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3-08 15:29:47
序論:寫作是一種深度的自我表達。它要求我們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隱藏在內心深處的真相,好投稿為您帶來了七篇項目自評報告范文,愿它們成為您寫作過程中的靈感催化劑,助力您的創作。
一、基本情況
根據《關于下達省2020年通抵邊自然村公路中央預算內投資計劃的通知》的內容,中央下達資金共計1592.7萬元,市至、至鎮入口等農村扶貧公路項目涉及12條線路改建,路線全長28.183公里,涉及速度為20/公里四級公路,瀝青混凝土路面。
二、績效目標設定
根據相關文件要求,制定工程總體目標績效目標責任制,績效指標明確。具體如下:加快推進項目建設,開展路基、路面橋梁、涵洞施工,按施工計劃,確保工程建設質量。
三、項目管理情況
1、本年度中央計劃資金1592.7萬元,于2020年上半年就已全部到位,到位率100%。
2、認真按照上級的統一部署,強化資金使用績效,狠抓責任落實,全面推行信息公開、公告、公示制度,確保項目建設資金的使用公正透明,確保項目實施達到預期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環境效益。
3、工程項目管理制度健全,機構健全。項目實施中嚴格執行項目法人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監理制,強化落實責任,確保了工程進度和工程質量。具體內容是建立項目法人,負責合同管理、資金管理、進度控制等日常工作。
四、項目效益情況
各受益行政村對本次工程的實施后的質量的滿意度很高。通過本次工程,實現城鎮與村莊聯通公路通行狀況,能進一步優化現有農村公路網,帶動鄉鎮經濟增長,使村民出行更加方便。
五、存在的問題
地處山嶺重丘區,臨水臨崖占比較大,路基填挖方及防護工程工程量較多,施工難度高,建設成本相應增加。
***府區2013年基層農機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工作,在區委、區政府的領導和省市農機主管部門的指導下,按照《農業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印發<2013年基層農機技術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實施指導意見>的通知》(農辦財[2013]38號)和《山東省農業廳、海洋與漁業廳、財政廳關于印發2013年山東省基層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補助項目實施方案的通知》(魯農財字[2013]67號)的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認真擬定實施方案,及早動員布署,通過合理設置機構、建立基層農機推廣體系管理制度、培育科技示范戶、建設農機科技示范基地、全面開展基層農機技術人員知識更新培訓等各項工作,有序地推進了我區基層農機技術推廣體系建設,全面完成了目標任務。為提高項目績效,切實推動基層農機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政策落實到位,***府區農機局成立了由分管局長任組長,相關股室專業技術人員為成員的自評考核小組,通過查閱資料、現場察看、走訪群眾等方式,對照基層農機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補助落實延伸績效管理指標體系對項目實施展開逐項自評,綜合得分94分。現將自評情況報告如下:
一、 全面完成項目任務
(一)遴選、評定了主導產業、主導品種和主推技術。根據全區種植發展規劃和優勢特色效益農業實際,確定小麥、玉米、花生為我區主導產業。
(二)組建了專家組。***府區農機局根據我區產業發展需求,選聘理論水平較高、專業特長明顯、推廣經驗豐富的5名專業技術人員組成農機推廣技術項目技術指導專家組,專家組成員在統籌協調安排的基礎上,分工負責,制定全區農機推廣計劃,相關產業技術實施方案,篩選主導品種和主推技術,編制技術操作規程和技術明白紙;指導農機試驗示范基地建設;培訓技術員,指導其開展技術服務工作;對實施效果進行評價。
(三)確定了技術指導員。按照技術指導員與示范戶1:2的比例,公開選聘確定為項目服務的技術指導員2個。選聘的技術指導員,具有較高的農村政策理論水平和農機技術水平,熟悉農機技術推廣方式方法,具有豐富的實踐經驗,具有較強的工作責任心和奉獻精神。技術指導員確定后,進行公示,簽訂技術服務責任書,統一頒發聘書。技術指導員實行包社包戶制,每個技術指導員負責指導2個示范戶,全年入戶時間累計不少于60天。
(四)遴選、落實科技示范戶。圍繞遴選確定的主推技術,按照公開、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則,遴選培育一批服務能力較高、管理較規范、示范帶動能力較強的農機合作社作為農機科技示范戶。2013年培育農機科技示范戶4戶,每戶示范帶動10戶,共輻射帶動40戶。農機科技示范戶帶頭使用新技術、新機具,輻射帶動周邊農民、協助農機技術推廣員做好農機技術推廣工作以及信息采集、項目評價等工作。
(五)加強試驗示范基地建設。圍繞我區農業和農機化發展需求,按照主推技術為主、多種示范、高規格、嚴要求、可持續的原則,重點建設一個實驗示范基地:閆寺辦事處王廟村—小麥、玉米機械化保護性耕作技術試驗示范基地。積極開展新技術、新機具的引進試驗、示范工作,使其真正成為農機新技術、新機具試驗示范基地、農機技術人員、農機大戶科技培訓基地。
二、措施到位
(一)加強組織領導 確保各項工作措施落實
為確保項目實施,成立由分管農業的副區長任組長,區農機局局長任副組長的區科技入戶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項目組織領導、政策研究、綜合協調、資金落實和督導檢查等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農機局,主要負責日常管理工作,同時組建農機科技入戶工程專家組,全面負責科技入戶工程的技術工作,負責實施方案的編制,并組織實施、督導檢查、匯總上報相關信息、開展績效考核、自查自評等工作,保質保量按時完成項目任務。
(二)深化基層公益性農機推廣體系改革
