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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論:寫作是一種深度的自我表達。它要求我們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隱藏在內心深處的真相,好投稿為您帶來了七篇環境與生態保護論文范文,愿它們成為您寫作過程中的靈感催化劑,助力您的創作。
關鍵詞:舟山群島;海島生態;法律保護
1 我國海島生態保護的法律機制現狀分析
(一)我國海島生態保護的法律框架
海島生態保護是海島生態系統保護的簡稱,系海島開發中的首要問題和海島保護的重點。我國海島生態保護基本形成了由單行法、與海島生態相關的其他法律法規以及地方政府文件共同組成的法律體系。
我國現有的海島保護專門法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島保護法》,它是一部以保護海島生態為目的的海洋行政法律。除此專門法之外,《環境保護法》、《海洋環境保護法》、《水污染防治法》、《水土保持法》、《土地管理法》、《野生動物法》等單行法也適用于海島生態環境保護。另外,還有一些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文件,以舟山群島為例,浙江省司法廳在2011年就頒布的《關于法律服務海洋經濟發展的指導意見》,明確“法律服務海洋經濟”的范圍包括推動海島開發、促進濱海旅游業發展和保護海洋生態環境。舟山市政府也先后出臺了《舟山生態市建設規劃》、《舟山市海洋功能區劃》、《舟山市海洋生態環境保護與建設規劃》、《舟山市海洋環境保護十二五規劃》等一系列文件。
(二)海島生態保護法律制度存在的問題
第一,立法體系雖已基本形成但尚不完備。建國以來,我國出臺了三十余部與海島生態保護有關的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范性文件。海島生態保護的法律法規在數量上雖然龐大,但多停留在規章層面。分散的規章制度之間又缺乏統一協調而未能形成完整的保護體系。
第二,海島管理體制明確性有待加強。海島資源的多方位性決定了海島生態保護必然涉及眾多的部門。以舟山群島為例,從橫向看,舟山群島的海島保護問題涉及漁業資源保護的漁業部門,生態環境保護的環保部門,資源開發方面保護的國土資源部門等。而從縱向看,有舟山地區性部門、浙江省級和國家部門保護的要求。眾多橫向縱向的管理部門權責交叉,導致缺乏明確的管理體制。
第三,海島經濟發展的差異影響生態保護。經濟發展與生態保護的矛盾目前仍然存在甚至將長期存在,對于“靠海吃海”的當地居民來說海島自然資源是致富原料。我們知道,只有在保障其生存權發展權,提高生活水平的基礎上才能落實海島生態保護相關法律的實施。因此,一味懲治禁止而不疏導的執法模式只是治標不治本。形成完善的立法體系,考慮經濟對海島生態保護的雙刃劍效應,是當前舟山群島生態保護法制完善的重要要求。
2 完善舟山群島生態保護法律機制的構想
(一)健全海島立法體系的若干建議
我國海島生態環境保護法律體系基本框架的構建是我國保護海島生態環境和科學發展海島經濟的法律基礎。健全舟山海島生態立法體系需要我們在慣徹《憲法》原則的前提下,綜合考慮《海島保護法》和《水污染防治法》、《礦產資源法》、《野生動物法》等多個部門法,做好各善部門法之間的銜接工作,對法律上空缺的部分加以彌補,對各部法律間的冗余加以革除。
(二)建立環境影響評價制度的若干建議
要保護海島生態環境,首先要從環境影響評價制工作出發。建立并完善環評制度與公眾參與制度,使建設單位、政府部門、社會團體、普通公民都能夠參與到海島開發的環評活動中,拓展參與對象、推動信息公開、健全反饋機制尤為重要。
(三)完善海島開發許可制度的若干建議
浙江省在海域使用權申請審批管理中設立了分級審批的制度,但這也為地方政府化整為零,始終將審批權限制在自己管轄范圍內提供了可能。舟山建立海島開發許可制度在立法上的可行性可以從以下三點考慮:第一,憲法作為我國的根本大法,是政府掌握海島開發許可權力的法律淵源;第二,許可作為一項行政授權,我國的《行政許可法》為海島開發許可提供了行政法律依據;第三,上文中的環評制度為海島開發許可法律制度解決了技術層面的問題。國內許多海島都曾經走過“先污染,后治理”的道路對海島產生巨大危害。因此,保障舟山群島海島生態應嚴格規定開發許可證的申請程序和設置上訴機構,明晰海島物權和管理權限,理順各方責、權、利關系,嚴格限制破壞污染海島環境的行為。一旦出現問題,就應該嚴格追究相關責任人,做到有法必依,有責必究。
(四)設立生態自然保護區的若干建議
在脆弱的海島上建立自然保護區是保護生物多樣性,防止生態惡化并有效可持續開發海島自然資源的有效舉措。縱觀國際經驗,在海島自然保護區立法上采取開發模式的不在少數,采取保護模式的也如恒河沙數。為更好地對海島獨特而脆弱的生態環境進行保護,在兼顧的基礎上,舟山有必要在海島生設立自然保護區工作的方面以保護為主。
首先,可以依據《海洋環境保護法》與《自然保護區條例》制定相關規章制度,在舟山群島,尤其是無人區島嶼上設立自然保護區。在保護海島生態的同時發展生態旅游,建立生態旅游和休閑度假旅游的共生發展模式,實現生態與經濟的和諧發展。
其次,在制定海島自然保護區制度的時候,舟山應當著眼于長遠利益,將生態旅游、循環經濟的理念上升到法律層面,認識到海島自然保護區有別于經濟價值的生態價值,當經濟發展與生態保護相沖突時偏重于生態保護。
最后,加強自然保護區價值的教育宣傳也是落實設立海島生態自然保護區規章制度的重要內容。
(五)生態補償制度和環境公益訴訟制度
國家環境保護總局關于開展生態補償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中確立了生態補償的基本原則。如發現海島開發中出現對海島生態的嚴重破壞因素,則有必要提前收回海島使用權。關于提前收回使用權的補償問題,在《海域使用管理法》有相關規定,但對于怎樣確定補償標準的問題還未予明確。因此,舟山群島在任命“島主”的同時,從保護海島生態環境的角度出發,應當完善海島使用押金制度,規范提前收回海島使用權的生態補償規章制度。
另外,最高法院曾出臺《關于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務的若干意見》,要求各級法院依法受理環境保護行政部門代表國家提起的環境污染損害賠償糾紛案件。同年,浙江省檢察院和環保廳聯合出臺了《關于積極運用民事行政檢察職能加強環境保護的意見》,明確指出各地檢察機關和環保部門要積極探索環境公益訴訟,有條件的縣(市、區)可以與當地人民法院協調先行試點。因此,舟山作為浙江省特殊的一個以海島組成的市,有條件也有必要向浙江省申請設立環境公益訴訟試點,建立有舟山特色的環境公益訴訟制度。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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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人類為了自己的發展,不惜代價“征服”地球,從而引發一系列的生態環境問題。