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4-01 10:13:06
序論:寫作是一種深度的自我表達。它要求我們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隱藏在內心深處的真相,好投稿為您帶來了七篇合同管理論文范文,愿它們成為您寫作過程中的靈感催化劑,助力您的創作。
首先,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由商務部門、采購部門、建造部門和辦公室按照各自業務分工分別承擔,各個合同承辦部門的工作接口、職責分工不夠清晰,尚待進一步梳理及明確;其次,各個合同承辦部門分別建立各自的合同管理臺賬,數據庫結構不統一,不利于公司決策層和管理層全面及時地了解公司合同簽訂及執行情況;此外,各個合同承辦部門對合同收入支出掌握的信息不對稱,例如資金支付到賬情況、項目業主資金審批和拒付情況等信息分別由不同的部門掌握,信息交互效率低下,有時為了對賬花費大量的時間和精力;公司合同管理仍然采用手工管理方式,產生大量的紙質文件,費時費力,容易出錯,急需合同管理信息化手段,提供強大的標準化定制流程,并對合同執行狀態進行實時監控。
2研究內容
(1)梳理公司商務合同相關程序,建立標準化的工作流程
梳理公司商務合同相關程序、建立標準化的工作流程旨在明確合同承辦部門及相關部門的職責和接口,全面完善合同管理制度。清晰的業務職責,健全的管理程序是建立合同管理系統的基礎。通過分別與各個合同承辦部門進行面對面訪談,并組織相關部門召開專題研討會,從而明確相關部門的管理職責,細化實施細則,提高管理程序的可執行性。例如明確各個合同承辦部門的業務范圍;各合同審批部門的職責;細化合同類型分類標準,完善合同類型分類實施細則,確保合同分類準確等等。通過訪談和研討,同步完成相關管理流程和程序的新增或升版,從而建立合同管理平臺的綱領性程序文件和具體實施文件,完善合同管理制度,使現行程序體系覆蓋合同全過程各個階段的管理內容及標準。例如將合同執行過程中的"合同中止"、"合同解除"、"合同爭議"等內容納入合同制度,并優化合同簽約及審批授權制度等;統一合同管理業務表單格式,提高標準表單的使用率;統一合同評審會簽表、合同付款申請表等業務單據格式;建立標準合同模板庫,提高標準合同文本的使用率等等。
(2)以信息化手段搭建商務合同管理平臺
以信息化手段搭建商務合同管理平臺旨在根據合同管理流程和程序以及實際業務特點建立開發合同管理系統。在對業務需求進行詳盡調研,認真組織討論的基礎上提出平臺建設思路,配合技術人員完成需求分析、軟件選型、項目開發等工作,達到信息化管理目標:實現合同全過程、全生命周期管理,覆蓋合同準備、合同訂立、合同執行及合同關閉各個環節工作;規范固化合同管理業務流程,加強合同執行監控防控風險;實現合同數據多維度快捷查詢、統計與分析,為領導決策提供有效支持;實現與公司相關信息系統如財務系統、采購系統、門戶系統、文控系統、各成員單位合同相關業務系統等的有效銜接,確保信息共享、數據同源;統一規范管理合同數據,一次管理重復使用。
(3)明確商務合同平臺的使用責任,加大培訓宣傳力度
培訓的成功與否是合同管理系統能否成功上線的關鍵因素。培訓工作首先將系統用戶進行細分,然后針對不同層級的用戶進行深度培訓,從而最大程度確保各層級的系統用戶都可以有針對性的了解系統設計理念并熟練操作系統。通過定期組織培訓,在公司及項目部營造了學習和使用商務合同平臺的良好氣氛,亦有助于提高員工的合同意識。
3研究成果
(一)梳理公司商務合同相關程序,建立標準化的工作流程
(1)合同管理平臺信息化總體需求分析
從問卷調查反饋的統計結果來看,各個合同承辦部門普遍認為,盡早實現合同管理平臺的信息化十分重要,合同管理信息化和合同申請/支付管理信息化對工作效率提高最顯著,對業務增值貢獻最大,也較容易實現,同時也是上線需求最迫切的兩項業務,希望合同管理平臺的操作能夠較為簡捷,方便查找和使用。
(2)明確合同承辦部門職責,完善合同管理程序體系
經程序文件查閱及與相關部門訪談,明確公司合同承辦部門共有四個,分別為商務部門、采購部門、建造部門和辦公室,各個合同承辦部門所對應的項目部部門也有合同承辦的職責。經與各個合同承辦部門溝通,系統性的將合同管理相關程序、制度,從合規性、適應性、有效性等方面進行綜合評審,促使合同承辦部門完成了相關管理程序的新增/升版工作。
(二)以信息化手段搭建商務合同管理平臺
(1)成立合同管理系統實施工作團隊
穩定的、分工明確的工作團隊是確保合同管理系統得以成功開發的保障。在集團合同管理系統開發項目實施工作組的領導下,公司組建了合同管理系統實施工作團隊,團隊成員由相關部門領導指定,彼此相互配合,在項目經理的領導下,按照各自職責分工有計劃地實施系統開發。
(2)合同管理系統目標需求及建設內容
通過調研和討論,課題組總結出合同管理系統如下目標需求,并由此分析得出合同管理系統建設內容。
①合同全過程管理
通過合同準備、合同訂立、合同執行、合同關閉四大環節,實現了合同的全過程閉環管理。合同準備階段,通過與相關系統進行接口集成,確保合同相關數據同源,避免重復錄入;合同訂立,系統提供范本的管理,使得標準合同的起草更加方便快捷,減輕承辦人員的工作量;合同文本的在線審查審批,通過多級規范的審批流程,進一步防控法律風險;合同文本在線打印,加密防偽,確保合同的唯一性;合同執行中的支付申請,變更申請等,及時跟蹤合同的執行情況,確保合同信息的完整性;合同關閉,是合同的終點,最終實現了合同的閉環管理。
②合同范本管理
