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4-06 18:42:12
序論:寫作是一種深度的自我表達。它要求我們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隱藏在內心深處的真相,好投稿為您帶來了七篇農村信貸論文范文,愿它們成為您寫作過程中的靈感催化劑,助力您的創作。
本文作者:吳艷王林萍工作單位:福建農林大學
農村合作金融組織選擇性貸款現象嚴重目前,雖然農村信用社覆蓋了全國的農村,但由于受制于商業銀行的制度性約束,在追求利益最大化的目標前提下,一般采用了對農戶進行選擇性的貸款。這也直接導致貸款對象選擇上有嚴重的傾向性,一些急需信貸金融支持的低收入者因缺乏擔保而無法獲得金融服務的保障。在我國貸款地域限制越來越松的情況下,農村信用社的貸款也開始逐步向城市回流,“非農化”傾向與最初的農村金融機構合作管理相互背離,導致金融機構支農效應較弱。農村金融機構不良貸款比例仍然較高農村低收入者收入水平低,償還貸款的能力偏弱,加之農村信用環境差,農村金融機構不多,促使農村金融機構不良貸款率不斷增高,農村金融風險逐年增加。近年來,我國農村金融機構的不良貸款率遠遠高于商業銀行金融貸款的不良貸款率,成為制約農村金融機構良性發展的主要因素。
加強農村信用社小額信貸的管理首先,建立貸款管理責任考核制度,提高員工責任意識。農戶小額信貸是建立在農戶講信用的基礎上發放的貸款,為防范和化解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的風險,提倡建立一套科學、合規范的貸款管理責任考核制度。如確定相應的不良貸款考核指標,實行超指標比例賠償、低于指標比例適當獎勵的辦法,調動信貸員管好貸款的積極性。其次,創新小額信貸模式,提高鄉村的信用意識。通過由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組織與信用社簽訂“農戶誠信協議”,以加強農村農民的誠信意識。同時強化農村信用文化建設,提高金融企業的管理水平,優化內部管理環境,從而建立守信激勵和失信懲誡機制。再次,創新信用社合作模式,明晰產權關系并大力開展增資擴股工作。對我國農村信用社進行徹底合作制改造,變虛置合作為以利益聯結合作,將分散的小額貸款客戶組織起來,逐步形成互相監督約束、互為激勵促進的多個信用合作小組,信貸管理人員直接與合作小組開展信貸業務,有效地解除借貸雙方的信息不對稱障礙,降低監管成本,確保信貸資金安全。強化商業性小額信貸公司和村鎮銀行的管理首先,要強化各項業務操作流程的規范性,提高小額信貸公司的風險防范能力。針對農村、農業抗風險能力弱的特點,需要和擔保公司相關制度進行有效融合,以提高制度的風險控制能力,進而在風險控制前提下,不斷進行信貸產品的創新。如山西平遙日升隆開展了小額信貸的金融創新活動,把小信貸“示范村”的試點與村委會合作來控制風險,并嘗試推出“龍頭企業+擔保公司+貸款公司+農戶”四位一體的貸款方式,取得了良好效果[2]。
其次,小額信貸要加強農村金融服務的客戶管理,在制定發展戰略的基礎上,積極培養和引進各類專業人才,提高金融服務的能力和水平。加強信用數據系統建設,逐步實現農村金融服務的信息共享,從而推動小額貸款公司的健康發展。再次,在發展的基礎上,逐步將小額貸款公司從非金融機構向金融機構過渡,小額貸款公司在依法經營的基礎上,逐步改造為村鎮銀行,進而全面納入我國金融監管體系。這不但可以獲得國家的政策支持,而且金融機構的規范運行體系的引入,可以極大促進小額貸款公司的合規性經營。多渠道拓展資金來源目前除了國際組織和個人的捐助,國家財政資金僅限于人民銀行的支農貸款。隨著我國金融政策的不斷放寬,我國允許部分商業銀行在一定范圍內自由浮動利率,以提高信貸的靈活性,彌補小額貸款的風險成本。目前,我國小額信貸機構具有明顯的福利性特征,小額信貸機構多具有政府背景,以公益性為目的,盈利動機不強。因此,在目前狀況下對吸引商業資本需要進行進一步商榷。雖然,這些機構和小額貸款機構具有目標上的一致性,但在可持續發展的指引下,可能會通過盈利來進一步夯實發展的基礎,從而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在目前農村資源比較匱乏的狀態下,低利率水平才能使小額貸款機構有良好的發展空間,有可能使更多農民獲得貸款,從而通過市場力量來促使農村小額信貸資金自發形成供求平衡的運作機制。完善小額信貸市場信用體系當前我國正在開展社會誠信體系建設,中國人民銀行建立了“全國企業信貸登記咨詢系統”,已經實現國內所有中資銀行聯網,農村信用社也逐步開始納入全國的個人征信系統。
目前,由于基礎條件差、農村金融機構分散等原因,還很難建立起統一的農村信用社征信系統,這樣就不得不面對農村小額信貸機構風險較高的現狀。因此,人民銀行和金融監管機構應加強聯合,對農村個人征信體系和守信激勵、失信懲誡機制,進而為農村小額信貸發展提供風險防范的政策支持。同時還需要盡快考慮將村鎮銀行的開戶、結算等金融業務全面納入銀行開戶、結算體系,以依托健全的商業銀行金融體系來防范其技術力量不足的問題,從而方便小額信貸機構能更好地為新農村建設服務。在服務體系建設方面,要建立與完善農戶信用貸款檔案管理。為重點支持當地的產業,可以在業務量大的鄉鎮采用現代銀行管理的客戶經理制模式,及時提供資金、信息、技術、市場分析、風險防范于一體的“金融套餐”服務,不斷更新和提高服務質量[3]。建立和完善小額信貸組織機構的相關監管法規我國政府進行小額信貸項目開展以來,成功案例不多,主要是對小額信貸不夠重視。政府建設項目存在一定的扭曲效應,特別是在小額信貸運行過程中,法律不健全,導致小額信貸業務運行監督缺位問題嚴重。因此,當前需要規范對小額信貸組織機構的立法,給予一定的法律主體地位,將其從政策邊緣轉變為合法經營,以保障農村小額信貸機構的合法權利,促使其建立有序發展的規則與機制。加強培訓,提高農村金融知識的普及率,使廣大農戶了解最基本的金融知識,防止農戶在與金融機構打交道過程中,因為缺乏金融知識而無法獲得有效的金融服務,不斷提高農戶對市場、新技術的了解及運用貸款的能力。
1.貸款期限與農業生產周期不適應
隨著農業結構調整的深入,農村經濟已由過去單一的糧棉油種植逐步向多元化發展,生產周期相對較長,但目前的小額農貸期限都是三個月到半年,最長不到一年,這與農作物生產周期不協調,尤其是農民在產品結構調整時,“深加工”、“精加工”產品所需期限更長,多為1—3年,期限上的不對稱,使部分農民到期不能償還,容易形成逾期;影響了支農再貸款效用的充分發揮。
2.農村信用社信貸管理不適應當前規模農業生產發展的需要
目前,支農貸款單筆金額較小,而規模養殖大戶所需貸款一般存在急、頻、大等特點,小額農戶貸款難以滿足其要求。另外,農戶貸款手續較繁雜,金額較大的需經上級機構審批,與當前規模農業生產不相適應。
3.縣級金融機構對轄區鄉鎮企業的信貸投入明顯不足
