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3-22 17:38:57
序論:寫作是一種深度的自我表達。它要求我們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隱藏在內心深處的真相,好投稿為您帶來了七篇城市環境治理論文范文,愿它們成為您寫作過程中的靈感催化劑,助力您的創作。
論文關鍵詞 農民環境權 弱勢群體 法律保護
一、環境權與農民環境權概述
環境權理論是人類面對嚴重的環境問題所提出的新型權利理論,是公民得以生存和發展的前提和基礎,環境權是任何人生而應具有的權利。環境權最早是在1972年人類環境會議中作為一種基本人權提出的,在《人類環境宣言》中聲明“人類有權在一種能夠過尊嚴和福利的生活的環境中,享有自由、平等和充足的生活條件的基本權利,并且負有保護和改善這一代和將來的世世代代的環境的莊嚴責任。”環境權作為環境法的理論基礎,引起了人們的重視,學者們作了較多研究,但是目前對農民環境權的研究并不是很多。
農民環境權,是農民享有的在健康、安全和舒適的環境中生產和生活的權利。農民環境權是農民得以生存和發展的基礎,農民依靠自然環境獲得其生產資料,維持生活。農民環境權問題本質上是環境正義問題,社會公平和公正問題。社會公平理論在環境問題上的體現即環境正義。依照環境正義理論要求,環境權主體享有同等環境權利、承擔同等環境義務,且環境權利和環境義務相應。因而,農民作為權利主體,同城市居民享有同等的環境權利和義務,具有環境參與權、環境知情權和環境請求權。然而現實中,我國城市環境逐漸改善的同時,農村環境卻日益惡化,城市工業污染、生活垃圾轉移到農村等現象屢見不鮮,越來越多的農民由于環境因素而導致貧困,生活和健康也受到影響。周訓芳在《環境權論》一書別強調了弱勢群體的環境權問題。他認為,從理論上來說,每一個人都應該享有基于生存目的需要的環境資源開發利用權,但在社會現實生活中,實際上環境法所需要特別關注的,是公民中的弱勢群體所享有的環境資源開發利用權。進而將環境弱勢群體定位于生活在傳統的農耕和游牧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中的土著民、部落民和在閉塞農村中土生土長的農民。黃錫生、關慧也指出“環境弱勢群體是相對于經濟、文化、政治弱勢群體而言的,是指在自然資源利用、環境權利與生態利益分配與享有等方面處于不利地位的群體。”所以,農民作為在環境資源權益的分配中的弱勢群體,我國法律有必要按照正義、公平原則,及時校正對弱勢群體的不正義的現象,在倡導和諧社會建設與可持續發展的今天,保護農民環境權的實現和實施。
二、加強農民環境權保護的意義
1.保障農民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的需要。環境質量的好壞直接影響人們的生命健康,一個個“癌癥村”觸目驚心,農民的生命權已經被蝕到了底線。如果放任這種現象,容忍農村環境進一步惡化,勢必會嚴重打擊農民積極性,不僅危及農民生命安全,長此以往將不利于社會穩定。同時,土地是廣大農民的唯一的依靠和經濟來源。環境污染會造成大氣污染、水污染和土壤污染等問題,會影響農作物特別是經濟作物的種植,給農民帶來環境和經濟的雙重損失。
2.保障農業持續、健康發展的需要。農業是我國國民經濟的基礎,提高農民生活水平,改善農民生活質量,維持農業持續發展是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和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基礎。然而,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侵蝕了農業耕作的基本物質條件,使農業生產減產,農產品質量下降,嚴重影響了農業和農村的可持續發展。
3.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和和諧社會的需要。環境問題嚴重會引發社會問題,加劇社會矛盾。一些個人或企業為追求經濟利益,置社會利益不顧,引進污染企業或是將污染企業遷至農村,在生產和生活過程中過多的排放污染物,導致了外部不經濟性的產生。農民作為弱勢群體,成為經濟發展下的犧牲品,是對農民公平發展權的侵犯。環境污染引發的社會矛盾必然危害農村的社會穩定,從而會嚴重妨礙和制約社會主義新農村目標的實現。我國集中力量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這一目標的實現與否與農村環境質量的好壞有著密切的關系。
三、農民環境權益受侵害的現狀
上文分析了維護農民環境權益,加強農民環境權保護的重要意義,但是現實情況中,農民環境侵權現象十分嚴重:
1.城市工業污染轉移到農村。隨著我國工業的發展和工業化進程的加快,“三廢”對生態環境的污染破壞日益嚴重,對城市生態環境污染破壞已引起各級政府的重視并加緊治理。可是,政府對農村“三廢"的治理力度相對較弱。更為嚴重的是,為了緩和城市環境污染壓力,將重污染企業遷至農村,許多地方的環境污染問題已經嚴重影響到當地農民的生命安全,中國農村出現了一個個驚人的“癌癥村”,如江蘇省鹽城市阜寧縣楊集鎮東進村和山東省肥城市肖家店村,這是對農民環境權和生存權的極大侵害。
2.城市垃圾大量涌入農村。如今,城市垃圾向農村轉移形成垃圾圍城,已不再是個別現象。位于北京昌平區沙河鎮西二村東的千畝良田就變成了違規垃圾場。這是對農民生活環境的破壞,侵害了農民環境權。究其原因,是由于一些中小城市城市環保基礎設施建設嚴重滯后,沒有垃圾無害化處理廠,導致城市垃圾無處傾倒。但是從城市到農村的轉移不但沒有實際解決問題,而且加重農村環境承受能力,農村環境不斷惡化。農民和城市居民同樣享有在舒適、整潔的環境中生活的權利。對于農民來講,農村和土地是他們生產和生活的全部,垃圾圍城勢必會影響耕地、林地等土壤的質量,長久不利于農業生產。
3.農村環境污染缺乏重視和資金投入。政府或企業將污染嚴重的工廠遷至農村,按照《環境保護法》“誰污染誰付費”和“誰破壞誰恢復”的法律制度,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將使用環境或破壞環境的費用和損失轉嫁給社會和他人,而是應由收益者來承擔保護和治理的費用。但是實際上,對于廣大農村的污染補償和環境治理投入卻較少,這是對農民的環境權保護的又一次不平等。
4.農民環境侵權的救濟機制不完善。農民環境權存在主體、客體和內容上的特殊性,因而我國現存的民事救濟制度在保障農民享有平等的環境權上存在著不完善的地方,直接影響著環境侵權民事責任功能的正常發揮。一方面,政府在農村環境侵權救濟中缺位,政府環境行政立法體系和農村環境管理體系不健全;另一方面,農民法律意識薄弱,在受到侵害時不知道如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同時,環境侵權的責任認定十分困難,這些問題使農民環境權受到損害時不易獲得及時、有效的救濟。
四、農民環境權保護的建議
1.完善政府職能,加大對農村的資金支持,推動環境信息公開。在對農村環境治理和農民環境權益的保護中,政府扮演者重要的角色。首先,加強政府對農村環境和農村工業企業的監管,嚴格執行企業污染物達標排放和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防治農村地區工業污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城市污染向農村地區轉移,嚴格執行國家產業政策和環保標準。其次,健全環境知情權和環境參與權的保障機制,提高農民的環保意識,保護農民的環境資源權。信息不對稱是農民參與政治經濟社會事務的最大障礙,也是農民參與意識淡薄的重要原因之一。在農村地區,加強村務公開,強化村民委員信息的提供義務和法律責任。在此基礎上,賦予農民參與環境決策的權利,對于關于農民切身權益的事項,采取聽證會等民主形式,聽取農民的心聲,讓農民參與到農村環境治理的事項中去。最后,增加農村環保資金投入,加強對農村環境保護的基礎設施建設,不斷增加對農村環境保護的投入。建立專項資金建設環保設施,如地下排污管道和污水處理廠等。改變農村環境惡化現狀,提高農村地區的污染防治能力,根本上解決農村環境污染問題,保障農民環境權的實現。
2.完善司法救濟制度,增加環境公益訴訟。我國的訴訟法規定:“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只有與侵權行為有利害關系的人才可以提起訴訟,這導致了許多不利的后果。我國不少農民由于自身的法制觀念薄弱和畏訴心理,以及環境侵權案件的技術性和復雜性,農民在環境訴訟中往往處于弱勢地位,造成環境侵權的司法救