按照基層農機推廣機構主要承擔農機技術推廣、農機產品質量安全生產、農機安全操作技術等公益性職能,將公益性職能細化成工作職責,落實到農機技術推廣服務站和農機技術人員,實行定崗、定員、定責;完善了機構設置;與區財政局聯合出臺了《***府區2013年基層農機技術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補助項目實施方案》(***農機管字[2013]22號)文件,推動基層農機推廣體系改革進程、完善農機技術推廣體系工作機制、加強農機人才培訓、提升農機服務水平。建立和完善基層農機推廣信息管理系統,對基層農機人員進行動態管理。
(三)建立農機推廣管理制度
為深化基層農機推廣體系建設,***府區根據項目要求,創新了管理機制,研究、制定了農機技術人員績效考評制度、基層農機人員培訓制度、多元化農機推廣制度、資金管理辦法、農機試驗示范基地管理辦法等各項制度,并將相關制度下發。為強化管理,確保項目順利實施,區農機局與各農機指導員簽訂了農機推廣目標責任書,農機指導員與服務對象(科技示范戶)簽訂了技術指導協議書,將工作目標、工作內容、工作范圍、工作要求、工作責任落實到人。同時,按照省、市、區2013年度基層農機推廣體系建設政策落實延伸績效管理工作實施方案和***府區基層農機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項目績效考核辦法要求,建立健全區農機主管部門、鄉鎮政府和農機手三方考評制度,對技術指導員的工作完成情況、滿意度和技術水平等進行綜合全面評價。根據考核結果實行獎懲,并將考核結果作為農機人員是否續聘的重要參考依據。對優秀的技術指導員給予通報表揚并適當進行獎勵,對考核成績較差的給予通報批評、減少補助資金直至取消資格。
(四)加強基層農機推廣人員培訓
基層農機推廣人員的培訓是農機推廣體系建設的重要環節,為加強廣大農機技術人員的業務知識更新,***府區采取集中培訓和實地培訓相結合的方式,對廣大農機技術人員進行定期培訓。基層農機技術人員的培訓采取分層次、分批次的方式開展,通過培訓,著力解決基層農機技術人員斷層和知識更新慢的問題。今年9---10月,舉辦了4期專業技術培訓班。今年12月份,組織20名基層農機技術推廣人員參加了山東省農機局組織的專項培訓。
利用網絡培訓學習,基層農機技術推廣人員每周至少上網瀏覽不少于2次。利用“山東農機化網”、“中國農業機械化網”和《山東農機化》雜志等載體,組織基層農機技術人員加強專業知識的學習,逐步提高其業務能力,同時加強對基層農機管理員和村干部的培訓,提高其對農機技術推廣的支持力度。通過培訓學習,農機技術人員普遍學到了很多新知識,了解了很多政策法規與新信息,更新和掌握了一定的新技術,提高了業務技能,增強了我區基層農機推廣隊伍為農服務的能力,對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強化科技對農業農村經濟的發展提供了人才和技術支撐。
(五)強化資金監管
根據項目資金管理相關規定和要求,切實加強項目資金使用與監督管理,嚴格按照資金用途使用資金,做到專款專用,單位和個人都沒有占用和挪作他用。
(六)強化實施管理
豎立農機試驗示范基地標牌、配備技術指導員胸牌、懸掛科技示范戶門牌,組織技術指導員和科技示范戶認真填寫了《技術指導員手冊》和《科技示范戶手冊》,做到人手一冊。圍繞主導產業,編印技術資料,發到技術指導員和科技示范戶手中,并及時組織培訓學習。
(七)強化總結宣傳
為了形成建設農機推廣服務體系的良好氛圍,***府區在項目實施中,通過會議、科技下鄉、信息等多種方式,強化了項目的宣傳和動員。2013年9月項目開始運行以來,項目實施領導小組多次召開會議,研究分析項目實施中的有關問題。深入基層向農民群眾廣泛宣傳,大大提高了項目的社會影響力。
三、成效顯著
(一)農機推廣服務渠道暢通無阻
通過項目實施,將農機技術服務體系的專家、技術指導員、科技示范戶、示范帶動戶有機結合起來,初步建起了“專家+農機技術人員+示范戶+輻射帶動戶”的技術服務模式,暢通了農機服務渠道,農機新技術可以通過這一渠道順利地進入農戶,進入田間地頭,直接有效地轉化為生產力,更好地服務于農業生產。
(二)農機技術服務管理有章可循
項目實施中,將農機服務工作細化分解,目標明確具體,要求規范嚴格,通過目標化、責任化、制度化管理,大大提高了農機服務管理水平和效果。
(三)基層農機推廣服務人員熱情高漲
項目一開展,農機技術人員就下鄉開展工作、進村入戶幫助農戶發展生產。農機技術人員有了工作目標和方向,找到了施展才華的舞臺,完全享受到工作成就感,工作的主動性、積極性被充分調動了起來。
(四)基層農機推廣人員素質提高
基層農機推廣改革與建設項目開展的農機作業技術人員培訓,是***府區進年來參訓人員最多、培訓最系統、培訓科技含量最高的一次培訓,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我區農機推廣服務人員的素質。
(五)主導品種、主推技術得到迅速推廣
通過宣傳培訓,印發技術資料、示范區建設展示及示范戶的帶動,實現了全區主導產業主推品種、主推技術進村入戶率和到位率達到95%以上。主導產業共推廣優良品種3個,農機新技術的應用使經濟效益大幅提高,農民對農機推廣人員的滿意度不斷提高,實現了鎮政府、技術指導員、農機手三滿意。
(七)未發生任何違法違紀行為
按照項目要求嚴格實施,項目期間未發生下列情況:一是投訴、曝光、負面報道;二是弄虛作假行為;三是重大違法違規現象。
四、嚴格按照項目補助標準、用途使用資金
項目總投資20萬元,主要用途為:
(一)農機技術推廣服務補助8萬元
主要用于基層農機技術人員進村入戶開展技術服務的補助(交通、通訊、誤餐補助等)5萬元;聘請技術專家的補助(差旅、交通、勞務等)1萬元;完成農機技術推廣重大任務的績效獎勵1萬元;技術資料印刷、制度建設及工作考評等管理費1萬元。
(二)農機化科技示范補助7萬元
主要用于試驗示范基地購買燃料,試驗示范、作業演示所需的設施裝備的租賃費用、試驗測試所需的儀器設備等物資,組織作業示范活動等補助4萬元;農機科技示范戶作業演示補助、試驗測試所需的儀器設備補助3萬元。
(三)農機技術人員能力建設補助5萬元
主要用于基層農機技術人員參加培訓、開展繼續教育等教材、場地、差旅、食宿、交通等培訓費用。
五、存在問題
(一)鎮辦農機技術服務人員由于實行區鎮共管,不少農機推廣人員還承擔著鄉鎮政府的中心工作,精力分散,下鄉入戶開展技術指導時間、次數還不完全符合項目要求。
(二)《示范戶手冊》和《技術指導員手冊》填寫有的還不夠規范。
(三)信息上報量不足。
六、有關建議
