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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油田礦區消防安全;安全現狀;管理措施
礦區防火管理措施的討論與制定是油田礦區消防安全的基礎保障。隨著社會發展需求的增加,所需資源的數量越來越大,油田礦區的施工規模和施工效率也隨之不斷進步。但規模擴大的同時,也放大了油田礦區的消防安全的隱患,油田礦區重大安全事故也頻有發生,受到了廣大人民群眾的關注和政府相關部門的積極重視。
1油田礦區消防安全現狀
當前國內的油田礦區消防安全與防火措施管理相對落后,方案與機制不成熟,在施工人員素質,消防器材,礦區監督與管理上都有明顯問題。
1.1礦區人員消防知識不足
在當前國內的一些油田礦區中,相關的消防安全意識相當薄弱,主要體現在:消防安全設施不符合國內技術標準,相對落后;現場施工人員的消防安全意識不到位,沒有接受過相關措施訓練等等,這些問題主要出現在中小型油田礦區等實施礦區消防管理措施有難度的礦區。
1.2消防器材和設備落后
當前多數油田礦區的消防管理措施相對落后,設備設施和安全意識不符合安全標準,對新產生的消防安全隱患沒有正確應對方案。在油田礦區的消防安全知識宣傳中,主要針對的是普通防火滅火的宣傳,沒有對油田消防管理特殊性進行針對。對油田礦區安全措施的實施沒有強制性,施工人員的消防安全知識和消防應對能力沒有系統考核,無法做到標準化員工消防素質。
1.3礦區消防監督管理不到位
除了上述問題,油田礦區消防安全還缺乏監督管理機制,應當將油田礦區消防安全監督機制放在油田礦區消防管理的基礎位置,礦區內的消防管理負責人不明確,對后續的事故責任追究以及礦區施工的繼續開展帶來了很不利的影響。
2油田礦區消防安全措施創新的重要意義
礦區內消防安全措施在油田生產安全、施工人員生命財產安全方面有著重要意義,是油田礦區安全性的支持和保障。但目前國內油田礦區的相關管理機制還存在較為明顯的問題,對這些問題進行完善并對管理措施進行創新是油田礦區消防管理中的重要環節之一。在油田施工過程中,經常為接觸易燃物品,施工現場也存在比易燃物品更危險的易燃氣體,相關應對措施就應該更加科學有效。近幾年國內出現的幾起礦區消防事故中,消防安全措施的落后是一個很嚴重的影響因素,國內目前的相關安全方案沒有跟上時代腳步,對一些新產生的礦區消防隱患沒有應對方法,這些傳統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顯然已經不適用與目前的礦區安全管理與應對,因此油田礦區消防安全措施的創新有必要提上章程,響應政府部門對油田礦區消防安全的重視,響應消防部門號召,進行消防安全措施的主動創新與實踐。
3關于礦區消防安全管理的創新方案
3.1加強施工人員消防安全意識
在油田礦區的消防安全管理中,相關施工人員的消防安全知識的強度和實踐能力是構成的基礎,和提高效率的方法。在普遍應用的消防安全培訓課程因為缺乏強制性的原因,使得消防安全知識培訓成為一種形式主義,無法傳播油田礦區消防安全的重要性,達不到預期的培訓效果。因此考核機制的引入,能很大程度上加強施工人員對消防安全意識的重視程度,在培訓結束后或是培訓過程中,進行相關知識的考核,考核內容應該涵蓋多個方面,比如基礎的書面知識。但消防安全的培訓,最注重的不是熟記書面安全知識,是為了培養施工人員自身的消防安全意識,在施工人員的日常工程中,了解相關的安全知識,但是實際行動卻沒有符合相應的標準,這樣的效果是不好的。對安全意識的培養,不應該是書面上的文字,而應該化為實際操作的習慣,在施工過程中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操作習慣,是最有效的防止油田礦區消防安全隱患的方法。
3.2建立礦區消防安全責任制度
在礦區消防安全管理中,沒有責任制度一直是比較明顯的問題,消防安全管理的各個方面沒有負責的部門或是負責人,在重大礦區安全事故中,沒有負責人承擔事故后果很大程度上影響了油田礦區內部人員對消防安全意識的不重視。礦區消防安全責任制度的建立,對提高礦區內部人員消防責任心和各部門之間的監督管理有著很大的幫助。如果在一起重大礦區消防安全事故發生了,能夠最快速度的找到負責人,那么對礦區事故的控制速度,和事故后正常展開工作的速度有著顯著的提高,是一項能夠保障油田礦區的生產安全,和施工人員生命財產安全的重要制度。
4結論
