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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問題的提出
當前我國高校法學專業本科生畢業考核主要采取撰寫畢業論文的方式。本科生畢業論文經歷選題、開題到撰寫完成交由指導教師審查、通過答辯等各個環節,據此認定被考核的學生是否符合法學專業本科生的畢業要求。由于畢業論文能夠訓練學生收集資料、調查研究、案例分析、邏輯思維等方面的能力,同時能夠在檢驗大學生專業素質、學習能力、學科知識和實踐能力等方面起到重要作用,所以畢業論文一直是大學教育教學計劃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考察法學專業學生對法學理論掌握情況、能否運用法學思維分析和解決問題的重要方式。
但是,當前法學專業本科畢業考核以論文為主要方式,而且多為理論性研究論文,學生的論文存在無問題意識、無創新觀點等問題,教材表述式和資料堆砌式的論文較多;畢業論文拼湊、應對甚至抄襲的情況嚴重。這些問題已經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法學專業本科生的評價標準,也影響著法學專業畢業生的質量及其社會評價,甚至有人提出取消法學本科教育。
二、法學專業本科生畢業考核方式的多樣化
法學是一個應用性較強的學科,對學生理論與實際相聯系的要求相對較高。筆者認為,改善法學專業本科生畢業考核方式過于單一的辦法就是設定更為多元的考核方式,給予學生足夠的選擇空間,使其能夠按照興趣和意愿選擇適合自己的考核方式。結合我國法學教育的現實,可以從以下幾種方式進行探索。
以個人考核與團體考核為標準,可以將畢業考核分為“獨立完成型”和“團體協作型”。
第一,“獨立完成型”可采取調研報告、專題研究、案例分析、法律文書寫作等方式。
調研報告方式較適用于具有交叉學科背景,如法社會學、法經濟學類的選題。同時也適用于法理學中人權保護情況、憲法實施問題等須要進行社會調查、聯系實際情況說理的選題。與畢業論文方式相比,調研報告重在對數據進行統計、對調查結果進行分析的基礎上提出結論,更注重考察學生是否掌握了調查的方法、手段,以及通過一手資料對實際情況的進行總結和分析。表面上看,理論難度比不上論文,但是它能較好地考察學生的動手能力、溝通能力和分析能力。
專題研究方式較適用于對特定法學領域中的具體問題的研究。如消費者反悔權問題、證券交易合適性原則等等。專題研究要求對具體問題的產生、發展、現狀、存在問題、解決方法、域外借鑒等作詳細研究,由一點向縱深挖掘。與畢業論文方式相比,更具有針對性、務實性,更能突出學生對問題細節的考量。
案例分析方式即以現實生活中影響較大、較為典型案例作為分析樣本,通過對此案例的分析說明法理、論證制度、提出建議,進行法律分析,較適用于刑法、經濟法、知識產權法等法律專業的選題。作為畢業考核方式的案例分析不應局限于法條的解釋和適用,而是應結合具體情況,提出既有案例對法律適用的疑問和挑戰,從而尋找解決問題的方法。
法律文書寫作是法學專業本科畢業生可以選擇的一種較具特色、也較符合“職業教育”目標的考核方式。法學專業的技能教育“既是一種職業操作技藝培養,也是引導學生像法官、律師等法律職業者那樣思考的邏輯訓練”。法律文書寫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由于法律文書包括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等各種法律文書,所以留給學生選擇空間也較大。學校也可以根據不同法律文書的難易程度和考察重點,對作為畢業考核方式的法律文書寫作進行一定質與量的限制,如限定在公訴書、判決書、仲裁委員會的裁決書中選擇。
第二,“團體協作型” 可采取模擬法庭、法律援助專項項目等方式。
近年來,模擬法庭已作為法學專業必備教學方式和教學內容在各法學院校普及開來。“模擬法庭的建設與運行使其充當實訓基地建設的主力軍應為理所當然”,時也可為考核方式多元化提供必要支持。以模擬法庭作為法學專業本科生畢業考核方式,可由教師指導學生挑選典型案例,由即將畢業學生自愿結成小組,準備相關材料、分飾法庭或仲裁庭的各方主體。在“考試”過程中可通過考察學生們的起訴書、判決書、辯護意見以及模擬法庭程序等是否符合法律規定,說理是否準確、法條運用是否得當,證據與使用是否正確等判斷參加學生是否符合合格標準。這種考核方式不僅能夠考察學生掌握基礎知識的情況,也是對學生通過專業訓練習得法律實務能力的一種檢閱。
法律援助專項方式可以看成是高校法律診所教育成果的考察和延伸。目前,我國法律診所案件來源主要有兩部分,一是指導教師自己承辦的案件,一是與當地司法援助組織合作獲得的法律援助案件,而且隨著公民法律意識的提高,后者的數量呈現急劇增長的趨勢。法律援助指國家通過一定的專門機構、社會組織或者個人對確需法律幫助的經濟困難和特殊案件的當事人提供法律幫扶并減免費用的一項法律保障制度。近幾年來,法律診所教育與法律援助活動互相促進、共同發展,逐漸形成了相輔相成的關系。學校通過診所教育向有需要的當事人提供法律援助,既使學校獲得了法律教學的實踐渠道和案源,使學生充分參加了案件處理過程,提高了其法律實務技能,又為需要幫助的當事人合法權益的實現提供了有效途徑、節約了司法資源。在這樣的背景和條件下,可以通過法律援助的完成情況,來考察學生法學理論知識與實務技能的水平。當然,是否要通過這樣方式進行考核首先應當由學生自愿選擇,由于法律診所課程一般從大學二年級下半學期開設,大四上半學期結束,所以學生可以申請以自己處理的法律援助案件作為畢業考核方式,學院批準后,可以指派考核教師對該法律援助案件進行跟蹤考核和指導,綜合學生在案件處理過程中的具體表現來判斷其是否符合法學專業本科生畢業的標準。
