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10-17 11:4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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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保險公司消費貸款保證保險履約責任
貨款購車消費信貸履約保單借款合同
一、汽車消費貸款保證保險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近幾年,我國汽車消費貸款業務發展迅猛。截至2003年11月末,汽車消費貸款的余額已達1800多億元。全國“私車族”中,近20%使用了汽車消費貸款。2002年底,全國各金融機構汽車消費貸款余額為1100多億元,而截至2003年7月底,僅四大國有商業銀行的車貸余額就高達1409億元。(1)從2000年起,銀行與保險公司聯手打造汽車消費信貸的“蛋糕”,使得汽車消費信貸不斷升溫,汽車消費貸款保證保險市場越做越大。汽車消費貸款保證保險業務的大力發展也帶動了其它車輛險業務的發展。汽車消費貸款保證保險甚至成為一些保險公司的主要業務增長點,有些保險公司的分支機構的汽車消費貸款保證保險占比有時達到50%以上。
但是,去年8月,車貸履約險,相繼在北京、廣州、上海、深圳、蘇州、杭州等城市被緊急叫停。今年1月,中國保監會頒布《關于規范汽車消費貸款保證保險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各財產保險公司現行汽車消費貸款保證保險在3月31日前停止,并對新汽車消費貸款保證保險采取了“緊縮”政策。
廣州保險同業公會今年第一季度的統計數據顯示,廣州地區各財險公司汽車消費貸款保證保險平均賠付率高達135.57%,個別公司的賠付率竟達到400%。所有開辦汽車消費貸款保證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無不在這一業務上陷入虧損的泥潭。資料顯示,截至2002年底,廣東省內各保險機構收取汽車消費貸款保證保險保費共計2.039億元,而因借款人未按約定還款由保險公司負責賠償的金額高達1.5843億元(2)。
二、產生問題的原因分析
汽車消費貸款保證保險之所以出現上述問題,筆者認為消費者、汽車經銷商、貸款銀行和保險公司均有責任。
在購車人方面。由于我國尚未成立起完善的個人信用體系,社會信用環境相對較差。加上保險公司、貸款銀行管理上的漏洞,作為貸款購車者,在發現違約成本較低時,往往選擇違約,甚至欺詐。由于近年汽車不斷降價,一款車型一次降三四萬元并不鮮見。貸款購車人買車時花去了幾十萬元。(3)但幾年后可能連對折都不值。當貸款人發現為舊車還貸比買輛新車交的錢還多時,就可能故意不還款。一些經營者利用汽車消費貸款的有利條件,購置車輛進行商業運營,這不僅加快了車輛的折舊,而且,貸款人還面臨著十分嚴重的車車輛損失風險和商業風險。最終造成大量購車人到期無法按約還款。更有甚至者則利用貸款銀行和保險公司管理上的漏洞進行詐騙。如將還車貸的錢挪作它用。或惡意車貸,車一到手就立即轉賣“黑典當”或“地下錢莊”,隨即隱匿行蹤,進行貸款詐騙。由于我國信用體系的滯后,信用風險逐漸暴露出來,據調查統計平均違約率高達30%,使保險公司無法承受,導致保險公司與銀行之間的理賠訴訟糾紛不斷,青島市6億多元車貸險理賠訴訟就是一個典型案例(4)。
在汽車經銷商方面。作為經銷商,其目的是為了增加汽車銷售量,至于購車人是全額購車還是貸款購無所謂,如果保險公司能夠提供保證保險增加其銷量和手續費收入則一舉兩得。如果按照保險公司的要求對購車人的資格、風險進行認真地調查或評估,必然會有相當多的有購車意向的人不符合購車條件,這與經銷商的利益相悖。所以,經銷商總是盡可能使所有的貸款購車人符合保證保險的條件,增大了保險公司和貸款銀行的風險。在法律實踐中,經銷商幾乎不承擔任何責任。
在貸款銀行方面,貸款銀行最大的責任就是放松了貸前審查。作為貸款方,商業銀行認為通過保險公司的履約保證保險來保證貸款的安全是幾乎無風險的貸款。根據一些保險公司相關條款的規定,保險公司可就銀行貸款的90%提供保證保險。因此,一些銀行在放款的標準上遠遠低于保險公司的要求,甚至認為:只要有保險公司提供保證保險,銀行可以不做貸前的風險調查或評估。降低汽車消費貸款門檻了。如:大幅下調首付比例,有的銀行甚至推出了“零首付”;將規定的3年還貸年限延長到5年--8年;大幅下調貸款利率;將放貸人對象逐步由高收入者擴展到一般的工薪階層;放寬、簡化信用審核,甚至取消擔保人制度等。
在保險公司方面。事實上,保險公司在汽車消費履約責任保險方面大幅虧損的一個重要原因是對該險種的風險管理不善。作為保險人,保險公司承擔了該消費貸款90%的風險,但是保險公司內部沒有專門的對信貸風險進行評估、風險管理的部門或專業人員,缺乏對信貸風險的評估、防范方面的經驗和能力,導致的結果就是過分依賴貸款人。而銀行對汽車按消費貸款的發放,是根據保險公司調查材料和履約保單、機動車輛保單簽發的,如此的操作程序不可能不產生巨大的風險。
汽車消費貸款保證保險是近兩年保險公司為拓展經營而推出的一項新業務。我國辦車貸保證保險時,該險種尚未引入精算機制,對面臨的信用風險既沒有歷史數據,又無法準確預測,只是在對市場前景的憧憬中推出了產品。在這種情況下倉促地設計產品很難保證對風險進行有效地控制,忽視了保險經營的基本原則,保險公司承擔巨大的損失也是再所難免的。另一方面,部分基層保險公司迫于規模壓力,為做大業務,與銀行簽訂了大量的補充協議,將保險業務變相轉為擔保業務。這也是保險公司在該險種上出現大幅虧損的一個原因。
三、汽車消費貸款履約保證保險中的法律關系
在實踐中,汽車消費貸款履約責任保險一般是這樣操作的:首先,由保險公司、貸款銀行和汽車經銷商之間訂立合作協議,作為三方合作的基礎。根據該協議,汽車經銷商協助購車人與貸款銀行簽訂汽車消費貸款的借款合同、與保險公司簽訂汽車消費貸款履約責任保險合同等。有時,經銷商也可以為購車人提供借款保證。所以,在消費貸款履約保證保險中經常涉及四方當事人:銀行、借款人、銷售商和保險公司。其中的法律關系包括銀行與借款人之間的借款合同關系、銀行與銷售商之間的保證合同關系、借款人與銀行(有時是保險公司)之間的消費品抵押合同關系、和保險公司與借款人、銀行之間的保險合同關系。其中,產生糾紛最多的是擔保合同與保險合同。所以解決這類糾紛的關鍵在于區別是兩類不同性質的合同。
履約保證保險合同是信用保險合同的一種,信用保險是以被保險人在信用放款或信用賒銷中因債務人基于正常的商業風險未能如約履行合同而遭受損失作為保險標的,由保險人為其提供風險保障的一種保險合同。保險合同與信用借款合同和買賣合同分屬不同的法律關系,是獨立的財產保險合同。履約保證保險合同屬于保險法調整的對象,這種保險合同雖具有保證的性質,但其與保證在責任承擔,追償權行使的方式等方面存在本質的區別。保證擔保合同是當事人根據擔保法訂立的,受擔保法的調整,根據擔保法的規定:保證合同一般是從屬于主合同的從合同,主合同無效,如果沒有特別約定,從合同無效。但是履約保證保險合同是保險人根據大數法則和保險原理,根據保險法訂立的。是一個獨立的合同,它雖然與借款合同或買賣合同有一定的關系,但其效力不受借款合同或買賣合同的影響。雖然民事合同是保險合同的前提或基礎,保險合同并不是民事合同的從合同,民事合同的權利義務是保險人確定承保的條件的基礎,但不能改變兩個合同在實體上或程序上的法律獨立性。
四、汽車消費履約責任保險糾紛的處理
去年以來有關汽車的投訴和官司劇增。據北京市工商局統計,汽車已成為北京十大消費投訴熱點之一,2003年度共受理汽車投訴272件,其中因車貸引發的糾紛又占了大頭。杭州上城區法院執行局局長顧震輝透露,去年上半年,他們受理的610件金融案件中,汽車信貸官司占到八成多,與上年同期相比增長近4倍,涉案標的1.71億元,同比增長7倍。
筆者認為:在處理這種復雜的糾紛時,在實體法上要分清各個合同的性質,明確它們之間的主次關系,從而確定各自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然后根據實體法上的法律關系確定訴訟法上的問題。
首先,抵押人應當首先承擔擔保責任。在主次關系上要明確抵押合同與保證合同和保險合同的關系。在消費貸款履約保證保險中,銀行和銷售商為降低風險,經常要借款人用所借款項購置的消費品設定抵押,抵押權作為擔保物權,是物權的一種,而保證合同與保險合同是當事人之間的債的關系。根據物權優于債權的原則,當借款人不能歸還到期債務時,權利人應當首先行使抵押物權,就抵押物優先受償。擔保法第二十八條也規定“同一債權既有保證又有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對物的擔保以外的債權承擔保證責任。債權人放棄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范圍內免除保證責任。”所以,抵押人應當承擔第一順序的責任。