油田礦區應為其所處的工作環境和工作內容,在日常的工作中容易產生易燃物品和易燃氣體,油田礦區的消防安全問題也是近年來廣大人民群眾和政府相關部門所關注的焦點,而近幾年也出現了一些新的礦區消防安全隱患問題,礦區內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完善與不斷更新是必要的措施。不斷完善制度,建立責任機制,提高施工人員的消防安全意識,才能保障油田礦區生產安全,保護施工人員生命財產安全,使相關行業做到又好又快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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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孟冬花.高層建筑消防給水系統應用技術[D].鄭州大學,2012.
1實行防火安全生產制和責任管理
(1)建立、完善以項目經理為主的消防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有組織有領導地開展防火安全生產管理活動,認真貫徹落實各項規章制度。
(2)建立由項目領導參加的包括施工員、安全員在內的輪流值班制度,檢查監督施工現場及班組消防安全制度的貫徹執行,并做好值日記錄。
(3)建立健全各類人員的消防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技術交底、防火安全宣傳教育、消防安全檢查、防火安全設施驗收和事故報告等管理制度。明確各級人員的消防安全責任,并定期檢查落實。
(4)施工項目應通過安全監督部門的安全生產資質審查,所有從事生產管理與操作的人員依照其從事的工作內容,分別通過相應部門的培訓,考試認證后持證上崗。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規定參加專業培訓,通過安全操作考核,取得特殊工種合格證后才能上崗。如出現無證上崗的現象,有關人員必須承擔責任。
(5)所有管理人員、作業人員都必須與項目經理部簽訂消防安全協議,明確安全生產的權利與義務。
2施工組織設計與消防安全技術交底
(1)由于施工現場是多工種交叉作業的場地,作為施工中綱領性文件的施工組織設計必須符合其編制標準,防火安全措施應根據項目工程特點,施工方法和作業環境有針對性,防范措施科學合理。
(2)施工總平面圖應詳細,布置合理,運輸道路、臨時用電布置、各種管道、倉庫、作業場地、主要機械設備位置及辦公、生活設施等臨時建筑的安排,均必須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3)施工現場四周應設置符合相應標準的圍欄,入口處應設企業標志、工程概況牌、安全紀律牌、防火須知牌、現場平面布置圖,使進入工地的人能對該工程的概況有基本了解并注意防火安全的事項。
(4)施工組織設計的防火安全措施必須滲透到各施工階段、分項工程和施工工藝中,采用“四新”技術及本工種工序轉移都必須制定相應的防火安全措施,制定防火安全技術操作要求。
(5)施工組織設計批準后,對任何涉及消防安全的設施和措施,都不得擅自更改;防火安全技術交底必須定期或不定期分工種、分項目、分施工部位進行,并做好簽證。
3安全教育培訓
(1)對職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與培訓,能增強職工的消防安全生產意識,提高安全生產技能,有效地防止在施工活動中人的不安全行為,減少失誤;安全教育培訓是進行人的行為控制的重要手段,進行安全教育必須適時,內容要合理,有針對性,并形成制度。
(2)新工人在進場前應完成三級教育,結合施工生產變化,適時進行安全知識教育;針對因季節、自然環境變化引起的生產環境、作業條件的變化及時進行安全教育,增強防火安全意識,減少因作業環境變化而引起的人為失誤。
采用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和新工藝前,應對有關人員進行相應的防火安全知識、技能、意識的全面教育,并嚴格按照制定的操作規范進行作業。
(3)防火安全教育的內容應全面,重點突出,要有系統性,抓住關鍵問題,反復教育,使每個受教育的人能了解自己的學習成效,養成自覺采用安全生產規程的操作方法。
(4)定期開展滅火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因施工單位大多數員工是農民工湊合起來的,有時是臨時召集來的,進出流動性大,他們沒有經過專門的培訓,缺乏防火滅火自救知識,當地公安消防及安監、勞動部門要協助施工單位做好員工的消防安全培訓工作。
4消防安全檢查