由于法學本科專業實習可以從多方面綜合性地促進學生專業技能和法律素質的提高,在培養學生實踐能力等方面具有其他教學環節所無法替代的重要作用,因此,如何充分發揮法學本科專業實習在人才培養中的作用,構建新的法學本科專業實習實踐教學環節已成為當前法學教育改革中的一個重點。
一、法學本科專業實習的障礙
(一)法學本科專業實習的不均衡性
近年來,隨著高等院校招生規模的擴大,法律院校的激增和法學專業的細化,造成不同層次的法律院校在師資、經費、學生生源、社會關系等各個方面存在著很大的差異性和階梯型。首先是地位的不均衡問題。各大法學院系的地位不平等主要是歷史與現實原因造成的,實習單位傾向于資深政法院校或者名牌、重點大學的法學專業學生。其次是經費的不均衡問題。比如,部屬政法院校在實習經費投入上比地方本科政法院校有著明顯的優勢。另外,由美國福特基金會支持引入的診所教育僅僅是面向我國十幾所著名高校或者法學院,而一些綜合院校、師范院校的法學院或者法律系則不被支持。再次是人際資源的不均衡問題。當前的法學名家和專家多半集中于各大著名的法學院,他們具有豐富的司法人際關系,對于聯系確定實習單位,為學生創造更好的實習環境,爭取更多的實習機會有著不可忽視的作用。
(二)法學本科專業實習的不統一性
大部分的法學院系為解決實習基地的容納規模問題,在實習方式上大多采取了集中實習與自主實習相結合的方法。雖解決了基地容納規模問題,但隨之帶來的問題是在自主實習層面上增加了實習管理與監督的難度。管理制度的不健全和監督機制的不完善,造成了法學本科專業自主實習多半流于形式,嚴重影響了法學專業實習的整體質量和效果。
(三)法學本科專業實習的不科學性
法學本科的專業實習一般安排在大學的最后一個學年,主要是第七學期或者是第八學期,但在實際操作中部分學生會迫于考研、就業的壓力,對專業實習敷衍了事,甚至是虛假實習。
而法學本科專業實習的質量是法學本科教育質量的重要保障,因此,為保證專業實習的質量,應當調整法學本科教育的實踐教學計劃,規避與考研、就業時間上的沖突,從而更好的保證法學專業實習的質量。
(四)法學本科專業實習的不規范性
法學本科專業實習的不規范性主要體現在制度體系上存在著諸多不健全因素。從學校來講,對法學本科專業實習上重視程度還不夠,所以在專業實習的安排與進行中都存在著很大的隨意性與非計劃性,在實習的目標、內容、指導教師安排、考核等制度的制定上欠缺規范性和系統性。從實習單位來講,在實習生的安排與指導上更多的是任意性,無法為實習生提供較為系統專業的實習任務,從而影響實習的質量。
二、法學本科專業實習的釋困途徑
為了適應法學素質教育的要求,實現法學本科專業人才培養目標,即德、智、體等方面全面發展的具有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高級法律專門人才。針對目前法學本科專業實習上存在的問題,有必要在法學本科專業實習的各個環節上進行思想觀念轉變,從思想上高度重視。思想觀念的轉變是整個教學改革的關鍵和先導,只有思想觀念改變了,教育的轉變才能落到實處,因此,不管是教師、學生還是教學管理人員,尤其應當對法學專業實習高度重視,然后落實到行動之上。主要在以下幾個層面上進行法學本科專業實習的創新與實踐。
(一)建立目標管理與過程管理相結合、以目標管理為主的法學本科專業實習管理機制
1.明確專業實習的定位和目標,修訂完善相關實習管理制度。進一步明確法學專業實習是法學實踐教學體系中重要的環節,是對學生進行思想教育、職業教育和專業技能訓練的重要環節,也是全面檢驗和提高教學質量、培養合格人才的重要措施。法學本科專業實習的目的在于鞏固學生所學理論知識,培養實際工作能力和專業技能。結合該目標和任務,分別制定出一系列規章制度,對法學專業實習的方式與時間、專業實習的組織與管理、專業實習的指導、實習紀律、實習成績的評定及優秀實習生的評選等法學專業實習的各個環節做出全面、細致的規定。在規章制度的設計過程中,結合學院在專業實習上的資源優勢,力求突出科學性、規范性和可操作性。
2.成立專門的實習組織管理機構和做好實習前的動員準備工作。制定周密、科學的實習安排計劃和進行規范、有序的組織工作是確保法學專業實習質量的前提條件。在法學專業實習組織管理機構上,可以借鑒比較成熟的教育實習組織管理模式。
實行校、院(系)兩級實習管理組織機構,由校教務部門制定出臺《專業實習組織與管理辦法》對各部門在專業實習上的職責范圍和工作要求作出明確的規定。院系成立由教學院長、院黨總支書記、教學秘書和實習年級輔導員組成的一級實習領導小組,全面負責組織管理法學專業實習各環節落實工作。另外,每次進行法學專業實習之前,校教務部門與院系要進行認真的研究和協商,一方面與實習單位做好法學專業實習中的各項協調工作,另一方面制定詳細、周密的法學專業實習安排意見,并嚴格選定帶隊教師。
3.重視實習環節的過程管理,加強專業教師對實習學生的指導工作。
在實習過程中,校實習組織管理機構要定期開展實習檢查工作。具體由教務處和法學院系實習領導小組共同組成實習檢查小組,分赴各個法學專業實習基地,檢查和解決學生實習中發生的各種問題,包括實習紀律的執行、生活中的困難以及與實習單位的聯系溝通等。另一方面,要加強法學專業教師對實習學生的指導。在法學專業實習環節中,雖然實習單位為學生配備了實習指導老師,具體承擔著學生實踐能力素養的指導工作,對于學生其他方面的問題并不過多給予關注,而在涉及培養思想品質和專業技能素質等方面的復雜問題時,就只能靠學生自己體驗,結果導致法學專業實習與整個法學素質教育之間產生了脫節,因而不能充分發揮法學專業實習的作用。因此,選派教學經驗豐富、工作態度負責的法學專業教師,加強對實習學生的專業實習指導工作,適時提供指導意見,從而全面提高法學本科專業的實習效果,為以后專業實習工作的改進提供依據。
