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02-20 21: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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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 勞動合同期限
1、本合同為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若乙方開始工作時間與約定時間不一致,以實際到崗之日為合同起始時間建立勞動關系。
二、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 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根據公司業務需要及乙方的技能、工作業績等,在與乙正式勞動合同范本方充分協商的基礎上,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2、 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工作內容時,不再與乙方另外簽訂勞動合同,只需在原訂合同上進行相應的變更說明;乙方應履行新任崗位工作職責、工作內容和相關協議,待原訂合同期滿后,再按照新任崗位、工作地點簽訂合同。
三、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甲方依法制定員工工時、休息和休假制度;乙方須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工時、休息和休假制度,并按照規定上下班。
2、 乙方依法享有的婚喪假、女職工產假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規章制度執行。
3、 甲方因項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節假日加班加點的,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統一安排;加班費用在項目提成里支付。
4、 乙方加班不能自行決定,須經上級安排或者按照程序報上級批準,否則不視為加班。
四、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1、 甲乙雙方在本勞動合同的有效期內,可以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依法變更勞動合同部分條款。
2、 訂立勞動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發生變化導致本合同內容發生變化時,可以對本合同相關內容進行變更。
3、 訂立本合同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本合同。
4、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5、 甲乙雙方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制度執行。
6、 本合同期滿前,甲乙雙方應按照有關規定就合同續訂或者終止事宜表明自己的意見,并辦理相關書面手續。
五、 雙方協商約定的其他內容
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者(亦包括無工作上需要的甲方雇員)。乙方違反保密義務則視為嚴重違反本合同,如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全額追索。此保密義務在合同終止或期滿后任何時間對乙方仍有約束力。
六、 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1、 乙方未提前30天向甲方提出辭職或有其他擅自離職情形的,甲方將在乙方辦理交接工作后支付乙方的當月工資和辦理相關的離職手續;由此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2、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約定,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實際造成的損失依法給對方予以賠償。
七、 勞動爭議處理
1、在簽訂本合同之時,乙方須保證自己已不存在其他的勞動關系。如果由于乙方未與原工作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而引起的糾紛,視為乙方嚴重違反本合同,甲方有權與其立刻解除勞動關系。全部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對此不負任何法律責任,乙方還必須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任何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此對外承擔的損失、招聘費、培訓費等)。
2、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發生勞動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可以向相關部門提請仲裁。
八、 其他規定
1、 如果乙方的通訊地址發生變更,乙方應即時書面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按照本合同中所列的通訊地址給乙方郵寄的文件,視為已送達。
2、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及地方法律法規及甲方的規章制度執行。
3、 下列文件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效力:
甲方代表人(委托人):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正式員工勞動合同模板二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 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為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共計__個月。
第二條 本合同試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
第三條 若乙方開始工作時間與約定時間不一致,以實際到崗之日為合同起始時間建立勞動關系。
二、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 崗位工作,乙方的工作地點為甲方的經營場所。
第五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根據公司業務需要及乙方的技能、工作業績等,在與乙方充分協商的基礎上,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六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工作內容時,不再與乙方另外簽訂勞動合同,只需在原訂合同上進行相應的變更說明;乙方應履行新任崗位工作職責、工作內容和相關協議,待原訂合同期滿后,再按照新任崗位、工作地點簽訂合同。
三、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方依法制定員工工時、休息和休假制度;乙方須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工時、休息和休假制度,并按照規定上下班。
第八條 乙方依法享有的婚喪假、女職工產假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規章制度執行。
第九條 甲方因項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節假日加班加點的,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統一安排;加班費用在項目提成里支付。
第十條 乙方加班不能自行決定,須經上級安排或者按照程序報上級批準,否則不視為加班。
四、 勞動報酬
第十一條 甲方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按勞分配的原則,結合本公司實際和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乙方的工資水平。
第十二條 乙方試用期月工資標準為 元,試用期滿后的工資標準按甲方依法制定的薪酬管理辦法執行,但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政府公布的當年度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三條 甲方有權根據其生產經營狀況、乙方工作崗位的變更和依法制定的薪酬管理辦法等公司制度調整乙方的工資待遇。
第十四條 甲方于每月 日以貨幣形式,按照公司規定的月工資標準足額向乙方支付工資,如遇節假日則提前一天或延至節日假滿;每月__日以貨幣形式向乙方足額支付月實發獎金(即銷售提成)。
第十五條 乙方如果對甲方發放的工資表示異議,則應在工資結清之日起10日內向甲方書面提出,超過時間則視為無異議。
五、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應執行國家有關社會保險和福利的規定。
第十七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和醫療待遇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制度執行。
第十八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及本省有關規定執行。
六、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九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標準的工作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切實保護乙方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第二十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思想政治、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和本公司規程。
第二十一條 如乙方在工作過程中產生職業危害病,甲方則按《職業病防治法》等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相關權益。
七、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在本勞動合同的有效期內,可以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依法變更勞動合同部分條款。
第二十三條 訂立勞動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發生變化導致本合同內容發生變化時,可以對本合同相關內容進行變更。
第二十四條 訂立本合同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五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六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勞動合同:
1. 乙方被查實在應聘時向甲方提供的個人資料是虛假的,包括但不限于:離職證明、身份證明、戶籍證明、學歷證明、體檢證明、過去工作經歷、家庭成員和主要社會關系等資料;
2. 嚴重違反本合同或甲方的規章制度;
3.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條 甲乙雙方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制度執行。
第二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自行終止:
1. 合同期滿且雙方不能就勞動合同續簽達成一致的;
2. 甲方經營的狀況不佳或已經破產關閉;
3. 乙方應征入伍或者履行國家規定的其他法定義務的;
4.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期滿前,甲乙雙方應按照有關規定就合同續訂或者終止事宜表明自己的意見,并辦理相關書面手續。
八、 雙方協商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三十條 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者(亦包括無工作上需要的甲方雇員)。乙方違反保密義務則視為嚴重違反本合同,如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全額追索。此保密義務在合同終止或期滿后任何時間對乙方仍有約束力。
第三十一條 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九、 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三十二條 乙方未提前30天向甲方提出辭職或有其他擅自離職情形的,甲方將在乙方辦理交接工作后支付乙方的當月工資和辦理相關的離職手續;由此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三十三條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約定,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實際造成的損失依法給對方予以賠償。
第三十四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均有權依法從乙方的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等(包括但不限于此)中做相應的扣除,不夠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權就剩余部分向乙方追償:
1. 依照法律法規約定和合同約定乙方應承擔的賠償責任;
2. 違反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
3. 工作失誤給甲方造成了經濟損失;
4. 應向甲方支付的其它任何款項;
十、 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五條 在簽訂本合同之時,乙方須保證自己已不存在其他的勞動關系。如果由于乙方未與原工作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而引起的糾紛,視為乙方嚴重違反本合同,甲方有權與其立刻解除勞動關系。全部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對此不負任何法律責任,乙方還必須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任何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此對外承擔的損失、招聘費、培訓費等)。
第三十六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發生勞動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可以向相關部門提請仲裁。
十一、 其他規定
第三十七條 乙方在此確認已充分知悉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員工手冊、獎懲辦法、勞動合同管理辦法等),確認這些規章制度以及以后修訂的規章制度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對乙方有約束力。
第三十八條 如果乙方的通訊地址發生變更,乙方應即時書面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按照本合同中所列的通訊地址給乙方郵寄的文件,視為已送達。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及地方法律法規及甲方的規章制度執行。第四十條 簽訂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修改、廢止的,依法執行新的法律、法規。
第四十一條 下列文件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效力:
1.
