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05-14 06:2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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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目標
在**年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基礎上,全面排查各建筑施工工地存在的安全隱患,狠抓治理整改,強化安全生產基層基礎,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建立健全隱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險源監控的長效管理機制,為實現建筑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奠定堅實的基礎。
二、主要內容
在繼續貫徹落實**年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有關指導意見的基礎上,全面排查治理各開發、施工企業、各工程項目部在建筑安全生產工作方面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主要內容包括:
(一)貫徹執行建筑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制度、規程標準以及市政府、市建委和縣政府近期有關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和文件精神情況。建筑施工企業施工資質及安全生產許可證取得情況;工程建設手續辦理情況。
(二)工程的總承包企業、分包企業及監理單位等企業法定代表人負責制及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各職能機構、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及落實情況;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制定實施和監管情況。
(三)建設單位按照《重慶市建設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用計取及使用管理規定》(**建發[2006]177號)支付施工單位安全生產經費情況;施工單位把安全生產經費專款用于安全防護用品的購置和安全防護設施的落實等情況。
(四)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施工現場腳手架、基坑支護與模板工程、“四口、五臨邊”、高邊坡、龍門吊、塔吊及卸料平臺等重要部位的安全防護與管理符合標準規范的情況;施工作業人員人身安全防護、勞動保護措施的落實情況。
(五)對容易導致事故的重大安全隱患、重大危險源,進行分類建檔、制定處置方案、落實防范措施等情況。
(六)基坑支護、土方開挖、模板支撐、起重機械安裝和拆除、腳手架搭設、爆破施工等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單獨編制安全專項施工方案以及方案審查論證、執行情況。
(七)事故報告制度建立落實情況,有無漏報和謊報瞞報情況;對已發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要求,認真汲取事故教訓,對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追究和落實整改情況。
(八)企業落實安全培訓教育制度、保證經費情況;對新進場工人的崗前培訓和三級安全教育情況;三類人員及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
(九)建立健全應急救援預案體系,建立專(兼)職應急救援隊伍或與相關應急救援隊伍簽訂協議情況;應急救援的人員、措施、物資、設備配備及維護情況;應急救援預案制訂完善及演練情況。
三、實施步驟
(一)**年2月至4月為第一階段。結合正在開展的建筑安全檢查督查工作,圍繞確保全國“兩會”期間安全生產,做好排查治理和監督檢查工作。一是研究制定內容具體、重點突出、可操作性強的建筑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專項工作方案,并嚴格實施,及時查找隱患、消除隱患。對暫時難以完成整改的,要列出計劃,做到責任、措施、資金、時間、預案“五落實”,并加強“一對一”監控;二是針對低溫雨雪冰凍天氣及節后建筑施工特點,加強監督檢查,嚴格安全管理,切實把好建筑工地恢復生產安全驗收關,將安全事故消除在萌芽狀態,為廣泛深入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打下良好基礎。
(二)5月至9月為第二階段。結合建筑工地文明施工專項整治工作,圍繞汛期和北京奧運會安全隱患排查整治。一是針對汛期、高溫天氣建筑安全生產特點,重點排查存在滑坡、塌方、泥石流威脅的建筑工地,建立完善災害預報、預警、預防和應急救援等各項措施。同時,做好建筑工地防暑降溫工作,努力改善一線施工人員的生產生活環境,確保安全;二是以迎接北京奧運會為契機,深入開展建筑工地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督促工程項目參建各方健全安全生產預警監控制度、安全生產形勢分析制度、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整改制度等,對本工程項目進行認真排查、反復巡查,嚴防重特大事故發生。
