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05-27 21:05:50
序論:寫作是一種深度的自我表達。它要求我們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隱藏在內心深處的真相,好投稿為您帶來了七篇租賃行業中總結范文,愿它們成為您寫作過程中的靈感催化劑,助力您的創作。
【關鍵詞】融資租賃;市場風險;風險控制
眾所周知,風險普遍存在于經營活動與金融活動之中,經營與金融活動中一切不確定性都歸定義為風險。風險作為一個極其寬泛的概念,對于融資租賃企業有著重要的意義。融資租賃行業的風險大體分為兩類,市場風險與非系統風險。市場風險又稱系統性風險,是指由于外部宏觀經濟環境變動引起的不確定性。融資租賃企業面臨的市場風險主要包括利率風險,匯率風險,以及標的物價值變動風險。非系統風險,也稱公司個別風險,主要包括融資租賃企業的信用風險,操作風險,和內控風險。盡管信用風險最受從業者重視,但由于市場環境具有多變性和融資租賃行業的特殊性,市場風險對于融資租賃行業也有著重要的意義。
在天津商業大學國際教育學院財務管理(中澳合作)專業成功申請獲批了國家級大學生創新創業項目“融資租賃企業風險與控制研究”后,項目組通過走訪企業,參加會談和實地調研,對當前融資租賃企業面臨的市場風險做出深層次的分析研究。本篇即在項目組研究分析的基礎上,總結成文,以期對融資租賃企業發展有所裨益。
一、融資租賃企業利率風險及防范
利率是融資租賃企業的主要利潤源,也是融資租賃產品的重要組成部分。由于融資租賃企業的特殊性,融資租賃企業與承租人簽訂的通常為固定利率合同,而在融資租賃公司與銀行進行短期借款和拆借的過程中,又不得不使用浮動利率結算,在這種三角關系中,隨市場變動的浮動利率與固定利率之間產生了差額,而這層差額也就是融資租賃企業面臨的利率風險。
融資租賃行業具有融資與融物相結合的特點,從本質上講,融資租賃是一個以融資租賃公司為擔保取得銀行借款,而另一方面租出實物資產,從承租人獲得高額利息的過程,在此過程中,利率風險始終沒有轉移到任何一方,而全部由融資租賃企業承擔。而我國自2013年7月20日起,全面放開金融機構貸款利率管制,融資租賃企業與銀行拆借資金的借款利率完全依靠市場化運作,更加大了融資租賃公司的利率風險。
在這樣的背景下,融資租賃企業應當著眼于利率風險控制,防范利率風險帶來的不利影響。防范利率風險有多種方法和手段,其中,利率對沖和浮動利率合同是重要的風險防范手段。我們在調研中發現,浮動利率合同的使用在融資租賃企業中尚不為多,這主要有兩點原因:(1)承租人需求。承租人往往希望有固定的折現值,來確保財務的穩定性,在這時,他們寧可選擇較高的固定利率,也不希望承擔浮動利率帶來的利率風險。(2)較高的控制成本。對于融資租賃企業來說,浮動利率合同意味著對項目的嚴密監控,高昂的控制成本是很多中型融資租賃公司放棄浮動利率合同的重要原因。國際融資租賃企業常常采取對沖利率風險的方式來規避風險。即通過和銀行等金融機構交換浮動利率與固定利率現金流,將融資租賃企業的固定利率浮動化,將利率風險轉移來達到控制風險的目的,這時,融資租賃企業通過兩重浮動利率得到剪刀差。由于我國金融機制尚不完善,這種對沖業務還難以全面開展。但這給我國的融資租賃業利率風險控制提供了良好的思路。
二、融資租賃企業匯率風險及防范
匯率風險指在融資租賃企業在進行外幣計量的交易時,由于時間差和匯率波動,產生與本幣折算時損益的可能性。
自從我國加入WTO以來,國際間貿易數量明顯增多,本外幣交易量急劇增加,這種國際進程對融資租賃行業也產生了很大影響。無論是國際游資進入租賃市場,還是國際知名制造商進行融資租賃貿易,都使得國內融資租賃業務向全球化趨勢發展。在這種國際間貿易日趨頻繁,利益關系日益復雜的情況下,融資租賃業務的匯率風險也成為了主要的控制對象。一旦某幣種出現長時期的單邊走勢,就容易使融資租賃企業出現償債負擔或削薄利潤。在融資租賃業務流程中,匯率風險主要在兩個環節出現:一是在購貨合同的簽訂到租賃合同的完成過程中,匯率的變動會引起進出口設備實際支付的成本發生變化。二是籌資過程中如果匯率發生了變動,那么涉及到外幣的籌資成本就會出現增加的風險。
為了控制匯率風險帶來的不利影響。進行遠期匯率合約和匯率期貨是一個較為合理的控制措施。遠期匯率合約交易是指融資租賃企業與銀行等金融機構簽訂的購買或出售匯率的遠期合同,通過遠期合同,企業可以鎖定利率,減少匯率風險。
三、經濟周期與融資租賃市場風險
融資租賃市場受宏觀經濟狀況制約,市場風險對國家和世界經濟形勢有很強的敏感性。而融資租賃企業具有的特殊性更加大了市場風險,這種特殊性通常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融資租賃企業的標的物往往為飛機、船舶、大型工程機械和成套裝備。這種高價值、高專業化的裝備常常受經濟波動影響最大。在經濟危機時期,大型工程建設可能會陷入困境,特別在經濟萎靡的情況下,市場風險往往導致大型裝備承租人沒有充分的現金流以按時支付租金,引發了被動的信用風險。二、融資租賃企業專業技術要求較高,這使得租賃企業常常向單一化方向發展。這種單一化,高度專業化的租賃企業,雖然能夠更加集約化的向某一專業領域突破,但同時,過分單一的標的物更容易受單一產業經濟狀況的影響。三、融資租賃公司的金融屬性。作為金融業的重要組成,融資租賃行業受金融行業影響深遠。而在我國,整個產業鏈,尤其是金融產業,與房地產市場的興衰息息相關。房地產業作為當下中國的支柱產業,拉動整個國內經濟增長。而在當下房地產市場相對低迷的情勢下,整個制造業的的經濟狀況不盡如人意。融資租賃企業的經營也往往舉步維艱。在當前經濟形勢下,去思考融資租賃產業的出路和突破口也就顯得愈發重要了。
在這種特殊的經濟狀況下,思考融資租賃企業如何整合產業資源,積極進行金融創新,開辟新的租賃市場和租賃模式是當下之重務。我們在分析調研材料后發現,融資租賃行業存在幾個突破點:一、業務分散化發展。為了避免單一產業經濟波動帶來的不良后果,融資租賃行業應當向多個行業發展,特別向非周期行業和防守型行業發展。諸如醫藥,醫療器械等行業擴張。非周期性行業往往存在更為穩定的現金流和較大程度的國家支持,并對經濟周期不甚敏感。向這些產業等多產業拓張有助于分散企業市場風險和提高企業價值。二、標的物向小型化發展。融資租賃企業往往進行大型裝備的租賃,而這些價值高,專業化強的大型裝備的承租人對于市場有很強的敏感性。在如今經濟危機尚未褪去,產業經濟不甚景氣的形勢下,選擇一些價值和專業性相對較低,標準化、統一化的中小型裝備承租人不失為更好的選擇。
四、結論
本文是經過對多家大型融資租賃企業進行走訪和調研,對融資租賃行業歷史數據進行分析后得出的客觀結論。本文認為,市場風險是融資租賃企業風險的重要組成部分。市場風險控制對于融資租賃企業有著極重要的意義。在當前金融危機尚未褪去的經濟情勢下,做好防范市場風險的應對措施有不可替代的價值。本文通過對市場風險的逐層分析,勾勒出現階段融資租賃企業市場風險應對的基本框架,以圖通過對市場風險的分析研究,對融資租賃企業的發展有所幫助。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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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中的隱患