2.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自 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人(委托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正式員工勞動合同模板三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性質: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人):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
根據_________省勞動廳、人事廳、 財政廳《企業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暫行辦法》(以上簡稱《辦法》)和其他有關文件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 自愿簽訂本勞動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試用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期限為_________個月。工種_________。
第二條 甲方的工作環境和生產條件基本符合《_________省廠礦企業勞動安全衛生條例(試行)》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甲方有制定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分配工作和下達生產、工作任務并按有關規定進行獎懲和辭退,檢查乙方的生產、工作、學習和技術狀況等權利;有為乙方支付勞動報酬、各項福利待遇,繳納待業保險和養老保險金,改善勞動、工作、學習條件,參加民主管理和關心職工生活的義務。甲方必須正確行使權利,履行義務。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乙方作為企業的主人,享有勞動、工作、學習、參加民主管理、獲得勞動報酬和保險福利待遇,獲得政治榮譽和物質獎勵等權利。有接受甲方管理,遵守甲方紀律和規章制度完成甲方規定的生產和工作任務的義務。乙方必須正確行使權利,履行義務。
第五條 乙方經甲方批準,脫產學習、長期病休、請長假或停薪留職等,需要簽訂專項合同,明確甲、乙雙方在此期間的權利、責任、義務和其他有關事項。
第六條 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即終止執行。由于甲方生產、工作需要,乙方又要求繼續工作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屆滿,甲方應在三十日內辦完續訂或終止勞動合同手續。逾期未辦理有關手續,乙方要求續訂的,應補辦續訂勞動合同手續,合同內容及期限按原合同不變。
第七條 甲、乙雙方在合同期內,一般不予變更勞動合同。甲主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轉產、調整生產任務;或者由于情況變化,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并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第八條 甲、乙雙方按照《辦法》解除對方勞動合同的,必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方可辦理解除合同手續。乙方被辭退、除名、開除、勞動教養以及判刑,其勞動合同自行解除,不用提前通知對方。一方違反勞動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后果和責任大小,予以賠償。賠償標準和辦法,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并遵照執行。
第九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從領取病假工資的次月起,按其工齡長短,給予3-18個月的醫療期。醫療期滿,因病治療需要延長醫療期的,由乙方提出申請,甲方審核批準,可適當延長。乙方醫療期滿后,因不能堅持正常工作而被解除勞動合同的,發給乙方標準工資3-6個月的醫療補助費。
第十條 按照《辦法》正常解除勞動合同時,甲方須按乙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本人一個月標準工資的生活補助費,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其他情況不予發放。
第十一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一般不得調動(轉移)工作單位。由于工作需要和其他特殊情況需要調動(轉移)工作單位的,甲方負責按原身份介紹,并解除勞動合同,不發放生活補助費。
第十二條 甲方按照國家規定為乙方向有關部門待業保險基金、養老保險基金,提供勞動報酬、工資性補貼和口糧補助等;乙方在甲方期間享受國家規定的勞動保險福利待遇;退休或待業后,也要享受相應的待遇。
第十三條 乙方也要向有關部門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和國家規定的各種費用。
第十四條 甲方制定的廠規廠紀、店規店紀為本合同附加條款。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方、乙方和勞動部門各存_________份。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執行。如在履行勞動合同過程中,發生勞動爭議,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提請仲裁;仲裁不服時,可依照法律程序,向當地人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其他
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公司員工續簽勞動合同范文1甲方(用人單位): 注冊地址:
乙方(勞 動 者): 身份證號碼: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一致,同意續簽原勞動合同(合同編號:_______),并簽訂本勞動合同續訂書。
一、 原簽訂的勞動合同于 期滿,本次續訂勞動合同的期限為第 種形式。
① 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② 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條件出現時止。 ③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止。
二、 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內容、工作時間、休息制度、勞動報酬和勞動紀律等按照原簽訂的勞動合同規定執行。
三、 雙方協商變更或約定的其他事項:
四、 除本勞動合同續訂書第一條、第二條、第三條約定外,其他內容與原勞動合同的內容一致并持續有效,甲乙雙方應當繼續履行各自約定的義務。若原勞動合同約定內容與現行的相關勞動法律、法規不一致的,按現行的法律規定執行。
五、 本勞動合同續訂書私自涂改無效,若要變更需雙方協商一致,并簽訂書面變更協議。
六、 本勞動合同(續訂書)一式叁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交乙方檔案存檔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員工續簽勞動合同范文2一、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對原勞動合同內容作如下變更,并同意補充如下事項:
1、甲方的人力資源管理等規章制度(包括更新的人力資源等管理制度)和乙方與甲方簽署的保密制度將作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乙方承諾:上述合同全部內容已經由甲方告知,本人已知悉并自愿接受上述合同全部條款。
3、乙方應嚴守甲方商業秘密,不得將甲方界定為商業秘密的客戶資料、信息、擬投資項目等內容泄露給第三方。如乙方違反甲方有關商業秘密管理規定,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4、乙方地址(含老家固定地址與居住地地址)發生變更的,需在10個工作日內反饋甲方。因乙方未履行本反饋義務,而造成甲方無法正常郵寄乙方資料的,責任由乙方負責。
二、原勞動合同書未變更部分的內容,雙方仍繼續遵照執行。
三、本續簽勞動合同書一式兩份,甲方用工部門與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勞動合同續簽書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公司員工續簽勞動合同范文3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員工):
地 址: 性別: 戶籍:
法人代表:
聯系人: 身份證號碼: 現住址:
電 話: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廣東省相關法律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
第一條:原勞動合同續定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限為三年。
第二條:除上述重新確定之條款外,原勞動合同的其它條款仍然有效,雙方同意一并履行。
第三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酒店員工勞動合同閱讀
甲 方: 婁底市經濟開發區
錦尚花酒店
乙 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簽訂注意事項
一、甲乙雙方應保證向對方提供的與履行勞動合同有關的各項信息真實、有效。
二、甲乙雙方簽訂本勞動合同書時,凡需要雙方協商約定的內容,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填寫在相應的空格內。
三、簽訂本勞動合同書時,甲方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應本人簽字或蓋章;乙方本人簽字或蓋章。
四、除約定服務期和競業限制條款兩種情形之外,甲方不得與乙方約定由乙方承擔違約金。
五、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勞動合同的變更等內容在本合同內填寫不下時,可另附紙。
六、本合同應使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不得涂改。
甲方名稱: 婁底市經濟開發區錦尚花酒店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朱明章 聯系電話 8611999 注冊地址 婁底市經濟開發區 經營地址 婁底市經濟開發區大漢路仙人橋 郵政編碼 417000 乙方姓名: 性別 聯系電話
