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02-13 11:5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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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知識產權管理;企業知識產權工作;知識產權培訓;分層分類
隨著經濟全球化趨勢的深入發展和科技進步突飛猛進,知識產權制度作為鼓勵和保護創新的基本法律制度,對我國實現建設創新型國家、提高國家核心競爭力的作用越發凸顯。如何創造、管理、保護和運用好知識產權資產,成為實現企業贏利的重要保證之一。知識產權培訓服務于企業創造、管理、保護和運用知識產權的能力提升,是企業知識管理工作實施的前提和保證,直接關系到企業知識管理工作的成敗。認識并把握企業知識產權培訓規律,著力開展企業知識產權培訓,對提高企業知識管理水平,增強企業競爭力作用顯著。
一、企業知識產權培訓的特征
企業培訓,就其廣義屬性而言,實際上是企業根據需要對員工進行的一種有側重、有針對性的繼續教育。企業知識產權培訓是企業培訓的一個重要內容,服務于企業知識產權工作,除具有企業培訓的一般內涵,還具有不同于一般培訓的其他特殊性。
知識產權是智力創造性勞動取得的成果,并且是由智力勞動者對其成果依法享有的一種特殊的民事權利。智力成果本身是無形的,其不具有外在形體,也不占據任何空間。這種無形性或稱非物質性,使智力成果的顯現和展企業知識管理是企業生產經營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不同的企業對知識產權運用的側重點不同,有的企業立足于營銷創新,注重于企業的商標;有的企業立足于技術能力提升,注重于企業專有技術和專利。不同企業的知識產權培訓需求也各不相同,一個企業中不同部門、不同崗位的員工,在企業的生產經營中承擔著不同的職責,對知識產權知識的需求也不同,這就需要對員工的知識產權知識需求進行細分。
企業知識產權培訓是一項長期而系統的工作,不同企業或者同一企業的不同時期、同一時期的不同發展階段,知識產權培訓的側重點各不相同。總的來說,企業知識產權培訓具有全員性、長期性、艱巨性、復雜性、實踐性強的特點。只有遵循這些規律,企業知識產權培訓工作才能順利開展、取得實效。
二、企業知識產權培訓新模式:分層分類企業培訓模式,是指企業實施培訓工作的標準形式,包括培訓需求的評估、培訓項目的設計、培訓成果的轉化、培訓評估等有關培訓工作的基本程序和做法。它決定培訓實施的具體步驟,為企業培訓提供一個完整的思路,使企業培訓工作更加規范化,還有助于企業內部各職能部門間關系的協調。培訓模式的選擇得當與否,直接關系到企業培訓的效果。培訓模式是針對培訓目標設計的。企業培訓模式有多種,常見的有系統型模式和咨詢型模式。系統型模式是指通過一系列符合邏輯的步驟,有計劃地實施的培訓,培訓是系列連貫的步驟。咨詢型模式強調咨詢是培訓者未來的工作方向,側重于從培訓者的角度出發來考慮培訓實施問題[1]。
知識產權的實踐性很強,培訓效果難以用量化指標來衡量,常見培訓模式難以直接適用。因此,針對企業知識產權這一專項工作,選擇一個有效的知識產權培訓模式,制訂一個長效、持久的知識產權培訓計劃,對增強企業員工知識產權意識,提升知識產權管理人員水平和能力,提高企業的創造、管理、保護和運用水平尤為重要。
分層分類的知識產權培訓模式是與企業知識產權培訓規律相適應的培訓模式。由于企業不同崗位的員工對知識產權要求不同,因此對其實行培訓教育亦應有所區別。
如,企業管理者只要了解知識產權基本知識,具有較強的知識產權意識,能重視和支持企業知識產權工作,對企業管理者的培訓應以知識產權意識培訓為主[2];企業知識產權管理人員,要掌握知識產權的法律法規以及專利申請、商標注冊等知識產權實務知識,對知識產權管理人員應以能力培訓為主。分層分類知識產權培訓就是將員工劃分為企業管理者、知識產權管理人員、產品研發人員、營銷人員、普通員工等不同崗位人群,根據崗位需求實施不同的培訓策略。分層培訓就是根據員工對知識產權知識的需求,將培訓分為知識產權知識的普及性培訓和提高性培訓。分類培訓就是將培訓活動分為對普通員工進行知識產權培訓的全員培訓、對創新能手和企業各級管理者進行知識產權培訓的骨干培訓、對各級知識產權專業管理人員進行業務水平提高的專業培訓。
分層分類的知識產權培訓活動總體分為意識培訓、技能培訓、專業培訓三個方面。意識培訓為普通員工知識產權知識培訓,樹立和增強普通員工的知識產權意識,規定員工知識產權最低培訓課時,如對新進廠的員工,通過入職培訓普及知識產權法規和知識產權基礎知識,培育知識產權習慣。技能培訓,提高研究人員對專利等技術信息的判讀能力,對員工進行專利信息檢索的培訓,使之掌握技術創新活動有效工具,對員工進行一些技術創新輔助工具運用培訓,如TRIZE、專利地圖等,使之能在工作中熟練運用。專業培訓主要針對知識產權管理人員,進行專利侵權分析、專利戰略制定、專利文件撰寫等專利知識培訓[3]。
實施分層分類的知識產權培訓,應采取企業內部培訓和社會培訓相結合的方式。在企業內部建立以知識產權管理人員為兼職培訓師的制度,以滿足知識產權培訓的長期需求,普通員工的意識培訓應以企業內部培訓師實施為主,知識產權管理人員的專業培訓應以社會培訓為主,如國家、省、市知識產權局、行業協會等主辦的、以獲得專利律師任職資格為目的培訓等。
三、分層分類知識產權培訓的新實踐——以總公司企業結構為例在現代企業結構中,總公司下設若干分、子公司、事業部的公司結構較為常見。在這種公司結構下,由于總公司和分、子公司、事業部的知識產權管理定位不同,總公司設有綜合的基礎研發中心和統一負責各分、子公司和事業部知識資產經營的部門。分、子公司、事業部作為某類產品的制造單元,知識產權創造是其知識產權管理重點,總公司和分、子公司、事業部在同一知識產權培訓模式下,兩者的培訓內容有很大不同。
以筆者所在的梅鋼公司為例,其是寶鋼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其知識產權培訓的任務、目標、對象和寶鋼公司就有很大不同。首先,子公司不負責知識資產經營,寶鋼公司知識產權資產管理,已由起步階段以知識產權保護為目的發展到知識產權資產經營階段,以專利許可為代表的技術貿易等知識資產的收益在公司收益中的權重呈增加趨勢,總公司和子公司知識產權工作圍繞實現全公司知識產權資產經營這個核心而設置。總公司負責制訂全公司的知識產權戰略,推進公司知識產權戰略的落實。對總公司、子公司的決策層和管理層進行知識資產經營知識培訓和知識產權戰略宣傳貫徹是總公司知識產權培訓的主要內容;知識產權創造知識和落實總公司知識產權戰略實施方案是子公司的主要培訓內容。