(1)消防安全檢查是發現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作業環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缺陷的重要途徑,是消除事故隱患,防止火災事故發生的重要方法。
消防安全檢查應形成制度化,應根據施工特點,指定檢查項目、標準,主要是查思想、制度、消防設施、安全教育培訓、操作行為、勞保用品使用等。
消防安全檢查應分經常性、定期性、突擊性、專業性和季節性等多種形式。作業班級應堅持班前、班后檢查制度。
(2)施工項目的消防安全檢查以自檢為主,以勞動條件、現場管理、消防設施以及生產人員的操作行為為重點。檢查中如發現危及人員的不安全因素時必須立即制止。
(3)在消防安全檢查中透過作業環境狀態和發現的問題對照消防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檢查對安全生產認識的差距,消防安全管理是否組織到位,是否將安全生產提到議事日程;各級消防安全責任人是否堅持“五同時”;各職能部門、人員是否在各自的業務范圍內落實了消防安全生產責任;專職安全人員是否在崗,防火安全措施施工是否落實到位。
(4)消防安全檢查的目的是發現、處理、消除不安全因素和管理上的缺陷,減少和避免事故傷害,實現安全生產,對于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應堅持定人、定措施、定時間的“三定”原則,認真整改。在解決具體問題時,對工地內部能解決的堅決組織力量及時整改,需其他部門配合的,應積極主動與有關部門配合,盡快整改。
5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標準化和操作標準化
(1)施工現場標準化是實現消防安全生產的根本措施,是強化消防安全管理和安全技術的有效途徑。從人的角度來說,是以標準規范每個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的行為,約束人的不安全行為;從物的角度來說,標準化是一種技術準則,消除物的不安全狀態。建立良好的生產秩序,創造安全的生產環境。標準化的實施可以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提高現場安全防護水平,促進現代化防火安全管理,做到強化管理,落實責任,消滅違章,減少傷害事故。
(2)在操作者的不安全行為中,由于不了解正確的操作方法,不良的操作習慣等原因所占的比例很大。因此,按科學的作業標準規范人的行為,非常有利于控制人的不安全行為,減少人為失誤。
(3)采取技術人員、管理人員、操作者相結合的方式,根據具體條件制定科學的操作標準。
操作標準要明確規定操作程序、步驟,如何操作,操作質量標準,完成操作后物資的狀態都要做出具體規定。
6正確對待火災事故的調查與處理
(1)發生火災事故后,必須立即將事故概況用最快的方式報告上級有關部門。
(2)事故發生后,現場人員應有組織,統一指揮,搶救傷員,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災事故擴大。保護好事故現場,做好標記,為事故調查提供可靠的原始資料,有利于查清事故原因。
(3)認真分析事故,找出造成火災事故的人、物環境狀態方面的原因。分清責任,總結消防安全生產管理上的缺陷,找出防止類似事故的具體措施,定人員、定時間、定標準完成措施的全部內容。
(4)以事故為例,進行案例教育,使全體管理人員,作業人員受到教育,從事故中看到危害,提高全體人員的防火安全生產自覺性,在作業中自覺遵守防火安全生產行為,主動清除物的不安全狀態。
(5)未造成傷害的事故也是一種違背人們意愿的事件,只是未造成人員傷害或經濟損失,但同樣暴露出消防安全管理上的缺陷,也應認真對待,進行調查分析,妥當處理。
通過消防安全專項治理。使治理范圍內的建筑、場所基本情況清楚、消防安全組織制度健全、消防設施完整好用,員工消防安全素質得到提高;城市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問題逐步得到解決;建筑、場所裝修材料普遍符合消防標準要求;電氣線路老化、私拉亂接、超負荷用電、違規使用電氣設備等現象得到有效遏制;擅自停用建筑消防設施、消防安全不合格擅自違法投入使用等行為基本根除;商(市)場占道經營堵塞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違法行為得到有效治理;建工程施工工地用火用電管理規范,各項防火措施落實;九小”場所火災隱患得到整治;社會各單位消防安全主體責任意識普遍增強,消防安全責任體系有效運行,火災隱患預防和整改機制行之有效,全市消防安全環境明顯改善。