如,極端氣候變化、臭氧層破壞、森林破壞與生物多樣性減少、大氣及酸雨污染、土地荒漠化、有毒化學品污染等。嚴重的環境污染,使人類賴以生存的自然環境正處于危機之中,世界范圍內的環境危機日益嚴重。因此,增強民眾的生態環保意識,已刻不容緩。目前,我國對生態環保問題相當重視,《國務院關于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環境保護的決定》明確指出:以強化污染防治為重點,加強城市環境保護;以降低二氧化硫排放總量為重點,推進大氣污染防治;以防治土壤污染為重點,加強農村環境保護;以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為重點,強化生態保護;以核設施和放射源監管為重點,確保核與輻射環境安全;以實施國家環保工程為重點,推動解決當前突出的環境問題。《決定》中兼顧到城鄉環保協調、區域環保協調和污染防治、生態保護、核與輻射環境安全三大環保領域的協調,標志著中國環境保護已進入全面推進、重點突破的新階段。作為一名生物學科教學工作者,應該結合學科優勢,把生態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和脫貧致富有機結合起來,努力培養、增強學生的生態環保意識,為我國的環保事業作出應有的貢獻。
一、以生物課堂為渠道,培養學生的生態環保意識
以生物課堂教學為主要渠道,對學生進行生態環保知識的理論教育,即寓生態環保教育于課堂教學之中。
(一)提高認識,創設情境,激發興趣,培養學生的生態環保意識
首先,學校和學科教育工作者必須高度重視生物學科的重要性,必須認真上好課本內有關生態環保方面的知識,決不能拘于形式或讓學生自學甚至干脆不講。由于有些地區的初中生物成績不計入升學考試總成績,于是,有些學生認為生物科是“雜科”,可學亦可不學,出現厭學情緒;有些教師也認為這是可教可不教的內容,學生也就順水推舟,不愿學了。諸如此類的思想認識,嚴重阻礙了學生生態環保意識的提高。
其次,在教學過程中,努力制造“可教時刻”,創設興趣盎然的教學情境,使學生學習的精力集中在“愿學時刻”。如,在講授初中生物七年級上冊第5章“綠色開花植物的生活方式――吸收作用中的無土栽培”時,可提問學生:“大家有沒有看過沒有土壤培植出來的植物呢?”這個問題馬上激發了學生的學習興趣,學生會很快進入“愿學時刻”,紛紛發表自己的意見:“我吃過水里種的豌豆苗”、“我吃過無土番茄”、“我吃過沙里種的豆芽”……教師接著講述無土栽培的原理和優點,并講述無土栽培在生態環保中的意義。這樣,教師在課堂中有意識地灌輸生態環保知識給學生,自然就培養了學生的生態環保意識。
(二)重視教材中與環保有關的“活動”等欄目,培養學生的生態環保意識
雖然新一輪的課程改革已在轟轟烈烈地進行著,但有部分老師還是擺脫不了傳統教學的束縛,對教材中的一些“活動”、“建議活動”等欄目不夠重視,欄目內容知識教學有一帶而過或只字不提等現象,違背了新課程標準的要求。作為生物教學工作者,一定要領會好新課程標準的要求,重視教材中與生態環保有關的每一個活動,用好這些活動欄目,使新課標真正落到實處。比如,在執教“一次性木筷的利弊”討論活動時,讓學生分別扮演木筷加工廠廠長、餐館經理、餐館消費者、清潔工、環保人士、林場工人、政府官員等角色,讓他們在各自的立場上發表意見。加工廠廠長組代表說:“一次性木筷的好處非常明顯:1. 衛生;2. 方便,適應快節奏的生活方式;3. 便宜;4. 易被自然分解,不會造成白色污染等”。餐館經理組代表說:“我贊成使用一次性木筷,除了加工廠廠長所說的外,還有兩點好處:1. 成本低,我們不用雇人洗筷子;2. 衛生,不需要耗電去消毒”。餐館消費者甲:“一次性木筷衛生、方便、便宜,很好”。消費者乙:“一次性木筷方便、便宜,但是否衛生,我表示懷疑……”清潔工組代表:“一次性木筷不好,筷子用后亂扔,造成了很大的浪費,而且加重了我們的工作負擔,為我們的清潔、運輸、處理等帶來許多不便,這也是現在垃圾量比以前多的原因之一”。環保人士:“樹木被砍伐,破壞森林,大量資源的浪費與垃圾的堆積,生態環境嚴重惡化,帶來了無窮的后患”。經過角色扮演,討論使用一次性木筷的利弊,使學生認識到雖然一次性木筷給我們的日常生活帶來許多方便,也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然而代價卻是沉重的,讓學生分析使用一次性木筷的弊端,把生態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和脫貧致富有機結合起來,最終從保護生態環境、拯救森林的角度思考,通過舉手表決,絕大部分同學認為應該禁止使用一次性木筷,從而增強了學生的生態環保意識。
(三)在課堂教學中擴充課外知識,增強學生的生態環保意識
光靠課本中的生態環保知識照本宣科是不夠的。教師應結合實際,搜集與現實生活息息相關的一些資料進行教學,如,講授保護我國舉世聞名的珍稀植物時,可穿插一些對環境有凈化作用并要加以保護的植物進行教學。如,天然解毒機――木槿,粉塵過濾器――榆樹,抗污降毒樹――夾竹桃,天然吸塵器――泡桐,綠色消聲器――珊瑚樹,污染監察兵――女貞,常綠凈化器――黃楊等等。這些課本外的知識學生非常感興趣,想不到自己身邊的許多植物對人類環境的作用如此巨大,都能意識到要注意保護這些植物,并且要大力宣傳生態環保方面的知識。又如,講到有關益鳥的保護時,除書本介紹的森林醫生――啄木鳥外,還介紹其它益蟲、益獸、益鳥,如地下耕耘者――蚯蚓,大地清道夫――蜣螂,蚜蟲死對頭――瓢蟲,除害飛行家――蜻蜓,田間衛士――青蛙,壁上小老虎――壁虎,捕鼠能手――貓頭鷹,滅鼠益獸――黃鼠狼,滅害功臣――烏鴉等,這些動物也是人類的好幫手,都有其自身價值和生態環保價值。通過課外資料的搜集、講解,學生在興趣盎然中增強了生態環保意識。
二、以課外實踐為途徑,培養學生的生態環保意識
生物學科是一門實驗性、實踐性很強的學科,只有理論而沒有實踐,就好像紙上談兵。俗話說:“實踐出真知”。通過課外實踐培養學生的生態環保意識,可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
(一)組建“環保志愿者”小組,宣傳生態環保知識
通過校園廣播、校報、黑板報以及在公示欄張貼海報等多種宣傳方式,向廣大同學宣傳生態環保的重要意義及相關知識。動員、組織同學們積極參與“環保志愿者”小組,成為學校第二課堂活動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在濃厚的氛圍中,獲取課堂中無法獲取的知識。“環保志愿者”小組的組建,使學生在有組織的情況下,通過志愿者活動向更多市民廣泛宣傳生態環保知識,同時,在“環保志愿者”小組的帶動下,校園生態環境也大為改觀。
(二)讓學生收集信息,編輯手抄報,參與生態環保活動
先引導學生在課外閱讀《寂靜的春天》、《沙鄉年鑒》、《環境保護》等科普讀物,并讓學生根據手抄報的編輯需要到學校圖書閱覽室查找或上網查找資料,收集各種環保信息。如,有的同學注意到,2001年7月13日,北京奧申委在莫斯科陳述情況后,國際奧委會委員提出“北京如何解決汽車尾氣排放污染”的環保問題,我們的回答是改用天然氣作燃料并使用自行車,提出申辦“綠色奧運”的理念,國際奧委會對北京的回答很滿意,我國最終獲得了2008年奧運會的主辦權。諸如此類的信息編入手抄報,將手抄報辦得圖文并茂,可讀性很強;手抄報的編輯不僅豐富了同學們的知識,還取得了很好的宣傳效果。學生通過動手實踐,更深刻地領會了生態環保的重要性。
