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06-29 11:08:13
序論:寫作是一種深度的自我表達。它要求我們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隱藏在內心深處的真相,好投稿為您帶來了七篇麻醉藥品管理辦法范文,愿它們成為您寫作過程中的靈感催化劑,助力您的創作。
20xx年遼寧麻醉藥品管理條例全文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麻醉藥品管理辦法》,結合我省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麻醉藥品管理范圍系指:阿片類、可卡因類、大麻類、合成麻醉藥品類及衛生部指定的其他易成癮癖的藥品、藥用原植物及其制劑。
第三條 凡在我省境內生產、經營、使用麻醉藥品和種植麻醉藥品原植物的單位和個人,均應遵守《麻醉藥品管理辦法》和本辦法。
第四條 麻醉藥品原植物的種植單位,必須按《麻醉藥品管理辦法》規定履行審批手續。未經批準的任何單位和個人不準種植麻醉藥品原植物。
第五條 麻醉藥品經營單位的設置:
(一)省、省轄市麻醉藥品經營單位的設置由省衛生行政部門會同省醫藥管理部門提出,報衛生部、國家醫藥管理局審核批準;
(二)縣(含縣級市、區,下同)麻醉藥品經營單位的設置由市衛生行政部門會同市醫藥管理部門提出,報省衛生行政部門、省醫藥管理部門審核批準。
第六條 麻醉藥品經營單位必須嚴格執行《麻醉藥品經營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加強各項安全防范措施,嚴防被盜、丟失事件發生。
第七條 凡使用麻醉藥品的醫療、教學、科研單位(以簡稱使用單位),必須向市衛生行政部門提出書面申請,市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在收到申請后十五日內予以審核,對符合使用條件的核發《麻醉藥品購用印鑒卡》(以下簡稱《印鑒卡》)。
《印鑒卡》由省衛生行政部門印制。
第八條 市衛生行政部門應當按國家有關規定,嚴格審核限量級別。《印鑒卡》限量級別由核發單位用紅色中文大寫數字填寫并加蓋印章。使用單位應當在《印鑒卡》欄內分別加蓋本單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藥劑負責人印章。
第九條 市衛生行政部門每年應當對供應單位檢審一次,重點審查購用麻醉藥品品種范圍及每季度限量,并將結果報省衛生行政部門。
第十條 使用單位購買麻醉藥品應當憑《印鑒卡》和蓋有與《印鑒卡》相符印鑒章的《麻醉藥品申購單》(以下簡稱《申購單》)一式三份,按季度到市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供應單位辦理采購業務。邊遠地區、交通不便的使用單位,經市衛生行政部門許可,可跨一季度購買。
使用單位更換單位及個人印鑒時,按前款規定重新辦理申請手續。
第十一條 供應單位應當按限量供應麻醉藥品,并在《申購單》上注明供應數量,加蓋供應單位會章及核售人員章,《申購單》一份留存備查,一份由供應單位按季度報市衛生行政部門,一份退回使用單位。
第十二條 供應單位必須保證使用單位正常的麻醉藥品供應,發現使用單位違反規定采購麻醉藥品,應當及時報市衛生行政部門,對不符合規定手續的,供應單位應當拒絕供應。
第十三條 使用單位對麻醉藥品必須嚴加管理,建立嚴格的保管、領用制度。麻醉藥品實行專人保管,必須使用防撬保險柜儲存,開具麻醉藥品應當用專用處方箋,注明病情診斷、單位或家庭住址,并應當按處方箋的內容造冊登記,保存三年備查。
第十四條 各級醫療單位必須根據本單位的技術條件控制麻醉藥品處方權的醫務人員數量。醫療單位開具麻醉藥品處方的醫務人員必須具備一定專業技術職稱,并經單位領導考核能正確使用麻醉藥品,由醫療單位法定代表人授予麻醉藥品處方權并報縣以上衛生行政部門備案。
第十五條 麻醉藥品處方必須使用鋼筆或毛筆書寫,字跡清楚,醫務人員印章清晰,麻醉藥品的數量必須使用中文大寫數字,門診醫生開具的麻醉藥品處方,必須經門診部審核批準,加蓋公章。
第十六條 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非法使用、儲存、轉讓或借用麻醉藥品。醫藥人員不得利用職權,營私舞弊或濫用麻醉藥品。
第十七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使用麻醉藥品的,屬濫用麻醉藥品:
(一)未明確診斷的急腹癥及疼痛;
(二)對一個病人(晚期癌癥患者除外)同時使用兩種以上麻醉藥品、一種麻醉藥品連續使用超過七日或者連續使用間隔不足十日以上的;
(三)其他非醫療使用。
第十八條 醫務人員對住院或者手術患者(晚期癌癥除外)應當根據病情需要合理使用麻醉藥品,所開麻醉藥品必須在病志和麻醉藥品醫囑上記載。
第十九條 晚期癌癥患者(包括住院患者)確需使用麻醉藥品鎮痛,必須憑戶口簿及縣以上醫療單位的診斷書,按戶口所在地市衛生行政部門的規定,申領《鎮痛專用麻醉藥品供應卡》(以下簡稱《供應卡》)。承辦單位在戶口簿上注明辦理時間,加蓋麻醉藥品供應專用章,可收取五
十至一百元的押金。
晚期癌癥患者易地治療需辦理《供應卡》手續的,還須提供患者戶口所在地縣以上衛生行政部門出具的中斷或未供應麻醉藥品的證明。
