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3-15 15:0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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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目標
(一)對全縣現存加油站、油罐車等油氣設施進行油氣回收綜合治理。2014年10月底,全縣所有加油站、油罐車完成油氣回收治理自主改造任務。2014年底,全縣所有加油站、油罐車完成治理改造驗收工作。
(二)自本方案實施起,新建、改建、擴建的加油站及新增油罐車必須安裝油氣回收設施,并經相關責任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運營。
二、工作步驟
全縣油氣回收綜合治理工作分兩個階段進行。
(一)自主改造階段(2014年4月—2014年10月底)
在對全縣加油站、油罐車基本情況進行摸底調查的基礎上,指導幫助各加油站點和油罐車主自主進行油氣回收治理改造。要本著先國營、后民營和因地制宜、先易后難的原則,分期分批指導縣內加油站點及油罐車主進行自主治理改造。各油品經營單位應按照一站(車)一案的原則,逐站(車)向縣環保部門上報治理改造技術方案和施工設計圖,并在期限內自主完成治理改造。加油站油氣回收治理工作要按照設計、備案、施工、企業申請驗收、環保部門監測的流程實施。縣商務局、縣環保局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加油站油氣回收改造工作的督促指導;縣交通運輸局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油罐車油氣回收改造的督促指導工作。
(二)檢查驗收階段(2014年11月—2014年12月底)
加油站、油罐車治理改造驗收工作,要嚴格按照國家《加油站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儲油庫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汽油運輸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及《儲油庫、加油站大氣污染治理項目驗收檢測技術規范》有關規定要求進行。加油站及油罐車完成油氣回收治理后,各經營單位要向環保部門提交監測申請,監測達標后由縣商務局和縣環保局組織消防、安監、質監等部門統一現場驗收。
三、工作要求
(一)在油氣回收治理工程設計、設備供應及施工安裝等環節,遵循市場化原則,政府部門不推薦、不介入,經營單位自主選擇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設計單位、設備供應商及施工建設單位,并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程序組織實施。其中,油氣排放污染治理設備需通過具備相應資質的認證機構認證。油氣排放污染治理設計需具備石油化工醫藥行業(石油及化工產品儲運)專業資質,施工單位需具備石油化工設備管道安裝資質。油罐車經營單位在實施油罐車油氣回收改造時,應選擇列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內具有生產油罐車資質的廠家。
(二)加油站和油罐車的油氣回收治理改造工程必須在不影響全縣油品穩定有序供應的前提下,有計劃地分期分批實施,按時保質完成,避免因改造工作安排不當而對社會和經濟發展的正常用油造成影響。
(三)加油站完成油氣回收治理工作后,要經過防爆電氣檢驗、計量檢測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油罐車完成油氣回收治理后,需經過機動車安全性能檢驗、計量檢測、罐體檢測合格后方可上路行駛。
(四)加裝油氣回收裝置(系統)不得影響稅務、計量、消防、車輛安全等性能,所有涉及稅務、計量、消防(包括安全距離)、建設、規劃、安全運輸、安全生產等問題的,按國家現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
(五)已建加油站未按期完成油氣治理任務或排放不達標的,商務、環保部門依法實施處罰,商務部門不予通過相關成品油資質年度審核;未經檢驗合格的油罐車,交通運輸、公安部門不予通過油罐車年度審驗。新建加油站未配套建設油氣回收系統,未經環保部門驗收的,商務部門不予通過成品油零售經營資質審核;新登記油罐車未配套建設油氣回收系統的,公安部門不予辦理車輛登記。
(六)中石化、中石油、殼牌分公司等要按照相關要求制定油氣回收治理計劃和方案,落實資金,落實專人負責組織實施油氣回收治理工作,合理安排改造計劃和施工進度。將本系統工作計劃和方案報縣商務局、縣環保局備案。
四、職責分工
成立縣油氣回收治理工作領導小組,縣政府副縣長董志毅任組長,縣政府辦公室聯系商務工作的副主任、商務局局長、環保局局長、交通運輸局局長任副組長,成員由商務局、環保局、交通運輸局、公安局、公安消防大隊、安監局、質監局、財政局主管負責同志組成。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商務局,辦公室主任由商務局主管副局長擔任。
商務局:負責做好油氣回收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全縣加油站的摸底調查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加油站油氣回收治理和驗收;負責全縣加油站治理改造時間的統籌安排,確保供油平穩;會同環保、交通運輸等部門做好油氣回收綜合治理的宣傳引導和聯合執法。
