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3-10 14:57:06
序論:寫作是一種深度的自我表達。它要求我們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隱藏在內心深處的真相,好投稿為您帶來了七篇財稅工作意見范文,愿它們成為您寫作過程中的靈感催化劑,助力您的創作。
一、加大獎勵,鼓勵企業多作財稅貢獻
工業是我鎮的主導產業,工業企業稅收是我鎮財政收入的主要來源,長久以來,工業企業支撐著我鎮的財稅,為全鎮各項事業的發展作出了巨大的貢獻。為鼓勵工業企業做大做強,進一步激發工業企業發展自身、貢獻全鎮的激情,鼓勵全鎮各工業企業做大做強,爭作貢獻,特制定以下獎勵措施:
(一)獎勵對象:全鎮所有工業企業,包括個體私營業主。
(二)獎勵辦法:對于2014年上繳稅收(一般預算收入)同比增長的,獎勵增長部分的10%;上繳稅收(一般預算收入)50萬元以上的,再獎勵稅收一般預算收入的1%。對于2014年上繳稅收(一般預算收入)同比下降的,不予獎勵。
(三)獎勵認定:納稅數額和增幅以稅務部門提供的數據為準。
二、加大獎勵,鼓勵稅務部門嚴格征管
加大對國稅、地稅等稅收征管部門的獎勵,鼓勵加強征管,確保稅收應征盡收。
(一)獎勵對象:國稅六分局、地稅五分局
(二)工作目標:國稅部門確保完成國稅征收1380萬元(財政一般預算收入);地稅部門確保完成地稅征收3120萬元(財政一般預算收入)。
(三)獎勵辦法:年中實現雙過半的,獎勵20000元;完成年初目標任務的,再獎勵人民幣80000元,超額完成任務的,按超額部分的1%加獎。
(三)獎勵認定:國稅六分局工作成績認定以財政部門確定的數據為準,地稅五分局工作成績為財政部門認定的地稅收入扣除地稅一分局門臨征收部分為準。
三、廣泛動員,發動干部職工協稅護稅
下達任務,嚴格考核,加大獎勵,廣泛發動全鎮廣大干部職工共同參與,積極支持和協助征管部門工作,最大程度地防止稅源流失,確保應征盡收。
(一)考核對象:鎮三套班子成員,各村(居)、各單位、黨政各部門(以下統稱單位)。
(二)確定任務:鎮三套班子成員、村(居)、各單位協護稅任務數(財政一般預算)詳見附表。
(三)考核辦法:
1、嚴格實行一票否決制,年內完不成協護稅任務的個人和單位取消所有評先評優資格。
2、鎮財政按工作成績的10%安排工作經費。
3、完成全年協護稅任務的獎勵基礎獎3000元;每提前一個季度完成全年協稅任務的加獎進度獎1000元;實現“雙過半”的給予預獎;超額完成任務的,按超額部分的10%給予獎勵,超額部分結轉下年度。獎金的50%獎勵協稅單位主要負責人。
4、完成協稅任務的單位和個人(單位負責人)在年終評優評先及提拔晉升中優先考慮。
四、協護稅工作有關事項
1、鎮成立協護稅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全鎮協護稅工作的領導、協調、考核等。鎮主要領導任組長,各位分管領導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于鎮財政所,黃中飛任辦公室主任,錢永寶任常務副主任。
2、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將有關票據(納稅發票和完稅證明復印件)交鎮財政所,經分管領導審核后認定成績。部分無法提供直接證明材料的,必須提前向鎮協護稅工作領導小組作出說明,經領導小組確認后鎮協護稅辦公室予以認定成績。
3、鎮財政按核定的成績安排工作經費,分階段兌付。每當完成全年工作任務的四分之一時,各責任單位或責任人即可申請領取工作經費。不足全年工作任務四分之一的部分,鎮財政不予安排工作經費。工作經費專款專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再以協護稅名義列支費用。
4、以引進物流公司、廣告公司、銷售公司、軟件公司等形式協稅的,鎮財政承擔前期費用,并按稅收貢獻折算協稅工作成績。
5、對于今年新招引落戶的企業,建設期間產生的建筑營業稅和兩年內的生產經營稅收折算招引單位或個人的協護稅工作成績,不再安排工作經費。
上周,隨著國務院在《國務院批轉發展改革委關于201 0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意見的通知》中明確提出“逐步推進房產稅改革”,房產稅再度成為輿論關注的焦點,另外,國稅總局發文要求土地增值稅從嚴預征,更有為開征房產稅造勢之嫌,據知情人士透露,上海版樓市調控細則近期有望公布,萬眾矚目的房產稅條款很可能包含其中,筆者認為,尚且不論房產稅擴征方案會否出臺、何時出臺,我們都得厘清一下房產稅的概念,才能辨其方向,
房產稅與物業稅之別
房產稅是以房產為征稅對象,按照房產的計稅余值或出租房產取得的租金收入,向產權所有人征收的一種稅,現行的房產稅是第二步利改稅以后開征的,1986年9月15日,國務院正式《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并于當年10月1日開始實施,
物業稅,主要是針對土地、房屋等不動產,要求其承租人或所有者每年都要繳納一定稅款,而應繳納的稅值會隨著不動產市場價值的升高而提高,
同樣作為房產保有環節的稅種,一般認為,房產稅是物業稅的折中,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副院長趙錫軍指出,房產稅跟物業稅還是有差別的,在我國,土地不能自由轉讓,但土地所有權上派生出的土地使用權在一定期限內可以轉讓,由此物業稅便包括了兩部分:一是土地使用權還剩下的年限;二是在這個年限內的土地上的建筑物,而1986年出臺的房產稅并不包括土地使用權,因為當時尚無土地使用權的概念,直到現在房產稅是否包括土地使用權在內也并不清晰,它與物業稅界限模糊,