身份證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 省 市 縣(區) 街道(鄉鎮) 社區(村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經雙方協商一致,采取下列第 一 項形式:
(一)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無固定期限:自 / 年 / 月 /日起。其中,試用期自 / 年 /月 / 日至 / 年 / 月 / 日。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 年 / 月 / 日起至 / 時止。
第二條 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第三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部門) (崗位)工作,具體工作內容和要求是: 按部門的工作崗位職責、工作內容、工作流程、工作標準及操作規范完成工作任務;完成管理人員安排的臨時工作任務等。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標準 (1標準工時工作制度、2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3不定時工作制度)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8小時。每月休息日為 四天 。
第五條 甲方于每月 10 日以法定貨幣支付乙方工資。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按下列第 二 項方式支付乙方工資;
(一)乙方執行計件工資,計件工資按 / 執行。
(二)乙方執行計時工資,月工資為 元,其支付項目 ,或按 / 執行。乙方的工資隨甲方的經濟效益上下浮動。具體的辦法為 根據酒店月或年的經濟效益而確定具體方案 。
乙方在試用期內的工資為 元/月。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當月發放工資的清單。
第六條 乙方在婚假、喪假、探親假期間的工資支付標準為 按酒店《員工手冊》的規定執行。
第七條 因甲方的原因停產或使乙方待工的,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甲方應按上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工資標準(不包括加班工資、獎金以及特殊工作條件或環境下的津貼)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甲方支付乙方的當月基本工資。
第八條 甲方支付乙方的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按以下第 二 項計算:
(一)按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工資標準;
(二)按甲方規章制度規定的計算基數;
(三)按集體合同確定的基數。
第九條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酒店有權在不違反勞動法及本合同的情況下,根據酒店實際經濟效益對員工工資進行調整。
第十條 乙方在甲方工作滿一年以上,工作表現優秀,乙方自愿,甲方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繳納的保險費按勞動社保局保險相關規定,甲乙雙方各自承擔原則,乙方負擔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第十一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婁底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的工資福利待遇 按酒店《員工手冊》的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以及婁底市的有關勞動安全、職業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四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五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合同應采用書面形式,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七條 甲乙雙方變更、續訂、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婁底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
乙方應當按照甲方有關規定,辦理工作交接。甲方依法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合同期內,乙方同意如經過酒店及部門的培訓,但仍不能勝任崗位工作的,甲方可視情況進行崗位調整。員工簽字:
2、乙方如與其它用人單位有未解除的勞動關系,甲方可立即解除勞動合同。員工簽字:
3、乙方已經認真閱讀《員工手冊》和相關管理制度的內容,雙方同意并遵守手冊和制度的各項條例。 員工簽字:
第二十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直接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一條 以下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1.培訓協議書,按酒店《員工手冊》的有關規定執行
2.保密協議書
3.崗位協議書,按酒店及部門的工作崗位職責、工作內容、工作流程、工作
標準及操作規范執行。
4、酒店《員工手冊》,酒店及部門的各項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和婁底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國家和婁底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甲方(蓋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有關酒店勞動合同范文
甲方:__國際英皇娛樂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年齡:______ 籍貫: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合同時間:______ 年 _____月 _____日至______ 年 ____月 _____日
從事 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有關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凡簽訂本合同之員工須遵紀守法,無犯罪前科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為 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自用工之日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為 天。最長不超過法律規定的試用期限。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從事 崗位
(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履行崗位職責,按時、保質、保量完成其本職工作。本合同期限內,不得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任何勞動關系。
第四條 乙方應當服從甲方因工作需要的臨時性派遣和調整。
三、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
第四條 合同期滿后,員工可續簽合同,不簽合同視為原合同的延續。合同期滿后要求解除合同者應提前一個月通知酒店,否則視為違約。
第五條 凡經考核不適應本崗位工作者,酒店有權終止其合同。離店時,可結清工資。
第六條 工作期間,屢次違反酒店規章制度,造成惡劣影響者將給予開除處理并終止
合同;工作押金、工資獎金一并扣除。
四、雙方需要約定的事項
第七條 保守商業秘密的約定:
1、乙方有保守甲方商業秘密的義務和責任,同時需要遵守甲方相關規章制度。商業秘密主要包括:客戶信息、管理信息(財務信息、人事信息、營銷信息等)、創新信息以及甲方規章制度中規定需要保密的內容等。
2、乙方因違約而侵犯了甲方商業秘密,造成甲方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進行賠償。
第八條 其他事項的約定:
1、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職業道德,維護甲方聲譽和企業利益,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各項規范;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2、乙方提出離職申請,必須符合法律規定和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規定;
3、乙方入職時,不得隱瞞個人實際情況(如:身體健康狀況、各種病史、工作經歷、學歷、證件真偽及家庭狀況等),有隱瞞個人實情的應承擔法律責任。
五、勞動爭議
第九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勞動爭議,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或不愿意調解的,應當依法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其 他
第十條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有關修改勞動合同的文件,雙方訂立的工作協議、保密、競業限制協議,甲方的現行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員工手冊、崗位職責、安全規范、行為準則等)以及后續依法補充制定的規章制度及其他相關附件,均是《員工勞動合同書》的組成部分,其效力與本合同條款相同。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另行約定的,從其約定。雙方沒有約定的按照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執行。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解決,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本合同簽字或蓋章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蓋章): 簽訂日期