(一)加大基層農機推廣人員培訓力度,提升專業技術水平。
(二)增大政策扶持力度,確保農機新技術推廣順利。
(四)加大信息報送力度,使農機新技術家喻戶曉。
二〇一四年一月十八日
(一)績效評價范圍為納入部門預算管理的財政性資金,包括財政預算內資金、預算外資金和其他資金。按照上述原則,我區財政支出績效評價范圍暫定為財政專項資金支出類項目,包括建設性專項支出、大型購置性專項支出、經濟和社會事業等發展性專項支出,以及其他具有代表性和一定影響力的重點項目支出。
(二)按照“先易后難、由點及面、穩步推進”的原則,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工作先以項目專項資金績效評價(以下簡稱“項目評價”)為重點,采取項目單位自行評價(以下簡稱“自評”)、主管部門評價和財政部門評價三者相結合的方式,全面推進我區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工作。待條件成熟后再逐步推進部門(單位)財政支出整體績效評價工作。
二、評價類型
項目評價類型按評價階段的不同分為項目實施過程評價和項目完成結果評價。項目實施過程評價是指對項目實施過程執行情況的績效評價;項目完成結果評價是指項目完成后的總體績效評價。
三、組織方式
項目評價的組織方式主要有:項目單位自評、主管部門組織評價和財政部門組織評價等。
(一)項目單位自評
項目單位應根據財政部門或主管部門要求組織自評。
對于實施范圍內的非跨年度項目,在預算項目完成后兩個月內,項目單位必須對項目支出的績效和預定目標的實現情況進行自評。對于實施范圍內的跨年度項目,在每個預算年度結束后兩個月內,項目單位要對績效階段性目標完成情況和資金使用情況實施一年一評的中期評價;該項目完成后兩個月內,要對績效總目標完成情況和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績效評價。
自評報告的主要內容包括基本概況、項目績效目標、項目執行情況、自評結論、問題與建議、評價人員等。如項目實際績效與預期績效目標存在差異的,應在自評報告中做出詳細說明。
項目單位應在自評結束后20天內將自評報告及相關資料報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無主管部門的直接上報財政部門。財政部門或主管部門對上報時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財政部門和主管部門可對項目單位的績效自評情況進行抽查。
(二)主管部門或財政部門組織評價
根據評價工作重點和預算管理要求,財政部門或主管部門可選擇部分具有代表性和一定影響力的項目組織評價。
評價報告的主要內容包括基本概況、績效情況、評價人員和評價報告(文字部分)等。
主管部門應在評價結束后20天內將評價報告及相關資料報財政部門。財政部門對上報時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財政部門在評價結束后應及時將評價報告及相關資料報同級政府或上級財政部門。財政部門可對主管部門的績效評價情況進行抽查。
四、評價機構及委托
(一)評價機構包括:
1、由項目單位或主管部門內部相關專業人員組成的評價組;
2、由項目單位、主管部門或財政部門組織的專家組;
3、具有相應資質的社會中介機構等。
(二)社會中介機構的委托應在全省績效評價中介機構庫中選擇,專家的聘請優先從績效評價專家庫中選取,并可邀請人大、政協等部門參加。
(三)委托社會中介機構開展績效評價的,委托方和受托方應簽訂委托協議。
(四)委托社會中介機構或聘請專家的,由委托方或聘請方支付相關費用。
五、具體指標設置
(一)對于納入績效評價范圍的項目,項目單位在申報年度部門預算時,必須向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報送項目可行性方案,提出項目的預期績效目標及能體現績效目標的具體績效指標,績效指標應盡量細化和量化。
(二)項目單位在進行自評時,側重于對項目執行情況特別是預算績效目標完成情況的評價,在自評報告“項目執行情況”中應包含對基本指標內容的分析與評價。主管部門對項目單位另有要求的,從其規定。
(三)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在組織實施項目評價時,應設置、選擇一定數量且能衡量項目績效的具體指標。在設定、選用具體指標的基礎上,應對具體指標設置一定的分值(權重),便于評價結果的計算。
六、組織管理
(一)財政部門負責制定績效評價相關制度和操作規程,統一組織和規劃績效評價工作,主管部門和項目單位負責擬定本部門、單位績效評價具體實施辦法,并商財政部門確定。
(二)項目單位應按規定組織開展績效評價自評工作,及時提交自評報告。對被列入主管部門或財政部門年度評價計劃的項目,項目單位應積極提供反映項目績效的相關材料,做好指標體系設置和績效評價的配合工作。
(三)主管部門應認真編制本部門年度項目評價計劃,負責組織實施本部門、單位的績效評價工作,指導、監督和檢查所屬項目單位的績效評價自評工作,并將項目單位自評情況和主管部門評價情況統一匯總。主管部門的評價計劃在每年12月15日前上報財政部門,匯總情況應在每年2月20日前上報財政部門。
(四)財政部門應加強項目績效評價工作的組織領導,指導、監督和檢查主管部門和單位績效評價工作,并選擇若干項目直接組織實施績效評價。財政部門應及時將年度項目評價計劃和項目評價開展情況匯總后上報上級財政部門。
七、工作規范
(一)被評價單位要積極配合評價機構的工作,并對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準確性負責。
(二)評價機構對被評價單位提供的相關資料、業務文件等負有保密責任,對出具的評價報告的真實性、客觀性和公正性負責。
(三)參與評價人員應嚴格按照要求進行評價,確保評價結果的獨立、客觀和公正。不得在規定程序之外對評價工作施加傾向性影響;不得干預和影響被評價單位的正常工作秩序;不得謀取不正當利益。
(四)評價人員的聘任實行回避制度。如存在某種原因可能影響評價人員作出獨立、客觀和公正評價的,評價人員應當主動回避,評價單位和被評價單位有權要求他們回避。
八、結果應用
(一)項目單位、主管部門應將項目評價結果作為編報和調整年度部門預算的依據,并根據項目評價結果進行認真分析,對于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措施,不斷提高管理水平。