(三)組織“生態環保”研討會,激發學生保護環境的責任感
研討會要在學生掌握一定材料、具有一定的實踐經驗后召開。教師可利用課余時間指導學生撰寫“生態環保”小論文,并提供一些主題,比如“怎樣解決白色污染”,“如何提高空氣質量”,“怎樣建設生態旅游區”等。在小論文的撰寫過程中,學生會將他們平時的所見、所聞、所感上升為理論,而且材料頗為真實。在研討會上,讓學生自己宣讀論文,發表自己的新觀點,然后,同學們發表各自的看法,通過研討形成研討會決議,從而激發他們熱愛自然、保護環境的責任感和使命感。
(四)組織學生參與生態環保實踐,增強生態環保意識
學校周邊有很多企業、居民點、河流,為學生社會實踐提供了廣闊的空間。通過組織學生利用假期調查小城鎮、居民點或河流的生態環境狀況,觀察生活垃圾隨處堆放對水質以及周圍空氣的污染和蚊蠅的孳生等;讓學生通過社會實踐的方式,深入調查各鄉鎮居民對生態環境污染的感受和希望。調查造紙廠、水泥廠、松香廠等企業的污水排放情況,觀察污水注入河流后造成的河段環境變化。組織學生參加生態環境保護的公益活動,清理“白色污染”(塑料污染)。要求每一位環保志愿者每年在校園、林場或學校的德育基地種植一定數量的花草樹木,并落實種好、管好的責任制。這樣,學生在與大自然的接觸中,激發了他們熱愛大自然、保護大自然的熱情,從而培養了他們的生態環保意識。
總之,生態環境是人類賴以生存的基礎,在生態環境正處于危機時,作為生物教育工作者,應結合學科優勢,把生態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有機結合起來,努力培養、增強學生的生態環保意識,使學生在未來的生活中責無旁貸地保護環境,珍愛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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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關鍵詞:儒家;生態倫理;天人合一;仁民愛物;取物有節
為實現人類生活的永久幸福而注重生態的平衡與保護,是當今世界的綠色主題。其實,早在兩千多年前,中國儒家思想已關注到了此問題。與歷史發展相伴隨,儒家生態保護思想逐步實現了邏輯的演進鏈:即從“天人合一”生態倫理思想核心的確立,到“仁民愛物”生態保護觀的實施,再到“取物有節”生態發展觀長效機制的保障。
一“天人合一”的生態道德觀
“天人合一”是儒家生態倫理思想的核心。“天”即自然,“人”即人類。“天人合一”通過賦予天以倫理道德的屬性,達到自然與人的和諧的統一。“大哉!堯之為君也。巍巍乎,唯天為大,唯堯則之。”(論語>))這里孔子肯定了天和堯的同樣偉大,并認為只有堯才能仿效天,因為堯是人類的最杰出的代表。蘊涵著人與天可以相通,即人與自然可以統一,這就是天人合一的思想。孔子還通過對自我一生發展歷程的自敘,進一步顯示了這一思想。他說:“五十有五而志于學,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順,七十而從心所欲,不愈矩。”
(論語)孔子對他七十年的坎坷人生道路作了總結,其中所包含的“天”或“天命”便是貫穿其一生思想和實踐中的靈魂和宗旨。統觀全局,“天命”一詞在這里雖一偶見,但“知天命”卻是孔子一生的追求。正如路德斌指出的“志于學”,‘而立’與‘不惑’,不過是“知天命”的準備階段,而‘耳順’和‘縱心所欲,不愈矩’的境界也不外是‘知天命’之延伸。孔子年五十時,對天命還只是“知”,人與天命還被分為兩部分,但在知天命之后,自然便是一個如何與之融合,以求達到最高境界的問題。很明顯,對于“天命”由“知”至“耳順”,“縱心所欲,不愈矩”,以至整個身心與“天命”合而為一,這是一個漸進過程。所以當孔子七十時,其境界便升華,進入終極狀態。隨心所欲而不逾越“天命”(自然規律)之規矩,舉手投足,無非天命流行;身心與天命契合無問,融合為一,無內外之分,無天人之別。這無疑是一種“天人合一”的境界。
孟子進一步發展了孔子“天人合一”的思想,提出“盡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則知天矣”。“夫君子所過者化,所存者神,上下與天地同流”((
易傳·系辭云:“易之為書也,廣大悉備,有天道焉,有地道焉兼三材而兩之,故六,六者,非它也,三材之道也。”很顯然,天道,地道是對人而言的。人道指的是社會法則,特別是倫理原則。可見,易傳是把自然與人類社會視為一個真實的有機聯系的整體的。
(
宋代程顥說:“須是合內外之道,一天人,齊天下,”“以天地萬物為一體。”還說:“道一也,豈人道自是人道,天道自是天道?”(程氏遺書》)強調“天”與“人”的同一,即“天地人只是一道也”。
明清之際的王夫之強調說:“圣人盡人之道而合天道,合天德者健以存生之理;盡人道者,動以順生之幾”((《周易外傳)))講的天的根本性質足“健”,人的生活特點是“動”,人的“動”與天的“健”是一致的。
以上論述不難看出以孔子為代表的儒家不是把天、地、人孤立起來考慮,而是把它作為一個大系統把握的,強調天人的和諧,即人與自然的協調與和諧。
在新的歷史時期,黨和政府以對子孫后代極其負責的態度將生態平衡、環境保護已提到了議事日程,正如總書記在關于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講話中所闡明的那樣:“人與自然的關系和諧,往往會影響人與人的關系,人與社會的關系,如果生態環境受到嚴重破壞,人們的生產生活環境惡化,如果資源能源供應高度緊張,經濟發展與資源矛盾尖銳,人與人的和諧,人與社會的和諧是難以實現的。這一論斷的根據之一,就是儒家的“天人合一”理念。
二“仁民愛物”的生態保護觀
孔子以“仁民愛物”的命題作為生態保護的根據。“天何言哉?四時行焉,百物生焉。”(論語)孔子心日中的天是有生命的,認為萬物隨著四季的輪回,在生成,生長,生生不息。“逝者如斯夫,不舍晝夜”(論語》),“知者樂水,仁者樂山”(論語)。自然萬物既可以滲透人的感情,又可以寄托人的生命與人相互溝通,相互依賴。仁,知之人愛人,也愛物;愛社會,也愛自然。“翼不稱其力,稱其德也。”(論語)動物不論其力量的大小,都有情感,語言和意識,也能夠成為人類的朋友和助手,值得我們去關愛,理解和尊重。“歲寒,然后知松柏之后凋也。”(論語》)植物也有自己的性格品質,可以讓人親近,也可以與人相通,可見,人類與自然山水,動物,植物之間存在著一種追求和諧。統一共生的生態關系。“仁,知之人,總是集科學,審美,道德與生態于一身的,不僅追求智慧,歡樂和愛人,而且也非常理解自然萬物”。”
孟子以“萬物皆備于我”的命題,佐證了孔子的“仁民愛物”思想。孟子說:“萬物皆備于我,反身而誠,樂莫大焉。”(孟子·盡心上)從生態學的視野來看,“萬物皆備于我”這句話有它的內涵。首先,所有的物始終都在生存著,都不斷涌現出自己,所有的物都是同源,同生的,在未發狀態之中,物我一體,天地人并無差異,不分彼此他已。其次,物的現象存在整體中包含著個體,個體中又能夠反映出整體的性質,特點和功能。后來的張載解說:“萬物皆備于我’,言萬物皆有素于我。”正蒙·正當萬物與我都共同具有一種內在化的“素”,由一“素”而可以通達于萬物。人性即物性,我的特征就是物的特征。我的存在總可以在物的存在中找到印證。第三,一切經驗事物都是可通達的,不存在不可把握的客觀對象。至于如何通達,把握于物,孟子主張,主體自我向內關照。世界事物并不在我心之外,我身之外,而始終在我的關照之內。“萬物皆備于我”,所以人類才可以推己及物。
