招用下崗失業人員的申請認定
新辦和現有服務型企業、商貿企業當年新招用下崗失業人員,并與之簽訂三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的,可向企業所在區(縣)(以稅務登記地為準,下同)勞動保障部門遞交書面申請,同時提供《稅收政策實施意見》規定的有關資料。區(縣)勞動保障部門負責審查、認定。
2、國有大中型企業通過主輔分離和輔業改制分流安置本企業富余人員興辦經濟實體的申請認定
(1)安置的富余人員是原企業根據生產經營需要而分離出主業或原崗位的在職職工。
(2)中央在京企業興辦的經濟實體,應持有國家經貿委、財政部、勞動保障部聯合批復意見和集團(總公司)的認定證明及相關資料,報市勞動保障部門核查認定。
(3)市屬企業興辦的經濟實體,提出書面申請,報企業主管部門(集團、總公司)初審后,報市勞動保障部門核查、認定。
(4)區(縣)屬企業興辦的經濟實體,提出書面申請,報區(縣)勞動保障部門核查、認定。
(5)市、區(縣)屬企業興辦經濟實體,應分別向市、區(縣)勞動保障部門提供以下資料:
--營業執照副本;
--財政部門出具的《“三類資產”認定證明》;
--經貿部門出具的主輔分離或輔業改制的證明;
--經貿部門出具的《產業結構證明》(或《產權變更證明》);
--原企業出具的富余人員證明(市勞動保障部門統一印制,樣式附后);
--原企業與安置的富余人員勞動關系的變更協議及經濟實體與富余人員簽訂的新的勞動合同(副本);
--經濟實體職工花名冊(經濟實體蓋章);
--經濟實體為所安置的富余人員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6)金融、郵政、電信、建筑等系統的國有企業通過主輔分離安置本企業富余人員興辦的經濟實體,除從事與主業相同的金融保險業、郵政通信業、建筑業外,可以享受有關經濟實體的優惠政策。
3、市、區(縣)勞動保障部門收到上述各類企業報送的材料,要按照《稅收政策實施意見》及我市的有關規定嚴格進行核查。對材料齊全、有效的,從收到材料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完成核查、認定工作。對符合條件的新辦和現有服務型企業,核發《新辦服務型企業吸納下崗失業人員認定證明》或《現有服務型企業吸納下崗失業人員認定證明》;對符合條件的新辦和現有商貿企業核發《新辦商貿企業吸納下崗失業人員認定證明》或《現有商貿企業吸納下崗失業人員認定證明》;對符合條件的經濟實體核發《經濟實體安置富余人員認定證明》。經審查,企業報送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5個工作日內退回企業。?
4、經勞動保障部門認定后,企業持認定證明到企業所在地區(縣)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辦理減免稅手續。
關鍵詞: 管理軟件; Aisino ERP.A6;航天信息;金稅工程
激活供應鏈
航天信息ERP力助軸承業企穩回升
2011年初,天馬軸承正式啟用航天信息Aisino ERP.A6系統來涵蓋總經理、庫管、銷售等各個環節的相關人員。面對此前企業內部供應鏈管理上的種種問題,Aisino ERP.A6的上線起到了立竿見影的效果,不但解決了企業倉庫信息更新管理不及時的問題,而且每個業務員都能隨時隨地地查詢信息,非常便捷。同時,對公司財務也有了統一的規劃和管理,大大提高了企業的資金管控力度,之前頻出的拖欠款情況,也得到了有效監管。