房產稅的調控作用
對住宅類房產的保有環節征稅,被視為調控高房價的最有效手段之一,在今年以來的新一輪房地產調控中,房產稅改革的預期逐漸強化,中國社科院財貿所稅收室主任張斌指出,目前社會上對房產稅改革的預期主要是強調了房產稅抑制投機、遏制房價過快上漲的功能,而恰恰忽略了其最重要的兩項功能:一是調節居民收入分配,二是完善地方稅收體系,
短期來看,開征房產稅對市場無疑是利空,它將增加住房持有成本,一部分炒房者將會被迫拋售房源,這將增加市場供應,并給價格帶來更犬的下行壓力;長期來看,房產稅將會減少樓市的投機和非理性成分,逐漸擠出房地產市場的價格泡沫,使市場更多地回歸由自主性需求、改善性需求決定的軌道上來,
財政部財科所副所長白景明認為,房產稅改革是一個漸進的過程,下一步改革:一方面是根據市場經濟的發展變化完善房產稅稅制,另一方面,要隨著財稅制度改革的深化不斷健全房產稅稅制,并針對收入分配變化格局調整房產稅體制,
開征房產稅的條件
根據我國現行的房產稅暫行條例,房產稅主要針對經營性用房的收入部分征稅,如果擴征至住宅領域,必然會針對房屋余值征稅,以體現保有稅的本意,但是,房產稅擴征至住宅領域要變成現實,還面臨區分“房產”與“地產”、改革房產會計評估制度以及有效甄別征稅對象等問題,而解決這些具體操作問題尚需時日,
中國社會科學院城市發展與環境研究中心研究員牛鳳瑞表示,出臺房產稅至少有三個條件:(1)住房或者房屋所有權的認定;(2)要對房子進行資產評估,而這個住房資產的評估問題不是一天兩天能完成的,(3)新的房產稅與70#的土地出讓金一次性征收,這兩個政策之間的銜接和過渡問題,這三項條件在很多城市不是短期內就能夠具備的,
一、組織收入工作
1、大力組織收入。堅持“依法征稅,應收盡收,堅決不收‘過頭稅’,堅決防止和制止越權減免稅”的組織收入原則,指導各級認真測算收入,特別是所得稅政策調整等增減收因素對地稅收入影響的測算工作,在此基礎上,要求各級銜接好收入計劃,確定好收入目標。加強重點時期的收入調度工作,把握收入工作的主動權,努力實現收入均衡入庫。
2、強化收入預測。全面總結和正確把握近幾年的組織收入工作規律,分析經濟與稅收的科學關系,嘗試開展月度稅收收入的區間預測,進一步提高收入預測水平。探索開展營業稅稅收收入能力估算,為加強稅源管理和檢驗稅收管理的水平提供有效的手段和工具,促進組織收入和稅收征管工作。
3、加強收入指導。總結各級在組織收入工作中積累的經驗,指導各地解決組織收入工作中存在的難點問題和共性問題,杜絕違規違紀現象,提高地稅收入質量,促進收入健康穩定增長。及時掌握國家政策法規動向,指導各地把握收入態勢,增強地稅收入與稅收征管規律、地方經濟發展之間的協調性,確保全省地稅組織收入同口徑增長18%以上,實現地稅收入又好又快發展。
二、收入分析工作
1、制定下發《全省地稅系統收入分析工作意見》,突出抓好稅負分析、差異分析和日常分析。改進稅負分析工作,明確省、市、縣三級的稅負分析重點,加強各級間的分析互動,提高稅負分析質量。二季度組織開展上年度的稅負分析,掌握稅源變化分布情況,把握收入形勢。建立差異分析制度,按季開展不同地區和不同時期間稅收增幅、結構、進度等的差異分析,揭示差異的成因,提出縮小差異、促進管理的意見和建議。規范日常分析工作,完善各級定期稅收分析制度,加強增減收因素分析,找出存在的問題,及時予以整改。充分利用重點稅源分析資料,加強稅種行業、稅目的分析,透視征管情況,反映收入情況。按月收入分析通報。
2、開展專題分析。組織開展經濟稅源調查,對收入反映出的增減異常情況,政策改變影響稅種收入情況,重大征管措施出臺影響稅收情況等等,開展專題調查研究。分析政策執行、征管措施及征管質量的效果,用分析結果反映經濟和征管,促進組織收入工作的開展。
3、開展統計分析評比活動。充分利用好統計分析論文評比這個平臺,完善統計分析評比方法,提升統計分析評比層次,加大稅收統計分析工作考核力度以及優秀文章的獎勵力度,激發各級開展稅收統計分析的主動性、積極性,提高各級稅收統計分析工作水平。
4、打造稅收分析應用平臺。依托“大集中”二期工程,開發稅收分析應用系統,提出分析業務需求,設定分析指標,將宏觀稅負分析、微觀稅負分析融合起來,進行深入的行業、稅種、稅目與相關稅基的分析。
三、重點稅源管理
1、深化重點稅源監控工作。省局繼續監控年納稅額100萬元以上的重點戶,同時依據《重點稅源管理辦法》,要求各級按照重點稅源戶數占企業總戶數的比重不低于1%,年度監控稅款占總收入的比重不低于50%的標準擴大重點稅源監控面,對轄區內的重點稅源戶實行專人管理,并納入微機監控。完善監控管理軟件,以省級數據“大集中”上線為契機,整合現行申報和采集環節,實現單點登陸采集數據。抓好數據質量,采取定期通報的方式,按季通報各地數據填報情況和分析報送情況。
2、做好營業稅資料調查工作。著重解決數據分析應用問題,為領導決策以及加強征管服務。加強稅源分析和稅負分析,重點分析行業收入與經濟發展之間的關系,各重點稅種與經濟發展之間的關系。根據收入增減變化情況,對與經濟發展相關度高的行業、稅種、稅目開展專項調研,為重點稅源管理和日常收入分析提供相關情況。
四、稅收會計核算
1、規范會計核算工作。深入基層調查研究,了解數據大集中后會統核算運行情況及遇到的新問題,將問題分類匯總,及時提交大集中辦公室,并協助其解決好。研究探討數據大集中后稅收會計核算工作流程。根據大集中實際業務需要,對原規程的內容進行修訂、完善、補充,確保稅收會計核算的工作質量和核算效果。積極指導各級尤其是基層做好欠稅和減免稅賬表處理等核算管理工作。