其次,保證人應當承擔第二順序的責任。在消費貸款履約保證保險中,銀行一般都要求借款人提供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實踐中多由銷售商作為這種保證人。既然是連帶責任保證,在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時,債權人有權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第三,保險人承擔第三順序的責任。保險是根據大量法則,對被保險人或投保人無法控制的風險進提供保障的商業活動。近代以來,一般規則及其模式為:通過立法及其解釋將保險事故之范圍定性為“偶然事故或意外事故”。消費貸款履約保證保險,顧名思義,是保險人保證債務人履約的一種保險,它是對債務人的履約能力或履約信用提供保險,如果債務人喪失履約能力,保險人才承擔保險責任。根據擔保法的規定,擔保合同是主合同的從合同。債權人只有在其債權無法實現的時候,才能行使其附屬權利。如果債務人有履約能力而不履約,債權人可以通過司法程序保護其債權。既然有抵押權和和連帶責任保證,說明債務人還有部分履約能力或履約的信用能力。保險合同中的保險人是以被保險人喪失履約能力為保險事故發生而承擔保險責任的,既然被保險人還有上述履約能力或履約的信用能力,這時就不能認為保險事故已經發生。保險人僅應當承擔在抵押人、連帶責任保證人之后的第三順序的責任。
第四,保險合同與一般的合同具不同的法律特征《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具有普遍的適用性。值得注意的是合同法將原《經濟合同法》中的其他八種有名合同都收進了新法,卻單獨把保險合同剔除了,這本身就說明保險合同雖然也具有一般合同的特征,但是它作為一種射幸合同具有獨特的補償,所以,保證保險只能作為債務人不能履行義務、擔保人也不能履行義務時的一種補償。
另外,銀行作為債權人有義務采取相應的措施來防范和控制自己的風險。如按照貸款程序嚴格審查借款人和保證人的履約能力,嚴格審查抵押手續,以保證自己債權的實現。如果保險人首先承擔保險責任的話,容易增加借款人的逆選擇,導致大量的道德風險的發生。
由于汽車消費貸款保證保險上的法律關系復雜,導致一些訴訟上的爭議,如訴訟的管轄權問題、訴訟當事人的確定問題。在汽車消費履約責任保險糾紛的訴訟管轄方面。它不受民事合同約定的限制,由于保險合同與借款合同有一定的基礎關系,所以,在訴訟的管轄權問題上也容易產生爭議。法律實踐中,這兩類合同均有爭議的處理條款,而條款中均選擇了不同的法院管轄,筆者認為,這保險合同與借款合同是兩獨立的合同,法院應當尊重當事人在合同中的約定,一般不應合并審理。如果合同中沒有約定,要考慮責任保險的性質,作為責任保險,合同的標的不是投保人借款所購的汽車,而是投保人的履約責任。所以,如果合同中沒有約定,一般應由被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在訴訟當事人的確定問題上,法院在審理借款合同糾紛和擔保合同糾紛時一般不應當追加保險人為第三人或列為共同被告。
五、防范汽車消費貸款保證保險風險的一些建議
據估計,到2005年,我國有購車能力的家庭將達到4200萬戶。(4)對于開辦汽車信貸的金融機構來說,這意味著巨大的市場份額;汽車消費貸款保證保險業務,理應也有著巨大的增長空間,同時,該險種還可以給保險公司帶來長期的、較為穩定的車險客戶,從而帶動其它車輛保險產品的銷售。可以說汽車消費貸款履約責任保險有著美好的發展前景。
首先,保險公司應當吸取以前的教訓,加強汽車消費貸款保證保險風險的防范和管理。以前,部分保險公司在經營汽車消費貸款保證保險過程中,操作不夠規范。如放貸管理不規范,貸前調查走訪、健全檔案等各項制度沒有很好落實,在簽訂協議時將保險責任無限擴大等。這些都使汽車消費貸款保證保險的成本和承保風險不斷加大,賠付率不斷上揚。有的保險公司甚至委托汽車經銷商或銀行開具保證保險單,在對信貸對象信用情況的調查審核中很難發揮作用。所以,保險公司要建立完善的汽車消費貸款保證保險風險管控制度,規范操作流程。嚴格限定貸款人的資格,加強貸前風險審查,將貸款車的用途嚴格規定在個人消費方面。
其次,保險公司應當更新經營理念,堅定以效益為中心的經營思想,調整經營策略。
目前,部分保險公司仍然采取以盲目追求保費規模為中心的粗放型經營方式,而總公司和分公司經營目標的差異性更加強化了保費收入最大化的經營模式。分公司不掌握投資權,其可支配費用直接同保費收入掛鉤,因此分公司大都將保費收入作為首要經營目標,陷入盡可能擴大保費規模以獲得經營費用最大化的惡性循環。這樣,一些保險公司為擴大保費規模,自覺不自覺地放松了風險管理控。在汽車消費貸款保證保險中,汽車經銷商擴大了銷售量,銀行轉嫁了信貸風險,所以,對汽車消費貸款保證保險樂此不疲,在保險市場競爭激烈的情況下,汽車消費貸款保證保險成了保險公司最容易擴大保費規模的險種。可見,汽車消費貸款保證保險的迅速發展是這種經營理念的必然結果。
論文摘要:隨著消費貸款規模的不斷擴大,該項業務中存在的問題和風險也逐步暴露出來,在有些地區還表現得比較明顯,商業銀行應加強對消費信貸風險的分析與識別,以便及時采取措施,防范消費信貸風險。
面對消費信貸的 發展 過程出現的各種風險,商業銀行急需建立一套防范消費信貸的風險管理體系,具體應從以下幾方面入手。
一、逐步建立全社會范圍的個人信用制度
建立 科學 有效的個人征詢體系是銀行控制消費信貸風險的前提保證。
二、建立科學的個人信用評價體系
在建立全社會個人信用制度和信用檔案的基礎上,各銀行還應根據自身業務特點和發展戰略制定具體的個人信用評價體系,以此作為放貸的基本標準,使之從源頭上發揮防范信貸風險的作用。
信用評價體系一般采用積分制,具體分成四個部分:①基本情況評分:包括個人的一系列情況,如出生年月、學歷、職業、工作地點、工作經歷、工作單位、家庭情況等等,不同情況有不同的積分。②業務狀況評分:在信用記錄號下,每發生一筆業務,無論是存款、貸款、購買國債及其他 金融 債券、信用卡消費、透支等等,都有一定的積分。③設立特殊業務獎罰分,如個人信用記錄號下屢次發生信用卡透支,并在規定期內彌補透支就可以獲得額外獎分;個人貸款按期還本付息情況良好可以獲獎分;若發生惡意透支,并且不按時歸還所欠本息,就應額外罰分,甚至列入黑名單。④根據上述累積得分評定個人信用等級。
三、重點開發風險低、潛力大的客戶群體
選擇風險低、潛力大、信用好的客戶群是銀行防范消費信貸風險的重要工作。一般而言,可供選擇的客戶對象包括:(1)在讀大學生:一般具備較高文化素質,很可能成為較富裕的人群,具有較高開發價值;他們從讀書、工作到成為“中產階級”有一過程,而這一過程最迫切需要利用個人信用資源,如果銀行早期與之建立 經濟 聯系,提供金融服務,可能獲得終身客戶。(2)、事于優勢行業的文化素質較高的年輕人。(3)國家公務員、全國性大公司或外資 企業 的管理人員及營銷人員:他們不僅工薪水平和福利條件高,而且一般掌握較好的專業技能,預期收入高,失業風險較低。銀行對重點客戶應加大營銷和調研力度,在促進業務發展的同時,有效降低貸款的預期損失比率。
四、建立銀行內部消費信貸的風險管理體系
從跟蹤、監控入手,建立一套消費信貸風險的預警機制,加強貸款后的定期或不定期的跟蹤監控,掌握借款人動態,對借款人不能按時償還本息情況,或者有不良信用記錄的,列入“問題個人黑名單”加大追討力度,并拒絕再度借貸。
銀行內部要建立專門機構,具體辦理消費信貸業務,同時建立消費信貸審批委員會,作為發放消費信貸的最終決策機構,做到審貸分離,形成平衡制約機制,以便明確職權和責任,防范信貸風險。
五、實現消費貸款證券化,分散消費信貸風險
消費信貸一般期限較長,造成商業銀行短資長貸,加大了流動性風險。西方國家的對策是實現消費貸款證券化,賦予其轉讓、流通職能,從而達到分散消費信貸風險、縮短放款機構持有時間的目的。我國商業銀行也應以此為鑒,加快實現資產證券化進程。
六、進一步完善消費貸款的擔保制度
消費信貸與其他貸款不同,借款人是一個個的消費者,貸款購買的是超過其即期收入限度并較長時間才能歸還貸款的財產或耐用消費品。因此,在發放消費貸款時,用抵押、擔保作還款保證顯得十分重要。
七、把個人消費貸款與保險結合起來
由于銀行難以掌握借款者個人的健康狀況和償還能力的變化,這是個人消費貸款最主要的經營風險。法國、德國、加拿大等,在開展消費信貸業務中,都規定客戶必須購買死亡險,以減少銀行風險。我國也可以借鑒國外經驗,將個人消費貸款與保險公司的有關險種、產品組合起來運作。如銀行在發放某些消費貸款時,可以要求借款人必須購買某種特定保險。一旦借款人發生意外,不能償還貸款時,保險公司即要向保險受益人支付一定金額的保險賠償金,而這筆賠償金又足以償還銀行貸款本息。這樣,一方面可化解銀行的經營風險,實現消費信貸風險的合理有效轉換,另一方面也有助于保險業的 發展 。當然,這種險種的保費應當較低廉,使消費者既可以得到銀行貸款,又可以得到保險的益處。
