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10-30 01:21:01
序論:寫作是一種深度的自我表達。它要求我們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隱藏在內心深處的真相,好投稿為您帶來了七篇哲學觀論文范文,愿它們成為您寫作過程中的靈感催化劑,助力您的創作。
關鍵詞:邏輯性哲學、邏輯觀點批判
邏輯性作為表征思維項目思維能行性的一般性特征,提供了判別思維項目理論價值的重要方法。基于這一方法,可以簡明地通過在緣起依據方面的公認,項目要素的構成及施用具有的規范約定,項目作用范圍在現有條件下的周全覆蓋,以及項目要素及其演進的相互一致,直接判斷一項思維項目的程式可靠性。
一、唯心論的倒錯
如所周知,唯心論有多種表現形式,如中國漢代董仲舒提出的“天”是“百神之大君”、“萬物之祖”,南宋的陸九淵提出的“宇宙便是吾心,吾心便是宇宙”,柏拉圖的“理念”說,黑格爾的“絕對精神”等等。盡管有主觀唯心論與客觀唯心論的形式區別,但本質根源基本相似。論文百事通以下就英國哲學家貝克萊,在其《人類知識原理》一書中提出的關于萬物本原的著名命題“物是觀念的集合”,借助邏輯性判別進行分析:
由于貝克萊并沒有給出本命題中各觀念的特殊含義,因此其含義也就只能是默認的通行含義。“物”當然是指世界萬物,而且應當包括“觀念”的主體;“觀念”只能是三種情形中的一種:一個具體的人的觀念,或者人類作為整體的共同觀念,或者不僅僅包括人類而且包括神作為整體的觀念——基于宗教觀念的歷史存在。
“集合”則是匯集、凝聚。從緣起契合性來看,貝克萊在引入這一命題時,沒有依據其他命題,因此,該命題的緣起應當屬于基于直覺的創設。而命題自身的復雜性,直覺的肯定或者直覺的否定,并沒有強勁的說服力,這也正是唯心論之所以仍然得以存在的重要原因之一。為更為透徹、簡明地考察其邏輯性,就需要根據逆否性進行識別。
考察“物是觀念的集合”,這里的“觀念”,首先,不可能是某一個人的觀念,否則,當該個人不存在時,“物”也隨之不存在,這顯然過于荒謬;其次,這里的“觀念”也不可能是人類作為整體的共同觀念,各類非常確鑿的證據已經充分顯示,人類的歷史遠遠低于自然界的歷史,換言之,人類及其觀念產生之前,自然之物已經產生了,要讓尚未產生的觀念去產生業已產生的物,也顯然過于荒謬;最后,這里的“觀念”只能來自神的觀念,也即“貝克萊的整個形而上學都建立在上帝存在的基礎之上”——這正是各類唯心論不能在人類的基礎上找到自圓其說的理論依據,而不得不最終歸于神的幫助的根本原因。
然而,認可這里的“觀念”來自神的觀念,將面臨新的更嚴重的問題:由于現實世界的“物”顯然包含各種丑陋、邪惡的物,如果這些包含丑陋、邪惡的“物”是來自神的觀念,則意味著神的觀念包含丑陋、邪惡——那么,“神的觀念包含丑陋、邪惡”這一論斷是任何信奉神的人所不能接受的,也必定是“被任命為愛爾蘭南部的克羅因的主教”3的貝克萊所史料不及的。簡言之,貝克萊的主觀唯心論導致與自身一貫認可的信念相逆否,因而是缺乏邏輯性的。
二、唯物論的泄漏
與唯心論有多種表現形式相似的是,唯物論觀點也有多種表現形式。如中國春秋時期的管子“水者萬物之本原”說,或者如古希臘米利都學派的泰利斯“把水解釋成是一切事物由此產生和構成的基質”說,盡管形式上存在樸素唯物主義、形而上學或機械唯物主義以及辨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之分,而根本觀點都是:認為世界的本質是物質的,物質是第一性的,精神是第二性的;物質是不依賴于精神而獨立存在的客觀實在。
目今流行著的唯物主義主流觀點尤其主要在中國大陸占據主流地位的辯證唯物主義觀點,主要源于馬克思、恩格斯的相關哲學思想,并經由列寧及俄國其他哲學研究者加以系統化(以下統稱蘇俄唯物主義)。蘇俄唯物主義最杰出的創建是:由列寧對物質概念給出了人類哲學歷史上稱得上最明確的概括;而最致命的缺陷則是將世界的組成過度抽象到近乎簡陋的地步,并且是對馬克思、恩格斯的相關哲學思想的嚴重偏離——并且這一偏離甚至直接導致了中國馬克思辯證唯物主義(以下簡稱中國唯物主義)的囫圇吞棗式的照搬繼承。其偏離點主要表現為:
恩格斯基于某種原因(注意其敘述上的改動,這種改動應當不是偶然的或疏忽的),在指出“全部哲學,特別是近代哲學的重大的基本問題,是思維和存在的關系問題”以后5,在具體劃分哲學陣營時說“斷定精神對自然界說來是本原的,從而歸根到底以某種方式承認創世說的人”組成唯心主義陣營,“凡是認為自然界是本原的,則屬于唯物主義的各種學派”。
而蘇俄唯物主義則在斷言“我們所接觸的一切現象,可以歸納為兩類:一類是物質現象,即存在于我們的意識之外的現象(如外部世界的事物和過程);一類是精神的、觀念的現象,即存在于我們的意識之中的現象(如我們的感覺、思想等等)”后,認為“凡是承認物質第一性的哲學家,就是唯物主義者”。
不難看出,恩格斯是在較為寬泛的意義上劃分哲學陣營的,而蘇俄唯物主義則采取了較為簡單化的處理——中國唯物主義的觀點與之一脈相承,以下僅以蘇俄觀點為例進行說明。畢竟“自然界”的本原性遠遠豐富于“物質”第一性,后文將看出這一偏離的重大差別。
問題的關鍵是,所有唯物主義關于世界分為存在與意識或物質與精神的根本性劃分是邏輯不完備的,或者簡單地說,上述劃分存在過于粗略的嚴重遺漏。具體表現為至少有以下兩方面:
一是物理學中的“小孔成像”、海市蜃樓產生的影像,藍天、白云在水面上的倒影,很顯然,這類影像首先不可能屬于人類(或類似人類)意識、精神范疇,并且也不應該屬于物質范疇,畢竟這些影像只是臨時甚至偶然存在的現象。
二是關于空間、時間的歸屬問題。關于空間,唯物主義的一般理解為“運動著的物質的存在形式”,這樣(暫且撇開該觀點是否存在問題),既然是物質存在的形式,自身也就不可能屬于物質范疇了。然而,空間又顯然不可能屬于精神范疇。對時間而言也存在類似的情形。
簡言之,蘇俄唯物論將世界過于簡單地劃分為“一類是物質現象”和“一類是精神的、觀念的現象”,直接違背了既備性因而是缺乏邏輯性的。
三、不可知論的自我刪除以及相對主義的自我否定
如前所述,“不可知論”的典型論點是“人心也不能經驗到知覺和物象的聯系”,如果要接受這一論斷,則勢必導致接受者對該論斷自身也不能“經驗”的結論,也即已經直接構成了自身觀點不能夠備接受的否定結論。換言之,“不可知論”在作出一論斷后又演化出了直接否定自我的論斷,從而違反了逆否性原則。類似的,極端的相對主義思維也是自我否定的。如所周知,其典型觀點主要包括以下三種情形:A、古希臘辯證法家赫拉克利特提出的“人不能兩次踏進同一條河”;B、以及他的學生克拉底魯提出的人“連一次也不可能踏進同一條河”;C、其極端表現則是“一切都是相對的”。