通過系統,建立合同范本及合同制度文件的管理,通過系統對合同范本、相關制度文件進行管理,實現了各種范本制度升級后的版本控制管理,并通過線上范本審核,確保范本及制度文件的及時性、準確性,為合同創建提供便捷,促進并提高合同標準文本的使用頻率,減少審查審批工作量,降低合同簽訂中的各種風險。
③合同對方管理
建立合同管理系統的合同對方庫,并通過與采購系統對接,可接收供應商信息,合同管理系統可自行錄入供應商及客戶信息,實現完整的合同對方管理,對合同對方的相關資質等進行管理,有利于確保合同管理系統信息的完整性與獨立性,也確保了合同對方信息的統一和規范。
④項目信息維護
對項目進行基本信息的維護管理,實現項目信息與合同的關聯,并作為查詢統計分析的支持,滿足通過項目進行合同數據的匯總與分析的需求。
⑤合同監督檢查
集團及公司合同管理部門、監察審計部及相關領導具備相應權限對管理范圍內的合同進行監督和檢查,可以查詢與追蹤合同的審批情況及履行狀態,也可以對當前的合同流程相關人員進行預警提醒。
⑥合同監控追蹤
集團及公司合同管理部門及領導,可以實時查看與監控權限范圍內的合同運行情況,包括查看所有運行中的合同總數、異常情況及重點關注的事項,實現合同運行信息的及時反饋、異常監控與全面管理。
4結語
基于先進的管理理念、緊貼工作實際,開發一套完整的網上合同管理系統,提供合理的流程和業務約束以及全方位的合同管理功能,實現合同管理的網絡化和數字化,對合同起草、審批、執行、結算、歸檔全生命周期實行信息化管理,規范合同審批、變更和執行等管理流程,為相關部門和各級領導提供對合同執行過程的信息化監督手段,并通過對合同信息資源庫的開發,進一步為相關部門和人員提供方便的合同檢索、查詢及統計分析服務,提供決策支持,提升信息化服務應用水平。
2總體設計
2.1軟件架構設計
表現層主要起展示作用。采用當前比較成熟的MVC框架Struts2.0,利用此框架來實現展示層、控制層、服務層的分離。展示層采用JSP+StrutsTaglib技術,能夠按需求展示數據;控制層采用Action技術,能夠接收用戶的請求,并委派給不同的業務邏輯處理。業務邏輯層采用JavaBean技術,由Spring框架管理并注入上層Action,利用Spring的IoC容器實現組件之間的松耦合。
2.2數據庫設計
數據庫還設計了供方信息、合同歷史信息、機構人員信息等基本表,各表之間通過合理設置外鍵進行相互關聯。
2.3工作流設計
合同審批流程采用了Activiti工作流引擎,遵從Apache許可的工作流和業務流程管理開源平臺,其核心是基于Java的超快速、超穩定的BPMN2.0流程引擎,強調流程服務的可嵌入性和可擴展性,同時更加強調面向業務人員。
2.4安全設計
系統支持按角色授權,保證不同部門、不同角色用戶可操作不同的功能模塊;同時系統提供了完備的數據備份、恢復機制,確保不因系統故障造成數據丟失。
3功能設計
網上合同管理系統分為項目管理、合同管理、統計分析、供方管理和系統管理五個主要的功能模塊。
3.1項目管理
登記項目基本信息,顯示部門所有登記的項目信息,可以按照項目名稱、項目類型、建立部門、驗收時間段查詢條件進行檢索,檢索結果按項目登記時間倒序排列。
3.2合同管理
3.2.1合同模板
上傳、下載、刪除部門使用的合同模板,可按照模板名稱、模板分類進行查詢,檢索結果列表按上傳時間倒序排列。
3.2.2標的管理
查詢并管理部門所有標的信息。可按照標的名稱、建立日期段、標的分類、項目名稱查詢條件進行檢索,檢索結果按標的建立時間倒序排列。
3.2.3合同審批
處理合同申請審批、合同補充審批、合同終止審批等流程的待辦事項,查看已處理事項的詳細信息。可以按照任務狀態(待辦、處理過、已創建、已辦結)、合同名稱進行檢索,檢索結果按處理時間倒序排列。合同申請、補充、終止流程類似,特別是緊貼行政機關采購工作實際,設計了會審和會簽兩個環節,由采購小組成員和采購相關部門進行合同確認,最后由領導審核。
3.2.4合同維護
登錄用戶可對部門內建立沒有處于流程中且合同狀態是執行中的合同進行資金、發票、進度、合同補充、終止申請、結束等管理操作,而對于合同狀態是未執行的合同只能進行編輯、刪除操作。
3.2.5付款管理
登錄用戶對部門內合同狀態是執行中的合同付款信息進行查詢和管理的功能。可以按照付款是否完成、付款是否逾期、付款方式、合同名稱等查詢條件進行檢索,付款信息中的實際付款時間、付款狀態、備注列可編輯。
3.2.6合同檢索
實現對登錄用戶所在部門創建的合同按照關鍵字、簽訂年份、合同金額范圍、執行部門、項目名稱、合同有效期時間段、合同狀態、供方名稱、付款時間段等查詢條件進行檢索,檢索結果按合同創建時間倒序排列,并且可查看合同詳細信息。
3.2.7發票管理
登錄用戶可對部門內合同狀態是執行中的合同發票信息進行添加、刪除操作,并且可以根據合同名稱進行查詢。
3.3統計分析
除了按年份統計合同數量,系統還支持按供應商、標的分類、經費來源、采購方式等進行分類統計,能夠生成并導出Excel文件,并能自動生成相應的柱狀圖和餅狀圖,對比結果一目了然,為決策支持提供依據。
3.4供方管理
登記供方基本信息和供方聯系人信息(可維護多個),顯示部門登記的所有供方信息,可以按照供方名稱、建立部門查詢條件進行檢索,可選擇某條記錄查看供方的詳細信息,詳細信息中要關聯顯示與此供方簽訂的所有合同。
3.5系統管理
實現對機構、人員、角色的增刪改,查看系統日志,對結算方式、采購方式、標的分類、項目類型、經費來源等數據代碼進行管理,對系統數據進行備份。
4應用分析
4.1快速查詢
通過網上合同管理系統,主管領導和相關部門、人員可以實時查看已經錄入的合同信息,不需要再到文檔管理部門翻閱紙質合同,特別是通過關鍵字進行模糊檢索,可以準備定位到所需查詢的合同信息。