八、實行浮動貸款利率和提前償還罰息
(一)人民銀行應加快利率市場化進程,在利率浮動比率、貸款比例和期限安排上,給商業銀行以更大的余地,以便更好地為客戶服務,更好地防范風險。同時,應允許商業銀行在辦理消費信貸業務中收取必要的手續費、服務費,以補償商業銀行信貸零售業務付出的成本。在消費信貸的利率方式安排上,一般應采取浮動利率制,按年度調整一次,從而減少銀行利率風險。
關鍵詞:貸款;保證保險;貸款保證保險
中圖分類號:F830.5 文獻標識碼:B 文章編號:1674-2265(2013)10-0078-04
2013年7月1日,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金融支持經濟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的指導意見》([2013]67號),提出“試點推廣小額信貸保證保險”。這是繼2011年10月12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積極發展小型微型企業貸款保證保險”之后,國務院發文進一步推動貸款保證保險發展。發展貸款保證保險,有助于緩解社會各界廣為關注的小微企業融資難問題,國內在這方面進行了多次嘗試,但仍存在一些問題,本文試對此進行研究分析。
一、貸款保證保險的積極作用
(一)貸款保證保險可以切實緩解小微企業融資難問題
貸款保證保險降低了商業銀行貸款時對抵押物的要求,有助于小微企業及時順利地獲得商業銀行貸款。從小微企業自身角度看,其融資難主要表現為以下兩個方面:
一是小微企業融資渠道狹窄,外源融資中對商業銀行貸款依賴性較高。據調查,國內小企業融資方式中,選擇利用自有資金籌資的小企業占比為48.41%,選擇利用商業銀行信貸籌資的小企業占比為38.89%,選擇其他籌資方式的小企業占比不足13%,僅有2.38%的小企業首選通過發行股票和債券的方式融資。可見,小微企業外源融資過程中對商業銀行貸款的依賴性較高。
二是盡管小微企業對商業銀行貸款的依賴性較高,但商業銀行貸款給小微企業時往往要求提供抵押物。小微企業存在經營管理不規范、財務數據不健全、信息透明度不高等問題,直接導致商業銀行了解小微企業困難。為了保障信貸資金安全,商業銀行在對小微企業貸款時自然提出抵押物的要求,以保障風險在銀企之間分擔。然而,小微企業經營規模較小、生命周期較短,土地和房產等資產積累較少,缺乏合規足值的抵押物,被商業銀行拒貸的情況時有發生。存在融資難的小企業中,45%反映未能從商業銀行獲得貸款的主要原因是缺乏有效抵押。
(二)貸款保證保險可以有效分散商業銀行小微企業貸款的風險
據統計,小企業貸款的不良率高出其他企業貸款不良率的1倍,500萬元以下的小微企業貸款不良率是企業貸款不良率的4倍。這意味著,商業銀行信貸支持小微企業的風險較高。貸款保證保險引入保險公司后,形成了風險分攤機制,可以有效降低商業銀行對小微企業貸款承擔的風險。這主要源于以下兩方面原因:
首先,貸款保證保險對客戶的篩選更加嚴格,可以在客戶準入環節更多地排除風險。小微企業貸款客戶的風險比大企業更高,這是不爭的事實。在沒有合作機構的情況下,對小微企業貸款的客戶準入工作由商業銀行獨自完成。貸款保證保險則不同,不僅商業銀行要對客戶的資信進行評估,作為保險人的保險公司同樣要考核客戶的資信狀況,這種雙重把關的機制對客戶的篩選更加嚴格,風險把控更嚴。
其次,貸款保證保險存在風險分攤機制,客戶的風險不再由商業銀行單獨承擔。目前來看,抵押貸款風險事故發生后商業銀行受償困難,擔保貸款往往出現只擔不保的情況。面對企業破產,商業銀行沒有償債優先權,導致商業銀行貸款面臨較大風險。在貸款保證保險業務中,保險公司通過規模效應和大數定律為商業銀行信貸服務降低系統風險,與商業銀行共擔小微企業的信用風險,形成風險分攤機制。這可以有效降低商業銀行在小微企業貸款中可能面臨的風險,提高商業銀行開拓小微企業信貸市場的積極性。
二、國內發展貸款保證保險的基本情況
(一)經營機構零星試點貸款保證保險
經營機構零星試點貸款保證保險始于1988年。在此過程中,保險公司起了主導作用。1988年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湖南省分公司在湖南郴州、株洲、湘潭三市試點貸款保證保險。1990年工商銀行石家莊市分行與當地保險公司,在該行兩個辦事處試行了銀行貸款保證保險業務。
2007年7月,太平洋財險蘇州分公司自主研發推出“中小企業短期抵押貸款保證保險”,其服務對象是申請生產經營性抵押貸款的中小企業,最高保險金額200萬元,可滿足90%以上中小企業的貸款需求。合作的商業銀行包括工商銀行蘇州分行、常熟農村商業銀行。
2008年8月,平安財險和杭州商業銀行合作推出“平安易貸”業務,其貸款金額最低為1萬元,最高為個人月收入的7倍。在杭州商業銀行發放個人小額信用貸款的過程中,若出現借款人不能按期還款,平安財險向商業銀行先行償付欠款。
2008年,安信農業保險公司在上海地區針對農民專業合作社開辦了小額貸款保證保險業務,原則上農民可獲得的單筆貸款最高不超過50萬元,信貸資金被指定用于擴大再生產、原材料采購等。單筆50萬元以上的貸款,由安信農業保險公司和中國投資擔保公司提供擔保。
2009年8月底,國元農保開辦小額信貸保證保險,安徽省政府在安徽國元農業保險的小額貸款保證保險中提供財政支持,承擔80%的保費,降低了借款人的貸款成本。
(二)汽車消費貸款保證保險在全國的發展
1997年7月,中國人民銀行批準平安保險公司試辦汽車分期付款貸款保證保險。1998年中國人民銀行頒布《汽車消費貸款管理辦法》后,隨著商業銀行按揭貸款業務的恢復和發展,貸款保證保險也隨之快速發展。1999年保監會批準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在全國開辦《機動車輛消費貸款保證保險》,太平洋保險公司深圳分公司與建行深圳分行合作開辦汽車消費貸款保證保險。該業務的快速發展既促進了汽車銷售的增長,也滿足了汽車消費的需要。但是,在汽車消費貸款保證保險業務開辦后,詐騙、挪用資金、惡意拖欠等貸款問題較為嚴重。2003年下半年開始,北京、上海、廣州、深圳等地的部分保險公司相繼停辦了汽車消費貸款保證保險業務。為此,保監會于2004年1月15日下發《關于規范汽車消費貸款保證保險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保監發[2004]7號),要求“各保險公司現行車貸險條款費率截至2004年3月31日一律廢止”。雖然2004年4月1日新版汽車消費貸款保證保險產品問世,但發展一直緩慢。
(三)地方政府主導的貸款保證保險試點
2009年,廣東省佛山市三水區首創“政銀保”。政府財政投入1000萬元作為貸款擔保基金,并替投保農戶負擔50%的保險費,農村信用社為符合條件的擔保對象提供貸款,廣東人保財險等保險公司對上述貸款本金提供保證保險服務。貸款對象主要是佛山市三水區轄內的涉農機構和農戶,農戶單戶最高貸款金額為50萬元,涉農機構單戶最高貸款金額為500萬元。“政銀保”的貸款期限根據經營周期和預期可還款現金流量確定,一般不超過1年。試點的前3年,“政銀保”工程發放貸款1.6億元,1258家農戶受益。經廣東省有關部門批準,“政銀保”工程將再持續3年,并在廣東省推廣。
2009年8月,浙江省寧波市試點推出小額貸款保證保險業務,主要為農業種養殖大戶、初創期小企業和城鄉創業者(含個體工商戶)提供不超過6個月的短期流動資金貸款。三類借款人單戶最高貸款金額依次是30萬元、100萬元和10萬元。借款人融資成本由貸款利息、保證保險費及附加性保險費組成。其中,貸款利率最高不超過人民銀行同期同檔次基準利率的130%,保證保險費率和借款人意外傷害險費率合計最高不超過貸款本金的3%。當借款人不能按時還貸時,商業銀行除了承擔貸款的各項費用損失外,還要承擔的貸款本金損失比例為30%,保險公司承擔其余70%的貸款本金損失。為鼓勵業務發展,寧波市財政撥出1000萬元專項用于超額理賠補償。人保寧波分公司和太保寧波分公司組成共保體,人保財險為首席承保人,寧波市的多家商業銀行參與了試點。2011年,寧波市政府又發文將農業種養殖大戶、初創期小企業和城鄉創業者單戶最高貸款金額分別提高至50萬元、300萬元、100萬元。2011年10月,浙江省金融辦下發《關于擴大小額貸款保證保險試點工作意見的通知》,在浙江省范圍內擴大試點,截至2011年11月累計放款超過15.64億元。
三、發展保證保險面臨的問題
(一)法律法規對保證保險缺少明確的界定
