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12-21 15:10:04
序論:寫作是一種深度的自我表達。它要求我們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隱藏在內心深處的真相,好投稿為您帶來了七篇減災示范社區創建范文,愿它們成為您寫作過程中的靈感催化劑,助力您的創作。
市開展城市地震安全社區示范試點工作,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促進我市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的重要舉措,全面提高全社會對自然災害的綜合防范和抵御能力的重要任務,市實現“三年大變樣”重要保障。通過開展城市地震安全社區示范試點工作,對于建立健全政府社會協同的防震減災機制,強化對地震災害預防、避險、自救、互救等知識普及,全面提高全社會對地震災害風險的防范意識、技能和災害救助能力,對于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保障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維護社會穩定,都有著重要的現實意義。
各區要選擇基層組織健全、防震減災工作基礎較好、有防震減災志愿者隊伍、駐社區的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各界力量主動積極參與防震減災工作的1-2個社區建設城市地震安全示范試點社區。示范社區居委會要專門設立地震安全社區工作辦公場地,作為組織實施地震安全社區創建工作的活動場所。要建立健全社區防震減災的各項制度,確保地震安全示范試點社區建設工作取得實效。
三、扎實開展地震安全社區示范試點活動
結合實際,因地制宜,制定完善試點社區的防震減災規劃。充分發揮社區地震應急救援志愿者隊伍作用,組建社區防震減災科普宣傳工作隊,開展多種形式的防震減災科普宣傳活動。扎實開展社區“三網一員”建設,完善地震宏觀異常報告、災情速報機制。加快社區地震應急避難場所和疏散通道建設,積極完善社區地震應急預案體系,指導居民家庭依據家庭實際編制家庭地震應急預案。定期組織社區居民開展社區地震應急演練活動。
一、上半年工作情況
(一)強化考核督查,逐級落實工作任務
為了今年的防震減災工作目標順利完成,市局防震減災工作會議之后我局及時召開會議研究部署2013年度防震減災工作,以防震減災工領導小組名義下達了2013年度防震減災工作考核指標任務,把防震減災工作納入了縣上目標責任制考核體系。
(二)突出監測預報,加強群防體系建設
我們始終堅持把地震監測預報作為防震減災工作的重要內容,以建立群測群防體系為重點,扎實做好各項工作。一是地震信息節點及系統運行良好。初步實現了省、市、縣之間廣域網絡互聯,地震信息的實時傳遞和數據資源共享,便于在較短時間內掌握震情。二是對全縣的宏觀監測點實地進行了檢查,落實了監測人員,明確了職責,對宏觀監測點監測人員進行了業務培訓,建設了3個規范化宏觀觀測點、觀測點達到了“七有”要求。切實按照“寧可千日不震,不可一日不防”的原則,各宏觀觀測點開展動禽、井水變化、氣象等宏觀異常觀測,為準確預測預報震情提供了依據。加強了西河村廟嘴山測震臺的監測環境維護工作,堅持每季度開展一次全面檢查,確保電力暢通、環境整潔,確保測震臺正常運轉。三是制定下發了《縣2013年度震情跟蹤工作方案》,采取電話詢問、月報表等形式,加強震情監視和跟蹤,密切關注地震前兆異常事件,完成了地震趨勢會商報告形成有價值的震情趨勢會商意見。四是制定了“三網一員”管理辦法和職責,全縣9個鎮、2個社區以正式文件的形式明確了主管領導和鎮上的防震減災助理員,完善更新了“三網一員”信息,形成了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群測群防網絡體系,建立了穩定的群測群防工作隊伍。
(三)強化機制建設,提升震災防御力度
認真落實《省工程建設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辦法》、《建設工程抗震設防要求管理規定》等文件精神,將抗震設防要求納入了城市規劃以及建設工程項目可行性論證、工程設計、施工審批的重要內容,強化了建設工程抗震設防的監督管理。一是加大建設工程抗震設防監管力度,將建設工程抗震設防要求備案工作納入基本建設管理程序,要求一般建設工程凡沒有縣地震辦的備案手續,不得進行規劃定點、工程招投標和辦理施工許可證。上半年備案4項。二是加快農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點創建步伐,今年創建示范村一個。三是開展了地震安全示范社區的創建工作,按照《縣創建地震安全示范社區工作實施方案》,建苑、宜祿等社區積極開展了創建工作。四是開展了建設工程抗震設防檢查工作,縣地震辦聯合縣住建局、教育局、衛生局對全縣建設工程抗震設防情況進行了檢查,及時成立了聯合檢查組,按照從嚴從實從細的原則,從2013年5月22日開始至6月17日結束,歷時27天對我縣教育系統的83所中小學校、8所(不含民辦幼兒園)單設幼兒園的198棟單體建筑物和13所鄉鎮衛生院的35棟單體建筑物及4棟保障性住房進行了全面檢查。對不能滿足抗震設防要求的建筑物給出了意見,以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四)深入宣傳教育,增強防震減災意識