(三)10月至12月為第三階段。針對四季度施工高峰期及冬季氣候特點,深入推進隱患治理。一是堅決查處違法建設、違規操作、違章指揮等行為,加大行政處罰力度,切實起到震懾作用;二是督促各單位做好冬季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落實防凍、防滑、防火、防觸電等工作措施,確保冬季施工安全;三是認真開展建筑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回頭看”活動,總結經驗教訓,完善工作措施,建立健全政府、企業兩個層面的重大隱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險源監控制度,實現隱患排查治理的制度化、規范化、經常化。
四、總體要求
(一)為切實加強我縣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治理專項工作的領導,我委成立以建委主任為組長,分管副主任為副組長,相關科室站所負責人為成員的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建委安管站。各開發、施工企業,監理企業、各工程項目部要高度重視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成立以主要負責人為組長的專項工作小組,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制定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層層落實工作責任,狠抓措施落實,切實推動建筑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專項工作扎實有效的開展。
(二)大力開展宣傳活動。圍繞“治理隱患、防范事故”安全生產月活動主題,加強輿論宣傳,廣泛宣傳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做到專項工作在全行業深入人心,最大限度地鼓勵和發動廣大企業員工積極參與。縣建委要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作用,對專項工作做得好的大力宣傳,對存在問題較多或存在重大隱患的通過新聞媒體予以曝光。
(三)突出重點,狠抓落實。各企業從開始階段就要按照有關要求,認真檢查、仔細排查和認真治理,確保專項工作不走過場。各開發、施工企業,監理企業要加強巡查,特別在全國“兩會”、汛期、“奧運會”期間、四季度等重要時段,要切實加大工作力度,及時發現問題并督促整改到位。縣建委要加強監督檢查,對檢查不落實,整改不徹底,存在安全隱患的單位進行督促整改,并對相關責任單位和人員進行處罰。
一、組織領導
為全面推進道路貨物運輸源頭治理工作,縣政府成立源頭治理超限超載工作領導小組,由縣政府黨組成員任組長,政府辦副主任、交通局局長任副組長,交通局、法制辦、發改委、監察局、財政局、工商局、質監局、安監局、水務局、工促局、國土局、交警大隊主管負責同志為成員(具體名單見附件1),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交通局。
領導小組主要職責是領導全縣治理超限超載工作,督導各相關單位和部門的源頭治超工作,定期召開治超聯席會議,負責向市政府治超領導小組匯報治超工作開展情況。
二、工作職責
源頭治理超限超載工作涉及多個部門和單位,為更好地推進工作,強化協調配合,具體職責明確如下。
交通局:負責治超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加強對大宗貨物裝載源頭企業的監管,落實黑名單制度,對違法超限超載企業和車輛嚴格管理,召集相關部門召開聯席工作會議,向上級主管部門移送、通報治超違法案件。
法制辦:配合治超工作機構研究起草治理超限超載工作的規范性文件,依法辦理相關行政復議案件,加強治超執法監督檢查。
交警大隊:嚴把車輛注冊登記、檢驗關,落實超限超載車輛駕駛員扣分制度,維護治超交通秩序,按規定依法履行對車輛改裝行為的監管,依法查處非法汽車拼裝、改裝行為,依法查處超載等交通違法行為。
發改委:加強對車輛生產、改裝企業項目的監管。
監察局:加強對治超工作的監督檢查,對治超不力、不履行職責的相關職能部門及單位進行責任追究。
財政局:研究制定運輸管理機構治超專項經費保障方案。
工商局:整治車輛非法改裝企業,會同公安、發改等部門加強監管,會同工促、交通等部門依法規范公路沿線儲煤場等貨物集散場所的管理。
質監局:對治超所需的計量設備依法實施強制檢定,檢查從事改裝車輛生產企業的執行標準情況。
安監局:督促檢查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建立健全危險化學品發貨、裝載的安全條件核查,督促落實“一書一簽”制,嚴防危險化學品超量、超限、超壓裝載;配合公安交管、交通運輸部門對超限超載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的處置;組織有關部門對因超限超載發生的危險化學品泄漏事故的應急救援,根據縣政府的決定對危險化學品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水務局:對所許可的采砂企業裝載場所進行源頭監管。
