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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TD7文獻標識碼:B 文章編號:1009-9166(2010)032(C)-0090-01
一、前言
礦山安全管理就是管理者對礦山安全生產進行計劃、組織、指揮、協調和控制的一系列活動。以保護礦工在礦山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保護國家和集體財產不受損失,提高礦山企業的生產效益,保障礦山建設的順利發展。也就是說,礦山安全管理是以礦山安全為目的,進行有關決策、計劃、組織和控制方面的活動,其基本任務是發現、分析預測和消除礦山生產過程中的各種危險,防止發生事故和職業病,避免各種損失,保障礦工的安全與健康,推動礦山企業生產的順利進行。安全管理是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保護國家財產不遭受意外損失而采取的綜合措施,是企業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因此,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對保證職工的安全和工作效率具有重大的實際意義。
二、礦山安全管理模式與手段
(一)管理模式
1、管理組織學模式。即,礦山安全組織要有合理的設置.安全機構職能應有科學的分工,做到安全管理體制擲凋高效,管理自主發展、安爭決策和事故預防決策的有效和高效。2、專業人員系統模式。即,遵循專業人格保證機制.通過發展學歷教育和設置安全工程師職稱系列的單列,對礦山安全專業人員進出要有具俸嚴格的任職要求;建立兼職安全管理人員網絡系統:礦山企業內部從上到下(班組),要設置全面系統、有效的安全管理組織網絡。3、相互協作模式。礦山安全管理的最終目的就是減少礦山災害的發生,降低礦山災害事故的危害。由于世界各國礦山存在的礦山災害是共同的,因此,只有進行廣泛的國際協作和多礦區、多礦種之間的相互聯系,才能更好地掌握礦山安全管理的有效模式及方法。
(二)管理手段
1、行政手段。行政手段是指國家(礦山)行政機關利用權力對礦山開采及礦山安全管理活動進行行政干預的措施,它包括規劃(計劃)、禁止、許可、申報、登記、限期治理、劃定管理區域等措施。實踐證明:行政手段能比較有效地對付礦山安全開采這一高度敏感的問題。2、法律手段。法律手段是使工人知道“必須怎樣做”,著重解決效力和公正問題,是強制性措施通過制定一系列禁止忭規范和限制性規范,相關的權利和義務,使其符合法律法規的法定要求。3、經濟手段。經濟手段著重解決“怎樣做更好”及效率問題。通過適當的經濟懲罰.可以促使各級采礦作業人員更好地履行自己的安全職責和自覺地遵守各項安全規章剮度,從而杜絕一切不應有的礦山災害事故的發生。4、安全教育手段。經驗和教訓告訴我們.礦山安全教育有一個潛移默化的過程.它同做人的思想工作一樣,既要堅持常抓不懈,又要內容生動,不拘一格,也就是說,既要警鐘長鳴,又要嗚之有方。鑒于此,礦山安全教育應注意:(1)安全教育的方法要因地制宜、靈活多樣;(2)安全教育既要講實效,叉要有新意;(3)安全教育要針對對象選擇學習內容;(4)發現事故苗頭或違章作業要及時進行安全教育和制止;(5)安全教育要常抓不懈;(6)安全教育要形式多樣,寓教于樂;(7)做安全思想工作要以理服人。
(三)礦山安全管理方法
管理方法――事故預防對策之技巧。礦山安全管理是一門科學,礦山安全管理方法是一種技術。礦山安全管理的方法得當,是保護礦山安全管理效能充分發揮的重要因素。1、安全系統工程法。在礦山生產過程中,導致礦山災害事故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所以,礦山安全管理必須從整個礦山系統的總體出發,研究人、社會、環境、技術、經濟等因素構成的礦山安全大協調系統,建立礦工生命保障、健康;礦山財產安全;礦山環保、信譽的目標管理體系。2、安全評價法。安全評價法也稱為危險評價或風險評價.是按照科學的程序和方法,對礦山系統中的危險因索、發生事故的可能性及損失與傷害程度進行調查研究與分析,并以既定的指數、等級或概率值做出表示,再針對存在的問題,根據當前科學技術水平和經濟條件,提出有效的安全措施,以便消除危險或將危險降低到最小的程度。3、安全目標法。礦山安全目標管理的基本方法是,根據當前礦山企業所面臨的形勢和社會需要,由上級制定出一定時期(通常是一年或一季)礦山安全管理所要達到的總目標,然后將安全目標分解落實到下級各部門或個人,要求下級各部門或個人根據上級制定的安全目標和保障措施,來制定自己的安全目標和保障措施,并將其付諸實施;然后,再對目標的完成情況進行評價和考核,作為進一步搞好礦山安全目標管理的依據。由此可見,礦山安全目標管理是一種重視人、激勵人、能充分調動人的主觀能動性的動態管理方法,其最終目的是實現礦山安全的整體優化,即使礦山生產達到最佳的整體安全運行效應。
結語:搞好礦山安全管理,有助于改進礦山企業的管理,最終實現全面提高礦山企業生產的經濟效益。礦山安全管理是礦山企業管理的一部分,二者密切聯系。互相影響,互相促進。礦山安全管理對礦山企業的生產、技術、設備和人事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從而推動礦山企業管理的改善和全面工作的進步。而礦山企業管理的改善和全面工作的進步反過來叉為改進礦山安全管理創造了條件,促進礦山安全管理水平不斷得到提高。
作者單位:山西焦煤汾西礦業集團公司河東礦
參考文獻:
[1]周利華.現代礦山企業的安全管理,2001.
