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經貿雜志屬于經濟類期刊, 目前刊期為雙月刊。
國際經貿雜志 國內統一刊號:21-1304/F, 是一本由遼寧省對外經貿經濟合作廳;遼寧省國際貿易學會主辦的學術刊物。
雜志文章要求:
①本刊審稿周期為60 天,若作者投稿60 天后未收到本刊編輯部的任何通知,可自行處理稿件。
②具體、確切概括文章要旨。中文標題一般不超過20個漢字,必要時可加副標題。論文標題需同時翻譯成相應的英文題名。
③參考文獻必須以作者親自閱讀過的近5年公開文獻為限,按引用先后順序排于文末,用小方括號將序號標在引用處右上角處。
④恰當引用參考文獻,并在正文中注明出處,且按在文內引用的先后次序用阿拉伯數字連續編號,并將序號置于方括號中。非公開出版物請勿引用。
⑤一般每篇文章可選3-5個關鍵詞,用全稱。關鍵詞為反映文章最主要內容、對文獻檢索有重要作用的術語,多個關鍵詞之間以“;”隔開。
⑥通信地址須詳盡開列所在省(市、區)、城市、街道、門牌號碼、郵編(郵寄樣刊);身份證號碼、聯系方法須注明手機號碼、QQ郵箱或其他電子郵箱。
⑦標注方式:如“基金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批準號)”。多個項目同格式列出,前后用分號隔開。
⑧錄用稿件標準在掌握翔實資料和深入研究的基礎上提出的新思想、新理論、新觀點、新論證、新表述,要求論點明確、論點精準突出、論據充分真實、論證全面具體。采用前人的方法時,僅對改進之處加以闡述即可;研究內容應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要求,一般以6~9千字為宜。
⑨文中注釋一律采用頁下腳注,用阿拉伯數字編序,注明作者、書(或文章)名、出版單位(或期刊名)、出版年份(或第*期)、頁碼(請遵循GB/T7714-2015《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信息與文獻參考文獻著錄規則》,2015年)。引用古籍稿本、抄本、刻本、影印本的,只注版本卷次,不注頁碼。
⑩接受不同類型的稿件,包括學術研究論文、實踐案例分析、項目評述、技術論文、觀點評論、專訪等。我們鼓勵多樣化的思考和觀點,提供有價值且有啟發性的內容。
國際經貿雜志收錄與榮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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