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2-28 15:49:17
序論:寫作是一種深度的自我表達。它要求我們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隱藏在內心深處的真相,好投稿為您帶來了七篇工作服可行性報告范文,愿它們成為您寫作過程中的靈感催化劑,助力您的創作。
第一章 總
則
1.為加強公司行政人事管理,使各項管理標準化、制度化、規范化,以提升企業形象,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規定。
2. 本規定所指行政人事管理包括:檔案管理、保密原則、辦公及勞保用品管理、行為規范管理、人事管理、安全保衛管理、后勤保障管理、獎懲制度等。
3.本制度適用滑縣錦程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全體員工。
第二章 行為規范管理
1.員工在公司內一律穿工作服(副總級以上及試用期員工除外),女員工不得披頭散發,男員工不得留長發,要做到儀表整潔、干凈。
2.員工上班必須佩帶工作卡。
3.保持辦公環境整潔。每天上午及下午上班以后各部門組織開例會,然后打掃各部門所負責的區域衛生。每天抽出時間整理辦公桌和抽屜,保持辦公環境的舒適和整潔。
4.工作環境有序。在辦公區內,禁止大聲喧嘩,在工作時間內嚴禁串崗,嚴禁談論與工作無關的事宜,禁止上網聊天、玩游戲,嚴禁瀏覽與業務無關的書籍、雜志、報紙。工作期間不準化妝、吃零食,嚴禁隨地吐痰、丟紙屑、雜物、煙頭等。
5.嚴禁員工在工作時間接待除客戶意外的私人朋友,嚴禁工作時間接打私人電話影響工作及影響信息的暢通。
第三章
人事管理
《一》考勤管理
1.企業員工一律實行上班打卡登記方式。凡企業員工上下班均需親自打卡,任何人不許他人或讓他人打卡,違反此規定者均按打卡管理規定執行。行政人事部憑信息打卡作為考勤的基本依據。
2.所有員工須到公司打卡報到后,方能外出辦理業務。特殊情況不能打卡時,必須由部門領導簽字許可后,及時提交行政人事部。否則,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3.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8:00至12:00,下午2:00至18:00。因季節變化如需調整工作時間時,由行政人事部另行通知。
4.工作時間開始十分鐘以后到崗者,計為遲到。提前十分鐘下班者按早退處理。無故提前十分鐘(含十分鐘)以上下班者按曠工處理。
5.員工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三次者扣發當月關鍵績效指標考核工資。
6.員工曠工一日者,扣發三日工資,從當月工資中扣除。無故連續曠工三日或全月累計曠工六日者,予以辭退,不發工資。
《二》 休假的規定
1.正常情況下員工每月工休兩天,每月休假不得超過四天(特殊情況除外)。
《三》請假規定
1.員工請假需提前一天寫請假條,由部門總監簽字后,交行政人事部備案。如遇突發事件或緊急情況未事先請假者,應利用電話及時向部門主管報告,并于當日由部門領導或其人按公司規定辦理請假手續,否則亦視同曠工處理。
2.員工請假四天以內(含四天)由部門總監簽字同意后,報行政人事部備案。
特殊原因需請假超過四天者,報總經理批準。
3.請假批準后,請假單一律送行政人事部保存。部門總監級以上人員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準,并將請假單報行政人事部備案。
第四章 檔案管理
《一》(歸檔范圍)
1.公司所有公文等具有參考價值的文件材料。
2.檔案管理由專人負責,保證原始資料及單據齊全完整。
《二》 檔案的借閱與索取
1.總經理、副總經理及各部門總監可通過檔案管理人員辦理借閱手續,直接提檔。
2.公司其他人員需借閱檔案時,要經各部門總監簽字批準后到行政部檔案管理處辦理借閱手續;
《三》 檔案的銷毀
1.任何人非經允許無權隨意銷毀公司檔案材料。
2.若按規定需要銷毀時,由部門總監審批在專人監督下銷毀。
第五章 《一》會議管理
1. 每月末為公司例會中的最高級會議,就一定時期工作事項做出研究和決策。會議由集團總經理主持,參加人員為總監及各部門經理等領導成員。(可根據實際情況召開一至兩次)
2. 公司不定期召開專題會議。
3. 公司各部門每天早上開晨會,針對前一天工作進行總結及分析并對當天工作進行安排。
4. 公司辦公例會由公司行政人事部組織。行政人事部應于會前一天將會議的主要內容書面通知參會的全體人員。
《二》 會議紀律
1.與會人員不得遲到、早退或缺席。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到會,應提前向行政人事部請假。
2.與會人員不得中途退席,特殊情況經會議主持者同意方可離開。
3.與會人員在會議期間,不得大聲喧嘩,不得來回走動。
4.遲到、中途離席者應輕聲入、出座位,盡量不干擾會議進行。
5.與會人員應坐姿端正,禁止吸煙,禁止交頭接耳開小會。
6.會議期間與會人員要認真聽取會議內容并做好記錄,并關閉手機(或將手機處于靜音、振動狀態);會議期間不會客。
7.與會人員應保持會場整潔,不準隨地吐痰,扔紙屑,會議結束后將座椅整理好。最后離開會場者負責關燈、鎖門。
8.與會人員不可無故打斷他人的發言。
第六章
保密制度