4.制定科學、規范的實習質量評價制度,建立以目標管理為核心的專業實習管理機制。“集中與分散相結合”是目前法學院系在法學專業實習中普遍采用的實習組織方式。因此,建立嚴格的實習質量評價制度,明確實習目標和要求,并將目標、要求與實習成績評定結合起來,建立目標管理與過程管理相結合,以目標管理為主的實習管理機制,對確保法學本科專業實習在培養學生實踐能力和專業技能方面作用的發揮起著關鍵性作用。法學專業實習的目標和要求主要包括:實習日志、案例分析、各類親手制作的司法文書、實結等。在評定學生的專業實習成績時,不能單純的以實習單位給予的成績為準,應結合學生的實習態度與工作作風、業務能力、執行實習紀律情況、實習材料等方面進行綜合考評。實行獎懲制度,成績不合格者,需要重新實習。建立實習質量評價制度,一方面解決了分散實習中部分學生不安心實習的現象,更重要的是對規范法學專業實習、引導學生有意識的培養自己的專業技能素質發揮了關鍵作用。
(二)拓寬實習基地、加強溝通,建立學校與實習單位之間良好的互動機制
法學專業實習基地是培養學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重要場所,是學生了解社會、接觸司法實踐的橋梁。因此,建立一批比較穩定的法學專業實習基地,將為學生迅速將法學專業理論知識轉化為法學實踐能力提供了可靠的平臺。而且也有利于鍛煉和增強學生運用法律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法學專業實習基地建立后需要盡可能鞏固、發展雙方的合作關系。因此,學校應該與實習基地單位建立一定的聯系機制,經常性的加強聯系,鞏固雙方的合作基礎。
如定期開展實習基地聯誼會,組織實習基地單位指導教師進行座談,聽取他們的實習指導意見及對實習基地的建設意見,感謝他們的支持。當然還可以在實習基地建設以外的領域進行多方合作和資源共享。
如,進一步與實踐基地領導協商,讓他們也承擔一部分實務性課程,實現實踐性課程和畢業論文的雙師制,由專任教師和實踐基地客座教授相結合,充分發揮他們的作用。定期在實習基地單位開展法律理論培訓工作,幫助其提高業務能力,不斷鞏固雙方合作的基礎,實現“雙贏”。
(三)嘗試“兩分法”實習方式,建立專業實習與課堂教學的良性互動機制
案例型畢業設計模式,將學生畢業設計與法學專業學生在司法機關、律師事務所的畢業實習結合起來,圍繞實習過程中接觸的經典案例,采用案例選擇、文書設計、模擬審判、案例分析“四步走”模式。相比傳統畢業論文模式,實踐性是案例型畢業設計模式的靈魂。一方面,強調整個設計以具體案例為中心,要求學生從原告、被告、法官等多種角色的視野去閱讀案例,并運用所學理論去分析和解決案例中發現的問題,目的性強,有效地避免了脫離實際的傾向,真正起到了強化學生實踐能力培養的目的。另一方面,強調把設計與畢業實習結合,突破往常的“閉門造車”,要求學生在法院(或檢察院、律師事務所)實習時去發現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不僅提高了畢業實習質量,也加強了“法律人”素質的培養。
一、案例選擇
案例型畢業設計模式強調對學生法律實務能力的考核。按照這一模式,不僅對學生實務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給教師的指導也提出了更高的挑戰。案例選擇是整個模式的基礎,所選案例的實踐與理論價值將直接決定整個畢業論文設計的質量。相比法學教學中案例教學法、模擬法庭中案例選擇注重專業性、典型性、現實性、熟悉性,以達到緊扣專業課程教學具體內容,解決教學中的重點難點,提高學生課堂學習氛圍的目的,案例型畢業設計模式下的案例選擇考慮綜合性、疑難性、不確定性三個因素,這樣才有助于對法學專業學生法律實務應用能力的綜合考核。
其一,綜合性。畢業(論文)設計是對法學專業學生四年法學知識與技能學習的整體考核。我國著名法學教育家孫曉樓先生認為,法律人才需具備三個要件:一是法律的學問;二是法律的道德;三是社會的常識。所選擇的案例涉及的知識應該有一定的跨越度,可以學科之間有跨越,也可以部門法之間跨越。通過這種知識領域的跨越,即考核學生對法學思維、知識掌握應用的能力,又考核了學生將各類知識整合運用的綜合素質能力。其二,疑難性。過分簡單的案例讓學生覺得容易,無法激起學生畢業設計的興趣,也容易導致整個設計模式“走過場”;但是太難,又容易導致學生無所適從,整個模式停滯不前。所以指導教師在指導學生案例選擇的時候,應該把握好“度”,合適的案例應該是能讓學生經過認真思考和分析后,運用所學的法學專業知識解決案例中存在的法律問題,同時調動學生的思維積極性,去觸類旁通地整合運用其他的相關知識。其三,不確定性。案例的選擇必須具有一定的不確定性,不要強調一律得出一個正確的結論,正如一位美國法官所說“我們能夠做出最終判決并非因為我們判決正確,相反,我們之所以判決正確,是因為我們有終審權”。案例的不確定性能為學生多重視角、多角度分析案例埋下伏筆,便于最大限度地激活學生的思維并進行考核。
二、文書設計