理論界對保證保險的業務性質仍存在分歧。一種觀點認為,保險公司對商業銀行貸款客戶承擔保險責任是以投保人支付保費為條件,主要對客戶的信用風險承擔理賠責任,故而保證保險屬于保險的一種,甚至可將其歸入信用保險的范疇。另一種觀點認為,在保證保險業務中,保險公司是在客戶不能按時還款時承擔保證責任,以此減少商業銀行的損失,符合擔保的特征,因此保證保險應歸入擔保的范疇。
法律法規缺少對保證保險的明確界定。雖然國務院于1983年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財產保險合同條例》、1985年頒布的《保險企業管理暫行條例》均提到保證保險這一術語,但1995年《保險法》立法時,保證保險并未寫進《保險法》中。2002年修訂《保險法》時,仍未涉及保證保險,只是在《保險公司管理規定》中提到了保證保險,這導致保證保險業務的開展面臨無法可依的局面。2009年再次修訂《保險法》時,雖然將保證保險列為財產保險的一種,但對于何謂保證保險并未做出明確解釋。
上述狀況導致司法實踐中對保證保險的判決標準不一。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保險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解釋》指出:“保證保險是為保證合同債務人的履行而訂立的合同,具有擔保合同的性質……人民法院審理保證保險合同糾紛確定當事人的權利義務時,適用《保險法》;《保險法》沒有規定的,適用《擔保法》”。保監會頒布的《保險公司管理規定》將保證保險作為和信用保險并列的一種保險業務。上述規定的直接結果是,法院在對保證保險進行判決時標準不統一,既有根據《擔保法》進行判決的,也有根據《保險法》作出判決的。
(二)貸款保證保險發展面臨較大的信用風險
由于我國信用體系不健全、信用監督和懲罰機制缺乏、失信者沒有受到應有制裁的概率相對較大,極易產生不良的社會影響。抵質押貸款因為有抵質押物的威懾作用、且抵質押率一般比較低,即使貸款出現問題,如果能夠順利處理抵質押物,商業銀行貸款的本金和費用損失基本可以得到補償。但貸款保證保險業務經辦中,保障商業銀行免遭信用風險的主要措施是對客戶進行全面了解,以及良好的信用約束機制。貸款保證保險模式下,借款人為貸款而購買保證保險,其從心理上會認為自己既然出錢買了保險,保險公司理應承擔賠付責任,因此可能導致其主觀的還款意愿降低。同時,因為借款人在貸款過程中不僅要支付利息,也要支付保費,承擔的融資成本較高。為了在償還貸款和購買保險后仍有錢可賺,自然要追求較高的利潤,勢必誘導借款人從事高風險投資,在客戶選擇時難免存在逆向選擇問題,這將進一步加劇商業銀行和保險公司面臨的風險。
(三)銀保合作中存在合作不順暢的問題
保證保險貸款業務的開展涉及到商業銀行與保險公司兩類金融機構,需要雙方的通力合作才能有效開展。但就國內前期試點的情況看,機構合作不暢的問題比較突出,主要表現為:第一,商業銀行在業務開展中存在保險公司承擔托底擔保責任的錯誤認識,認為保險公司會對貸款提供履約保險,即使借款人不能按時還款還可以尋求保險公司的理賠,因而放松客戶的準入要求及管理。第二,保險公司為了搶奪市場,放寬客戶準入條件,但在理賠條款上做文章,出險之后不能很好地履行賠付責任。同時,也存在商業銀行與保險公司在合作中因地位不對等,強勢的一方推脫理應承擔的責任等問題。
四、發展貸款保證保險的相關建議
(一)完善相關的法律法規
國內的《保險法》、《擔保法》等相關法律對保證保險的規定并不明確,對于以隱瞞、欺詐等手段騙取貸款或騙保者的違約失信行為仍缺乏相應的制裁措施。為發展貸款保證保險,需要進一步做好保證保險的理論研究、統一對保證保險的認識,并以此為基礎盡快出臺相關的法律、法規,明確保證保險的業務性質及其相關的法律責任,厘清保險費率形成機制、保險補償體制框架、各級政府的管理職能、經營主體該享受的政策支持等問題,為依法制裁各類違法行為提供依據。
(二)優化社會信用生態環境
發展貸款保證保險業務,必須培育良好的信用生態環境,建立并完善信息共享機制,降低商業銀行和保險公司可能面臨的風險。首先,應通過各種媒體宣傳,正面引導各類經濟主體樹立誠信意識,營造誠實守信的良好輿論氛圍。其次,政府相關部門要充分發揮其征集信息的優勢,建立信用檔案和信用信息系統,解決信用信息的征集、分析和共享問題,出臺相關的逃廢債懲罰措施。第三,要建立借款失信懲罰的聯動機制,通過工商、稅務等部門的聯動懲罰,激勵借款人注重自身信用狀況,鼓勵其樹立良好的社會形象,減少借款人的失信行為,降低各類信用風險。最后,商業銀行和保險公司之間要實現數據共享,建立客戶誠信檔案,加大對失信客戶的信息交流。
(三)理順銀保合作關系
商業銀行和保險公司需要精誠合作,在貸款保證保險業務發展中發揮更加積極的作用。首先,商業銀行和保險公司要協同做好產品設計,明確在貸款保證保險存續期間雙方的責任。商業銀行要科學設計授信的額度和期限,合理確定貸款利率、選擇還款方式,保險公司根據借款合同的內容確定保險的期限、金額等,明確保險責任的履行方式。其次,商業銀行和保險公司要根據實際情況劃分風險,并聯手建立有效的風險防范機制。保險公司要深入研究保證保險的風險,做好貸款風險的預測,明確保險責任范圍。商業銀行要對貸款額度和規模進行適當控制,明確主要的客戶對象,也可以借助抵質押物建立風險分擔機制。再次,商業銀行和保險公司要根據各自在業務發展中的預期收益,合理確定在借款人不能還款時各自承擔的本金損失比例,商業銀行要配合保險公司做好保費的收取,保險公司要多跟蹤了解借款人的基本情況、積極尋求再保險。最后,要積極尋求政府在保費、稅收、超額理賠等方面的補貼和支持,建立政府補償機制。
參考文獻:
[1]劉海英.貸款保證保險合同法律問題研究[D].山東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08.
[2]武吉如.銀保合作中汽車消費貸款保證保險風險與防范研究[D].西南財經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09年.
論文關鍵詞:個人信用消費信貸個人信用風險
論文摘要:現在的市場經濟是信用經濟,但是現在信用缺失的問題比較嚴重,尤其是對于銀行的消費信貸。對于商業銀行而言,消費貸款是商業銀行的主要經營項目,但是在擴大貸款的同時,銀行也將面臨著較大的風險。本文著重研究商業銀行開展個人住房貸款業務時所面臨的最根本的、最難以處置的風險—信用風險。本文首先簡單介紹了我國的個人信用和消費信貸的現狀,然后說明了個人信用在消費信貸中存在的風險,最后提出了商業銀行防范消費信貸信用風臉的對策建議。
我國商業銀行的資產結構中貸款資產占的比重很大,貸款業務仍是商業銀行最主要的業務。目前,我國消費信貸市場空間不斷拓展,住房信貸、汽車信貸、耐用消費品信貸、助學信貸等業務獲得迅速發展。隨著社會的發展,商業銀行消費信貸的規模也逐漸增大,該項業務中存在的問題和風險也逐步暴露出來,信貸風險也相對提高,除客戶道德風險及銀行自身管理薄弱以外,相關法律不健全,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等一些相關問題也使銀行信貸風險不斷加大,其中信用風險成為影響消費信貸發展的首要問題[1]。
一、個人信用在消費信貸中存在的風險
消費信貸業務中存在著很多風險,但是個人信用問題引發的信用風險嚴重的制約了消費信貸業務的拓展,影響了商業銀行的發展。
(一)缺乏法律、法規及配套政策的保障從個人信用風險管理的法律環境來看,我國現行法律體系涉及個人信用方面的規定較少,沒有一部專門法律、法規來調整個人信用活動中的各種利益關系,少數相關的法律,比如《擔保法》、《貸款通則》、《合同法》等與個人信用銜接不夠,針對性不強。另外,對于個人失信行為也沒有明確規定具體的懲罰力度和懲罰方式。在配套政策方面,目前我國個人破產制度,社會保障制度,個人財產申報制度,個人賬戶制度等尚未出臺,導致個人及其家庭的收入狀況不透明,不但隱藏著嚴重的法律與道德風險,同時也使個人資信評估難以向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推廣。
(二)個人信用體系的不健全但是我國的個人信用體系一直沒有建立。我國目前尚未建立起一套完備的個人信用制度,銀行缺乏征詢和調查借款人資信的有效手段,加之個人收人的不透明和個人征稅機制的不完善,銀行難以對借款人的財產、個人收人的完整性、穩定性和還款意愿等資信狀況做出正確判斷,這就決定了我國大部分國民的個人資信狀況差,這嚴重阻礙了消費信貸的推廣[2]。在消費信貸過程中,各種惡意欺詐行為時有發生,銀行采用當面對證或上門察看等原始征詢方式已經不能保證信用信息的時效性和可靠性。此外,一些借款人由于收入大幅下降或暫時失業等市場原因,無法按期還款,盡管這種情況目前還不多,但隨業務量擴大,相應的風險將呈上升趨勢。