二、領導小組
市政府成立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為了加強此次消防安全專項治理的領導。副市長任組長,市政府辦公室副主任、公安局副局長任副組長,市防火安全委員會成員單位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專項治理活動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消防大隊。
三、專項治理范圍
(一)商場、市場;
(二)三合一”場所;
(三)公共娛樂場所;
(四)大型公共建筑、高層、地下建筑;
(五)建工程施工工地;
(六)易燃易爆場所;
(七)九小”場所。
四、專項治理內容及工作措施
重點檢查以下內容:依據國家消防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規范。
(一)消防安全布局。
建筑、場所建設是否符合當地城市功能布局和城鎮消防規劃要求;周邊公共消防設施是否能滿足滅火救援實際需要;否通過建筑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和開業前消防安全檢查;三合一”場所、棚戶區”和“城中村”火災隱患整治是否納入城鄉改造和村莊整治工作;地下建筑使用性質、商(市)場內部經營布局是否符合有關消防標準要求。
要采取改變使用性質、限期搬遷、依法關停或強制拆除等措施消除隱患。對不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嚴重威脅公共安全的三合一”場所要立即整改;對不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的棚戶區”和“城中村”要制定三年整改規劃;對嚴重影響公共安全的建筑和場所。
(二)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
防火卷簾是否處于半降狀態;消防車通道是否暢通并符合登高作業等使用要求。建筑、場所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暢通;營業性場所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在營業期間是否鎖閉、堵塞;防煙、封閉樓梯是否正常;商(市)場非營業期間。
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停產停業整改。對建筑、場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封堵的要立即整改。
(三)消防設施。
高層建筑管道井封堵等豎向防火分隔措施是否落實;消防控制室值班和運行是否正常,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火災自動報警系統、防煙排煙系統、消防電梯、消防泵房、消防水池等消防設施是否正常運行;室內外消火栓、消防水泵結合器是否正常好用;滅火器材配備、應急照明、消防疏散指示標志是否完好有效;建筑消防設施定期維護、檢測制度是否落實;否擅自改變建筑防火分區。否落實消防控制室“256消防管理要求。
不能立即改正的依法責令停產停業。對建筑、場所自動消防設施不能正常使用或擅自停用的要立即改正。
(四)裝修材料。
其燃燒性能等級是否符合《建筑內部裝修設計防火規范》《公共場所阻燃制品及組件燃燒性能要求和標識》等國家標準要求。高層建筑外墻保溫材料是否具有防火性能;建筑內部頂棚、墻面、地面裝修材料以及窗簾、幕布。
方可開業。對建筑、場所采用聚氨酯類泡沫塑料等易燃可燃材料裝修裝飾的立即停產停業整改。文化、工商部門依法吊銷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消防驗收合格后。
(五)用火用電。
電氣線路、燃氣管路的敷設、電器產品、燃氣用具選用是否符合消防安全技術規定;各類建筑、場所是否建立健全用火用電管理規定;否存在電氣線路老化、私拉亂接、超負荷用電、違規使用電氣設備和明火等現象。
責令限期改正,對建筑、場所存在電氣線路老化、私拉亂接現象以及超負荷用電、違規使用電氣設備的行為。產權單位、供電部門應配合整改,逾期不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燃放煙花爆竹、抽煙、使用明火或公眾聚集場所在營業期間,未經公安消防部門審批同意,擅自動用明火的對違法人員依法拘留。