福州天馬軸承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是一家經營軸承、五金交電、油脂、彈性阻尼減震、緩沖器批發和代購代銷等業務的企業。主要提供進口TIMKEN、SKF、NTN、NSK、FAG全型號軸承,以及國產TMB(天馬)全型號通用,軋機軸承。自成立以來,該公司迅猛發展,目前在福州軸承貿易行業中已屬優秀企業。
雖然成績顯著,然而在經歷了2008年的金融危機洗禮后,天馬軸承越發意識到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企業抗風險能力的重要性,于是在2010年底將航天信息、用友、管家婆等數家國內ERP市場知名廠商請到了天馬軸承公司。希望通過全面的ERP選型,找到性價比最高的產品,以此來優化升級天馬軸承的供應鏈運轉模式。經過對各品牌軟件的試用、體驗以及服務的側面調查,最終決定選用Aisino ERP.A6軟件。
對于Aisino ERP.A6的實施,天馬軸承一線工作人員的感受尤為深刻。其銷售主管表示:“以前,給客戶都只能手工開單,不僅不好管理,同時給客戶的感覺也不夠專業。而在應用航天信息A6系統后,通過錄入銷售訂單不僅可以為客戶提供電腦發貨單,同時還會自動銷售出庫單。即使業務員在外地,也可隨時查詢庫存情況,規避了許多簽單風險。我也可以通過系統及時了解客戶的回款和欠款情況,徹底實現了銷售流程的統一管控?!?/p>
倉庫管理人員則表示:“以往,業務單開單后,我們還要手工做賬,面對每月將近200個的業務單據,不僅工作量大易出錯,同時還做不到信息同步,容易造成銷售出貨量大于庫存。而使用航天信息A6之后,我們不僅實現了各種數據的同步管理,同時還可以通過系統清晰地處理“款先到再發貨”、“特價申請”等特殊單據的審核。從采購計劃、采購訂單到采購入庫,真正實現了一條龍搞定,大幅提升了工作效率,有效規避了管理風險。”
財稅互聯
航天信息ERP焙烤“米老頭”食品好味道
在競爭日趨激烈的休閑食品市場,四川米老頭食品工業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米老頭”)經過多年來的不斷創新和努力,憑借出色的產品品質和口味,成功贏得了消費者的肯定與信賴。為了提升競爭力水平,“米老頭”不斷加大產品改良力度,同時還在管理模式方面與時俱進,于2012年引入了航天信息 “懂稅的ERP”系統,通過財稅的互聯管理,有效提升了集團對資產及財、稅的管理水平。
據介紹,Aisino ERP.A6是國家“金稅工程”主要承擔者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全資子公司航天信息軟件技術有限公司憑借對全國數萬家重點稅源企業深度研究和經驗積累,專門面向中小型生產制造、商貿流通企業而推出的一款財稅一體化管理軟件。該軟件以“財稅互聯,實時管理”為應用目標,通過對企業財、稅、產、供、銷等各環節的核算閉環管理,不僅有效實現了上百萬納稅企業財務、業務、稅務數據流的傳遞與信息集成,其基于獨特的分布式架構可將跨地區各分支機構形成無縫連接,還幫助企業建立起了統一高效的業務運轉與信息共享體系,徹底解決企業稅務會計信息系統的深層應用,同時也填補了國內廠商在ERP 稅務會計處理上的空白。
【關鍵詞】商貿會計 小企業會計制度 財務處理流程
目前國家大力發展微小型企業,在新的稅收政策環境下,大量財務工作者進入了商貿企業工作。而對于初入此行的財務人員往往在最初有種迷惘,不太了解祥細的具體的財務、稅務處理流程。憑借二十年為微小商貿企業做賬與報稅的實際經驗,對為微小商貿企業進行賬務處理與稅收籌劃得到的感想進行了總結,從新辦一個微小型企業籌劃起到企業正常經營期間止的一些要點進行總結,提煉,希望對新從事財務工作。下面以一般納稅人為例提出自己的操作流程及事務處理辦法:
一、事前進行納稅規劃
為更好地當好納稅人參謀,切實降低納稅人稅收成本,在工商執照辦理前就要根據納稅人的經營目標進行一個規劃:(1)能穩定獲得可抵扣進項票發票的,建議其申請獲得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切實降低企業的稅收成本;(2)對于不能穩定獲得可抵扣進項發票的,不申請獲得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實行小規模納稅人管理,直接按現行稅率3%計算繳納增值稅;(3)對于既不能獲得穩定可抵扣進項發票,也不能獲得成本發票的納稅人,建議申請實行定額定率征收(俗稱雙定)。
小提示:不管核定為什么方式進行繳稅,均建議采用小企業會計制度:(1)根據小企業會計制度規定,可不編制《現金流量表》;(2)可不設立“預收賬款”與“預付賬款”、“管理費用”科目;(3)對于“固定資產”折舊費、“待攤費用”、“預提費用”可按季度提取;切實減少財務人員的工作量。
二、根據納稅規劃后確定企業的經營范圍并辦理工商執照
在取得工商執照后30日內須辦理納稅登記,辦理稅務登記證后須在三個工作日到所轄稅務所進行新企業報到、核稅、財務制度報備程序。其中:經營項目不涉及國稅征收范圍的可不向國稅辦理登記報到。(如建筑安裝業,服務業,廣告業等,且經營范圍不涉及國稅管轄范圍)
小提示:在進行核稅時:(1)須帶上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2)必須掌握納稅人的經營范圍;(3)須填寫納稅人的財務制度備案表。(4)報到后務必保留稅務專管員的聯系方式,以備以后咨詢。
三、涉稅工作日程表
每月1-15日為納稅申報期,進行國、地稅納稅工作;16-20日為財務資料收拾整理期,對前期的憑證及報表進行歸類整理,裝訂等;21-31日進項發票收集并認證期,對當月收到的進項發票進行認證工作。
小提示:(1)收到的公路運輸類發票,且通過了當期認證,取得認證通知書的,直接錄入《增值稅納稅申報附列資料》(表二)中第8欄“運輸費用結算單據”中,金額寫票面金額,稅額寫認證結果通知單上的稅額。(2)收到的紅字進項發票不能進行認證,而是直接在《增值稅納稅申報附列資料》(表二)中第21欄“紅字專用發票通知單注明的進項稅額”中作進項稅轉出單獨列示。
四、財務工作日程表
每月25日到次月14日對當期的所有財務資料進行整理歸類,編制記賬憑證,出具財務、稅務報表,核對往來賬、庫存賬、現金及銀行賬余額。做到賬實相符,賬證相符,賬賬相符。每月15日前對所有的稅種進行申報并繳納稅款,每月25日前將前期的會計憑證全部整理裝訂成冊。
五、針對初入行者拿到資料無法進行處理的現狀,提出祥細的資料整理說明
(1)收入類:銷售發票+出庫單(客戶入庫單等)+收款單據(銀行收款單據,現金收據,承兌匯票復印件與承兌收據)
(2)進貨類:發票+入庫單(供應商出貨單等)+付款單據(銀行付款單據,現金收據,承兌匯票復印件與承兌收據)
(3)稅票類:本月繳納的上月稅票是否完整
(4)行政事業性收費類:社保費用,垃圾處置費,殘疾人保障基金等
(5)往來收付類(不與當月收入與購進發票有直接對應關系的收付款票據,含銀行類,現金類,承兌類,三方轉賬類,債權轉讓書等等)
解釋:三方轉賬是指:在實際經營過程中產生的三角債,(即甲欠乙,乙欠丙,丙欠甲,)可采取協商后三方簽署共同轉賬協議,進行往來債權債務的抵消。債權轉讓書:用于甲欠乙,而乙欠丙情況下,乙方出具自愿轉讓對甲方的全部或部份債權的方式進行往來賬核消。
