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02-15 01:2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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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金融體系金融風險監管
隨著經濟的發展,金融業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日顯重要。國際上,金融市場動蕩不定。如墨西哥金融危機,東南亞金融危機,巴林銀行倒閉等等。這些都告訴我們加強金融監管,規避金融風險,使經濟健康快速地發展是一項重要的任務。明斯基認為金融體系具有內在的不穩定性的特征,所以金融體系風險大,動蕩不穩定。克魯格曼認為貨幣供給是導致金融動蕩的原因,金融危機爆發的機制是貨幣政策不協調。從這些經濟學家的觀點看來,金融體系中存在著一些缺陷,所以有必要對金融體系進行監管。本文將講述金融監管的必要性,論述我國金融監管體系的缺陷,及有效的監管措施。
1金融監管的必要性
金融危機的爆發啟示我們,正是由于人們對金融體系缺乏有效的金融監管,才使經濟遭受重大損失。鑒于金融體系存在著脆弱性,金融監管當局必須采取有效的措施和方法,防范和減少金融體系風險的產生與蔓延。所以金融監管是有必要的。
1.1信息不對稱
信息不對稱分為事前的逆向選擇和事后的道德風險。在金融交易發生之前,貸款人可能害怕由于對借款人的情況了解不夠而遭受損失,兩者在價格上無法達成一致。在金融交易發生之后,借款人可能用貸款人的資金從事風險更高的業務,以使自身的利益最大化。在這種情況下,金融體系的運行是缺乏效率的。由于信息不對稱,貸款人對借款人的信息不完全了解,監管要付出成本,以及借款人向貸款人提供信息的真偽難以辨別,使得貸款人的利益和風險受到影響。相對于零散的投資者,金融中介有相對的優勢處理信息不對稱的問題。但是這種優勢業只是相對的。金融中介監管作用的發揮也受儲蓄者對金融中介的信心以及金融中介對借款人監管的效率兩個條件的制約。
1.2金融主體的非理性
在金融市場上金融主體絕大部分是有限理性的,一旦其決策失誤,就會遭受損失。在日常經濟生活中,金融市場的主體可能會盲目跟隨主流,就像羊群中的羊一樣,這就是“羊群效應”,也是金融主體非理性的表現之一。在金融市場上,人們常常對市場上的信息會忽視。當市場受到某些不良因素的影響時,人們往往不敢根據信息做出正確的投資決策。而且他們對自己的投資決策懷有僥幸的心理狀態。正是由于市場主體容易做出非理性的判斷,就加劇了金融市場的風險,使金融市場變得復雜而動蕩。因此就更加需要對市場進行監管。
1.3金融資產價格的波動性
利率、匯率、股票的價格是很容易變化的。一些國家為了不受國際上的因素的影響采用固定利率和固定匯率制。當他們所采用的固定水平難以維持下去時,就蘊藏了極大的金融風險。有些國家采用的是浮動利率和浮動匯率制,不對其限制,這樣就會導致金融資產價格的過渡波動,過渡波動也會使金融市場受到沖擊。而且各個金融機構之間的聯系也非常緊密。當一方的價格發生變化時,多方的價格也會受其影響而產生波動。所以金融資產價格的波動具有很強的傳染性。從東南亞金融危機我們就可以看出危機的傳染力度。只有事先采取措施,才能防止危機的發生。
2我國金融監管體系的缺陷
我國目前實行分業監管,形成由銀監會、證監會和保監會分業監管的金融體制,對金融機構的準入、經營以及退出進行監管。王兵、胡炳志認為,目前,我國的金融監管不是一種有效監管,而只是一種存在諸多缺陷的權力監管。石全虎認為,由于我國正處于經濟轉軌時期,市場化程度還不高,金融體制和企業制度還不夠完善,因此銀行監管制度也存在一定缺陷,使銀行監管的有效性打了折扣。我國的金融體系確實存在很多缺陷。
2.1我國的金融體系缺少新的金融監管理念
由于長期以來我國處于計劃經濟體制下,中央對金融機構的運作管理過多,致使金融機構缺乏應變能力和創新能力。這對金融業健康地發展起到了阻礙作用。金融機構的信貸資產質量差,造成了大量的不良資產,增加了金融機構的經營風險和流動性風險。為了剝離不良資產,我國成立了四大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但還是有很多新的不良資產產生。由此看來我們的監管方法還是落后的。所以我們要用新的理念來應對不斷變化的情況,嘗試用新思路來管理我們的金融市場。讓金融機構變被動為主動,提高自身的風險防范能力。
2.2我國目前的金融法律法規還不完善,金融市場缺少約束力
由于我國目前的法律法規還不完善,所以各個金融主體的利益得不到充分的保護。俗話說“沒有規矩不成方圓”,這是導致金融市場混亂的重要原因,這也是導致信息不對稱的重要因素。法律法規的不完善使金融市場運行非規范化,市場上就會產生很多非公平的交易和不正當的競爭,經濟主體的利益遭受損失,欺詐行為時有發生,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虛假信息、做假賬。我們應從法律上保證經濟主體的利益,使金融市場在良好公平的環境下運用多種手段,提高盈利水平,應對國際競爭。
2.3信息披露不完全,信息公開性差
金融機構的信息披露對金融監管的作用時非常明顯的。準確、及時、全面地獲取和處理各種信息對于金融業的監管和風險管理至關重要,它是對金融業實施有效管理的一個基本前提,也是市場公開原則的集中體現。因此,一國金融機構信息披露的內容和程度應與該國的市場化程度相適應。鑒于我國經濟目前所處階段,信息的公開程度是很差的。上市公司財務報表的披露不完全,有的甚至做假賬。由于沒有建立健全的管理體制,金融機構的報表數據有很大的不確定性,監管當局的分析就會有一定的誤差,所以其提供的信息缺少參考價值。因此,完善信息披露制度也成為金融發展和監管的一個重要趨勢。
3實現有效金融監管的措施和建議
3.1改進監管方式,建立完善的金融監管體系
參照西方的監管制度,結合我國的具體國情,我國的監管體系要形成一套責權分明、平衡制約、規章健全、運作有序的監管機制。加強金融機構的自律監管。金融機構應該提高自身的風險意識,建立內部監控制度,為了實現金融機構的安全性,充分發揮各金融機構的自我約束。在加強金融機構自律監管的同時,發揮行業互律組織的監管作用,防止不正當的競爭,規范金融行為,實現外在約束和內在自律的統一,使金融機構有一個良好的經營環境,把經營風險降到最低限度。按國際化標準建設。建立符合國際要求的監管制度和監控指標體系,培養一大批監管專家,按經濟區域設立分支機構,淡化地方政府干涉,提高監管效率。以面對國際金融市場上日益復雜的金融環境。
3.2完善法律法規,加大執法力度
近年來我國的金融法制建設取得了很大進展,先后頒布了《中國人民銀行法》、《商業銀行法》以及《保險法》、《票據法》、《擔保法》等,初步建立了金融法制框架。但當前金融法規還存在著前瞻性不強,缺乏全面性和系統性等問題。某些重要領域還處在空白階段,如基金法、期貨法,是有待加強的金融監管重點。從而為制度化、規范化金融監管提供必要的法律基礎。制定的法律細則要具有可行性。如果制定出來的法律沒有可操作性,那就失去了其真正的意義。所以我們要根據不斷變化的情況修改法律,對不適用的法律條款進行修改和刪除,以及增加新的法律條款。我們還要加大金融執法力度,對于違規違章的操作要嚴格按照法律規章處理。金融監管部門要忠于職守、整頓紀律。提高金融隊伍特別是管理層的素質。為金融業健康發展提供一個公正、公平的競爭環境,保證金融體系安全、高效、穩健運行。
3.3加強金融機構的信息披露建設,完善市場約束機制