(二)項目單位逾期不報項目績效自評報告的,視同該項目沒有達到預期績效目標。對于跨年度項目,在項目單位報送自評報告之前,財政部門可暫不撥付資金。
(三)績效評價結果是政府對主管部門和單位實施年度業績考核的重要內容之一,也是財政部門核定部門預算的依據。對于績效優良的項目單位,在安排預算時給予優先考慮;對于無正當理由沒有達到預期績效目標或績效差劣的項目單位,在安排預算時應從緊考慮或不予安排。對于跨年度項目,財政部門依據項目評價結果提出后續資金安排或撥付的意見,經批準后可調整支出預算。
(四)對于項目評價中發現的問題,財政部門應督促項目單位或主管部門進行落實整改。若發現財政違法行為的,財政部門應根據《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國務院令〔20*〕427號)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績效評價結果可以在一定范圍內公布。其中重點績效評價項目的評價結果應報區政府主要領導閱示,績效評價結果差劣的要進行通報。
九、其他
創建“教育強縣”是貫徹《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20)》精神的一項重要舉措,是區建設“全國強區”的一項基礎工程,是促進我區經濟和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增強城區綜合競爭力、提高人民生活質量的重要舉措。
開展年度自評,是區創省首批“教育強區”和全國“教育工作先進區”的基礎工作、必經程序和重要環節。各有關職能部門、各街道和各學校,要根據省頒《“教育強縣”評估標準》,落實工作責任,尋找薄弱環節,抓好整改工作,做好自評工作。確保市級核查前落實好各項整改任務,扎實推進建設教育強區進程。
成立創“教育強區”自評工作組,設立創建“教育強區”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辦公室地點設在區教育局,負責協調有關事宜,開展日常工作。
二、明確工作要求,扎實開展自評
1.區教育局、區教育督導室以及各自評工作組要根據省頒《“教育強縣”評估標準》,組織轄區中小學(園)開展自評,督促整改薄弱環節,收集、審核、分析相關部門、中小學(園)提供的資料和數據,負責填報省教育督導評估基礎數據統計表,編制備查材料目錄,整理備查材料,完成建檔工作,形成自評報告。
2.各有關職能部門要根據《教育工作目標管理責任書》,認真總結年度履行教育工作職責情況,并形成書面總結材料。各街道要按照《區對街道辦事處教育工作督導評估方案》做好年度自評工作,以所屬居委會為編制單位按時完成相應“文化戶口冊”登錄、掃盲情況的匯總統計以及“取證”工作,負責填報教育督導評估基礎數據統計表中“事業發展”表一至表四。
各街道、有關職能部門應于年3月25日前將總結材料及應送材料送交區創建“教育強區”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3.轄區市屬和區屬各類中等及中等以下學校及教育局直屬單位要根據省頒《“教育強縣”評估標準》、《“教育強區”指標任務分解及應送交材料、備查材料一覽表》開展自評,整理備查資料并進行分類歸檔,填報省教育督導評估基礎數據統計表,總結年度實施素質教育工作情況,并于年3月25日前將有關報表及材料送交區創建“教育強區”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營造迎檢氛圍,搞好校園環境衛生。
4.為了推動各街道、有關部門、學校做好迎檢前準備工作,從3月份開始,區自評工作組將深入各街道、有關部門、學校檢查指導工作。
三、自評工作進度及具體要求
1.工作進度
(1)年2月,區政府召開會議動員部署,區教育局、區教育督導室召開自評工作指導會議。
(2)各自評工作組年3月30日前完成如下工作:督促指導相關部門、學校(園)做好自查工作;收集相關部門、學校(園)提供資料和數據;匯總分析獲取信息資料;確定指標得分,描述指標達成情況;省教育督導評估基礎數據統計表;撰寫項目指標評價意見;提出相關部門、學校(園)整改要求,力求各級指標得分95%以上;編制各工作組備查材料目錄,整理備查材料,完成建檔工作。
(3)年4月10日前完成大組匯總
各自評工作組向領導小組匯報自評情況;領導小組辦公室整合基礎數據統計表、材料目錄,完成備查材料入檔,形成《區創建“教育強區”自評報告》及《否決項目專項自查報告》。
(4)年4月20日前申報市級復查
領導小組審核自評結果(自評報告、否決項目專項自查報告、省“教育強縣”評估驗收申報表、省教育督導評估基礎數據統計表等),由區政府向設市政府提出核查申請,并報送創建及自評工作的相關材料。
2.工作要求
一、工作原則
財政支出績效評價遵循以下原則:
(一)經濟性、效率性、有效性原則。即把財政支出行為及其過程情況,通過對其經濟性、效率性、有效性的比較和評價分析,判斷支出的行為和執行的業績、效果優劣。經濟性、效率性與有效性是一個相輔相成的統一的整體。
(二)定量分析與定性分析相結合的原則。以定量分析為主,定性分析為輔,定量分析建立在支出項目的財務數據采集分析上,定性分析通過對項目支出全面、綜合因素分析,結合相關專家的意見,與定量分析共同評價支出項目的效果,以更加合理、準確地反映支出的實際績效。
(三)真實性、科學性、規范性原則。真實性是保證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客觀公正的基礎,科學性是以項目的實際情況為主,兼顧國家、國際比較標準,將預算標準和實際標準相結合,普通適用和個別選擇相結合,充分考慮財政支出的特點和運作過程,以真實反映和衡量不同資金使用單位(部門)管理和使用財政資金的能力,規范性是評價行為和結果始終貫穿和反映財政資金運作的全過程,強化、規范公共財政支出項目的選項、審批、監管、審核功能,增強財政資金分配和使用的責任制,使績效評價對公共支出的預算管理起到激勵和約束作用。
二、基本方法
財政支出績效評價方法包括:
(一)成本——效益比較法。針對財政支出確定的目標,在目標效益額相同的情況下,對支出項目中發生的各種正常開支、額外開支和特殊費用等進行比較,以最小成本取得最大效益為優。
(二)目標預定與實施效果比較法。通過比較財政支出所產生的實際結果與預定的目標,分析完成(或未完成)目標的因素,從而評價財政支出績效。
(三)攤提計算法。研究某項支出通過年度盈余得以回收的時限,計算投資回收期或投資風險。攤提時間越短,風險越小。