融資租賃公司扎堆成立,“產能過?!憋L險凸顯。從近十年的金融行業發展數據來看,中國金融業的年環比增長都在兩位數,大幅度超過同期的GDP增長。以融資租賃這個細分行業來說,近五年來環比增長超過30%,新開融資租賃公司不斷出現。而融資租賃是一個以融物為形式,融資為目的的特殊行業,錢隨物走,客戶選擇存在天然的瓶頸。在融資租賃行業,中國有兩個審批機構,商務部和銀監會。二龍治水,融資租賃行業擴張難以遏制。經濟在低迷中徘徊,而融資租賃行業還在高速擴張,眼看也要成為“產能過剩”的行業,加上經驗、人才欠缺,行業法律環境不健全,風險正在逐步集聚。
資金短借長用矛盾難化解,流動性風險潛藏隱憂。融資租賃公司除了資本金以外,資金主要來源于銀行借貸,在這一點上,無論商務部管理的融資租賃公司,還是銀監會管理的金融租賃公司,沒有特別大的差別。金融租賃公司作為金融企業,享有金融同業的待遇,理論上擁有發行金融債等融資渠道,但從實踐來看,這些渠道還不是金融租賃公司資金的主流來源。通用設備租賃,依其設備物理性能的保持期限,租賃期限一般在3年到5年;一些使用期較長的特殊交通運輸設備,租賃期限可以達到8年到12年。但是,超長的租賃期限,缺乏可以匹配的長期資金來源,在社會融資環境緊縮時,融資租賃公司可能會因資金鏈斷裂而宣告“突然死亡”。
行業投向過于集中,周期性行業波動或引發信用風險。由于融資租賃公司天然的“錢隨物走”的特征,能夠體現出融資租賃專業性的行業并不多,即使在國際上融資租賃比較發達的國家也是如此。標準的租賃物,應當是權屬明確、價值可估、適宜處置,完全符合這些條件的只有航空行業、海運和海洋工程行業、工程機械等若干行業。降低行業集中度是緩釋金融風險的重要手段,也是經過多個經濟循環后金融界總結出的重要經驗。在經濟周期處于上升的階段,適度強調融資租賃的專業性,適度集中投放是可行的。但在經濟周期的下行階段,集中投放的風險更大,即使是仍比較穩定的航空行業,也有可能因為更新換代機型出現風險。
不容忽視的異地風險,挑戰融資租賃公司的內控能力。融資租賃公司業務遍及全國,管理半徑長,信息不對稱,內控能力不足,對于一些存在違約意圖的客戶來說,利用融資租賃公司機構網點不充足、專業人員經驗不足的薄弱環節,有意美化、虛化財務信息,誤導融資租賃公司的決策,騙取租賃融資。在客戶因為市場、經營等原因支付不足時,往往對信托債務、銀行債務不敢公開違約,由于信托融資有剛性兌付的壓力,銀行債務則擔心受到賬戶管控、結算制約,而對租賃融資則沒有這些顧慮。融資租賃公司的債權目前并沒有一個全國通用的信息披露平臺,其中金融租賃公司的債權是在中國人民銀行的融資租賃系統披露,而商務部管理的融資租賃公司債權信息平臺則正在建設當中。在信用風險發生以后,融資租賃公司由于異地訴訟勝訴難、異地執行的能力弱、化解風險的手段不多,維權成本高企,在與客戶溝通中往往處于弱勢,容易屈從于客戶的訴求,損害融資租賃公司的自身利益。
租賃物確權難、變現難,導致物權保障難以落實。租賃物的取得成本高,沒有價格優惠的制度保障。我國融資租賃公司實行增值稅制度,租賃公司從設備廠家取得設備支付的是完稅以后的價格,在所得稅方面,對融資租賃公司也沒有任何優惠。尚未建立確定權屬的制度,所有權爭議頻發。在適合做融資租賃業務的設備中,只有飛機、輪船、交通設備、工程機械等少數品種能夠有比較清晰、完善的權屬登記,而通用設備等租賃物在業務中普遍涉及,卻缺乏權威和準確的權屬登記機構。二手市場不發達,租賃物價值退出渠道不暢通。大多數二手設備的交易是一對一進行的,價格不透明,處置渠道不暢通,處置期限長。對于規模龐大的融資租賃公司來說,就更談不上租賃物對租賃風險的緩釋作用。
建議和對策
解決融資租賃公司的“產能過?!泵埽瑧搹囊幏秾徟捅O管入手,國家應從防止出現金融風險的高度出發,協調商務部和銀監會,采取單一部門監管或者聯合監管的模式,統一監管尺度,控制新增融資租賃公司數量的過快增長。適當控制融資租賃公司的增資節奏,對于風險控制能力弱、對產業升級促進作用不明顯、管理粗放的融資租賃公司,從嚴審批增資規模。
解決融資租賃公司短借長用的矛盾,從根本上說還是要大力放開直接融資?,F在發行企業債、金融債的門檻還是過高、規模過小,對融資租賃行業的支撐不夠。應當降低準入門檻,讓融資租賃公司能夠方便地發行企業債、金融債,具備條件的還可以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可以考慮先從管理比較規范,風險控制能力較強的金融租賃公司放開直接融資,積累經驗以后,再逐步放開全行業的直接融資渠道。
解決融資租賃公司行業投向集中的矛盾,應從兩個方面入手。對于商務部監管的融資租賃公司,應建立分散行業投向的監管指標,使融資租賃公司逐漸形成分散投向的風險管理意識;對于銀監會管理的金融租賃公司,則應在現有的監管指標體系中,對行業投向的集中管理做更為細致的要求和安排。由于金融租賃公司的控股股東多為商業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本身就有較為健全的集中度管理體系,監管部門可以要求股東在更大程度上發揮并表管理的優勢,分散租賃項目的信用風險。
關鍵詞:營改增;有形動產;動產租賃;稅負;成本和效益
中圖分類號:F20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5-913X(2015)07-0123-02
一、問題的提出
1994年,我國進行了分稅制改革。2012年,新一輪稅制改革開始――我國先后在上海、北京等地進行營改增行業試點,并在2013年擴大至全國,行業范圍亦增加。而現行營改增政策中,《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財稅〔2013〕37號)所附《應稅服務范圍注釋》中指出,“營改增”行業范圍包括交通運輸業、部分現代服務業(包括有形動產租賃業務)、電信郵政業等。
“營改增”前,主要適用3%、5%兩檔營業稅率,并不區分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盃I改增”后,小規模納稅人和選擇按簡易方式的一般納稅人的稅率為3%,不得抵扣進項稅額,一般納稅人有6%、11%和17%三檔增值稅稅率,相關進項稅額可抵扣。
我國處于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關鍵時期,制度性的稅收障礙卻成為了其快速成長和發展的阻礙,現代服務業的轉型發展是必然趨勢。運用增值稅來消除服務業重復征稅是一大關鍵舉措。營改增自2012年1月開始實施至今,已近三年。營改增中,被歸屬于現代服務業的有形動產租賃行業的增值稅稅率為17%,而其他試點現代服務業的增值稅稅率卻只有3%,使得該行業頗有神秘色彩,但原因何在?是否有降低有形動產租賃行業的稅收負擔?