金融市場的主體對市場信息的了解程度對其經營決策是非常重要的,也是衡量市場發達程度的標準。加強信息披露可以改變信息不對稱的狀況,這對金融企業加強內部管理,提高經營效率也產生了強大的市場約束力和推動力。同時,通過收集、評價和金融機構的經營和信用信息,增強了信息的透明度,也為金融監管部門進一步加強金融風險監管提供了可靠的依據和有效的信息載體。在這種金融市場參與者了解信息的市場機制下,經營狀況優良,信用水平高的金融機構比較容易獲得和擁有廣泛的客戶;而資產狀況差,信用水平低的金融機構難以拓展市場,并有可能失去已有的市場份額,最終將退出市場。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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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石油基金、外匯、銀行的金融支持是發展動力
石油基金的設立
由國家財政設立海外投資基金。海外石油投資屬于高風險活動,從事海外石油投資的國際大公司一般用自有資金進行海外石油的風險勘探投資。目前我國三大石油公司均不具備完全用自有資金進行大規模海外石油投資的實力,需要國家資金上給予支持。建立海外石油勘探開發基金,使我國國家石油公司獲得一塊比較穩定的資金來源,有助于其“走出去”。
4、石油銀行的金融支持
這里石油銀行的概念廣泛,包括4個方面:
(1)某些專業銀行或綜合銀行創新業務服務,像巴克萊銀行、法國興業銀行、德意志銀行一樣向中國石油相關企業推銷風險管理方案,設計石油場外衍生品給終端用戶、煉油商。
(2)大型商業銀行為石油石化企業海外發展的貸款擔保政策,在油價行情出現波動,引起大型石油石化企業出現大型項目融資及生產資金問題時,國家能源領導部門應協調大型金融機構對石油石化的貸款擔保項目,向國內石油天然氣企業提高貸款,解決資金問題。
(3)在某個政策性銀行,如國家開發銀行或中國進出口銀行,建立專門從事境外投資保險業務的機構,并責令該行借鑒國際慣例制定我國境外直接投資的保險辦法;國家應明確規定,凡海外石油投資項目,其國內母體應根據出資情況和投資所在國或地區的風險情況向該機構申辦保險。
(4)配合國家石油儲備實施石油儲備銀行政策。英國、德國、韓國、匈牙利等國在建立石油儲備的過程中,實行“儲備的成本在全國進行分配”或貼息貸款等鼓勵儲備的政策。石油儲備銀行是動員各方面力量參與并保障石油安全的舉措之一。
配合國有石化企業海外拓展和貿易往來需協調相關部委如商務部、國土資源部、財務部、中國人民銀行等提供優惠融資貸款、外匯使用方面的便利。財政部門為了促進和穩定國內石油勘探和生產,我國也應采取對地質勘探費用稅收優惠以支持復雜地質和深海油田技術開發等措施,力圖降低勘探和生產成本,并使其具有價格競爭力。為此,可由國家能源領導部門每年向石油重點實驗室或民間企業撥付科研經費,與石化企業合作進行老油田提高采收率先進技術和鉆井技術的研究開發。努力提高鉆井技術以使石油開采成本降低。在鼓勵國內石油勘探和生產的有關政策上,能源領導部門與國土資源局、國家環保部門等合作協調,尋求影響石油資源勘探和生產的有關技術法規及環境問題的解決辦法。我國也可以在勘探開采上給予石油石化企業更多的優惠鼓勵其發展。
參考文獻(Referen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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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金融抑制;金融深化;金融約束;金融體系
FINANCEEVOLUTIONTHEORETICSANDOURFINANCIALSYSTEM''''SREFORMATION
CHENLiu_qin
(TianjinEconomic&DevelopmentResearchInstitute,Tianjin300202,China)
Abstract:Thispaperanalyzesfinancecontrolanditslocalization,financedeepenanditsdisfigurementinherently,financerestrainanditstropismonthepolicy,putforwardthatourfinancialsystem''''sreformationshouldconfirmthefinancedeepenasanultimategoalofthereformation,takethefinancerestrainasanessentialmeasure,andharmonizetheconnectionbetweencurrencyfinanceandeconomicdevelopment.
Keywords:Financecontrol;Financedeepen;Financerestrain;Financialsystem;
一、金融抑制及其局限性
金融抑制,是指中央銀行或貨幣管理當局對各種金融機構的市場準入、市場經營流程和市場退出按照法律和貨幣政策實施嚴格管理,通過行政手段嚴格控制各金融機構設置和其資金運營的方式、方向、結構及空間布局。金融抑制可以促使銀行等金融企業謹慎運作,控制經營風險,確保銀行的安全性、流動性和清償力,能促進銀行體系的穩健發展和市場競爭機制良好運作,在銀行業的穩定和效率之間尋求最佳平衡點;當出現金融風波,甚至金融危機時,可盡可能以最小的代價保持銀行業等金融企業的穩定。
但隨著金融國際化,自由化和國際金融電子化技術迅速發展和金融創新,金融抑制難度不斷增大,抑制成本激增,在金融領域造成“非市場性風險”,其具體表現為:1、扭曲了金融資源的價格,造成虛假供求關系。金融抑制的最主要特征就是實際利率(存、貸款利率)被壓得過低,不能真實反映資金的稀缺程度和供求狀況。其表現為政府對公營部門強制性低息信貸以及外匯市場的外匯管制等。對銀行體系規定過高的準備金率和流動性比率也是價格扭曲的一種形式2、導致金融市場發育不健全,損傷市場對金融資源的配置效率。金融抑制是以人為的力量替代市場力量,其直接成本是各項管理費用,間接成本是阻斷市場力量的資源配置作用而產生的對銀行等金融企業效率的破壞,同時,金融業務易被少數國有金融機構所壟斷,缺乏競爭,金融效率低下。3、導致市場分割。市場分割首先表現為金融抑制經濟中金融體系的“二元”狀態:一方是遍布全國的國有銀行和擁有現代化管理與技術的外國銀行的分支網絡,組成了一個有限的,但卻是有組織的金融市場;另一方則是傳統的、落后的、小規模的非正式金融組織,如錢莊、地下金融市場等。其次表現為與“二元”體系相關或不相關的資金流向的“二元”狀態:有組織的金融機構遵循政府制定的低貸利率,將資金貸給公營部門及少數大企業,而大量小企業及住戶則被排斥在有組織的金融市場之外,只能以較高的利率從非正式金融機構獲得所需的貸款。另外,金融抑制還導致政府不適當的資金投向干預而累積大量的金融風險。
可見,金融抑制是“通過扭曲包括利率和匯率在內的金融資產的價格,再加上其他手段,這種戰略會縮小或壓低相對于非金融部門的金融體系的實際規模或實際增長率。”金融抑制政策主張以金融管制代替金融市場機制,其結果自然難免導致金融體系整體功能的滯后甚至喪失。
二、金融深化及其內在缺陷性
