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03-16 02:3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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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式合同是指必須以書面形式簽訂的合同。由于融資租賃合同法律關系復雜,租賃期限較長,標的物數額較高,各國的法律均要求融資租賃合同必須具備一定的形式。我國《合同法》第238條第2款就明文規定“融資租賃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2、融資租賃合同是雙務有償合同
雙務合同是指雙方當事人相互享有權利、承擔義務的合同;有償合同是指一方當事人取得權利是以償付代價為前提的合同,在融資租賃合同中,出租人和承租人互負對待給付義務,出租人享有的權利就是承租人負有的義務。反之亦如此。無論是出租人還是承租人,通過履行融資租賃合同給予對方當事人一定的利益,對方當事人在取得該利益時都必須支付相應的代價。
3、融資租賃合同主體具有特殊性
融資租賃合同主體的特殊性主要是指,對于出租人主體資格的取得,法律、法規有特殊規定。我國有關融資租賃的立法,如《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外商投資租賃公司審批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從事融資賃合同的出租人為專業從事融資租賃業務的租賃公司,而不是自然人。同時,能夠從事融資租賃業務的公司必須具有從事融資租賃業務資質,否則不得進行融資租賃業務。
4、融資租賃合同中的租金具有特殊性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經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融資租賃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
本合同一經簽訂,在法律上對甲乙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一條 租賃物名稱
租賃物,是指乙方自行選定的以租用、留購為目的,甲方融資購買的第 號購買合同項下的技術設備。
第二條 租賃物的購買
1.乙方以租用、留購為目的,以融資租賃方式向甲方承租租賃物;甲方根據乙方的上述目的為其融資購買租賃物。
2.乙方須向甲方提供甲方認為必要的各種批準文件及擔保函。
3.乙方根據自己的需要選定租賃物及賣主和制造廠家,并與甲方一直參加訂貨談判;在甲方主持下,乙方自行與賣主商定租賃物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質量、技術標準、技術服務及設備的品質保證等購買合同中的技術設備條款;甲乙雙方與賣主共同商定價格、交貨期、支付方式等購買合同中的商務條款;甲方以買主身份主簽,乙方以承租人身份附簽第 號購買合同。
4.甲方應負責籌措購買租賃物所需的資金,并根據購買合同規定辦理進口許可證,履行支付定金、開立信用證、租船訂艙、投保、結算等項義務。
5.乙方負擔購買租賃物應繳納的海關關稅、其他稅款和銀行開立信用證等國內費用。甲方墊付的銀行開證費,乙方應在甲方指定的日期內,將款額及應付的利息給甲方。人民幣計息辦法按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辦理。
第三條 租賃物的交貨
1.甲方支付貨款并取得提貨單后,將提單掛號寄送乙方即為完成向乙方交貨。乙方應憑單在到貨港(目的港)接貨。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貨物。
2.租賃物到達到貨港后,由甲方運輸人(外運公司)或乙方自行辦理報關、提貨手續。提貨后,乙方自負保管責任。如乙方不能及時繳納關稅等款項或辦理提貨手續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擔。
3.因不可抗及延遲運輸、卸貨、報關等不屬于甲方原因而造成的租賃物的延遲交貨或不能交貨,甲方不負責任。
4.租賃物由乙方根據購買合同的規定進行商檢,并將商檢結果于商檢后10日內書面通告甲方。
5.如賣主延遲交貨,租賃物的規格、型號、數量、質量、技術標準等與購買合同規定的內容不符或在購買合同保證期內發生質量問題,均按購買合同規定由賣主負責。乙方不得向甲方追索。
6.乙方若因前款原因遭受損害,乙方應提供有關證據及索賠或仲裁方案,甲方根據乙方的要求向賣方索賠或提出仲裁。索賠、仲裁的結果及發生的全部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7.不論發生上述何種情況,不免除乙方按期支付租金的義務。
第四條 合同期限和還租期限
1.本合同期限,指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至甲方收到乙方所有租金和應付的一切款項后出具租賃物所有權轉移證明書之日。
2.還租期限,指從還租期限起算日(以《到貨通知單》上注明的租賃物運抵到貨港日期為準)至最后一期租金應付日。
第五條 租金
1.甲方為乙方融資購買租賃物,乙方承租租賃物件須付租金給甲方。
2.租金是購買租賃物的成本與租賃費之和。