(六)消防管理。
重點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落實;消防安全管理組織是否建立,建筑場所消防安全責任人是否明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否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否定期組織員工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和滅火疏散演練;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員是否取得消防執業資格認證;人員密集場所是否開展“消防安全兩規定三提示”活動;建筑、場所是否擅自改變使用性質或建筑防火分區;餐飲場所、熟食加工區廚房排煙道是否定期進行清洗;人員住宿與生產儲存經營等一種或幾種用途是否混合設置在同一連通空間內的場所。
擅自投入使用的建筑和場所,對未經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和開業前消防安全檢查合格。要立即開展消防安全檢查,達到消防安全條件,完善有關手續后,方可開業;達不到消防安全條件,停產停業整改,建設、文化、工商部門要依法予以停工停業或取締;對建筑、場所消防安全制度不建立、消防安全責任不落實,公安消防部門要依法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停產停業整改;員工不具備基本消防安全素質的立即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對公共娛樂場所未按專項治理要求開展自查自改的責令停業整改。
(七)建工程施工工地。
防火安全措施、用火用電管理制度是否落實;臨時消防供水是否正常可靠、消防器材設施是否完整有效;消防車通道是否暢通;各類易燃可燃建筑材料堆放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施工人員集中住地是否落實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堵塞消防車通道,對在建工程施工工地消防安全責任不落實。用火用電管理混亂,現場值班看護制度不落實,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責令停止施工;施工工地無消防供水保障的立即停止施工整改。對有發生火災事故危險,拒不改正的公安機關要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對相關場所的經營管理人員依法拘留。
(八)九小”場所。
消防安全責任不明確,對“九小”場所(小學校含幼兒園、小醫院、小商場、小餐飲場所、小旅館、小歌舞娛樂場所、小網吧、小美容洗浴場所、小生產加工企業)消防管理混亂。消防安全措施不落實,火災隱患復雜的公安派出所要加強監管力度,明確火災隱患整改督導民警。
五、工作步驟
第二條本區行政區域內農村消防安全工作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農村消防安全工作由鄉(鎮)人民政府、辦事處負責,村民委員會組織實施。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
第四條村民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和責任,成年村民有參加撲救初起火災的義務。
第五條各鄉(鎮)人民政府、辦事處要成立防火安全領導小組,建立健全消防工作會議制度,負責組織有關部門和發動廣大群眾,開展防火工作,其職責包括:
(一)貫徹上級有關消防工作的指示,研究本地區的消防工作和火災情況,制定每個時期的工作計劃,督促火險隱患的整改;
(二)在冬、春和農業收獲季節,要組織力量,發動群眾,進行防火安全大檢查;
(三)定期聽取消防工作匯報,研究解決消防工作的重大問題,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
(四)組織各種形式的防火宣傳教育,普及消防知識,培訓消防骨干,總結、交流消防工作經驗;
(五)適應當地經濟發展的需要,編制消防專項規劃,組建多種形式消防隊伍。