近年來,國有商業銀行強調信貸資金的風險控制和集約經營,加大了對新增貸款的審查審批力度,集中資金支持優勢行業、大中型骨干企業,導致基層國有商業銀行信貸權限越來越小,難以滿足眾多中小企業的資金需求,造成縣域中小企業貸款難問題更加突出。
4.支農再貸款的發放助長了基層信用社的依賴思想
由于歷史的原因,脫鉤后的農村信用社不良資產包袱沉重、資金實力與抗風險能力都比較差,正是在此種情況下,國家為發展農業、啟動農村消費市場、幫助農信擺脫困境,采取發放支農再貸款的信貸政策對信用社給予支持。但這不同程度地助長了一些基層信用社和工作人員的依賴思想。每到再貸款到期日,有的農信社要求基層人行即收即放,倒換借據;每當國家下達支農再貸款,一些農信工作人員不管當地是不是需要,都是要了指標再說,存在著國家的資金、不要白不要的思想。
(二)影響農村信貸投放的因素
1.農村資金外流現象嚴重
近年來,由于國家對郵政儲蓄的管理和改革相對滯后,現行監督體制和財務制度導致基層郵政儲蓄成為監管盲點,中央銀行不能對其有效監管,導致社會資金畸形集中,造成農村資金外流嚴重,對當地經濟發展極為不利。主要原因是郵政儲蓄轉存款利率過高,直接導致人行利差倒掛,郵政儲蓄局攬儲積極。近幾年來,郵政儲蓄存款余額占全部城鄉儲蓄存款的比重一直呈增長趨勢;郵政儲蓄存款增加額占全部儲蓄存款增加額的比重從1996年的10.4%增加至2001年的40.4%,其中2000年占比高達54.4%;郵政儲蓄存款的增長速度快于城鄉儲蓄存款,縣級郵政儲蓄存款的增長速度更快。郵政儲蓄存款的快速增長,造成了農村資金的嚴重分流,影響了商業銀行對地方經濟的支持、特別是農業銀行和農村信用社對農村的信貸投放力度。
2.農村信用環境較差
鄉鎮企業和農民信用觀念淡薄,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農業銀行和農村信用社投放的積極性。在經濟體制轉軌的前期,一部分鄉鎮企業和農村個體工商戶從農行和信用社,貸款后賴債不還,造成農村金融機構貸款大量死滯沉淀,使得目前農村金融機構對新增貸款審批嚴格,造成其基層機構信貸授信額度小,資金上存較多,形成農村信貸資金瓶頸,目前農村經濟發展主要靠農村信用社“孤軍奮戰”。
3.農戶貸款抵押、擔保難
目前信用社對額度較大的貸款都需要借款人提供有效的抵押、保證擔保,但目前存在的抵押、擔保難問題已嚴重制約了小額農貸的發放。目前小額農貸的抵押物多為房產、車輛,但當貸款出現風險時,抵押物變現難。加之抵押手續收費過高,農民不愿繳納這筆費用,造成抵押手續不規范,形成無效抵押。而隨著擔保糾紛的逐漸增加,農民為他人作擔保也日趨謹慎,導致農戶貸款擔保難度加大。
4.支農貸款利率仍相對過高
由于農業生產自身特定的特點,決定了農業生產受自然條件的影響特別大。長期以來,農業生產風險高,農民收益低,盡管今年國家調低了再貸款利率,但農信社對農民貸款實際執行利率較基準利率可上浮到50%,從調查情況看一般都是上浮40%-50%.由于商業銀行經營目標的調整和受資金來源的制約,貸款投放能力下降,農村信用社已成為農村的主要融資渠道,農戶貸款主要靠信用社來支撐。這相對于利潤較低的農業生產而言,一些農民仍然感到利息負擔過重,他們認為要切實減輕農民負擔,農村信用社也要在利率上給農民充分的優惠。
(三)政策建議
1.適時調整信貸投向、投量,投放渠道和期限結構
近幾年隨著農村經濟的發展,農業多元化、集約化發展步伐的加快,農民生產經營活動與市場的聯系越來越緊密,市場對農民生產、生活的影響越來越大,信貸需求也隨之多樣化。農村信用社的信貸支農工作要與農業和農村經濟的發展變化相適應,必須把握農村市場需要和農民信貸資金的需求狀況,不斷調整支農的范圍和重點。一是要把信貸資金支持糧、棉、油等基本農作物始終放在突出位置;二是信貸投量數額逐漸增加;三是要根據市場需要,調整信貸投放渠道,積極支持農民調整農業產業結構,大力發展市場需要、效益好、有銷路的農產品生產,提高農業發展的質量,增加農民的收入。繼續做好“聯農橋”富民工程、助學貸款、小額農貸三項重要支農工作。四是期限結構要進行調整,適應農業、農產品加工業等的需求。
2.加大支農資金投入力度
人民銀行要積極發揮貨幣信貸政策傳導機制,引導轄區金融機構重點支持以市場為導向、以種養業為基礎、以加工增值為重點、實行貿工農一體化經營的現代化農業。各金融機構要優化投入,調整信貸結構,把促進小城鎮建設與農業產業化、市場建設有機結合,大力支持特色經濟,積極培育各類農業產業化經營的龍頭企業。農村信用社更要充分利用國家支農再貸款政策,積極支持農戶小額貸款需求,支持優勢林果業、畜牧業、花卉業及重點蔬菜基地建設。
論文摘要:依靠物質資本和依靠消除信息不對稱實現信用增級均無法徹底規避農村小額信貸風險,而社會成員通過彼此之間存在的社會資本以及連帶責任對借款人還款積極性的影響,依靠社會資本實現信用增級卻不僅可以較好地適應農村小額信貸客戶缺少資本、消除信息不對稱成本過高等客觀制約,可以降低農村金融機構發放小額信貸風險,還可以提高農村小額信貸的效率,保持農村金融機構可持續發展。
農村小額信貸市場上借貸雙方之間存在嚴重的信息不對稱,且缺乏解決信息不對稱問題的手段和工具。一些市場中介機構所提供的信用評級和審計過的財務報表等信息在一定程度上可消除貸款者和借款者之間的信息不對稱,金融機構會依據市場中介機構所提供的信息發放一部分信用貸款,但我國目前農村金融市場上基本上不存在能夠提供農戶信用評級的中介機構。除了市場中介機構所提供的信用評級信息能夠解決信息不對稱問題外,貸款市場上借款者所提供的抵押擔保物的情況也能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信息不對稱問題;但農村小額信貸市場的借款者收人較低,無法提供合乎金融機構規定的抵押擔保物。與依靠物質資本實現信用增級(比如擔保抵押)和依靠消除信息不對稱實現信用增級(比如盡職調查、經審計過的會計報表、信用評級機構的評級)不同,在實踐當中還存在有依靠社會資本實現信用增級的第三條途徑。
一、杜會資本在信用增級中的作用
從狹義或者說從個體的角度看,社會資本蘊含于社會團體、社會網絡之中,個人不能直接占有和運用它,只有通過成為該網絡的成員或建立起網絡聯帶,才能接近與使用該資本(Coleman,1988)。社會資本是人與人之間的聯系,存在于人際關系的結構之中,這種個人與組織的其他人之間的聯系可以給個人帶來未來的收益。從廣義或者說從組織規范的角度看,社會資本是組織內部為了成員間的相互利益而普遍認同和遵守的規范。著名學者福山給社會資本下的定義是;社會資本是促進兩個或更多個人之間的合作的一種非正式規范(Fukuyama,2000)。一個組織的社會資本的多寡反映了該組織內部所共同遵守的規范和成員之間凝聚力的大小,或者說是組織對于其成員影響力的大小。如果個人違反了該組織的規范,就會受到懲罰,其社會資本減少;相反的,如果遵守規范,他的社會資本就會不斷增加。
把社會資本這一概念引人到農村金融機構小額信貸分析,可以看出,由于借款人的故意賴賬行為會損害小組中的其他成員的利益,也會損害該借款人在周圍社區中的聲譽和信用度,從而會大大減少他個人的社會資本。如果借款人認為貸款的數額不足以彌補由于賴賬而造成的自己在社會資本上面的損失,那他就不會故意不歸還貸款。小組成員通過彼此之間存在的社會資本以及連帶責任對借款人還款具有積極性的影響,對小組中出現債務拖欠的人施加“同伴壓力”,發揮社會資本作用可以提高小額信貸的效率。