成本是甲方為乙方購買租賃物和乙方交貨所支付的貨款、運費、保險費(含財產保險)及雙方一致同意計入成本的費用與租前息(甲方支付上述費用從其支付或實際負擔日起還租期限起算日止所產生的利息總金額)之和。
計算租金的租賃費率由國際金融市場浮動利率和籌資手續費、風險費率及甲方應得的合理利差(后三項為不變量)兩部分組成。簽訂本合同之日確定的租賃費率為本合同的暫定租賃費率。開立信用證之日確定的租賃費率為合同的固定租賃費率,在還租期內固定不變,外匯計息方法按中國銀行的規定辦理。
3.《租金概算表》為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時的財務預算表,其租金根據概算成本和暫定租賃費率計算,具有暫時性。本合同的暫定租賃費率為(貨幣:____ )____ /年。
4.《實際應付租金通知書》,為乙方償還甲方租金的依據,根據實際成本和還租期限內的固定租賃費率計算。計算實際成本時,如甲方支付貨款的貨幣與本合同貨幣不同時,按甲方實際兌換的匯率折成本合同的貨幣計算。租前息按固定租賃費率計算。
5.實際成本核算完畢后,甲方向乙方發出《實際應付租金通知書》。除計算錯誤外,乙方同意不論租賃物件使用與否,都以該通知書中載明的日期、金額、幣種等向甲方支付租金。
6.如乙方提前償還租金,需提前30天同甲方協商,甲方同意后,方可提前償還租金,但須加收二個月利息。
如乙方未按期支付租金,應繳納遲延利息,延付一個月內按原固定租賃費率的130%計收;一個月后,每超過一天加收欠租金額的萬分之五罰息。
第六條 服務費和保證金
1.乙方在購買合同簽訂日后15天內,向甲方交付________元,作為付給甲方的服務費。
2.乙方按《租金概算表》(10)的規定,在購買合同簽訂日后15天內交付甲方保證金。保證金不計利息,在第一期租金到期時,自動抵作該期租金的全部或部分。
3.如因乙方未及時支付保證金和服務費致使購買合同不能執行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 租賃物的所有權和使用權
1.在本合同期限內,租賃物的所有權屬于甲方。乙方除非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不得有轉讓、轉租、抵押租賃物或將其投資給第三者或其他任何侵犯租賃物所有權的行為,也不得將租賃物遷離《租金概算表》中所記載的設置場所或允許他人使用。
2.在本合同期限內,租賃物的使用權屬于乙方。如任何第三者由于甲方的原因對租賃物主張任何權利,概由甲方負責。乙方的使用權,不得因此受到影響。
3.在本合同期限內,乙方負責租賃物維修、保養并承擔其全部費用。甲方有權在其認為適當的時候,檢查租賃物的使用和保養情況,乙方對甲方的檢查應提供方便。如果需要,租賃物維修保養合同由乙方與賣主或原制造廠家簽訂,或由甲方代乙方與賣主或原制造廠家簽訂,或由甲方代乙方與賣主或原制造廠家簽訂。如需更換租賃物的零件,在未得到甲方書面同意時,只能用其原制造廠提供的零件更換。
4.因租賃物本身及其設置、保管、使用及租金的交付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稅款(甲方應繳納的利潤所得稅除外)由乙方負擔。
5.因租賃物本身及其設置、保管、使用等原因致使第三者遭受損害時,乙方應負賠償責任。
第八條 租賃物的滅失及毀損
1.在本合同期限內,乙方承擔租賃物滅失或毀損的風險。
2.如租賃物滅失或毀損,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選擇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負責處理并負擔一切費用。
①將租賃物復原或修理至可正常使用之狀態;
②更換與租賃物同等狀態和性能的物件。
3.租賃物滅失或毀損至無法修理的程度時,乙方應按《實際應付租金通知書》中記載的損失賠償金額,賠償給甲方。當乙方將損失賠償金額及其他應付的款項繳納給甲方時,按本合同第十三條辦理。
第九條 保險
1.自還租期限起算日開始,甲方以購買合同CIF價及本合同規定的幣種對租賃物投保財產險,并使之在還租期限內持續有效。保險費由乙方負擔,計入實際成本。
2.事故發生后,乙方須立即通知甲方,并提供一切必要的文件,以便甲方領取保險金。
3.甲方將取得的保險金,根據與乙方商定的下述原則之一辦理:
①作為第八條第2款第①項或第②項所需費用的支付;
②作為第八條第3款及其他乙方應付給甲方的款項。
保險金不足以支付上述之一的款項時,由乙補足。
第十條 違反本合同
1.如甲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第二條第4款所規定的義務造成賣主逾期交付租賃物,甲方購買租賃所支付款項在逾期期間所發生的利息由甲方承擔。
2.如乙方不支付租金或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即時付清租金和其他費用,或收回租賃物自行處置,所得款項抵作乙方應付租金及遲延利息,不足部分應由乙方賠償。雖然甲方采取前述措施,并不因之免除本合同規定的乙方其他義務。
第十一條 甲方權利的轉讓和抵押
本合同期內,甲方有權將本合同賦與甲方全部或部分權利轉讓給第三者,或提供租賃物作為抵押,但不得影響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二條 重大變故的處理
1.乙方如發生關閉、停產、合并、分立、破產等情況,須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立即采取本合同第十條規定的措施。