環保局:負責制定加油站油氣回收治理驗收標準;組織有關部門對全縣加油站及油罐車油氣回收治理方案進行審查;負責全縣加油站、油罐車治理后的環保監測工作;會同縣商務局組織油氣回收治理工作驗收,對已完成治理任務的加油站、油罐車加強日常監督,保證治理設施正常運行、達標排放。
交通運輸局:負責全縣油罐車的摸底調查工作;負責組織實施油罐車油氣回收綜合治理和驗收工作。
公安局:負責在油罐車注冊登記的年審中,進行機動車安全性能檢測,檢測合格后發放機動車安全性能檢測合格憑證。
消防大隊:負責對全縣加油站、油罐車油氣回收治理改造工程中涉及到的消防設計進行審批和監管。加強對施工單位的消防安全監督檢查。
安監局:負責統籌全縣加油站、油罐車油氣回收綜合治理工程的安全審查、安全監管、驗收工作。做好加油站施工和安全生產監督。
質監局:負責全縣加油站、油罐車改造后加油設備的計量檢定、校準、油罐車罐體檢測、驗收工作。
財政局:負責全縣油氣回收綜合治理工作上級政策補助資金的撥付和監督。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縣油氣回收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將定期召開會議,聽取油氣回收綜合治理工作進展,協調解決相關問題;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按照“組織有序,部門聯動,安全推進”的原則,齊抓共管,協同合作;縣商務局作為油氣回收綜合治理工作牽頭單位,要定期召開聯席會議,確認改造進度,及時發現并解決工作中發現的問題,確保工作推進平穩有序。
(二)強化協同推進。商務、環保、交通運輸、安監、質監、公安、消防等部門要落實專人負責,為油氣回收治理審查、監測、驗收等工作建立“綠色通道”,簡化手續,提高效率。組織開展油氣回收相關技術培訓和服務。
一、指導思想和目標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持續改善區域環境空氣質量,建設生態為目標,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建設生態的決定》和市委、市政府創建國家環保模范城市的要求,牢固樹立“命門”意識,堅持黨委領導、政府負責、部門聯動的長效工作機制,鞏固全區揚塵污染綜合治理成果,不斷深入和細化揚塵污染綜合治理工作,加強績效考核,進一步增強全區揚塵污染綜合治理工作長效化管理,確保大氣污染治理達到上級政府提出的要求,實現生態建設目標。
二、揚塵污染綜合治理的具體任務
(一)道路、交通運輸揚塵污染治理
1.道路清掃保潔。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區交通局、區環衛局、公路分局要按照各自職責,做好建成區及國道、省道、外環路、區縣連接道路的清掃保潔工作,城區主干道路機掃率要保持在90%以上,減少人工普掃造成揚塵污染。
2.道路沖洗保潔。區環衛局、公路分局要加大建成區、國道、省道、外環路及區縣連接道路的沖洗保潔,嚴格按照規定的沖洗區域和規范要求實施沖洗作業,沖洗率要達到100%。
3.實施密閉運輸。嚴格按照市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建筑渣土等散裝物料密閉運輸管理的通知》(政辦發〔〕19號)要求實施密閉運輸。各有關職能部門要嚴格執行路查制度,促進密閉運輸工作有效開展。
4.禁止大貨車違規進入城區行駛。公安交警部門要設置明顯禁行標志,組織開展專項檢查,杜絕大貨車違反禁行規定穿城行駛現象。
5.做好路面硬化工作。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有關單位對轄區內主要道路與支線的平交道口進行硬化,杜絕車輛帶泥上路造成揚塵污染。
(二)建筑、拆遷、市政工程施工工地揚塵污染治理
1.房地產開發、舊村改造、道路和市政工程等各類建設施工項目必須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驗收、誰負責”的原則,實行分級管理。由項目審批的住建部門負責建筑施工現場環境的日常監管工作。
2.建設項目開工前,各建設單位首先規劃建設好施工場地道路,并在施工場地出入口設置標準的車輛自動沖洗設施,建筑施工場地周邊必須設置高度不低于1.8米的全封閉圍擋。
3.項目開工后,房地產開發單位、舊村改造所在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村委、道路和市政工程建設單位必須按照“誰污染、誰治理、誰開發、誰負責”的原則,加強對建設單位的監管,配備專人負責施工工地的環境管理工作。施工現場渣土要及時清理,杜絕渣土堆形成。
4.嚴格按照環評要求,達到施工現場圍擋率、進出道路硬化率、工地物料篷蓋率、場地灑水清掃保潔率、密閉運輸率、出入車輛清洗率六個100%。
5.實施綠色建筑制度,大力推行建筑工地文明施工。
(三)物流園區和料場堆場揚塵污染治理
1.物流園區揚塵污染控制措施。物流園區必須對所屬場地實施綠化、硬化和灑水降塵;進出車輛密閉運輸;設置車輛沖洗點,對進出車輛實施沖洗保潔。
2.粉性物料堆場、貨場揚塵控制措施。存放煤炭、灰渣、砂石、灰土等散狀物料的堆場、貨場的道路和場地必須實施硬化或綠化,并采取自動噴淋和灑水降塵措施;在儲存、堆放過程中采取制式固定的圍擋、篷蓋等全密閉措施;物料裝卸過程采取封閉作業方式,并采取噴淋等防塵措施;進出車輛采取密閉運輸措施;建立車輛沖洗設施,對進出車輛進行沖洗保潔。