1973年美國斯坦福大學經濟學教授羅納德·麥金農出版了《經濟發展中的貿易與資本》一書,其同事愛德華·肖也于同年出版了《經濟發展中的金融深化》一書。兩人都以發展中國家的貨幣金融問題作為研究對象,從一個全新的角度對金融與經濟進行了開創性研究,提出了金融深化理論。他們首次指出發展中國家經濟落后的癥結在于金融抑制,深刻地分析了如何在發展中國家建立一個以金融促進經濟發展的金融體制,即實現金融深化,開創了金融深化理論的先河。金融深化理論主要針對當時發展中國家實行的金融抑制政策,如對利率和信貸實行管制等提出批評,力主推行金融深化戰略,以金融自由化為目標放松或解除不必要的管制,開放金融市場,實現金融市場經營主體多元化以及貨幣價格(利率)市場化,使利率真實反映市場上資金的供求變化,由市場機制決定生產資金的供求變化和流向,刺激社會儲蓄總供給水平的提高,從而便利資本的籌集和流動,有效地解決資本的合理配置問題,提高投資效益,促進經濟發展。由此可見,金融深化理論為發展中國家促進資本形成,帶動經濟發展提供了一個全新的視角和思路。它既彌補一般貨幣理論忽略發展中國家貨幣特征的缺陷,又克服了傳統發展理論忽略貨幣金融因素的不足,突出強調了金融體制和金融政策在經濟發展中的核心地位,進而為發展中國家制定貨幣金融政策,推行貨幣金融改革提供了理論依據。這一理論及政策建議得到世界銀行與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積極支持和推廣,同時也得到了許多發展中國家的贊賞,對20世紀70年代以來廣大發展中國家的金融體制改革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透過傳統的金融深化理論,我們可以發現金融深化暗含這樣一個假設:金融市場是完全競爭的,市場中的信息是完善和公開的,并存在一個競爭完全不受任何阻礙和干擾的市場結構,且市場中的主體是理性的。但現實經濟使得金融深化理論假設存在著缺陷,主要表現為:1、現實的金融市場存在不完全性和昂貴的信息搜尋成本。特別是發展中國家普遍存在信息不完全問題,發展中國家的金融市場面臨兩大約束,一是利率限制導致的利率約束,一是信息不完全導致的信息約束。金融深化理論只重視前者,而忽視后者。由于信息約束,放任金融市場自由化會造成多方面的市場失靈,導致金融體系動蕩。2、金融市場發展滯后對金融自由化存在制約。金融市場的落后是政府過度管制的原因,而過度管制又導致金融市場的更加落后。忽視市場落后,取消政府管制,就會帶來市場混亂。金融深化理論主要研究和強調的是后者,忽視前者對放松政府管制,即金融深化過程的制約。超越或滯后金融市場發展的金融自由化都會給金融市場帶來混亂和不穩定。3、金融深化使得國際流動資本對開放資本項目國家貨幣的投機更加容易,使小國經濟或落后經濟容易出現經常性的波動,它不僅沒有起到穩定器的作用,相反任何促使經濟增長的努力都被非正常的波動所侵蝕,這些國家為了經濟的穩定,不得不采取適當的官職措施或非完全的金融深化措施。4、金融深化理論對于發展中國家很不適應。金融深化理論表面上研究的是發展中國家的金融問題,提出的政策主張應該適用于發展中國家的金融改革,但他們的研究對象是以私有制基礎的完善的市場經濟,實際上適用于發達資本主義國家。金融深化理論的政策主張和目標對于小國或經濟落后國家而言并非是美好的。東南亞金融危機的爆發就是明證。
三、金融約束及其政策取向
進入90年代,信息經濟學的成就被廣泛應用到各個領域,尤其是應用到政府行為的分析中。但很多經濟學家分析了在信息不完全的前提下金融領域的“道德風險”、“逆向選擇”等問題,托馬斯·赫爾曼、凱文·穆爾多克、約瑟夫·斯蒂格利茨等人于1996年在麥金農和肖的金融深化理論基礎上,提出了金融約束論,認為政府對金融部門選擇性地干預有助于而不是阻礙了金融深化,提出經濟落后、金融程度較低的發展中國家應實行金融約束政策,在一定的前提下(宏觀經濟穩定,通貨膨脹率低并且可以預測的,正的實際利率),通過對存貸款利率加以控制、對市場準入及競爭加以限制以及對資產替代加以限制等措施,來為金融部門和生產部門創造租金,并提高金融體系運行的效率。本人認為它對我國制定金融政策同樣具有參考價值。
金融約束是一種選擇性政策干預政策,政府金融政策制定的目的是在金融部門和生產部門創造租金機會,刺激金融部門和生產部門的發展,并促進金融深化。金融約束是與金融抑制截然不同的政策。金融約束的前提條件是穩定的宏觀環境、較低的通貨膨脹率、正的實際利率。最關鍵的是金融抑制是政府從金融部門攫取租金,而“金融約束的本質是政府通過一系列的金融政策在民間部門創造租金機會,而不是直接向民間部門提供補貼。”
租金創造并不一定要靠利率限制來達到,政府也可以采用金融準入政策、定向信貸和政府直接干預等創造租金,只要政府使銀行和企業獲得了超過競爭性市場所能得到的收益而政府并不瓜分利益,這就可以說政府為它們創造了租金。通過創造經濟租金,使銀行和企業股本增加,從而產生激勵作用,增加社會利益。
金融約束的政策取向主要體現在以下幾方面:
1、政府應控制存貸款利率。即將存款利率控制在一個較低的水平上(但要保證實際存款利率為正值),減低銀行成本,創造增加其“特許權價值”的租金機會,減少銀行的道德風險,激勵其長期經營。只要存款利率控制適度,則金融約束是有好處的;如果控制力度過大,資源配置將受到扭曲,金融約束將會蛻變為金融抑制。只要干預程度較輕,金融約束就會與經濟增長正相關。
2、嚴格的市場準入限制政策。嚴格的市場準入政策并不等于禁止一切的進入,而是指新的進入者不能侵占市場先入者的租金機會,如果沒有市場準入的限制政策,銀行數目的增加將使資金市場競爭加劇,租金下降,激烈的無序金融競爭會造成社會資源浪費,甚至還可以導致銀行倒閉,危及金融體系的穩定。為保護這種租金不至于消散,一個重要的保護手段就是限制進入者的進入,以維持一個暫時的壟斷性存款市場,對現有存款市場的少數進入者進行專屬保護。嚴格的市場準入政策可提高金融體系的安全性,對整個社會經濟具有重要的外部效應。
3、限制資產替代性政策。即限制居民將正式金融部門中的存款化為其他資產,如證券、國外資產、非銀行部門存款和實物資產等。金融約束論認為發展中國家證券市場尚不規范,非正式銀行部門的制度結構薄弱,存款若從正式銀行競爭流向非正式銀行部門會減低資金使用效率,也不利于正式銀行部門的發展。而資金若由居民部門移向國外,則會減少國內資金的供應,擴大國內資金的缺口,對國內經濟尤為不利。
金融約束是發展中國家從金融壓抑狀態走向金融自由化過程中的一個過渡性政策,它針對發展中國家在經濟轉軌過程中存在的信息不暢、金融監管不力的狀態,發揮政府在市場“失靈”下的作用,因此并不是與金融深化完全對立的政策,相反是金融深化理論的豐富與發展。
四、我國金融體系改革的思考
目前,金融體系的最具有代表性的特征是金融體系的混合性,即政府限制行為與市場行為并存,管制價格與市場價格并存。隨著中國經濟市場化改革的進程,政府管制逐漸放松,相對獨立的貨幣金融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顯著,成為影響中國經濟運行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從上面對有關金融理論的初步分析,我們至少可以考慮:
1、確定金融深化是我國金融體系改革的終極目標。
前面分析到,金融深化理論與實際金融有著明顯的差異,傳統的金融深化理論亦存在其內在缺陷性,但這并不構成金融深化的客觀需要,盡管自亞洲金融危機后,亞洲各國及歐美的一部分學者對金融深化產生了懷疑,認為全球金融體系的不完善和各國金融發展的明顯差異使得金融深化在實施過程中必然會帶來全球性的金融混亂和不和諧。但我們應該認識到:(1)從自由化的進程來看,在政府對貿易和金融的管制放松后,世界經濟和各國的經濟都發生了巨大的變化,總體上保持了經濟的增長,金融對經濟增長的貢獻加大,表明自由化的收益是大于其所付出的代價。(2)東南亞金融危機重要原因是危機各國不可持續的宏觀經濟政策和不適當的金融深化措施導致的。實施金融深化的國家常常把放松金融管制等同于放松金融監管或放開不管,過分地追求金融深化是對經濟增長的促進作用,而忽視了經濟可持續增長所必須的協調的金融因素,忽視完全金融深化所必須具備的內在制度剛性要求。比如,要進行利率市場化改革就必須先有或者同步進行金融體系市場化或完善化,這是金融深化論一個很重要的前提。