小提示:三方轉賬協議與債權轉讓書必須列明三方的全稱、核消的金額,同時三方均應進行簽章(公章,財務專用章,法人章),至少一式三份方可生效。
(6)開支類:銀行手續費、現金報銷單與現金費用開支等合法票據;員工工資表(非銀行的,須有員工親筆簽名)
(7)其他應該入賬的票據。
小提示:對于大額開支類票據進行網上真偽確定;現金類單張費用報銷金額不超過票據法規定的限額(1000元以下的可現金支付,1000元以上須轉賬支付);所有票據須加蓋規范的發票專用章,加蓋財務章或其他印章的票據全部為無效票據,須到取得方換取為加蓋發票專用章的票據方可入賬。
六、出具的報表種類
(1)資產負債表;(2)利潤表);(3)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電子申報表;(4)綜合納稅申報表;(5)企業所得稅申報表;(6)企業所得稅年度申報表;(7)稅務要求的其他報表。
七、每月第一個工作日在航稅系統中同時進行抄稅工作
不抄稅無法進行后續的發票開具及增值稅的申報工作。
八、申報
國稅,地稅并交納稅款。
九、裝訂憑證,報表整理
參考文獻
(一)形成以B2B為主體、B2C為新方向的趨勢目前,美國電子商務活動主體為B2B,主要以產業鏈為主導、以價值鏈為核心,實施供應鏈管理,形成了以亞馬遜、微軟、谷歌、eBay、IBM等為代表的大公司電子化應用主體,并已步入高速增長的階段。同時,在線消費成為拉動經濟發展的主要動力,以美國最大的電商亞馬遜為例,成立時間不過十年,但憑借電子商務后發優勢,其產品已全面覆蓋美國人日常生活方方面面,2011年市值超過1000億美元;而發展近50年的沃爾瑪市值不過1800億美元,電商已逐漸趕超實體商戶。另外,美國B2C電子商務銷售額占據全球份額四成,交易規模位居世界第一,B2C的電子商務模式成為今后世界商業貿易的主流趨勢。①
(二)政府高度重視,積極推動和引導美國政府對電子商務發展給予高度重視,從基礎設施、稅收政策引導、市場環境等方面加以推動。早在1993年,美國政府就將互聯網發展提升為國家戰略,實施了“信息高速公路”計劃,實現社會經濟信息共享,形成“數字社會”的概念,促進了美國互聯網信息科技高速發展,極大降低了商貿交易、信息傳遞成本,使美國經濟得以維持黃金十年增長。同時,美國政府積極推進電子商務的全球自由貿易,通過互聯網開辟了國際貿易自由區和免稅區,將信息科技幾乎壟斷的優勢轉化為商貿優勢,電子商務發展推動了全美經濟持續增長。
二、美國電子商務稅收體系
(一)制定了專門的電子商務稅收法律自上世紀90年代初美國總統克林頓提出建設“信息高速公路”以來,美國歷屆政府高度重視電子商務的政策法規,出臺了一系列專門的政策措施,下表簡要回顧了美國電子商務稅收政策的變遷歷程:
(二)成立專門機構對電子商務征稅調查分析早在1995年,美國就成立了跨部門電子商務管理協調機構—電子商務工作組(WorkingGroupofElectronicCommerce),其組長為副總統,成員由白宮、商務部、財政部、司法部、小企業管理局等部門組成,專門研究與制定電子商務稅收政策,確立了電子商務稅收政策基本方針。為避免決策盲目性,分別由三個政府機構為其提供決策參考:一是美國普查局(BOC),負責全美電子商務戰略規劃、數據收集統計等工作;二是美國經濟分析局(BEA),建立行動計劃,重點分析產業增長與稅收變動效應,記錄分析電子商務對美國及全球經濟影響;三是美國勞工統計局(BLS),負責電子勞務商務統計。通過掌握大數據應對電子商務海量信息,從而為美國制定電子商務稅收政策提供科學合理依據,避免了稅收政策盲目性。