二、營改增前后有形動產租賃業務的稅負分析
(一)營業稅條件下有形動產租賃業務的稅負
營改增前有形動產租賃的營業稅計稅依據為其租賃營業額,是指以向承租者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減去出租方承擔的出租貨物的實際成本后的余額,根據承租年限以直線法折算出本期的營業額(營業稅差額征稅)。不區分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按5%的稅率以“服務業―租賃業”繳納營業稅,即應納營業稅=(向承租方收取的費用―出租方承擔的出租貨物的實際成本)*5%。
(二)增值稅政策下有形動產租賃業務的稅負
試點后,動產租賃納稅人分為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前者適用17%的增值稅率。 有形動產租賃應納營業額是指納稅人提供應稅服務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即營業稅應納營業額=向承租方收取的費用―出租方承擔的出租貨物的實際成本。
111號文中規定,試點納稅人提供應稅服務,若按照國家有關營業稅政策規定差額征收營業稅的,允許其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給非試點納稅人價款后的余額為銷售額,且其適用17%的稅率。但隨后財政部檔中指出支付給非試點納稅人價款中,不包括已抵扣進項稅額的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的價款。也就意味著,若支付給非試點納稅人的價款中的未抵扣進項稅額的貨物或勞務可進行差額征稅,而已抵扣的進項稅額的貨物或勞務則不可。值得注意的是,遠洋運輸的光租業務、航空運輸的干租業務屬于有形動產經營性租賃,在營改增中征收增值稅;而對從事遠洋運輸業程租、期租業務和航空運輸業從事濕租業務取得的收入則征收營業稅。
(三)營改增實施前后增值稅、營業稅稅負差異及原因分析
一般納稅人應納稅額=含稅租賃營業額/(1+17%)*17%―符合條件的進項稅額,其中融資租賃符合有關資質的企業稅負超過實際所得的3%,超過部分即征即退;叫試點前的稅負差異=含稅銷售額*9.53%-進項稅額;經營租賃行業稅負不降反增主要歸于缺乏相應的可抵扣進項稅額,而且缺乏相關優惠政策,而融資租賃稅負上升亦因進項稅額抵扣不足,達不到含稅營業額9.53%且融資性售后回租業務面臨重重困難。小規模納稅人應納稅額=含稅租賃營業額/(1+3%)*3%;稅負差異=-含稅營業額*2.09%,試點后達到了結構性減稅的效果。
營改增政策實行以來,增值稅、營業稅的同比增速均有所降低。營業稅增速回落主要受交通運輸業、郵政業、電信業、部分服務業納入營改增改革范圍;而改增后增值稅增速仍回落的原因則是政策性減收,如擴大營改增改革試點行業而增加的進項抵扣;將增值稅6%和4%的征收率統一調整為3%等。這在一定程度上標明營改增起到了降低稅負的作用,但僅是部分行業的稅負有所減輕。
就有形動產租賃行業來說,融資租賃行業和經營動產融資的稅負變化大不一樣。融資租賃業中因符合進項稅額抵扣條件的項目較多,加之“對于試點地區一般納稅人進行融資租賃而言其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3%的部分是實行即征即退”這一優惠政策,很大程度上減輕了融資租賃企業的稅收負擔。雖然增值稅作為流轉稅具有轉嫁性,這增加的12%的稅負到底是由業務提供方承擔還是業務接收方承擔還取決了企業之間的談判博棄。
三、有形動產租賃行業“營改增”的理論分析
(一)稅收法定原則下的“營改增”
張守文教授認為,稅收法定包括三個具體原則:課稅要素法定原則、課稅要素明確原則、依法稽征原則?!盃I改增”這一系列政策的出臺自國務院下的國稅總局和財政部,在性質上屬于行政機關的授權立法。我國在稅收實體法立法落后,關于除涉外稅法外,其他稅種的立法均由行政機關完成。營改增前,增值稅和營業稅的主要依據《增值稅暫行條例》《營業稅暫行條例》檔均經國務院通過實行,立法機關人大及其常委并未進行相關立法,而“營改增”系列政策亦出自于行政機關。
因此,為在“營改增”改革中落實稅收法定原則,必須大力推動立法機關對增值稅等流轉稅的立法,限制行政機關濫用授權立法,并通過“價稅分離”,增強納稅人意識。
(二)稅收公平原則下的“營改增”
對于稅收公平原則的內涵,筆者認為應包含兩層含義:一是符合經濟法整體原則的,體現為國家與國民之間在社會財富收入分配上的公平;二是個體意義上,體現為納稅人與納稅人之間的稅負公平。首先,中央與地方收入分配嚴重不公。因1994年分稅制之改革,增值稅和營業稅分別歸屬中央和地方稅種,實施“營改增”以后,增值稅的征收范圍呈現擴張態勢,而營業稅的征收范圍自然呈縮小趨勢。其次,納稅人在納稅地位上不平等。營改增前我國融資租賃企業主要分為兩種:得到銀監會批準建立的近20家有金融牌照的金融租賃公司;受商務部監管的其他上千家沒有金融牌照的中資、中外資融資租賃公司。兩者的計稅方式存在很大的差別,前者可按差額計稅而后者則只能按營業額的全額計稅。雙重標準下明顯的征稅不公,造成了稅負嚴重亦制約著我國融資租賃行業的發展。因此,稅收公平原則中的整體公平在此次流轉稅稅制的重大改革――“營改增”政策中并未得到完整的體現。
(三)實質課稅原則下的營改增
實質課稅原則可在實際操作中解決增值稅鏈條斷裂問題。該原則是征稅之時,如果遇到有形式、外觀與經濟實質不相符合的情形時則應透過現象,按其原來的經濟實質征收。
營改增政策中動產租賃行業的稅負由5%上升至17%,為營改增范圍內最高稅負,其原因主要有兩個:一是考慮該行業本身的毛利情況,縱向流程有較多的可抵扣項目;二是有形動產租賃特別是融資租賃行業是受到國家宏觀調控政策鼓勵發展的。17%的稅率的出臺是從實質課稅出發,以可抵扣的范圍為標準來確立。但理論和實踐總是存在不少的差距,從上文的分析可知,動產租賃行業的稅負在營改增后大部分呈上升之勢。試點后稅基基本未變,稅率則由5%提高到17%,直接提高了12個點,附加稅費也相應提高,總體稅負增加三倍多。而其中融資性售后回租業務,亦因為缺乏抵扣項目造成抵扣鏈中斷,業務基本停頓。就連試點之初的部分企業超過3%即征即退的過渡性優惠政策(納稅人當期實際繳納的增值稅稅額占納稅人當期提供應稅服務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的比例)都成了一紙空文。以不同的分母計算實際稅負,差別非常大,若以86號文的口徑,即分母為租金全額,租賃公司的實際稅負只有0.5%左右,遠小于3%,無法達到即征即退的水平。
四、動產租賃行業“營改增”政策之改進
(一)完善增值稅和營業稅的實體立法及動產租賃的配套法律制度
我國進入改革開放經濟發展的深水區,動產租賃特別是融資租賃對此時的我國有著非常重要推動作用,是幫助占據我國國民生產總值約1/3的中小企業解決融資難的最佳途徑。而我國在稅收實體立法上較為落后,人大及常委會在明確法律保留原則的基礎上加快增值稅營業稅等實體法的構建。同時我國的動產租賃特別是融資租賃制度為舶來品,法律法規配套程度較低,導致這種交易模式規范參照程度較弱,因此亟待出臺一部國家立法層面的、權威性強并且適用期久的專門租賃法。
(二)降低有形動產租賃行業的增值稅稅率以減輕稅負 營改增中,設置有6%、11%和17%三檔稅率。首先,有形動產租賃業從之前的5%的營業稅率上升為17%增值稅稅率,這與減輕融資租賃稅收負擔,促進融資租賃發展是相違背的。其次,其他現代服務業適用的是6%的新增最低增值稅稅率,動產租賃并沒有享受到此種優惠待遇。再者,借鑒國外動產租賃的稅收法律制度,其間為了促進融資租賃的發展,營造公平的稅收環境,適用稅率基本設定在3%-10%的較低水平。如美國對三大類型的融資租賃業征收的是各州的銷售稅,各州根據不同立法,適用3%-7%的銷售稅稅率,并且配合出臺一整套稅法優惠政策來促進融資租賃業的發展,比如投資抵免制度和加速折舊制度等。而在英國,對融資租賃業征收增值稅,早期適用的稅率是8%,將出租方的交易行為視為“銷售”或“金融交易”,同時制定了頭年免稅和減值減稅的稅收優惠法律制度。