3.渣土堆清理整治。嚴格按照市環境保護工作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城區渣土堆清理整治的實施意見》(環工委辦〔〕5號)要求,全面完成城區及城鄉結合部所有渣土堆和建筑、拆遷垃圾的清理整治工作,建立即時清理長效工作機制,杜絕新的渣土堆形成。
4.規劃建設建筑垃圾吸納場所。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要加大管理力度,嚴格制止隨意傾倒建筑垃圾行為。有條件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可以規劃建設建筑、拆遷垃圾吸納場所,對垃圾渣土采取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等措施,建立規章制度,確保工作落實。
5.閑置場地綠化。對于閑置或未開發的土地,實施“黃土不露天”工程,各土地產權單位或個人負責實施全面綠化,并采取圍擋降塵措施,減少城區地面。
(四)露天礦山揚塵污染治理
全區范圍內禁止礦山開采,廢棄露天開采礦山要實施生態恢復和綠化。加強對已關停礦山的日常監察、監督,嚴厲打擊私采濫挖行為。
(五)企業揚塵污染治理
按照要求開展“加強規范化管理、實施無塵化清潔生產”活動,努力實現無塵化清潔生產。
1.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有關企業建立健全“加強企業規范化管理、實現無塵化清潔生產”管理制度,成立工作領導小組。
2.企業應按照《清潔生產促進法》和《重點企業清潔生產審核程序的規定》(環發[]151號)有關要求開展生產。現場管理要科學、合理,實現無塵化清潔生產目標。
3.加強原料、粉性物料和堆場管理。各企業原料和所有粉性物料必須密閉儲存料棚內,嚴禁露天存放或篷蓋存放于料棚外;料棚內灑水降塵設施每天定時使用;水泥、熱電、建陶、金屬礦產采選、有色金屬冶煉、粉性物料轉運站、混凝土攪拌等行業嚴格按照行業精細化環境管理規范的要求加強現場管理;所有存放煤炭、灰渣、砂石、灰土等物料的堆場、貨場場地必須實施硬化、綠化,必須有自動噴淋和灑水降塵措施,必須采取制式固定的圍擋、篷蓋等全密閉措施;物料裝卸、運輸過程必須封閉作業。
4.加大廠區揚塵、粉塵污染治理。所屬區域道路要進一步加強道路的沖洗保潔,沒有全面硬化的路面必須進一步硬化,灑水、沖洗設備要盡快完善并有專人使用保管,所屬區域道路要按規定時間及時進行沖洗保潔,避免造成揚塵污染。
5.加強車間內無組織揚塵點的監管。對易產生揚塵的點位要由專人負責管理,防止排放管路密閉不嚴,造成粉塵外漏;車間內要經常清掃保潔,形成制度。
6.加強運輸車輛無組織排放管理。車輛進出企業必須按照《關于加強企業進出貨運車輛清潔運輸的管理意見》(環發[]119號)要求,在廠區出入口設置車輛沖洗設施,對進出車輛實施沖洗保潔。運輸粉性物料的車輛要按規定篷蓋,所有進出廠的運輸車輛必須按規定實施輪胎沖洗,防止帶泥上路。
(六)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
1.加強機動車排氣監管機構建設。環保分局要嚴格按照市環保局《關于進一步做好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環發〔〕106號)要求,督導機動車排氣檢測機構配備專職人員和相應設備,積極開展機動車排氣檢測工作。
2.加強對機動車簡易工況法檢測站及機動車環保合格分類標志的監督管理。做好道路運輸經營單位的機動車排污申報工作,全面掌握道路運輸車輛的排污狀況。
3.加大對高污染(冒黑煙)和無環保標志車輛的查處力度。交警、公路、交通部門要采取路查措施,限制高排放大型貨運車輛、低速貨車和黃標車進入城區內行駛。禁止高污染(冒黑煙)和無環保標志車輛上路行駛。
4.嚴格執行國家相關政策,采取有效措施加大黃標車等高污染車輛的淘汰力度。
(七)秸稈和垃圾焚燒污染防治
1.秸稈焚燒污染防治措施。要嚴格落實秸稈禁燒要求,加大監管力度,特別要抓好夏秋季節的禁燒監管工作,防止焚燒現象的發生。要建立完善秸稈收集、儲運和綜合利用體系,從源頭上控制秸稈焚燒污染。
2.垃圾焚燒污染防治措施。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區政府有關部門要加強垃圾收購站點管理,禁止垃圾焚燒,特別要杜絕焚燒電線和用橡膠垃圾作燃料的現象。
(八)鎮辦和片區揚塵治理
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全面負責轄區內揚塵污染綜合治理工作,進一步落實揚塵污染綜合治理目標責任,全面開展無塵化綜合治理活動。加大經費投入,購置必要的機掃沖洗車輛,加大對轄區內主要道路的沖洗保潔。加強對轄區內重點企業廠區內及周邊道路沖洗保潔工作的督導落實,切實做好本轄區內小街小巷清掃、灑水等降塵工作。大力推行生態綠色社區建設,切實強化社區揚塵環境管理的組織領導。
三、揚塵污染綜合治理的階段劃分及時間安排
(一)集中整治階段。自月日起至月日,開展揚塵污染綜合治理集中整治專項行動,按任務分解要求完成階段性綜合治理任務。
(二)檢查驗收階段。月日開始,區揚塵污染綜合治理辦公室將按照《區年揚塵污染綜合治理工作方案》要求組織驗收,通報有關情況,迎接市政府考核。
(三)建立長效治理機制。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區政府有關部門要進一步加強揚塵綜合治理的長效工作機制,區揚塵污染綜合治理辦公室履行日常監管職能,實行聯席會議、集中辦公和聯合檢查等制度,各成員單位要進一步制定方案、細化責任,指定專人負責,定期組織調度檢查,適時組織專項行動和考核,實現揚塵污染治理的制度化、經常化。
四、揚塵污染治理的組織領導和責任分工
(一)組織領導