乙 方: 簽訂日期
酒店勞動合同優秀樣本
甲方: 乙方:
性別:
法定代表人: 文化程度: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或委托人: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地址:
通訊住址:
甲方地址: 郵政編碼:
所屬街道: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來確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 年 / 月 / 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本合同簽署時,乙方在 部門擔任 工作,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 從事工作。乙方應根據崗位、職務和職級所確定的責任,按甲方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內按質按量完成規定的任務。
第三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和遵循合理原則,及乙方的能力(專業、技能、體力、業績等)和工作態度,甲方可對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和職務作必要調整,調整要雙方協商一致,書面同意。調整包括將乙方派往甲方分公司(本市及外省市)或甲方的關聯企業(甲方參股投資的公司)相應的崗位和職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工作時間
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確定乙方執行以下第 種方式的工時工作制。
1.標準工時制:乙方每日工作時間、每周總工作時間不超過國家標準,具體工作時間由甲方統一安排。(不含用膳和工作間歇時間)
2.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乙方的工作時間,甲方依據《勞動法》及本市相關規定并根據經營需要總體安排,在核定的工作計算周期內,員工總的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工作時間。(不含用膳和工作間歇時間)
3.不定時工作制:乙方的工作時間,甲方可依據《勞動法》及本市相關規定并根據乙方工作性質和職責,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的情況下,由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甲方因經營需要,并經雙方簽訂變更合同后,調整乙方工作崗位的,乙方的工作崗位發生調整的,相應的工作時間也將發生調整。
第五條 休息休假。
1.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的節日假、婚喪假、產假和計劃生育假等有薪假期。
3.甲方在工作日、休息日或法定節假日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甲方按《勞動法》有關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或給予同等時間的補休。
四、勞動報酬
第六條 按甲方現行的工資制度,乙方工資由基本工資、崗位工資、補貼組成,其中基本工資為 ,崗位工資為 / 元,補貼為 / 元,試用期每月基本工資為 ,崗位工資為 / 元,補貼為 / 元。員工加班和請假的計算基數按照基本工資予以核算。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工作崗位變動,與員工協商一致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第七條 甲方實行下發薪制。每月十日以法定貨幣形式按規定支付乙方上月工資。(如有更改,提前下發通知)
乙方依法應當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由甲方在發薪時依法代扣代繳。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八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國家規定標準的工作環境和勞動工具,配發必要的安全、適用、有效的勞動保護用品,保證乙方在人身安全及人體健康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從事工作。
第九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乙方應嚴格遵守其崗位有關的安全法規、規章、制度和操作流程。
六、保險福利
第十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代扣代繳。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相關手續。
第十一條 乙方因工傷或患職業病、實行計劃生育以及女職工孕期、產假、哺乳期等有關費用和相關待遇均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負傷期間的醫療期、醫療費用及病休待遇等按國家和本市以及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七、勞動紀律
第十三條 乙方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員工守則》、等,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保守甲方商業秘密,維護甲方利益。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處理或處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四條 本合同訂立后,在合同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畢之前,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對本合同內容作部分修改、補充、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五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六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應無條件接受):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根據甲方所作出的試用期評估結果確定);;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工作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甲方以支付乙方相當于一個月工資替代其義務的: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執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達成協議的;
4、甲方因經營狀況不善等經濟性原因,確需依法裁減人員的,按照有關規定的程序,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依法裁減人員,解除本合同。
第十八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達到國家規定不得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等級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復員退伍義務兵和建設征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5、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6、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7、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后方可按解除勞動合同辦理離職手續,合同即告終止。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離職將按曠工處理,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錄用乙方的工作單位給予經濟賠償。
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出解除本合同,應提前三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條 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或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2、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或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終止:
1、本合同期限屆滿且不再續訂或約定的工作任務已完成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破產、解散或者被撤銷的;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二條 解除或終止本合同后,乙方應按照規定,辦理工作交接。甲方應當在國家規定的期限內辦理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的相關手續。
九、競業限制
第二十三條 若乙方經崗位評估,被確定為涉密崗位的,甲乙雙方應另行簽定《競業限制協議》、經濟補償及相關的違約責任等,該協議作為勞動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培訓和服務期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期內,若由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乙方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甲方可與乙方另行簽定《勞動合同補充協議》, 具體內容以《勞動合同補充協議》為準,該協議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二十五條 乙方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為其支付的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