其次,總公司設立專門的知識資產部,對全公司知識產權工作負責,配有強大的知識資產管理團隊,負責制訂全公司知識資產管理制度體系,對全公司的知識資產分類規劃,集中運營;而在子公司知識產權管理部門,主要負責子公司的知識產權創造,管理規模小。總公司知識資產部對子公司知識產權生產工作給予指導,檢查技術創新指標推進計劃執行情況,提出下一步工作指導意見,對子公司的知識產權工作做出評價。子公司知識產權部門工作重點是推進本單元知識產權創造工作,實現主動保護,落實好總公司的工作要求。因此,子公司必須根據本公司的性質、知識產權管理的目標和范圍制定培
訓計劃,才能做到有的放矢。
正如克里曼·斯通所言:“全世界所有員工最大的福利就是培訓”。培訓可以提高員工的自覺性、積極性、能動性、創造性和企業歸屬感,為企業的長期戰略發展培養后備力量,從而使企業長期受益。多年來,梅鋼公司按照分層分類知識產權培訓模式,圍繞知識產權創造知識和落實總公司知識產權戰略實施方案,持續開展的知識產權培訓,取得了豐碩成果,實現了員工和企業同發展、共成長。如某一技術人員,在參加培訓前,對專利等知識產權總有一種神秘感,對自己完成的技術成果也不知道如何總結申報成知識產權成果,通過持續參加企業的知識產權培訓,掌握了知識產權的基本知識,在工作中有了主動申報專利等自覺行動,知識產權意識得到明顯增強。近年來,該技術人員已獲得授權職務發明專利4件,實用新型專利12件,其職務專利經公司對外許可交易后,不僅公司獲得了良好收益,個人也得到豐厚獎酬,成為公司的技術創新明星,公司成立了用其姓名命名的職工創新小組。他帶領身邊技術人員開展技術創新和知識產權創造的熱情高漲,實現了其個人和企業的同發展。比如,企業的某營銷人員通過參加企業知識產權培訓,對公司商標和產品的專利權有了深刻認識,在市場營銷過程中發現了1起假冒公司商標的侵權產品后立即向公司匯報。其后,公司根據營銷人員提供的線索,采取相應法律行動,維護了企業的知識產權合法權益。總體上看,通過開展分層分類的知識產權培訓,員工知識產權意識顯著增強,企業創新能力明顯提升,自主知識產權產品數逐年增加。
四、結語
企業知識產權培訓是一項長期、艱巨的工作,分層分類的知識產權培訓模式符合企業知識產權工作規律。實施分層分類的知識產權培訓,對提高企業的知識管理水平,增強企業技術能力有著極其重要的推動作用。
參考文獻
[1]李亞杰.對企業內培訓的幾點思考[J].現代企業教育,2010,(4):45-46.
論文關鍵詞 高新技術 大中型企業 知識產權管理體系 新構想
隨著國際化進程的不斷加快,經濟與科技的蓬勃發展,我國科技創新綜合實力的提高也呈現出喜人的趨勢。而根據我國現階段的實際國情,企業,尤其是高新技術等技術密集型大,中規模企業無疑為科技創新中的主力軍。但不容置疑的是,目前國內大部分大中型高新技術企業對其知識產權的管理,卻存在諸多缺陷與不足,具體體現為缺乏相應的知識產權管理或知識產權管理模式陳舊,效率低下等等。而這些問題對于以技術創新為命脈的高新技術企業,尤其是大中型企業而言,勢必會帶來諸多的不利影響,輕則阻礙產品技術的轉化與應用,重則危及企業的發展與“存亡”,甚至于國家的科技創新水平。由此可知,大中型高新技術企業的知識產權管理,亟待進一步完善、改進與創新。
一、拜耳集團
拜耳集團是一家全球性的高新技術企業,位居世界五百強之一,在全球設有350家分支機構,擁有超過12萬名員工,其生產廠家幾乎遍及世界上的每一個國家。其核心競爭力主要集中在醫療保健,作物科學及高科技材料三大領域。該集團以創新發明在全球著稱,有過很多重大發明,如阿司匹林、海洛因、美沙酮、百浪多息、芥子毒氣、塔崩、環丙沙星、伐地那非、聚氨酯、聚碳酸酯、蘇拉明(Suramin)、巴拉松及殘殺威(Propoxur)等。知識產權運營及管理是該集團極為重要的一部分,也一直都為拜耳高層所重視。
二、拜耳知識產權有限責任公司
2012年4月,拜耳集團在德國成立了一知識產權公司——拜耳知識產權有限責任公司。該公司是集團內知識產權部門從法務部分離出來形成的獨立的法律實體,不再附屬于法務部門,而是處于一個與其平行的位階,具有自身的獨立性,其定位為專業的知識產權服務類公司,這點是與當今世界企業知識產權管理系統截然不同的。此公司負責拜耳集團內所有的知識產權相關業務,由之前拜耳集團內部所有負責專利,商標及著作權的人員集中構成。拜耳知識產權公司通過精簡機構,優化運作經營流程,對該部分知識產權專業人員進行獨立的統一化管理。將知識產權部從法務部門獨立出來,為拜耳集團的知識產權管理系統帶來了多方面的優勢:
(一)機構精簡,規劃統一,內部協調發展
在成立該知識產權公司之前,拜耳集團的知識產權事務分別由集團內醫藥保健、作物科學、高科技材料三大業務領域內各自的知識產權工作人員管理與策劃,而這些知識產權工作人員又分屬于各自法務部門內的知識產權管理部。由于拜耳集團涉獵醫藥,保健,生物,材料諸多領域,各子業務單元分別由不同人員負責知識產權相關業務,使得集團整體呈現出知識產權機構冗雜,人員較多的缺陷。且由于三大子業務公司的知識產權事務實行分別負責制,各子業務公司內的知識產權律師均獨立處理各自內部的知識產權事務,對集團內其他相關知識產權幾乎全然不知。加之“各自為政”,各子公司的知識產權人員沒有經過統一集中的培訓與教育,對相關標準亦難以達成一致,集團內部沒有統一的、整體統籌性的知識產權戰略,每個業務領域均只考慮自身的業務與利益。在實際操作中,這些子業務公司難以避免會發生沖突,如何解決才能對集團公司不造成損失?對集團利益的損失減小到最低?事實上,很難找到這種能完好平衡各方利益的解決方案。
而拜耳知識產權公司成立后,這些問題便迎刃而解。該公司涵蓋了拜耳集團所有知識產權事務,公司人員對各子公司的知識產權業務均已掌握,經過統一的教育培訓,解決知識產權事務不會存在標準不一致,抑或是理念偏差等問題。且各子公司之間發生知識產權糾紛、沖突時,由作為第三方的拜耳知識產權公司處理,會制定出最為中立,對集團最有利的解決方案,同時還減少了集團內部各子公司的沖突,促進內部協調發展。無論對拜耳集團,還是對各子業務公司,由獨立的知識產權公司處理相關事務都是一個最佳選擇。
(二)工作高效準確
由于拜耳知識產權公司為一獨立法律實體,不隸屬于集團內任何一個子公司,所以該公司具有明顯的中立性,在處理集團內部的知識產權事務與糾紛時,會更加地 中立,客觀,得出更為準確的結論。且由于該公司是由集團內所有從事知識產權業務的工作人員構成,并專門負責集團內部的知識產權事務,呈現出強烈的系統性與專一性,在此種情況下,人員分工會更加具體與明確,工作效率也會大幅提高。
(三)知識產權工作人員地位提升,工作熱情增加
拜耳知識產權公司的設立不僅對拜耳集團產生了積極影響,對知識產權法律人員也不失為一個發展事業的契機。該公司目前已擁有近200名員工,其中專門負責專利的律師就有近100人,與拜耳集團在全球的相關數據(近390名負責知識產權工作的人員以及包含在內的180名負責專利與商標的律師)相比,這家獨立的知識產權公司幾乎集中了拜耳全球接近一半的知識產權人力資源。
一般企業內部的知識產權專業人員往往受制于法務部,其地位及分量相較于獨立的知識產權公司,會有明顯的落差。知識產權公司獨立后,知識產權專業人員的地位有所提升,其提出的專業化建議也更容易被參考和接受。作為一個良性循環,知識產權律師等工作人員的工作熱情便會更加高漲。并且,對于一個剛剛成立兩年的,受制于一個注重創新,注重知識產權管理的高新技術企業的知識產權公司而言,其生命力及發展前景是不言而喻的。該獨立知識產權公司的職位對知識產權律師是十分具有吸引力的。
