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10-12 05:22:47
序論:寫作是一種深度的自我表達。它要求我們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隱藏在內心深處的真相,好投稿為您帶來了七篇寫字樓租賃合同范文,愿它們成為您寫作過程中的靈感催化劑,助力您的創作。
受托方(乙方):
簽約地點: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就乙方租賃甲方 寫字樓事宜,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并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條 寫字樓的位置和面積
乙方租賃甲方合法擁有的位于 的 ,作為 之用,合計建筑面積 平方米(含公共分攤面積 ),乙方租用的建筑面積按廣州市房管局的有關規定計算,乙方租用場地的具置見附件1,租用場地裝修及設備見附件2.
第二條 租賃期限
1、 雙方商定,乙方的租賃期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期從甲方交付樓宇給乙方進場裝修之日起計。
2、 甲方將于 年 月 日前通知乙方進場裝修。
3、 租賃期滿,乙方如愿續租,應于合同期滿前三個月書面通知甲方,并得到甲方的同意。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租賃權。租金和其他租賃條件以雙方重新簽訂的合同為準。
4、 如本協議規定的租賃期限未滿,乙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乙方應提前三個月通知甲方,在結清乙方所有應繳費用、向甲方交付保持原狀的場地和設備(正常耗損及按本合同規定不得拆除的情況除外),并賠償乙方相當于解除合同時月租的兩個月租金后,甲方應同意解除合同并無息退還乙方所繳納的租賃保證金。
5、 在乙方無任何違約行為的情況下,如甲方單方面終止本合同,甲方應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如數無息退還乙方的租賃保證金,并賠償甲方相當于解除合同時月租的兩個月租金,乙方應同意解除合同,并在收到甲方上述款項后 日內向甲方支付合同解除之日前的租金、水電費等應繳費用,并將保持原狀的場地和附件2所列設備(正常耗損及按本合同規定不得拆除的情況除外)交還甲方。
第三條 租金和租賃保證金
1、租金以建筑面積計算,乙方承租的場地租金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 元,樓宇的租金為每月 元人民幣,大寫: (乙方內部衛生、保安、水電、電話、消防、空調等費用由乙方自理)。該租賃場地的租金第一、二年不變;第三年在上年租金的基礎上升 %,即月租為人民幣 元(大寫: );第四年在上年租金的基礎上升 %,即月租為人民幣 元(大寫: );第五年在上年租金的基礎上升 %,即月租為人民幣 元(大寫: );租期超過五年的,從第六年起甲乙雙方商定每年的租金升幅為 %。
2、乙方必須在簽訂本合同之日起 天內向甲方交納一個月的租金計 元人民幣作為定金,該定金日后將抵作乙方應交的首月租金。乙方必須于進場裝修之前即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一次付租賃保證金,租賃保證金的金額為兩個月租金總額共計人民幣 元。以后因租金升幅所產生的租賃保證金差額應在變動后十天內予以補足。如乙方無違約,在租賃期滿后 個工作日內,甲方將租賃保證金如數無息退還乙方。
3、甲方保證除國家、政府部門及本合同規定的費用外,不以任何名義收取其他費用。
4、乙方須于每月5日前(節假日順延),主動到甲方指定的地點繳交當月租金。
5、租金繳付方式:以 形式支付。甲方在收到乙方繳付的費用后,應向乙方開具符合國家規定的發票。
第四條 物業管理和管理費
1、乙方同意甲方委派的管理公司進行物業管理,管理公司主要對該場地外部的保安、衛生、綠化、秩序、消防、清潔及水電的供應進行管理,而該場地內部上述事項由乙方自行負責。乙方須服從管理公司的管理,遵守管理公司制定的管理守則和各種管理規章,且依據規定交納管理費、水電費、停車費、排污費等應繳費用并承擔相應分擔費用。
2、管理費以建筑面積計算,管理費暫定為每平方米每月 元人民幣,乙方承租該場地每月應繳的管理費為 元/月(大寫: )。日后管理公司將視實際情況適當調整。管理費的交付方式、時間依管理公司的規定。
3、乙方應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天內向管理公司支付有關本場地的物業管理保證金,金額相當于三個月的管理費,即人民幣 元。物業管理保證金在租賃期滿,乙方無違反管理守則或規章、無欠費的情況下,管理公司全數無息退還給乙方。以后因管理費增加而產生的保證金差額應在變動后十天內予以補足。
第五條 免租期及裝修
1、 本合同從甲方交付場地之日為起租期日,開始計算租期,起租期最初 個月為免租期,即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供乙方場地裝修。在此期間乙方免交租金,但須繳交管理費和其它應繳的費用。免租期只屬一次性的優惠,并不適用于任何續約或延長租期,乙方須于免租期屆滿后,開始向甲方繳交租金。
2、 乙方自費裝修該場地,包括該場地的隔墻。在乙方裝修該場地時,必須遵守甲方或管理公司所制定的有關裝修的規則要求,并向管理公司交納裝修押金 元人民幣(大寫: )。如有涉及水、電、煤氣、消防、通信、保安系統、排污等中央系統的接駁、更改或遷移以及其他固定設施的加建、更改,必須取得甲方和管理公司的書面同意,并接受甲方和管理公司的監管。管理公司應在乙方按甲方或管理公司有關規則要求完成裝修后 個工作日內將裝修押金無息退還給乙方。
3、 乙方裝修工程全部完畢后,須報請管理公司及政府有關部門審驗,以確定裝修工程符合安全規范并提供有效證件送甲方存查。
第六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的權利:
1、 甲方有依本合同的規定按期如數收取租金的權利。
2、 甲方有權委派管理公司進行物業管理,物業管理公司的變換,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管理公司有按期如數收取管理費、水電費及其他應繳費用的權利。
3、 甲方有在乙方違約時,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進行處置的權利。
甲方的義務:
1、 甲方保證擁有出租本合同標的的合法權利,并保證乙方擁有合法使用標的不受任何影響的權利。
2、 乙方進場裝修期間,提供臨時用水、用電
(水電費按規定收取由乙方承擔)。
3、 提供附件2中列明的有關設備。
4、 負責對租賃場地作定期安全檢查。
5、 從開始計租之日起,甲方負責的消防、供電、給排水系統能正常投入使用。
6、 因甲方租賃給乙方租賃場地本身的質量,需要維修并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負責維修并賠償乙方相應的損失。
(二)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乙方的權利:
1、 乙方有依本合同規定合法使用所租賃場地的權利。
2、 乙方有在甲方違約時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規定進行處置的權利。
3、 乙方有在所租賃的范圍內,在符合政府有關管理部門規定的前提下,安裝本公司招牌(廣告式招牌)的權利。
4、 乙方有權按照第五條第2點的規定在所租賃場地增設中央空調及安裝空調室外機,費用由乙方自行負擔。
乙方的義務:
1、 租賃期內按期如數交納租金、管理費、水電費、水電分攤費、停車費等。
2、 保證不改變租賃場地的用途,乙方在租賃期間內,按照國家批準的業務范圍合法經營業務,不得將所租賃的場地用于合法經營業務以外的其他用途。
3、 不得將租賃場地轉租、分租或者與他人互換租賃場地使用,不得對租賃場地設定抵押。
4、 租賃期間,乙方應妥善使用所租賃的場地和附件2中所列明的有關設備,如因乙方使用原因造成租賃場地或設備損壞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甲方有權從租賃保證金中扣除。
5、 在租賃期限內,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租賃場地危破維修,需乙方臨時搬遷時,甲方與乙方簽定回遷協議,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刁難,也不得向甲方索取任何費用。
6、 租賃期屆滿或者解除合同的,一切鑲嵌在租賃場地結構或者墻內的設備和裝修(包括室內的門窗及嵌墻的固定裝飾),一律不得拆除或搬走(不含乙方自購的空調機),甲方并不予補償。
7、 租賃期屆滿或者解除合同的,如發現有損壞租賃場地或附件2中所列明的有關設備的,則在乙方租賃保證金中扣除相應的維修及賠償費用,不足部分由乙方負責賠償。
8、 乙方在租賃期屆滿之日或者解除合同之日將保持原狀的場地和設備交還甲方(正常耗損及按本合同規定不得拆除的情況除外)。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 乙方逾期繳付應繳費,甲方或管理公司有權按應繳未繳額每日 %收取違約金。如連續 個月未能繳足租金或連續 個月未能繳足管理費及其他應繳費用,無論乙方是否已收到書面催收通知,甲方均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收回所租賃場地和附件2中列明的設備,甲方和管理公司有權沒收乙方的租賃保證金及管理保證金。如此給甲方或管理公司造成損失的,乙方應予以賠償。
2、 如乙方擅自改變所租賃場地的用途或作分租、轉租、換房使用、設定抵押等,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并沒收租賃保證金,因此而造成甲方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有權從租賃保證金中扣除。如租賃保證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3、 如乙方違反本合同其他方面的規定時,甲方有權沒收租賃保證金,乙方并應承擔因此而造成甲方損失的賠償責任。
4、 如甲方延遲向乙方交付租賃場地的,每延遲一日,甲方須按月租金的1‰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5、 如甲方負責的消防、供電、給排水系統到計租日起甲方原因未能按時交付使用,則免收乙方當月租金。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延遲交付使用時間超過一個月,則一個月后每超過一天甲方免收乙方當日租金。