社會信用合作組織是多個經濟主體進行互惠合作而自主建立起來的一種合作金融機構和制度安排。在缺乏抵押擔保品的情況下,農村金融機構作為村鎮社區的一個外來組織,往往對借款農戶只具有很弱的約束力。因此,農村金融機構如何避免發放小額信貸后的道德風險問題、提高借款農戶的還款意愿變得尤為突出。農村金融機構通過與民間的、企業或者是當地政府的具有一定的社會資本的組織機構合作,借助這些當地的組織所擁有的豐富信用資源建立社會信用合作組織,從而間接地提高了農村金融機構對借款農戶的約束力以及借款農戶的還款意愿,借助其社會資本能力控制信用風險,不僅可以增強信用關系,控制農村金融機構發放小額信貸的風險,而且可以大大減少農村金融機構發放小額信貸的運營成本,彌補農村金融機構小額信貸發放不注重機構建設的弊端,能使農村金融機構有更大的意愿發放小額信貸,滿足更多邊緣農戶的小額信貸資金需求,從而不斷提升農村金融機構的總體效率,這種互惠多贏的制度安排是一種行之有效的信用合作機制。
二、加快社會信用平白建設
實現信用增級的社會信用合作組織可以有多種形式,它可能是村鎮社區的群眾組織,也可能是村民委員會,還可能是一些公司企業。農村金融機構應當從當地具體的社會資本環境出發,選擇合適的社會信用合作組織的具體形式,建設社會信用平臺,有效降低小額信貸的發放成本和減少拖欠現象,提升小額信貸的效率。
(一)政府的信用資源
政府具有管理、規范、提供制度框架和參與國民經濟運行的多重身份,我國目前特定的社會結構中存在有強大的政府組織網絡和組織資源。在當前的體制轉型時期,農村金融機構充分發揮地方政府的信用和組織優勢來構建小額信貸運行平臺,有著重要意義和可操作性。首先,農村金融機構與地方政府成立貸款平臺,代表農村金融機構管理農戶和微型私人企業貸款業務,并組織當地各類人士對農戶小額信貸申請進行民主評議,農村金融機構參考民主評議的推薦意見,獨立進行評審,明確是否提供貸款,這提高了小額信貸發放決策的公正性和效率性。其次,由政府指定的借款人作為借款平臺,對農村金融機構承擔統借統還責任,承擔委托責任。農村金融機構決定貸款后,與借款平臺簽訂合同,借款平臺再與農戶和微型私人企業簽訂委托貸款相應合同,然后,發放貸款。貸款結束后,通過借款平臺回收貸款。再次,成立信用促進會,形成自律機制。信用促進會內部根據當地農村經濟發展和農戶情況以協議方式成立若干聯保小組,形成相互監督約束機制,所有借款農戶均需加入,這可以大大促進信用建設。
(二)民間的信用資源
先生認為,我國傳統社會是一個“熟人社會”,其特點是人與人之間有著一種私人關系,相互之間通過這種關系聯系疊加,構成一張張關系網絡。因此,我國民間存在有相當多的信用資源。農村地區群眾性基層組織有農民協會、村民委員會、家族會等,這些組織由于比較貼近小額信貸的對象,相對比較了解借款農戶,再加上人們往往比較重視鄰里的信譽關系,因此這些基層組織可以在農村金融機構發放小額信貸過程中作為社會信用合作組織,通過組織化的方式實現信用增級。農村金融機構作為服務基層農戶的金融機構,可以利用身處農村、熟悉民情、貼近農戶的各類群眾性基層組織設立擔保平臺,對農戶和微型私人企業提供擔保服務。擔保平臺負責村鎮社區范圍內的授信調查和擔保監控工作,對提出擔保申請借款的農戶進行實地調查.擔保平臺審查后對借款農戶提供擔保,農村金融機構對經擔保平臺擔保的借款人發放貸款。
(三)企業的信用資源
在一些農村地區,農業龍頭企業既是當地的利稅大戶,同時又與當地大多數農戶生產生活的各個方面息息相關,因而擁有很大的影響力。農村金融機構可以采取“公司+基地+農戶”模式構建社會信用合作組織。農村金融機構通過與龍頭企業進行合作,借助該企業的社會資本通過“公司+基地+農戶”模式向原本信用能力不足的廣大農戶發放小額信貸。這種模式分為兩類:一類是直接到農戶,以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為依托,龍頭企業為小額信貸農戶提供貸款擔保,農村金融機構直接發放小額信貸給農戶,農戶生產的產品由龍頭企業收購;另一類是間接到農戶,以龍頭企業作為承貸主體承貸承還、農戶認賬的間接到戶形式發放小額信貸。一方面,公司通過向當地的農戶提供技術培訓、信息服務和銷售渠道等服務,降低單個農戶容易遭遇的技術和市場的風險;另一方面,公司和基地可以借助眾多農戶的合力在較短的時間內形成較大的生產規模,獲取規模效益,這使得公司與農戶形成了強大的利益共同體。
三、杜會信用平臺運作方式創新
(一)社會信用合作組織選擇
在農村金融機構小額信貸的發放過程中,選擇正確的社會信用合作組織是決定組織化信用增級這一制度安排成敗與否的關鍵所在。農民往往在社會上多個相互交疊的組織里扮演著不同的角色。由于農民在血緣、地緣、業緣等方面的不同,一個農民不止是生活在一個單一的組織(圈子)里面,在其中都具有互利程度不等的長期合作關系,因而也分別擁有多少不一的社會資本。農民的行為有可能增加他在某一組織中的社會資本,但同時卻可能減少他在另外一個組織當中的社會資本。如果一個組織能通過社會資本的增減這一獎懲措施有效促使其成員有積極性去遵守而不是違反規范,則反映了該組織擁有足夠多的社會資本來影響和約束成員的行為。
農村金融機構如何選擇社會信用合作組織,首先要看該社會信用合作組織是否具有足夠多的社會資本,是否對借款農戶擁有足夠大的約束力;其次.要看該社會信用合作組織運行效率的高低,在這種合作關系中受到的激勵程度的大小。這兩個條件缺一不可:如果社會信用合作組織對借款農戶缺乏足夠的約束力,那么這種安排無法實現借款農戶的信用增級,結果是小額信貸的風險和償債責任被轉嫁到了社會信用合作組織身上要如果社會信用合作組織自身的運行效率低下,或者缺乏利益激勵,那么很大一部分小額信貸資金可能被該社會信用合作組織所損耗,結果是降低而不是提升了小額信貸的發放效率。因此,農村金融機構應該在權衡以上兩點利弊的基礎上最終選擇合適的社會信用合作組織。
(二)農村小額信貸服務中介創新
為了防止小額信貸因農村金融機構與農戶之間信息不對稱出現道德風險問題,應該在農村金融機構小額信貸發放中引人第三方的作用,即在小額信貸資金供給者〔農村金融機構)與資金需求者(農戶)之間建立一個能夠有效貼近并深入小額信貸市場內部,處理小額信貸市場局部化信息的服務中介,由其來發現、收集、篩選、利用、供給信息,分散或承擔部分風險,撮合可以給各方帶來利益的小額信貸交易。功能完善的服務中介能夠使農村金融機構與農戶交易所需的信息鏈得到有效貫通,農村金融機構與農戶在小額信貸資金流動中可以建立起長期的、深人的、有力的激勵約束關系。