(三)多次減免繳稅或延長免稅期限在電子商務發展初期,為確保美國電子商務優勢地位,禁止對電子商務征收聯邦稅,指定互聯網為免關稅區,免征國際關稅或其他貿易壁壘,使得美國企業得以越過關稅壁壘獲得高速發展,電子商務發展成規模后,對部分州開征電子稅政策松動,并多次延長減免期,極大促進了美國電子商務迅速發展,帶動了相關產業蓬勃發展。
三、對美國電子商務稅收博弈分析
(一)電子商務法案出臺背景受金融危機影響,美國各州政府紛紛陷入“財政懸崖”危機,地方財政頻頻吃緊,美國田納西大學研究報告顯示,2012年美國各州由于未能征收到本州以外的銷售稅,導致各州損失了約230億美元的稅收收入,①地方政府迫切需要尋找新的稅源。同時,根據美國現行法律,只有互聯網零售商在各州有實體店時,州政府才能向其征收銷售稅,沃爾瑪、百思買和塔吉特等實體零售巨頭是覆蓋全美的大型連鎖店銷售商,其通過互聯網銷售商品時必須繳納銷售稅,而eBay和亞馬遜等互聯網零售商則并不需要,除非在當地擁有辦事機構或配送中心,州政府才可以要求其繳稅,由于稅收差異產生“監管套利”,造成事實上稅收歧視。由此,以沃爾瑪、百思買為代表的美國實體零售業巨頭一直游說國會通過對互聯網企業征稅法案。2013年5月6日,美國參議院通過了《市場公平法案》(尚待眾議院通過)。根據該法案要求,各州可對來自外州互聯網零售商網上銷售或服務征稅,電商企業向消費者收取消費稅,電商所在州的州政府向電商收取銷售稅。
(二)博弈分析按照博弈理論,博弈關鍵要素包括局中人(Players)、策略(Strategies)、收益(Payoff),每個局中人的收益都依賴于其他局中人的策略,可以將《市場公平法案》出臺的博弈方分兩大陣營:一是贊同征稅方,主要包括各州政府和實體零售商;二是反對征稅方,以ebay為代表的網上零售商和消費者群體。由此,可以建立征稅贊成方與反對方博弈模型,雙方收益都依賴于對彼此策略的判斷,設G=(X,f;Y,g)是博弈局,其中X={x1,x2,…,xm}和Y={y1,y2,…,yn}分別是贊成方與反對方的策略集合,f和g分別是其收益函數,S=X×Y是G的局勢集合(Set)。按照博弈模型,可以簡單分析征稅贊成方與反對方的博弈行為過程:首先是贊成方根據反對方的行動yj0來選擇決策策略xi1:li1j0=max{l1j0,l2j0,…,lmj0};其次反對方根據贊成方決策策略行動xi1來選擇收益最大化新策略yj1:li1j1=min{li11,li12,…,li1n},這種調整一直進行下去,形成了古諾均衡局勢(xh,yk)∈S,雙方暫時實現了充分考慮對方策略前提下的收益均衡:l(xh,yk)=max{l(x,yk∶x∈X)}=min{l(xh,y)∶y∈Y}通過博弈模型分析,可以得到如下啟示:1.博弈模型中局中人決策受對方決策影響。對贊同方來說,州政府可以獲得為在線零售商提供公共服務的報酬(也即在線零售商購買公共服務的成本),實體零售商則獲得政府稅負公平待遇,而網上銷售商和消費群體則認為征收電子商務稅將增加自己的銷售成本、消費成本,損害了個體福利,因此兩者出現征稅動因偏差。2.博弈模型并非是零和博弈,局中人亦可能贏,亦可能輸,局中人立場將隨著博弈行為對自身利益影響發生動態變化。