6、 在對方沒有可導致單方面終止合同的違約行為的前提下,任何一方未征得對方的同意而單方面解除合同的,對方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第八條 免責條款
1、由于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會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時,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立即書面通知合同其他方,并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十五天內,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經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地區公證機構出具的證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證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2、遭遇不可抗力事件一方未履行上述義務的,不能免除違約責任。
第九條 合同變更
在租賃期間,甲方如將本合同標的之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甲方應當提前 天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具有優先購買的權利。在租賃期間內發生的所有權變動不影響本租賃合同的效力。
第十條 合同終止
租賃期限屆滿,如乙方無違約行為,甲方和管理公司應在租賃期屆滿后 個工作日內將租賃保證金、管理保證金如數(免息)退回乙方。如乙方有欠租、欠管理費等違約行為,甲方和管理公司有權從保證金中予以扣除。如保證金不足以彌補給甲方和管理公司造成損失的,甲方和管理公司有權向乙方追償。
租賃期屆滿,乙方須清理租用的場地,交還所有鑰匙,并保證甲方在其內所設立的固定裝置等設備完好無缺 (正常損耗則屬例外)。甲方對乙方裝修的投資不予補償。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續租的優先權。
第十一條 其他
1、 本合同履行時發生爭議,雙方應采取協商辦法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依法向租用場地所在地人民法院。
2、 甲乙雙方應按規定各自承擔稅費及其他有關費用。
3、 電費按電表計收,商業用水按市政府有關規定計收。公用水電按實際進行分攤。
4、 本合同未盡事項,雙方可另行議定,其補充協議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每份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7、其他約定:
甲方: 乙方: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聯系地址: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附件:1、乙方租用場地建筑面積平面圖。
甲方: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物權法》等法律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則就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1. 房屋位( )__________室,面積________m?;,房屋所有權證號: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證號:____________.
2. 房屋產權為甲方所有。
第二條 租期
1. 租期為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2. 租期屆滿,甲方若繼續出租乙方有權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租賃。
第三條 租金
1. 房屋租金為每年__________元,每半年付一次。
2. 簽訂合同時乙方付給甲方押金_______元,合同期滿甲方退還乙方。
3. 租期內未經協商一方不得變化租金。
第四條 甲方權利與義務
1. 甲方保證房屋符合質量標準,能用于正常辦公,否則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賠償乙方損失。
2. 甲方應于租期開始前將房屋交予乙方,延遲交付應承擔違約金。
3. 甲方保證房屋證件齊全真實,無所有權、使用權糾紛,因出賣、抵押等產生的房屋權利糾紛由甲方負責,并承擔由此給乙方帶來的損失;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由甲方賠償損失。
4. 甲方負擔支付房屋物業費用。
5. 甲方對房屋進行裝修并提供供暖、供水、供電、電話、網絡、消防設施,對自然損壞應及時進行修理。
6. 房屋或其內設施非因乙方故意或使用不當而損壞,甲方應在收到乙方通知2天內進行維修,若超過兩天未維修應賠償乙方因此所受損失;若乙方自行維修甲方應承擔費用。
第五條 乙方權利與義務
1. 乙方應及時足額繳納房租,若超過一月未繳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沒收押金。
2. 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如需改造房屋須經甲方同意。
3. 乙方因工作需要并經甲方同意方可對房屋進行裝修。
4. 乙方自行承擔水、暖、電、網、電話費用。
5. 乙方保證對房屋進行辦公用,不進行違法活動。
6. 乙方應合理使用房屋及設施,因故意損壞或使用不當應承擔修理或重換責任。
7.租賃期內甲方轉移房屋所有權不影響租賃合同效力。
8.租賃期滿乙方不再續租則應自行搬離,但甲方應給予7天搬遷時間。
第六條 任何乙方若提前終止合同須提前一月通知對方。
第七條 任何一方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轉讓合同權利義務。
第八條 因不可抗力如政府拆遷、地震造成房屋損壞雙方互不負責,本合同自動解除。
第九條 產生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無法達成一致應在房屋所在地法院,訴訟中除爭議部分外合同其他條款效力不受影響。
第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一條 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和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誠實、信用原則的基礎上,同意就乙方向甲方租用其房屋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 房屋的座落、面積及裝修、設施
1_1、 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座落在鄭州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租給乙方使用。
1_2、 甲方出租給乙方使用的該房屋建筑面積共____________平方米。
二、 租賃用途
2_1、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辦公使用。
2_2、在租賃期限內,未事前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該房屋使用用途。
三、 租賃期限
3_1、該房屋租賃期共_____個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_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前的一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意向,重新簽定租賃合同。
四、 租金及支付方式
4_1、該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
4_2、該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年 半年 季度 月度;先付后用;第一期租金簽定合同當日支付,以后每期租金提前_________日支付。
五、 其他費用
5_1、乙方在租賃期限內,使用的 水 電費 電話 網絡使用費 物業管理費 租金稅費 _________,由乙方按有關規定自行承擔。
5_2、根據甲方要求乙方應支付甲方房屋押金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元整),待租賃期滿結清費用后,甲方應于結清當日將押金全額退還乙方。乙方如未按規定結清有關費用,甲方有權拒還押金。如乙方結清,甲方得全額退還押金。
六、 房屋修繕責任
6_1、在租賃期限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應愛護并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乙方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或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予以經濟賠償。
6_2、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房屋損壞或造成乙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6_3、室內現有設施:
電器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具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 轉租的約定
7_1、除甲、乙雙方在本合同補充條款中另有約定外,乙方在租賃期限內,須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方可將承租的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
7_2、乙方轉租該房屋,訂立的轉租合同應符合以下規定:
(1) 轉租合同的終止日期不得超過本合同規定的終止日期。