(四)靠近研發部門,雙方合作緊密
拜耳知識產權公司分別設立在德國的孟海姆,柏林的舍納費爾德,以及位于法蘭克福南部的埃施博恩。之所以如此選址,拜耳集團是有其用意的,對該公司與集團研發部門的緊密合作具有重要的作用。該知識產權公司設在德國的三大辦公地,均靠近集團的研發中心。比如,孟海姆位于拜耳作物研發中心、醫藥保健研發中心的附近,柏林有拜耳的醫藥公司,而勒沃庫森有聚合物研發中心,由此可看出,拜耳知識產權公司辦公地點優選為研發中心所在地,遵循此種原則的原因在于,知識產權是以權利人科技創新的成果為載體的,其管理及相應的解決方案往往與創新成果具有直接,密切的關系,將辦公地點設在研發地,使得知識產權公司與研發部門的合作更加緊密,直接,有助于更有效,準確地完成有關工作與任務。
三、我國大中型高新技術企業知識產權管理體系現存不足
(一)對國內外知識產權轉化相關制度和政策重視不夠,宣傳培訓和信息共享機制欠缺
從制度層面看,國家、地方政府以及相關部門均出臺過針對高新技術企業的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促制度和政策,但此類企業,尤其是大中型企業,卻沒有意識到該種制度培訓教育對于企業員工的重要性。我國大多數大中型高新技術企業一般只對研發人員及知識產權工作人員進行知識產權制度政策的培訓與信息共享,卻忽略了這些信息對其他部門工作人員的重要性。例如,市場銷售人員在進行產品技術銷售時,若其不了解知識產權的相關政策規定,便極有可能被對方所欺騙,而損失己方利益,更有甚者,還可能造成泄漏商業技術秘密等等。由此可以看出,依靠科技創新存活發展的大中型高新技術企業,企業員工的知識產權政策規定培訓與信息共享十分重要。
此外,由于大中型高新技術企業的技術、產品一般還銷往海外,與國外具有密切的業務聯系,對于有產品技術業務聯系的相關國家的知識產權法律法規政策規定,該類企業也應給予同樣的重視,因為往往國外對于外來進口產品會有一定的壁壘,而這些貿易壁壘則體現在相關的法律法規政策規定。若企業對國外的政策規定沒有給予足夠的重視,勢必會對企業造成重大的損失。所以,對于國外的 相關法規政策亦應對相關員工進行足夠的培訓教育與信息共享。
(二)單位內部知識產權管理相關制度未成體系,科研成果轉化激勵不足
從知識產權轉化相關制度的運行效果來看,大中型高新技術企業內部的知識產權管理制度未形成體系,企業員工對知識產權轉化機制的認識多停留在科技成果轉化推進辦法或類似文件階段,相應的財務制度、獎勵政策、孵化制度的建設尚未得到廣泛認可;同時,知識產權轉化的促進措施多集中于資金補貼,職稱評定、針對專利實施的獎勵政策、場所設施建設、保密協議限制等配套措施也尚未深入人心。對于企業對科研成果轉化的激勵措施,其激勵程度相較國外的同類型企業,例如拜耳,也明顯不足。
知識產權管理體系的有效建立,依賴于規范性文件、財務制度、獎勵政策、孵化制度等一系列制度有機結合,資金補貼,職稱評定、針對專利實施的獎勵政策、場所設施建設、保密協議限制等一系列配套措施成體系地運作;科研成果轉化率的提高,依賴于建立強而有效的、讓員工滿意的激勵措施,以激發企業科研人員的科研創造熱情和促進轉化知識產權的熱情。
(三)缺乏專門負責知識產權管理的系統、機構、及專、兼職人員
我國大多數大中型高新技術企業目前都有負責知識產權事務的人員及機構,但這類機構及人員并不專門負責企業內部的知識產權事務,往往還“身兼他職”,企業內部缺乏專門負責知識產權事務的專、兼職人員。就知識產權管理系統而言,往往是設立在法務部門中,由法務部的工作人員兼負責知識產權相關工作,亦或是將知識產權管理機構設在研發部門中,由相關研發人員或領導擔任知識產權管理人員。這兩種做法都存在弊端。前者由于法務部門的人員往往是商法、國際法等法學專職人員,缺乏相關技術領域的知識,對處理相關知識產權業務常常會出現偏差。后者由研發技術人員擔任知識產權管理人員,由于缺乏必要的法律知識教育與思維,在處理企業與外部的知識產權糾紛時,往往會由于對相關法律知識的匱乏而力不從心。而將知識產權管理系統、機構下設在其他部門中,使其缺乏相應的獨立性,無法更好地完成知識產權管理等工作。
(四)知識產權轉化、專利申請等業務外包,成本高昂,成效不足
由于高新技術企業屬于技術密集型企業,知識產權轉化、專利申請是知識產權管理工作中極為頻繁和重要的一部分,而企業內部又缺乏專門負責此種業務的系統或機構,所以此類企業常常選擇將此部分工作外包給外部的孵化器、專利機構或是從事此類業務的律所來負責。但這種做法成本較高,而且由于這種對外合作以合同為載體,對方常常僅完成合同文本上明確規定的義務,不會最大化地為該企業謀取最大利益。這種做法最終將導致成本高昂,但成效卻不足的后果。
四、大中型高新技術企業知識產權管理體系新構想
根據上文對拜耳集團設立的拜耳 知識產權公司的分析,對我國大中型高新技術企業現存問題的闡述,可提出針對我國大中型高新技術企業的知識產權管理體系新模式。考拜耳集團,我國大中型高新技術企業可根據自己所在領域的特色,建立適當規模的知識產權公司。
(一)人員配備
該公司仍受制于總公司,其人員應由各子業務單元內法務部下原來負責知識產權業務的人員集中構成,如果人員不足,可向外招聘相關專業人員,對于規模較大的大型企業,亦可招聘一些專業人員作為兼職知識產權工作人員。此外,該公司內的人員應有一部分人對國外知識產權業務較為熟悉,以促進該企業海外知識產權的管理與運營。對于該分離出來的獨立的知識產權公司,企業應明確其獨立法律實體的性質,這樣便于其更加客觀、中立地處理企業內部所有的知識產權業務。
(二)機構設置與業務培訓
對于公司內部的所有知識產權工作人員,應進行統一的培訓與教育,使得公司所有業務人員在處理知識產權相關問題時能夠標準一致,理念統一。此外,該知識產權公司應根據企業所屬行業的特征,設立出詳細的部門,機構,對企業內全部知識產權相關事務都做到分工明確,細化到人頭。由于現階段我國大中型高新技術企業存在對相關人員的法律政策規定培訓與教育不足,在對該知識產權公司人員培訓教育時,應注重以下幾方面:(1)領導決策層加強對知識產權相關制度和政策的重視;(2)科研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加強對普通員工宣傳、普及知識產權轉化相關制度和政策;(3)重點培訓科研成果轉化專職(兼職)人員、中層領導干部、科研骨干,加深其對知識產權轉化相關制度和政策的了解;(4)建立公司內部有關知識產權相關制度和政策信息更新與共享平臺,實時更新與共享國家、地方即其他相關國家的知識產權制度和政策信息。
此外,為了提高該知識產權公司人員的工作熱情與效率,應明確其與法務部等其他相關部門的平行位階關系,提高該部分人員的福利與待遇,完善相應的激勵制度,使得公司整體的處理業務效率得到提升,吸引更多有能力的知識產權律師及其他知識產權工作人員加入到該新興公司中去,使得該公司不斷發展壯大。
(三)財政資金
既然新設立的知識產權公司為獨立的法律實體,就應擁有獨立可支配的財政資金。但該公司的資金從何而來?僅僅由企業總公司給付?這種做法僅適宜短期內公司的維持,并不能維持公司的長期運營。本文建議,該公司可通過與企業內部各子業務單位進行計費服務,來獲取利潤,用作自己的資本。雖然該公司受制于企業的總公司,服務于企業內部,但收費制并不與此矛盾。