2.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第二十六條 乙方違反競業限制條款時,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具體金額按照雙方的協議約定確定。同時甲方保留追究乙方因違約給甲方造成其他損失的權利。
第二十七條 乙方在約定的服務期內,因個人原因解除或因嚴重違紀被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應按協議的約定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八條 乙方違反公司規定的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的約定,對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法律責任,具體金額以實際造成的損失為準。
第二十九條 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擔法律責任。
十二、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條 雙方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當事人可向公司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甲方經營所在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不經過本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調解而直接申請仲裁。不服勞動仲裁裁決的一方,可在接到仲裁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甲方經營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十三、其 它
第三十一條 甲方以上述協議及現行制定、今后制定的規章制度、員工手冊等,均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約束力。
第三十二條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變更時,本合同繼續有效。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后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兩份,乙雙方持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條 乙方確定下列地址為勞動關系管理相關文件、文書的送達地址,如以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 。
第三十六條 合同期滿時,如果雙方沒有書面意向終止勞動合同,則自然延續一個合同期;如果符合法律規定的可以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則自動轉成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乙方承諾, 簽訂本合同時,本人已詳細閱看,并對本合同內容予以全面理解,同時閱看、理解了公司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員工手冊》、《職務說明書》等公司相關規定,并保證予以遵守執行。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甲方(聘用方):
地址:
乙方(受聘方):
住所:
戶籍所在地:
居民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本人確保以上乙方所填信息之真實性,如因以上個人信息有誤所照成的一切責任由本人承擔。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經協商一致,自愿訂立本勞動合同。
一、合同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固定期限。期限為1 年,自2020年10月10日至2021年10月10日止。
第二條試用期為1-3個月。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三條 甲方根據生產工作任務的需要,安排乙方負責**全面日常管理和運營+。乙方同意甲方可根據需要,調動乙方的工作崗位。
第四條乙方應按時、保質保量地完成甲方指派的工作任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五條甲方實行標準工時制,每月休息四天。
第六條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節日、公休假日以及婚喪、計劃生育、女職工勞動保護等假期的待遇。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當與乙方協商確定加班事宜并按國家規定調休補休或支付加班費200元/天。
四、勞動報酬
第七條甲方每月20-30日以人民幣或轉帳形式支付乙方上個月基本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或延遲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第八條 乙方的基本工資為元/月,個人所得稅由乙方自行承擔,任何一方不得隨意更改,
(1)如乙方泄露待遇情況,一經查實,甲方有權沒收應付乙方全部獎金。
(2)若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拒絕發放任何獎金。
(3)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標準確定。
第九條乙方根據任職和級別享受相應的工資待遇。
第十條甲方應按國家和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為乙方參加社會保險。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已退休人員不參加社會保險。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等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工傷保險待遇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六、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享有的權利和應承擔的義務:
1、甲方必須按規定及時給乙方發放工資和福利待遇。
2、乙方必須自覺遵守甲方制定的管理規章制度,乙方若有違規行為,甲方可以按照制度的統一規定對乙方進行教育、處罰、處分,直至開除和解除合同。
3、乙方應自覺維護甲方的利益,不得有任何違規或侵害甲方經濟及名聲信譽行為,否則甲方可對其追究相關責任并賠償損失。
4、乙方應在本合同簽定后1個月內辦理好在甲方開展工作所需要的注冊變更手續,否則按80%發放薪酬待遇(特殊情況除外)。如因乙方未及時辦理注冊變更手續產生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5、在合同期內乙方應按規定保守甲方的的內部機密(包括相關的商業秘密、信息、資料等)乙方在離開甲方之后也仍須繼續保守甲方的秘密。否則,甲方可依法對乙方追究法律責任。
七、勞動紀律
第十四條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
第十五條乙方在醫療活動中,必須嚴格遵守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范、常規,恪守醫療服務職業道德。在醫療活動中應當將患者的病情、醫療措施、醫療風險等如實告知患者,及時解答其咨詢;但是,應當避免對患者產生不利后果。嚴禁涂改、偽造、隱匿、銷毀或者搶奪病歷資料。
第十六條乙方在醫療活動中發生或發現可能引起醫療事故的醫療過失行為的,應當立即向醫院相關領導報告;
乙方在醫療活動中超越其專業技術范圍,沒有向醫院匯報,私自進行醫療活動所發生的醫療糾紛醫療、醫療事故和屬于乙方有責任性過失的醫療糾紛、醫療事故行為,甲方有權利根據甲方的管理規章進行處理,追究其責任。
第十七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根據具體情況,給予紀律處分或處罰、直至解除本合同。甲方不需承擔任何賠償責任。若因乙方過錯致使甲方遭受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節屬于嚴重違反勞動紀律:
第一項 上班時間睡覺、玩手機、看電影、瀏覽與工作無關的網頁、非因公事離開工作崗位超過15分鐘。發現一次扣50元,二次扣200元,三次解除合同關系。
第二項 月遲到次數超過5次、累計遲到時間超過60分鐘。上下班不執行指紋打卡制度。
第三項 連續曠工2天(包含2天)或累計曠工3天(包含3天)。
八、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十八條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依法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九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質量安全的教育和培訓;乙方從事國家規定的就業準入工種(職業)的,應取得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并在甲方注冊上崗。在工作中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九、勞動合同的履行與變更
第二十條在合同期內,如果因甲方所在集團(關聯企業)發展要求,對乙方在集團內(關聯企業內)調動的,應雙方協商一致。
第二十一條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的內容,并以書面形式確定,本合同另有約定除外。
十、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二十二條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廣東省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 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不予任何補償或賠償:
1、乙方在試用期內經試用不合格或不勝任工作;
2、乙方工作嚴重失職、不服從工作分配、不服從管理,營私舞弊,致使甲方蒙受經濟或名聲信譽損失;
3、乙方在本職工作以外為本人或他人的利益從事非正當醫療活動;
4、乙方未經過甲方許可,擅自向其他醫院推薦病人或本院醫護人員;
5、乙方在供職過程中泄露甲方的商業秘密;
6、乙方未按甲方規定的時間內及時變更執業變更相關手續的;
7、違反國家法律、法規;
8、違反職業道德;