孟子還以“人皆有不忍人之心”這一充滿著人性論與生態學又重含義的命題,并以煽情方式引導人們愛物。天地以萬物為心,于是,一物即萬物,一心即萬心,物我相通,天人交感。不僅人有心,物也有心,人與物的心都由天所賦予。透過道德論,人性論的一番言論,孟子要求世人對人對物都應該持有一份“不忍之心”。仁政之德不僅在與施恩于黎民百姓,使他們安居樂業,和諧自得,而且還應該擁有更為博大寬廣的泛愛萬物的胸懷,“恩,足以及禽獸”(孟子·梁惠王上),使萬物在我們共同的世界里和悅共生,協調相處。不但壯麗秀美的山河大地,賞心悅目的花鳥蟲魚可以引發和牽動我們的愛意,而且平凡得不起眼的一粥一飯,一個粉筆頭,一枚螺絲釘也值得我們關懷與呵護。所以,儒家的圣人對每一個存在物都能夠付出性情,敬重有加。
孟子所理解的仁民愛物,不是機械的,而是有差等的,體現了樸素的辯證法思想。他說:“君子之與物也,愛之而弗仁;于民也,仁之而弗親。親之而仁民,仁民而愛物
。”(孟子·盡心上)盡管在未發之中人與物一樣,同為天地之生物,但在現象世界里人與物之間仍存在著不可忽略的差別,并且唯有差別才使人成為真正的人。“儀從道德學上看,孟子之人所強調的只是一種由近及遠,愛有差等的施恩行善,僅針對人。但在強調道德仁愛的前提下,孟子也獲得了一種搏愛與物的視野,為先秦時代生態觀念的形成與發展開辟了更為廣闊的空間”。
在新的歷史時期,黨和政府在保持生態平衡,加強環境保護理念的指導下,在學習國外先進治理經驗的同時,繼承國內優良傳統和思想,采取了一系列環境保護和治理措施。如對工業廢水、廢氣、廢渣的治理;對破壞動植物資源的處罰,對珍惜野生動植物,尤其是瀕臨滅絕動物的拯救、保護等方面均做了極大的努力。
三“取物有節”的生態發展觀
人類社會是在同生態環境進行物質,能量,信息的交換中存在和發展的,人類要開發自然,向自然界索取,但這種索取要適時有節,不能過度,不能肆意掠奪資源。儒家的生態倫理思想就是這種適時節用思想。所謂適時,就是按照自然規律和動植物的生長特點,去利用自然資源,所謂節用,就是指開發和利用自然的過程中要講究適可和適度。不能毀滅地采伐林木和捕殺動物。必須維持物種的繁榮和生態的平衡。儒家為全面實現“仁民愛物”的長效機制,在制度和道德建設上均有論述。
首先,法律和制度有嚴格的規定。逸周書記載一道夏代的禁令:“山林非時不升斤斧,以成草木之長”;“川澤非時不入網罟,以成魚鱉之長”。這些政令措施反映了周代就非常重視生態環境,遵適時與節用的原則。天官之獸人執掌有關田獵的法規政令。其規定為“冬獻狼,夏獻麋,春秋獻獸物,時田則守罟”。地官之山虞“掌山林之政令,物為之厲而為之守禁,仲冬斬陽木,仲夏斬陰木。凡服稆,斬季材,以時入之”。這里規定了山林的地界。伐木的時令,類別以及時限等等。
其次,孔子也將愛物作為自身的道德行為規范。孔子說的“釣而不綱,戈不射宿”是說孔子釣魚,不用系滿釣鉤的大繩來捕魚;用帶絲繩的箭來射鳥,不射歸巢的鳥。這說明孔子具有取物有節,處事有度的自律觀念。孟子,茍子對這一思想作了進一步的發展。孟子說:“數罟不入夸池,魚鱉不可勝食也;斧斤以時入山林,林木不可勝用也。”(孟子·梁惠王上)茍子說得更具體,他說:“草木榮華滋碩之時,則斧斤不入山林,不夭其生,不絕其長也”;“污池淵沼川澤,謹其時禁,故魚鱉優多而百姓有余用也”;“斬伐養長不失其時,故山林不童而百姓有余材也”(茍子·王制)。這就是說,密網不入污池,川澤,砍伐山林以時,促其林木,魚鱉繁榮,林木就用不完,魚鱉就吃不完。這就蘊涵了這樣一個重要思想:人類的生產活動,要有益于生態環境的保護和發展,只有如此,自然界生物系統對人類的支持能力、供應能力才能不斷擴大。
科研創新,助力草原可持續發展
當前,我國天然草原90%以上發生退化,草原生產和生態功能嚴重下降,草原生物多樣性減少,牧草資源亟待保護和開發利用,但草畜矛盾突出制約其可持續發展。經過認真準備和申報,侯向陽等人于2013年成功獲得國家重點基礎研究計劃(973)項目的資助,項目名稱是“天然草原生產力的調控機制和途徑”,這是全唯一一個973項目,標志著基礎研究能力大幅提升。項目瞄準過度放牧下草原生產力衰減的關鍵機制和草原生產力提高的調控機制與途徑兩個科學問題開展研究,目標是揭示過度放牧下草原生產力衰減機制,形成適度放牧、土壤保育和植物調節提高草原生產力的綜合調控的理論和技術體系,為實現天然草原生產力提高 30%~40%,恢復速度加快30%~50%提供理論基礎和技術支撐。已經在草地土壤關鍵要素對放牧的綜合響應、草原植物對放牧的矮小化響應、放牧導致植物矮小化的“脅迫記憶”、放牧造成植物矮小化的生理和分子生物學證據以及草原生產力下降的養分供給非平衡理論等方面取得顯著進展。2015年順利通過國家科技部組織的項目中期評估。
據了解,樣帶研究是進行全球氣候變化及人為驅動因素梯度分析的最有效途徑。利用歐亞大陸東緣草原連片分布,南北向土壤和植被類型等相對一致,溫度呈梯度分布,草地利用和管理方式存在空間差異的特征,侯向陽研究員率先提出跨越中、俄、蒙的歐亞溫帶草原東緣生態樣帶(簡稱EEST),聯合國內相關科研教學單位及俄羅斯和蒙古國的合作單位,開展從中國長城到俄羅斯貝加爾湖的溫度和放牧管理對典型草原生態系統影響的研究。收集整理中、俄、蒙近30年氣象、經濟、植被、土壤、昆蟲資源等信息,建立樣帶綜合數據庫;建立蒙古國溫都爾汗野外觀測站,填補了我國草原科學研究在境外無定位監測的空白……,取得一系列研究成果。已發表學術論文45篇,出版專著4部,獲得專利3項,軟件著作權1項,向有關部門提出6項政策建議,并通過俄羅斯之聲報道中俄科學家共同治理草原退化的工作和進展,取得較大社會影響。
另外,侯向陽所長還系統開展了我國北方草原氣候變化及適應性管理研究,圍繞生態環境脆弱、經濟社會相對落后的北方草原區應對和適應氣候變化問題,從區域、縣域和牧戶等層次入手開展研究,取得了一系列突出進展,并60余篇,出版著作3部。
牧戶作為草原畜牧生產的最基本單元,是牧區草畜平衡的主要調控者。牧戶草畜平衡行為是影響草原生態補獎機制政策失靈的關鍵因素。針對我國政府在草原地區實施一系列工程和政策措施,雖然取得一定成效,但天然草原仍然持續超載和退化,草原生態補獎機制政策實施體現政策失靈的問題,侯向陽團隊在內蒙古不同草原類型區及新疆山地草原開展牧戶家庭屬性和草畜平衡決策行為調研。研究發現,分步減畜更容易被牧戶接受,同時牧戶之間的自發合作也更能實現牧戶生產實踐的調整,此種有效合作對優化牧戶生產管理方式、推動畜牧業生產起到了積極作用。據此,提出以分步式、合作式和示范引導式為特征的牧戶適應性減畜策略和草原生態補償長效機制。
針對我國西北干旱半干旱的農牧交錯帶面臨的食物供給和生態保障難以兼顧的兩難困境問題,侯向陽所長研究提出應盡快確立以旱作節水栽培草地建設為主的西北綠色草牧業發展戰略。在“一帶一路”戰略的實施過程中,西北地區大力發展旱作節水農業正在引起重視,但旱作種草的優勢和潛力還沒有引起充分重視。在糧改飼的基礎上,立足于高效旱作,種植多年生耐旱牧草或飼料作物,充分提高天然降水利用率,可以最大限度地減少對地下水資源的依賴,這是解決我國旱區優質飼草不足、并兼顧生態保護的有效發展路徑。
矢志不渝,為綠色大草原保駕護航