2、創新做好會統報表工作。結合新的國民經濟行業分類標準及我省工作實際,對稅收會統報表內容進行優化改進,確保報表口徑解釋準確、政策界定清楚。研究探討省級“大集中”后省局直接提取數據生成會統報表,初期采取傳統層報和省級直接生成兩種方式并行,再對兩種方式下的報表數據進行比對,據此查擺、改進和完善直接提取、分揀、生成報表的各個環節,并對比對情況進行通報。同時,探討數據大集中下旬報、快報、月報等報表合并優化的可行性,進一步提高各類報表的質量和時效,減輕基層負擔。
3、推進財稅庫銀聯網工作。根據《財稅庫銀稅收收入電子繳庫橫向聯網實施方案》的要求,積極配合省財政廳開展財稅庫銀聯網工作,做好與省人行國庫處的協調工作。按照財政廳的統一部署,適時向總局提出聯調測試申請,待總局測試成功后,聯合省人行共同選擇試點單位。協助信息中心做好前置系統及聯網接口軟件的開發和聯網的測試工作。
4、加強稅收會計監督檢查。繼續開展稅收會計票證檢查,通過開展稅收會計檢查,督促各級加強稅收會計核算和票證管理工作,重點監督去年檢查發現問題的整改落實情況,強化會計監督職能。
五、計統隊伍建設
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七大會議精神,落實科學發展觀,積極開展各類政治學習活動,進一步提高全體人員的政治素質和理論水平。圍繞提高各級計統人員的基本技能,適應大集中后各項工作,擬開展一期計統業務培訓班,培訓內容包括:大集中上線后有關系統操作、TRS軟件操作使用、經濟與稅收關系、納稅能力估算等新知識。指導和支持各級開展培訓工作,積極提供師資力量。積極派員參加總局、省局舉辦的各類學習班和培訓班。組織計統人員“走出去”,學習先進省、市的好經驗和好做法,通過學習交流,吸取和借鑒先進的工作經驗和方法,進一步開拓工作思路,提高計統工作水平。
六、發揮服務職能
樹立為基層服務的意識,充分利用信息化優勢,進一步簡化各類報表的報送渠道,提高工作效率,切實減輕基層工作負擔。改進服務內容,深入了解系統內、機關各單位對稅收數據的需求,更新和改進《收入對比分析表》、《稅收收入月旬報》等各類分析表,及時為系統內、機關各單位提供相關稅收數據和情況分析。建好計統網頁,以內網的計統網頁作為宣傳交流和提供服務的主要場所,抓好網頁的日常維護和內容更新,及時信息、傳遞數據、交流工作,為做好各項服務工作搭建平臺、提供保障。
七、抓好工作落實
1、加強工作考核。按照省局的統一部署,繼續制定下發《年度計統日常考核表》和《年度計統系統考核表》,將各項具體工作分解到季度、月份,落實到崗位、人員。對計統制度逐項逐條對照梳理,拿出鞏固、完善和改進的辦法,確保各項工作制度落到實處。加強日常通報,強化對組織收入、收入分析等重點工作的督導,確保重點工作取得實效。
今天在這里召開這次會議,主要目的就是回顧前階段全縣煤礦安全生產工作,分析全縣煤礦安全生產形勢,布署當前和今后一段時期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確保今年全縣煤礦安全生產。剛才,同志分析了前階段全縣煤礦安全生產形勢,對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安全生產工作進行了布署;同志就煤礦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和煤礦兼并重組等工作進行了安排;同志宣讀了2012年5月份煤礦煤炭銷量情況通報。我完全同意,請大家認真貫徹落實。下面講兩點意見。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進一步增強做好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
今年來,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和上級業務部門的指導下,我們認真落實國家、省、市、縣煤礦安全生產指示精神,積極圍繞煤礦安全發展大局,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強化煤礦安全監管,創新監管方式,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全縣煤礦安全生產形勢平穩。成績的取得,是在座各位老板、各位同志共同努力的結果,在肯定取得成績的同時,我們更應該清醒的認識,當前我縣煤礦安全生產面臨的形勢還十分嚴峻。一是今年上半年雨水量比往年明顯增多,各礦涌水量比往年增大,有的礦井成倍增長,給防治水工作帶來巨大困難;二是今年我縣煤礦內部重組頻繁,煤礦企業內部重組后,企業安全機構不健全,管理人員不穩定,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造成許多安全隱患得不到及時整改;三是有的礦井效益差,安全投入嚴重不足;四是有的煤礦重效益,輕安全的思想和“三超”、“三違”現象仍然存在。對存在的問題,我們要時刻保持清醒的認識,做到居安思危,警鐘長鳴。要認真分析本礦安全生產形勢,充分認識新時期煤礦安全生產面臨的新情況,新特點和新壓力,增強做好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時刻繃緊安全生產這根弦,以更加奮發有為的精神做好當前和今后一段時期的安全生產工作,確保今年我縣煤礦安全生產。
二、突出重點,真抓實干,全面推進煤礦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