法律文書被稱作“看得見的正義”,以其為載體所體現的司法直接體現法律的權威。法律文書寫作形式上的格式化包含著遠遠超過形式主義的法律內容,它是法律專業知識的積累、復制與繁殖,是文書制作者按照邏輯規則整合和實際運用法學知識的能力,是文書制作者在司法實踐中的品格和創造性思維,其根本目的是通過建立法律語言的話語權威實現國家法治。在當代,法律文書作為一種重要的精密的司法技術,日益凸顯其重要性。故對這一技術能力的掌握,將直接體現法學專業法律應用型人才培養的質量。對法學專業學生文書設計能力考核時,筆者以為應該強調文書設計的完整性和規范性。
其一,完整性。案例型畢業設計模式文書設計階段要求學生對整個案例所涉及的訴訟文書進行設計,因此對學生設計文書進行考核的第一個要素就應該是其所設計文書是否完整。而一個案例所設計的文書是否完整,又直接取決于案例的性質與案情需要。指導教師在指導時應該把握好,也為指導教師對法律實務能力的掌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其二,規范性。文書設計的規范性一方面體現在格式規范性,不同種類的法律文書有不同的格式要求,此點較易把握;另一方面體現在文書語言規范性,此點更難把握,對學生法律應用能力和綜合素質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正像原最高人民法院院長鄭天翔曾指出的那樣:“現在有些司法文書,包括最高法院的一些司法文書,水平不高。有的語句不通,甚至有錯別字;對事實的敘述邏輯性不強,層次不明;對使用法律的理由表達不充分,有的不準,有的甚至出現嚴重差錯。”具體而言,文書用詞規范性應從以下四個方面考核:表意準確、質樸莊重、言簡意賅、邏輯嚴謹。
三、模擬審判
通過模擬法庭進行模擬審判一直是高校法學專業提高學生法律實務應用能力的重要手段,也是法學實踐性課程教學的重要一環節。模擬法庭被定性為高校培養“法律人”的“職業訓練場”,從“法學院到法院的橋梁”。但是相比模擬法庭,除了在角色分配、開庭程序等相同外,畢業設計模式下模擬審判有兩點重要的不同:其一,案例的二次選擇性。畢業設計模式要求每個學生都要根據自己實習的單位進行案例選擇、文書設計,但對模擬審判案例的選擇時,要求指導教師對學生提供的案例進行二次選擇,依據指導的人數在本組指導學生提供的案例中選出一兩個更典型、更能對學生法律審判實務能力考核的案例進行角色分配和審判。其二,審判的“實戰性”。相比傳統模擬法庭教學,更多是圍繞教學需要(尤其是訴訟法教學),重視附著在“法庭審理”的“程序性”上面的“表演性”,設計模式下的模擬審判,不僅要求學生熟練掌握整個庭審程序,還更強調對學生法律審判實務應用、應變能力的考核,故應該重視過程的“實戰性”或“對抗性”,而畢業設計案例選擇環節要求案例的不確定性也為“實戰”預留了空間。
四、案例分析
模擬審判的結束并非意味整個畢業設計的結束,還要求學生根據選擇或參與的案例選擇角度進行分析總結,一方面考核學生發現、解決問題的能力,另一方面也促使學生更深入地學習、研究法律知識,提升法律實踐技能,具備現代法律人素質。而根據選取的角度不同,案例分析可以包括評述型、分析型。
其一,評述型。這種類型要求學生從案例選擇到模擬審判的整個過程自行評述總結,如案例的選擇是否具有綜合性、不確定性、疑難性,文書的寫作是否規范、案例審判時證據是否確實充分、辯論是否有理有據、運用法律是否得當等。肯定成果,指出不足,啟發以后更深入的學習,也進一步提升了學生法律實踐技能。其二,分析型。學生在圍繞案例進行畢業設計時對其中的某一個問題感興趣,然后把問題挖掘出來,結合專業深度討論,提出觀點。這一類型不僅對學生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進行考核,還強調觀點創新,要求學生有創新思維。分析型一方面適應了對法學專業學生能力“多元化”的需要,部分學生經過四年法學知識學習后具備一定理論創新能力,甚至考了研究生,即將跨入“研究型”法律人才培養模式,分析型案例分析為這部分學生畢業考核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另一方面也避免了對傳統畢業論文模式進行改革,追求“一元化”“一刀切”帶來的弊端。
高等教育大眾化背景下,高等教育出現多層次性、多類型性、專業差異性,因此,對畢業論文的要求和形式,也應“因校制宜”“因業制宜”。法學專業案例型畢業設計模式的提出和構建,為高校畢業論文模式的改革與創新做出了建議性的嘗試。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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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新建地方本科院校 系部資料室 服務創新 功能發揮
系部資料室是新建地方本科院校文獻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學校圖書信息工作的主要運行渠道,擔負著為教學科研服務的重任,是圖書館服務功能的補充與延伸,在教學科研工作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服務質量的優劣直接影響系部資料室整體功能的發揮。
一、強化網絡建設,實現圖書資源共享