4.2緊貼實際
網上合同管理系統設計時充分考慮了行政預算、工程項目等實際工作的需要,可以隨時查看項目簽訂的合同,預算結余等信息。
4.3實時統計
網上合同管理系統的統計分析功能中的基礎實時從數據庫中提取,用戶可以隨時統計合同簽訂情況,并對數據進行對比分析,為下一步工作決策提供實時的數據支持。
4.4進度提醒
網上合同管理系統對合同管理人員提供的最大便捷就是進度提醒。實際工作中,經常會出現忘記付款時間、發票是否收到等情況,需要不停翻閱合同有關資料。
4.5規范流程
網上合同管理系統提供了流程審批的環節,特有的會審和會簽環節,解決了實際工作中需要合同文本紙質流轉的過程,相關人員和部門可以同時審閱,縮短了流轉時間。
5結論
1.1項目規模和進度要求
項目的規模較小、進度要求時間短,則合同類型的選擇余地較大,固定總價合同、單價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都可選擇。項目規模大、進度要求時間長,合同履行過程中的不可預測因素多,合同類型選擇有局限性,這類項目不宜采用總價合同。
1.2項目的競爭情況
市場上愿意承包建設項目的承包商多,建設單位擁有較大的主動權,可按照總價合同、單價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的順序進行選擇,而且利于建設單位造價控制。如果市場上愿意承包項目承包商較少,則承包商擁有的主動權較多。
1.3項目的復雜程度
項目實施過程復雜,則意味著:①對承包商的技術水平要求高,建設單位可選擇的余地小;②不確定因素多,項目的實施風險較大。承包商對合同類型的選擇掌握有較大的主動權。相反,項目的復雜程度低,建設單位對合同類型的選擇掌握有較大的主動權。
1.4項目的單項工程明確程度
單項工程的類別比較清楚,可選擇的合同類型較多,總價合同、單價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都可以選擇。如果單項工程的類別已經明確,但實際工程量并不確定,宜選擇單價合同。如果兩者都不滿足,則不能采用單價合同與總價合同。
1.5項目的外部環境因素
項目的外部環境是指項目所在地的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環境。如果項目的外部環境差意味著項目面臨的風險大、確定的因素多,承包商不能準確預見項目實施過程中可能會遇到的問題,宜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
2建設項目工程承包合同訂立應注意的問題
訂立建設工程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等基本原則。在實踐中,要特別注意以下問題。
2.1多采用合同示范文本
采用合同范本對于建設單位來說是比較有利的,一般業主對于基建并非很專業的人員,在合同條款簽訂上難免因疏忽而出現紕漏。合同范本分為協議部分、通用條款、專用條款三部分。專用條款中將工程中可能發生的問題及解決辦法作了說明,因此合同簽訂時,一般只需要對合同的專用條款部分細加研究,按照專用條款中列出的骨架進行合同具體條款的細化,就能簽訂一份全面的合同。
2.2工程預付款保函和履約保函
保函是由銀行開出的為承包商提供擔保的保證文件。承包商在銀行開取保函時,視其在銀行的信用額度向銀行提交的與保函金額相等或者部分比例的保證金。一般在合同開始執行時,承包商必須提供與預付款金額一致的預付款保函或者為合同價格5%~10%的工程履約保函,而隨著工程進度的發展,對進度工程量的結算逐步取代了保函的作用。承包商沒有按照約定實施合同內容,而建設單位不能對承包商進行有力的控制,建設單位將失去其控制工程的能力,執行保函制度為建設單位更好管理項目提供了條件,承包商不很好履行合同內容建設單位將向銀行提出提取保證金要求,使損失得到補償。
2.3采用施工總承包負責制
大、中型工程項目,宜采用施工總包負責制。從結構分解角度來講,將工程的無限分解性,采取平行分包的方式進行管理,讓各參與方進行競爭。表面上看有利于造價控制,但實際實施過程中由于工作交界過多,需要協調的問題呈幾何級數的增加,不利于項目有效管理。
3建設項目工程承包合同實施過程中的應注意的問題
3.1控制工程款的撥付
在工程建設中,工程款是否到位是承包商最關心的問題,承包商要及時要求建設單位撥付工程款。建設單位對工程款的支付要有一個詳盡的計劃。基本原則是:支付的工程款總額要小于承包商所完成工程量的預算額,并且預付款的比例也不宜過大,在20%~30%較為合理,一方面滿足了承包商前期的花費,另一方面也不至于使承包商取得了過多的工程資金,在后續的施工過程中過于松懈。
3.2控制各項有關費用的施工簽證
施工過程中,施工簽證是在所難免的,建設單位對簽證要認真核實簽認的工程量。對于工程定額中活口費用的簽認一定要慎重。認真核查項目該不該發生,為什么發生,責任方是誰。對于不屬建設單位責任,都不予簽證。對活口費的概念要有一個清楚的認識,活口費是定額制定時無法統一標準而實際工程中不可避免地要發生的費用,不要讓活口費成為承包商增加費用的借口。
3.3加強施工合同索賠管理工作
建設項目中,建設單位與承包商的矛盾是常有的,在買方占主導的市場環境中,建設單位占有有利的地位。但如果承包商的管理能力很強時,承包商常常會因為建設單位的原因、設計單位的原因及其它與承包商無關的原因提出索賠。索賠的承包商管理能力的一種體現,承包商沒有較高的管理水平想要取得索賠成功是不易的,這就要求承包商加強索賠管理。建設單位及監理單位,也要加強索賠管理對于因承包商原因產生的損失向承包商提出索賠。另外各方也要加強索賠的管理能力。