《1》公司機密涉及企業及員工的根本利益,全體員工都有保密義務,特別在對外交往和合作中要注意不能泄漏。
《2》公司機密包括下列事項:
1.公司尚未付諸實施的經營方向、經營規劃、發展項目及經營決策。
2.公司合同、協議、意向書及可行性報告、主要會議記錄。
3.公司的財務預算報告及各類財務報表、統計報表。
4.公司內部制度資料及計算機內的所有資料。
5. 嚴禁將公司任何文件進行抄錄、復制、傳遞出公司(包括利用網絡傳輸)。
6. 因工作需要查看超出自身權限的文件或資料,必須得到部門總監的批準到行政部辦理手續方可查看。
7. 屬于公司機密計劃的原始載體,其保存和銷毀必須由公司總經理委派不同部門職位的兩人共同執行。
8. 對外交往與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機密事項必須獲得總經理批準。
9.公司員工發現公司的機密已泄露,應立即報告公司上層領導并及時處理。
10. 嚴禁和人交往中,泄露公司機密,嚴禁在公共場所討論公司機密。
11. 違反上述規定要追究部門領導的責任,情節嚴重的,公司保留訴訟法律的權利。
第七章
辦公及勞保用品的管理
《一》 辦公及勞保用品的購發
1.公司所需辦公用品由行政人事部統一購置,各部門按實際需要領用。辦公用品只能用于辦公,任何人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所有員工對辦公用品必須愛護,勤儉節約,杜絕浪費,努力降低消耗。
2.負責購、發辦公用品的人員要建立賬本,并辦好出、入庫手續。出庫物品一定要由領取人簽字,特殊用品需由其部門總監簽字后方可辦理出庫。
3.行政人事部指定專人制定每半月辦公用品計劃及預算,經領導審批后負責將辦公用品購回并辦理入庫。有計劃地分發給各部門并辦理好出庫手續及記錄。
4.除正常配給的辦公用品外,若還需用其它用品時,須經部門領導簽字由行政部批準方可領回。
5.勞保用品的購發,由行政人事部統一購買,并根據實際需要每月定期發放。
《二》 安全生產管理
1.下班前,必須切斷所有電器設備的前一級電源開關。
2.資料柜、辦公桌不得放密級以上文件、資料和現款、印章、貴重物品。
第八章
后勤保障管理
《一》 食堂管理
1.食堂工作人員要做好個人的衛生工作,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工作服,工作時要穿戴工作衣帽。炊事人員要每年進行一次健康體檢,無健康證者,禁止上崗。
2.食堂人員要在規定的開餐時間內保證員工就餐,員工不得提前去食堂就餐。
3.食堂工作人員要以熱情、禮貌地接待員工就餐,做到少打、勤打,不浪費。
4.嚴格各項衛生制度,節約水、電,節約成本,做到營養合理,飯熟菜香、味美可口、不多做,不少做。
5.做到餐具干凈、無污漬,對環境及餐具按時消毒。
6.計劃采購。嚴禁采購腐爛變質的食物,做到少采購、勤采購。
7.做好安全工作。使用炊事械具或用具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防止事故發生;禁止無關人員進入廚房;易燃、易爆物品要嚴格按規定放置,杜絕意外事故發生。
第九章
獎懲制度
《一》本公司員工的獎勵分為下列四種:
1.嘉獎:每次加發當月三天基本工資,同當月工資一并發放。
2.記功:每次加發當月十天基本工資,同當月工資一并發放。
3.記大功:每次加發一個月基本工資,同當月工資一并發入。
4.獎金:一次性給予一定數額的獎金。
《二》 有下列事跡者,得予嘉獎:
1.連續三個月績效考核為優的員工。
2.連續三個月未休假、遲到者。
《三》有下列事跡者,得予記功:
1.對于工作流程、維修技術或管理制度,提出具體建議方案,經采行確具成效者。
2.年終考核中節約費用開支或對廢料利用成績顯著的部門或個人。
3.遇有事故或災變,勇于負責,并措置得宜,免于損失,或減少損失者。
4.發現有損害公司利益舉報而被查實者。
5.遇有意外事件或災變,奮不顧身,極力搶救因而減少重大損失者。
6.年終考核,全年完成銷售任務的銷售員。
《四》有下列事跡之一者,行記大功或頒發獎金:
1.年終考核全年績效考核均為優秀者。
2.研究發明,對公司確有重大貢獻,并使成本降低,利潤增加者。
3.年終考核,全年被評為優秀的部門。
4.一年內記功三次者。
《五》 有下列情況之一經查證屬實者或有具體事證者,處以警告
1.在工作時間談天、嬉戲、閱讀與工作無關的書報雜志或從事規定以外的工作者。
2.在工作時間內撤離工作崗位者。
3.因過失導致發生工作錯誤情節輕微者。
4.妨害現場工作秩序或違反安全衛生規定者。
5.違規駕車未造成嚴重后果者。
6.初次不服從主管人員合理指揮者。
7.浪費公物,情節輕微者。
8.檢查或監督人員未認真執行職務者。
9.出入公司不遵守規定或攜帶物品出入公司而拒絕保安或管制人員查詢檢查者。
10.在食堂就餐不排隊、不守紀律、無理取鬧者。
11.未經行政人事部同意,私自調換房間者。
12.品行不正,不文明禮貌,辱罵他人者。
13.進入公司不佩戴工作卡、不穿工作服經查獲者。
14.受指定受訓人員無故不參加組織培訓者。
15.在工作時間,躺臥睡覺者。
《六》被警告超過三次者、公司將根據實際情況做出相應的處罰。
第十章
附 則
1. 本制度如有未盡事宜或隨著公司的發展有些條款需要增加或刪減的,行政人事部將會補發相應的制度及規定
2. 本制度解釋權歸行政人事部 。
3. 本制度自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