今年是貫徹實施國務院《關于堅持科學發展安全發展促進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的意見》和《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堅持科學發展安全發展,促進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的關健之年。近期,省行辦也下發了《關于貫徹落實〈省人民政府關于堅持科學發展安全發展促進安全生產形勢持續好轉的實施意見〉的若干意見》(贛煤行管字[2012]110號)。我們要以扎實開展“安全生產年”活動為載體,緊緊圍繞我縣2012年煤炭發展和安全生產工作意見,突出工作重點,努力完成各項目標任務,扎實推進我縣煤礦安全生產工作持續穩定。
(一)要嚴格落實企業安全生產責任主體。
一要建立健全煤礦安全生產機構。能否落實企業安全生產責任主體,關鍵的問題是有沒有建立健全完善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一個礦倘若安全機制不健全,從何談起落實各項規章,又從可談起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因此,對于安全生產機構不健全,管理人員不到位的礦井,各位老板、礦長更要引起高度重視,務必按照有關規定健全完善的安全生產機制,以確保安全生產工作落實到位。今后,我局將對安全機制不全、管理人員不到位的礦井,一律實行停產整改。
二要落實安全生產會議制度。定期召開會議是傳達上級文件指示精神,布署工作的一項很重要的制度。各礦要定期由法人代表主持召開安全生產會議,及時通報本礦安全生產檢查、隱患整改情況,分析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研究制定有針對性的整改措施,切實明確職責,落實責任。
三要落實監督檢查制度和隱患排查制度。安全監督檢查和隱患排查是煤礦安全生產的日常工作,必須長期堅持。要明確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的責任和隱患日常排查及整改的任務、責任,確保每班有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在井下監督檢查;確保礦井每月至少組織進行一次以上全面的、以隱患排查為主要內容的安全大檢查,并對查出的隱患按照“五落實”要求,認真組織整改到位。對重大隱患要實行掛牌督辦,對整改情況要逐項登記建檔,并及時向縣局書面匯報。
四要嚴格落實好煤礦領導帶班下井制度。各礦領導要嚴格按照《煤礦領導帶班下井及安全監督檢查規定》和《省煤礦領導帶班下井及安全監督檢查規定實施辦法》的要求在現場帶班,必須做到與當班工人同上同下,嚴格現場檢查和安全管理,嚴格安全規程、作業規程和操作規程組織生產。這項制度,每一次我局都作為一項重要內容進行檢查,務必請大家認真落實。
五要加大安全投入。各礦要按規定制定安全資金提取和使用計劃,提足用好安全生產費用,保證實施安全技術措施和治理隱患的資金投入。必須全員參加工傷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工傷保險費,確保職工按國家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二)進一步突出災害治理,提高煤礦抗災防災能力。
我縣煤礦是五大災害齊全的礦井,抓好煤礦災害治理工作是一項長期艱巨的工作。
一要抓好瓦斯治理。堅持“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理念,督促煤礦企業嚴格落實《煤礦瓦斯防治工作“十條禁令”》有關要求,建立實施“瓦斯零超限”管理制度,加強對瓦斯防治新要求、新標準的培訓。突出抓好通風管理,確保瓦斯監控正常使用。
二要抓好防治水工作。當前正值雨季,對水害威脅嚴重的礦井,進一步開展礦井水文質地調查和水患論證工作,查清水患情況,制定措施并落實到位。煤礦企業要強化防治水基礎工作,嚴格落實探放水措施,礦井有透水征兆時,受水害威脅區域內必須立即停止作業,撤出人員,查清原因,采取措施進行處理,直至隱患徹底消除。
三要抓好防滅火工作。要督促煤礦企業做好火災特別是外因火災的防治工作,認真貫徹落實《關于加強煤礦防滅火工作的通知》有關要求,制定并落實綜合防滅火措施。
四要抓好頂板管理。嚴格執行“敲幫問頂”制度,嚴禁空頂空幫作業,強化支護質量。要結合“雙改”工作,推行正規采煤方法,各礦井要保證使用好前探梁支護,確保礦井井筒、主要回風巷道和主要峒室消滅木支護。
五是大力推進“六大系統”建設完善工作,要不斷完善礦井監測監控,人員定位,壓風自救,供水施救和通信維修“五大系統”,確保其正常使用。要按計劃加快推進井下緊急避險系統建設。對列入今年計劃的礦井,要確保按計劃完成建設任務,要定期對各系統完好情況進行檢查,加強系統維護,保證系統靈敏可靠。
(三)強化監管,嚴格執法
強化煤礦安全監管執法,是督促煤礦依法依規辦礦,減少非法違法行為的重要手段。我局將加大日常安全監管力度,利用節假或晚上開展突擊檢查的形式,不斷創新監督檢查方式,堅持做到關口前置,重心下移,把監管責任層層分解,落到實處。同時,依法嚴厲打擊無證、證照不全進行生產等非法違法行為,嚴厲查處超能力、超強度、超定員等違規違法現象,查處違章指揮,違規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的“三違”行為,對監督執法中發現的各類安全隱患,及時處理,督促整改到位。對屢整屢犯的非法違法行為,要責令停產整頓,并依法予以處罰。
(四)強化稅費稽查,嚴厲打擊偷逃稅費現象
聽說國家出臺了就業服務規定,要求進行就業登記,請問具體如何辦理呀?