3.4加強合同法律意識
建設單位或承包商由于缺乏法律意識,合同簽訂工程中,雙方未就合同條款往往未就合同條款進行詳細的說明,對違約責任,違約條件未做具體規定,將會導建設項目工程合同糾紛產生。因此,在簽訂合同過程中,要對合同每一條款進行嚴密的審查,確保條款嚴謹,盡可能的降低因合同訂立法律意識不強造成不必要的糾紛。
3.5加強合同及文件歸檔管理
合同作為建設單位與承包商之間的法律文件,合同簽訂后要對其進行妥善的管理。鑒于建設工程項目周期長,不確定因素多。在經過一個較長的建設周期之后,在進行決算時很多問題要依靠相應記錄來解決。因此,資料歸檔工作決不是簡單的文檔管理問題,應由專人負責到底,同時要盡可能的采用信息化管理,要為每一份合同建立一份電子檔案,制作付款申請單、合同臺賬、付款情況明細表等。及時更新合同付款、變更、附加等內容,實時掌握每一項合同的情況,做到合同履行過程中每履行一項內容、支付一筆款項都加以記錄,實現動態管理。
4結論
賀州供電局通過“引進”和“吸收”兩個步驟逐步建立合同范本體系。對于公司推廣使用的合同范本則直接納入范本體系,而對于沒有推廣要求但公司本部或其他供電局在使用的合同,以及政府主管部門編制的合同,則結合該局實際,經業務歸口、財務、審計、法律等部門審核通過后納入范本體系。至今,該局已建立48個合同范本。這些范本廣泛應用于起草合同,大大提高了合同文本質量和起草效率,為有效防范合同法律風險建立了基礎。在合同履行階段,通過抽查的方式加強合同履行管控,發現未按照約定履行的合同,則采取通報的方式要求相關人員予以整改,情節嚴重的則按照績效管理要求考核相關責任人員。
二、引進會商機制強化管理銜接
合同管理涉及的部門多、業務廣,需要多個部門步調一致才能實現管理銜接。該局從廣東江門供電局引進合同會商機制,定期組織相關部門討論解決合同管理問題。至今,該局已組織相關部門進行7次會商,有效解決了合同資料歸檔、采購與合同簽訂銜接、合同辦理時間跟蹤等問題。同時,采取法律歸口部門和采購部門聯合開展培訓、邀請審計部門開展專題講座的方式,加強合同相關業務部門的溝通與協調,努力實現管理“無盲點”、“無死角”。
三、開展歸檔檢查探索全程管理
1.1合同管理的作用
隨著改革后的建設,我國工程行業緊跟時代的腳步,大力求發展,同時取得優異的成績,令世界矚目。與此同時,也出現過去從不會發生的問題,如拖欠工程款,導致農民工拿不到工資,還有工程安全質量問題等。根據以往資料顯示,2011年全國范圍內,因合同糾紛造成的拖欠和拒付工程款已經高達4000億,這些大多是因為合同條款不明確,進而產生分歧,導致業主拒絕支付工程款【2】。還有一部分是因為市場經濟不完善導致的,合同是信用的象征,信用是市場經濟運行的基本條件,所以合同的本質其實就是信用的保障,在市場經濟的帶動下,用合同規范市場交易。
1.2合同的基本職能
合同中會詳細要求跟工程有關的一切注意事項,包括目標成本、質量、應該履行的義務等一系列目標,合同規定了雙方的責任、義務和利益關系【3】。所以,工程管理的依據就是合同上的每一項條款,在工程的實施過程中每一個重要步奏都需要依照合同進行,它對整個項目的實施有著重要的作用。當下的環境中,沒有合同相當于整個工程項目沒有明確的目標,過程沒有保障,沒有合同為依據就無法使工程管理形成系統的管理模式,意味著目標無法實現。當今社會的現代化建設中不僅需要專門的部門和人員管理合同,參與工程的每一個專職人員都需要熟知合同內容,并且精通條款中可能出現的索賠工作,只有了解其內容才不會在實施的過程中犯錯,導致工程不能順利進行。現如今很多國外的工程項目管理公司和大的工程承包企業都十分重視合同的管理工作,甚至會與工期、組織、成本等管理同時設置部門,列入整個工程重要的管理部門【4】。人們已經意識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在工程管理過程中發揮著特殊作用。合同管理是項目工程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必須讓其融入整個工程項目管理中去,以實現工程項目為目標,對各個環節實施有效合同管理方案,共同構建完整的工程項目體系。
2.當前合同管理工作中的主要問題
2.1管理意識淡薄,執行力差合同簽署雙方不按照合同辦事,但是不及時更改合同重新簽訂,導致事后引起糾紛,致使工程不能按期完工,工程款出現拖欠問題。對于承包商來說即使理由充分也不能進行正當索賠。還有一部分原因是大多數項目管理機構都并未設置合同管理部門,沒有相應的制度和操作流程來界定,其操作是否可行、有效。不能對合同時時進行跟蹤管理,導致合同只是一種形式并沒有讓其發揮最大價值。
2.2缺乏有效的分包合同管理。我國目前缺乏統一的合同樣本,承包商和各專業這之間因合同界定不明,分不清責、權、利,而互相推諉,造成工程無法順利竣工甚至很多工程以為合同問題夭折,浪費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特別是土木工程、設備安裝之間交叉施工的現象時有發生。
2.3不重視合同文本分析。訂立合同前缺乏預見性,缺乏對合同的具體分析。常常在一些緊急的情況下因缺少某些重要條件,導致合同有漏洞和不足,雙方因為理解方式不一樣產生差異,對合同的風險預估不足等問題發生爭執。
3.實施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對策建議
3.1建立健全合同管理組織網絡