(2) 轉租期間,乙方除可享有并承擔轉租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外,還應繼續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
(3) 轉租期間,本合同發生變更、解除或終止時,轉租合同也應隨之相應變更、解除或終止。
八、 變更和解除本合同的條件
8_1、在租賃期限內,非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1) 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甲方提前收回或乙方提前退交部分或全部房屋的;
(2) 因出現非甲方能及的情況,使該房屋設施的正常運行,或水、或電等正常供應中斷,且中斷期一次超過七天,乙方認為嚴重影響正常使用房屋的;
(3) 因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且經甲方提出后的十五天內,乙方未予以糾正的;
(4) 因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
(5) 在租賃期間,該房屋經市或區(縣)政府有關部門批準運遷,或經司法、行政機關依法限制其房地產權利的,或出現因法律、法規禁止的非甲方責任的其他情況。
8_2、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的,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的一方應主動向另一方提出,因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本合同(8_1條)第(4),第(5)款可依法免除責任外,應由另一方負責賠償。
九、 乙方的責任
9_1、在租賃期內,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收回該房屋,由此而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予以賠償。
(1)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將該房屋轉租、轉借他人使用的;
(2)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且經甲方書面通知,在限定時間內仍未糾正、并修復的;
(3) 擅自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從事違法違章活動的;
(4) 拖欠租金累計半個月以上的。
9_2、在租賃期限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按月租金的兩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
十、 甲方的責任
10_1、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交付該房屋供乙方使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應按月租金的0.3%向乙方償付違約金。逾期七天,則視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除應按上述規定支付違約金外,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10_2、在租賃期限內,甲方因非本合同第九條第1款規定的情況,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該房屋的,甲方應按月租金的兩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10_3、乙方無論任何原因退租,則甲方將根據乙方實際居住天數計算租金,并將剩余(如有)返還,違約金按本合同相關條款執行。
10_4、甲方應保證出租之房屋其所有,并無產權及使用權的糾紛,如發生產權及使用權的糾紛,應由甲方承擔乙方的全部損失。
十一、 其他條款
11_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1_2、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對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規定嚴格執行。如一方違反合同,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規定索賠。
11_3、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可向該房屋所在地區的人民法院。
11_4、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 其他補充約定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電話: 電話:
關于寫字樓辦公室租賃合同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于 年 月 日簽訂位于 北京**大廈商業物業 * 層*單元的租賃合同(以下簡稱“本租約”)如下:
第一章 承租區域與用途:
1.1 甲方合法擁有坐落于 (以下簡稱“承租單元” ),甲方同意將該承租單元按 (以下簡稱:面積): 平方米租予乙方。
1.2 承租位置見附件一平面圖上以陰影顯示承租區域。
1.3 承租單元經營范圍只限承租方在其營業執照所規定的經營范圍內辦公之用。
第二章 承租期
2.1 租賃期限:**年
第三章 租金、保證金、物業管理等費用及支付方式
3.1 租金:
3.1.1 租金按 建筑 面積 ㎡計算,月標準租金為人民幣 元/㎡。
(日標準租金=月標準租金×12÷365),乙方以季度為付款單位,即每次支付三個月租金。
3.1.2 合同簽約后乙方應在 3 個工作日(法定節假日順延)內,預付三個月的租金,起租日后該筆租金自動轉為合同起租首季度租金。續后乙方應在每公歷月的前 個工作日(法定節假日順延)內,向甲方全額繳付當季度的租金。
3.1.3 租金不包含本合同所規定的物業管理費及之外乙方應付的其他相關費用,其他相關費用見附件1。
3.1.4 經甲方同意乙方提前解除租賃合同的,乙方須按3.1.1條款約定的標準租金,按實際承租日期將差額補齊。
3.1.5 若乙方未能在每公歷月的前 個工作日(法定節假日順延)內,向甲方按時支付應支付的當月全額租金,逾期一日,乙方須按應繳總額的每日萬分之五支付滯納金(即按實際拖欠租金的自然天數計算直至向甲方全數付清其所應付的租金之日為止)。
3.1.6 如乙方逾期超過應付租金日3 天,仍未支付所欠租金及滯納金,甲方除有權收回承租房外,乙方還須支付:應付租金日至退回承租房屋日止的租金、滯納金、同時按所欠租金加收每日千分之三的違約金。
3.2 保證金
3.2.1 雙方一致同意,在本協議簽署后3個工作日(法定節假日順延)內,乙方向甲方支付相當于1個月的標準租金和1個月的物業管理費,作為支付租賃房屋租金的履約保證金:共計人民幣 元。
3.2.2 如乙方在承租期內未違反本合同規定且全額繳清應付租金、物業管理費及其他應付費用,則甲方應于租賃期終止日起30日內將履約保證金全額、無息退還給乙方。
3.2.3 除經甲方書面同意,在租賃期內,乙方不得要求將支付甲方的履約保證金,作為因乙方拖欠甲方租金或物業管理中心的物業管理費、滯納金等費用或因乙方責任造成他人損失賠償損失方的賠償金的抵扣、沖抵或賠償費用。
3.2.4 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或甲方因乙方違約而依據約定解除本合同時),所付保證金不退(不可抗力除外);若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甲方向乙方雙倍返還保證金。
3.3 物業管理費、其他各類費用
3.3.1 物業管理費月標準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幣 元(合計:*元/月)。
3.3.2 不足月物業管理費按下列辦法計算:
(物業費月標準×12÷365)×租用面積×本月實際天數
在承租期內,乙方除應自覺履行交納房屋租金、物業管理費。
3.4 付款方式
3.4.1 上述租金、保證金、物業管理費等乙方可以支票、現金或匯款方式支付。租金、保證金乙方直接支付給甲方。
3.4.2 物業管理費交付辦法和時間與交付租金辦法和時間一致,由甲方代收。
3.4.3 以匯款方式交納租金、保證金及物業管理費等過程中產生的手續費,均由乙方承擔。
第四章 交房標準、改造、裝修及維護
4.1 乙方在合同簽定后,按約定向甲方繳納完畢首月保證金、租金后,甲方開據《入住通知單》,乙方持《入住通知單》前往物業管理中心辦理入住手續。乙方對于消防、 、 設施的裝修改造方案,必須取得政府相關部門的正式書面批復后,方可實施裝修改造。該批復手續的辦理工作由乙方或乙方所委托的相關機構自行進行,甲方應協助辦理相關甲方應盡義務的手續。
4.2 雙方同意承租房屋的交付,按附件二所述標準辦理交驗手續。
4.3 承租房屋若是由大廈統一安裝的商業入戶門,乙方在裝修時不得改動,如必須改動應征得甲方、物業管理中心的同意并取得書面確認后方可實施。
4.4 乙方對承租房屋進行裝修時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該房屋交還時,乙方不得要求甲方給予裝修補償。
4.5 乙方在辦理入住手續或申請進行承租房屋改造、裝修時,應按物業管理中心要求客戶入住、改造、裝修的規定,完善審批備案手續,并須認真閱讀與大廈裝修有關的技術要求,遵守大廈《裝修手冊》、《客戶手冊》的規定。
4.6 乙方的裝修方案未獲得物業管理中心正式批準前,不得在承租房屋內進行任何內部裝修、設備安裝和經營用品的安裝及擺放(如乙方需要存放裝修材料的,乙方須聲明對裝修材料的安全性負責,并得到甲方同意,方可存放)。
4.7 乙方應確保其裝修工程不會對承租房屋和大廈結構以及設備等造成任何破壞,且不會影響其他用戶正常使用大廈或正常使用單元房屋。如因乙方委托的裝修公司違反規定,乙方應賠償由此所造成的全部損失。
4.8 若由于乙方的原因而對承租房屋的玻璃幕墻、建筑結構或中央空調系統等造成損壞的;或因乙方自行安裝電氣、設備及管道、線路使用不當、維修不善;或因裝修產生各種污染而造成損失、索賠或法律訴訟等相關損失,均由乙方負責和承擔。
4.9 承租房屋的內部裝修及由乙方安裝的各種設備由乙方自行維修保養,并由乙方承擔有關費用,若由于乙方非正常使用原因造成承租戶內甲方權屬的各種設備發生損壞,甲方可以代為維修,但必須由乙方承擔維修費用。
4.10 對于乙方承租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不承擔責任及費用。
第五章 承租房屋交還
5.1 無論屬租賃期屆滿或提前解除合同的情況下,乙方無需把承租房屋恢復到原交房裝修狀態。