國外對融資租賃業的征收稅率都是比較偏低的,并配合制定相應的,符合融資租賃實際情況的稅收優惠政策,這些政策都為動產租賃行業的發展奠定了良好的外部環境,促進其迅速發展。相比之下我國雖然融資租賃發展程度不高,并正處于相對發展初期,相關適用稅率著實偏高,且相關的優惠政策單一、不實用且并未形成一套體系。
(三)完善動產租賃行業配套的稅收優惠政策,將優惠拓展至全行業
誠如前文所述,營改增試點中,動產租賃行業僅存在一定有資質的行業超過3%即征即退的優惠政策存在一定問題,在落實中各地做法不統一。
首先,稅務機關要制定確實可行的方法,落實配套措施的完善,針對計算中分子分母的確定,要總結試點中反饋出的問題和經驗,將分母銷售額有全額改善至差額計征的的計算方法,統一固定下來。真正使該項優惠政策惠及全體租賃業,而非變成一紙空文。關于增值稅的附加稅費,這在企業的稅負中也占有重要比例,筆者認為,為了實現結構性減稅,將企業的實際稅負降低,此類稅費也應當納入即征即退的稅收優惠中。其次,3%即征即退的優惠政策只針對于包括銀監會審批監管的金融租賃公司,以及由商務部審批和監管外商投資的融資租賃公司。但是大部分未經審批的融資租賃公司,仍然是按營業額的全額計征營業稅,稅收負擔較重。因此要在此次營改增試點的基礎上,繼續推進我國增值稅擴圍,稅收優惠政策應擴展至動產租賃全行業,進一步完善營改增中的稅收公平原則。
“營改增”政策實施近3年,我國稅制結構和全國各行業征稅方式可謂發生了巨大的變化。而有形動產租賃作為其中稅率最高的行業,營改增政策并未在實質上降低其稅負,“結構性減稅”變革并未形成有效的成果,亦并未遵從稅收法定、稅收公平和實質課稅的稅法基本原則。改革已擴至全國,步入中后期,但尚需從完善稅收實體立法,進一步降低如動產租賃等部分行業的增值稅稅率及完善營改增配套的稅收優惠制度等方面,使財稅體制改革得到更好地優化。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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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美日比較; 金融租賃;法律體系;政策支持;監管環境
中圖分類號:F8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16723198(2013)13011203
1 美國金融租賃的發展經驗
美國有著世界上發展最早和最成熟的金融租賃市場,其租賃市場份額幾乎占世界金融租賃市場份額的一半,而且通過金融租賃方式獲得的設備占所有設備的80%以上。目前,美國是世界上金融租賃業最發達的國家,租賃業務規模居世界第一;金融租賃對GDP的貢獻超過近30%;金融租賃機構也已經達到3200多家。并且美國的金融租賃類型多樣,涉及的行業十分廣泛,其中以運輸工具、計算機設備,農業機械、發電設備為主。在營運方式上,直接金融租賃約占租賃市場份額45%左右,主要是服務于電子計算機、辦公室設備、產業機械等;杠桿租賃約占40%左右,以飛機、鐵路車輛和船舶等價格昂貴的機械設備為主。因此金融租賃在美國的經濟生活中占據重要地位,企業和個人的很多投資設備、大額消費品等都是通過金融租賃的方式獲得。
1.1 依靠政府有效的政策扶持
(1)稅收上的優惠。
稅收優惠是促進租賃業發展的有效動力,一方面可以通過投資抵稅減少企業的稅費負擔。美國的《投資稅扣除法》中規定,對于出租人投資購買的租賃設備,在租賃時可給予稅收的減免。在這種政策的支持下,一方面使出租人減少設備買價的支付,使其直接獲得稅收上的優惠;同時還可使承租人通過減少租金支付間接地取得優惠。此外會計政策還規定可以把租金計入成本,這不僅讓出租人降低了設備過時時產生的功能性貶值的風險和通貨膨脹損失,同時也使租賃雙方在公司利潤稅方面可以享受稅收抵免的好處,從而減少了所得稅費用。
另一方面則體現在折舊制度上,美國《稅法》規定的折舊機制比法定折舊年限短短10%-25%。1981年,里根政府頒布《經濟復興稅法》中規定實行“加速成本回收制”。加速折舊制度有利于企業更快地回收投資、更新設備、改進技術和降低成本。同時美國的會計準則也允許租賃公司的計提折舊在直線折舊法、雙倍余額折舊法以及150%折舊法中自由選擇,且呆帳準備金比例自定。
(2)提供風險保險機制,開拓境外業務。
為更好地推進金融租賃機構開展國際租賃業務,抵御國際市場的政治風險和商業風險,美國推出相應的風險控制機制。在對發展中國家開展租賃業務時,美國政府通過設立海外私人投資公司來提供相應的政治風險保障;另一方面,美國進出口銀行對美國金融租賃公司提供出口信貸、出口擔保等業務,也保證了跨境業務的有效開展。
1.2 法律保障
雖然美國目前還沒有專門的金融租賃法律進行統一規定,但在其他的經濟相關法律中,都對金融租賃行為有明確具體的規定。尤其是在出租人權利保護方面有比較嚴格的規定,比如在統一商法典中就規定了:如果承租人違約,出租人有權取回租出的設備;若遭到承租人的阻攔則承租人要負相應的法律責任,同時還有權利向其承租人或擔保人收取所有未付或未到期的租金,保障了租賃公司的利益。
1.3 監管較為寬松
美國對金融租賃業務的監管主要采用市場調控型的監管模式。因為美國的金融市場較發達,市場機制也較為成熟,其金融租賃市場是完全對外開放的。對于租賃業務,政府幾乎不干預和無監管,只依靠市場機制調節。
2 日本租賃業的發展狀況
日本金融租賃業的發展較快,業務規模位居世界第二。1963年,日本國際租賃株式會社成立,標志著現代租賃業的開始。20世紀70年代后,日本租賃業迅猛發展,機構數量猛增。日本租賃業務領域也較廣,以計算機設備、信息與通訊設備和運輸設備為主,其金融租賃公司的業務遍及租賃、房地產、投資和貸款等。
2.1 政府政策上的扶持
(1)建立租賃信用保險政策。
1973年,日本通產省負責制定政策性的保險制度——租賃強制險。其政策規定中小企業簽定租賃合同時,實行強制保險。當其遭遇倒閉破產等違約風險時,政府負責賠償約50%的損失金額。這樣能使租賃公司收回余下一半的租金,從而減少其經濟損失。在日本的《租賃信用保險方案》中規定,允許小型商業信用保險公司與租賃公司簽訂合約,合約承諾在承租人違約時,付給未付租金的50%給租賃公司;此外還規定中小企業租賃不需找擔保人。租賃公司租給風險投資公司的設備,其保險賠付率可達到70%。
(2)信貸政策。
日本在信貸政策上有租賃優惠制度和制度租賃(包括政策資金供給制)等相關保障,主要是由日本開發銀行以低息的方式向金融租賃公司提供資金。這樣租賃公司能以較低的成本獲得可貸資金,優惠比例為設備成本的40%-60%。成本費用的減少使得承租者也可間接的享受低成本優惠。
(3)減稅優惠。
日本在投資減稅方面主要有以下兩個特點:一是針對于與IT行業相關的優惠政策,比如計算機、傳真機等數字設備。其規定注冊資本在3億日元以上的承租人,可以少交納企業所得稅,減少的額度約占租賃總費用的6%。二是針對中小企業的優惠政策,共有兩種形式:第一種是投資促進稅制,要求注冊資本在l億日元以下的中小企業,對于數碼電話設備等,減稅額度為租賃費用總額的4.2%;第二種叫基礎強化稅制,主要針對承租人為經營批發、零售、飲食等特定服務的中小企業,減少占租賃費用總額4.2%的企業所得稅。同時日本也采取了稅收減免制度,減免率約為7%。在加速折舊制度方面,日本稅法規定期限一般為設備法定年限60%-70%。
(4)政府補貼補助。
政府為了鼓勵其服務的特殊行業,如農業、林業、水產業等發展,對于擁有該種特殊設備的個人或機構給予財政補助,向其發放補助金。日本現提供有農業經營租賃補助、木材供應結構改善租賃補助、養殖業促進租賃補助等。同時日本對為促進木材供應合理化、煤氣服務站布局結構改進、提高畜牧業效率、養殖業高技術設備使用和支持為政府認可的農場主等5項事業的設備租賃,提供財政租賃津貼,以降低其租金,承租人只需交納租金扣除補貼后的剩余部分。
2.2 法律體系保障
從法律法規上來看,日本和美國相似也沒有專門的金融租賃法,但在其它法律中都有體現金融租賃的法律要求和限制。比如消費者合同法、道路交通法、銀行法、安全保障法等,從租賃主體利益保護、租賃設備技術、用途、安全性規范等方面都做了詳細的規定和要求。