因而,我們應客觀的對待金融深化理論與實踐,絕不能因一些發展中國家在推行金融深化進程中發生了金融危機,就認為金融深化與金融危機二者之間有某種必然的因果關系。實踐證明,有效、合理的金融深化實踐會提高經濟發展的績效,還可以提高一個國家抵御金融風險的能力。一些發展中國家之所以在金融深化的進程中發生了金融危機,其根本原因在于選擇了過于激進、超前的金融深化戰略。我國在實施金融體制改革時,不能把麥金農和肖的“金融深化”理論,簡單的理解為完全取消政府干預的金融自由化,應在放松管制的同時關注市場的落后對放松管制的制約作用,注重金融深化的漸進性、層次性和持續性,“金融深化是伴隨著整體經濟改革發展的一個漸進過程,金融深化的政策措施應根據經濟發展的成熟程度和經濟運行的內在邏輯做出合理的時序選擇和安排,分階段和有計劃地進行。”在推進金融深化的過程中,要結合本國金融改革的現實條件和制度風險,加強對金融市場和金融機構的監管,逐步建立與經濟可持續發展相協調的金融體系。
2、金融約束成為我國金融體系改革的必要手段。
考慮到我國目前金融體系中累積了大量的金融風險,因此在改革進程中,我們應客觀的評價和估計金融深化和金融抑制所可能帶來的長期性風險,本著市場配置資源的原則,結合我國金融體系的實際情況,在經濟轉軌時期采取必要的金融管制與金融深化相結合的改革方略是顯示可行的。
除了解決政府需不需干預經濟和金融活動的問題,我國還需要解決如何把握干預力度,避免信息不對稱的道德風險和逆向選擇的問題。美國經濟學家克魯格曼1997年就曾指出,政府的不當干預才是造成東南亞金融危機的本質原因:在危機中資產價值的猛跌使很多金融中介機構破產,從而暴露出金融機構在金融活動中的破壞作用;而金融中介機構的借貸活動與資產價值之間存在著一種政治經濟動力關系,政府對金融中介機構或明或暗提供的債務擔保,是造成金融中介機構進行道德風險和逆向選擇的根本原因。金融約束論從信息和激勵的角度,抓住了解決經濟金融問題的兩個基本點,一方面政府應創造條件使決策者掌握信息,或讓有信息能力的行為人成為決策者;另一方面政府可利用自身掌握和擁有的信息能力,為金融中介機構創造持久有效經營的激勵機制。當然政府的職責不是直接提供擔保和保護,而是促進金融體系市場約束機制發揮作用,積極促進信息的傳播,增加市場上可供信息的公開化,并充分發揮掌握內部信息的金融機構和民間組織的優勢,而非越俎代庖,過多干預,避免金融約束政策蛻變為純粹的金融干預政策,嚴格的金融約束政策與金融抑制可能只相差須臾。“金融約束應該是一種動態的政策制度,應隨著經濟的發展和向更具競爭性的金融市場這一大方向的邁進而進行調整。它不是自由放任和政府干預之間靜態的政策權衡,與此相關的問題是金融市場發展的合理順序。”
在金融約束政策框架下,政府的作用既不是“親善市場論”強調的政府只能促進市場建設,不應干預金融經濟;也不是“國家推動發展論”所要求的政府為了彌補市場失靈,必須始終強力干預金融經濟;而應是“市場增進論”的觀點,即政府的職能是促進民間部門的協調功能,發揮政府進行選擇性控制的補充,避免產生不利于社會大眾的道德危害,使我國在向市場經濟轉軌過程中穩步實現真正的金融深化。
另外,我國進行金融體系改革的過程中,也必須要協調貨幣金融與經濟發展之間的關系。目前,我國“經濟貨幣化”趨勢有所增強,貨幣金融對經濟的支持強度與日增強,廣義貨幣(M2)占國內生產總值(GDP)的比重上升到130%左右,都充分說明貨幣金融在經濟中的廣度和深度都有質的變化。貨幣金融在經濟中的地位和影響逐步加大。隨著我國開放程度的深化,外部的沖擊已經開始影響本國貨幣金融政策的有效性,影響本國經濟的內部均衡和外部均衡,這說明開放經濟中,貨幣金融政策一經濟發展有相當強的關聯。因此,在充分考慮世界經濟發展的趨勢的基礎上,制定與我國經濟發展目標相協調的貨幣金融政策,避免金融業脫離經濟發展的需要而獨自繁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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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當前我國貨幣政策的使用效果及評述
中央銀行的貨幣政策工具主要包括:變動法定準備金、公開市場業務操作、貼現率政策。我國的貼現、再貼現業務從1981年開始試辦,經歷了從試點、推廣到規范發展等幾個階段,業務規模不斷擴大,調控機制日益完善,逐步成為中央銀行的一項重要貨幣政策工具。但是,由于我國整個社會商業信用水平不高,市場發育不成熟,商業銀行承兌、貼現操作不規范以及再貼現操作規則的自身局限,使得再貼現政策效應受到一定的限制。存款準備金制度自1998年改革以來,運行體系日益完備,效果有了很大改善,而且,我國變動法定存款準備金不必象西方發達國家一樣要經過議會的批準,增加了可操作性,為中央銀行越來越重視。公開市場業務操作就是中央銀行根據當前的經濟形勢,為了既定的經濟目標,在債券市場上買賣有價債券,以調整市場中的貨幣供給量,影響利率的波動,最終將產出和物價控制在既定的水平。1998年5月26日,中央銀行恢復了公開市場業務操作,在現貨和回購市場操作的基礎上,還發行央行票據,以控制貨幣的供給量。經過這幾年的實踐,公開市場業務操作已經成為中央銀行最頻繁使用的貨幣政策工具。
同時,由于我國國情的特殊性,直接的信貸導向也是央行的手段之一。我國是以公有制為主體多種經濟成分并存的國家,金融領域由于其風險性較大,開放較晚,國內的私有銀行更是無從談起,這種情況下,四大國有銀行仍處于主導地位,其他一些股份制銀行也是國企控股,因此,中央銀行代表國家,完全有能力對商業銀行的信貸行為進行影響,自從信貸配額制取消之后,央行主要“有針對性地對商業銀行加強‘窗口指導’和風險提示,引導金融機構優化信貸結構,完善各項金融服務”。
2005年,我國在物價保持穩定的前提下,國內生產總值增長9.9%,并且已經是連續第三年將國內生產總值的增速維持在10%附近,在超額完成既定發展目標的同時,也形成了對經濟增長過熱的擔心。具體表現為:1、在信貸的支持下投資熱度偏高。2005年,人民幣貸款增加2.35萬億元,同比多增871億元。與此同時,固定資產投資大幅增長,以房地產為例,總投資額為6850億元,增幅達23.1%。2、產能過剩突出。2005年底我國已形成煉鋼能力4.7億噸,還有在建、擬建能力1.5億噸,而2005年鋼的表觀消費量為3.5億噸,即使考慮到未來需求的增長,供求也嚴重失衡。不僅鋼鐵行業,水泥、電解鋁、焦炭、煤炭等產能過剩的現象也很嚴重。3、能源消費過快增長。我國是能源儲備大國,更是能源消耗大國,而且能源的利用率遠遠低于發達國家,這使得我國的能源利用趨于緊張。2005年夏季,在華南和華東地區,都施行了限電或錯峰用電的措施就是證明。綜上所述,2005年經濟的增長仍是一種粗放的模式,無論是歷史經驗還是別國經驗,都已經證明,這種靠投資拉動粗放型的經濟增長方式是難以為繼的,最終會導致產能過剩和金融風險不斷加劇。
2006年,為防止經濟增長過熱,中央銀行堅持穩健的貨幣政策,開始逐步采取緊縮的措施,包括一次上調貸款利率、兩次上調銀行準備金率和加大公開市場操作。截至6月末,廣義貨幣(M2,即社會流通貨幣總量加上活期存款以及定期存款與儲蓄存款)余額為32.28萬億元,同比增長18.43%。公開市場業務操作的具體情況如表一所示。