9、乙方行為嚴重違反甲方單位規章制度,按甲方統一的制度規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10、勞動法、勞動合同法規定甲方可單方解除合同而無需補償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法律、法規有特別規定的除外)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五條符合下列情況之一,乙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
1、若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六條合同期內,乙方若要解除勞動合同,需提前一個月向甲提交書面申請,下月20-30號發放工資。試用期內提前三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未按規定時間提出辭職申請,擅自離職的,甲方有權按醫院統一規定處理。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否則將視為違約。
第二十七條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
經濟補償金的標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情形執行,并在辦理工作交接時支付。
第二十八條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 30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關系。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企業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約束患者事項
第三十一條 本院員工針對有暴力傾向的患者首先保護好自身人身安全外,并根據情況給予合理約束,如除特殊自我保護外,不得毆打患者,不得約束患者后給予報復,不得無任何情況下對患者動手攻擊,如發現本院員工無任何情況出現攻擊患者第一次給予200元罰款,情節嚴重者罰款500元,第二次發現有此事項直接解除合同。(如在攻擊患者嚴重導致走司法程序者自行承擔責任)
十三、其他
第三十二條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及《員工手冊》,均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三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當地勞動與社會保障機構和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五條甲乙雙方附加約定: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人):(簽章)
年 月日
乙方:(簽名或蓋章)
年月 日
勞動合同續訂: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續訂至年 月 日止。
甲方:(公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人):(簽章)
年月日年月日
勞動合同續訂: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續訂至年 月 日止。
甲方:(公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
一、 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為 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_ 年 月 日止,共計 個月。
第二條 本合同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第三條 若乙方開始工作時間與約定時間不一致,以實際到崗之日為合同起始時間建立勞動關系。
二、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 崗位工作,乙方的工作地點為甲方的經營場所。
第五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根據公司業務需要及乙方的技能、工作業績等,在與乙方充分協商的基礎上,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六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工作內容時,不再與乙方另外簽訂勞動合同,只需在原訂合同上進行相應的變更說明;乙方應履行新任崗位工作職責、工作內容和相關協議,待原訂合同期滿后,再按照新任崗位、工作地點簽訂合同。
三、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方依法制定員工工時、休息和休假制度;乙方須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工時、休息和休假制度,并按照規定上下班。
第八條 乙方依法享有的婚喪假、女職工產假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規章制度執行。
第九條 甲方因項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節假日加班加點的,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統一安排;加班費用在項目提成里支付。
第十條 乙方加班不能自行決定,須經上級安排或者按照程序報上級批準,否則不視為加班。
四、 勞動報酬
第十一條 甲方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按勞分配的原則,結合本公司實際和 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乙方的工資水平。
第十二條 乙方月工資標準為 元,試用期滿后的工資標準按甲方依法制定的薪酬管理辦法執行,但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政府公布的當年度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三條 甲方有權根據其生產經營狀況、乙方工作崗位的變更和依法制定的薪酬管理辦法等公司制度調整乙方的工資待遇。
第十四條 甲方于每月 日以貨幣形式,按照公司規定的月工資標準足額 向乙方支付工資,如遇節假日則提前一天或延至節日假滿;每月 日以貨幣形式向乙方足額支付月實發獎金(即銷售提成)
第十五條 乙方如果對甲方發放的工資表示異議,則應在工資結清之日起10日內 向甲方書面提出,超過時間則視為無異議。
五、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應執行國家有關社會保險和福利的規定。
第十七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和醫療待遇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 相關制度執行。
第十八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及本省有關規定執行。
六、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九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標準的工作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 護用品,切實保護乙方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第二十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思想政治、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 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和本公司規程。
第二十一條 如乙方在工作過程中產生職業危害病,甲方則按《職業病防治法》等 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相關權益。
七、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在本勞動合同的有效期內,可以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 原則,依法變更勞動合同部分條款。
第二十三條 訂立勞動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發生變化導致本合同內容發生變化時,可以對本合同相關內容進行變更。
第二十四條 訂立本合同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 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五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六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勞動合同:
1. 乙方被查實在應聘時向甲方提供的個人資料是虛假的,包括但不限于:離職證明、身份證明、戶籍證明、學歷證明、體檢證明、過去工作經歷、家庭成員和主要社會關系等資料;
2. 嚴重違反本合同或甲方的規章制度;
3.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條 甲乙雙方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制定 的相關制度執行。
第二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自行終止: 1. 合同期滿且雙方不能就勞動合同續簽達成一致的; 2. 甲方經營的狀況不佳或已經破產關閉;
3. 乙方應征入伍或者履行國家規定的其他法定義務的; 4.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期滿前,甲乙雙方應按照有關規定就合同續訂或者終止事宜表 明自己的意見,并辦理相關書面手續。
八、 雙方協商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三十條 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者(亦包括無工作 上需要的甲方雇員)乙方違反保密
義務則視為嚴重違反本合同,如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全額追索。此保密義務在合同終止或期滿后任何時間對乙方仍有約束力。
第三十一條 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1. 2. 3.