2.乙方和擔保人的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等發生變化,不影響本合同的執行,但乙方和擔保人應立即書面通知甲方。
第十三條 租賃物所有權的轉移
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租金及其他款項,并再向甲方支付租賃物的殘值____元(人民幣)后,由甲方向乙方出據租賃物所有權轉移證明書,租賃物的所有權即轉歸乙方所有。
第十四條 擔保
乙方委托為本合同乙方的擔保人,擔保人向甲方出具不可撤銷的租金擔保函。詳見本合同附件二。
乙方負責將本合同復印件轉交擔保人。
第十五條 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首先應根據本合同規定的內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時,采取下列方式:
1.向____ 市合同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
2.向____ 市人民法院提訟。
第十六條 合同的修改和補充
凡對本合同進行修改、補充或變更,須以書面形式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的委托人簽字后生效,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同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七條 本合同必不可少的附件
1.融資租賃委托書
2.不可撤銷的租金擔保函
3.購買合同
4.《租金概算表
5.《實際應付租金通知書》
6.乙方提供的批準文件和證明材料
第十八條 本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由其授權的委托人簽字后生效。本合同正式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同意按照下列條款簽訂本融資租賃合同。
第一條 合同說明
甲方根據乙方的需要和委托,按照乙方提供的租賃財產的名稱、品質、規格、數量和金額等要求,購進第二條規定的租賃物件出租給乙方,并由乙方承租。
第二條 租賃財產的名稱、品質、規格、數量和金額
1.財產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國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規格型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總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租賃財產的交貨、驗收、交貨地點和使用地點。
1.租賃財產由供貨方直接運交承租人的指定的交貨地點,向承租人交貨。
2.租賃財產運達安裝或使用地點后,乙方應在________天內檢查租賃物件,并將蓋章后的租賃物件的驗收收據交給甲方。
3.如果在________天內乙方未按前項規定向甲方交付驗收收據的,視為租賃物件已在完整、良好狀態下由乙方驗收完畢,并視同乙方已經將租賃物件的驗收收據交付給甲方。
4.如果乙方在驗收時發現租賃物件的品質、規格、數量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情況屬于賣方的責任時,乙方應在接貨后______天內從商檢部門取得商檢證明并立即將上述情況書面通知甲方,甲方將根據與供貨方簽訂的購貨合同規定的有關條款協助乙方對外進行交涉,辦理索賠等事宜。
第四條 租賃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租金金額,支付日期和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租金的擔保
1.本合同一經簽訂,乙方即向甲方支付雙方商定的保證金________元,作為履行本合同的保證。
租賃保證金不計利息,在租賃期滿時抵作最后一期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
乙方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時,甲方將從租賃保證金中抵扣乙方應支付給甲方的款項。
2.乙方委托________為本合同乙方的經濟擔保人。
不論發生何種情況,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要求支付租金時,由乙方經濟擔保人按《擔保法》規定負連帶賠償責任。
第七條 合同期滿時租賃財產的處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即確定是退租、續租,還是留購)
第八條 當事人的權利義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違約責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 雙方商定的其它條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出租方與供貨方訂立的購貨合同是本合同的附件。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三條 經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自甲乙雙方簽章后生效,雙方各執正本1份為憑。