第二十條 《供應卡》的使用期限為十五日。期滿后確需繼續使用的,應由負責開麻醉藥品的臨床醫生察看核實病情,并重新出具證明,患者憑證明、戶口簿到發卡單位辦理換卡手續。
使用麻醉藥品鎮痛的患者死亡后,其親屬不得持《供應卡》再冒購麻醉藥品,并在十五日內憑死亡證明或戶口簿辦理退卡手續,同時領回押金,逾期不再返還押金。
第二十一條 醫療單位供應晚期癌癥患者麻醉藥品應當在《供應卡》上詳細記錄發藥數量及時間。
第二十二條 醫療單位對麻醉藥品的管理和使用,應當做到日清月結、帳物相符,并做好麻醉藥品廢瓶回收、登記、銷毀等工作。
第二十三條 醫療單位藥劑人員調配麻醉藥品處方,必須實行雙人核對、簽章制度。對違反本規定濫用麻醉藥品的,藥劑人員有權拒絕發藥,并及時向所在單位或縣以上衛生行政部門報告。
第二十四條 醫療單位確屬急需,市場又無供應的麻醉藥品制劑,經市以上衛生行政部門審核批準,可在本單位制劑室配制。
第二十五條 使用單位撤銷后剩余的麻醉藥品,應當在十五日內上交市衛生行政部門處理。
第二十六條 對因管理不善造成麻醉藥品丟失或被盜的單位,由縣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視情節處以五百至一千元罰款,對法定代表人及直接責任人分別處以五十至五百元罰款。
第二十七條 對非法使用、儲存、轉讓或借用麻醉藥品的單位或者個人,以及利用職權、營私舞弊,出具假診斷書或者以非醫療目的使用麻醉藥品的直接責任人,由縣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處以一百至一千元罰款,情節嚴重的由所在單位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提請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
事責任。
第二十八條 醫療單位發現持已死亡患者的《供應卡》冒購麻醉藥品的,應當追回冒購藥品,并由縣以上衛生行政部門對冒購者處以五十至一千元罰款。
第二十九條 罰款必須使用財政部門統一印制的罰沒票據。罰款一律上繳同級財政部門。
第三十條 對于用威脅、恐嚇、欺騙等手段,強迫醫務人員開取麻醉品的,公安機關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有關規定給予處罰,構成犯罪的,提請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在我國現行的法律體系下,藥學專業技術人員的法律責任主要有行政責任、民事責任、刑事責任。①行政責任,分為行政處分和行政處罰。行政處分是指由國家行政機關或者其他組織依照行政隸屬關系,對違法失職的國家公務人員或者所屬人員所實施的懲戒措施,包括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以及開除等。“行政處罰”是指國家行政機關對違反法律、法規、規章,尚不構成犯罪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組織實施的一種制裁行為。依法給予警告、罰款、停業整頓直至吊銷執業許可證書的處罰。②民事責任,它包括違約責任和侵權責任。違約責任是指締約雙方,如果其中一方不履行約定的義務,應依契約承擔賠償等民事責任;侵權責任則是指相關行為人侵害他人的財產權和人身權的,應依法承擔侵權賠償的民事責任。③刑事責任,系因侵害刑法所保護的相關社會關系構成犯罪所應承擔的法律后果。刑事責任的承擔方式有管制、拘役、判刑,附加刑有處以罰金、剝奪權利、沒收財產等。
1.1行政責任批評、警告、紀律處分《處方管理辦法》第58條規定:藥師未按照規定調劑處方藥品,情節嚴重的,由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責令改正、通報批評,給予警告;并由所在醫療機構或者其上級單位給予紀律處分。《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55條規定:醫療機構發生醫療事故的,對直接責任人由衛生行政部門根據醫療事故等級和情節,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尚不夠刑事處罰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或者紀律處分。《藥品不良反應報告和監測管理辦法》第61條規定:有關工作人員在藥品不良反應報告和監測管理工作中違反該規定,造成嚴重后果的,依照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辦法》第53條規定:藥師未按照規定審核、調劑抗菌藥物處方,給予警告處分。降級、撤職、開除處分《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條例》第72條規定:藥學人員未依照規定購買、儲存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未依照規定保存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專用處方、未依照規定進行處方專冊登記、未依照規定報告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的進貨、庫存、使用數量、緊急借用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后未備案、未依照規定銷毀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等情形,依法給予降級、撤職、開除的處分。