全區揚塵污染綜合治理工作在區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成立揚塵污染綜合治理辦公室,由區政府督查室、區監察局、交警大隊、國土資源分局、區住建局、區環衛局、區交通局、區農業局、公路分局、環保分局、區城管執法局、區林業局、工商分局、區煤炭局、供電部等部門分管領導和有關科室負責人組成。
揚塵污染綜合治理辦公室負責調度督導揚塵污染綜合治理工作,及時協調解決揚塵污染綜合治理中遇到的問題,抓好治理工作的檢查考核和情況通報。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區政府有關部門要成立相應機構負責揚塵污染治理工作,及時上報揚塵治理工作進展情況,經辦公室匯總后上報區政府。
(二)責任分工
1.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按照屬地管理的要求,全面負責轄區內揚塵污染綜合治理工作。
2.區政府督查室負責揚塵污染綜合治理工作任務的督導和檢查考核工作。
3.交警大隊按照要求在主要交通路口劃定大貨車禁行區域,設立禁行標志,加強對無蓬蓋運輸散裝物料貨運車輛及大貨車違反禁行標志行駛的查處。加大對高污染(冒黑煙)和無環保標志車輛的查處力度,禁止高污染(冒黑煙)和無環保標志車輛上路行駛。限制高排放大型貨運車輛、低速貨車和黃標車進入城區內行駛。
4.公路分局負責國道、省道及外環路的維護保養,負責國道、省道、外環路和區縣間連接道路沖洗保潔工作。積極探索在外環路和有條件的路段道路中間隔離帶埋設管道沖洗設施進行路面自動沖洗的試點工作。負責設立固定檢查站,對城區外未采取密閉運輸裝置車輛進行查處。承擔的交通建設項目嚴格落實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和“三同時”制度,加強對道路施工揚塵的管理。公路建設中要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做好公路兩側及料場、棄渣場等的生態恢復。
5.區交通局負責全區范圍內各平交道口的硬化和綠化。負責督導相關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對所屬物流園區場地實施綠化、硬化和灑水降塵,進出車輛密閉運輸,設置車輛沖洗點,對進出車輛實施沖洗保潔。
6.區環衛局負責城區道路的清掃和沖洗保潔工作,制定清掃、沖洗工作計劃,按照需要隨時增加灑水沖洗頻次,確保城區道路整潔。
7.區住建局負責抓好建筑施工、市政工程、拆遷施工工地等揚塵污染防治工作,督導建設單位落實各項治理措施,減少揚塵污染。
8.國土分局負責督導相關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對廢棄露天開采礦山實施生態恢復,加強私采濫挖現象的監管和查處。做好對已關停礦山的督導檢查工作,防止死灰復燃。
9.區城管執法局負責查處在城區內未采取密閉運輸措施造成灑漏的行為。負責城區及周邊建筑渣土、生活垃圾私拉亂倒和垃圾焚燒行為的查處工作,禁止城區內露天燒烤。加強對建筑工地以外渣土堆的清理整治和管理。負責城區內所有飯店安裝油煙凈化裝置工作。
10.區農業局負責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
11.環保分局負責監督企業揚塵污染治理及企業運輸車輛清潔和密閉運輸管理工作。負責機動車排氣檢測站及機動車環保合格分類標志的監督管理。
12.區煤炭局負責做好煤礦、煤炭加工企業的煤矸石堆場揚塵污染防治工作。督導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完成煤炭經營場所噴淋、圍擋、覆蓋設施建設。對無證及達不到環保要求的煤炭經營站點(含型煤加工企業)依法取締。
13.區林業局負責城區外綠化工作,減少地面。
14.工商分局負責加油站點添加燃油清潔劑的抽檢工作,對銷售不合格油品的加油站點依法予以查處。
15.供電公司供電部負責配合參與環境保護執法檢查,對因環境問題被責令停產取締的企業依法停止供電。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區政府有關部門要進一步提高認識,把揚塵污染綜合治理工作作為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和創建“生態”的重要舉措來抓,對照任務,結合實際,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確保按期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二)制定方案、明確任務。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區政府有關部門要依據本方案,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揚塵污染綜合治理工作方案,建立工作責任制和問責制,明確目標,分解任務,將治理責任落實到具體單位和個人,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合力,確保治理工作落到實處。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重大決策部署,深刻領會“保護生態環境就是保護生產力,改善生態環境就是發展生產力”“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等重要講話精神,牢固樹立和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以高度的政治自覺抓好省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工作,抓好治理,精準發力、標本兼治,切實提升生態環境質量。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黨政同責,壓實整改責任。強化“黨政同責”,落實“一崗雙責”,強化管轄區必須管環境保護和整改,落實屬地責任,明確落實整改責任分工,傳導工作壓力,推動長期堅持整改工作落到實處。
