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現代化研究雜志屬于社會類期刊, 目前刊期為年刊。
法制現代化研究雜志于1995年正式創刊, 是一本由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法制現代化研究中心主辦的學術刊物。
雜志文章要求:
①其他未及事宜,若發生爭議,雙方將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和有關的法律法規處理。
②稿件首頁內容包括題名,每位作者的姓名、學歷、技術職稱及工作單位,負責與編輯部聯系的通訊作者的姓名及其詳細通訊地址、電話、傳真和Email,并標明正文字數、表數及圖數。
③參考文獻必須以作者親自閱讀過的近5年公開文獻為限,按引用先后順序排于文末,用小方括號將序號標在引用處右上角處。
④中、英文摘要和關鍵詞。本刊所有論文均需有中、英文摘要和關鍵詞。中文摘要應是濃縮論文的獨立短文,反映主要論點、創造性內容,300字左右。
⑤作者署名:多位作者之間以逗號分隔;作者來自不同單位的,在作者名右上角注l,2…,單位分別標注,以分號隔開。并在作者單位名稱前標注2--工作單位、所在省市名、郵政編碼,加圓括號置于作者署名下方。
⑥論文所涉及的課題如取得國家或部、省級以上基金或攻關項目,應腳注于文題頁左下方,如“基金項目:基金資助(編號)”,并附基金證書及復印件。
⑦結論要明確寫出論文研究得出的主要規律、結果(成果)、新見解和科學結論,以便讀者從文中獲得論文的創新觀點和創新研究成果;應鮮明、準確、科學、條理清晰。
⑧綜述與專論 不做統一要求,但須重點把握科學問題的前沿,全面、深入、系統進行歸納、綜合、分析,邏輯層次分明,提出新的見解。
⑨計量單位以國家法定計量單位為準;統計學符號按國家標準《統計學名詞及符號》的規定書寫。
⑩著、綜述、講座等包括圖表和參考文獻一般不超6 000字,經驗交流、病例報告一般不超過1 000字。來稿要求字跡清楚、書寫規范,對特殊文種、上下角標符號、字母大小寫、正斜體等均應予注明。
法制現代化研究雜志收錄與榮譽
知網收錄(中)
維普收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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