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與監督雜志論文格式要求:
①投稿時請確保 “摘要”“關鍵詞” “中圖分類號”“文獻標識碼”“作者署名”和“作者信息”的內容完整。
②一級標題用編號一、二、三、,二級標題用(一)、(二)、(三)、,三級標題用1.、2.、3.,四級標題用(1)、(2)、(3)。一級標題居中,二級左對齊,三級標題左縮進兩格。
③文獻類型及其標識。以英文單字母大寫并用方括號括起表示:普通圖書[M]、會議錄[C]、匯編[G]、報紙[N]、期刊[J]、學位論文[D]、報告[R]、標準[S]、專利[P]、數據庫[DB]、計算器程序[CP]、電子公告[EB]、檔案[A]、其他[Z]。此項目緊跟在文獻名稱之后。
④文稿要求簡化字以國務院1986年10月重新公布的《簡化字總表》為準。數字請按國家標準GB/T 15835-2011《出版物上數字用法的規定》書寫,計量單位請用法定計量單位。稿中插圖需黑墨清繪,線條均勻,規整清楚。稿中照片需黑白清晰,層次分明。顯微照相需標明放大倍數。
⑤文稿首頁地腳處附作者簡介。按姓名,出生年,性別,籍貫,學歷學位,專業技術職稱,研究方向排列。
⑥基金項目:標明基金項目名稱及項目編號,以腳注形式標注于作者簡介上方。
⑦引言一般不超過500 字,概述本研究的理論依據、思路、實驗基礎及國內外現狀,并應明確提出論文研究的目的。
⑧注釋:凡對文章篇名、作者及文內某一特定內容所作的必要的解釋或說明為注釋。用“①、②、③、④……”編號,置于正文之后。
⑨表和圖應設計正確、合理、易懂,要有序號,只有1個表或1 個圖,仍用“表1”或“圖1”表示。
⑩輯部在稿件預審、作者修改、組版階段利用學術不端文獻檢測系統進行檢測,對文字復制比超過一定比例的稿件進行人工比對,認定是否存在剽竊行為。
法律與監督雜志往年文章平均引文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