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3-06 15:59:51
序論:寫作是一種深度的自我表達。它要求我們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隱藏在內心深處的真相,好投稿為您帶來了七篇期中考試科目總結范文,愿它們成為您寫作過程中的靈感催化劑,助力您的創作。
一、 加強科組建設。定期組織學習交流,不斷獲取新的教學信息。各科組要根據該科特點,組織學習教學大綱,制定教學計劃,明確教學目標,優化課堂教學,提高課堂效率,強化質量意識,學期初及期中考后各科、各級召開質量分析會。
二、 加強初三、高三畢業班的備考工作,明確本學期幾個階段的教學目標和任務,群策群力,團結一致,力爭中考、高考有新突破。
高三級:
第一階段:xx年2月23日-4月15日
目標和任務:通過專題突破和綜合訓練相結合,使各科知識、技能和方法進一步系統化、熟練化,提高綜合運用知識分析,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高三綜合科每周一次測試。
本階段要完成的任務:
1、高考報名2、組織好廣州市舉行的第一次模擬考試(時間:3月20日-3月22日第6周)
3、組織好佛山市舉行的第一次模擬考試(時間:約4月份 具體時間待定)目標和任務:模擬訓練、重點突破,學會考試
本階段要完成的任務:
1、組織好廣州市舉行的第二次模擬考試(時間:4月24日-4月26日第11周)
2、組織填報高考志愿
第三階段:xx年5月21日-6月6日
目標和任務:整理歸類、查漏補缺,再看一看錯題,調整心態和興奮點,做好高考的準備工作。5月27日前結束授課
初三級目標和任務:完成新課,通過復習使各科知識技能和方法系統化、熟練化。加強中考體育的訓練
本階段完成的任務:
1、各班主任在2月24日前完成各考生資格審查,借讀生上交有關資料
2、組織好初中畢業考試(時間:3月20日-22日第6周)
3、英語口語(約3月中)
第二階段:xx年3月26日-5月13日
目標和任務:通過專題突破和綜合訓練相結合,使各科知識、技能和方法進一步系統化、熟練化、提高綜合運用知識,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能力。
本階段任務:
1、組織好第一次模擬考試(時間:4月17日-4月19日第10周)
2、組織好中考體育考試(4月中旬)
3、組織好中考電腦考試(4月初)
第三階段:xx年5月14日-5月30日
目標和任務:各科模擬訓練,重點突破,學會考試。
本階段任務:
1、組織好第二次模擬考試(時間:5月15日-17日第14周)
第四階段:xx年6月1日-6月16日
目標和任務:整理歸類,查漏補缺,調整心態,做好中考各方面準備。
本階段任務:完成中考報志愿有關事項,6月10日前結束授課。
三、 抓好非畢業班的教學工作,認真做好教學常規管理
非畢業班期中考試時間安排:第10周(4月17日-19日)
考試科目:語文、數學、英語、政治、物理(歷史、生物、地理隨堂測試)
期末考試:與禪城區問卷調查時間一致
美術、體育、音樂、綜實等科18周結束課程(各科自行安排隨堂考試)
四、 抓好初一級的選修課活動(第2周開始18周結束)。5月份進行一次匯報表演
五、 開展青年教師(35歲以下)優質課評比,先進科組評比和教學能手評比。
六、 繼續實施新課程、改革課堂教學,提倡自主、合作、探究的教學模式,不斷總結經驗,開發校本課程。
七、 體育科要開展多種形式的校內體育活動,繼續進行象征性長跑,抓好中考體育考試及各類市、區的體育競賽。
八、 加強圖書館的管理,開放圖書館,做好課本及學生資料的征訂工作。
九、 加強學科競賽輔導
十、 加強學校健康教育“抓好雙操”。
十一、 加強教育科研工作,抓好課題研究和行動研究。
信息技術如今已經被廣泛納入中學教育教學課程體系,成為學生的考試科目,同時也引起了廣大師生的重視,信息技術已經成為廣泛普及的一門科目,因為它體現了現代化的教育教學理念,生活在新世紀的學生只有掌握一定的網絡信息技術,才能在未來的就業與生活中占據有利地位。然而,從當前的中學信息技術教學來看仍然存在很多問題,無論是教學方法還是課程設置方式都存在一些明顯的缺點,意識到其中的問題,并對應采取解決措施是提高信息技術教學水平的有力保證。
一、中學信息技術教育中存在的問題