對于A類觀點,按其思路,如果“河”在“兩次”是不同的,同樣也應當根本就沒有“人”存在“兩次”的概念,因此原觀點已經自我否定了。因此,赫拉克利特的學生克拉底魯敏銳地感覺到了老師的不完全,而加以再徹底為B。然而,如果按照B類的“連一次也不可能踏進同一條河”思路,則又應當根本不存在“同一條河”的概念,這樣B類也已自我否定了。而C類觀點,如果作為命題成立,則顯然其本身就是絕對的。因此,極端相對主義思維是缺乏邏輯性的。
四、傳統邏輯學的缺失
如所周之,傳統邏輯學,主要是指自亞理士多德的邏輯體系為核心的,以真、假二值為判斷(命題)取值的普通邏輯。亞里士多德在初始構造邏輯學理論框架時,沒有專列篇幅對判斷亦或命題的“真假值”以及“真假”本身進行嚴格定義性的論述。他在其《范疇篇》中首次提到“真假”時說:
所有的肯定命題和否定命題必然被看作或者是真實的,或者是虛假的。
這似乎應當看作是,他對判斷僅取“真假”二值的邏輯“必然”性的公設前提。
但是,在《解釋篇》中,他也分別指出:
因為“菲羅的是”這樣的表達,既不能構成一個真實的命題.也不能構成一個虛假的命題。“菲羅的不是”也同樣如此。
并非任何句子都是命題,只有那些自身或者是真實的或者是虛假的句子才是命題。
關于現在或過去所發生事情的判斷,無論是肯定的還是否定的,必然或者是真實的,或者是虛假的。無論是關于普遍的全稱命題,還是關于個別的單稱命題,正如我們所說的那樣、總要或者真實.或者虛假。但適用于普遍的非全稱命題則并不一定是這樣。
但關于將來事件的單稱命題則有所不同。
這一系列觀點應當看作亞里士多德業已注意到對真假概念的使用,并非可以無條件的全盤套用,而是有其自身特定范圍的,盡管那樣的“范圍”未必經受得起嚴格深入的區別性推敲。比如,“總要或者真實,或者虛假”也例外“并不一定是這樣”,以及“只有那些自身或者是真實的或者是虛假的句子才是命題”:前者隱含了亞里士多德對并非“全盤真假二值”的預留,盡管他以后一直也未再細究;而后者隱含了亞里士多德對其未加嚴格定義的“真假”與“命題”概念之間關系的理解含混。因為后者將難以擺脫這樣的循環:
春秋戰國之際,雖然禮崩樂壞,但是受西周禮儀風俗的影響,其禮制痕跡仍較為明顯,此痕跡可見于規范記載和考古發現。據《左傳·禧公元年》載,婦女在當時的婚姻中處于從屬的、無權的地位,而女子也只是“從人者”。在記載中,我們常常看見婦女被當作附屬品或者玩物送人,正如恩格斯曾在《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中講到,結婚是一種政治行為,是一種借新的聯姻來擴大自己勢力的機會,起作用的是家世的利益,而這絕對不是個人的意愿。在這種聯姻的方式中,女人往往成為政治利益或者家族之間往來的犧牲品。在男女婚姻關系中,不平等性也極為顯著。夫妻雙方的權利義務表現出不對等、不平衡的關系,呈現夫于中心而妻妾圍拱之勢。而丈夫一方,可以終止夫妻關系,決定妻子在婚姻家庭中的去留,這也就是所謂的“出妻”,也被稱為“絕妻”。
在周代,婚姻關系中,男尊女卑的傾向開始明顯,這使得婦女所處地位顯著低于男子。而在周代確立的“冠、婚、喪、祭、鄉飲酒、相見”這“六禮”當中,我們也可見男子在婚姻關系中是居于主動地位的。前文也討論了《儀禮》中記載的這其中的一些內容,分析了男女之別以及男外女內等特點。而孟子出妻的記載也說明到了孟子之時,男子已經在婚姻中占據了主要地位,并且掌握了控制婚姻狀態的主動權。據《韓詩外傳》和《列女傳》記載,孟子因為其進人私室,見到妻子袒而在內,則把妻子休掉了。由此可以看出孟子對于禮教的格外重視。雖然此事確鑿性有待考證,但是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孟子觀念中女性地位之弱。孟子出妻之事遭到了其母的責怪訓斥:“將人戶,視必下,恐見人過也。今子不察禮而責禮于人,不亦遠乎?”
在出妻的事件上,孟子聽從了母親的訓誡,再也不提出妻之事,可見孟子對母親的意見還是十分重視的。這也是孟子孝梯觀念之重的體現。孟子的思想與孔子思想乃是一脈相承,《中庸》記載,“仁者人也,親親為大;義者宜也,尊賢為大;親親之殺,尊賢之等,禮所生焉。“修身則道立,尊賢則不惑,親親則諸父昆弟不怨…儒家之愛人,不僅僅體現在社會政治層面的尊賢,還體現在家庭生活中的親親。其對于父母之尊親,是十分重視的。在強調男女有別的基礎上,孟子與孔子一樣,認為丈夫應該愛護妻子,這與孔子的“夫妻有敬”是有相通之義的。孟子有云:“身不行道,不行于妻子;使人不以道,不能行于妻子。“正義曰此章言率人之道,躬行為首者也,孟子言人身子不履行其道德,雖妻子之間且有所不行,以其無所效法者也使人如不以道理,雖妻子且有不順,況能行于民乎。”
據《孟子外書》的記載,孟子曾聽從母親之教誨,聆聽其講述婦女之德及家庭倫理的相關內容,而且孟母向來是遵守倫理綱常的婦女典范,孟子對其之尊愛并不帶有任何對女性的歧視性色彩。在這一點上,孟子與孔子持相同的態度,這也是儒家愛人、孝梯思想的延伸。因此在孟子的婦女觀中,并不因為其母是女性而對母親有所偏視。孟子在對待父母態度上,乃是一視同仁的。“事,孰為大?事親為大;守,孰為大?守身為大。不失其身而能事其親者,吾聞之矣;失其身而能事其親者,吾未之聞也。孰不為事?事親,事之本也;孰不為守?守身,守之本也。”在這里孟子將事親置于侍奉之首,將守身持善作為事親的根本,表達了對事親的重視。這里的事親,孟子并未有所特指,而是包括父母雙方在內,不是專指侍奉父親,在孟子重禮的觀念中,禮乃是尊親的形式上的體現,因此其對于母親之尊,也不容忽視。
最新歷史論文致謝詞
彈指一揮間,大學四年已經接近了尾聲。當自己懷著忐忑不安的心情完成這篇畢業論文的時候,自己也從當年一個從山里走出的懵懂孩子變成了一個成熟青年,回想自己的十幾年的求學生涯,雖然只是一個本科畢業,但也實屬不容易。首先,從小學到大學的學費和生活費就不是一個小數目,這當然要感謝我的爸爸媽媽,他們都是農民,沒有他們的勤勤懇懇和細心安排,我是無論如何也完成不了我的大學生活。沒有他們的支持和鼓勵,我也不可能完成我經濟學第二專業的學習。當然,一個農民家庭要同時供兩個大學生上學,沒有別人的幫助和接濟是相當困難的。因此我要感謝那些在我求學時對我經濟和精神上幫助的親戚、朋友、老師和同學們,我的生活因你們而精彩和充實。
華中科技大學,這里嚴謹的學風、優美的校園環境使我大學四年過的很充實和愉快。我第一學期是在哲學系度過的。在這短短的半年時間里,我有幸和許多優秀的同學一起學習,聽睿智的哲學老師講授哲學。后來由于一些本可抗拒但一時沖動的原因,我依依不舍的離開了哲學系,離開了親愛的哲學系的老師和同學們。雖然只有短短的半年時光,但我確實學到了很多有用的知識,尤其是對我思想和方法上的指導。這些有用的東西一直對我大學的學習和生活有很重要的指導作用,我相信,這些東西將伴隨我走完整個人生的道路。現在回想起在哲學班的日子,還是那么的溫馨和愜意,我不能不感謝當時哲學班的每一位同學和老師,跟你們在一起學習、生活,那真是其樂融融,妙不可言!