為了切實提高公民防震減災意識和應對地震自然災害的能力,我們組織專門人員,采取多種方式,廣泛宣傳防災減災科普知識,人民群眾防震減災意識得到明顯增強。一是“科技之春”、“5.12”汶川地震紀念周、“安全生產月”等活動期間,采取上街設點、現場講解、發放資料、懸掛橫幅等形式,廣泛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省防震減災條例》等法律法規及防震減災科普知識、避險自救互救知識,切實增加群眾對防震減災科普知識的了解。截止目前,共開展防震減災宣講及演練活動8(場)次,懸掛橫幅7條,制作宣傳板面20塊,散發宣傳資料5000多分。二是充分發揮媒體、通訊網絡平臺的作用,利用在大屏幕播放防震減災知識專題宣傳片、發送手機短信等形式,使群眾進一步了解地震科普知識,增強防震減災意識,提高自救互救能力。三是扎實開展了防震減災知識“進機關、進學校、進社區、進農村、進企業、進家庭”為主題的“六進”活動,在昭仁中心校、巨家中學、巨家中心校開展了地震應急疏散演練和防震減災科普知識講座,提高了師生的防震減災意識和應急避險能力。為金宇社區、建苑社區、宜祿佳苑、冉店社區上孟村、丁家鎮張代河村等社區居民發送了防震減災科普知識以及《省防震減災條例》等宣傳資料,增強了群眾防震減災意識和避險常識。結合“改作風、抓落實、促發展”及“抓黨建、暖民心、保穩定、促發展”活動,進村入戶宣傳農村民居抗震設防知識及避震、自救互救知識。四是深入開展防震減災科普示范學校創建工作。按照開展創建防震減災科普示范學校活動的文件要求,昭仁中心校今年開展市級防震減災科普示范學校創建活動,巨家中學開展縣級防震減災科普示范學校創建活動。
(五)加強應急救援,提升防災工作水平
一是完善應急預案。制定下發了《縣地震應急預案》,我縣73個縣級部門、9鎮2個社區、160個行政村,80%的中小學校和衛生院、按照地震應急預案修編要求,結合各自實際,根據自身職責,完成了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修編工作。各學校開展了應急疏散演練活動,檢驗了地震應急預案的可行性,及時更新了地震應急基礎數據庫。
二是建設應急平臺。宜祿街文體廣場為縣城地震應急避難場所。在應急避難場所周圍及入口處設置明顯指示標志牌,并制作了應急避難場所平面圖和周邊地區居民疏散通道圖。合理劃分應急避難場所,設置了應急指揮中心、應急供電區、應急棚戶區、應急物資供應區、應急水源區等功能區,確保地震應急避難工作有序、高效開展。
三是壯大應急隊伍。加強縣、鎮、村三級地震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建立了有效的聯動協調機制,提高了應急能力。目前,我縣有地震應急救援中隊各鎮、社區均成立了20人的地震應急救援隊伍,各村分別成立了15人的地震應急救援隊伍。成立了防震減災志愿者協會,會員40人。
二、存在問題
1、防震減災基礎薄弱、機制不夠健全。
2、廣大干部群眾防震減災意識不強、知識匱乏、自救互救能力不強,宣傳工作還需進一步加強。
3、各級的應急預案還需進一步完善,在應急組織、管理、指揮、協調等方面還需進一步加強提高。
4、“三網一員”人員的業務素質有待進一步提高,監測網絡還需進一步健全,群測群防機制的作用還沒有得到充分發揮。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下半年我局進一步貫徹落實好省、市防震減災工作會議精神,繼續按照年初工作計劃,進行全面的查缺補漏,重點圍繞考核目標任務,進行認真地檢查和落實,確保全年的工作完成,下半年要繼續做好以下工作:
(一)重點做好防震減災知識宣傳工作。利用“7.28”唐山地震紀念日、科普宣傳月、法制宣傳周等時段,繼續做好防震減災科普知識、自救互救知識、抗震設防知識的宣傳活動。進一步做好我縣防震減災科普示范學校、社區、村、企業的創建工作。
(二)繼續推進地震監測預報工作。認真做好震情值班工作,利用宏觀資料,切實做好月、年會商各項工作。加強地震宏觀異常現象的觀測、調查核實工作,加強對群眾的宣傳培訓,在提高群眾宏觀現象的觀測、識別能力的基礎上,廣泛引導和發動群眾開展地震宏觀異常的觀測,發現異常及時向政府或地震辦報告,為地震部門判定震情提供及時而有價值的信息。
(三)進一步抓好“三網一員”隊伍建設工作。加強對宏觀觀測員、防震減災助理員、災情速報員工作的業務培訓指導,推進全縣群測群防體系建設。
(一)扎實做好地震監測預報工作
1.認真做好地震監測工作。加強臺網運行與維護、保證臺網運行率≥95%,數據可利用率達到95%以上,10分鐘完成震情速報;堅持24小時值班制度,加大震情監測力度。
2.全面加強震情跟蹤工作。完善地震微觀前兆觀測臺網,嚴格執行前兆臺網管理制度,認真落實臺網觀測日志制度,著力提高專業技術人員的地震異常分析水平;認真貫徹年度震情跟蹤工作方案,做好震情跟蹤和異常落實,做好重點時期、重要時段的震情安全保障工作。
3.大力加強群測群防工作。充分發揮全市131個宏觀觀測點的作用,嚴格執行《市地震宏觀前兆觀測網管理辦法》,做到責任到人、信息可靠、聯絡暢通,認真落實日記錄,周報告,異常情況隨時報告的觀察登記報告制度;
4.認真做好震情會商工作。認真落實周、月、季、半年和年度以及重點時期重要時段的震情會商,規范區市震情會商工作。
(二)進一步完善地震監測設施建設
5.推進地震監測系統建設。按照“十二五”防震減災規劃,推進區(市)地震監測臺網中心建設;在現有臺站基礎上,加大綜合地震觀測臺站建設力度。