與普通學科相比,信息技術仍然是一門新型學科,截至目前,還沒有形成自身的完整的教學體系,教學管理與教學實踐都無法可循,難免出現以下問題:
(一)課時不足,內容更新慢
國家相關部門所規定的教育教學課時要在100學時左右,然而,多數中學迫于畢業考試的壓力,將課時嚴重削減,降至每周一節,而且在期中考試與期末考試復習階段,還要被自動取消,甚至平時也會被一些教師無情地占據,在有限的學時范圍內,學生無法得到充足的實踐操作的機會,任課教師在教學目標與計劃的制訂方面也是絞盡腦汁,無所適從,而且信息技術本身就是一種不斷變化發展的學科,其更新速度正是推動現代社會發展與進步的一大動力,然而這些變化在教學領域卻無從體現,學生所學內容以及計算機內部的軟件級別仍然處于停滯狀態,一些機器設備也偏向古老陳舊,教學課程方面設置方面缺乏科學本文由收集整理依據,一些基礎較好的學生覺得教學內容過于基礎,對上機操作失去興趣,另一些學生認為所講授的內容過于精深,已經超出了自身的接受能力,這些都導致了學生對信息技術這門課興趣不足,熱情不高的局面。
(二)教育資源落后,考核機制不健全
一些中學由于經費所限,再加上對信息技術課程的重視不足,將大規模資金投入到校舍或教室的建設上,缺乏對信息技術硬件設備的資金投入,使得這些硬件設備缺乏更新,質量低下,甚至運行不靈活,嚴重影響了學生的學習效率與教師的工作效率,由于缺乏對課程的重視,導致了沒有形成嚴格、健全的考核機制,學生在沒有嚴格考試的約束下失去了學習積極性,導致信息課上無心學習,甚至做一些與課堂教學無關的事情,嚴重影響了教學效果。
(三)教師自身素質與教學策略有待提升
很多的信息技術教師自身的知識結構沒有隨著信息技術的更新換代而發生變化,知識系統陳舊,無法緊跟時展步伐,而且由于教學經驗不足,學校內部也沒有形成成型的教學模式,缺乏前輩們先進的教學方法指導——導致教學方法十分單一,多數的課堂教學都是在傳授一些理論性知識,或者用枯燥的語言指導學生上機操作,這樣的教學模式使學生身在其中倍感無趣,無從適應,學生會在不覺間轉移注意力,影響課堂聽課效果。
二、中學信息技術教育教學的對策分析
(一)加強重視,完善監督
信息技術水平與學校所在地的經濟環境密切相關,因此要想實現信息技術的快速發展就要加強對當地經濟的管理,提高經濟建設步伐,從教育教學機構一方來講,就要加大對這門課程的重視力度,改善對信息技術學科的認識,學校各級管理部門要加大對信息技術課程的物質力量與人力資源力量的投入力度,從學校的高層領導入手,本著培養學生信息水平與技術素養的角度出發進行規劃管理,盡量為學生多設置一些課時,為學生學習與教師備課留有充足的時間和余地,相關的教學行政機構也要加強對這門課程課時情況的跟蹤調查與監督,加大資金投入力度,本著對學生負責的原則,促進學生的全面發展。
(二)采用科學教學方法,提高學生信息素養
科學的方法是學生學習進步,教師教學成功的關鍵,中學現階段的信息技術教學方法有待于改進和提升,科學、有效的教學方法是指能夠提高學生的學習效率與改善學習效果的方法,教師要以學生的信息素養的培養為己任,采用靈活、多變、復雜的教學方法來培養學生,全面促進學生的信息素質與能力的提高。
例如:可以采用任務驅動教學法,也就是在每一節課上為學生精心設計一個任務或者更多的任務,每一個任務都規定完成的時間,以此來督促學生能夠在有限時間內完成任務,在技術上獲得提升,也實現了對課程時間的充分利用,學生在完成任務以后會不自覺地獲得一股成就感以及滿足感,以此產生學習這門課程的興趣和信心。
(三)加大對信息技術的物質與人力資源投入力度
充足、完善的教學資源是學生學習的基礎與保障,學校要加大對教學設備資源的資金投入力度,提高信息硬件設備的質量,同時要完善對師資力量引進和培養,對在職教師進行信息技術相關技能的有效培訓,提高他們的教學技能與知識結構水平,使教師的知識結構能夠緊跟時展進步的步伐,以此來帶動所教授課程的更新,實現與時展的接軌,全面促進信息技術教學水平的提高。
(四)引入競爭制度,建立健全考評制度
為了能夠有效約束學生在信息技術方面的學習,就要在考核與考試方面進行改革,可以將信息技術考試納入學生的中考或者高考范圍,作為學生升高中、升入大學的考核項目,學生在這樣的考核標準的約束下,會自覺地進入學習狀態,在“以考促學”的 方法的帶動下,學生的學習熱情會被自然帶動起,要對學生的考試成績進行科學、全方位的評價,使學生能夠在一個更加廣闊的時間與空間范圍內收獲知識和經驗。
一、指導思想