第六條各鄉(鎮)人民政府、辦事處應有一名副鄉(鎮)長、副主任分管消防工作,并確定一名干部專(兼)職防火員,負責制定消防安全村規民約,進行消防安全巡查,普及安全消防知識。分管領導及專(兼)職防火員名單報區消防大隊備案。出現人動的,要及時報區消防大隊進行變更登記。
第七條各鄉(鎮)人民政府、辦事處應建立消防工作會議制度,定期召開會議,研究部署消防工作。
第八條村民委員會的消防安全工作實行主任負責制,其職責包括:
(一)將消防安全工作列入日常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按照鄉(鎮)人民政府、辦事處的統一部署,做好本村的消防安全工作,維護消防安全環境;
(二)對村民住宅及村民住戶的用火用電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和進行消防安全提示,發現隱患及時督促整改;
(三)制定村民防火公約,對村民履行公約的情況進行檢查;
(四)加強對村民消防安全意識教育,定期組織向村民家庭發放消防宣傳資料,為老、弱、病、殘和孤寡老人提供消防安全服務;
(五)發生火災時,及時組織人員撲救初期火災。
第九條鄉(鎮)人民政府、辦事處應建立消防安全工作檢查、考核制度,明確職責。
第十條各警務局要按照《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監督檢查規定》的要求,認真做好轄區內的消防安全工作,對轄區內村民委員會履行消防安全職責的情況進行消防監督檢查。
第十一條鄉(鎮)人民政府、辦事處要與轄區內各村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適時組織防火安全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第十二條加大消防知識宣傳教育力度。各鄉鎮(辦)、人口較多的村委要在主要路口設置醒目的消防知識宣傳欄,每個自然村要做到有一面宣傳鑼、明確一名鳴鑼警示人員,給每戶農戶送發一份消防知識宣傳材料,因地制宜建設一批簡便實用的消防設施。
第十三條村民委員會應建立防火檔案,在消防安全重點部位設置防火標志,實行嚴格管理,制定滅火撲救預案。
第十四條各警務局應對各村、各單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應當定期檢查,發現火災隱患,應當及時通知有關單位和個人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消除隱患。
第十五條儲存和使用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的單位必須按照國務院《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的規定,設置相對獨立的安全地帶,易燃易爆危險品設置在合理的位置,并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第十六條鄉(鎮)、村舉辦大型集會、焰火晚會、燈會、慶祝會、聯歡會、文藝晚會等群眾性活動,具有火災危險的,主辦單位應當制定滅火和疏散應急預案,落實消防安全措施,并向當地警務局申報,經現場檢查合格后,方可舉辦。
第十七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破壞或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不得圈占消防栓,不得占用防火間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第十八條因新建、改建、擴建工程以及停電、停水、截斷通信線路時,有可能影響滅火求援的,必須事先在公安消防機構的指導下落實消防安全措施和消防通道。
第十九條各鄉鎮(辦)要將城鎮消防基礎設施納入小城鎮規劃建設,完成消防專項規劃的編制和報批。農村村民住宅的安全布局、消防通道、消防水源建設應納入村鎮建設規劃之中。
第二十條農村中小學校應對學生進行消防安全知識教育。
第二十一條任何人在發現火災時,都應立即向公安消防機構報警,任何單位和個人應當無償為報警提供方便。
第二十二條各鄉鎮(辦)應建立志愿消防隊伍或義務消防隊伍,有條件的行政村可以建立義務消防隊。各鄉鎮(辦)應加強志愿消防隊伍或義務消防隊伍的組織,明確工作職責,制定培訓、訓練計劃,確定聯絡指揮方式。發生火災時,鄉(鎮)人民政府、辦事處、村委必須立即組織義務消防隊伍迅速趕赴現場,救助遇險人員,排除險情、撲滅火災。良山、羅坊今年要建立合同制或志愿消防隊。各鄉鎮(辦)志愿消防隊伍或義務消防隊伍人員名單報區消防大隊備案。出現人員變動的,及時報區消防大隊進行變更登記。