以亞馬遜公司為例,在博弈第一階段,由于當時的電子商務法案規定對設立的“實體存在”的電商征稅(按照美國最高法院裁定標準,所謂實體存在是指辦事機構、倉庫、店面等實體場所,甚至在線銷售商戶在一州有名義行為的人或附屬機構,就可認定“實體存在”),嚴重侵蝕亞馬遜的經營利潤,遭到其強烈反對,并以撤資和減少就業為威脅,迫使大部分州政府繼續豁免或延遲其繳稅,同時,當時美國克林頓政府時期財政狀況良好,加之中產階級反對新增稅負,美國聯邦政府及州政府對電子商務征稅動力不足;在博弈第二階段,亞馬遜公司轉而支持征稅,主要原因是亞馬遜已完成在各州“實體存在”布局,市場地位牢牢確立,不再需要免稅競爭優勢,轉而通過征稅打壓競爭對手,并憑借近乎壟斷電子商務財力和技術優勢,介入各州耗資巨大的電子銷售稅基礎設施建設,進而為今后電子商務征稅取得先發優勢。同時,近期美國聯邦政府深陷“驢象之爭”債務危機,聯邦政府為此關閉數日,州政府也大多深陷“財政懸崖”危機(如底特律市破產),為解決財政問題,一直堅持的免稅政策開始合力轉向為征稅,亞馬遜等大型電子商戶和政府成為推動《市場公平法案》在參議院得以通過的重要力量。
綜上博弈分析,實際上電子商務征稅政策的出臺是一項涉及互聯網電子商戶、政府、傳統銷售商以及消費者等多方利益的博弈過程,每個利益集團都力圖使強調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解決方案得以通過立法。具體來說,中小型在線銷售商反對電子商務征稅,避免加重其稅收負擔,導致銷售額大幅下滑,主張永久性的免稅政策;州地方政府認為隨著電子商務發展迅速,一旦在線銷售占據社會銷售額達到臨界點,繼續實施電子商務免稅政策將造成稅基嚴重被侵蝕,難以征繳到滿足公共開支和政府運轉的財政稅收;而傳統銷售商戶則認為對電子商戶免稅,實際上造成稅收政策不公平,并隨著電子商務普及,傳統銷售商戶已面臨巨大的銷售壓力;消費者作為電子商務稅收的埋單人必然反對征稅,因此,電子商務征稅是多方博弈的動態過程,也是多方利益不斷調整、傾軋和平衡的博弈行為集合。
四、美國及世界主要國家電子商務稅收政策對我國的啟示
目前,電子商務活動已對傳統商業模式、稅收征管、國際稅收規則等帶來巨大挑戰。而與此同時,從世界各國電子商務稅收發展趨勢來看,包括美國在內大多數發達國家均已開征或考慮開征電子商務稅:英國政府明確規定所有在線銷售商品都需繳納增值稅,稅率與實體經營一致,實行“無差別”征收;澳大利亞規定小規模個人網店不需要報稅,但交易額超過1000澳元則需繳納個人所得稅,繳稅總額根據網店年度總收益確定;日本出臺了專門的《特商取引法》,規定網絡經營收入原則上需要繳稅,但年收益低于100萬日元的網店不做強制要求;法國提出擬開征包括網絡在線廣告稅在內的網絡交易電子商務稅;俄羅斯海關署提議開征電子商務交易稅,擬對價值1000歐元以上國際郵包入境的進口商品開征增值稅和利潤稅,但征收標準(郵包大小或重量)和征稅對象(法人或自然人)尚待確定。考慮到我國電子商務處在關鍵的成型發展期,應在借鑒美國等國際主流做法的基礎上,綜合考慮征稅對電子商務發展的沖擊以及消費者利益等因素,循序漸進,擇機逐步建立健全我國的電子商務稅制體系,具體政策建議如下:
(一)堅持“匹配、中性、簡化”原則,盡快完善我國電子商務稅收政策
1.建議重新修訂和完善解釋征繳稅收法規、司法解釋,充實有關電子商務及互聯網交易信息所適用的稅收條款,對進行電子商務交易的納稅義務人、納稅環節、納稅地點、課稅對象、納稅期限等稅制基本要素予以清晰界定,為電子商務稅收征管提供充足的法規依據。
