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雜志論文格式要求:
①文稿應具有科學性、創新性、導向性、實用性,論點明確,資料可靠,文字精練,用字規范,層次清楚,必要時應做統計學處理,文稿附圖表量不限。
②論文題目:應盡量簡潔、準確,一般不超過20字。
③來稿一般包括以下內容:標題、作者、摘要、關鍵詞及以上各項相應的英文翻譯、正文、注釋、參考文獻。
④參考文獻時應在括號內按姓名、年份的順序注明該文獻,如(科斯,1946)。如同一年份中有一個以上文獻,可在年份后加a、b、c…如正文中已有作者名字,括號內可以僅注明年份。
⑤來稿須為學術論文,內容應在本刊用稿范圍內。來稿應結構完整,包括標題、作者信息、摘要、關鍵詞、正文和參考文獻等部分。
法學雜志往年文章平均引文率
法學雜志往年文章摘錄
論信托投資產品剛性兌付的法律規制
使用損失的界定及其侵權損害賠償
論智能汽車侵權責任立法——以工具性人格為中心
同步錄音錄像下單警訊問的突破
自主性的法學需要保持知識的反思性傳統
計算法學:作為一種新的法學研究方法
即席控辯方式的理論敘述與實踐展開
商事流質的制度困境與“入典”選擇
勞動爭議仲裁的存在基礎、定性與裁審關系
絕對化廣告用語的區分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