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3-23 15: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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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摘要:對資源型城市創新體系效能的測度就是對城市的知識創造的能力、創新資源流動的狀況、創新環境的狀況,以及創新體系對城市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的貢獻四方面進行評價。由于目前國內外對如何測度區域創新體系的整體效能沒有一個完整、標準的指標體系,通過指標體系總體框架的設計、指標的理論預選,構建了資源型城市創新體系效能測度指標體系。
1效能測度的含義
資源型城市創新體系的效能包括資源型城市的創新能力、創新效率及其對城市經濟發展、社會進步的貢獻。從創新行為主體要素構成的角度,它表現為企業、高校和科研機構的創新能力,科技中介機構的創新服務能力,政府對創新的引導、管理和組織協調能力;從運行角度,它取決于對現有創新資源配置的績效,是資源狀況與配置力相綜合以及創新環境對創新支持的結果。可見,資源型城市創新體系的效能取決于資源型城市創新行為主體和創新資源的創新能力(知識創造的能力)、創新資源流動配置的狀況、創新環境的狀況,以及創新體系對城市經濟社會的影響。因此,對資源型城市創新體系效能的測度就是對城市的知識創造的能力、創新資源流動的狀況、創新環境的狀況,以及創新體系對城市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的貢獻四方面進行評價。
2對國內外相關指標體系的評述
2.1國外對國家創新體系效能測度的指標體系
當今各類評價國家和區域科技創新能力的報告很多,在世界范圍內較有影響的有以下幾種:①世界經濟論壇《全球競爭力報告》中的技術指數。該指數由創新能力,信息與通訊技術擴散指數,工業品的出口和調查數據三部分構成。②聯合國開發署的《人類發展報告》中的技術成就指數。該指標由技術創造、新技術的擴散、老技術的擴散和人類技能四方面構成。③瑞士洛桑國際管理發展學院的《國際競爭力報告》。它的指標體系分經濟績效、政府效率、商業效率和基礎設施四個部分,報告中的多數指標為各國進行橫向國際競爭力比較提供了一個參考。④歐盟創新評價指標體系。該指標體系最重要的表現形式是創新綜合評價表。該表由人力資源、新知識的產生、新知識的轉移和應用,以及創新的投入、產出和市場17項4類指標構成。
2.2國內評價區域創新的指標體系
國內對RIS進行評價的指標體系主要集中在以下幾個方面:①對區域創新能力的評價。目前在RIS的評價指標體系中對區域創新能力的評價占很大比重,但區域創新能力實際上只是RIS效能的內在依據和潛在基礎。②對區域技術創新能力、區域科技創新能力和區域工業技術創新力的評價。這幾種評價實質上都是對區域創新能力的評價。③對區域創新資源配置的評價。徐建國認為科技資源的配置能力,可由科技資源配置規模、配置強度、配置結構和配置效果四個部分綜合表征。④對區域創新創業能力的評價。劉國新等在測度區域創新創業能力時主要強調了三方面:一是創新創業要素投入,二是創新創業產出及其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程度,三是創新創業潛力。⑤對區域創新體系效能的評價。在國內文獻中,目前對RIS整體效能測度的研究非常少。李子彪等認為RIS的效能測度包括對RIS的創新發展能力評價,R]S對區域經濟作用和貢獻的測量,R]S自身演化的測。
由于國內外對RIS整體效能的評價還處于不斷探索和開拓階段,對如何測度RIS的整體效能至今仍沒有一個完整、標準的指標體系。盡管國家具有區域的一些共性,NIS效能測度的指標體系對本研究有較大參考價值,但它畢竟是一個具有國家的特殊區域,NIS效能測度的指標體系不一定適合所有的區域層次。而且,本文的資源型城市特指我國的一些區域,諸多國家層次的特征在這一區域沒有體現。所以,盡管國外NIS效能測度的指標體系對建立我國資源型城市創新體系效能測度指標體系有重要的參考價值,但不宜直接套用。
國內現有的RIS評價指標體系大部分是對RIS某一方面的評價,在選取評價指標時學者們的意見存在一定分歧,而且缺乏RIS對某地區可持續發展影響的評價。值得注意的是中國科技發展戰略研究小組從2001年開始每年編著《中國區域創新能力報告》作為一套比較完善的評價區域創新能力的指標體系,絕大多數指標都具有連續性,而且其中的部分指標能夠反映出資源型城市創新體系效能的部分內涵,對本研究具有一定的借鑒意義。因此,把該報告中的指標體系作為構建資源型城市創新體系效能測度指標體系的主要參考之一。
3效能測度指標體系的設計
3.1效能測度指標體系的總體框架
本文利用分析法將指標體系初步設計為四個層次,即總指標層、類指標層、組指標層和初級指標層。很明顯,資源型城市創新體系效能就是設計指標體系的總指標層。根據資源型城市的特點及其創新體系效能的含義,在中國科技發展戰略研究小組的《中國區域創新能力報告》和國內外相關指標體系的基礎上作了一定的修改和調整,確定了資源型城市創新體系效能測度指標體系應體現的四個維度:知識創造、創新資源流動、創新環境、創新體系的經濟社會績效。這四個維度構成了本文設計指標體系的類指標層。相對于一般RIS效能的評價指標體系,資源型城市創新體系效能測度指標體系將更側重于資源企業技術創新能力、城市基礎設施、城市可持續發展、主導產業的能源生產量和能源消費量,以及城市的工業廢水和廢氣排放量等與資源型城市創新體系營建密切相關的指標。
3.2效能測度指標體系的理論預選及優化
經過理論預選,初步確定了23項組指標和78項初級指標。采用專家打分的方法,選取7位富有經驗的專家對所預選的組指標和初級指標進行十分制打分,以回收的有效問卷為基礎,對評價指標進行隸屬度分析。通過對回收有效問卷的統計分析與整理,剔除隸屬度較低的指標,再根據專家意見對指標體系進行了修改和補充。同時,鑒于我國目前還沒有比較系統的評價科技創新的統計指標體系,數據采集較為困難,所以對部分雖有價值但無法統計或難以取得數據的指標,暫不納入指標體系,從而使指標體系具有較強的可操作性。經過一系列篩選,確定了14項組指標和47項初級指標。經過優化最后確定的指標體系具體見表1。
4部分指標的解釋
4.1知識創造
創新是將知識轉化為新產品、新工藝和新服務的過程,沒有知識就沒有創新。知識創造能力是一個區域創新的基礎。企業是創新的基本組織實施單位,盡管當前資源型城市政府在創新體系中發揮著重要和關鍵作用,但是長遠來看企業仍將是區域創新的核心主體。在知識創造指標中從創新體系基本構成要素即創新行為主體和創新資源兩項組指標來體現資源型城市知識創造能力。
4.2創新資源流動
我國資源型城市正處于轉型時期,依據目前的現實狀況只能從城市經濟發展的戰略需求出發,合理、高效地利用有限的創新資源,在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上集中突破。在創新資源流動的類指標中,主要考慮了技術轉移、科技合作、人才流向、知識傳媒和外國直接投資五個方面,最后由于數據的可操作性選擇了知識傳媒和外國直接投資。
4.3創新環境
由于創新外部環境具有很大不確定性,無法納入評價范疇,在此只對資源型城市創新的內部環境進行評價,這包括對創新硬環境和軟環境的評價。本文根據效能測度指標體系設計的原則選取基礎設施和市場環境兩項組指標為代表對創新硬環境進行評價,選取勞動者素質和政府創造創新環境為代表對創新軟環境進行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