(二)堅持整改標準,確保整改成效。堅持用最嚴格的標準、扎實的作風和鐵的紀律要求,全面推動各項整改措施落地生根,各項需要長期堅持的整改任務整改任務有效落實,確保整改成效經得起歷史和實踐檢驗。
三、主要目標
(一)督察反饋問題全部整改到位。針對省生態環保督察組需要長期堅持的整改任務,從細、從實、從嚴、從快,狠抓整改落實,高標準完成整改任務。
(二)整改工作取得新成效。理清工作思路、創新工作舉措、健全長效機制,以綠色創建為基礎,推進綠色學校、綠色社區、綠色街道創建,提高創建層次,助推生態文明建設。
四、主要任務及措施
(一)切實增強生態環境保護的責任感和緊迫感
堅決把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擺在更為突出位置。將生態環境保護工作作為一項政治責任,納入重要議事日程高度重視,把省政府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決策部署貫徹落實到位,把責任和壓力層層傳導下去。
(二)認真落實《市全面推行河長制實施工作方案》,全面加強轄區河道綜合整治。
1、第一季度整改措施:召開河長制專題會議,完善2020年度河長制工作計劃。
2、第二季度整改措施:4月份進行春季清理行動。集中清理河道
及周邊各類垃圾、農作物,確保河道保護范圍各種障礙物清除干凈。
3、第三季度整改措施:排查河道排污口,查清每一個入河排污口的位置、類型和污水來源,依法進行清理、封堵,提升水環境質量。
4、第四季度整改措施:加強宣傳教育。針對環保觀念淡薄,亂丟亂扔生活垃圾,生活污水隨意排放等現象進行宣傳教育,引導群眾共同維護自己的生活環境。
(三)加大需長期堅持整改任務的整改力度。認真執行“村收集、街轉運、市處理”的運行機制,讓農村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處理。
1、第一季度整改措施:堅持同意村為監督主體,明基公司為責任主體,村民積極參與的工作機制,完善村收集,明基公司轉運處理工作機制,要科學設置生活垃圾點,鼓勵引導村民實施生活垃圾源頭分類減量。街道將垃圾治理費用納入年度財政預算,足額落實經費;完善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臺賬,實施治理工作月檢查季度通報,年底統一考核,確保垃圾收集轉運處理規范。
2、第二季度整改措施:加強宣傳,策劃和組織“4.22”地球日,“6.5”世界環境日等重要環境紀念日活動宣傳;廣泛利用LED屏、廣播、宣傳橫幅、宣傳單及微信公眾號,結合環境綜合治理,大力強化農村生活垃圾治理輿論宣傳,開展“美麗庭院、干凈人家”創建活動,引導村民從身邊垃圾治理做起,實現生活環境明顯改觀,形成文明自覺。
3、第三季度整改措施:完善生活垃圾治理機制,構建生活垃圾處理責任體系,實現村級公共環境干凈、優美。
4、第四季度整改措施:開展同意村生活垃圾治理運行模式“回頭看”,查找治理目標差距,制定治理措施整改落實。
五、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堅持“黨政同責”和“一崗雙責”,嚴格落實街道黨工委及有關部門的生態環保責任,形成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的生態環保工作合力,確保問題整改到位。
大氣污染治理工作以生態文明建設為統領,以保障市民健康為出發點,以防治細顆粒物(PM2.5)污染為重點,以“調結構、控燃煤、抑揚塵、治尾氣”為著力點,加大監管力度、投資力度、政策力度,著力推動能源結構和產業布局調整,深入開展污染源治理,提升城市精細化建設管理水平,著力構建大氣污染防治責任體系,完善政府主導、企業施治、公眾參與的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機制,綜合運用行政、法律、經濟和科技手段,降低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
流域污染治理工作以生態文明建設為統領,以保護__、改善水環境質量為目標,以“統籌規劃、完善設施、截污治污、恢復生態”為著力點,明確責任、加大投入、理順機制、強化考核,深入推進流域污染綜合治理,不斷改善流域環境質量,努力建設美麗__。
大氣污染治理工作,一統籌兼顧,防治并重。以改善大氣環境質量和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為目的,既要打好攻堅戰,又要打好持久戰。堅持源頭預防與末端治理相結合,既要強化污染治理,降低污染物排放存量,又要以環境空氣質量倒逼產業結構和能源結構調整,推動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和城市管理水平提升,減少污染物排放增量。二突出重點,聯防聯控。既要突出抓好顆粒物的污染防治,也要注重對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揮發性有機物等多項污染物實行協同控制;既要突出抓好燃煤污染控制,也要加強對揚塵、機動車尾氣以及工業、服務業廢氣的污染治理;實施區域聯動的大氣污染聯防聯控機制。三明確責任,完善機制。建立完善政府主導、部門聯動、企業施治、社會參與的工作機制,加強對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組織領導,強化跨區域、跨部門、跨行業的綜合協調,明確責任分工,綜合運用經濟、技術、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共同推進大氣污染防治工作。