從表一中我們可以看出,中央銀行的逆回購操作只有一次,交易金額也僅相當于正回購操作的十分之一;央行票據發行數量已接近2005年2.8萬億的發行總量,央行的緊縮政策非常明顯。但是,在中央銀行“緊信貸”的要求下,金融機構的各項貸款仍增長迅速,1~5月全部金融機構累計新增人民幣貸款已達17834億元,超過了今年全年預期目標(2.5萬億元)的七成以上。僅六月份貸款同比少增706億元。總體來講前6個月人民幣貸款增加了2.18萬億元,同比多增7233億元,為央行全年新增貸款目標的87%。另外,截至6月底我國外匯儲備已達9411億美元,同比增長32.37%。這兩點對緊縮的貨幣政策效果產生較大的沖擊。如前所述,發行票據是中央銀行的公開市場業務操作的手段之一,但是,央行票據的效率已經越來越低,根據中信證券的分析師楊輝的計算,考慮到滾動對沖的成本,目前“發行1塊錢的央票,大約只能回籠0.3元的市場流動性”。同時,商業銀行的狀況已經發生了變化,經歷了改制、上市過程的國有商業銀行,其改革取得初步成效,信貸擴張的能力和愿望開始慢慢復蘇。為抑制信貸資金的投放,央行有加息的愿望,如此以來,外資將大量涌入,在強制結售匯制下,人民幣的投放將進一步加大。正如國家統計局副局長吳曉靈所言,“如商業銀行投資選擇余地增加和貸款意愿增強時,央行票據的發行將處于比較被動的局面。”
因此,盡管自3月份以來中央銀行已實施了一系列抑制投資和信貸增長的宏觀調控措施,但效果并不明顯,上半年GNP增長率仍高達10.9%。
二.貨幣政策效果不佳的原因分析
我國的貨幣政策不能達到預期目標主要是因為我國貨幣政策傳導機制不暢所致。我國金融市場的市場化程度較低,信息也是不完全的,銀行的資產(主要是貸款)與其它金融資產不可完全替代,某些貸款人(特別是小企業、新企業以及消費者等)很難從公開的金融市場上獲得融資,所以銀行信貸對他們具有特殊的重要作用;另外,由于信息不對稱產生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信貸市場上存在信貸配給,銀行貸款利率不表示市場出清的均衡利率,它與市場利率之間存在一個利差。因此,除了市場化程度較高的貨幣市場外,銀行信貸取向也具有重要意義。我國的貨幣政策傳導機制也就有兩條,即貨幣渠道和信貸渠道。無論哪一條,在當前我國的金融環境中,其暢通程度都不能令人滿意。
1.固定資產投資難以控制。在推動經濟高速增長的動力中,固定資產投資是主力軍。上半年,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42371億元,同比增長29.8%,增速比去年同期加快4.4個百分點。其中,城鎮固定資產投資36368億元,增長31.3%,加快4.2個百分點,地方政府的投資熱情遠遠高于中央。在“十一五”規劃中,中央的目標是年均增長7.5%,而各省普遍定在10%以上,甚至達到13%。一些地方政府的推波助瀾,從某種意義上說,已成為投資擴張的決定性因素。而地方政府推動經濟高增長的主要辦法,就是上項目、擴大投資。地方政府的這種做法與地方官員的任用機制、激勵機制有關,中央銀行顯然對此無能為力。各國有商業銀行的分支機構與當地政府之間有著密切的聯系,一方面,地方政府是各分支機構存款的主要來源,機關工作人員的工資、公積金等必須存放在銀行,而存哪家銀行完全是政府說了算。另一方面,商業銀行各分行的職員都來自當地,他們的人際關系都在當地,與政府官員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因此,對于政府想要投資的項目,各分行不得不給予大力支持,對于此類貸款,央行的調控政策是無法影響到的。
2.來自商業銀行的制約。商業銀行作為中央銀行和工商企業的中介,在存款貨幣擴張中扮演重要的角色。人民銀行的貨幣政策只有得到商業銀行的積極響應,才能達到預期的效果。而我國的貨幣政策傳導鏈條過長,人民銀行的貨幣政策要經過商業銀行的總行、一級分行、二級分行,到支行才具體地執行經營活動,在這么長的傳導過程中容易產生偏差。而近期中國銀行、建設銀行、工商銀行的上市,使這些國有銀行有了充裕的資金,再加上儲蓄的強勁增長(詳見圖1),更增強了他們資金擴張的能力。同時,國民經濟的持續增長也增大了他們贏利的預期,他們已經不滿足于投資央行票據和債券,而要為過剩的資金尋找新的出路。當央行緊縮的政策出臺時,商業銀行對此反應遲鈍,即便是商業銀行總行緊縮信號,各分支機構出于本部門利益的考慮,在執行上也會大打折扣。
3.企業的行為對貨幣政策的制約。隨著宏觀經濟形勢總體向好,國有及其他所有制性質的企業贏利能力增強,一季度,規模以上企業實現利潤3363億元,同比增長21.3%,增幅同比上升4.1個百分點。在良好的贏利預期下,各企業開始又一輪的生產投資。同時,商業銀行資金過剩,他們比以往更容易獲得貸款。國有企業面對改革的壓力,本來就有擴大生產規模解決下崗人員安置的動力,雖然總體效益不高,但他們不愿放過擴大規模的機會。游離在貸款主渠道之外的中小企業,在貨幣市場資金寬裕的情況下,從民間借貸市場獲得資金的利率將有所下降,這刺激了他們增加投資的愿望。央行的緊縮政策只要沒有使總的貨幣供給量減少或增速有較大的放慢,將不會對中小企業產生影響。
4.外匯占款的制約。我國的外匯管理名義上是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實際上是實行盯住美元的固定匯率制,各種貿易出口實行強制結匯。隨著我國對外經濟交流的發展,已經實現了在經常項目和資本項目的雙順差,使得外匯儲備越積越多,已經接近萬億美元,約合8萬億人民幣。如此龐大的貨幣投放對于央行的貨幣政策產生巨大影響。前6個月外匯儲備增加了1222億美元,約合9800億元人民幣,接近于中央銀行上半年正回購操作的交易量,很大程度地抵消了回籠的貨幣量。
5.居民的儲蓄和消費等因素也會對央行的貨幣政策產生影響。我國人口眾多,其間蘊含的經濟力量不可低估,自1997年東南亞經濟危機以來,城鄉居民的消費很長一段時間處在低迷狀態,隨著我國居民收入的提高,消費的傾向得到加強,尤其是在城市,對住房的需求使得居民消費大幅上升。農民的生活也由于農業稅的取消有較大的改善,對家電等耐用消費品的需求大幅增加,這無疑給工業品的銷售提供了廣闊的市場,從而刺激整個社會總產出的增加。而央行的緊縮政策一般不會得到普通居民重視,他們的消費行為是央行政策實施的又一個阻礙。
三.理順貨幣政策傳導機制的看法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初步建立了從政策工具操作目標中介目標最終目標的貨幣政策間接調控和傳導機制。貨幣政策的有效性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從政策工具、操作目標到中介目標的信息傳遞的順暢程度。因此,理順信息傳遞的渠道才能從根本上保證貨幣政策的有效執行,調控目標的實現。
1.深化金融體制改革,增強金融機構的經營管理水平,使之真正成為市場經濟中能夠應對各種競爭與風險的、充滿活力的經濟主體。在貨幣政策的傳導主體中,以國有商業銀行為主導的金融機構是傳導的關鍵環節,它連接金融市場和微觀經濟主體的中介,其運行狀況直接決定著企業,居民對市場信號的反應程度以及貨幣政策效果。所以,國有商業銀行對貨幣政策的敏感程度決定了各經濟主體對貨幣政策的反映。
長期以來,國有商業銀行的粗放經營現象普遍存在,人均成本較高,各項資源未得到充分利用,為此,在銀行內部要通過科學管理來達到降低成本、向管理要效益的目的,改變過去以壟斷地位自居、坐而放貸的態度,真正實現經營模式和收益增長方式的根本轉變。通過產權制度改革,建立起權責統一的約束—激勵機制,鼓勵金融創新,增強國有商業銀行的主動性和贏利能力。在整個金融體系繼續深化利率市場化改革,建立起對資金供求反應靈敏的貨幣市場,形成完整的國債收益率曲線,加強“窗口指導”和信貸引導,為國有商業銀行的發展創造良好的金融生態。同時,為防范金融風險,積極建立金融衍生品市場和存款保險制度,增強國有商業銀行自主抵御金融風險的手段和能力。