2.3 監管適度
日本采取的監管類型是適度監管的模式,“變監管為扶持”是日本監管制度中的一個典型特征。主要由通產省負責具體監管,通過出臺一系列政策指導,指引金融租賃企業向正規方向發展。絕大多數情況下還是較為開放和自由的,它的重點實施監管限制的對象是一些銀行背景的租賃機構。
3 我國的金融租賃業務存在的不足
1981年,金融租賃業開始進入我國金融市場。金融租賃業在我國也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發展,但和上述的發達國家美國、日本相比,仍然存在著較大的差距。目前我國金融租賃業主要存在以下問題:
3.1 我國政府扶持政策力度不大
(1)稅收優惠政策。
①投資抵免制度不夠完善。我國目前公布的有關投資抵免的暫行辦法和規定都沒有明確指出給予的優惠是否適合于金融租賃業,以及這些政策是如何在金融租賃業中實施的。2007年,國家稅務總局頒布的《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雖然規定了企業購置并實際使用指定的環保、節能節水、安全生產等專用設備的,可按照投資額的10%可從企業當年的應納稅額中抵免,但又注明了通過金融租賃方式獲得的該項專用設備不可享受此優惠。使得租賃享有的抵稅優惠并未真正落到實處。
②租金稅前扣除問題。我國的《企業會計準則》規定,納稅人以經營租賃方式取得固定資產,由出租人提取折舊,其租賃支出不得扣除,承租人將各期租金計入當期營業費用。這使得金融租賃的成本高于銀行貸款的成本,和銀行競爭相比處于劣勢地位。
③納稅項目多。我國把金融租賃列入了營業稅的征稅范圍,但不同類別的金融性租賃公司的稅基不同,營業稅稅基缺乏統一性。例如發生了境外租賃交易,根據我國海關法的規定,只有進口設備的所有人為生產企業才有資格向海關申請減免稅,而金融租賃則不可以享受,只有符合相應規定的要求才可以申請;而增值稅方面,也沒有明確規定此項稅收優惠政策是否適用于其從事租賃業務的境內或是中外合資的租賃機構,導致這些機構在實際的納稅中支付了不必要的部分。
④加速折舊制度不完善。加速折舊對于拉動投資具有很大的作用,在我國也執行了相關加速折舊的制度。2007年執行的稅法規定一般折舊年限10年,租賃期一般是3-5年。但采用的具體方法仍需報國家稅務總局審批。最終企業的自主選擇權還是受到了政府權力的制約。
(2)信貸政策。
目前我國的對于金融租賃業發展的信貸和融資優惠政策的規定還不完善,租賃業的資金來源單一,且主要依靠的是銀行貸款,但這種間接融資方式獲得的資金成本較高。目前我國金融租賃融資渠道受阻,資金來源形式受限,成為阻礙金融租賃業發展的瓶頸,嚴重影響租賃交易量。此外,如果金融租賃公司為了擴大自己融資的渠道而采取不正當的競爭手段,破壞行業規則,則會導致市場行業的無序競爭;同時造成金融秩序的混亂,嚴重影響金融租賃行業的健康發展。
(3)保險政策。
我國目前的金融租賃信用保險缺乏統一的機制建設。我國融資租賃業的發展不能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和追趕國際行業發展的趨勢。沒有專門的、完善的金融租賃保險制度來保護租賃企業的利益,使其自己要承擔較大信用風險。
我國政府在政策的相關扶持上給予的優惠措施十分匱乏,以至于不能發揮金融租賃的吸資和融通資金的功能,也不能提高國內租賃公司開辦業務的積極性,同時降低了需求者對于租賃途徑的需求度。
3.2 我國法律制度的不健全
從金融租賃立法角度來看和發達國家的差距還很大。目前我國沒有專門的金融租賃法,只是出臺了一些不完全的法規、規定來對金融租賃業進行約束和管制。但由于這些法規法律層次較低,并且實踐操作性不強;本身對于金融租賃的規定也不夠詳細具體,往往只限于對金融租賃交易部分的內容做了些簡單的規定,很容易產生雙方的糾紛。而且相關專業性的法律如民法、商法、稅法相關法律也存在很大的缺陷,使得中國的金融租賃業務缺乏法律的規范和管制。我國合同法和民法通則對租賃的規定條款是針對經營性租賃,并不適用金融租賃的法律關系特點。而2006年出臺的《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也缺乏配套的實施細則和相關法規。
3.3 監管不完善
我國的監管是實施的嚴格監管的模式,準入門檻較高,比如在市場準入方面,注冊資本金的要求就很高。對于金融租賃公司而言,一般的國內業務的最低注冊資本要求是人民幣5億元;經營外匯業務的,則要求5000萬美元以上的外匯資本金。而且注冊審批程序也十分復雜、困難,使得金融租賃公司的負擔加重,很難發展壯大。
另一方面金融租賃監管不到位。我國金融租賃業的監管工作主要由兩個部門負責:一是銀監會,另外一個是商務部。由于實行多頭監管,缺乏統一的行業管理,會導致管理混亂。在金融租賃遇到問題時,也不能做到統一協調。因此整個行業的發展規模、發展重點、發展速度等都缺乏統一的安排、規范和指導。另外,中國金融租賃業也沒有建立統一的行業協會,缺乏統一的行業規則要求、缺乏統一的行業風險防范、缺乏行業之間的密切交流等,都使得我國的金融租賃業處于管理和及監管的混亂局面。
第三是不公平的競爭現狀。一是不同的金融租賃主體在法律地位、稅收待遇、市場競爭等方面享有的權利不一樣;二是由人民銀行監管的國內的金融租賃公司,對各項監管指標要求都比較嚴格;而對于中外合資租賃公司的監管,監管比較寬松。出現了“對外開放、對內限制”的非統一標準下的無序競爭現象。
4 對于改善我國金融租賃業務的建議
在與美國和日本的比較之后,得出了我國金融租賃在政府支持、法律體系和監管制度上都有很大的差距。而這三個方面對于一個國家開展金融租賃業務來說也是十分的重要的。政府財政和政策上的支持給租賃業帶來了活力,建立健全法律體系為我國規范租賃業務提供框架,監管的適度性則便利了租賃方,擴大了金融租賃的服務范圍,提高了租賃業的金融市場的滲透率。本節則基于上述三個方面,對于我國金融租賃業的改進提出可行性意見:
4.1 加大政府的政策扶持力度
(1)政府應提高在稅收政策上的優惠。
稅收優惠是吸引和推動租賃業務開展的重要因素,對于金融租賃發展具有很好的推動作用,而我國目前存在的最大問題在于稅負過高。首先在投資減稅上,借鑒美國和日本的政策要求,規定出租企業可以享受購置設備成本降低10%的優惠,使得租賃公司的成本降低。同時對于更新設備、促進企業的技術進步有很大的益處。其次在計提折舊上,同發達業務國家一樣,采用加速折舊的方法,要放寬折舊方法和加速折舊的條件的限制,只要達到一定的條件,即可采用加速折舊處置資產,并且允許企業在一定的范圍內自主選擇折舊方法。再者在繳納稅費上,分級征收營業稅,降低金融租賃公司的營業稅率。
(2)政府應建立完善的信用保險和風險防范措施。
中國可參照日本的租賃信用保險制度,由中央設立專項基金。金融租賃公司在開展租賃業務的同時,按要求簽訂租賃信用保險合同。若是承租企業因破產倒閉或其它原因不能償還租金時,可以從政府專項基金中獲得部分賠償;二是要確定一個合適的租賃信用保險的費率,既要減少租賃公司的風險損失,又不導致政府過重的財政負擔。
(3)政府制定適合的信貸政策,擴大企業的融資渠道。
目前我國租賃業資金來源窄、融資成本高。政府應制定切實可行的信貸政策,適當放寬租賃公司的資金來源渠道。一是擴大金融租賃公司的資金來源,讓租賃企業在更多的渠道上獲得充足的資金,擴大同業間拆借、資本市場的運用,發行公司債券和股票、對票據承兌、貼現等。二是借鑒日本經驗,由政府設立服務于租賃業務專業銀行,專門向租賃公司提供長期的低息貸款;同時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租賃項目制定優惠的貸款政策。
4.2 建立健全金融租賃法律體系
如上所述我國現已有一些針對金融租賃的法規、準則在運行,如《金融租賃管理暫行條例》、《企業會計準則》等起規范作用;還有相關的經濟法律如《公司法》等起保障作用。但是這些法規法律由于自身存在的局限性,對于推動我國金融租賃業發展的作用不佳,因此需要積極探索我國專門適用的金融租賃法的建設,同時必須要同我國的具體的金融市場狀態和行業發展的階段相結合,明確法律中對于金融租賃的業務范圍、具體的交易行為、行業的監督管理以及各方的法律責任的規定。