答:
文件規定:“勞動者被用人單位招用的,由用人單位為勞動者辦理就業登記。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和與勞動者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應當到當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備案,為勞動者辦理就業登記手續。用人單位招用人員后,應當于錄用之日起30日內辦理登記手續;用人單位與職工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后,應當于15日內辦理登記手續。”
“就業登記的內容主要包括勞動者個人信息、就業類型、就業時間、就業單位以及訂立、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情況等。就業登記的具體內容和所需材料由省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修改的決定》(人社部令第23號)
退休后領取企業年金時個人所得稅該如何繳納
問:北京市劉玉民
我們單位準備繳付企業年金,請問在退休后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
答:
文件規定:“1.個人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在本通知實施之后按月領取的年金,全額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適用的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在本通知實施之后按年或按季領取的年金,平均分攤計入各月,每月領取額全額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適用的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
“2.對單位和個人在本通知實施之前開始繳付年金繳費,個人在本通知實施之后領取年金的,允許其從領取的年金中減除在本通知實施之前繳付的年金單位繳費和個人繳費且已經繳納個人所得稅的部分,就其余額按照本通知第三條第1項的規定征稅。在個人分期領取年金的情況下,可按本通知實施之前繳付的年金繳費金額占全部繳費金額的百分比減計當期的應納稅所得額,減計后的余額,按照本通知第三條第1項的規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3.對個人因出境定居而一次性領取的年金個人賬戶資金,或個人死亡后,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一次性領取的年金個人賬戶余額,允許領取人將一次性領取的年金個人賬戶資金或余額按12個月分攤到各月,就其每月分攤額,按照本通知第三條第1項和第2項的規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對個人除上述特殊原因外一次性領取年金個人賬戶資金或余額的,則不允許采取分攤的方法,而是就其一次性領取的總額,單獨作為一個月的工資薪金所得,按照本通知第三條第1項和第2項的規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4.個人領取年金時,其應納稅款由受托人代表委托人委托托管人代扣代繳。年金賬戶管理人應及時向托管人提供個人年金繳費及對應的個人所得稅納稅明細。托管人根據受托人指令及賬戶管理人提供的資料,按照規定計算扣繳個人當期領取年金待遇的應納稅款,并向托管人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解繳。”
“5.建立年金計劃的單位、年金托管人,應按照個人所得稅法和稅收征收管理法的有關規定,實行全員全額扣繳明細申報。受托人有責任協調相關管理人依法向稅務機關辦理扣繳申報、提供相關資料。”
財政部、人社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年金職業年金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3〕103號)
聽說國家要完善住院救助請問具體是如何規定的
問:遼寧葫蘆島市盧偉福
聽說國家要完善住院救助,請問具體是如何規定的?