為貫徹落實《合肥市企事業單位知識產權試點示范工作意見》(合知〔20__〕84號)文件精神,切實加強公司知識產權管理,現結合公司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開展知識產權試點示范工作,是為了推進實施知識產權戰略,推進公司自主創新體系建設,全面提高公司運用知識產權制度的能力水平和自主知識產權擁有量,提升競爭力,努力使公司成為合肥市知識產權試點示范單位。
二、主要內容
(一)成立組織。公司成立由總經理江峰任組長,副總經理張俊生、何鳴任副組長的知識產權管理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事機構辦公室,總經理工作部主任李光宇為辦公室主任,配備專兼職人員辦公,落實辦公經費。
(二)健全制度。建立健全知識產權管理各項規章制度,包括知識產權管理制度、保密制度、知識產權利益分配和獎勵制度、知識產權權益維護制度、知識產權信息利用制度和技術資料檔案管理制度等。
(三)教育培訓。通過知識產權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的教育培訓,提高公司決策層的知識產權意識,增強專業技術人員運用知識產權制度提高新技術新產品的研發能力和水平,增強經營管理人員把知識產權制度融入到生產經營各個環節中的能力和水平。通過教育培訓,使知識產權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在員工中的普及率達到50,在決策層、專業技術人員和經營管理人員中的普及率達到80;培訓1名能有效管理和妥善處理知識產權事務的專兼職人員。
(四)文獻資料收集。開展知識產權信息特別是專利文獻信息的收集和利用,建立公司主導產品或主要研發方向中外專利數據庫,以建立專利數據庫為基礎,開展主導產品或主要研發方向的專利信息分析與利用、知識產權或專利戰略研究制定工作,為實施知識產權戰略打下基礎。要通過專利信息分析,在了解同類產品或技術的國內外發展態勢、市場狀況,尤其是競爭對手的新技術、新產品開發動態的基礎上,從專利申請、專利實施(包括專利轉讓和許可等)、專利保護等各個環節出發,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總體推進與分步實施相結合的專利戰略。公司要以專利戰略的研究制定為主要內容,研究制定包括商標、計算機軟件、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等知識產權種類的知識產權戰略。
(五)專利申請和實施。要以創新成果的專利申請和實施為主要內容,抓好注冊商標、集成電路布圖設計、計算機軟件等的申請(登記)和實施工作,提升擁有和實施自主知識產權的數量和質量。通過開展試點示范,公司的專利申請量增幅要達到20以上,專利實施率達到50以上。
三、工作步驟
第一階段(20__年1月至2月):成立以公司主要負責人為組長的試點示范工作領導小組及辦公室,制定工作方案并組織實施。
第二階段(3月至5月):建立起比較完善的知識產權管理制度及其運行機制,做到制度、機構、人員和經費“四落實”;組織知識產權培訓班。
第三階段(6月至7月):建成主導產品或主要研發方向專利文獻數據庫,開展專利信息的分析與利用、專利(知識產權)戰略研究制定工作。
第四階段(8月至9月10日):試點示范工作方案得到全面落實,試點示范的各項工作全面完成。
四、幾點要求
(一)提高認識,強化組織領導。開展知識產權試點示范工作是公司提高核心競爭力的重大舉措,公司各級各部門要高度重視,齊抓共管,切實把各項工作部署認真落到實處。
(二)加大投入,提供財力支持。為了抓好試點示范工作,公司將提供專項資金支持,專項資金用于在試點示范期間內的知識產權申請(登記)、專利文獻數據庫的建立、專利(知識產權)戰略研究和制定、知識產權教育培訓等有關費用的支出。
(三)邀請專家,指導工作開展。在試點示范工作中,公司將邀請省市科技廳局的有關專家指導建立健全知識產權管理制度及其運行機制,適時制定知識產權管理制度示范文本,幫助開展知識產權教育培訓,協助建立和更新專利文獻數據庫,指導開展專利(知識產權)戰略的研究和制定工作。
內容摘要:近年來我國企業知識產權管理工作進步明顯,相關研究也較多,但專門針對商貿流通企業的知識產權管理研究還很少。本文從商貿流通企業知識產權管理現狀入手,通過分析商貿流通企業的知識產權糾紛案例,總結其存在的問題,進而從商貿流通企業和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兩方面給出提升商貿流通企業知識產權管理水平的對策。
關鍵詞:商貿流通企業 知識產權管理
問題提出
知識產權是中國企業21世紀最重要的主題詞,科學技術的迅猛發展已從根本上改變了企業競爭的性質,知識產權不僅是一種重要的法權和無形資產,也是經濟主體一種強有力的競爭武器。企業知識產權管理是對企業知識產權進行的有計劃的組織、協調、謀劃和利用的活動,目的是規范企業知識產權工作,充分發揮知識產權制度在企業發展中的重要作用,促進企業自主創新和形成自主知識產權,推動企業強化對知識產權的有效開發、保護、運營。
近年來,我國企業知識產權管理工作逐步開展起來,并取得了明顯成效。一是有關企業知識產權工作的內容紛紛寫進國家和地方的政策文件,為企業知識產權工作的開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環境。二是國家和地方積極開展企業知識產權試點、示范工作。包括第一批全國企事業知識產權示范創建工作,各地方的知識產權優勢企業培育和認定工作以及商貿流通領域的“正版正貨”等活動。三是知識產權中介服務體系的逐步完善。知識產權中介機構向規模化、國際化發展,跨專業、跨區域合作,集專利、商標、著作權及其他知識產權服務于一體的綜合性知識產權服務機構開始形成。四是強化知識產權行政監管,強化專業行政執法,加強部門協作,提高執法效率。
商貿流通業是指在第三產業中發揮流通功能,以商品流通和為商品流通提供服務為經營內容的營利性事業,主要包括批發、零售、餐飲、傭金、電子商務、物流配送、會展、典當以及相關信息業等。商貿流通業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的一個先導產業,在國民經濟中占有重要地位。它對拉動消費、促進生產、加速國民經濟循環、提高經濟運行質量和效率、促進產業結構調整等方面起著重要作用。
商貿流通企業的知識產權管理工作是整個企業知識產權管理的重要一環。如果商貿流通企業的知識產權管理工作開展得力,一方面可以給生產商以安全感,吸引大批供貨商,產生凝聚眾多知名品牌的強大力量;另一方面可以給消費者信任感,吸引廣大消費者,產生放心消費、誠信興商的巨大品牌效應。從這個意義上,商貿流通企業的知識產權管理工作比生產制造企業的知識產權管理工作更直接、更現實、更有力、更重要。
商貿流通企業知識產權管理存在的問題