關鍵詞:礦山;安全生產;管理
中圖分類號:TD8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引言
近年來,隨著礦產資源在開發強度上的加大,以及開采水平有限,從而導致了礦山事故的不斷發生,給礦山的安全生產帶來了隱患。因此,分析我國礦山安全生產的現狀,加強礦山生產方面的各項安全管理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1 當前礦山生產的安全現狀
根據中國國土資源部的統計,在2008、2010、2011年百萬噸煤礦死亡率分別為1.128、0.892、0.564。從數據上看,死亡率有下降趨勢,但這些和發達國家相比較,死亡率仍然很高。我國礦山事故多發,頻率高,傷亡數量很大,每年發生的重大特大事故有緩慢上升的趨勢。
2 礦山安全事故的原因及問題分析
2.1 法規體系不健全
礦山安全立法工作雖然已經頒布10年多,對礦山安全生產工作起到了非常重要的指導作用,但一直未能形成完整的法規體系,主要是因為缺乏系統性。隨著改革的深入和經濟的發展,《礦山安全法》等一些法規、標準等已不能完全適應礦山安全形勢的需要,特別是一些礦山安全技術標準和規程,亟需修訂、完善。尤其對個體或集體中小型礦山數量眾多的格局,使安全生產的監管對象多元化,監管的難度很大。
2.2 采礦系統不完善
一個完整的礦床開拓系統應該包括運輸、通風、壓氣、供風和供水等, 以便在礦床中進行采準、切割和回采工作。每個礦山都應該為實現自己的開采目的、確保安全生產建立合適的開拓及相關系統,并應在系統形成后方可投入生產, 生產中亦應隨時保持其正常的運轉。然而,有為數不少的小型礦山,開拓相關系統,特別是通風、排水、避災逃生等維持礦山安全生產的主系統尚未形成即邊建設邊生產,或投產后不重視相關系統的使用及維護,留下了極大的安全隱患。由于通風系統不能正常運行而發生的中毒窒息事故時有耳聞,排水能力的不足常造成淹井等事故的發生, 逃生系統的缺陷更是使得事故發生時井下人員無處逃生,使得事故時有發生。
2.3 采礦作業復雜
采礦是一個復雜的過程, 生產環節多, 井下作業場所狹窄, 環境陰暗潮濕, 勞動條件很差。不同的礦山往往有不同的地質條件和不同的礦床潛存情況, 伴隨著不同的災害隱患,作業場所又不斷移動和變化,稍有不慎或處理不當,就有可能發生冒頂、片幫、滑坡、透水。露天礦山也存在著很多相似的地方,例如,石灰石、建筑碎石的開采長期以來習慣于一面坡式開采。礦山生產的對象是礦產資源,無論地下開采的礦山還是露天開采的礦山,由于礦床類型和性質不同,地質環境千差萬別,開采技術條件千變萬化,無一固定的開采模式,礦山生產的每個環節都有發生安全事故的可能性, 隨著客觀條件的變化,在生產過程中會不斷出現新情況,新的不安全因素。
3. 整改對策和措施
鑒于以上安全問題分析,必須要從根本上采取有效措施抓好安全生產的每一個細節,認真貫徹落實中央政府提出的《金屬礦山安全規程》,防止事故的發生。
3.1 完善安全生產法規
為全面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修訂《礦山安全法》的起草與《安全生產法》的配套規章,如礦山建設項目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規定、安全生產法實施條例、小采石場安全規程、金屬與非金屬礦山安全規程、礦山安全生產經費和使用規定、尾礦庫安全管理規定、礦山事故應急預案規定等。
3.2 規范礦山技術管理,保障安全生產
礦山是高危險性的生產行業,存在地質災害、爆炸、透水、塌方、墜落、中毒、觸電、火災等安全隱患。為避免事故發生,礦山企業必須建立規范的安全技術管理體系,也應自覺按相關規程及技術標準要求,建設并完善礦井的安全生產系統,確保在緊急狀態下的正常有效使用。以危險源控制為主線,以現場安全建設為重點,以過程監管為保障,以安全教育和文化為基礎,建立起環環相扣的礦山安全管理系統。
3.3 加強安全培訓和教育
企業應當重視并加強職工崗前培訓、崗位培訓等常規性教育機制,實行安全準入制度,要求全員必須持證上崗,未經過培訓的人員堅決不得上崗,從而使職工能夠加強安全意識、提高操作技能、熟悉避災救護知識、掌握事故預防措施和處理方法。企業應嚴格把關專業人才配備標準,重要操作崗位必須對持有專項證書后的人方可上崗。
3.4 強化并完善安全監管機制
根據《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規,結合企業機構設置和人員組成情況,建立健全分工明確、獎罰分明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度,使全體員工依照有關法律原則承擔相應權責。比如,制定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措施,把安全績效作為績考核的重要組成部分;完善安全責任追究機制,對違背職守、釀成后果的行為予以嚴懲。此外,編制應急管理預案,加大制度執行力度,加大作業現場檢查頻率,提升班組現場處理事故能力。重點做到:(1)強化危險源控制。切實抓好尾礦庫、爆炸物品與危險化學品、井下重點區段、礦山提升設備、通風防塵、采場頂邊幫、作業現場交接班和工程質量的監管。(2)積極開展隱患檢查整改。
4. 礦山地質災害的防治措施
4.1 崩塌防治對策
在防治崩塌措施中, 必須遵循標本兼治、分清主次、綜合治理、生物措施與工程措施相結合、治理危巖與保護自然生態環境相結合的原則。通常的措施有: 修筑攔擋建筑物、進行支撐與坡面防護、錨固、灌漿加固、疏干岸坡與排水防滲、軟基加固、削坡、清除危巖、加固山坡和路塹邊坡及線路繞避等。
4.2 滑坡防治對策
主要防治措施有防御避讓、護坡護岸、削坡卸載、排水防滲、排引地下水、攔擋抗滑、固結加固和生物工程等。