答:
文件規定:“完善住院救助。重點救助對象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政策范圍內住院費用中,對經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及各類補充醫療保險、商業保險報銷后的個人負擔費用,在年度救助限額內按不低于70%的比例給予救助。住院救助的年度最高救助限額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據當地救助對象需求和醫療救助資金籌集等情況確定。定點醫療機構應當減免救助對象住院押金,及時給予救治;醫療救助經辦機構要及時確認救助對象,并可向定點醫療機構提供一定額度的預付資金,方便救助對象看病就醫。”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民政部等部門《關于進一步完善醫療救助制度全面開展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工作意見的通知》(〔2015〕30號)
Tips
遼寧沈陽市趙萌注意:
工傷保險有藥品目錄和診療項目目錄,兩目錄以內的藥品和檢查治療項目按實際花費報銷,目錄以外的不予報銷。
遼寧開原市許東輝注意:
來信所述的抗美援朝老戰士待遇,目前主要是針對企業,并不指機關事業人員。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中央以及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圍繞市委、市政府“項目帶動、轉變提升、和諧進步、跨越發展”工作思路,在繼續推進國有企業改革發展、對外經貿體制改革、教育體制改革、同城化發展等各項改革的基礎上,著力推進民營經濟綜合配套改革等市政府確定的十二項重點改革工作,進一步提升經濟發展內生動力,為我市“兩個加快、跨越發展”提供強有力的體制機制保障。
二、重點改革工作和牽頭單位
1、全面推進民營經濟綜合配套改革。按照國家鼓勵、支持和引導民營經濟發展的總體要求,把握省政府將列為全省民營經濟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的機會,抓緊研究起草《市民營經濟綜合配套改革試驗總體方案》,爭取在今年6月份前獲省政府批準,同時積極爭取將列為全國民營經濟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在促進民營經濟轉型升級、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全中小企業金融服務體系、推進財稅體制改革、實施土地及人力資源配套扶持政策、統籌城鄉發展、完善政府公共服務等方面先行先試,加快構建有利于民營經濟發展的體制機制。(市發展改革委牽頭)
2、推進金融改革與創新。積極申報在設立國家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綜合改革試驗區。加快推動地方銀行改革,支持銀行、農村商業銀行引進戰略投資者。進一步推動各類股份制銀行、外資銀行、城市商業銀行、農村商業銀行落戶,支持金融機構擴大網點覆蓋面。繼續深化農村中小金融機構改革,完成南安農村商業銀行改制組建工作,加快永春縣信用聯社增資擴股步伐,推動惠安縣信用聯社、縣信用聯社改制為農村商業銀行。支持有條件縣(市、區)增設小額貸款公司,規范發展融資性擔保公司,加快發展和引進財務公司、消費金融公司、金融租賃公司、信托公司等新型金融機構。加快引進法人銀行發起設立村鎮銀行,鼓勵民間資本參與設立村鎮銀行,推進符合條件的小額貸款公司改制為村鎮銀行。支持轄內法人金融機構發行專項用于小微企業貸款的金融債。完善政策性農業保險制度,推動出口信用保險、科技保險等各種新型保險業務發展。(人民銀行市中心支行、銀監分局、省農聯社辦事處分別牽頭)
3、加快資本市場體系建設。持續推進企業改制上市“121工程”,加強上市后備資源的挖掘和培育,完善重點上市后備企業動態管理機制,加快推動企業改制上市。鼓勵上市公司通過購并重組、增發新股等方式擴張規模、提升實力。積極爭取高新區納入“新三板”擴大試點范圍。加快推進未上市公司股份轉讓試點工作,引導更多企業進入未上市公司股份轉讓平臺,優化股權結構、拓展直接融資渠道。鼓勵企業發行公司債、企業債、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中小企業集合票據、區域集優票據和集合信托計劃等進行直接融資。加快推動市城建國司、路橋公司等國有大中型企業發行企業債券。大力發展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加快培育產業投資基金、股權投資基金、創業投資基金,引導民間資金通過股權、債權投資方式有序進入實體經濟。(市上市辦、市經貿委、市發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分別牽頭)
4、創新土地管理方式和管理體制。加快推進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平臺建設,規范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程序,支持農民以土地經營承包權作價出資或入股的方式設立土地專業合作社。用足用好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政策,在全市范圍內開展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加大舊村復墾力度,規范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指標調劑的管理。建立健全節約用地機制,研究制定全市“三舊改造”規劃和實施意見。完善土地使用標準和指標控制體系,對鼓勵、限制的產業實行差別地價政策,建立由投資強度、容積率、綠地率、建筑系數、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用地比例等五個方面指標組成的工業用地考核體系。改革土地供應方式,實行出讓、租賃、作價出資(入股)的多種有償使用方式供地,提高土地市場化配置水平。(市農工辦、市農業局、市國土資源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城鄉規劃局分別牽頭)
5、加快水利改革發展。通過資本注入、財政補助以及資產重組等方式,整合市級水利系統企事業單位經營性資產,組建市水利投資有限公司,做大做強水利投融資平臺,建立健全水利基礎設施投入穩定增長的運作機制。落實和完善各項優惠政策措施,積極探索水利多元投入機制,廣泛吸引社會資金投資水利。社會資金投資興建的水利項目,與國有、集體投資項目享有同等政策待遇,投資以社會效益為主的蓄、引、調水項目,政府實行供水水價和供水量兜底保護。深化水務管理體制改革,繼續推進水資源綜合管理改革試點工作,整合涉水行政職能,強化城鄉水資源統一管理,逐步建立覆蓋水源、供水、用水、排水、污水處理回用各管理環節的城鄉水務一體化管理模式,提高水務管理能力和公共服務水平。