新學期,我校的教學工作將以全縣教學質量年活動為契機,深入貫徹落實我校教學質量年活動要求,切實樹立教學大綱工作的中心地位,理清思想,創新方法,落實措施,全面實行教學工作的精細化管理,努力提高全校小學教學質量。
二、目標任務
1、嚴格執行課程計劃,開齊上足教好各門課程。
2、積極開展本校教研與培訓,努力促進教師的專業成長。
3、加大調研檢測力度,大力縮小同年級學科的均分差距,促進全校學科教學工作的均衡發展。
4、積極做好迎接各級各類賽事的準備工作,力爭取得更輝煌的成績。
三、具體措施
(一)嚴格執行教學常規管理制度,加強教學工作的精細化管理。
1、執行巡課制度。
教師要站在依法執教的高度,對學生全面發展,終身發展,終身發展負責的高度,嚴格執行課程計劃,開齊上足教好各門課程。要加大自我巡課力度,努力轉變部分教師不良的教學指導思想,規范這部分老師的教學行為,使他們能夠正確地對待考試科目與考查科目,從而讓學生接受全面的教育,促進學生全面的發展。
2、執行周查月報制度。
要繼續執行好周查月報制度,通過周查月報嚴格教學常規管理,通過嚴格的教學常規管理引導教師在教學“五認真”上下功夫,即在鉆研教材精心復備上下功夫,在經過充分準備的課堂教學上下功夫在作業的用心設計、選擇與批改上下功夫,在對學困生的輔導與優秀生的培養上下功夫,在“堂堂清”、單元過關檢測與質量分析提高上下功夫。
周查月報工作不僅僅是看看備課作業種類,數數備課作業次數,還要檢查學生的單元過關檢測情況、教師對學科教學質量的分析提高情況、對學困生的輔導和優秀生的培養情況。
新的學期,我校要在月初根據“周周查,周周期有重點,月末全面查”的原則,科學合理地制定出月檢查計劃,計劃中要做到“四定”,即定時間、定地點、定檢查內容、定檢查人。檢查做到“細”,做到“實”,有文字記錄,有問題診斷與矯正措施(總結)。周檢查人要在次周的老師會上做總結,月查情況要在辦公室的醒目位置公示一周,并且召開月查情況分析會,督促教師及時整改,對于問題教師的整改情況學校要開展校長主任的“回訪“活動,從而確保教學工作精細化管理的實效性。
3、執行“兩考”制度。
新的學年是全市的“教學質量年”,市縣教研室都將加大對各類學校的調研檢測力度,我校要認真組織好各班的單元過關測試或校聯考。
4執行推門聽課制度。
根據縣教學質量年的活動要求,新學期各級各類學校都將執行推門聽課制度,縣級教研員、各級教干都將不打招呼地推門深入課堂隨機聽課,全體老師要把精心準備的課改匯報課變成常態的課堂教學,要求全體教師要認真準備每一節課,隨時準備每一節課都能夠對外開放,要做好宣傳,貫徹和落實工作。
(二)積極開展校本教研與培訓,努力促進老師的專業成長。
抓實抓好校本教研活動;在積極參加縣本培訓的基礎上,抓實抓好校本培訓活動。具體做法:新學期成立語文、數學教研組,制定教研組學期活動計劃,語數教研組間周活動一次,全學期各活動八次,各教研組要積極圍繞“新課程理念下教學方式和學習方式的轉變與提高教學質量的關系”開展校本教研活動,各教研組開展活動要以新課程理念的實踐為主,以課堂教學研究為載體,組內成員全員全程參與。除了抓好集體備課的各個環節外,還要抓實校本培訓工作。通過校本教研和校本培訓,努力促進派全體老師的專業成長。
(三)落實好兩個方案的制定與實施,加強教學工作的分層管理和教學質量的進一步提升。
1、制定并實施《完小教學質量分層提升方案》
我校因校制宜,因人教宜,因科制宜,根據學校教學質量存在的問題,老師個人水平存在的差異,學科成績在鎮內排名情況,制定出我校《教學質量分層提升方案》藉此引導教師樹立“三種”意識,目標質量意識,崗位責任意識和整體配合意識,促使全體教師進位爭先,努力縮小鎮內同年級學科問題的均分差距。 共2頁,當前第1頁1
2、制定并實施《完小教學質量年活動方案》
我交根據中心校下發的《厲莊鎮中心小學教學質量年活動方案》迅速制定好學校《教學質量年活動》,活動并根據方案積極主動、扎扎實實地開展各項活動,確保教學質量年的系列活動提高全鎮小學的教育教學水平。
(四)關于學科特色教學工作。
1、繼續開展好寫字規范活動。
三年來,我校語文教師一直投身于寫字規范活動,在新的學期,全體教干老師要繼續重視寫字教學工作,以迎接全市寫字指導成果評比活動為契機,繼續開展好小學生寫字規范活動,首先在重視識字寫字教學,從學生學習生字的第一時間,就要在指導學生“讀準字音-認清字形-指導描紅-學會臨寫”上下功夫,確保學生在初寫生字時就做到工整,端正,規范,入體,其次要切實利用好中午的寫字課和每周一節的寫字指導課,對學生的書寫技能加強訓練,確保學生的坐姿、握筆姿勢達到“三個一”的要求,寫字時注意布局安排、符合書寫格式,逐漸使學生養成正確的書寫習慣,第三,學生除了完成課內的寫字作業外,教師還要適當布置寫字的課外作業,要求一、二年級的學生每天至少練習半頁三到六年級的學生每天至少練字一頁,一二年級教師將學生的課外寫字作業一天一查,兩天一裝訂,三到六年級教師每天一查一裝訂。教師要注重學生寫字興趣培養與探究。全體師生要變被動為主動,變壓力為動力,力爭在本次全市語文教師寫字指導成果評比中獲得佳績。