工促局:對所許可的煤炭企業裝載場所進行源頭監管。
國土局:對所許可的建材類礦山企業裝載場所進行源頭監管。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聯席會議制度。為進一步加強源頭治理超限超載工作,建立源頭治超聯席工作會議制度,定期組織召開,總結前一階段工作,確定下一步工作重點。
(二)定期通報制度。交通局每月負責將貨運源頭單位違法案件通報有關主管部門的情況報告縣政府。同時,對不屬于本部門職責范圍的,及時通報有關主管部門。
(三)實行公開公示。安監局、水務局、工促局、國土局等有關部門負責將本部門許可或管轄的貨運源頭企業,按貨運源頭企業明細表(見附件2)格式填寫后,報縣治超辦領導小組辦公室,由縣政府向社會公示。交通局根據縣政府公示的貨物源頭企業,開展巡查工作。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統籌城鄉發展和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要求,以保障轄區內公眾用藥用械安全為目標,完善藥品監管體制,創新工作機制,促進醫藥經濟健康有序發展,切實保障農村群眾用藥安全。
二、整治目標
本著管好管住藥械市場,保障人民群眾用藥安全的目的,按照“疏堵結合,打防并舉,標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則,通過專項整治行動,明確藥品安全監管職責,落實藥品安全監管人員,建立“責任主體明確、資源配置合理、監督機制配套、覆蓋全鎮農村”的藥品安全監管體系;及時排查各類藥械安全隱患,有效遏制制售假劣藥械的違法違規行為,促進藥械經營、使用秩序顯著好轉,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用藥安全。
三、整治內容
(一)落實藥械安全責任
切實按照“負總責”的要求,加強藥械安全工作的統一領導和組織協調,成立由政府鎮長任組長、主管副鎮長和工商所長、衛生院院長為副組長的藥品市場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完善工作機制,嚴格責任落實,建立藥械安全的長效機制。鎮政府要掌握藥械安全監管情況,定期研究解決監管工作中的實際問題,各包片包村干部要深入藥械經營、使用單位檢查指導藥械安全工作,抓好督導落實,確保專項治理工作順利推進。
(二)全面開展專項整治
按照縣政府藥品市場專項治理工作方案要求,我鎮配合工商和衛生部門全面開展專項整治行動,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強中藥材、中藥飲片質量整治。配合工商、衛生部門重點整治中藥飲片的采購渠道混亂、不合規范、記錄不完備,包裝、標簽以及分裝不符合要求,藥品經營企業超范圍、超方式經營中藥飲片等行為。嚴厲打擊摻雜使假,以次充好的行為。
2、開展醫療器械專項整治。配合工商、衛生部門嚴肅查處經非法渠道購進和使用未經注冊、無合格證明、過期、失效或者淘汰的醫療器械行為;嚴厲查處個體門診、農村衛生所進貨渠道混亂、購銷記錄不完整行為。
3、開展非藥品冒充藥品專項整治。在鞏固對藥品經營企業集中整治成果的基礎上,按照上級統一部署,聯合工商、衛生部門,繼續深入開展對食品、保健品、化妝品、保健用品、消毒產品、無文號產品等六類非藥品冒充藥品行為的監督檢查,并分類作出處理,嚴厲打擊仿冒藥品,堅決維護藥品市場秩序。
4、開展GSP執行情況專項整治。配合工商、衛生部門嚴查藥品經營企業非法渠道購進行為;嚴查認證回潮、連而不鎖、“一掛兩超”和藥品采購票據混亂等行為;嚴格落實全縣的藥品與非藥品分區隔離銷售管理和藥品分類陳列管理規定;加強對未經批準擅自配制劑或經批準不按《醫療機構制劑配制質量管理規范》進行配制行為的打擊力度;查處藥品經營企業許可證已到期未換發及GSP認證到期未重新認證仍從事藥品經營的行為。
5、開展特殊藥品專項整治。一是對是否超范圍經營特殊藥品及未經批準擅自經營蛋白質同化制劑和肽類制劑進行監督檢查;二是對特殊藥品的購進、儲存、銷售(使用)環節是否嚴格按照GSP或相關要求管理進行監督檢查;三是對專用處方、專用賬冊、專冊登記是否按規定嚴格執行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6、開展對無證經營、超范圍、超方式經營藥品、醫療器械行為的專項整治。一是嚴查已被取締的個體門診繼續經營、使用藥械行為;二是加大對利用義診、咨詢及專家名義推薦銷售藥械行為的查處;三是加大對街頭、集貿市場兜售藥品(醫療器械)的查處;四是打擊藥品零售企業出租(出借)柜臺和出賣許可證行為;六是嚴厲打擊藥械經營企業超范圍、超方式經營以及未經許可擅自變更經營地址、倉庫地址等違法違規行為。
四、方法步驟
為保證此次專項行動有步驟、有計劃、有重點地順利進行,切實取得治理成效,專項行動分三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動員部署階段(2010年9月1日——2010年9月3日)
按照省電話會議要求,根據縣藥品市場專項治理工作方案,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我鎮藥品市場專項治理工作方案,并立即部署、迅速行動。
第二階段:組織實施階段(2010年9月4日——2010年9月28日)