4.3 泥石流防治對策
在泥石流治理方面, 主要采取工程防御體系、生物水保防御體系、管理防護體系、社會管理體系和預測預報體系等綜合防御體系。通常采用的防治對策為: 修筑攔沙壩、固床壩、儲淤場、支擋工程、截洪工程等, 清理河道, 保證泄洪暢通, 減少泥石流的物源, 控制泥石流的固體物質和雨洪徑流, 削弱泥石流的流量、下泄量和能量。
4.4 地面塌陷防治對策
大同市地面塌陷較為嚴重, 主要原因是煤礦地下開采所致。其防治對策主要有嚴禁“三下采煤”、合理留設保安煤柱、治理采空區、密閉采空區等。
4.5 地裂縫防治對策
根據構造地裂縫特點在每項工程或建筑施工以前, 必須編制建設用地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報告, 認真勘察建筑場地,準確確定其位置、產狀、活動性及其影響寬度, 對主裂縫實行避讓原則,特別是那些永久性建筑更需嚴格限制橫跨主地裂縫建設。
4.6 地面沉降防治對策
控制及治理地面沉降主要措施是限制、壓縮地下水開采量, 根據地面沉降嚴重程度、水資源供需情況確定控沉目標,使地下水開采量控制在允許的范圍之內。
5 結語
安全生產責任重于泰山,必須抓好礦山安全生產中的每一個環節工作,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礦山管理人員應不斷加強安全管理技術方面的學習和研究,并應用到現場管理中去,杜絕安全隱患,確保安全生產,使礦山的安全更趨現代化,從而保證我國礦山工作人員的安全。
參考文獻
[1]吳寶.當前礦山的安全現狀分析與安全管理[J].中國科技信息 2013
1、控制死亡事故發生,減少受傷事故。
2、安全生產責任體系不斷完善,安全監管法治化水平明顯提高,規范執法、嚴格執法、閉環執法、公開執法、文明執法得到全面加強。
3、全面推進“三項監管”,非煤礦山風險等級管控、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性工作機制逐步完善。
4、非煤礦山規模化、機械化、標準化建設、安全技術管理水平不斷提高,企業安全保障能力明顯增強。
(一)進一步推進非煤礦山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體系建設。
1.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安全生產責任體系建設的要求,落實好非煤礦山安全監管職責,全面落實非煤礦山安全監管“五級五覆蓋”工作要求。
2.按照縣、鄉(鎮)兩級非煤礦山安全監管權力和責任,明確并落實縣級有關部門非煤礦山監管責任界線,消除監管盲區和制度漏洞,強化日常監管。年內組織一次非煤礦山監管人員進行業務技能和監管培訓。
3.強力推動非煤礦山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非煤礦山企業“五落實五到位”規定。完善和落實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健全安全管理機構,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加大安全投入,足額提取和使用安全費用,按照規定繳存風險抵押金和為員工購買工傷保險;強化生產技術和專業安全管理,加強現場安全管理;督促企業落實《金屬非金屬礦山黨政領導、管理部門安全管理責任清單》和《金屬非金屬礦山重點崗位安全操作責任清單》。
(二)加強安全監管執法機制建設。
1.完善安全監管執法工作機制,加強執法監督考核,做到規范執法、嚴格執法、閉環執法、公開執法、文明執法。
2.推動非煤礦山安全檢查執法規范化建設,嚴格執法程序,細化執法內容,量化執法標準,統一執法文書,實現精準高效執法。
3.完善安全風險分級監管方式,根據礦山風險等級制定執法計劃,實行差異化、動態化、精準化監管;推行非煤礦山安全風險和安全隱患公告制度,建立風險等級管控、隱患排查治理的雙重預防性工作機制。
4.完善非煤礦山技術服務建設,提升技術支撐水平。
5.完善微信助力監管方式,繼續擴大微信發送對象覆蓋面,強化微信回應互動和分類精準推送功能,發揮微信的預防預警和事故警示作用。
(三)扎實開展隱患排查治理。
1.推動非煤礦山企業建立隱患排查治理自查、自報、自改預防性工作機制,逐級建立完善從主要負責人到從業人員的隱患排查治理責任制和隱患整改不落實追責制度。
2.強化露天礦山自上而下分臺階(分層)開采方式監管,加強邊坡、機械挖掘、鏟裝作業管理。
3.加強停產停建礦山安全管理,抓好復產復工礦山安全隱患治理和檢查工作。
(四)著力提升礦山本質安全水平。
1.嚴格非煤礦山安全準入條件,嚴格執行主要礦產礦山最低開采規模標準,嚴把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安全部分和安全設施設計審查關,加強礦山安全設施竣工驗收監督核查和安全生產許可工作。
2.全面落實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考核合格、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和從業人員先培訓后上崗制度,督促企業建立完善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加強工人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訓,搞好新訓和復訓工作,做到教育培訓全覆蓋,不留死角。
3.積極推廣安全先進適用技術,淘汰落后工藝、設備和技術。