〔關鍵詞〕 馬克思;博士論文;哲學;宗教批判
〔中圖分類號〕a1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0-4769(2012)05-0148-04
馬克思在《<黑格爾法哲學批判>導言》開篇就宣告:“就德國來說,對宗教的批判基本上已經結束;而對宗教的批判是其他一切批判的前提”〔1〕,宗教批判在馬克思的社會批判理論體系中占有重要地位。在馬克思的一系列經濟和政治批判中,依然充滿著對宗教問題的闡釋與批判,誠如洛維特所言:“馬克思走向政治世界批判的步驟并沒有簡單地把已經作出的宗教批判甩在身后,而是在向批判塵世世界的這種進步中同時也為批判‘天國’世界亦即宗教獲得了一個新的立場。”〔2〕馬克思在博士論文中所高揚的哲學對宗教的批判和哲學的拯救行動就是其社會批判理論甚至是整個理論大廈的原始點。
一、哲學征服宗教的“政治活動”
馬克思的博士論文《德謨克利特的自然哲學和伊壁鳩魯的自然哲學的差別》所研究的主題是關于兩位古希臘先哲的自然哲學學說。然而,在19世紀50年代末致拉薩爾的信中,馬克思明確表明,研究兩位自然哲學家的學說,不是哲學興趣,而是政治興趣,“[較晚的]哲學家——伊壁鳩魯(尤其是他)、斯多葛派和懷疑論者,[我]曾專門研究過,但與其說出于哲學的興趣,不如說出于[政治的]興趣。”〔3〕從馬克思博士論文的內容上看,他出人意料地用了大量的篇幅著墨于德謨克利特和伊壁鳩魯的生活和寫作方式之不同;從博士論文的結構形式上看,在論文的序言、附注和附錄中他都在慷慨激昂地批判宗教和闡揚哲學的卓越。就此而論,馬克思的博士論文展開的不啻是一場以哲學征服宗教、救贖自由的“政治活動”。
伊壁鳩魯說:“要得到真正的自由,你就必須為哲學服務。凡是傾心降志地獻身于哲學的人,用不著久等,他立即就會獲得解放,因為服務于哲學本身就是自由。”〔4〕但世間哲學類別眾多,選擇為哪種哲學服務才能獲得自由呢?馬克思的博士論文選擇伊壁鳩魯哲學作為主要研究對象,即是選擇服務于伊壁鳩魯哲學。這種選擇的重要原因在于伊壁鳩魯哲學是對實在的解釋與對政治自由的肯定。美國學者維塞爾認為:“馬克思對伊壁鳩魯哲學感興趣的部分原因是伊壁鳩魯哲學提供了一條哲學救贖的道路……馬克思對伊壁鳩魯的興趣意味著他對作為一種救贖方式的哲學本身感興趣。”〔5〕此處,“救贖”一詞實有“解放”的韻味。聯系到伊壁鳩魯是古代最偉大的宗教批判家與啟蒙思想家 馬克思在博士論文中認為“伊壁鳩魯是最偉大的希臘啟蒙思想家”。,他曾對宗教提出過完整的解釋和批判,幾近毀滅性地打擊了古代宗教,我們可以認為,馬克思借助伊壁鳩魯“救贖方式的哲學”獲得了一種超出宗教之外的批判視野,希冀通過哲學對宗教的批判以及哲學的意志拯救行動能夠實現真正的解放的政治旨趣。 一般認為,古代的宗教批判是為消除恐懼,獲得心靈的平靜和快樂,而現代的宗教批判則是為了徹底消除宗教這一最大的欺騙形式,使人成為自然的主人和所有者。馬克思在哲學拯救與宗教批判的對立意義上,充分彰顯出哲學的救贖功能。
馬克思宣告哲學與宗教的誓不兩立,他承繼伊壁鳩魯反叛宗教、護衛自我意識的“絕對自由”的精神,高調地聲明哲學“痛恨所有的神”,寧可像普羅米修斯一般做“哲學歷書上最高尚的圣者和殉道者”〔6〕,也不愿屈辱地茍活于陰郁幽暗的宗教“洞穴”。在博士論文的開篇序言中,馬克思即批判普盧塔克對伊壁鳩魯神學的論戰,明言普盧塔克把哲學帶上宗教法庭的立場,“令人想起一個被指控犯了背叛自己臣民的叛國罪的國王”〔7〕,同時指出,“只要哲學還有一滴血在自己那顆要征服世界的、絕對自由的心臟里跳動,它就將永遠用伊壁鳩魯的話向它的反對者宣稱:‘瀆神的并不是那拋棄眾人所崇拜的眾神的人,而是把眾人的意見強加于眾神的人。’
〔8〕宗教無疑正是作為“眾人的意見”強加于眾神的力量,它致使“眾人所崇拜的眾神”并不是“眾神”的本相。在伊壁鳩魯看來,眾神避開世界,居住在世界之外,對世界漠不關心,與眾人毫無關系,“人們崇敬它們是由于它們的美麗,它們的威嚴和完美的本性,并非為了謀取利益”〔9〕這與“眾人所崇拜的眾神”毫無一致之處。何況,馬克思認為,對于哲人來說,“人的自我意識是最高神性的一切天上的和地上的神。不應該有任何神同人的自我意識相并列。”〔10〕“神學化的理智”和宗教比哲學更重要的描述是極端錯誤的。
作為“征服世界的、絕對自由”的自我意識哲學,必然要質疑和批判作為各式各樣的偏見與錯誤意識的種種宗教和神圣,“哲學”和“宗教”根本上是存在沖突的。為解決這個沖突,在蘇格拉底事件之后,哲人的態度呈現出兩種路向:其一,柏拉圖和亞里士多德主張對民眾采取一種“高貴的謊言”的政治哲學,審慎地對待人們的宗教信仰,改善而非顛覆受宗教主導的人類社會,防止哲學對社會的“瘋狂”侵襲;其二,伊壁鳩魯摒棄柏拉圖和亞里士多德的遮遮掩掩、曖昧不明的態度,堅決地采取了站在宗教對立面的立場,以巨人般的勇氣復興前蘇格拉底自然哲人用哲學對抗宗教的明確立場。〔11〕伊壁鳩魯這一大無畏的精神為后來的啟蒙哲人所接受,而在近代啟蒙背景中成長的馬克思,幾乎具備啟蒙哲人的所有抱負和激情,毫不猶豫地扛起了以哲學征服宗教的大旗。正如伊壁鳩魯的所有自然哲學均服務于其反宗教的動機一樣,馬克思對希臘原子論的研究也服務于其反對宗教的政治旨趣。
作為哲人的馬克思,其哲學研究的目的就是要把人們從偏見、迷信和宗教中引導、“救贖”到“哲學”的“真理或光明世界”,走出柏拉圖的“洞穴”,由此反抗宗教在神的名義下把人“救贖”到晦暗不明的黑暗中去的荒謬舉動。因為依照啟蒙哲人的預言,凡是在人們開始按照哲學的理性進行思考的地方,宗教和迷信就不再有活動的余地;而哲學的理性思考也只有在超出恐懼和無知的地方才能開始。當然,這個過程是艱辛的,面對的壓力也是嚴峻的。所以馬克思說:“哲學研究的首要基礎是勇敢的自由的精神”〔12〕。 方式選擇及原子偏斜理論的本體論意義
馬克思在博士論文中,一方面生動地描繪了德謨克利特和伊壁鳩魯兩者的研究方式、生活方式的不同,映現出兩個不同的思想家形象;另一方面也詳述了兩者學說上的差異與對立,著重強調原子脫離直線而偏斜的理論把伊壁鳩魯同德謨克利特思想的實質區別。深刻凸顯出伊壁鳩魯的自由意志哲學能夠掙脫眾人的意見與宗教精神的限制,甚至能夠征服世界,實現絕對自由的本體論意義。