2.穩步推進外匯管理體制改革。東南亞金融危機后,經歷過挫折的各國政府為維護本國幣值的穩定,應對可能的風險,都增加了外匯儲備,我國也不例外。但我國目前的外匯儲備已經超過了應有的水平,經濟學家的研究表明,發展中國家保持的理想外匯儲備額是“足以抵付三個月進口”。IMF(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所訂的標準是足付四個月進口外匯所需。一季度我國的貿易進口為1973美元,而我國擁有外匯儲備是它的數倍。因此,有必要改革當前的結售匯管理,逐步從強制結售匯過渡為意愿結售匯。目前可先進一步放寬所有出口收匯企業的留匯額度,這樣就會增加企業和個人的外匯儲備而減少國家的貨幣儲備,藏匯于民間,進而減輕外匯占款的壓力。另外,通過統一內外資企業所得稅率,并淘汰一批能耗高、污染重的外資項目,以抑制不必要的資本流入;同時,鼓勵資本輸出,控制資本輸入,這對于平衡資本項目,緩解基礎貨幣增長過快的矛盾是十分必要的。
3.進一步深化國有企業經營體制改革。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國有經濟作為公有制經濟的一部分,在國民經濟中發揮主導作用。盡管其他性質的企業發展迅速,但國有企業在推進產業結構升級、實現區域間平衡發展、協調宏觀經濟運行狀況以及實現可持續發展上仍具有不可替代的決定作用,自然而然,國有企業如能對貨幣政策的反映靈敏,那么整個貨幣政策的效果就能在國民經濟中體現出來。
國企改革的目標就是要把國有企業改造成自負盈虧、自主經營的經濟體,就是要建立起法人治理結構和企業經營管理者激勵與約束機制,以提高競爭力和資源的利用效率。在堅持這一目標下,針對存在的困難和問題,依法辦事,積極應對,既要提高在崗職工的積極性,又完善激勵機制,最終在國有企業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使企業獲取資金不再依賴于指導性貸款,銷售業績不依靠壟斷地位,真正能在市場的競爭中謀求發展。
4.金融體制改革必須有政治體制改革相配合,才能達到預期效果的最大化。我國金融體制的特征之一就是政府隱含擔保下的企業、銀行信貸擴張,以及地方行政對金融機構的不適當影響,導致企業、金融機構信用殘缺,社會信用處于失衡狀態。投資擴張經由金融機構信貸擴張使貨幣政策操作不能有效地影響微觀經濟主體行為,貨幣政策意圖無法得以徹底實現。因此,要提高貨幣政策有效性,必須改變粗放的、投資拉動型的宏觀經濟增長模式,轉變地方政府對銀行信貸的直接干預。
地方政府官員之所以熱衷于大規模投資,與中央根據經濟績效的晉升機制分不開的。地方官員為了獲得晉升機會,往往搞一些形象工程,以引起上級領導的注意。雖然這些工程對地方的長遠發展沒有好處,且耗費大量的稅收,但地方官員仍樂此不疲。如某些地方的房地產開發,大量地掠取農民的土地建設豪華市政大樓和高檔住宅區,完全不顧本地方的實際需求,同時也違背了中央對房地產業的調控政策。因此,必須通過適當的行政體制變革改變這種狀況,使地方的發展與中央的經濟總目標相適應。
2007~2008年的美國次貸危機和2009年至今的歐債危機使我們不得不認真審視中國金融體系的潛在風險,并從制度構建角度預防金融危機的產生。
中國金融脆弱性分析
中國金融監管體系不完善。中國的金融監管體系缺乏風險防范機制,對于貸款人缺乏有效的內部控制機制,金融監管機構對金融風險防范責任制并沒有落實,導致商業銀行在發放貸款過程中不考慮預期收益和成本;對借款人而言,不償還貸款的懲罰力度小,對資金的使用缺乏監督。這加劇了借貸市場上的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
信息披露制度不完善。商本業銀行的信息披露有助于儲蓄者選擇經營狀況良好的銀行,避免受到銀行經營風險的影響。更重要的是,商業銀行準確及時地披露信息有助于加強對銀行的監管,減小銀行的脆弱性。但是中國的商業銀行信息披露中存在定性披露較多、定量分析較少現象,主要是公司治理、財務報告、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等方面的披露,而對經營風險的信息披露不足,并且大量信息只向銀監會和人民銀行提供,而不對社會公眾披露。商業銀行信息披露不完善加劇信貸市場上的信息不對稱和脆弱性。
證券市場上的信息不對稱主要表現為證券市場上的投資者對籌資者的信息缺乏全面了解。中國證券市場上缺乏權威的評級機構,不合理的產權制度以及政府對市場的不當干預導致金融信息作用受限,證券市場上存在信息操縱的行為,并且信息披露法律不健全。中國證券市場信息不對稱導致投資者投資受損和證券市場價格的劇烈波動。
政府對經濟存在不當干預。首先,中國的金融資產價格尚未實現完全市場化。中國的存貸款利率不是由市場上資金的供求關系決定,而是由中國人民銀行制定并公布基準利率,中國人民銀行根據宏觀經濟形勢決定基準利率,并以此作為貨幣政策工具,實現對宏觀經濟的調控。同時,中國的匯率制度是實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一籃子貨幣進行調節、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尚未完全實現市場化。中國政府對金融資產價格的控制加大了金融體系的脆弱性。中國偏低的實際利率增加了經濟泡沫的風險,一方面,低利率導致大量社會閑置資金不愿存入銀行,而是投入到證券或房地產市場上以獲取更高收益;另一方面,低利率又導致投資者從銀行借款,將借款投資于收益較高的證券和房地產市場上。這兩方面共同作用,導致中國經濟的泡沫成分增加,加劇了金融脆弱性。
中國非市場化匯率制度給金融體系帶來巨大風險:第一,中國匯率制度較為僵化,這為國際投機者投機人民幣創造了條件,為避免國際游資對人民幣的沖擊,中國不得不對資本賬戶實行管制。盡管當前的人民幣沒有引致國際投機,但這種脆弱性深埋在金融體系內部,隨著金融改革的深化,一旦中國的資本賬戶開放程度提高,非市場化匯率必然帶來巨大的金融風險。第二,非市場化的匯率制度阻礙了中國金融改革的深入,資本賬戶的管制影響了中國金融市場的發展,抑制了中國金融市場的廣度和深度,金融市場發展滯后,缺乏競爭和效率,導致金融體系更加脆弱。第三,非市場化的匯率制度導致人民幣升值的壓力大,這增加持有外幣資產的金融機構和企業的外匯風險,一旦人民幣升值,持有外幣資產的金融機構和企業手中的外幣資產貶值,金融機構和企業將遭受損失。
其次,政府過度投資增加了金融體系的脆弱性。中國對積極的財政政策使用過于頻繁、持續時間過長,導致政府投資規模過大。除財政收入、發行政府債券外,很大部分的政府投資資金來自于銀行貸款,政府投資主要集中于非生產性、期限長、收益率低的項目,而且政府部門對投資的調控偏重于項目審批,決策者利益與項目效益沒有密切聯系, 導致投資決策與風險責任不對稱,投資效率較低。大量的政府投資不但增加了通貨膨脹的壓力,也給發放貸款的銀行帶來巨大風險,加大了銀行的脆弱性。
合理的制度有助于減小金融脆弱性
政府在經濟中應以提供制度為主。政府缺乏對經濟活動的監管是金融脆弱性產生的重要因素,因此政府在經濟中的作用就是界定和實施產權、并提供制度,而不是干預經濟。建立合理的制度體系,完善金融監管的法律法規,不以行政力量干預金融發展,能有效減少金融體系的脆弱性。
合理的制度安排是保持宏觀經濟穩定的重要因素。造成金融脆弱性的第二個原因是宏觀經濟沖擊,可能造成金融脆弱性顯現的宏觀經濟沖擊多種多樣,如國內經濟增長停滯、國際收支不平衡等,雖然合理的制度安排不能完全避免這些因素出現,但是合理的制度安排卻能夠提升經濟效率,促進經濟增長,減少國內經濟不穩定對金融體系的沖擊。
合理的制度安排能夠減小金融體系的內在脆弱性。金融體系內在脆弱性的原因之一是信息不對稱。信息不對稱會導致金融體系內的道德風險和逆向選擇,還可能產生羊群效應,帶來金融體系的不穩定。合理的制度(如法律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都能有效地解決金融體系內的信息不對稱問題,從而減小金融體系的內在脆弱性。
減小中國金融脆弱性的制度安排