5.2 在租賃期屆滿或提前解除合同時,乙方應自行拆除其對承租房屋所進行的任何附加裝置,否則,該附加裝置甲方有權處置,甲方對該附加裝置移走或拆除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5.3 在租賃期屆滿或提前解除合同時,乙方應搬走屬于自己的物品,完成房屋的清潔。否則,該物品的遺失、損壞的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且甲方有權自行處理承租房屋內的留置物品及由保潔公司對該承租房屋進行保潔,處理留置物品所發生的費用及房屋清潔費由乙方承擔。
5.4 在租賃期屆滿或提前解除合同退房時,如甲、乙雙方同意, 保留乙方在承租單元內的任何內部裝修、裝飾或附屬物,甲方無須向乙方支付任何補償。
第六章 雙方責任及保證條款
6.1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承租房屋,應符合本合同附件一和附件二之約定。乙方應遵守附件三《業主臨時公約》及物業管理中心制定的維護大廈運行的其它制度和規定;甲方有責任監督、檢查、督促物業管理中心向乙方提供良好的服務。
6.2 在租賃期內,甲方應監督委托的物業管理中心為承租房屋提供正常使用的能源及其它應具備功能,使公共設備、設施保持良好的運行狀況。
6.3 大廈空調供應時間:
冷氣每年************
6.4 大廈采暖供應時間:
采暖采用市政供暖,每年11月15日至第二年3月15日。
6.5 在承租期內,除本租賃合同所述乙方違約情況外(或不可抗拒事件的發生),甲方不得無故收回承租房屋。
6.6 甲方負責在提供的商業水牌位置上標明乙方企業名稱,其制作費用由乙方負責承擔。
6.7 若乙方注冊公司,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注冊公司必要的租用辦公場所證明。乙方保證甲方所提供的證明不作他用,并承擔因挪為他用時的法律責任和由此給甲方所造成的相關經濟損失。
6.8 乙方承租房屋期間,必須嚴格遵守及遵從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規章及相關管理規定,依法經營,管理承租場所,嚴格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和營業執照所規定的經營范圍經營,并嚴禁乙方利用房屋進行違反法律及不道德的行為;若乙方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或規定以及本合同約定而給甲方及第三方造成損失,則乙方應承擔損失賠償的全部責任,同時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6.9 乙方須依據本合同約定時限和方式及時支付租金、物業管理費和各項應繳納費用。若乙方違約,甲方或其委托的物業管理中心有權在向乙方發出最后書面通告7天后的情況下,截斷承租場所之電力、空調、水、燃氣及其它設施的服務或供應等,由此引起的所有費用(包括重新接駁費用)及開支均由乙方承擔。
6.10 乙方須遵守并促使其使用人遵守大廈物業管理的各項規定和制度,并在入住時與物業管理公司簽署大廈相關的物業管理文件。
6.11 未獲得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或方式將承租房屋的全部或部分轉讓、分租給第三方。
6.12 乙方須遵守中國政府及北京市政府有關防火、衛生的法律、法規及物業管理中心制定的安全、衛生規則。乙方不得在承租房屋或大廈的任何地方進行烹煮或燃燒
任何物品,也不得在承租房屋內存放任何具有放射性、易燃、易爆等危險的物品及重型設備。
6.13 在承租期內,乙方發現該房屋內屬甲方維護的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當及時通知甲方或物業管理中心進行修復。甲方或物業如未及時修復,乙方可自行或委托修復,費用由甲方負擔,并從下月租金中直接扣除,若已發現損壞或故障而未在合理期間不予通知,造成涉及乙方損失或不能正常辦公,其損失和責任甲方不予承擔。
6.14 乙方不得使用或允許將承租房屋及其任何部分作為播音室(乙方企業產品宣傳、學習、推廣等播音室除外)或用于宗教或其他儀式,或用于賭博或其他非法或不道德的用途;也不得使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不得在使用承租房屋時對甲方或其他租戶構成損害或危險。
6.15 除經甲方和物業管理中心同意,乙方不得在承租房屋內、外設置或展示任何能在大廈外面顯示的廣告宣傳、燈箱、招牌標記、裝飾、旗幟、海報或其他物件。甲方及物業管理中心有權拆除乙方違反本條款而設置或展示的廣告宣傳、燈箱、招牌標記、裝飾、旗幟、海報或其他物件,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6.16 乙方在經營中,若設置陳列品、櫥窗、經營桌椅等時,應布置整潔、安全、美觀、便于應急交通,并保證有足夠的照明。商品陳設應健康、美觀,符合政府對相關行業的規定;不得在承租場所內、外進行任何形式的叫賣或安裝各種危及周邊承租人身心安全的閃燈、旋轉燈以及噪音發生源。
6.17 若因乙方違反本合同6.12、6.14、6.15等條規定,造成政府執法部門依據北京市城市市容管理相關規定,對甲方或物業管理中心進行處罰,其處罰金由乙方全部承擔。
6.18 乙方在經營期間,須向一家保險公司購買其區域內的公眾責任險,其保險責任包括但不限于承租場所或其任何部分出現損毀或承租場所內發生的火災、爆炸、水損、煙薰等事件或承租人或其雇員、人、承包商、受邀者或客戶之行為、失責或疏忽導致任何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或損毀,且保險額度應能概括其所承租場所可能導致或發生的上述事件的保險賠償風險。乙方須在辦理完成其承租區域保險后,在向甲方及大廈物業管理中心出示原件后,將復印件留存物業管理中心備案。物業管理費內只為大廈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財產及公共區域的公眾責任完成保險。
6.19 本合同其它條款中規定的義務、責任。
第七章 合同續約、終止
7.1 合同續約
7.1.1 租賃期屆滿,甲方有權收回承租房屋,乙方應于租賃期滿日將承租區域完好交還給甲方。乙方如有意續租,須在本合同期滿前3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商洽要求函,續租期間的租金價格應以當時市場合理租金水平商定續租條件,在同等租賃條件下,乙方享有對本合同所規定的承租房屋的優先續租權,在雙方達成共識后,甲乙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7.1.2 如乙方未在承租期終止日前3個月向甲方發出正式書面致函,甲方可視為乙方不再續租,(甲級寫字樓網 )在此種情況下,甲方或其代表、授權人有權在事先通知乙方的前提下,陪同有承租意向的第三方在不得影響乙方正常辦公情況下進入承租房屋視察,且甲方有權在租賃期滿后立即將承租房屋租賃給第三方。
7.2 合同解除、終止
7.2.1 雙方已履行完成本合同項下雙方責任和義務,且合同到期自然終止。
7.2.2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雙方確認本合同可以終止。
7.2.3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共識,可以解除本合同。
7.2.4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達5日的。
2、交房時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嚴重影響乙方使用的。
3、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該房屋的。
7.2.5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該房屋:
1、不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租金逾期超過3日的;
2、擅自改變該房屋用途的、轉租給第三方、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3、利用該房屋從事違法活動的、損害公共利益的。
7.2.6 除7.2.4條款、7.2.5條款內容發生解除合同外,本合同其他條款已有約定可以解除、終止合同情況發生時,可按約定解除、終止合同。
第八章 違約及違約責任
8.1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不履行約定義務,或者違反本合同條款內容,給對方造成損失或致使本合同提前終止的,除本合同條款已約定的違約責任和賠償以外,對未約定或未告知造成的損失,違約方須向守約方據實進行賠償。
8.2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在遇到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的條件下,造成的延誤或不能履約均免責,但必須采取一切補救措施以減小損失并提供證明,否則應對擴大的損失進行賠償。
8.3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該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損毀或造成雙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違約及賠償責任。
8.4 乙方若未按本合同第三章約定時限支付應交費用,且以超出3.1.7條約定補足租金、滯納金及應交的其它費用之限時,在甲方或物業管理中心再次通知給予乙方交納寬限期 5 日內仍未補齊時;屬于乙方已違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有權采取必要的維權措施,以避免甲方損失不再繼續擴大。由此乙方違約引起的任何損失及連帶責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8.5 除本章違約責任外,本合同項下其他條款約定的違約及違約責任。
第九章 特別約定
9.1 本合同項下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地震、臺風、洪水和戰爭。甲乙雙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不可抗力的范圍是:由于地震、臺風、洪水、戰爭、火災以及其他不能預見(包括政令、法律),并且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和克服的人力不可抗拒的事件。