出租方(蓋章):___________ 承租方(蓋章):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簽字)_______ 委托人:(簽字)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人:(蓋章)___________ 擔保人:(蓋章)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
附件 租賃物件收據
根據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你公司與本________訂立租賃合同,下列租賃物件于本日確實承租無誤。在合同履行期,愿遵守上述租賃合同所規定的各項條款。
承租單位:(蓋章)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
租賃物件
(制造廠)
(詳見第 號購買合同)
賣 方
租賃物件設置場所
租賃期間
個月(本租賃物件提單交付)
之日為起算日)
本欄由出租人填寫
部 門
負責人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經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融資租賃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
本合同一經簽訂,在法律上對甲乙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一條 租賃物名稱
租賃物,是指乙方自行選定的以租用、留購為目的,甲方融資購買的第 號購買合同項下的技術設備。
第二條 租賃物的購買
1.乙方以租用、留購為目的,以融資租賃方式向甲方承租租賃物;甲方根據乙方的上述目的為其融資購買租賃物。
2.乙方須向甲方提供甲方認為必要的各種批準文件及擔保函。
3.乙方根據自己的需要選定租賃物及賣主和制造廠家,并與甲方一直參加訂貨談判;在甲方主持下,乙方自行與賣主商定租賃物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質量、技術標準、技術服務及設備的品質保證等購買合同中的技術設備條款;甲乙雙方與賣主共同商定價格、交貨期、支付方式等購買合同中的商務條款;甲方以買主身份主簽,乙方以承租人身份附簽第 號購買合同。
4.甲方應負責籌措購買租賃物所需的資金,并根據購買合同規定辦理進口許可證,履行支付定金、開立信用證、租船訂艙、投保、結算等項義務。
5.乙方負擔購買租賃物應繳納的海關關稅、其他稅款和銀行開立信用證等國內費用。甲方墊付的銀行開證費,乙方應在甲方指定的日期內,將款額及應付的利息給甲方。人民幣計息辦法按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辦理。
第三條 租賃物的交貨
1.甲方支付貨款并取得提貨單后,將提單掛號寄送乙方即為完成向乙方交貨。乙方應憑單在到貨港(目的港)接貨。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貨物。
2.租賃物到達到貨港后,由甲方運輸人(外運公司)或乙方自行辦理報關、提貨手續。提貨后,乙方自負保管責任。如乙方不能及時繳納關稅等款項或辦理提貨手續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擔。
3.因不可抗及延遲運輸、卸貨、報關等不屬于甲方原因而造成的租賃物的延遲交貨或不能交貨,甲方不負責任。
4.租賃物由乙方根據購買合同的規定進行商檢,并將商檢結果于商檢后10日內書面通告甲方。
5.如賣主延遲交貨,租賃物的規格、型號、數量、質量、技術標準等與購買合同規定的內容不符或在購買合同保證期內發生質量問題,均按購買合同規定由賣主負責。乙方不得向甲方追索。
6.乙方若因前款原因遭受損害,乙方應提供有關證據及索賠或仲裁方案,甲方根據乙方的要求向賣方索賠或提出仲裁。索賠、仲裁的結果及發生的全部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7.不論發生上述何種情況,不免除乙方按期支付租金的義務。
第四條 合同期限和還租期限
1.本合同期限,指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至甲方收到乙方所有租金和應付的一切款項后出具租賃物所有權轉移證明書之日。
2.還租期限,指從還租期限起算日(以《到貨通知單》上注明的租賃物運抵到貨港日期為準)至最后一期租金應付日。
第五條 租金
1.甲方為乙方融資購買租賃物,乙方承租租賃物件須付租金給甲方。
2.租金是購買租賃物的成本與租賃費之和。
成本是甲方為乙方購買租賃物和乙方交貨所支付的貨款、運費、保險費(含財產保險)及雙方一致同意計入成本的費用與租前息(甲方支付上述費用從其支付或實際負擔日起還租期限起算日止所產生的利息總金額)之和。
計算租金的租賃費率由國際金融市場浮動利率和籌資手續費、風險費率及甲方應得的合理利差(后三項為不變量)兩部分組成。簽訂本合同之日確定的租賃費率為本合同的暫定租賃費率。開立信用證之日確定的租賃費率為合同的固定租賃費率,在還租期內固定不變,外匯計息方法按中國銀行的規定辦理。