現代信息技術,特別是數字技術和網絡技術的成功應用,極大限度地拓展了圖書館藏資源的空間,圖書信息與文獻情報交流可以在一個沒有時空概念的虛擬網絡空間得以順利實現,從而使得相應的管理與服務工作從其內涵到外延都有很大的變化。新建地方本科院校基礎條件較為薄弱,圖書購置經費有限,系部資料室的圖書購置經費更是捉襟見肘,只有充分依托校園網與學校圖書館、其它系部資料室實現互聯互通,實現全校范圍內的圖書信息資源的共享,從而提高圖書信息服務工作效率,更好地為師生教學科研服務。師生通過網絡查詢,就可以知道哪個系部資料室藏有學校圖書館和本系部資料室未曾收藏的各種專業性較強的圖書資料,從而真正提高圖書資源的利用率,并最大限度地實現為教學科研工作服務的目的。
二、走特色藏書之路,豐富圖書信息資源
系部資料室要從學科建設和專業建設的要求出發,突出專業特色,在系統收集專業文獻資料的同時,注意收集信息量大、參考價值高、獲取難度大的內部文獻資料,如學位論文、國內外學術會議論文、科研報告、內部專業資料、學術報告、調研報告、技術報告、試驗數據、外文資料等,并加以科學整理,以利于師生利用。我校政法系設有思想政治教育專業和法學專業,政法系資料室主要擔負著為政法系師生提供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學方面的專業圖書信息資料的職責,同時還要為學校思想政治理論教學部教師提供圖書信息服務。考慮到我校法學專業設立時間較晚,館藏圖書信息資源非常有限,我們在做好思想政法教育、法學專業常規圖書資料收藏、整理的同時,特別注重司法文書、審判案例等法學實務資料的收集與整理,較好地滿足了法學專業的教學科研需要。
三、開展定題服務,創新圖書信息服務模式
系部資料室服務對象相對學校圖書館要少得多,主要是本系部的教師和高年級學生,專業針對生較強。因此,服務主旨是否明確、服務定位是否準確,是衡量系部資料室服務質量的一個重要依據。對于大多數文獻資料,師生們可以通過各種渠道獲得,因此沒有必要在常規文獻資源的收集整理方面耗費過多的人力、財力資源,要著重根據本專業的教學科研專題需要,充分利用現代通信技術、多媒體技術和計算機網絡等現代化的檢索工具,創新文獻信息服務模式,積極開展定題服務,從分散、無序的大量原始文獻中篩選、整理出系統完整、主題明確、專業性和針對性強、收錄文獻全面、信息量大、易于查詢的二次文獻,為師生提供快速、高效、系統的文獻服務,讓教學科研人員能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教學科研工作中去,提高教學科研實效。近年來,我們圍繞法學專業的實踐教學改革積極開展定題服務,搜集整理了大量相關文獻信息資料,為法學專業順利實施“一對一”法學實務實習(即一個法官和一個律師指導一名法學專業實習生)教學改革、成功申報省級專業綜合改革試點專業和國家級校外實踐教學基地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四、牢固樹立服務意識,營造良好閱讀環境
一、制度文件的起草與修訂
1.規范管理制度
為規范畢業論文管理,自2009年畢業論文工作伊始,首次制定了《天津醫科大學臨床醫學院法學系畢業論文手冊》。幾年來,針對該手冊在論文管理過程中發現的各種問題進行了多次修改。2011年初,學院進一步明確了院、系畢業論文二級管理工作機制。通過反復溝通與調研,協助教學部完成了《天津醫科大學臨床醫學院畢業設計(論文)工作的管理規定》。在協助修訂的過程中,吸取了各專業畢業論文(設計)工作的寶貴經驗,同時與法學專業實際情況相結合,使得規定更加合理,簡化繁雜的工作流程的同時加強了規定的可操作性。
2.修訂寫作格式
在規范管理制度的同時,對學生畢業論文的寫作規范進行了調整。為此多方查找資料進行調研,借鑒兄弟院校的管理經驗,結合法學專業的實際情況,組織指導教師進行討論,協助教學部制定了《天津醫科大學臨床醫學院本科生畢業設計(論文)寫作規范》,并結合法學系實際情況制定了《天津醫科大學臨床醫學院法學專業本科生畢業論文寫作規范實施細則》。
二、規范流程管理
1.合理安排論文工作時間,召開動員會
根據學院對畢業論文工作的整體要求,從每學年第一學期末開始,提前制訂好每一屆畢業論文工作的計劃安排。召開法學本科畢業論文工作會議,布置本年度畢業論文工作時間安排與要求。召開學生動員大會,加強對學生端正學風教育,強調論文工作的重要性以及論文寫作規范和格式要求,使學生真正提高對論文撰寫的重要意義的理解,自覺遵守學院相關制度要求,認真參加實習,并結合專業知識的學習和社會實踐,努力提高自己的專業綜合能力,高質量地完成畢業論文。
2.選題的申報與審批,確保題目質量
在畢業論文工作選題的準備階段,按指導教師所從事的專業研究方向,擬定論文題目供學生自主選擇,同時也可以根據學生的實習條件和實習案例及社會熱點問題,鼓勵學生開拓思維,自行擬定題目,并通過選題審批的程序,對初擬題目進行反復修改,做到一人一題,要求畢業論文研究方向能夠與學生的專業更加貼切,切實做到論文選題的規范化管理向分類化指導的轉變,提升論文內在質量。
3.指導過程監督
在畢業論文工作進行過程中,按照法學系畢業論文工作計劃安排及時進行監督和管理。分為前期、中期、后期進行檢查,前期主要檢查指導教師的到崗情況、開題情況、資料查閱的情況。中期針對教師的指導過程進行監控,檢查指導過程記錄,學生完成情況及存在的問題。后期檢查畢業論文質量、組織評分及分組評閱。
4.畢業論文格式審查、評閱和答辯
在畢業生實習返校之后,收集各種管控表格,對每一名同學的論文初稿進行格式審查,在總結歷屆學生答辯經驗的基礎上,針對每一名同學指出答辯技巧和建議,為正式答辯打下了良好的基礎。在正式答辯前,做好準備工作,成立答辯委員會,明確答辯時間、答辯場地及相關材料的準備,召開答辯分工會,確保答辯順利進行。
三、規范檔案管理