《處方管理辦法》第55條也規定:藥學人員違反《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條例》第72條的規定,依法給予降級、撤職、開除的處分。《醫院藥事管理規定》第39條規定:藥師在執業過程中,藥事管理工作和藥學專業技術工作混亂,造成醫療安全隱患和嚴重不良后果、未執行有關的藥品質量管理規范和規章制度,導致藥品質量問題或用藥錯誤,造成醫療安全隱患和嚴重不良后果、將藥品購銷使用情況作為經濟分配的依據以及在藥品購銷、使用中牟取不正當利益等的情形,依法給予降級、撤職、開除等處分。吊銷其執業證書《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條例》第73條規定:處方的調配人、核對人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未對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處方進行核對,造成嚴重后果的,由原發證部門吊銷其執業證書。《處方管理辦法》第56條規定:藥師未按照衛生部制定的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臨床應用指導原則使用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以及未按照規定調劑麻醉藥品、精神藥品處方的情形,由原發證部門吊銷其執業證書。《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55條規定:對發生醫療事故的有關藥學人員,衛生行政部門可以責令暫停6個月以上1年以下執業活動;情節嚴重的,吊銷其執業證書。
1.2民事責任賠償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39條規定:藥品的生產企業、經營企業、醫療機構違反本法規定,給藥品使用者造成損害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54條、第55條、第57條、第59條規定: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醫務人員有過錯的,應承擔賠償責任;醫務人員在診療活動中,醫務人員未盡到與當時的醫療水平相應的診療義務、未盡到告知義務、未征得患者或近親屬同意所實施的醫療措施,造成患者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因藥品、消毒藥劑、醫療器械的缺陷,或者輸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損害的,患者可以向生產者或者血液提供機構及醫療機構請求賠償,醫務人員也有過錯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62條規定: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泄露患者隱私或者未經患者同意公開其病歷資料,造成患者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1.3刑事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41條、第142條規定生產、銷售假藥、劣藥足以危害人體健康即需承擔刑事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75條:銷售劣藥的,沒收銷售的藥品和違法所得,并處違法銷售藥品貨值金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91條:醫療機構的負責人、藥品采購人員、醫師等有關人員收受藥品生產企業、藥品經營企業或者其人給予的財物或者其他利益的,由衛生行政部門或者本單位給予處分,沒收違法所得;對違法行為情節嚴重的醫務人員,由衛生行政部門吊銷其執業證書;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55條規定:醫療機構發生醫療事故的,對負有責任的醫務人員依照刑法關于醫療事故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辦法》第53規定:藥師未按照規定審核、調劑抗菌藥物處方,情節嚴重的;私自增加抗菌藥物品種或者品規的;違反本辦法其他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藥師執業過程中享有的權利