4.企業建立符合自身特點的安全生產標準化活動模式。礦山企業要制定實施方案、工作目標,實行全員全崗位培訓教育,建立企業內部考評獎懲制度,建立安全生產標準化活動檔案。縣、鄉鎮要建立安全生產標準化活動評審機制,要確立標準化活動的總體思路和工作目標,明確責任部門,成立推進組織,組織開展標準化礦山現場會,督促轄區內企業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活動。
5.加強礦山技術基礎管理,委托專業技術機構提供服務。及時繪制反映礦山現狀的實測圖紙,年內組織開展一次礦山技術基礎管理專項執法檢查。
1.加強重點區域、重點企業安全監管。對重點監管的非煤礦山企業,要進行重點監控、重點檢查。
2.組織非煤礦山專家對礦山企業進行會診執法檢查,重點對技術力量建設、開采方案的制定落實差等違法違規開采行為進行專項執法檢查。
關鍵詞:露天礦場;作業環境;安全管理
一、露天礦山作業環境特點及其安全隱患
所謂作業環境是指影響工作人員的健康情況、工作條件和機器設備正常運轉的所有自然因素和人為因素的總和。具體到露天礦山作業環境,其安全隱患主要包括礦山作業生產引起的粉塵、有害氣體等物質、開采引起的地質災害及生產技術引起的安全事故等。
1.邊坡穩定性引起的安全隱患
由于露天礦山開采的特殊性,往往在開采挖掘后會形成具有一定高度的邊坡。這些邊坡的高度一般為100~300m,有的大型露天礦山甚至能夠達到800m以上[1]。邊坡越高,邊坡上下部分的巖層地質差異也就越大,由于缺少周圍巖石圍壓的作用,其穩定性將大幅度降低。與此同時較高的邊坡使得在空氣中的巖層增多,這些的巖層在風吹日曬雨淋和打孔爆破作業影響下變得疏松,很容易發生滑坡坍塌安全事故。此外,很多露天礦山對于邊坡的管理技術水平較低,為了獲取更大的經濟效益而采取超負荷挖采作業甚至進行底部掏空挖采作業,這進一步加劇了邊坡出現滑坡坍塌安全事故的可能性。
2.有害物質和噪聲的影響
露天礦山在生產中不可避免地會產生大量的有害物質,主要包括爆破作業產生的一氧化碳、二氧化硫等有害氣體及作業過程中產生的大量粉塵和噪音。雖然這些有害物質和噪音對機器設備正常工作的影響并不大,但是對現場作業人員產生了嚴重的影響。這些有害物質和噪音嚴重危害作業人員的身心健康,違反了以人為本的企業文化理念,降低礦山開采的作業效率。
3.爆破作業引起的安全隱患
在露天礦山的開采過程中會經常進行爆破作業,爆破作業所產生的巨大能量引起巖石坍塌飛濺,對周圍工作人員的人身安全形成巨大威脅。倘若出現瞎炮的情況,更是對作業人員的操作能力和心理素質提出了更大的挑戰。而落后的爆破作業方式也增加了爆破次數,爆破后產生較高的巖石大塊率,增大了二次爆破幾率。此外炸藥在存儲、運輸和爆破點火過程中都可能由于安全意識欠缺或者操作不當而引發嚴重的安全事故。
4.生產設備引起的安全隱患
礦場作業的現場都具備大量的大型機械設備,如輸送機、破碎機等,缺少安全措施或者工作人員操作不當、人為疏忽等情況下都極可能發生機械事故。現場所用的高壓電纜破損老化、電氣設備出現故障意外和雷雨天氣也都容易引發觸電事故。此外,露天礦場現場作業車輛管理不當,人礦混載,駕駛員疲勞駕駛、酒后駕駛等也會引起車輛傷害事故。
5.高處作業及墜物引起的安全隱患
露天礦場作業的特點決定了其會在高處進行采裝和排土作業,操作錯誤、生產管理不當就極易引起高處墜落傷害事故,巖土堆放過高、未及時清理邊坡浮土引起巖石滾落造成傷害。排土過程中缺少必要的安全堤、指揮人員指揮不當等也可能引起卸料時車輛墜落。
二、我國目前露天礦山安全管理存在的不足
1.老員工缺少理論知識,新員工缺少現場經驗
一些從事安全生產管理的老員工處理過很多礦場安全事故,具備豐富的現場經驗。但是這些老員工文化程度較低,對露天礦山的安全管理知識沒有進行過系統的學習,安全管理方法還停留在傳統的經驗教訓上。在面對新出現的安全問題時并不能提出高效率的解決方案,缺乏超前意識、沒有發展理念,不適合發展中的現代安全技術管理要求。而剛進入工作崗位的新員工雖然具備了充足的知識理論體系,但在面對具體的安全隱患時缺少經驗指導,不能將理論知識成熟地運用到實際的現場條件中去。
2.對安全管理的重視程度不夠
由于安全管理工作并不能直接明顯地給礦場帶來經濟效益,因此不少企業都對礦山的安全管理工作不夠重視。在人員安排上,從事安全管理的工作人員往往并不具備相應的安全管理知識,工作的內容也僅僅局限于日常的常規安全注意事項,并沒有實現礦山安全專業化的管理。同時露天礦山的作業強度大、工作環境差,作業人員流動頻繁,且很多企業缺少對員工進行安全方面的知識培訓和演習,現場工作人員的紀律性差、盲目冒險作業,安全生產意識及防范意識都有待提高。
3.開采技術落后引起生產環節安全隱患多
國內很多露天礦山都是小規模地進行生產,缺少整體的生產規劃,并且普遍采用傳統的火雷管引爆、淺眼括壺爆破、人工手持式鑿巖機穿孔作業方式進行生產。這種生產方式不符合自上而下進行臺階式安全生產方式的要求,增大了打眼、裝藥放炮、浮石清理作業人員的危險性。此外,落后的工藝技術造成爆破作業次數增加,爆破效率降低,爆破后高比例的大塊礦石使得二次爆破頻繁且形成罩巖、空洞等安全事故隱患,極易發生滑坡坍塌、高處墜物等安全事故。
4.安全監督管理乏力、整改落實不到位
露天礦山點多面廣,所在地處于交通不便的偏遠山區,監管工作人員無法深入每一個露天礦山現場的生產一線,且現場安全基礎條件差、發生事故救援不便。同時當地安全監管人員缺少專業的露天礦山安全管理知識,不能正確識別礦山現場的每一個細微安全隱患,無法對安全隱患做出正確的處理決策,導致對礦山現場的安全監督管理乏力。在發現安全隱患后監管人員也沒有做到及時地對相應企業進行回訪,而礦山現場安全意識的不足也致使對安全隱患整改落實不到位。
三、露天礦山安全管理措施
1.加強安全投入,確保安全生產