第二十三條火災撲滅后,鄉(鎮)人民政府、辦事處、村委應協助公安消防機構根據需要封閉火災現場,查明火災事故原因、責任,核實火災損失。村民應如實提供火災事實的情況,接受事故調查。
第二十四條鄉(鎮)人民政府、辦事處應對參加撲救火災有功者給予表彰或獎勵。因參加撲救火災受傷、致殘或死亡的人員,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醫療、撫恤。
第二十五條各警務局經區消防大隊委托,有權對違反消防法律法規的單位和個人下達火災隱患整改通知書,責令限期改正,對逾期不改正的單位和個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或《省消防條例》的規定給予處罰。
一、組織體系健全,責任主體明確
根據市、區、鎮有關搞好“消防安全工作”的精神,中市社區結合實際情況,首先開了社區黨小組長、居民組長、各小區物業經理會議,統一思想和認識,大家一致認為搞好消防安全工作是貫徹落實“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具體體現。是實現好、維護好、保護好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是群眾要求,時代的呼喚。天下順治在民富,天下和靜在民樂。我們要帶著對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高度的責任感、使命感來抓這項工作。使人民群眾在這片樂土上安居樂業。隨后我們成立了以社區總支書記主任為組長,社區民警和社區治保主任為副組長,其他社區干部和物業管理負責人為成員的創建消防安全領導小組,成立了以物業保安為主體的社區義務消防隊和社區居民消防志愿者隊伍。 熱點推薦:個人工作總結
二、安全制度完善,檢查整改落實
我們社區以小區保安隊、社區義務消防隊為消防安全防范主力軍,以他們控制面,做到管理有序、措施得力、分工合作、緊密配合協調的工作機制。同時我們還進一步完善安全制度,建立了例會制度,“細化”了工作措施,每月有檢查、有落實、有記錄。發現消防安全隱患及時整改、匯報。保安人員負責各小區,社區消防志愿者負責控制線,居民組長負責門巷,從而使消防安全防控網絡輻射到轄區重點地段及各小區。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我們認為防火工作必須天天講,時時抓,任何時候都不能放松。在防火檢查中,我們始終做到對轄區基本情況底數清,情況明;重點隱患不失控;嚴防范,做到不留死角,遇到問題及時向領導匯報。今年以來,社區消防領導小組成員及社保隊員在檢查消防安全隱患中,查處消防安全隱患二起,如:衣莊街25弄2號襲明拆房隊宿舍內亂拉電線,違章使用電熱器;公元路9號剛泰拆房隊違章自制電火爐取暖。當即進行整改,并處以警告,消除了火災隱患,確保了一方平安。
三、宣傳教育活躍,群眾意識增強
為了進一步搞好消防安全工作,我們一方面充分利用墻報、橫幅、黑板報、錄像、宣傳資料等形式進行廣泛深入宣傳。另一方面我們請周浦消防隊為轄區居民進行“消防知識進社區”講座。社區不僅組織居民進行消防知識培訓,使他們會使用滅火器、會報警、會逃生自救。而且在拆房空地進行消防安全實地演習,我們用一只鐵桶裝上汽油將火點燃,義務消防隊和居民拿著滅火器將火撲滅,使大家掌握了一般的滅火知識。
四、防火條件改善,安全措施落實
其一以派出所負責消防的民警為龍頭,整和轄區各類消防安全防范資源,共同發揮作用,實現群防群控。其二是各安全小區義務消防隊和消防志愿者為骨干隊伍對轄區所有小區全部納入消防安全防范控制網絡之中,以保持轄區內消防安全處于良好的態勢。其三為了真正把消防安全工作落實到實處,并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真正做到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門、辦好自己的事,把消防安全工作各項措施落實到實處,努力營造消防安全人人有責的良好社會氛圍。在轄區內,我們與小區居民簽訂了居民防火公約。
五、設施器材完備,滅火準備充分
一、經常開展對火災隱患的分析
分析是否存在火災隱患一般從以下幾方面判斷:
1、是否有違章用火、用電、用氣現象發生;對易燃、易爆產品是否有違反規定的儲存、使用、運輸等情況發生;在禁煙、禁火區域內是否有亂丟煙頭、火柴情況。