根據江蘇省2007年對全省首批240家“正版正貨”承諾企業進行的調查數據顯示,設立知識產權工作機構的有77家,占調查總數的32%;配備知識產權工作人員的有98家,占調查總數的41%;開展知識產權培訓教育的有106家,占調查總數的44%;建立知識產權規章制度的有67家,占調查總數的28%。現實生活中,商貿流通企業的知識產權糾紛屢見不鮮。
案例一:2007年,世界知名運動品牌“PUMA”公司在上海市大潤發超市康橋店發現有假冒其品牌的運動鞋銷售,將大潤發超市告上法庭,經法院審理判決大潤發康橋店停止侵權,登報消除影響并賠償損失10萬元。
案例二:2004年,上海派克筆有限公司將上海虹口華聯吉買盛購物中心有限公司告上法庭,案由是華聯吉買盛銷售假冒派克筆。該案經審理,判決華聯吉買盛立即停止對上海派克筆有限公司的侵權,并賠償經濟損失15000元。
案例三:2005年,普拉達有限公司將北京秀水街服裝市場有限公司告上法庭,案由是秀水街市場內攤位銷售假冒普拉達的皮包。該案經審理,判決秀水街公司立即停止侵犯普拉達的注冊商標權,并賠償普拉達公司經濟損失1萬元。
案例四:2009年百年老字號全聚德公司將北京富蘭克餐飲有限公司、北京秀水街市場有限公司、北京新雅宏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一并告上法庭,案由是“全聚德秀水店”未經許可擅自使用“全聚德”企業名稱、馳名商標及其持有的裝飾裝潢,非法使用全聚德所有的鍋爐及底柜,構成了對全聚德公司的不正當競爭和商標侵權。
從以上案例能看出商貿流通企業的知識產權管理仍處于被動性、臨時性和隨意性狀態,管理工作缺乏制度化、規范化、常規化。商貿流通企業糾紛多表現在采購、銷售領域,采購中的知識產權工作沒做好,與商品供應方的知識產權權責未明確,同時自身對從訂貨、進貨、上柜銷售各環節的知識產權審查監管不力。商貿流通企業知識產權管理主要存在以下問題:
知識產權意識不強。我國大多數商貿流通企業因為缺乏足夠的知識產權意識,思想上不重視知識產權,導致企業經營活動中知識產權工作的缺失。
知識產權工作制度不健全。我國大多數商貿流通企業沒有設立知識產權管理機構,缺乏合格的知識產權工作人員,相應的知識產權規章制度不夠健全,職責未落實。
采購環節知識產權審查不力。采購活動對商貿流通企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除了根據市場需求,考慮商品質量、價格等因素外,對于產品的知識產權狀況審查被很多商貿流通企業所忽視。供貨方能否提供有效的知識產權權屬證明也應是考慮是否采購該商品的重要依據。
銷售環節知識產權審查不力。銷售活動前,對采購回來的商品未進行知識產權審查,對可能存在的銷售風險及連帶責任估計不足,在商品上柜銷售時極易發生侵權糾紛。
企業合同知識產權審查不力。在企業與供貨商簽署的合同中知識產權審查不力,缺乏有關知識產權權責條款或者權責模糊,給自身在銷售商品的過程中帶來知識產權侵權風險。
缺乏知識產權糾紛應訴機制。在發生知識產權糾紛時,商貿流通企業往往倉促、被動應訴,缺乏常規的知識產權糾紛應訴機制。
商貿流通企業知識產權管理水平提升對策
(一)商貿流通企業角度
對于商貿流通企業來說,應主要做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1.加大宣傳、教育、培訓力度,提高知識產權意識。商貿流通企業應積極開展專利、商標、版權等知識產權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培訓工作。針對商貿流通企業領導、知識產權工作人員和廣大職工不同對象,選擇知識產權常識、商貿流通企業知識產權形勢、國內外商貿流通企業案例等內容,采用知識講座、培訓班等多種形式,開展知識產權教育,提高企業領導的知識產權戰略意識,提高企業知識產權工作者的業務能力,提高廣大職工的知識產權普及意識。
2.建立知識產權管理機構,明確工作職責。商貿流通企業應建立起明確的知識產權管理機構,明確領導、工作人員及其職責,并應當建立書面的知識產權管理工作制度。知識產權工作人員應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協助企業制定專利商品名冊和日常工作臺帳,做好本單位專利商品的日常監管和自查自糾工作。
3.做好知識產權的過程管理:
研發。商貿流通企業應當結合自身經營管理的實際需要,開展發明創造并申請專利、登記版權,重視企業商標特別是服務類商標的注冊與保護,積極參與創建著名、馳名商標的活動。商貿流通企業作為生產與消費的中間流通環節,應根據自身特點,積極開展技術創新,并將創新成果產權化。
采購。商貿流通企業應當建立進貨確認制度,要求供貨商提供相應的知識產權權屬證明備案,對知識產權商品進貨時檢驗知識產權標記是否規范、有效知識產權證明文件是否齊全。對具有專利權和商標權的商品登記造冊,對涉及版權的商品進行甄別,建立“知識產權商品數據庫”,做好商品的知識產權信息記錄,包括商標、專利、著作權、原產地標志等,并做好收集、保管、核對工作,實行動態管理。
生產。商貿流通企業應當結合自身實際情況,生產產品或為客戶提供服務涉及商業秘密時,應與內部員工或外部單位簽訂保密協定、競業禁止協議等,并在現場采取相應保密措施。特別對于餐飲企業來說,尤其要注意對其特色食品及配方的保護,宜采用商業秘密的形式。
銷售。商貿流通企業在銷售前,應對商品的知識產權狀況進行審查和分析,并提出必要的知識產權保護和風險規避方案。在銷售過程中,應定期對銷售的知識產權商品進行文獻檢索,跟蹤檢查知識產權商品的法律狀態,發現知識產權商品涉及的專利權被撤銷、無效等情況時,應及時與供貨商聯系,消除知識產權標記。有條件的商貿流通企業可以采取相應手段幫助消費者查詢商品的相關知識產權信息。
4.知識產權合同管理。商貿流通企業在與供貨商簽訂合同的相關條款中明確知識產權侵權及違法行為的法律責任,規避自身商品銷售中所涉知識產權侵權連帶風險。
5.建立知識產權核查、應訴機制。商貿流通企業應建立舉報和投訴制度,接受公眾對侵犯他人知識產權行為的舉報和知識產權侵權糾紛的投訴,遇有商品遭侵權投訴時,應立即組織核查并采取臨時撤柜、停售等措施,及時向當地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報告,請求處理。商貿流通企業應制訂知識產權侵權應對方案,在發生知識產權糾紛時,及時與供貨商取得聯系,要求給予答復或者自行分析構成侵權的可能性,在尊重知識產權權利人合法權益的基礎上做好糾紛解決工作。同時,商貿流通企業,特別是老字號和持有著名、馳名商標的商貿流通企業應建立起知識產權預警機制,在市場上發現侵犯自身知識產權合法權益的時候,及時報告知識產權管理部門進行查證,維護企業利益。
6.加強與政府主管部門的溝通和聯系。商貿流通企業要積極主動加強與知識產權主管部門的聯系、溝通和交流,反映企業在知識產權管理實際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尋求政府主管部門的幫助,在政府主管部門的引導下,參與創建知識產權示范企業,“正版正貨”企業,著名、馳名商標等工作。