針對專項整治行動的工作目標及任務,在全鎮范圍內進行全面排查,做好排查記錄,并存檔備案;針對突出問題和監管薄弱環節,深入治理,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
第三階段:總結整改階段(2010年9月29日——2010年9月30日)
對專項整治行動進行認真總結,重點總結專項整治行動工作中行之有效的措施、經驗和機制、辦法,并對照相關的法律法規,針對查出的問題,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通過整改,建立完善長效機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
成立藥品市場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政府鎮長擔任,副組長由主管副鎮長、工商所長、衛生院院長擔任,各室辦負責人為成員,負責組織、協調專項治理活動。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設在黨政辦,辦公室主任由主管副鎮長兼任,負責專項治理工作具體安排、協調和信息匯總等工作。要進一步完善落實藥品安全監督管理責任制,將專項整治行動的具體任務和工作目標分解落實,加強考核。
(二)強化監管,突出重點
專項整治行動落腳于整治效果,監督檢查要覆蓋全面,橫向到邊,縱向到底,對重點部位的檢查做到全覆蓋,并結合群眾反映強烈、社會危害嚴重的突出問題,狠抓薄弱環節治理。
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規范經營秩序、優化市場布局、推進清潔生產、提升產業層次“為目標,以“打擊非法經營、治理環境污染、提高管理水平”為重點,以“政府主導、部門執法、群眾監督”為手段,堅持“長短結合、依法整治、標本兼治、有序規范”的基本原則,促進我區煤炭物流產業走上合法化、規范化、清潔化軌道。
整治范圍及重點
全區范圍內所有從事煤炭批發、零售、倉儲、發運等經營活動的煤棧、煤臺,重點是沈家屯鎮、老鴉莊鎮、南站街道辦事處。
整治內容及標準
(一)整治內容
1、無證、無照經營或執照不全、逾期的非法經營企業、經營戶依法予以關閉取締;沒有履行環保審批手續的,依法予以關閉取締;私自建設、違規占地的,依法予以關閉取締。
2、對已有環保審批手續但未辦理驗收的企業,嚴格按照新的整治標準嚴格管理。
(二)整治標準
證照齊全、手續完備的合法經營企業按照以下新標準進行整治:
1、煤棧:距公路50米以上,煤堆要全部覆蓋,場內綠化帶不少于3米,具備有效噴淋設施,場地硬化,圍墻高3.5米以上。嚴禁在4級以上風天進行裝卸、破碎和篩選作業,場地面積3000平米以上的按規范要求安裝抑塵網。
2、煤臺:場地要硬化,具備有效的設施,安裝抑塵網。
3、大型用煤企業:儲煤場要安裝抑塵網,配備射霧器等有效防塵設備。
方法步驟
本次集中整治行動從2011年6月22日開始,到2011年8月底前結束。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6月30日前)
區管委會成立集中整治行動領導小組,制定集中行動實施方案,對集中整治行動進行安排部署。
(二)摸底調查階段(7月1日-7月20日)。
環保分局綜合協調,公安、工商、國土、國稅、地稅等有關部門具體指導,對區域內煤炭企業逐戶進行摸底調查。
(三)集中整治階段(7月20日-8月20日)。嚴格按照《張家口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切實加強煤炭市場環境綜合治理的通知》精神和《河北省煤炭監督管理實施細則》等有關法律法規,按照煤炭整治企業名單,逐戶下達通知,并要求企業按新標準嚴格管理。
具體要求
(一)高度重視。各鎮、街、各部門要嚴格落實責任制,指定專人負責此次環境整治工作,并列入重要議事日程,高起點、高標準完成整治任務。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保護耕地和生態環境、節能減排、發展循環經濟為目的,運用法律、行政、經濟手段,對礦產資源和生產要素進行整合,通過兼并、關閉等方式,提高礦產資源利用率。堅持“因地制宜、積極推進、突出重點、分步實施”的原則,分期分批對手續不全、違法違規以及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磚瓦生產企業進行關閉。
二、目標任務
采取分批分步實施的辦法,對全縣工商證照、用地、環保等審批手續不全,違反國家產業政策的磚瓦生產企業依法予以關閉。同時,對淘汰拆除后的窯廠用地進行復墾整理,實現保護耕地、節約資源、改善環境的目標。
三、方法步驟
采取分批分步實施的辦法,分五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摸底調查。。
由環保局牽頭組成專項治理工作小組,各職能部門要確定一名領導進入專項治理工作小組負責此項工作,各鎮要密切配合,對各鎮轄區內各磚瓦窯廠工商證照、環評、用地等審批情況以及對國家產業政策執行情況認真摸底,及時將發現的問題進行匯總,上報專項治理整頓辦公室。
第二階段:宣傳發動。。
全縣各鎮及各有關部門要通過廣播、電視、報紙等新聞媒體宣傳礦產資源法律法規和縣政府關于礦產資源開發整合的文件精神,為專項治理工作營造強大的輿論聲勢。
第三階段:處理階段。
企業所在地政府要全力配合專項治理工作小組開展的專項治理工作,各相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鎮涉及的違法違規磚瓦窯廠在7月底以前必須徹底關閉并拆除窯爐設施,其它鎮涉及的違法違規磚瓦窯廠在12月底前必須徹底關閉并拆除窯爐設施。
