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祉研究雜志論文格式要求:
①文章摘要應具有獨立性和自明性,內容一般包括研究目的、方法及主要結果與結論,應是一篇完整的短文,字數100-200字;提供3個以上關鍵詞。
②注釋序號以“①、②”等數字形式標示在被注釋詞條的右上角。頁末或篇末注釋條目的序號應按照“①、②”等數字形式與被注釋詞條保持一致。
③來稿應具有科學性、創新性和前瞻性,具有較強的理論意義或實踐意義,并具有一定的學術價值。出版后的期刊和每篇文章均需接受主管單位的專家審讀。
④論文題目不超過20個字,必要時可加副標題。題目要能概括文章主旨,且須簡明、具體、確切。
⑤基金項目有則加。格式為“基金項目:基金名稱(編號)”。論文若系省部級以上基金項目,本刊將酌情優先發表。
⑥來稿在3個月內未收到錄用通知可自行處理。本刊不負責退稿、不奉告審稿意見,敬請諒解。
⑦參考文獻應按在文中出現的先后順序編號,并在文末按順序著錄。文獻作者3名以內全部列出,4名以上則列前3名,后加“等”;外文作者書寫時,姓前名后,名用縮寫,不加縮寫點。
⑧對文章主要作者的姓名、出生年、性別、民族(漢族可省略)、籍貫、職稱、學位等作出介紹,其前以“[作者簡介]”作為標識,排在篇首頁地腳,基金項目之下。
⑨論文類文稿一般包括題目、摘要、關鍵詞、正文、參考文獻等部分。自稿件發出3個月屆滿時未接到稿件采用通知的,可自行處理稿件。
⑩文中涉及的量和單位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規定執行,并用規定縮寫符號表示。每一個組合單位符號中,斜線不得多于1條,如每天每千克體重用藥劑量應寫成mg/(kg.d)。
福祉研究雜志往年文章平均引文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