作為安全生產的最基本保障,安全投入必須根據礦山實際情況,切實滿足礦山實際安全生產的需要,有計劃地進行安全設備的資金投入,確保露天礦山的每一個生產環節都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及發生安全事故后具備足夠的應急救助能力。企業在財務預算時應在正本中列支相應的安全生產資金,并加強企業內部的監督管理,確保安全生產資金全部用于礦山安全相關項目。此外,國家和當地監管部門應加強對露天礦山安全設備投入和技術改造的扶持力度,構建社會保障機制系統,將露天礦山安全投入落實到實處。
2.對礦山職工進行安全生產培訓
絕大多數礦山安全事故都是由于人為因素引起的,因此增強作業人員的安全意識能夠有效避免許多礦山安全生產隱患。對于礦山職工進行安全生產培訓,一方面能夠增加經驗豐富老員工的安全理論知識,構建安全生產系統知識,同時也能加強新老員工之間的溝通,向新職員傳授生產中的安全經驗和教訓。而安全生產培訓的內容既可以是露天礦山安全生產理論知識,也可以是諸如瓦斯監測、礦車操作、緊急情況救助措施等典型問題。此外,在安全培訓技術后可以對培訓人員進行安全職業技能考核,并建立獎懲分明的激勵制度,增強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在根本上減少甚至杜絕安全事故隱患。
3.利用科技創新解決安全生產技術難題
目前我國的露天礦山開采技術普遍存在著技術水平低、安全措施不到位的問題,這嚴重制約了我國露天礦山的發展且帶來了嚴重的安全隱患。礦山企業應當吸收國內外的先進開采技術,加大生產技術的科研投入力度,利用先進的生產技術來改善礦山的安全生產條件。此外,國家和當地相關部門應當從資金和政策方面對露天礦山的生產技術研究進行扶持和引導,充分調動企業、科研院所的科研力量來進行生產技術難題攻關。
四、總結
作為一個資源大國,我國的露天礦山資源非常豐富,礦山生產的安全問題影響到整個社會的和諧穩定。露天礦山作業的特殊性導致了在生產過程中存在著邊坡滑坡坍塌、粉塵污染、高處墜物等安全事故隱患,針對露天礦山作業環境進行有效的安全管理非常有必要。對露天礦山的安全管理不僅需要增加企業員工的安全生產意識,更需要從生產技術上根治安全生產事故隱患,再配合國家和地方監督扶持,將生產過程中的危險性降低到最小,確保露天礦山安全高效生產。
參考文獻:
[1]曾夢陽.礦山作業環境與安全管理[J].科技風,2013,1:266
一、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存在的主要問題
目前,在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有以下六個方面:
1、法規建設滯后。我國的《安全生產法》于2002年6月頒布,同年11月1日實施;《礦山安全法》于1992年11月頒布,1993年5月1日實施;《礦山安全法實施條例》于1996年頒布、實施。雖然礦山安全立法工作啟動較早,已經頒布10多年,對礦山安全生產工作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一直未能形成完整的法規體系,缺乏系統性。隨著改革的深化和經濟的發展,《礦山安全法》等一些法規、標準已不能適應形勢的需要,特別是一些礦山安全技術標準和規程,亟需修訂和補充。
2、監管體制不健全。為協調經濟與社會的共同發展,在市場經濟發達的國家,普遍對職業安全健康工作實施了非常嚴格的管理,安全監督管理力量普遍很強。而我國安全生產監察機構變動頻繁,工作連續性差,目前尚未形成完善的監管體制。另一方面,專職從事非煤礦山安全監管的人員非常少。一些縣級安全監管部門,甚至基本的交通工具都沒有,電話費都無法保障,現場檢查執法非常困難,監管力量薄弱。
3、企業管理水平不高。(1)絕大多數小礦山企業的生產規模小,集約化程度低,經濟效益差;(2)設計不正規,采礦工藝落后;(3)裝備水平低,采用手工和半手工作業,本質安全化程度低;(4)內部管理工作薄弱,管理制度不健全,缺乏管理機構和人員;(5)業主素質普遍較低。小礦主對國家法律、法規、礦山安全生產知識普遍了解不多,自身素質較差,在礦山建設、生產過程中,為追求最高利潤,不顧礦工生死,盡可能減少投入,導致礦山不具備基本的安全條件。
4、中介機構不成熟。中介機構在職業安全與健康事務中,充分利用其中立、客觀的特點,扮演中間人的角色,負責絕大部分技術性強的認證、評估、檢測、鑒定工作,為企業提供技術指導和服務、咨詢和培訓。在我國,安全中介機構尚處于起步階段,市場發育還不成熟,有關法規還不健全,缺乏約束力,中介機構的技術水平、服務質量遠未達到要求,短時間內還不能適應安全工作的實際需要。
5、安全培訓亟待加強。職業安全技術培訓在保護從業人員免遭意外事故和職業病的傷害中,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目前,我國礦山從業人員,特別是小礦山的從業人員主要以農民工為主,他們文化素質明顯偏低,安全意識低、安全生產工作技能差、自我保護能力弱,就是礦長、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持證率也較低,先上崗后取證的現象比較普遍,目前安全生產培訓無論工作機構數量,還是培訓質量都很難保障工作需要。
6、工傷保險與事故預防脫節。我國目前還沒有建立起與工傷風險相對應的費率機制。各地制定的費率檔次少而粗,致使低風險的企業缺乏參加工傷保險統籌的積極性,而高風險的企業并沒有因為參加工傷保險而激發事故預防的積極性。
由于非煤礦山存在這些問題,本質安全程度低,多年來傷亡事故一直處于多發狀況。據2001~2005年統計分析,全國非煤礦山安全事故在各類事故中位于道路交通、鐵路交通、煤礦、火災之后,居第五位,在工礦事故中僅次于煤礦居第二位。
二、通過申辦安全生產許可證,大力加強安全生產監管