九、 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三十二條 乙方未提前30天向甲方提出辭職或有其他擅自離職情形的,甲方將 在乙方辦理交接工作后支付乙方的當月工資和辦理相關的離職手續;由此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三十三條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約定,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 的,應根據實際造成的損失依法給對方予以賠償。
第三十四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均有權依法從乙方的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等(包括但不限于此)中做相應的扣除,不夠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權就剩余部分向乙方追償:
1. 依照法律法規約定和合同約定乙方應承擔的賠償責任; 2. 違反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 3. 工作失誤給甲方造成了經濟損失; 4. 應向甲方支付的其它任何款項;
十、 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五條 在簽訂本合同之時,乙方須保證自己已不存在其他的勞動關系。如果由于乙方未與原工作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而引起的糾紛,視為乙方嚴重違反本合同,甲方有權與其立刻解除勞動關系。全部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對此不負任何法律責任,乙方還必須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任何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此對外承擔的損失、招聘費、培訓費等)
第三十六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發生勞動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 的,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可以向相關部門提請仲裁。
十一、 其他規定
第三十七條 乙方在此確認已充分知悉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員工手 冊、獎懲辦法、勞動合同管理辦法等),確認這些規章制度以及以后修訂的規章制度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對乙方有約束力。
第三十八條 如果乙方的通訊地址發生變更,乙方應即時書面通知甲方,否則甲 方按照本合同中所列的通訊地址給乙方郵寄的文件,視為已送達。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及地方法律法規及甲方的規章制度執行。第四十條 簽訂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修改、廢止的,依法執行新的法律、法規。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自 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 甲方代表人(委托人)
地址:
乙 方:
性別:
身份證號碼:
性質: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人代表(單位負責人):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
常住戶口地址:_________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勞動部門批準,同意招用乙方到本企業工作,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經雙方自愿協商同意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二條 生產(工作)任務
乙方同意服從甲方的生產(工作)需要,在_________崗位,承擔_________生產(工作)任務。
第三條 生產(工作)條件
根據工作崗位需要,并參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甲方應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_________,并發給乙方勞動保護用品:_________,保健食品費:_________。
第四條 勞動紀律
甲方應依據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制定各項規章制度;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和省規定的有關勞動法律、法規和企業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積極做好工作。
第五條 勞動時間與勞動報酬
勞動時間:甲方實行每周_________日工作制,每日_________小時制,因生產(工作)需要加班時,每月加班不得超過_________小時。確需超過,須經乙方及企業工會同意方能安排加班。
勞動報酬: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單位的實際,根據乙方崗位和承擔的任務定為每月(日)_________元。加班工資:法定休假日為_________元,休息日為_________元,平日為_________元;夜間工作的,每晚(班)發給乙方夜餐費用_________元;獎金根據單位效益和乙方勞動貢獻定為每月_________元至_________元。在合同期間,如發生停工待料,甲方每天發給_________元。作為基本生活費用。甲方每月_________號定期足額發放工資。如超過規定日期,從第6日起計算拖欠的天數,甲方每天按拖欠工資額的1%支付給乙方賠償金。
第六條 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1.在本合同期內,甲乙雙方應按勞動保險規定,向省勞動保險機構繳納養老保險金,乙方負擔金額,由甲方按月在乙方當月工資中扣繳。乙方符合招工條件,單位又有指標,可招為勞動合同制工人,所繳納的養老保險金可隨同轉移,合并計算投保時間,其在本單位的工齡可連續計算。
2.乙方因工死亡待遇及因工負傷在醫療期內的待遇與合同制工人相同。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由縣、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定其傷殘程度。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與合同制工人同等對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企業應當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合同期滿,根據其傷殘程度,由甲方按照省人民政府確定的具體辦法辦理。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最長不超過三個月。醫療期內待遇與合同制工人同等對待,傷病假期間由甲方的酌情發給生活補助費。乙方在甲方工作半年以上,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另行安排的工作被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甲方應發給一次性醫療補助費_________元。乙方死亡的,甲方應發給喪葬補助費_________元,一次性發給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_________元。
4.乙方在甲方工作一年以上,重新簽訂合同時,甲方應按國家規定安排乙方探親,服務每滿一年假期為_________天,乙方如遇婚、喪,女工懷孕、分娩、哺乳,甲方應按規定安排假期。上述假期為有薪假期,超出規定日期的,經批準按事假處理。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終止、解除
1.甲方因轉產,調整生產項目或者由于情況變化,經乙方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的相關內容。
2.合同期滿勞動合同即行終止,應辦理終止合同手續。如生產(工作)需要,甲方繼續招用乙方,需經乙方同意,并經勞動部門批準,雙方重新簽訂勞動合同。
3.在合同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按照《國營企業辭退違紀職工暫行規定》屬于應予辭退的。
(3)甲方宣告破產,或者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4.在合同期內,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無有效保護措施,嚴重損害工人身體健康的;
(2)甲方不按合同約定發放工資或連續兩個月不支付工資的;
(3)甲方不履行勞動合同,或違反國家勞動法規、政策、侵犯工人合法權益的。
5.在合同期內,乙方有下列情況,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本條第3款規定的;
(2)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經縣、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的;
(3)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工在孕期、產假和哺乳期間的。
6.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必須提前30日通知對方。
7.乙方被開除、勞動教養或判刑的,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8.解除勞動合同時,乙方如不屬違紀的,應允許其另找工作。
如屬違紀或本人愿意回原籍的,甲方必須收回《勞動手冊》、《外來人員就業證》及《暫住證》,并出具證明領回其全部保險金。所交的養老保險金,乙方屬城鎮戶口的,保險關系予以保留;農村戶口的,除開除、自動離職、勞教、勞改的以外,年投保險在扣除5%的管理費后,一次性全部退還本人作為還鄉補助費,不再享受其它補助金。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給予對方經濟補償。
第十條 因履行本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當事人應在爭議發生15日內向本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無效,可在60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九條 本合同條款現國家和省新頒布的法律、法規、規章有抵觸的,按新的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第十條 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鑒證機關保留一份。涂改或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簽字):_________
xxxxx醫院員工勞動合同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規范xxxx國際醫院(以下簡稱醫院)勞動用工,保障醫院和職工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醫院實際,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制定的勞動合同文本,是醫院與職工確定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書面協議。醫院依據勞動合同對職工進行管理,職工依據勞動合同履行職責并使自己的權益得到法律保護。