第四階段:執行階段。
各職能部門要結合實際情況,對存在的問題,進行整理歸類,依照法律法規進行分類處理。對工商證照、用地、環保等手續不全以及違反國家產業政策的必須按確定時限關閉,對不按規定關閉的磚瓦窯廠有關部門要按法律規定,對涉嫌阻礙執法活動的行為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階段:檢查驗收。
由縣專項治理工作小組牽頭組織環保、發改、安監、公安、經貿、國土、工商、、電力等相關部門參加,對關閉的磚瓦窯廠進行檢查、驗收。對未在規定時限內關閉的磚瓦廠組織有關部門依法,并對措施不力的有關部門責任人實行責任追究。
四、工作措施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為了加強對該項工作的組織領導,縣政府成立縣磚瓦窯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名單附后)。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環保局,各鎮也要成立專門的領導小組和工作機構。
(二)明確分工,落實責任。各鎮要密切配合相關部門做好磚瓦窯廠的專項治理工作,結合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
縣環保局要發揮牽頭部門作用,嚴格執法,強力推進污染減排工作,加強對磚瓦廠的環境監管,依法查處污染環境的違法違規行為,對擬關閉的磚瓦企業依法停止辦理環保手續。
縣發改局要負責國家產業政策的執行和監督檢查企業應淘汰的生產能力、工藝和產品。
縣國土局要嚴格執法,加強對粘土磚瓦企業生產用地和礦產資源開發的監管,對擬關閉的磚瓦企業依法停止辦理用地和采礦登記手續,收回土地使用權和吊銷采礦許可證。
縣經貿局要負責協調、推進全縣關閉拆除磚瓦窯廠工作。
縣公安局負責配合有關部門和鎮做好違法違規磚瓦生產企業專項治理工作,對關閉過程中出現的違法、抗法案件進行調查處理;做好取締磚瓦窯廠窯體及煙囪的定向爆破工作。
縣安監局要對列入取締的粘土磚瓦廠依法吊銷其安生生產許可證。
縣工商局要對列入關閉的違法違規粘土磚瓦窯廠依法吊銷其營業執照,對無照生產經營的磚瓦窯廠,依法予以取締。
縣電力局應及時對列入取締的磚瓦生產企業停止供電,并拆除其供電設施。
縣局負責做好關閉磚瓦窯廠過程中的穩控工作。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關注民生,統籌協調、標本兼治、糾建并舉,緊緊抓住“教育、自糾、規范、查處”四個關鍵環節,通過扎實有效的專項治理活動,切實規范農民建房收費行為,進一步加強城鄉低保資金監管,認真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為保障群眾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促進社會和諧穩定提供堅強保證。
二、范圍和內容
主要對照近幾年來各單位、各村委會在失地農民的基本保障農民建房收費、城鄉低保資金發放三個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進行專項治理。
(一)失地農民的基本保障。重點檢查2010年以來的征地補償款是否及時足額到位,集體留用資金和預留土地管理使用是否規范,因政府征用而失去大部分土地的農民基本保障機制是否建立并得到落實。
(二)農民建房收費。重點檢查2011年以來對農民在本集體組織所屬土地上建自住用房的收費情況,重點糾正違背中央、省有關政策擅自設置收費項目、提高收費標準的行為,向各村下達收費和罰沒任務的行為,強制服務、變無償服務為有償服務和只收費不服務的行為,違反法定程序收費和濫施處罰、“以罰代管”、“以罰代批”的行為,以及其他在農民建房審批過程中亂作為的行為。
(三)城鄉低保資金發放。重點檢查2011年以來城鄉低保資金發放情況,具體檢查低保對象的確定是否準確,程序是否規范、公開,是否存在“人情保”、“關系保”現象;低保資金發放是否及時足額到位,有無滯留、挪用、擠占、套取低保資金行為。低保對象動態管理措施是否落實,是否做到“應保盡保”、“應退盡退”。
三、時間和步驟
專項治理從2012年3月1日開始至8月底結束。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3月1日—3月15日)。召開全鎮民生領域三個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動員會,進行全面部署。鎮政府按照部署和要求,建立聯席會議制度,抽調精干人員組成辦事機構,舉辦專項治理業務培訓班,組織參加專項治理的工作人員認真學習有關文件,熟悉各項政策規定,不斷增強貫徹執行的自覺性和解決問題的主動性,提高實際工作能力。同時,要加大宣傳教育力度,廣泛宣傳專項治理的各項政策,充分調動群眾參與專項治理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營造專項治理的工作良好輿論氛圍。
(二)自查自糾階段(3月5日—5月底)。各單位、各村委會要緊緊圍繞專項治理重點內容進行深入調查摸底,一要對本單位及上級部門近幾年出臺的有關農民建房收費的文件進行全面清理,凡沒有法律法規和中央文件依據的要立即廢止,對違背中央減輕農民負擔有關文件精神擅自設立農民建房收費項目、擅自提高收費標準和沒有法律依據擅自增加農民建房審批環節和程序的行為要立即糾正;二要對低保資金進行專項審計,堅決糾正截留、挪用、擠占、套取低保資金行為;三要開展低保對象“拉網式”大普查,堅決糾正“人情保”、“關系保”的行為,核準低保對象,確保低保資金用在最需要幫助的困難群眾身上。