6、推進投融資體制改革。研究制定政府投資項目BT融資管理規定,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基礎設施、市政公用事業、社會事業、保障性住房等領域,拓寬政府投資項目融資渠道。加快推進非經營性政府投資項目代建制。建立健全重大建設項目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完善專家咨詢制度,推行市級政府重大投資項目公示制度,擴大群眾參與度,提高項目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水平。加快推進水務集團和商貿集團整合組建工作,通過國有產權劃轉、資源整合等方式,做大做強市國司等國有投融資載體,強化政府融資能力。研究出臺政府投融資項目資金管理辦法,健全建設項目資金監管機制,完善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制度,建立債務預警機制和監控體系。從項目審批、土地使用、稅費減免、基本醫療保險定點、信貸扶持等方面,研究出臺鼓勵民間資本投資養老機構的優惠政策,適度提高對非營利性民辦養老機構的一次性開辦補助以及運營補貼標準,加快形成公平準入、多元參與的養老服務供給體系。(市發展改革委、市國資委、市財政局、市民政局分別牽頭)
7、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繼續深化鄉鎮機構改革,推進全國經濟發達鎮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省級小城鎮機構改革試點工作,做好市縣政府機構改革評估工作,鞏固改革成果。進一步整合鄉鎮機關、基層所站的服務資源,強化三農便民服務功能。積極穩妥地推進事業單位分類改革,扎實開展事業單位清理規范工作,科學劃分事業單位類別,以推進聘用制度和崗位管理制度為重點,加快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深化中心城區財政體制改革,研究制定城市規劃區內財政統籌改革方案。積極推進行政區劃調整前期工作,提升中心城市的聚集和輻射能力。持續推進簡政放權改革,進一步向縣(市、區)下放市級行政審批事權,做好省級行政審批事權下放的承接工作,完善網上審批服務系統和電子綜合監察平臺。推行項目代辦制度,為投資者全程免費行政許可、公共服務等事項。加快政府職能轉變,進一步培育發展社會組織,建立政府向社會組織購買服務制度。(市編委辦、市公務員局、市行政服務中心管理處、市監察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分別牽頭)
8、加快公共資源市場化配置改革。持續拓展公共資源市場化配置領域,完善公共資產交易市場運行制度,重點在壟斷性社會資源和基礎設施、公用設施、公共服務等領域取得新突破。總結市級儲備糧輪出進場公開競價交易試點經驗,研究出臺相關實施意見,在全市范圍內推進地方儲備糧輪出進場公開競價交易工作。加強城市戶外廣告設置管理,完善戶外廣告位置使用權公開拍賣競價制度。深化司法拍賣改革,依托國家訴訟資產綜合信息平臺,公開拍賣信息,探索推進司法訴訟資產進入電子交易平臺公開競價交易,進一步推動涉訟資產處置交易透明化,促進拍賣財產的保值增值。逐步整合工程交易、政府采購、地產交易和產權交易等有形市場,加快建立全市統一規范的公共資源市場化交易平臺。(市發展改革委、市監察局牽頭)
9、持續推進小城鎮綜合改革建設試點。繼續抓好6個省級、15個市級小城鎮綜合改革建設試點,全面推進產業項目、基礎設施項目和公共服務項目建設。深入實施擴權強鎮改革,進一步調整和規范縣、鎮兩級政府的事權關系,賦予試點鎮行政審批、行政執法等部分縣級經濟社會管理權限。加快建立和完善與試點鎮發展相適應的財稅分配體制,健全公共服務體系,提高試點鎮對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的統籌協調、自主決策和公共服務能力。加強試點鎮與周邊鎮的規劃統籌,根據城鎮規模、經濟發展水平、交通條件以及主體功能區規劃,積極穩妥推進鄉鎮區劃調整,適時開展部分鄉鎮撤并工作,培育各具特色的工業強鎮、商貿重鎮、旅游名鎮,支持經濟基礎較好、集聚輻射能力較強、基礎設施較完善、產業特色明顯的試點鎮向小城市發展。(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民政局、市行政服務中心管理處分別牽頭)
10、深化文化體制改革。加快推進國有經營性文化單位轉企改制,今年上半年完成文藝院團轉制、劃轉、撤銷等各項改革任務;實施報刊出版單位分類改革,年內基本完成非時政類報刊出版單位轉企改制。深化廣播電視體制改革,整合市廣播電視臺,按照廣電網絡“一省一網”整合的要求,推進市廣電傳輸中心轉企改制。推進公益性文化事業單位改革,探索公共服務體制核算制。完善國有文化資產管理體制,繼續推進公益性文化事業單位的勞動人事、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制度改革,通過政府采購、建立基金、項目補貼、定向資助、貸款貼息等方式,增加政府對公益性文化事業的投入。加強對公共文化基礎設施的統籌規劃和管理運營。深化文化產業投融資體制改革,鼓勵文化企業以資產為紐帶,以聯合、兼并、重組等形式整合資源,壯大企業規模,積極引導社會資金參與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牽頭)
11、繼續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鞏固擴大基本醫保覆蓋面,提高保障水平,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政府補助標準提高到每人每年240元,提高政策范圍內住院報銷水平和大病保障能力。加快推進按病種付費、總額預付等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運行機制,加強基層醫療衛生體系建設,將基本藥物零差率銷售實施范圍逐步擴大到村衛生所。鞏固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綜合改革成果,進一步完善補償機制、人事分配和人才培養流動機制。拓展深化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內容,免費為城鄉居民提供10類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實施7項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加快推進全市二級及以上醫院便民惠民服務體系建設。優化公立醫院布局結構,完善公立醫院與基層醫療機構分工協作機制。推進石獅市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鼓勵和引導社會辦醫,加快形成多元化辦醫格局,大力發展滿足各種不同層次需求的民營醫療機構。(市醫改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分別牽頭)