《處方管理辦法》第35條規定:藥師具有審核醫師處方適宜性的權利,同時第36條、第40條規定:藥師若發現嚴重不合理用藥或者用藥錯誤、不規范處方或者不能判定其合法性的處方有拒絕調劑的權利。現行相關的法律法規中,藥師在執業過程中依法承擔管理藥品、調劑藥品、監督合理使用藥品等職責,很少見到所賦予藥師的權利,藥師只有依法履行職責,只有執行權、建議權,沒有決策權,藥師職業責任與權利的不平衡,影響著臨床合理用藥,有礙于合理利用藥物資源更好的為人類健康服務。
3問題探討
3.1處方調劑藥師在處方調劑工作中,可能會遇到調劑錯誤所致不良事件;調劑交代不清造成的用藥失當;情節嚴重的,應依《處方管理辦法》第58條的規定承擔行政責任;如果引起患者損害,可以援引《侵權責任法》的相關規定,根據《侵權責任法》第54條、第58條所確立的歸責原則,第57條、第60條所規定的醫療水平判斷,總則部分第16條所規定的賠償項目等具體條文決定其民事責任的承擔。但當藥劑人員疏忽,未能行使拒絕調配處方的權力,調劑了不規范處方、用藥不適宜處方及超常處方、甚至是錯誤處方時,在此情形下,醫師與藥師之間怎樣分擔責任?現行法規中,沒有涉及藥師調劑了醫師用藥錯誤的處方應怎樣承擔責任的條款。有時出現醫師處方用藥不適宜、或是藥師調劑出錯的情形,但沒有引起患者損害,也沒有造成不良后果,只是患者抓住了藥師的錯誤大做文章,提出過分的要求,此類問題應如何處置,藥師該怎樣承擔責任?相關法律法規以及規章還沒有明確的規定,致使此類問題解決起來依據不足。
3.2參與臨床臨床藥師在參與臨床藥物治療工作中,政策法規的支持力度不夠,盡管《醫療機構藥事管理規定》36條第三款規定了藥師參與臨床工作的職責,但在實施過程中可操作性不強,沒有細化藥師參加查房、會診、病例討論和疑難、危重患者的醫療救治過程中的具體工作,在用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也僅限于協同醫師做好藥物使用遴選,對臨床藥物治療提出意見或調整建議的權力,藥師在治療團隊中所扮演的角色并不清晰,職責任務過于籠統而不具體。可以明確的是藥師是一名參與者、協作者,不是決策者,只有發言權,沒有決策權,在此情形下,對于因不合理用藥而產生藥療糾紛時,醫師與藥師應怎樣分擔責任?很難界定。《醫療機構藥事管理規定》36條第二款規定了藥師參與臨床藥物治療,進行個體化藥物治療方案的設計與實施,開展藥學查房,為患者提供藥學專業技術服務;醫師與藥師看起來是協作關系,但如何開展工作?出現問題怎樣承擔責任?藥師是否承擔不合理用藥的責任?目前還找不到比較適合的法律依據。
3.3用藥指導藥患關系被認為是一種民事法律關系,藥患雙方都是具有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的公民(自然人)或者法人,民事主體雙方地位平等[1],患者用藥,藥師提供用藥指導,民事法律關系的主體所享有的民事權利和負有的民事義務雖有一些相應規定,但因醫師、藥師和護理人員的過錯,違反安全、有效、經濟、適當的原則,導致用藥不當,造成患者人身損害或財產損失的行為,該怎樣承擔責任,我國法律對醫師、藥師、護理人員在用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以及對于因不合理用藥而產生的醫療糾紛中雙方的責任認定并沒有做出明確規定[2],致使對藥事糾紛的解決難以找到統一的解決方法。
4建議
根據縣衛健委層轉《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關于印發醫療機構依法執業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衛監督發〔2020〕18號《關于印發醫療機構依法執業管理辦法的通知》相關文件要求,對照《醫療機構依法執業管理辦法》條款,開展嚴格的自查工作。現將有關自查情況匯報如下:
一、領導重視,分工明確:
我院召開了專題會議,對自查工作進行嚴密部署。會上,成立了由院長為組長,分管副院長黃奇玲為副組長,各相關業務科室負責人為成員的自查領導小組,各業務科室按照各自的職責分工,嚴格對照《醫療機構依法執業管理辦法》進行了認真細致的自查自糾工作,取得了明顯效果。
二、自查基本情況:
(一)機構自查情況:能夠按照《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執業登記要求、嚴格執行變更登記、校驗及有效期延續審批程序,無過期現象。編制床位、科室設置、人員配備、房屋設施、設備配置、制度職責等方面,符合《醫療機構基本標準》。
(二)人員自查情況:我院在崗醫護人員均取得相應資質和證書,執業地點變更率達到100%,我院從未超注冊范圍開展執業活動;從未對未取得執業醫師資格、護士執業資格的人員給予處方權與處置權,或多地點注冊的醫師從事醫療活動,衛生院所有醫護人員均掛牌上崗,并設立了監督欄和意見箱對外公開。
(三)提高服務質量:按照衛生行政部門的有關規定、醫院加強醫療護理質量管理,衛生院成立了醫療護理質量管理委員會,定期檢查、考核各項規章制度和各級各類人員崗位責任制的執行和落實情況,確保醫療安全和服務質量,不斷提高醫療服務水平。
(四)藥品管理自查情況:經查我院從未使用過假劣、過期、失效以及違禁藥品。我院成立了藥事管理委員會,嚴格按照麻醉藥品管理辦法,對麻醉藥品進行“五專”管理;抗菌藥品使用嚴格按照《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辦法》,使用率符合要求。
三、存在不足:
一是由于經費不足,有些醫療設備得不到及時維護或更新,一定程度上影響了相關業務的深入開展,衛生院發展的后勁不足;
二是受到多方面的限制,專業技術人員缺乏,衛生院專業技術人員的工作量大,到上級醫療機構進修的機會不多,知識更新的周期長,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服務水平向更高層次提高。
1
一、學習相關法律法規
繼續加強藥劑工作人員對《藥品管理法》、《處方管理理辦法》、《麻醉藥品管理辦法》、《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指導原則》等相關法律法規的學習,強化對藥品相關法律法規的認識,全方位提高藥房工作人員自身職業道德素質。加強處方書寫質量的管理,每月不定期抽查并評析門診處方,嚴格執行處方管理制度及我院處方點評制度,規范處方書寫,對不合理情況進行實時通報。
二、嚴格把關杜絕濫用抗菌藥物,定期抽查處方并點評
為了進一步加強我院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促進抗菌藥物合理使用,提高醫療質量,減輕患者經濟負擔,預防過度使用、濫用,控制藥品費用在整個醫療活動中所占的比例,制定我院抗菌藥物使用管理規定。
萬古霉素及醫院規定加以限制使用的其它抗菌藥物,科室應憑處方經科主任簽字后,簽字后再到藥房取藥。緊急情況下可越權使用,但處方量僅限1天。門、急診抗菌藥物每張處方不得超過3天量。
三、加強對特殊藥品的管理
嚴格按照《麻醉藥品管理辦法》中的五專(專用處方、專用賬冊、專人負責、專柜加鎖、專冊登記)保管與儲存麻醉藥品和一類精神藥品。專用處方、專用賬冊、專人負責、專柜加鎖、專冊登記此五專應該嚴格執行,缺一不可。對于不合格處方立即退回,不可發藥。對于麻醉藥品處方和一類精神藥品處方,每張都必須嚴格審核方可發藥,任何一項不符合要求都要將處方退回。對于麻醉藥品和一類精神藥品杜絕人情處方、領導處方。
四、制定醫院基本用藥目錄
制定我院2018年的用藥基本目錄,并保證目錄內的藥品供應,保證臨床的用藥需求,做好藥品網上采購的各項工作。
五、提高藥學服務及藥品質量
以提高質量為重心,逐步建立質量、安全系統。集中精力,抓好質量和安全,強化科學管理,提高整體績效。加強服務過程的標準化管理,突出科室職能,對藥品質量進行全過程的監督檢查,確保臨床用藥安全有效;加強合理用藥及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指導工作,對抗菌藥物的分級管理實行嚴格的監控,減少抗菌藥物濫用情況。定期對不足的服務工作進行分析,找出存在的共性問題,做到舉一反三,。使整個服務過程成為一個不斷反饋、不斷調整、不斷規范的過程,從整體上加強和推進服務工作的規范化和標準化。
醫院藥房是窗口,做到微笑服務,使患者有個好的心情。發藥時嚴格按照四查十對執行,杜絕差錯和事故的發生。
六、加強不良反應監測工作
進一步規范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工作,密切配合醫療、護理等相關部門,及時上報藥品不良反應報告。加強藥學服務窗口的工作開展,更直接、更全面的為病人提供藥學服務。
七、完善職效考核制度
制定藥劑科職效考核制度,細化各項考核指標,堅持執行全面質量考核,通過對各種制度、考核標準的嚴格執行,實行彈性工作制、整頓勞動紀律,使各部門工作達到規范化、程序化、標準化。
為提高藥品質量、臨床用藥的合理性、推動科室創新發展,以及為我院創造更多更大的社會效益、經濟效益,在院領導的指導與扶持下,全科人員將會共同攜起手來,集中智慧、凝聚力量、齊心協力、銳意進取、努力工作。以藥學服務目標,以質量為中心,為患者和藥學的發展盡一份微薄之力!
2
成績僅代表過去,工作中仍有諸多不足,在2018新一年的工作中,我們決心揚長避短,做到以下幾點:
1、積極參加醫院組織的業務學習,結合本科專業特點,抓好專業學習,努力提高業務素質,提升業務水平。
2、進藥做到有計劃,有安排,堅持每日一進,專人負責,保障臨床用藥供應。
3、加強工作責任心,做到藥品分類定位存放,發藥時做到四查十對,杜絕差錯事故的發生。
4、借一甲評審東風,完善執行藥事管理制度,加強毒、麻、精及拆零藥品管理,做到工作常態化。
5、做好藥品效期管理,堅持先進先出原則,每月上報近效期藥品目錄,及時與臨床科室溝通,努力減少過期現象發生,減少醫院流動資產損失。
6、做為窗口科室,服務態度顯得尤為重要,做為沂源縣第二人民醫院的一份子,我們深知個人形象很大程度上即代表醫院整體形象,所以我們必須時刻注意個人形象,廉潔自律,注意工作作風、服務態度,提升服務水平,爭取做到病人滿意、領導滿意及自己滿意。
7、提高安全管理意識,藥房是醫院流動資產集散地,我們要時刻做好科室內安全隱患排查,做好防火、防盜、防電,確保安全無事故。
8、最后,向領導申請增設住院藥房。基于目前我院發展現狀,西藥房在使用面積和結構合理性上顯得不協調、不配套,在上午十一點顯現門診取藥、新入院病人取藥、出院帶藥與長期醫囑取藥瞬間集中現象,做不到分時合理服務,提升不了服務質量,請領導決策。
總之,相較于臨床紛繁復雜的診療工作,我們藥房工作顯得單一,但我曾經聽過這樣一句話:所謂成功,就是簡單的事情重復做,重復的事情用心做!在此,請領導和同事們相信,對于西藥房這樣既單一、重復又瑣碎、繁重的工作,我們一定會堅持、努力、用心做好!