(三)銀行自身管理薄弱現在,國內商業銀行管理水平不高,更缺乏消費信貸方面的管理經驗,對同一個借款人的信用信息資料分散在各個業務部門,而且相當一部分資料尚未上機管理,難以實現資源共享。現國有各商業銀行消費信貸人員身兼數崗,個人能力和自身素質不高,專業的信貸業務培訓又比較少,使個人消費貸款的技術性要求較高的特點未體現在具體貸款業務操作中,比如對借款人的資信審查、抵押物評估、抵押權的設置等,都需要完備和規范的操作,需要具有專門知識的業務人員[3]。以上存在的問題已遠遠不能適應消費信貸業務發展的需要,這對消費信貸業務的長遠發展也將造成很大影響和制約。
(四)內部信用評級操作上相對落后目前,大部分商業銀行都制定了客戶信用等級評估辦法,但在實際操作中,存在一些不足:銀行無法通過個人信用體系獲得個人信用報告,唯一的選擇就是進行嚴格的信用審查,這就對信譽良好的資金需求者也進行了不必要的資信審查,造成資源的浪費和低效使用,銀行信息獲得的高成本被轉嫁到消費信貸者使用者身上,從而使消費信貸資金價格偏高,制約消費信貸的發展;作為資金需求者的消費者卻因對銀行可提供的消費信貸信息不靈以及繁瑣的貸款手續,近乎苛刻的貸款條件和種種擔保、抵押、保險審核而退步;缺乏反映評級對象將來的真實償債能力的指標,沒有什么具體的指標或是體系來跟蹤反饋貸款人的真實償債能力,主要還停留在申請貸款信息上以及主觀經驗判斷上,這就使信用風險加大。
二、商業銀行防范消費信貸信用風臉的對策建議
面對商業銀行消費信貸的發展過程出現的信用風險,商業銀行急需建立一套防范消費信貸的風險管理體系,具體應從以下幾方面入手:
(一)盡快出臺關于規范使用信用數據的法律法規目前尚沒有其他對個人征信數據進行管理的政策法規,也沒有對某些不可以向社會公開的個人征信數據的嚴格界定。但到目前為止,在許多政府部門管理的數據中,只有部分工商數據向社會開放。修改后的法律應明確規定,何種個人數據可以向社會開放、開放的方式、數據處理和傳播的方式和范圍以及時限等。另外應在強制性公開大部分信用數據的同時,確定必須保密的部分,以及確定信用等級的確立。有必要建立一個關于政府部門、企業和公民個人必須依法提供真實數據的法律或法規,并設置嚴懲提供虛假信息和數據行為人的條款[6]。
(二)逐步建立全社會范圍的個人信用制度光靠銀行自己本身是不夠的,必須要提高全民的個人信用意識,相關法律制度的健全,在全社會范圍內建立個人信用制度,建立科學有效的個人征詢體系是銀行控制消費信貸風險的前提保證。從目前的實際出發,可以分兩步走:先在銀行內部以信用卡個人信息資料為基礎,將其他各專業部門保存的個人客戶信息資料集中起來,建立全行性個人客戶信用數據庫,使每個客戶都有相對完整的信用記錄,并以此為基礎建立個人信用總賬戶,個人與銀行的所有業務均通過總賬戶進行。同時,加快建立國內各金融機構之間的信息交換制度。第二步,由中央銀行牽頭建立一個股份制個人征信公司,聯合金融機構、政法部門、勞動力管理部門、企事業單位等,搜集整理個人收人、信用、犯罪等記錄,評估個人信用等級,為發放消費信貸的金融機構提供消費者的資信情況[7]。
(三)建立科學的個人信用評價體系信用評價體系一般采用積分制,具體分成四個部分:①基本情況評分:包括個人的一系列情況,如出生年月、學歷、職業、工作地點、工作經歷、工作單位、家庭情況等等,不同情況有不同的積分。②業務狀況評分:在信用記錄號下,每發生一筆業務,無論是存款、貸款、購買國債及其他金融債券、信用卡消費、透支等等,都有一定的積分。③設立特殊業務獎罰分,如個人信用記錄號下屢次發生信用卡透支,并在規定期內彌補透支就可以獲得額外獎分;個人貸款按期還本付息情況良好可以獲獎分;若發生惡意透支,并且不按時歸還所欠本息,就應額外罰分,甚至列人黑名單。④根據上述累積得分評定個人信用等級。
關鍵詞: 商業銀行 個人資產業務 個人信貸 服務創新
中圖分類號: F830.589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6-1770(2009)01-027-04
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持續、快速發展,個人財富不斷積累,個人消費與投資行為引起的社會金融流量事實上已經成了金融業務中增長最快的部分;同時,隨著改革的深化,個人正在成為與機關團體、企業法人平等的經濟活動經營者、財富支配者和金融服務對象。因此,開拓個人資產業務成為市場經濟發展的必然要求。
個人資產業務即個人信貸業務, 是運用從負債業務籌集到的資金, 將資金使用權在一定期限內有償讓渡給個人, 并在貸款到期時收回資金本息以取得收益的業務。國內銀行一直以來都以存貸利差作為收入的主要來源,尤其對公業務是銀行貸款收入的主要組成部分。但是隨著直接融資市場的發展,金融脫媒不斷深化,優質公司客戶的資金來源渠道日趨廣泛,銀行貸款占其融資的比重越來越低,加上激烈的同業競爭,對公貸款作為商業銀行利潤主要來源的情況將發生根本性的變化。而個人資產業務憑借其較高的收益率、廣泛的客戶群體、較低的風險水平和較好的產品關聯性,引起了國內金融業的普遍關注,成為商業銀行新的戰略選擇[1]。
一、 國內商業銀行發展個人資產業務的現實背景
(一)發展個人資產業務是宏觀經濟發展趨勢的需要
我國的經濟增長方式正在從投資拉動型向需求推動型轉變,擴大內需成為我國的重要經濟政策之一。發展銀行的個人貸款業務適應了政策的需要,同時也適應了當前人們消費觀念的轉變。利用銀行貸款,如住房按揭、汽車貸款等服務產品實現提前消費已經成為許多民眾接受的觀念。因此個人貸款通過經濟鏈條的傳導,帶動相關產業的發展,促進了消費需求的增長,成為著眼于未來經濟發展和人們生活需要的重要經濟手段。
(二)發展個人資產業務是商業銀行自身發展的需要
首先, 相對于對公貸款同業競爭激烈、貸款集中度高、企業融資渠道逐漸豐富的特征來說,個人信貸客戶數量大、資源豐富、單筆貸款金額小、風險程度低,資金使用頻率高、周轉快,客戶議價能力相對弱、資金收益率高,個人對債務承擔無限責任、銀行受法律保護程度強,資金使用方式簡單,發生損失的概率低。在新形勢下,個人資產業務處于朝陽階段,具有較高的成長性,加之個人征信系統開始啟動,社會信用意識增強,更有助于銀行解決信息不對稱問題和篩選客戶,因此,個人資產業務成為商業銀行青睞的對象。
其次,外資銀行的競爭態勢要求商業銀行提高對個人資產業務的重視程度。中國加入世貿組織以來,外資銀行通過在華開設分支機構及參股國內銀行等模式瞄準國內零售業務,采取了多種拓展措施。2006年底外資銀行獲得全面的國民待遇,其在個人貸款領域具有產品靈活、管理經驗豐富等先天的優勢,而國內商業銀行的個人資產業務仍處于起步階段,品種缺乏、產品設計簡單,面對外資銀行的激烈競爭和國內巨大的、尚未發掘的個人貸款市場,國內銀行必須充分重視發展個人資產業務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再次,市場的引導對商業銀行個人信貸產品的創新形成了一股無形的推動力。從居民對商業銀行業務的需求來看, 居民財富的增長帶來了居民消費的升級, 從而直接推動了個人消費貸款業務的發展。截至2006年底,消費信貸余額已從1998年的172億元增加至24046億元,8年時間規模增長了136倍多。從2001-2006年消費信貸分別為6990.26億元、10669.2億元、15732.59億元、19877.85億元、218738億元、24046億元,年平均增長速度達到47.62%;消費信貸在信貸資產中的比重也由6.22%不斷上升到8.15%、9.92%、11.25%、11.3%和12.1%。消費的持續升級, 必然促進商業銀行消費貸款等個人資產業務的快速發展[2]。
第四,個人資產業務盈利能力強、資產質量良好、資產流動性強。自從2004年2月我國《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管理辦法》頒布以來, 各商業銀行就緊緊圍繞資本約束的條件開始了戰略調整和業務轉型, 個人資產業務尤其是其中的樓宇按揭和全額小額質押貸款業務由于其占用資本少, 違約概率低, 開始成為我國商業銀行資產業務的戰略重點。同時,個人消費貸款期限較短, 有利于增強資產的流動性, 更符合監管部門要求的短期資產流動性比例的監管標準[3]。
二、國內商業銀行個人資產業務發展現狀及問題分析
(一)個人資產業務發展現狀
我國商業銀行個人資產業務經過近幾年的試點和行業競合,業務發展的基本框架初顯雛形,提供的個人貸款業務主要包括:個人住房貸款、汽車消費貸款、個人綜合消費貸款、個人助學貸款、個人小額短期信用貸款、個人質押貸款等。市場上出現了一些頗具影響力的產品。如:招商銀行“易貸通”和住房循環授信、工商銀行的“幸福快車”系列品牌、農業銀行的“金鑰匙”品牌和民生銀行的民生家園“1+3”等。這些品牌與特色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我國銀行業個人資產業務的優勢。但總體上看,我國目前的個人資產業務發展還屬初級階段。在經濟發達國家和地區,金融機構消費貸款占全部貸款的比例平均為30%-50%,例如花旗銀行貸款利潤的70%來自對消費者發放的個人貸款。以香港為例, 多數商業銀行的個人貸款已經占到其信貸總額的一半。恒生銀行住房貸款和信用卡業務的比重已占到貸款總額的60%,而我國目前消費信貸占全部貸款的比例平均只有12%左右。有專業咨詢公司預測,到2013年,個人資產業務將占到銀行業利潤的14%,因此,個人資產業務前景樂觀。