除了在科學引領草原生態保護和治理創新的基礎上平衡發展,侯向陽所長勤于思考,勤于筆耕,多年來科研心得付諸筆端,先后發表學術論文200篇,其中SCI論文40余篇,出版專著15部,獲得國家級和省部級科技獎勵8項。其主編的《中國草原科學》和《蒙古高原草原科學》,系統總結了我國草原科學及蒙古高原草原研究成果,為我國和其他國家從事草原科學研究人員提供了極好的參考資料。
關鍵詞:農業 生態補償 可持續發展
中圖分類號:F3 文獻標識碼:A DOI:10.3969/j.issn.1672-0407.2013.04.002
一、生態補償制度的理論依據
生態補償國內外至今未見明確的定義,目前我國實際工作中的生態補償,是指為了保護和恢復生態系統的生態功能或生態價值,針對生態環境進行的補償、恢復、綜合治理等行為,以及基于環境保護和利用自然資源而對可能因此喪失發展機會區域內的居民承擔的給予資金、技術、實物上的補償、政策上的優惠等行為。[1]生態補償協調經濟發展與生態保護關系方面發揮了不可估量的作用。生態補償法律制度生態環境受益人、其他組織、國家、社會因保護或破壞生態環境活動產生的環境利益及其經濟利益分配關系,是為保護區域生態環境和維護、改善或恢復生態系統服務功能所進行制度安排。
從經濟學角度生態補償制度的理論依據:一是公共產品理論。薩繆爾森公共產品是每個人消費這種產品不會導致別人對該產品消費的減少。公共產品具有非競爭性和非排他性兩個基本特征,生態環境在很大程度上屬于公共產品,公共產品沒有排他功能,就會導致公共資源的過度使用,使生態環境和資源遭到破壞,必須建立一種補償制度,給與那些為保護生態資源而犧牲自己利益的人們一定的補償,最終保證全體成員的利益不受損失。二是外部性理論。外部性理論是在生產或消費中對其他人產生額外的成本或效益,即成本或收益被加于其他人身上,然而施加這種影響的人卻沒有為此而付出代價或得到好處。該理論在生態保護領域已經得到廣泛的應用,例如排污收費制度、退耕還林制度等就是對該理論的應用。必須運用外部性理論設計一套較完善、最終實現生態資源的最優配置生態補償制度。三是生態經濟學基礎。生態經濟學研究人口、資源與環境之間的相互生態經濟關系。生態系統是經濟系統的基礎,經濟系統對生態系統有反饋作用。建立生態補償制度,正是促進經濟和生態環境雙向、共同發展。隨著對生態補償認識的全面系統和深入,結合學科研究的進展,多學科綜合交叉研究生態補償,對生態補償的理解也更有趨同的趨勢。自然生態學和社會學、經濟學對于生態補償的研究共同服務于一個目的:實現人與自然的和諧發展。[2]
二、構建黑龍江省農業生態補償法律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農業生產和生活所造成的環境污染和生態退化日益嚴重,需要進行一定的制度設計來解決農業環境受到污染的問題,建立農業生態法律補償制度是實現農業可持續發展的必由之路。農業是國民經濟的基礎,既有生產功能,又有生態功能,然而農業的生態功能不能轉化為農業經濟效益,也不能轉化為農民的收入,而是體現為良好周邊的生產和生活環境。處于農村地區的生態功能區域,為維護其農業生態環境,需要對農業生產活動進行抑止或限制,這是以犧牲農民和農業的生存權和發展權為代價的,對相關的既得利益群體應公平負擔這種犧牲。農業生態補償就是通過對特別犧牲進行補償,從而彰顯社會公平正。所有主體在環境資源的開發、利用和保護上一律平等,保障任何主體的環境權益,受到侵害時能夠得到救濟,對任何主體違反環境義務的行為都要追究其法律責任。說到底生態補償是解決社會公平問題、環境公平問題的關鍵所在。
目前,我國對農業生態補償已經開展了理論和實踐方面的研究,國家和一些地方政府在宏觀方面制定了生態補償政策和生態補償資金管理辦法。例如國家草擬《生態補償條例》,首次提出了建立生態補償機制;我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二五規劃綱要指出,加快建立生態補償機制,還有《中央財政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管理辦法》等等。《黑龍江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提出生態建設達到新水平,使“十二五”成為我省生態文明建設成效顯著時期。資源消耗得到有效降低,環境污染得到有效治理,耕地農田得到有效保護,廢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源消耗降低16%,單位地區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17%,單位工業增加值用水量降低30%,農業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數提高到0.55。可持續發展能力增強,耕地保有量保持1160.7萬公頃,森林覆蓋率達到47.3%。草原面積得到恢復性增長,“三化”面積下降。
其次,環保部、財政部、發改委推行“以獎促治”政策,加快了農村環境治理步伐。黑龍江省1980年成立農業環境保護監測站,20多年來,在各級領導的支持和廣大環保工作人員的共同努力下,我省的農業環境保護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績:自建站以來,農業環保機構從無到有,環保隊伍不斷壯大,目前已經建立市(地),縣級站68個,四級(省、市、縣鄉)農業環保監察人員已達1000余人。1993年的旨在保護農業環境,防止農業環境污染《黑龍江省農業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在根據我國《環境保護法》和《農業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基礎上,結合我省實際情況于1993年10月正式實施。條例規定:“農業環境保護,指對農業用地、農業用水、農業生物和大氣等農業生態環境的保護。”“在我省境內從事與農業環境有關的生產、建設、開發、科研和其他活動的單位和個人,都必須遵守本條例。”為落實中央文件,黑龍江省制定了《中央財政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在現有基礎上,構建農業生態補償法律制度不僅是必要的,還是可行的。
三、完善黑龍江省農業生態補償制度的法律構想
1.農業生態補償原則明確化。
人類的經濟和社會發展不能超越資源和環境承載能力,傳統的粗放型的經濟發展模式所造成的農業環境污染、生態破壞已經遠遠超過農業生態系統所能承載的能力范圍,無論從理論研究還是從實踐出發,進行農業生態補償首先必須確立一定原則。誰開發、誰保護、誰受益、誰補償是指生態利益享受者通過直接或間接地方式對補償者進行補償,依此原則確立農業生態補償主體;生態補償本質上就是為了調整相關主體之間的利益關系,實現生態受益者與權益受損者之間的公平,進行立法時確立公平補償為原則,在整體上實現公平。生態補償主要是在政府的主持下進行,需要統一的行政管理,實現補償方式的多元化,注重補償資金的籌集,確立科學合理的補償標準等,在進行政府補償的同時注重市場運作實現補償者與被補償者之間直接的補償,使被補償者、補償者都能夠參與進來,尤其需要關注弱勢群體在生態補償中的參與,在保護生態環境的過程中,要充分考慮到弱勢群體的生計對生態環境的依賴作用,充分考慮弱勢群體的生存和發展權利。[3]農業生態補償主體在程序中的充分參與,既能保證補償的公平,又能對政府進行監督,保證專款專用。最后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根據實際情況選擇最恰當的生態補償措施。