1在農村金融市場各類主體及活動的基礎上構建金融服務中介功能組織。金融服務中介的功能包括農戶貸款擔保、農業保險、農戶信用評級以及各種類型的資金中介等等。構建金融服務中介的關鍵,是“由暗轉明”,把多種多樣的農村金融活動或組織特別是原本不公開的民間金融活動或組織參與者納人規范化合法化的運行及監管體系中,以民間金融活動或組織為基礎和主體構建功能導向性的組織模式。各類功能性組織要內生于農村金融市場的實際條件及現實需求,突出民間性、草根性、多樣化及多層次性。不限形式、不限規模、不限所有制,從個人到機構,如獨立的專業貸款人、信用和村鎮銀行,都可以成為金融服務中介的組織部分。農村金融服務中介組織主要的業務經營人員必須盡可能地貼近農村居民。吸引村鎮內從事借款的人員、能人及有威望的人(如經營大戶、村干部、村中大家族的長者)以各種方式參與進金融服務中介的運營中,在業務上發揮社會力量的激勵、約束等作用。經營范圍在最初階段應該限制在村鎮內,避免可能產生的非理性擴張沖動,在現實經營能力與信息比較優勢的條件下實現獲利經營。這樣有利于充分有效的利用村鎮內的局部化信息,對交易者實施有力行為約束。當金融服務中介市場體系逐步建立發展成熟后,機構的各類屬性就應該通過交易行為由市場進行選擇,在正規經營和信息分散之間找到一個效率最大化的邊界。
2.區分政策性和商業性金融服務中介功能組織。鑒于農業生產本身的弱質性和高風險性,農民融資能力的相對欠缺,政府對三農理應起到扶持援助作用,金融服務中介的建立運營需要突出政策性和商業性兩個維度。如農業保險、農業貸款擔保、農戶信用評級這類對于商業資金起“引路針”和“定心丸”作用的組織,需要政策性力量在初始階段扮演主要角色,突出制度供給引導的重要作用,強調其政策性機構的性質,淡化或降低盈利性的要求。或由政府獨自出資組建;或由政府牽頭,金融機構、農戶參與共建。而對于各類資金中介、信息中介而言,如農戶貸款中間商、小額信貸組織這類處理信息、實現資金有效流動的組織結構,則要明確商業盈利的性質。放開機構進人門檻,將政府制度供給引導和民間需求引導兩方面的力量結合起來,在各種民間借貸行為與組織規范化、制度化、組織化的基礎上建立大量小型商業主體。充分利用民間資本運營者在農貸市場中的優勢,實現自我經營、自負盈虧。政府和監管部門著重建設嚴格監管、嚴肅責任承擔的外部制度框架。
1、現行的小額信貸扶貧貸款利率政策與商業化運作不適應
農村小額信貸是以扶貧為主的一種信貸方式。它注重的是為農民提供更多的融資渠道,降低農民的融資負擔,協助農民盡快脫貧致富。正因為如此,國家在實施習慣小額貸款政策時,多采取免抵押,低利率的方法。但是,近些年來為了應對中國加入世貿組后面臨的挑戰,國內各大商業銀行也開始加速了農村小額信貸的商業化進程。但是,開始凸顯一個問題,農村小額信貸的目標是扶貧,而商業銀行的基本目標是利潤最大化。于是,但開始出現目標沖突的時候,商業銀行的一般選擇都是提高門檻、拖延、推諉等,不愿意辦款。農戶發現辦款難辦以后,也就失去了興趣,不愿意浪費精力,形成了惡性循環。
2、操作小額信貸扶貧需要較多的人力投入
由于小額貸款是為農民提供免抵押貸款,為了證明借款人的還款能力和所提供證件真實性,銀行需投入大量工作人員對借款人個人信譽和借款人提供的各項證件進行真實性調查。
3、扶貧工作人員的非專職性和不穩定性
小額信貸扶貧是一項經常性、持續性、艱苦細致的工作,客觀上要求扶貧社工作人員要專職,而且保持相對穩定。專職工作人員在現有的縣鄉干部中選配,各級政府要保持專職人員隊伍的穩定,工作時間給予保證,不要隨意抽調他們搞其他突擊性工作。但由于扶貧社沒有編制,未能從根本上解決人員專職問題。實際情況是,絕大多數扶貧社的工作人員身兼多職,無法專司其職。2002年,縣、鄉政府機構改革后,一些地方連安排兼職人員都面臨很大的困難。不僅如此,這些兼職人員還很不穩定,經常變動工作,尤其是鄉(鎮)政府換屆時,變動更大,這給小額貸款扶貧工作帶來極為不利的影響。
4、風險控制問題
由于小額信貸的特點是針對相對比較貧困的群體,這樣群體本身的還款能力、風險抵御能力相對比較弱,另外我國相應的政策法規、管理制度也還缺失,于是小額信貸的風險相應也就比較高。另外,由于小額信貸的管理大多數是由政府工作人員完成,大多不是專業人士,相應的風險管理、財務分析等能力較弱。導致了風險加劇。
5、監管體制問題
雖然我國已經逐步建立起一定數量的小額信貸結構,但是至今為止,還沒有一套系統規范的監管體制,監管缺失,缺乏監管彈性和差別,這是比較突出的問題,也是未來農村小額信貸發展的較大的障礙。
二、發展農村小額信貸問題的策略
1、調整小額信貸扶貧貸款的利息補貼政策
現行的小額信貸扶貧政策未反映市場規律的要求,未能達成脫貧與信貸機構自負盈虧、持續發展的“雙贏”。為此,建議用于企業流動資金和較大扶貧項目貸款的貼息按現行的政策執行,以利息覆蓋成本和信貸機構可持續按現行的利率向農戶收取利息。同時,參照人民銀行規定的基準利率浮動的標準提高財政貼息比例,以補償信貸機構操作小額信貸的高成本,使其從“做得越多,費用越大,盈利越難”的怪圈中擺脫出來。
2、進一步加強扶貧社建設
扶貧社是農業銀行和貧困農戶之間的中介服務組織,其主要職責是代貧困農戶統一向農業銀行辦理小額信貸扶貧貸款,同時向農戶提供各項社會服務,受農業銀行的委托負責向借款農戶收回到期貸款本息。農業銀行關閉貧困鄉(鎮)低效的營業網點后,扶貧社的中介服務地位更顯重要。充分發揮其職能作用,可以緩解農業銀行操作小額信貸需投入較多人力的矛盾,同時還有利于降低農業銀行操作小額信貸的成本。
3、用創新的精神推進扶貧開發新階段的小額信貸扶貧工作
貧困農戶發展家庭經濟面臨的主要問題是“三缺”,即缺資金、缺技術、缺市場。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引導、鼓勵有經濟實力及市場開拓能力的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到貧困地區興辦原材料生產基地,實行小額貸款與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興辦的原材料生產基地相結合,是解決“三缺”問題的切入點。龍頭企業解決技術和市場問題,小額信貸扶貧貸款則能較好地解決缺資金問題。有條件的地方應積極探索小額信貸扶貧與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在貧困地區興辦原材料生產基地有效結合的方式,這樣有利于降低到戶貸款的風險,從而有利于調動金融機構的積極性。至于具體的結合方式則需要在實踐中探討,應積極開展試點,探索經驗。
4、防范貸款風險
提高貸款的管理質量,嚴格信貸資產檢測考核;實行分散經營、多元化放款,使行短、小寬、浮、高五字放貸措施。(即:期限要短;額度要小;支持面要寬;利率浮動;支持高效特色農業)。用好信貸自,隨著市場經濟發展速度的加快,社會各方面對信貸投入的需求也隨之加快,在此期間,貸與不貸,貸多貸少,均應由經營者自主決定完善信貸決策體系,信貸決策失誤,借貸先天不足,是導致信貸質量差的重要因素,所以要合理確定決策者的權限,嚴格對決策者考核、量化。
三、總結
關鍵詞:農村信用社,農戶小額信貸,矛盾出路