(二)存在的問題及障礙分析
國內商業銀行個人資產業務在迅速發展的同時,也存在著需要解決的問題和障礙。從外部環境來看, 一是針對個人貸款的法律環境不夠完善。個人資產業務正處在發展壯大的階段, 非常需要全面的法律環境的保護和支持。但從出現的一些法律糾紛來看, 商業銀行卻往往處于不利地位。二是目前我國個人信用評價體系, 個人征信系統還處于起步階段,銀行在個人信用管理工作中存在障礙。根據各商業銀行的有關規定, 個人消費信貸的不良貸款比一般應控制在5‰以內, 但據有關數據顯示, 目前個人消費貸款的還款率一般為70%~80%, 而且還有繼續下降的趨勢。
從內部環境來看,一是認識不足。經過努力,我國商業銀行對個人資產業務的認識逐步深入。但在局部范圍,大量分支機構尚不能從根本上認識發展個人資產業務的重要性和迫切性,要將個人資產業務落實為自覺自愿的執行還尚需時日。二是行際之間發展不平衡。四大國有銀行個人貸款市場份額占絕對優勢,股份制商業銀行比例較小但有快速擴張的趨勢。三是管理缺位,和對公業務相比,個人資產業務環節多,流程長,客戶對象復雜,工作瑣碎,然而我國商業銀行個人資產業務起步晚,業務管理經驗、手段、方法、措施均不同程度地存在缺位。個人客戶經理數量、質量與業務發展的要求相比嚴重滯后,人員和管理的磨合也在摸索中。四是商業銀行仍缺乏對客戶的研究以相適應的產品組合設計。當前商業銀行仍以產品為核心開展工作, 對客戶的研究不足, 客戶行為分析和客戶細分等工作還不到位;并且金融產品的開發周期相對較長,且均為大眾化的設計思路,難以滿足客戶個性化的要求,不能達到針對性營銷宣傳活動的目標,進而從整體上影響了產品的實際競爭力和客戶吸引力。五是在硬件配套建設方面缺乏對新業務的良好技術支持, 相應業務系統已經不能適應目前業務的快速發展。
三、 國內商業銀行個人資產業務發展的策略建議
發展個人資產業務是我國商業銀行適應市場經濟發展,滿足客戶不同需求與綜合理財、迎接外資銀行挑戰的需要,也是我國商業銀行發展業務、增加利潤和拓展金融市場的需要。個人資產業務的穩健發展需要外部環境的支持,同時更需要國內商業銀行自身的規劃、運作與努力。
(一) 營造個人資產業務發展的良好外部環境
首先應完善個人信貸法律體系。完善的個人信貸法律體系,是個人資產業務發展的重要保障。個人信貸立法是針對個人信貸的提供者、個人信貸的業務經營和市場行為而制定的一系列法律、法規,是各監管機構對個人信貸業務和市場行為實施監管的重要依據。西方發達國家經過長期發展,形成了比較完善的個人信貸法律體系。如美國于1968年頒布了《統一消費信貸保護法典》,1969年又頒布了《消費信貸保護法案》;英國于1974年制定了《消費信貸法案》;德國于1991年頒布實施了《消費信貸法》;日本于1961制定了《分期付款銷售法》。這些法律的頒布和實施為個人信用消費的規范、健康發展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成為信用消費得以迅速發展的重要基礎。我國應在現有法規政策的基礎上,制定《消費信貸法》,規范、約束和調整消費信貸活動中所涉及的法律主體行為和法律關系。
其次應培育與市場經濟相適應的信用文化和個人信用制度。西方發達國家個人資產業務得以迅速發展的重要原因之一是其完善的個人信用制度。個人信用制度是指由國家建立的,用于監督、管理和保障個人信用活動健康、規范發展的一整套規章制度和行為規范,其目的是為證明、解釋和查驗自然人資信。并通過制度來規范個人信用行為,提高守約意識,建立良好的市場經濟運行秩序。同時,個人信用制度能夠有效解決在信用消費過程中存在的信息不對稱問題,使貸款機構能夠及時、全面地掌握消費者信用狀況,從而降低貸款成本和風險,提高貸款效率。建立個人信用制度,不僅僅需要建立法律規章,還需要重塑一種講求信用的社會氛圍和為人們普遍接受的信用意識。
目前我國個人信用制度建設起步未久,主要在上海、深圳和北京等地有實質性推進。上海在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于1999年正式成立了上海資信有限公司。該公司成為我國大陸首家開展個人信用聯合征信的專業資信機構。但目前針對個人信用的專業資信評級機構還不多見,應依據客觀、公正、獨立的原則,培育個人信用調查與評價的中介機構, 建立起個人信用記錄的檔案, 以對個人信用做出整體評價, 集中有關信息, 做好資源共享。
(二) 商業銀行自身個人資產業務發展的策略建議
在總體理念上,國內商業銀行應統一認識,將發展個人資產業務作為提高長期盈利能力和核心競爭力的重要戰略措施。目前,仍有人對發展個人資產業務重視不足,認為個人資產業務筆數多且金額小,業務流程繁瑣;認為居民信用制度的不完善就必然風險大。一方面,我國個人資產業務發展潛力巨大;另一方面同發達國家相比,我國個人資產業務發展水平較低,與發達國家商業銀行存在較大差距。因此國內商業銀行自身要認真分析差距,統一認識,將個人資產業務作為商業銀行零售業務發展的戰略重點。
1、 針對顧客需求和消費行為進行產品設計
不同的客戶,其消費需求和習慣會有所不同。即使同一個顧客,隨著收入和所處生命周期的變化,其消費需求也會發生改變。因此,商業銀行要樹立因客戶而變的經營理念,充分開展市場調查工作,重視客戶的每一個需求,尤其是潛在需求的作用,提高對市場信息的反應速度和敏感程度,進行針對性的個人資產業務產品設計。為此,可采用顧客問卷調查和焦點小組訪談的形式,加強對消費心理和消費者行為的定性和量化研究,把握消費者需求的變化趨勢,找出共性,領先于市場推出相應產品。
2、 實施全方位產品營銷策略
個人資產業務具有巨大的發展潛力,其競爭的焦點在于爭取和保留優質客戶。營銷已經成為商業銀行發展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商業銀行的各個部門、各類人員以市場和客戶需求作為工作導向,才能通過產品設計、售前服務、現場服務及售后服務取得綜合的經濟效益。
(1)實施客戶細分策略
商業銀行個人資產業務面對的是為數眾多的個人消費者,在業務開展過程中,可根據不同類型的消費者提供不同種類的產品服務來滿足不同客戶的差異化需求。如把客戶分為高端、中端、大眾客戶和潛力客戶四類,對高端客戶進行重點維護。或根據文化程度、年齡、工作類型、風險偏好等不同角度對客戶進行細分,使個人資產業務產品更加具有針對性,并且讓客戶能夠深切感受到銀行服務的人性化和個性化。
(2)建設個人資產業務特色品牌,避免產品同質化競爭
商業銀行個人資產業務產品由于存在易模仿性,在各家銀行的產品開發過程中不同程度上存在同質化競爭的趨勢,而樹立獨具特色的個人貸款產品品牌可以有效的避免同質化競爭。隨著我國商業銀行個人資產業務的大規模發展,品牌競爭已經呈現。但是,目前在品牌建設上還缺乏創新,多家銀行的品牌建設有互相跟風之嫌[4]。因此,商業銀行應利用零售銀行的整體品牌優勢吸引客戶,加強顧客對個人貸款品牌的認同。為此,可設計制作統一的個人貸款整體品牌廣告和個人貸款主要特色產品的多類型廣告,以及個人貸款各個子品種的宣傳材料。
(3)加強同個人負債業務和中間業務的聯動營銷以及對顧客的交叉銷售
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科學技術的進步,個人客戶的金融需求已逐步走向多元化、個性化和綜合化,這就要求商業銀行對相關部門職責及互動關系進行整合,形成業務部門服務于市場、后臺支持部門服務于業務部門、部門間協調配合、上下級高效聯動、對市場和客戶快速反映的運營體系[5]。
此外,還可對客戶實現交叉銷售。例如, 對有個貸而沒有信用卡的客戶, 商業銀行再銷售信用卡。對有信用卡沒有其它服務的, 再銷售其它服務。
(4)實施關系營銷策略
在合作企業方面,商業銀行可探索利用各項資源,包括員工和客戶的社交關系與重點房地產開發商、二手房中介公司及汽車制造商、經銷商等建立互惠互利的合作關系,發展業務。
在客戶方面,不僅要吸引新客戶,更重要的是與客戶建立長期關系,提高客戶忠誠度和保留率。為此,可建立客戶檔案,實行客戶回訪制度和大客戶重點維護制度,建立客戶俱樂部,在增加客戶物質利益的同時,也注重提高他們的社會利益①,以此提高顧客認同度和參與度。
3、 加強基礎規章制度建設、合理調整工作流程、防范個人信用風險
在業務操作方面制定、完善與新產品配套的規章制度和流程安排, 對各個環節進行較為準確的定義和分工。集中處理,提高業務辦理的透明化和專業化程度,保障業務有序快速發展。
在風險防范方面,針對個人資產業務風險較小和要求標準化作業的特點,明確各類風險的關鍵點,科學制定并執行與之相配套的評估標準及控制措施。針對我國缺乏個人信用登記體系及個人破產法律的現實情況,重組和完善商業銀行內部的個人征信系統,使資產得到最大的保全。