最后需要強調的是,知識產權管理工作是企業日常管理工作不可分割的重要一部分,服務于企業管理。商貿流通企業應積極探索,將知識產權管理納入企業質量管理認證體系中,將知識產權管理工作融入企業管理工作中。比如藥品經銷企業應考慮將知識產權管理納入GSP“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體系。
(二)知識產權管理部門角度
對于知識產權管理部門來說,為商貿流通企業營造一個良好的知識產權保護環境應是其工作的重心。具體應做到以下幾個方面:
1.加強知識產權執法工作宣傳。知識產權管理部門應采取多種形式開展知識產權宣傳工作,包括舉辦講座、開展知識產權知識競賽等。大力普及和推廣知識產權文化,促進“崇尚創新精神,尊重知識產權”的良好氛圍形成。
2.知識產權管理部門應聯合行動,對商貿流通企業進行知識產權行政執法專項檢查。通過聽取企業知識產權工作匯報,查看相關工作臺帳,抽查商品知識產權標注等手段,對企業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提出具體的整改意見,并征求企業對知識產權行政管理的建議。
3.整頓市場,大力開展專項執法行動。針對流通領域的假冒他人知識產權行為,知識產權管理部門應聯合開展專項執法活動,對大型商品批發市場和超市采取定期與不定期抽查,嚴防侵犯知識產權的產品進入流通領域,嚴肅查處各項知識產權侵權行為,針對反復侵權、惡意侵權及大規模侵權、盜版行為,有計劃、有重點的持續開展知識產權保護行動。
4.積極開展知識產權示范企業試點、“正版正貨”承諾等活動,激發商貿流通企業誠實守信意識,提高自身知識產權管理水平。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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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類社會在21世紀已經進入知識經濟時代,知識作為一種重要的無形資產,已逐漸成為影響企業核心競爭力的關鍵資源,而知識產權作為知識最主要的表達形式和法律依據,不僅成了企業保護創新成果、獲取利益、贏得領先地位的競爭利器,而且也是企業價值的重要組成部分,知識產權的重要性日益突出。世界發達國家及著名跨國公司都十分重視對知識產權的開發、利用和保護,紛紛通過制定、實施知識產權戰略,保持其在全球的技術優勢和競爭優勢。
為了增強科技競爭力,我國積極推進專利制度的規范化,積極發揮知識產權的基礎性作用,效果頗為明顯。國家知識產權局最新統計數據,2013年,國家知識產權局共受理發明專利申請、實用新型專利申請和外觀設計專利申請237.7萬件,同比增長15.9%;授權3種專利共計131.3萬件,同比增長4.6%。2013年,我國企業發明專利申請42.7萬件,占國內總量的60.6%;我國企業獲得發明專利7.9萬件,占國內總量的54.9%,企業知識產權創造主體地位逐步穩固。
隨著我國企業知識產權創造主體地位逐步穩固,國內企業圍繞關鍵技術的保護、專利布局日趨規模化、系統化。企業如何有序、規范地管理日益增長的知識產權,已成為我國企業面臨的新課題。
二、我國企業知識產權的現狀
與國外企業相比,我國企業知識產權工作起步比較晚,真正重視知識產權工作并積極實施知識產權戰略的企業屈指可數。我國企業在知識產權管理過程中存在專利意識淡薄、缺少主動性、知識產權管理工作缺少戰略規劃等的種種問題。
(1)知識產權意識普遍較薄弱
國內大多數企業專利保護意識不強,沒有配備專門的知識產權管理機構和專利人員,缺少專業人可以把知識產權管理與企業業務緊密結合的,導致許多專利在申請后無人管理,未能充分利用,造成資源的浪費,更談不上把企業的實踐和專利的運用結合起來,為企業發展服務。
(2)專利申請缺乏主動性和積極性
我國大部分企業的知識產權開發工作往往與技術人員的研究開發工作相獨立,與其考核和業績均沒有直接關聯,這就在一定程度上達不到激發其專利申請的主動性和積極性的效果,造成企業沒有自主創新能力的后果,我國企業將會被外資公司不斷高筑的技術壁壘所包圍,最后淪為世界產業鏈的最底層,其自身的知識產權管理也就無從談起。
(3)管理工作缺乏戰略規劃
現在國內絕大多數企業還沒有轉變陳舊的思想觀念,沒有認識到知識產權管理的重要性,更談不上從戰略上進行規劃,企業關注的仍是有形資產的管理。許多企業不知道對專利相關方面文獻的利用,很少進行專利文獻檢索,造成低水平重復研究。由于缺乏戰略高度的規劃,許多企業成果只申請了中國專利而造成技術流失,這樣還很容易導致陷入專利的“雷區”,做出侵犯了別人的專利權的違法行為,不僅要支付高額賠償,更甚者還可能導致企業破產。舉一個例子來說,深圳市某廠的產品屬荷蘭菲利浦公司在中國獲權的專利保護范圍,被訴侵權,不但自行銷毀了模具和侵權產品,還要支付巨額賠款。
(4)管理機構不健全
目前我國大部分企業都存在著知識產權管理機構不健全的問題。我國企業很少有常設的知識產權管理部門,也沒有配備專業人員處理相關事務,大多數是通過法律顧問這樣一種形式來進行管理,在遇到知識產權糾紛的時才會想到請相關的法律機構來處理相關事宜。這樣就造成知識產權管理流于形式,使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缺乏應急機制,相關部門之間相互推諉,從而對企業自身造成諸多損失。
(5)不利的外部環境
知識產權保護制度自身存在缺陷。我國1980年才加入世界知識產權組織,1984年才開始實施第一部《專利法》。雖然目前已經制定了較為全面的知識產權保護法律,并根據實際情況作過一些調整,但是,我國的《專利法》、《商標法》和《版權法》在實際操作過程中仍存在本身的不合理性現象。例如,專利法規定的專利審批期限過長,專利費用過高,這樣容易造成大家申請專利的積極性不夠高。同時,民眾對知識產權的重視程度也不夠高,市場上盜版橫行,低廉的價格優勢很受歡迎,使正版產品處于不利地位。
三、解決企業知識產權問題的對策
落后的知識產權管理嚴重制約著我國企業的快速發展與壯大,知識產權現狀急需改變,企業知識產權存在的問題也亟待解決。企業知識產權管理模式大致分為4類:(1)集中管理模式,如美國的 IBM 公司 ;(2)分散管理模式,如日本的東芝公司、德國的拜耳公司;(3)行列管理模式,如日本的佳能公司;(4)集中+分散模式,如中興通訊公司。借鑒國外企業的成功經驗,結合我國企業和社會的實際情況,提出一些解決我國企業知識產權問題的對策。
(1)健全企業知識產權制度,加強知識產權保護
我國科技企業在利用法律環境保護自有知識產權的同時,應同時建立和完善企業內部知識產權管理制度,主要包括:(1)建立獎勵制度,鼓勵知識產權申報,將其收益納入員工考核體系當中,調動員工的創新意識與積極性:(2)明確知識產權歸屬與保護責任,與員工簽定知識產權相關協議,做到責任到人;(3)建立知識產權糾紛應對機制,指派專門的部門負責;(4)建立知識產權評估制度,以制度為依據勉勵員工;(5)建立合理的考核機制,從員工能力、研發水平和市場運作等方面進行合理激勵;(6)規范技術轉讓與引進合同管理。在知識產權戰略實施過程中,以制度、系統與考核作為實施的保障,建立起一整套知識產權管理制度,并將知識產權工作滲透到公司經營的研發、采購、營銷、財務等各個環節當中,使公司知識產權相關信息實現最大化的共享、公開、易于檢索和分析。
