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史學研究雜志論文格式要求:
①依照《著作權法》的有關規定,編輯部有權對作者的原稿進行文字性的、標準和規范方面的修改和刪節,不同意者投稿時請注明。
②各層次標題一律采用阿拉伯數字分層次連續編碼,一級標題使用1,2,3……;二級標題使用1.1,1.2,1.3……;三級標題使用1.1.1,1.1.2,1.1.3,……。
③恰當引用參考文獻,并在正文中注明出處,且按在文內引用的先后次序用阿拉伯數字連續編號,并將序號置于方括號中。非公開出版物請勿引用。
④來稿請在正文前寫150字左右的摘要和3至6個關鍵詞,摘要不宜以第三人稱寫成文章結構介紹,并且不得含自我評價。
⑤作者簡介包括姓名、性別、民族(漢族可以省略)、籍貫、工作單位、職稱、學位、研究方向。
⑥基金課題論文所涉及的課題如是國家或部、省、市級以上基金項目或攻關項目,應在文題頁左下角橫線下注明“基金項目。
⑦正文層次標題應簡短明確,題目不用標點符號。各層次一律用阿拉伯數字連續編號,不同層次的數字間用下圓點“.”相隔,最末數字不加標點,如“1”,“1.1”,“1.1.1等,一律左頂格,后空一字距寫標題。
⑧注釋。主要用于對文章篇名、作者及文內某一特定內容作必要的解釋或說明。序號在注釋處右上角用阿拉伯數字①②等表示。
⑨表格應插入正文合適處,表頂寫明表序和表名。圖和表與正文一起編頁。圖稿應清晰。多名作者聯合署名次序以編輯部收到的原稿為準。
⑩稿件錄用后,進入編輯加工階段,責任編輯根據稿件的錄用順序、編輯部的選題計劃安排稿件的編輯加工時間。編輯加工開始后,責任編輯將與作者郵件聯系,提出修改意見,由作者完成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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