(四)最低成本法。在某項公共支出不易觀測或計算其效益大小的情況下,可采取比較多個功能和目的相近的方案,評價和選擇成本最低的方案。
(五)因素分析法。通過列舉分析所有影響收益及成本的內外因素,綜合分析評價的方法。
(六)歷史動態比較法。將歷史上各時期的公共支出按一定原則和類別分類排列,分析比較,確定公共支出效率變化的情況。
(七)橫向比較法。將相同或近似的支出項目通過比較其在不同地區間的實施執行情況來分析判斷支出的績效。
(八)專家評議與問卷調查法(公眾評判法)。通過若干相關領域的專家對財政支出績效進行分析,同時,設計不同的調查問卷,發給一定數量人員填寫,最后匯總分析各方意見進行評價判斷。
(九)上級財政部門制定的其它方法。
三、指標體系
財政支出績效評價指標包括兩大類:一類是基本(通用)指標,一類是個性(選定)指標。基本指標包括基本財務指標、國家(國際)通行指標、公眾關注指標等應用在公共支出項目績效評價的指標。個性指標是在確定具體評價對象后,通過了解、收集相關資料、信息,結合評價對象不同特點和目標來設置(選定)的特定指標。
個性指標包括績效指標和修正指標。績效指標根據財政支出的不同功能和類型,同時兼顧績效評價工作的可操作性分為九大類:一是財政基本建設支出,二是行政管理支出,三是財政支農支出,四是財政教育支出,五是財政科技支出,六是財政衛生支出,七是財政社會保障支出,八是政府采購支出,九是財政補貼支出。對每類設立支出類型評價“指標庫”,針對不同項目的績效評價內容選取一定比例的指標。為滿足評價工作的要求,還可以結合具體需要臨時設置一些補充指標。
四、組織管理
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工作由財政部門統一組織管理,財政部門、主管部門、項目單位分級實施。財政部門作為財政預算分配的主體,負責安排各項財政支出并對財政資金使用監督,是財政支出績效評價的主管部門,負責研究制訂財政支出績效評價體系、評價標準,統一規劃評價工作并組織實施,指導各地、各部門開展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工作。各主管部門、支出項目單位是財政支出評價工作的具體實施者,負責本部門、本項目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工作。
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實行分類管理的辦法。日常績效評價,由市財政局組織實施;市委、市政府指定的重要項目,由市委、市政府指定的牽頭單位或由市財政局、審計局、監察局共同實施。
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必要時可以邀請人大專門委員會、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共同參加。
五、工作程序
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工作必須遵循嚴格、規范的工作程序,盡可能減少誤差,保證評價結果的客觀公正。財政支出績效評價一般工作程序主要包括:
(一)前期準備
1、績效目標申報。
(1)財政基本支出的績效目標,包括按定員定額標準計算的基本支出績效目標和單項核定的基本支出績效目標,由財政部門根據有關規定和標準確定。
(2)預算單位在申報支出項目
時,必須提交項目可行性方案,明確提出項目資金使用的績效目標。預算數額較大或者專業技術復雜的項目,可行性方案必須有科學的論證和專家意見。
可行性方案中,績效目標包括以下內容:申報單位基本情況、項目概況、項目必要性、項目所要達到的預期績效目標、前景預測、條件論證、內容和規模、資金來源渠道及比例、資金使用進度、相關經濟社會效益等。
2、確定評價對象,下達評價通知書。根據公共支出績效目標以及績效預算管理的要求,有針對性確定評價目標和對象并下達評價通知書。評價通知書應載明評價任務、目的、依據、評價人員、評價時間和有關要求等。
3、成立評價組織機構。確定評價目標后,應根據目標的具體情況,成立評價組織機構,負責評價工作的組織領導、制訂評價實施方案、選擇委托評價機構,審核評價結果報告。
4、制訂評價實施方案。評價組織機構根據評價工作規范,針對評價對象,擬定評價工作具體方案,成立評價工作組,選定評價指標,確定評價標準和評價方法。
(二)現場評價
1、收集基礎數據和資料。評價工作組根據評價工作要求,到評價對象現場采取勘查、問卷、復核等方式收集、整理基礎數據和資料,包括評價對象的基本情況、財政資金使用情況、評價指標體系需要的相關資料。
2、核實、分析基礎數據并計算評價結果。評價實施機構根據被評價單位提供的基礎資料,核實基礎數據的全面性、真實性以及指標口徑的一致性,根據實際情況對指標和標準進行必要的調整,并輔助以專家、問卷等定性指標的分析計算出評價結果。
(三)撰寫報告
1、形成初步評價結論。評價工作組根據計算的初步評價結果,撰寫評價分析報告,并在必要時將初步評價結果反饋被評價單位,核實相關調整事項,評價分析報告按規定格式和要求,內容完整,分析透徹,邏輯清晰,用語準確,并報請評價組織機構審核確認或備案。
2、總結建檔。評價工作完成以后,應進行工作總結,將評價有關問題和建議形成書面材料上報評價組織機構,并將評價項目建立工作檔案備查。六、分類實施
(一)財政支出績效評價類型分為項目實施過程評價和項目完成結果評價。項目實施過程評價,是指對項目實施過程中階段執行情況或者跨年度項目支出績效的評價。項目完成結果評價是指項目完成后總體績效的評價。
(二)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具體實施主體分為部門(單位)自我評價和財政部門組織評價。
1、部門(單位)自我評價。
財政支出項目統一實行部門(單位)對資金使用情況自評制度。
(1)項目完成后評價。所有預算項目支出完成后一個月內,資金使用單位必須對項目支出的績效和預定目標的實現情況進行績效自我評價,并向財政部門提交績效評價自評報告備案。
(2)項目中期評價。對跨年度項目支出實行項目中期績效自我評價制度。每個預算年度結束,項目資金使用單位都要對資金使用績效情況實施一年一評的中期評價制度,自評報告報財政部門備案。
(3)支出項目績效自評報告應該包括:與申報的可行性方案進行比較分析、資金使用情況、項目完成情況(項目階段完成情況)、績效結果等。
(4)抽樣復核。財政部門對項目資金使用單位報送備案的績效自評報告進行抽樣復核、審查,抽查面逐步達到每個預算年度支出項目的5以上。
2、財政部門組織評價。