2、做好課外閱讀工作。
課外閱讀“一二三”工程一直是我校語文學科教學的傳統特色,我校按照“小學生振興閱讀行動計劃”的相關林序時推進,要把該項工作作為學校的亮點工程來抓,在具體工作中,語文教師要加強組織和指導,通過指導,積極培養學生的閱讀興趣,通過學生的課外閱讀,讓學生厚積薄發,進而激發學生的表達欲望,從而培養學生的習作興趣,藉此真正做到讀寫結合。
百年大計,教育為本,教育大計,老師為本,全校老師要認真學習貫徹落實鎮教學工作計劃,解放思想、與時俱進,扎實工作,開拓創新,為促進我校教育教學工作的均衡發展而出謀劃策,為全面提高我校教育教學的質量而不懈努力!
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日
厲莊鎮山北小學
山北小學教學工作行事歷
月 份 主 要 工 作 主持人
九 制定教學工作計劃及各科計劃 任寶銘
制定《分層提升方案》和《質量活動實施方案》 任寶銘
進行周查月報,參加中心校開課日 任寶銘
十 教研組開展活動 數學 陸良吉
教研組開展活動 語文 進行月考 成亮
周查月報 任寶銘
十一 期中考試,總結考試情況 謝勇
語數教研組開展活動 陸良吉,成亮
周查月報,開檢查分析會 任寶銘
十二 本校進行語數教研聽課活動 陸良吉,成亮
進行第二次月考 謝勇
周查月報 任寶銘
元 進行第三次月考 謝勇
開展聽課活動 謝勇
本校進行了周查月報 任寶銘
二 做好期末復習動員會 謝勇
期末統考 任寶銘
(試 行)
一、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學校管理,鞏固普及九年義務教育的成果,提高小學教育質量和辦學水平,根據《河北省普通小學學籍管理辦法》,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普通全日制公辦、民辦和進行辦學體制改革的完全小學(含九年一貫制學校的小學部)。教學點、簡易小學等其他初等教育學校參照執行。
二、 入學
第三條 小學實行“按時免試、就近入學”制度。學校在新學年開始前一個月將服務區內適齡兒童登記造冊,報鄉鎮人民政府,市直小學報市教育局普教科審核。經當地人民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的小學最遲應在新學年始業前15天,將應接受義務教育兒童的入學通知書發給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
凡年滿6周歲(截至當年8月31日)的兒童,按就近入學的原則,憑實際常住戶口簿到當地教育行政部門規定的小學辦理入學手續后,即取得學籍。小學普及初等義務教育的服務區由當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規定。認定學生實際常住戶籍所在地應堅持學生戶籍所在地與法定監護人戶籍所在地相統一、學生戶籍所在地與實際常住地相統一的原則。小學一般不接受不足齡的兒童入學。
適齡兒童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報到入學者,必須在學校規定報到時間內申述理由,并持證明向學校請假。無故逾期一周不報到入學者,由學校報請地當地人民政府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依法對其父母或其他監護人進行批評教育或處罰,并責令其送子女入學。
第四條 適齡兒童需要免入學、緩入學的,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提出申請,經鄉鎮人民政府(市直經市教育局普教科)批準,學校出具免入學和緩入學證明。因身體原因申請免入學、緩入學的,應當附具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指定的醫療機構的證明。緩入學期滿仍不能就學的,應當重新提出緩入學申請。