關于研究方式的選擇。馬克思描繪道:“德謨克利特不滿足于哲學而投身于經驗知識的懷抱,而伊壁鳩魯卻輕視實證科學,因為按照他的意見,這種科學絲毫無助于達到真正的完善”〔13〕;德謨克利特說“我發現一個新的因果聯系比獲得波斯國的王位還要高興”,而伊壁鳩魯則認為,探討客體只在于使那進行解釋的主體得到安慰,目的在于追求自我意識的心靈的寧靜,而不在自然知識本身;〔14〕“德謨克利特由于對知識感到絕望而弄瞎了自己的眼睛,伊壁鳩魯卻在感到死亡臨近之時洗了一個熱水澡,要求喝醇酒,并且囑咐他的朋友們忠實于哲學”〔15〕。因此,研究方式的選擇制約著人們的生活方式。自然哲學不單純是對外在世界的客觀研究,也是關乎人的自我意識,關乎人的生活方式的學說。在馬克思的視野中,相比德謨克利特,伊壁鳩魯才是真正的哲人,只有在伊壁鳩魯那里,哲學成為救贖的工具,擺脫了大眾意見的束縛與宗教精神的限制,從而在哲學中感到滿足和幸福,由此得到真正的自由。當然,馬克思的自由已經不僅僅是伊壁鳩魯的對恐懼的擺脫與自我意識的寧靜,更是指人真正征服世界的能力,尤其是哲學對眾人的宗教生活的征服能力與救贖能力。維塞爾認為,馬克思使用的“征服”一詞是bezwingend,這個詞意味著強迫(forcing)。也就是說,普羅米修斯精神“強迫”世界成為人類自由之所。只有通過征服世界,人才能夠創造自己的文化宇宙,才能創造自我神性的保護而戰勝死亡。〔16〕人成為宇宙的理想生活的創造者,正是馬克思宗教批判的終極目標。
關于原子偏斜理論的意義。馬克思認為,伊壁鳩魯的原子王國所展示的是人的自我意識的世界,凸顯的是人的自我意識的絕對性與自由。原子作
為抽象的、個別性的自我意識的自然形式,表征的實際上是個體的人。馬克思對伊壁鳩魯原子論的解讀其實包含著對人之生存樣態的洞悉。原子在必然性的直線運動中喪失了個體性與獨立性,如同個體的自由在外在的劃一行動中喪失了自身,但原子的偏斜運動打破了這一“命運的束縛”。原子由于脫離直線,偏離直線,從而從自己的相對存在,即從直線中解放出來,如同表征著人的自我意識的原子經歷否定之否定,以偏斜運動否定直線運動,通過獨立性和對同他物的一切關系的否定脫離了限制性的定在,從而擺脫外在之束縛與羈絆獲得獨立自由的特性。〔17〕而這一點對于馬克思來說,正是人們逐漸脫離宗教的偏見與魅惑,洞察到人擁有神性般的自我意識而確證人的自由和平等的過程。“原子偏斜理論”構成了伊壁鳩魯哲學與德謨克利特哲學的差異。原子偏斜是對實在的解釋,藉此肯定了人的自我意識的自由。原子的偏斜打破了命運的束縛,將這一思想應用于人類的自我意識,則“偏斜正是它胸中能進行斗爭和對抗的某種東西”〔18〕。原子的偏斜改變了原子王國的整個內部結構,并形成了原子的相互排斥這一自由意志的最初形式,因為它擺脫了強制的運動與盲目的必然性行為,這正是作為理性之光的哲學對作為幽暗泥塘的宗教的擺脫與勝利,彰顯出具有獨立自由意志的人才有可能掙脫宗教的束縛的事實。伊壁鳩魯提出的哲學學說是一種作為救贖方式的哲學。
伊壁鳩魯與德謨克利特研究方式的差異及伊壁鳩魯原子偏斜理論的運用,實質上是本體論與物理學的差異。德謨克利特將原子作為客體進行研究,把握的是原子客體的必然性,沒有涉及主體本身,只具有物理學意義;伊壁鳩魯通過原子發現了自由意志主體,并確立了自由意志主體的性質與自由意志擺脫宗教的本體論意義。
三、自我意識哲學的內在之光與外在之明
馬克思批判了“關于神的存在的證明”,指出這些證明“不外是空洞的同義反復”〔19〕。一切關于神的本體論證明都是不成立的,它們只是人的自我意識的直接證明。徹底掃除了“神”這一宗教的最高基礎之后,馬克思闡述了自我意識哲學如何實現對世界的救贖,這是伊壁鳩魯的“救贖方式的哲學”對宗教批判的完成。
馬克思在博士論文的附錄中指出,歷來關于神的本體論的證明無非就是說,某人現實地想象的東西,對于某人來說就是現實的表象。因為我的想象是由某東西作用于我,所以當我現實地想象神,神對于我來說就是現實的表象,這一“現實的表象”將證明神具有一種實在的存在。馬克思指出,人如果相信自己想象的表象,這一表象就會起作用,如古代的摩洛赫和阿波羅神都曾是人們生活中的一種現實的力量一般。但是,馬克思接著論證到,如同某人將紙幣帶到不知紙的這種用途的國家去,必將被人嘲笑他的主觀表象一樣,要是將某人所信仰的神帶到信仰另一些神的國家去,必將被人嘲笑他受幻想的支配。“一個特定的國家對于外來的特定的神來說,就同理性的國家對于一般的神來說一樣,是神停止其存在的地方。”〔20〕由此,馬克思指出,“對神的存在的證明不外是對人的本質的自我意識存在的證明,對自我意識存在的邏輯說明。例如,本體論的證明。當我們思索存在的時候,什么存在是直接的呢?自我意識。”〔21〕對神的本體論存在的一切證明歧視都是對神的不存在的證明,是對一切關于神的觀念的駁斥,如笛卡爾“我思故我在”的沉思一般最終只是證明了人的自我意識的最高神性。維塞爾的論斷也許是可信的:“從馬克思博士論文時期看來(假如沒有更早的話),那種超越了人的所謂上帝的存在(即使如人一樣的客觀存在也能在他那里被構建)對他而言也許沒有任何價值,因為對馬克思來說,價值意味著人的存在——最高的神性的自我意識。……馬克思相信,社會主義是人的理想的完美,不需要指向一個所謂神圣的父。”〔22〕既然神已經被掃除出這個世界,宗教已經被證明只不過是一種虛幻的形式,那么救贖世界,實現和護衛人類自由的責任就要依靠自我意識哲學。 場救贖運動,“哲學必須成為塵世的(現實的)哲學,而世界必須成為哲學的(觀念的)世界。哲學既是救贖的工具,同時也是救贖的內容。為此,對馬克思來說,哲學擁有一顆‘征服世界和絕對自由的心’。”〔23〕馬克思認為,“征服世界與絕對自由”是哲學的本性,哲學是救贖意識的認知形式,它必須面向世界,在征服世界的過程中獲得絕對自由的自我意識
。“當哲學作為意志面向現象世界的時候,體系便被降低為一個抽象的總體,就是說,它成為世界的一個方面,世界的另一個方面與它相對立。體系同世界的關系是一種反思的關系。體系為實現自己的欲望所鼓舞,就同他物發生緊張的關系。它的內在的自我滿足和完整性被打破了。”〔24〕哲學要面對世界,而不再只是解釋世界之所是的內容,不再只是沉思根本存在的內容;哲學必須把世界變成哲學欲求的應該所是的內容,成為救贖行動的自我意識。
只有如此,哲學的本質才有可能實現,一個新的理論和新的自由世界才有可能在暴風雨中誕生。“本來是內在之光的東西,變成轉向外部的吞噬一切的火焰。于是,得出這樣的結論:世界的哲學化同時也就是哲學的世界化,哲學的實現同時也就是它的喪失,哲學在外部所反對的東西就是它自己內在的缺點,正是在斗爭中它本身陷入了它所反對的缺陷之中,而且只有當它陷入這些缺陷之中時,它才能消除這些缺陷。”〔25〕
假如認為伊壁鳩魯的哲學處境是由亞里士多德體系造成的,而馬克思的哲學處境則是由黑格爾體系造成的這一相類似的哲學處境之下,我們有理由信服美國學者沃格林的如下一段話:“意識的主權與反有神論的反叛是在一個開始就有的,它們作為動機進入到了馬克思對由黑格爾體系造成的哲學處境的反思之中。在黑格爾與亞里士多德的哲學體系中,哲學‘封閉自身成為一個完整的、全體的世界’,像這樣的體系乃是哲學中的‘節點’,它們中斷了哲學的直線發展。要在沉思中來進一步完善這樣的體系是不可能的,其繼承者將轉向哲學實踐和對時代的批判。”〔26〕我們也更能體會到馬克思選擇伊壁鳩魯哲學作為其博士論文的主要研究對象的深意所在,那就是把哲學當成一種救贖方式,深入到實踐和時代的深處去挽救那些遭受宗教魅惑的人們。