(三)督促整改階段(6月1日—7月31日)。在自查自糾的基礎上,全鎮將組織各單位、各村(居)委會進行民主評議,評議的結果要進行“三榜公布”。鎮政府將派出督查組對各村進行重點督導和明察暗訪。在交叉檢查和督查中,要對所檢查的單位自查自收情況逐項進行核實,并對自查自糾中發現的問題提出處理意見,督促逐項整改到位。對在自查自收中發現并及時整改到位的問題可以從輕、減輕或免于責任追究;對自查自糾不認真、查出問題不糾正,甚至弄虛作假欺騙組織的,一律依紀依法從重處理;對工作不負責,互相推諉扯皮,搞形式主義,走過場的要進行問責,追究責任。
(四)檢查評估階段(8月1日—8月31日)。各單位及各村在開展自查自糾和督促整改工作基礎上,要重點圍繞專項治理開展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整改落實和制度機制建設情況等方面內容認真進行總結評估。在各單位、各村委會總評估的基礎上,鎮政府將派出工作組督促各村(居)委會重點抓好建章立制工作,切實鞏固專項治理工作成果,建立健全各項配套措施。
四、工作要求
(一)要加大宣傳力度,統一思想認識。各村委會、各相關單位要站在講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扎實做好宣傳發動工作,引導廣大黨員干部尤其是領導干部,充分認識開展民生領域三個突出問題專項治理的重點性和必要性,真正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鎮黨委、政府及上級部門的部署和要求上來,切實把這項工作抓緊抓實,抓出明顯成效。
(二)要加強領導,明確工作責任。根據上級部署和工作要求,鎮政府成立了民生領域三個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鎮紀委要搞好組織協調,加強監督檢查,嚴明工作紀律,確保專項治理工作有序開展。
一、指導思想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和“安全發展”的理念,深入貫徹落實中央、省、市、縣關于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強化冬季安全生產管理,全面排查整改事故隱患,強化基層基礎工作,堅決杜絕各類事故發生,確保全縣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
二、工作任務
針對冬季安全生產工作特點和我縣工作實際,組織發動廣大干部職工,集中精力、集中力量、集中時間,深入開展冬季安全生產專項整治行動,全面排查治理各類事故隱患,嚴厲打擊安全生產領域非法生產經營行為,規范安全生產秩序,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形成“全員抓安全、時時刻刻抓安全、安全生產全覆蓋”的安全生產監管工作體系。
三、時間安排(略)
四、整治重點和責任分工
重點開展9個行業和領域的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活動。
(一)森林防火安全整治。由李俊杰副縣長負責。主要責任單位:自然保護區管理局。參與單位:縣公安消防大隊、旅游局、各鄉鎮(街道、辦事處)。牽頭單位:自然保護區管理局。
自然保護區管理局要強化森林防火宣傳教育,加大山林巡查力度,加強林區內和林緣帶居民、單位的管理,堅決查禁野外用火;加強對鄉鎮防火工作的督導調度,確保責任落實、物資裝備、滅火隊伍“三到位”;加強應急演練,提高應急反應能力和火災撲救能力;落實好重要節日縣、鄉、村三級森林防火聯防機制,劃片包干,嚴看死守,確保不發生問題。縣旅游局要加強旅游景區內山林防火管理。各鄉鎮(街道、辦事處)要配齊村級護林人員,將任務落實到山頭、地塊、看護人員,加強各轄區內的山林看護。
(二)海上運輸安全整治。由鄭鈞副縣長負責。主要責任單位:縣交通運輸局、海事處。參與單位:公安邊防大隊和港務公司。牽頭單位:縣交通運輸局。
縣交通運輸局負責組織對全縣航運企業和蓬長航線所有客貨運輸船舶進行檢查整治,帶病船舶一律不得出航;督促海上運輸企業特別是客滾運輸船舶,嚴格執行超抗風等級停航避風、車輛安全檢查、車輛綁扎、易燃易爆物品管理等制度;加強對北五島營運船舶的安全管理,合理安排航班,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保障北五島客貨運輸暢通,嚴禁非法運輸和超載等違規行為。海事處負責組織對船舶海上安全狀況進行檢查,查處逃避簽證船舶違規出航等問題。縣公安邊防大隊負責查處違規出航、非法載客的“三無”船只。港務公司要加強對游客進出港和上下船環節的管理,嚴禁乘客攜帶易燃易爆物品上船,確保人員安全。交通運輸、海事、邊防等部門要密切配合,開展非法登陸艇、采砂船和運輸石料船只專項整治,對海上運輸非法違法行為予以嚴厲打擊,聯合各鄉鎮和漁業部門加強對航道的清理,及時消除海上運輸隱患,確保海上運輸安全暢通。
(三)漁業生產安全整治。由馬克勤副縣長負責。主要責任單位:縣海洋與漁業局。參與單位:縣公安邊防大隊、各鄉鎮(街道、辦事處)。牽頭單位:縣海洋與漁業局。