3.《租金概算表》為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時的財務預算表,其租金根據概算成本和暫定租賃費率計算,具有暫時性。本合同的暫定租賃費率為(貨幣:____ )____ /年。
4.《實際應付租金通知書》,為乙方償還甲方租金的依據,根據實際成本和還租期限內的固定租賃費率計算。計算實際成本時,如甲方支付貨款的貨幣與本合同貨幣不同時,按甲方實際兌換的匯率折成本合同的貨幣計算。租前息按固定租賃費率計算。
5.實際成本核算完畢后,甲方向乙方發出《實際應付租金通知書》。除計算錯誤外,乙方同意不論租賃物件使用與否,都以該通知書中載明的日期、金額、幣種等向甲方支付租金。
6.如乙方提前償還租金,需提前30天同甲方協商,甲方同意后,方可提前償還租金,但須加收二個月利息。
如乙方未按期支付租金,應繳納遲延利息,延付一個月內按原固定租賃費率的130%計收;一個月后,每超過一天加收欠租金額的萬分之五罰息。
第六條 服務費和保證金
1.乙方在購買合同簽訂日后15天內,向甲方交付________元,作為付給甲方的服務費。
2.乙方按《租金概算表》(10)的規定,在購買合同簽訂日后15天內交付甲方保證金。保證金不計利息,在第一期租金到期時,自動抵作該期租金的全部或部分。
3.如因乙方未及時支付保證金和服務費致使購買合同不能執行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 租賃物的所有權和使用權
1.在本合同期限內,租賃物的所有權屬于甲方。乙方除非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不得有轉讓、轉租、抵押租賃物或將其投資給第三者或其他任何侵犯租賃物所有權的行為,也不得將租賃物遷離《租金概算
表》中所記載的設置場所或允許他人使用。
2.在本合同期限內,租賃物的使用權屬于乙方。如任何第三者由于甲方的原因對租賃物主張任何權利,概由甲方負責。乙方的使用權,不得因此受到影響。
3.在本合同期限內,乙方負責租賃物維修、保養并承擔其全部費用。甲方有權在其認為適當的時候,檢查租賃物的使用和保養情況,乙方對甲方的檢查應提供方便。如果需要,租賃物維修保養合同由乙方與賣主或原制造廠家簽訂,或由甲方代乙方與賣主或原制造廠家簽訂,或由甲方代乙方與賣主或原制造廠家簽訂。如需更換租賃物的零件,在未得到甲方書面同意時,只能用其原制造廠提供的零件更換。
4.因租賃物本身及其設置、保管、使用及租金的交付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稅款(甲方應繳納的利潤所得稅除外)由乙方負擔。
5.因租賃物本身及其設置、保管、使用等原因致使第三者遭受損害時,乙方應負賠償責任。
第八條 租賃物的滅失及毀損
1.在本合同期限內,乙方承擔租賃物滅失或毀損的風險。
2.如租賃物滅失或毀損,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選擇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負責處理并負擔一切費用。
①將租賃物復原或修理至可正常使用之狀態;
②更換與租賃物同等狀態和性能的物件。
3.租賃物滅失或毀損至無法修理的程度時,乙方應按《實際應付租金通知書》中記載的損失賠償金額,賠償給甲方。當乙方將損失賠償金額及其他應付的款項繳納給甲方時,按本合同第十三條辦理。
第九條 保險
1.自還租期限起算日開始,甲方以購買合同CIF價及本合同規定的幣種對租賃物投保財產險,并使之在還租期限內持續有效。保險費由乙方負擔,計入實際成本。
2.事故發生后,乙方須立即通知甲方,并提供一切必要的文件,以便甲方領取保險金。
3.甲方將取得的保險金,根據與乙方商定的下述原則之一辦理:
①作為第八條第2款第①項或第②項所需費用的支付;
②作為第八條第3款及其他乙方應付給甲方的款項。
保險金不足以支付上述之一的款項時,由乙補足。
第十條 違反本合同
1.如甲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第二條第4款所規定的義務造成賣主逾期交付租賃物,甲方購買租賃所支付款項在逾期期間所發生的利息由甲方承擔。
2.如乙方不支付租金或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即時付清租金和其他費用,或收回租賃物自行處置,所得款項抵作乙方應付租金及遲延利息,不足部分應由乙方賠償。雖然甲方采取前述措施,并不因之免除本合同規定的乙方其他義務。
第十一條 甲方權利的轉讓和抵押
本合同期內,甲方有權將本合同賦與甲方全部或部分權利轉讓給第三者,或提供租賃物作為抵押,但不得影響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二條 重大變故的處理
1.乙方如發生關閉、停產、合并、分立、破產等情況,須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立即采取本合同第十條規定的措施。
2.乙方和擔保人的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等發生變化,不影響本合同的執行,但乙方和擔保人應立即書面通知甲方。
第十三條 租賃物所有權的轉移
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租金及其他款項,并再向甲方支付租賃物的殘值____元(人民幣)后,由甲方向乙方出據租賃物所有權轉移證明書,租賃物的所有權即轉歸乙方所有。