為進一步搞好非煤礦山安全生產,當前應以非煤礦山安全生產許可證申辦工作為載體,積極協同有關部門強化礦山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提高礦山開采技術含量,淘汰技術落后、設備陳舊、事故隱患嚴重、沒有整改能力、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條件差的小礦山,使礦山企業朝規模化、規范化、管理有序的方向發展。具體應著重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強領導,協同監管。把加強非煤礦山安全生產許可證申辦工作作為改善礦山安全生產條件、確保礦山平安的主要載體,充分發揮部門職能作用,從多方面著力加強對礦山整治和申辦安全生產許可證工作的領導。一是建立申辦安全生產許可證領導機構。在省、市兩級成立礦山安全專項整治暨申辦安全生產許可證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加強對申辦工作的領導。二是制定申辦安全生產許可證工作方案。以省政府的名義下發《全省礦山安全整治工作方案》,同時,積極協同國土資源廳、公安局聯合向礦山企業發出做好礦山安全生產工作和安全整治的通知。三是召開有關部門礦山安全整治和申辦安全生產許可證聯席會,分析解決整治工作中出現的問題,進一步落實有關部門的責任。四是全力以赴。省、市安監局作為礦山生產許可證主管部門,應經常召開礦山申請辦證工作分析會,研究解決出現的問題,推進辦證工作順利開展。
2、加強宣傳,堵疏結合抓發動。一是營造宣傳氛圍,讓業主明白申辦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召開消除事故隱患、規范開采現場會、礦山申辦安全生產許可證告知會、礦山安全整治暨申辦安全生產許可證動員會、礦山企業限期整改和申辦安全生產許可證督辦會等會議,培育典型,示范帶動,逐步調動礦山企業主辦證的積極性。二是加大巡查力度,堅決查處違法行為。在省、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由安監局牽頭組織有關部門加大對礦山的巡查,開展聯合執法,查處礦山企業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嚴防已關閉和無證開采礦山“死灰復燃”,并采取集中聯合整治和各有關部門依據自己職責開展經常性監督檢查的辦法,督促礦山企業全面排查整改事故隱患。三是抓住關鍵環節,促使礦山企業按要求進行整改。緊緊抓住礦山爆破作業火工材料供給這個“關鍵”不放,暫停對礦山企業火工材料供應,消除礦山業主僥幸心理和等待觀望思想,再根據全省安全生產許可證申辦進度,對不積極進行整改、不自覺申辦礦山安全許可證的礦山企業停止火工材料供應,限期整改,促使企業加快辦證步伐。
3、推廣先進技術,聯合抓技改。從實現機械化入手,從根本上提升礦山安全生產水平,解決礦山企業安全事故多發的安全問題。實行規模化生產,走中深孔爆破、機械化開采的路子。一方面有關部門通力協作,多渠道籌集資金幫助礦山企業聯合改造。另一方面,采取聯合行動,加大打擊力度,關閉和淘汰不具備基本安全生產條件的小礦山。此外,針對礦山企業自己爆破存在許多安全隱患的問題,積極鼓勵有條件的單位和個人組建爆破服務公司從事專業爆破作業,建設規范化民爆儲存倉庫,購置民爆器材安全運輸專用車輛,組織專業爆破隊伍,配備必要的安全設施。所有礦山企業可不再直接進行爆破作業,統一由爆破公司負責。
4、嚴把申辦關,著力抓好申辦工作。根據國家安監局《非煤礦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中的規定,要求申辦企業要實現“五個百分百”(即員工保險、安全設計、設備檢測、企業法人、礦長、安全管理員持證上崗、安全評價達百分百)。要求各礦山企業除配備持證上崗的特種作業人員外,還必須配備或者聘用專職的礦山工程技術員,對礦山開采作業進行技術指導,從而有效地保障礦山按規范開采。安監局人員經常深入礦山指導企業做好申辦的軟件和硬件,幫助企業聯系中介機構進行安全設計、安全評價、安全培訓等,對危險性較大的礦用起重、運輸、提升、排水等機械設備進行檢測,督促企業依法為從業人員辦理工傷保險,使礦山企業具備申辦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件,保證申辦的質量和進度。同時,嚴格把好資料和現場審核關,逐條對照礦山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條件,按新的管理要求,修訂申請單位的有關規章制度和操作規范,為申辦“礦山安全生產許可證”創造條件。
《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的實施,對把好高危行業安全條件準入關,預防非煤礦山重大事故的發生起到了積極的作用。但由于《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一頒布就實施,留給礦山企業進行準備的時間有限,加上目前具體的實施細則尚未出臺,給發證工作帶來一定的難度。而且,礦山安全評價是在特定時間內開展的工作,只能代表評價時礦山的狀態,而礦山生產是動態的,每次爆破以后都有可能形成危石和險石,產生新的危險隱患。還有,礦產資源是一種不可再生的資源,《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對礦山安全許可沒有涉及到礦山的規模、布局等要求,如何與礦產資源開發協調,這又是一個問題。