流域污染治理工作,一治河先治污。按照先截污、后清淤,先治污、后景觀的順序推進河道治理工程,消除污水直排現象。二轄區負責,跨界統籌。明確河流整治轄區負責制,對跨界河流實行全域統籌。三完善機制,強化監管。創新環境監管體系和工作制度,增強環境監管能力,擴大社會參與度,落實流域污染防治責任,保障工作成效。
20__年__區細顆粒物(PM2.5)、可吸入顆粒物(PM10)、濃度在20__年69微克/立方米、102微克/立方米的基礎上分別降低6%、__%,力爭分別降低至65微克/立方米、88微克/立方米,遏制灰霾加重趨勢,空氣質量得到改善。
20__年底前,全區范圍內主要河流水質得到明顯改善,魚類可穩定生長,實現“水清、河凈、富有生機”的水生態景觀; 20__年底前,各流域環境基礎設施得到完善,污水收集與處理能力滿足流域污染防治實際需要;重點河流水質達到年度改善目標。20__年底前,消除河道內污水排放現象,省控重點河流監控斷面水質達到全省年度改善目標。全面實施河道截污整治,消除規劃確定的21處污水直排口,配套建設市有關部門下達的排水管網建設任務。
1.不再審批新上傳統燃煤項目,新上項目需要熱源的,使用清潔能源或清潔燃料供熱。
責任單位:環保分局、區發改局
完成時限:20__年7月底
2.挖掘集中供熱潛力,優先滿足普通居民供熱需求。新建建筑集中供熱全部實行分戶計量,配合既有建筑供熱計量改造,鼓勵公共建筑和有經濟承受能力的企業退出燃煤集中供熱;逐步改造市區供熱管網,實現熱網互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責任單位:區城市管理局
完成時限:20__年12月底
3.開展建筑節能改造。采用清潔能源供熱的區域,優先進行既有建筑節能保溫改造。
責任單位:區城市管理局
完成時限:20__年12月底
4. 20__年實施5680戶棚戶區改造,逐年推進,爭取用5年時間基本完成棚戶區改造4.45萬戶,逐步實現集中供熱。
責任單位:區開發局
完成時限:20__年12月底
1.治理燃煤鍋爐廢氣污染。采取限期治理措施加大污染源治理力度。對全區24臺燃煤鍋爐進行高效脫硫、脫硝、除塵、低氮燃燒改造,完不成限期治理任務的,實行停產治理。
責任單位:環保分局
完成時限:20__年12月底
2.實施最嚴格的大氣環境管理制度。嚴肅查處不正常運行污染防治設施、在線數據弄虛作假、污染物超標排放等環境違法行為,對嚴重違法的單位,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實施企業環境績效評價,對不達標企業實行限期治理、停產治理、新建擴建項目限批等措施。
責任單位:環保分局
完成時限:20__年12月底
3.按照__市政策規定,實施燃煤質量控制。全面提高現有工業、供熱和民用燃煤的煤質標準,禁止銷售燃用硫份、灰份超過規定標準的煤炭,從源頭降低燃煤污染物排放。
責任單位:環保分局、區工商局
完成時限:20__年7月底
1.采取措施監督有關責任單位做到房屋拆除前、拆除中采取加壓灑水、封閉等措施抑制揚塵飛散,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并覆蓋,及時清運。
責任單位:區開發局、環保分局
完成時限:20__年12月底
2.抓好建筑渣土運輸撒漏治理,制定建筑渣土運輸車輛撒漏治理方案,明確治理標準和措施,及時查處市級執法平臺轉辦的運輸撒漏視頻信息。
責任單位:區城管局、區城管執法局
完成時限:20__年12月底
3.開展露天燒烤專項治理。依法查處露天焚燒垃圾、落葉等廢物以及加熱、熔融瀝青不使用密閉裝置等違法行為。
責任單位:區城管執法局
完成時限:20__年12月底
4.開展建材行業揚塵污染集中整治,依法關停中心城區非法石子加
工廠、混凝土攪拌站。責任單位:區政府
完成時限:20__年12月底
5.提高道路保潔水平,減少作業揚塵。按照屬地化管理原則,嚴格落實《道路保潔清掃服務規范》,增加灑水頻次,提高保潔標準。更新使用“干濕兩用”、“洗掃一體”等新型能源環保型掃路車,在作業中采取洗掃、先灑水后機掃等方式,主干道機械化清掃率達到100%,非結冰日作業時實行噴霧降塵。定時對城區主要道路進行灑水、高壓沖洗,非結冰日主干道每天沖洗2次,高壓沖洗每周3次,次干道每周沖洗1次。
責任單位:區城市管理局
完成時限:20__年7月底
1.定期組織成品油市場檢查,對成品油經營企業經營行為和油品質量進行監督檢查。受上級業務部門委托,依法對轄區加油站銷售的成品油實施檢測。加大對重點區域、重點對象的監管力度,對違規經營行為依法進行處罰。
責任單位:區工商局
完成時限:20__年12月底
2.加大對儲油庫、加油站、油罐車油氣污染治理設施的監管力度,確保設施有效運行。
責任單位:環保分局
完成時限:20__年12月底
3.繼續開展黃標車和老舊車輛淘汰工作。落實國I黃標車提前淘汰補助政策,淘汰黃標車和老舊機動車2000輛。加快淘汰財政供養單位的黃標車。研究出臺國Ⅱ排放標準黃標車提前淘汰補助政策。落實《__省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規定》(__省人民政府令第267號)關于黃標車禁行的規定。
責任單位:環保分局、區財政局
完成時限:20__年12月底
(五)加強重點行業廢氣污染治理
1.加強工業揚塵、粉塵治理。督促燃煤企業建設封閉式煤場、渣場,督促工業企業物料、廢渣堆場完善防塵措施,完成6個工業揚塵治理項目,華電__發電有限公司開展煤場封閉改造工作。20__年石炭線煤場完成防風抑塵墻建設,20__年實施車輛出場沖洗輪胎、煤堆覆蓋和噴淋。
責任單位:環保局
完成時限:20__年12月底