6.進一步完善宏觀觀測網絡。按照市“十二五”防震減災規劃的要求,除市內四區外,五市三區鎮(街道辦事處)達到建成1處地震宏觀觀測點的目標。
7.推進地震烈度速報網建設。按照每個區(市)至少新建1個地面強震臺的要求,完成地震烈度速報網可研報告專家評審工作,做好立項前的各項準備工作。
(三)全面加強工程抗震設防管理
8.做好規劃選址階段地震安評管理工作。在建設項目規劃選址或土地儲備階段,詳細收集工程概況資料,建立健全重大工程的資料檔案,確保建設單位完成重大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評價及抗震設防要求核準。
9.做好審圖環節地震安評管理工作。積極參與審批大廳的聯合審圖,對未按照安評結果進行抗震設計的重大工程,要求其及時改正。
10.做好抗震設防要求核準工作。做好地震局窗口的審批與服務工作。在審批與審圖環節加強對抗震設防要求核準的宣傳工作,審查建設單位提交的申請材料,高效率地完成抗震設防要求的核準。
11.推進行政處罰權規范透明運行。嚴格執行新的裁量標準;嚴格納入網上運行;嚴格實行處罰信息公開;全面加強監督檢查。
(四)積極推進地震區劃工作
12.推進區(市)地震小區劃工作。借鑒地震小區劃及地震小區劃的工作經驗,逐步推進區(市)地震小區劃工作。
13.適時推進中國地震動區劃圖的宣貫工作。重點做好新建、擴建、改建工程,大型廠礦企業、城鎮、經濟開發區的選址,抗震設防要求確定中的應用工作;做好社會經濟發展規劃、防震減災對策制定中的應用宣傳應用工作。
(五)努力提高地震應急能力
14.繼續推動全市中小學應急疏散演練。借助5月12日防災減災日,在規定的時間內,全市中小學集中開展應急疏散演練。
15.深化機關、社區、企業的地震應急疏散、應急救援演練。通過開展防震減災教育進機關、進社區、進企業活動,組織應急疏散、應急救援演練。
16.加強地震救援隊伍建設。以武警支隊為依托,籌備建立一支與城市規模相適應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完善以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為中堅、行業救援隊伍為骨干、志愿者隊伍為補充的三位一體的地震緊急救援隊伍體系。
17.加強地震應急指揮系統建設。開展地震現場應急指揮系統可行性研究;繼續推進區(市)應急分系統建設。
(六)深入開展防震減災宣傳教育
18.做好重要時段的集中宣傳工作。借助5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施行日和5月12日防災減災日,各新聞媒體全面參與,各種宣傳手段全面啟動,全市開展防震減災宣傳月活動。
(一)加強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建設。
1、完善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全面落實《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和《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和《省社會救助辦法》,嚴格按照《省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規程》,建立和完善低保家庭申報聽證和收入核查辦法,規范申請、審批程序,科學制定保障標準,適時提高保障水平,做到應保盡保,分類施保,堅持“一戶一檔”和動態管理。落實保障資金自然增長機制,按照市委辦、市政府辦關于印發《市新型城鎮化與城鄉發展一體化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到2020年城鄉低保將實現一體化。完善低保信息系統管理,完善低保對象在住房、醫療、教育、司法、就業、養老保險等方面的社會救助配套政策,從根本上解決低保家庭的生活保障問題。
2、鞏固和完善農村五保供養制度。繼續落實好《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條例》,根據全區經濟發展水平,適時調整提高供養標準,做到按標施保、應保盡保。力爭到2015年末,人均年供養標準達到4000元以上。鞏固五保供養成果,多方籌集資金,新建、改擴建21所農村敬老院,力爭五保對象集中入院供養率率達到75 %以上。廣泛開展社會化養老服務示范創建活動,力爭到“十三五”末,建成省級養老服務示范機構4個,省級文明敬老院6個,市級三星級敬老院10個。
3、完善社會救助制度。“十三五”期間,全面建立以城鄉低保、醫療救助、臨時救助為主要內容,住房、教育、司法等專項救助相銜接配套的城鄉社會救助體系,進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主導、部門協作、村組(社區)配合、公眾參與、社會監督”的社會救助工作機制,全面提高城鄉貧困人口的社會保障水平。
(二)加強防災減災體系建設。
1、加強災害信息管理能力建設。開展區域內各類自然災害風險和減災能力調查,建立完善自然災害風險隱患數據庫。細化災情統計標準,完善自然災害災情統計制度。健全災情信息快報、核報工作機制。在減災委綜合協調下,建立完善災害信息溝通、會商、通報制度和災害信息的分析、處理機制,建立災害信息共享及平臺,加強對災情信息的收集、匯總、分析、處理和應用,為防災減災工作提供決策服務,提高綜合減災能力。在全區范圍內建立一支具有較高素質的災害信息員隊伍,有效發揮災害信息員在傳遞信息、組織群眾等方面的作用。