3
在新的一年里,我科將根據醫院發展的總體目標,以改革創新的意識,求真務實的精神,腳踏實地的作風,做好我科的各項工作。為提高藥品質量,提高科室創新發展,以及為我院創造更大的經濟效益,在去年工作基礎上設定新的切實可行的工作目標,以下是藥劑科2018年的工作計劃:
一、進一步加強藥房和藥庫管理
1、提高醫療安全意識:嚴格執行處方調配的四查十對和患者用藥交代,盡可能杜絕差錯事故發生。
2、認真核發藥品衛材,做到賬物相符,減少藥品損失。
3、進一步加強麻、精藥品的管理,嚴格執行麻、精藥品的五專一定確保采購,保證使用安全。
4、認真做好藥品的缺藥登記和近效期催銷,并及時上報,采購藥品,保證臨床藥品供應。
5、加強和各科室溝通,征詢科室用藥計劃,滿足臨床需求。
二、加強抗菌藥物學習
進一步加強衛生部38號文件的學習,把抗菌藥物各項指標力爭控制在范圍內:門診患者抗菌藥物處方比例不超過20%,住院患者抗菌藥物使用率不超過60%,抗菌藥物使用強度力爭控制在40DDD以下,進一步落實抗菌藥物處方點評制度。
三、做好護理垂直管理的輔助工作
1、藥房實行全天24小時值班,限度的保證臨床科室用藥。
四、全面提升科室人員綜合素質
1、加強業務學習,提高科室人員業務素質。積極參加醫院舉辦的各類學習培訓,提高服務的能力和水平。鼓勵科室人員加強職稱、職業資格考試,廣泛開展各種學習交流,推進全體科室人員業務素質有新的提高。
2、加強禮儀培訓,提高科室人員職業素質。了解患者及家屬在醫護工作中的心態表現,培養針對性的服務意識和隨機應變的服務能力,多使用敬語、謙語、雅語,增加協作精神,盡量避免醫患沖突,及時處理各種矛盾,不斷提高醫院專業服務水平。
在藥庫工作人員的共同努力和相互配合下,較好的完成了藥品、材料的購進,保障了醫院物資供應,滿足了廣大患者的用藥需求。在新的一年里,藥庫將根據醫院發展的總體目標,以改革創新的意識,求真務實的精神,腳踏實地的作風,努力做好藥庫各項工作,以下是2020年藥庫工作的工作計劃:
一、藥事管理
認真執行藥事管理相關制度,開展藥事管理與藥物治療學組的日常工作,收集臨床用藥意見及新藥申請,加大力度監督檢查本院藥品的合理使用及采購情況,定期召開藥事管理委員會會議,商討本院新進或者淘汰的藥品,指導臨床合理用藥。
二、藥品采購管理
1、 認真執行國家基藥政策,按照山東省藥品采購管理法辦法的規定,做好藥品采購工作,保障臨床用藥。采購員將嚴格按照藥品管理的相關法律法規執行網上采購藥品,通過“山東省藥品集中采購平臺”采購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和山東省基本藥物補充目錄的藥品。根據省衛生計生委《關于執行新一輪藥品集中采購結果的通知》要求,認真做好新標藥品的采購和使用。
2、對我院及村衛生室上報的基本藥物采購計劃進行收集、審核、匯總、集中發送網上采購訂單、對配送到位的藥品驗收、入庫并分發至藥房及村衛生室,做好村衛生室的藥品代購、分發工作。
3、建立藥品購進檢查驗收制度,對送達的藥品及時驗收,并在 24 小時內完成網上入庫確認工作。對生產廠家、品規、劑型等與采購訂單不符和或者質量、有效期、包裝等不符合要求的藥品,驗收人員要拒絕接受。
4、 進一步加強麻醉藥及精神藥品的采購、管理工作,嚴格執行“五專”制度,確保麻醉藥品的采購及使用的安全性。
三、藥品儲存和質量管理
圍繞《醫院物資管理辦法》,對庫存藥品做到分類定位,按照“高危藥品”、“急救藥品”、“麻精藥品”、“包裝相似”等分別設立標簽,整齊存放,定期統計藥品的用量。藥庫的溫濕度對藥品的質量也至關重要。每日上午 9 時左右監測并記錄一次藥庫溫度、濕度,根據溫濕度狀況,采取相應的降溫、除濕等調控措施以保障藥品的質量,并做好記錄。
四、臨床貴重藥品使用管理
了解醫院工作動態,及時合理地控制藥占比。杜絕高價藥品的不合理使用。藥庫要進行總量控制。
五、醫用耗材采購管理
為加強我院醫用耗材的管理和監督,規范醫用耗材的采購、配備,保證醫用耗材的安全有效,減輕患者不合理負擔,結合我院實際情況,成立了醫用耗材采購管理委員會,制定了我院醫用耗材采購管理辦法,并嚴格按照本辦法采購醫用耗材,同時,要對采購過程中的各個流程、環節及時在公示欄內公示。
2020年上半年的工作即將結束,這一年是我院不斷深化改革,加快發展的一年,更是落實以病人為中心,以提高醫療質量為主題的一年。藥劑科在院領導的關心和指導下,在各科室的支持幫助下,認真執行藥政管理的各項相關制度,確保患者的用藥安全性、有效性、經濟性。圍繞藥劑科的工作重點和要求,全科室職工以團結協作、求真務實的工作狀態,順利完成了2020年上半年各項工作任務和目標。現將2020年上半年的藥劑科工作情況匯報如下:
一、認真落實國家基本藥物制度
自實施基本藥物制度以來,我科室嚴格按照要求配備使用國家基本藥物。目前我科室使用藥品160種,其中基本藥物為111種,基本藥物品種使用率為69.38%。截止至2020年6月底,共使用藥品總金額3120992.3元,藥占比為32.75%,其中基本藥物使用金額1949854.17元,占比62.48%,達到基本藥物使用率≥45%的要求。在今后藥品采購過程中,我科室將繼續按要求配備使用國家基本藥物,對其中規定許可的基本藥物加強采購。
二、加強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
我科室建立了完善的抗菌藥物管理工作制度,制定了合理的抗菌藥物供應目錄,嚴格按照目錄采購抗菌藥物,嚴格控制抗菌藥物使用率和使用強度。截止至2020年6月底,住院患者抗菌藥物平均使用率為5.85%,超出≤5%的要求,在下半年工作中繼續嚴格監控抗菌藥物使用情況;抗菌藥物平均使用強度為2.17DDDs,符合規定。
三、加強藥品不良反應監測
我科室建立健全了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報告的工作機制,以“可疑即報”為原則,要求各科室及時上報藥品不良反應,加強用藥安全,避免藥品不良反應的重復發生。截止至2020年6月底,共上報藥品不良反應27例。
四、落實處方點評制度
定期組織我科室人員學習《藥品管理法》、《處方管理辦法》、《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為加強處方管理,2020年第一季度,每月開展一次門診處方點評工作,對藥品使用情況進行分析,對存在的問題及時提出整改措施。2020年上半年我科室共調劑處方數24726張,處方調配差錯率為0%,無重大差錯事故發生。2020年第一季度平均處方合格率為99%,較去年有較大增長,達到處方合格率≥95%的要求。
五、定期到臨床科室進行藥事質量二級質控考核
2020年上半年,藥事工作考核組對各臨床科室進行了6次藥事質量二級質控考核,依據臨床科室藥事質量二級質控考核監管表及我院藥事管理要求,對全院各臨床科室進行檢查。檢查內容涉及住院患者用藥、科室藥品管理及門診處方用藥3項內容,共22條;同時對上季度檢查存在的主要問題做好持續追蹤檢查工作。
六、做好藥品管理和養護工作
為保證臨床用藥需求,根據銷售情況做好藥品的采購計劃,按時上報。及時了解各臨床科室藥品需求,確保臨床用藥的及時性和安全性,提高患者滿意度。
加強藥品在庫養護管理,每月不定期對藥品進行檢查,保證藥品質量,保障患者的用藥安全,并減少因藥品過期造成的損失。針對滯銷、近期藥品及時與臨床溝通,以便及時應用,減少藥品浪費。對新進藥品及時掌握適應癥,以便指導臨床使用。
對精神類藥品做到專柜加鎖、專人管理、雙人核對的管理原則,做到處方、藥品、庫存的統一,杜絕精神類藥品出現差錯調配的現象。通過藥事管理委員會定期監管,完善特殊藥品管理制度,使得特殊藥品管理取得持續改進和提高。
加強高危藥品管理,做到按分級管理要求設置專門的存放藥架,設置警示牌并實行雙人復核,確保使用準確無誤。定期和臨床醫護人員溝通,加強高危藥品的不良反應監測,并定期總結匯總,及時反饋給臨床醫護人員。
七、積極的態度服務患者
藥劑科是直接面對患者的重要窗口,如何方便患者、提高工作效率,成為科室工作的重點。在日常繁忙的工作中,我科室結合實際情況安排科室培訓,全科人員認真學習藥事管理的相關法律法規,堅持“四查十對”,嚴防差錯處方的出現。上半年,我科室順利完成了門診及病區全部藥品的發放工作,未發生差錯事故。下半年將繼續做好窗口服務工作,做到全心全意為患者服務,在不斷的實踐中提高自身素質和業務水平。
在2020年下半年的工作中,藥劑科將持續做好各項藥事管理工作,貫徹落實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完善抗菌藥物管理模式,加強特殊藥品管理工作,提高藥品不良反應上報率及處方合格率。
【關鍵詞】 門診藥房 管理策略
