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1-03 04:5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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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摘要]中國的建筑設計事務所正處于大發展的時期,但同時也暴露出了許多問題,主要表現在專業化程度不夠,企業形式單一、缺乏風險應對能力,管理結構不夠成熟,建筑師受管理教育較少,新興事務所不注重行政制度等。本文從分析中國建筑事務所的現狀入手,對比外國事務所的成功的發展經驗,旨在通過對當代中外建筑事務所管理制度與行政制度的對比研究,找尋當代中國建筑事務所亟待解決的問題,為各種設計師事務所建立更加合理、高效的管理模式提供方向。
一、中國建筑事務所目前存在問題
1.大型設計院的壓力
大型設計院與政府之間的密切關系使政策的制定傾向設計院的既得利益。事務所的業務性質被政策局限在傳統設計院的補充上,使其失去了發展壯大的機會,阻礙了小型建筑事務所通過合作取得大型項目的機會。
這也導致大量在職公職建筑師在設計院以外掛名從事第二職業。引起“一些單位與個人間的矛盾,同時加大注冊管理難度”。
計劃經濟體制遺留下來的大型設計院與行政機構之間千絲萬縷的關系正在被逐漸改正,設計事務所與設計院間的競爭也趨于正常化。這正是市場細分的結果,從當前設計市場可以看到,人們以前擔心的諸如設計事務所搶走大型設計院的項目的情況并沒有演變為惡性競爭。設計事務所因為自身的靈活機制,開辟了更多的設計領域,為我國建筑整體品質提高加速。
2.企業形式
當今中國建筑事務所的企業形式單一,市場較著名的建筑事務所以兩個方面特征區別于傳統設計院的。“以行業內名人領銜成立;采用合伙人制的企業形式(無限責任公司)”。
建設[2000]285號《建設部關于印發〈建筑工程設計事務所管理辦法〉的通知》中規定“建筑工程設計事務所(以下簡稱設計事務所)是指具備一級注冊執業資格(或取得高級職稱的)、在當地有一定知名度的專業設計人員合伙設立,從事建筑工程設計……合伙人對設計事務所的債務承擔無限責任和連帶責任”。另外,該管理辦法的附件《建筑工程專業事務所資質標準》中提到申請建筑設計事務所的資質條件為“……至少有三名……一級注冊建筑師作為發起人……建筑設計事務所資質不分級別……”,執業范圍則參考的是注冊建筑師的標準。
以合伙人制作為設計事務所的基本企業形式固然有利于規范市場,但是單一的企業形式并不利于青年未成名建筑師成立其設計事務所。在大型設計院中無法得到重視的青年設計師正是中國建筑事務所的主力軍,如果沒有一種機制鼓勵和扶持沒有名氣但有足夠能力的青年建筑師,我們的事務所必定會成為著名建筑師們的擺設。
二、發達國家和地區與當代中國建筑事務所比較分析
1.專門化程度
事務所的專門化,不僅包括設計領域專門化,還可以理解為在事務所堅持原則上的一種劃分。在發達國家,“建筑事務所以對建筑的認識和追求來分為本質截然不同的兩類:組織事務所或稱之為商業性事務所(Corporation),與建筑家工作室,或稱之為藝術性事務所(Atelier,Studio)”。
“組織事務所是提供建筑設計咨詢服務換取報酬的由建筑師組成的公司,通過以圖紙等設計文件對項目的預期計劃為商品的價值交換過程,獲得投資回報及贏利的經濟實體。”因此,設計是作為生意和業務(Business),設計項目是作為一個經濟工程(Project)而被運作,對時間、成本的控制是非常嚴格的,“多快好省”的設計是贏利的保障。
“建筑家工作室是獨立建筑師或有相同志向的建筑師組合。本質上是以文化批判創新和藝術實驗為目的的建筑藝術創作團體和建構的工匠作坊,經濟運行的維系及發展則只是其附屬產物。其目標是精神的獨立和藝術創作的獨立。”