四、結語
就馬克思借助伊壁鳩魯的“救贖方式的哲學”所擁有的超越宗教的批判視野而言,其哲學的“征服世界和絕對自由之心”還只是在自我意識中跳動,只是以“理性的自然之光”照亮了幽暗詭秘的宗教世界,彰顯了哲學的救贖意志。這種批判仍然只是思辨式的批判,依然局限于斯賓諾莎和青年黑格爾派的理性精神啟蒙,它本質上仍是以“精神的批判”來消滅或以“自我意識”來消融宗教的“幽靈和怪影”,雖然批判的鋒芒很犀利,但還略顯缺乏渾厚的根基,因為尚未尋找到合適的中介讓自身成為革命的物質力量。馬克思從哲學上批判宗教只是宗教批判的序幕,而不是其最終的完成。這種批判無疑具有理性啟蒙的價值,其巨大的政治意義就是促成政教分離,讓國家尊重個人的宗教信仰自由以及嚴格限定公共權力的支配范圍。然而“猶太人問題”已經使這一解決方案出現裂隙,哲學式的理性啟蒙既不能消滅宗教,也無法化解宗教派別之間的沖突,價值沖突、“諸神之爭”依舊存在于世間。因此,宗教批判必須要走出自我意識哲學的視野,擺脫在“思辨王國”中的“純哲學批判”式的范圍限定;必須反思哲學批判的前提,不能單純地將自我意識哲學作為宗教批判的前提和歸宿,不然,根本無法消滅宗教的神秘性。
馬克思在博士論文中的宗教批判的理論性質總體上還囿于大衛?施特勞斯、費爾巴哈、鮑威爾和施蒂納等人的思想傳統;馬克思在寫作博士論文時期尚屬于“青年黑格爾派”。不過,馬克思已認識到其宗教批判的局限性,從而堅決地清理了自己與“青年黑格爾派”的思想關系,指出,“這些哲學家沒有一個想到要提出關于德國哲學和德國現實之間的聯系問題, 關于他們所作的批判和他們自身的物質環境之間的聯系問題”〔27〕。在轉入政治和經濟的批判之后,馬克思在新的層次上提出了對宗教的批判,即對宗教的世俗批判。
〔參考文獻〕
〔1〕〔27〕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3,516.
〔2〕〔德〕卡爾?洛維特.從黑格爾到尼采〔m〕.北京: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2006.471.
〔3〕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9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527.
〔4〕〔6〕〔7〕〔8〕〔9〕〔10〕〔13〕〔14〕〔15〕〔17〕〔18〕〔19〕〔20〕〔21〕〔24〕〔25〕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24,12,11,12,35-36,12,24,27-28,25,35,34,100,101,101,75,75-76.
〔5〕〔16〕〔22〕〔23〕〔美〕維塞爾.馬克思與浪漫派的反諷
〔m〕.陳開華譯.上海:華東師范大學出版社,2008.129,132,133,183.
〔11〕羅曉穎.從伊壁鳩魯的憤怒到普羅米修斯的誓言——馬克思《博士論文》的宗教批判背景分析〔j〕.現代哲學,2007,(3).
1.相關法哲學理論的講授。法哲學理論的講授,主要是介紹現有的一些法哲學流派和主要的法哲學觀點爭議,這為日后提出問題奠定了基礎。法律認知科學的實驗設計主要是運用生理實驗解決法哲學問題或者部門法的主要問題,所以人文社科問題是實驗的目的之所在。很多法律認知科學的生理實驗流程大同小異,運用的設備相差無幾,但是其所解決的法哲學問題卻大相徑庭,所以,相關的法哲學理論的基礎必須夯實,否則實驗就是無的放矢。為了進行“法律認知科學”的實驗,就必須讓學生選修“法哲學”、“西方法律思想史”和各個部分法的法哲學課程(如“民法哲學”、“刑法哲學”、“訴訟法基礎理論”等課程)。為此,我們開設了“西方法理學”和“法哲學”等課程。通過相關法哲學課程的講授,并組織學生對部分重點問題、爭議問題進行詳細分析,提煉出核心爭議之所在,由此設想日后可以進行實驗的粗略方案。這一點也是體現“認知研究”與“治療研究”之間的區別,體現我們研究的人文社科的目的指向(而非一般的自然科學或醫學意義)。此外,我們還為法學碩士生開設了“神經元法學”和“法律認知科學”等課程,對此類問題的探討更為專業、細致。
2.聯系醫院的醫生前來講課。由于課程具有跨學科性質,這種課程需要其他學科的知識。而本學科的教師雖然具有一定的跨學科知識背景,但畢竟其主導學科還是法學或法理學,在其他學科方面的學識顯然不如這個領域的專家。所以,邀請其他學科的教師或研究人員前來授課就顯得很有必要。而對于法律心理實驗課程而言,這方面主要是請醫院的醫生前來上課。這里包含了以下三類,一類是神經科專業的醫生,其為我們講解腦神經系統的相關知識。部分高學歷的醫生由于擁有系統的碩士、博士乃至博士后的教育和科研知識,甚至還可能從事過“認知”領域的生理研究,就能夠從“生理心理學”的“認知”角度為我們講解實驗設計的方案、流程等對實驗特別有意義的問題。
3.帶領學生前往實驗室參觀。由于法學專業學生對工科和醫科的實驗室一般都比較陌生,如果他們對醫療設備或者醫學實驗室沒有相關的認識,就不可能設計出好的實驗方案,因此,非常有必要讓他們參觀實驗室或者醫療設備。在參觀的過程中,由醫務和實驗人員進行相關知識的講解,其中包括儀器、操作流程和儀器軟件的介紹。老師和學生甚至可以進一步接觸機器,如進入密封的磁共振室,躺入磁共振儀器內模擬作為實驗的受試者。這樣,他們能夠親身體會到躺在儀器內接受檢查或實驗者的境況,設計出更加切實可行的實驗方案。從事“法律認知科學”實驗的儀器設備與“醫學治療和檢查”的實驗設備雖然相同,但是依舊存在一些差別。如磁共振機器,一般醫學治療目的進行的檢查往往只需要運用“1.5T”級別的機器;雖然這種級別的機器也能運用于“法律認知科學”實驗,但是相關實驗對儀器的要求往往更高,通常要求是“3.0T”級,此級別儀器在普通醫學檢查中的運用就比較少;認知科學實驗的磁共振儀器甚至使用到高達“12T”級別。
二、帶領學生進行實驗工作
1.通讀實驗報告。法律認知科學相關的實驗論文很多,必須進行大范圍的選題篩選。粗略篩選之后的論文,由任課教師組織學生進行研讀。研讀的目的有兩個,一是看看研究現狀,知道他人的研究進程、重點、熱點和難點。通過這些研讀,我們就能夠根據現有的研究進度,選擇尚未研究(發表的)而又可能比較重要的一些問題,這些問題就是日后實驗選題的大致范圍。二是參考他們的研究手段、流程,對他們的研究方法進行借鑒。現在發表的論文,一般都會大致介紹實驗的流程。然而,學術論文畢竟不是實驗報告,其更多側重于問題的提出、解決和分析,流程的介紹往往比較粗糙。當然,部分學術論文也有比較詳細的實驗流程,對此類論文的仔細研習,就能對實驗設計產生比較大的影響。①