畢業論文工作結束后,認真整理相關電子檔案資料,做好紙質版資料保存工作。將學生論文、材料裝入檔案袋,存入檔案室備查。按照要求對論文工作數據進行整理分析,填寫天津市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設計(論文)工作調查表,做好畢業論文工作總結,所有檔案匯集成冊以備教學部檢查和教委普通高校本科畢業設計(論文)管理互查工作。
四、樹立服務意識,保障工作順利完成
畢業論文管理是為了更好地完成我系畢業論文工作的服務性工作,內容瑣碎,繁雜。在工作中需要不斷加強服務意識,加強各方面的溝通。為此我建立了論文指導小組分組聯系表,指定學生組長負責,定期與學生組長以及指導教師溝通,盡早發現問題和解決問題。為畢業論文工作的順利進行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五、總結與反思
在每屆學生畢業答辯結束后,認真總結本屆畢業論文工作中的亮點與不足,發現問題的同時,針對這些問題提出合理化的解決對策,將建議和意見上報教學部以便于上級部門對我系工作整改的監督,為下一屆學生的畢業論文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礎。
作者簡介:王曉飛,天津人,現任職于天津醫科大學臨床醫學院法學系。
編輯謝尾合
論文摘要:法學教育理念落后、法學教育體制缺乏創新、法學人才培養缺乏地方特色等是新建本科院校法學教育普遍存在的問題。因此,新建本科院校必須進行反思,在反思中進行改革與創新,通過具體舉措來提高自身的法學教育水平,培養更多高素質的應用型法學人才,以適應社會的需求和發展。
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民主政治體制改革的不斷發展,社會對于法律人才的需求大大增強,我國的法學教育規模不斷發展,尤其是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理念的提出,更是大大促進了我國法學教育的迅速發展。但是,法學專業的就業形勢卻相當嚴峻,尤其是作為法學教育主體的法學本科教育,甚至面臨著法學本科畢業生“畢業即失業”的尷尬局面,因此必須對新建本科院校的法學教育現狀進行深刻反思,以促進法學教育水平的提高。
一、新建本科院校法學教育現狀的反思
1.法學教育理念陳舊落后,培養目標定位不準確
很多新建本科院校的法學教育在理念上陳舊落后,盲目地跟著一些老資格的高等院校學。在培養目標上,依然堅持向學生灌輸理論知識,所有法學專業課統統開設,即使沒有高素質的任課教師,也只管照著課本進行“填鴨式”教學,最終只是把學生培養成具有進行法學研究、寫作論文、能力的法學人才,對于法學專業的學生來講這也僅僅起到了“法律掃盲”的效果:大學四年,什么樣的法律都學了,法律理論、法律條文也都背得滾瓜爛熟,但走出校門后卻發現面對社會上存在的大量法律問題只能按圖索驥,在僵化的思維方式指導下,遇到紛繁復雜的社會問題也只能手足無措、無所適從。而社會對于這樣的法律人才也是多加指責,認為他們“專業有余而廣博不足、理論有余而實踐不足、動口有余而動手不足、考試成績好而辦事能力不足”。在這種情況下,新建本科院校為了提高本校法學專業畢業生的就業率,就花費大力氣鼓勵和培養學生考研,而學生在嚴峻的就業形勢面前也紛紛選擇通過考研來延緩就業,同時也期望學歷提高之后能夠更加順利地就業,于是繼續苦讀法學理論,繼續提高自己的法學研究能力,而不是著重提高自己的應用能力,而社會急需的應用型人才依然是缺乏的。
2.法學教育體制缺乏特色,缺乏創新
新建本科院校法學專業雖然在摸索中不斷前行,但是由于忽略了自身特色的培養,與那些老資格的重點高校相比,在師資的數量與質量上、在教學硬件上都存在著相當大的差距,而且多是照搬照學,這樣培養出的人才根本無法適應目前的就業形勢。新建本科院校應當認識到,隨著社會分工的進一步細化,高校也應根據不同的類型和定位適當地向職業型發展,以滿足社會的需求。理工科大學創辦文科專業應當遵循“文理滲透、綜合創新”的思路,著重于培養復合型、應用型人才,依托理工科的優勢學科資源,以理工科的專業作為法學建設的特色,將法學建設成為新的學科增長點。
3.法學人才培養閉門造車,忽略社會需求,忽略學生實踐能力的培養
新建本科院校多是地方院校,因此在法律人才的培養上應當與地方社會需求緊密聯系起來,培養出本地區急需的法律人才。但是很多新建本科院校卻忽略了這一點,沒有深入社會實際去調查學校所在地區及周邊省市的經濟發展狀況,對本地區及周邊地區需要什么樣的法律人才也沒有一個清楚的認識,其他高校開設什么課程,自己就開設什么課程;其他高校在專業上設置什么模塊,自己就在選修課程上設置什么模塊。
新建本科院校法學專業還存在教學方式因循守舊的問題,即使有些院校采取了案例教學法和多媒體教學方式,也并沒有多少創新:案例教學法僅僅是舉出案例讓學生分析,教師進行歸納總結,而且舉出的案例也多是與社會相脫節的;多媒體教學只是把以往要寫在黑板上的教案放在了計算機上而已。這些教學方式把法學學生封閉在校園中,與社會相脫節,缺乏理論與實務互動的實踐機會,所學到的法律理論無法通過實踐轉化為自身的法律素質,畢業后無法適應社會需求。
二、積極推進新建本科院校法學教育的改革與創新
1.更新教學理念,改變單一的法學教學體制,確立不同的人才培養目標
法學本科教育的目的既不是單純地培養專業法學研究人才,也不是培養律師。實踐性、職業性與學術性、精英化相結合是法學教育的基本價值取向。學會像律師那樣去實踐和學會像學者那樣去研究,其實并不矛盾,相反它們往往并行不悖,大量的理論研究課程尤其是法哲學和法律理論問題探討,給法學精英教育提供了知識養分。但是,精英教育并不等于純粹的學問探究和科學研究,法律教育的實踐性和職業能力定位始終被放在法學教育的首要位置。因此,法學教育不能是單一的,而應根據學生的實際情況有所側重。