4、 突出個人貸款重點品種、完善區域布局
住房按揭、汽車消費貸款和貸記卡是商業銀行個人資產業務的主打品種。商業銀行應認真選擇客戶群體,充分運用風險量化管理工具區分客戶,并據此制定差異化、分層次的授信政策。以住房按揭貸款為主,在把握客戶穩定收入來源的前提下,促進自營按揭業務發展。穩健開展汽車消費貸款業務。結合區域市場特點有選擇地開展個人經營性貸款。在涉及面廣、期限短、流動性高的貸記卡業務上,爭取在短期內取得顯著成效。
在區域布局上,各商業銀行應致力于改善個人資產業務發展的地區不平衡,組織推動市場潛力大的分支行逐步在當地市場上確立競爭優勢或業務特色[6]。
5、建設好個人資產業務的員工隊伍
市場需要一批全面掌握銀行業務,同時又具備各種信貸市場知識,懂得營銷技巧,通曉客戶心理的高素質人才。個人資產業務已成為銀行業務中創新最活躍的業務板塊。面對激烈的市場競爭,業務拓展和產品創新的巨大壓力,銀行要想使員工隊伍在知識結構、業務技能等方面滿足個人資產業務發展的需要,系統、科學地進行業務經營管理,就必須建立一支高素質的人才隊伍。為此,應加大對員工的選拔、考核和培訓力度,完善激勵制約機制,并以充實為主調整優化個人資產業務經理隊伍。
6、 推進服務創新
個人資產業務本身具有產品同質化高的特點,但服務卻具有異質性,不可復制。因此,隨著競爭的加劇, 創新成為商業銀行發展的關鍵和動力源。一是進行技術創新,對現有的業務操作系統和管理系統進行系統化的技術改造,實現業務處理、信息管理和決策支持的電子化、現代化。二是進行業務創新,如辦理“一站式”服務。在業務流程方面,盡量減少或合并不必要的環節和文件資料,方便客戶,提高效率。同時,充分發揮互聯網的優勢,利用網絡渠道整合資源,開展在線汽車、房貸申請。運用社區論壇、房網、汽車網等專業網站,觀察熱點話題、了解顧客需求、回應貸款咨詢,實施網絡營銷。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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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消費信貸提前還款風險,主要針對中長期消費貸款而言,以住房消費信貸為典型。所謂提前還款風險,是指借款人在貸款合約終止期限之前提前還清貸款,導致放款人提前收回資金,資金回報率降低。
在西方發達國家,由于資產證券化的普及,住房消費信貸大多以住房抵押貸款支持證券——MBS的形式打包發售,部分風險已從銀行剝離。但對于MBS管理方,即所謂特殊目的公司(SPV)而言,提前還款導致原先基于貸款利息的現金流消失,用于支付債券利息的基礎資產減少,需要進行再投資,而再投資資產收益可能較之于貸款利息為低,從而帶來債券的收益風險,對于以MBS為標的資產的其他衍生產品,其影響程度甚至可能更大。就此而言,提前還款的風險承擔主體盡管由銀行轉移出去,但其影響范圍反而擴大了。
另外,就商業銀行而言,如未進行資產證券化以轉移風險,消費信貸提前還款行為帶來的風險主要表現為貸款久期的變化。久期,指資產未來現金流的時間的加權平均,其權重為各期現金流值在資產現值中的比重,實際上反應了資產價值對于利率的敏感度。商業銀行需要測算貸款的久期,以相應的負債匹配之,用來降低利率風險。提前還款實際改變了現金流分布,從而影響貸款久期,相應的負債結構也需要調整。如忽視提前還款風險,將造成資產負債不匹配,對商業銀行經營帶來風險。
二、消費信貸提前還款風險影響因素
考慮消費信貸提前還款的行為,需要考察系統性影響因素和非系統性影響因素兩個方面。所謂系統性影響因素,指影響所有借款人的宏觀經濟變量,在對數量較大的貸款組合進行分析時,這些因素是主要需要考慮的因素。非系統因素針對于單筆貸款,只對特定借款人有影響。
系統性影響因素主要包括如下幾個:
1)市場長期借款利率,這也是影響借款人提前還款行為的主要因素。當市場長期借款利率低于貸款利率時,借款人可以從市場借入資金提前還款,之后享受較低的長期借款利率,形成了提前還款的動機。因此,分析提前還款風險的重要環節即為估計未來長期借款利率的變動趨勢。但值得注意的是,中國住房抵押貸款的利率為浮動利率,與西方的固定利率有區別,因此利率對于中國消費信貸提起還款行為的影響可能較小。
2)季節因素,即由季節影響導致提前還款比率變化,如夏季為學生畢業的時期、天氣和稅收原因(征稅時期)。
3)時間因素,即在貸款發放后的一段特定時間內出現提前還款高峰,之后提前還款比率會下降。原因可能是具有提前還款意向的借款人需要一定時間來籌措資金以歸還貸款。
4)衰減效應。當市場長期借款利率首次下降時,會出現提前還款高峰,但當市場長期利率回升后又再次下降時,提前還款比率較前一次為低,此后不斷減少。相應的一種解釋是每次提前還款高峰都會將對利率變化敏感的借款人剔除出貸款組合(通過其提前還款的方式),剩下的借款人對利率變化相對不敏感。
非系統性影響因素較多。包括婚姻狀況、教育水平、退休狀況、性別、工齡等、收入狀況等。需要注意的是,西方國家由于資產證券化的使用,消費信貸的風險承擔者通過證券化不斷的擴大并分散,影響單個個體的非系統性因素的效果將會減弱,主要影響因素為系統性影響因素。因此,西方學者相關研究重點關注系統性因素對于消費信貸提前還款的影響。而中國商業銀行的消費信貸業務目前缺少證券化工具,商業銀行為風險的唯一承擔者,非系統性因素對于提前還款仍然重要。基于此,蔡明超和費一文(2007)在考察中國消費信貸提前還款風險時,將非系統性因素引入模型,回歸結果表明,收人、婚姻、工齡等因素將影響提前還款,并發現利率對于中國消費信貸提前還款的影響并不明顯。三、消費信貸提前還款風險相關研究
有關提前還款風險的研究眾多。其原因在于資產證券化發展迅速,相應發展出的一系列金融產品受眾廣泛,提前還款行為影響了基礎資產——貸款池的收益,進而影響相關所有資產的收益。相關利益方的需求導致了相應研究的發展。有關提前還款的研究,主要目的在于構造相應的提前還款比率函數,進而作為資產定價模型的基礎部分之一幫助定價。
Golub和Pohlman(1994)構造了一個基于公開數據的提前還款函數模型,其因變量為四個:季節因素、再融資利率、時間因素、衰減因素。數據來源為GNMA、FNMA和FHLMC三大住房抵押貸款機構的近3000萬個樣本。結果顯示此模型基本上與商業用模型區別不大,展現出較好的適用性,因而作者聲稱其為那些無力開發模型的中小金融機構提供了機會。
最近的研究有Tsai、Liao和Chiang(2009)的一個模型,其考慮了借款人的財務和非財務提前還款行為對于貸款資產的到期收益率、久期和凸度的影響。同時,他們分析了提前還款罰息和部分提前還款對于到期收益率、久期和凸度的影響,這一情況與傳統的完全提前還款相比更為復雜,結果也更不確定。
當確定提前還款比率模型后,就可以依據其計算出相應資產組合的收益率和久期,進而對資產進行定價,還可以根據其計算出相應的保險費率,作為其衍生產品的定價基礎,可以說,提前還款比率模型是一系列相關金融產品的定價基礎之一。
四、中國商業銀行消費信貸提前還款風險控制方法探討
中國商業銀行目前對于提前還款行為主要采取罰息的手段,但不同地區、不同銀行的規定不同。同時,部分銀行還有一些硬性規定,如一年內不得提前還款等。上文中提到中國的住房抵押貸款采用浮動利率,提前還款對商業銀行造成的利率損失并不明顯,而罰息這一工具實質為彌補利息損失,因此中國商業銀行采用罰息進行提前還款風險管理并不合適。
商業銀行控制提前還款風險,較為合適的方法還是建立提前還款比率模型,估計出提前還款比率隨時間的分布,進而調整相應的資產負債結構。注意到,中國商業銀行作為貸款提前還款風險的唯一承擔者,提前還款比率的影響因素較多,既包括季節、時間等系統性因素,還包括眾多非系統性因素,相應的模型也會更加復雜。建立模型,大量的數據積累是必需的,隨著中國個人信用記錄系統的建立和不斷完善,相應的貸款數據也會不斷增加,這將有利于提前還款模型的建立和發展。
參考文獻:
[1]BennettW.Golub,LawrencePohlman.MortgagePrepaymentsandanAnalysisoftheWhartonPrepaymentModel[J].Interfaces,1994,24(3):80-90.
[2]Tsai,M-S.,Liao,S-L.,Chiang,S-L.AnalyzingYield,DurationandConvexityofMortgageLoansunderPrepaymentandDefaultRisks[J].JournalofHousingEconomics,2009,doi:10.1016/j.jhe.2009.02.005.
[3]蔡明超,費一文.商業銀行消費信貸中的提前償還風險影響因素與風險管理[J].金融研究,2007(7):25-35.