濟缺位。所以,針對這一問題可以增加環境公益訴訟制度。環境公益訴訟,簡言之就是為了保護環境公共利益而提起的訴訟。它有三個顯著特征:第一,環境公益訴訟的原告并非利益直接受侵害者:第二,環境公益訴訟具有預防性,只要有合理情況判斷有侵害環境公共利益的可能,即可提起訴訟;第三,環境公益訴訟并非獨立的訴訟領域,而只是一種與原告資格認定相關的訴訟方式和手段。因而,社會環境公益團體,檢察機關或是個人都可以在農民的環境權益受到侵害卻由于自身原因不能起訴的情況下代表他們向法院提起訴訟。同時,也可以,在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設立專業對口的法律援助機構,無償地向農民提供相應的法律援助。
3.統籌城鄉二元經濟一體化進程。農村環境得不到保護,農民環境權受到侵犯,從根本上來講是我國城鄉二元結構造成的,長期的二元經濟體制使我國重視城市環境建設而忽略農村環境治理。因而,要實現環境立法一體化,推進公共產品供給一體化。目前,我國已經形成了以《環境保護法》為主體的環境保護法律法規體系,但是偏重城市環境的保護;雖然《農業法》、《業技術推廣法》、《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等法律中涉及農村環境和農業環境,但是內容簡單,沒有明確的關于農村環境資源保護的法規或者條例。所以,應該在新農村建設的背景之下,統籌城市和農村的可持續發展,建立健全農村環境法律體系,完善農村環境保護立法,將農民環境權落實在法律中,明確農民享有環境參與權、環境知情權和環境請求權。當這種權利遭受侵害時,農民可以據此主張、進行救濟。
論文摘要: 垃圾處理是城市環境治理的重要內容, 垃圾處理產業中的鄰避現象是垃圾的廣泛產生和集中處理之間、垃圾處理的外部性在不同層次之間、垃圾處理的收益和成本之間的矛盾和劇烈沖突, 而破解鄰避現象的基本思路是消除處理地居民和全社會在邊際收益、邊際成本上的差異。
垃圾處理是城市環境治理的重要內容, 我國已經明確了垃圾處理的產業化、市場化 發展 方向。然而,從國內外實踐經驗看, 隨著人們環保意識和生活水平的提高, 垃圾處理中的鄰避現象正日益嚴重, 并成為了垃圾處理事業發展的絆腳石。因此, 開展對垃圾處理產業中鄰避現象的系統研究是極其迫切和必要的。本文以國際上典型的案例為分析載體, 對鄰避現象的本質和原因進行了較為深入的剖析, 以期為我國各級政府尋找破解良策, 為推進和加快垃圾處理產業化進程做一些理論上的有益探索。
一、垃圾處理產業中鄰避現象的內涵與本質
鄰避現象的 英文 涵義是“Not In My Back Yard”,簡稱為“NIMBY”, 即一般所謂的“不要在我家后院”,指的是當國家推行某些對社會整體而言是必要的政策時, 政策的目標地區卻強烈反對把當地作為政策目標的草根運動。鄰避現象展現出特定的大眾自我矛盾的態度: 原則上贊成政府施政的目標, 但該目標的預定地不能與我家“后院”毗鄰。鄰避現象廣泛存在于諸如興建監獄、 工業 區、游民收容所、核電廠等許多領域。伴隨著垃圾處理量的日益增加, 垃圾處理領域中鄰避現象也日趨嚴重。為了解決垃圾問題, 大家都認為政府設置垃圾焚化爐或掩埋場是合理的, 但決不同意把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在自家住地的周圍, 也就是說,只要別在我居住的周圍建設這些設施, 就非常贊同建設垃圾處理設施( Fischer,1995) [1]。
同人類與垃圾相伴生一樣, 垃圾處理和鄰避現象也是共存的。尤其是近年來, 隨著人們對健康居住環境要求的提高, 鄰避事件的發生更是日趨頻繁, 幾乎成了全球性的難題。上個世紀初, 美國的一些城市( 比如紐約) 為了圖省事而將垃圾直接運往別的城市或外州進行填埋, 引起了垃圾接受地居民的強烈反抗,為了積極抵制垃圾運進“自家后院”, 他們有效地組織了“NIMBY”運動。[2]現如今, 在我國的許多大城市也都曾經出現過這樣的情況。浙江省環保局固體廢物管理中心主任張福健認為,“固廢填埋場對于地質條件的要求很高, 而且要離居民區一公里以上, 老百姓對此非常的敏感, 填埋場還不能遠離危險固廢的產生地,所以征地就異常的困難。”這位官員所說的“敏感”實際上就是鄰避現象的一種表現。
垃圾處理是隨著人口在空間的集聚( 城鎮化) 、不可分解垃圾的增多、垃圾數量的巨量增加而逐步凸現的。隨著 科學 技術進步, 人類合成了眾多諸如塑料之類的不可分解或需要很長時間才能分解的化合物, 加之人口的空間集聚, 使得在狹小的空間區域產生了密集的垃圾。如此就產生了垃圾的成份和數量遠遠超出了大 自然 的自我凈化能力, 從而出現了垃圾集聚、垃圾圍城等非均衡現象。在現有技術條件下, 盡管資源回收的廣度和深度已經有了長足的進步, 但是總體上來看, 垃圾還是一種會給人們帶來痛苦感受的“負 經濟 品”。垃圾處理能夠清潔人們的居住環境、防止病毒、細菌的滋生和擴散, 是人類生活所必須的, 因而是一項價值創造活動, 是 現代 人類社會所不可或缺的生產活動。
但是, 在現有的經濟、技術、 法律 條件下, 垃圾處理過程是一個具有重大外部性的生產活動。本文認為, 垃圾處理產業中的鄰避現象的本質正是來源于這種特殊的外部性。在仔細考察垃圾處理中的外部性后發現, 垃圾處理的外部性存在兩個層次并且在每個層次上具有完全相反的表現形式。從全社會范圍看, 垃圾處理美化了人們的居住環境而存在正的外部性, 因而得到絕大多數居民的贊同; 從垃圾處理所在地這一狹小的區域范圍看, 因為垃圾處理本身存在產生“二次污染”的巨大風險, 因而垃圾處理過程存在明顯的負外部性, 因而常常被周圍居民所抵制。
因此, 現代社會的垃圾處理模式使得要在某一地點集中處理所有人產生的垃圾, 并存在“ 二次污染”風險, 這一模式實際上是把垃圾對人類造成的危害集中到了某一狹小區域的居民身上, 造成了他們的成本與收益的巨大分離, 是少數人的利益受損換來了多數人的環境收益。當成本與收益的脫節超出了人們的忍受極限時, 對垃圾處理的抵制就不可避免了, 反抗將隨之而起, 從而產生了鄰避現象。因此, 垃圾處理產業中鄰避現象的本質可以簡單地歸納為, 垃圾的廣泛產生和集中處理之間、垃圾處理的外部性在不同層次之間、垃圾處理的收益和成本之間的矛盾和劇烈沖突。
二、垃圾處理中產生鄰避現象的基本原因
目前, 學術界對于鄰避現象的研究較少, 已有的研究基本上是從民主、環境正義等 政治 學、倫 理學 的角度來闡述鄰避現象產生的原因。 臺灣 的張震東教授在其著作《正義及相關問題》中認為, 民主國家在形式上賦予了自由平等權, 并奉行“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 但在此社會原則之下卻容易形成“多數總是對的”的道德權威, 甚至以多數為名而濫用權力來壓制少數, 造成所謂的“多數暴虐”[3]。文森特·奧斯特羅姆( Vincent Ostrom) 等人也認為, 相信多數決策原則就必然意味著多數人能夠做出決策, 而這種決策是與少數人的利益相悖的。[4]可見, “多數暴虐”實際上是通過現代民主制度, 實現由少數人來承擔使得多數人受益的項目的成本和風險。而當這部分人認為這種成本和風險異常大時, 人們所固有的自利傾向將會轉化為一種強有力的反抗。垃圾處理產業中出現的鄰避現象正是被有效組織起來的利益受損的“ 少數人” 對這種“多數暴虐”的抗爭。臺灣東吳大學的陳俊宏認為, 代議制民主制度是鄰避現象產生的根本原因, 并提出了他認為能夠與環境治理等可持續發展政策推行相兼容的審議式民主理論。[5]從以上學者的研究結論可以歸納出, 從政治學的角度來說, 產生鄰避現象的根本原因是在現代代議制民主制度下, 由于遵循“少數服從多數”的基本決策原則, 產生了多數人獲得的利益卻由少數人來承擔成本和風險的不對稱現象, 而當這種不對稱在某種條件下變得不能被少數人所容忍時, 反抗就成為了必然的結果, 鄰避現象的出現也就在所難免了。
從經濟學的角度來看產生鄰避現象的原因也許更加直接和清晰。鄰避現象的本質是邊際收益、邊際成本在處理地居民和全社會之間存在的巨大偏離, 又可以把它分為正常偏離和非正常偏離。非正常偏離是由于人們在認識和觀念上的扭曲而導致的, 對于垃圾處理所產生的外部性認識偏差, 它實際上是一種虛幻的外部性。正常偏離是指在現代垃圾處理模式下, 人們利益結構的調整未能到位而形成的成本與收益之間的偏差, 是客觀存在的外部性。
( 一) 非正常偏離的原因
具體到垃圾處理產業, 本文認為, 產生非正常偏離的基本原因來自于以下兩個方面:
1. 人們對于 歷史 上曾經出現垃圾危害的恐懼感認識的深入有利于人類更科學地對待和處理垃圾,但是, 認識的深入同樣加深了人們對于垃圾處理的恐懼感。在前文提及的紐約、新竹等鄰避現象的案例中,都曾經出現過由垃圾處理而造成對環境和資源的巨大破壞的經歷。曾經真實存在的對于垃圾危害的認識,加劇了人們對于垃圾的恐懼, 從實踐經驗看, 不能不說這是垃圾處理產業中引起鄰避現象的一個非常重要的原因。
2. 垃圾處理的負面新聞在一定程度上扭曲了人們的判斷。