第十四條 擔保
乙方委托為本合同乙方的擔保人,擔保人向甲方出具不可撤銷的租金擔保函。詳見本合同附件二。
乙方負責將本合同復印件轉交擔保人。
第十五條 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首先應根據本合同規定的內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時,采取下列方式:
1.向____ 市合同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
2.向____ 市人民法院提訟。
第十六條 合同的修改和補充
凡對本合同進行修改、補充或變更,須以書面形式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的委托人簽字后生效,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同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七條 本合同必不可少的附件
1.融資租賃委托書
2.不可撤銷的租金擔保函
3.購買合同
4.《租金概算表》
5.《實際應付租金通知書》
6.乙方提供的批準文件和證明材料
第十八條 本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由其授權的委托人簽字后生效。本合同正式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租賃公司(以下簡稱出租人)與_________工廠(以下簡稱承租人)簽訂本合同,其條款如下:
1.出租人同意租出,承租人同意租進附件所列的設備;該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2.租期為_________年,從承租人驗收設備之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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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同租賃期間任何一方不得要求加租或減租。如果承租人不準時交租,則應向出租人交付比該行長期貸款利率多_________%的利息作為處罰。
簽約后_________個月內承租人應向出租人提交中國銀行出具的保函,擔保承租人按合同規定交租。
4.出租人必須按_________條件在附件規定的時間內把所租設備運交承租人。
5.出租人應于裝船后把合同號碼、品名規格、件數、毛重、凈重、發票總值、載貨船名、預計到達時間和目的港以電傳通知承租人以便提貨。同時還要向承租人航寄下列單據:
a.提單正本_________份
b.發票_________份
c.裝船單_________份
d.出租人的廠家出具的關于所租設備的品質、數量檢驗證_________份。
6.貨到_________港后,承租人要委托_________檢驗機構檢驗所租貨物。如有品質、規格、數量等與合同規定不符,承租人有權在貨到_________天內憑該檢驗機構的檢驗證書向出租人提出索賠;或者要求出租人自費及時更換不合格的零件或機器。
7.在租賃期間,出租人必須辦理必要的保險;保險應包括第三者責任險,使在事故中,遭受損失和傷亡的其他有關方也可受益。
8.在租賃期間,出租人應免費提供租后服務,包括所租設備的安裝、運轉、修理和保養。承擔人必須妥善愛護所租設備,保持經久耐用。如果由于承租人員的錯誤操作造成設備損壞,修理費應由承租人承擔。
9.出租人應按優惠價格向承租人提供原料、燃料和部件。
10.在設備到達廠房_________個月內,出租人要派出_________名技術員到_________指導所租設備的安裝,然后培訓承租人的技術員和工人,使他們能達到掌握有關操作、修理和保養所租設備的技術。在這種情況下,承租人同意付給每人月薪_________元;其他一切費用則由出租人承擔。
11.為達到第十條所述的目的,有關安裝、調試、檢查、修理、操作和保養的技術資料應由出租人免費提供承租人。
12.出租人的技術人員每季至少要對所租設備檢驗一次以確保設備正常開動。承租人則要給予他們必要的協助。
13.如果承租人涉及第三者的專利權糾紛,出租人應對其后果負責。
14.沒有出租人書面同意,承租人不得將設備轉租給第三方。
15.當合同期滿時,承租人可以采用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a.繼續再租_________年;
b.改簽融資租賃合同租用更長的時間;
c.按照雙方同意的優惠價格直接購買設備。
16.如果一方受到不可抗力的阻擋而不能履行合同義務,執行合同的時限應作相應的延長。
17.如果一方嚴重違反合同的一條條款并在_________天內未作時,另一方可提前_________天向違約方提交書面通知終止本合同。違約的一方應對有權終止合同的一方所受的經濟損失負責賠償。
18.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應該按照國際商會的調解和仲裁規則由一個或幾個按該規則指定的仲裁員最終仲裁解決。
本合同用中、英兩種文字寫成,兩者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人(蓋章)_________ 承租人(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出租人同意把下列設備租給承租人:_________