2.農業生態補償主體、客體法定化。
生態補償法律關系主體是該法律關系的參加者,生態補償的主體問題是生態補償制度研究的重要范疇,生態補償主體的確定是生態補償法律制度構建的出發點和歸宿。[4]由于農業生態補償主體眾多,生態補償主體無法可依,從法律制度的實踐理性來看,農業生態補償主體法定化都具有必然性。應該遵守一定的原則和標準,對農業生態補償主體進行類型分析,并按照具體類型予以權利義務配置。法律關系構成中首要強調的是主體要素,生態補償主體是農業生態補償法律制度的基點和內核,首先認可和肯定的主體法律地位,主體法律地位的確立使得農業生態法律關系的形成成為可能,明確權力機關、行政機關、司法機關、企業、基層組織、農戶等主體的權限,為各主體提供法制框架和行為邊界。由于涉及面廣,牽涉主體多,農業生態補償需要協調多個類型的利益關系,主體法定化是農業生態補償法律實踐活動的必然要求。
3.建立與專項法協調、配套的法律體系。
目前黑龍江省具體的生態補償辦法、法律缺失,應盡快加強生態補償的專項立法工作,根據生態補償的類型及生態補償的實際需要出臺農業生態補償法,使生態補償有法可依,從法律上明確各生態補償主體及其義務、生態補償責任、補償形式、補償標準的制定方法等等,為生態補償制度的規范化運作提供法律依據。同時,還應與其他環境資源法形成體系,避免單就補償論補償,減少各部門法之間的適用沖突。還需要建立一套生態補償法律與非環境資源法的法律共同形成的法律體系,消除各部門、主體間的利益紛爭,實現生態補償的程序化和法制化,提高政府補償的效率。該制度的成功與否不僅在于有完善的制度框架,關鍵還在于能夠真正地理解并全面地實施。
4.健全、規范農業生態補償管理體系。
加強政府協調監督,發揮政府在農業生態補償法律制度中的作用。在農業生態補償法律制度的構建及運行中,離不開監督。在黑龍江省應建立農業生態補償管理部門,下屬區縣也應設置相應的管理部門,主要進行農業生態補償項目的審批和對農業生態補償資金進行管理。補償主體、補償標準、補償方式的多元化及復雜化給農業生態補償制度的有效運行帶來了一定的困難,作為政府應根據農業生態補償的特點,保證主體雙方尤其是受償主體利益的實現。農業生態補償法律制度的為建立生態補償關系的協調發展提供了正式規則,促進了農業生態補償法律體系的完善。
參考文獻
[1]王娟.北京市生態補償政策體系研究,2007中國農業大學碩士學位論文
[2]陶建格.生態補償理論研究現狀與進展,《生態環境學報》[J],2012,21(4):786-792
【關鍵詞】 山地城市次級河流;河流生態;生態規劃;
山地河流因其特殊的生態環境,其河流生態的穩定性遠低于同類型的平原河流,特別是在快速城市化的進程,大量河流逐步納入到城市建設范圍,因缺乏系統的生態規劃策略,造成了河流生態環境的急劇惡化。如重慶市主城區現有17條次級河流,環境污染嚴重的有花溪河、梁灘河、清水溪、跳蹬河、朝陽溪、跳墩河六條河流,對城市環境造成的嚴重的影響。加強對山地河流生態環境特點的理解,并推出其相應的保護、利用策略,是當前河流生態規劃的重中之重。
1 山地城市次級河流的特點和環境現狀
1.1 山地城市次級河流特征
(1)水文及特征:受山地地形地貌的影響,山地河流具有坡降較大、 斷面相對狹窄、 流速快、 匯流歷時短而水量集中、流量與水位變幅很大且季節性明顯等主要水文特征。其主要形態特征是河道形態蜿蜒多變, 整個流程上河流寬窄深淺不一,河槽不規則等。河流的斷面形態往往呈V字形或不完整的U字形,兩岸坡度陡峻;河谷內出現一級或多級一般較為狹窄的河流階地,易引起滑坡、水土流失等災害。山地河流特殊的水文和形態特征,使河流生態極其敏感、脆弱,給河流生態保護帶來很大挑戰。
(2)物質特征:由于山地城市地勢起伏大,河流水環境中物質的季節差異性比較大。在豐水期,河道的徑流量大,河道內污染物濃度比較低,但懸浮物較多;而在枯水期,河道徑流量小,河道內污染物濃度相對比較高。當河道內污染物濃度較高時,就會對河流的水環境產生影響,水生生物的種類和數量也會隨之減少,影響河流的生態穩定性。這種物質特征客觀上需要對河流的合理需水量進行研究,并通過水資源的涵養、引入來改善。
(3)功能特征:山地城市特殊的山城風貌,常具備山、城、水良好的景觀生態格局,河流在其中不僅承擔了重要的景觀功能,還具有非常重要的生態和社會的雙重功能。在生態上山地河流具有凈化環境功能,具有廢物收納、降解和更新作用,對維持生物多樣性、改善氣候、防洪排澇等方面有著基礎的作用;在社會文化上,山地河流因其良好的景觀條件,具有友好服務功能,承載著城市大眾的景觀娛樂、旅游休閑、文化教育等活動。
1.2 山地城市次級河流環境現狀
山地河流不僅具有極大的景觀價值還具有非常重要的生態功能,但是在開發進程中,由于對河流資源盲目的開發,對自然生態不夠尊重的態度,造成了目前河流污染嚴重、生境破壞的現狀。隨著城市化進程的推進,大量的人工界面代替原來河流沿岸的透水性界面,自然河道被截彎取直,沿岸景觀和植被遭到破壞,城市水系變得支離破碎,環境惡化。設計中刻意追求平面規則美和形態美,講究人工構圖效果而漠視自然形態,河流沿線自然要素的形態和格局被修改,破壞了河流地帶生境特點,影響了河流的生態功能。為控制洪水采取裁彎取直、加深河槽并用混凝土加固河堤、筑壩,甚至是對河流的改道等方式,改變了河流的河床形態和水文規律,導致河岸自身的調節功能減弱,反而降低了河道蓄洪排洪功能。因此,河流的生態功能和社會功能被嚴重削弱,景觀價值與生態價值被極大降低,山地城市良好的景觀生態格局被嚴重破壞,影響了城市的人居環境。
2 次級河流生態保護與生態規劃策略
2.1 基地概況
苦溪河為長江南岸一級支流,全長約25.17km,發源于巴南區鹿角場,從茶園新區西南入境后轉向北穿越茶園新區,在廣陽島附近匯入長江。現狀河流呈樹枝狀分布,以苦溪河為主骨架,有跳蹬河、梨子園河、攔馬河三條支流,其上游分別有雷家橋、百步梯、木耳廠等多個水庫。
苦溪河所在的茶園新區規劃面積約50km2、人口約50 萬,位于重慶市南岸區東部,地處銅鑼山脈以東,北臨長江,南接樵坪山,西鄰南山,東靠明月山,三面環山,一面臨水。新區基地用地性質以居住用地為主,南面和東面分別有集中的工業用地分布。新區雖然在建設過程中對改道后的河道進行了較為成功的生態恢復,但在系統的規劃中,城市用地、道路系統、基礎設施等對河道生態的影響比較嚴重,有待修正和提高。
2.2 苦溪河分段生態分析
苦溪河具有典型的山地河流特征,坡降較大、 斷面相對狹窄、河道形態蜿蜒多變, 整個流程上河流寬窄深淺不一,河槽不規則。全河段平均坡降為4.85%,最大坡降為54.76%。最大坡降位于勝利橋段。而根據河段的坡降與周邊地形地貌、植被條件,苦溪河河流 生態環境大致可分為上、中、下游三段,其中上游段長6.8km,匯流多且密,洪水易發性高,河道較平直,河面落差約89米,地形局部落差大,但植被覆蓋情況較好;中游段全長約6.1km,河道曲折,河床落差在10m左右,水位變化小,全段基本為平流,水體污染多為長生橋居民隨意排放的生活污水,而且經過鎮中心的河岸多被渠化,割斷了河流與岸邊的生態交換通道;下游段全長約6.4km,河床落差在30m左右,為典型的彎曲型河流,河床自然蜿蜓曲折,坡降較大,有明顯的凹、凸岸之分,岸線以自然駁岸為主,基本沒有人工渠化,植被覆蓋以自然植被覆蓋為主,幾乎沒有建設用地。