隨著污染控制技術的進步, 垃圾處理過程所產生的二次污染已經獲得極大遏制, 能夠達到各種環境標準。以垃圾焚燒處理為例, 自從上個世紀90 年代, 在城市固體廢棄物焚燒爐(MSWI)的飛灰中檢測出二惡英后, 焚燒排放作為二惡英的環境來源, 已經越來越受到環境 科學 家的重視。同時, 由于其高毒性特征二惡英也成為環保團體反對垃圾焚燒最有力的證據。但從近一兩年檢測機構對煙氣回收設施完善、設計合理的焚化爐所排放煙灰的檢測結果看, 二惡英的排放完全能夠達到環保標準。據2004 年9 月14 日《光明日報》報道, “我國的垃圾焚燒處理技術已經達到了國際先進水平。經他們檢測的國產立式氣旋熱解氣化垃圾焚燒爐的二惡英排放僅為0.011 納克, 是國家標準的五十分之一, 日本及歐盟標準的十分之一, 且燃燒效果遠優于價格昂貴的進口焚燒爐。”[6]
盡管如此, 由于新聞媒介對于日本等國家早期建造的垃圾焚燒工廠排放的二惡英的負面報導, 還是導致了人們對于垃圾焚燒造成二次污染“談虎色變”, 即存在“負面新聞扭曲了人們對于垃圾焚燒的觀念”的現象, 這就是負面新聞的副作用之一。《芝加哥 論壇 報》前任總編輯杰克·威廉·富勒認為,“相對于好事情而言,災難總是更容易成為某個社區的談資。麻煩事易喚起一些人的同情心, 而易使另外一些人產生宿命感, 恐懼和憤怒比仁愛具有更大的沖擊力。”[7]
( 二) 正常偏離的原因
正常偏離意味著垃圾處理地的居民實際獲得的收益少于應該得到的收益, 而實際支付的成本卻多于應該支付的成本。根據基本的 經濟 學原理, 政府應該通過環境補償機制對處理點居民所承受的損失進行補償。根據“成本- 收益”這一基本分析框架, 當獲得的補償等于或超過了所受到的損失時, 集中處理點的居民會接受垃圾處理設施的建設。例如, 臺灣 新竹市市政府執意要在原來掩埋場舊址建設焚化爐, 承諾焚化爐營運后將給周圍居民種種回饋, 包括溫水游泳池、運動場、社區公園、電費減免和回饋金時, 有些居民和議員就“松口”了。然而, 按照目前的經濟、技術水平, 構建完善的環境補償機制卻是極其困難的, 這一判斷基于以下原因:
論文摘要: 垃圾處理是城市環境治理的重要內容, 垃圾處理產業中的鄰避現象是垃圾的廣泛產生和集中處理之間、垃圾處理的外部性在不同層次之間、垃圾處理的收益和成本之間的矛盾和劇烈沖突, 而破解鄰避現象的基本思路是消除處理地居民和全社會在邊際收益、邊際成本上的差異。
垃圾處理是城市環境治理的重要內容, 我國已經明確了垃圾處理的產業化、市場化發展方向。然而,從國內外實踐經驗看, 隨著人們環保意識和生活水平的提高, 垃圾處理中的鄰避現象正日益嚴重, 并成為了垃圾處理事業發展的絆腳石。因此, 開展對垃圾處理產業中鄰避現象的系統研究是極其迫切和必要的。本文以國際上典型的案例為分析載體, 對鄰避現象的本質和原因進行了較為深入的剖析, 以期為我國各級政府尋找破解良策, 為推進和加快垃圾處理產業化進程做一些理論上的有益探索。
一、垃圾處理產業中鄰避現象的內涵與本質
鄰避現象的英文涵義是“Not In My Back Yard”,簡稱為“NIMBY”, 即一般所謂的“不要在我家后院”,指的是當國家推行某些對社會整體而言是必要的政策時, 政策的目標地區卻強烈反對把當地作為政策目標的草根運動。鄰避現象展現出特定的大眾自我矛盾的態度: 原則上贊成政府施政的目標, 但該目標的預定地不能與我家“后院”毗鄰。鄰避現象廣泛存在于諸如興建監獄、工業區、游民收容所、核電廠等許多領域。伴隨著垃圾處理量的日益增加, 垃圾處理領域中鄰避現象也日趨嚴重。為了解決垃圾問題, 大家都認為政府設置垃圾焚化爐或掩埋場是合理的, 但決不同意把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在自家住地的周圍, 也就是說,只要別在我居住的周圍建設這些設施, 就非常贊同建設垃圾處理設施( Fischer,1995) [1]。
同人類與垃圾相伴生一樣, 垃圾處理和鄰避現象也是共存的。尤其是近年來, 隨著人們對健康居住環境要求的提高, 鄰避事件的發生更是日趨頻繁, 幾乎成了全球性的難題。上個世紀初, 美國的一些城市( 比如紐約) 為了圖省事而將垃圾直接運往別的城市或外州進行填埋, 引起了垃圾接受地居民的強烈反抗,為了積極抵制垃圾運進“自家后院”, 他們有效地組織了“NIMBY”運動。[2]現如今, 在我國的許多大城市也都曾經出現過這樣的情況。浙江省環保局固體廢物管理中心主任張福健認為,“固廢填埋場對于地質條件的要求很高, 而且要離居民區一公里以上, 老百姓對此非常的敏感, 填埋場還不能遠離危險固廢的產生地,所以征地就異常的困難。”這位官員所說的“敏感”實際上就是鄰避現象的一種表現。
垃圾處理是隨著人口在空間的集聚( 城鎮化) 、不可分解垃圾的增多、垃圾數量的巨量增加而逐步凸現的。隨著科學技術進步, 人類合成了眾多諸如塑料之類的不可分解或需要很長時間才能分解的化合物, 加之人口的空間集聚, 使得在狹小的空間區域產生了密集的垃圾。如此就產生了垃圾的成份和數量遠遠超出了大自然的自我凈化能力, 從而出現了垃圾集聚、垃圾圍城等非均衡現象。在現有技術條件下, 盡管資源回收的廣度和深度已經有了長足的進步, 但是總體上來看, 垃圾還是一種會給人們帶來痛苦感受的“負經濟品”。垃圾處理能夠清潔人們的居住環境、防止病毒、細菌的滋生和擴散, 是人類生活所必須的, 因而是一項價值創造活動, 是現代人類社會所不可或缺的生產活動。
但是, 在現有的經濟、技術、法律條件下, 垃圾處理過程是一個具有重大外部性的生產活動。本文認為, 垃圾處理產業中的鄰避現象的本質正是來源于這種特殊的外部性。在仔細考察垃圾處理中的外部性后發現, 垃圾處理的外部性存在兩個層次并且在每個層次上具有完全相反的表現形式。從全社會范圍看, 垃圾處理美化了人們的居住環境而存在正的外部性, 因而得到絕大多數居民的贊同; 從垃圾處理所在地這一狹小的區域范圍看, 因為垃圾處理本身存在產生“二次污染”的巨大風險, 因而垃圾處理過程存在明顯的負外部性, 因而常常被周圍居民所抵制。
因此, 現代社會的垃圾處理模式使得要在某一地點集中處理所有人產生的垃圾, 并存在“ 二次污染”風險, 這一模式實際上是把垃圾對人類造成的危害集中到了某一狹小區域的居民身上, 造成了他們的成本與收益的巨大分離, 是少數人的利益受損換來了多數人的環境收益。當成本與收益的脫節超出了人們的忍受極限時, 對垃圾處理的抵制就不可避免了, 反抗將隨之而起, 從而產生了鄰避現象。因此, 垃圾處理產業中鄰避現象的本質可以簡單地歸納為, 垃圾的廣泛產生和集中處理之間、垃圾處理的外部性在不同層次之間、垃圾處理的收益和成本之間的矛盾和劇烈沖突。
二、垃圾處理中產生鄰避現象的基本原因
目前, 學術界對于鄰避現象的研究較少, 已有的研究基本上是從民主、環境正義等政治學、倫理學的角度來闡述鄰避現象產生的原因。臺灣的張震東教授在其著作《正義及相關問題》中認為, 民主國家在形式上賦予了自由平等權, 并奉行“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 但在此社會原則之下卻容易形成“多數總是對的”的道德權威, 甚至以多數為名而濫用權力來壓制少數, 造成所謂的“多數暴虐”[3]。文森特·奧斯特羅姆( Vincent Ostrom) 等人也認為, 相信多數決策原則就必然意味著多數人能夠做出決策, 而這種決策是與少數人的利益相悖的。[4]可見, “多數暴虐”實際上是通過現代民主制度, 實現由少數人來承擔使得多數人受益的項目的成本和風險。而當這部分人認為這種成本和風險異常大時, 人們所固有的自利傾向將會轉化為一種強有力的反抗。垃圾處理產業中出現的鄰避現象正是被有效組織起來的利益受損的“ 少數人” 對這種“多數暴虐”的抗爭。臺灣東吳大學的陳俊宏認為, 代議制民主制度是鄰避現象產生的根本原因, 并提出了他認為能夠與環境治理等可持續發展政策推行相兼容的審議式民主理論。[5]從以上學者的研究結論可以歸納出, 從政治學的角度來說, 產生鄰避現象的根本原因是在現代代議制民主制度下, 由于遵循“少數服從多數”的基本決策原則, 產生了多數人獲得的利益卻由少數人來承擔成本和風險的不對稱現象, 而當這種不對稱在某種條件下變得不能被少數人所容忍時, 反抗就成為了必然的結果, 鄰避現象的出現也就在所難免了。
從經濟學的角度來看產生鄰避現象的原因也許更加直接和清晰。鄰避現象的本質是邊際收益、邊際成本在處理地居民和全社會之間存在的巨大偏離, 又可以把它分為正常偏離和非正常偏離。非正常偏離是由于人們在認識和觀念上的扭曲而導致的, 對于垃圾處理所產生的外部性認識偏差, 它實際上是一種虛幻的外部性。正常偏離是指在現代垃圾處理模式下, 人們利益結構的調整未能到位而形成的成本與收益之間的偏差, 是客觀存在的外部性。
( 一) 非正常偏離的原因
具體到垃圾處理產業, 本文認為, 產生非正常偏離的基本原因來自于以下兩個方面:
1. 人們對于歷史上曾經出現垃圾危害的恐懼感認識的深入有利于人類更科學地對待和處理垃圾,但是, 認識的深入同樣加深了人們對于垃圾處理的恐懼感。在前文提及的紐約、新竹等鄰避現象的案例中,都曾經出現過由垃圾處理而造成對環境和資源的巨大破壞的經歷。曾經真實存在的對于垃圾危害的認識,加劇了人們對于垃圾的恐懼, 從實踐經驗看, 不能不說這是垃圾處理產業中引起鄰避現象的一個非常重要的原因。