9.2 如發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合同約定的某條款不能執行,雙方均應積極采取補救措施,減少雙方的損失,需免責一方應向另一方提供免責書面函(需提供證明材料),在其證明得到證實后,可不計違約責任。
9.3 在承租期內,如因不可抗力或非甲方單方面可控制的原因,造成承租房屋發生全部或部分損壞而不能使用,在上述損壞發生后的30日內,經雙方協商可以選擇:
1、宣布由于上述損壞而終止本合同;或 。
2、修繕承租單元確定修繕所需的時間。在修繕期間,乙方不需支付租金直至重建或重修結束之日。
9.4 租賃期內承租房屋所有權發生變更時,甲方應負責本合同在乙方與新的所有權人之間具有法律效力。
9.5 本合同的相關稅費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和北京市政府的有關規定由甲、乙雙方各自支付。
第十章 通知、變更
10.1 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或要求均須采用書面形式發出,并由掛號或專人送至對方最后書面通知的營業地點;掛號寄出第7日或送達日(以較早日為準)視為文件已被送達。
10.2 甲方對乙方發出的通知可送至承租房屋所述的地址。
10.3 雙方同意除本合同有約定以外,如再發生變更之內容,須經雙方協商同意并達成書面協議后方可生效,任何口頭通知或電話、傳真件均不作為本合同變更之依據。
第十一章糾紛解決及適用法律
11.1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加以解決,若協商不能達成共識,任何一方可向項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1.2 在爭議解決過程中,除有爭議部分外,本合同其他條款和內容的效力、履行及依法修訂不受影響。
11.3 本合同如有與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內容,該內容無效,但不影響其他內容的有效性。本合同中未明確規定的事宜,雙方均遵照國家(及北京市政府)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11.4 本合同的構成、效力、解釋、履行、修改及終止均受中國法律管轄。
第十二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 本合同的附件及雙方所簽訂的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2 本合同以中文書寫,空格部分的填寫的文字(不得涂改)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的效力。
12.3 本合同一式 四 份,甲、乙雙方各執 兩 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4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簽字或加蓋公章,并且甲方收到本合同2.2.1條款保證金全額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章 補充約定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人 : 委托人 :
簽訂日期:
寫字樓辦公室租賃合同閱讀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和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誠實、信用原則的基礎上,同意就乙方向甲方租用其房屋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 房屋的座落、面積及裝修、設施
1—1、 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座落在鄭州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租給乙方使用。
1—2、 甲方出租給乙方使用的該房屋建筑面積共____________平方米。
二、 租賃用途
2—1、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辦公使用。
2—2、在租賃期限內,未事前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該房屋使用用途。
三、 租賃期限
3—1、該房屋租賃期共_____個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前的一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意向,重新簽定租賃合同。
四、 租金及支付方式
4—1、該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
4—2、該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年 半年 季度 月度;先付后用;第一期租金簽定合同當日支付,以后每期租金提前_________日支付。
五、 其他費用
5—1、乙方在租賃期限內,使用的 水 電費 電話 網絡使用費 物業管理費 租金稅費 _________,由乙方按有關規定自行承擔。
5—2、根據甲方要求乙方應支付甲方房屋押金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元整),待租賃期滿結清費用后,甲方應于結清當日將押金全額退還乙方。乙方如未按規定結清有關費用,甲方有權拒還押金。如乙方結清,甲方得全額退還押金。
六、 房屋修繕責任
6—1、在租賃期限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應愛護并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乙方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或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予以經濟賠償。
6—2、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房屋損壞或造成乙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6—3、室內現有設施:
電器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具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 轉租的約定
7—1、除甲、乙雙方在本合同補充條款中另有約定外,乙方在租賃期限內,須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方可將承租的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
7—2、乙方轉租該房屋,訂立的轉租合同應符合以下規定:
(1) 轉租合同的終止日期不得超過本合同規定的終止日期。
(2) 轉租期間,乙方除可享有并承擔轉租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外,還應繼續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
(3) 轉租期間,本合同發生變更、解除或終止時,轉租合同也應隨之相應變更、解除或終止。
八、 變更和解除本合同的條件
8—1、在租賃期限內,非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1) 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甲方提前收回或乙方提前退交部分或全部房屋的;
辦公房屋租賃合同范本
出租人承租人(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甲方將位于________的房屋租賃給乙方作為住宿和辦公使用,為雙方今后不產生異議,特訂立以下條款,雙方應自覺尊守。
1、本合同租期為______年,即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甲方把該房屋出租給乙方,每月收取租金為______人民幣___________元,乙方應在每月的___________ 日前將所支付的租金匯入甲方指定的賬號,戶名____________,開戶行:______,賬號為______,如超過5天沒支付,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并取消押金。
3、本合同簽訂之時,乙方應向甲方按1個月租金交納押金人民幣______元。水電費押金___________元。
4、乙方向甲方承諾⑴租賃該房屋僅作為住宿和辦公使用;⑵不得作為倉庫等使用;(3)保證做好自身財產及人身安全;防火防盜、用電安全等工作,在租賃期間如發生和出現意外由乙方負責。
5、在房屋租賃期間水費、電費、電話、數字電視、衛生費、公共維護費,天然氣費、煤氣費、物業管理費、寬帶等費用由乙方支付,水費、電費,公共維護費,物業管理費在乙方每月交房租時,一并交給甲方由甲方代交。租賃期間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征收且本合同未列出項目但與使用該房屋有關的費用,均由乙方負責交納支付。如果乙方拖延交納支付,視為違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取消押金。
6、乙方不得在房屋內存放政府明文規定的違法違規物品,群租,吵鬧等影響鄰居休息和正常生活,不得利用租用甲方的房屋干任何違法和違規之事,如有一切后果由乙方負責,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并取消押金。
7、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把房屋轉租轉借轉讓他人使用,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用途,否則,安全責任等概由乙方自負外,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并取消押金。
8、乙方不得在未經甲方同意的情況下,拆改變動房屋結構。在甲方許可下可以對房屋進行裝修,裝修時不能損壞建筑結構和構件,裝修費用由乙方承擔,租賃到期后乙方不得拆除其裝修的材料設備,裝修的設備歸甲方所有。
9、租賃期間,甲乙雙方不得借故解除本合同,若甲方提前收回出租房,應雙倍返還乙方已交的押金,乙方中途毀約,取消押金。