第五條 凡年滿6周歲的流動兒童,其法定監護人在流入地居住并取得公安部門頒發的暫住證,同時取得就業證明或工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的,可由其法定監護人持戶籍所在鄉鎮(街道)戶籍證明和原就讀學校借讀聯系函(一年級新生入學需要戶籍所在地原指定就讀學校開具的聯系函)等材料,向流入地教育主管部門或學校申請借讀學校。
流出地教育主管部門和學校,要為流出學生建立并保留學籍。流出學生回流出地居住并要求回原學籍所在學校就讀,學校不得拒收。
流入地教育主管部門和學校要積極創造條件,招收符合條件的流動兒童入學借讀,并為借讀學生建立臨時學籍。
第六條 小學應創造條件接收視力、聽力、智力等輕度殘疾兒童隨班就讀,并努力為其創造良好的教學環境。殘疾兒童隨班就讀的條件由當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制定。
第七條 小學按40—45人編班。提倡有條件的地方開展小班教學。
小學入學分班應采取隨機分配的辦法進行,不得通過任何面試、筆試等方式為學生分配班級,更不得舉辦任何形式的重點班快慢班。
第八條 小學新生入學后,學校要使用全省統一的學籍管理系統建立并管理學生檔案。
第九條 學生學籍管理的號碼分為檔案號和學籍號,號碼實行全省統一編號。(參見附件四《河北省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籍號碼編制使用細則》)
三、考勤和綜合素質評定
第十條 學生上課、自習、參加勞動實踐、社會實踐等各項活動都實行考勤。學生上學期間應按規定時間到校和離校。因故不能按時上課或參加學校組織的各項活動,必須請假,否則按曠課處理。對曠課和經常遲到、早退的學生,學校應及時了解情況,進行批評教育。
寄宿制學校應加強對寄宿學生的管理,實行寄宿生在校考勤制度,確保寄宿生在校安全。寄宿制學校要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實行寄宿生作息制度,確保學生足夠的休息和睡眠時間。
第十一條 學校應按照課程計劃和課程標準(或教學大綱)的要求,遵循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的原則,通過多種形式,測評學生素質發展狀況。綜合素質評定包括學業成績的考核和操行的評定。采用“等級+特長+激勵性評語”的評價方式,實行素質報告單制度。學校要建立學生成長檔案,按學期向家長或其他監護人報告學生素質發展的全面情況,并征求對學校工作的意識。
第十二條 學業成績的考核分為考試和考查兩種,成績實行等級制,按優秀、良好、及格、待定四個等級評定。低年級也可以在綜合測評學生素質發展的基礎上,采用無等級評定,以定性描述的方式呈現評價結果,用鼓勵性的語言描述學生的學業成績。學生學期成績按平時學習成績和考試或考查成績綜合評定;學年成績以第二學期成績為主評定。學業成績被評為待定等級的學生,應在下一學期開學時補考相應科目,并按補考后的成績確定等級,作為測評成績。
第十三條 德育考查主要根據學生本人的思想品德和行為習慣及遵守小學生守則和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的情況等作出全面的鑒定;文化課考試側重學生掌握課程標準或教學大綱所規定的基礎知識、基本技能的情況和自學能力、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課外閱讀單獨設項考查,主要考查閱讀量;體育考查側重學生的身體素質、健康狀況、體育課和課外體育活動的質量;勞動課考查主要看學生的勞動態度、勞動紀律及掌握勞動知識和技能的情況;研究性學習和綜合實踐活動主要考查學生的創新精神、動手能力和實際處理問題的能力。有條件的學校每學年要進行一次學生體質健康檢查。
第十四條 嚴格控制考試次數,取消期中考試。期末考試和畢業考試由學校命題(農村地區小學畢業考試可在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指導下由鄉鎮教育行政部門或中心小學命題),期末考試科目為語文和數學。畢業考試、考查科目由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確定。英語課以平時學習成績為主,期末考核采用等級制。學校不得將學生的考試成績排名次或張榜公布。