(1)重點項目評價。財政部門將會同有關部門,在每個預算年度篩選部分有影響和有代表性的重點支出項目進行綜合績效評價。綜合績效評價由財政部門在項目資金使用單位自評的基礎上,根據各方面材料和基礎數據,對項目評價采取定量和定性分析、判斷,綜合專業意見,對項目支出的經濟、社會、政治績效進行全面的評價。
(2)項目中期評價。對影響較大或者所跨年度較長的項目,由市財政局組織進行績效評價。
(3)支出預算中按定員定額標準計算的基本支出和單項核定的基本支出,由財政部門根據實際情況組織實施評價。
財政部門組織評價可以委托具有資質的社會中介機構實施評價。
七、實施范圍和步驟
(一)重大支出項目。市級100萬元以上(含100萬元)的支出項目試行支出績效評價。項目實施單位,應按《辦法》的規定和要求對支出績效進行自評,上報自評報告,財政部門對自評報告進行抽查和復核。對其中的重大項目和社會影響較大的項目,可由財政部門委托或組織評價。
(二)一般性支出及小額撥款。暫不實行支出績效評價,待績效評價制度全面建立后,再結合部門預算編制和部門綜合評價一并實施。
(三)跨年度支出項目。全部按《辦法》規定實行自我評價。項目單位對資金使用進度和階段效果形成自評報告,報財政部門備案。對所跨年度較長的項目,可由市財政局組織進行績效評價。
(四)專項補助資金。可以采取市財政部門組織評價,也可以由中介機構進行績效評價。
八、結果應用
財政支出績效評價結果的應用包括:
(一)對項目支出資金使用單位報送備案的績效自評報告進行核實和抽查。逾期不報送項目資金績效自評報告的,視同項目支出績效目標沒有達到。
(二)對跨年度實施中期評價的項目支出,在提交年度評價報告之前,財政部門不再撥付資金,并可以根據評價報告的結果,對長期項目資金作中期調整,以使項目資金發揮最大的效益。不按規定提交評價報告的,必須向本級政府提出書面申請,經同意后方可撥款。對績效差劣的項目要進行通報,對同類項目下一預算年度不再安排資金。
(三)重點支出項目經過綜合績效評價,財政部門可根據評價結果向本級政府報告,對后續資金撥付提出處理意見,經政府批準調整支出預算。同時,提請有關部門對重點項目資金進行重點審計和事后審計,加強對重點項目的財政和審計監督。
(四)財政項目支出績效評價結果將作為下年度安排部門預算的重要依據。綜合評價結果還可以判斷財政資金配置的合理性,準確把握財政決策和政策效應,控制財政風險。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增強預算布置的科學性、準確性、有效性,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進一步強化財政支出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市預算審查監督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暫行辦法。
第二條本方法適用于與各級財政部門直接發生預算撥款關系的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以下簡稱“預算單位”
運用一定的量化指標及評價標準,第三條本方法所稱預算支出績效考評(以下簡稱“績效考評”指通過規范的考核方法。對預算單位的財政支出運行過程及其效果進行客觀、公正的衡量比較和綜合評判的管理行為。
第四條績效考評的對象為預算單位使用財政性資金布置的預算支出項目。
第五條績效考評的原則
(一)統一管理。統一組織,預算單位協助配合,分級實施。
(二)科學規范。科學、公正地評價預算單位支出的績效情況。各預算單位要根據被考評對象的行業、項目特點,制定績效考評具體實施方法。
(三)客觀公正。通過實施績效考評,科學、公正地評價預算單位支出的績效情況;以影響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項目為主,重點評價財政支出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
第六條績效考評的主要依據
(一)國家和省、市制定的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
(二)各級黨委、政府相關工作的決策安排;
(三)財政部門制定的專項資金管理方法和績效考評工作規范;
(四)預算單位的職責、年度工作計劃、中長期發展規劃及相關支出績效預期目標;
(五)預算單位申報預算的相關資料和財政部門的預算批復文件;
(六)預算單位的預算執行總結資料和項目驗收及績效自評報告;
(七)預算單位的財政支出決算演講和有關財務會計資料;
(八)審計部門對預算單位預算執行情況的年度審計演講;
(九)其他相關資料。
第二章績效考評的內容和方法
重點以項目支出績效考評為主。第七條績效考評包括以部門全部支出為對象的部門預算績效考評或以項目支出為對象的項目支出績效考評。
可分為項目完成結果評價和項目實施過程評價。第八條績效考評主要以預算年度為周期實施考評。績效考評類型按評價階段的不同。
也可以在項目全部完工以后一次性考評。項目完成結果評價是指項目完成后的總體績效評價。其中:階段性任務在目標完成之后即可實施績效考評;跨年度支出項目既可以根據項目完成情況分階段進行考評。
項目實施過程評價是指對實施過程執行情況的績效評價。
第九條績效考評的主要內容
(一)績效目標的完成情況。
(二)為完成績效目標布置的財政性資金使用情況、財務管理狀況和資產配置與使用情況;
(三)預算單位為完成績效目標制訂的管理制度、采取的具體措施等;
(四)財政支出所取得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生態環境效益等;
(五)預算單位根據實際情況確定的其他考核內容;
(六)財政部門認為有必要考核的其他內容。
第十條績效考評方法主要包括比較法、因素分析法、公眾評價法、利息效益分析法等。
(一)比較法。指通過對績效目標與績效結果、歷史情況和考評期情況、不同部門和地區同類支出的比擬。
(二)因素分析法。指通過分析影響目標、結果及成本的內外因素。
(三)公眾評價法。指對無法直接用指標計量其效果的支出。對各項績效考評內容完成情況進行打分,并根據分值考評績效目標完成情況和經濟社會效益狀況的考評方法。
(四)利息效益分析法。指將一定時期內的支出與效益進行對比分析。
(五)財政部門確定的其他考評方法。
第三章績效考評指標的確定
對跨年度的重點項目可根據項目或支出完成情況實施階段性評價。第十一條績效考評一般以預算年度為周期。