2.對主題進行社會科學的探討。在進行文獻研讀的基礎上,我們能夠得出大致的可能的研究“主題”,這時返回法律社會科學領域,以法哲學的視角重新進行審閱,才能更好地獲得“生理心理學”和“人文社會科學”之間的自然銜接。在生理自然科學領域可能可以從事實驗研究的“主題”,還必須獲得“法哲學”、“法社會科學”上的意義。因為,有的問題雖然在自然科學上具有很大的研究價值,然而從人文社會科學的角度看,其意義可能就會大打折扣(或者意義就不那么直接)。此類論文的價值更多是在“治療性”而非“認知性”。很多人文社會科學(法哲學)的問題雖然意義重大,但從自然科學(生理心理學)的角度看,在現階段卻還缺乏研究該問題的“方法”和“設備”。所以,必須獲得二者的協調和平衡。主題的選定是法律認知科學實驗的第一個難點。這個難點意指“我們要解決什么主題”,其既涉及“什么主題十分重要”,又指“對該主題的研究到什么程度”,還指“現在已經具備研究該主題的手段或方法”。
3.組織實驗設計。從法律認知科學實驗的角度看,組織實驗設計的第一步是設計實驗方案,這是最重要的一步。設計何種方案、設計何種場景、設計何種問題,以及何種音像、問卷材料,都關系到實驗結果的真實與否。這也是法律認知科學實驗的第二個難點。我們要設計出一些“場景”或者“問題”,讓受試者在這種環境下能更真實地思考或者表達情緒,從而得出比較真實的實驗結果。西方國家在以往的研究中,存在比較巧妙的實驗設計,例如對于道德中不公正問題的容忍情況,研究者在最后通牒實驗中,部分受試者拒絕接受不公平的分配方案,這是其情緒化的表現。該實驗設計如下②:19名(方案接受者,“responder”)接受磁共振掃描,共進行了30輪游戲,對手(方案的提出者,“offer”)部分是人,部分是計算機。每次都涉及10美元的瓜分。對手所提出的方案中,一半是公平的(對半開),剩下的為2次“9比1”,2次“8比2”,1次“7比3”;在這些方案中,方案提出者的分配比例較大,而接受者的比例較小。結果是,對于公平的方案,方案接受者都接受了;越不公平的方案,則參與者的接受率越低,“7比3方案”至“對半開方案”的所有方案(即“5∶5”,“6∶4”,“7∶3”)都被接受了。在“9比1”和“8比2”兩種方案中,如果“方案提出者是人”,則其方案的接受率低于“方案的提出者是計算機”。這就意味著方案接受者對于不公平方案存有情感性反應。這種不公平引發的腦區為:兩側前腦島(bilateralan-teriorinsula)、背外側前額葉皮層(dorsolateralprefrontalcortex,DLPFC)、前扣帶回(anteriorcingulatecortex)。這證明了兩側前腦島(bilateralanteriorinsula)厭惡不公平,作為負面情感的腦區,其反映出了對于不公平方案的厭惡。諸如此類實驗設計非常巧妙,就能夠為我們進行相關實驗提供設計上的參考或模仿。
4.進行預實驗。在實驗設計之后,有必要進行預實驗,檢驗實驗的可實施程度。這種預實驗,可以提升實驗者的信心,也可以作為申請相關課題的依據。更為重要的是,預實驗還可以檢測實驗的可行性,對可能出現的問題或缺陷進行適當的修正。在預實驗之后,還必須進行志愿者的招募和篩選。
三、實驗操作
實驗操作是實驗的核心狀態。法律認知科學的實驗流程具有自己的特殊性,其與醫學實驗相比通常更簡單。其運用的儀器設備有核磁共振(FMRI)、眼動儀和腦電圖等,其中核磁共振最為典型。該儀器不僅運用于醫學治療和研究,現在還廣泛運用于認知科學的各類研究。核磁共振運用于法律認知科學的研究,主要優點在于其定位非常準確(雖然時間上稍有遲滯)。由于實驗的磁共振儀器操作是高度專業化工作(而且機器極為昂貴),只能由專業的實驗技術人員進行操作,因此法學教師和學生不能從事,在此不做詳細介紹。
四、實驗之后的分析總結
實驗之后的分析總結屬于實驗的后期工作,主要是數據、圖像分析,以及人文社會科學分析總結。
1.數據、圖像分析。數據分析具有客觀性,需要專業的實驗工作人員進行數據和圖像的分析。法律認知科學實驗主要運用核磁共振儀器,對于腦區圖像的要求比較高,還需要比較好的核磁共振配套分析軟件,對此進行精細的分析。此類軟件一般只有磁共振專業技術人員才會使用,由他們進行相關數據圖像分析比較科學。如果涉及大量的數據分析和必須建立數據模型,則還需要數學專業人士進行相關的工作。此外,除了實驗工作人員和數學人才外,還需要神經科專業醫師或者認知神經學專家對此類數據和圖像進行“認知神經心理”方面的分析。這種分析就是我們后期進行人文社會分析和理論化的基礎。
2.進行相關的人文社會科學分析總結。與前一步工作的科學性和客觀性相比,對實驗結果進行人文社會科學的分析總結則具有一定的主觀性質。我們需要從已有的數據和圖像,根據我們需要解決的人文社科(法哲學)主題進行解讀。這種解讀是人文社科的解讀,是運用實驗數據和圖像得出人文社科的結論。所以,一定的主觀性是原有的實驗設計思路和人文社科理論基礎的延續。現有實驗的理論分析,如道德的情感性實驗,就需要根據道德哲學理論進行分析;“先天犯罪人”問題的實驗,這就需要根據刑法哲學理論進行相關探討。
五、注意事項
題目:語境下自覺消解類人學本質的第一人??論施蒂納及其重要價值
研究目的及意義:施蒂納是青年黑格爾派的重要人物和邏輯終結者,他的代表作《唯一者及其所有物》第一次全面的批判了費爾巴哈甚至是啟蒙思想以來的古典人本主義邏輯,也是西方思想史上在現代性的語境中第一個自覺地消解形而上學的人,而且他直接地影響了的形成,具有重要的意義。然而在傳統的思想史教學中,施蒂納被貶為一個小丑式的淺薄理論家,雖然國內目前有個別學者深刻地認識到了施蒂納的重要意義并作了簡要的分析,但這種不受理論界重視的情況仍未完全改變。我的研究試圖對施蒂納的代表作的理論特色及其思想對費爾巴哈、馬克思等當時各種哲學的巨大影響進行闡述分析以及對其思想與克爾凱郭爾、尼采、阿多諾甚至當代后現代思想的理論相似性進行淺要發掘。
研究計劃:立足現有資料,力求先把握施蒂納的代表作《唯一者及其所有物》的主要內容與理論邏輯,同時參照早年和現有學者對施蒂納的研究成果(如張一兵《回到馬克思》中對施蒂納的研究),然后進一步尋找分析施蒂納反對形而上類本質思想的當世影響,以及他的思想與克爾凱郭爾、尼采、阿多諾及后現代思想的理論相似性。
章節目錄
一.施蒂納其人及其代表作介紹
(1) 施蒂納其人及其所處的環境。
(2) 施蒂納代表作《唯一者及其所有物》的文本分析。