關鍵詞:汽車金融;消費信貸;風險管理
1引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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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汽車工業發展已有百年歷史,論文在消費信貸方面已呈多元化的發展趨勢,適應當前汽車工業發展的步伐。而我國汽車工業發展起步較晚,國內汽車消費信貸在貸款主體、風險管理水平、市場秩序等各方面還存在著一些問題。我國在汽車消費信貸領域的落后現狀,嚴重制約了汽車產業的發展,汽車市場的迅速發展對我國工業發展的重要作用又是不可缺少的。因此,改善汽車消費信貸市場,從而帶動汽車工業的發展,并推動經濟的發展。
2國外汽車消費信貸的特點
國外汽車工業經過百年的歷史發展,在汽車消費信貸方面,由最初的全款支付方式,轉化為一個完整的“融資—信貸—信用管理”的運行過程,這為汽車工業的迅猛發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動作用。目前,國外汽車消費信貸已經比較成熟。本文以美國、德國、日本等發達國家的汽車消費信貸為研究背景,得出了其消費信貸的特點。
2.1汽車金融服務主體多樣化
國外汽車金融服務的機構主要有:汽車金融公司、銀行、信貸聯盟、信托公司等。在汽車融資銷售方面,以美國為例,汽車金融公司占39%,銀行占26%,其他機構占35%。在國外,銀行在汽車消費信貸方面的優勢已逐步被其他金融機構所取代,因為其他機構相較于商業銀行在這方面具有更明顯的競爭優勢。它們更多的是與汽車公司的利益緊密相關,在汽車行業不景氣時,銀行往往出于風險的考慮,會逐步收縮汽車消費信貸的規模;相反,其他機構由于與汽車公司的利益休戚相關,不但不會減少信貸規模,還會以零利率的汽車貸款換取汽車銷售的增長。其次,在經營的專業化程度方面,其他機構也比銀行具有更多的優勢。風險控制、業務營運等方面,其他金融機構都形成了一套獨立和標準的業務系統,不僅降低了交易費用,而且也提高了工作效率。
2.2汽車消費信貸業務全面
隨著汽車消費信貸市場的擴張和競爭的加劇,畢業論文金融服務公司的業務范圍也逐步擴大,應消費者的要求,設立了產品咨詢、融資、租賃、保險、零部件供應、維修保養、新車抵押和舊車處理等領域,從而形成了一條完整的產業鏈,對汽車生產銷售的發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輔助作用。在德國,大眾汽車公司為客戶提供信用卡,使其在保險、維修、燃油的同時也享受了低利率透支的待遇。在美國,客戶不僅可以獲得汽車貸款服務,也可銷售各種形式的汽車租賃服務。
2.3風險管理比較完善
目前,國外在汽車消費信貸風險管理方面已經形成了一套比較完備的體系,不僅降低了信貸的風險,而且也擴大了汽車消費信貸的規模,從而促進了汽車銷售的增長。為降低汽車信貸的風險,國外已建立一套較為完善的汽車信貸社會服務體系:信用評級機構、信用調查機構、抵押登記部門、催收和追繳部門、舊車拍賣中心等,這些機構大大降低了汽車消費信貸的成本,減少了汽車信貸風險。健全科學的資信評價體系,是保證汽車消費信貸的關鍵,是促使汽車公司正常運作的重要環節。國外的信用機構采用的是高度的貨幣電子化將個人消費信用檔案、個人收支狀況等重要信息通過信息網絡反映出來,銀行及其他相關機構可以通過互聯網獲得比較全面的資料[1]。為了進一步降低信貸的風險,對融資的車輛要求設定抵押權或取得所有權,要求購買者對融資車輛購買保險,要求經銷商及主要股東對融資合同做連帶保證,并對逾期未繳款客戶進行催收,并且通過健全的網絡系統對有效追蹤催收后客戶付款情況進行及時記錄,以便以最快方式采取必要措施保障債權。
2.4具有健全的法律保證
完備的法律體系是汽車消費信貸、汽車工業發展的關鍵。在美國,統一的《商法典》、《貸款條件表示法》和《公平交易委員會法》等相關法律,對買方與賣方的權利義務、擔保責任等問題都進行了詳細的說明。如汽車消費信貸的流動抵押權、分期付款融資與汽車消費信貸相關問題均做出了明確的法律界定。在日本,《分期付款銷售法》則對通商產業省的責任進行詳細周全的介紹,著重于對分期付款銷售的監控與調節,保護購買者的利益。這些法律的制定與實施大大提高了汽車消費信貸市場的運轉效率,減少了貸款呆帳的風險,避免了汽車消費信貸市場秩序的混亂。
3我國汽車消費信貸存在的問題
隨著生活水平提高,人們對高級消費用品的需求也日益增強,尤其是近年來,隨著消費信貸的興起,國家比較成熟的金融市場來看,汽車消費金額的60%~70%都依賴于貸款。然而,我國汽車工業發展比較晚,汽車市場還不能與發達國家的相比,特別是中國汽車金融市場起步不過10年,還存在著包括市場主體、服務產品單一以及風險防范機制不夠完善和不規范等問題。
3.1汽車金融服務主體比較單一
在我國;商業銀行是目前開辦汽車消費信貸的主要機構,約占汽車消費信貸市場的95%。醫學論文而其他相關的金融機構由于受資金來源限制較大,所占的比例很小不到5%。這些都不適應汽車工業發展的要求。
3.2汽車消費信貸服務質量低
消費信貸其實是一種金融服務,所以服務質量的好壞直接影響著該市場的發展。所以,汽車消費信貸并不是單指將車賣出,還必須將售后服務納入這一過程中。目前,多數提供消費信貸的機構已清楚認識這一問題的重要性,均以自營或聯合等不同的形式提供汽車銷售一條龍服務和售后服務。然而售后服務的深度與細致度方面,國內與國外之間還是有一定差距的。
.3風險防范機制不規范
金融機構從事消費信貸業務都把防范風險、保證安全放在首位。金融機構貸款與否,首先要考慮的是借款人的信用狀況。目前,我國還沒有建立起完善的個人征信制度,因此金融機構對借款者的償債能力及資信狀況都難以及時準確地把握。這就極大的縮減了信貸的規模及范圍,從而影響了汽車消費信貸市場的發展,也不利于汽車工業的發展與壯大。在信用制度不完善而消費者可提供的抵押物有限的情況下,銀行為了降低汽車消費信貸違約所帶來的風險,往往會要求保險公司開辦履約保證保險[2]。然而,保險公司這時既要承擔車貸保險的風險,又要承擔道德風險,巨大的風險則是保險公司難以承受的。這種情況下,銀行極有可能失去有效保障銀行信貸資產安全的重要手段,從而延緩了汽車銷售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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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法律制度不健全
汽車消費信貸業務在我國起步較晚,還未形成比較完善的法律制度。盡管《貸款通則》、《擔保法》針對消費信貸有一些介紹,但還沒有形成汽車消費信貸的相關立法、司法、執法成套的法規。這就造成了商業銀行開展汽車消費信貸業務的無章可循,而且一旦借款人違約,會出現耗時耗力、執行難的局面。相對于汽車消費者的權益盡管受到現行《民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產品質量法》的保護,但是與上述法律相配套的法律法規還是不完善,執行過程中也存在著一定的困難。
4我國汽車消費信貸市場發展的對策分析
(1)在汽車消費貸款方面,應該打破銀行一家獨汽車市場也得到了迅猛的發展。有關統計顯示,從發達大的現狀,當然單純采用國外的措施(商業銀行退出大部分市場份額,讓汽車專業金融公司占居主導地位)也是不明智的。我國應根據現實國情采取適當可行的方法。銀行和汽車金融公司合作打開市場,利用銀行資金充足的優勢,把資金貸給汽車金融公司,由汽車金融公司做貸款零售,銀行與其共同分享利益。在汽車信貸服務質量方面,應盡量涵蓋汽車售前、售中、售后的全過程,同時還要開展購車儲蓄、融資租賃、汽車消費保險、信用卡、汽車旅游信貸等業務[3]。這些舉措不僅推動汽車消費信貸市場的發展,也有利于汽車銷售的迅猛發展。
(2)汽車消費信貸必須建立在以個人信用管理為業務核心的基礎之上,要具備一套完整的、有效的個人信用管理技術和辦法,從而保障金融機構信貸資金的安全性。信用管理體系應分為貸前、貸中、貸后三部分。貸前的工作主要是針對個人資信水平、財產狀況、收支狀況調查與評價;貸中的工作主要是個人信用狀況監控,觀察是否及時的償還貸款,財產狀況有無重大變故等;貸后工作則是對個人信用風險處置,并對其結果利用網絡實現資源共享。
(3)建立完善的風險防范機制。車貸險的風險廣泛復雜,單憑保險公司的能力是遠遠不足的,而由于貸款銀行的業務比較多,在這方面的專業人才也較少,其力量也是不足的,所以更科學的方法是加強多方合作。貸款銀行、保險公司、汽車經銷商三者形成一個聯盟,共同擬訂合作協議,共同承擔風險,共享利益。這樣就可以借助銀行資金的優勢、保險公司人員的專業、經銷商的擔保,減少風險,化解危機,維護汽車金融市場的繁榮與穩定[4]。
(4)應進一步建立與汽車消費信貸相配套的法律制度,使得銀行和保險公司在貸款人發生違約行為時,能夠做到有據可依、有章可循。英語論文健全的法律制度應該對個人的信用制度、銀行等相關金融機構的貸款行為等進行嚴格的規范,對消費者的還款行為的監控責任也應進行明確。
5結語
汽車消費信貸作為一種重要的經濟手段已經越來越受到關注。它不僅可以調節汽車供求矛盾,而且可以提高居民購買力、擴大內需,對國民經濟的發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動作用。對于我國汽車市場而言,我國己經形成一個巨大的買方市場,發展個人汽車消費信貸對于有效地刺激消費、擴大內需有著極其重要的作用,因此,建立和完善汽車消費信貸制度,對我國經濟發展起著巨大的推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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