少數學業成績優異的學生,經學生申請、任課教師提名、學校批準,可以免予參加一門或幾門課程的考試。
第十五條 學生操行一般用評語的方式評定。評語以激勵性評價為主,用全面的、發展的觀點反映學生德智體等方面的情況,并對學生具有教育、指導意義。評語由班主任擬稿,征求任課教師、少先隊干部意見,學校領導審定。操行評定的結果應填入綜合素質評定報告單,通知學生及其家長。
第十六條 學生的學業成績和操行要記入學生檔案。
四、轉學和借讀
第十七條 學生有下列理由之一者,準予轉學:家庭住址跨省、市、縣(區)、鄉(鎮)遷移;在市、縣的城區內或農村鄉(鎮)內家庭住址遷離原校服務區,且路途遠不能在原校學習;由公辦小學要求進入民辦小學或進行辦學體制改革的小學學習。
第十八條 學生轉學須由學生家長或其他監護人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經轉出學校同意,家長持轉出學校函與轉入學校聯系,轉入學校同意接收后,應立即將復函函寄(或家長轉交)轉出學校,轉出學校收到復函后方可開具轉學證(跨省轉學除外)。經轉出地教育主管部門批準登記后,拷貝學生電子學籍檔案同紙質檔案一并交學生帶到轉入地教育管理部門,轉學申請和附件與轉學證明存根等一并存檔。學生監護人與轉入地教育主管部門或學校聯系,經轉入地教育主管部門審核批準,接收學生電子學籍檔案并為學生授予新的學籍號碼后,轉學學生憑原學校發給的轉學證、綜合素質評定報告單、家長單位證明和實際常住戶口簿到轉入學校辦理轉學手續。轉入學校收取學生檔案并按教育主管部門要求為其建立新學籍。
學生轉入或轉出均需統一上報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審核批準后辦理,農村小學報鄉鎮教育管理機構,市區(含三個辦事處、開發區)小學報市教育局普教科。認定學生轉出必須具備學生家長或監護人申請、轉入學校復函和轉學證存根。認定學生轉入,必須有轉學證。畢業年級不允許轉學。
跨省轉學的要及時發送和收取紙質《學生學籍表》。轉入我市的,要建立學生學籍電子檔案信息。
第十九條 學校對符合轉入條件的學生應及時安排插班學習。對因轉入學校額已滿轉學確有困難的學生,市直由市教育局普教科、農村由鄉(鎮)教育管理機構(或鄉鎮中心小學)統一安排。凡轉學學生不能轉入他校者,原校應允許該生回校學習。
第二十條 公辦學校一般不收借讀生。如學校學額許可,學生在服務區內有居住條件和監護人,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準予借讀:
1、父母雙方長期在國外工作,需由親屬照管的;
2、父母雙方從事野外或流動性較大的工作,需由親屬照管的;
3、父母雙方或一方不在學生戶口所在地工作,需隨父母居住的;
4、父母雙方均無法必履行或一方無法履行監護人職責,需由親屬撫養監護的。
5、流動兒童隨父母及其他監護人在流入地居住并取得公安部門頒發的暫住證,同時取得就業證明或工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的。
駐邊防和海島部隊干部、支邊干部、烈士的子女要求借讀的,應予以妥善安排;華僑、港澳臺籍同胞、在華工作的外籍專家的子女要求借讀的,應給予照顧;接受外國學生就讀按教育部《中小學接受外國學生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辦理。借讀學生收費標準應按國家有關要求執行。
第二十一條 適齡兒童借讀,應向原戶籍所在地學校申請,報鄉鎮人民政府(市直報市教育局普教科)批準,同時憑父母或其監護人所在單位證明和原校開具的初等義務教育適齡兒童在外地入學批準書、綜合素質評定報告單(一年級新生免)及在所要借讀學校服務區內有居住條件的證明等向新居住地鄉鎮人民政府(市直向教育局普教科)申請借讀,由鄉鎮人民政府(市直的由普教科)協調安排借讀學校;或按新居地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的有關規定,持上述證明向住所附近上學提出申請,經學校同意后辦理借讀手續。學期中途一般不辦理借讀手續。借讀生的審批權限由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規定。