企業的管理人員和項目的管理人員,由下至上的建立合同管理機制,并配備相關的法律顧問。使整個工程項目的合同管理深入到每個層次的各個角落。并依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進行專業指導監督。建筑企業應該確立企業內部合同管理機制的主要職責,監督檢查企業各類建設工程合同的立定、履行;貫徹有關合同的法律法規,并且培訓有關的管理人員,防止利用合同中的漏洞進行違法活動;參與合同糾紛,了解并積累合同有關經驗,并以報告的形式向管理部門匯報。
3.2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工作制度
合同交底制度,就是合同簽署以后,合同管理人員需要對各級管理人員或工作小組進行對合同的剖析,向大家解釋說明合同的主要內容、注意事項和各種管理程序,了解各部門責任和承擔任務范圍。責任分割制度,合同管理人員有必要對各小組或者承包商詳細的解釋,讓其了解自己應該承擔的責任,并傳達到每一個施工人員。盡職盡責的共同實施合同項目。工作日志制度。每天用數據或文字的形式對各級部門的工作情況進行匯總,這要求下級各部門的高度配合,將每天發生的問題進行集中處理。以便及時掌握過程進展。進度審批制度,成本核算人員由于對現場情況了解不熟悉,申報過程款不及時,沒能按要求納入當月費用支出。合同管理人員應從各個角度審查合同,從而及時對進度款進行審查。
3.3提高合同管理人員業務素質
選擇合同管理人員很重要,合同管理人員需要具備多項綜合素質,精通合同法律法規、具備現代化理論知識、經驗豐富熟悉過程施工的全過程才能勝任這一職位。應對合同管理人員崗位責任制,只有通過考核或者嚴格的培訓,取得專業認證以后才能上崗。由于市場的發展和法律的不斷完善,對于已經具有從業資格的合同管理人員,進行再教育,不斷提高業務水平尤為重要,所以要抓好合同管理人員繼續教育。
4.大力推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制度
推行范本制度,一方面有助于從業人員熟悉有關法律、法規,耍滑頭的建立更具規范性,避免出現雙方模糊理解導致糾紛的情況。另一方面也方便管理人管理,可以依據范本內容對合同進行審查監督,提高履行率,維護市場穩定發展。建議我國根據自身特點,累積以往的經驗教訓編寫出一本具有示范作用的文本。我國現有規定也已經有了初步的方向。不僅對行業進行劃分管理,而且結合當下實際情況對通用條款進行更加具體的規定。為避免施工單位為逃避法律規定,采取激進手段應對,建設單位必須重視投標單位的資質,對其合同認真的審查了解,對合同主體的審查也是很重要的。要確立當事人身份、資格,這直接關系到合同是否能夠有效率的執行。
1.1未能做到全員、全過程動態合同管理
合同管理工作是全體參建人員共同的職責,管理合同的前提是對合同內容的掌握,遺憾的是許多參建人員并不了解合同內容,在工作過程中遇到合同外的事項并不能敏感地察覺,遇到可以索賠的事項并不能及時主張權益。合同管理應是全過程的管理,但實際工作中往往更側重合同的簽訂環節,缺少對合同履行情況的實時監控,沒有發揮合同應有的作用。
1.2合同管理脫節
一般情況下,在施工單位內部負責鐵路工程投標工作的人員與工程實施人員是相對獨立的,即一部分人員專門負責投標,中標后由另一批人負責實施。由于人員的更換,常常會造成投標階段與實施階段工作銜接不到位,這種現象對合同管理工作的影響尤為明顯。
1.3對總價承包合同的解讀不夠透徹
鐵路工程中施工單位與建設單位簽訂的總價承包合同內容冗雜,涉及的點多面廣,實際工作中相關人員對合同條款的解讀不夠透徹。比如負責征地拆遷的人員對合同內與合同外的征拆內容劃分不清;對于總承包風險費,哪些費用能納入哪些費用不能納入認定不清等等。
1.4缺乏嚴格按照合同辦事的精神和勇氣,合同條款形同虛設
鐵路工程中協作單位違約的情況時有發生,雖然合同中設有違約條款,但很少嚴格按照合同規定執行,特別是當協作單位工期違約時,很少追究其違約責任,這不但助長了協作單位的不良風氣,而且增加了項目的潛在風險。鐵路建設過程中建設單位違約的情況也時常存在,按規定當工程進度款支付嚴重不到位時,施工單位有權采取停工措施,但在這種情況下施工單位很少這樣做。雖然合同中規定了糾紛解決措施,但當糾紛真的發生時,施工單位很少按合同規定的途徑維護自身的利益。
1.5施工單位內部合同示范文本不健全
近年來國家有關部委相繼出臺了一系列合同示范文本,施工單位也大力推廣使用合同示范文本,但在施工單位內部合同示范文本的體系還不夠健全。由于施工單位缺少相關的合同示范文本,在與這類單位簽訂合同時往往采用對方提供的合同文本,對于施工單位而言這是極其不利的。
2問題產生的原因
2.1建筑市場大環境向建設單位傾斜
隨著建筑市場的競爭日益加劇,許多施工單位為了承攬到工程項目,明知合同中存在不利于自己的條款,也只能忍氣吞聲地接受,這種現象在自身經營出現困難的施工單位尤其明顯。在建設工程承包合同中建設單位處于強勢地位,特別是在鐵路項目中,許多施工單位在自身經營、發展過程中對鐵路項目產生深深的依賴,為了維護和建設單位的良好關系、為了日后能順利中標其他鐵路項目,當自身利益受到損害時,往往缺少通過仲裁或訴訟途徑維權的勇氣。
2.2用人機制不健全
在合同管理方面主要體現在所用之人與所在崗位不匹配。合同管理是一項對人員綜合能力要求很高的工作,但實際上從事合同管理工作的人員往往不具備相關能力。
2.3工作中更注重工程進度,向管理要效益變成了口號
如今施工單位都認識到管理的重要性,但這種認識更多的只是停留在思想層面,在行動上落實地還不夠。在實際工作中項目決策者往往更注重工程進度,在進度面前其他工作都可以讓步,在這種思想引領下,雖然項目部制訂了一系列規章制度和管理措施,但這些制度和措施并沒有落到實處,經常疏于對細節的管理,向管理要效益變成了口號。