12、創新社會管理體制。全面貫徹落實《關于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的實施意見》,完善維護群眾權益機制,構建大調解工作體系,推進公共安全和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積極穩妥推進戶籍管理制度改革,加強新興領域、流動人口和特殊人群的管理和服務,全面推行居住證制度。加快基層公安機關綜合警務改革創新,建立派出所勤務精細化管理機制。完善信息網絡管理,健全網絡輿情引導機制。加快建立主動防控和應急處置相結合的公共安全體系,健全安全生產監管體制,完善重點領域安全事故應急管理機制。推進社會管理重心向基層轉移,健全新型社區管理和服務體制。加強和完善非公有制組織、社會組織管理,推進行業協會改革。探索將政府各職能部門可交由社會組織承擔的職能事項,轉移或委托給社會組織承擔;將事業單位可由社會組織承擔的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事項,轉移或委托給社會組織承擔。(市綜治辦、市公安局、市網絡辦、市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司法局、市安監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市民政局分別牽頭)
三、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建設部等部門關于做好穩定住房價格工作意見的通知》([*5]26號),進一步加強房地產稅收征管,促進房地產市場的健康發展,現將有關事項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級地方稅務、財政部門和房地產管理部門,要認真貫徹執行房地產稅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建立和完善信息共享、情況通報制度,加強部門間的協作配合。各級地方稅務、財政部門要切實加強房地產稅收征管,并主動與當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取得聯系;房地產管理部門要積極配合。
二、*5年5月31日以前,各地要根據[*5]26號文件規定,公布本地區享受優惠政策的普通住房標準(以下簡稱普通住房)。其中,住房平均交易價格,是指報告期內同級別土地上住房交易的平均價格,經加權平均后形成的住房綜合平均價格。由市、縣房地產管理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測算,報當地人民政府確定,每半年公布一次。各級別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價格的測算,依據房地產市場信息系統生成數據;沒有建立房地產市場信息系統的,依據房地產交易登記管理系統生成數據。
對單位或個人將購買住房對外銷售的,市、縣房地產管理部門應在辦理房屋權屬登記的當月,向同級地方稅務、財政部門提供權屬登記房屋的坐落、產權人、房屋面積、成交價格等信息。
市、縣規劃管理部門要將已批準的容積率在1.0以下的住宅項目清單,一次性提供給同級地方稅務、財政部門。新批住宅項目中容積率在1.0以下的,按月提供。
地方稅務、財政部門要將當月房地產稅收征管的有關信息向市、縣房地產管理部門提供。
各級地方稅務、財政部門從房地產管理部門獲得的房地產交易登記資料,只能用于征稅之目的,并有責任予以保密。違反規定的,要追究責任。
三、各級地方稅務、財政部門要嚴格執行調整后的個人住房管業稅稅收政策。
(一)*5年6月1日后,個人將購買不足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應全額征收營業稅。
(二)*5年6月1日后,個人將購買超過2年(含2年)的符合當地公布的普通住房標準的住房對外銷售,應持該住房的坐落、容積率、房屋面積、成交價格等證明材料及地方稅務部門要求的其他材料,向地方稅務部門申請辦理免征營業稅手續。地方稅務部門應根據當地公布的普通住房標準,利用房地產管理部門和規劃管理部門提供的相關信息,對納稅人申請免稅的有關材料進行審核,凡符合規定條件的,給予免征營業稅。
(三)*5年6月1日后,個人將購買超過2年(含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不能提供屬于普通住房的證明材料或經審核不符合規定條件的,一律按非普通住房的有關營業稅政策征收營業稅。
(四)個人購買住房以取得的房屋產權證或契稅完稅證明上注明的時間作為其購買房屋的時間。
(五)個人對外銷售住房,應持依法取得的房屋權屬證書,并到地方稅務部門申請開具發票。
(六)對個人購買的非普通住房超過2年(含2年)對外銷售的,在向地方稅務部門申請按其售房收入減去購買房屋價款后的差額繳納營業稅時,需提供購買房屋時取得的稅務部門監制的發票作為差額征稅的扣除憑證。
(七)各級地方稅務、財政部門要嚴格執行稅收政策,對不符合規定條件的個人對外銷售住房,不得減免營業稅,確保調整后的營業稅政策落實到位;對個人承受不享受優惠政策的住房。不得減免契稅。對擅自變通政策、違反規定對不符合規定條件的個人住房給予稅收優惠,影響調整后的稅收政策落實的,要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對政策執行中出現的問題和有關情況,應及時上報國家稅務總局。
四、各級地方稅務、財政部門要充分利用房地產交易與權屬登記信息,加強房地產稅收管理。要建立、健全房地產稅收稅源登記檔案和稅源數據庫,并根據變化情況及時更新稅源登記檔案和稅源數據庫的信息;要定期將從房地產管理部門取得的權屬登記資料等信息,與房地產稅收征管信息進行比對,查找漏征稅款,建立催繳制度,及時查補稅款。
各級地方稅務、財政部門在房地產稅收征管工作中,如發現納稅人未進行權屬登記的,應及時將有關信息告知當地房地產管理部門,以便房地產管理部門加強房地產權屬管理。
五、各級地方稅務、財政部門和房地產管理部門要積極協商,創造條件,在房地產交易和權屬登記等場所,設立房地產稅收征收窗口,方便納稅人。
六、市、縣房地產管理部門在辦理房地產權屬登記時,應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的規定,要求出具完稅(或減免)憑證;對于未出具完稅(或減免)憑證的,房地產管理部門不得辦理權屬登記。
七、各級地方稅務、財政部門應努力改進征繳稅款的辦法,減少現金收取,逐步實現稅銀聯網、劃卡繳稅。由于種種原因,仍需收取現金稅款的,應規范解繳程序,加強安全管理。
八、對于房地產管理部門配合稅收管理增加的支出,地方財稅部門應給予必要的經費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