完善金融體系的信息披露制度。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可使金融體系中的監管者、金融中介、投資者、籌資者、儲蓄者獲取更充分的信息,減輕由信息不對稱產生的金融脆弱性。促進中國信息披露制度的發展應從以下方面入手。第一,促進中國信用評級機構的發展,提高中介機構的信用評級技術,建立科學的信用評級方法,加強信用評級機構的內部控制和行業自律,建立統一的信用評級監管機構,對評級機構進行技術指導。第二,完善信息披露法律法規,健全信息披露的法律體系,提高信息披露的時效性,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和《商業銀行信息披露暫行辦法》,縮短信息披露時間。在商業銀行信息披露法律法規方面,應明確量化信用風險和市場風險的數學模型,增加對銀行利率風險進行披露的要求,依法對商業銀行的資產證券化業務、金融衍生產品業務、證券投資和承銷等業務信息進行披露,使信息披露的覆蓋范圍更加廣泛。同時強化信息披露的民事和刑事責任規范政府行為的制度構建。一是以法律形勢界定政府干預。通過《憲法》和《行政法》限制政府權利,界定政府干預的范圍和邊界,防止經濟法所確定的國家干預被行政化;制定產業政策調整、固定資產投資和國有資產管理方面的法律,規范政府調控行為。
二是避免長期使用擴張性財政政策。擴張性財政政策的長期實施會導致對私人投資的擠出、政府財政赤字增加、通貨膨脹加劇,加大金融體系的脆弱性。因此中國應避免長期實施擴張性財政政策,而應以中性財政政策為主,即財政政策不給經濟運行帶來擴張性的影響。
三是實施匯率、利率市場化改革。實現利率市場化,通過市場利率的波動影響貨幣供應量和信貸規模,避免央行直接制定和改變利率引發的金融脆弱性。中國還需要逐步實現人民幣自由兌換,使匯率真實反映人民幣的價值,避免人民幣低估帶來的低效益國外投資以及外匯占款急劇上升,提高資源使用效率,減小國內通貨膨脹的壓力,增強貨幣政策效力。
四是政府以供給制度為職責。政府的主要職能是供給法律和制度,并為經濟運行提供保障,因此中國政府應注重改善社會治安秩序,提高社會安全感,打擊有組織的犯罪,保護公眾安全及契約的履行,加強社會穩定。
建立存款保險制度。一是建立存款保險機構,要建立存款保險制度首先要建立專業的存款保險機構,中國應建立兩級存款保險機構:第一級是政府存款保險機構;第二級是存款保險公司。二是對國內銀行采取強制投保的方式,自愿投保會產生逆向選擇問題,因此對中國國內的銀行應實行強制存款保險,即有參保資格的金融機構都必須加入存款保險體系,這樣才能保證中國存款保險體系的健康發展。而對于外資金融機構,可以采取自愿投保方式。三是建立保險基金,實施差別保險費率,存款保險的保險基金最初應由銀行、存款保險公司和政府共同出資建立,此后則以存款保險機構以收取的保費為來源。對于保險費率,存款保險公司應制定并實施差別費率。差別保險費率的制定應根據銀行的風險制定。
[摘要]金融工程將數理分析技術、計算機和電訊技術、自動化和系統工程仿真技術等前沿技術全面導入和用于解決日益復雜的金融財務問題,使金融領域展現了全新的廣闊前景,與此同時,它也給金融系統帶來了諸多不利的影響。
[關鍵詞]金融工程金融體系影響
金融工程是根據系統工程理論,綜合采用工程技術方法,設計、開發金融產品和金融工具,從而創造性地解決各種金融問題。在具體運用中主要是利用金融衍生工具管理公司風險,并為客戶設計、定制一些特殊的金融產品。金融工程為資本資源的優化配置、防范金融風險和加強金融監管提供了重要的技術支持,但同時對全球金融體系也產生了一定的負面影響。
一、金融工程對金融體系的正面影響
1.金融工程提高了金融機構、金融市場和金融宏觀調控的效率。金融工程開發設計出的新型金融工具打破了金融機構傳統的專業分工,使其業務種類經營范圍擴大。從需求的角度看,金融工程有助于提高金融機構的服務質量,同時使金融機構更加注重根據自己的需要進行資產負債管理和風險管理,增強金融信息管理系統的技術水平,決策機構和執行機構日趨融合,決策效益增強。金融工程所創造的新的金融產品以高度流動性為基本特征,提高了投融資便利的程度,極大地豐富了金融市場的交易,壯大了市場規模,從而提高了金融市場的效率。而中央銀行利用金融工程綜合運用多種金融工具和金融手段實現宏觀調控和風險管理。
2.金融工程強化了現代金融管理。金融業的現代化推動了數理方法的應用研究,反過來,金融管理特別是金融風險的防范,也越來越需要量化決策分析和研究。金融工程的發展,提高了人們對金融運行規律的認識,從而能更好地把握市場的發展動向而進行科學決策。運用金融工程各種先進的理論知識與技術手段,對客戶所面臨的利益與風險狀況進行評估、分解、取舍和重組,形成客戶所能接受的風險收益,進行風險控制。金融工程還可以利用電腦技術與通訊技術及時發現金融市場的不均衡性,從而客觀上增強了市場的有效性。用金融工程處理各種證券金融數據,可以比較全面地分析各種因素的影響力度。
3.金融工程可以有效控制金融風險。金融工程是一種系統性的分析方法。其具體運作過程包括五個步驟:診斷、分析、開發、定價和定制。即識別客戶遇到的金融問題的本質與根源,分析尋找解決問題的最佳方案,依此開發新的金融產品,并確定金融產品的開發成本和邊際利潤,從而為每個客戶定制能滿足其特定要求的金融工具。由此可見,金融工程是在新的金融產品開發過程中有效地實現經營風險的控制。
二、金融工程對金融體系穩定性的負面影響
1.使金融機構的穩定性下降。金融工程是市場經濟條件下追求更高效率的產物,其發展在促進金融效率全面提高的同時,也降低了金融體系的穩定性。這是由于金融工程使得各種金融機構原有的界限日益模糊,金融機構之間的競爭空前激烈,金融業務的多元化和金融機構的同質化,使金融機構可以涉及諸多領域,金融機構體系的穩定性和安全性受到沖擊。2.使金融體系面臨著新的風險。隨著金融自由化及金融市場全球一體化,各種信用形式得到充分運用,金融市場價格呈現高度易變性,金融業面臨的風險相應增加。金融機構推出的規避風險的創新工具,雖在一定程度上起到轉移和分散風險的作用,但同時也使金融業在傳統風險的基礎上面臨新的風險。
3.增強了金融交易的投機性。金融市場出現的與基本的經濟因素無關的不正常波動,往往是因為有投機力量的操縱,并有因信息不對稱造成的從眾心理從旁助陣。金融工程為投機活動創造了大批撼動市場的先進手段,增強了市場的有機性。
4.削弱了金融監管的有效性。金融工程模糊了各種金融機構間傳統的業務界限,金融機構為了增強競爭力,逃避管制,大量增加資產負債表以外的業務,這就使得同一種經濟功能可以通過不同的金融機構或金融工具來實現,從而使金融監管出現了真空地帶。
三、推動金融工程發展,完善金融體系的思考
1.加強信息基礎設施建設。目前,我國信息基礎設施建設仍顯薄弱,特別是金融信息網絡建設的覆蓋率、安全性等方面急需大力加強。為此,必須進一步加大對信息基礎設施建設的投入力度,同時完善國內的清算交易系統,加快電子化進程,減少金融交易的時滯,增強市場效率和流動性,確保信息基礎設施不會成為國民經濟發展的制約“瓶頸”,為金融工程的運用提供必要的前提條件。
論文摘要:民間金融的存在由來已久,但是由于歷史的原因一直未被政策所看好,然而市場的需求又促生著它的發展。在政策和市場的拉伸作用下,民間金融既未被根除,也沒有發展成規模經濟。本文通過對民間金融的成因及其對市場的利弊作用分析,探討民間金融的發展應該得到重視,并且提出了幾點對民間金融的法律規制。
一、民間金融的成因分析
民間金融作為一種自發的融資方式,其產生與發展既有歷史的因素,也有現實的原因,既是借貸主體自身的內在要求,也是外在供給不足情況下的無奈選擇。
1 化經濟主體的投資與借貸需求難以滿足