(2)堅持市場導向,優化知識產權管理的戰略機制
我國企業應該轉變知識產權管理的戰略思想,應實現從生產主導向市場主導轉變;從資本為第一資源向知識為第一資源轉變;從市場價格競爭向創新競爭轉變;從以管理人、財、物為主向管理知識和技術轉變;從追求產品數量和質量,向追求產品的技術含量轉變。堅持以市場為導向,優化知識產權的戰略機制,增強企業自身在世界市場的競爭力,加大企業產品存在的附加值和科技值。
(3)尊重和重視知識產權,提高企業自身的軟實力
我國大部分企業的高層領導都應該充分認識到知識產權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只有知識產權管理落實到具體的工作之中,才能起到規范知識產權工作、實現知識產權價值、增強員工知識產權意識的作用,極大地促進企業知識產權管理水平的提升。日本企業普遍注重知識產權的運用,日立公司對專利轉讓和引進談判非常重視,每次談判,日立公司都會由技術人員、研究人員、律師、專利人和知識產權本部負責專利溝通管理的業務人員組成的一個最佳的團隊出席談判會。同時日本公司非常重視對內部員工進行知識產權方面的教育、培訓。日立公司會不定期的在公司內部開課,供知識產權人員進修。
(4)加強對企業知識產權的服務,發揮政府職能
【關鍵詞】企業 知識產權管理 對策
中圖分類號:DF523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一、前言
現代經濟正處于知識經濟時代,知識產權是企業最重要的生產經營資源和競爭資源,也是建立和保持競爭優勢的重要手段。一些企業領導將知識產權戰略看成是企業的一種經營策略,讓這些無形資源充分發揮,從而獲得最大的經濟效益。但是,企業需要通過對知識產權的精心培育與管理,才能將知識產權與企業業務聯系到一起,從而獲得經濟收益。因此,知識產權管理是現代企業管理中極其重要的一部分。企業知識產權管理是指企業對知識產權進行協調、策劃、組織以及利用的行為,是一個完整的體系。
二、國內與國外對知識產權重視程度的比較
眾所周知,西方企業對技術創新與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十分重視,專利技術成為了企業競爭力的重要標志之一。相比于國外企業,國內企業知識產權起步較晚,因此重視度還不夠。直到國家提出了對知識產權的戰略,才使企業對知識產權的意識有了提高,但還僅僅局限于少部分大規模集團公司將知識產權管理納入了企業生產經營管理中,然而這是遠遠不夠的。就目前的情況來看,我國企業知識產權管理過程中仍有一些明顯問題,因此提早進行問題分析,找出解決對策,將更有利于我國企業知識產權管理水平的提高。
三、我國企業在知識產權方面面臨的嚴峻形勢
WTO是由“知識產權”、“貨物貿易”與“服務貿易”三大支柱來支撐的。在我國加入WTO之后,市場競爭爆發了一場無硝煙的戰爭。在國際國內市場上,國外跨國公司正在使用知識產權作為利器,限制中國企業向中高端產品發展,將我們壓制于他們手下,壓縮國內企業的發展空間。
上世紀90年代以來,跨國公司在華專利申請量以平均每年30%的速度高速增長,國外在中國申請專利注冊大約占我國專利申請總量的70%以上。也就是說,當我們的企業正在開拓國際資源,希望將我們的產品打入國際市場之時,我們的國內開發已經遇到了障礙。“當我們進行產業準備時,他們就來申請專利;當我們的市場已形成相當規模時,他們的專利申請量已很大了;我們要搞國產化、技術開發時,他們的專利已被授權,而且對我們的技術開發形成了技術壁壘。”在這種情形之下,中國的產業面臨著起步難,進步難,邁向國際化更加難的不利境地。與此同時,國外的一些公司抓準了時機,想通過轉讓專利許可來獲取高額的專利提成費。
由此可見,中國企業將會為當初漠視知識產權問題而付出沉重的代價,而圍繞知識產權進行的競爭,將成為全球化背景下企業競爭的高級形式。然而,對知識產權的占有、保護以及很好的利用知識產權所形成的技術壁壘,無疑成為現代中國企業所要面臨的重要問題。
四、我國企業知識產權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我國企業知識產權管理中存在的問題主要有:
1.知識產權管理系統不完善。目前,我國設立知識產權管理系統并配備專門的知識產權管理人員的企業并不多,或者有些企業由相關部門、相關人員代而行之,這樣一“代”難免就將原本應加強重視的知識產權工作淪落成了走馬觀花的形式工作。放眼國外,日立公司知識產權專業管理人員達300多人;美國的IBM公司設立知識產權管理部門(簡稱IPL)對公司的知識產權進行專門管理。在美國本土的2個基礎研究所和28個開發研究所即設有21個IPL。與發達國家企業相比,我國企業的知識產權管理工作遠無落后,不能適應企業發展的需要。
2.對知識產權戰略管理思想和意識極其缺乏。我國諸多企業將知識產權工作限制于一般性的管理工作上,例如開發項目管理、申請項目管理、合伙項目管理等。而沒有從戰略高度系統地審視知識產權的經營策略,從而利用知識產權獲得更大利益。充分發揮知識產權的潛在功能,把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與研發、生產、營銷形成良性的互動,實行有效的運營。
3.企業對技術創新成果的產權化意識不強,造成企業知識產權的流失。一些舊思想舊觀念的企業仍存在“重成果、重獎勵、輕專利、輕保護”的現象,嚴重缺乏產權化意識,有大量的創新思想,創新成果,但沒有受到法律保護最終淪為社會公共財富,到時后悔莫及。因此企業應明確知識產權戰略,將知識產權戰略納入公司的整個戰略,建立成專利、商標、版權以及商業機密等。重大技術成果不能只申請中國專利,因為專利是有地域性的,如果一項發明只在中國申請專利,那么它在其他國家將不受任何法律保護,也就是說,在別國任何人都可無償使用這份共同財富。
五、完善我國企業知識產權管理的對策
全球經濟一體化日趨加深,中國市場正趨向與國際市場融為一體化,我國加入WTO更是加速了這一進程,因此我國企業就不得不置身于一個全球性市場激烈的競爭中。由于國外企業知識產權保護經驗豐富,并擁有大量的知識產權,因此我國企業勢必不好應對。面臨著外國專利壟斷之勢,我國企業要想在日趨激烈的競爭中占有一席之地,并在全球化經濟發展中處于有利地位,就必須要做大做強,未雨綢繆,培養核心競爭力,盡快提高對知識產權的創造、傳播、轉化和運營能力,師夷長技以制夷。針對我國企業知識產權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提出了以下具體對策:
1.建立完善的知識產權管理體系。企業知識產權管理系統的建設是設立總目標,把企業知識產權管理的各要素配置在一定的位置上,規定其活動范圍,形成一系列穩定的、科學的知識產權管理系統。
