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與經濟·上旬雜志論文格式要求:
①論文所涉及的研究如果得到國家或部、省級以上基金資助,應腳注于文題頁左下方,如:“基金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面上項目(編號)”,并附基金資助證書復印件。
②標題層次應分明。稿中節段層次序號分別用阿拉伯數字“1”“1.1”“1.1.1”形式表示。
③引用報刊資料,請注明作者姓名、文章標題、刊名、刊期 ;引用書籍資料,請注明作者姓名、書名、出版社、出版時間和頁碼 ;引用互聯網資料,請注明作者姓名、文獻名、網址和時間。
④縮略詞的使用應采納本學科、本專業的權威性機構或學術團體所公布規定的或是約定俗成的縮略詞,不得引用某些不是公知公用的、且又不易為同行讀者所理解的、或系作者自定的縮略詞。
⑤本刊實行專家審稿制度。按照文章編審流程,對來稿一律擇優錄用,請勿一稿多投。
⑥來稿應包括題目、摘要、關鍵詞、正文和參考文獻,正文標題和序號可分若干層(一、??(一)??1.??(1)??)。參考文獻著錄采用“順序編碼”制。
⑦一般注釋采用附注的形式,即在正文需注釋處的右上方按順序加注數碼l、2、3、……,在正文之后寫明“附注”或“注釋”字樣,然后依次寫出對應數碼l、2、3、……和注文,回行時與上一行注文對齊。
⑧參考文獻應引用公開發表的資料,文獻序號與其在文中出現的次序一致。參考文獻的不同類型用不同的大寫字母標注。
⑨摘要應準確概括全文中心議題,字數為200~300字。所列關鍵詞為3~8個詞組,且不應和文題中心詞雷同。
⑩來稿應提供作者真實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籍貫、職務、職稱和工作單位、研究方向、通訊地址、郵政編碼、電話和電子信箱等信息,并用單獨一頁紙打印,以便匿名審稿。
法制與經濟·上旬雜志往年文章平均引文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