2、加強救災應急救援體系建設。建立依托公安、消防為基礎的應急救援體系,災民生活救助快速有效,倒房重建補助標準逐步提高,冬春災區群眾基本生活得到妥善安排,社會動員能力明顯提高。到2020年,災害發生12小時之內確保災民有飯吃、有衣穿、有水喝、有臨時住所、有病能得到及時醫治,應急救援體系及時響應、救助有力,當年需恢復災民倒房重建率達100%。
3、加強綜合減災示范社區建設。加強城鄉社區減災能力建設。推進基層減災工作,開展綜合減災示范社區創建活動,組織社區居民、企業積極參與防災減災活動,完成20個創建綜合減災示范社區創建工作,80%以上居民了解掌握災害應急避險、自救互救的基本知識和技能,災害信息傳播覆蓋面達到應接受信息人群的95%以上。進一步修定城鄉社區災害應急預案,組織社區居民積極參與減災活動和預案演練;不斷完善城鄉社區減災基礎設施,結合廣場、公園、學校、體育場等公共設施,建設一批布局合理、設施完備、功能齊全的轉移安置群眾的應急避難場所。加強城鄉社區居民家庭防災減災準備,建立應急狀態下社區弱勢群體保護機制。全面提高城鄉社區綜合防御災害的能力。
4、加強減災科普宣傳教育建設。建立政府職能部門、新聞媒體和社會組織協作開展減災宣傳教育的機制,普及防災減災科學知識,提高全民防災意識。優化電視、廣播、報刊、電話、互聯網等傳媒在災害信息的傳播、防災減災科普知識的宣傳教育的作用。設置氣象、地震、地質災害等科普基地。將減災知識普及納入學校教育內容,開展減災普及教育。充分利用“國際減災日”和“全國防災減災日”宣傳,推動減災防災宣傳進農村、進社區、進機關、進學校、進企業,營造全社會共同關心參與防災減災的濃厚氛圍。
5、加強防災減災社會參與能力建設。繼續完善農業保險體系,全區農業主導產業保險實現全覆蓋。繼續擴大,并鞏固政策性農村住房保險覆蓋面,確保參保率達到99%以上。提倡和鼓勵單位、個人積極參加財產保險和人身保險。建立完善社會動員機制,充分發揮群眾團體、紅十字會、社會組織、基層自治組織和公民在災害防御、緊急救援、救災捐贈、醫療救助、衛生防疫、恢復重建、災后心理支持等方面的作用。
6、加強救災物資儲備庫建設。計劃建設一個建筑面積不低于1000平方米的區級救災物資儲備庫,完善救災物資儲備制度,適量儲備救災物資,保證災害應急工作的需要。同時積極探索建立協議儲備等救災物資儲備方式。
7、規范救災資金使用,加強減災救災資金投入。督促鄉鎮認真貫徹落實《省自然災害生活救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要求,建立區、鄉自然災害救助經費分擔機制,拓寬救災資金籌集渠道,提升救災資金使用效率。
(三)加強社會福利體系建設。
1、兒童福利。進一步完善孤兒養育標準增長機制。鼓勵公民收養,推進家庭寄養,加強親屬監護,提倡社會助養,促進孤殘兒童回歸家庭和社會。完善困境兒童分類保障制度,加大有效投入,形成與我區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困境兒童分類保障體系,使困境兒童的生活保障更加有力,醫療康復保障更加健全,教育保障政策更加完善,監督保護制度更加科學。整合各類優勢資源,加強兒童福利機構規范化建設,建立有專人負責的區、鄉(鎮)、村(居)三級兒童福利指導中心或兒童福利指導站,構建困境兒童保障“一門受理、協同辦理”的服務平臺。積極開展困境兒童福利服務工作。強化社區兒童福利服務指導和組織功能,為有需求的困境兒童及其家庭提供臨時照料、教育輔導、心理疏導、監護指導、政策咨詢、履職能力培訓等服務。積極探索以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支持社會力量參與困境兒童保障服務工作。
2、殘疾人福利。認真落實福利企業減免稅等扶持政策,大力扶持福利企業健康發展,全面落實相關政策,切實保護好殘疾職工的合法權益。拓展福利企業興辦渠道,鼓勵支持各種社會資本興辦福利企業,研究對殘疾人集中就業的福利企業扶持政策,支持興辦小微型福利企業,多種渠道擴大殘疾人就業。
3、完善養老服務業發展政策體系。落實養老服務設施建設用地;要將各類養老服務設施建設用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年度用地計劃,按照到2020年養老床位占老年人口總數40的目標,留足養老服務設施建設用地;加大養老服務業資金投入。要將福彩公益金留成部分的50%以上用于發展養老服務業。
4、加強養老機構建設。建立養老機構日常運營補貼機制;建立養老服務護理人員補助制度;推進公辦養老機構民營化改革。
(四)加強雙擁優撫安置體系建設。全面落實優撫對象各項優待撫恤政策,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推進軍休管理和服務創新,建立與全區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雙擁優撫安置體系。
1、深入開展雙擁創建工作。鞏固雙擁創建成果,2017年,力爭再創省級雙擁模范區“五連冠”。
2、全面落實優撫政策。認真貫徹落實《軍人撫恤優待條例》以及與之相配套的各項優撫政策,進一步健全和完善優撫對象定期撫恤補助標準自然增長機制,及時調整優撫對象定期撫恤補助標準,確保其生活水平逐步提高。建立健全優撫對象醫療保障體系,落實優撫對象醫療減免政策,推行優撫對象醫療費“一站式”即時結算服務,提高優撫對象的醫療保障水平。加快劉老莊八十二烈士陵園的改擴建,計劃再投入1700萬元,實施陵園景觀及綠化提升工程,將陵園打造成蘇北一流褒烈育人基地。