門診藥房是醫院對外服務的窗口,其管理水平是醫院整體管理能力的直接體現。因此,加強門診藥房的管理,提高其服務質量,提高患者滿意度,是我們每個藥劑人員應盡的職責。為了探索門診藥房管理的有效方法,筆者就門診藥房管理策略,談談自己的觀點。
1 建立門診藥房工作制度
建立處方管理、藥品分發查對、麻醉藥品管理及精神藥品管理、貴重藥品管理制度,做到職責明確、工作落實到位,要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制度的落實情況;門診藥房要定期進行盤點,做到賬物相符,做好每日消耗統計,發藥窗口堅持處方調配、發放制度,從而保障患者用藥合理、安全、有效。
2 加強硬件建設,做好藥品的儲存和信息管理
門診藥房是藥品集散的重地,藥品的存放條件、存放方式直接影響藥品的質量。門診藥房要安裝空調和密集藥柜,藥品全部分類上柜保存,要通風性能良好,保存溫度適宜,這樣才能保證藥品的存放質量。
當今是信息化管理時代,實行醫院微機聯網,可以明顯提高工作效率,患者就診,醫師開出處方,劃價收費后,配藥信息由藥房打印出來,藥劑人員憑打印票配藥,核對發藥時,同時核對打印小票,一并與藥品發出,使患者幾乎達到零等候。藥品的名稱、數量、價格也可以讓患者一票在手了然于心。有條件的門診藥房可用計算機建立門診患者電子藥歷,電子藥歷克服了手寫藥歷的諸多缺點,患者藥歷錄入系統應設置與門診收費或藥房發藥系統鏈接,并能自動從中采集患者姓名、性別、處方藥物等的信息,從而減少藥歷編寫時輸入的數據量,大大提高藥歷編寫的速度與準確性。
3 加強培訓學習,提高藥劑人員專業技術水平
由于新藥的不斷出現,用藥日趨復雜,藥物聯用增多,今后藥劑人員工作的內容不僅是發放藥品,更重要的是向患者提供藥學服務,這就要求藥劑人員要具備基礎醫學、臨床醫學、藥學基礎理論和臨床用藥與安全用藥知識,才能協助醫生合理使用各種藥物。因此,醫院要加強藥劑人員的職業道德教育、要經常組織藥劑人員學習業務知識、組織業務考試,醫院藥劑科要訂閱藥學雜志,掌握藥學信息,要選派有經驗的藥師到門診藥房,長期地搞好“傳、幫、帶、教”,從而達到提高門診藥房人員專業水平的目的。
4 加強服務質量的管理
門診藥房面對的是取藥患者,要求藥劑人員收到處方后要嚴格執行“四查十對”。查處方,對科別、姓名、年齡;查藥品,對藥名、規格、數量、標簽;查配伍禁忌,對藥品性狀、用法用量;查用藥合理性,對臨床診斷。詳細檢查處方的各項內容是否完整,檢查藥物的劑型、規格、劑量是否正確、有無超量及配伍禁忌。如有不符合規定的要與醫師聯系更正。在調配時認真仔細、反復核對,實行雙人復核制,復核正確后方可發給患者,發藥時要細心交待用法用量,同時要根據藥物的特性,對患者進行特別交待,從而使藥物發揮最大療效,以利于患者疾病的康復。
5 加強藥品質量的管理
藥品的質量直接關系到患者的安危,門診藥房藥品管理好了,就能避免偽劣假冒藥品流向患者。因此,要加強藥品的質量管理。
5.1 加強藥品效期的管理
要根據市場需求和臨床需要合理編制采購計劃,遵循“少進勤進”的原則,盡量縮短藥品周轉期,以免積壓或缺貨。
在驗收時檢查效期,要與原剩余藥品效期比較,近效期者放外側,做到近效期的藥品先用,先生產的藥品先用。
建立藥品有效期的專項自查制度,及時發現和掌握情況,一般在到期前三個半月及時上報,以便及時采取措施,盡量減少過期的可能性以及由此而造成的浪費。
5.2 加強特殊藥品的管理。
5.3 加強處方的管理
處方管理是質量控制的重要環節,醫院要成立處方管理質控小組,定期檢查分析處方,處方質控時發現不合格處方,要及時采取處理措施,通過處方質控,使處方書寫質量保持良好的狀態。
5.4 加強藥品的經濟管理
要搞好日處方統計工作,每天下午下班前將微機統計金額與處方統計金額進行核對,記入賬冊。
要在每月末對藥品進行盤點,上報科室,將藥品流失、損耗降到最低程度。
6 搞好四個做到,提高患者的滿意度
藥劑人員在與患者接觸中,要搞好四個做到。一是認真。二是熱情。三是一絲不茍。四是耐心解釋。
7 開展藥學信息服務,保證用藥的合理性
藥劑人員要經常收集并整理國內外藥物治療方面的研究進展和經驗總結等藥學信息,針對藥物治療工作中所遇到實際問題,提供藥學信息服務。通過開展用藥咨詢、提供藥學信息服務,可以促進醫藥合作,保證患者用藥安全、有效、經濟、合理。
總之,醫院門診藥房只有增強質量意識,加強質量管理,嚴格執行操作規程,才能提高工作質量,防止差錯、事故、醫療糾紛的發生。
參 考 文 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