2.加強服務業大氣污染控制。開展餐飲業油煙污染專項治理,開展餐飲業環保審批改革試點,強化執法監管。20__年試點汽車4S店噴漆房有機廢氣治理;20__年在重慶路汽車大道開展噴漆房有機廢氣治理工作。
責任單位:環保分局
完成時限:20__年12月底
加強城市綠帶屏障建設和城市土地綠化工作。加快城鄉結合部、道路、鐵路兩側的防護林帶建設;開展城市綠蔭行動,推進城市綠道建設,通過道路綠帶、濱水綠帶、步行道等形式形成綠色生態走廊。加大城區土地的綠化建設力度,全面排查現有閑置地、地和邊角地、以及人行道樹木缺株死株,加快補綠添綠,恢復綠化,實施浮山、雙山等山頭綠化整治,有效解決“因裸致臟、由露揚塵”。
責任單位:區城市管理局
完成時限:20__年12月底
1.按照全市河流污染治理規劃,制定河道綜合整治工作計劃和整治工程方案,優先安排截污治污整治任務,明確工作要求和時間進度,確保完成年度目標。
責任單位:區城市管理局
完成時限:20__年4月底
2.做好有關河道整治項目主體責任下放各項工作的接收。
責任單位:區城市管理局
完成時限:20__年6月底
3.組織實施河道截污工程,完成水清溝河等河道截污整治任務,沿河沒有排污管網的,建設截污箱涵,使沿河污水得到全部收集與處理。
責任單位:區城市管理局
完成時限:20__年12月底
4.整治規劃已確定的21處污水直排口,組織開展河道環境日常巡查監管,對新發現的污水直排口及時整治。
責任單位:環保分局、區城市管理局
完成時限:20__年12月底
5.配合市有關部門在__河、__河下游等重點河流實施垃圾清理、清淤、防洪、蓄水、綠化景觀等一體化綜合整治,改善重點區域環境面貌,突出生態效應和民生效益。
責任單位:區城市管理局
完成時限:20__年12月底
按照市有關部門下達的排水管網建設計劃,建設完善排水管網,解決管網不配套、不銜接、不貫通等突出問題;
責任單位:區城市管理局
完成時限:20__年12月底
1.加強涉水建設項目管理。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強化建設項目“三同時”監管,對污水管網不配套、不貫通、不銜接和污水處理能力不足的區域,不予審批新建涉及水污染排放的建設項目。
責任單位:環保分局
完成時限:長期要求
2.強化重點涉水企業在線監控。推行重點涉水企業排污信息公開。監督指導排水企業實施清潔生產,鼓勵企業實施尾水深度處理、中水循環利用,減少尾水排放。
責任單位:環保分局
完成時限:20__年12月底
3.強化剛性執法監管。全面推行網格化執法監管模式,保持環境執法高壓態勢。每季開展“整治違法行為保障群眾健康”專項執法行動。
環保、公安部門聯勤聯動執法,堅決打擊環境污染犯罪,對惡意傾倒污水、破壞污染防治設施等造成嚴重環境污染或生態破壞的,追究刑事責任。
責任單位:環保分局、公安分局
完成時限:20__年12月底
4.加強河流斷面水質監測,定期通報水質狀況。實行斷面水質達標交接,理清上下游污染責任。落實“超標即應急”制度,發現超標快速查清污染來源,限期整治達標。對沒有按期整治達標的,實行掛牌督辦、限批、約談等措施。
責任單位:環保分局
完成時限:20__年12月底
1.推行“河長制”管理。在重點河流五個斷面確定由區級領導擔任河長、河道管理責任單位負責人擔任河段長,落實流域污染治理與保護責任。河長制實施情況與政績掛鉤、與干部使用考核掛鉤。
責任單位:區城市管理局
完成時限:20__年12月底
2.加強社會監督。開展“隨手拍”活動,實施環境違法行為有獎舉報;建立環保義務監督員隊伍,強化社會監督,發揮輿論引導和監督作用,
宣傳環保先進典型,曝光環境違法行為。責任單位:環保分局
完成時限:20__年12月底
1.落實責任,嚴格考核。在區政府的統一指揮下,各部門職責明確,分工協作,定期對大氣和流域污染治理情況進行調度、督查和考核,保障大氣和流域污染治理任務按期完成。
然而,**之美,尚有“美中”。水濁,水濁是因最近污染,**河水質大不如前,與真正的綠水常流還有不小差距。本次調查災的帶領下,源頭,實地,多方檢查,尋求良方,在各的聯動下,意圖分析水濁,真正“還美與前”、“還水與民”。
一、**河水環境現狀
**河流經貴陽市**區黨武鄉、石板鎮、**鄉和**鎮等鄉鎮。在**水庫河段,人口、工業均很少分布,水質,屬于清潔。在**水庫下游,人口主要集聚在河段兩岸和周邊地區,段主要為生活污水的典型的有機(生活)污染,為do(溶解氧)、總磷和大腸菌群均不達標。結果下游的貴陽市中曹水廠的飲用水水源受到的污染,水質屬于輕度污染。
為保護**河,近年來,各級多次投資,共計1200多萬元,建設了貴州省首家生活污水廠,使城市污水率92%。為此,**污水工程被建設部和環保總局評為全國優秀項目,**“十大成就”。該工程采用土地系統工藝,的主要工藝為截流將污水沉砂池,機械輸入9.5公里的灌渠中不同的沉淀池,分別厭氧和氧化,水產養殖,最后農灌水排入農作土地。后的污水,其水質日本農灌水水質標準。
二、**河環境治理對策
(一)治理。以“河安、水清、景美、人歡”為**河環境治理總。河安**河防洪設施要五十年一遇標準,防洪安全;水清要**河溪水清澈、水質;景美要抓好**河沿岸景觀工程建設,綠化、亮化、硬化、美化等文章;人歡要人水環境,使**市民傍水而歡、親水而樂。
(二)治理思路。**河環境綜合治理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系統工程,工程與非工程措施,治標與治本方略兼顧,各和鄉鎮聯合行動,綜合措施,長效機制,計劃3年努力使文溪水環境有,5年整治治理。
(三)對策。
一、上半年工作完成情況