3、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全面實行的城鄉一體化安置政策。及時足額發放一次性經濟補助,確保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安置率繼續保持在100%。嚴格按照《兵役法》和《退役士兵安置條例》及省市有關安置法規政策繼續做好轉業士官崗位安置工作,確保安置率100%。積極動員符合參訓條件的退役士兵參加政府組織的免費職業技能培訓,在保持十二五期間平均95%的參訓率基礎上有突破,爭取達到95%以上的參訓率,并做好相關服務工作。嚴格落實上級有關復退軍人問題的指示精神,以穩定為目標,扎實做好各項穩控工作,把各種矛盾問題化解在萌芽狀態,保持我區涉軍群體的總體平穩。
(五)加強社會事務管理體系建設。切實加強基層自治組織建設,大力培育發展各類社會組織,建立政府行政管理與社會自治功能互補、政府管理力量與社會調節力量互動的社會事務管理體系。
1、進一步深化基層民主自治。依法組織好城市第六、第七屆社區居委會和農村第十一、第十二屆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進一步完善以民主議事和民主決策為基礎的基層協商民主制度,不斷增強基層民主自治的透明度,強化村(居)民的主體地位。進一步轉變基層政府行政職能,全面推進“政社互動”,進一步完善社區、社會組織、社工“三社聯動”機制,加大培育社區社會組織力度,增強其承接社區各項事務的能力。健全村黨支部領導的充滿活力的村民自治機制,城鄉社區依法自治率均確保100%。
2、完善社區服務體系。健全以民生幸福為主要內容的社區公共服務體系,以居民互助為主要形式的社區志愿服務體系,以滿足居民多種需求為主要目標的社區社會化服務體系,努力構建主體多元、內容豐富、形式多樣的社區服務新機制。進一步加強社區網格化管理,做到細化、精化,更好地為居民提供全方位的社區服務。充分發揮城鄉社區在社會建設、社會治理和社會服務中的作用。加大社區社會組織培育力度,提升社區社會組織承接各項社會事務的能力。加強社區志愿者隊伍建設,到2020年底,注冊社區志愿者人數占居民人口18%。居民群眾對社區服務的滿意率達到95%以上。增強社區居民參與社區建設的意識,提高社區居民對社區的認同感和歸屬感。
3、加大社區綜合服務中心標準化建設力度。全面提升區、鄉鎮、社區三級社區綜合服務平臺建設,到2020年底,三級社區綜合服務平臺功能完善率達到80%。普遍建立綜合服務大廳,實現“一門式受理、一站式服務”,為廣大城鄉居民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社區服務。進一步完善城鄉社區經費保障機制,將城鄉社區工作經費、人員報酬、服務設施和社區信息化建設等項經費納入地方財政預算。積極爭取駐區單位和社會各界對社區建設的支持,逐步形成城鄉社區建設多元化投入格局。進一步改善城鄉社區辦公條件,確保每個村居辦公經費每年平均不低于10萬元。
4、加大社會組織扶持發展力度。深化社會組織登記制度改革,重點推動公益慈善類、行業協會商會類、科技類和城鄉社區服務類社會組織較快發展,到“十三五”末,全區登記社會組織力爭達到每萬人8個以上。設立社會組織扶持發展專項資金,建立財政扶持社會組織發展機制,為社會組織扶持發展提供資金保障。建立政府向社會組織轉移職能、購買服務機制。編制年度《政府向社會轉移職能事項目錄》和《政府購買公共服務目錄》,將政府部門可由社會組織承擔的事務性管理工作、適合由社會組織提供的公共服務事項,通過公開招標、競爭性談判、定向委托等方式轉移給評估等級高、服務能力強的社會組織。不斷創新社會組織公益創投支持機制,重點圍繞養老服務、心理慰藉服務、助殘服務、兒童青少年服務、救助幫困服務及其他公益服務,支持社會組織策劃設計、組織實施與此相關的公益創投項目,培育一批深受群眾歡迎的優質公益項目品牌。
5、健全社會組織監督管理機制。提升社會組織依法自治能力。健全以章程為核心的社會組織法人治理結構,落實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各項制度,強化監事會職能,發揮好監事會作用,形成權責明確、運轉協調、制衡有效的機制。健全以《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為重點的社會組織財務管理制度,規范財務會計行為,提高財務管理水平。加強社會組織等級評估工作,采取購買服務方式,對社會組織業務開展、工作成效、財務狀況、誠信自律等進行第三方評估。到“十三五”末60%以上社會組織獲得等級評估。發揮等級評估的導向作用,將社會組織的評估等級作為政府向其轉移職能和購買服務的重要依據。建立完善社會組織監管機制。建立政府監管和社會組織自律相結合的監管體系,完善民政、經信、財政、稅務、審計、物價、市場監督管理、公安、司法等部門分工協作的聯動工作機制。將社會組織納入社會誠信管理體系,建立社會組織及其負責人的誠信檔案,實施社會組織誠信公示和黑名單等制度。及時發現并依法查處社會組織違法違規行為和非法社會組織。健全社會組織信息披露機制。完善社會組織公共信息披露平臺,及時披露社會組織重要信息,推進社會組織陽光運作、社務公開。完善社會公眾投訴舉報機制,暢通媒體和社會公眾監督社會組織的渠道。