為了優化農戶貸款環境,1999、2000年中國人民銀行相繼制定并頒布了《農村信用社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管理暫行辦法》、《農村信用社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管理指導意見》,提出農村信用社要適時開辦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簡化貸款手續,方便農民借貸。這標志著中央銀行決定在正規金融制度框架內開展過去主要由非政府機構或組織實施的貸款方式,并希望通過金融創新的方式改善缺乏抵押和擔保能力的中低收入群體的金融服務。在中央銀行的推動下,全面試行并推廣小額信貸活動在2002年得到了大發展。據中央銀行的統計,到2002年底,全國就有30710個農村信用社開辦了此項目,占農村信用社總數的92.6%;兩種小額貸款余額共近1000億元,獲貸農戶5986萬戶;評定信用村46885個,信用鄉鎮1736個。農村信用社正以主力軍的身份出現在小額信貸的舞臺上。
1雙贏的信貸方式——農村信用社農戶小額信貸
1.1農戶小額信貸——農村信用社發展的現實選擇
從市場營銷的一般原理看,農村信用社農戶小額信貸是農信社積極開展貸款營銷活動的有效途徑。市場營銷學理論認為,要實現某一機構目標,關鍵在于確定目標市場的需求情況,能比競爭者更有效率地更快捷地為消費者提供其所需要的產品和服務。就農村信用社而言,貸款業務是其最主要的盈利來源,農村應該是其最主要的市場,因此能否抓住并贏得一般農戶關系著各家農村信用社今后業務發展與競爭成敗。農村市場主體——農民大多數以家庭為作業單位,進行小規模經營,資金需求額度較小,又無有效抵押物作擔保品。因而,改變了過去金融機構追求抵押、擔保,尋找大戶的貸款方式,采取了分散、小額貸款形式,按照農戶信用等級或采取聯保方式發放的小額貸款是農村信用社為農村市場提供的最適合產品。若要不顧自身經營能力、經濟實力和公共關系盲目去搶占城市市場,無異于舍本逐末,得不償失。
從農戶小額信貸的實施效果看,農村信用社農戶小額信貸促進了農村信用社資產的優化和自身業務的健康發展,進一步增強支農實力,形成良性循環。如今的農村信用社已經是商業化了的獨立經濟主體,以追求利潤的最大化為首要目標。因此,如果農村信用社開展農戶小額信貸不能為其帶來任何好處的話,其必然會退出小額信貸市場。但是從現實的情況來看,農村信用社開展農戶小額信貸的熱情不斷高漲。這無疑源于農戶小額信貸業務的成功實踐。2002年,全國農村信用社各項存款比年初增加2589億元,各項貸款增加1951億元,不良貸款比例下降7個百分點,實現增盈減虧33.86億元。通過對湖北省某市農村信用合作社開展小額信用貸款與企業貸款的風險與收益進行實證分析得出的結論更是證明了這一點,其結論為:從風險的角度看,小額農貸的風險低于企業貸款,而對利息收入的貢獻卻大于企業貸款;從農戶小額信貸與企業貸款的成本收益比較來看,如果考慮壞賬損失這一風險成本因素在內,農戶小額信貸總體收益率反而比企業貸款總體收益率高10.643個百分點。因此,作為我國農村金融中堅力量的農村信用社開展農戶小額信貸業務不僅是順應時代潮流,不斷滿足農戶貸款需求的一種積極表現,同時也是培育自身新的金融業務點和盈利點的需要。
1.2農村信用社農戶小額信貸——農戶脫貧致富的法寶
首先,農信社小額信貸極大地改善了農戶貸款環境,而且有效降低了交易成本。由于村委會成員對本村村民的具體情況比較了解,農村信用社小額信用貸款業務采取與村委會成員合作組成信用評定小組(有些地區信用社還建立了村信貸協管員制度)對農戶進行全面的信用等級評定的方式,并采用“一次核定,隨用隨貸,余額控制,周轉使用”的貸款方式使農戶在規定的信用額度范圍內隨時可以獲得貸款。這種貸款方式對于農戶來說,簡化了貸款手續,免除了傳統商業貸款活動中借款可能發生的公證費、資產評估費、招待費等,也不需要承擔國際經典小額貸款模式所涉及的強制儲蓄成本、繳納小組基金的成本、頻繁參加小組會議和頻繁還款的交通成本及機會成本等;對于農村信用社來說,避免了因信息不對稱而產生的“逆向選擇”“道德風險”,克服了金融機構與農戶貸款博弈中長期存在的問題,極大地提高了農戶獲取貸款的可能性。
其次,實踐證明,農村信用社開展的小額信貸業務,在有效緩解農村金融抑制,促進農村產業結構調整,增加農民收入方面起到了支持“三農”中堅金融力量的作用。隨著農村經濟發展和改革的深入,尤其是中國加入WTO之后,農業發展有了新的要求——中國農業必須進行戰略性結構調整。而農村信用社小額信貸無疑為支持農村產業結構調整和農業產業化發展提供了資金保障。山西省臨汾市農戶自2001年以來,在農村信用社的支持下,通過“公司十農戶”的模式,辦起了幾十個333.3~2000hm2大小不等的蔬菜基地、特色水果基地和藥材基地,建成了果蔬保鮮中心,組建了銷售中心。通過企業建基地、小額信用貸款扶植農戶進基地、基地帶農戶的方式,生態農業和特色農業得以發展,農業產業結構得到調整,農戶也不會因貸款難而喪失追求農村新的經濟增加點的機會,不斷增加農民收入。武漢新洲區農信社開展農戶小額信貸成效顯著。2002年,全區小額信貸累計投向漁業4000多萬元,蔬菜1400多萬元,蘑菇700多萬元,蛋雞680萬元,雞湯420萬元,木業220萬元。僅大埠水產養殖區投放貸款達850萬元,接近40%農戶得到了貸款支持,新增精養漁池400hm2,新增黃顙魚套養面積333.3hm2,促進了養殖業超常規發展,極大地推動了農業支柱產業的建設。通過調查,在當地通過貸款發展漁業的農戶,戶平收入增加2000元,人平純收入達到了3400元,比上年增加400元。
2三大主要矛盾——農村信用社農戶小額信貸發展的“攔路虎”
2.1日益擴大的信貸資金需求與有限的信貸資金供給之間的矛盾
從資金供給方面看,截至2002年底,全國信用社不良貸款5147億元,占總貸款額的37%,已由19542家信用社資不抵債,占機構總數的55%.巨額虧損嚴重削弱了信用社的資金投放能力。央行為彌補信用社貸款資金的不足,采取了輸血型的再貸款,但資金規模遠不能滿足,而且農戶小額信貸對農村信用社來說畢竟還是個新事物,處于試行階段要其把大部分信貸資金轉向小額信貸對于一向具有“城市化偏好”的農村信用社來說確實還需要時間和勇氣。從資金需求方面看,農村信用社小額信貸的成功運行,是解除我國需求型金融抑制的最佳途徑。一方面說明農村信用社的借貸資金不再遙不可及,另一方面,許多由于獲得了小額信貸資金支持而走上了脫貧致富道路的農戶已經成為當地農民致富的活廣告,在這種示范效應下,需要農村信用社信貸資金的農戶肯定會有越來越多。隨著該項業務的不斷發展,農戶的資金需求額也會越來越大。
2.2單一的金融服務和金融產品與多元化、多層次貸款需求之間的矛盾
(1)期限。目前的農戶小額信貸并未能建立起一種農村信用社向農戶提供中長期貸款,滿足農戶多方面需求的有效機制。由于農信社自身資金實力有限,現階段農戶小額信貸資金主要來自于央行的支農再貸款,而支農再貸款的期限一般較短,為6個月、9個月,最長為一年,并規定不得展期。
(2)利率。小額信貸的利率問題是其能否實現可持續發展的關鍵所在,也是借貸雙方都比較關注的問題。如果利率過低,小額信用貸款又會再次成為尋租的對象,中低收入農戶又會面臨再一次被邊緣化的可能。如果利率過高,則會加重農戶借貸成本,打消向農村信用社申請貸款的念頭。比較合理的做法是根據自身的實際經營成本和農戶的還貸能力實行浮動利率。