第二十二條 適齡兒童、少年在新居地借讀入學注冊后,所在學校應為其建立臨時學籍,發給《接受外地初等義務教育適齡兒童入學注冊證明》,注冊證明由家長或其他監護人交(或由接受學校函寄)常住戶籍所在地的小學作為已入學憑證。未入學的,由戶籍所在地的學校報告當地政府,并協同依法對其家長或其他監護人進行動員或處罰。學校應建立服務區內流動人口的適齡子女登記制度。
第二十三條 借讀學生完成初等義務教育規定年限的教育,可在借讀學校領取完成初等義務教育證書。
五、休學和復學
第二十四條 因病需治療、休養,經鄉級以上醫院證明、學校核準者,或有其他正當理由者,經學校同意并報市教育局普教科核準后,將學生休學情況記入學生電子檔案方可辦理休學,由學校出具休學證。休學期限,一般不超過下一學年始業日期,屆時不能復學的,應再辦理審批手續。學生在一學期內,因病或特殊情況請假缺課時間超過三個月,跟班學習有困難,可根據具體情況給予休學,復學時學校可據其實際學歷程度并征求本人及家長或其他監護人意見后編入相應年級。
第二十五條 在休學期間,其學籍予以保留,但不得轉入其他學校。休學期滿或休學期未滿請示復學者,持鄉級以上醫院康復證明,經學校審核批準后,可以復學。到期不辦理復學手續的,應動員其按時復學。畢業年級學生休學或復學均需報市教育局普教科核準。
六、退學、輟學
第二十六條 小學屬義務教育階段,除因病或因故喪失學習能力者外,不允許學生退學。喪失學習能力必須退學的,其退學手續一律由市教育局普教科核準。
第二十七條 小學應防止未受完規定年限義務教育的學生輟學。在校學生未經學校準假不到校,學校應及時進行家訪,查明原因,并采取適當措施,敦促其到校;經學校督促后,三日內仍不到校,學校應與其所在的村委會或居委會聯系,共同動員其到校;學生一周內還不到校,學校應報告鄉鎮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并配合有關部門,依法使其復學,做好鞏固工作。每個月底,學校應向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報告一次學生輟學情況,每一學期,學校應將學生輟學情況記入學籍表和學籍電子檔案,并報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七、升級、跳級
第二十八條 小學實行年限教育,學生每學年末自然升入高一年級。
第二十九條 小學取消留級制度。隨班就讀的輕度視力、聽力和智力等殘疾的學生應列為特殊教育學生,另行登記造冊,填寫特殊教育學生學籍表,并安排其到相應年級學習。
第三十條 少數智力超常、操行優良、身體健康、參加高一年級考核學業成績優秀的學生,經學生本人和其監護人申請,學校可準其提前升入相應年級學習,同時報縣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由縣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確定其是否達到規定年限的義務教育。跳級應在學年度開學時進行。
八、畢業
第三十一條 小學對修完規定年限,或經批準跳級,確已修完全部課程的學生,發給完成初等義務教育證書。少數智力超常、操行優良、身體健康、參加畢業考試成績優秀的學生,經本人和家長或其他監護人申請,報縣級教育主管部門批準后,學校可準予提前畢業,確定其達到了規定年限的義務教育。
九、獎勵和處分
第三十二條 對德、智、體全面發展或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績的學生,應給予獎勵。獎勵等級可分班級獎、學校獎和上級領導部門獎。學生受到校級以上獎勵,應記入學籍表。學校每學年評選一次德、智、體等方面全面發展的“三好學生”。
第三十三條 學生嚴重違反《小學生守則》或學校有關規章制度以及社會治安條例,屢教不改者,應給予處分。處分學生需由班主任提出,經校務會議討論、校長批準,并報教育主管部門備案。
處分分為警告、嚴重警告、記過三種。學校不得開除或勸退學生。對學生處分要事實清楚,要告知、允許學生申辯。學生處分不得張榜公布、不得召開學生大會宣布;學生對處分不服可以申訴。
學生在受處分后滿一學期,確定已改正錯誤,進步顯蓍者,經校務會議討論、校長批準,可以撤銷處分。處分撤消后,應及時將處分記錄從學生個人學籍檔案中撤出。
十、管理職能