2.4“軟件”儲備與“硬件”擴張不匹配
在競爭激烈的市場環境下,為了謀求生存,施工單位紛紛延伸自己的業務范圍,將觸角伸向新的建設領域。此舉的本意是擴張業務版圖、壯大企業實力,但有些企業盲目擴張,不了解新領域的環境和規則,沒有針對新的環境作相應的準備,這樣難免在管理過程中出現問題。
3完善合同管理工作的措施
3.1將管理落到實處
管理既是項目平穩運行的前提,也是項目取得效益的保證。在項目實施過程中不僅要認識到管理的重要性,而且要把工作重心放到管理上來,真正把管理措施落到實處。
3.2完善合同管理機制
首先要完善用人機制,任命掌握合同相關知識、熟悉合同管理流程、具備合同操作技能的人員從事合同管理工作,此外對于施工單位而言,合同管理人員還應對工程技術有一定的了解。其次要完善培訓機制,一是要適時組織合同管理人員培訓,確保業務能力跟得上、思想認識不松懈;二是合同管理人員要對項目參建人員進行培訓,強化合同意識、解讀合同條款、解答合同疑惑。再次要完善獎懲機制,合同管理工作應實行崗位責任制,對于做出突出貢獻的人員要予以獎勵,對于存在明顯過失的人員要予以懲罰。要堅決杜絕做與不做一個樣、做好做壞一個樣的現象發生。
3.3做好合同交底工作
一是投標人員要向實施人員交底,投標人員應將投標階段采取的策略、相關數據取值的考慮、施工組織及其他情況向實施人員進行說明;二是合同管理人員要向全體參建人員交底,介紹合同內容、明確合同范圍,將責任分解到部門并指定負責人。
3.4建立信息平臺
施工單位可以利用計算機網絡技術建立單位內部使用的信息平臺,信息平臺包含各類合同范本、信譽良好的協作單位及物資供應商等信息,這樣可以有效地整合內部資源,實現單位內部資源共享。此外還可以利用信息平臺曝光一些信譽不佳的協作單位及物資供應商,起到預警作用。
3.5立足本職,做好工程建設工作
“打鐵還需自身硬”,施工單位向建設單位主張權益的前提是把自身的工作做好,在這個基礎上才能與建設單位建立良好的溝通機制,才能最大程度地取得建設單位的同情和理解,這樣獲得額外補償的機會才更大。
4結束語
(一)在依法履職的大背景下,加強合同管理工作的必要性和緊迫性不斷增加。
隨著市場經濟法制觀念的逐步建立和國家依法行政工作的深入推進,人民銀行及分支機構以往大多數按慣例、憑經驗開展的工作,正逐漸依照法制的思維和方式,首選或優選合同形式來框定工作內容,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防范工作風險,確保履職效果,維護人民銀行權益和聲譽。同時,近年來,以人民銀行及分支機構作為當事人對外簽訂的合同數量、合同金額不斷增加,合同內容、合同范圍也在不斷豐富和拓展。以人民銀行某地市分支機構為例,自2011年“六五”普法以來,累計簽訂各類民事合同60余份,年均簽訂合同近20份,并且呈現逐年增加態勢。合同標的也從以往簡單的物品、服務買賣擴展到事物委托、技術開發、基建工程等專業領域。因此,從確保依法履職、防范風險的角度來考量,加強合同管理的必要性和緊迫性與日俱增。
(二)在規范管理的制度層面上,關于合同管理的相關規定散見于人民銀行的一些規范性文件。
2006年7月,人總行頒布了《對外簽訂法律文件操作規程》(以下簡稱《操作規程》),明確了對外簽訂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工作程序,包括協商、會簽、審批、授權、簽署、蓋章、歸檔等一系列互相聯系、銜接有序的工作,首次涉及了合同管理的部分內容。2007年1月,人總行制定了《中國人民銀行集中采購工作規程》(以下簡稱《工作規程》),在第六章專章規定了采購合同,用6個條款對采購合同簽署程序、形式、必備條款等首次做出了比較原則的規定。2010年1月,人總行修訂了《中國人民銀行集中采購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在第五章采購程序管理中規定:采購合同須經本單位法律部門(人員)或本單位指定的法律中介機構審核。2010年3月,人總行制定了《關于建設工程領域應予注意的法律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用13個條款對合同簽訂和履行中應注意的法律問題進行了提示,首次對人民銀行系統工程建設領域的合同管理進行了比較詳細的規范。2012年,人總行下發了《中國人民銀行合同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全面系統規范了合同管理事項,但迄今未正式制定印發。
(三)在加強管理的實踐層面上,人民銀行分支機構正在對合同管理的內容和手段進行積極探索。
例如,人民銀行某地市分支機構結合實際,積極探索合同管理的規范化。主要表現在:一是在職責分工上,建立發起部門承辦、法律部門審核的機制。明確所有以單位名義對外簽訂的合同,合同的簽訂、履行均由發起部門負責,合同中涉及的權利義務分配、責任承擔等由法律部門負責審核,出具法律意見。二是在合同審查上,建立雙審復核制和限時辦結制度。即由法律部門A、B崗分別審查后,雙人簽名,再由法律部門負責人復核并簽署意見;對涉及重大疑難問題的合同建立會審制度,即由法律部門召開專門會議進行審查。同時明確規定法律部門應于受理后五個工作日內出具審查意見,因特殊情況不能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的,須經部門負責人同意,方以適當延長。三是在合同履行上,建立溝通協調機制。注重法律部門與發起部門的業務溝通,認真聽取情況介紹和背景說明,認為合規合理的應吸收采納。注重法律部門與行級領導之間的信息溝通,審查意見書應經發起部門分管行級領導簽署意見方可執行。注重審查意見執行情況的及時反饋,發起部門若有不予采納的意見,應五個工作日以書面形式反饋,否則視為完全采納。