貨物名稱:_________
規格: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
裝船日期:_________
月租金額:_________
制造廠名:_________
型號:_________
單價:_________元
租金總額:_________元
傳統租賃是以實物流轉為主要特征的,而融資租賃是以實物、技術流轉為前置繼而進行貨幣流轉為主要特征的。因此,按照我國金融機構管理規定,從事以融資金融手段進行租賃經營業務的企業為非銀行金融機構。此類企業在取得工商注冊登記后必需取得《經營金融業務許可證》,如果以外匯從事融資租賃經營活動的,還要取得《經營外匯業務許可證》。中國人民銀行于1984年10月17日頒布的《關于金融機構設置或撤并管理的暫行規定》中即明確規定,租賃公司屬于金融機構,應當取得《經營金融業務許可證》;1991年2月21日中國人民銀行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聯合頒布《關于金融機構辦理年檢和重新登記注冊問題的通知》【銀發(1991)38號】中又明確規定,金融租賃公司經驗收合格給予換發《經營金融業務許可證》,經營外匯業務的換發《經營外匯業務許可證》;1994年8月5日中國人民銀行頒布《金融機構管理規定》第三條規定:融資租賃公司屬于金融機構;第四條規定:金融租賃屬于金融業務;第六條規定:法人型金融機構要取得《金融法人許可證》,未取得許可證者一律不得經營金融業務;第二十一條規定:經批準開業的金融機構,憑工商營業執照領取《金融機構法人許可證》或《金融機構營業許可證》,經營外匯業務的另按規定申領《經濟外匯業務許可證》,辦妥以上手續始得營業;2000年6月30日中國人民銀行頒布《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對從事融資租賃業務的公司作了專門規定,上述的規定中始終體現我國對作為非銀行金融機構的融資租賃公司采取法律上嚴格管制措施,對其主體資格作了嚴格的限定,其特征之一就是許可證資格準入制。
我國允許從事融資租賃業務始于上個世紀80年代初,宗旨為利用外資通過融資租賃的方式引進先進的技術和設備。到80年代中期,我國形成了中外合資融資租賃公司(至今為止約近50家)為主體,從事以國際貨物買賣為前置的國際融資租賃業務,國內銀行也設置了專門從事國內融資租賃業務的機構,形成了一定的行業規模,但由于行政部門之間政策上的協調和溝通不夠,管理上的銜接性和統一性不足,出現了政出多門,各執一端的現象。加上立法上的滯后,導致融資租賃合同出現爭議后,司法機關不能形成整體和統一的司法評價。例如,中外合資融資租賃公司由國家外經貿部批準成立,批準成立后既持批準證書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領取工商營業執照,規避了中國人民銀行的監管,在未取得《經營金融業務許可證》的情況下,從事金融租賃業務,在未取得《經營外匯業務許可證》的情況下,從事外匯金融租賃業務,對這類企業,發生融資租賃合同糾紛而訴訟人民法院時,必然要涉及主體資格被審查的情形。如認定其主體資格合法,就否定了中國人民銀行的管理職能,否定了中國人民銀行的監管權力。如認定其主體資格不合法,又否定了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的管理職能,否定了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認定企業經營主體資格的權力,在司法評價上處于兩難境地,其本質體現出維護國家法律的整體性、統一性、權威性上的無奈。所以,對中外合資融資租賃公司在未取得《經營金融業務許可證》和《經營外匯業務許可證》的情況下,即取得從事經營融資租賃業務的工商營業執照,其主體資格合法性的認定,在司法實踐中出現了否定說、肯定說和折衷說。這些爭論還在繼續,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融資租賃合同簽訂、履行和爭議的解決,筆者認為融資租賃合同主體資格認定的法律問題是應當重視和解決的法律問題。
二、回租賃形式的融資租賃合同的法律問題
按照國際租賃契約統一規則和我國《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第十八條規定,融資租賃合同分四種并列方式,既直接租賃、回租賃、轉租賃、委托租賃。直接租賃是以國際貨物買賣或國內雜物買賣為前提的融資租賃業務。轉租賃是以國際貨物租賃或國內貨物租賃為前提的融資租賃業務。這兩種租賃方式是以具有先進生產要素為特征的物資(技術、設備)形態的運動為前提,繼而進行貨幣形態(租金)的運動,這種以金融為手段把工業、金融、貿易集于一體,引進先進的技術和設備,以先進的生產要素實現企事業單位技術進步,可以直接和顯見地體現我國對融資租賃業的產業要求,體現我國對外開放的宗旨和立法目的。委托租賃是從事融資租賃業務的居間服務,是融資租賃業務的延伸。回租賃業務是將承租人享有所有權的設備買入,再租給承租人收取租金,回租賃合同履行終結時,再將設備所有權回轉于承租人。這種租賃業務設備的物資運動形態僅有觀念上的運動,涉及實際上的運動是以貨幣形態的運動為主要特征。本質上體現的是資金市場的融資和物的擔保。回租賃業務如不在立法上和行政管理上嚴格規范,極易造成我國關于融資租賃業利用外資引進國際上先進的技術和設備,促進國內企業貿易發展,實現企事業單位科技進步的產業政策發生沖突,也極易規避我國對金融行業的嚴格管理和外匯嚴格管制的法律規定。