苦溪河總體生態環境較好,但局部由于水質污染、裁彎取直、渠化等原因,生態受到了破壞,在景觀規劃中,需保留下游良好的生境,恢復和重建上游和中游被破壞的河流生境。
3 基于防災減災與雨水利用的景觀生態處理方法
3.1 基于防災減災的景觀生態處理
(1)設計綠色基礎設施,合理規劃水利設施
城市人工硬質界面雨水滲透性差,在暴雨期無法有效滯留雨水,增大了地表徑流,增加河道防洪壓力;在干旱期無法涵養水源,導致河道水量不足。為解決這一問題,建議沿河道設計綠色基礎設施,包括濱河綠地、濕地、雨水花園等,有效管理雨水,減少洪水危害,改善水質,重建濕地生物生境,重塑河流生態環境。同時,在河流上游合理建設水壩、水庫、濕地,調蓄水量,減少洪水危害。
(2)根據河道特征不同,采用不同的防洪減災策略
苦溪河全河段水文特征與河流形態不同,匯水體系與坡降差別較大,水量和水流差別也很大,因此在洪汛期,排洪抗澇的壓力也大不相同。對河流進行分段處理,針對每段不同的特征進行景觀處理,有的放矢,盡可能減輕甚至消除洪水的不良影響。上游坡降大、易發生洪水,可通過土地利用調整,在洪泛區設計人工濕地,在汛期排澇泄洪,在旱季涵養水源。中游河道曲折,坡降不大,水流較平緩,防洪壓力較小。結合現狀地形與匯水線,設計人工景觀水系。既能服務于周圍城市居民,又能成為洪汛期的補充泄洪河道,同時也可以作為雨水收集系統的一部分。下游河道蜿蜒曲折,坡降大,防洪壓力較大。在規劃中,梳理匯水線,并設計綠地保護匯水線,延緩暴雨匯入主河道時間,減少河道瞬時最高流量,降低洪水災害的發生。
3.2 基于雨水資源利用的景觀處理
從用地不同界面來分,規劃區內用地可分為三類:第一類是硬質界面為主的用地,例如道路、立交橋、廣場等;第二類是硬質與綠化共存的用地,例如居住區、科技園、商業區等;第三類是綠化為主的用地,例如公園、苗圃、水體等。根據不同界面具有不同的滲透性,采用不同的雨水收集形式,最大限度利用雨水資源與河流形成良好的生態循環系統。
第一類用地以大面積硬質界面為主,雨水不易滲透性差,地表徑流大。為促進雨水下滲, 減少雨水直接排放,應盡可能使用透水地面,道路綠地盡可能設計為下凹綠地, 使周邊地表徑流雨水首先進入綠地下滲, 不能及時下滲的雨水由設置的溢流雨水口排放,從而減少地表徑流。
第二類用地是硬質與綠化共存的用地,既要考慮促進硬質地面雨水的滲透,又可利用綠地進行雨水收集。因此,營造一系列人工水體和濕地形成的“雨水園”,經過“雨水園”的滲濾與收集,解決雨水排放與凈化問題。“雨水園”既能滿足人們休閑娛樂的需求,又具有良好的生態功能。
第三類用地是綠化為主的用地,滲透性較好,地表徑流較小。盡可能保護與優化原有植被與生態環境,增強其凈化雨水,涵養水源的能力;同時對生態環境已被破壞的區域進行合理的人工修復,設計滯留池與人工濕地,使其逐漸還原形成自然或半自然的生態環境, 提升其收集雨水,凈化雨水的能力。
3.3 構建以河流廊道為骨架的城市開放空間體系
山地河流樹枝狀的河道分布于城市的各功能區,如能在規劃前期階段就將河道生態綠地與城市開放空間有機結合,對于促進城市生態系統保護和開放體系建設有著積極地意義。構建以河流廊道為骨架的城市開放空間體系,即是以低碳出行網絡串接規劃區內的綠地及河流,形成完整的綠色休閑空間體系,并使得人們能夠盡量主要以步行、自行車、輪滑等低碳出行的方式通往城市各功能區。這種河道生態保護與城市開放空間體系的互動,結合綠色通行系統、城市功能圈、公共設施等三方面的措施,對于重慶市建設生態城市、低碳城市、宜居城市的意義十分重大。
(1)根據山地城市的特點,建立完整的綠色通行系統
完整的綠色通行系統由沿河道串聯城市生態綠心的主要道路、城市中心次級綠色便捷通道與居住組團間城市支路相連接形成。它不僅為居民提供便捷的交通,而且通過道路系統的構建,整合區域內的生態資源,形成以河流生境為骨架的良好的城市生態系統。綠色通行系統的主體架構通過沿濱河主要道路的構建,將城市公共服務帶、城市重要公園、風景區等城市綠地連接形成。同時,依托河流廊道的生態結構,將河流匯水區綠地、濱水開放空間和生態濕地等城市重要生態綠心整合形成城市景觀生態系統的核心,保證城市良好的生態環境,同時為居民提供休閑度假游憩的場所。城市中心次級便捷通道以城市中心為核心,串聯城市中心區公園、休閑商業、商務辦公區域的綠地形成,是綠色通行系統的第二級系統,作為城市景觀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不僅為居民提供快速交通,也為居民提供休閑娛樂的場所。以居住組團為單位,通過城市支路串聯各個社區綠地及各組團內重要的配套設施附屬綠地,形成綠色通行系統的第三級系統,成為城市景觀生態系統的重要補充,也為居民提供健身康體的場所,滿足居民日常生活需求。
(2)根據河道不同自然水文條件,形成三大“城市功能圈”
河流不同的自然環境條件與水文條件,影響城市功能區的布局。通過分析與整合苦溪河自然環境條件與水文條件,結合城市不同分區的功能需求,設計形成“三大城市功能圈”,形成城市生態安全保障,滿足城市居民生活需求。
結合河道下游段良好的自然生態環境,形成城市自然風貌區,作為城市生態中心,設計為自然休閑圈。讓人們可以充分享受自然和戶外休閑活動,同時也為城市提供了生態保護。
基于河道中游段已形成的城鎮聚落與良好的水文條件,形成城市中心,設計為都市活力圈。為城市居民提供各類公共活動的場地和設施,同時展現城市的文化特色,形成了一道舒適休閑的人文風景。
結合河道中上游段良好的自然環境與城鎮聚落,形成城市居住組團,設計為社區生活圈。配套建設學校、圖書館、社區公園等基礎設施,為居民提供教育、文化娛樂、健身康體活動的場地和設施,并為居民的日常活動提供安全優美的步行空間。
(3)構建完善的公共服務設施系統,體現人性化關懷
在以河流廊道為骨架的開放空間體系中,完善的公共服務系統不僅為居民生活帶來極大的便利,也能滿足居民生活與發展的直接需求。根據三個“城市功能圈”不同的功能需求,設置不同公共服務類型:自然休閑圈以提供游憩服務為主,輔助安排餐飲、住宿等服務。都市活力圈,以提供休閑文化娛樂和大型商業服務為主,輔助安排健身康體、餐飲、住宿等服務。社區生活圈以提供居民醫療、教育、健身康體和休閑娛樂服務為主,輔助安排商業服務、餐飲、住宿等服務。完善的公共服務設施系統,成為綠色通行系統與三大“城市功能圈”的重要補充,讓居民在出行、休閑娛樂與日常生活中都能享受人性化的服務,真正實現城市居民樂享生活的愿望。
4 結語
苦溪河生態規劃是山地次級河流生態規劃的一次探討和實踐,通過融合水利、生態、景觀等多學科理論,科學、合理地營造具有城市安全、生態系統連續、景觀優美、符合城市發展方向的生態廊道,實現山地城市次級河流的多種功能。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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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生態投資 環保投資 生態補償
從國內外的實踐來看, 生態問題是頗費物力和經歷的。建設時不考慮生態問題, 省了小錢, 待日后產生了問題再去治理, 就要花大錢付出高昂的代價。因此提高生態投資效益,可以在實現原定生態目標的前提下, 節約生態投資, 騰出更多的資金來滿足經濟建設的需要;也可以用同樣多的生態投資, 取得較多的生態效益、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有利于實現生態與社會的和諧發展。本文通過綜述國內外各學者在此領域的研究成果,期望能為生態投資的研究提供更多的幫助。