4.3 完善金融租賃業的監管制度
(1)成立統一的金融租賃監管機構。
目前,我國金融租賃業的監管模式為多頭監管,難以統一,容易造成混亂,因此政府可以成立專門的金融租賃監管機構,對金融租賃行業實施統一監管,但也要兼顧不同類別的金融租賃公司的內在要求。
(2)成立全國性金融租賃行業協會。
像國內證券業發展模式學習,加強行業自律管理,成立全國統一的金融租賃行業協會,在制定行業章程、行業培訓和考核計劃、制定和修改行業的法律、法規等方面發揮“上傳下達”的作用,有利于推進行業的整體進步。
(3)實施適度監管模式。
我國的金融租賃才剛剛發展且還不成熟,金融市場也遠不及美國那樣發達。針對我國目前的國情,可以借鑒日本的適度監管模式,而不是完全的放任不管,僅有商場調節。在市場準入方面,降低注冊資本金最低限額,放寬許可制度。最重要的是建立完善全面的租賃行業信息披露制度。提高市場的公開透明度,才是控制風險的關鍵。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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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融資租賃;稅收政策;對策研究
中圖分類號:F830.39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7-4392(2011)01-0055-02
一、我國融資租賃行業發展進程
我國融資租賃業起步于1981年,可劃分為四個發展階段。
一是初創階段(1981―1983):以1981年中國東方國際租賃有限公司成立為標志。這一時期融資租賃公司業務范圍單一、業務量小,尚處于探索階段。
二是快速發展階段(1984―1996):以1988年為分割點,劃分為良性發展和盲目發展兩個時期。良性發展時期主要業務由政府負責決策和擔保,未發生不良債權記錄。1988年國家開始加大市場經濟體制改革力度,明確了政企分開的改革方向。體制轉化帶來了融資租賃業的盲目發展,新公司不斷成立,業務量不斷擴大,但會計準則、法律法規、職能監管措施和稅收政策等外部環境建設緩慢,很多租賃公司出現了欠租現象。這一階段我國融資租賃業整體上呈快速發展態勢,但已暴露出較多問題。
三是法制建設階段(1997―2001):欠租現象的出現引起了業內公司對融資租賃業務的懷疑,為促進行業發展,政府在這一階段加大了法制建設的力度,分別出臺了《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合同法》和《外資租賃公司審核批準管理暫行條例》等政策法規,完善了融資租賃行業發展的外部環境。
四是恢復活力階段(2002―至今)。隨著外部環境的健全和完善,我國融資租賃行業從2002年開始正逐步走向規范、健康發展的道路。
二、我國融資租賃行業發展的困境分析
(一)稅收政策不利于融資租賃業發展
與美國、日本和德國等發達國家相比,我國對于融資租賃業給予的稅收優惠政策存在四個方面的不足:
1.融資租賃業沒有享受到投資抵免所得稅政策。美國、日本和英國等融資租賃業發達國家均在一定時期采取投資抵免政策來刺激融資租賃業的發展。我國雖然在1999年頒布了《技術改造國產設備投資抵免所得稅管理辦法》,卻沒有將租賃公司納入投資抵免企業范圍中,制約了融資租賃業發展。
2.缺乏靈活的設備折舊政策。加速折舊是國外發達國家支持租賃業發展的有效手段之一,可以起到延遲納稅的作用,并可將延遲納稅的部分資金用于再投資,創造經濟效益,為國家創造新的稅收。但我國稅務部門對此尚未完全認同,目前適用的政策仍為1996年出臺的《關于促進企業技術進步有關財務稅收問題的通知》,規定我國國有和集體企業技術改造租賃國產設備折舊年限可按法定折舊年限與租期孰短來確定,但是最短不得少于3年,民營中小企業則不適用。這致使承租人無法享受加速折舊帶來的稅收優惠好處,不利于融資租賃業的業務開展。
3.流轉稅稅收政策不統一。在我國,不同的租賃公司開展的租賃業務承擔的稅負和稅種是不同的。經營租賃只征收營業稅,而對于融資租賃公司有所不同,經中國人民銀行和商務部批準的融資租賃公司征收有減除項的營業稅,屬于介于生產型增值稅和消費型增值稅之間的一種增值稅方式―收入型增值稅。而對于物權發生轉移的融資租賃公司(未經批準)則征收增值稅,不同性質企業適用不同的流轉稅也給融資租賃業業務的開展帶來了很多潛在的問題。2009年1月最新出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對于增值稅改革提出了明確的方向,即從生產型增值稅轉為消費型增值稅,在票據合規的情況下,企業可抵扣購置固定資產的進項稅額,而經過銀監會和商務部批準成立的融資租賃公司無法開具增值稅發票。與直接購買相比,多了設備購置資金17%的成本,削弱了融資租賃企業的競爭力。
4.呆壞賬準備金制度不健全。《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規定,融資租賃的資產為風險資產,應對租賃資產建立呆壞賬準備。國內首家啟航的民航航空公司奧凱航空因為內部原因停航了客運業務,東星航空公司因為資不抵債而破產,對于奧凱航空和東星航空的飛機出租人來說,承租企業停產、破產就會形成呆賬、壞賬,即使承租方已破產,出租人仍需按“權責發生制”交稅,健全呆壞賬準備金可在一定程度上降低風險。
(二)融資租賃業的監管體系較為混亂
目前,我國融資租賃業主要有三類公司:一是由中國銀監會批準并監管的金融租賃公司;二是經國家商務部批準并監管的中外合資、外商獨資和內資試點融資租賃公司;三是其他部門審批管理,但從事融資租賃的公司。多頭管理易造成融資租賃企業各自為政、自由發展的局面,影響行業的健康發展。
同時,經銀監會批準的融資租賃公司適用2007年出臺《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商務部批準的公司則適用《外商投資租賃業管理辦法》和《關于從事融資租賃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中的相關規定,兩者在市場準入、業務范圍和監管內容等方面存在著較大的不同。
(三)融資租賃業的融資渠道有限
按照公司性質劃分,我國融資租賃業主要有兩種融資模式:一是經商務部批準的內資試點與外資融資租賃公司,由于不屬于金融機構,融資能力十分有限,資金的主要來源為資本金、國外股東投資和境內外的銀行的貸款。二是由銀監會管轄的具有“金融租賃”牌照的融資租賃公司,理論上可以依據2007年出臺的《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中對于業務范圍的相關規定,通過向商業銀行轉讓應收租賃款、同業拆借、發行金融債券和向金融機構借款等方式進行融資,但由于與銀行等金融機構對接尚存在一定的問題,暫時無法有效的通過商業銀行轉讓應收租賃款、金融機構借款和同業拆借等方式獲得資金,通過發行金融債券的形式向資本市場獲得資金的方式更是困難重重,難以實現,導致融資租賃企業只能依靠資本金和銀行貸款進行融資,成本較高。因此無法有效落實資金來源問題,已成為制約我國融資租賃業發展的瓶頸。
三、我國融資租賃業發展的路徑分析
(一)以國家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為試點,率先開展稅收政策創新
為融資租賃業創造更好的外部稅收環境關鍵在于政策創新和制度創新。目前我國在政策創新方面傾向于采用以發達地區“先行先試”,取得成效后,以點帶面,全面推廣,天津濱海新區、上海浦東和深圳特區等綜合配套改革試點地區恰恰具有以上的特點。因此建議選擇天津濱海新區、浦東新區和深圳特區等以金融為重點改革任務的區域作為融資租賃業稅收政策改革的試點。
(二)逐步統一對融資租賃業的管理,建立全國性行業協會