二、目前人民銀行合同管理存在的問題
(一)合同管理規定逐步建立,但仍然缺乏統一全面的合同管理基本制度。
梳理文件可以發現,迄今為止人民銀行系統關于合同管理的有關規定,散見于一些總行制定的規范性文件之中,自上而下尚沒有形成一套統一全面的合同管理基本制度。一是2006年7月總行制定的《操作規程》,即便有合同管理的相關規定應當遵照執行,但從文件的適用范圍來看,該規程僅適用于總行層面,不涉及分支機構及直屬企事業單位。二是體現于集中采購類合同。2007年制定的《工作規程》、2010年修訂完善的《管理辦法》盡管在合同管理的局部環節上規定有所不同,但仍就集中采購類合同的管理提供了基本規范。首先,在對集中采購的定義上,指出集中采購是指采購單位使用預算資金以合同方式有償取得納入集中采購范圍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這就將是否采取合同形式確定為滿足集中采購行為的一個必要條件,足以顯示合同在集中采購活動中的重要性。其次,在集中采購組織實施中,明確規定了采購合同的簽訂依據、法律審核以及簽署對象三個問題。《管理辦法》規定:采購單位根據中標(成交)結果簽訂采購合同。采購合同須經本單位法律部門(人員)或本單位指定的法律中介機構審核。合同簽署由采購單位主要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署。最后,合同約定在驗收和資金結算環節發揮著關鍵作用,《管理辦法》明確要求根據合同的約定進行驗收,并按照合同規定的付款條件履約付款。三是體現于工程建設類合同。由于工程建設類合同具有較強的專業性,合同標的大、履行周期長、施工情況復雜,所以2010年總行制定的《通知》要求該類合同必須采用國家有關部門的建設工程合同規范格式文本,對合同的審查應要求外部房地產專業律師進行初審并提交法律意見書,以及應關注合同簽訂主體的適格性等法律問題。實際情況表明,人民銀行及分支機構目前簽訂的合同已不僅僅局限于集中采購、工程建設類領域。因此,履職實踐中豐富具體的合同管理需求與規范統一的合同管理制度缺乏的矛盾,是目前合同管理的中存在的首要問題,亟需制定一部統一全面的合同管理的基本規范,使人民銀行及分支機構全部合同的規范管理均有章可循、有據可依。
(二)注重合同簽訂環節管理,對合同履行等重視不夠。
梳理現有的制度規范可以發現:一是只注重合同簽訂環節的管理。如2006年總行制定的《操作規程》,規范對象僅限于包括合同在內的法律文件的協商、會簽、審批、授權、簽署、蓋章、歸檔等一系列互相聯系、銜接有序的工作。因此,就合同管理而言,《操作規程》制定的主要意圖是對包括合同在內的法律文件的行內審批、辦理流程給予明確,關注的焦點和重點是合同簽訂環節的諸多問題,尚未涉及合同簽訂后的履行管理等后續問題。二是在專項合同管理制度中,也較少涉及合同履行等后續管理內容。如《工作規程》關于集中采購合同的6個條款,其中有4個條款事關合同簽訂,1條是關于合同副本的持有備案工作,只有剩下的1條是關于合同履行事項的。《工作規程》第四十條籠統規定:項目需求部門應指定專人負責監督合同的履行情況,對于合同履行中出現的問題,由簽訂合同的部門負責組織協調。后來制定的《通知》中,首次明確提出了工程建設領域合同履行中應注意的問題,包括合同生效后履行過程中,違約責任的約定、新加入文件的優先解釋順序、情勢變更原則的適用、不可抗力的規定、糾紛解決方式以及履約擔保制度等涉及合同履行后續管理的相關問題。盡管該《通知》首次對合同履行做出了較為全面的規定,但這僅適用于工程建設類合同,集中采購類合同的履行管理還很原則和概括,包括合同履行在內的諸多合同管理問題還尚未有明確全面的管理規定。三是實踐中合同履行管理尚不到位。具體到實踐層面,由于合同簽訂環節的相關規定明確具體,簽訂單位對合同簽訂環節的管理把關較嚴,具體操作也比較到位,很大程度上規避了潛在的法律風險,保障了人民銀行的合法權益。但由于制度建設滯后、部門職責模糊不清,加之受合同周期較長、情勢變更等履行環節諸多因素影響[1],導致對合同履行等后續環節的管理重視不夠,合同后續環節的執行管理偏弱,一定程度上影響著合同整體法律效果的發揮。
(三)發起部門合同管理責任不明確,職責落實不到位。
合同發起部門,是指根據業務或管理職責需以所屬單位名義對外簽署合同的部門。按照總行合同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的規定,建議合同管理實行總行統一管理,各分支機構分級負責,法律事務部門與合同發起部門分工協作、各負其責的管理體制。按照這種管理機制和職責分工,在合同管理上,法律事務部門承擔以下四項職責:即負責制定本單位合同管理相關制度、對合同進行法律審查、協調處理合同糾紛、總結和提示合同存在的法律風險。作為合同發起部門,分別負責合同起草、談判、業務審查、送交法律審查、報批、簽署、履行、保管、報告重大合同信息等工作。歸根結底來講,合同發起部門對合同的法律效果承擔主要內部責任。如此規定顯然有利于從職責分工上廓清法律部門和業務發起部門的職責,便于合同簽訂前的起草、談判,簽訂后的履行、報告等環節的具體操作,從根本上而言有助于加強合同管理和提高合同效率。但在合同管理實踐中,部分發起部門及經辦人員對發起部門的合同管理職責認識不足,認為合同管理僅僅是法律事務部門或集中采購部門的事情,所以在起草、談判合同時關鍵環節把關不認真、核心條款審讀不仔細,致使條款表述瑕疵,數據計算錯誤,必備要素欠缺,合同后續管理松散等等。