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3-07 15:0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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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是指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據法律規定的程序和批準權限,并依法給予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農民補償后,將農民集體所有土地變為國有土地的行為民以食為天、以地為生,千百年來,農民和土地唇齒相依、不可分割,土地對農民來說就是命根子。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我國城市化進程加快了步伐,以征收土地搞開發建設為標志的城市擴展如火如荼,農民的土地大量被征用。近年來征地過程中給予農用的各種補償費都是以各種測繪成果為基礎數據來計算的,為了保證國家和農民的利益不受損失及利益的穩定,征收土地的面積、權屬、地類、青苗數量、地上附作物數量等數據的科學性、準確性真實性就顯得極其重要。
一、土地征收中土地勘測定界的應用概述
土地征收勘測調查工作是在土地征收實施主體國土資源局部門組織下,郵政部門、勘測定界單位、用地單位、項目用地范圍內各土地權屬單位之間相互協調、配合工作勘測定界單位須依據國土資源部《土地勘測定界規程》(TD/T 1008-2007)規定的程序和規范繪制土地勘測定界圖。
土地勘測定界是根據土地征收、征用、劃撥、出讓、農用地轉用、土地利用規劃及土地開發、整理、復墾等工作需要,實地界定土地使用范圍、測定界址位置、調繪土地利用現狀,計算用地面積,為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用地審批和地籍管理等提供科學、準確的基礎資料而進行的技術服務性工作。
二、土地勘測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分析及處理方法
在土地勘測過程中,由于土地現場情況復雜多變,經常出現已經掌握的圖紙成果與現狀小一致、相鄰權屬單位之間存在爭議、土地利用現狀圖地類、規劃圖地類與現狀地類不符等等,需要進行認真分析加以解決。
1.土地勘測調查準備工作
收集項目擬征地范圍所需的1∶500地形圖、規劃局批復的項日用地范圍圖,1∶10000標準分幅土地利用現狀圖、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圖、1∶500地籍圖、土地權屬界線圖、遙感(航攝)影像圖等圖件以及該用地范圍內已知權屬單位的權屬來源證明文件(包括國有土地使用證、集體土地所有證、土地征用批文、土地劃撥協議書、土地出讓合同、違法用地處罰文件等)
外業工作前首先先對權屬界線圖、權屬來源證明文件等進行審核,將審核合格的行政界線、權屬界線勾繪到工作底圖上;對無上述權屬證明材料或權屬界線模糊不清的應在工作底圖上標記然后對土地利用現狀圖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圖進行地類比較,兩圖地類不一致的地方在工作底圖上標記,同時地形圖上房屋、院落、高壓線等地上物在外業測勘時要重點勘測。
2.權屬情況調查中的問題以及處理方法
在土地征收工作中,一項十分重要的工作就是土地權屬確認,它直接涉及土地權利益雙方的經濟利益,如果這項工作存在著缺陷或手續不完備,均可能會導致在征地拆遷階段工作受阻,甚至引發司法訴訟。因土地權屬調查一般按照“先國有后集體”的原則,將擬征地范圍內的國有土地按照已經掌握的權屬來源證明材料扣除,然后對剩余集體土地所有權進行調查,目前測繪單位數量繁多,各測繪單位之間在坐標轉換中所使用的參數存在差異,在使用別的測繪單位的測繪成果時,要注意好測繪成果的接邊工作,防止土地漏征或重復征用集體土地。權屬無爭議的,做出村界確認圖,去涉及的村委會確認,并在圖紙上加蓋村委會公章確認,對有爭議的集體土地界線,由村委會派負責人到現場進行指界,由涉及的各村委會負責人現場協商確定,由測繪單位用儀器現場測定坐標,埋設界址點樁
3.權屬調查中的難點
(1)年代久遠的用地單位的土地權屬的確認。在土地勘測過程中經常遇到一些年代久遠的用地單位,提供不出權屬來源證明材料由于我國的土地管理局成立只有20多午時間,而一些土地是在1986年前就征用了,這一部分的土地征用資料很難查找到,部分劃撥土地至今都可能沒辦理土地使用證。對于這些土地權屬來源證明材料要去用地單位、所在村村委會、城建檔案館等多力查找征地材料,以確定當時的征地范圍,不能直接用實測圍墻等現狀地物來確定其權屬界線,以防止當時代征的道路、綠化帶、河流等誤當做集體土地,重復征用。
另外對擬征范圍內歷史形成的公路等基礎設施,沒有任何征地資料,有些公路是上世紀90年代前修建的鄉級、鎮級公路,對于這些要由土地主管部門、所在村村委會、交通部門等共同協商確定其土地權屬,并出具相應說明材料加以說明。
(2)違法用地。違法用地是指土地使用人沒有依照有關法律辦理相關手續擅自使用土地的情況,在經過相關執法部門處罰后,其權屬性質仍保持不變,不以處罰而轉變囚。
4.地類的確定
在征地過程中地類的確定直接關系到征地補償費的計算,也就關乎被征地農民的切身利益,因此土地地類的確定必須做到真實勘測調查地類劃分執行國標《土地利用現狀分類》 (GB/T21010-2007)標準,并按分類標準歸并至農用地、建設用地、未利用地三大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