1、救災減災指揮中心
縣是集老、邊、窮為一體的國家貧困縣,離省會市近300公里,離市有100公里,國土面積大部分是山地丘陵,全縣受著低溫、干旱、洪澇、風雹、滑坡等多種自然災害的威脅,是一個自然災害多發易發的地方,素有“無災不過年”之稱,由于縣財政薄弱,防災抗災能力及抵御自然災害能力差,每年發生自然災害,需要上級給予救援抗災。然而,縣救災應急體系建設未能跟上形勢變化,至今全縣尚無具備相關規模及功能齊全的防災抗災基礎設施:既未從組織上成立救災減災指揮中心,更無減災救災管理用房、各種技術支持系統和救災車輛、通訊設備等有關工作裝備。為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全面提高我縣的救災減災應急能力,經縣委、縣政府同意,縣救災減災指揮中心擬建在我縣鎮新區,建設規劃用地15畝,建筑面積2000平方米,主要是辦公用房、網絡設施、通訊設施、交通設施等建設,預計總投資1500萬元,已向有關部門上報了建設項目可行性報告,待審批后可動工建設。
2、救災物資儲備庫
我縣目前的救災物資存放在縣民政局七樓倉庫,儲備空間十分有限,結構不完整,功能不齊全,保障能力不足,不僅物資儲備品種單一,而且不穩定,對救災物資進行儲存、調撥、使用造成極大影響,為此,經縣政府同意,擬在縣城北高橋樓鎮319國道旁建立1個規模為5類的縣救災物資儲備庫,該儲備庫離縣城12公里,離吉蓮高速互通1公里,交通便利,可用面積在35畝以上,建筑面積3500平方米,主要是救災物資庫房,附屬設施,預計總投資2500萬元,已向有關部門上報了建設項目可行性報告,待審批后可動工建設。項目建成后,救災物資可在1個小時內運抵全縣各鄉鎮、村,并可輻射井岡山、安福、蓮花等周邊縣市,提高了救災應急保障能力,確保了各種救災物資的安全儲運,為災區人民提供了安全可靠、優質便捷的救災服務。
3、應急避難場所
目前我縣的中心城區應急避難場所有等,總面積有9.8萬平方米,可容納5萬人應急避難,已通電、通路、通自來水。但其他的相關設施如:帳篷、活動簡易房,用于緊急處置的醫療救護設施、衛生防疫設施,供水管網、供水車等供水設施,應急廁所,各種避難場所標志、人員疏導和應急避難功能區標志,以及消防、廣播等設施未能配備或設置。目前未制定詳盡的管理體制,未明確相關涉及部門的工作職責。為提高綜合防災能力,減輕災害影響,應急避難場所規劃建設思路:一是縣城、鄉鎮中心應根據人口密度、人口分布等特點設置不同級別的應急避難場所,縣城規模應達到容納5萬人以上的避難場所,鄉鎮應達到0.5萬人以上的避難場所。二是增強避難場所功能,既能承擔臨時指揮中心,也能確實災民正常的臨時生活所需。三是加強應急避難場所的管理,按照誰建設誰管理的原則,負責應急避難場所的正常管理和維護,民政部門負責場所設備、物資、功能設置規劃布局,負責應急預案的制定,負責應急隊伍的建立培訓;成立民政、財政、住建、消防、衛生、氣象、市政、教育、水務、供電、信息中心等部門組成的縣應急避難場所領導小組。
4、綜合減災示范社區
我縣創建了石橋鎮江背村社區綜合減災示范社區,管理機構設置在江背村委會,成立了以村支書為組長的組織機構,配備了慈善超市、應急安置場所,設立了農村防災減災宣傳教育知識欄,成立了志愿者組織,制定了相關的管理制度、救助制度、應急工作制度等。但存在以下問題:一是部分居民防災減災意識不強,思想上重視不夠;二是缺乏專業人員,且大部分青壯人員外出務工;三是缺少必要的資金投入;四是硬件設施不夠。
二、存在困難
1、由于我縣是國定貧困縣,縣級財力有限,對建設救災減災指揮中心、救災物資儲備庫、應急避難場所等項目不能在資金上給予保障。
2、救災減災指揮中心、救災物資儲備庫的建設用地面積較大,用地指標存在一定的難度。
三、建議和請求
1、除民政部門業務上的事外,涉及到政府全局性的工作,建議以政府的名義發文,由政府統一組織實施。
2、我縣屬國定貧困縣,項目建設配套資金難以解決,建議上級全額保障;對每個項目的實施,安排一定比例的工作經費;同時對防災減災建設經費納入財政預算。
3、建議上級加強防災減災人才隊伍的培養與建設。
4、建議對每個綜合減災示范社區給予一定的創建經費(20萬元),幫助縣級以下基層建立救災減災信息平臺、應急裝備、網絡建設。
一、加大社會救助力度,落實保障政策。一是做好城鄉低保擴面工作,依照政策,把符合條件的城鄉困難群眾納入保障范圍;二是繼續實施城鄉醫療救助,使醫療負擔較重的大病戶得到救助,完成重度精神病患者集中收治任務;三是完善臨時救助,把臨時救助作為困難救助的重要補充,以緩解城鄉低保對象、低收入家庭、重點優撫對象、邊緣困難群眾家庭突發的臨時困難。
二、加強民政優撫工作。繼續鞏固“雙擁”成果,一是落實優待撫恤政策;二是認真落實優撫對象醫療保障政策;三是實施優撫對象危房改造。
三、防災減災,提高救災應急能力。創建一至二個防災減災示范村居落實應急救助預案,重點抓好重點區域、重點人群的防災減災。進一步加強災情報送和統計核查工作。進一步規范救災工作程序。
四、統籌推進城鄉社區建設,強化基層民主自治。一是進一步做好村(居)務公開,民主管理工作,強化督辦和檢查,切實提高村(居)務公開,民主管理工作質效。二是推進農村社區建設,加強農村社區組織監管,提高農村社區組織的運行水平,再創建一個農村社區建設示范村;三是在社區居委會繼續擴大社工+義工志愿者隊伍,開展形式多樣活動。
五、依法規范專項社會事務,增強民政公共服務能力。一是繼續深化殯葬改革,加強監管和執法,全鎮火化率達100%。二是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城區街道門牌認定工作。三是打造一個活動、效果有影響力的協會組織。