為解決多頭管理問題,應建立監管機構、行業協會和企業的三層管理體系。選擇合適的時機,由銀監會逐步統一對融資租賃業的管理,主要原因有以下兩個方面:一是融資租賃實質上是一種以融物為表象的融資行為,屬于金融活動。二是進入銀監會的監管體系,將被視為非銀行金融機構,可與金融機構開展借款、同業拆借和向商業銀行轉讓應收租賃款等業務,在融資租賃市場成熟時,還可通過向公眾發行金融債券獲得資金,擴大融資渠道。
同時,應盡快建立全國性融資租賃行業協會來承接銀監會原有的部分職能,以對全國租賃業進行自律管理,交流信息和管理經驗,加強風險防范,在企業和政府之間發揮橋梁中介作用。幾年前,由12家金融租賃公司發起成立中國銀行業協會金融租賃專業委員會,建立了全國統一的金融租賃協會平臺,為未來建立全國性融資租賃行業協會打下了良好基礎。
的相關問題。
關鍵詞:建筑機械;租賃;管理;
中圖分類號:TU69文獻標識碼: A
一、我國建筑機械租賃企業經營現狀分析
我國的建筑機械租賃行業是在市場經濟環境中誕生的,由于我國的市場經濟發展歷史較短,市場經濟體制還不是十分完善,所以我國目前的建筑機械租賃企業的管理上還存在一些問題,這些問題制約了我國的建筑機械租賃行業的發展。這里有企業的經營管理觀念的問題,也有企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自身素質的問題,以及企業的規模與經濟實力的問題。由于我國的建筑建筑機械租賃行業現狀是大部分建筑建筑機械租賃公司的規模都比較小,經濟和技術實力十分有限,大部分企業目前只能向用戶提供簡單的實物租賃服務。而且目前一些租賃企業的機械設備都比較陳舊,企業的設備維修力量多數十分有限,無法滿足用戶的需求,一些企業甚至難以保證租賃設備的完好率要求。正是因為缺乏基本的維修能力,我國大部分租賃企業難以及時地維修租賃的機械,往往給用戶造成停機待工的經濟損失。
二、建筑機械設備租賃的優勢
建筑機械租賃其優點突出表現為:
(一)、可避免企業重復投資,避免設備閑置,提高設備的利用率。
(二)、可滿足施工企業高峰期的設備需求,降低施工企業低谷期成本。
(三)、專業從事建筑機械租賃的企業,由于要提高自己的競爭力,可以根據市場的需求及設備的使用情況,采用先進的管理方式,及時更新設備,有利于新設備、新技術的應用。
(四)、專業租賃公司可憑借專業人才、技術、設備優勢彌補施工企業設備的不足。由于具有一定規模的租賃公司,在全國各地都有分公司,還可以為施工企業提供全方位的服務。
(五)、由于變買為租,使施工企業將固定成本轉化為可變成本,減少固定資產的投入,增加資金的流動性,使施工企業在競爭中處于有利的位置。
(六)、施工設備的租賃,使建筑機械的管理、使用維修、保養都由租賃企業負責,能使施工企業減少對設備的投資、減少大量的輔助人員。
三、建筑機械租賃管理普遍存在的問題
(一)、租賃企業無專業資質
目前的租賃企業有很大一部分屬個體戶性質規模小,人員少,無建筑起重機械安裝維修資質,這些企業的安裝、拆卸、附著頂升、維修等工作,按規定應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來完成,但事實上這些企業僅是掛靠有資質的單位,具體工作還是由本租賃企業完成"而本企業又沒有相關技術人員配置,只好將這些工作承包給業內“打游擊”的安裝人員,這些人員技術水平參差不齊,安裝質量無法保證,給機械安全運行埋下隱患。
(二)、施工機械操作人員無安全意識
操作手的素質偏低是安全隱患存在的原因之一。目前建筑施工機械租賃市場操作人員隊伍龐雜,素質高低不一;維修人員技術力量薄弱,維修保養困難。建筑機械是特種設備,其操作人員必須經過特種作業培訓才能上崗,但現在一些培訓點,為了更快讓人員投入使用,操作人員的培訓時間、強度、實踐都不夠。對于租賃的施工機械,操作手和維修人員可能屬于兩個公司,對施工機械管理的態度不一致,使一些安全隱患加重導致事故的發生。操作手缺乏安全基本知識,不能夠判斷出已經存在的不安全條件。這種情況在建筑行業中最為普遍,我國是一個建筑業大國,從業人數近5000萬人,建筑市場的競爭十分激烈,處于過度競爭狀態。一大部分施工人員來自農村,沒有受過良好的安全教育和技能的訓練,安全知識普遍缺乏。建筑安全教育投入嚴重不足,增加了不安全因素。
(三)、管理體制不健全
由于市場中沒有對機械設備的租賃業務形成一個有效的管理,所以施工企業在租賃業務上也沒有一個相對完善的租賃管理制度,只是一種簡單的合同簽署,對于設備的管理也不夠到位,以上種種現象都說明在租賃管理的過程中出現許多的問題,只有將這些問題解決掉,才能夠對租賃市場形成有效的管理機制。
四、建筑機械租賃管理普遍存在的問題的對策
(一)、加強監管,實行準入制度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加強監管,實行建筑機械租賃準入制度,切實為塔機、施工升降機等建筑機械設備安全運行把住入口關。督促有實力的租賃企業盡快取得專業資質,無能力取得資質的絕大多數小企業,要完善委托管理、掛靠等手續,并在實際操作中嚴格按雙方合約執行,不允許出現受委托方只收管理費,其他具體工作仍由委托方完成的情況,未取得資質或沒有進行委托管理的企業不得從事建筑機械租賃業務,沒有資質的人員也不能進行違法作業。
(二)、加強對操作手的管理
施工機械的操作人員,必須取得當地政府行政主管部門核發或認可的職業資格證書,并嚴格遵守相應機械的安全操作規程。操作人員應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敬業愛崗,具有較強的安全意識和自我防護意識,心理穩定,身體素質好,在復雜的環境下具有良好的適應性、應變性。操作人員上崗前必須進行崗前安全教育培訓,做到不經培訓不上崗,操作不熟練不上崗,不了解崗位可能發生事故及防范措施不上崗,要在取得考核證后方可上崗操作,實行定人、定機、定崗制度。要做好操作人員勞動防護工作。安全管理者與被管理者簽訂安全責任合同并與經濟掛鉤,使操作人員具有安全風險意識,有的放矢,避免事故發生。
(三)、健全制度,落實責任,杜絕機械設備租賃管理的短期化行為
健全和完善機械設備租賃管理配套制度,細化各級領導、機械技術人員、相關管理人員及保管司機的管理職責和考核辦法;建立機械設備租賃管理負責制,并將機械設備管理的效果,納入項目成本和領導班子業績考核;從領導做起,嚴格執行機械設備租賃管理制度,層層落實管理責任,強化監督、檢查和考核的實效性,推行機械主管,以經濟手段與崗位競爭相結合,確保機械設備管理制度的落實,杜絕機械設備租賃管理的短期化行為。
(四)、租賃機械的自身安全管理
加強對租賃機械的科學管理,使租賃機械在使用過程中始終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租賃公司出租的機械必須符合施工現場機械設備完好技術標準的要求,不出租帶病機械設備,不出租已報廢機械。已出租的建筑起重機械設備的拆裝,必須由具備相應的專業承包資質的企業進行。租賃的機械進入施工現場安裝后,應經當地特種設備檢驗機構檢測合格,獲得安全使用證并到當地質量安全監督機構辦理備案登記手續,方可投入正式使用。機械周圍可設立醒目的安全標志牌,用以提醒人們注意安全及發生意外時如何采取緊急措施。要根據施工機械技術狀況制定機械報廢計劃,適時報廢使用周期終止的機械,嚴禁使用淘汰及報廢機械。
四、發展展望
目前我國租賃業的大環境正逐步改進,我國發展租賃業的主要法律法規支撐體系已建立。作為整個租賃業系統的一個分支,建筑機械租賃也必將享受政策改善帶來的便利之處。我國建筑機械租賃業務是一個新興的行業,相信有了全社會的重視,建筑施工機械設備租賃社會化這個“朝陽產業”也將在我國取得很大的輝煌。
總之,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建筑機械租賃市場正逐步走向完善,這是歷史的必然,也是不以人們的意志為轉移的。我們需要不斷的完善建筑機械租賃管理,引入現代化管理手段,并建立和完善各項管理組織及管理制度,不斷總結經驗,更好的促進建筑機械租賃的發展。
參考文獻:
[1]李建斌. 淺談建筑機械租賃管理[J]. 甘肅科技,2011,21:112-113+73.