首先,建立專門的健全的知識產權管理機構是極為有必要的。負責企業知識產權戰略具體實施的部門便是知識產權管理機構。我國企業根據自己的經濟技術實力和經營狀況建立具有:知識產權的申請、登記、繳費;專利文獻檢索;知識產權的保護;知識產權許可、轉讓談判;糾紛處理以及知識產權的教育培訓等職責的知識產權管理機構。
其次,需要聘請專門的知識產權管理人員,并培養自己公司的人才。知識產權管理需要的是多方面的高層次符合型人才,因其涉及法律、管理、經濟、信息經濟學等多重知識,因此不可隨意由外行人員代替,這方面要謹慎聘請。
關鍵詞:企業;管理創新;知識產權;成果轉化
技術創新不能單獨發揮作用,需要知識產權管理與之相結合,才能發揮其最大的作用,知識密集型企業不僅是技術創新主體和知識要素的主體,也需要在我國技術創新體系和知識產權管理體系中發揮重大作用,對于我國加強科技成果創新、進行科技體制改革、促進產學研融合都有重要作用。
1知識產權成果轉化的內涵
“知識產權成就轉化”和“知識產權”的內涵是一種漸進的關系。知識產權,也稱為“知識所屬權”,是指“權力人對其智力勞動所創作的成果享有的財產權利”,一般只在有限時間內有效。目前,由于司法制度不同,許多國家對知識產權沒有統一的定義,但各種定義所表達的基本含義是“產權人享有的知識產權,是他們創造的知識產權”。從該文的角度來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知識產權是公民權利,被統稱為源于創造性知識成果和工商業標志的權利。知識產權包括版權及相關權、專利權、工業品外觀設計權、商標權、科學發現等[1]。如今,隨著科學研究范圍的不斷擴大,真實和虛擬的知識產權成果已成為知識產權保護的對象,計算機程序、生物工程技術、基因技術、植物新品種等也得到了相應的保護。“知識產權成果轉化”是指將現有的“創造性知識成果”轉化為生產力,并在知識密集型企業的生活和生產中得到充分利用。促進知識產權成果轉化的知識密集型業務管理系統通常被系統地概括在知識密集型公司、技術部門或密集型公司的知識產權體系或研發體系中,對知識進行特殊管理。知識密集型公司將加強與科學研究、技術創新、知識產權保護以及促進與從研發到實用性和促進的一系列過程相關的知識產權轉換的相關系統,促進知識密集型企業的戰略[2],具體如圖1所示。
2管理具體技術方法方面的創新
在管理思想方面,要加強對科學研究、技術創新、知識產權保護、推動知識產權轉化等有關知識產權從研發到實用再到推廣的一系列過程的重視程度[3]。管理具體技術方法方面的創新主要包括技術創新是提升制造業核心競爭的關鍵動力、創新可以轉化為生產力、創新驅動企業自主創新能力的提升這3個方面,具體情況見圖2。
2.1技術創新是提升制造業核心競爭的關鍵動力
通過技術創新提升企業知識和技術水平進而提高生產效率,促進企業核心競爭力的提升。如果要想大大提高整個制造業的整體競爭力,不僅要從整體上把握和提高行業的創新能力,還必須把握關鍵,促進技術創新與行業整體競爭力的良性互動。對研究經費的投入和對新技術的投入是企業改變生產方式和提高生產效率的主要動力來源[4]。企業是技術創新的主體。在技術創新過程中,應樹立基本的主體意識就是企業主題意識。要通過自籌等方式,增加科研投入,實現技術創新突破,反饋生產部門,增強內部創新和核心競爭力,提升行業競爭力。
2.2創新可以轉化為生產力
創新和轉化能力是企業創新的重要推動力和最后體現。除了關注技術創新資源的投入外,還應注重技術創新資源的生產轉化率,即技術創新的“質量”。創新的生產轉化率或成就轉化率比技術創新資源的投入更重要。它與企業利用技術創新資源的實際效率有關,直接決定了企業科研投入的成果和有效性。只有不斷進行產品創新和創新,才能把握市場競爭的主動權,搶占主導地位。在產品開發和升級、創新想法和行動中使用知識產權[5]。不要讓公司的創新保持在研究水平,必須能夠將研究成果轉化為產品并將其轉化為市場所需的元素或產品,并真正實現研究與生產的緊密結合。在市場需求和用戶體驗的指導下,可以通過創新贏得機遇。
2.3創新驅動企業自主創新能力的提升
由于現代技術對企業的巨大作用,企業應成為現代技術創新的推動者,也是技術創新的主要推動者。通過技術和制度變革,可以促進企業技術水平和效率的提高。自主創新是企業生存和發展的核心,只有全面提高自主創新能力,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才能突破技術壟斷和各種限制,提升競爭力。但是只有知識產權是不夠的,將研究成果轉化為產品,轉市場所需的元素或產品是公司的最終目標,當前的企業創新不是企業競爭力和績效的主要來源[6]。隨著市場競爭的日益激烈,只有通過技術和制度創新才能增強企業的自主權和內在活力。支持制造企業發展自主知識產權,產品和技術的開發,推動知識因素對企業經濟效益的提升能力。
3企業管理創新與知識產權成果轉化的關系
3.1企業管理創新推動知識產權成果轉化
企業管理創新是促進知識產權成果轉化的溫床,為促進知識產權成果轉化提供了動力和機會,為知識產權成果轉化提供了方向和目標。促進知識產權成果的轉化取決于公司的創新主題,公司的自主創新活動是通過內部驅動程序和外部驅動程序共同進行的,公司的自主創新是一種相對復雜的經濟行為。確定業務創新計劃的必要內容,業務管理包括一系列活動,例如計劃、組織、指導、協調和控制公司的生產和經營活動,在生產、銷售和售后過程中,公司可以更好地了解市場需求。公司將這些需求作為目標,組織和協調各個部門,通過技術創新和科學研究開發將市場需求轉化為現實,并將知識產權成果轉化為服務于人類的工具。
3.2知識產權成果轉化反映企業管理水平
知識產權成果的轉變反映了企業管理的水平。轉化知識產權成果的能力是評估公司創新能力的重要方面,而公司管理則是轉換知識產權成果的動力和手段。當前,我國轉化知識產權成果的能力薄弱。知識產權很多,但是轉化效率很低,這方面反映了具有知識產權的技術或專利與實際生產和公司客戶需求的集成度較低,還反映了中國公司轉化知識產權成果的能力薄弱。在創新策略中,只強調創新而忽略了實用性,因此,企業應在管理過程中堅持創新與制造相結合,在業務發展的各個方面提出創新理念,真正依靠創新來促進企業生產力的提高和新產品的開發。在當今社會,新技術不斷釋放著新的生產能量,世界進入了前所未有的密集創新時代。在創新的推動下,促進知識產權成果轉化正成為企業提高生產力和競爭力的重要手段和引擎。同時,這也是當今社會對公司的要求,為了在競爭中保持領先地位,公司必須創新業務管理并增強業務管理的能力,以促進知識產權成果的轉化。與大學科研機構和政府運營的科研機構相比,這些科研機構還應該將創新的企業管理理念應用到知識密集型企業的管理中,與大學和政府有關聯的大多數知識密集型公司并非以謀取利潤來領導科學研究,其目的主要是為了政治定位、科學進步、社會發展以及其他相對宏觀和學術目的。在這種目標導向下,知識產權成果的轉化不是科學研究過程中的關鍵環節,因此,我國大學和政府附屬科研機構的知識產權成果轉化的現狀并不樂觀。引入創新的業務管理概念,促進研究機構,管理系統的創新以及特定技術方法的管理對于與大學和政府有關聯的知識密集型公司也非常重要,并且在促進轉型方面也發揮著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