如工程建設類相關招標、建設、施工合同,約定的專用條款與通用條款內容自相矛盾現象時有發生,部分采購合同合同價款不清、驗收付款等環節不能較好地保護單位權益等,給包括法律審核在內的合同管理工作帶來極大的難度[2]。具體到基層央行的合同審核,由于合同內容單一重復、標的金額較小、合同對象較為固定,受慣有的工作習慣和“熟人舊路”思想的影響,有的發起部門認為對所有合同進行法律審核似乎顯得有些多余。加之合同需要進行法律審核,無形中延長了合同簽訂時間,有時候容易給發起部門造成法律部門有意阻礙或制肘拖延的顧慮和嫌疑。在合同簽訂環節,尚有法律部門把關審核和溝通提醒,合同簽訂生效后管理職責全在發起部門自己掌握,所以發起部門樹立承擔合同效果主要內部責任的思想認識,保證合同管理責任落實到位顯得尤為重要。
(四)注重民事合同管理,對勞動合同、行政合同等管理尚處于空白。
就合同分類而言,前文述及的集中采購、工程建設等合同均屬于民事合同類型。理論上來講,關于合同管理的問題,不應僅僅局限于民事合同范圍,還應包括勞動合同、行政合同等領域。在最早規范人民銀行對外簽訂的法律文件、防范法律風險的《操作規程》中,規定合同僅是法律文件的一種形式,并將法律文件分為外事類、業務類、采購類和其他類,由此可見對合同的管理并不必然僅僅指向民事合同,盡管后者在具體實踐中占據了較大比例,并呈現逐漸增加態勢。隨著《勞動合同法》的頒布實施,加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業務操作崗位和勞務派遣用工等多種用工形式的出現,致使勞動合同這一較為特殊的合同形式,人民銀行分支機構也屢次使用。此外,隨著人民銀行及分支機構對履職方式的不斷探索,支農再貸款、支小再貸款、再貼現貸款合同等此類行政合同的出現已是不可否認的事實。盡管行政合同的法律地位仍有爭議,但是行政主體以實施行政管理為目的,與行政相對一方就有關事項經協商一致而達成的協議,即行政合同已是現代行政法、行政管理中合意、協商等行政民主精神的具體體現,也是現代行政管理的迫切需要。因此,隨著上述新型合同種類的不斷使用,盡管總行也制定了此類合同的范本,但是有關此類合同的管理,特別是審查、簽訂、履行、變更和解除等環節,具有不同于民事合同的法律特征、遵循原則、實施方式和救濟途徑,所以對此類合同的管理亦應有一定的預見和足夠的重視。
三、人民銀行加強合同管理的對策建議
(一)盡快制定出臺統一全面的合同管理基本制度。
為了明確職責,加強內部控制,防范和控制法律風險和操作風險,建議盡快制定出臺人民銀行系統統一適用、全面具體的合同管理基本制度。一是建議明確基本管理制度所涉合同為民事合同,合同管理的內容包括起草、談判、審查、審批、簽署、履行、保密、保管和報告重大合同信息等行為,并對這些合同管理行為分別作出相對明確具體的規定,為民事合同基本管理奠定制度規范基礎。二是根據集中采購、工程建設類合同的專業特點和存在的法律風險,進一步統一完善較為分散的相關專有規定,以總行規范性文件的形式,適時制定出臺關于集中采購、工程建設類合同管理的相對詳盡的專門規則,加強此類使用頻率高、專業性強合同的管理工作,最大程度維護好人民銀行及分支機構的合法權益。三是針對技術開發類合同的專業特點,考慮到近年來該類合同使用呈現出不斷增加趨勢,建議總行必要時制定出臺技術開發類合同管理的專門規則,促進技術開發活動高效安全進行。
(二)加強合同履行等后續環節管理。
一是要摒棄以往思想認識上“重簽訂、輕履行”、“緊審核、松實施”的合同管理舊思維、就習慣,讓合同管理“全過程、系統性、動態性”管理的思維貫穿于合同始終。認識到合同管理就是由洽談、草擬、簽訂、生效開始,直至合同失效為止。不僅要重視簽訂前的管理,更要重視簽訂后的管理。二是要學習正確全面的合同管理知識,使相關管理部門認識到,合同管理不僅僅是起草、談判、審查和簽訂合同,這些行為的完成才標志著合同的生效。合同生效后的履行、變更、解除、爭議處置和權利救濟等等后續環節,也是合同管理的分內事宜,不容忽視。凡涉及合同條款內容的各部門都要一起來管理,要注重履約全過程的情況變化,特別要掌握對自己不利的變化,及時對合同進行修改、變更、補充或中止和終止。三是要對合同履行等后續管理涉及的履約擔保、情勢變更、驗收付款、維保售后等環節,明確相關單位和部門的管理責任,建立責任追究機制,確保合同后續管理按照規定、穩步有效推進。
(三)夯實合同發起部門的管理責任。
一是要徹底改變合同管理僅僅是法律部門或集中采購部門等一個或幾個部門職責的思想認識。要在工作理念和職責分配上明確:合同管理實行總行統一管理,各分支機構分工負責,法律事務部門和合同發起部門分工協作、各負其責。二是要明確合同發起部門對合同的實施效果承擔主要內部責任。法律部門僅負責制定本單位合同管理的相關基本制度,在簽訂之前對合同進行法律審查,當合同履行中出現糾紛時協調處理,并及時總結轄區合同存在的法律風險,適時進行風險預警提示。除此之外,有關合同的其他所有行為或活動,都屬于合同發起部門應該負責或牽頭協調的職責范圍,發起部門應當履行職責,不容推脫。三是要加強對合同發起部門負責合同管理工作人員的專業知識培訓。使負責合同管理工作的人員通過《合同法》及總分行合同管理法律法規知識的培訓學習,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識、業務知識和總分行合同管理的有關制度規定,為合同發起部門順利履行合同管理職責奠定基礎。
(四)探索總結特殊合同的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