摘 要 隨著世界經濟貿易一體化的不斷深入和中國經濟的快速發展,融資租賃作為融資工具和廠商設備的促銷手段,在國內金融市場中表現出了巨大的市場增長潛力。但租賃公司操作實踐中風險管理意識淡漠、風險管理水平落后、風險防范措施單一都制約了融資租賃行業健康、有序的發展。本文就融資租賃業務的模式創新為題進行深入的分析,以IPO業務模式為例探討我國融資租賃業發展。
關鍵詞 融資租賃 業務模式 IPO 風險控制
發達國家的發展實踐證明,融資租賃業是服務領域的一種新興產業,能適應不斷變化的市場的需求。具有很強的生命力,在促進國民經濟發展中有著特殊作用。目前,在國際資本市場上,融資租賃已經成為僅次于銀行信貸的第二大融資方式,全球近三分之一的標的物投資是通過這一方式來完成的。因此,在西方發達國家,融資租賃被譽為21世紀的朝陽產業。
一、融資租賃業務的模式創新點
當前,創新融資租賃日益成為業界人士探討的熱點話題和前沿問題。在與創新融資租賃相關的諸多問題中,究竟創新在那些方面,現總結如下:
1.融資租賃功能的定位上的創新
準確的功能定位是融資租賃業發展的關鍵,也是融資租賃業能否健康成長的基本前提。創新融資租賃就是要在功能上充分挖掘、放大除融資以外的其它功能。融資租賃的功能,從宏觀上講,具有拉動內需刺激消費,調節宏觀經濟促進經濟持續發展,引導資本合理有序流動等三大功能。融資租賃的功能,從微觀上講,具有擴大投資、促進銷售、節稅、表外融資、盤活存量、推動技術改造、緩解債務負擔、增加資產流動性和強化資產管理等九項功能。融資租賃講到底是一種貿易服務,這種服務不僅給承租人提供融資、融物的便利,還給廠商提供銷售時的金融服務,給企業提供資產管理服務等多項服務。
2.融資租賃風險的偏好上的創新
打破常規融資租賃的模式,使出租方和承租方成為利益共同體、命運共同體,勇于承接高風險,在整個項目的開發營運過程中,積極參與,擔任出租人和管理人雙重身份,最終取得租金、傭金和利潤分成的好收益。這是傳統租賃無法取得的利潤,也是對風險偏好的酬勞。
3.融資租賃主體的知識結構和能力結構上的創新
租賃作為“大金融”5大支柱之一,把商業信用與銀行信用緊密結合,融資與融物緊密結合,在現代金融產業中,租賃占據著與銀行、保險、信托、證券同樣重要的地位,并有凌駕于這四者之上的趨勢。現代租賃作為一種特殊的融資方式和交易方式,既是資本密集型更是智力密集型和知識密集型,租賃業的從業人員必須具備高文化、高素質,平庸之輩沒有立足之地。
二、IPO模式分析
IPO全稱Initial public offerings(首次公開募股),是指某公司首次向社會公眾公開招股的發行方式。通常,上市公司的股份是根據向相應證券會出具的招股書或登記聲明中約定的條款通過經紀商或做市商進行銷售。一般來說,一旦首次公開上市完成后,這家公司就可以申請到證券交易所或報價系統掛牌交易。
(1)上市間隔,新股發行到上市間隔時間不應少于半年。以往,新股發行到上市一般只有半個月時間,少數只有短短一個星期。一、二級市場巨大的差價以及新股認購不敗的神話,讓一級市場的投資人近乎瘋狂,獲取利益的沖動造就了不論企業質地優劣、短線拆借巨額資金狂購新股的虛假繁榮,這樣的不正常現象產生的所謂市場化報價將可能高得離譜。而一旦新股發行后鎖定期超過半年,投資者就會充分考慮機會成本, 為防止可能造成的虧損,一級市場投資人必須仔細考察企業的基本面,若新股發行價格過高,極有可能無人問津,申購新股的市盈率也會漸趨合理。只有這樣才能有效抑制投機,避免盲目報價, 鼓勵優質優價、長期投資的市場理念。
(2)交易規則,逢新必炒,已成為中國股市的一大特色。由于未設漲跌停限制,各路莊家憑借資金實力,上市當天將新股價格拉升100%甚至200%都不足奇怪,這樣的個股往往會走上價值回歸的漫漫熊途,對二級市場造成極大的傷害。因此,新股上市第一個月的交易應實行漲跌停板差別化制度,避免盲目投機,抑制過渡炒作。即漲停板為1%,跌停板為10%。
(3)流通規則,凡今后發行上市的新股一律實行全流通,絕不能留下新的隱患。當新股發行結束滿半年上市時,即實行全流通,嚴厲打擊高價發行、盲目認購新股的市場投機行為。
(4)連帶責任追究,要對會計師事務所和主承銷商實行嚴格的法律約束。新股發行前由主承銷商向一級市場投資者對企業的經營情況進行分析和預測,好讓投資者按質論價。如果發現財務報表造假,則除對相應的注冊會計師以刑法追究外,同時應將該會計師所在的會計事務所整體實行終身市場禁入,承擔連帶責任。為避免虛假盲目陳述誤導投資者,監督發行人和有關券商切實履行承銷中介的職責和義務,若由主承銷商預測的近二年財務收支情況與企業實際經營成果差別較大時,除追究有關責任人的刑事責任外,對于主承銷商也應當實行終身市場禁入。
三、結語
由于融資租賃業務是一個涉及面廣、綜合性強的行業,其觸角可以滲透到許多領域,這當中有許多模式值得探索,有許多理論值得研究,各國的融資租賃模式和理論也都因其條件和發展各異而各不相同。但有一點是相同的,那就是持續創新。只有大力開拓具有巨大市場潛力的多元化創新業務,才能滿足承租人復雜多樣的市場需求,才能為融資租賃公司的業務經營注入活力,才能大大提升融資租賃業的市場競爭力。全方位服務深化和改革創新是融資租賃的生命力所在。
參考文獻:
[1]俞開琪.中國租賃企業的現狀、發展與競爭.中國租賃網.20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