(3) 施蒂納的理論觀點及對其分析。
二. 論施蒂納的當世影響與沖擊
(1) 施蒂納思想對當時各種哲學(重點是費爾巴哈哲學)的批判。
(2) 施蒂納對馬克思思想形成的直接影響。
三.施蒂納思想的后世意義:分析施蒂納的思想與克爾凱郭爾、尼采、阿多諾甚至后現代思想的相似性。
1. 施蒂納與克爾凱郭爾
2. 施蒂納與尼采
3. 施蒂納與阿多諾
4. 施蒂納與后現代思想
四.結論
主要:
施蒂納《唯一者及其所有物》,商務館89年版
張一兵《回到馬克思》,江蘇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
孫伯揆《探索者道路的探索》2002年版
張鳳陽《現代性的譜系》南大出版社2004年版
道格拉斯.凱爾納《后現代轉向》,南大出版社2002年版
張一兵《無調式的辯證想象》,三聯書店2001年版。
羅素《西方哲學史》商務館1982年版
尼采《論道德的譜系》商務館1992年版
尼采《權力意志》商務館98年版
尼采《偶像的黃昏》湖南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
《馬克思恩格斯選集》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梯利《西方哲學史》商務館2000年版
趙敦華《西方現代哲學新編》北大出版社2001年版
劉放桐《現代西方哲學》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
譚培文《唯物主義如何可能成為社會主義哲學基礎的歷史唯物主義》,《華中理工大學學報·社會版》
關鍵詞: 文論 氣 文氣說 范疇
中國古代文論中的范疇多至難以計數,梳理起來障礙重重。然而這些范疇并非無章可循,它們之所以數量眾多,是因為它們往往是由為數不多的元范疇衍生出若干子范疇,子范疇又進一步交融衍生出更多的范疇。例如:“氣”、“味”、“韻”、“象”等元范疇經過交融形成“氣味”、“氣韻”、“氣象”、“韻味”等子范疇,在“象外之象,味外之旨,韻外之致”的基礎上又逐漸形成了“意境”。曹丕在《典論?論文》中提出“文氣說”,標志著“氣”正式成為中國古代文論的第一個范疇,因此“氣”在中國古代文論中具有西方哲學中“始基”的意義。然而后世學者對于曹丕的“文氣說”卻人言人殊,為此我們將追根溯源探討“氣”是如何由哲學范疇轉化為文論范疇的,并深入曹丕《典論?論文》的文本,探究“文氣說”的真實內涵。
一、“氣”作為文論范疇的形成
在春秋戰國至兩漢時期,在不同的思想家那里,“氣”一直作為一個十分重要的哲學范疇處于不停的演進之中。
(一)“氣”作為宇宙萬物的本源,如:
《老子》第四十二章:“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萬物負陰而抱陽,沖氣以為和。”①
《老子》提到的“一”即是“元氣”,“陰”、“陽”即是“陰氣”、“陽氣”。在中國古代的宇宙觀中一般認為宇宙誕生于混沌的“元氣”,然后分化成“陰氣”與“陽氣”,“陽氣”上升為天,“陰氣”下降為地,天地交泰化育萬物,于是萬物就遺傳了陰陽二氣的基因,只有萬物之中的陰陽二氣相互和諧才能存在、發展,否則就走向毀滅②。
(二)“氣”作為人的生命之源泉,如:
《莊子?知北游》:“人之生,氣之聚也,聚則為生,散則為死。”③
《管子?樞言篇》:“有氣則生,無氣則死,生者以其氣。”④
“氣”既然是宇宙萬物的本源,作為萬物靈長的人自然也離不開“氣”。上面的幾段話雖出處不同,表述也不盡相同,但是可以看到,中國古人普遍認為“氣”為生命之本,人為精氣凝聚而生,精氣一旦散失,生命就隨即逝去。
(三)“氣”作為道德意義的“正氣”,如:
《孟子?公孫丑上》:“我知言,我善養吾浩然之氣……其為氣也,至大至剛,以直養而無害,則塞乎天地之間。其為氣也,配義與道;無是,餒也。是集義所生者,非義襲而取之也。行有不謙于心,則餒矣。”⑤
古人認為人秉“氣”而生,“氣”自然也會影響到人的精神,于是孟子“浩然之氣”的提出自然不是意外。雖然郭沫若在《宋尹文遺著考》中認為孟子的“養氣說”源于《管子?內熱篇》的“靈氣說”⑥,但孟子的“養氣說”畢竟是改造了春秋以來關于“氣”的學說并賦予了儒家道德含義,成了具有道德人格含義的浩然正氣。這不僅影響了后世以人物品藻為代表的對人格精神的審美,而且催生了韓愈的“氣盛言宜說”,并對古代文論探索作家創作的心理機制也產生過直接或間接的影響。
(四)“氣”作為人進行精神活動的原因,如:
《淮南子?原道訓》:“今人之所以……察能分白黑、視丑美,而知能別同異、明是非者,何也?氣為之充,而神為之使也。”⑦
班固《漢書?禮樂志》:“人函天地陰陽之氣,有喜怒哀樂之情。”⑧
通過上面的兩段話可以看到,到了漢代人們認為人之所以能產生情緒、情感,乃至更高的審美活動、認知活動,都在于“氣”的作用。這可以說是“氣”由孟子的可以外溢于天地的道德人格之“氣”向人類精神的進一步深入。
(五)“氣”作為人的個性、氣質,如:
王充《論衡?命義》:“稟得堅強之性,則氣渥厚而體堅強……稟性軟弱者,氣少泊而性羸窳。”⑨
劉邵《人物志》:“靜燥之決在于氣。”⑩
漢末魏晉時期的戰亂及儒學的勢微,造成人們感慨于生命短暫、人生無常,促成了個體生命意識的覺醒,對個體氣質、才情、風度的體察和追求成為社會風尚,于是人物品藻盛行,以“氣”論人的現象在社會上彌漫開來。人物品藻對于人的稟性、氣質、才能、情性的辨識逐漸影響了文論家對作家氣質、個性及才情的認識,因而“氣”、“神”、“韻”、“風”、“骨”等用于人物品藻的品鑒標準,在隨后的文論著作中都一一轉化成了文論范疇。
二、曹丕《典論?論文》中“氣”的含義
“氣”經歷了從自然有形的云霧水氣到哲學本體意義上的“氣”,再從生命存在的本源到具有道德意義的“浩然之氣”,最后才由支配人精神活動的“氣”及作為個性、氣質的“氣”轉化為作為文論范疇的“氣”,于是就有了《典論?論文》的“文氣說”:
文以氣為主,氣之清濁有體,不可力強而致。譬諸音樂,曲度雖均,節奏同檢;至于引氣不齊,巧拙有素,雖在父兄,不能以移子弟{11}。
然而對于曹丕“文氣說”的“氣”的解釋,后人卻眾說紛紜:
黃侃認為:“文帝所稱氣,皆氣性之氣。”{12}
羅根澤認為,“文以氣為主”、“徐質庇釁肫”、“公鐘幸萜”的“氣”,指文章的聲調而言,“氣之清濁有體”及“孔融體氣高妙”的“氣”,指先天的才氣及體氣而言{13}。
陸侃如、牟世金認為:“《典論?論文》中所說的‘氣’,是指作者的氣質在作品中形成的特色。”{14}
葉朗認為,“文以氣為主,氣之清濁有體,不可力強而致”的“氣”,就是指藝術家的生命力和創造力{15}。
羅宗強認為:“曹丕論作家的‘氣’,主要是指作者的氣質情性而言的”{16}。