10、乙方按合同租賃到期,甲方檢查房屋的設備、構件等沒有損壞、水、電和物業管理費,衛生等費用結清后甲方應如數退還押金,不計利息,如果乙方損壞房屋的設備、構件、水、電五金等,修繕費在押金中扣除。
11、租賃期滿,乙方必須按時搬出房屋內屬自己的全部物件,否則視為自動放棄所有權,由甲方處理,
12、租賃期滿后,該房產需進行公開招租。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理由進行阻礙或干擾。
13、租賃期間房屋內水、電、鎖損壞、下水道堵塞等由乙方自理。
14、因不可抗力或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該租賃房屋,本合同自行解除,因此致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15、如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提前解除合同并取消押金。
16、本合同一式 份,由甲,乙,及主管部門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生效。
電表底度:_________________度 水表底數:_________________ 噸
甲方代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聯系電話: 傳真: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保證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國家對租賃房屋的有關規定。
第二條 房屋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位于北京市海淀區清河雙泉堡(清林苑)小區寅豐大廈三層(全部面積),甲方在良好狀態下租給乙方,乙方享有對共有通道和公共設施的使用權。
2、出租房屋建筑面積 895㎡。
3、該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詳見合同附件一。
4、該附件作為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
第三條 甲方應提供房產證、出具具有出租權的有效證明、身份證明(營業執照)等文件,乙方應提供身份證明(營業執照)文件。雙方驗證后可復印留對方文件備存。所有復印件僅供本次租賃使用。
第四條 租賃期限
1、該房屋租賃期共60個月。自XX年7月8日起至XX年7月7日止。
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
3、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1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后,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4、租賃合同滿期,如乙方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可與甲方協商酌情延長租賃期限。延長期間的租金甲乙雙方協商后,由乙方另行支付。
第五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1、該房屋的租金標準為1.5元/天/㎡。
2、每月租金為40275元(大寫肆萬零仟貳佰柒拾伍元整)。
年租金總額為483300元(大寫:肆拾捌萬叁仟叁佰零拾零元整)。
3、租金支付方式如下:乙方向甲方支付方式為一年四次,每季度支付一次。
4、甲方收款后必須出具稅務機關或縣級以上財政部門監制的收租憑證給乙方,無合法有效收租憑證的乙方可以拒付。
第六條 租賃期間相關費用及稅金
1、甲方應承擔的費用:
(1)租賃期間,該物業所占土地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自行負擔。
(2)租賃期間,甲方免收乙方用水的水費。
2、乙方交納以下費用:
(1)物業管理費。
標準為2.6元/月/㎡,月物業管理費2427元(大寫:貳仟肆佰貳拾柒元整)。
支付方式:每季度季度支付一次物業管理費,金額為6981元,一年分四次支付。
(2)空調費。
標準為15元/季/㎡,年空調費13425元(大寫:壹萬叁仟肆佰貳拾伍元整)。
支付方式:按國家及北京市規定,每年5月一次性支付人民幣13425元
(3)取暖費。
標準為30元/季/㎡,年取暖費26850元(大寫貳萬陸仟捌佰伍拾元整)。
支付方式:按國家及北京市規定,每年10月一次性支付人民幣26850元
(4)電費。
甲方為乙方安裝獨立的電表,以電表實際示數結算,電費標準為 1元/度。
支付方式:每季度甲方核實電表示數,經乙方確認后由乙方支付。
(5)乙方應按時交納自行負擔的費用。
(6)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確由乙方交納的費用。
第七條 保證金
1、乙方應于XX年7月8日之前向甲方支付風險抵押金100000元(大寫:拾萬元整)的保證金,作為乙方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和責任的擔保。
2、如果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交納租金及費用超過十五日,甲方屆時有權單方終止本合同(甲方停止向乙方提供生產、生活工作所須的資源及服務),乙方應承擔實際占用所租房屋期間發生的租金及費用和逾期付款違約金。
3、在本合同期滿或因不可抗力原因而終止合同后,乙方按時并完好的交還所租房屋及繳清所有款項及費用后10日內,甲方應將保證金或保證金余額(如有)退還乙方,但不計利息;逾期則應按逾期時間比照銀行同期利率給付利息。
第八條 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障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責任除雙方在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約定外,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使用不當除外)。
(1)甲方提出進行維修須提前7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
(2)乙方向甲方提出維修請求后,甲方應及時提供維修服務。
2、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3、如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設備,設計規模、范圍、工藝、用料等方案均須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第九條 房屋的轉讓與轉租
1、租賃期間,甲方有權依照法定程序轉讓該出租的房屋,轉讓后本合同對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繼續有效。
2、乙方在轉租、轉借承租房屋時,應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經雙方協商后解決。
第十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約定條件,嚴重影響辦公使用。
(2)甲方未盡房屋修繕義務,嚴重影響辦公使用的。
3、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經甲方同意,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2)未經甲方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
(3)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4)未經甲方同意,改變本合同約定的房屋租賃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6)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害的。
4、租賃期滿前,乙方要繼續租賃的,應當在租賃期滿1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屆滿后仍要對外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5、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終止。
第十一條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1、甲方應保障租賃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于能夠正常使用狀態。
2、驗收時雙方共同參與,如對裝修、器物等硬件設施、設備有異議應當場提出。
3、乙方應于房屋租賃期滿后,將承租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交還甲方。
4、乙方交還甲方房屋應當保持房屋及設施、設備的完好狀態,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
第十二條 甲方的責任與違約責任
1、甲方應于 年 月 日向乙方交付所租房間及所租房間的鑰匙,并使所租房間處于空置、可使用狀態。
2、保障公共區域的清潔。
3、甲方負責大廈公共區域的治安、消防及設備的完好,進行公共區域24小時的安保服務。
4、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應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總額5%的違約金。
5、如乙方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則每日應向乙方支付日租金3倍的滯納金。
6、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維修義務或情況緊急,乙方組織維修的,甲方應支付乙方費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應提供有效憑證。
7、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房屋的,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5%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8、甲方因房屋權屬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導致本合同無效時,甲方應賠償乙方損失。