我們的社會需要能夠深入領悟和掌握現代法律的精神原理、制度體系和操作技術,且富有法律智慧的法學家,培養研究型人才在法學教育上是非常重要的。因此,對于那些畢業后想繼續深造的學生,培養目標應當是研究型人才,在課程設置上應當側重于強化和深化所開設課程的學科理論,拓展學生的思路,開闊學生的法律思維。而對于那些無意于法學研究、只想在畢業后馬上就業的學生,培養目標就應當是應用型人才,這些學生應當占比非常大,因此在培養上就應面向市場,注重法律實務操作和技能培養,使學生在畢業后能夠盡快進入職業角色,適應社會需求。
為了達到這樣的培養目標,學校就要有針對性地設置一些法學選修課。設置法學選修課的目的不是讓學生修完學分,而是要與最終的人才培養目標緊密聯系起來。一些新建本科院校在實施學分制以后不斷擴充法學選修課的數量,學生面對數量眾多的選修課往往感到無所適從,在選擇課程時缺乏必要的引導,無法與自己的未來設計聯系起來,只是盲目地選擇那些看起來容易過關的課程以獲得學分。為了解決這類問題,學校在設置選修課程時就要與自己的人才培養目標聯系起來。力爭滿足不同畢業意項學生的需求,給那些學有余力的學生提供更廣闊的選擇空間,使學生通過選修課學習提高社會適應能力,盡快融入現實法治社會。
2.法學人才培養應面向社會,具有一定的地方特色和院校特色
地方院校在法律人才的培養上應當與地方社會需求緊密聯系,以培養出本地區急需的法律人才,因此人才培養目標的定位宜小不宜大。新建本科院校的硬件設施和軟件設施大多不夠充分,在這種狀況下去奢談要培養出面向未來、面向全球的國際型、復合型法學人才顯然是不切合實際的。新建本科院校作為地方院校,應著眼于本地區及周邊地區,深入實際認真調查本地區的經濟、政治發展狀況,清楚地了解本地區需要什么樣的法律人才。不僅如此,地方院校在法學人才的培養上也要注重與本地區企業實行橫向聯系,密切關注本地區企業的需求,從而使自己培養的法學人才能夠在畢業后盡快適應社會需求。 轉貼于
很多新建本科院校都具有很強的專業特色,如農業院校、林業院校、財經院校等,這些頗具特色的院校在法學擴招的熱潮中大多相繼設置了法學專業,因此在法學人才的培養上就應當注重結合本校的專業特色培養復合型法學人才。
3.在教學改革上應當注重對學生學習能力和創新能力的培養
大學四年的本科教育不可能將所有法律知識全部教授給學生,即使加上碩士生和博士生教育,任何一個法學學生也不敢說自己已經掌握了全部的法學知識。法學研究是無止境的,社會法治生活也是千變萬化的,想通過單純的課堂和實踐教學就掌握所有的法學理論、適應社會需求是不可能的。目前的法學本科教育在教學改革中關注教學技能的提高,關注課程設置改革,關注實踐課程的設置,卻恰恰忽略了非常重要的一個方面——對學生學習能力和創新能力的培養。
當前的法學教育多是以教師為主體,以教師的講授為主體,學生在課堂上完全是被動的。教師滿足于對現有法律的講解和注釋,學生則養成了被動接受知識的陋習,即使教師采用案例教學,學生也只是等著教師最終來分析問題、給出一個標準答案,而不愿積極思考。具有自主思考能力的法律家不可能通過以講義為中心的教育方法培養出來,我們的社會需要的并不是法律的解釋者和宣傳者,而是能夠面對各種具體問題作出獨立思考和判斷的法學人才。因此法學教育不能局限于對法律理論和法學條文的解釋和說明,而應當注重對學生學習能力和創新能力的培養。
大學本科教育應當培養學生的法律思維能力,使學生能夠準確把握法律概念、正確確立和把握法律命題、具有法律推理能力,在離開校園、離開教師的指導之后,面對各種復雜法律問題依然可以通過法律思維不斷自我學習和自我更新,不斷提高自己的創新能力,進而不斷適應社會的需求。
傳統的法學教育方式是不能滿足這些要求的,這就要求法學教師在進行法學教育改革時要注重對學生學習能力和創新能力的培養,通過案例分析、對話、討論、判例研究方法以及寫作訓練等教學方法的運用,提高學生的學習能力。一旦學生具備了自我學習的能力,很多法律條文就完全可以通過自我學習來掌握,而不需要教師在課堂上花費大量的口舌解釋說明,進而可以把節省下來的課堂時間用于對學生實踐創新能力的培養。教師還可以進行課堂模擬訓練,以學生為主體開展教學活動,引導學生思考法律、事實、社會和法律倫理等一系列問題,指導學生盡快將抽象的法律理論運用到具體的案件和實例之中。
這樣的培養目標對教師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沒有法律實務實踐經驗的教師是無法勝任這樣的教學改革的,因此高校應當注重教師隊伍建設。高校應鼓勵法學教師考取司法資格,支持和鼓勵教師在課余時間法律事務,通過自己在實踐中積累的法律實踐知識和技能來指導法學學生的社會實踐。高校也可以通過法學教師與法官、檢察官之間的雙向交流來建構多層次的教師隊伍,一方面,可以選派骨干教師到法院、檢察院參與實際法律事務,使教師更加深入法律實踐一線去了解社會的法制現狀和需求;另一方面,可以聘請高素質的法官、檢察官到學校擔任兼職教師,使法學教師能夠隨時把握法律實踐第一線的學術信息和動向,使學生能夠更加深入地了解法律實踐。
綜上所述,新建本科院校的法學教育目前面臨著諸多問題和困難,法學教師應在困境中不斷反思,在反思中不斷前進,通過調整法學教育理念來改革舊的、單一的培養模式,著眼于本地區的社會實際,發揮自身特色,從而培養出高素質的法學專業人才,滿足社會需求。
參考文獻:
[1]王淑華,叢培卿.淺議法學專業應用型人才培養模式的構建[J].中國成人教育,2009,(16).