(一)生態創建工作。一是做好省級生態區驗收準備工作,對創建資料進行查漏補缺,對需要整改的指標,已通知各相關部門提供補充支撐資料,并重新向省廳報告申請驗收,確保順利通過驗收。二是啟動生態細胞創建,對照市局下達的生態細胞創建任務,將任務分解到各鄉鎮,并定期到各鄉鎮做好創建指導工作,確保按時完成各項生態細胞創建任務。三是環境友好型學校與綠色社區創建工作。1.與教育局聯合下發了《關于開展創建市級環境友好型學校工作的通知》要求相關學校按照通知內容按時完成申報以及創建資料準備,確保按時完成創建。2.市級綠色社區已將申報資料發放社區,要求社區對照指標要求完成資料收集。
(二)鄉鎮生活污水處理廠建設工作。上半年9個鄉鎮生活污水處理廠建設項目完成了優化設計,協助辦理了9個鄉鎮的科研和設計的調整批復,并制定了《關于九個鄉鎮生活污水處理廠項目建設規模投資調整方案》和特許經營協議,目前正在協助做好生活污水處理廠項目招投標和進場準備工作。
(三)畜禽養殖限期治理工作。市、區級限期治理養殖場已上報整改方案,目前正在進行土建施工。
(四)中央農村連片治理工作。一是完成了鄉農村連片治理成效評估。二是大觀鎮連片村實施項目已基本完成,本月進行驗收。三是江南鎮連片治理項目已將實施方案報送市局進行專家評審。
(五)生態小區創建農家樂整治工作。已與創建的鄉鎮具體經辦人聯系,確保生態小區創建與農家樂整治順利通過驗收。
(六)鄉鎮集中式飲用水源地保護工作。一是上報了鄉鎮集中式飲用水源地保護規劃編制資金請示。二是針對一季度鄉鎮集中式飲用水源不合格的鄉鎮到實地進行排查,查找超標原因和污染源,并制定了區飲用水水源地水質超標的七個鄉鎮污染治理方案,確保鄉鎮集中式飲用水源穩定達標,保障居民飲水安全。
(七)其他工作。一是完成上報市級自然生態資金項目4個。二是羅龍生態工業園區建設規劃編制已報省上進行專家評審。三是辦理并回復了2個區人大議案。
二、下半年工作計劃
一、指導思想
根據市政府工作要求,集中力量,統一行動,齊心協作,合理部署,依法處置,對非法開山采石進行徹底、全面治理,以保護自然植被和生態環境,規范礦業生產秩序,確保社會安全穩定。
二、目標任務
對區所有開山采石行為進行綜合治理并限期清除,全面遏制非法開山采石行為。
三、組織機構
為了加強整治工作的領導,成立區開山采石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區委常委、常務副區長
副組長:區政府副區長、公安分局局長
國土分局局長
成員:區紀委副書記、監察局局長
區城管局局長
區安監局局長
區環保局局長
工商分局局長
南城鎮黨委書記
南城鎮鎮長
公安分局副局長
國土分局副局長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國土分局,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職責分工如下:
(一)國土分局
1、加強日常的工作巡查,牽頭建立長效機制,確保礦產資源開采安全、合法;
2、搜集非法開山采石案件相關證據,并移送公安機關;
3、聯合各部門對非法開采行為進行徹底整治;
4、組織協調解決綜合整治工作中出現的各種問題。
(二)公安分局
1、對無證采石的企業和個人,停止供應火工用品;
2、嚴厲查處私購和使用火工用品行為;
3、沒收非法開山采石的各類爆破器具;
4、對整治期間頂風采石的非法車輛,進行扣押處理,并追究當事人相關責任;
5、認真審查國土部門移交的案件,構成犯罪的及時立案審查;
6、聯合其他執法部門組織做好開山采石整治活動的保障工作,嚴厲打擊妨礙執法工作不法行為。
(三)工商分局
1、對采石企業的證照依法進行核實,嚴厲打擊無證、無照經營的采石企業;
2、協助其他部門做好治理工作。
(四)區環保局
1、按照《環保法》規定,對造成環境污染采用石企業、粉石機進行取締和關停;
2、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對非法采石企業、粉石機的取締工作。
(五)區安監局
對非法采石造成人員傷亡事故的,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提交司法機關處理。
(六)區城管局
配合執法部門做好整治現場秩序維護。
(七)區監察局
1、對阻礙整治開山采石活動的黨政干部、公職人員,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等有關規定進行查處;
2、對整治期間各部門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并負責對這次整治拆除工作進行全程監督和督辦;
3、對在整治拆除行動中工作不力和推諉扯皮的單位實行責任追究。
(八)南城鎮政府
1、做好整治期間本轄區采石企業和群眾的思想及宣傳工作;
2、配合執法行動,采取措施封堵取石道路,組織安排專門巡查人員,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及時制止;
3、妥善處理好整治過程中的各類矛盾和問題。
四、整治步驟
第一階段:宣傳調查階段(5月5日--5月8日)
1、各部門對南城鎮范圍內所有采用石企業的證照及粉石機情況進行調查核實,做好前期準備工作。由國土分局牽頭實施。
2、對南城鎮范圍內群眾及采、用石企業主進行文物法律法規教育,散發傳單,張貼標語。由南城鎮政府牽頭實施。
第二階段:綜合整治階段(5月9日--5月25日)
各部門按工作職責對所有采用石企業進行自查整改,執法注銷證照和廢止各種手續,對正在生產的和已停止生產的粉石機進行拆除。具體工作計劃由各職能部門在規定時間內自行確定實施。除參與正常工作的人員外,另抽調100人的執法隊伍,參與聯合執法保障。其中,公安抽調警力30人、城管抽調50人、南城鎮抽調20人。統一由公安機關負責指揮調度。
第三階段:檢查驗收階段(5月26日-5月31日)
區政府對治理工作的檢查和指導,及時通報治理進展情況,指出存在的問題,整體拆除行動結束后進行全面驗收。由區監察局牽頭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