(3)金額。由于農產品需求結構多元化,農戶的生產也不再局限于糧食生產,還要進行經濟作物、特色養殖、花卉種植等,因此農戶的貸款需求與以往相比大大增加。但是農村信用社在設定農戶小額貸款金額時,非但沒能充分考慮到農戶的實際貸款需求變化,而且從農村信用社或者信貸人員自身利益出發,為降低信貸風險,存在人為壓低貸款額的現象。
2.3小額信貸的扶貧性質與農村信用社商業化運作之間的矛盾
從全社會的角度來看農村信用社小額信貸,其無疑是一箭雙雕的好事喜事,即為中低收入群體提供了信貸服務,為其脫貧致富創造條件;又為農村信用社帶來了新的可能的利潤增長點。但是,但從農村信用社的角度來說,太多的利益外溢,因為其經濟行為所產生的社會收益是無法體現在其收益表上的,也就是外部化了,而且在現有體制下又得不到合理補償,甚至還有可能承擔部分社會成本。因為在沒有完善的保障制度,特別是農業保險和農業貸款擔保制度尚未廣泛建立的情況下,農村信用社可能會承擔本應通過保險由社會共同承擔的風險。這也就是為什么在農村信用社開展農戶小額信貸的過程中仍出現嚴重的“扶富不扶貧”的現象。據報道,80%左右的農戶小額信用貸款實際上是投向了高收人農戶,在對中低收人農戶發放貸款時,農村信用社仍然較為謹慎,中低收人農戶可獲得性仍然沒有較大的改觀。在經濟發達地區更是如此,因為發達地區小額信貸資金機會成本會很高,農村信用社有更多的資金投向渠道。筆者曾對浙江省某市的一家農村信用聯社農戶小額信貸業務開展情況進行了調查。就該信用聯社發放農戶小額信貸的總量來看,呈現出上升趨勢,從2003年的2900萬增加到2004年的3400萬,增長率為1.47%.但從其所占該農村聯社當年貸款總額來看,該信用聯社2003年的貸款總額為18.294億元,2004年為19.218億元,增長率為6.24%,明顯高于農戶小額貸款的增長速度,而且農戶小額貸款所占總貸款的份額幾乎是微乎其微的,分別只占1.59%和1.74%.
3三大有效措施——農村信用社小額信貸發展的出路
3.1探索科學的運行機制——科學設計農戶小額信貸的利率、期限和金額
一要本著為農戶著想、為農民服務的宗旨,依據風險大小、信用高低和農戶的償還能力,適當控制貸款利率的浮動,實行差別貸款利率;二要根據農業生產的實際,合理確定貸款期限,使農業生產周期與農業資金周轉速度相銜接,堅決克服人為縮短貸款期限和違背農戶意愿安排貸款的做法;三要確定符合農戶資金實際需求的貸款額。農戶小額信貸以“小”為特征,主要解決單個農戶的資金需求,防止“壘大戶”造成的信貸風險。但小額信貸也不是越小越好,發放的貸款額應至少能維持農戶整個生產周期的資金投入量。
3.2構建完善的保障制度——建立新型農業保險和農業貸款擔保制度
農業的雙風險性使我們在小額信用貸款的推廣過程中,為保證小額信用貸款的良性循環,應規定農戶投資的農業項目向保險公司投保。這是一種將自然災害經濟損失轉嫁給了社會的有效途徑,并且符合分攤風險的互助原理。當今世界上許多國家都開展了農業保險業務,我國自1992年由中國人民保險公司開展農業保險以來,在很多地方進行了試點,但由于商業保險機構的商業利潤動機和實際政策功能之間的矛盾,使其發展困難重重。實踐證明,這種商業化的農業保險模式是不符合我國農業發展形勢的。這就要求我們建立起符合我國農村實際情況的新型農業保險和農業保險制度。可以建立專門的政策性農業保險公司,明確界定農業保險公司的性質,專門辦理農業種植業和養殖業保險,確定農業保險的法律地位,確定其主要經營目標不是盈利,其經營目的、方式和規則等都是與商業保險不同。
3.3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撐——給予優惠政策,引入競爭機制
給中低收入人口特別是貧困人口提供貸款具有社會性,能增加社會福利。研究表明給窮人貸一美元比給富人貸同等數額的款能產生更大的社會效益。如果農信社的農戶小額信貸將服務群體擴大到貧困者或低收入人群,則不再是完全意義上的商業行為,而且帶有公共品性質。按照微觀經濟學的原理,由于存在搭便車的現象,公共品的供給永遠是低于最佳供應水平,即公共品的供給是不足的。因此農村信用社在沒有任何外部條件激勵的情況下,向貧困者提供小額信貸顯然是沒有動力的。作為反貧困主體的國家,不能將帶有反貧困性質的業務完全推給已商業化的農村信用社,應通過減少稅費或資金的優惠來幫助農村信用社發展小額信貸。如在再貸款利率方面給以適當的優惠以降低農村信用社的資金成本或調整支農再貸款期限以適應農業生產周期,或實行稅收優惠政策,減免小額信貸營業稅與所得稅,鼓勵農村信用社多發放小額貸款。同時,進一步加大對農村信用社的信貸資金支持,允許像郵政儲蓄等機構進入農村小額信貸市場。這樣不僅可以減低因農戶業務不斷擴大而帶來的資金壓力,而且通過競爭,不斷完善我國農村小額信貸市場,提高其運行的效率和質量。
參考文獻
1農業部軟科學委員會辦公室。增加農業投入與改善農村金融服務[M].北京:中國農業出版社,2005
2殷紅霞。農村小額信貸的政策效應及風險防范。[J].理論導刊,2004(9)
在我國,小額信貸的機構分三種:一是正規金融機構;二是非政府機構;三是扶貧機構.真正提供小額信貸產品的正規金融機構僅農村信用社,事實上,農村信用社居于壟斷地位,這是因農村經濟增長相對城鎮緩慢,以營利為目的的大型商業銀行在農村地區看不到發展空間,而退出農村地區.有文獻表明,我國農村信用社并不是實質上和合作組織,它的目的更偏向于盈利性.由農信社的壟斷地位和盈利性,我們假設農村小額信貸供給市場是壟斷的.由此對對該市場做如下假設:(1)市場有N(N>2)個相同的農信社,并且機構會被有效的排斥在外;(2)每一個現存農信社的成本函數相同,即成本函數為:
2小額信貸市場均衡
大多數學者用博弈論的方法對小額信貸供求進行研究時,只是總體上對小額信貸供求進行分析,并沒有對小額信貸機構之間的博弈進行研究.而本文則是運用擴展的古諾模型對農村小額信貸市場進行分析.(1)當a≤c時,r≤0,此種情況在現實中是不存在的.若農戶能夠承受最高的利率水平低于農信社利率水平,則該農戶無法借到款項.由于Q*<Q1,貸款供給量要小于競爭條件下的數量.這是因為壟斷條件下,信息不對稱加劇了信貸市場上的信貸配給問題,借款人得不到正規金融機構提供的貸款,只能選擇其他替代產品,如民間借貸.但選擇替代的信貸產品會有價值損失.壟斷使某些借款人通過轉向比壟斷信貸產品花費更多社會成本才能產生的信貸產品而滿足其信貸需求,其增加的成本對社會是浪費.①政府可以頒布類似“社區再投資法”的法律條款來約束商業金融機構從農村金融市場的撤出.美國的“社區再投資法案”規定,參加聯邦存款保險的存款類機構“有持續和責無旁貸的責任”滿足整個社區的信貸需求,包括中低收入社區和貧困農戶的信貸需求.僅依靠市場自發力量來改善農村地區對資金的需求是不夠的,需要政府提供一些硬性約束.②實行農村利率市場化,放開貸款利率上限.實施貸款利率市場化后,小額信貸機構之間可充分競爭,不僅使農戶直接從中受益,還可以緩解信貸配給問題.率也就越高.
