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中文教育研究雜志論文格式要求:
①基金項目:如果論文是項目成果,請按“項目名稱(項目號)”的形式寫出。項目名稱與項目號兩者都要有。
②請勿一稿多投,并請自留原稿。如出現相關問題,責任自負,本刊編輯部概不負責。
③圖像:圖隨文排,分別按其在正文中出現的先后次序連續編碼。圖、照片均應有圖題及說明性文字置于圖、照片的下方,說明性文字應簡短,不應超過50字。
④姓名在文題下按序排列,多作者稿署名時須征得其他作者同意,排序應在投稿時確定。接錄用通知后不再改動。獲得各項課題資助的來稿將優先發表(需要在稿件首頁注明)。
⑤參考文獻按文中出現順序編號,內部資料和未發表文獻不可列為參考文獻。引文內容須與原文獻核對無誤。
⑥注釋采用腳注,每頁重新編號,著作的注釋內容依次為:作者、書名、卷冊、出版者、出版年份、頁碼,期刊的注釋內容依次為:作者、文章名、期刊名、年份、期數。
⑦引言一般勿超過250字。概述本題的理論依據、研究思路、實驗基礎及國內外現狀(可列出主要的參考文獻),并應明確提出本文目的。
⑧為便于讀者與作者的相互切磋,來稿請附上作者的簡介(包括姓名、工作單位、職務或職稱、能反映出作者的專業及專業水平等內容的文字)及通訊地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等,以便編輯部與你聯系。
⑨標題層次的劃分不宜超過4節,4節不夠時,可將層次再細劃分。第一級標題用1;第二級標題用1.1;第三級標題用1.1.1;第四級標題用1.1.1.1;各級標題均頂格寫,分級號后不用頓號,空1字后寫標題。
⑩摘要應簡明確切,提供論文內容梗概,表達文章中有創新意義的內容,體現結論,不需評論,應具有獨立性與自含性。
國際中文教育研究雜志往年文章平均引文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