2.稅種設置上堅持與現行稅制相匹配原則。在制定電子商務稅收政策時,應結合我國電子商務交易特點,在現行稅制基礎上充實有關稅收條款、加以調整完善,可以參照美國模式,不對電子商務開征新稅,研究現行稅種與電子商務交易的銜接,明確電子商務納稅人、稅率、課稅對象、期限等稅制要素,確保電子商務稅收征管有法可依。具體對電子商務征繳營業稅、增值稅等情況主要如下:①增值稅方面,可以考慮對離線銷售的有形商品按照《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征收17%增值稅,可以參考美國及歐盟等VAT(ValueAddedTax)體系做法,對個人消費者通過互聯網購買實物型商品或貨物并采取傳統運輸方式運送等情況的,適用于VAT增值稅征收;對于其他遠程交易形式如電話或郵政也適用系統處理;對來自第三國的商品,按照關稅等渠道實現電子商務征稅目的;對于通過電子商務渠道出口的商品實行零稅率;亦可參考二手商品交易、典當、質押、拍賣等交易行為的稅收政策,對電子商務銷售商品按照簡易程序開征增值稅。②營業稅方面,對在線銷售的電子產品按照無形資產轉讓開征5%的營業稅,大力鼓勵電子商務企業充分享受信息軟件企業、高新科技企業、技術服務企業等優惠稅收政策,同時,對于物流、支付、結算、設計、金融等電子商務新興服務領域按照現行稅收政策給予一定營業稅免繳優惠傾斜,降低電子商務整體營業稅稅率或稅額。③適時考慮“營改增”政策,擇機擴大增值稅進項稅額抵扣標準和范圍,全面實現增值稅徹底轉型,也即實施消費型增值稅,消除電子商務重復繳稅和稅負不均衡等問題。
3.堅持稅收中性、簡化原則。對電子商務征稅應避免妨礙電子商務發展,電子商務作為一種新興商貿形式,應比照其他商貿形式對其征稅,不能由于商務形式差異造成稅收歧視,同時,電子商務稅收政策不能被大型商戶、國企、地方政府等既得利益集團綁架,消除稅收博弈損害社會整體福利的行為。堅持簡化、簡便的征繳原則,制定電子商務稅收政策應充分考慮互聯網的技術特點,簡化并統一稅率稅種,簡化申報、繳納、稽核流程,降低征稅成本,可采用電子化申報、繳納、稽查等方式,以便于征繳管理。
(二)建立科學完備的電子商務稅收征繳機制,制定切實有效的電子商務稅收征管措施
1.針對“大數據時代”的電子商務動態化的企業形態和商貿活動,必須建立電子商務稅務登記制度和網絡稅務認證中心認證制度,固化電子商戶法定信息??梢髲氖码娮由虅盏钠髽I或個人向稅務機關進行申報,在網絡稅務認證中心進行登記注冊方可開展網絡交易,稅務登記號碼必須出現在其商業網頁上,以便稅務稽查、監控、比對申報信息,對于未通過網絡稅務中心認證的用戶實行網絡交易禁入。同時,可以依據電子商務平臺分類確定課稅對象,切實解決課稅對象在電子商務活動中數據流、虛擬化、海量信息等難題,從源頭上對課稅對象進行重新分類,便于稅務機關甄別課稅對象。
2.加強與支付平臺、運營服務商合作,開發專項征稅軟件實時監控電子商務交易情況。鑒于電子商務交易日均產生的海量信息,且大量沉淀于支付平臺、運營服務商之中,短期內難以單方面從人力、財力上保證電子記錄真實、可靠性,稅務機關應重視與電商交易平臺、第三方支付、銀行等合作,可以考慮與支付寶、銀聯等第三方建立接口,從而為電子商戶或在線平臺提供代扣代繳稅款依據,稅務機關應組織科技力量,繼續升級完善“金稅工程”,開發與電商平臺數據對接的稅收征管軟件,實現交易完成后自動開具電子稅票,電子稅票可由主管稅務機關鑒定后換取相應紙質發票,同時,從資金流、交易流等方面獲取電子商戶交易情況,增強稽查取證的有效性,從而嚴密有效地加強對電商涉稅活動的監管,解決電子商務稅收征繳的信息不對稱問題。
3.強化對大型電子商務網站等監督管理,建立電子商務網站、第三方支付平臺等商戶實時信息交換和監督協調機制,應要求電商或企業定期將電子商務銷售交易信息及時上報稅務部門及工商管理部門,并將所有開展電子商務的個體戶或商戶、企業統一納入工商注冊登記和稅務登記的范疇,消除稅收信息提供的盲區與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