2. 垃圾處理的負面新聞在一定程度上扭曲了人們的判斷。
隨著污染控制技術的進步, 垃圾處理過程所產生的二次污染已經獲得極大遏制, 能夠達到各種環境標準。以垃圾焚燒處理為例, 自從上個世紀90 年代, 在城市固體廢棄物焚燒爐(MSWI)的飛灰中檢測出二惡英后, 焚燒排放作為二惡英的環境來源, 已經越來越受到環境科學家的重視。同時, 由于其高毒性特征二惡英也成為環保團體反對垃圾焚燒最有力的證據。但從近一兩年檢測機構對煙氣回收設施完善、設計合理的焚化爐所排放煙灰的檢測結果看, 二惡英的排放完全能夠達到環保標準。據2004 年9 月14 日《光明日報》報道, “我國的垃圾焚燒處理技術已經達到了國際先進水平。經他們檢測的國產立式氣旋熱解氣化垃圾焚燒爐的二惡英排放僅為0.011 納克, 是國家標準的五十分之一, 日本及歐盟標準的十分之一, 且燃燒效果遠優于價格昂貴的進口焚燒爐。”[6]
盡管如此, 由于新聞媒介對于日本等國家早期建造的垃圾焚燒工廠排放的二惡英的負面報導, 還是導致了人們對于垃圾焚燒造成二次污染“談虎色變”, 即存在“負面新聞扭曲了人們對于垃圾焚燒的觀念”的現象, 這就是負面新聞的副作用之一。《芝加哥論壇報》前任總編輯杰克·威廉·富勒認為,“相對于好事情而言,災難總是更容易成為某個社區的談資。麻煩事易喚起一些人的同情心, 而易使另外一些人產生宿命感, 恐懼和憤怒比仁愛具有更大的沖擊力。”[7]
( 二) 正常偏離的原因
正常偏離意味著垃圾處理地的居民實際獲得的收益少于應該得到的收益, 而實際支付的成本卻多于應該支付的成本。根據基本的經濟學原理, 政府應該通過環境補償機制對處理點居民所承受的損失進行補償。根據“成本- 收益”這一基本分析框架, 當獲得的補償等于或超過了所受到的損失時, 集中處理點的居民會接受垃圾處理設施的建設。例如, 臺灣新竹市市政府執意要在原來掩埋場舊址建設焚化爐, 承諾焚化爐營運后將給周圍居民種種回饋, 包括溫水游泳池、運動場、社區公園、電費減免和回饋金時, 有些居民和議員就“松口”了。然而, 按照目前的經濟、技術水平, 構建完善的環境補償機制卻是極其困難的, 這一判斷基于以下原因:
1. 垃圾處理過程造成的“二次污染”的知識并不充分, 存在眾多的不確定性。對垃圾處理過程產生的“二次污染”的認識是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 這樣一種漸進的認知過程會在人們頭腦中產生“污染嚴重程度具有不確定性”的思維慣性, 進而導致補償標準制定過程的復雜化。
2. 環境資源定價的困難性。垃圾處理外部性的一個重要方面就是造成環境污染, 減少處理地的環境容量, 必須對遭受損失的環境容量進行補償。[8]然而, 產權、外部性和環境修復成本的不確定性和事后性都導致了環境容量定價的困難, 進而引起了政府與居民之間在確定環境補償標準上的巨額議價成本, 這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環境補償機制的有效實施。當然, 除了以上兩個方面的原因之外, 在操作層面上, 補償資金的欠缺也是引致環境補償機制缺失的重要原因。
三、結論
如果把垃圾處理設施看作人類社會資源利用和環境保護進而實現可持續發展的規范性目標的具體途徑,鄰避現象反映了這些途徑對于人們現有的利益和權利結構的改變。本質上來說, 垃圾處理產業中的鄰避現象是垃圾的廣泛產生和集中處理之間、垃圾處理的外部性在不同層次之間、垃圾處理的收益和成本之間的矛盾和劇烈沖突。在現有的政治、經濟、法律、技術條件下, 這種沖突往往會由于人們對垃圾危害認識的深入、負面新聞對于垃圾處理觀念的扭曲以及環境補償機制的缺失而深化和變得更為持久。本文認為, 破解垃圾處理領域存在的鄰避現象基本思路是消除處理地居民和全社會在邊際收益、邊際成本上的差異, 其基本途徑在于: 加強社會公眾、技術人員和政府官員之間在垃圾處理方面的信息溝通和交流, 在公眾中形成客觀的垃圾危害觀念; 消除負面新聞的觀念扭曲效應; 建立和完善對于垃圾處理地居民的環境補償機制。
參考文獻:
[1]Fischer,F.,1995, Hasardous Waste Policy, CommunityMovements and the Politics of Nimby:Participatory Risk Assessmentin the USA and Canada in F.Fischer&M.Black (eds) GreeningEnvironmental Policy:The Politics of a Sustainable Future, ST.Martin’ Press,165- 182.
[2]Michael Valenti, 1995, the early days of incineration,Mechanical Engineering, May95, Vol. 117, Issue 5, p72- 77.
[3]張震東. 托克維爾論民主社會之自由問題, 載于戴華, 鄭曉時主編《正義及相關問題》[M]. 臺北: 中研院社科所, 1991.
[4]文森特·奧斯特羅姆, 等. 美國地方政府[M]. 北京: 北京大學出版社, 2005: 12.
[5]陳俊宏. 永續發展與民主: 審議式民主理論初探[J]. 東吳政治學報, 1998, ( 9) : 85- 122.
[6]我國垃圾焚燒“二惡英”控制達到國際先進水平[N]. 光明日報, 2004- 09- 14.
關鍵詞:生態環境;生態設計;景觀;綠化
從古到今人類都在以經濟發展為中心進行城市建設。但人類對城市的需求不僅局限在物質上,還會對城市的環境提出更多層面的要求。城市空間發展要源于自然生態的視角:城市空間發展不是人工環境不斷侵占自然生態空間的過程,而應是與自然協同演進。
上世紀90年代以來,我國城市化運動迅速展開,城市面積快速擴張。多年的快速城市化之后,種種城市頑疾已經成為發展的桎梏,大地自然系統在城市化過程中遭到徹底的摧殘。城市擴張和基礎設施的建設是必須的,但自然系統是負荷量是有限的,生態環境的惡化已經威脅到整個民族的可持續發展。根據國務院的《關于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環境保護的決定》提出未來15年以防治各類污染為重點環境保護目標。要求各地各部門必須把環境保護擺在更加重要的戰略位置,痛下決心解決環境問題,建設人類和自然相利共生的城市,即人與自然相協調可持續發展的城市。
雖然城市生態問題的迫切性已經引起了社會各界的重視,但由于缺乏現實的實施手段和管理體制,生態理念還很難真正落實到現實的發展計劃中去。因此,改變城市擴展的運營模式和空間格局是可持續發展的唯一出路。
一、城市生態設計理念
伴隨20世紀70年代初聯合國MAB計劃的提出,許多國家先后開展了城市生態系統方面的研究。保護環境、改善城市生態狀況的思想引入城市風景園林規劃設計,并對未來園林發展的規劃設想產生了持續的影響。在景觀行業發達的國家,生態主義設計早已不是停留在論文和圖紙上的空談,倡導能源與物質的循環利用,發展可持續的生態處理技術思想貫穿于整個設計的始終。對生態的追求與對功能和形式的追求同等重要,有時甚至超越后兩者,占據首位。國內城市范疇的景觀規劃還相當落后,仍停留在傳統的追求空間視覺效果的形式層次,生態原則只在城市的綠地系統規劃中得到少許應用。
生態設計定義:任何與生態過程相協調,盡量使其對環境的破壞影響達到最小的設計形式都稱為生態設計。這種協調意味著設計應尊重物種多樣性,減少對資源的剝奪,保持營養和水循環,維持植物生境和動物棲息地的質量,以改善人居環境及生態系統的健康。生態設計將人作為自然的一部分,重視人類社會與自然之間的和諧統一,摒棄了掠奪式開發的弊病,達到人與自然共生的理想。
二、城市生態敏感區
鑒于城市處于快速拓展階段,特別是建設需要大量土地資源,為了保障其建設的完整性和連續性,應對城市空間作生態敏感性分析,并劃分出不敏感區作為城市優先發展區用地。
生態敏感性分析通過對城市化特別敏感的自然生態因子加以疊加,用以界定易受人類損傷的敏感地帶,加以控制保護。一般從飲用水資源、自然生態要素的人文價值、生態資產、工程地質情況等指標進行處理分析。根據生態敏感性程度,將市區劃分為生態最敏感區、敏感區、低敏感區和不敏感區4種類型。空間落實如下:
生態最敏感區主要分布在山脈、河流水系的兩側。該區生態敏感性很高,外來干擾不僅對其自身影響反應劇烈,甚至有可能波及其他地區,對整個生態系統帶來破壞,故應屬重點生態保護區,城市發展過程中應重點考慮與該區的關系。
敏感區分布在山體邊緣地帶、建成湖泊濕地地區以及老城中心。該區生態敏感性較強(包括歷史文化因子的敏感性),對維護最敏感區的功能以及整體生態效果起重要作用,故開發建設亦應慎重。
低敏感區以大片農田景觀為主,少部分為城區內歷史文化保護地段或文物密集區,該區不宜強度開發,而應作為大地園林化的主要構成成分或歷史文化控制建設地段。