特殊的,假設某地區小貸市場是一個完全競爭市場,即在Ⅵ式中,當N∞時,r=c=MC,為帕累托最優狀態.此時借款人可以以最低利率c貸款,消費者剩余最大,而信貸機構以最低成本放款,且獲得最大利潤,雙方效用最大.為完善農村金融體系,需要該打破壟斷格局,實現農村金融機構的多樣化以提高市場效率.政府應通過支持和規范農村金融機構、協調傳統金融和非傳統金融的結構等形式來建立多元化的農村金融體系.具體為:①適度降低農村金融進入門檻,發展農村金融市場多元化經營,滿足農戶日益旺盛的資金需求,彌補農信社支農作用之不足.②條件成熟的地區發展新型農村金融機構.比如村鎮銀行、小額貸款公司和農村資金互助社等農村金融機構.③整合農村金融資源,協調傳統和非傳統農村金融供給主體的經營活動,允許農信社系統內跨區域協作,加強農村金融市場的競爭性.
關鍵詞:農村信用社;貸款產品;研發
市場競爭、客戶需求以及內外環境變化,迫切需要農村信用社加快業務戰略轉型。而轉型的關鍵是信貸產品創新。選擇什么樣的路徑創新信貸產品關系到農村信用社市場的拓展和業務戰略轉型能否有效實現。本文以湖北農村信用社為個案,對信貸產品研發進行了剖析,認為當前農村信用社的產品研發還處于初級階段。突破產品研發瓶頸,應完善信貸產品研發機制,多渠道、立體式開發信貸產品,以此推動農村信用社業務戰略順利轉型。
一、農村信用社信貸產品研發處于初級階段
近幾年,為加大信貸資金運營力度,有效支持縣域經濟發展,湖北省農村信用社先后完善和開發了大量信貸產品,目前通用型信貸產品已達22種,其中個人類貸款品種有12個,公司類貸款品種有10個,對支持縣域經濟發展和拓展業務起到了積極作用。但從現有的信貸產品結構、研發動機看,農村信用社當前信貸產品研發處于初級階段。
(一)產品結構呈四多四少非均衡狀態
一是可得性信貸產品多,便利性信貸產品少。在22種信貸產品中,便利性信貸產品有2種,分別為個體工商戶循環抵押貸款、流動資金循環貸款,這2種產品創新的主要動機在于方便客戶。其余20種屬可得性信貸產品,主要在擔保方式和客戶對象方面進行了創新,研發動機為客戶必須達到什么條件、符合什么標準才能得到貸款。二是生產類信貸產品多,消費類信貸產品少。從貸款用途上來看,消費類的信貸產品主要有住房按揭貸款、生源地住學貸款、工資人員信用貸款、個人存單質押貸款等4種,其余18種都屬生產類貸款,如農戶小額信用貸款、流動資金循環貸款。三是內部資產擔保產品多,外部風險緩釋性產品少。擔保類信貸產品研發主要有兩個方向:內部資產擔保創新和外部風險緩釋擔保創新。目前,湖北農村信用社共有擔保類信貸產品20種,其中內部資產擔保產品主要有15種,這類產品研發的主要途徑是擴大接受企業“擔保”資產的種類,即原來不接受的抵、質押物通過產品創新變的能夠接受,如應收帳款質押貸款、倉儲質押貸款等。其余5種如農戶小額擔保貸款、農村專業組織成員聯保貸款、個體工商戶保證貸款、商戶聯保貸款、個人創業小額擔保貸款等屬外部風險緩釋性信貸產品,這類產品主要特點是借款人出現貸款償還風險時,由擔保者(擔保公司、保險公司、相關自然人)承擔全部還貸責任,將風險進行轉移。四是擔保類信貸產品多,信用類信貸產品少。22種信貸產品中,基于借款人信譽而設計的貸款產品主要為農戶小額信用貸款,其余21種除委托貸款外都屬于擔保類貸款。
(二)農村信用社信貸產品研發與先進銀行相比還存在較大差距
為比較分析農村信用社與先進銀行產品研發之間的差距,筆者對北京農村商業銀行、上海農村商業銀行、天津銀行、中國農業銀行及部分外資銀行網站所公布的信貸產品進行了統計分析。通過分析比較,農村信用社與先進銀行相比主要存在以下差距。
一是產品總量遠遠落后于先進銀行。以中國農業銀行、北京農村商業銀行、上海農村商業銀行為參照標準,湖北農村信用社22個通用類貸款產品分別比以上三個商業銀行少44種、31種、28種。其中農戶類貸款,湖北農村信用社有4種,比北京農村商業銀行少8種;公司類貸款,湖北農村信用社有10種,分別比以上三個商業銀行少31種、20種、25種。
二是產品技術含量低,易被模仿。與以上商業銀行相比,農村信用社的信貸產品技術含量較低,容易被模仿,個性不突出,缺乏競爭優勢。如農業銀行湖北省分行部分地區推出的惠農卡業務、中小企業聯保貸款業務、商戶聯保貸款業務是農村信用社農戶小額信用貸款和聯保貸款的翻版,并憑借其網絡技術、人才優勢對這些產品賦予了新的功能。而這些新功能諸如惠農卡的循環透支功能、自助代繳費功能、借貸合一功能等,目前湖北省大部分地區農村信用社還無法實現。
三是產品研發動機上的差距。與外資銀行相比,不論以上4家國內的商業銀行還是農村信用社,在產品開發方面存在的差距較為明顯:研發動機明顯表現為數量擴張型和體系完善型,注重鞏固和爭奪市場份額,而非創造利潤;產品研發以移植模仿為主,自主創新數量較少,多數新推產品以名詞創新和組合式創新居多,同質性程度較高;大部分產品并非針對目標客戶設計,只是“攀比”思想產物,無法形成有效規模[1]。
四是產品研發缺乏系統性。通常一個完整的信貸產品研發主要有以下幾個環節:了解客戶需求—產品設計和醞釀—產品成型及包裝—產品定價—產品測試—產品績效評估—產品推廣和分銷—產品開發的后續管理。由于當前農村信用社的信貸創新多為模仿型,產品多數為直接設計、試點之后就直接進入推廣使用,其它環節基本被忽略掉了,至于產品如何定價、是否有競爭優勢、研發的動機是為了鞏固現有客戶還是拓展新客戶、產品的績效如何評估、產品通過什么樣的分銷渠道推向市場等問題都沒有得到很好的回答,導致部分信貸產品推向市場后應用率較低或績效不理想。
二、農村信用社信貸產品研發的瓶頸制約
(一)產品研發理念落后
通過分析比較以上幾家商業銀行和外資銀行信貸產品創新的經營理念,他們都有一個共同特點,即產品創新堅持以客戶為中心的經營理念,在為客戶提供更大的便利或增值服務中實現“雙贏”。如渣打銀行的“活利貸”住房按揭貸款產品,它的最大特點就是借款人可以將閑置資金存入還款賬戶,自動按日抵扣計息本金,只對剩余部分本金計息,一方面可以幫助借款人節約貸款利息;另一方面還可以縮短借款期限。而農村信用社的許多產品創新主要以自我為中心,即從如何防控風險、獲取自身利潤最大化為動機,導致部分產品流程設計復雜、定價過高,不具有市場競爭力或有名無市。
(二)產品創新基礎薄弱
一是網絡信息技術支撐不夠。依托網絡信息技術,創新具有個性的信貸產品是當前先進商業銀行通行的做法。如農業銀行個人自助循環貸款,其主要特點就是借款人在授信額度內,可通過電話銀行、網上銀行、自助終端等渠道自助辦理借款和還款業務。受網絡開發滯后因素影響,目前湖北省農村信用社還沒有開辦自助貸款業務。二是缺乏專門的研發組織。信貸產品創新是一個比較復雜的工程,如前所述通常包含8個環節,有些環節僅靠信貸部門是難以完成的,如產品風險定價、運行績效評價、新產品的宣傳、網絡技術支持等需要其它部門配合支持。先進商業銀行均成立了專門的產品研發中心,加強對新產品創新組織的領導和協調,而目前湖北省農村信用社大部分聯社都沒有成立產品研發中心。三是產品創新的信用媒介不完善。相對農村信用社,先進商業銀行尤其外資銀行信貸產品創新最大的便利是有廣泛和成熟的信用中介市場,如股票、債券、期貨、票據、保險、擔保、外匯市場等,這些市場為其開發具有多功能、個性化的信貸產品和防控風險提供了良好的信用媒介。如部分先進商業銀行通常將結構性貸款與掉期交易相結合,可以有效規避產品的匯率變動風險,增加了產品的吸引力。而這些市場在農村來說大部分都還沒有建立,農村信用社利用新型金融工具創新信貸產品的空間受到制約。