一、防災減災救災體系建設
全面做好“4.20”災后恢復重建工作。加快推進“4.20”災后農房恢復重建工作進度,確保2014年底前全面完成。抓緊實施“4.20”地震災后重建防災減災專項規劃項目。
認真開展防災減災工作。推動實施“十二五”防災減災規劃項目。注重防災減災工作常態化,爭創6個“全國綜合減災示范社區”。組織開展2-3次應急指揮系統操作演練,提升應急水平。切實加強和規范救災物資儲備和管理,豐富市、縣救災物資儲備,提高使用效益。加強災情信息管理,做好災害信息員培訓。
及時有序做好自然災害救助工作。認真貫徹落實《自然災害救助條例》,推動建立市、縣兩級救災資金按比例分擔機制,進一步規范自然災害救助資金的使用和管理。修訂完善自然災害應急預案,完善救災應急工作機制。及時做好受災群眾應急救助、過渡性生活救助、冬春救助、倒損農房恢復重建等工作,確保災害發生后12小時內受災群眾得到初步救助。
二、社會救助體系建設
規范低保管理工作。深入貫徹國務院、省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實施意見。推進城鄉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機制和機構建設,全面開展城市低收入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工作。強化社會救助監督檢查,建立和完善社會救助經辦人員和村(居)民委員會干部近親屬享受社會救助備案制度、社會救助責任追究制度。提高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全市城市低保累計月人均補助水平不低于220元,農村低保累計月人均補助水平不低于110元。推動建立臨時生活救助基金。
提高城鄉醫療救助水平。繼續全面推進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工作,擴大救助病種和救助范圍。完善城鄉醫療救助“一站式”即時結算服務,優化醫療救助管理服務流程,推行信息化管理手段。資助城鄉低保對象、農村五保對象參保參合率達到100%,救助對象政策范圍內住院自付費用救助比例不低于60%。繼續做好14周歲以下先心病兒童救助工作。
做好農村五保供養工作。開展農村敬老院標準化建設試點工作,建立完善敬老院管理標準體系。維修改造敬老院床位2129張。農村五保供養標準在2013年基礎上每人每月增加10元,農村五保對象集中供養率保持90%,床位利用率達到95%以上。
三、社會福利和慈善體系建設
深化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督促抓好市第二福利院等項目建設,新建城鄉社區日間照料中心59個,積極鼓勵民間資金興辦養老服務機構,改造和新增各類養老機構床位4270張。加大省、市級養老服務示范社區創建力度,健全長效運行機制。積極推進養老服務信息管理平臺建設,探索建立居家養老服務補貼制度,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為4.35萬名困難家庭的失能老人和高齡老人提供居家養老服務支持。健全以五保供養、互助養老為主的農村養老服務網絡。開展公辦養老機構改革試點工作,探索試行公建民營、投資換經營等運行模式,解決公辦養老機構人員編制不足、資金再投入難、床位利用率不高等問題。探索建立養老服務業協作與對口支援機制。
完善社會福利制度。建立健全困境兒童分類保障制度。加強孤兒權益維護,實現市、縣兩級兒童福利服務指導中心全覆蓋,落實城鄉社區(村)兒童福利督導制度。積極爭取全國“藍天計劃”二期項目。拓展殘疾人社會福利,加強福利企業資格認定和管理。切實加強福利彩票發行,全年發行2.5億元以上。
加強社會慈善體系建設。繼續組織實施好輪值會長制度。積極爭取中華慈善總會、省慈善總會對的支持。做好中華慈善總會、省慈善總會捐建的災后重建項目的落實和監督管理。積極推薦項目參加省政府“巴蜀慈善獎”評選表彰活動。推動勸募設立慈善專項救助基金。
四、優撫安置雙擁工作
全面做好優撫工作。加強優撫資金管理,完善重點優撫對象撫恤補助標準自然增長機制。全面推進優撫對象醫療保障“一站式”結算服務。加強優撫事業單位建設。全面完成零散烈士紀念設施搶救保護任務。做好傷殘和死亡撫恤工作,開展對烈士遺屬撫恤優待政策貫徹落實督促檢查。
深入推進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和軍休管理。做好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貫徹落實退役士兵安置政策,退役士兵安置率達100%。推動出臺自主就業退役士兵扶持就業創業措施辦法。完成傷病殘退役士兵移交安置任務。做好軍休服務管理工作,完成軍休干部和無軍籍職工接收安置任務,全面落實安置政策和政治、生活待遇。推行新型服務管理信息系統,加強軍休文化建設。
扎實做好雙擁創建工作。認真做好第十屆省級雙擁模范(先進)城(縣、區)創建、申報、迎檢工作。做好新一輪全國雙擁模范縣城創建啟動工作。大力推進雙擁文化建設和社會化擁軍。
五、基層政權、社區建設和區劃地名工作