例如,有些回租賃合同的當事人為了規避企業間不得相互借貸的法律規定,利用回租賃合同與借貸合同極為相似的特征,達到既為“承租人”解決資金,又為“出租人”牟取高于貸款利息租金利潤的目的,而訂立形式要件為融資租賃合同,實質要件為借款合同,這是融資租賃合同爭議糾紛中常見的規避法律的行為。由于回租賃合同與借款合同有較多相似之處,加上實施操作不規范,故二者在實踐中比較難以區分和認定。由于回租賃合同與借款合同在主體、形式要件和實質要件、標的物流轉方式等方面的極為相似,將此類問題全部歸于司法環節中解決難度極大。筆者認為,第一,在立法上要明確和具體地規定從事融資租賃業務的公司從事回租賃業務的資格,并且應當嚴格限制,實行回租賃業務的特別準人制度;第二,有關行政管理機關要對回租賃業務的資格實行嚴格的審查制度和監管制度;第三,融資租賃行業要建立自律制度,在回租賃業務自律方面應更加嚴格。回租賃業務并不體現進口技術和設備的租賃業務的主要宗旨,僅是租賃業務的補充形式。回租賃業務規避法律的行為,客觀上已經嚴重地影響了國家金融管理秩序和國家外匯管理秩序,在一定時期和一定程度上成為擾亂國家正常金融的禍源之一,應當是國家在經濟活動中重點治理和整頓的對象。筆者認為,回租賃業務在我國當前的經濟活動中應當限制其發展,實施嚴格的管理措施,對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以回租賃業務方式實施融資租賃的合同行為,應當進行嚴格的治理和制裁。
三、融資租賃合同履行過程中承租人破產的法律問題
對從事融資租賃經營資格的審查,是我國對融資租賃業的特殊要求所決定的。由于經營融資租賃業務不僅僅是從事租賃,還包括其他金融業務、國際貿易等,因此,國家對這類企業實行嚴格控制,未經行業監管部門批準,其他企業不得以融資租賃作為常業經營。否則,即應認定所簽訂的融資租賃合同無效。
首先應當肯定的是,融資租賃是一項金融業務,經營金融業務的資格必須得到金融監管部門的許可。1998年7月13日,國務院的《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取締辦法》第四條規定:“本辦法所稱非法金融業務活動,是指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擅自從事的下列活動:1、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2、未經依法批準,以任何名義向社會不特定對象進行的非法集資;3、非法發放貸款、辦理結算、票據貼現、資金拆借、信托投資、金融租賃、融資擔保、外匯買賣;4、中國人民銀行認定的其他非法金融業務活動”。顯然,此規定將金融租賃作為必須經人民銀行批準的金融業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二條第三款規定:“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信托投資公司、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以及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準設立的其他金融機構的監督管理,適用本法對銀行業金融機構監督管理的規定”。此條款并未以投資主體作為區分是否由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監管的標準。
同樣,如果由人民銀行(現由銀監會)批準設立的金融租賃公司吸收外資的話,僅由銀監會批準是不夠的,還需由商務部對中外合資、合作企業的資格進行審批。中國人民銀行1994年的《金融機構管理規定》也將金融租賃列為金融業務。而外商投資的融資租賃公司的設立,卻無需金融監管部門的批準,僅履行中外合資、合作企業設立的審批手續,人民法院不得不承認并接受這一現實,認可外商投資的融資租賃公司經營融資租賃業務的合法性。這與我國長期以來,沒有一部規范行政機關實施行政管理行為的法律,導致行政權限劃分不清有關。
融資租賃方式
融資租賃方式的多樣化是租賃產品創新的一個重要手段。《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和《外商投資租賃公司審批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的租賃方式,就包括直接租賃、轉租賃、回租賃、杠桿租賃、委托租賃、聯合租賃等等。實踐中,還有各種不同租賃方式的結合。在審理不同融資租賃方式下的糾紛案件時,人民法院不僅對采取《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和《外商投資租賃公司審批管理暫行辦法》中規定的以租賃方式進行的融資租賃交易予以承認,而對于當事人之間約定的、不違反國家禁止性規范的、具有創新性的租賃方式不會輕易否定其效力。
融資租賃物的種類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在涉及融資租賃物件時,統一使用了租賃物的稱謂,沒有對租賃物給出一個清晰的概念和限定,而將這個問題留給了融資租賃的實務、監管和司法部門去解決。《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采取概括的方式規定:“適用于融資租賃交易的租賃物為固定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