袁濟喜認為:“曹丕‘文氣說’的‘氣’的確切含義是指作家獨特的氣質個性,包括作家的才能在內,它體現在作品中,就是作品的風格特點。”{17}
李澤厚、劉綱紀認為:“曹丕所說的‘氣’,具有多層次、多側面的涵義。總起來說,它是文學家的氣質、個性、才能和文學家所要表現的情感的統一,這四者在文學家的創作過程中是合為一體的。當它形成一種強烈的創作沖動,表現于文學家的創作過程和創作所得的作品中時,它就是中國古代美學常說的‘氣勢’。” {18}
可見“文氣說”的“氣”在后世闡釋者那里顯示出多義性與含混性,這些解釋涵蓋了作者的先天稟賦及主體精神、作品的風格、作品的語言等諸多方面。為了正本清源,深入理解《典論?論文》中“氣”的含義,我們不妨返回文本逐句探究“氣”的理論來源及確切含義。
(一)“氣”為“文”之本
如前文所述,“文以氣為主”的提法是由在先秦兩漢時期作為宇宙萬物本源的哲學范疇――“氣”納入文論中的產物,因此有理由說曹丕的文氣說是中國最早是文學本體論。
(二)“氣”分“清濁”
先秦時期氣分陰陽,陰陽化為天地的觀念是普遍流行的,有時候“陰陽”又會表述為“清濁”,例如《淮南子?天文訓》:“氣有涯垠,清陽者,薄靡而為天,重濁者,凝滯而為地。”{19}后來“清濁”又用來指稱道德品行的好壞,如王充《論衡?骨相》:“非徒富貴貧賤有骨體也,而操行清濁亦有法理。”{20}這些觀點促成了曹丕“氣之清濁有體”的提法,在這里“清濁”究竟所指為何?在曹丕稍后的袁準在《才性論》中作了解答:“物何故美?清氣之所生也;物何故惡美?濁氣之所生也。”{21}
(三)“氣”由心生
曹丕以音樂比文章,這明顯受到音樂理論的影響。《禮記?樂記》就有這樣的論述:“詩,言其志也;歌,詠其聲也;舞,動其容也。三者本于心,然后樂氣從之。是故情深而文明,氣盛而化神,和順積中,而英華發外,唯樂不可以為偽。”{22}這段話主要闡述了樂由心生、不可以偽的觀點,特別是提到了要將情、氣、神調節到和順的地步才能達到良好的效果,也就是說音樂不只是曲調、節奏等技術問題,這與“曲度雖均,節奏同檢;至于引氣不齊,巧拙有素”是同一個意思――氣由心生。
(四)“氣”作為作家的先天稟賦
曹丕所說的“氣之清濁有體,不可力強而致”,也就是說人的才氣、個性是有差別的,這種才氣、個性是由自然稟賦而得,不是后天努力可以達到的,并且接著說“雖在父兄,不能以移子弟”,即是說這種先天之“氣”是不能傳授給他人。可以很明顯地看到,曹丕通過對人先天稟賦中清濁的劃分,深入到對作家的才氣、個性的認識,而這一觀點正是在吸收《論衡?率性》中“氣有少多,故性有賢愚”的基礎上提出的“天才論”。葉朗先生所說的“生命力”和“創造力”其實就是作家的天賦或天才。
(五)“氣”作為風格
正因為每個作家的才氣、個性是有差別的,所以文章中就會自然流露出作家本人的才氣和個性,從而形成不同的藝術風格,所以曹丕舉例說:“徐質庇釁肫……應煬和而不壯,劉楨壯而不密。孔融體氣之妙,有過人者……”也就是在這個意義上,后世才有了“文如其人”的說法。
(六)“氣”作為風俗
值得注意的是《典論?論文》中提到“徐質庇釁肫”,李善在《文選》注釋中解釋道:“言齊俗文體舒緩,而徐忠嚶興估邸!幣簿褪撬敵稚長于齊地,他的文風受到齊地風俗的影響,體現出一股齊地特有的習氣――舒緩之氣。可見,曹丕不僅認識到作家的才氣、個性對形成文風有關系,而且認識到作家的生活環境會影響到文風的形成。
(七)“氣”并非語氣
陳寅恪先生在《四聲三問》中論述了佛經翻譯對漢語聲調的影響,并考證了真正將漢語聲調自覺應用到文學創作已是南朝的事了{23},因此羅根澤先生將“齊氣”、“逸氣”解釋為文章聲調是有失偏頗的。
通過以上分析可以看到,曹丕《典論?論文》中的“氣”具有廣泛的理論來源,具有多層次、多側面的含義。由于中國古人向來注重感悟而不重概念分析,因此使用概念、范疇時不做清晰界定,致使后人對于進行曹丕“文氣說”闡釋時出現眾說紛紜的局面。而且曹丕在《典論?論文》中對“文氣說”的闡述只有區區幾十字,是一個尚未充分展開的理論系統,這又為后人進行過度發揮留下了巨大余地。
綜上所述,曹丕《典論?論文》中的“氣”是由哲學范疇轉化為文論范疇的,具有廣泛的理論來源,因此具有豐富的理論內涵,必須在其“文氣說”系統的意義上把握,否則就會以點帶面從而陷入眾說紛紜、莫衷一是的地步。要把握曹丕《典論?論文》中的“氣”的確切含義就應該以文本為依據并結合相應的歷史背景進行解讀,否則便會陷入過度闡釋的泥淖。
注釋:
①陳鼓應.老子注譯及評價[M].北京:中華書局,1984:234.
②鄧曉芒.哲學史方法論十四講[M].重慶:重慶大學出版社,2015:135-136.
③陳鼓應.莊子今注今譯[M].北京:中華書局,1983:559.
④黎翔鳳.管子校注[M].北京:中華書局,2004:241.
⑤楊伯峻.孟子譯注[M].北京:中華書局,1960:62.
⑥郭沫若.中國古代史研究(外二種)?青銅時代?宋尹文遺著考[M].石家莊:河北教育出版社,2000:542.
⑦劉文典.淮南鴻烈集解[M].北京:中華書局,1989:40.
⑧班固.漢書[M].鄭州:中州古籍出版社,1996:435.
⑨袁華忠,方家常.論衡全譯[M].貴州:貴州人民出版社,1993:75.
⑩劉邵.人物志[M].北京:紅旗出版社,1997:24.
{11}蔡印明,鄧承奇.古文論選粹[M].濟南:山東大學出版社,1998:18.
{12}黃侃.文心雕龍札記[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103.
{13}羅根澤.中國文學批評史[M].上海:上海書店出版社,2003:168.
{14}陸侃如,牟世金.文心雕龍譯注[M].濟南:齊魯書社,1995:379.
{15}葉朗.中國美學史大綱[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5:219.
{16}羅宗強.魏晉南北朝文學思想史[M].北京:中華書局,1996:30.
{17}袁濟喜.六朝美學[M].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1999:72.
{18}李澤厚,劉綱紀.中國美學史?第二卷上[M].合肥:安徽文藝出版社,1999:45.
{19}劉文典.淮南鴻烈集解[M].北京:中華書局,1989:79.
{20}袁華忠,方家常.論衡全譯[M].貴州:貴州人民出版社,1993:172.
{21}李澤厚,劉綱紀.中國美學史?第二卷上[M].合肥:安徽文藝出版社,199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