一、進一步深化礦山企業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緊緊把握礦山開采動態變化快、作業環境差、勞動強度大的特點,繼續深化礦山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切實抓好企業自查、鎮(街道)檢查和市局檢查的各項工作。督促企業認真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建立健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及記錄臺帳,及時、自主網上填報隱患排查信息,努力實現礦山企業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常態化。力爭礦山企業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信息月度錄入率達100%,季度統計報表報送率達100%,重大事故隱患按期治理率100%,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質量有明顯的提高。舉辦一期礦山企業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培訓班。
二、推進礦山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創建工作
貫徹落實《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標準化規范》要求,全面推進礦山安全標準化建設,力爭全部取證礦山企業達到四級以上標準化水平,其中一家達到三級標準化。
(一)加大安全標準化教育培訓力度。上半年組織創建標準化礦山參加市的礦山安全標準化宣貫會議,向標準化創建企業宣傳礦山安全標準化的考評標準和辦法,申報程序和要求等。
(二)采用礦山企業自評和中介機構輔導相結合方式,逐步建立和完善礦山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的服務支撐體系。
(三)實行達標企業“回頭看”,加強對已達標企業的安全管理,開展對達標企業標準化運行情況的檢查,規范企業安全管理工作,夯實安全生產基礎。
三、加強執法監督,查處違法行為
(一)按照《市礦山企業證后安全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制訂執法計劃,全年監督檢查不少于40家次,規范監督檢查行為,提高監督檢查質量,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
(二)建立礦山安全監督管理市級部門聯席會議制度,聯合市國土資源局、市公安局制訂出臺《關于進一步規范礦山企業開采行為的通知》,加強與相關部門的信息溝通和協調,配合有關部門打擊無證開采、越界開采和以探礦名義實施采礦等違法行為。
(三)按“四不放過”原則,嚴肅查處各類礦山生產安全事故。
四、進一步加大礦山企業安全教育培訓力度。
(一)組織開展全市礦長(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安全資格證書培訓會議。宣傳貫徹《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精神進一步加強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工作的實施意見》和有關政策法規、標準規范。
(二)組織開展有關鎮、街道礦山安全監管人員業務培訓,提高礦山安全監管干部依法行政及安全管理能力水平。
五、進一步完善礦山應急救援體系建設。
1、貫徹《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督促企業及時修訂完善礦山企業應急預案,認真組織評審,及時備案。
2、做好應急救援工作,督促礦山企業建立由專職或兼職人員組成的事故應急救援組織,配備必要的救援器材和設備,開展應急預案演練工作。
六、進一步提高礦山安全生產保障能力。
關鍵詞:非煤礦山;安全管理;問題;對策
中圖分類號:X70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引言
作為我國一個特殊的資源開采行業,非煤礦山企業大多由于在規模以及開采手段上都存在著一定的不足,尤其是在開采中的安全管理上更是存在諸多的問題,這就導致了非煤礦山開采的安全隱患增加。因此,對非煤礦山進行安全管理,是促進我國非煤礦山開采企業不斷發展的必由之路。
1、安全管理在非煤開采企業的重要性
1.1企業競爭的推動力
在非煤開采企業的發展中,安全管理是體現企業競爭力的一個重要綜合性指標,尤其是在采礦技術、安全管理環節中,更要注重從細節上強化安全管理的方法,只有保證采礦每一個環節的安全性,才能更好的針對現場的開采和運輸的工作特點,并在具體的操作中通過嚴格的設備管理和安全意識,做好及時的宣傳和具體的安全監管,做到不出任何事故,提升企業的整體競爭能力。
1.2減少安全事故的需要
在非煤開采企業的安全管理中,既可以加強搶修技術的提升,對現場維修的各種綜合要素進行全面的衡量,同時全面加強搶修作業者的安全防范意識,進行各方面的安全技能培訓,形成警鐘長鳴的形式,從規范化的管理中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從細節處掌握好非煤開采現場安全管理辦法,能降低安全事故的發生,并規范各項搶修措施,養成更好的安全管理習慣。
2、非煤礦山安全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2.1非煤礦山企業安全管理各項基礎比較薄弱
很多地區的非煤礦山,尤其是中西部地區的非煤礦山企業,還存在著僅依靠資源發展而不是依靠技術推動工藝改進的問題,這些企業因為規模小、技術力量差、安全管理意識不到位、缺乏相應的專業安全管理人員、安全投入少,導致安全生產的各項基礎都比較薄弱,造成很多安全隱患,導致安全事故頻繁發生。