強力推進城鄉社區建設。出臺加強城鄉社區建設和創新管理服務實施意見。繼續實施社區服務體系建設“十二五”規劃,社區綜合服務設施覆蓋率達到87%。指導各地開展農村社區規范化建設。指導各地開展全國和諧社區建設示范單位、全國農村社區建設示范單位等創建活動。完善社區公共服務準入制度和指導性目錄,開展社區公共服務綜合信息平臺建設試點工作。加強社區工作隊伍建設。
繼續深化基層群眾自治工作。做好第九屆村(居)委會換屆選舉的后續管理,著力做好新任村(居)干部培訓、換屆選舉等工作。完善村(居)務監督委員會運行機制,落實村(居)監督委員會審議村(居)務公開制度,建立村(居)務公開和村(居)務監督工作檔案管理制度。深化農村(社區)黨風廉政建設,指導各地加強村(社區)廉政文化陣地建設。
積極做好區劃地名工作。加強行政區劃調整組織實施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積極穩妥地做好撤鄉設鎮等行政區劃調整的指導和審核報批工作。強化地名命名更名管理,完善地名標志設置,健全地名規范化、標準化工作機制。推薦上報全國地名公共服務示范市(區、縣),做好第二次全國地名普查準備工作。加強行政區域界線管理,完成11條縣級界線聯檢和平安邊界創建工作。
六、專項社會事務管理工作
做好殯葬管理工作。認真貫徹落實中辦、國辦印發《關于黨員干部帶頭推動殯葬改革的意見》。不斷深化殯葬改革,力爭全市火化率繼續保持全省領先。加大惠民殯葬力度,擴大城鄉困難群眾基本喪葬費免除范圍,開展青神縣、丹棱縣全民惠民殯葬試點。推進殯葬服務單位信息化、標準化、人文化建設。實施殯葬遂心工程,規范殯葬服務行為。加強公墓規范化管理,積極推進公益性墓地建設,有效整治超標準大墓修建、散埋亂葬等違規行為。開展好2014年殯葬改革宣傳年活動,加強殯葬政策宣傳和輿論引導。
加強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繼續開展全國救助管理機構等級評定和“省救助管理文明單位”創建活動,全面提升救助管理工作軟硬件設施水平。在全市推廣仁壽縣未成年人社會保護工作機制,加強和改進以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護為重點的救助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四級救助服務網絡”,促進社會力量參與救助服務,逐步實現救助網絡全覆蓋。加強救助管理機構能力建設。
提升婚姻收養工作水平。加強婚姻登記服務場所軟硬件建設,積極爭創國家級婚姻登記機關。創新開展結婚頒證儀式,加強婚姻調解,促進和諧婚姻家庭建設。婚姻登記合格率達100%。依法辦理收養登記,抓好涉外送養工作,收養登記合格率達100%。
七、社會組織管理工作
推進社會組織登記制度改革。正確引導社會組織發展,健全完善四類社會組織直接登記管理的相關制度。取消全市性社會團體分支機構、代表機構的設立、變更、注銷登記。推進行業協會商會脫鉤,推動制定我市行業協會商會脫鉤工作方案和配套政策,建立健全脫鉤工作機制。開展行業協會商會脫鉤試點工作。
加強社會組織工作監管。完善社會組織管理制度,進一步健全完善社會組織監督管理體系。做好社會組織年檢工作。分期分類對全市社會組織進行評估。強化社會組織自律誠信機制和失信懲戒機制,不斷豐富社會組織管理服務手段。積極做好2014年中央財政支持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服務項目的申報工作。
八、老齡工作
繼續組織實施《市“十二五”老齡事業發展規劃》。進一步貫徹落實新的《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落實全市高齡補貼自然增長制度及各項優待政策,切實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抓好第四輪敬老模范縣(區)、敬老模范鄉鎮創建工作。加強老年組織建設和管理,進一步規范鄉、鎮、村、社區老年人協會,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做好敬老月尊老、敬老、助老宣傳教育活動。
九、維穩工作
嚴格落實民政維穩“一崗雙責”職責,開展領導干部定期接訪、主動約訪和包案下訪工作。著力加強民政問題源頭治理,抓好矛盾糾紛排查化解,解決民政突出問題。加強民政隊伍建設,充實和加強基層工作力量。扎實做好涉軍維穩工作,實現“零進京、零聚集、零到省、不出事”目標。
十、綜合能力建設
加強民政法制化、信息化建設。加強民政依法行政工作,做好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規范行政執法和審批,配合做好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統籌推進民政信息平臺建設和市、區縣民政門戶網站建設,做好信息公開,提升民政工作管理和服務效能。
夯實民政基層基礎。2014年為民政基層基礎提高年,強力推進全市民政規劃的有效實施,不斷完善民政公共服務基礎設施。抓好陣地建設,確保鄉鎮民政辦和服務窗口辦公設施設備齊全。加強民政事業單位的建設管理。強化基層民政干部隊伍建設,落實與工作相適應的專職民政干部,保持民政干部隊伍的相對穩定。探索建立一村(居)一名民政助理員制度。加強民政標準化、規范化建設,不斷修訂完善《民政工作規范》和機關內部各項管理制度,確保各項民政工作實現標準化管理,規范化運作。完成《民政志》的編纂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