關鍵詞:新建本科院校 法學教育 改革與創新
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民主政治體制改革的不斷發展,社會對于法律人才的需求大大增強,我國的法學教育規模不斷發展,尤其是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理念的提出,更是大大促進了我國法學教育的迅速發展。但是,法學專業的就業形勢卻相當嚴峻,尤其是作為法學教育主體的法學本科教育,甚至面臨著法學本科畢業生“畢業即失業”的尷尬局面,因此必須對新建本科院校的法學教育現狀進行深刻反思,以促進法學教育水平的提高。
一、新建本科院校法學教育現狀的反思
1.法學教育理念陳舊落后,培養目標定位不準確
很多新建本科院校的法學教育在理念上陳舊落后,盲目地跟著一些老資格的高等院校學。在培養目標上,依然堅持向學生灌輸理論知識,所有法學專業課統統開設,即使沒有高素質的任課教師,也只管照著課本進行“填鴨式”教學,最終只是把學生培養成具有進行法學研究、寫作論文、能力的法學人才,對于法學專業的學生來講這也僅僅起到了“法律掃盲”的效果:大學四年,什么樣的法律都學了,法律理論、法律條文也都背得滾瓜爛熟,但走出校門后卻發現面對社會上存在的大量法律問題只能按圖索驥,在僵化的思維方式指導下,遇到紛繁復雜的社會問題也只能手足無措、無所適從。而社會對于這樣的法律人才也是多加指責,認為他們“專業有余而廣博不足、理論有余而實踐不足、動口有余而動手不足、考試成績好而辦事能力不足”。在這種情況下,新建本科院校為了提高本校法學專業畢業生的就業率,就花費大力氣鼓勵和培養學生考研,而學生在嚴峻的就業形勢面前也紛紛選擇通過考研來延緩就業,同時也期望學歷提高之后能夠更加順利地就業,于是繼續苦讀法學理論,繼續提高自己的法學研究能力,而不是著重提高自己的應用能力,而社會急需的應用型人才依然是缺乏的。
2.法學教育體制缺乏特色,缺乏創新
新建本科院校法學專業雖然在摸索中不斷前行,但是由于忽略了自身特色的培養,與那些老資格的重點高校相比,在師資的數量與質量上、在教學硬件上都存在著相當大的差距,而且多是照搬照學,這樣培養出的人才根本無法適應目前的就業形勢。新建本科院校應當認識到,隨著社會分工的進一步細化,高校也應根據不同的類型和定位適當地向職業型發展,以滿足社會的需求。理工科大學創辦文科專業應當遵循“文理滲透、綜合創新”的思路,著重于培養復合型、應用型人才,依托理工科的優勢學科資源,以理工科的專業作為法學建設的特色,將法學建設成為新的學科增長點。
3.法學人才培養閉門造車,忽略社會需求,忽略學生實踐能力的培養
新建本科院校多是地方院校,因此在法律人才的培養上應當與地方社會需求緊密聯系起來,培養出本地區急需的法律人才。但是很多新建本科院校卻忽略了這一點,沒有深入社會實際去調查學校所在地區及周邊省市的經濟發展狀況,對本地區及周邊地區需要什么樣的法律人才也沒有一個清楚的認識,其他高校開設什么課程,自己就開設什么課程;其他高校在專業上設置什么模塊,自己就在選修課程上設置什么模塊。
新建本科院校法學專業還存在教學方式因循守舊的問題,即使有些院校采取了案例教學法和多媒體教學方式,也并沒有多少創新:案例教學法僅僅是舉出案例讓學生分析,教師進行歸納總結,而且舉出的案例也多是與社會相脫節的;多媒體教學只是把以往要寫在黑板上的教案放在了計算機上而已。這些教學方式把法學學生封閉在校園中,與社會相脫節,缺乏理論與實務互動的實踐機會,所學到的法律理論無法通過實踐轉化為自身的法律素質,畢業后無法適應社會需求。
二、積極推進新建本科院校法學教育的改革與創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