第三十四條 普通小學學籍管理由地方政府所屬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普通小學教育階段學校的學籍管理工作由教育主管部門負責組織、指導、檢查、處理。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都要指定專人負責學籍管理和從事學籍管理電子化工作。學校專門負責學籍管理的工作人員,要按照要求建立健全學生的電子檔案并妥善保存,不得擅自填寫、更改和公開學籍信息。學籍管理信息要按所授權限進行管理。學籍資料以學校為單位建檔、管理,鄉鎮教育管理部門或中心小學負責全鄉鎮學籍管理。各小學應及時、認真地填寫學生學籍登記表、健康檢查表、體育合格情況登記卡等,并將其作為學生學籍檔案,由教導處永久保存;學生學籍電子檔案應及時報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備案。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定報告單于新學期開學后由學校收回,存入學生學籍檔案。
學籍檔案實行全省統一表式,由市或縣(市、區)教育主管部門統一印制。具體要求由市教育主管部門確定。
學生學籍號一經編定,便不得變更,直至小學學段結束。除座位表外的各類表冊均應以學籍號為序。
學生姓名不得任意更改。確需更換,須持蓋有公安部門戶籍專用章的證明,到市教育局普教科辦理更名手續。
第三十五條 學生學籍表、學籍注冊表均須在新生入學時建檔、造冊,由市教育局普教科驗印后一式三份,市教育行政部門、鄉鎮教育行政部門、學校各存一份。
各學校要確定專人負責學籍檔案的建設和管理,填寫要認真、及時、完整,資料應齊全、規范、準確。
第三十六條 各校新生名冊及學生轉學、休學、復學、借讀等學籍變動情況應于新學年開學一個月內報市教育局普教科審批、備案。學生入學情況學年統計應與教育年度統計工作同步進行,在學年開學后一個月內進行。學期統計應在學期開學后一個月內匯兌上報教育主管部門備案。
借讀學生學籍由原學籍所在學校管理,借讀學校建立臨時學籍(內容同正式學籍),并注明借讀字樣,學生借讀終止時,轉原學籍所在學校登記、存檔。
學生轉學,由轉出地教育主管部門將學生個人學籍檔案直接交、郵寄或密封由學生自帶轉入地教育主管部門。
學校發生學生輟學、復學及轉學、借讀等情況,必須在一個月內報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備案。
第三十七條 學生死亡、因故喪失學習能力的,由學校向教育主管部門提出報告(需附有關證明材料),教育主管部門批準后注銷其學籍,學校在學生電子檔案中注明并上報教育主管部門。
學校或教育主管部門所出具的紙質學籍材料,必須按規定加蓋學校和市教育主管部門公章方才生效。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為轉學、休學、借讀的學生涂改或重新制作學生學籍的有關信息和材料。
第三十八條 任何學校均不得私自接收沒有學籍證明和轉學、借讀等手續的學生。
第三十九條 學生或監護人不按本規定辦理有關手續,一經發現由有關學校和教育主管部門立即糾正處置。
學校和教育行政部門如有違反本規定行為,要查清事實,分清責任,對相關責任人予以教育幫助,情節嚴重的給予行政處分。
違反第三十七條規定的,要對學校法人代表和相關責任人做出行政處分。
民辦學校接收沒有入學、轉學、借讀手續學生的,視做管理混亂,教育行政部門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及實施條例等有關規定處理。
第四十條 學生非正常死亡或發生重大事故,所在學校必須依據有關規定妥善處理,并立即向教育主管部門書面報告,同時在事件發生后24小時內上報省、市級教育行政部門。
第四十一條 凡弄虛作假,亂開轉學證書、假初等義務教育證書、假三好學生證明、涂改學籍檔案的,對直接責任人應給予紀律處分,違法者要依法懲處。
第四十二條 在執行本辦法過程中,各鄉(鎮)的教育管理機構和學校,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制訂相應的輔措施,但不能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和《小學管理規程》相抵觸,也不得違背本規定的基本原則。
第四十三條 教育主管部門對學校的學籍管理工作要加強管理,及時總結分析,糾正和處理學籍管理中出現的問題。
十一、附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