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師范大學學報·自然科學版》雜志(CN:35-1074/N)內容豐富、思想健康,1956年創刊,目前以雙月刊形式發行,刊物對外積極擴大宣傳,致力于提高雜志質量與影響。本刊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持改革開放,貫徹“雙百”方針,推崇學術自由,反對學術迷信,倡導學術討論,促進學術創新,以繁榮科學、促進教學、服務社會為己任,致力于反映我校自然科學領域的研究成果,同時也報道國內外學者的最新研究進展。
該學報主要刊登數學、物理學、化學、生物學、地理學、生態學、計算機科學、信息科學、工程技術等自然科學領域的研究論文和綜述文章。本刊堅持高學術標準,嚴格審稿制度,以保證刊發的文章具有較高的學術價值和實用價值。
作為學校的重要學術窗口,始終關注學校各學科領域的研究動態和發展趨勢,積極參與國內外學術交流,為我校自然科學研究的發展做出了積極貢獻。在未來的發展中,本刊將繼續秉承“繁榮科學、促進教學、服務社會”的辦刊宗旨,不斷提高學術質量和出版水平,為我校乃至全國自然科學研究領域做出更大的貢獻。
生命科學、體育產業發展專欄、地理與旅游科學等
①稿件要求觀點明確、立論新穎、論據可靠、語言規范通達,且未在國內外公開發表過。
②數字的用法以GB/T15835-1995《關于出版物上數字用法規定》為準。凡是可以使用阿拉伯數字而且又很得體的地方,均應使用阿拉伯數字。
③論文摘要盡量寫成報道性文摘,包括目的、方法、結果、結論4方面內容(200字左右),應具有獨立性與自含性。
④參考文獻中的作者,1~3名全部列出,3名以上只列前3名,后加“,等”或其他與之相應的文字。
⑤文內體例要求,一般以“一、”、“(一)”、“1.”、“(1)”作為文章層次,通過簡短的小標題方式提煉主要觀點。
⑥作者在投稿后30個工作日內未接到本刊編輯部通知的,可自行處理。受限于本刊人力物力,未被刊用的來稿不作退稿通知,請作者自行保留底稿。
⑦一級標題用“一、二、……” 來標識,二級標題用“(一)、(二)、……”來標識,三級標題用“1.2.”來標識,四級標題用“(1)、(2)”來標識。
⑧各級基金項目應在文章首頁以頁下注形式標注,例如“基金項目:國家社科基金一般項目‘……’(……) ”,注明基金項目名稱,并在圓括號內注明項目編號。
⑨來稿論文書寫順序包括:題目,作者姓名,作者單位,中文摘要,關鍵詞,英文題名(與中文一致),英文作者及單位,英文摘要和關鍵詞,正文,參考文獻。
⑩注釋采用頁下注(腳注)的方式。頁下注(腳注)中引證文獻標注項目一般規則為:中文文章名、刊物名、書名、報紙名等用書名號標注;英文中,文章名用雙引號標注,書名以及刊物名用斜體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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