(三)傳統產品路徑依賴阻礙了新產品的推廣
路徑依賴是指某一制度一旦被采用便會沿著一定的路徑發展演進,而很難為其他潛在的甚至更優的制度所取代或影響其它更優制度的應用。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由于不要抵押,放貸手續相對其它貸款品種簡單,深受廣大農民和農村信用社信貸人員的青睞,在農村信用社已經存在了幾十年。受這種制度影響,許多信貸員只要一放款,就首先想到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用農戶小額信用貸款來解決一切貸款問題,甚至個別農村信用社出現流動資金循環貸款、大額抵押貸款用多筆農戶小額信用貸款來解決的怪現象。這種現象的出現不僅影響了貸款安全,而且阻礙了其它新產品的應用。
(四)產品創新機制需要完善
一是客戶經理無收集客戶需求的動力。客戶經理是最貼近市場和客戶的,一般能夠及時準確地了解客戶需求變化。但當前農村信用社客戶經理的主要任務是營銷產品,產品賣完了,就得到獎勵,至于客戶滿不滿意,還有什么新的需求,既不考核,也不獎勵,客戶經理自然不會關心。二是客戶需求的傳遞渠道不暢通。如果客戶經理收集到客戶需求,通過什么渠道,送達到哪個部門既沒規定也不清楚,造成上級聯社不能及時跟隨信貸市場需求變化研發新產品。三是產品需求無整合。前臺營銷部門是獨立的,需求也是獨立提出的,沒有部門承擔需求整合的任務,也沒有人承擔需求評估的職責。沒有一支客戶需求的調研研發隊伍,新產品開發還沒有形成一個完整的體系。
三、農村信用社信貸產品創新的路徑選擇
(一)更新產品創新理念
一是堅持以增加客戶價值為中心。客戶是銀行業的生存之本。在以客戶為中心的經營理念中,先進銀行經歷了客戶至上、客戶第一、客戶滿意、增加客戶價值四個發展階段。增加客戶價值階段是目前最先進的理念,是指通過向客戶提品和服務項目,使客戶價值增加,讓客戶享受增值服務,體會到物超所值。如農村信用社可以為優質客戶提供免費的財務咨詢和投資理財建議等,盡管這些業務單元不能帶來盈利,但可能帶來有利可圖的業務。二是堅持以利潤為中心。即一個新產品的推出不僅是為了增加產品數量,完善產品體系,擴張業務規模,更重要的是為了增加利潤。所以每個新產品的推出,必須從調查設計、產品宣傳分銷、運營效果、風險控制等進行全方位的評估,加強研發成本和風險成本控制。一方面提高產品的利用率;另一方面要提高產品的創利水平。
(二)加強產品創新基礎制度建設
一是建立創新組織機構。業務規模較大的單位可以設置產品研發中心(委員會),負責新產品的開發、宣傳、維護,人員組成主要來源于信貸、財務、網絡中心、風險控制等部門;二是建立部門內有關人員的崗位職責制度,明確產品創新研發、管理等方面的要求,將具體要求詳細劃分到每一個崗位;三是建立內部創新激勵機制,使每一個員工充分發揮才智,為業務創新工作做出更大貢獻;四是建立客戶信息數據庫。
(三)引入有效的市場營銷機制
一是要搞好市場調查和預測,獲取充分準確的市場信息。二是進行科學的市場細分,合理確定目標客戶。市場細分的過程就是發現潛在客戶特征的過程,通過市場細分,尋找現有的使用者,歸納他們的共同特點,然后尋找有相似特征的消費群,這些消費群即是潛在使用者。三是準確把握市場機會,推出全新金融產品。如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營銷要與各地區房地產交易中心加強聯系,利用房地產展銷會等主題開展營銷。四是收集反饋市場信息,不斷調整營銷戰略。基層網點要積極收集客戶需求信息,包括對新的產品與服務的需求,對已有產品與服務的改進意見等,這些信息經匯總后傳導至業務創新部門,經過篩選、分類、分析、整理、匯總后,供決策部門作為決策的依據。五是完善產品定價機制。改善當前農村信用社貸款定價一浮到頂和基準利率簡單加成的作法,針對不同客戶群體和市場競爭戰略需要,在成本可控制的前提下,分別采取撇脂價、溢價、市場價、挑戰價、攻擊價等定價策略。五是加強對新產品的宣傳、推廣、監控和完善,切實提高新產品的利用率[2]。
(四)拓寬產品創新思路
一是來源于客戶,即客戶要求辦理某種業務而現有的產品與服務不能滿足其需求,一線營銷人員要將客戶的具體要求反映給業務主管部門,該職能部門以客戶需求為基礎開始研發,這種機制被稱為“客戶推動型”(CUSTOMER-DRIVEN);二是來源于競爭對手,即競爭對手在市場上推出新的產品和服務,并取得了市場上一定的接受度,在競爭對手產品和服務基礎上進行必要的改進和進一步優化,設計更為完善更具有吸引力的新產品,這種機制被稱為“競爭者推動型”(COMPETITOR-DRIVEN);三是來源于市場,即從市場狀況、政策背景和宏觀環境的變化為契機推出適宜的新產品和新服務,這種機制被稱為“市場主導型”(MARKET-ORIENTED)。如2009年以來,國家推出了“家電下鄉”、“汽車下鄉”和小型農機具下鄉等活動,這為農村信用社開發消費信貸產品提供了政策機遇,農村信用社要在充分調查和風險控制的基礎上設計出相應的信貸產品,并給予一定的利率優惠,豐富農村消費信貸市場。
(五)多渠道加強功能性產品供給
一是加強便利性信貸產品研發力度。通過對信貸產品的期限、還款方式、是否要抵押物、辦貸程序等要素進行重新組合,研發出更多便利性的產品,有條件的地方可以探索開辦信用卡業務、自助貸款業務、大額信用貸款業務等。二是加大風險轉移性信貸產品研發力度,拓寬財產擔保范圍。對財務報表資產項目下的所有項目都可以列入財產抵押擔保范圍,針對不同資產項目特點,研發出更多符合農村信用社實際的信貸產品來,如有價單證、應收帳款、林權、土地承包經營權類的質押貸款,在建工程、機械設備、固定資產、存貨類的抵押貸款、項目融資貸款等。三是加大風險外部緩釋性信貸產品研發力度。加強與擔保公司、保險公司、商業銀行、證券公司、財務公司等機構合作,研發風險轉嫁型或風險外界緩釋性產品,將風險進行轉嫁,如擔保貸款、銀團貸款、債權轉股權貸款等。四是加大區域性信貸產品研發力度。區域性信貸產品的開發應立足于各地農業的自然優勢和融資需求特點,做到宜大則大,宜小則小。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