不敏感區主要分布在城市周邊縣城區一帶,是城市發展的良好用地。
三、生態的綠化
隨著環境資源被不斷開發利用,經濟的高度增長,工業社會的快速發展以及局部地區后工業社會的逐漸到來,利用綠化技術對受損環境與被破壞環境進行生態與景觀恢復越來越顯示出其重要性。
生態處理手法是值得大力推廣運用的,但以為設計人造的綠色空間,植林挖池就具有生態效益,未免是將復雜的生態系統簡單化了。從表象上看,城市景觀大都體現了綠色的主題,但綠色的不一定是生態的,花費大量的人力物力才能形成和保持的景觀效果并不是生態意義上的“綠色”。自然有其演變和更新的規律,站在生態的角度上看,自然群落比人工群落具有更強的生命力。充分利用鄉土植物種類,尊重場地的自然再生植被,為自然再生過程提供條件或是充分利用基址上的原有植被,發揮自然系統的能動性,這才是綠色生態設計。
(一)屋頂生態綠化
在建筑密集的城市環境中,屋頂生態綠化作為一個比較有效的空間綠化手段,常常出現在高密度的建筑群中。屋頂綠化對建筑本身的承載力和防滲透要求相對較高,因此,一般建筑只能栽植淺根系易于生長的花灌木及地被。但基本上只是的達到了綠化的效果,在生態多樣性方面太過單一了。值得我們考慮的是如何更高效的發揮生態綠化的作用,建立生態多樣性空中綠化。
韓國環境部《建設高效率的生物棲息空間》項目之一“天空樂園”——把建設生物棲息場所的市內生態公園的概念引申到屋頂綠化中。把空間分為“野生綠地”、“灌木叢”、“濕地”等,并種植了八十多種植物。屋頂小生態系統建設后,高為12層的建筑,取暖能源減少了14%,空調使用減少了13%.建設兩年后屋頂小生態系統植物種類達到了150種,昆蟲種類達到了二十多種,魚類、兩棲類、鳥類生存環境優化。由此看來,在屋頂上建設生物棲息空間,給城市帶來了生態環境的多樣化。
(二)依據潛在植被理論進行恢復樹種規劃
城市發展在基礎建設和道路建設中幾乎不可避免對自然植物群落的破壞。依據潛在植被理論進行恢復被破壞的植物群落系統,其在綠量和生物多樣性比自然再生的恢復速度快很多城市發展在基礎建設和道路建設中幾乎不可避免對自然植物群落的破壞。依據潛在植被理論進行恢復被破壞的植物群落系統,其在綠量和生物多樣性比自然再生的恢復速度快很多。
城市發展在基礎建設和道路建設中幾乎不可避免對自然植物群落的破壞。依據潛在植被理論進行恢復被破壞的植物群落系統,其在綠量和生物多樣性比自然再生的恢復速度快很多。
綠化樹種規劃的方針:
1.以當地景觀與植被構成為主的鄉土群落為復原目的;
2.早期形成綠量的速生樹種的落葉樹(先驅種)與遠期形成景觀的常綠樹按一定比例搭配。
首先通過調查當地周圍的自然植被,在土壤貧瘠的條件下,生長發育著的穩定的樹種規劃為遠期構成樹林群落的樹種。其次選用當地的速生樹種,利用速生樹種確保綠化初期的綠量,并為慢生樹種提供夏季遮蔭。并根據對當地自然植被林緣樹種的調查研究,在林地邊緣選擇適當的抗性強的樹種栽植。
從效果來看,而采取這種生態恢復綠化方法僅需用4~5年的時間,即與其周圍沒有遭到破壞的植被在綠量方面達到了基本的一致。比任植物自由萌發與生長快幾十年。隨著時間的推移,植物群落的構造發生相應的變化,動植物種類也開始自然增加。為保障遠期形成景觀的常綠樹健康地生長,必須對恢復地植被進行適當的養護管理及對早期形成綠量的速生樹種(先驅種)進行移植。
四、城市特殊地區更新
生態學的引入使景觀設計的思想和方法發生了重大轉變,甚至改變了景觀的形象。充分利用場地原有的建筑和設施,賦予新的使用功能。再生原料支撐的材料,將場地的材料循環使用,最大限度的發揮材料的潛力,減少生產、加工而消耗的能源,減少施工廢棄物等。今天,景觀設計師面對的基址是越來越多的那些看起來毫無利用價值的廢棄地和被生產破壞的區域。更多的是為我們的城市治療瘡疤,用景觀的方式來修復城市的肌膚,促進城市各生態系統的良性發展。
德國埃姆舍公園(IBAEmscherPark)就是一個很好的實例。設計者巧妙的利用舊工業區原有的采礦基地和大量建筑,改建成公園休閑、娛樂的場所。不僅盡可能的保留了原有的工業設施作為地區的歷史延續,并有效的節約了資源,同時創造了獨特的工業景觀。這項環境和生態綜合整治工程,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當地由于工業衰落帶來的環境、就業和經濟發展等諸多難題,并賦予舊工業基地新的生機。
俞孔堅教授主持設計的中山岐江公園,也是典型的充分利用原場地的造船廠房及機器設備作為景觀的組成部分。對工廠的原有設施加以提煉和修飾,使其賦予新的審美和使用功能,并引發游客對歷史的回顧和思索。
五、水環境治理與保護
水資源的循環利用和可持續性是生態設計的重點。生態水環境終目標是使流入自然流域的水實現污水“零排放”。城市里一般污水都被收集到污水處理廠,處理之后再排回河道中。但水處理廠的排水一般為三級排放,仍然攜帶大量污染物質,所以排放到自然河道仍然是超V類水體,易引發諸多問題。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召開的新聞會上,建設部副部長仇保興指出,根據去年的檢查,我們國家600多個城市中間有230多個城市的污水處理率等于零。也就是說,這些城市的污水是直接排放的,對環境造成了極大的污染,而且也使水的循環利用在這些城市受阻。為了扭轉該現狀,根據生態設計理念在規劃中,我們應分考慮了污水治理、中水回用、雨水收集回用以及水質保持的問題。
關鍵詞:生態環境;生態設計;景觀;綠化
從古到今人類都在以經濟發展為中心進行城市建設。但人類對城市的需求不僅局限在物質上,還會對城市的環境提出更多層面的要求。城市空間發展要源于自然生態的視角:城市空間發展不是人工環境不斷侵占自然生態空間的過程,而應是與自然協同演進。
上世紀90年代以來,我國城市化運動迅速展開,城市面積快速擴張。多年的快速城市化之后,種種城市頑疾已經成為發展的桎梏,大地自然系統在城市化過程中遭到徹底的摧殘。城市擴張和基礎設施的建設是必須的,但自然系統是負荷量是有限的,生態環境的惡化已經威脅到整個民族的可持續發展。根據國務院的《關于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環境保護的決定》提出未來15年以防治各類污染為重點環境保護目標。要求各地各部門必須把環境保護擺在更加重要的戰略位置,痛下決心解決環境問題,建設人類和自然相利共生的城市,即人與自然相協調可持續發展的城市。
雖然城市生態問題的迫切性已經引起了社會各界的重視,但由于缺乏現實的實施手段和管理體制,生態理念還很難真正落實到現實的發展計劃中去。因此,改變城市擴展的運營模式和空間格局是可持續發展的唯一出路。
一、城市生態設計理念
伴隨20世紀70年代初聯合國MAB計劃的提出,許多國家先后開展了城市生態系統方面的研究。保護環境、改善城市生態狀況的思想引入城市風景園林規劃設計,并對未來園林發展的規劃設想產生了持續的影響。在景觀行業發達的國家,生態主義設計早已不是停留在論文和圖紙上的空談,倡導能源與物質的循環利用,發展可持續的生態處理技術思想貫穿于整個設計的始終。對生態的追求與對功能和形式的追求同等重要,有時甚至超越后兩者,占據首位。國內城市范疇的景觀規劃還相當落后,仍停留在傳統的追求空間視覺效果的形式層次,生態原則只在城市的綠地系統規劃中得到少許應用。
生態設計定義:任何與生態過程相協調,盡量使其對環境的破壞影響達到最小的設計形式都稱為生態設計。這種協調意味著設計應尊重物種多樣性,減少對資源的剝奪,保持營養和水循環,維持植物生境和動物棲息地的質量,以改善人居環境及生態系統的健康。生態設計將人作為自然的一部分,重視人類社會與自然之間的和諧統一,摒棄了掠奪式開發的弊病,達到人與自然共生的理想。
二、城市生態敏感區
鑒于城市處于快速拓展階段,特別是建設需要大量土地資源,為了保障其建設的完整性和連續性,應對城市空間作生態敏感性分析,并劃分出不敏感區作為城市優先發展區用地。
生態敏感性分析通過對城市化特別敏感的自然生態因子加以疊加,用以界定易受人類損傷的敏感地帶,加以控制保護。一般從飲用水資源、自然生態要素的人文價值、生態資產、工程地質情況等指標進行處理分析。根據生態敏感性程度,將市區劃分為生態最敏感區、敏感區、低敏感區和不敏感區4種類型。空間落實如下:
生態最敏感區主要分布在山脈、河流水系的兩側。該區生態敏感性很高,外來干擾不僅對其自身影響反應劇烈,甚至有可能波及其他地區,對整個生態系統帶來破壞,故應屬重點生態保護區,城市發展過程中應重點考慮與該區的關系。
敏感區分布在山體邊緣地帶、建成湖泊濕地地區以及老城中心。該區生態敏感性較強(包括歷史文化因子的敏感性),對維護最敏感區的功能以及整體生態效果起重要作用,故開發建設亦應慎重。
低敏感區以大片農田景觀為主,少部分為城區內歷史文化保護地段或文物密集區,該區不宜強度開發,而應作為大地園林化的主要構成成分或歷史文化控制建設地段。
不敏感區主要分布在城市周邊縣城區一帶,是城市發展的良好用地。
三、生態的綠化