并考慮以下因素:第十二條績效考評指標是衡量和評價財政支出經濟性、效率性和有效性的載體。績效考評指標設置和選擇應以評價內容為基礎。
(一)相關性。選定的績效考評指標與預算單位的績效目標和經濟社會事業發展有直接的聯系。
(二)可比性。對具有相似目的工作選定共同的績效考評指標。
(三)重要性。對績效考評指標在整個考評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進行篩選。
(四)經濟性。績效考評指標的選擇要考慮現實條件和可操作性。
(五)系統性。績效考評指標的設置應注意指標體系的邏輯關系。系統反映財政支出所產生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生態環境效益等內容。
個性考評指標是指針對預算單位和行業特點確定的適用于不同單位、不同行業、不同項目的績效考評指標。第十三條績效考評指標分為共性指標和個性指標。共性考評指標是指適用于所有單位的績效考評指標。
第十四條績效考評共性指標主要包括:績效目標完成水平、組織管理水平、預算執行情況、財務管理狀況及資產配置和使用情況等。具體指標由財政部門確定。財政部門應根據績效考評工作的開展情況。
第十五條績效考評個性指標主要包括: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及生態效益等。具體指標由財政部門會同預算單位根據被考評對象的績效目標確定。
第四章績效考評的組織管理
由財政部門、預算單位及所屬項目單位分級具體實施。采取項目單位自行評價(以下簡稱“自評”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組織評價相結合的方式。第十六條績效考評實行“統一組織、分級實施”管理方式。即由財政部門負責統一組織管理。
第十七條所屬項目單位自評
(一)項目單位作為基層預算單位。必需及時向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提出項目資金的預期績效目標;根據確定的績效目標,結合項目執行情況開展績效自評。
(二)項目單位每季度對項目績效實施情況進行自查。提出考評項目下半年支出進度和資金使用意見;項目單位在預算項目全部完成后(跨年度項目在預算年度結束后)進行事后自評,自評結束后20天內將自評演講報主管部門和縣財政部門備案。
(三)自評報告的主要內容包括基本概況、項目績效目標完成情況、自評結論、問題與建議、評價人員等。如項目實際績效與預期績效目標存在差別的應在自評演講中作出詳細說明。
第十八條主管部門組織考評
(一)主管部門負責制定本部門項目考評的具體實施方案。組織實施本部門及所屬單位的項目考評工作,指導、監督、檢查所屬項目單位的績效自評工作。
(二)主管部門應根據年度工作目標。同時可對項目單位的績效自評情況進行抽查。
(三)主管部門應認真編制年度項目評價計劃表。
(四)主管部門項目評價演講內容主要包括基本概況、項目績效目標完成情況、問題和建議、評價人員等。
第十九條財政部門組織考評
(一)縣財政局負責全縣預算支出績效考評的政策制定和檢查、指導、監督工作。每個預算年度選取局部具有代表性和一定影響力的項目組織評價,并負責縣直預算單位預算支出績效考評的組織實施和抽查。鄉鎮(開發園區)財政所(分局)負責同級預算支出績效考評的組織實施工作。
(二)組織開展特定重點項目和市縣鄉(鎮)聯動項目的績效評價工作;根據上級部門工作要求。
第二十條績效考評實施方式由同級財政部門確定。一般情況下由財政部門或主管部門直接組織實施。
第五章績效考評順序
第二十一條績效考評的準備
財政部門或主管部門應提前20天向考評對象發出通知,績效考評對象確定后。考評對象要認真做好迎接考評的各項準備工作。
考評通知應包括考評目的內容、任務、依據、考評時間、考評實施者等。
考評實施者擬定具體考評工作方案。
第二十二條績效考評的實施
(一)資料審查。考評對象應根據考評實施者的通知要求。考評對象對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考評實施者應及時對考評對象提供的自評演講及相關資料進行審查。
(二)現場和非現場考評。現場考評。對有關情況進行核實,并對所掌握的有關信息資料進行分類、整理和分析,提出考評意見。非現場考評,指考評實施者根據考評對象提供的資料,分類、整理和分析的基礎上,提出考評意見。考評實施者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結合考評對象的特點采取不同的考評形式。
(三)綜合評價。考評實施者運用相關考評方法對績效目標完成情況進行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形成績效考評結論。
第二十三條撰寫和提交績效考評演講
(一)撰寫演講。考評工作結束后。
內容完整,績效考評演講應當依據充沛。分析透徹,邏輯清晰,評價準確。績效考評演講應經考評實施者所有人員簽字。
(二)提交演講。考評實施者應在規定時間內向組織實施評價的財政部門、預算單位提交評價演講。
(三)結果反饋。考評實施者的評價演講經組織實施的財政部門、預算單位審定后。
第二十四條績效評價工作規范
(一)績效考評實施者對考評對象提供的相關資料負有失密責任。
(二)列入年度績效評價范圍的項目。并配合考評實施者的工作。
(三)主管部門應組織實施好本部門的考評工作。督促項目單位及時報送自評報告。
第六章績效考評結果的應用
第二十五條各級財政部門和預算單位要高度重視績效考評結果的應用。
(一)項目單位逾期不報送項目績效自評報告的視同該項目未達到預期績效目標。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應對項目單位的績效自評工作進行檢查。
(二)財政部門應逐步將項目評價結果作為以后年度安排財政支出(預算)重要參考依據。對于績效優良的項目單位。安排預算時應從緊考慮或不予安排。
(三)對考評對象在申報項目過程中。還要根據《財政違法行為獎勵獎勵條例》有關規定進行處置,并建議有關部門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對于其中冒犯法律的應將其移送司法機關處置。
一、預算績效管理的主要做法
(1)建章立制,構建績效管理制度體系。