2、對消防通道、防火分隔裝置、建筑結構防火防煙設施是否隨意改動和變更;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是否有堵塞情況發生。
3、檢查電器、電路是否有老化、短路情況以及防雷裝置是否齊全。
二、有效提高對消防管理工作效率
1、進一步強化基層保衛部門消防工作責任重于泰山的意識。明確界定基層保衛部門消防監督檢查的管轄范圍和權利,建立健全消防監督工作的職責,從制度上規范消防監督工作。
2、要強化領導層的職責意識。把企業內部的消防安全工作置于企業管理的大局中通盤考慮。
3、不斷強化考核機制。把消防工作納入各單位管理工作中,與經濟責任制掛鉤。
4、以強有力的制度推動企業消防監督工作的落實。要制定相應的消防監督管理考核細則和目標管理體系,建立健全目標責任制、監督考核制、責任追究制。
5、抓好職工群眾的消防培訓演練工作。通過廣泛宣傳教育,普及消防知識、宣傳防火經驗和消防熱點問題,使全體職工樹立消防安全意識,全面提高職工消防安全素質。
6、加強消防基礎設施建設和消防隊伍的裝備建設。讓消防安全措施作為安全生命線工程與其它基礎設施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投入使用。
7、建立消防檔案。消防檔案是記載本單位消防安全基本情況的文書檔案,對于企業消防安全教育、發展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
8、做好應急處置工作。在貫徹預防為主的思想的同時,強化滅火措施,企業內部要制定可操作的消防應急預案并進行實際演練,做到防患于未然。
9、加大預防火災的檢查力度,消除各種隱患和漏洞。充分發揮監督職能,督促各種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實。
三、健全落實企業消防安全檢查內容
企業在進行消防安全檢查時,通常情況下應對以下方面的內容進行檢查:
1、單位領導和職工是否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以及貫徹“誰主管、誰負責”原則的基本情況;企業內部是否經常對廣大職工群眾進行消防安全知識教育;職工的消防安全意識如何;企業領導和職工是否認真學習和掌握了防火工作方針和政策的基本內容,是否納入了日常管理工作體系中。
2、檢查企業的平面布局是否合理、安全;建筑物的耐火等級、防火分隔、消防水源情況;檢查用火用電、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的儲存、運輸管理情況;有火災危險的生產工藝流程的防火措施、安全疏散通道情況是否符合要求;火災自動報警滅火裝置或常用滅火器的配置情況;室內、室外滅火器、消防栓是否可靠有效,消防設施是否完備完好等。
一、各單位要逐級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加大消防安全自檢、巡查力度與頻次,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和演練,督促重點崗位(部位)人員落實各項消防安全制度、措施。嚴禁遮擋、鎖閉安全出口,嚴禁堵塞、占用疏散通道,嚴禁損壞、停用消防設施,嚴禁違章使用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二、嚴禁違反規定燃放煙花爆竹和用火、用電、用油、用氣。
三、城市社區和農村村組應加強節日期間的防火安全巡查,落實防火公約和“七戶聯防”,做好轄區商住(居民)樓附屬門面和獨居老人、病殘人員及兒童的日常防火安全監護。
四、鐵路、汽運、航運等部門要加強對火車站、長途客運站、碼頭等場所節日期間消防安全檢查,嚴防易燃易爆、毒害等危險品上車(船)、登機。
五、各類集生產、經營、生活、住宿、儲存于一體的“多合一”場所嚴禁人員夜間留宿,人員離開時必須切斷電源、氣源。
六、舉辦大型集會、展覽、促銷、演出等群眾性活動,主辦單位應報經當地公安消防部門依法審批,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落實消防安全措施。
七、供水、供電、供油、供氣、通訊、交通部門必須嚴格落實節日期間值班制度,確保人員聚集場所消防供水、消防通訊、消防(車)通道等公共消防設施完好。
八、任何單位、個人不得占用防火間距、堵塞消防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