隨著環境資源被不斷開發利用,經濟的高度增長,工業社會的快速發展以及局部地區后工業社會的逐漸到來,利用綠化技術對受損環境與被破壞環境進行生態與景觀恢復越來越顯示出其重要性。
生態處理手法是值得大力推廣運用的,但以為設計人造的綠色空間,植林挖池就具有生態效益,未免是將復雜的生態系統簡單化了。從表象上看,城市景觀大都體現了綠色的主題,但綠色的不一定是生態的,花費大量的人力物力才能形成和保持的景觀效果并不是生態意義上的“綠色”。自然有其演變和更新的規律,站在生態的角度上看,自然群落比人工群落具有更強的生命力。充分利用鄉土植物種類,尊重場地的自然再生植被,為自然再生過程提供條件或是充分利用基址上的原有植被,發揮自然系統的能動性,這才是綠色生態設計。
(一)屋頂生態綠化
在建筑密集的城市環境中,屋頂生態綠化作為一個比較有效的空間綠化手段,常常出現在高密度的建筑群中。屋頂綠化對建筑本身的承載力和防滲透要求相對較高,因此,一般建筑只能栽植淺根系易于生長的花灌木及地被。但基本上只是的達到了綠化的效果,在生態多樣性方面太過單一了。值得我們考慮的是如何更高效的發揮生態綠化的作用,建立生態多樣性空中綠化。
韓國環境部《建設高效率的生物棲息空間》項目之一“天空樂園”——把建設生物棲息場所的市內生態公園的概念引申到屋頂綠化中。把空間分為“野生綠地”、“灌木叢”、“濕地”等,并種植了八十多種植物。屋頂小生態系統建設后,高為12層的建筑,取暖能源減少了14%,空調使用減少了13%.建設兩年后屋頂小生態系統植物種類達到了150種,昆蟲種類達到了二十多種,魚類、兩棲類、鳥類生存環境優化。由此看來,在屋頂上建設生物棲息空間,給城市帶來了生態環境的多樣化。
(二)依據潛在植被理論進行恢復樹種規劃
城市發展在基礎建設和道路建設中幾乎不可避免對自然植物群落的破壞。依據潛在植被理論進行恢復被破壞的植物群落系統,其在綠量和生物多樣性比自然再生的恢復速度快很多城市發展在基礎建設和道路建設中幾乎不可避免對自然植物群落的破壞。依據潛在植被理論進行恢復被破壞的植物群落系統,其在綠量和生物多樣性比自然再生的恢復速度快很多。
城市發展在基礎建設和道路建設中幾乎不可避免對自然植物群落的破壞。依據潛在植被理論進行恢復被破壞的植物群落系統,其在綠量和生物多樣性比自然再生的恢復速度快很多。
綠化樹種規劃的方針:
1.以當地景觀與植被構成為主的鄉土群落為復原目的;
2.早期形成綠量的速生樹種的落葉樹(先驅種)與遠期形成景觀的常綠樹按一定比例搭配。
首先通過調查當地周圍的自然植被,在土壤貧瘠的條件下,生長發育著的穩定的樹種規劃為遠期構成樹林群落的樹種。其次選用當地的速生樹種,利用速生樹種確保綠化初期的綠量,并為慢生樹種提供夏季遮蔭。并根據對當地自然植被林緣樹種的調查研究,在林地邊緣選擇適當的抗性強的樹種栽植。
從效果來看,而采取這種生態恢復綠化方法僅需用4~5年的時間,即與其周圍沒有遭到破壞的植被在綠量方面達到了基本的一致。比任植物自由萌發與生長快幾十年。隨著時間的推移,植物群落的構造發生相應的變化,動植物種類也開始自然增加。為保障遠期形成景觀的常綠樹健康地生長,必須對恢復地植被進行適當的養護管理及對早期形成綠量的速生樹種(先驅種)進行移植。
四、城市特殊地區更新
生態學的引入使景觀設計的思想和方法發生了重大轉變,甚至改變了景觀的形象。充分利用場地原有的建筑和設施,賦予新的使用功能。再生原料支撐的材料,將場地的材料循環使用,最大限度的發揮材料的潛力,減少生產、加工而消耗的能源,減少施工廢棄物等。今天,景觀設計師面對的基址是越來越多的那些看起來毫無利用價值的廢棄地和被生產破壞的區域。更多的是為我們的城市治療瘡疤,用景觀的方式來修復城市的肌膚,促進城市各生態系統的良性發展。
德國埃姆舍公園(IBAEmscherPark)就是一個很好的實例。設計者巧妙的利用舊工業區原有的采礦基地和大量建筑,改建成公園休閑、娛樂的場所。不僅盡可能的保留了原有的工業設施作為地區的歷史延續,并有效的節約了資源,同時創造了獨特的工業景觀。這項環境和生態綜合整治工程,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當地由于工業衰落帶來的環境、就業和經濟發展等諸多難題,并賦予舊工業基地新的生機。
俞孔堅教授主持設計的中山岐江公園,也是典型的充分利用原場地的造船廠房及機器設備作為景觀的組成部分。對工廠的原有設施加以提煉和修飾,使其賦予新的審美和使用功能,并引發游客對歷史的回顧和思索。
五、水環境治理與保護
水資源的循環利用和可持續性是生態設計的重點。生態水環境終目標是使流入自然流域的水實現污水“零排放”。城市里一般污水都被收集到污水處理廠,處理之后再排回河道中。但水處理廠的排水一般為三級排放,仍然攜帶大量污染物質,所以排放到自然河道仍然是超V類水體,易引發諸多問題。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召開的新聞會上,建設部副部長仇保興指出,根據去年的檢查,我們國家600多個城市中間有230多個城市的污水處理率等于零。也就是說,這些城市的污水是直接排放的,對環境造成了極大的污染,而且也使水的循環利用在這些城市受阻。為了扭轉該現狀,根據生態設計理念在規劃中,我們應分考慮了污水治理、中水回用、雨水收集回用以及水質保持的問題。
(一)綜合形的生態處理方法
污水處理廠的排水推薦采用一些先進的生態污水處理措施,如太陽能水生物污水處理系統(SAS),處理后將清潔的水回用當地的生產。中水和雨水集中凈化處理可利用城市林地作為生態過濾系統,同時加速水的蒸騰和下滲,保障了水系統的循環,并且可創造出一個非常適合植物生長的環境。這種設計理念有多方面益處:它首先解決了水資源不足的問題;給當地提供了清潔的淡水資源;回灌了土地,補充了地下水資源;進入河流的水質達標,確保河水恢復為奔流的河流,而不是一條排污的渠道。一方面提高了水的使用效率;另一方面通過生態恢復手段維持水循環過程,以便持續地獲得可供利用的水。
(二)濕地
濕地作為生態環境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在維持區域生態平衡、保持生物多樣性和珍稀物種資源以及調節氣候、蓄洪防旱、水質凈化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濕地被譽為地球之腎、天然的生物基因庫和人類文明的搖籃。
濕地具有巨大的凈化、降解有毒物質的能力。試驗表明,濕地對采油污水中油的凈化率可達80%以上,對落地原油和鉆井泥漿的凈化作用也十分明顯。此外,濕地的功能還表現在供給水源、重要物種棲息地、動植物產品的開發、科學研究、文化教育、旅游和休閑等方面。因此,利用各類濕地來構筑城市的生態系統,投入最少,養護費用最低,卻能為城市帶來顯著的生態效益、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
(三)人工浮島
浮島是在池塘中放入浮體,并在浮體上種植植物來凈化水質的一種人工制造的“島”。在浮體上種植親水性植物,不但可以凈化水質,給生物提供棲息場所,而且還具有美化環境的功能。日本約在30年前著手恢復濕地生態系統并成立專門的機構,并利用人工浮島技術凈化水質、創造生物的聲息空間、改善景觀。
關鍵詞:FDI質量;DEA-Malmquist模型;視窗分析
中圖分類號:F8305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0176X(2013)07010908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沿海省份引進與利用外商直接投資的規模逐年增長。遼寧作為東部沿海開放省份,實際利用外資規模從2006年的599億美元,增長到2009年的1544億美元,年均增長率為44%,年均增幅明顯高于同期全國平均水平。在2010年突破200億美元大關后,2011年再創歷史新高,實際利用外資額繼續保持全國第二位。
遼寧FDI在如此規模的壓力下,是否能很好地消化吸收引進的外資,充分地釋放外資紅利?如何在保證FDI數量的基礎上,提升利用FDI質量,使遼寧經濟從粗放型增長方式向集約型增長方式過渡,最終實現該省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為此探討遼寧利用FDI質量的問題十分必要。
一、文獻綜述
國內外學者
對利用FDI質量的界定,主要在于FDI的投入對東道國的貢獻。國外學者Kumar[1]認為,利用FDI質量的內涵是其為東道國帶來的收益或正外部性。國內學者傅元海和方齊云[2]將利用FDI質量的內涵定義為東道國利用外資獲得的凈收益或凈貢獻。為了進一步劃分利用FDI的貢獻,本文將利用FDI質量細分為其對經濟增長的直接拉動作用,以及對經濟發展的間接貢獻程度。
