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與金融》雜志內容豐富、思想健康,2014年創刊,目前以年刊形式發行,刊物對外積極擴大宣傳,致力于提高雜志質量與影響。該雜志在法律與金融交叉領域具有重要的學術價值和影響力,為相關領域的學者、研究人員和從業人員提供了一個優質的學術平臺,促進了學術交流和知識傳播,推動了法律與金融學科的深入發展。
雜志的宗旨在于深入研究法律對金融市場和金融產品的影響,以及金融活動對法律體系和法律實踐的影響。其主要欄目包括法經監管、營商環境法治化、法金前沿、民商視野等,內容涵蓋了金融監管、金融市場、金融產品、金融交易、金融創新、金融風險管理等多個方面。該雜志不僅關注理論研究,還涉及案例分析、評論與觀點交流,致力于為讀者提供前沿的學術研究成果,并關注法律與金融實踐中的問題與挑戰。
《法律與金融雜志》的讀者群體廣泛,包括金融從業人員、法律專業人士、學術界人士以及對法律與金融領域感興趣的廣大讀者。它已成為連接學術研究與實務操作的橋梁,為我國金融法治建設做出了積極貢獻。雜志的編輯團隊由知名學者和法律專業人士組成,嚴格把控稿件質量,只接受高質量的原創研究,確保了雜志內容的學術性和實用性。
法經監管、民商視野、營商環境法治化、法金前沿等
①論文各層次標題 一律用阿拉伯數字連續編號,標題層次一般以三級為宜,最多不超過四級,一級用 1,2,3……; 二級用1.1,1.2,1.3……; 三級用 1.1.1,1.1.2,1.1.3……。
②內容摘要與作者單位全稱間空2-3行,要求摘要內容言簡意賅,嚴謹活潑,體現全文主題思想之精髓,不是文中某段落某句話的重復摘錄。
③引言(前言):簡單交代研究背景、目的、意義及選題設想,注意點明研究起始時間。引言部分不加標題及序號,不分段。
④本書采取頁下注的方式(不是尾注),每頁的注重新編號。本刊注號為圓圈注號,即“①”,勿用其他注號
⑤基金項目(有則加項):獲得基金資助產出的文章應注明基金項目名稱,并在括號內注明其項目編號。
⑥計量單位:執行國務院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并以單位符號表示,具體使用參照中華醫學會雜志社編寫的《法定計量單位在醫學上的應用(第3版)》一書。
⑦文稿務求論點明確、文字精練、數據可靠。本刊對稿件有刪改加工權,作者如果不預先特別聲明,則視同默認(刪改加工只會在必要時進行)。
⑧恰當引用參考文獻,并在正文中注明出處,且按在文內引用的先后次序用阿拉伯數字連續編號,并將序號置于方括號中。非公開出版物請勿引用。
⑨來稿要求研究資料真實、字跡清楚、圖表清晰、數據可靠、論點明確、結構嚴謹、文字通順規范。
⑩來稿內容包括(按順序):題目、作者姓名、工作單位、摘要、關鍵詞、正文、注釋、參考文獻、作者簡介;作者詳細通訊地址、郵編、聯系電話及電子郵件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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