縣海洋與漁業局要加強對漁業船只的安全檢查,重點檢查漁船消防、救生等安全設備配備情況,嚴厲打擊漁業船舶違規作業、違法載客行為,糾正漂載、超載、超航區作業不穿戴救生衣等行為;加強對漁業運輸船只、各種垂釣船只的監控和管理,深入開展江瑤貝非法開采和違規“海上拖泥”船只清理整活動,對各種違法違規漁業生產行為依法進行查處;督促指導各鄉鎮(街道、辦事處)落實專門人員負責漁船動態管理責任,確保所有船只可控、在控;加強惡劣天氣的預報預警,大風惡劣天氣要及時通知每一位漁民,落實漁船返港、漁民撤離上岸措施;加強漁港內的船舶防火管理,防止出現漁港火災事故。縣公安邊防大隊要加強對“三無”漁船的查處,共同打造安全有序的漁業生產環境。各鄉鎮(街道、辦事處)要加強轄區內漁業船舶的安全監管,配合相關部門開展冬季漁業安全專項治理,加強漁民安全教育,督促落實好大風天漁船返港、漁民撤離上岸措施。
(四)公共消防安全整治。由鄭鈞副縣長負責。主要責任單位:縣公安局。參與單位: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教育體育局、商務局、衛生和人口計劃生育局、民政局、各鄉鎮(街道、辦事處)。牽頭單位:縣公安局。
縣公安消防部門要組織對商場、超市、賓館、飯店、歌廳、網吧等各類人員密集場所,勞動密集型企業、易燃易爆單位、學校、“九小場所”、醫院、敬老院、重點機關單位等逐一進行安全檢查。重點檢查防火通道是否通暢,防火設施是否配足,電力線路是否老化,技能操作是否到位,規章制度是否健全等,督促各責任主體落實好各項防火措施,堅決杜絕群死群傷火災事故的發生。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部門要組織人員對全縣所有網吧和文化娛樂場所進行全方位的安全檢查,重點檢查消防、用電等方面的安全,特別是要保持消防通道的暢通。縣教育部門要組織對中小學校和幼兒園消防安全情況進行檢查,重點檢查教學樓、學生宿舍用電安全、消防通道暢通情況,組織學生開展消防應急演練。縣商務部門要組織對各類商場、超市和工業企業消防安全進行檢查,確保消防設施齊全、性能良好。醫院、敬老院以及機關單位也要加強本行業和單位的消防安全檢查,嚴防火災事故發生。各鄉鎮(街道、辦事處)要加強對居民區的檢查,教育群眾摒棄私自堆放柴草、堵塞通道等行為,要加強對私自存放燃油居戶的教育管理,采取切實有效措施,消除火災隱患。
(五)建筑施工和燃氣安全。由李俊杰副縣長負責。主要責任單位:縣住房和規劃建設管理局。參與單位:縣質量技術監督局。牽頭單位:縣住房和規劃建設管理局。
建設部門要對在建工程進行全面安全檢查,重點排查建筑材料是否符合建設安全需要,施工單位是否具備相應資質,堅決杜絕不達標的材料進入工地、不具備相應資質的施工單位從事建筑施工;針對事故高發環節和重點部位,堅決打擊各類違法建設和違章操作行為,抓好塔機等大型機械設備的安全監管;加強對燃氣經營的安全監管,嚴厲打擊非法經營液化氣行為。縣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加強對供熱、燃氣經營企業壓力容器、管道、筏門等設備設施的檢查,加強對液化氣罐的檢測檢驗,嚴防爆炸、泄漏事故發生。
(六)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由鄭鈞副縣長負責。主要責任單位:縣公安局、交通運輸局、農林水務局。牽頭單位:縣公安局。
縣公安交警部門要深入開展道路交通專項整治活動,嚴肅查糾酒后駕駛、無牌無證、報廢車上路、超速、超載、摩托車不戴頭盔等各種道路交通違法行為,始終保持對道路交通違法行為的高壓態勢;堅持人防和技防并舉,加大路面警力投入,發揮電子警察作用,加強雨雪霧等惡劣天氣、學生放學等重點時段、事故多發地段和人員密集路段的管控,堅決杜絕惡性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加強對乘駕人員和中小學生等重點群體的教育,減少道路交通違法違章行為。縣交通運輸局要加強對交通運輸企業、重點車輛及其駕駛人的管理,加大對機動車技術狀況、駕駛員資質、運輸企業安全制度落實等情況的督導檢查;加強對掛靠車輛的管控,密切掌握其運行動態,逐一落實監管責任,確保不出現脫管、漏管問題。公安、交通部門要特別加強對公交車、接送學生車輛及危化品運輸車輛的管理,落實安全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縣農林水務局要加強對農業運輸車輛的安全檢查,重點查處無牌行駛、無證駕駛、違法載人等農機違法違規行為,解決好鄉鎮農機掛牌率、年檢率和駕駛人持證率低的問題。要與公安、交通運輸等部門聯合開展海泥運輸車輛管理,嚴禁證照不齊、存在安全隱患的車輛運送“海泥”。
(七)危化品和煙花爆竹安全整治。由胡志德常務副縣長負責。主要責任單位:縣安監局、公安局。參與單位:縣商務局、交通運輸局、縣工商局、海事處、港務公司。牽頭單位:縣安監局。
縣安監部門負責加強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的市場和安全準入制度,加強對危險化學品儲存、運輸、使用等環節隱患的排查治理,防范危險品火災、爆炸、泄漏、中毒事故,對存在的重點隱患要嚴格督促整改,確保按期完成。縣商務局負責加強成品油經營資格的審核管理,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成品油經營不予核發經營批準證書,并加強監管。縣交通運輸、海事、公安部門和港口企業要加強對危險化學品運輸環節及裝卸場所的安全檢查,嚴禁出現偷運和夾帶危險品運輸行為。縣安監部門負責做好煙花爆竹零售單位許可和批發企業春節銷售旺季的安全監管工作。公安、工商部門要加大對冬季煙花爆竹非法經營行為的打擊力度,重點打擊非法販運、經營、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八)電力安全整治。由吳吉壯副縣長負責。主要責任單位:縣商務局、供電公司。參與單位:各鄉鎮(街道、辦事處)。牽頭單位:縣商務局。