近年來江蘇沛縣以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為目標,積極構建事前、事中、事后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機制,根據上級部門有關文件要求和沛縣實際,相繼制定出臺了《沛縣財政支出績效評價管理暫行辦法》《沛縣財政支出績效評價指標體系(試行)》《關于加強財政專項資金預算績效評價結果應用的意見》《沛縣財政專項資金預算績效目標管理暫行辦法》,為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2)明確程序,科學編制績效預算。
按照預算績效管理的要求,沛縣以編制2015年縣本級部門預算為突破口,嘗試將績效目標管理融入到部門預算編制中,要求績效目標與部門預算同步申報、同步審核、同步批復。按部門預算編制二上二下程序,預算部門對于50萬元以上的財政資金支出項目,必須申報績效目標。績效目標審核在一上階段進行,調整的績效目標審核在二上階段進行。財政業務科室組織初審,重點審核項目的可行性、合規性和完整性,預算科具體實施評審工作。業務科室在二下階段通過預算編審系統批復完整的績效目標,并將項目信息及績效目標批復文件下達到部門。
(3)自評為主、突出重點,分層次穩步推進績效評價工作。
2015年初,縣財政局制定下發了《2015年縣本級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工作方案》,明確了部門自評與重點評價相結合的評價方式,分別確定了當年的縣本級自評項目24個和重點評價項目10個,提出了相關工作程序及要求。自評單位組織相關人員成立項目評價組,根據年初工作方案,制定相應的評價指標和標準,實施績效評價,最終形成績效報告上報財政部門。財政部門根據方案確定的重點項目,組建重點評價工作機構,按規定程序分不同層次采取多種方式開展績效評價,對于政府重點關注及難度較大的住房保障、農業、科技等項目,委托第三方組織實施;對于與經濟發展和民生密切相關的項目,由財政業務科室人員與聘請的專家聯合組建評價組實施評價;對于從單位自評項目中按20%比例抽取的作為重點評價的項目,由財政各業務科室自行組建評價組對報告的真實性、客觀性進行評價。
二、預算績效管理工作存在的問題
(1)績效管理意識不強。
很多部門單位的預算績效意識不強,不能正確認識績效管理是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率的著力點,往往視為削權,長期形成的重分配、輕績效的觀念沒有轉變,導致對開展績效管理工作重視不夠,甚至陽奉陰違,部門之間難以形成合力,推進阻力較大。
(2)人員力量配備不足,技術力量欠缺。
目前,沛縣未成立績效管理工作機構,績效管理工作主要由預算科1人牽頭負責,財政監督、預算、投資評審等內設業務科室具體配合。當前,縣財政部門和主管部門均缺乏專家型的績效管理人才,尤其缺乏既有實踐經驗又懂技術操作的復合人才。
(3)績效評價體系不完善。
財政支出范圍廣泛,具有層次不同、領域不同、支出性質不同的復雜性。在國家沒有統一規范、科學完善的評價體系情況下,沛縣制定的評價指標是依據上級精神與借鑒外地經驗而形成的,標準設置較為粗糙,評價方法單一,影響了評價結果的適用性,造成績效評價結果大多停留在反映情況和問題的層面,評價質量不高。
(4)評價結果未得到有效利用。
績效評價工作最重要的作用是通過績效評價結果的應用,優化財政資源配置,調整支出結構,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從目前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看,評價結果沒有與項目安排、預算編制等有效結合,應用不夠,難以充分發揮作用。
三、進一步加強財政預算績效管理工作的建議
(1)加強組織領導,樹立全程績效理念。
首先,從政府層面要給予高度重視,主導成立預算績效管理領導小組,形成政府主導、財政組織、部門實施、中介配合、社會參與的良性機制。其次,政府及其各部門應統一思想,強化績效管理主體意識,將以結果為導向的績效理念貫穿到預算編制、執行、監督的全過程,在編制部門預算時,應同時合理分解、量化全縣經濟社會事業發展目標,設立績效目標,測算資金需求,以此作為安排預算的重要依據;在預算執行中,全過程的績效監控應與項目目標實施進度相結合,保證績效目標的實現;在預算執行結束后,要通過結果與目標的對比分析,對預算部門的職能履行情況和項目實施效果進行客觀公正的評價并出具評價報告。
(2)加強機構隊伍建設,形成工作合力。
一是財政部門應建立健全績效管理組織機構,完善機構職能,配備專職工作人員,并明確工作職責,各業務科室之間要加強內部溝通和協調,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充分考慮縣級人才和財力缺乏的實際情況,引入政府購買服務機制,采取多種方式,不斷充實專家隊伍,并建立專家跟蹤考核機制,及時更新專家庫,實現滾動管理。三是建立預算績效管理外部協調機制。協調人大、紀檢監察、審計等部門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充分利用其監督檢查、效能監察職能作用,加強對各預算單位的督促和考評。
(3)建立符合地方實際、科學可行的績效評價指標和標準體系。
一是要依據財政部共性指標體系框架,結合近年來的績效評價實踐經驗,進一步梳理完善共性指標。二是根據具體績效評價對象的不同特點,進一步豐富和優化個性化評價指標。三是結合縣域內各部門的實際,合理分配業務指標和財務指標的權重,逐步建立統一、規范的評價標準,提高部門之間評價標準的一致性、可比性,切實增強評價結果的可用性。
(4)進一步加大評價結果應用力度。
一是建立績效評價報告反饋制度,正式績效評價報告形成后應及時向項目單位、主管部門反饋項目的成效、存在問題及整改意見,同時財政會同監察部門督促其整改落實。二是將預算評價結果與部門預算安排掛鉤,以評價結果為導向,對于績效顯著的延續項目,可優先安排資金;屬于一次性項目的,相對于同類項目可予以傾斜;對不落實整改意見或整改不到位的,應相應調減直至取消項目預算。三是擴大績效信息公開內容和范圍。按照政府信息公開的有關要求,逐步擴大績效信息公開內容和范圍,將績效目標、績效評價報告、報告審核情況等內容向社會公開,接受公眾監督,增強部門的支出責任。四是建立財政資金績效跟蹤問責制度,對項目完成的質量成效、規范管理、資金使用等方面進行全面評價,如發現存在嚴重問題,應建議政府監察部門啟動問責程序,對相關人員實施問責,提高部門對項目資金使用績效的重視和開展績效管理工作的自覺性。
(5)加強輿論宣傳,營造績效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