改革開放20年以來,城鄉個體私營經濟迅速倔起,手持現金量的增加,為民間金融市場提供了資金來源。然而這樣龐大的資金可選擇的投資方式不多:①用于銀行存款、購買國債或手持現金,金融的低利率導致閑散資金難以充分資本化;②投資股票市場,投機者居多,再加上信息的不對稱和個人文化程度的限制,使投資于股票的風險較高;③投資于民間借貸、合會等民間金融領域,雖然有一定風險,但收益較高,為許多居民所接受。
2正式金融體系資源配置效率低下
現實中正式金融體系的組織和制度運行成本較高,由于信息不對稱和較高的交易成本問題,使得市場中很多的金融需求得不到滿足,其結果必然導致在正式金融體系之外產生民間金融。如為數眾多的中小企業和個體私營企業很難通過正式的金融體系融資,民間金融借貸手續簡單,隨借隨還,方便靈活,信息成本和交易成本都很低,非常適合于廣大的中小企業和個體私營企業的資金需求特點。
3正式金融體系存在嚴重的金融抑制
對于發展中國家和轉軌經濟國家而言,民間金融的作用非常重要。因為在這些國家,金融體系始終控制在國家和政府手中,實行較為嚴格的金融管制,造成金融抑制現象普遍存在。當經濟改革和向市場經濟轉軌時,這種融資體制已經不適應現實的經濟發展,因而必然在正式金融體系之外,存在大量的民間金融。1989年我國不允許私人錢莊的存在,一些錢莊轉入地下。1992年適合其生存的環境條件成熟,冒出很多農村基金會。1998年國家再次制定相關法令對民間金融進行清理,但效果并不顯著。這說明民間金融有其存在和發展的客觀經濟、金融環境,有其存在的合理性。
二、民間金融存在價值分析
從積極性價值方面看:
1民間金融促進了非國有經濟的發展。專業銀行只能向非國有經濟提供有限的信貸資金供給,而民間金融在很大程度上滿足了非國有經濟在生產經營上所需的資金,彌補了正式金融信貸資金的不足。如果沒有民間金融的存在及提供的巨額資金,非國有經濟就不可能有持續十幾年的快速增加。我們是否可以說,改革開放以來民間金融不斷擴張的勢態,恰恰說明了民間金融是迎合非國有經濟快速發展提出的多樣化投資需要的必然結果。
2民間金融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資金供求矛盾。民間金融以其獨特的、靈活的、多樣化的方式,聚集了很多國有專業銀行無法籌集到的資金。在很大程度上緩解了緊張的資金供求矛盾。另外,民間金融也緩解了銀根緊縮所引起的震蕩,為眾多的小企業和民營企業融通了資金,避免了被緊縮性宏觀調控“卡死”,從而在一定程度上發揮了“減震器”的作用。
3民間金融提高了資源配置效率。我國的正式金融體系中,市場機制的介入程度仍然很低。杠桿作用具有把資金分配給原始財富擁有量大、資信狀況好的企業的明顯傾向。但這些企業并不一定擁有高收益的投資機會;相反,許多弄不到資金的經濟主體卻擁有高收益的投資機會。這表明,正式金融體系存在著明顯的資金錯誤配置及其引發的低效率問題。因此,通過民間金融渠道進行資金的重新配置,明顯地提高了社會資金的使用效率和社會資源配置效率。
4民間金融給整個金融體系注入了市場因素和競爭因素,為銀行商業化、市場化提供了非正式的試驗場所和借鑒。民間金融活動運用市場機制能夠吸引大量的居民儲蓄,分流國家專業銀行的存款,打破其對存款業務的壟斷地位,增加國家專業銀行的經營壓力,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金融體系的多元化,促進我國金融業的競爭。而且,民間金融活動的參與者在經營中始終關心資金的償還性、流動性、安全性和盈利性,具有內在的市場競爭和風險防范意識,為國有銀行商業化、市場化提供了一些啟示。
從消極性價值方面看:
1民間金融加大了資金“體外循環”,造成了金融信號失真。民間金融活動在其高利率的吸引下,誘發了大量資金以現金形式流出銀行體系。調查顯示,大多數民間金融交易是以現金方式進行的。現金交易的增加,不僅相應地增加了貨幣流通量,從而增加了中央銀行現金計劃執行的難度;而且因其隱秘性而降低了整個國民經濟的透明度,造成金融信號失真、削弱了中央對國民經濟的控制能力。另外,民間金融的隱藏隱秘性,使有關部門無法準確地掌握放款人的利息收入,從而造成了部分稅收的流失。
2民間金融的不規范在一定程度上擾亂了金融秩序,帶來了社會不安定因素。民間金融交易通常缺乏必要的監管機制,處于比較混亂的自發狀態;而且所融通資金的投向具有較大的盲目性,風險較大。一旦這些投資難以收回,必將糾紛四起,給社會經濟帶來很大的不安定因素。另外,許多民間金融活動沒有列入人民銀行的管理范圍,也沒有明確法規約束這些其活動,在許多地區任其發展,嚴重擾亂了當地金融秩序。尤其是當大量銀行貸款通過民間金融渠道流向股票市場和期貨市場等領域從事投機性炒作時,不僅助長了中國經濟的泡沫化,而且也給中國經濟的未來走勢帶來極大的不確定性。
三、民間金融的法律規制
1加快民間金融的立法
個人為了某種需要進行集資是民間習慣認可的,在當地風俗中并不違法。同時,中國民間也一直有借高利貸的傳統,個人在急需資金時跟鄰居借高利貸是很正常的,借貸雙方接受,當地人也都認同。但是,中國現在的金融法規規定,個人集資和高利貸都是違法的。顯然,正規的法律體系與民間規則并不融洽。如果不能把民間訂立的社會契約納入正規的法律體系,大量的不合法資產就會隱藏起來,將大大減少資產變成資本的機會,長此以往,經濟增長將難以為繼。中國正在轉向一個可以擁有私有財產的國家,確立私產合法非常關鍵,但法律條文和現實還有差距,需要加快立法促進民間金融的發展。
2劃清民間融資與非法集資的界限
民間融資稍不留神就有可能踏進“非法集資”的雷區。在人們的印象中,民間融資往往是與放高利貸、吃利息聯系在一起的,很少有人能夠準確地說出“民間融資”與“非法集資”的界限。就目前情況看,國家對于個人之間的放貸行為并沒有明文
禁止的規定;對于企業之間及企業向個人的放貸行為,則作為金融業務嚴加管制。1998年7月國務院頒布的《非金融機構和非金融業務取締辦法》規定,“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是指未經我國人民銀行批準,向社會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出具憑證,承諾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活動。但現行法律對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和合法民間借貸之間并無明確的界限,盡快出臺相關的部門規章,給“草根金融”正名。
3將民間資本從體外循環轉入體內循環
民間金融是現實金融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具有重要的金融力量。金融業務是個風險較大,容易出現欺詐行為的行業;任何金融業的健康發展,都是需要監管的,不監管等于不去發展。打壓民間金融不能摧毀民間金融,只能使其以更隱蔽的方式開展活動。政府的明智之舉是對它進行完善和規范:一是盡快建立專門為民營企業提供金融服務的小型商業銀行,吸收民間資本參股。二是積極引導有條件的企業發行企業債券,尤其注重短期債券的發行。三是引導民營資本組成金融機構或建立投資基金,使民間資本作為資本金注入民營企業;同時,使民間原來就已存在的互的融資形式(如標會、同鄉會、互助會等)繼續存在并發揮作用。,一方面,鼓勵多種形式的金融創新,取消民間資本投資領域的不合理限制,引導民間融資的合法經營;另一方面,積極探索加強民間融資的監管約束機制,建立民間融資的監測通報制度,重點監管那些有組織的,可能對社會造成較大危害的民間借貸行為。
發展民營金融,我們應當鼓勵各種有益的探索,給予其合法地位,要求其合法經營,加緊法規和監管的跟進,而不是一味地限制、打擊民間金融組織。對于這種有益的資金組織形式,只要有一定的信用保障措施和嚴格的監管,我們完全可以揚其利避其害,把它們發展成規范的合作金融組織。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