目前的中國,我們常混淆兩者間的差別。找準各自的定位對建筑事務所的發展有至關重要的作用。對其性質的細分不僅有利于建立起盈利模式,更有助于整個“實驗建筑-商業建筑-反思(實驗建筑)-商業建筑(提升)”良性互動的建立。
而在商業性事務所中的設計領域的專門化的優勢明顯:
以美國SOM事務所為例,它擅長于商業摩天大樓設計,很少涉足其他類型建筑。亞利桑那州圖森市的ADP公司,是300人左右大公司,但仍專長于超凈車間、醫院及高校建筑。
長期推動某方向的專門化設計,資深設計人員可擁有相對較多的經驗,也會比其他公司擁有更多該領域內的固定合作伙伴,更熟悉專用的建筑產品。這不僅意味設計更加得心應手,還意味著可以得到更加優惠的價格優勢。
中國現在的建筑事務所“仍然比較廣泛”,以北京梁開建筑設計事務所為例,“成立一年多來,除了設計完成了承德等一批國家康居示范工程項目之外,還承接了一些大型公共建筑的前期和設計工作。”
2.企業形式與規模
“美國目前約10000家的建筑設計事務所,最小的只有1人,最大的1800人,其中約85%的在6人以下。其形式可以是合伙人制、私人公司、專業公司、有限責任公司等,而且還可以采用有限—合伙人制公司(如SOM公司),其中有限責任性質的公司占大多數,無限責任的合伙制公司很少。”
“英國90%以上的公司不超過6人,40人以上的只占1%,幾家較大的設計公司集中了20%以上的建筑師。”“有限—合伙人制公司是近年來開始流行的企業形式,在15年前還不允許有這種性質的企業成立。”
英美的建筑設計事務所中,大部分是新型的“有限—合伙人制”,這比我國現在廣泛常用的無限責任的合伙人制更易控制風險和保障合伙人的利益。
國內大部分業主對于傳統設計院的極端信任,以及相應設計保險制度的缺位都給一些初出茅廬的建筑師開辦建筑事務所帶來極大的困難。小規模的項目(如房屋裝修)正變得越來越多,《物權法》的頒布也使小型建筑事務所的增多成為趨勢。但大規模小型建筑事務所的出現還亟待各種注冊制度、知識產權保護措施和資格準入制度的建立,以及市場對建筑師的信任。
3.管理結構
在歐美發達國家的小規模事務所“典型的人員構成模式是1個~2個合伙人(或注冊建筑師),1個辦公室助理,1名兼職會計、2名~3名實習生。”
美國的一般有三種類型:“一種是只有一個老板,公司歸他一個人所有,英文稱為SoleProprietorship,一般小型事務所多是這種類型;一種是有幾個合伙人;公司歸合伙人所有;英文稱Partnership;第三種是股份制公司(稱Corporation);持股人都是公司的主要負責人,由于持股人(Stockholder)擁有的股份數量不同,在公司的地位及發言權也不一樣,一般比較大的事務所都是股份制。”
因此,建筑事務所的管理模式具有一定的獨特性:為了保證自己對項目設計的控制權,起主導地位的建筑師往往掌握著事務所大部分的股份且不對外出售,即對事務所的行政和管理起著決定作用。建筑師不僅需要進行設計,還需要對項目進行管理,才能夠保證工程按照設計意圖執行。而對于骨干的獎勵模式可以看出老板建筑師對員工分層對待的特點。這幾個層次可以按照以下順序排列:董事長(持有股份,領導事務所);董事(持有股份,對決策具有影響力);副董事(享有年終分紅);建筑師、設計師、項目經理(工資);技師、繪圖員(工資)。超級秘書網
三、挑戰
1.提高建筑師自身的管理素養。管理方面的素質對于項目和運營事務所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而這有賴于引起教育體系的共識。
2.促進多元化的企業形式,建立設計保險制度。增強對風險的應對能力。
3.明確建筑事務所定位。我們需要根據自身的特點提高專業化程度,設計適合的人員構成模式。合適的模式能夠使事務所的項目進行得更加順利,更可以使員工產生必要的歸宿感。
參考文獻:
[1]衛更太:歐美的小規模建筑設計事務所.中國勘察設計,2006,04:28~30
[2]王早生:美國、英國建筑事務所及建筑市場管理制度考察報告.中國勘察設計,2005,04:1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