第十三條 乙方的責任與違約責任
1、按時繳付合同、合同附件及補充協議中所規定的各項費用。
2、乙方有依法使用所租房屋開展辦公和商務活動的權利。
3、乙方可雇傭其它清潔衛生人員進入大廈,但事先需征得甲方的同意。
4、遵守甲方制定的物業管理規章制度。
5、不得在所租房間內存放武器、彈藥、硝石、火藥、火油或其它易燃易爆危險品。
6、乙方在所租房間內的一切經營業務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們共和國及北京市的法律法規。
7、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乙方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1)未經甲方同意,將房屋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
(2)未經甲方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
(3)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8、在租賃期內,乙方逾期交納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負擔的費用的,每逾期一天,則應按上述費用總額的5%支付甲方滯納金。
9、在租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該按合同總租金5%的額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10、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3倍的滯納金。
11、乙方在租賃期間進行的商務經營活動中,與第三方發生的法律及經濟糾紛所造成的影響及經濟損失由乙方負全責。
第十四條 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七條 其他約定事項
1、甲方免費提供給乙方4個停車位使用,初期乙方可免費使用6個停車位,在甲方停車位緊張時,甲方保障乙方6個收費停車位,收費標準為150元/車/月,另提供4個免費停車位。
2、甲方負責協助乙方辦理申請電話中繼線、中繼連選和寬帶上網的手續,疏通電信局的關系,保證不因上述問題影響正常的入住時間和乙方業務的開展。
第十八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后生效。本合同的附件或補充協議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 本合同及補充協議一式2份,由甲、乙雙方各執1份。
甲方: 乙方: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地址: 地址:郵政編碼: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設 施 、設 備 清 單
本《設施清單》為 (甲方)同 (乙方)所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的附件。
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設施、設備:
一、暖氣管道 [ ]
二、空調 [ ]
型號及數量:
三、電器 [ ]
型號及數量:
四、裝修狀況:
五、其它設施、設備: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物權法》等法律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則就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1. 房屋位( )__________室,面積________m²,房屋所有權證
號: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證號:____________。
2. 房屋產權為甲方所有。
第二條 租期
1. 租期為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
日。
2. 租期屆滿,甲方若繼續出租乙方有權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租賃。
第三條 租金
1. 房屋租金為每年__________元,每半年付一次。
2. 簽訂合同時乙方付給甲方押金_______元,合同期滿甲方退還乙方。 3. 租期內未經協商一方不得變化租金。
第四條 甲方權利與義務
1. 甲方保證房屋符合質量標準,能用于正常辦公,否則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賠
償乙方損失。 2. 甲方應于租期開始前將房屋交予乙方,延遲交付應承擔違約金。
3. 甲方保證房屋證件齊全真實,無所有權、使用權糾紛,因出賣、抵押等產生的房屋
權利糾紛由甲方負責,并承擔由此給乙方帶來的損失;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由甲方賠償損失。
4. 甲方負擔支付房屋物業費用。
5. 甲方對房屋進行裝修并提供供暖、供水、供電、電話、網絡、消防設施,對自然損
壞應及時進行修理。 6. 房屋或其內設施非因乙方故意或使用不當而損壞,甲方應在收到乙方通知2天內進
行維修,若超過兩天未維修應賠償乙方因此所受損失;若乙方自行維修甲方應承擔費用。
第五條 乙方權利與義務
1. 乙方應及時足額繳納房租,若超過一月未繳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沒收押金。 2. 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如需改造房屋須經甲方同意。 3. 乙方因工作需要并經甲方同意方可對房屋進行裝修。
4. 乙方自行承擔水、暖、電、網、電話費用。
5. 乙方保證對房屋進行辦公用,不進行違法活動。
6. 乙方應合理使用房屋及設施,因故意損壞或使用不當應承擔修理或重換責任。 7.租賃期內甲方轉移房屋所有權不影響租賃合同效力。
8.租賃期滿乙方不再續租則應自行搬離,但甲方應給予7天搬遷時間。
第六條 任何乙方若提前終止合同須提前一月通知對方。
第七條 任何一方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轉讓合同權利義務。
第八條 因不可抗力如政府拆遷、地震造成房屋損壞雙方互不負責,本合同自動解除。 第九條 產生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無法達成一致應在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訴,訴訟中除爭議
部分外合同其他條款效力不受影響。 第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一條 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文:
英文:
地址: 市 區 街 號
營業執照/注冊號碼:
電話:
傳真: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中文:
英文:
營業執照/注冊號碼:
地址: 市 區 街 號
電話:
傳真: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及 市政府有關規定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名稱、地址、面積
大廈是由甲方興建 坐落 市 區 街 號的 結構大廈。乙方承租該大廈第 層 型 單位(以下簡稱該物業)該物業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詳見平面圖。
第二條 同意根據下列條款將該物業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愿意承租。
第三條 業內部之所有物
物業內部之所有物于租賃期開始之日起,一并交付乙方使用,租金已包括內部所有物的租賃費用,該物業內部所有物包括全部固定裝置、地板、墻壁、天花板、楔柱、窗戶及設備(清單見本合同附件)
第四條 及租賃期限
1. 甲乙雙方議定該物業每月租金為人民幣 元;租賃期自甲方向乙方發出該物業的交付使用通知書之日起第十四天開始,共計 年。甲方須于 年 月 日或之前向乙方發出該物業的交付使用通知書,如甲方遇下列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該物業,而不用承擔任何違約責任。但甲方應將延期原因書面通知乙方。
(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或其他事故;
(2)施工過程中遇到不能及時解決的異常困難及重大技術問題;
(3)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
(4)承建商的延誤;
(5)市政項目配套設施批準及安裝延誤;
(6)政府部門延遲批準有關文件;
(7)圖紙更改;
(8)無法預見的意外事件;
(9)為執行當地政府的法規而致的延誤;
(10)自來水、電力、煤氣、熱電部門未能按時接通。
2. 租金不包括管理費、市政設施使用費、電話費及其他費用。
3. 租金每月繳付一次。首月租金于甲方向乙方發出交付使用通知書之日起十四天內繳付;以后于每月的第一日繳付。逾期繳付租金,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月租金的百分之三向甲方繳付違約金。
第五條 管理費
1. 租金不包括有關該物業的管理費。管理費由乙方按該物業管理公約的規定,向甲方或甲方聘任的管理公司繳付。管理費每月繳付一次,首月管理費于甲方向乙方發出交付使用通知書之日起十四天內繳付,以后于每月的第一天繳付。逾期繳付管理費,每逾期一日,乙方應當按月管理費的百分之三向甲方或甲方聘任的管理公司繳付違約金。
2. 甲方及/或其聘任的管理公司有權根據該物業管理公約在租賃期間內調整管理費,乙方應按時繳付新調整的管理費,不得異議。
3. 若因不可抗力、罷工、政府行為或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原因導致管理服務終止或受影響,乙方不得拒交管理費。
第六條 市政設施使用費、水、電、煤氣費、電話費及其他市政設施使用費用由乙方承擔。因乙方逾期繳付而造成被有關部門停水、電、煤氣、停止電話,后果由乙方自負。
第七條 保證金