一、國內研究綜述
生態投資是生態研究領域內的新課題,目前我國理論界對它的研究還沒有形成系統。但是與生態投資有關的研究已經取得了一定的進展。有關部門和專家對生態投資相關課題發表了一些論著,如張福慶,董喚霞發表了《科學發展觀催生生態投資建設理念》,針對傳統的經濟發展建設模式, 提出經濟發展應建立在可持續發展為基本內容的科學發展觀的基礎上, 走生態投資建設之路,以實現“五個轉變”和人類社會與生態系統協調統一的本質內涵。該論文側重于號召有關部門發展常規投資的同時注重生態環保的投資。湯尚穎和徐翔發表了《準確理解生態投資的內涵》,文章指出隨著環保投資的界和內涵不斷延伸,環保投資的概念也將演變為“生態投資”環保投資及生態投資的內涵。在區分了環保投資和生態投資的內涵之后,指出生態投資從范疇上看應包含: (1) 生態環境保護投入;(2) 生態環境恢復治理投入;(3) 生態產業投入。馬國強發表了《生態投資與生態資源補償機制的構建》一文,明確了我國現階段以政府投資為主導的生態投資模式, 需要借鑒發達國家的經驗, 盡快建立起符合我國國情的生態投資與生態資源補償機制。文中首先分析了我國的生態環境與資源承載力,論述了我國目前的生態投資狀況和以政府為主導的生態投資模式選擇的必然性,之后在對比國外生態投資與生態資源補償機制的實踐經驗和我國目前面臨的困難的基礎上,提出我國生態投資與生態資源補償機制的構建的一些建議。牛榮在《論西部生態投資補償方式》一文中,在分析生態投資補償的含義和探討進行西部生態投資補償必要性的基礎上, 提出應以政府補償為主, 采用多樣化的補償方式, 來解決西部生態建設投資不足的問題。此外,由中國環境與發展國際合作委員會(簡稱“國合會”)和世界自然基金會(WWF)共同公布的《中國生態足跡報告》中也分析了近年來我國生態環境的諸多現狀,提出了增強生態投資的一些途徑和具體實施方法。
通過上述有關學者的相關論文和有關部門的官方報告可以得知,目前我國學者對生態投資的研究主要是依附于對環保投資的基礎之上,雖然針對有關的生態投資內涵,以及生態投資的補償機制等有了專門性的論述,但是并沒有形成有關生態投資研究的學術體系。大多數研究都只是針對生態投資課題的某一方面,而沒有一個全面的綜合性的研究。所以理論研究雖然有了一定的進步,但并不能滿足我國生態投資日益發展的需求,因此,有必要對生態投資課題進行一個系統的綜合研究。
二、國外研究綜述
由于西方進入現代化比我國要早很多,其經濟發展的過程中早已經歷了生態環境惡化的問題,并且已經采取了相關的措施來加以保護。其中對于生態的投資,也較之我國早了很多。20世紀六七十年代產生的一門新興學科----生態經濟學中,已經注意到了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之間的關系,如美國的萊斯特•R•布朗在其《生態經濟:有利于地球的經濟構想》一書中就在分析了經濟發展給生態環境帶來的危害之后,提出了新型的生態經濟發展模式,并最終得出要通過降低生育率以穩定人口、調整經濟的手段(包括財政引導、稅負轉移、補貼轉移、許可證交易和對財政調整的支持等)、加速國家、企業和個人的轉變等來改善現在的生態環境,保護所有生物共同的家---地球。書中其實就涉及到了生態投資的主要議題:生態投資的來源,生態投資的多樣性和生態投資的方向。加拿大學者布萊恩•納特拉斯, 瑪麗•奧特梅爾著有《與虎共舞:環保導向帶來企業成功》一書,介紹了公司、政府、非營利組織中的個人和群體如何在滿足持續財務績效和其他利益相關者要求的同時,加大對自然生態保護的重視,投資于生態環境,承擔更大的社會和環境責任。
而具體的關于生態經濟的學說,國外和國內一樣,也是從環保投資中引申出了生態投資的概念或是就認為環保投資和生態投資是同一個內涵。如經濟合作和發展組織(OECD)提出,環保投資包括:(1)環保設備的投入;主要是指“三廢”處理和污染控制設備的投入,用于自然保護和提高城市環境舒適性的設施投資;(2)環保服務投入;(3)潔凈技術和潔凈產品的生產投入。而這三個方面實際上包含于生態投資的諸多領域。西方國家對于生態投資的研究更多的是在實踐中去體現,發達國家中,瑞士生態環保投資主要由公共部門、私人部門和家庭三部分承擔,三者的比例大致相當。在投資方向上,廢棄物的管理花費最大,占整個環保投資的1/3 強,空氣和水污染的防治費用次之,各占25%左右。而加拿大則設立了環保開支賬戶(EPEA) 作為環境和資源賬戶體系(CSERA) 的一個分支,其范圍包括發生在污染治理和控制、野生動植物的保護和棲息地的恢復、環境監視、環境評價和環境審計、土壤改造等方面的費用,但是,提高健康水平、美化環境等方面的費用則不包括在內。其投資的主要方面有:(1)關于環保的家庭開支。家庭環保開支是指居民對控制和減少日常生活對水、空氣和土壤的污染而支付的費用。(2)政府對環保的現金和資本支出,包括中央政府之間和地方政府之間的轉移支付。(3)商業資本運營對環保的支出。而意大利對環保投資的分析以賬戶的形式反映在區域和地方兩個層面上并影響著環境政策。意大利和歐洲其他國家一樣,已著手對環境稅進行研究和實踐。美國生態環保產業通過聯邦和州政府的公共財政支持、發行市政債券進行市場融資、企業自籌和公私合作(PPP)模式籌集更多的資金。而日本則通過建立財政投資于貸款項目基金、政府金融機構支持融資、會計預算和非政府組織(NGO)的融資來滿足其生態投資的需求。
目前已有的研究認為生態投資概念是由環保投資概念演化而來,在大力提倡可持續發展和生態建設的新形勢下,環保投資的范圍界定具有難以克服的缺點,主要表現在:忽視了對生態環境保護和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的“資源開發和保護”活動;忽視了生態產業在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過程中的重要作用;難以真實反映生態投資對經濟增長的拉動作用等。但是一個關鍵性的問題,即如何解決我國新時期生態投資不足的問題,并沒有得到重視,因而,本文的著重點之一就在于剖析構建和諧社會過程中,如何擴大生態投資的多元投資體系加以探討。
從以上國內外環境保護的理論討論來看,生態投資的范圍并不統一,各國的情況各不相同。在可持續發展的戰略視角下,重視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實現循環經濟是社會經濟發展的大方向,為了保證我國社會沿著這個方向順利發展,必須深入對生態投資的研究,進而能夠準確反映生態投資在我國國民經濟發展中的地位及其對經濟增長的拉動作用。綜合生態投資的研究現狀不難看出,關于生態投資的研究開始的時間并不長,對于生態頭的定義眾說紛紜,還沒有統一定論;關于生態投資的研究課題比較分散,缺乏系統性,理論研究與實際應用需求結合不夠緊密;國內研究只是單純的理論研究,缺乏對現實社會指導作用的研究,對于這些都有待更多學者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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