縣商務局負責依法加強全縣電力行業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督促供電公司、風電公司等電力企業嚴格落實安全防范措施,組織開展電力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活動,重點排查治理市場、超市、學校、醫院等公共聚集場所及危化品、建筑施工等高危行業和育保苗企業的用電安全隱患;對重點隱患和涉及多個部門的電力安全隱患,及時協調進行整改。縣供電公司負責對電網安全運行情況進行檢查,重點排查線路及設備安全隱患。要加強電力施工安全檢查,嚴格落實各項防范措施;配合鄉鎮和用電單位對用電安全情況進行檢查,指導協助開展隱患整改。
(九)校園安全整治。由陳端梅副縣長負責。主要責任單位:縣教育體育局。
縣教育部門要組織對全縣中小學校、幼兒園進行校園安全整治。重點檢查校舍、學生宿舍的建筑、消防、用電安全情況。檢查學校設施設備的使用維護情況、學生食堂衛生情況、放射物質和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質存放情況,以及實驗室、禮堂、學生食堂、宿舍、廁所等重要場所是否存在安全隱患,走廊和平臺的護欄高度是否符合規定。要組織對校園周邊環境進行檢查,全面排查周邊治安、道路交通和經營場所是否存在安全隱患。對任何違反校園安全規定、危害師生安全的隱患必須立即予以整治,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校舍及其它設施設備堅決停用,安全制度和措施不完善、落實不到位的要立即整改。
其他各行業也要結合各自實際,扎實開展冬季安全生產整治活動。質監部門要組織開展針對供熱鍋爐和冷藏企業液氨管道的安全專項檢查。工商部門要嚴肅查處無照經營、超范圍經營等行為。廣播電視、通信、供水、供暖等部門和各類生產經營單位要搞好自查,加強內部的安全管理,確保安全運營。各鄉鎮(街道、辦事處)要嚴格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組織在轄區開展冬季安全生產整治活動。各級領導要按照職責分工和“一崗雙責”要求,抓好各自分管單位的冬季安全生產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明確責任,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各鄉鎮(街道、辦事處)、各部門和各單位要充分認識開展冬季安全生產整治對確保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重要意義,迅速對當前安全生產工作進行專題研究和部署。要按照工作職責和工作分工,制訂冬季安全生產整治措施方案,開展好大排查、大整治。主要領導作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要親自安排部署,深入一線進行檢查落實;分管領導是直接責任人,要全力靠上去,嚴格細節管理,解決好具體問題。要按照“四不放過”要求,嚴查事故原因,嚴格責任追究,增強工作的主動性和責任感。財政部門要加大對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的保障支持力度。
(二)深入排查,狠抓事故隱患治理。要把事故隱患排查整治貫穿于冬季安全整治活動的全過程,開展經常性的隱患排查活動,對排查出來隱患,要登記備案,能夠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一時不能整改的必須制定整改計劃,落實整改時限、整改措施、整改責任。縣安委會辦公室要結合我縣冬季安全生產特點,對全縣各行業、各領域安全隱患進行再排查、再梳理,該監控的要監控到位,該停產的要堅決停產,該關閉的要堅決關閉,確保不出問題。對因歷史問題造成的安全隱患,下大氣力一個一個進行解決。
(三)突出重點,強化安全執法檢查。一是要突出重點時段。重點加強對元旦、春節、元宵節、清明節等重要節日和“十”、“兩會”等重大活動以及惡劣天氣等重點時期的安全檢查,確保各時期安全生產形勢的穩定。二是要突出重點行業和領域。對重點行業、重點領域的重點部位要開展持續的、不間斷的檢查,對重大危險源要落實專人監控措施。檢查中,要將日常檢查和集中專項整治相結合。對照日常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在專項整治中有針對性地進行排查整改;對涉及多個部門安全隱患及問題要通過開展部門聯合執法,加大整治力度,確保整治效果。三是要突出企業和基層單位。企業是安全生產的主體,基層單位是安全生產的薄弱環節,要結合網格化管理推進工作,加大對企業和基層單位的檢查頻次和力度,下沉人力精力,督導企業健全制度、落實責任、消除隱患,切實把安全生產的各項措施落到實處。
(四)完善機制,增強應急反應能力。要切實加強值班和應急值守工作,嚴格執行重要崗位24小時在崗值班制度和領導干部到崗帶班制度,遇到重要情況或突發事件迅速靠前指揮、及時果斷處置。要進一步健全完善冬季安全生產應急處置預案,有針對性的組織開展山林防火、公眾消防、海上救生等應急演練。要嚴格執行事故報告制度,堅決杜絕遲報、瞞報等現象發生。同時,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等媒體和發放明白紙、召開座談會等多種形式,大力宣傳逃生自救、互救等安全生產常識,提高人民群眾的安全防護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