國內外對利用FDI質量的研究主要有兩個趨勢。第一個趨勢是研究FDI的利用與東道國經濟社會環境的交互影響。程惠芳[3]著重就國際直接投資對高收入國家、中收入國家和低收入國家三種不同類型國家經濟增長的影響進行理論和實證分析, 認為FDI 能內生技術溢出和技術進步, 從而成為內生經濟增長的重要源泉。羅珊和黃翠珊[4]重點分析外商直接投資對我國制造業平均工資水平的影響,認為在行業引資程度較高以及內外資企業技術差距較低的行業中,外商直接投資將對工資溢出產生積極影響。王華等[5]從理論和實證方面研究了外商直接投資的技術溢出效應,并認為其受不同技術差距的影響。楊樹旺等[6]研究了不同來源外商直接投資對我國碳排放的影響,認為來源于我國港澳臺地區的外商直接投資和韓國、東盟地區的外商直接投資對碳排放有負面影響,來自美國、日本和歐盟地區的外商直接投資對碳排放的影響不顯著。這個趨勢的研究主要是利用函數模型和面板數據來分析國家間、省際間利用FDI質量。
第二個趨勢是針對利用FDI質量的評價方法研究。祖強和仲瑞[7]運用參考文獻法建立利用FDI質量評價指標體系,并利用專家印象法,為各指標設立權重,然后運用該指標體系評價江蘇利用FDI質量。葉勇[8]利用因子分析方法,從FDI利用質量角度,構建了經濟因子、技術管理因子、質量因子和制度因子四個層面共13個指標,分時期、行業、地區三個維度全面評估廣東利用FDI質量。實證研究結果表明,FDI利用模式是數量型而非質量型,FDI在縮小廣東地區差距中的作用有限,利用FDI質量整體偏低。
從以上研究現狀看,盡管國內外學者對第一個趨勢的研究已經十分全面和深入,但對第二個趨勢的研究還不是十分充分,主要體現在:第一,實證分析中多運用因子分析法、層級分析法和灰色關聯法等方法,免不了主觀權重的設置,使結論缺乏可信性。第二,建立的利用FDI質量評價指標體系,都是基于國家或個別省份的宏觀視角,沒有對省份內部各省轄市進行分析。第三,評價指標的選取缺乏針對性與時效性。
本文認為,沒有一成不變的評價指標,只有根據變化了的經濟發展階段而調整的評價指標體系。本文要建立一套針對遼寧及各省轄市利用FDI質量的評價指標體系,運用超效率DEA視窗分析與Malmquist指數分析,通過比較東北三省以及省內三大發展區域,投入FDI后得到直接效果與間接產出的合理性,評價其利用FDI的直接與間接效果。
二、遼寧利用FDI質量的評價指標體系的建立
在評價指標的選取上,力求滿足科學性、系統性、可比性、實用性、目標導向性原則,尤其是一致性原則,即各指標的投入與產出間關系變動的一致性。
根據本文利用FDI質量的界定,將評價指標體系分為直接評價與間接評價兩個層次。其中投入指標統一設定為限額以上外商投資工業企業數、外商直接投資新簽協議合同數和實際利用外資額。這里外商投資工業企業包括外資投資企業與中國港澳臺投資企業(下同)。以上投入得到的直接產出有鑒于數據的可獲得性,將外商投資工業企業數代替外商投資工業企業就業人數。相應獲得的限額以上外商投資企業工業總產值與外商投資企業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相應作為直接產出指標。選用工業總產值作為直接評價指標,是由于遼寧FDI的投入主要都用于二三產業,第三產業主要用于房地產行業,而全國各地對房地產的經營狀況是比較避諱的。
間接評價指標體系的目標是要促進經濟全面協調發展,本文選用的產出評價指標都與利用FDI呈促進關系,以保證不出現負值。從遼寧歷年實際利用FDI與地區GDP的比率來看, FDI在促進遼寧經濟增長中具有顯著性的正效果,故用地區生產總值評價遼寧經濟增長情況,用二三產業占比評價產業結構的合理性。在經濟發展中,不但要強調經濟增長,社會的和諧發展也不容忽視,并且由于FDI的投入主要還應用于城鎮中,故用城鎮人口占比評價遼寧城鎮化水平,用城鎮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評價城鎮居民富裕程度,用百戶家庭移動電話評價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為了建立資源節約型與環境友好型社會,本文利用工業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質量評價FDI的利用對資源節約與環境保護的影響。建立指標體系如表1所示。
三、研究方法的說明、模型的建立與數據來源
DEA全稱數據包絡分析法(Date Envelopment Analysis Method),是一種相對效率評價方法,屬于運籌學的一個新的研究和應用領域,并很快成為經濟管理學科領域的重要分析工具。本文使用EMS軟件與Deap21軟件導出DEA結果。
本文采用一種全新的DEA分析方法,在遼寧各省轄市的評價中,采用超效率DEA-Malmquist模型的視窗分析方法。這種方法的優點表現在:第一,不需要假設具體的函數形式, 避免函數形式設計出現錯誤。利用FDI得到的產出是多樣的,很難設定固定的函數將所有結果包含在內,而DEA模型將所有投入與產出作為一個整體,通過不斷變化的權重,得出最優的利用效率。第二,對利用FDI質量同時進行靜態與動態研究,既可以橫向比較同一省份同一年份利用FDI質量的穩定性情況,又可以縱向比較同一個省份不同年份利用FDI質量的變化趨勢。第三,這種方法可以對遼寧利用FDI的效率進行分解,找出各省及省轄市利用FDI質量上升或下降的原因。
通過橫向觀察可以看出,遼寧利用FDI質量從2005年至2011年不斷提高,尤其是在其他兩省受2008年經濟危機影響、利用FDI質量下降的情況下,遼寧依然保持上升的趨勢。“十二五”開局第一年,利用FDI的效率突破1,從DEA無效變為DEA有效。通過平均值計算,在東北三省的比較中,遼寧利用FDI質量的排名始終在最后,這與其振興東北老工業基地的核心地位不相一致。其中的原因在于,雖然遼寧招商引資的規模大于其他省,但其對FDI的消化吸收能力還沒有達到理想的水平,其利用FDI質量有待提高,在保證規模的情況下,亟待提高利用FDI質量,轉變利用外資促進經濟增長的方式。
通過縱向觀察可以看出,遼寧、黑龍江和吉林三省的綜合欄距分別為0311、0443和0770,說明遼寧利用FDI質量變化還算穩定,而三省出現綜合欄距的時間都在2008—2009年之間,由于經濟危機的影響,外資投入減少,宏觀經濟走低,對各省利用FDI的效率有相當大的影響。2009年之后,由于宏觀經濟復蘇,各省利用FDI的直接效率都回到DEA有效水平上。當然三省在經濟危機后,轉變引進FDI的類型,積極引進高新技術產業,也為其效率的提高做了十分大的貢獻。
表1僅體現出外商直接投資投入后產生的直接經濟效率,本文再利用EMS軟件分析遼寧利用FDI的間接效率,間接效率的評價結果如表2所示。
橫向數據表明,在加入環境友好、社會和諧等指標后,各省利用FDI的間接效率值都發生了一些變化,尤其是吉林的得分與其利用FDI質量的直接評價得分比,有很大幅度的下降,而遼寧卻有較大幅度的上升。這表明,盡管黑龍江和吉林兩省近年利用FDI質量較高,但其在加速利用FDI促進經濟增長的背景下,忽略了其對社會環境及居民生活質量的影響,表明其利用FDI的方式還是粗放型增長方式,若想保持經濟的持續健康發展,現階段必須轉變利用FDI的方式,優化引進FDI的質量,對直接評價指標的盲目樂觀會導致其經濟規模報酬遞減。通過縱向觀察,遼寧、黑龍江和吉林三省的綜合欄距分別為0254、0580和0295,可以看出除了黑龍江,遼寧和吉林利用FDI質量的穩定性增強。
通過比較東北三省利用FDI的直接效率值與間接效率值,能夠說明遼寧的FDI在保證規模的情況下,結構是在不斷優化的,尤其是近年通過經濟發展方式的轉變,國有企業的股份制改革以及配套交通等綜合設施的建設,為遼寧帶來質的變化。遼寧內部各地區結構和規模是否也是如此呢?本文繼續用DEA軟件Deap21研究遼寧各省轄市利用FDI質量情況。
(二)基于動態DEA的遼寧利用FDI質量Malmquist指數分析
在分析了遼寧利用FDI的綜合效率后,本文利用Malmquist指數對該省內部各省轄市利用FDI的直接效率和間接效率進行分析。遼寧在“十一五”期間推行三大區域發展戰略,其中遼寧沿海經濟帶于2009年被納入國家戰略,沈陽經濟區于2010年成為正式的國家新型工業化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遼西北地區在其他兩個區域的帶動下,也發展迅速。具體區域分布如表4。
通過超效率分析可以看出,第一,在遼寧沿海經濟帶中,大連和丹東一直處于DEA無效狀態,且效率值一直降低。錦州和葫蘆島利用FDI質量在2006年達到DEA有效后,一直也處于DEA無效狀態,盤錦除了2006年都處于DEA有效狀態。作為唯一一個橫跨兩大發展區域的港口城市,營口利用FDI質量一直都處于DEA有效狀態,其利用FDI質量值得借鑒。
第二,在沈陽經濟區中,沈陽、錦州和鐵嶺利用FDI質量上,除了2006年達到DEA有效狀態,一直處于DEA無效狀態。鞍山和撫順也一直處于DEA無效狀態,本溪和遼陽在2008年受經濟危機影響較大,出現DEA無效狀態,而在2008年之后都又重新回到DEA有效狀態。