第三條 職工享有國家規定的勞動、學習、培訓、休息的權利和義務,有參加醫院民主管理,獲得政治榮譽、物質獎勵的權利。
第四條 醫院和職工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他保險和福利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勞動合同文本中的規定辦理。
第五條 職工在簽訂勞動合同前,有權了解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勞動報酬,以及職工要求了解的其他情況,醫院應當如實告知職工。
醫院在招聘用職工時,有權了解勞動者的年齡、健康狀況、知識技能和工作經歷等情況并查驗有關證件,被聘用者應如實說明和提供。由于勞動者自己提供給醫院的所在具體地址等資料不詳或者有誤而造成的后果由勞動者自己來承擔。
本人不愿與醫院簽訂勞動合同的不予錄用;尚未與其他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不予錄用。
第六條 新招聘職工,經考核合格,被醫院正式錄用之日起,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與醫院以書面形式簽訂勞動合同。并經醫院與職工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勞動合同文本由醫院與職工各執一份。
第七條 除勞動合同文本規定的條款內容外,醫院與職工可以協商約定培訓、保守秘密、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具體約定的其他事項主要是:
1、乙方在合同期內,因工作需要,與甲方簽訂的相關補充協議書都作為本勞動合同的補充。
2、甲方將根據崗位和乙方的需要,為乙方出資提供專項培訓。并與乙方訂立協議,同時約定服務期及乙方違反約定服務期應承擔的違約金。
3、對負有保密義務的職工,同時要與醫院簽訂保密協議。
4、根據工作需要,甲方對乙方予以崗位變動時,經雙方協商一致,變更其勞動合同中的工作內容。
5、外派、外借到其他單位工作的職工,由醫院與其所在工作單位一方簽訂外派、外借工作協議,協議由本醫院人力資源部保存。
6、乙方離職時,應歸還聘用期間因工作需要領用的物品、交接有關工作和業務資料并結清所有債務。
第八條 勞動合同分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按下列情況與職工協商確定:
1、所有職工第一次與醫院簽訂勞動合同的,其勞動合同期限為一至三年;
2、第二次簽訂勞動合同時,經雙方協商,期限為三至五年。
3、距法定退休年齡五年以內的,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4、因特殊工作需要,以完成一項工作任務為目的招聘(用)人員,可以簽訂以完成一項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合同。
第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職工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職工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醫院與職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1、職工在醫院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2、連續與醫院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職工沒有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
第十條 對初次就業、再次就業或改變勞動崗位(工種)的職工應在勞動合同中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執行。試用期的工資按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放。
試用期內不符合醫院錄用條件的:如偽造學歷、證書、簡歷;隱藏病史或受傷經歷;未達到工作目標或不符合崗位職責要求;非因工傷原因不能提供勞動義務的;試用期有任何違法違紀行為的等,醫院則提前3天通知本人解除試用期。
第十一條 考慮到每月要對職工考核、計稅和繳納各項社會保險等,工資發放日為每月10日。
第十二條 醫院人事部門自勞動合同訂立之日起30日內,向市勞動保障部門辦理職工的勞動合同備案及社會保險等相關手續。
第十三條 醫院人事部門應當建立職工名冊、檔案備查。職工應如實的向醫院人事部門提供所需的各種證件和資料。
第十四條 勞動合同續簽和終止的辦理:
醫院與職工簽訂的勞動合同期滿或終止條件出現時的前一個月內,由醫院人事部門就終止或者續訂勞動合同的意向書面通知職工:
1、如醫院與員工雙方都有意續簽勞動合同的,員工在收到《勞動合同到期通知書》后的十五天內,由本人填寫《勞動合同續簽申請表》,經所在部門的主管領導和醫院領導簽署意見,同時經過考核,本人能較好地勝任本職工作,符合續簽勞動合同條件和工作需要,報醫院法人代表簽字同意后,醫院與其續簽勞動合同;
2、 如本人不愿意與醫院續簽勞動合同的,則職工在收到《勞動合同到期通知書》后的十五天內書面告知醫院,待勞動合同期滿之日,到人事部門辦理離職手續。
3、如醫院不愿意與職工續簽勞動合同的,則由人事部門出具的《勞動合同終止通知書》告知職工,待勞動合同到期之日,到人事部門辦理離職手續。
4、職工解除勞動合同手續辦妥以后,醫院以發文的形式,正式與職工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
5、醫院人事部門開具失業證明,同時將各項社會保險和其他相關證明交給本人,并在十五天內將其檔案轉到xx市(或xx區)人才交流中心。
第十五條 醫院在不降低各項待遇的前提下,職工提出要求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試用期內提前三日)以書面形式通知醫院(先提交給所在工作部門,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后送醫院人事部門),人事部門在收到職工解除勞動合同要求的五日(試用期二天日)內發出《對員工提出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回復》,就職工提出提前解除勞動合同事宜,與職工進行協商。經協商雙方取得一致意見同意解除的,由人事部門通知職工所在部門和本人辦理工作移交等離職手續。
第十六條 由醫院提出與職工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職工,職工在收到醫院解除勞動合同要求的五日內應對醫院提出提前解除勞動合同予以回復,同時就提前解除勞動合同事宜,與職工進行協商。經協商雙方取得一致意見同意解除的,由人事部門通知職工所在部門和本人辦理工作移交等離職手續。并根據勞動合同的約定(除《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三十九條規定外),支付職工經濟補償。經濟補償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執行。經濟補償金,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第十七條 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有下列情形解除勞動合同的,醫院應支付職工經濟補償。經濟補償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執行:
1、醫院和職工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由職工提出的,則不作經濟補償);
2、勞動合同期滿的;
3、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四十條規定。
第十八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醫院和職工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變更后的勞動合同文本由醫院和職工各執一份。
第二十條 對執行計劃生育的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產后哺乳一年期)內勞動合同期雖滿,不能終止其勞動合同,勞動合同自動延續到哺乳期滿。
第二十一條 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按勞動部的《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執行醫療期。凡進入醫療期的職工,必須與醫院簽訂醫療期協議。如在醫療期內,勞動合同期雖滿,但醫療期未滿,不能終止其勞動合同,應自動延續到醫療期滿。
第二十二條 醫院為職工出資提供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項技術培訓的,應與該職工訂立協議,并約定服務期。
職工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醫院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超過醫院提供的培訓費用。醫院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按不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醫院與職工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職工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第二十三條 醫院與職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醫院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同時就違反保守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設定違約金。
對負有保密義務的職工,醫院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其約定競業限制條款,并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四條 職工因退休(職)、開除、除名、自動離職、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被追究刑事責任、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職工不履行《勞動合同》而解除合同的等,則不享受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五條 勞動合同履行中發生勞動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不愿協商的,可以向醫院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或不愿調解的,可以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嘉興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仲裁申請;也可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定不服的,自收到仲裁裁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一方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起訴又不履行仲裁裁決或法院判決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二十六條 本辦法未盡事項按國家法律、法規和醫院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今后法律、法規有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