1. 乙方應于簽署本合同時向甲方支付人民幣 元的定金。乙方還應在甲方向乙方發出交付使用通知書之日起十四天內向甲方繳付下列保證金:
(1)三個月租金保證金;
(2)三個月管理費保證金;
(3)水費保證金;
(4)電費保證金;
(5)電話費保證金。
甲方有全權決定以上(2)至(5)項保證金的金額及增收其他甲方認為需要的保證金項目。在乙方交付上述保證金時,定金將自動轉為乙方應繳保證金的一部分。
2. 若甲方調整管理費,保證金額將作出相應調整,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七日內向甲方支付原保證金與新保證全的差額。
3. 定金及以上保證金用作保證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所有條款。乙方違反其中任何條款,甲方可于定金及/或保證金中扣除其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損失及所支付的開支。若定金及/或保證金不足補償甲方損失及所支付的開支,乙方應支付差額給甲方。
4. 在乙方全面履行本合同全部條款及政府規章的條件下,甲方應當于租賃期滿或于本合同提前解除及乙方將該物業以空置狀態交還甲方或于甲方計清及扣除乙方拖欠甲方款項之日(以后者為準)三十天內,將保證金或其余款無息返還給乙方。
第八條 該物業用途
乙方不得將該物業用于本合同規定以外的任何用途。乙方保證不改變該物業用途。
第九條 不得分租等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該物業轉租、轉讓、分租、轉借給任何第三者或與其互換房屋使用。
第十條 裝修及改建
1.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對該物業進行任何擴建或改建、裝修及/或改變該物業的外觀及結構,或改變及/或增加固定設備。乙方獲準進行裝修及改建時,應事先將設計圖紙交甲方審批同意,遵照大廈裝修指南的規定施工。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審批設計圖紙的費用)由乙方負擔。租賃期滿后,乙方須將裝修及改建后的設施無償歸甲方所有或按甲方的要求恢復該物業的原狀,所有費用由乙方負擔。
2. 若乙方對該物業作出的改動、擴建或拆除,因違反政府法規,被政府有關部門要求恢復原狀或作出行政處罰時,不論事先是否已獲得甲方同意,均由乙方承擔責任。甲方因此所受的任何損失由乙方全額賠償。
第十一條 保險
乙方必須于收到甲方交付使用通知書之日起十四日內自費向甲方認可的保險公司為該物業購買有關的保險,險種及保額由甲方確定。
第十二條 正常使用及維修該物業
1. 乙方應愛護和正常使用該物業及其設備,如發現該物業及其設備自然損壞,應及時通知甲方,否則甲方無須上門維修。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檢查和維修該物業,因延誤該物業維修而造成甲方或第三者的人身、財產遭受損害的,乙方負責賠償。
2. 因使用不當或人為造成該物業或設
備損壞的,乙方應負責賠償或修復,并負責下列涉及該物業維修項目的費用:
(1)排水管、廁所、化糞池的清理疏通;
(2)飲用水池清洗及垃圾池清理;
(3)門窗玻璃及小五金的更換,分電表或無分電表的表內電線、電閘、燈頭、插座等更換和分水表以內水管、龍頭更換;
(4)室內墻面的粉刷和天花板等的粉飾;
(5)因使用安裝超水、電表容量需增容的增容費。
3. 除以上規定外,乙方亦須自費負責保護及維修該物業內部及其內部之所有物(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附件列出之所有物)
乙方如違反本條或因使用不當或人為造成損壞,應負責修復并賠償甲方的一切損失。
4. 甲方有權根據需要于發給乙方事先通知后,于任何時候進入及視察該物業,記錄該物業內的所有物品及進行任何檢查、測量、維修及施工。若乙方不按照甲方的通知立即對該物業進行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負責的維修或其他工程,甲方可單方面強制維修或進行施工,乙方必須充分合作,有關施工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三條 保護該物業
1. 乙方應在租賃期內自費負責將該物業及其內部之所有物保持完好狀態,要愛護和正常使用該物業及其內部之所有物,并于租賃期滿或本合同提前解除時將該物業及其內部之所有物以完好狀態交還甲方。
2. 乙方不得損害該物業的任何部分。如該物業因乙方或乙方的訪客、雇員、人、借用者的行為受到任何損害,致使甲方遭受損失,乙方應全額賠償。
3. 因乙方的行為或過失或因該物業爆炸或溢出水、煙、火或氣體而導致大廈任何部分損毀,應由乙方負責修理及恢復原狀,有關賠償、費用及開支應由乙方負責。
4. 乙方應采取一切防范措施,使該物業免于受火災、水浸、風暴、臺風等或其他類似的破壞。
第十四條 甲方緊急進入該物業
如遇火警或其他緊急情況,甲方及其代表有權未經乙方批準進入該物業滅火及保護財物。
第十五條 服從法規及管理公約
1. 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及房地產管理的各項規定,接受當地房地產管理機關的監督、管理。
2. 乙方須遵守及服從該物業管理公約或根據管理公約制訂的管理規則(以下一并簡稱“管理公約”)乙方應全額賠償甲方因乙方違反以上規定而遭受的任何損失。
第十六條 乙方賠償損失
1. 如因乙方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造成或引起甲方或第三者的任何損失(不論是財物或人身,故意或過失),均由乙方賠償。
2. 所有乙方的訪客、雇員、借用人、人的過錯及行為,均視為乙方的過錯及行為,乙方應負全責。
第十七條 甲方有權招租等
在租賃期滿前三個月內,甲方有權在該物業的外墻張掛把該物業招租或出售的告示及其他甲方認為需要張掛的資料,乙方不得提出異議或干涉。
第十八條 合同解除
1. 如發生下列任何情況:
(1)乙方逾期14天仍未繳付(不論甲方曾否催交)租金及/或管理費及/或其他本合同項下乙方應繳費用;
(2)乙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經甲方指出后20天未改正的;
(3)乙方破產或清盤或無力償還其債務;甲方有權重新占有該物業或其部分及單方面以書面形式解除本合同,本合同的解除將不影響甲方所有在本合同項下向乙方請求賠償的權利。
甲方并可從乙方按本合同支付的保證金內扣除甲方因上述情況所受的所有損失及開支。
2. 如發生上述情況的(1)或(2),甲方有權終止向乙方提供管理服務及市政設施如水、電、煤氣等,直至上述情況完全糾正為止。
3. 租賃期內,如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而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除賠償甲方的損失外,還應向甲方支付相當于兩個月租金的違約金。
第十九條 交還該物業
1. 如甲方根據本合同條款解除本合同,乙方應于收到甲方解除通知時搬出該物業并將其恢復至原有的空置狀態交還甲方(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一切有關費用由乙方負擔。
2. 如甲方因任何理由無法將解除本合同的通知送達乙方,或乙方接到通知后拒絕遷出該物業及/或未能將該物業恢復至原有空置狀態交還甲方,或不按本合同向甲方作出補償及付清欠款,甲方有權依法律規定的程序重新占有該物業并清理家具及其他所有物品并將該物業恢復原狀,甲方無須對此作出任何賠償。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清理該物業及將該物業恢復原狀及有關的所有費用。
3. 甲方可全權處理按上述規定清理的物品。如甲方將其依法變賣,所得收益在扣除乙方拖欠甲方的所有欠款后,將余額退還乙方。甲方并不因本條而有任何責任將有關物品進行變賣。乙方不得對甲方變賣物品所得款項提出異議。
4. 租賃期滿后,乙方應自費搬出該物業并將其恢復至原有的空置狀態交還甲方,若乙方拒絕遷出該物業,及不按本合同向甲方作出補償及付清欠款,甲方有權按本條處理。
5. 租賃期屆滿或本合同解除之日,雙方應共同檢查交接該物業及其所有物和設備,如發現有損壞的,應在乙方保證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負責賠償。
6. 甲乙雙方在此同意和聲明,在租賃期滿或本合同解除時,甲方無任何義務向乙方提供任何另覓居處的援助。
第二十條 支付違約金等
本合同項下的違約金及其他賠償金額應在確定責任后三日內付清,否則按逾期付租金的條款處理。
第二十一條 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時,甲、乙雙方互免承擔責任。
第二十二條 稅費
甲、乙雙方應按政府規定支付各自所應承擔的登記費、印花稅及/或其他費用及稅項。乙方還應負責租期內其他一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規定應由租戶繳納的費用及稅項。
第二十三條 通知
1. 甲方根據本合同發出任何通知給乙方,應以甲方有記錄的乙方最后的通訊地址為乙方地址,經郵局將通知書寄出48小時后,視為送達。如乙方更改通訊地址,必須書面通知甲方。
2. 所有乙方根據本合同發出給甲方的通知,必須以甲方實際收到通知方視為送達。
第二十四條 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1. 本合同的訂立、變更、解除、終止、爭議解決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地方政府有關規定,并受其制約。
2. 甲、乙雙方如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爭議,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可按下列第( )項方式解決:
1. 申請 仲裁委員會仲裁;
2. 依法向人民法院。
第二十五條 其他
1. 甲、乙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雙方均具有完全行為能力,對各自的權利、義務清楚、明白,并愿意按本合同規定處罰違反本合同的一方,違約的一方愿意接受。
2. 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本合同以中文為法定文字,本合同書寫與印刷文字均具有同等效力。
3. 本合同于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4.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送一份往房地產管理機關登記。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