第三,在遼西北地區中,值得一提的是阜新和朝陽在“十一五”期末都達到DEA有效狀態。為了分析以上效率值產生的原因,用規模可變模型進行效率指數分解。用DEA軟件Deap21導出遼寧各省轄市利用FDI的直接效率值分解情況。具體如表4所示。
通過表4可以看出,大部分地區的利用FDI質量DEA無效的原因都是其規模效率過低引起的,尤其是沈陽和大連,2006—2009年,沈陽和大連利用外資總額占遼寧利用外資額的比率分別為880%、879%、807%和743%。從數據中發現,一方面,兩市利用FDI的方式仍然是粗放型增長方式,FDI投入的產業大部分是規模報酬遞減的,不利于經濟的全面協調發展;另一方面, 外資在兩市的比率逐年下降,說明其他省轄市利用FDI比率不斷增多。第一,擁有沿海城市的地理優勢,盤錦和營口基本上都處于效率有效值上,尤其是營口,營口作為遼寧唯一的既是遼寧沿海經濟帶上的重要節點,又是沈陽經濟區重要出海通道的港口城市,其利用FDI質量是相當高的,可以作為同類城市的參照標準。丹東和葫蘆島的效率值不高,主要在于其技術效率太低,不過其仍是規模報酬遞增的,因而在技術環節上下功夫,可以得到更大的邊際效益。位于沿海經濟帶的錦州,其利用FDI質量在不斷下降,要盡快改變其發展模式。
第二,沈陽經濟區的鞍山和撫順,其效率值過低,撫順在于其技術效率低,鞍山在于其規模報酬遞減。而本溪和遼陽已經達到DEA有效。鐵嶺在規模報酬遞增的背景下,不斷增加其技術的利用。
根據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第一,遼寧沿海經濟帶上的大連和錦州的全要素生產率都在五年內分別增長了40%和91%,兩市都得益于技術效率的提高,其綜合效率在降低。大連主要是綜合效率中的規模效率低下,這與我們前文分析的逐年降低的效率值以及規模報酬遞減是一致的,而錦州是綜合效率兩方面都在降低。盡管營口在超效率值的業績上特別突出,但其技術效率低下,影響了其綜合效率。丹東和錦州在技術效率方面在不斷提高,其綜合效率五年之內是降低的。而葫蘆島仍然是遼寧沿海經濟帶中利用FDI質量最差的城市。
第二,在沈陽經濟區中,本溪、遼陽和鐵嶺五年內其利用FDI的效率值分別增長573%、71%和121%,可以看出其利用FDI的綜合效率都呈增長趨勢,東部地區釋放利用FDI紅利的優勢在向遼寧中部地區轉移。
第三,在遼西北地區的三個城市中,鐵嶺和朝陽五年內其全要素生產率分別增長121%和274%,而這完全得益于其技術效率的高增長,故而也可以解釋之前兩市盡管利用FDI規模有限,但其效率值高的原因是其在利用FDI方式上多采用高新技術產業。當然,這與其他兩大區域的帶動以及國家省政府的政策支持是分不開的。
重復上面利用FDI質量直接評價的步驟,分析其間接促進經濟發展的效率。從表6可以看出,其效率值都或多或少比單純促進經濟增長的效率提高了,與評價遼寧利用FDI時的情況是一樣的,這說明遼寧在“十一五”期間利用FDI的過程中,注重其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對遼寧的城鎮化、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環境質量都有所關注,符合循環經濟的發展道路。僅錦州、遼陽、鐵嶺和葫蘆島利用FDI質量都沒有達到DEA有效,其他幾市在“十一五”期末達到DEA有效。對其繼續進行效率值分解,其結論與效率值一致,因而將其放入附表作為參考。
通過分解各省轄市在五年內的全要素生產率可知,第一,遼寧沿海經濟帶僅營口效率值有小幅增長,其他各市的全要素生產率均有所下降。大連和葫蘆島主要是其規模報酬遞減與技術效率退步而導致的質量不高。丹東不管在其可變還是不變的規模效益下,技術效率都在下降,而盤錦在其不變規模報酬下的技術效率不高。錦州主要在于其粗放型增長方式,導致其規模報酬遞減。第二,對于沈陽經濟區來說,沈陽、鞍山、本溪以及營口均因其高速增長的技術效率而獲得增長的全要素生產率,利用FDI質量良好。盡管撫順的技術效率近幾年也在增長,但其增長的速度并沒有彌補其綜合效率低的狀況。遼陽的技術效率處于下降狀態,不管在其可變還是不變規模效益下。鐵嶺的規模效率與技術效率都在下降,作為兩個區域共有的城市,對其利用FDI質量進行改進的邊際效益更大。阜新和朝陽的技術效率都存在下降趨勢,這與之前的效率值分解存在差異。第三,遼西北地區主要引進的是高技術FDI,故而應該保持這種優勢。
五、結論與建議
(一)結論
本文運用遼寧2005—2011年以及其14個省轄市2006—2010年面板數據,通過分析遼寧以及各省轄市利用FDI的效率來描述其質量高低,并選取動態超效率DEA模型和Malmquist模型視窗分析法,得出以下主要結論。
第一,從遼寧利用FDI得到的直接工業增加值與利潤看,其效率是在逐年增長的,并在2011年末達到DEA有效,但其利用FDI質量總體上并沒有在東北三省起到帶頭作用。究其原因在于其在FDI的消化吸收方式上采取粗放型增長方式,導致其規模報酬遞減,盡管規模上在東北三省中取勝,卻在投入產出比的相對效率上落后了。然而,遼寧利用FDI質量的變化逐年穩定上升,說明該省已經意識到自身粗放型增長方式的缺陷,開始問集約型增長方式轉變。
第二,在從直接得到的三種微觀產出擴展到六種宏觀產出后,遼寧的效率值或多或少得到提高。而直接效率最高的吉林,其間接效率值下降了許多。說明遼寧已經注重優化利用FDI質量,在利用FDI促進經濟增長的同時,更加注重經濟發展。這與其直接評價結論相一致。
第三,通過對遼寧各省轄市各年份效率值的分解,結合Malmquist指數法,在遼寧三大區域的框架下,分析各省轄市利用FDI的相對效率,同樣發現并非利用FDI規模最大的決策單元,即沈陽就是效率最高的決策單元,表明如果存在技術效率低下,或是規模報酬遞減等粗放型增長方式,則會阻礙對大規模FDI質量的消化吸收。利用FDI達到DEA有效的城市,從高到低依次為本溪、朝陽、鐵嶺、錦州、遼陽和大連,利用FDI質量最差的城市是葫蘆島。
第四,在遼寧三大區域的框架下,分析省內各省轄市間接利用FDI質量的相對效率。利用FDI質量達到DEA有效的城市,從高到低依次為沈陽、朝陽、鞍山、本溪和營口,葫蘆島仍是利用FDI質量最差的城市。可以看出,東部地區利用FDI的規模優勢在向中部以及西北部轉移,而西北部地區由于引進FDI時間較短,有其他兩個區域做參考,更注重吸收高新技術FDI,故而效率較高。而東部地區更注重居民生活環境以及服務配套設施等發展,而逐漸將單純依靠人口優勢的大型制造業向中部地區轉移,故而出現在加入城鎮化、環境保護以及居民生活質量等標準后,東部地區各市的效率值均有所提高。
(二)建議
根據以上結論,本文提出兩方面對策:
首先對于遼寧而言,作為東北老工業基地中唯一一個沿海開放地區,應該發揮其地理環境優勢,在利用FDI的數量與質量上保持龍頭地位,而不應該盲目追求FDI的數量。為了更好提高該省利用FDI的直接效率,應提高引進FDI的標準,將FDI更多地投入到高新技術產業,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由粗放型增長向集約型增長過渡。對于遼寧利用FDI間接效率的提高,要引導FDI的利用方向,轉移沿海污染嚴重、效率低下的產業,大力發展服務業,如商業街和信息技術產業等。加快基礎設施的建設,降低外商來遼投資的成本,同時也利于相關產業的集聚,形成產業集群。
其次對遼寧各省轄市而言,要根據不同的區域找出相應的對策。第一,
對遼寧沿海經濟帶,應繼續發揮其區位優勢,保持穩定的FDI規模,著重調整利用FDI的方式,在引進FDI的過程中,嚴格篩選和把關,從源頭提高利用FDI質量。根據調查,我國的人口紅利在2013年左右會消失,但針對遼寧人口情況,預計到2020年該省的人口紅利才會消失。故而要抓緊利用其優勢,在南部FDI北移的情況下,更要認真篩選,不要陷入規模報酬遞減的粗放型增長方式中。
在利用好FDI對工業產值的貢獻后,遼寧沿海經濟帶應該利用其優越的服務配套設施與良好的投資環境,利用FDI大力發展服務業,除了房地產,還有金融和貿易等,實現遼寧沿海經濟帶的全面發展。
第二,對沈陽經濟區,作為國家新型工業化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大力發展高新技術工業,并形成產業集聚的優勢是該區域的首要任務。在利用FDI的過程中要注意兩個問題:一是注重生產的經濟效益;二是注重生產的環境效益。在不影響產出的情況下,盡量降低污染。可以在簽訂FDI合同時,約定好環境質量標準;或者直接與國外具有先進環境治理技術的企業合作,促進經濟循環發展。
第三,對遼西北地區的三個城市來說,應盡快建設公共服務配套設施,如交通和水利等,綜合配套設施跟上了,城市環境優化好,自然會吸引高質量FDI與高素質人才,并可以盡量發揮本地的資源優勢,與其他兩個區域協調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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