2.2非煤礦山的生產秩序需要得到鞏固加強
隨著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社會各界對各種礦品的需要也越來越強烈,很多不法分子和不法企業在利益驅動下破壞正常的生產秩序,盜采、濫采現象屢禁不止,他們往往不重視安全管理,導致事故常有發生。
2.3非煤礦山企業不能嚴格執行“三同時”制度
礦山企業必須將建設項目的安全設施和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但是很多非煤礦山都是從小規模的個體開采發展起來,礦區缺乏統一規劃,大部分礦山都是沒有設計建設,實質上沒有經過“三同時”就投入了使用,因此,安全生產存在不少先天不足,欠賬多的問題,如井口選址不合理,安全出口不符合規定;通風系統不完善,有效風量率低;防洪能力差,排水、防洪設施不全;井巷超高超寬,礦柱留設不規范;運輸提升系統、供電系統、照明系統的安全設施不完善;工業場地和生活區布置不合理,設施簡陋;排土場、廢石場選址不當、設施不全,造成下游耕地農田毀壞、小溪河道淤積等等。
2.4非煤礦山從業人員安全意識淡薄,素質有待提高
礦山是個高危行業,多位于崇山峻嶺之中,地處偏僻,遠離城鎮,交通不便,生產生活條件惡劣,很難吸納到專業人才。從事礦山生產的主要是農民工,他們文化素質低,安全意識淡薄、對安全隱患的發現意識不強。小型礦山的管理者也大多是農民工,他們當中大多數沒有專業知識,既看不懂設計圖紙,又不懂得收集礦山必不可少的各類技術參數進行綜合分析,來指導礦山安全生產,更談不上在開采、安全技術、設備上進行推先推新。在管理中,使用土辦法,全憑個人經驗。遇到問題只知道表面現象,難以看到本質。各類指導生產的圖紙缺乏,施工和開采偏離設計的現象普遍,與現代化安全管理有相當距離。
2.5 對非煤礦山的安全監督管理亟需加強
近幾年來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對非煤礦山安全事故加強控制,而一些地區的安監部門對非煤礦山的監管并沒有投入足夠的重視,很多監管流于形式,導致監管缺位。這主要表現在專業人員缺乏,經費和專業裝備不足,使得監管工作難以有效開展,影響了安全監管工作的質量和效率。
3、加強非煤礦山安全管理的對策
3.1重視專業化的安全管理網絡建設
安全部門或相應的安全管理機構應協調各級去實施安全計劃。其主要職責是建議各級管理層一些安全與健康的守則、條件及標準。安全部門應包括以下職責:作為安全咨詢中心及內部安全顧問,計劃及制訂安全計劃,建議有關的安全與健康事項給最高管理層及各級管理層,協調安全計劃的實施,監察安全計劃的實施,跟進安全事項的糾正行動及檢核安全措施的有效性,負責組織員工安全教育培訓。非煤礦山安全網絡其組成人員包括:礦長、副礦長、班組長及班組安全員,他們是礦山企業安全化生產最前沿的組織者和監督者。既要帶領大家科學開采、遵章作業,完成生產任務,還要肩負安全管理的重任。這就要求他們樹立安全化生產的管理理念,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 按照預先制定的安全規程進行作業,及時發現隱患,排除險情,把事故消滅于萌芽狀態,就可以降低事故發生率,甚至實現零事故。
3.2重視礦山開采一線職工的全局性安全生產理念建設
一線職工是安全化生產的主體,既是安全生產的參與者,又是實施者。在對他們進行安全生產培訓的同時,還必須進行全局性安全生產理念教育即以每個人的安全作業,形成班組的安全生產,班組的安全生產促成企業的安全化生產,進而產生持續的經濟效益。讓每個人都懂得自己的安全生產就是企業的經濟效益,企業的經濟效益就是實現個人利益和幸福家庭的保障 這樣就會把一線職工由安全生產的被動參與者變成主動實施者,由要我安全變為我要安全,實現企業的安全化生產和可持續發展。
3.3內部制度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建設
為達到安全管理制度的最終目標,防止員工在工作場所受傷及健康受損,非煤礦山企業應制定內部安全規則。內部安全制度包括一般規則、特別工作規則、特別工作的準許證及工序。礦山企業應依據國家的有關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礦山行業主管部門的工作指導及規范、國際礦山安全生產標準以及最好的行業守則及行業表現,建立礦山范疇的內部安全規則。企業在制定內部安全規則時,最好先行咨詢員工。如果企業設有安全委員會,安全委員會應商討安全規則及運行程序的詳情。工作規則及程序應以書面形式傳達給有關所有員工,確保員工得到有關他們所要遵守的所有規則及程序。
3.4建立安全事故應急計劃和評價
安全事故應急計劃是針對發生的突發事件進行應急處理的方法、程序的安排。應急計劃的制定主要是為了有效的減少因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損失,是事后的處理方式。事故的發生有時候是我們忽略或者說我們沒有辦法解決的,所以事后的計劃就非常的有必要。同時還要注意對計劃的評價。一個計劃是否能很好的解決問題,是否達到了應有的效果,在事故中計劃所表現出來的不足。對計劃的評價是計劃不斷完善的基礎。只有準確的到位的評價才能體現計劃的真正價值,才能為以后計劃的改進和實施提供依據。
結束語
總之,由于非煤礦山企業特點各異,安全管理上較為困難。因此,非煤礦山企業應在其有關生產中發展、實施、維持和持續改進一套安全管理制度,以加強對礦山開采的安全管理。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